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5-15 作者:广西医学院
广西医学院编写《广西医学院“文化大革命”大事件》(简称《大事件》)是在《广西医学院“文化大革命”大事记》的基础上,根据广西医学院“文化大革命”期间所发生的主要大事件加以客观的记述,是《广西医学院“文化大革命”大事记》的补充。
广西医学院“文化大革命”期间所发生的事件很多,根据党中央和广西区党委有关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精神和我院“处遗”办公室所形成的文书档案材料,这本《大事记》只记述了《廖保善被害事件》、《“八·二一”事件》、《2月武斗事件》、《“清理阶级队伍”事件》、《追查“反共救国团”事件》、《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事件》(另加《附件》)。这6件大事,广西医学院在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都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并根据党的政策,对遗留问题实事求是地给予了妥善的处理。
广西医学院1987年7月14日
廖保善原是广西医学院保卫科副科长兼武装部副部长,于1967年8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被《闯野战兵团》的翟兴猛抓去后,关押在102馆西南教室,并被一派群众毒打后于1967年8月12日凌晨死亡。
1967年8月,医学院两派群众的对立情绪很大,8月9日,两派决定分灶,8月11日上午10时许,廖保善和《星火燎原》的谭日伟等十余人前往学生食堂搬运该派群众组织所分得的粮食。《闯野战兵团》的翟兴猛(64级学生)以“干部抢粮食”为由,抓住廖保善后与宾怀昌(65级学生)等人将廖保善押到103馆西边草地,翟兴猛、梁万敢(64级学生)把廖保善捆住并用手提包把廖保善头部包住,李显球(64级学生)、翟兴猛、梁万敢对廖进行毒打至11时许才把廖押到104馆一楼关押。当天下午4时左右,《闯野战兵团》总部开会研究放不放廖保善,到会共10人,会上多数人同意放,4人不同意放,引起争论。李国华(64级学生)大叫:“谁放了就干掉谁”,并愤然退出会议。在102馆三楼遇到李显球,李也不同意放,俩人商量要制造借口把廖保善拉到河边干掉,并把任务交给了翟兴猛,要翟晚上找几个同学把廖拉到邕江边干掉,然后扔到江里。大约在晚上6时左右,《闯野战兵团》总部决定放廖保善,并派供销学校的3个学生去执行,但中途遇到了梁万敢、李显球,梁、李又把廖押回102馆西边教室。此时许不明真相的同派群众参与了毒打廖保善。李显球便乘机用手术刀刺伤了64级学生郭仲生,加罪于廖保善,说“廖保善行凶刺人”,激起不明真相的学生对廖保善的仇恨达到逼总部改变放廖的目的。大约到晚上8时左右,刘劲松(61级学生)又从廖的口袋里搜出一张写有口令、暗号、人名的字条,李国华见后便再次把廖保善捆起来,并到《闯野战兵团》总部叫骂,总部重新决定不放廖保善。李国华回到102馆后便指挥刘昌寿(64级学生)、刘劲松抬来直径约20公分、长约2米的木条,将廖保善固定在木条上,刘昌寿用一块擦黑板的脏布塞住廖的咀,李国华、李显球、翟兴猛、梁万敢等人猛击廖的胸部、头部、肝部、大约到了10时许,李国华、李显球商量后决定要“再打一次,捆紧一些、死了就算,反正打的人多,将来谁也找不到谁”,并找来翟兴猛、梁万敢、张延本(64级学生)再次固定在木条上,进行毒打。廖遭到毒打后又无活动余地(廖仍被捆在木条上),约于12日凌晨4时左右,翟兴猛,李显球发现廖的心脏已不跳动,赶忙去叫《闯野战兵团》总部负责人胡裕桥、陈伯智,同时请来庞立医生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胡裕桥、陈伯智等决定把廖的尸体抬到104馆。7时45分单方面进行了验尸。这时李国华等人想毁尸灭迹。9时左右,《闯野战兵团》总部召开会议,抵制李国华的阴谋,决定保护尸体。
从廖保善被抓到发现死亡,先后共有29人参加了对廖保善进行的7次毒打,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李国华、李显球、翟兴猛、梁万敢、刘昌寿、刘劲松。
1968年8月3日和8月28日,军、工宣队进院后成立了廖保善专案组。1968年9月,军、工宣队以杀害廖保善的主要凶手将李国华、李显球送公安厅看守所关押。1968年11月19日,在军、工宣队的主持下对廖保善尸体再次进行全面的解剖检查,检查结果:胸壁两侧肋间有广泛性出血现象,右侧出血范围102平方公分,左侧出血范围240平方公分,胸部肋骨被打断共11根(左侧6根,第四根断3节,第六根断两节;右侧断5根、第九根断两节),右侧胸腔有大量凝血块,出血量达1500毫升以上,腹腔有积液700毫升。结论为胸部两侧肋骨多发多段性骨折穿破胸膜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1969年4月×日,区公检法军管会依法逮捕了李国华、李显球。1977年12月7日,南宁市人民法院刑文字(76)66号文件以反革命罪判处李国华无期徒刑,送英山监狱劳动改造。广西医学院党委1980年6月28日以医党字(80)55号文件决定开除李国华的学籍。1982年12月5日区高级法院(82)刑申字第181号文件认为:李国华以检举他人为名,书写了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词,但没有对外扩散和造成危害的结果,原判以反革命罪科刑不当。其参与打死廖保善,已构成杀人罪,但不是为首主谋策划者,可以从轻处理。决定撤销南宁市人民法院刑文字(76)66号刑事判决,给予李国华免予刑事处分。1985年11月19日广西医学院党委医党字(85)106号文件决定免予开除李国华的学籍,发给毕业证书(注明在校学习情况),学院不能安排工作。根据桂劳字(78)141号文件,对李显球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予以释放。根据桂发(79)125号文件,由贵县劳动局分配李显球到西江农场当工人。1980年4月21日,广西医学院党委决定发给李显球毕业证书,按大学毕业分配工作。1969年4月4日,经区革委会批准,广西医学院党委决定开除梁万敢、翟兴猛的学籍,送回乡劳动。1980年4月21日,广西医学院党委复查时决定按大学毕业生重新分配他们工作。
1969年4月8日,驻院工、军宣队、院革委决定刘昌寿、刘劲松留校参加学习班,交群众批斗。1970年7月30日,广西医学院革委会决定给予刘昌寿、刘劲松毕业分配。
1980年8月2日,区教卫办以教卫政办(1980)18号文件批复同意广西医学院党委给予廖保善落实政策,发给抚恤费、困难补助费等共5465.50元,另外再发两个小孩的抚养费每月36元,发到大学毕业为止(两个孩子均考上大学)。
1967年8月21日,原南宁市体委的田长林等人受延安片“联指”指挥部派遣,携带武器进入广西医学院,制造流血事件,打伤李永来等10人。
1967年8月21日清晨,原南宁市体委国际俱乐部主任田长林、射击教练莫肖宗、田径教练黄积荣、邓昌安,干部刘霖生、苏仁斌、曾文祥以及运动员张国雄、韩玉宝等人受延安片“联指”指挥部(在区防疫站内)的派遣,携带7·62步枪1支、小口径步枪多支,由广西医学院一中年男子带路,到医学院附院一栋二层楼宿舍,从宿舍向住院部大楼开枪打高音喇叭,然后经菜地进入医学院。在图书馆、水塔一带向占据科学馆的《闯野战兵团》群众组织的高音喇叭开枪射击,把大部分高音喇叭打哑。约在7时左右,分兵三路,一路到保健科,在那里用小口径步枪向101馆与现在的106馆之间的叉路口(《闯野战兵团》在这里设岗哨)的对方哨兵开枪射击,当场把马毓成(63级学生)、陈仕德(63级学生)打伤。第二路到幼儿园并从幼儿园向职工食堂与幼儿园之间的对方哨位开枪射击,当场把谢广平(南宁园艺工人,当时住在医学院)打至重伤。第三路到101馆西北水阀处,约在上午10~11时向101馆西边教室开枪射击,把陈心秋打伤。当陈心秋被打伤后,住在101馆二楼的胡锡琮用小口径步枪还击一枪,把梁佐承(65级学生)的左膝打伤。到了中午,莫肖宗等人又从职工食堂附近向101馆与104馆之间的空地正在收衣服的张如光(南宁青山园艺工人,当时住在医学院)开枪射击,把他打至重伤。到了下午5时左右,田长林等人又从食堂向101馆与104馆之间开枪射击,把马路上行走的烧水工人仇翠娥打伤。
1967年8月22日,田长林、莫肖宗等人再次进入医学院埋伏在职工食堂的单身宿舍楼内,侍机向科学馆一带射击。大约到了中午12时,9岁小女孩涂湘鸣从104馆马路走过,他们即用小口径步枪向涂湘鸣开枪射击,打伤左小腿。这时保健科医生李永来从自己的宿舍里出来,见涂被打伤后即上前抢救,被田长林用7·62步枪打中李永来的腹部,重伤倒地,葛为公见状即上前抢救亦被田长林打中左踝关节。些时,由于连续打伤了9人,《闯野战兵团》总部通过广播提出强烈抗议,田长林等人才被迫停止射击,并于当晚8时左右返回市体委。
这次事件中共打伤10人(重伤3人),其中李永来被打伤腰椎致使下肢瘫痪,造成终身残废。
1985年4月13日,南宁市体委建议给予这次事件的主要责任者田长林(已调南宁棉纺织厂)适当的党纪处分,并责成其赔偿李永来、葛为公二人提出的部分经济损失。中共南宁棉纺织厂委员会在南棉党人字(1986)4号文件《关于对田长林同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错误处理的决定》中认为“田长林同志在整党中从思想上否定文革,对参与武斗的错误认识较好”,决定对田长林免予处分。
1968年2月22日,在二区发生武斗,结果《红色公安》的周廷杰(南宁市消防大队)被打死,唐月盛(女)被打伤。23日又在幼儿园把从外地来院探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104部队战士黄容生打死。
1968年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6912部队进院“支左”,广西医学院成立了大联合委员会并着手讨论成立革委会。在讨论革委会组成人员时,《闯野战兵团》坚持要卢长山、李静参加,《星火燎原》坚决不同意卢长山、李静参加,这样大联合告吹。
2月17日,《闯野战兵团》的谭四若和区医院的2个同派群众在区防疫站门口抓住了《星火燎原》的陆正世,并把他绑架到104馆,这样加深了两派的对立情绪。接着两派互相抓人,并在四区、新教室,现在的106馆前三叉路口等处建关设卡,并互相用火力封锁,武斗处在一触即发之际。《星火燎原》群众组织感到自己力量薄弱,便向“联指”总部求援,“联指”总部派来了十多名武装人员。
2月22日上午,《闯野战兵团》的宾天锡找到许恒利,派他到二区伏击。许接受任务后带领几个同派群众于上午10时左右进入二区设伏。中午饭后,《星火燎原》武装班一行十余人,从图书馆出来察看地形,先到水塔、然后经图书馆前大马路到二区。到二区未发现情况便分散回图书馆。当部分人员走到二区中间时被许恒利带去的人发现,许也发现第五栋西头靠图书馆约20米处有人拿手枪,许立即向他投去一枚手榴弹(未炸着对方),双方当即对打数枪,均未伤人。这时许听到后面有喊声和打门声,疑为后路被切断,许随即从预先准备好的通道爬上天花板,到西头原先埋伏在这里的梁相田(职工子弟)会合。这时正好发现有人从他的屋下路过,梁相田征得许同意后拉开了一枚手榴弹的导火索想从窗口往下丢,但因窗口太小丢不出去,结果许被炸伤了。窗下人听到爆炸声,知道屋里有人,便向印刷厂方向撤退。许见一人退到第五栋西头离图书馆约20米的一棵树下,当即向此人(周延杰)打了一枪,周被打倒后许又连打两枪。把周延杰打死。此时,对方用火力掩护女救护员唐月盛上前抢救,结果唐月盛也被打伤,最后双方用火力掩护撤离二区。
2月22日武斗后,《闯野战兵团》为防止对方报复,向“4·22”指挥部求援,《工总》的马德山带领14名武装人员于当晚驻进《闯野战兵团》据点。2月23日上午,马德山带领武装人员到四区讲师楼西侧观察地形。大约在10时左右,住在《星火燎原》据点幼儿园第二宿舍的黄志英到走廊水龙头处洗脸盆,这时在讲师楼厕所里观察地形的武装人员用56式冲锋枪向黄打了一枪(单发、未中),黄急忙隐蔽起来。过了约两三分钟,从104部队来探望学生陆璐先的解放军战士黄容生又走到刚才黄志英被射击的走廊中间大门口处站着向水塔方向观看,正当他转身要跨进房间时,讲师楼的武装人员又从小平台处用56式冲锋枪瞄准黄容生打了一个单发,正中黄容生头部,从右侧耳朵上方,穿过左侧耳朵上方倒在地上。覃明其等人见后即上前抢救,这时讲师楼的武装人员再次从厕所用56式冲锋枪向抢救的人群连发射击,但未打中。当时从讲师楼向幼儿园开枪射击的有韦邦悦(《工总》)、黄振杰(《闯兵》)、陈权(《闯兵》)。
1969年11月1日,驻广西医学院工、军宣队,广西医学院革委会决定给予在1968年2月22日武斗中开枪打死周延杰打伤唐月盛的许恒利劳动考察1年。1970年7月30日,院革委会讨论决定把许恒利退回原籍,不予分配。1980年4月22日,广西医学院党委讨论决定准予许恒利毕业,按大学毕业重新分配工作。
1969年6月21日,驻院工、军宣队,广西医学院革委会报请区公检法军管小组批准,以现行反革命将黄振杰送南宁警备区司令部关押。1976年7月28日,广西医学院党委复查时认为黄振杰枪杀黄容生不能证实,被审查期间认识较好,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1979年12月22日,广西医学院党委批准黄振杰退职到香港定居。
1968年8月25日,姚文元在(红旗)杂志第二期发表文章《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传达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下放科室人员,工厂里的斗批改,大体经过这么几个阶级”。驻院工、军宣队根据毛主席的这个部署,在广西医学院全面开展了大批判和“清理阶级队伍”工作,并把“清理阶级队伍”作为斗批改的中心。大体经历这么几个阶段:
1968年11月28日以前,传达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办了3期全院性的学习班(“七·三”布告学习班、忆苦思甜学习班、八届十二中全会学习班)。办了7期各种类型的学习班(犯错误人员学习班2期、两派头头学习班2期、骨干学习班1期、家属学习班1期、毕业生学习班1期)。大约有600人参加了学习班。
进行“三忆三比三查”活动,即忆旧社会的苦、比新社会的甜、查自己的阶级立场;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迫害、比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英明伟大、查自己在两条路线斗争中的表现;忆党和毛主席对自己的培养、比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忠,查自己是否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举办“广西医学院阶级教育展览”,以发动群众,大查敌情,做好“清理阶级队伍”的准备工作。
随后以阶级斗争为纲,以“清理阶级队伍”为中心,“刮12级台风”。发动群众贴出大字报一万多张,揭出“问题”2万余条。随即清理出186人,占职工人数的8%,现在有据可查被认为有问题清查的有蒙谷、韦必克、张羽、卢长山、李静、陶登甫、涂介琳、罗继忠、陈欧文、周绍彬、徐俊德、曾广耕、何成轩、蒋德昭、颜赖均、薛占平、黄振杰、唐锦邕、龙期俊、廖剑毫、林佛、霍俊鸿、李治芬、温业棠、黄忠致、陈上翰、丘兰英、杨先健、朱庆典、梁海波、吕佩贞、刘启富、汤圣希、钟俊雄、龚謇、韦政清、黄文宣、罗裕群、李学金、赖友华、钟骥才、汤显荣、魏文范、钟祖毓、何耀辉、潘士华、农恒岳、刘新坤、刘敏谷、王家睦、郝朝庆、杨启超、刘绍友、许醇文、何兆雄、李建枢、李志尚、拾方、方中祜、叶馥荪、刘祖源、张文达、许述作、黄启勋、沈有谋、黄岱云、李素容、秦美琳、陆文光、苏志雄、刘洪斌、唐德英、邓少庚、周仕昆、巨川、梁松波、李济君、孙迺芬、蒙月嫦、黄琼贤、周英君、唐智宁、江肇源、潘秀云、黄欣、杜窕生、李宝韶、谭丕森、覃超梁、陈祥焘、严洗邦、玉光培、赵慕清、邓慧映、阳晋暄、许鹏程、陈培礼、杨义金、兰永英、唐庆尧、曾俊儒、林渊、梁徐、盘光媛、候健、龙祖彭、陈翰高、邓雪梅、王云鸾、杨永絮、刘显、苏桂英、韦翠、李羽洁、曾钜宣、周展骥、候正礼、雷璧珍、蒋宗义、胡桢、陈火生、黄卓正、冯振邦、李泽覃、顾志卿、张继元、苏国英、娄德培、谢伟珍、沈康年、梁国丰、李日莲、梁锦珍共135人。然后决定125名教职工(学院60、附院55)和55名学生作为清理批斗对象,先后召开了5次全院性批斗大会。1968年9月26日召开第一次全院性批斗大会,地点在学生球场(现在的新图书馆),由程力主持,主要批斗贺希明、霍泛、谢王岗、袁家柯、这是全区批斗伍、贺、霍、谢、袁的一部分,延安片都来参加。由南宁警备区司令部武装押来贺、霍、谢、袁及蒙谷。我院的叶馥荪、卢长山、沈泽、韦必克、何兆雄、徐俊德、杨先健、拾方、廖剑豪、胡裕桥、宾天锡、陈伯智、陈火生、右国义、农恒岳等一批人被拉上台陪斗。第二、第三次批斗大会也在这里进行。第四、第五次批斗大会是在两栋学生宿舍之间临时搭了一个主席台,先后被大会批斗的有蒙谷、卢长山、李静、沈泽、陈火生、胡裕桥、宾天锡、郝朝庆、农恒岳、杨先健等。在大会批斗的同时,工、军宣队还组织了为中、小会批斗候健、李振庆、陈祥焘、梁徐、林郁华、兰永英、周展骥、方中祜、李志尚、李泽覃、沈康年、龙祖彭、张羽、李羽洁、苏国英、雷璧珍、唐德英、温业棠、梁国丰、薛占平、林渊、秦美琳、温佩玉、苏志雄、龙期俊、顾志卿、阳晋暄、李素容、梁松波、曾广耕等一大批老干部,知识分子及工人群众。还把蒙谷、方中祜、王远明、卢长山、李静等人定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把叶馥荪、候健、方中祜、陈祥焘、梁徐、刘敏谷、潘士华、唐庆尧等8人定为“反动学术权威”,把罗裕群、魏文范等13人定了“黑教师爷”;把吕佩贞、覃超梁、彭富珍、陈火生、韦政清、霍俊鸿、黄忠致7人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把罗克、廖剑豪、肖群珍、刘启富、钟彼截、刘绍友、汤圣希、黄振耀、曾振恒、刘祖源、杨启超、谭丕森、沈康年、曾钜宣、黄欣、阳晋暄、邓慧映、赵慕清、张继元等一批人定为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和国民党的残渣余孽。
1968年10月以后,工、军宣队又以1967年6月17日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联合发布的《公告》中要继续追查“反共救国团”作为清队的主要内容(详见《追查“反共救国团”事件》),同时深挖暗藏的“阶级敌人及国民党残渣余孽”,经院革委会的几次讨论,决定于1969年2月25日召开第一次全院性宽严大会,以打开清队的局面。严济邦、韦政清、罗克林、覃超梁4人作为典型,会上宣布:严济邦主动交待自己1943年参加“三青团”、任过分队长,1937年在广西医学院参加过托派的外围组织“读书会”;韦政清主动检查交待自己思想一贯反动、散布大量反革命言论、攻击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美化苏修美帝,获得从宽处理,不再参加“学习班”学习,回原单位参加斗私批修,继续交待问题。罗克林拒绝交待自己的历史问题;覃超梁也不交待自己攻击毛主席、反对毛泽东思想的罪行,从严处理,继续留在“学习班”交待问题。
1968年12月17日,广西医学院革委会成立后,专门成立了一个“斗批改”组,负责清队工作,成员有刘同华、王建增、钟××,周群、冯骏、张赞球、池日庆、廖仕元、彭隆庄、罗成甫、陈玉仍。为了加快斗批改的步伐,区教育口决定集中大专院校举办“学习班”,进一步“清理阶级队伍”。我院参加“学习班”的278名教职工于1969年5月13日步行到广西大学,被编为十四大队第二连,到9月13日回院,历时4个月。在广西办班期间,采取“面上解放干部、点上清理阶级队伍”的做法,成立了28人的专案组,由王建增、梁德茂负责,对125名批斗对象继续审查,派出1131人次进行内查外调,召开了10次全连性批判大会,写了600余篇批判文章,出版10期大批判专栏,先后3次召开落实政策大会,宣布给予32名干部解放,他们是季达、陶登甫、罗继忠、徐俊德、何成轩、林佛、陈欧文、唐有新、周绍彬、蒋德昭、温业棠、李学金、罗裕群、何耀辉、魏文范、赖友华、刘洪斌、苏志雄、巨川、陈祥焘、唐庆尧、李素容、玉光培、黄欣、邓少庚、黄启勋、陆文光、江肇源、李济君、梁松波、黄岱云、周仕昆。在宣布解放干部的同时还对一大批人进行定性处理,把卢长山定为“犯走资派错误”;定为“犯严重政治错误”的有韦必克、张羽、蒙谷、叶馥荪、方中祜、李静、薛占平、杨先健、何成轩、霍俊鸿、李志尚、潘士华、郝朝庆、李羽洁、杨永絮、梁徐、周展骥、雷璧珍、沈有谋、黄启勋、陈火生;定为“犯严重错误”的有陶登甫、沈泽、陈欧文、汤显荣、颜赖均、蒋德昭、李学金、罗裕群、魏文范、唐德英、候健、陈祥焘、龙祖彭、李素容、胡桢、林渊、江肇源、黄岱云、周仕昆;定为“历史反革命,不戴帽子”的有罗克林、廖剑豪、肖群珍、刘启富、刘绍友、曾振恒、刘祖源、杨启超、谭丕森、曾钜宣、黄欣、阳晋暄、邓慧映、赵慕清、张继元;定为“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有龚謇、拾方、刘敏谷、许醇文、许述作、陈上翰、刘新坤、冯振邦;定为“现行反革命,不戴帽子”的有钟俊雄、吕佩贞、韦政清、黄忠致、覃超梁;定为“历史特务,不戴帽子”的有汤圣希、李建枢;定为“坏分子”的有唐锦邕、黄文宣、杨义金、陈培礼;定为“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有严济邦、黄振耀;被清除出队的有黄金德、黄琼贤、孙迺芬、蒙月嫦、杜窕生;龙期俊被定为“没有改造好的五类分子”;周英君被重新定为“地主分子,不戴帽子”,盘光缓被重新定为“富农分子,不戴帽子”,潘秀云被定为“资本家”;唐智宁被定为“阶级异己分子”。
1969年9月13日从十四大队撤回医学院后,继续在科学馆办“学习班”。从11月初到12月底,发动了一次深挖阶级敌人的活动,查出曾振恒是伪村长、日伪维持会会长,黄振耀是伪警长。
到1970年6月4日止,在清队中共解放干部69人,定案处理42人,共111人,占批斗审查对象的88.8%,刘祖源、钟骥才、许述作、张文达、杨先健、刘启富、龚謇、顾志卿、沈康年、冯振邦、梁国丰、张继元、李泽覃未作最后定性处理。审查批斗或处理学生66人,现有据可查的57人,他们是古国义、邓达华、刘先知、梁汉飞、裘建中、朱芳武、韦汉兴、王凤、黄文章、吴火哲、陈有昌、李福祥、陈荣安、梁继华、韦嫒森、甘衍昌、孙以平、陈瑶娟、叶启恩、张汉强、黄■山、吴德清、黄卓正、黄敬西、茹海匀、刘劲松、陈伯智、钟健、高由和、王威廉、梁建中、陆芹茂、谭四若、方杨玲、刘式棋、王尤、颜昌鋆、黄义珠、胡裕桥、张延本、岑带标、许恒利、李英君、石平、梁杞盛、林子欧、刘麟寿、赵崇田、刘昌寿、宾天锡、李国华、李显球、翟兴猛、梁万敢、赵存剑。
1970年元月23日后,全院进入整党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开展了“二·五”运动和“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运动,继续“清理阶级队伍”。
1970年3月23日,全院开展“二·五”运动,结合运动,继续进行清队工作,共立案审查58人(学院42、附院16),现有据可查被立案审查的有黄振耀、曾振恒、黄起生、黄家诚、江本春、梁润泽、钟亚祥、陈学彪、魏声友、农义师、余光飞、朱庆典、陆文明、覃学标、钟祖毓、李佛佑、黄立基、农恒岳、赵邦权、黄务新、杜所昌、张继元。
1970年7、8月间,广西医学院开始秘密“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到1971年4月22日全院公开清查,把清查“5·16”作为“清理阶级队伍”的主要内容(详见《清查“5·16”事件》)。
1976年,广西医学院党委对在清队中受查的同志进行了平反。1978年广西医学院党委又一次复查平反。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广西医学院党委再次作彻底平反,共发出平反通知书175份。
1968年6月17日,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联合发布了关于破获“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通告,号召全区要继续追查“反共救国团”的问题。
1968年8月3日和8月28日,“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相继进驻广西医学院后,把1968年6月17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关于要继续追查“反共救国团”的通告作为“清理阶级队伍”的主要内容,开始追查“反共救国团广西医学院分团”的问题。由军宣队的孙光赞、李萃负责。他们在《情况通报》中获悉广西劳动大学已追查出“反共救国团”,认为岑带标(64级学生)是广西医学院驻广西劳动大学的联络员,可能是“反共救国团”分子。大约于1968年10月初决定将岑带标在103馆隔离审查。随后又传来在新闻电影院召开了“反共救国团”宣誓大会,广西医学院又转入追查谁参加了新闻电影院的宣誓大会,行政、基础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都成立了专案组,行政片的主要负责人是陆大富(军宣队员、现已转业到南宁手表厂),工宣队的罗龙凤,本院参加专案组的有韦革、彭懋丽、刘素性、黄志坚、闭选民、林伍宝、陈翠霞、当时被审查的对象有李芝美、刘振山、史述奎、周礼通、刘家荫、朱庆典、王亚双、颜赖均、黄庶汉、蒋德昭、何成轩、唐有新、霍俊鸿,共13人。基础部的主要负责人是军宣队的闭炎汉(现已转业到横县税务局),后来是窦宜秋,工宣队的朱兆群、本院参加专案组的有吴立栩、梁启聘、钟佛云、于云昌、周广礼、徐晋敏、李松百、秦素毅、韦嘉松、李耀承、雷耀兴、谭德志、魏尝恩、兰国鹏。当时被审查的对象有赖友华、罗裕群、何耀辉、魏文范、磨传真、李学金、杜所昌、蒙子卿、徐国诚、农恒岳、吴开远、郝朝庆,共12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专案组由军宣队的王献生、解贤亭、沈炳森、孙光赞、李福章、王福来,工宣队的刘朝礼、潘家旺、彭炳清等人负责,被审查的学生有48人之多。从1968年10月起至1969年3月止,先后有96名知识分子、干部、工人、学生被隔离关押审查或办“学习班”,他们是蒙子卿、农恒岳、李学金、赖友华、杜所昌、吴开远、郝朝庆、磨传真、徐国诚、罗裕群、罗耀辉、魏文范、李芝美、周礼通、史述奎、刘振山、何成轩、蒋德昭、唐有新、霍俊鸿、刘家荫、黄庶汉、朱庆典、颜赖均、王亚双、李素容、梁国丰、玉光培、陈火生、周仕昆、候礼正、江肇源、黄启勋、胡桢、沈有谋、梁松波、许鹏程、顾志卿、庞立、宁瑞熙、刘子英、尧有强、龙祖彭、文荣寿、陈茂安、薛占平、黄岱云、梁桂才、古国义、刘劲松、陈伯智、谭四若、刘先知、梁建中、许振朝、梁继华、罗翠、莫凤萍、欧玉华、霍铭浩、覃自强、关肖屏、周达信、张延本、茹海匀、黄龙运、何水淋、黎佩玉、张天政、周佩孚、张文光、余赐松、李皖、韦少光、邓崇宪、苏福庭、叶萍华、刘柏年、魏博元、聂贤章、陈保国、骆能西、李英君、梁干旺、岑带标、梁杞盛、石平、林寿松、许恒利、李凡彩、宾怀昌、伍炳南、宾天赐、陈汉华、黄卓正。企图把他们打成“反共救国团”分子,使他们蒙受了不白之冤。1969年9月,军宣队的王兆庆、区宣队的徐瑞林代表广西医学院革委会对这一冤案作了口头平反。但1971年4月全院在“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时,许多人再次被列入清查对象,有的甚至被立案审查。三中全会后,虽然经几次复查平反,但不够彻底,直到开展“处遗”工作后,于1983年12月19日,广西医学院才对这一冤案公开平反,给受审查的96人发了平反通知书。
1970年4月、5月间,在自治区《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广西医学院革委会及驻院工、军宣队在我院开始秘密“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由军宣队的廖庆文负责。当时,根据群众的反映,郝朝庆(原药理教研室教师)1967年5月后经常住在北京;石平(64级学生)也在北京,住在和平里,到过北京航空学院开会,在他的笔记本上查到记有王力的名字,因此怀疑他们两人是“5·16”分子,并于1970年7、8月间把郝朝庆隔离在102馆二楼,把石平隔离在104馆三楼,成立两个专案组,进行秘密审查。郝朝庆专案组组长李萃,成员有冯骏、李耀承、黎荣斌、秦素毅等。石平专案组组长孙光赞,成员有何登贤、梁宗燊、蒙洁贞、农兵等。(这两个专案组的人员后来有变化)。1970年10月9日,又成立了胡裕桥、宾天锡两个专案组,对胡、宾进行审查。胡裕桥专案组由张敬民、兰国鹏负责。宾天锡专案组由苏树伊、李仲文负责。廖庆文对上述4个专案组的人员规定纪律:专案人员与审查对象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学习);不准外出;各个专案组之间不准互相打听消息;审查对象来往信件要经他们审查。为了保密,专案组由科学馆转到附院留医部,后又由留医部搬到疗养院(现在的江滨医院),这时已到70年底,专案组工作已由刘玉信负责。刘玉信接管专案组工作后,便对专案组人员传达了自治区“三办”关于突破区党校朱仁案件的经验,提出“半夜开花,天亮结果,从敌人口里要材料”,大搞逼供信。同时扩大审查对象,相继成立了卢长山专案组,由严再明、周广礼负责。茹海匀专案组,由黄健萍、魏尝恩负责;黄河清(黄敬西)专案组,陈伯智专案组(这两个专案组谁负责无法落实)。
1971年3月16日,中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下发桂发(1971)15号文件《关于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问题。
1971年4月21日,广西医学院革委会开会研究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问题。革委会副主任,院党委常委刘玉信传达了区党委批准我院从1971年4月22日开始全院公开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决定分4步进行:第一步,大学习、大批判;第二步大揭发、大检举;第三步,大批判“5·16”罪行;第四步,落实政策。决定由党委统一领导,刘玉信主要负责,分3个点(学院行政片、医教连、附院)同时展开。学院行政片由王兆庆负责,医教连由沈炳森、郭楚良负责,附院由郭子俊、夏天负责。
1971年4月22日,召开全院师生员工大会,全面公开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先后成立了清查“5·16”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案组。领导小组由军宣队的主要负责人王雨峰、刘玉信、廖庆文3人组成;办公室由刘玉信负责,日常事务由梁德茂抓,办公室成员还有彭懋丽、杨金娥、李挺、石坚、罗莹;专案组由刘玉信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由李萃(李萃走后由王志明负责)、张敬民抓。
从1970年7月至1971年9月止,一共立案审查了18人,厅局级干部1人(卢长山),科级干部2人,教师3人,医师2人,技术员1人,工人1人,学生8人。其中经区“三办”批准立案隔离审查的7人,他们是卢长山、郝朝庆、石平、茹海匀、黄敬西、胡裕桥、宾天锡;经区政工组清查办立案审查的有4人,他们是薛占平、沈泽、蒙子卿、陈火生;经学院党委立案审查的7人,他们是李素容、农恒岳、玉光培、张文光、谭四若、许振朝、陈伯智。
被审查批斗的有李静、于云昌、颜赖均、黄庶汉、黄振杰、蒋德昭、杨先健、徐国诚、何水淋、郭李治、杜所昌、刘觐龙、李学金、关肖屏、罗裕群、韩湘文、庄茂辛、磨传真、乐承艺、陈茂安、周仕昆。
被列为审查对象的有黄务新、黄世义、赖友华、何耀辉、刘由庚、严瑞琪、李祖麟、钟祖毓、魏文范、张博光。
在这个阶段,清查的重点和“5·16”组织。广西大学革委会清查“5·16”专案组和广西医学院革委会清查“5·16”专案组联合成立“清查‘5·16’广西分团”,对广西大学的梁琨、阎革、雷激,广西医学院的卢长山、胡裕桥、石平、李国华、茹海匀等8人进行了秘密审查,根据他们的口供或“揭发材料”于1971年5月28日整理出《“五·一六”广西医学院纵队》的“反革命组织”。纵队长李国华、副纵队长宾天锡、政委黄达升、副政委胡裕桥。下设政治部、负责人刘先知;组织部负责人李国华;宣传部、负责人陈伯智;作战部、负责人张延本;后勤部、负责人邓达华;情报处、负责人梁建中;附院独立支队,负责人陈火生。广西医学院清查“5·16”运动领导小组根据联合专案组逼供整理出的这份材料、深信医学院不仅有“5·16”组织,而且有纲领,因而也采取了逼供信的办法,致使全院共逼供出238参加了“5·16”组织,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1971年9月,自治区清查“5·16”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后,转入清查“5·16”罪行。以刘重桂9月29日在会上讲的广西十大事件为重点来清查“5·16”的罪行。这十大事件是:(一)收集整理中央首长黑材料的几个反革命分子;(二)“2·19”、“4·19”反革命夺权黑班子;(三)揪军内一小撮;(四)北航黑会;(五)破坏区、市革委会成立;(六)抢劫援越抗美物资;(七)冲击桂林第三监狱;(八)“9·6”抢劫桂林步校秘密档案;(九)南宁、梧州反革命纵火案;(十)建立反革命基地,查他们是否挂上黑线,是否搞反革命阴谋活动,是否矛头“三指向”。区政工组的张仍健又结合南宁情况,提出以《南疆烈火》、《夺军管广西日报大权》、《挽联站》、《“12·26”反迫害》、《广西广播电台“1·23”夺权》这5个为反革命事件,重点清查。广西医学院又把《“12·26”反迫害》、《挽联站》为清查重点,把卢长山、宾天锡、胡裕桥定为主犯;准备把薛占平、郝朝庆也定为主犯,把李素容、许政朝、谭四若、茹海匀、石平、黄敬西、陈火生定为从犯,把张文光、玉光培定为被胁从。
1973年4月29日后,广西医学院党委常委相继讨论立案审查对象的定案处理问题。黄达升被定为“5·16”分子,宾天锡被定为“犯有‘5·16’罪行”,胡裕桥被定为“犯有极为严重政治错误”、卢长山、薛占平、沈泽、郝朝庆、李素容、陈火生、陈伯智、谭四若、许振朝、茹海匀、石平等11人被定为“犯有严重政治错误”,张文光、黄敬西、农恒岳、玉光培等4人被定为“犯了一般政治错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西医学院党委先后几次对广西医学院“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问题进行复查平反,但不够彻底,开展“处遗”工作后,广西医学院党委于1983年12月19日为在《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事件受到审查批斗的同志作了公开彻底平反,发了平反通知书。
广西医学院1987年7月14日
姓名 “文革”前工作单位、职务 死亡的时间、地点及原因 朱兰芳 附院理疗科医生 1966年6月12日在自己家中用菜刀割 股动脉死亡 王远明 代理院长 1966年9月3日在临床教室劳动后死亡 张洪威 学院食堂管理员 1966年10月×日从学院水塔跳下死亡 廖保善 学院保卫科副科长 1967年8月12日在102馆西南面教室 被一派群众毒打后死亡 周廷杰 南宁市消防大队 1968年2月22日在二区武斗中死亡 黄容生 104部队战士 1968年2月23日在四区被一派群众开枪 打死 诸建洪 附小教师 1968年2月24日水塔地雷爆炸死亡 黄公发 61级学生 1968年2月24日水塔地雷爆炸死亡 梁经兴 附院放射科技士 1968年3月×日在六景火车站被一派群 众抓去杀害 黎桂南 护校学生 1968年5月30日在林业厅被打死 彭永亮 64级学生 1968年6月×日在三中附近发现尸体 谢长佑 附院合同工 1968年7月14日在津头大树脚被不明方 向的冷枪打死 黄达升 64级学生 1968年7月在南宁市武斗中死亡 卿熙昂 附院药剂科药师 1968年8月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家属同 意按死亡处理 赵桐 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1968年10月11日服安眠药至14日抢救 无效死亡 蔡碧云 附院清洁工 1969年12月×日服大量清洁液经抢救无 效死亡 杨伟玉 家属 1971年4月15日在自己家中用菜刀 吻/刎颈死亡 李朝馥 插队知青 1972年2月26日在五塘自己插队的住房 上吊死亡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七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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