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6-6-0 作者:[待确定]
全国的“文化大革命”从1966年“五一六”通知开始的。6月广西水电厅就已经有了一些大字报,办公室秘书(正科级)王大力揭发批判厅政治部一些负责人的大字报,引起了厅领导蔡勇为的注意。8月,在厅领导的部署下,用“左”的思想指导,抓住干部学习会上的一些发言或某些错误观点无限上纲,扣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帽子,组织一批大字报,批判水电厅的三家村,即包煜君(技术员,现调西非电力设计院)、平雷(技术员,现任钦州地区专员)、邱仲凡(技术员,已于68年8月在解放路被打死),并对王大力展开反击(也是出大字报,未加开批判斗争会),这时,社会上开始搞破四旧,立四新,红卫兵到水电厅抄家,横扫“牛鬼蛇神”,被抄的有程瑞琮、雷荣珂等工程师。
66年9月至11月,红卫兵搞大串连,厅成立“文革”领导小组,成员有,蔡勇为(区农办副主任兼厅长)、全昭毅(办公室主任)、张树本,冯润祥(技术员,现工管局工程师)、杜育藩(班理技术主员,现工程师)、黄坚生(政治部干事)以及设计院一些同志,同时,厅成立赤卫队,主要任务是保卫机关安全,防止外单位的红卫兵来厅串连,赤卫队都是“出身好”的参加,接着,厅根据区党委派工作组的指示,按看过去运动的做法,打算在工作组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文革运动,派出了一批工作组到基层单位(如水电学校等),柯德夫(副厅长)、张树本、陈昌文(政治部保卫科长)、邓环英(水电科研所指导员)等参加了工作组。12月,全国运动进入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这些工作组成员均被各单位的一些群众批判,一些工作组长被迫作了检查,以后全部撤回。
66年底至67年初,厅的一般群众和运动开始时受压制挨批判的同志,纷纷起来“造反”,出厅处领导的大字报,“文革”领导小组及赤卫队解体,开始出现各种战斗队,队的数量很多,但每个队的人很少,厅里开始批判了蔡勇为、全昭毅、张树本、沈景辉(基建处副处长)等,主要批判对象是蔡勇为,除在南宁游斗外,还押送到澄碧河、大王滩、黎塘、来宾等工地批斗,韦勋犹(工管局长)刚调来水电厅不就,主要是外单位批他去宜山等地工作的事和政治历史问题,张作良(工管局副局长)因木格事件被拉去贵县批斗。在这段时间,发生的电力局邱仲凡等人要以群众组织的名义开除肖德华(电业局行政干部)的党籍,迫党委表态。因遭多数党员反对未逞。
67年元月风暴席卷。元月23日水电厅本部全体职工去饭堂开大会,由谢英美、梁玉奈、杨余荫、余作仁、陈树远、梁荣南、彭文藻、吴代法、林志卯、黄忠等组织大会宣布夺权,夺权后,日常的事务由梁琦负责,厅本部还是照常上班,并安排大部份同志下到各县了解水利施工及春灌准备情况。
67年3月派性活动澎涨。各处时的战斗队如“千钧棒”、“东方红”、“曙光”、“延安公社”等纷纷成立。4月至5月,逐步形成支持韦国清和支持伍晋南两派,4月份成立“井岗山”兵团,持“伍”观点,5月份成立“红旗兵团”持支“韦”观点,“红旗兵团”的人数约占厅本部人数的70%左右。
“井岗山”兵团负责人:杨铁保,水管局技术人员,现桂林供电公司工程师;黄忠,农电处技术员,现龙州县水电局小水电公司副经理;陈玉佳,基建处助理技术员,现都安水电局;陈俊育,计财处干部,现广西农学院教师;梁荣南,办公室干部,现黎塘电力局路线器材厂副厂长。
“红旗兵团”负责人是:何锡全,基建处技术员,现计财科长、工程师;蔡和楚,计财处科长;王大力,办公室秘书,现农水处处长;李明孙,厅水管局技术员,现基建局科长,工程师;杜联毓水管局助理技术员,区农委政治处副处长;黄如松,饭堂管理员,现电力设计院行政科;卢菊锦,政治处副科长。贤电力局政治处科长;蒋有保,农电处技术员,现农水处工程师;李福英,计财处劳资员,现在合山电厂;肖志远,水管局助理技术员,先调江苏;联络员有陈德闻、刘镭、肖志远。
67年4月19日,区党委书记伍晋南、贺希明、霍泛发表了声明,4月25日水电厅柯德夫、曹志真(均副厅长),全昭毅、王玉、李维华、韦勋犹、林执真7人发表了拥护“4·19”声明,支持广西、南宁、水电厅“4·25”声明的观点,打倒蔡勇为。但其余的厅、处长多数持“支韦”观点和支持“红旗团”但没有公开发表声明。
67年4月22日,“广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火线指挥部”(后简称4·22)成立,冲入广西日报社,夺了广西日报的出版权。水电厅“井岗山”参加了这一行动和静坐运动。5月25日,“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成立。对广西日报社进行了反夺权。“红旗兵团”参加了这一行动。
67年6月,整个水电厅大院(包括本部、电业公司、设计院)两派对立观点的矛盾加剧,厅“4·22”派进驻厅设计院大楼和电业公司大楼建立“据点”,厅“联指”派进驻办公楼和电业公司大楼建立“据点”,6月上旬厅设计院“火种”兵团一部份人去厅本部机要室楼梯口“挑衅”,“红旗”兵团的杜联毓被打伤,接着“火种”又把蔡勇为和设计院党委书记李景亭抓到设计院大楼据点内,几天后,蔡勇为被“红旗”兵团抢走并“保护”起来。6月底广西“联指”调动工人、农民、红卫兵、干部用石头木棍钢叉攻打设计院大楼和中试所大楼据点,设计院勘测队材料员兰展在大楼被抓后,逃跑中被打死。这是厅大院及设计院形成两派后第一次武斗造成的死人事件。“井岗山”在据点内的同志也被抓到市14中学“训话”,后放回。这一仗后,“井岗山”因人少,离开厅内据点。有些回家住,有些到外面或其他单位去了,“红旗兵团”人多,继续占领厅本部办公大楼作据点,并与外单位联系制作了长矛、匕首和粉枪零件,但没有到社会上参加武斗。这期间,王玉、全昭毅、林执真、曹志真曾到“4·22”展览馆据点住过一段时间,曹志真离开南宁拟去郑州,途径柳州时被“联指”抓住关押了3天,后逃跑。66年11月,“红旗”团将蔡勇为送到邕宁县李明孙(厅干部)家住了40多天。“井岗山”也有部份同志参加了在广西军区静坐和挽留6984部队等派性活动。“沥血兵”于67年11月来水电厅将林执真抓走,关押10多天后放回。
67年7月份,当时在水电大院的“联指”群众组织,在厅本部的“红旗”团。设计院的“红水院”,电业公司的“红全球”等联合成立了“红色水电”,其核心成员为“红旗”的王大力、吴晋绍,“红水院”的张振阁、张均学、胡鸿义,“红全球”的高全新、苏国聪,电业局的谭寿棋。由王大力、张均学两人负责。后来“红全球”退出“红色水电”,另和一、二电厂、送变电工程处、供电所联合成立“红色电业工人司令部”。67年9月上级号召“倒旗”,实现大联合。王大力把“红色水电”的旗和印章拿到区体育馆大会上交,“红色水电”全部解体,前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
67年9月至68年4月,整个广西两派出现大联合的形势,厅大院的据点也都撤了,厅大院两派谈判大联合,气氛比较缓和,为了给将要结合的领导干部作准备,对一些领导干部的历史作了重新调整,两派都成立了专案组,派人去外调。“红旗团”专案人员有刘孝(现改名刘镭)、肖志远、杨礼民、杜联毓、曾玉生、李维远等,“井岗山”专案人员有唐桂锡、梁荣南、粟毅等。
67年底,发生了电业局会计郭澄清将55000元汇给广西“4·22”指挥部事件,此事在斗批改期间,郭澄清受到审查。
68年初,广西两派谈判结果,成立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水电厅大院的两派也多次谈判,但无结果,水电厅本部两派经谈判到成立了大联合筹备小组其成员是:“井岗山”的杨铁保、平雷、汪江、“红旗”的李明孙、游泽润、秦均。自治区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负责生产方面的领导工作。“井岗山”的包煜君作为广西“4·22”的代表参加了区抓促指挥部工作。厅本部也有一个抓生产的班子,是由两派推选人员组成。人员有梁成芝、黎国庆、杨励宜、李德伟、陈昌升、梁琦等人。整个生产班子一直坚持工作,没有使水利工作隔于停顿。
68年4月份,“沥血兵”来水电厅把林执真再次抓走关押一段时间后放回。5月下旬,南宁发生了两派抢枪,华强粮店被炸的事件,“5·30”林业厅事件发生后武斗气氛紧张起来,“火种”在设计院大楼建立据点,厅本部的两派都撤离了居住在设计院大楼后面的基建处宿舍及平房,“红旗”团在厅办公大楼建立了据点,住有十多人,其余人员撤到幼儿园、招待所、园湖小学、葛麻大队等地。“井岗山”没有据点,但少数人进入了展览馆据点。两派都有相当一部份人离开南宁。5月13日,“红旗团”派人将蔡勇为、杜竟明、恭敬儒、张作良转移到吴墟机场派出所居住,(直到“七·三”布告以后才回厅)柯德夫、王玉、全昭毅等在这段时间也相继离开南宁到长沙、武汉等地,6月1日大院内“4·22”电业工总中据点的人撤到设计院大楼,发生了“联指”电业公司“红全球”打死杨慧心的案件。当时红旗团有少量武器(老式步枪),是从葛麻大队借来和长岗岭军械库要的“井岗山”个别的也有一些手榴弹等武器,68年6月初,“联指”红卫片指挥部成立推动民兵连,负责“保卫”林业厅的安全和防止发生类似“5·30”事件,“红旗”团派莫俊科、邓雄江、何超华3人参加。
68年6月19日,广西“联指”指挥部组织队伍攻打水电厅设计院“火种”大楼,主攻队伍由红色工人、红卫兵、民兵担任,水电厅“联指”负责后勤,中断水电通讯、警戒等任务,“红旗”团部分人参与了这一行动。主攻队伍包括崇左民兵连、红色工人、红卫兵从厅办公大楼、基建处宿舍、平方宿舍作为进攻真滴。6月20日下午5时前后打下设计院大楼,有部分“俘虏”被关押在厅办公大楼,这个事件共枪杀了60多人,“井岗山”没有人进设计大楼据点,电业局的邱仲凡因藏在正大楼梯下未被发现才免于死,被打死19人。6月20日上午,水电厅“联指”部分人员参加推集尸体,晚上,由“联指”指挥负责组织“红旗”团部分人员参加将尸体运到邕江边丢下河参加搬尸人员有何锡全、。孙庆新、刘镭、邓雄仁、何超华、温登真,在攻打“火种”大楼的同时,厅干部的程瑞、张宗鑫,设计院的陈之霖、叶耀东等人被抓到文化大院关押,程、张等被关押3天后放回,陈之霖直至9月份才回厅。
68年7月下旬,“七·三”布告以后,解放军和“联指”攻打展览馆据点。当时“红旗团”除参加“联指”红卫片机动连的人外,只担任警戒厅门口任务,没有直接参加攻打。打下展览馆后,林执真、庞秀芳在展览馆被抓,以后林执真被关在区公安厅拘留所,庞秀芳被关押在文化大院。8月初解放军和“联指”攻打百货大楼、新华街、解放路时,水电厅“联指”也派一些人参与这一行动,任务是负责外团警戒,参与人员有:黄俊科、邓雄仁、何超华等。
68年8月8日打下解放路,电业局技术员邱仲凡被打死、“井岗山”杨铁保、卢观立等被俘,8月中旬邕江河水上涨,南宁一部分市区被淹,水电厅大部分同志参加了浪东防洪大堤的抢险工程施工,8月26日区革委会成立,外出的同志陆续回厅,“井岗山”及及支持“井岗山”的领导干部,有些人回厅后即挨打、挂牌、游斗,后来陆续开了一些批斗会,柯德夫从外地回来,被关押在警司,“联指”去展馆搞活人展览时,林执真也被示众,示众后一直关押在公安厅。
67年5月份起,支左解放军进驻水电厅,有空军队伍的董XX等四、五人,支左解放军的观点是偏向“联指”的,68年6月打“火种”大楼以前,在南宁的支左解放军大部分集中在西乡塘学习。驻厅解放军负责人之一智宏,在打“火种”大楼的前一、二天自玉林回来,未住在厅大院内,打完后回到厅,看到了尸体,68年9月中旬,工宣队进驻水电大院,同时增派了一些支左解放军,工宣队是从南宁肉联厂和柳州钢铁厂抽调来的,工宣队员除少数是干部外,大部分是车间生产工人,工宣队进驻以后,全部集中搞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水电厅是第十大队,大队部的领导成员有:政委温玉田(解放军)大队长邓义昌(肉联厂)、智宏(解放军)、杜竟明(水电厅)等。苏新瑩、陈昌文、曹正酉、张均学、王克平等亦去大队部工作。(王大力也参加了一段时间,后又调离),厅本部成立连部。后肉联厂工宣队的何有初担任连长(负责学习),周玉但任指导员(负责专案),军代表翰富荣与工宣队同时进驻水电厅,负责厅本部运动的领导工作,以处、室韦单位编排编班,由工宣队担任排长,厅干部任副职,在厅办公大楼、电业局、水管局办公楼、招待所集中住宿,并成立有专案组,主要批斗对象是柯德夫、曹志真、全昭毅、韦勋犹、林执真、王玉、李维华、张宗鑫、林志卯、陈俊育、吴代法、杨铁保、卢欢立、庞秀芳、包煜君、平雷、汪江、黄玉珍、赵焕岩、陈善忠、陈隆昌、郭炳禧、戴铁坦、韩学干、林昆明、陈玉佳、黄宪忠、刘初之、郭澄清、曹善铭、李维扬、储谊莱,批斗的问题,有些是政治历史问题,有些是派性问题,在批斗的期间张宗鑫曾用锒头砸自己的头,被送进医院抢救后痊愈。68年10月区革委会在体育馆组织批斗伍、贺、霍、谢、袁等,柯德夫、韦勋犹在会上也被批斗,国庆节前后,全区统一刮一次十二级台风,大量抄家。水电厅也在内。
68年12月20日成立水电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有杜竟明(第一副组长)曲延贵(副组长)、戴仁元(干部代表)、何锡全、李明孙、冯润祥(红旗兵团代表)、唐桂赐(井岗山兵团代表),组长职位空缺,厅革命领导小组下设政工组、办事处,政工组有曲延贵、何锡全、冯润祥,办事组有戴仁元、李明孙、唐桂赐、蔡勇为当时未结合,到69年初才宣布结合参加领导班子,任党支部委员,支部书记是军代表智宏,69年4月蔡勇为到区抓促指挥部水电小组负责生产工作。
68年底,全区召开学“毛著”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厅本部选派冯润祥、杜联毓参加。卢菊锦参加大会的筹备工作,在整理材料时,因错写了几个字,被当作现行反革命,并关押于矛桥看守所。
在这段集中斗批改期间,厅也有一个抓生产的班子,是工宣队、军宣队同意组织的,到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去办公,属区抓捉指挥组的水电小组,生产班子由杜竟明、梁成芝负责,人员有候玉祥、李铭伟、叶志芬、杜育藩、王初全,田成章、何超华、谭寿祖、杨励谊、秦有祥、李君荣、韦文锋、朱雪妃、粟毅、覃承安、钟桂和等。
69年3月党的九大召开,4月初区党委组织宣传队到各县区宣传“九大”精神,水电厅宣传队去靖西,德保县,靖西县的由蒋有保、何锡全负责,德保县由王大力、李明孙负责,各队均由四、五十人参加,宣传队工作到6月底回南宁。4月5日,宣传队出发,厅里的人到车站送行时,厅里发生了全昭毅“上吊”事件。在这以前,还发生了电业局工程师刘初之和储谊的母亲自杀事件。
69年5月底,斗、批、改运动已进入尾声,除少数人的历史和现行问题未搞清楚仍继续清查外,大部分批斗对象已宣布解放,工宣队员陆续撤出水电大院回本单位,斗批改大队也不再存在,6月厅成立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成员有温玉田、智宏、张宪文(三人为军代表)蔡勇为、杜竟明、曲延贵、侯玉祥、蒋有保、孙玉英、陈降林等。
69年10月,区直机关开始精简干部职工,重新分配工作,当时厅本部170人,水管局78人,电业局56人,共304人,定在区水电服务站工作的有54人(其中厅本部31人,水管局17人,电业局6人)被送到自治区鹧鸪江园艺场办的“五七”干校的有10多人,到自治区武鸣县举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被审查人员有16人(包括被拘押去警司,公安厅以及继续审查但已死亡等),专案人员18人,下放到区水电系统直属单位、区直其他单位、地、县及地县五七干校的约有130多人,参加区党委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凤县抓阶级斗争、清理阶级队伍的有20人,留守机关的留守人员有7人,人员精简陆续奔赴新的工作岗位后,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到别的地方工作(杜竟明去梧州,曲延贵去栗木矿,戴元仁去河池,其余留南宁),留在南宁工作的,改为水电服务站,从区政府大楼迁回水电厅办公,由蔡勇为负责,军代表智宏、刘伟新、崔正三也是负责人。
水电厅参加宣传队到凤山县工作的通知,与区财政厅、文化局、党校等单位作为一个工作队,由贺亦然带队,宣传队到70年6月才回南宁。
70年7月自治区再次精简机关人员,水电厅参加凤山县宣传队的同志,一部分到“五·七”干校的学员,机关留守的通知,其他厅局的人员集中在区公安厅学习,9月中旬宣布分配名单,这批人全部下放到地、县。至此,水电厅的人员已全部定位和下放完,于此同时,800多人的区水电设计院也宣布解散,除留下的50人的规划队,由水电服务站领导外,绝大分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五七”干校及地县工作。
71年l月至72年2月,广西又掀起一个抓“五·一六”分子运动,水电服务站集中在水电厅的“红楼”上搞运动,专案组有张张大廷、宾恩锦、沈建华、郑家福、卢文义、张振阁、赵洪鹏、胡德诚(以上人员为设计院的),何锡全、李明孙、冯润祥等人,军代表刘伟新负贵抓政工,被审查的所谓“五·一六”分子有卢庐、于贤宙、郭光勋、孙玉如、黄玉虎、马秀英(均系设计院的干部)在审查中,有的专案人员采用逼供讯的办法,致使郭光勋自杀,于贤宙被判无期徒刑,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火种”头头,技术员龙智明,由区革委会负责审查,也自杀身亡,在斗批改期间,也审查过“反共救国团”的问题,吴代法、卢观立被审查对象。
去武鸣县的学习班。至73年3月份结束,专案人员全部回水电局工作,被审查人员中,程瑞琮、张宗鑫、雷荣坷等党外人士不再审查其历史问题,回厅工作,其余人员也分配了工作,有的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包括自杀身亡的全昭毅因所谓长期隐瞒厂历史及“文革”“ 422”的罪行,在死后还被开除党籍;曹志真被定为叛徒,开除党籍降为一般干部;林执真定为反革命,判处有期徒刑10年,开除党籍、干籍;陈俊育因所谓思想反动开除干籍,下放到江西农场,每月发生活费45元;韦勋犹因“重用坏人”及“文革”中的问题。留党察看1年处分;吴代法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不戴帽子。到南丹县劳动,每月发给生活费50元;金培业因“文革”中的问题,撤消科长职务,工资由十三级降为十五级;王玉因所谓“汉奸”问题和“文革”中的问题,受留党察看2年的处分,工资由每月146元降为行政16级的处分。
73年8月18日,将水电厅服务站改为区水电局,蔡勇为任局长。副局长是马振东、王伟、刘谓隆、孟庆彦、智宏、刘伟新、崔丕三。75年蔡勇为调区农办,智宏、崔丕三也是先后调离水电局,刘伟新改任水电基建公司党委书记。75年5月付一屏任水电局长(76年6月调河池地委)76年元月甘苦任水电局长、党组书记。76年任王醒民为副局长。12月任命季桂明韦副局长。
80年7月,水利电力局分为水利局和电力工业局,水电局设计院(包括水电科研所),水电学校划归电力局。水电局除局机关外。所属单位有8个地区的水电勘测设计队、施工队、水文总站及其所属的8个地区水文总站。83年处遗工作按区党委的有关规定,各自负责进行,驻各地区的区直单位的处遗工作,以地区为主进行。
中共广西区水利电力厅党组1986年6月
陈昌文 二连副指导员 现电力设计院 苏新莹 副连长、代连长 现水电厅计财处 陈德闻 四排长 现水电厅基建局 谢英美 专案人员 现区农委副处长 唐云风 专案人员 现桂林量具厂 陆荣安 专案人员 电力局农电处 李维远 专案人员 现水电厅农水处 杨礼民 专案人员 现水电厅计财处 周宏保 专案人员 现水电厅办公室秘书 杨业成 专案人员 现水电厅 梁兴全 专案人员 现水电厅办公室 刘雷 专案人员 现水电厅计财处 陈祖文 专案人员 现电力局劳资处科长 林广全 专案人员 现区党委老干部局工程师 黄加伍 专案人员 现水电厅地电局工程师 玉升杨 专案人员 现水电厅地电局副科长 洪轩昂 专案人员 现水电厅工管局工程师 王克平 专案人员 现西江局工程师
曹志真 副厅长 审查 4·25 声明,自首问题 调河北省 雷荣坷 副厅长 致公党广西分部委员 已故,未去武鸣 柯德夫 副厅长 审查 4·25 声明 现农机局 程瑞琮 总工程师 在内蒙工作期间与国民党关系 现水电厅 张宗鑫 副总工程师 在清华大学参加学生组织问题 现电力局 韦勋犹 工管局长 与国民党特务关系,所谓“特嫌” 区党委组织部 全昭毅 办公室主任 国民党分部委员及所谓参加特务组织出卖“陈光”问题 69年4月被迫自杀 林执真 农电处副处长 策划5·30事件攻打林业厅及企图在博白建立根据地问题 现水文总站 王玉 基建处副处长 审查游击队长,参加土匪武装问题 已故 易伯华 副总工程师 审查地主分子问题 已退休 刘初之 工程师 审查地主分子问题 X年初自杀 郭澄清 会计 现电力局 陈俊育 一般干部 审查在毛选上写检字“反革命问题” 广西农学院 金培业 会计 审查满洲国科长问题 已故 黎国庆 科长 审查解放前保护电厂破坏问题 已故 吴代法 一般干部 审查4·22派性问题 广西教育学院
1 周甘霖 水电厅长、党组书记 2 苏注 党组副书记 3 刘广寅 水电厅副厅长 4 苏为典 处长,离休干部 5 李炳兰 处长,离休干部 6 谢伟俊 水文总站主任,离休干部 7 毕再生 处长,离休干部 8 黄林 机关党委书记 9 刘谦 机关党委副书记、已故。 10 杨家梁 人事处副处长、已故。 11 田成章 基建局副局长 12 黄克养 基建局副局长 13 金典慧 人事处副处长、已故。 14 韦建奎 物资公司副经理 15 程亨健 设计院副院长 16 林国才 水文总站副主任 17 刘义德 区直属党委纪检组 18 唐桂锡 地方电力局工程师 19 陈炫 地方电力局科长 20 邓焕忠 物资公司科长
21 李广兆 审计组会计师 22 卢秀蓉 科技处工程师 23 居恒英 设计院会计师 24 陈秀英 人事处科长 25 杨秀华 人事处干事 26 李元负 技术处干事 27 蒙宏勤 人事处干事 28 劳大全 技术处干事 29 廖世煊 水文站副科长 30 潘明杰 水文总站科长 31 魏文达 水文总站干部 32 周承林 水文总站干部 33 吕振光 水文总站副主任,已逝世 34 马振东 区水利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35 罗有群 工管局工程师 36 韦泽远 现电力局干部 37 张丽萍 设计院计术员 38 刘长余 已调山东 39 韦业宏 工管局干部 40 李栗林 农水处干部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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