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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先楚关于革委会问题的讲话

日期:1968-10-8 作者:韩先楚

韩先楚

1967年9月26日至10月9日,省革委会第二次全委(扩大)会在福州召开。会议主要学习毛主席一系列最新指示,分析“文化大革命”的形势,就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革命的大联事和在结合,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等方面工作作了研究和部署。

1968年10月8日,韩先楚主持召开福建省革发会核心小组和常委会议,讨论研究解答了省革委会第二次全委扩大会上各组提出的问题,其中包括各地农总、农革总、农司三结合问题、关于生产队是否成立革委会问题等等。①(《革到底》福州《革到底》编辑部编,1968年10月25日,第19期。)

一、关于各地农总、农革总、农司(即所谓老区组织)绑架大联合、三结合的问题。现在有的地区还不承认农总、农革总、农司是群众组织,还没有吸收他们参加大联合、三结合。毛主席亲自批示照办的“福州军区党委关于成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中已写了“所谓‘老区’组织是叶飞,范式人和黄国璋、林白等极少数人搞起来的,是有阴谋的,参加‘老区’组织的贫下中农是革命的。因此,要遵照中央、中央文革历次指示精神,对参加过所谓‘老区’组织的贫下中农和多数干部,一定要团结联合他们,不要歧视他们,更不要打击他们。”根据这个精神,和当前实际情况,有的组织里除农民外,还有工人、学生和干部,都要回原单位参加斗批改。

(一)县以下(包括县)的农总、农革总、农司等组织,都应参加同级革命大联合和革命三结合,选择好的贫下中农或半脱产干部参加三结合。但不以老区组织名义参加。

(二)县以下(包括县)的组织,都要与省、专区以及其他的农总或农革总、农司等组织脱钩。

(三)省、专区的农总、农革总、农司组织一律解散,干部回原机关参加斗批改,农民回公社、大队抓革命促生产,学生回学校复课闹革命。以上均应积极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号召,搞好斗批改。

二、关于财贸、粮食等系统的下属单位的大联合问题。各业务系统(除铁路外)的下属单位,即在所在地区参加同级革命大联合、三结合,不要参加上级业务系统的革命大联合、三结合。

三、对走资派、叛徒,特务定性质的批准权限,仍按中央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审批。为了进一步审查核实,防止出偏差,批准机关还应将主要问题报上级机关审查。如专区有权批的干部,还应再报省审查。

四、群众专政问题。对坏人专政,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群众专政的威力。现在各地群众专政的组织名称不一,行使的职权也不一。为了统一群众专政组织的名称,在城市可组织工人纠察队,农村可组织贫下中农纠察队,在各级革命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对坏人衽专政和维持本地区、本单位的治安和社会秩序。参加纠察队的人员,要经过审查,从原各群众组织中选政治可靠,思想作风好的参加,参加的人员,一律不脱产。

五、关于对外出人员的工资补发问题,在中央二?一八通知下达后,有些专、县革命委员会、军管会根据中央通知精神,作了具体规定是对的,有效的。省革委会九?一通告是重申中央通知精神,其中规定对撤离职守的人员九月底前不返回者,一律扣发工资。但对具体情况要分别对待。在九月份以前,只要是擅自离职的,就不应补发工资;如因两派对立,一派群众受压而外出者,则应按中央九?一三通知处理,补发工资;对个别有争论的、情况一时弄不清楚的人,可留待该单位大联合、三结合后,通过共同调查和群众评议的方法解决。

六、各专、市、县设在福州的办事处、采购供应站之类的机构,现在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问题很多。应一律撤回原单位参加斗、批、改。在撤回时,应向市革委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原省委、省人委派往各地的监督人员,全部撤回原派出单位,参加斗、批、改。

七、各级革委会机构设置问题。原则上规定均设三个部门:省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专区设办公室、政治处、生产指挥处;县以下设办事组、政治组、生产指挥组。各部门下面的组织分工,不强求上下对口,但一定要精兵简政,人员要精干。其他工矿、企业等单位参照设设置。

八、关于“三代会”问题。各地先搞“三代筹”,负责筹建工作。由“三代筹”先提出方案,交群众讨论后再定。

九、对原参加四清运动积极分子的处理,由那里来仍回到那里去,参加生产劳动。为了照顾其生活,走时发给两个月工资,这个问题各地尽快处理。

十、关于生产大队是否成立革命委员会的问题。中央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四日“关于今冬明春农村文化大革命的指示”中规定:“生产队一般不搞夺权。在需夺权的生产大队,应当坚决依靠贫下中农,实现革命大联合和革命三结合,用改选领导班子的方式解决。”根据这个精神,大队不成立革命委员会,干部有问题,需要夺权的大队,即用改选领导班子的方式解决。以贫下中农为骨干,成立抓革命促生产的领导班子。城市街道可仿此精神处理。

原题为:“韩先楚在福建省革发会核心小组和常委会议上关于各地农总、农革总、农司三结合问题及生产队是否成立革委会问题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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