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5-1 作者:中共全州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全州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前言…………………………………………………………………(35)
东山黄瓜冲坑杀惨案………………………………………………(36)
蒋伟雄被枪杀事件…………………………………………………(41)
石塘事件……………………………………………………………(43)
县革委第一次三级干部会…………………………………………(48)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文革”期间,我县和全国各地一样,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灾难。
在十年内乱中,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以所谓“反共救国团”、“黑五类”、“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等罪名,强加在部份干部、群众头上,造成了一大批冤假错案。全县被乱打死或迫害致死的达2156人(内有地下党、游击队成员50人)占当时全县总人数的千分之四点一,其中,国家干部105人(内有县级干部1人),厂矿企业工人41人,其他2010人,被打成重伤或致残的910人(内有地下党游击队成员5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1983年区党委新的领导班子建立后,在党中央和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成立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和处理地下党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了400多人的工作队,经过两年多的内查外调和细致的定案处理工作,为全县因“四大冤案”受牵连的人进行了平反昭雪,恢复了政治名誉。对死者家属补发了“三费”,对被打伤致残的干部职工发了补助费,共计864900元;安排了遗属子女就业119人。对“文革”中犯有杀人或打、砸、抢罪行及错误的1318人,除42人免予处分外,其余都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其中党员1198人,被开除党籍和清除出党的467人,留党察看处分的326人。对罪行特别严重、民愤极大的黄天辉、蔡辉龙等40人给予了刑事处分,其中给黄天辉处以极刑。通过两年多来的“处遗”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为了彻底否定“文革”,教育子孙后代,我们选择了“文革”期间影响较大的四件大事,整理成《全州县“文革”大事件》。此件材料来源于县档案馆、纪委、政法、落干办等单位保存的资料,但由于事隔多年,材料查找困难,有的不全,有的烧毁,缺乏系统的资料,加上时间仓促,以及我们的水平有限,难免有错误和遗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东山区(现为东山瑶族乡)位于湘桂毗邻的交界处,是瑶、汉两族人民共居的地方。该区的三江公社(现为三江村)黄瓜冲山上有个洞,洞深万丈,人称无底洞。“文化大革命”期间,这里曾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东山坑杀”惨案。
1967年9月间,湖南省红华、道县等地发生了所谓地、富要暴动,贫下中农可以组织人民法院判决的乱杀人现象。这股杀人风刮到东山区后,三江公社民兵营长黄天辉于1967年10月2日上午,召集黄天爱<公社会计)、刘性林、黄有生(群众组织负责人)等4人,在区里老邮电所(即现在的旅社)开会。黄天辉在会生说:“道县杀了一些四类分子,我们是不是回去开个民兵会也开始行动”会议决定当晚召开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民兵班、排长以上的骨干会议。
10月2日晚上,参加开会的有黄天辉、刘性林、黄有生、黄天爱、杨隆义(现治保主任)、刘义周(信用社会计)、刘俊博(党支部委员)、杨雨生(民兵排长)共30人。会议由黄天辉主持。治保主任杨隆义先传达了区里召开的治保主任会议精神,主要讲了如何做好对四类分子的监督改造问题,然后黄天辉讲话,他说:“湖南道县红华的四类分子要暴动,群众起来杀了一些四类分子,我区斜水公社也在开始行动了。”他提出: “我们也要动手,先下手为强”。“要一扫光,斩草除根,留下其子女是个祸根。”公社医师唐富坤支持黄天辉的意见说:“人不断根必有祸,草不断根必有生。”会上争论激烈。治保主任杨隆义强调要讲政策和策略。唐甫元(民兵干部)、黄于祖(党支部委员)等人支持杨隆义的意见,而黄天辉说:“其余的地、富子女给你们管,看你管不管得了”。并说:“哪个不同意,就是和地主有联系。”当唐甫元、唐修杰等人提出打电话向上级请示的意见时,黄天辉说:“我在区里开了会,难道这点不晓得,一切责任由我负。”这时黄天爱又提出:“杀完就不行,比如有的贫下中农到地、富家招亲的,也有的地、富及子弟到贫下中农家招亲落户的,杀了那恐怕不好,贫下中农有意见,会引起动乱的。”大家都主张要分别对待。最后决定:贫下中农到地富家的男女都不杀,地、富到贫下中农家的女的不杀;男的要杀。后来会议又转入研究到什么地方去杀人的问题,这时,黄天辉提出到三江的小庄岭上去杀。三江村的民兵不同意。大宅村的王光玉说:“黄瓜冲有个洞,万丈深坑,丢地主最好了。”黄天辉便同意了。于是决定立即行动,还规定了“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不能通风报信,谁走漏消息,走脱地主了,就要和地主一样对待”的所谓纪律。最后杨隆义登记了被丢坑的地、富名单和按村分配了抓地、富的任务,并分工唐甫元、刘性林宰猪、煮饭加餐。黄天辉便亲自带领民兵去抓人。
策划杀人的会议结束时,已是10月3日凌晨两点钟。黄天辉带着民兵将地、富及其子女从睡梦中喊醒,一个一个地将其双手捆绑起来,由民兵连夜押送到黄瓜冲的坑口边,强迫他们跳坑。有的自己跳,有的不跳便被打得喊声连天,最后用叉叉下坑,连还在吃奶的孩子都被推下坑里。曾在高中毕业当过民办教师的地主女蒋鸾英自己不跳,跪在坑口边同黄天辉等民兵讲道理,并质问黄天辉,“你们这样做,有无这样的政策?”黄天辉说:“管你政策不政策,不准你讲话。”还用木棒打她,并将她推下坑去。蒋鸾英的母亲蒋老秀在坑口边对黄性光(乳名观音宝)讲:“观音宝,你抱起这个小孩给你叔叔(蒋老秀丈夫蒋池元、贫农)好接起他的后代。”黄天辉不准,并说:“留下是个祸根,要斩草除根。”结果黄天辉用木棒将蒋老秀打倒后把她母子推下坑里。黄天辉还将 65岁的地主蒋佐卿,一棒打倒在地,然后推下坑去。大宅村地主刘香元在坑口边向黄天辉求情,请求留下一个小孩给他的爱人(他爱人是贫农),并说:“天辉,我两个仔,到政府去判,我一个,我老婆也有一个,我抱一个跳下坑,留下一个给我老婆。”黄天辉说:“那不行!”这样,刘香元含泪抱着两个小孩(大的三岁、小的一岁)跳下坑去了。宅乐坪村地主王绍荣正要被推下坑时,被民兵杨雨生叫住说:“慢点推下去,等我打一枪才推。”后被杨雨生用鸟枪打倒,把尸体推下坑去。
在黄天辉“斩草除根”的思想指导下,到外地入赘的地、富子弟也未能幸免。三江村蒋能奇,己到黄龙公社弄岩村入赘,当天到公社来检药,被民兵发现,也被捆绑丢下坑去。黄天辉还到上亩田村布置派民兵去湖南抓人,第二天将在零陵羊岩头和长家湾入赘的地主思唐保安和唐建春抓回坑杀。
从10月3日凌晨两点到下午三点钟,黄天辉组织干部和民兵将三江公社的地、富蒋佐卿、蒋老秀、蒋能奇、唐正伯等74人,连同从湖南抓回的2人共计76人,丢进黄瓜冲的无底洞。被害者有男性44人,女性32人;地主分子16人,富农分子5人,地、富子女55人;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不足一岁;最惨的唐正伯一户被摔死9人。另有被迫上吊、投河自杀的各一人。
黄天辉亲自策划指挥民兵坑杀地、富及其子女,惨无人道,手段残忍,引起了群众的极大愤慨。有的说:“一些小孩连奶都没吃够,有什么罪”。有的说:“民兵营长黄天辉不被雷公打,也要被老虎吃”。黄天辉自知罪责难逃,曾于1968年3月间,带领全家人到湖南东安外家去住了半年多。
1983年,县委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指示,派出了专门的工作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对无辜被坑杀的死者,进行了平反昭雪,对幸存的遗属按政策给予了补助和照顾。同时,县委根据调查材料和“处遗”政策,对东山坑杀事件的主谋及犯有严重罪行和错误的人员,给予了严肃处理。对一手组织策划坑杀地、富及其子女,罪恶严重,手段残忍,民愤极大的黄天辉,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处以极刑,已于1985年1月12日处决。对参与坑杀事件犯有严重错误的杨隆义、杨雨生给予清除出党的处分,给刘俊博以留党察看的处分,其他有错误人员也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黄天辉一伙,目无党纪国法,肆意毒杀无辜,实为罕见,是全州县“文革”中惊心动魄的一幕惨剧。
1967年11月3日下午约五时,原搬运公司党支部书记蒋德昭与工人赵金良、刘汝华等人到十字街杂货店打酒。正碰上全州高中“五·一三”(即“造反大军”)学生组织游行队伍在街上与人辩论,蒋德昭看见搬运公司工人蒋伟雄的继子王宝玉也在十字街看,便说:“四类分子的崽也来造反了,那还了得,把他抓起来。”王宝玉见状,立刻钻进全州高中“五·一三”游行队伍逃跑了。蒋德昭等人回到公司就议论开来,说什么:“抓崽不到,把他老子蒋伟雄抓来。”并指派蒋德兴、赵金良、蒋富苟、曾庆荣、邓治湘等人将蒋伟雄抓到了工交总部(即搬运公司),关在公司楼下的糠房里。
蒋伟雄被抓到搬运公司时己近傍晚,这时,担任联指总部主要负责人的蔡辉龙来到工交总部,蒋德昭对蔡辉龙说:“蒋伟雄的崽参加十字街辩论没有抓到,把蒋伟雄抓来了,怎么办?”蔡辉龙答应说:“这个人在旧社会杀了很多人,搞掉他算了。”然后,蒋德昭又通知大家说:“晚上再来楼土开会。”当晚八点多钟,由蒋德昭、王万贵(副支书)根据蔡辉龙的意见,召集了曹光荣、蒋德兴、时光宗、陶来花、邓治湘、刘汝华、谢崇槐等十几个人,在搬运公司楼上小会议室开会,进一步研究枪杀蒋伟雄的事。蒋德昭在会上说:“吃晚饭的时候,我们已经研究过,蔡头头决定的,明天搞掉蒋伟雄,大家看怎么办?”并在会上介绍了蒋伟雄的出身历史,说蒋伟雄是三青团骨干、区分部书记、国民党侦缉队员等。还指定曹光荣将枪杀蒋伟雄的所谓“罪状”和布告写好。
当晚9时左右,蔡辉龙再次来到工交总部检查了枪杀蒋伟雄的准备工作。
第二天上午,蒋德昭、王万贵见周能家(农械厂工人)来工交总部,王万贵就动员周去枪杀蒋伟雄,周不愿去,蒋德昭对周能家说:“今天要枪毙蒋伟雄,谢贵生不会用枪,那你去红手(枪手)了。”蒋德昭又说:“怕什么,把国民党区分部书记、侦缉队员,枪毙了有什么关系,去吧!干掉他算了。”于是,周能家就答应了。当天上午, “联指”在体育场召开大会。“联指”常委唐咸明、蔡辉龙、龙全忠、谢学阶、唐志高、蒋文、色振芳、王万贵、杨屏清等在台上就坐。蒋伟雄被捆绑由陶来花、谢贵生二人将其押上了台。大会由唐咸明主持,蔡辉龙讲话。然后,蒋伟雄被“联指”群众押看上街游行,游行结束后又将蒋伟雄押到体育场台上,由蒋德兵宣布了蒋伟雄的“罪状”,由谢贵生等人将蒋伟雄推封体育场右侧的干塘边,周能家用二号驳壳枪将蒋伟雄杀害。这起公开杀人的事件,在全县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各公社大开杀戒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蒋伟雄被枪杀以后,留下妻子没有工作,两个小孩大的才八岁,小的仅四岁,生活无着落,后来又被下放到农村(龙水公社)安家落户。为了两个小孩子的生存,蒋的妻子又被迫改了嫁。
“处遗”中,县委根据有关政策,对死者蒋伟雄进行了平反昭雪,对其妻儿作了适当的安排,并补给了一定的抚恤金和抚养费。对组织、策划杀人的蔡辉龙,判处了有期徒刑四年,给蒋德昭、王万贵和陶来花等人,分别给予了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的处分,给周能家开除公职处分,按中央五十五号文件精神,开除了唐咸明党籍、行政撤职(保留副局级)的处分。
1967年8月17日,石塘“造反大军”夺了石塘区武装部的枪90多支。石塘“联指”于同月22日又进行反夺枪。“造反大军”顶不住“联指”的不断攻击、搜捕,纷纷逃往桂林。9月29日,在桂林军分区和县人民武装部的劝导下,石塘“造反大军”的蒋文华、蒋长生、蒋文洪等人表示同意回全州与“联指”谈判,实现两派大联合。10月2日中午,蒋文华在铁炉头冷水冲蒋文洪家主持召开川溪、毛坪、仁金、铁炉头、乐中等五个大队的“造反大军”头头会议。会议提出:(一)三日组织游行,扩大造反派力量。(二)要求区武装部收缴武器,把枪支交给六九五五部队。(三)要“联指”放出被关押的“造反大军”成员(当时被关押的有蒋德能、唐付仔等五人),派代表谈判大联合等。
石塘“联指”在“造反大军”“八·一七”夺枪事件后,从8月22日起,对“造反大军”进行了数次反夺枪行动。接着张月和(副区长、抓促指挥部副主任)主持召开了会议。参加人员有区抓促指挥部成员,各大队干部、民兵营长、群众组织代表等。张月和说,反夺枪已缴回70多条枪(其中机枪两挺、冲锋枪一支),要做好三落实工作,使武器真正掌握在可靠的民兵手里,以防备“造反大军”的突然袭击。会议采纳了张月和的意见,并决定从各大队抽调部分民兵干部和民兵,组建武装连。由蒋云德(区公所事务长,石塘“联指”负责人之一)担任连长,李树清(区公安员)任指导员。全连分两个排,一排排长唐广荣,驻供销社,另派一个班驻守税务所。二排排长蒋宝田,驻区公所,派出一个班驻守邮电所等四个据点,形成互相掩护、互相支援的交叉火力网、准备对付“造反大军的袭击。
10月3日早上,蒋云德得知“造反大军”要来石塘街上游行的情报,立即与唐家荃、张月和商量,决定召开民兵排长以上干部紧急会议。会议由唐家荃主持,会上决定:(—)不管“造反大军”抱什么意图游行,首先要反复宣传“九·五”命令、“九·一三”通知, “六·六”通令,号召群众划清敌我界限,不要上一小撮阶级敌人的当,不要来冲击。(二)当天商店不开门营业。(三)经再三宣传说服无效时,就鸣两枪警告。 (四)民兵不准上街,不准与“造反大军”辩论。”要把门关好。 (五)由唐家荃在区公所用扩音器对游行群众进行宣传工作。张月和、蒋云德等在供销社密切注视“造反大军”的动向,如发生紧急情况,由蒋云德负责鸣枪指挥。会后,干部分头到班排进行传达。
10月3日上午约十时,“造反大军”游行队伍两三百人从铁炉头出发,高喊“打倒唐家荃”、“放出我们被关押的人员”的口号,先在石塘街游行后来到“联指”据点税务所门口开会。会上蒋长生宣读了9月10日张凤先(县武装部副政委)、郭景臣(军代表、一○四部队政治部副主任)在桂林被全州“造反大军”揪斗时的检讨,蒋运新念了驻桂部队支持桂林“老多”的材料。蒋文华在会上讲话声称:这次游行的目的是,要求“联指”释放被关押的蒋付仔、蒋德能等人;要武装部派人谈判实现大联合的问题;要求“联指”执行“九·五”命令,把收缴的武器交给六九五五部队;保证“四大”,不准“联指”随意搜查抓人。最后,蒋长生大声问:“现在要搞大联合,“联指”还关着我们的人,要不要他们放人!”众答:“要他们马上放人!”蒋长生又问:“大家有没有决心!”众齐答:“有决心!”于是;“造反大军”来到区公所和供销社门口大喊:“唐家荃放出我们的战友!”“唐家荃把‘联指’的枪支收起来,交给六九五五部队!”与此同时,武装部长唐家荃在区公所楼上用扩音器宣传中央“九·五”命令等文件,叫贫下中农走开,不要冲击,不要越过警戒线,而不回答“造反大军”提出的要求,这时游行人员就纷纷用拍打区公所大门,强烈要求唐家荃下来谈判,唐家荃仍是不露面,因此,游行队伍又转到供销社门口高呼口号,要求放人,有的提抗议,有的打门。蒋云德在商店门内劝阻说:“不要冲门,不要进来,冲门我就开枪打!”这时有人拿一块砖头打进供销社的大门内,蒋云德急忙朝天打了两枪。“造反大军”唐昌磊蔑视说:“大家不要怕,不敢打人的!”有的甚至敞开衣服挺起胸说:“朝这里打吧!”此时蒋云德下令说:“同我打!”并对旁边的机枪手沈绍儒说:“怎么还不打!”顿时,机枪、步枪、炸药包响声四起,有的人中弹倒下,游行人群大乱,很多人推开供销社的大门,挤进门市部内躲避枪弹,守在商店里的民兵排长唐广荣,当场开枪打死当天送公粮的群众王增勋。
事后查证核实,当场打死蒋田仔、蒋九九、蒋连生、蒋祖谋、罗传桂、罗传往、王增勋、陈花妹等8人,打伤蒋远能、蒋远雄、唐荣和、罗传来等17人,造得了严重的流血事件。
事件发生后,蒋云德、唐家荃、张月和等人为了逃避罪责,指使枪杀王增勋的凶手唐广荣进入商店,将布匹丢在死者的旁边,伪造“造反大军”抢劫商店财物被打死的假现场。然后大造舆论说:“造反大军”枪劫商店,想发洋财,打死活该!有些民兵伪造弹痕,把炸药包丢在门市部的柜台内。当天晚上,唐家荃、蒋云德、张月和召集民兵骨干二十多人,开会研究对策,指定陈业正老师等人以石塘“联指”的名义连夜赶写三张所谓石塘“十·三”事件声明,于4日早上贴到石塘街上,大造舆论。10月4日,“联指”又召集一些人参观了假现场。同时,又派陈业正、梁自敏、梁增才、陈祥荣等人到乐中、广竹等地“联指”群众中搜集“造反大军”的所谓罪恶材料,说什么“造反大军”在“联指”据点外包围了两圏,“外地的‘五·一三’人员参与了进攻‘石塘’‘联指’的行动”等等。晚上,唐家荃、蒋云德、张月和、李树清等人在供销社办公室开会决定,由陈业正老师在第一个声明的基础上加入这些材料,以石塘武装民兵的名义,再次发表《石塘“十·三”事件的声明》,印发各地。为了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唐家荃还召开了全体民兵会议,要求大家都要按“声明” 讲话,谁“乱讲”谁负责,这样,把明目张胆杀人的犯罪行为,说成是“保卫国家财产”、“执行”九·五命令“被迫”“自卫”的“正义”行动。
是非是不能颠倒的。“十·三事件”的真相终究被群众识破,在广大群众的压力下,1969年3月,县革委不得不派人进行调查核实,但当时由于派性的影响,对参与事件的有关人员,根本无法处理。
1983年,全区全面开展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县委对石塘“十·三”事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对该事件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蒋云德、唐家荃两人判处了有期徒刑七年,对参与该事件犯了严重错误的其他有关人员,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对于无辜受害的死者给予平反昭雪,恢复政治名誉。
全州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第一次三级干部会议,于68年6月27日至7月2日召开。参加大会的代表约有1000多人,县革委领导肖含艳、吴鼎、唐砚臣等参加了会议。大会原安排作三个报告,即肖含艳作动员报告;吴鼎作抓革命促生产报告;唐砚臣作总结报告。由于全州民兵参与围攻桂林,在桂林北站的几次武斗均遭严重挫折,因此,会议的议程和内容作了重大的更动。6月26日召开的预备会议,唐砚臣根据“前线”和“后方”阶级斗争的新动向,提出这次会议主要是抓阶级斗争,克服干部中的右倾保守思想,开展查敌情、查斗志、查防范措施。做好“支援前线,巩固后方”工作。
27日上午,肖含艳作动员报告,结合前后方阶级斗争新形势,提出要揪“三小撮”、批“三指向”、纠“四股歪风”(即右倾机会主义,右倾投降主义、右倾保守主义、右倾翻案风),反干部“五个投降”(即向国民党残渣余孽投降、向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投降,向地富反坏右投降、向叛徒特务投降、向右倾保守投降)。他还说,全县人民动员起来,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28日中午,大会精心安排代表到阶级斗争展览馆参观“阶级敌人”搞破坏活动的“罪恶事实”展览。下午,唐砚臣又联系桂林武斗新情况,作了当前阶级斗争形势和十项规定的专题报告。29日,大会特意安排庙头区宜湘河公社经才勋等人作所谓抓阶级斗争经验的报告,实际上是介绍群众随意杀人的“经验”。大会在讨论期间,文桥区的百仁公社宾自高、坝头公社伍恢志等人,听了庙头仁街公社支书蒋正生介绍他们于6月26日坑杀17人的“经验”后,立即打电话回本公社,催促枪杀已被关押的人员。这些公社在三干会期间,就枪杀了87人,斗死6人。凤凰区在县三干会期间,就组织代表对全区的专政对象进行摸底排队,决定回去要召开万人大会,对有破坏活动的重点分子进行批斗。
7月1日,吴鼎作抓革命促生产的报告。7月2日,唐砚臣在会议总结报告中宣称: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收获很大。再次强调要为保护新生的革命委员会,坚决把“三小撮”阶级敌人镇压下去,布置各区回去以后,要召开一个规模较大的会议传达,在全县掀起狠抓阶级斗争的新高潮。
7月4日,凤凰区武装部长兼革委主任唐炳达,在上桂林参加武斗前夕,主持召开凤凰区万人大会。在群众正陆续进场的过程中,三里公社民兵蒋受义在离主席台前168米处开枪打死地主分子蒋绍专,大会主席若无其事。这个区,在传过县三干会精神的过程中,再三强调“要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各公社在散会途中,纠察队、民兵用马刀、鸟枪、军枪等武器枪杀所谓“反共救国团”、“三小撮阶级敌人”共36人。枧塘区芳塘公社支书唐洪仁回公社传达三干会议精神后说:“现在上面指示,贫下中农可以审判,可以杀人”。于是,7月5日召集公社干部、纠察队负责人开会,决定把关着的王介奎等5人先批斗后枪杀。这个公社到7月15日止。10天内共枪杀所谓“反共救国团”和五类分子达40人之多,大西江区贯彻县三干会议精神后,18天时间,枪杀了44人。
县革委6月26日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以后至7月31日止,仅36天时间,全县城乡以所谓“反共救国军”、“现行反革命”等罪名被枪杀斗打致死的达1246人。
来源:原载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编《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四册)1987年10月。
来源:根据档案材料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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