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9-3-21 作者: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7、8月,区直机关党群战线(包括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区监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以办公厅作为“文化革命”试点单位,李发南带队到办公厅搞试点。当时,办公厅成立“文革筹备领导小组”,组长李树檀、副组长赵善美等。到1966年底1967年初,由于北京等外地红卫兵来南宁串联的影响、有人提出“文革筹备领导小组”是官办的,因此,李树檀、赵善美等发表声明,不再当“文革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该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9月9日,一些造反最早的红卫兵首次到区党委大院“静坐”,声称斗争矛头指向区党委的“反动路线”。在这期间,为了保卫区党委大院安全,防备红卫兵冲击机关,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区党委大院干部职工成立了“赤卫队”,队长金鑫,政委郑希武,这个组织只成立十多天就解散了。
1966年秋,在社会上红卫兵串联、“长征”的影响下,办公厅机要训练班学员要求外出“长征”,经办公厅领导同意,他们组织“长征队”去北京,到长沙后即散伙。
12月左右,区党委机关造反较早的干部(主要是宣传部部分干部)参加区直“革联”组织,区党委大院内的大部分干部职工(有农办、组织部、监委、办公厅等单位的干部和工人)则组织了“小无联”,主要成员有组织部的刘景祝、农办的张岳、农政的李瑞林、办公厅的王炳林、徐立才等。“小无联”成立后,查抄卢绍武的家,并将查抄之物摆展览。
年底,社会上陆续成立了各种名称的群众组织。当时,办公厅仍是几个人组成战斗队:
“金猴”战斗队,成员有曹振谦、胡隆镁、黄庆瑞、钟兴仁、包鸿发、韦奇思等。
“三面红旗”战斗队,成员有卢步高、韦孔枢、曹业、叶德训、赵仕强等。
“12·14”战斗队,成员有赵善美、刘军等。
“五敢”战斗队,成员有苏上贵、李庚成等。
“捣阎王殿”战斗队,成员有黄念先、黄明连、王翠明、李昌球等。
“风雷激”战斗队,成员有黄启文、廖永玉、李树檀、朱球熙等。
“天翻地复”战斗队,成员有刘谓隆、涂厚涛、梁书珍等。
“曙光”战斗队,成员有谢岳山、黄兰先、侯秉锋等。
1月,区档案局俞曙民、陈夏模、高再斌等12名干部脱离工作岗位,去北京到国家档案局造反,参与批斗曾三、吴宝康等领导人,韩英贤代表广西在会上作揭发国家档案局、曾三等“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发言。
同月,区档案局俞曙民、崔莹、侯秉锋等人查抄袁志祥的家。
同月,区直机关、南宁市造反派组织成立了以“广西工总”为核心的有26个群众组织参加的“广西革命造反大军夺权委员会”。23日,造反大军夺权委员会宣布向区党委、区公安厅、区广播电台、广西日报社等单位的“走资派”夺权。凌晨3时,“广西工总”陈朝春、梁柏松、“广西红卫兵总部”曾春生,“红卫兵南宁八·三一部队”何作然、石怀宇,“广西八八红卫兵”雷激,“区直造反兵团”廖炜雄,“首都三司”驻邕联络站李翠英等率领26个群众组织的夺权队伍,进驻区党委大院,夺了区党委办公厅、各部委、区文革领导小组的一切大权。梁柏松是进驻区党委大院小组负责人,也是夺区党委的权的负责人。
2月13日,区党委“群众接待站革命造反兵团”、“建司”、“广西红卫兵总部”、“南宁八·三一”、公安厅“红卫”、区党委办公厅“天翻地复”等群众组织联合成立“批斗韦国清、乔晓光罪行大会筹备处”。筹备处组织了8次大会(在区人委和公安厅礼堂连续开几天),区党委常委和厅、局长等领导干部共56人在会上作揭发发言,其中有办公厅的领导黄季权、孙立海、翟光、刘毅生等在会上作揭发韦国清等的发言。
1至2月,办公厅各处的群众组织相继夺本处的权。
2月12日,大小“无联”联合在朝阳广场召开批判韦国清和区党委“执行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因韦国清、安平生、霍泛等得悉而躲开,大会只批斗了伍晋南、肖寒。
2月14日,区档案局俞曙民、陈夏模、刘鉴湖等5人成立档案局夺权委员会,发表声明,夺了档案局和徐秀伟、袁志祥等的权。声称“一切权利归夺权委员会”,并限制领导干部的人身自由。
2月16日,大小“无联”继续召开批斗韦国清大会,由李瑞林主持。大会刚开不久,会场被人冲散。由于当时的区直“革联”(主要是宣传部的一些干部)认为“小无联”是“老保”,便从各方面攻击这个组织。“小无联”崩溃。
2、3月间,区党委办公厅成立以下战斗团:
“天翻地复”战头团。勤务组由郑博然、黄启文、刘谓隆、韦英生、廖永玉组成。
“曙光”战斗团,成员有唐智长、韦孔枢、余玉彩等。
“金猴”战斗团,成员有于起友、覃琼璞等。
“倒海翻江”战斗团,成员有黄庆瑞、黄朝林、韦奇思、包鸿发、贾建超、张敦森、崔武昌、以宝林、郑博然(退出“天翻地复”战斗团后参加)。
“倒江翻腾”战斗团,成员有李景和、卢步高、黎增明等。
印刷厂“三七”战斗团,成员有唐炳裕、申湘泉、秦志明等。
档案局“经风雨”战斗团,成员有谢岳山、周常悦、黄兰先等。
档案局“倒海翻江”战斗团,成员有俞曙民、陈夏模、韩英贤、刘鉴湖、崔莹等。
2月16日,区党委大院群众组织批斗韦国清,黄启文上台揭发批判。
2月19日,贺希明等12位领导干部发表声明(后被称为“二·一九”声明),揭发韦国清,同时表示支持区党委“倒海翻江”群众组织,区党委大院一部分干部表示支持贺希明等的声明,其中有刘鸿珍、王保和、王仁韬等14位处级干部发表声明表示支持。
年初,“天翻地复”、“曙光”战斗团在南宁市桃源路区党委三宿舍食堂联合批判刘毅生。另一次在区党委礼堂批判刘毅生时,黄启文主持批斗会。
3月2日,“区党委群众接待站革命造反兵团”、“建司”、“广西红卫兵总部”、公安厅“红卫”、区党委办公厅“天翻地复”等群众组织组成了“广西区直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联络站”,继续组织各群众组织揭批韦国清、乔晓光等。
3月7日,广西军区派出以马增顺为组长,杨宗根、张兆廉、龚静合、刘光明为成员的军管小组,对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处实行军管。
4月19日,伍晋南、贺希明、霍泛发表声明(后被称为“四·一九”声明)。此后,区党委大院各群众组织逐步分裂成两派,一派支持韦国清,一派支持伍晋南、贺希明、霍泛。
5月下旬,区党委办公厅“七一”兵团成立,由“曙光”、“三七”、“天翻地复”和档案局“经风雨”等战斗团合并而成。“七一”兵团设置了17人的勤务组,成员是:褚学先、廖永玉、潘振和、刘谓隆、韦孔枢、唐炳裕、申湘泉、秦志明、胡春光、余玉彩、唐智长、黄启文、韦英生、杨季护、覃进、叶新林、谢岳山。褚学先、廖永玉、刘谓隆、潘振和、韦孔枢为核心组成员。勤务组设有总负责:廖永玉、韦孔枢;政工组:刘谓隆、褚学先;宣传组:韦英生、黄启文;办公室(主要负责接待工作):潘振和、胡春光、秦志明、叶新林、唐智长。
“七一”兵团成立后的主要活动:(1)整理“走资派”的材料,主要是组织写批判伍晋南、贺希明、谢王岗、韦国清、安平生等的材料,编发批判伍晋南、贺希明、霍泛“四·一九”声明(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伍晋南、贺希明、霍泛的揭发材料)和支持韦国清站出来的材料以及抄写中央领导人的讲话等传单。(2)保卫区党委大院不让外人来冲击机关。(3)少数人参与抄家、批判干部活动,出现了一些打人的情况。
“倒海翻江”战斗团继续独立存在,其观点与“七一”兵团相对立,支持伍晋南。
5月,黄启文先后到南宁一中、三中和柳州地直机关,作鼓动派性的报告。5月至8月上旬,黄启文任广西联指赴京代表团工作人员。9月,黄启文调到广西联指办公室工作。
6月3日,南宁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派出军代表到区档案局召开两派人员会议,宣布查封档案库房。
6月13日,唐智长、胡春光带领“七一”兵团100多人,参加南宁一中武斗(打石头仗)并守卫一周。
6月下旬,南宁一中武斗停息后,唐智长、胡春光带领“七一”兵团参加该次武斗的部分人员,又转去守卫文化大院。
6月,黄启文去河北调查佟晋勋的家庭历史等问题,编织材料,以后又以种种借口扣发佟晋勋、郑希武的工资。
6月底或7月初,“七一”兵团在区党委办公厅印刷厂批斗佟晋勋。后又在区党委大院球场批斗佟晋勋,梁书珍用一块大铅板挂在佟晋勋的脖子上。
7月,刘谓隆在北京多次参与揪斗贺希明、霍泛,并打了霍泛。
7月,“七一”兵团许荣贵、梁植祥等人参与抢解放军驻邕某部队长堽岭修械所的枪。
7、8月间“倒海翻江”兵团卢光明、于起友、俞曙民、陈夏模、高再斌、李寅前等,离开机关到“4·22”控制地段新华街等地居住,外出时间有的长达40多天。
8月,“七一”兵团派潘文琳、黎增明等重机枪组人员参加攻打邕江大桥、民族电影院另一派组织据点,任务是封锁对方在桥头、民族电影院、天主教堂等地的火力点。
夏天,“联指”攻打南宁市东方红医院后,“七一”兵团派武装人员参加守卫。
8月,黄启文、刘谓隆从北京回南宁后,批评“七一”兵团勤务组“太保守了”。在他们的煽动下,“七一”兵团李树檀、梁植祥等和机要训练班杨季护、覃进等部分学员查抄了乔晓光的家。梁书珍等人配合红卫兵查抄了伍晋南的家。刘谓隆带队抄了霍泛的家。
9月,在区人委礼堂批斗贺希明、霍泛和伍晋南,刘谓隆上台批斗伍晋南。
10月,在区体育馆召开万人大会,批斗贺希明、霍泛、谢王岗、袁家柯,刘谓隆首先上台揭发批判霍泛。会后,刘谓隆参与主持开会,布置整理以上领导人及伍晋南的材料,以后印成小册子,大量散发全区。
从“七一”兵团成立到办公厅大联合(即成立厅革命领导小组)期间,办公厅“联指”派对一些干部职工任意抓、关、打。当时被迫害的有陈澜、郑希武、佟晋勋、胡隆镁、钟家佐、袁志祥、郑博然、刘毅生、俞曙民、王仁韬等。对这些人员进行斗、打、逼供、审讯和强迫劳动,其中有的被关进黑房里,郑希武、安维义被打断两根肋骨,贾建超被打致重伤。
12月21日,“七一”兵团和“倒海翻江”兵团两派群众组织实现了大联合,区党委办公厅革命领导小组成立,成员为:领导干部代表翟光(组长)、孙立海(副组长),群众代表“联指”方面有刘谓隆、黄启文、廖永玉等,“4·22”方面有曹振谦、安维义、黄朝林等。革命领导小组成立后主要活动是:(1)研究办公厅的斗、批、改问题;(2)研究组织批斗佟晋勋、郑希武、胡隆镁、陈澜、刘毅生等。
1967年5月至1969下半年,“七一”兵团和办公厅革命领导小组先后派出黄启文等人内查外调了刘毅生、佟晋勋、王效文、郑希武、陈澜等的“历史问题”。区档案局专案组调查了袁志祥等的家庭、历史及公布个人档案,并用大字报摘抄或刻印传单公布于众。
1月8日,“广西联指区党委机关联合指挥部”在区党委会议室召开声讨贺希明罪行大会,“七一”兵团代表上台揭发批判。
4月,黄启文、刘谓隆等去区档案馆后库查阅乔晓光、伍晋南、贺希明、霍泛、谢王岗等在区党委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签发的文件底稿及个人笔记本等一批机要档案和内部材料。黄启文进入库房,打开档案柜查找有关档案。他们将这些档案提供给造反派揭发批斗老干部、散发传单用。
同月,“七一”兵团派梁书珍等人去玉林地、县“联指”求援武器,要回3箱土制手榴弹和炸药。
5月,“七一”兵团黄启文、刘谓隆等到区档案馆后库要子弹;参与抢广西军区茅桥军械库的枪。
5月至8月,区革委会成立之前,“七一”兵团梁植祥等,强制王仁韬、徐麟村、尚持、李同文、吕哲、陈兰等劳动,其中包括在区党委大院后门搬砖修筑武斗工事。
区党委调研室干部都惠忠的弟弟、南丹县山口林业中学代课教师都全忠,1968年1、2月间从南丹到南宁市桃源路区党委第三宿舍都惠忠家住。6月2日下午,李立升带区公安厅一个人和南丹县两个人到第三宿舍抓走都全忠。“联指”保卫处武装人员将他押到区林业厅关押审讯,约5天后拉到南宁明园饭店后门处枪杀。
7月,黄启文派“七一”兵团部分武装人员参与包围广西医学院和南宁三中等据点。
同月的一天下午,在区党委大院红卫兵食堂(席棚),黄启文、刘谓隆主持全厅职工大会对郑希武进行批斗,共有五、六十人参加。郑希武被打断右胸第7、8根肋骨。
7月的一天下午,在区党委大院红卫兵食堂(席棚),由赵顺先、钟绍僮、黄启文、刘谓隆、韦乐杨等人主持批斗大会,王俊峰、佟晋勋、郑希武、梁宁、金鑫、王仁韬等被批斗毒打。批斗结束后,还押他们敲小锣、面盆,到七星路、桃源路机关宿舍和区人民医院内游斗。
7月的一天晚上,“七一”和区财办“红色财贸”、区监委“红色监察”等兵团在区党委大院球场联合批斗陈澜、李德观、罗丽华、邵芳、梁淑茹,她们中有的被剪掉头发(她们的丈夫均是区党委、南宁市委领导同志,持“4·22”派观点)。黄启文参加了批斗,批斗后对陈澜进行审讯至深夜。
8月的一天,在办公厅楼下小房间批斗佟晋勋,黄启文主持并打佟晋勋,另一些人也打佟致伤。
7月或8月的一天晚上,在办公厅楼下门口(今政研室办公楼前)召开全厅职工大会,黄启文主持会场,刘谓隆在会上传达中央首长接见广西两派代表的讲话。后把郑希武拉到会场,对其进行批斗,并把郑博然、卢光明等拉来陪斗。
7月上旬的一天上午,梁书珍等人查抄了郑希武的家。
7月的一天,黄启文带领梁书珍等人查抄了陈澜的家。8月的一天,又查抄了胡隆镁的家。
8月的一天,在批斗霍泛的会上,黄启文抓住霍泛的脖子和手臂,使霍泛疼痛难忍,动弹不得。
10月26日至28日区革委会在区党委大院球场开会批斗伍晋南,“七一”兵团的刘谓隆、黄启文上台揭发,黄启文还揪住伍晋南进行质问。
1967年至1968年9月,“天翻地复”、“曙光”、“三七”等战斗团和以后合并成立的“七一”兵团的大字报和传单,内容大体有两种:一是揭发区党委领导人的问题,二是对另一派群众组织进行派性攻击。还编印散发了《革命大批判战报》、《七一战报》、《南宁动态》、《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韦国清、乔晓光材料集》等刊物、大字报和大量传单。除转抄、引用别的刊物、大字报、传单外,有一部分是直接调阅、摘抄区党委档案室、自治区档案馆后库保存的文件底稿和其它内部机密材料(在这期间,“七一”兵团先后派刘谓隆、黄启文等9人次去区档案馆后库调阅档案)。
“七三”布告下达后,专案组对机要处的卢光明、覃琼璞等进行审查,并认为卢、覃等人私抄密码电报事件是盗窃机密而决定给予他们党纪处分。
11月,按照区革委会部署,区直机关共组成14个斗批改大队,党群战线(包括区党委办公厅、区人委办公厅等15个单位)为第一大队,全称为广西区革委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第一大队,区党委办公厅为第一连。
1968年下半年,区革委会办事组派军代表罗予均、周福源到办公厅印刷厂支左,至1973年7月撤离。
1968年11月15日至1969年3月27日,斗批改第一大队第一连(即区党委办公厅)到区干部疗养院(今江滨医院)集中搞斗、批、改。连的领导成员是:连长唐智长、副连长韦孔枢、尚乃鹏、黄朝林、指导员翟光、副指导员廖永玉,丁传国、谢岳山。连下设4个排:秘书处为一排,廖永玉负责;行政处为二排,尚乃鹏负责;档案局为三排,谢岳山负责;机要处为四排,丁传国负责。
当时斗批改的对象,主要是一些老干部和一派群众组织(“4·22”)的头头以及一些干部职工。办公厅被审查、批斗的对象中,厅、处级领导干部有刘毅生、黄季权、郑希武、佟晋勋、陈澜、袁志祥、王效文、刘鸿珍等。此外,还有胡隆镁、郑博然、贾建超、卢光明、莫春荣、张爱德、卢美华、俞曙民、高再斌等。这些人员均被隔离审查,强制劳役,限制行动自由,并被强令自己书写“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某某某”的胸章挂在胸前。
1969年春的一天,连队组织在干部疗养院召开批判会。当批判刘毅生时,林长荣打了刘毅生的面部。
3月27日,区革委会宣布斗、批、改暂告一段落,组织各连队下乡支援春耕生产,办公厅连队共有128人到东兴县防城公社丹竹江大队。连长韦孔枢、副连长尚乃鹏、黄朝林,指导员翟光、副指导员廖永玉、丁传国、谢岳山。
5月26日,下乡支农人员收队返回南宁,学习贯彻党的“九大”精神,转入整党建党阶段。
6月9日,区革委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第一大队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办公厅整党建党小组,组长翟光、副组长王炳林、唐智长,成员有李景和、张峻桐、权正昆、廖永玉、谢岳山。办公厅参加整党建党的正式党员189人,预备党员27人。
当时整党建党的任务主要是在思想上组织上进行“吐故纳新”。
8月12日下午,在区党委大食堂召开全厅党员大会,选举新的党支部。
8月13日,第一大队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批准翟光等为办公厅党支部成员。支部书记翟光,副书记王炳林、唐智长,组织委员张峻桐、权正昆、郭洪范,宣传委员谢岳山、廖永玉,青年委员李景和。
党支部成立后,即转入开展组织整顿工作,任务是预备党员转正和发展新党员。发展了两名新党员。预备党员27人中,经过讨论同意26人转正,上报大队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审批,同意23人转正。
1968年11月15日开始进行斗批改,至1969年12月整党建党基本结束。专案组经过审查,对多数干部认为问题已清楚给予解放或处分。认为问题尚未查清,送区革委政工组办的武鸣斗批改学习班继续审查的有佟晋勋、胡隆镁、陈澜、卢美华等。武鸣斗批改学习班中,区党委办公厅负责搞专案的有郭洪范、王明、韦森全、朱球熙、谢岳山、何少文、胡仁章、刘付成、李树檀、周松林、梁植祥、覃志权,编为一连一排一班。经过审查可以结案的,由连党支部写结案报告报学习班党总支审定,宣布对佟晋勋、胡隆镁、陈澜、卢美华等给予“解放”。
1970年冬天,胡隆镁又被当作“五·一六”分子继续审查,由胡仁章、覃志权等搞专案。
1973年上半年,武鸣斗批改学习班结束。
9月,区党委办公厅恢复工作。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1989年3月21日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七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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