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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号通令

日期:1966-9-9 作者: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

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

要摆事实,讲道理,防止简单、粗暴的做法,严禁打人和其他形式的体罚,防止逼、供、信。

──《二十三条》

用文斗,不用武斗,这是党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我们一定要坚持这个政策,贯彻执行这个政策。

──《人民日报》社论

关于文斗问题的补充说明

本部于九月三日颁布了第五号通令。

通令中说:“为了捍卫毛泽东思想,为了执行党的政策,为了按照《十六条》办事,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搞深、搞透、搞彻底,在今后的文化革命运动中,严禁打人,严禁体罚及变相体罚,严禁侮辱人,严禁逼供信。”

由于通令中所说的不够具体,现在我们特作如下补充。

一、 关于文斗

我们要坚持文斗,不用武斗,打人、体罚及变相体罚、侮辱人、逼供信、等等,都不是文斗,都不是我们所应采取的斗争方法。

二、关于体罚及变相体罚

跪、趴、弯腰、负重、游街、长时间站立、长时间举手、长时间低头、长时间做重活,等等,都属于体罚及变相体罚,都不是我们所应采取的斗争方法。

三、关于侮辱人

“挂黑牌”,“戴高帽”,“唱嚎歌”,“剃光头”等等,都属于侮辱人,都不是我们所应采取的斗争方法。

四、关于逼供信

不注重调查研究,不注重事实证据,反而片面轻信口供,迷信口供,并用武斗或威胁的方法逼人口供,逼出来了就信,这就叫逼供信。这种做法是盲目的,极易被坏人利用,这不是我们所应采取的斗争方法。

五、关于劳动

应该组织参加劳动,这样便于对那些人进行改造,但一定要区别对待,一定要适量,老弱病残劳动的时间不宜过长。

以上五条,作为对第五号通令的补充规定,望红卫兵同志们参照执行,望广大革命群众监督和配合我们执行。

纠察队员有权根据以上规定进行工作,有权干涉和制止一切不符合党的政策的行动。

按毛泽东思想办事,按党的政策办事,按十六条办事,决不会束缚我们的手脚,限制我们革命,相反,只能使我们的战斗力更强,使我们更善于革命,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搞得更好,更彻底,这是一切阶级敌人所最害怕的!

毛泽东思想是无敌的!

毛泽东思想万岁!

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一九六六年九月九日

(发表于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 通令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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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 通令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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