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7-8-24 作者:贵州大学革命委员会
贵州大学革命委员会一九六七年八月十九日晚上十一时左右,我校所谓“四一一”人员全部撤出他们非法强占作为据点的物理楼。撤走时将一批国家财产私自转移。为了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中央"六六"通今,保卫红色政权,保证革命大批判的正常进行, 特公告如下:
(一)所谓“四一一”个别坏头头,顽固站在资产阶级反动立场,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对党、对人民已经负债累累。他们欺骗和蒙蔽一部分群众,恶毒攻击省革委、省军区和无产阶级革命派。大搞打、砸、抢。他们的大方向是错误的。
在我校,他们一手制造“六二”、“六三”事件。挑动“八四”、“八一九”武斗,是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事件。这些恶劣行径造成的损失,应由所谓“四.一一”个别坏头头负责。
(二)广大所谓“四.一一”同学,是受蒙蔽的。我们希望这些同学认真总结教训,触及灵魂,迅速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上来,与个别坏头头一刀两断,反戈回击;与全校革命师生一起,共同投入革命的大批判,搞好学校的斗批改。
(三)所谓“四.一一”中广大受蒙蔽的同学,他们是我们的阶级兄弟, 全校革命师生员工要主动热情耐心的做好他们的政治思想工作,严格区分并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人民内部矛盾,既要弄清思想,分清是非,又要团结同志。热烈欢迎他们改正错误,迅速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上来。
(四)凡离校的同学,我们热情地希望他们立即返回学校,参加文化大革命,投入当前的大批判运动。
(五)在所谓“四.一一”兵团操纵下,为了达到他们搞反夺权的目的,贵州大学所谓“四.一一”在各系非法成立的指挥部及其它组织, 必须立即 解散,停止一切活动。
(六)全校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抓革命、促生产”的号召,迅速返校,坚守工作岗位。凡未经革委会同意离校者,应于八月三十一日以前返回学校,否则坚决扣发工资。
(七)所谓“四.一一”中个别坏头头如果胆敢继续与革命人民为敌,继续蒙蔽群众,组织力量,等待时机卷土重来,那就绝没有好下场。我们坚决继续采取强大的文攻武卫,对来犯者,给予毁灭性打击。
此告
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 原载1967.8.31.贵州大学革委会主办《贵州大学》小报 第二十一期 ]
来源:邓振新编著《贵州风云》(香港:中国国际文艺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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