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2-0 作者:中共玉林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玉林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前 言………………………………………………………………(26)
刘振武同志被迫害事件……………………………………………(29)
玉林地委、玉林专署党政被夺权…………………………………(75)
攻打州佩“四·二二”造反派据点事件……………………………(82)
福绵“一一·一三”事件……………………………………………(93)
玉林专区“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事件…………………………(102)
玉林地区地下党在“文革”中遭受审查迫害事件………………(141)
玉林地区“黑班子”案事件………………………………………(152)
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事件…………………………(158)
在批林批孔中地委领导干部再次遭到迫害事件…………………(164)
……(前缺)作,后扩展到贵县、博白、北流、容县。在地委的领导下,取得较好的效果。但由于受原自治区党委的派性影响。致使平反冤假错案、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受到干扰,走了一段艰辛曲折的路程。1983年党中央重新作出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决定,新的区党委产生,各级党委建立了坚强的“处遗”领导小组。从此清除了“左”的影响,排除了派性的干扰,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区党委的“处遗”方针、政策、对在“文革”中犯了错误或严重错误的人进行了审查,全地区立案审查的共10807人,其中国家干部5011人,工人、农民、居民共5796人,党员9342人,非党1465人。根据党中央和区党委的“处遗”政策。对被审人员逐个进行定案处理,全地区在定案处理中。给予开除党籍、清除出党的3715人(其中开除公职的165人),非党开除公职的50人,其他党纪、政纪处分的3611人,免予处分的1918人,解脱1513人,对在“文革”中罪恶严重的225人已被依法判处了徒刑。
1984年7月,地委召开了我地区6个大的冤假错案平反大会。对在“文革”中的审查“地下党”案,以熊福芝为首的“叛徒特务集团”案、玉林地区“黑班子”案、“反共救国团”案、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案。被戴上“走资派”等帽子受到审查迫害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彻底平反。对在“文革”中受到迫害的15816人(其中有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19人,县级干部334人)进行了平反和昭雪,对遗属和受害者发放了抚恤费、丧葬费、生产生活困难补助费,被毁房屋修建费,三孤(孤老孤幼孤残)生活费等共5,788,000多元,与此同时对1,283名干部职工遗属的子女安排了就业。
编写《大事件》的原则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按照事件的本来面目,客观地加以记述。
《大事件》是在《“文革”大事记》的基础上产生的。其内容只限于发生在地直机关的重大事件,并选择各县(市)《“文革”大事件》中,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大的事件整理而成的。
《大事件》的材料来源,是从地区档案馆保存下来的“文革”及“处遗”存档的文件资料和各县(市)编写的“文革”大事件中,经过认真审核、证实无误,实事求是地按历史的本来面目记载。
限于水平,难免有错误和遗漏之处,敬希指正。
中共玉林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2月
刘振武,南,1926年生,博白县新田乡亭子村人,家庭出身富农,个人成份学生,高中文化。1948年12月参加革命,次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后,曾任工作队长、区民政助理、组织干事、县民政科副科长、凤山中学总务主任,1960年至1968年任博白文地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1968年9月12日被博白县公检法军管会以投寄“反革命匿名信”为罪名逮捕,同年9月20日在县看守所监狱中含冤病逝。同年9月23日,县公检法军管会定他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并作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9月26日,县革委会同意军管会上述的判决,造成严重的政治冤案。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9月,刘振武从桂平县搞“四清”回到文地中学。这时,学校张贴出他的大字报,说他是“走资派”,推行“封资修黑货”,“资产阶级教育路线”,遭到批判。
1967年1月,刘振武家乡派来干部,请他回去帮助反映解决亭子林场所有权问题。亭子林场原是1956年在他倡议下由亭子一个高级社办的林场,由于经营管理好、发展快,曾得到林业部和中南局的表彰,1960年,刮“共产风”,把林场划给凤山区所有。亭子乡干部、群众很有意见,要求把林场退回亭子乡,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他应邀回到亭子乡后。同一些干部、群众谈了自己对林场的看法,写了17篇文稿,反复强调:“要认识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绝对不能滥伐乱砍集体所有制的森林竹木,亭子林场的一切劳动成果荣誉是亭子人民的”,“禁止任何人进场进山砍伐山林,对一切破坏林场的现行犯,必须立即捕送公安机关惩办”。他在亭子逗留的时间不到20天,便被勒令回学校了,回校后,他再也没有机会过问亭子林场的问题。
1967年10月间,由于无政府主义泛滥。亭子林场受到严重破坏。
刘振武被指控是“破坏林场的罪魁祸首,遭到残酷迫害。11月底,他因病到博白县城求医,刚进城,博白两派持续105天的武斗开始了,因形势紧张,他不能回校,只好住进“造反大军”据点“城小”。但是在“城小”,他并没有参加武斗。这期间,他亲眼看到武斗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巨大损失。1968年3月10日,博白两派实现大联合后不久,他离开了“城小”返回学校,到校后,仍继续遭到迫害,随时有被剥夺生命的危险,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不得不于1968年4月中旬离开学校,回到家乡,带上炒米,重上八将山。
八将山是刘振武解放前打过游击的地方,他上山后,钻山洞,蹲山头,吃炒米,饮泉水,过着“白毛女”式的非人生活。在八将山30多天的日日夜夜,他担忧国家大事,思考着“文化大革命”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写道:“炮声响处人心愁,誓要挖出水源头;救国何需问职位,愿我终生变作牛。”表现了他忧国忧民的心情。由于环境恶劣,胃病恶化,刘振武无法在山上再呆下去,他的弟媳把他转移到那卜区大洞乡六岁村亲戚廖泰寿家里。
刘振武在廖泰寿家得到精心护理,病情稍有好转。这时,他便支撑着虚弱的身体,用了20多天的时间,将经过长时间深思熟虑的想法写成2万多字的文章:一篇是《宣言》,一篇是《对当前全国各地两派争论的意见》,这两篇文章,集中反映了刘振武是一位具有政治远见的、无私无畏的、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共产主义战士。文章中以大量事实和鲜明的观点。充分揭露了林彪一伙搞分裂、搞阴谋诡计、妄图篡党夺权、复辟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罪行。呼吁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同林彪一伙作斗争。粉碎他们的阴谋、挽救党、挽救社会主义的祖国。他在《宣言》中首先指出:我们的党“近两三年来、受到空前未有的大破坏”、“八届中央委员会的全部权力被窃据”、“我们的国家处于空前未有的无政府状态”、“刚刚从经济困难中恢复起来的整个国民经济建设事业,又一次遭到了空前未有的大破坏,使我国又一次面临从来未有的严重困难”。他一针见血地揭露林彪一伙“是挟持领袖,从正确的党的八届中央委员会分裂出去的”,“由极少数的几个人所组成的‘派’”。“这个‘派’性中央,已经推翻了正确的党的八届中央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全部的篡夺了她的职权。并且利用八届中央委员会在人民群众所享有的崇高威望,骑在八届中央委员会的头上,发号施令,作威作福,不可一世。”“这个‘派’性中央……通过各种乔装,披着各种画皮,偷偷地躲在我们敬爱的领袖身边”。“推行一条‘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亦即‘反对我的,就是反革命’的,‘任人唯亲’的张国焘式的派别路线,彻底地摧毁了我党的干部路线和组织路线、肆无忌惮地根本推翻了党纲党章的具体规定、打击了许许多多的、党的、国家的、军队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极为重要的领导同志,空前未有地糟踏了作为我们党、国家和军队所赖以生存、赖以发展、赖以建设的领导队伍和干部队伍”。“这个‘派’性中央,有一套‘四个伟大’的圣人论,……是反对马列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端出‘四个伟大’、‘万寿无疆’理论的人,无非是要把无产阶级的领袖蒙蔽过去,以便于自己偷偷地披上‘永远健康’的龙袍,登上‘万寿无疆,的宝座上去。实行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复辟,其用心何其毒也。”“这个‘派’性中央……系统地实行‘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的,也就是封建主义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的反动哲学”;“系统地实行‘做个人好战士’、‘个人高于一切’和‘个人决定一切’的,也就是资产阶级的私国、私党、私军的窃国政策;系统地实行‘三忠于个人’的封建主义的役党、役国、役军、役民的奴化政策;为了配合上述政策的需要。又系统地实行一本书、一出戏、一首歌的文化教育政策”。“这个‘派’性中央,根据自己复辟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需要。……系统地实行了支一派、压一派的派性政策。公开策动政变性的遍及全国各地的大内战和大分裂。”“已经把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引进了分裂内战、经济潇条、人民苦难的死胡同”。刘振武在《对当前全国各地两派争论的意见》中指出:“‘两派都是错误的’”、“造反派组织和保守派组织,都是‘派’性中央手里的各有用处的两件工具”、“两派都站在错误的立场上,帮助‘派’性中央推翻了为全国人民衷心拥护的党的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两派都执行了派性路线,……导致了全国性的大分裂、大流血、大内战,,使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遭到了空前未有的大破坏”。同时指出:两派都受了蒙蔽,“对待受蒙蔽的人,绝对不能采取镇压的措施和仇恨的态度”,“受了蒙蔽的同志,当他们发现自己头上的‘党中央’,只不过是从八届中央的正确多数中,分裂出来的一个‘派’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会很快出现一个政治思想上的大觉悟、大进步、大提高的飞跃进程。如果,我们不预见到这一点,就不是有远见的革命者”。刘振武提出:“现在摆在全党、全军、全国人民面前的严重任务,并不是互相争吵、互相仇恨、互相攻击、互相吃掉、自相残杀,而恰恰相反,正是要重新团结起来,以友谊代替仇恨,以团结代替分裂,手挽手、肩并肩地,毅然、决然、勇敢、果断地立即开展全民性的对‘派’性中央的错误路线和错误政策的大揭发、大批判、坚定不移地把以‘永远健康’为代表的一小撮挟持领袖、分裂中央、实行篡党、篡军、篡国的复辟封建主义的原形和本质,彻底地暴露在全国人民面前。坚定不移地捍卫党的第八届中央委员会。重新行使党的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所赋予她的神圣的职权。并全力以赴地保证其实现对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正确领导。只有这样,才能保卫我们伟大的党及其所领导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只有这样,才能有7亿人民的幸福及其光明远大的前途。”
刘振武写好上述两篇文章后,又以“中国人民保党反派委员会”名义给玉林军分区政治部、司令部写了一封短信。信中说:“由于我们的条件特别困难,现在把这两个文件寄给你们,请你们协助立即刊印和散发到全国各地去,送到一切有战争、有争论的地方的两派群众手里去,以便于正确地解决两派争论,找到共同语言。”他的信和文章于7月27日由廖泰寿到那卜区大洞圩寄出。8月1日,玉林军分区领导人收到后,认为是一起“特大反革命匿名信”案件。交由玉林地区公检法军管会查办。地区公检法军管会根据信的投寄地点,认为作案人可能在博白县那卜区大洞一带。县公检法军管会根据上级的指示组织侦破。据笔迹鉴定。认为“匿名信”是文地中学刘振武写的,并查知他早已离校出走。于是县公检法军管会侦破工作组开到大洞。同原派到亭子林场的工作组互相配合,全力破案。刘振武原住在六罗村廖泰寿家。后追捕刘振武的风声紧。廖将刘转移到附近一个庙里。后又转移到廖绍桂家,有时到山上去过夜,后来收藏在村里的烤烟房。一天,工作组抓到了一个名叫刘振云的人进行审讯(此人有破坏森林的行为)。工作组对他说:“如果你能找到刘振武的下落,可以从宽处理。”刘振云为逃脱处理,接受了工作组布置的任务,查清了刘振武收藏的地方,并向县公检法军管会工作组汇报。8月11日,100多名解放军战士、民兵、公安人员把廖绍桂的村庄团团围住,山头上架着机枪。这时,被病魔折磨得面黄肌瘦、身体虚弱的刘振武被迫从烤烟楼上下来,带上手扣,出到大洞供销社接受第一次审讯。在审讯中,刘振武直言不讳地给玉林军分区写信的问题。刘振武关押在县看守所监狱里近40天,先后接受了9次审讯。在审讯中,他始终不隐讳自己的观点,列举事实,从国际和国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从“八大”党章确定的原则;从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条件;从“文化大革命”带来的种种后果;说明他写文章的动机和指导思想。他在供词中说:“1959年处理彭德怀,我认为不妥当……‘文化大革命’中,突然把中国‘赫鲁晓夫’等一大批党内当权派打倒了,我认为不妥。大串连,坐车不要钱,吃饭不要钱,不妥,不如拿这些钱来搞生产。一系列问题我考虑很久,因此写了这么多东西”。“对赫鲁晓夫处理斯大林我感到突然……斯大林的缺点被人扩大利用来反斯大林。我考虑毛主席也有很多错误的东西。……我对毛主席的领导发生了怀疑”。“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上,我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它发生、发展、衰亡的过程……中国的资本主义是处于发生、发展阶段。在中国发展某些资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我受陶铸的影响较深。陶铸说:‘农民不怕资本主义,就怕水肿病’。我认为有道理。中国如果复辟,就是复辟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在中国还没有发展完成,就是在这个思想基础上写文章。”“除了这两篇文章外,我还准备写三篇文章。一篇是《论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的团结》。这篇的中心意思是说,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的委员,都不应提‘打倒’……另一篇文章准备写关于工农业生产问题。我主要考虑是想恢复奖励制度,要搞物质刺激。农业方面我主张恢复大队一级经济,坚决按照按劳分配,取消一切按人口分配的有关规定。第三篇准备写第九届代表大会的意见,我主要是认为‘八届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每年召开一次中央会议,5年开一次代表大会,但没有执行……可惜三篇文章还没有写,我就被捕了。”刘振武对自己的言行毫不隐瞒,使审讯员感到惊讶。
刘振武在狱中,胃溃疡病急剧恶化,两次输血均未好转。在县公检法军管会组织的“活人展览”会上,他不能站立,由两名解放军战士架住“示众”。
9月20日,这位远见卓识,忧国忧民、无私无畏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含冤病死在狱中。
刘振武逝世后,9月23日县公检法军管会定他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并作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9月26日县革委会同意县军管会上述的判决,造成严重的政治冤案。
刘振武参加革命20年,一贯学习勤奋,工作热情,斗争坚决,办事认真,得到群众的好评。“文化大革命”中,他坚持原则,坚持党性立场,和全国各地的许多共产党员一样,敢于同林彪“四人帮”展开斗争,揭露他们阴谋篡党夺权的反革命行为。人们对他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优良品德十分敬佩!对他遭受迫害,含冤离世,深感痛惜!他逝世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十分怀念他。1983年秋,全面开展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工作后,县委“处遗”办公室组织干部调查和查阅了有关案卷,弄清事实,分清是非,写出《关于刘振武同志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刘振武生前的表现。中共博白县委于1983年11月11日作出《关于刘振武同志的平反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84年3月3日追认他为革命烈士,刘振武15年的沉冤得到平反昭雪。
(下面附件略)
1967年1月,由于受上海市造反派1月“夺权风暴”的影响,玉林地委、玉林专署先后发生过两次夺权事件。第一是玉林地委、玉林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夺权,时间从1967年1月24日至同年2月8日止。第二次是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夺权,把权从玉林地委、玉林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手中夺过去。时间从1967年2月8日至1967年3月7日玉林专区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行使玉林专区党政机构职能时止。两次夺权历时40天,在玉林地委、玉林专署党政被夺权的影响下,地委、专署各战线,各县的造反派组织相继夺了各战线、各县党政领导权。夺权的结果,造成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靠边站,领导机构职能瘫痪,党政机关内部陷入混乱状态,给党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内乱。
“文革”初期,玉林地委、玉林专署机关受到学校红卫兵的冲击,为了保卫机关的正常秩序,先后成立了机关“赤卫队”、战线“文革”小组,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各种群众组织。
1966年9月,玉林地委、玉林专署机关为了对付学校红卫兵的冲击。保卫机关的正常秩序,成立了“赤卫队”,队长是秦进德,在红卫兵声言“赤卫队”为保皇组织,要求地委解散的压力下,地委“文革”领导小组宣布解散赤卫队。1966年9月12日,玉林地委、玉林专署机关各战线又成立群众性的“文革”小组(地委7个,专署11个),政法、公安三个单位成立“文革”委员会。1966年12月22日,玉林地委、玉林专署机关各自又成立了群众性的“文化革命委员会”,成员分别经地委、专署全体干部选举产生。地委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主任是吴奇华(团地委干部),副主任李寿仁(地委农村政治部干部),委员有陈世球(地委宣传部干部)、杨华(地委组织部干部)、刘世光(农办干部)、刘文宏(地办干部)等7人。玉林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主任谭泳(文教局干部)、副主任陈芳修(粮食局区级干部)、卢明发(计委区级干部)、委员有易文杰(经委区级干部)、沈乃坚(专署办通讯员)、黄运享(林业局干部)、黄景新(水电局干部)、覃日耀(农垦局干部)等15人。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一成立,即开展宣传“文化革命”16条、“文革”运动的目的意义,搞街头宣传、学习和背诵毛主席有关语录,动员大鸣、大放、大字报。揭发批判“走资派”的“罪行”。
在上海一月“夺权风暴”席卷全国,全面夺权的浪潮波及下。1967年1月18日,以林坚(汽车总站保修厂工人)、李雄(专区插秧机厂工人)、黄育安(专区电业公司工人)等人为首。在玉林县工会召开玉林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会议,策划和酝酿夺地委、专署党政领导权。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吴奇华、李寿仁、谭泳、陈芳修、卢明发等人获知此信息后,为了玉林地委、玉林专署党政领导权不被外单位造反派所夺,便于1967年1月23日晚在地委会议室召开地委、专署各战线“文革”小组头头会议。策划抢先夺玉林地委、玉林专署党政领导权,会议决定于1月24日夺权。会后吴奇华、李寿仁等人连夜模仿中央电台广播上海夺权通令的内容,草拟几条夺权通令,并派吴奇华等人向地委、行署领导说明情况,决定夺地委、专署党政领导权,通知他们按时到会表态交权。12月24日上午在地委灯光球场,由地委、专署机关两个“文化大革命委员会”联合召开地委、专署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地委、专署领导同志也被迫参加,会上由吴奇华宣读向地委、专属领导夺权通令后,迫地委书记韦树辉表态,韦树辉通知迫于无奈,表示“愿意”把地委、专署党政领导权交给地委、专署机关“革命派”行使(当时没有履行交接大印手续),接着敲锣打鼓庆祝所谓夺权胜利。从此,地委、行署领导机构职能分别由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行使,接着地委、专署各条战线的党政领导权也被各条战线的造反派组织所夺。这样,玉林地委、玉林专署的各级领导靠边站,各级领导机构陷入瘫痪状态。
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虽然夺了地委、专署党政领导权。但其领导成员是一般干部没有工作能力,不懂开展工作,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还偷偷请示原地委领导。
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的负责人林坚和李雄、黄育安等人。获悉玉林地委、玉林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抢夺了地委、专署党政领导权,即以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的名义。由林坚、李雄、黄育安等人率领47个专直单位的工人造反派和学校红卫兵200多人,于1967年1月29日第一次进驻地、专机关大院,扬言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夺权是假夺权,真保皇,要把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夺去的权夺过来,激起机关干部的愤怒。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即发动机关干部集中地委会议室与之开展真夺权还是假夺权真保皇的激烈辩论。在辩论中、陈育诗、陈世球、李寿仁、杨华等人与他们争论得最激烈。他们指出,我们是机关的革命派,机关情况我们熟悉,你们不懂情况,请工人、红卫兵相信我们会掌好权的,在机关干部的竭力反对下,林坚、李雄、黄育安等人感到夺权阻力很大,便率领原班人马退出地委、专署大院。第一次进驻夺权失败,为达到夺权的目的,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进一步研究策划,认为要达到夺权目的,首先要踢掉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这个拌脚石。于是林坚、李雄、黄育安等人又带一些人进入地委、专署机关大院活动,做串连、分化瓦解,搞垮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的工作。他们的具体做法是:一、大造舆论,攻击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在机关大院内外制造舆论攻击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是假夺权真保皇,并列举7条罪状,攻击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犯了方向路线错误,要坚决砸烂它,彻底清算它的罪行;二是串连发动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成员反戈一击,搞垮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在和进驻的工人造反派、红卫兵争论最激烈的陈育诗、李寿仁、陈世球、杨华等人,在林坚、李雄、黄育安等人的串连发动后,李寿仁、陈世球分别发表退出和砸烂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的声明。这个声明一发表,陈育诗等人180度转弯支持李寿仁、陈世球的声明。当时地委、专署机关震动很大,陷入一片混乱状态。此时,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的其它成员出于害怕心理,表示沉默,听之任之。大部份机关干部慑于工人“老大哥”的威力,倒向他们。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处于瘫痪状态;三是清算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的罪行。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在地委会议室多次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发动机关干部揭发、批判和清算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犯了方向路线错误的罪行。吴奇华代表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向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和机关干部作了多次检讨才算了事。1967年2月8日(老历春节前);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彻底垮台,不宣而散。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宣布夺权胜利。第二次进驻地委、专署机关大院行使地委、专署党政领导权,领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夺权后,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为适应地委、专署机关工作需要,在军分区支左人员李坚帮助下,吸收了杨华、谭泳、陈修芳参加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工作。该会负责人是林坚,委员有杨华、李雄、黄育安、谭泳、陈芳修等人。并争取专署副专员蒋昌永支持他们工作。夺权后不久,一次,根据自治区的指示,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召开各县电话会议,主持人林坚、讲话人杨华,蒋昌永作表态发言。蒋昌永强调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已夺取行使地委、专署党政领导权,要求各县支持他们工作,认真贯彻电话会议精神,抓革命、促生产。在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行使地委、专署机构职能后,揭发、批斗和迫害领导干部,全面开展,逐步升级。
在玉林地委、玉林专署党政领导权被夺的影响下,各县先后相继夺了县委、县政府领导权,造成全专区党政领导机构职能瘫痪,陷入一片混乱局面。
1967年2月下旬,玉林军分区和玉林驻军根据毛主席法关于军队要三支(支左、支工、支农)两军(军管、军训)的指示,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运动,关于1967年2月21日成立以玉林军分区副司令廖前珍、副主任蒋昌永、黄育安。同年3月7日成立了以玉林军分区领导下的“玉林专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行使地方党政领导机构职能。这样,从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第一次夺权(1月24日夺权,1月29日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进驻地、专机关大院争权辩论至2月8日搞垮地委,专署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止共14天)到专区“工人夺权行动委员会”第二次夺权(2月8日至3月7日成立玉林专区抓、促指挥部止共26天),历时40天的夺权事件才告结束。
参加夺权的主要人物,在玉林专区生产办公室成立以后,黄育安当上了玉林专区生产办公室副主任、玉林专区革委委员、电业公司副经理,林坚当上了专区革委常委、地委常委、玉林地区工会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委员、自治区四、五届人大代表。李雄当上了玉林地区革委委员、玉林地区插秧机厂革委副主任。他们均是由工人参加造反夺权起家,身居要职。
1984年在“文革”处遗工作中,对直接组织策计夺权和在“文革”中犯有严重违法乱纪错误的林坚、李雄依法逮捕,判处有期徒刑,并经玉地处(84)14号文定林坚为“三种人”,对直接组织、策划夺权和“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的黄育安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分。
事实证明,夺权本身是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违犯党纪国法的严重错误行为。夺权的结果不但造成各级领导机构职能的瘫痪,而且给党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内乱。应永远记取这一深刻的教训。
州佩位于玉林县城背后、玉林地委、专署机关西北面约一华里的一个大队(隶属玉林镇)。1967年间,广西形成两派后是广西“四·二二”玉林造反大军的一个据点。它虽不属全地区性的组织,但与博白、桂平、贵县、北流、陆川、容县等地“四·二二”造反大军都有所联系。对玉林地区“四·二二”组织是很有影响的。
玉林地区“联指”指挥部设在玉林县委院内八角楼。“四·二二”造反大军指挥部设在原专区医院宿舍。两个组织的指挥部相距不够一华里,早晚相见,磨擦事多,从1967年“八·二三”玉林地、县、镇“联指”抢玉林军分区独立营、王林县、镇人武部的枪枝引起打石头仗开始,斗争越来越激烈。就打死人来说,在州佩事件前,“联指”打死“四·二二”的有如下几起:10月10日,在地区“联指”政委黄日南等人的策划和指挥下,在玉林街上动刀,动叉打死“四·二二”竹美大队的陈秀明;11月间,地区“联指”作战部长张山林在玉林县第一建筑公司附近,用手榴弹炸死“四·二二”的陆继纲;12月初,抓到州佩九队社员杨熙普打死在玉林往小平山方向的三叉路口;12月27日从玉林县原体育场向州佩十三队开枪。把陈耀芳、黄书贵2个女社员打死在菜地;1968年1月16日下午,张山林又在玉林菜市开枪打死“四·二二”观点的县供应经理部职工黄冠荣;1月26日下午,从地区中医院方向开枪,打伤在粮修厂的“四·二二”玉高学生李武,抢救无效,当晚死亡。同一天晚上,又从地区中医院方向开枪,打死进驻在粮修厂的东城街道“四·二二,观点的学生谢荣国,就“四·二二”来说,比较大的打砸抢行动有:1967年10月,抢了玉林杂技团“联指”李云飞的手枪一支;1968年1月16日,抢了玉林名山供销社交给地区制药厂制酒的大米9600斤;1月19日,抢了小平山枫营粮所运往县城粮库的稻谷14100斤;1月27日,从州佩张屋楼向大众印刷厂开枪,把进驻该厂值班的名山“联指”民兵罗春球打致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月31日晚上死亡。
州佩事件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地区“联指”造反派头头认为与州佩“四·二二”造反大军势不两立,蓄谋拔掉州佩“四·二二”造反大军这个据点进行备战。1967年12月3日,地区“联指”总指挥林坚派地区“联指”作战部长张山林、政治部主任李雄带领张少雄等到桂平找县“联指”要了1000只手榴弹壳,回玉林制造手榴弹,12月20日又亲自去南宁铁路找“金钢钻”这个组织联系要武器,1968年1月16日从这个组织得到350发机枪、步枪子弹运回来;1968年1月18日,黄日南找地区公检法“联指”头头廖幕维、李彩庆密谋后,夺了地区公安处的枪98支,用来武装工人保卫营,与此同时,县“联指”头头后勤部长谢杵源和地区“联指”作战部副部长林海光在地区八四仓库要来炸药二吨,雷管2000发、导火线2000米,到县人委加工场制造手榴弹;镇“联指”向镇物资局购买炸药1.248吨,雷管560发、导火线30米来制手榴弹;县农机厂,南江公社农机厂负责制造一部分枪支和手榴弹。在作了这些准备之后,黄日南、林坚为了攻打州佩,在1968年1月底接连开了三次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第一次是地区“联指”常委会,地点在地区“联指”指挥部(县委八角楼参加会议的有黄日南、林坚、王叙镇、陈育诗、易文杰、陈家广、李雄、欧家富、张平、庞业基、谢杵源、周祖禧、张山林、文显著等。会议由黄日南主持,内容是讨论打不打州佩这个据点。会议分析南宁、桂林、柳州两派斗争的形势,指出联合是联不起来了,造谣州佩已从外地运来大批武器,集结了很多坏人,如果这帮人在这里抢粮食、抢商店、抢银行,我们的生命财产就得不到安全,必须拔掉这个据点,彻底打垮“四·二二”造反派。迟打不如早打,最后统一意见是打。第二次会议是在玉林县委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地区“联指”常委和各部领导人,地直机关、地区大厂矿“联指”头头以及县、镇“联指”头头等40多人,会议仍由黄日南主特,他把第一次会议研究的意见提出给大家讨论,结果都认为要打,会后,“联指”各组织分别开会,具体研究。黄日南亲自在“联指”指挥部主持召开作战和后勤会议,作战会议参加的有林坚、王叙镇、张山林、林海光、还请来了两个“师傅”,即郑世荣和李国成。会上黄日南说:“我们准备攻打州佩这个据点,你们两位是当过兵打过仗的,请你们指点这一仗应该怎么打?”并叫他们不要怕,一不要他们出面指挥,二对他们提出的意见绝对保密。结果两个都提了意见:认为打州佩必须先攻万花楼,这是州佩的制高点,只要拿下这个制高点,胜利就到手了。“四·二二”在里面就站不住脚了,非跑不可,他们不敢向名山方向跑,也不敢从正面跑,宁屋角也跑不出来,只有从军分区背后往外跑,你们在江岸以东设卡,就可以捉到他们了。会议决定采取这个方案,实行东、南、北三面围攻,放开西面,后勤会议在黄日南主持下,参加的有地区“联指”后勤部长易文杰、地委机关造反派头头刘碧荣、县“联指”庞业基、谢杵源、镇“联指”文显著、温定权等,会上黄日南说:“过去讲,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个会主要是解决钱、粮、副食品问题。”“要把‘四·二二’赶出这个据点,就要花点代价。”会议讨论决定,钱的问题,用了以后由地、县、镇平均分摊,粮由县“联指”解决,副食品由镇“联指”解决。决定搞两个作战食堂:地委党校食堂,由宁为民和李寿仁负责;县招待所食堂,由谢树源和文尚业负责,后来镇委也搞个食堂,由王树汉负责,保证攻打州佩的民兵随到随吃,还组织送一部分饭菜和面包到战地和哨卡。第三次会议是在地委党校会议室召开,这次会议还是黄日南主持,内容是:(1)最后决定作战方案;(2)分工、分战线把任务落实到各单位;(3)安排后勤;(4)兵员及武器、弹药的调配和部署。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参加第二次会议的人员外,还增加了名山、南江、仁东、茂林等几个公社负责抓民兵工作的领导干部,这是战前的行动部署会议,以统一行动,2月6日攻打州佩时,由黄日南、林坚、王叙镇(地区“联指”办公室主任)组成作战指挥部、指挥所设在地区中医院,其设备由地区中医院陈瑛(地区“联指”常委,宣传部副部长)作具体安排,地区“联指”办公室副主任陈育诗和办公室工作人员招海权负责电话联系,地区“联指”作战部长张山林任战地总指挥,县“联指”头头庞业基坐镇县“联指”办公室和参战的各公社领队保持联系、指挥作战。他们攻打州佩实行两重包围:外围,往北流、桂平、贵县、陆川、博白、火车站等方向,均有民兵守卡;内围,东、南、北三面,分别由陈丽坤(名山支书)、张山林、侯兴华(地区“联指”作战部副部长),李国成(汽车总站武装民兵连连长)带领民兵包围。作战部副部长林海光组织玉高“野兵”搞救护队和预备队。晚上并负责在西面的江岸守卡。
正式进攻从2月6日凌晨4时开始。主攻队伍是张山林、李国成带领的2个工人“联指”民兵连和陈丽坤带领的名山“联指”民兵连。张山林带领主攻队伍100多人潜伏到万花楼脚下。李国成带领60多人配合张山林进攻,按照作战方案先从中医院方向佯攻。6时左右发炮,主攻力则强攻万花楼,抢占制高点。名山民兵则从东西压去,镇“联指”头头文显著、温定权和地区“联指”工作人员钟泽文指挥山炮手李元土(镇财税局副局长)、梁品(名山大队民兵营长)用山炮,上午打烂万花楼,下午又打烂造反楼,晚上,张山林带领民兵把万花楼全部炸毁、这样,州佩的造反大军就失去了屏障。在这种情况下,州佩造反大军和一些群众听到“联指”广播说放下武器出来找降不杀。就连夜先后从西面的江岸方向逃跑。7日,武装民兵进入州佩搜查,到下午整个战斗就结束了,玉林军分区政委甘照寰才找黄日南、林坚、王叙镇、陈育诗等人传达广西军区欧致富司令员2月6日17时的命令:立即停止进攻,双方派出代表、通过谈判,协商解决问题,由玉林军分区召集;农民不准进城,已进城的农民马上撤退,甘照寰政委强调指出,被俘人员一个不准杀,即使问题多大也不能杀。少一个要追究责任,可是没有得到贯彻,后来各哨卡把从州佩逃出来的人抓起来,就地杀害了汽车修配厂工人陈祖秀、州佩大队人黄书添、杨熙华、玉林镇北辰街道杨熙鲁,地区供销社干部施政、仁东公社下罗大队李盛修逃回家中,公社武装部长钟耀光派人捉拿,遭李抗拒,后派200多民兵围攻,并用炸药炸崩李盛修房屋9间、李盛修被打死,其父李继能被炸死,其弟从外地回来去大队询问情况,又被民兵拉回其家枪杀,除就地杀害上述人员外,多数人被用布蒙上眼睛送到地委党校关押,有名单可查的共关押285人,逐个进行审讯,其中拉去杀害的有黎兴春1人,2个送公检法处理,其余分批释放,到2月28日全部放完。
在这次攻打州佩中,调动了地、县、镇各单位和附近几个公社共2100多人,其中出动武装人员的有地区化肥厂、汽车总站、六万林场、玉高野兵、玉林县委、人委机关、县农械厂、玉林镇以及名山、福绵、南江、仁东、茂林,成均,樟木、新桥公社民兵共860多人,武器有各种炮8门、自制坦克1辆、轻重机枪24挺、冲锋枪106支,步枪407支、手枪164支,还有手榴弹和炸药包一批。事件中,双方对打死13人,其中“联指”死8人,“四·二二”死5人;事件抓到“俘虏”整死、枪杀13人;攻打州佩前双方摩擦打死9人,其中“联指”1人;“四·二二”8人,另使用武器出事故死2人,总共死亡37人。明代文物建筑万花楼被彻底炸毁。其它还炸毁民房73间,损失耕牛4头、猪3头、群众财物一大批,约计总值11万多元。“联指”打这一仗,耗费国家大量弹药及资金25670多元。用去粮食14170多斤,猪鸡鸭肉类8850多斤,各种酒668斤。香烟554条,毛巾1700多条。蔬菜、饼干一大批、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可是,“联指”头头们认为是一个伟大胜利。10日,他们在县招待所食堂设宴40多台,每台用去40多元,大吃大喝,奖赏“有功”人员,庆祝“胜利”。
攻打州佩结束后,地区“联指”把缴获州佩,“四·二二”造反大军的陈旧武器、大刀、长茅、自制地雷、手榴弹等在玉林县人民会堂展出,宣扬“四·二二”的所谓罪行。地区“联指”宣传部副部长陈瑛还从医院弄来一个死婴拿到展览馆展出,造谣“四·二二”胡搞生野仔,群众看了反感很大。
“联指”造反派头头如此胆大妄为。对州佩“四·二二”造反大军据点实行进剿,是得到当时支左人员和站出来的领导干部中派性严重的人默许和支持的。
“文革”期间,玉林地区产生两派后,军分区政委甘照寰,司令员曹德潜、副政委孙景芳、副司令员梁德升、副司令员魏洪林和一八三医院政委王凤琴等人派性是严重的,他们一向是支持“联指”,压制“四·二二”。周总理第5次接见广西两派代表后,虽有段时间表现沉默,想扭屁股,但不久,他们又依旧支持“联指”派了,他们视“四·二二”少数派是敌人,视“联指”派为战友。军分区和“联指”之间有困难、互相依靠、互相支持、对付“四·二二”。1967年8月间,“四·二二”派到军分区门口静坐,声言要冲进军分区、抢枪等。为了取得“联指”的支持,军分区在地区“联指”指挥部安装了一台对讲机。与一八三电台直接通话,试机成功时,曹、孙与“联指”头头通话说,这回好啦!当我们的电话线被切断后就靠它联系了。你们要支持呀!他们还把军用电话线接通地区“联指”指挥部,方便同各地的联系。1967年冬,玉林县“联指”头头庞业基到县人武部去抢枪,找政委王振铎、部长夏清波谈。夏对此婉言拒绝,但王振铎却说:反正不是“四·二二”抢就是“联指”抢,不如让“联指”抢了去好。这样抢枪的协议就达成了,攻打州佩前,玉林镇人武部负责人关海山,通过镇“联指”造反派头头温定权通知曾当过炮兵连长的李元土(原镇财税局副局长)到镇人武部商量检查山炮问题,并于第二天派镇人武部周踢跟坐摩托车带李元土去地区化肥厂监定两门山炮是否能用。打州佩的时候就用上了这两门山炮。“联指”在研究和攻打州佩的有关会议,军分区支左人员虽没有参加,但调动地、县、镇、公社16个单位的武装人员共860多人和大批各种武器弹药,攻打州佩“四·二二”造反大军据点,是得到军分区支左人员的默许和支持的。解放军当时在群众中的威望很高,又是抓总的,一言一行举足轻重,他们的默许和支持起了定向的作用。
1967年12月,地区财办科长何金煊(当时是造反派头头,地委群众接待站副站长)从地委群众接待站的经费中拨了20774元给地区“联指”使用。玉林县财办副主任冷松吉在1968年1月16日批给县“联指”5000元作活动经费。玉林镇“联指”用来制手榴弹用的炸药1.248吨、雷管5600发、导火线30米,是经当时镇物资局副局长(现地区物资局副局长)于文波亲手办理的。1968年1月18日,在黄日南和公检法“联指”头头廖幕维、李彩庆活动后,经过本单位一些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同意后。地区“联指”夺走了地区公安处枪枝98支,还有些领导干部为攻打州佩献策献力。玉林镇镇长郑世荣(现地区建设银行行长)。接受黄日南的邀请,当了攻打州佩的参谋,提出攻打州佩的具体意见。玉林镇财税局副局长李元土,充当了攻打州佩万花楼、造反楼的山炮手。玉林县现教育局副局长黄诗雄,为攻打州佩向“联指”提供了州佩“四·二二”的火力分布图。玉林县毛巾手帕厂副厂长苏猛能(当时是玉林镇糖烟公司业务主办)接受镇“联指”头头王树汉交给的任务。加工饼干525斤、面包6000多只,并亲自派车辆把面包送到县第一医院、第一中学、地区汽车修配厂和庆丰等4个点,给攻打州佩的人员吃,这些领导干部,原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当时又掌握实权,他们的支持,对攻打州佩起了参谋、骨干和后盾的作用。
在“文革”处遗工作中,对事件的肇事者黄日南、林坚、李雄、张山林等4人依法判了徒刑,并经南宁地委报(84)33号定黄日南为“属造反起家,搞打、砸抢帮派思想严重的‘三种人’”。经玉地处 (84)14号定林坚为“三种人”(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对王叙镇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对州佩事件的受害者及其家属和因此所造成的损失,1983年“处遗”工作中,根据中央批准广西“处遗”工作的54、55号文件的精神作了彻底平反,并弥补了经济损失,为消除裂痕,增强团结,作了大量善后工作。
1967年8月,玉林县以支持韦国清或支持伍晋南为线组合形成两派(玉林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玉林红色革命造反大军总部简称“四·二二”),两大派总部(指挥部)成立后,在福绵、成均、樟木等地也象城区一样,两派间的对立情绪日益加激,互相谩骂、攻击、冲突事件时又发生,机关学校内部构筑工事,筹备武斗工具,酝酿武斗,特别是福绵公社两派间的矛盾更为突出,两派各占据点,“四·二二”福绵造反大军以二福片南闸门“造反楼”、福绵初中和福西“造反楼”为据点,福绵“联指”以福西为据点,两派划地为界,开展派性斗争。当时,玉林城区两派斗争已从辩论发展到武斗,1967年8月23日,玉林地、县、镇“联指”联合行动,抢去玉林军分区独立营、玉林县和玉林镇人武部的枪枝,两派斗争愈演愈烈,特别是10月10日晚,“造反大军”成员陈秀明在玉林街上被“联指”打死,这是“文革”中玉林县第1个打死人事件,“造反大军”一连两天(11、12日)集会抗议,并抬尸游行,高呼:“血债要用血来还”,这些事件的发生,更加激了福绵两派的派性斗争。
11月13日晚上9点多钟,福绵公社福绵大队“联指”红卫兵司令王育荣和“联指”民兵薛志权等10多人到福绵大队白坟岭江边竹园促赌,回到福绵大队二福片南闸门处时,福绵“四·二二”造反大军李育昆等人认为“联指”跨越了地界,王育荣等人认为自己是执勤,不受界限,故双方发生争论,“联指”一民兵鸣枪恐吓,“造反大军”使缴去“联指”民兵的步枪6支,子弹40多发,王育荣,薛志权即分别向公社武装部和驻军雷达站报告,经驻军领导动员和福绵“联指”多次警告,福绵“四·二二”造反大军拒不交回夺去的民兵武器,公社武装部和公社“联指”认为抢夺民兵武器是“反革命行为”必须采用武力镇压,把武器夺回来,并感到“四·二二”的存在严重威胁了“联指”的行动和安全,蓄意捣毁“四·二二”据点,扫清福绵地区的“四·二二”组织,于是发生了“联指”民兵用武力攻打福绵“四·二二”造反大军据点的事件,这一事件称为福绵“一一·一三”事件。
11月13日晚,福绵公社武装部接到薛志权等人的报告后,公社武装部长、抓促领导小组长苏明槐即向县武装部汇报、请示,县武装部政委王振铎听汇报后答复,被抢去的武器一定要如数交回,如不交回就想办法夺回来,同时派人电话紧急通知南江、仁东、新桥、樟木、成均等公社武装部和六万林场派出武装民兵支援福绵公社武装部,苏明槐也用电话与这些公社联系,要求给予支援。当晚,苏明槐连夜召开公社机关大院干部职工会议,讲明武装民兵被抢夺去武器的情况,传达县武装部的指示,动员和布置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战斗”准备,会上研究分工:
1、天亮前发出“戒严令”和限期福绵“四·二二”造反大军交回武器的“通令”,具体由周垂堂(福绵法庭副庭长)等人负责;
2、后勤由黎强(公社社长、抓促领导小组副组长)等人负责,在公社大院和福西大队设两个伙食点,民兵吃的米从福绵粮所要,猪肉从福绵食品站要;
3、派出专人(黎加佐公社团委副书记、抓促领导小组副组长;林为胜公社副社长、抓促领导小组成员;陈廷林公社武装部干事等)于14日早晨到公社外围与外采支援的公社民兵联系和接应;
4、公社办公室由谢荣新(公社干部)等人负责,收接电话,掌握情况;
5、从枥木大队,调一个武装民兵班到公社搞保卫和作临时应急用;
6、其他人员做好公社机关的防卫和接待工作。
县“联指”总指挥庞业基和梁贻立等人接通知到县武装部研究后,回县“联指”办公室召开会议作出决定:由莫维才和地区“联指”参谋长张山林,作战部副部长侯兴华带领地、县工人“联指”40多人到福绵参战,同时,县人武部科长王吉增连夜赶到福绵雷达站了解情况,并进驻公社督阵。庞业基与张山林每日也均到现场参与指挥。地区“联指”头头林坚还对张山林布置说:现在福绵“造反大军”抢了民兵的枪,打福绵有理由了,如战斗打响,万一州背增援,你带1个民兵连到枥木切断道路。
14日早上,樟木、成均、南江、仁东、新桥、六万林场等公社和单位的武装民兵陆续赶到福绵公社,县武装部和县“联指”也派出梁贻立(原人委干部)等人到福绵公社。当天上午,各公社带队负责人和县“联指”粱贻立等人在公社开会研究成立指挥机构和攻打福绵“四·二二”造反大军据点的方案,决定:
1、在公社大院设总指挥部,苏明槐任总指挥,钟耀光(仁东公社武装部长、抓促领导小组长)、宁福来(成均公社武装部副部长、抓促领导小组长)、粱贻立、黎加佐任副总指挥。在福西大队设“火线指挥部”,由黎加佐等人负责;
2、先打福绵初中(“四·二二”南片造反大军指挥部),后打福东造反楼(在福东大队和福绵圩镇交界处),攻击时间定当天中午12点钟左右,以总指挥部播(下定决心)这语录歌为攻击令;
3、樟木,南江两公社民兵主攻福绵初中据点,梁加佐、陈廷林等人负责组织福西大队民兵和福绵初中“联指”学生配合。成均公社和六万林场的部份民兵从福西大队方向插入福绵圩正街,仁东公社民兵在福东大队月亮塘至雷达站一带,把福东大队包围,新桥公社民兵卡守船埠桥,福绵公社枥木大队民兵卡守凤岭(飞机场)至雷达站一带公路,成均公社部份民兵卡守福绵大队卡守至万济桥一带公路。南江公社民兵先包围福绵大队南闸门造反楼;
4、抓到“四·二二”造反大军的人员送福西大队指挥部,由龚春仪(福绵公社公安员)等人组织看管和审讯;
5、每日早、晚饭后各带队负责人在总指挥部碰头研究。
14日中午12点多钟,总指挥部播出《下定决心》语录歌,攻击开始,南江公社民兵在没有遇到任何抵抗的情况下,先攻下福绵大队南闸门造反楼,接着增援樟木公社民兵一起攻打福绵初中据点,民兵先打一阵步枪,冲锋枪、机枪,也没有遇到抵抗,最后用手榴弹、炸药把据点的南门、西门炸毁。在据点内的“四·二二”造反大军(主要是福绵初中的老师和学生)20多人慌忙从据点后园墙围跑出,直跑到福东大队分散躲避。“联指”学生周伟任在配合南江、樟木民兵攻打福绵初中据点时,被民兵乱枪打死。下午南江公社民兵搜查据点,扛走了造反大军宣传用的扩大机1台、高音喇叭1个,并于当天晚上撤出福绵回南江公社。
15日,由苏明槐召集各带队人会议,传达政委王振铎的指示,总结围攻的教训,成立火线指挥部,由黎家佐任正指挥,唐锡坤、龚春仪、周垂堂、莫维才,吴承松任副指挥,并明确各公社任务。
16日总指挥部组织攻打福东造反楼,攻打前,苏明槐和陈寿松、钟耀光、宁福来、梁贻立、周垂堂等人先到福西大队和圩镇察看地形,选择攻打路线和位置,然后回到总指挥部研究攻打方案。决定:
1、用爆炸方法炸毁福东造反楼的大门,要求在16日拿下造反楼;
2、由福绵公社选择爆破手;(苏明槐指定由福绵良村大队民兵姚德安执行爆破,姚在爆破后返回途中,被“联指”民兵误杀)
3、成均公社和六万林场的民兵从圩镇正街至石匡井方向一带向造反楼主攻,掩护爆破。如不能炸毁造反楼大门,就集中火力打造反楼的墙,直到打崩为止。
4、樟木公社民兵从福绵单车运输社方向向造反楼进攻;
5、在攻打前,先进行“政治攻势”,用广播筒喊话,限令福绵“四·二二”造反大军投降交枪,不投降交枪就炸毁造反楼;
6、为避免住在造反楼周围群众的损失,在爆破前用广播筒喊话动员撤离;
7、攻下造反楼后,在搜查中抓到“四·二二”造反大军的人员一律送福西指挥部。
县“联指”庞业基(县团委干事、县“联指”总指挥、地区“联指”常委),周祖禧(县农械厂干部,县“联指”常委)等人于16日到福绵公社了解攻打情况,并对攻打福东造反楼的方案表示同意和支持,鼓励民兵一定要在16日拿下福东造反楼。
16日中午,攻打开始,在没有受到任何抵抗的情况下,至下午2时左右攻下福东造反楼。在攻打中,炸毁烤烟炉1间,民房2间。攻下造反楼后,接着对福东大队和福绵圩镇进行全面搜查,除收回被缴去的民兵武器外还搜出现金1020.97元,收音机、照相机、手表、公章、电线、匕首、土制手榴弹等一批公私财物及自制武器,还抓了“四·二二”造反大军的“头头”和群众共100多人,其中林庆德(男,福绵供销社干部“四·二二”成员)躲藏在该社生产资料门市部的夹墙壁板中被搜查民兵开枪打死;搜查抓到后,当即就地枪杀的还有唐礼基(男,福绵公社福东大队第四生产队人,福绵造反大军负责人之一)、肖祖辉(男,福绵大队第二生产队队长、福绵造反大军骨干),梁友祯(男,福绵合作店职工)、唐承龙(男,福绵大队第十一生产队人)、曾福初(男,福绵初中学生、“四·二二”成员)、卢道棋(男,福东大队第八生产队人)、唐忠珍(男,福东大队第八生产队人)。其余均被押送到福西大队关押在何氏宗祠、油房和烤烟炉内,其中黎万源(男,福绵公社福绵大队社员)被张山林、侯兴华提审后枪杀。
17日下午,总指挥部在福绵公社大院召开各公社、单位带队负责人会议,会议由苏明槐主持,会上苏明槐传达庞业基的指示,研究和布置:①仁东、樟木、成均等公社的民兵于晚饭后分头到福东、福西、福绵大队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讲明“事件”的真相,安定民心;②听取群众反映参战民兵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情况;③抓到的“战俘”是“四·二二”造反大军的一般成员,经教育后释放,是“坏头头”的由所属单位处理,是外公社的人员的,由所属公社带回处理。后因群众不敢出屋,群众会开不成,各公社民兵便连夜撤离福绵。
17日晚上,苏明槐主持召集周垂堂、黎加佐、龚春仪、谢荣新等人在黎加佐房间开会研究处理关押在福西大队的人员问题。会上,周垂堂提出,与会人员共同研究决定把梁鸣(福绵供销社干部、福绵“四·二二”负责人之一),顾杰华(福绵初中教师,持“四·二二”观点),黄振昌(福绵船埠大队社员,共产党员、福绵“四·二二”负责人之一)、陈国桂(博白县亚山公社和大队社员,于11月14日到樟木圩买猪花,路经福绵被戒严民兵抓送关押于福西大队)等4人杀掉,会后,由周垂堂具体布置有关人员,统一于18日晚上,以送回单位批斗为名,分头押到野外枪杀。
粱鸣等4人被枪杀后第2天(19日),群众向当地驻军(雷达站)反映:福绵“联指”还在杀人。当地驻军即通知苏明槐等人到雷达站查问和批评。苏明槐和周垂堂为了开脱罪责,研究后,由周垂堂找福西大队民兵唐忠军(原北流县粮食局干部,四清运动被开除回家,当大队民兵,后回收安排在北流县塘岸公社工作)、唐厚华(原仁东公社干部,四清运动退职回家当民兵,后回收在沙田公社工作)等人商量,并指派民兵唐道忠连夜带四类分子翻尸检查把绑在死者身上的绳索解掉,企图掩盖杀人真相。
这次“事件”,除县武装部和县“联指”派出梁贻立到福绵参与组织研究武斗问题外,县“联指”莫维才(县银行干部、县“联指”常委)、谢万富还带领工人“联指”30多人到福绵参与打福绵“四·二二”造反大军据点的活动,谢树源(县人委干部、县“联指”常委)还用摩托车送手榴弹到福绵交梁贻立作攻打据点使用。参战民兵消耗去的弹药,由梁贻立、钟耀光二人到玉林军分区教导队用汽车运回分发补充,地区“联指”作战部长张山林(原县三轮车社工人),作战部副部长侯兴华(原地区建筑公司工人),于攻打期间,也到福绵检查民兵攻打情况。
历时4天的玉林县福绵事件造成了严重的恶果,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均遭受极大损失,共死亡20人,其中国家干部3人,集体职工1人,学生2人,社员9人,四类分子5人,死亡人员中,属误枪打死1人,乱枪打死3人,搜查中抓到就地枪杀10人,抓到关押审查后枪杀6人,事后200多名群众被戴上各种帽子遭到刑讯逼供;致伤、致残多人。“联指”民兵非法吃去福绵粮所大米6800多斤,宰吃福绵食品站生猪32头,花去现金1100多元,炸毁民房2间,烤烟炉1座。
福绵事件,经过“处遗”,凶手受到了应得的处理,其中首犯苏明槐、周垂堂被逮捕法办,分别判处了徒刑,死者得到了昭雪,家属得到了安抚,受害者得到了平反。
玉林专区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3月28日成立后,玉林军分区玉林专区革委会、玉林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极“左”思潮和派性思想的指导下,先后召开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和玉林专区革委会首次政治工作会议,错误地提出和部署反击“右倾翻案风”,主动地、猛烈地、全面地向阶级敌人进攻,实行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为建立革命、生产新秩序、保卫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做出成绩。会后,在这个错误思想指导下,县、公社、大队层层贯彻落实,把刮十二级台风逐步具体化,刮什么对象,甚至刮那个人都作了研究。造成了一场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的乱抓、乱杀人的严重事件,在贯彻“七·三”布告后,继续“刮十二级台风”,死人事件在继续发生。从1968年4月底开始到同年10月底止,全专区连续刮了3次“十二级台风”(第1次是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后,第2次是专区政工会议后;第3次是贯彻“七·三”布告后)。在“刮十二级台风中,全专区被打死、杀死、迫害致死的有7,354人,占全专区在“文革”中被打死、杀死、迫害致死的10,156人的72.41%,恶果极为严重,给玉林专区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灾难和极大损失。
玉林专区围绕着支持韦国清(区党委第一书记)打倒伍晋南(区党委书记)和支持伍晋南打倒韦国清的争论,逐渐形成“联指”和“4·22”两大派群众组织。两派为了各自的利益,双方都建立了武斗据点,构筑工事,自制和抢夺武器弹药,组织武装力量,准备武斗。
因“联指”支持韦国清与地方部队的观点一致,1967年6月,玉林军分区和容县武装部的支左负责人公开表态支持“联指”,视“联指”为朋友,反对“4·22”,视“4·22”为敌人。从此,“联指”组织不断扩大,到1968年4月,全专区“联指”观点的人数占持派性观点人数的70%,形成地方部队支一派压一派、大派压小派的局面。
1967年6月至9月,玉林专区“联指”曾先后9次向“4·22”总指挥部发出大联合的倡议书,要求大联合共同斗争“走资派”,因各地两派武斗不断升级,对立情绪加剧,“4·22”总指挥部未予答复,“联指”认为联合搞不成,立心消灭“4·22”,于是在专区各地先后发生了从1967年6月24日至1968年4月13日止共10个月的“联指”攻打、摧毁“4·22”据点抓俘、审俘、杀俘镇压“4·22”的严重武斗事件。在专区、各县县城以及公社一级较大的武斗基本结束后,于1968年3月21日至同年4月13日,先后成立了玉林、容县、北流、平南、桂平、陆川、专区、博白、贵县革命委员会,一些思想极“左”,派性严重的地方部队支左领导人,地方领导干部,和在武斗中镇压少数派的所谓有功人员,杀人主谋、凶手,进入了各级革命委员会。这些人不但没有得到处理,而且还委任予革委要职。少数派虽安排一些代表为革委委员,但无讲话权利。各级革委会实际成了支韦打伍一派观点的人掌权的组织。这样的人进入各级革委会,掌握各级革委会大权,为了保权,立心彻底搞垮“4·22”,一场人为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的“刮十二级台风”,乱抓、乱杀人的事件开始发生。
玉林专区革委会成立前,玉林军分区党委中一些负责支“左”的领导同志存在着严重的极“左”思想和派性。并以此指导工作。主张群众专政,支持“联指”杀人,这是“刮十二级台风”的前奏。
据“文革”中容县十里公社公安员、革委会委员、现县供销社干部梁德念保留的笔记本记载:1967年11月18日下午,玉林军分区副司令员、专区革委成立后任革委会生产指挥副主任的周德银在讲话中说:“关于专政问题,由于对政策、方针贯彻领会不够,产生了一些问题(打死人太多了,杨梅提出超石寨是不对的),但是不能给群众泼冷水,只要我们掌握政策就成了。专政由群众专政,处理由群众处理,但处理不等于处决。应斗就斗,应游斗就游斗,应管制就管制,由群众打死就打死(少数),但不能过多,要掌握好政策。
玉林军分区司令员、专区革委成立后任第一副主任的曹德潜,1968年1月8日在玉林专区第3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上,解答学员对他报告提出的各种问题时说:“我们从来都是支持‘联指’的,以前是开了党委会讨论决定的,‘联指’贫下中农、工人多”。他还说:“小动作打死一两个人问题还不大,不能打死太多,死多了就不好处理了。”
1968年3月28日玉林专区革委会成立后,玉林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玉林专区革委会以建立革命新秩序,保卫红色政权——革委会,保卫抓革命、促生产为由,先后召开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和专区革委会首次政治工作会议。两次会议都是动员和布置“刮十二级台风”(即杀人)的会议。
1968年4月18——20日召开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镇)公检法军管会负责人和地方公检法领导干部。会上专区革委会保卫部主任、军分区参谋长、专区公检法军管会主任达志作报告。根据北流县革委常委会记录本记载:达志参谋长在报告中说;“形势越来越好,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要加强敌情观念,坚决打击阶级敌人,要清理外来人员,建立革命新秩序,收缴枪支弹药,对敌人要采取进攻性手段去搞,采取坚决措施,掌握一些机动部队,组织工农纠察队。这个组织是打击阶级敌人的。”玉林军分区政委、玉林专区革委会主任甘照寰到会指示说:“公检法机关要建立新的革命秩序,要保卫抓革命、促生产。目前要抓什么?(1)社会上有很多流散枪支,要收缴。(2)要清理外来人员、走资派、当权派要回来。(3)广州“刮了一场十二级台风”,很好,对坏人要打击、要准、稳、狠,稳是打击为首分子,当前主要是右倾翻案。要搞好这项工作,要求红五月到来前搞出成绩来。据“文革”中陆川县革委会主任、现广西日报社社长杨志庆的笔记本记载了方希俭传达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的内容,其中有达志的讲话。讲到“五一”节就要到来了,要建立一个新秩序,要打击阶级敌人,一些逆流也阻挡不了革命的洪流,陆川、贵县的干劲大,要象广州市一样,刮十二级台风,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要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进攻,要有最大的决心。也有甘照寰的讲话。讲到刮十二级台风,这是对无政府主义的打击的抵制,争取在“五一”前搞好。公安六条整顿的人,要加以打击,阶级敌人要坚决打击,打一批,压一批,不要心慈手软,要主动进攻,要不停顿地进攻,要不断进攻,不要等待,无所作为的人是让敌人来破坏我们,这是右倾,这是立场问题。桂平、博白两县参加会议的同志回去向县革委汇报时也有类似的内容。这次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主要内容是收缴社会上的枪支弹药,清理外来人员,成立工农纠察队,但甘照寰、达志在会上讲话中提出学习广州“刮十二级台风”,他们俩人尤其是甘照寰在这次紧急会议中,实际是“刮十二级台风”的动员者。这次紧急会议实际是“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的动员会议。
玉林专区革委会首次政治工作会议,是在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结束后的第三天(即4月23甘召开的,会议29日结束)。出席和领导这次会议的是甘照寰、孙景芳(玉林专区革委副主任、玉林军分区副政委)、蒋昌永(玉林专区革委副主任)等人。参加会议的有专区直属机关、厂场、学校的革委会主任,各县革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革委政治部主任及各组长等共109人。甘照寰在会上讲了形势和革委会成立后的任务是搞大批判,搞斗批改,反击“二月逆流”。孙景芳也讲了话,提出狠抓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主动地、连续地、狠狠地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坚决打退“右倾翻案风”。4月27日,蒋昌永在会上做了目前农村形势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他在报告中十分明确地号召要“刮十二级台风”,并提出了具体路线、方法,说:目前农村阶级斗争尖锐复杂,要大抓阶级斗争,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从城镇到农村都要搞。“刮十二级台风”,大刀阔斧干,路线是依靠贫下中农,发挥群众专政的力量。保卫部门要紧密配合,坚决支持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大发动、大批判、大斗争,集训四类分子。孙景芳在总结报告中讲到当时形势时说:全国各地出现了一股右倾翻案风的反革命逆流,在玉林地区有10种表现:一是为被打倒的“走资派”翻案;二是说玉林地区阶级斗争盖子还没有揭开,还要大乱;三是打着“维护”三个“照办”的旗号,肆意残踏、破坏三个“照办”;四是把矛头指向解放军;五是大肆攻击和破坏“三代会”;六是为王、关、戚形“左”实“右”的极“左”思潮翻案;七是为大毒草今日的“哥达纲领”和《邕江风雷:三·二九声明》翻案;八是疯狂攻击新生的红色政权——革委会;九是翻四清伟大成果案;十是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资本家、国民党员、伪军官公开跳出来翻案。所以要狠抓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坚决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右倾分裂主义和右倾投降主义,彻底粉碎右倾翻案妖风,掀起革命大批判的新高潮。从甘照寰、孙景芳、蒋昌永3人的讲话可以看到,这次会议的中心内容是号召反击“右倾翻案风”,击退“二月逆流”,要刮“十二级台风”。所以这次首次政工会议,是一次全面组织、发动和落实措施的大“刮十二级台风”的会议。这次会议是继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之后又一次对玉林专区“刮十二级台风”(即乱抓乱杀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造成一场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的乱抓、乱杀人的严重事件,后果极为严重。
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和专区革委会首次政工会议后,各县(镇)迅速把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由上到下层层部署落实。在县、公社、大队分别成立各种专门机构,成立各级工农纠察队和民兵组织。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大抓阶级斗争,大造“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的舆论。全专区各地相继出现乱抓人、乱杀人的严重事件,大批无辜干部、群众死于这次灾难之中。这些无辜的死者,大多数是参加“4·22”少数派组织和支持“4·22”观点的干部、群众。也有所谓历史问题或出身剥削家庭的人、四类分子。地下党员、游击队员和领导干部亦惨遭杀害。
陆川、贵县、桂平等县,在贯彻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和专区革委首次政工会议精神“刮十二级台风”最快、最猛,死人最多的重灾县。
参加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的陆川县公检法军管会主任、县革委保卫组副组长、县人武部科长方希俭和县革委常委、保卫组副组长陈伟全,向县革委会主任杨志庆和人武部副部长周国会、李光仁和县革委副主任陈健等人汇报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精神后决定:1、定于4月23日至24日,召开县公检法军管会会议,各区革委会领导、武装部部长、公安员各来一人参加。出席县革委扩大会议的国家干部也参加听传达报告;2、建立革命新秩序领导小组并定出了参加领导小组人员名单;3、成立工农纠察队,县机关120人,农村60人。机动民兵连2个,机关100—150人,区30人,脱产的10—15人;公社武装民兵班15人,集中公社住宿,听候公社使唤。
1968年4月23日开会,在会上方希俭传达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精神时说:“这次会议是抓阶级斗争,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对阶级敌人主动进攻,坚决打击,“刮十二级台风”的会议。方在传达中又作了发挥,刮什么对象都讲了,他举例说:玉林南江有个小偷,被群众杀掉了。这就是群众专政,群众专政好得很。我们也要发动群众,采取群众专政的办法,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刮十二级台风”。要求到会人员回去后立即传达贯彻到公社(大队),在“五一”节前做出成绩来。县武装部副部长周国会在会上讲话布置:1、各区、公社要建立革命新秩序领导小组机构。区5—7人,公社(大队)3—5人,各区成立工农纠察队20—30人,其任务是:清理外来人员,对坏人专政,建立革命新秩序的。对搞武装行动的阶级敌人要彻底干净消灭;2、是关于清理外来人员问题,主要是“文革”以来出走的坏人,一定要清理好;3、是收缴武器的问题,现在做好准备,到时就收。在总结会上又说:“文化大革命中,敌人已暴露得很清楚了,我们要反对右倾保守思想,主动展开进攻,坚决打击敌人。敌人要搞破坏,我们就要搞反破坏,敌人搞武装进攻,我们就要搞武装进攻敌人,但不能搞派性。清理外来人员,坏人要抓,外来人员要赶,坏人窝藏坏人,连窝藏人一起处理,交给群众专政”。这次会议,实际是陆川县军管会传达贯彻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落实具体措施,实行“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的动员会议。
会议结束后,各区即召开公社(大队)支书或大队革命领导小组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及区直机关革命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县公检法军管会会议精神,建立革命新秩序领导小组和工农纠察队,动员和布置“刮十二级台风”杀人行动。从1968年4月26日开始,全县城乡就发生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的乱杀人事件。温泉公社召开大队革命领导小组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下乡的公社干部会议,部署杀人。会议由武装部长詹树良主持,革委副主任谢炳新传达。参加会议的公社领导有革委会主任宁俊品、宣传委员冯立权、组织委员李佩膺、武装干事罗立信。会议不仅布置“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而且公社还派出纠察队员协助大队杀人。会后,吕谓光(大队支书)与纠察队员吕官仁、林正辉押解吕纪和、吕镜才到温汤桥头枪杀。粱柏成(大队长)和纠察队杨诗海、吕育新、吕桂青押解李猛、黎焕南、孔祥其、陈进坤等4人到党校门口枪杀。全社队队行动,共杀了86人。
马坡公社贯彻县刮台风会议,是由革委主任丘懋球主持,公安员陈一春传达,武装部长陈昆荣补充说:“现在向阶级敌人主动进攻,是上级的命令,不能违背命令,谁不执行谁负责,追究谁等等。会后,队队杀人,全社共杀人71人。
平乐公社平乐大队,在大队干部研究提出专政对象名单后,贫下中农代表讨论通过,然后敲锣打鼓押解要杀的人去杀掉,结果全社杀了61人。
沙坡公社4月28日召开革委常委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宁春光、甘琼瑶、宋茂权、卢世玉、吕铨、卢秀南、林考成、罗德南、陈瑞华、陈祖焱。会上公社武装部长宁春光传达方希俭的讲话。经过讨论研究,确定了专政对象名单并决定于4月29日晚为杀人的统一时间后,29日公社召开大队干部和机关头头会议。宁春光在总结时说:“时间要快,任务要在今晚12时前枪杀完成”。各大队领了专政对象名单回去,当晚队队杀人,全社一晚之间就枪杀了103人。
县城在军管会主任方希俭、副主任陈超富部署下,于4月29日下午由纠察队直属班长吕志在县档案馆召开重点单位的头头杀人行动会议。吕说:“召集你们来开会,是军管会部署的。各公社刮台风,前几天已经布置好了。县城今晚也要“刮十二级台风”, 这是保卫红色政权、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办法。你们单位有哪些家伙,今晚要专政的,把名单报上来,交军管会审查”。散会后,吕志把各单位报来的专政对象名单(居民的专政对象名单是由军管会陆城派出所李汉升开列上报的)交军管会副主任陈超富审批。于当晚,全城划分万丈、北街、南街3个片,由吕志、吕德儒、谭均康等3人各带领纠察队,把专政对象分别押解到万丈黄泥城脚、长河龙塘铺岗坑和欧阳山勒死、刺刀刺死。3处地方共杀16人。
陆川中学教师陈作才,在4月29日上午被塘候大队民兵用枪杀死在学校门口球场后,下午,吴仁火昆、吴兆广、陈树明、谭俊才、谢敏贤、谢庆南、江善玉、林汉元、万家福、罗福祥、李继芳等人,在香花木根开会研究如何处理尸体问题、会上吴兆广提出由揪出靠边站的老师吕浪、吕泉、吕玉崑、周耀磊4人抬去埋,同时把这4人一起干掉,一起埋葬的意见。主持会议的吴仁火昆 表示同意。决定由江善玉、林汉元具体负责处理。结果4位老师在民兵押送下抬着陈作才尸体去埋葬,待挖好坑后,持枪的民兵把4位老师杀死,同埋一坑。非常残忍。在这次“刮十二级台风”中,全县城被杀害的有50人。
米场公社回去开会贯彻,革委主任梁家祺传达后,在4月29日集中专政对象到米场街游斗,先来先斗,后来后斗。游斗后在街边枪杀16人。旺荐大队在4月28和29日两天,枪杀了14人。其中林承业,林承聪一家被杀5人。只因2个小孩逃脱,才幸免一死。
陆川县各公社在贯彻军管会紧急会议后,“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事件到处发生,全县11个区(镇),155个公社(大队),除一个公社(大队)没有杀人外(以后也杀人),其余154个公社(大队)都进行了杀人。4月23日县军管会会议结束后,26日便开始杀人,4月29日达到杀人高峰。短短的几天,全县被杀的干部群众达814人。从县北到县南的公路两旁到处是被害者的尸体,真有陈尸百里之势。4月30日,专区公检法军管会副主任邓身桐等4人到陆川县制止乱杀人,5月1日向专区革委会和军分区领导作了汇报。5月2日专区革委会召开各县电话会议,甘照寰讲了话,他一方面说不要象陆川县那样乱捕人、乱杀人,另一方面又说,在政治上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猛烈开展革命大批判,要发动和依靠群众专政,加强对五类分子的监督改造,没有制止乱杀人的措施,全专区乱杀人的事件并未制止住。邓身桐于4月3日到陆川制止杀人起至5月5日止,六天时间内,陆川又杀了112人。在贯彻专区军管会紧急会议后,陆川县在4月26日杀人开始到5月19日止,全县“刮十二级台风”共杀死了1229人。这个事件,陆川成为“4·29”事件。
陆川县革委会于5月5日至10日召开县革委政工会议,贯彻玉林专区革委首次政工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一批(右倾翻案、右倾分裂、右倾保守)三查(黑线、黑手、黑后台),大批判运动,这次会议实际是继公检法军管会会议的又一次“刮十二级台风”屠杀干部、群众的会议。县革委政工会议后,县革委机关在5月19日贯彻县革委政工会议精神,举办第一期学习班,在学习班中,把参加“4·22”组织的或支持“4·22”观点的领导干部、职工,“文革”中被罢了官的领导,“红联”斗、批、改办公室认为属于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的人列为批查对象。经学习班的李俞才、吕学荣、罗德培等人,提出在陆川街日把批查的对象放出街游斗的意见,县人委机关斗、批、改领导小组长李里明请示负责学习班的县革委副主任刘汉华同意,县人委斗、批、改办公室李里明、罗国南、李俞才、李茂英、朱和基、林恺琪等人开会确定,在陆川街日把莫永祺(县财贸政治部副主任)、何为礼(县农业办公室副主任)、陈炽光(县农业局副局长)、吕梁(县农办室秘书)、何星光、罗康民等6人,于5月20日下午4时,推出陆川街游斗,接受所谓批判,其他单位也把批查对象推出街游斗。实际上是放出街给坏人杀掉。在游斗中,莫永祺在游斗到检察院门前就被周广胜(原南下转业干部,曾任区长,因乱搞男女关系被开除干籍作工人安排)等人打死,陈炽光在游斗到十字街时,被县畜牧站干部吕志明等人打死;何为礼在游斗中,头部被打伤流血走回县革委会见到县革委会副主任刘汉华,军管会副主任陈超富,何向他们跪下要求救命,刘、陈不理睬。何又向造反派头头李里明求救,李不但不理睬,反而和李俞才等人把何为礼推出大门外,被追到县革委门口的人毒打。何被迫跳下革委门前的三教塘躲避,但竟被迫打的人用砖头把何打死于塘中。烟糖公司干部宁金声、新华书店的丘承执也在街上游斗被打死,仅5月19日和20日两天把批查对象推出街游斗被打死的就有6人。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明加,在县文艺队周华仁的勒令下,戴高帽、挑蹈具游街时,被陆中某学生打致重伤,李拼命逃脱而免于致死。吕梁在游斗时亦被打伤。由于县革委举办学习班,把批查对象推到街日游斗被群众打死,为基层树立了杀人榜样,致使贯彻政工会议,开展一批、三查大批判以来,又发生了“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的“5·20”事件。全县被杀死,被害致死达400多人,又一次带来严重恶果。
贵县“4·13”事件发生后,“联指”民兵进城围攻,炸毁“4·22”据点。捕捉和关押数百名“4·22”群众。正在进行审讯,公开杀害一些所谓危险分子的时候,即1968年4月21日至23日贵县公检法军管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玉林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精神,部署收缴枪支弹药,成立工人纠察队,清理外来人员,对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杀人),使贵县“4·13”事件杀人有了借口,事态不断扩大。不少的干部、群众死在这个灾难之中。
1968年4月13日,贵县举行庆祝革委会成立大会,由于县人武部,驻军支左办公室有意把“联指”头头林如健作为“4·22”代表安排,占了“4·22”在革委会委员的席位,引起了“4·22”不满。说革委会是武装部包办代替的“派委会”、“假委会”,并冲击庆祝大会,“联指”开枪打死小孩刘小园,“4·22”抬尸冲击大会主席台,在混乱中将贵县革委会牌子砸烂,撕毁大会横额标语,抢去大会喇叭等,致使大会中途而止。这是贵县“4·13”事件。
“4·13”事件发生后,“联指”头头林如健、谭发祥等人认为“4·13”事件是反革命事件。并以此为借口,于4月13日晚策划,14日成立以“联指”头头林如健、谭发祥领导下的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简称保红部),“保红部”由黄子旺任总指挥,谭发祥、刘细忠、陆秀邦、黄耀忠任副总指挥。“保红部”下设作战部(指挥部或办公室)、宣传部、后勤部、审讯组。作战部是直接指挥杀人,批准杀人的机构。是由“保红部”的核心人物组成的。他们是林如健、谭发祥、黄子旺、刘细忠、陆秀邦、谭达钦、谭振礼、谭发联、叶于强、丘子山、韦玉星、甘细金等人。县革委常委韦守杰和陈炳然也参与“保红部”的活动。“保红部”成立后,以保卫红色政权——革委会为名,一方面策划调动除木格外的各区武装民兵1000多人进城,另一方面,运用“联指”小报和在革委会多次会议上大造舆论,硬把“4·13”事件说成为反革命事件。在这同时,“保红部”的核心人物频繁开会研究策划镇压“4·22”方案。在实施方案中,贵县“保红部”指挥覃塘、龙山两区民兵于4月15日至18日先后攻下和炸毁朝阳饭店、粤东会馆、县医药大楼、东风街和邮电大楼、贵县高中等“4·22”据点。攻下“4·22”据点后”,“保红部”决定于4月19日,全城戒严,清理街道,抓人杀人。各区民兵按街道地段和清理任务,分片包干,昼夜清理搜捕“4·22”群众,在10天时间内共捕捉了数百名“4·22”群众,除一些被当场打死外,其余分别关押在县革委大院、附城粮所、贵城派出所、农械厂“保红部”私设的监牢里。“保红部”的核心人物林如健、谭发祥等人借口为了稳定局势,避免反复,决定杀掉一些所谓危险分子。于是开展审讯定性工作。在4月17日晚在棉新街开枪杀死林师兴、黄文骏2人,18日又在街头枪杀了易杰生、罗章炎等5人,19日在小铁路边又枪杀了磷肥厂韦善松,20日把物资局干部韦可仁拉去垫黄练进城搜捕江南电影院时被炸死的民兵黄世甜的尸底。21日在小铁路边又集体枪杀了磷肥厂陈石考、姜志伟、姜维新、姜瑞和等4人。就在贵县“4·13”事件发生后,“联指”“保红部”策划围攻开始屠杀“4·22”派群众的时候,即1968年4月21至22日,贵县公检法军管会召开会议贯彻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精神,部署收缴枪支弹药,成立工农纠察队,清理外来人员,对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即杀人),使贵县“刮十二级台风”,大批屠杀“4·22”群众有了借口,事态不断扩大。4月下旬,贵县“保红部”在县城各街道召开群众大会,到处公开杀人。在棉新街群众大会上公开枪杀陈湛棠、梁鑑2人,在工农兵十字街召开群众大会,枪杀了谭裕昌,活活打死林德义和高耀光,在西五街群众大会上公开枪杀了梁玉群、李文澄2人,在永明街菜市的群众大会上公开枪杀了黄立权、谢祖泽2人;在兴隆街群众大会上公开枪杀了卢伟滔、陆夏伟2人,在人民电影院群众大会上枪杀了倪国英。当公开杀人被军管会制止后,他们改换了杀人手法,在半夜成批拉到郊区或江边杀害。4月21日半夜,“保红部”用汽车往附城粮所监仓拉10人到糖厂独山集体枪杀,4月24日第2次半夜用汽车拉9人到石牛水库用刺刀刺死;4月26日第3次半夜用汽车拉7人到石牛水库附近杀害;4月27日第4次半夜用汽车拉8人到蓝田大队石灰窑附近杀害;4月28日第5次半夜用汽车拉8人到附城龙山路口蓝田瓦窑附近杀害。仅上述5次深夜被秘密集体杀害的就有44名干部职工,后来有一次半夜用汽车拉谢振清(原农机三厂支书)等人到大圩路口准备杀害,被军管会发现,及时开车赶到,才制止了这次屠杀事件。当时贵县城区成批杀人成风。从“4·13”事件发生后,特别是从贯彻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后,到5月中旬的一个月里,城区被杀害的干部、群众共11批,76人。加上在县革委大院杀的,在江边杀害和被迫致死的共230多人。在县“保红部”血染贵城的影响下,各区、社也仿照县城的做法;纷纷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贫下中农联合指挥部”、“镇压反革命指挥部”、“贫下中农法庭”等所谓杀人专政机构,使这股杀人风在全县范围内迅速蔓延,席卷全县。4月17日大岭区“农联”召开群众大会,公开枪杀李以义、宋世环等5人;4月23日东津区公安员李乃寿在区西楼召集区“农联”负责人李寿能、李雄延、洪承隆、甘荣光、李秀延、谭健兴、莫信良等人会议,说:“现在我区形势很不妙,声势不大,跟不上形势,据了解一些地方大杀特杀了”。会议确定当天在东津街由区“农联”召开群众大会,搞示范杀人。第1批公开杀了余树荣、维新乡的吕德辉、雷宁乡的莫旺昌等3人。1968年4月27日东津区召开革委政工会议,李乃寿在会上说,凡有现行破坏和不服从管制的四类分子,每个乡报来2—3名。当晚召开“农联”紧急会议,部署于4月28日搞第2批杀人。分别由李寿能、谭健兴、洪承隆、甘荣光、陈奎先等5人和由李雄延、梁桂祥、李秀延等8人负责,在中和圩点枪杀了甘乃余、甘乃塘、黄锡英、吕文有、罗桂祥等5人,和在武乐点枪杀陶业、李瑞金、谭耀西等3人,共杀了8人。 4月29日,李乃寿在第2批杀人后,又召集谭健兴、李寿能、甘荣光、洪承隆、梁学强、梁佳盛、梁桂祥等人开会,总结杀人经验,决定在4月29日在东津圩由民兵李静乾、甘开凤、梁彩夏、覃木生、梁武清执行,第3批枪杀李兆汉、甘沛池、陈文乾、陆春荣、梁炳滕等5人。该区由于搞示范杀人,在4月底全区出现杀人高潮,全区公开杀害了群众38人,加上批斗致死的共130多人。
4月23日,新塘区原副区长谭烈高带领工作组到该区的新江、香江两个乡组织指挥杀人。由“贫下中农指挥部”成员及民兵在新江非法抓了13人关押在大队(乡)楼上,香江抓了3人。并召开杀人预备会,指定每个大队定一个为枪杀对象,第2天即召开群众大会枪杀甘熙文、甘德益2人。谭烈高组织指挥示范杀人后,新塘区“贫下中农指挥部”在区礼堂又召开支书、乡长、治保主任、贫指主任、区干部会议,研究各片杀人名单。新塘区革委主任谭秉礼说:“瓦塘淡炳忠历次是运动员,留他做什么?最后,“贫下中农指挥部”在礼堂审核枪杀名单,决定杀15人。其中瓦塘片4人,新塘片11人。瓦塘片在4月27日召开群众大会,枪杀了淡炳忠、黎炯章、邓启芳、陆观和、姜汉才、邓亚苟等6人。新塘片在4月29日召开群众大会,枪杀了岭蒙的伍贵威、岭表的梁栋、郑耀珍;永和的谭帝保、谭琼梅;永新的谭汉光、谭星龙,边岸的梁寿山、梁国保、粱水椽;瓦塘的邹水源等12人。两片杀人数字都比原定杀害人数增加。在杀人中,新塘区原副区长谭烈高,参加新塘片的杀人大会,并亲自打死了谭帝保。
其他区、社在此期间,“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的情况也是相当严重的。
1968年5月2日,贵县革委会分别召开县革委政工会议和革委扩大会议,层层传达贯彻玉林专区革委会首次政工会议精神,到5月17日贯彻落实到生产队。由于县革委领导人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要反“三右”(右倾翻案、右倾保守、右倾分裂),“刮十二级台风”,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致使“4·13”事件后,发生乱抓人、乱杀人事件,不但没有收敛,而且给乱抓人、乱杀人推到新高潮。
县革委政工会议决定:一、确定清理阶级敌人的范围。除继续清理“4·13”期间的黑手、黑头头、外来政治犯、战场上敌对分子和违犯戒严令,家中藏有武器或收藏坏人者之外,会议还决定增加清理“走资派”特务、叛徒以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扩大了清理阶级敌人的范围。二、5月12日县革委成立了工农纠察队180人。其中民兵100人,工人40人,干部40人,工农纠察队逐渐取代“保红部”。县革委机关和各区都成立专案组负责本单位专案工作。三、在县革委政工会议期间,县革委会主任、武装部长张金会批准执行第2次全城戒严,清理并拘留了79人。四、“保红部”在工农纠察队成立的当天,由“保红部”的核心人物林如健主持再次开会研究杀人问题。会上报杀12人,实杀13人。由木梓民兵执行。五、杀人问题蔓延到农村。
5月初木梓区武装部副部长胡建桂在区前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直单位、各大队支书或民兵指挥部负责人会议,胡在会上说:“各大队要找出一些典型来,象公社一样,过段时间就不得杀人了,文件快要下来了,不杀就要刹车了”。在胡的鼓动下,会议结束后,龙塘大队民兵指挥长梁家清,于5月4日派民兵把李卓昌、谭伟文、黄占元3人拉去枪杀。5月5日又拉陈慰慈、梁杰南、苏翰南等3人去抢杀。大兴大队支书梁子能开会回去后,于5月4日上午8时把邓海光、李振光、李锦兆、李以新、梁观益等5人拉去枪杀。5月6日木梓区武装部副部长胡建桂亲自找官联大队民兵营长苏世敬责备该大队迟迟不成立民兵指挥部和行动杀人,并令苏世敬带5个民兵立即返大队执行杀人任务。结果,大队成立了民兵指挥部,并按照胡建桂的指示把要杀的对象找到大队审问,经大队和民兵指挥部决定,把黄育光等12人分5批拉到官联大队生鸡桥头、尖咀田、牛棉坡、岭咀、武思江边进行枪杀。
5月7日,贵县高中蒙庆山获悉三里民兵抓获了16名贵高“4·22”派学生,于是带领覃福承,黄振(学生)、秦云等人各带手榴弹、大刀和步枪前往三里。当晚11时许,蒙庆山等4人跟随黄彩彬及武装民兵数10人前往龙田大队,把李志平、宋旗凯、沈志高、刘子嘉、刘丹明、沈大川等6人,押到荣田村瓦窑水沟处由黄振、秦云用大刀把李志平等6人活活砍死。
5月7日,木格三安大队由于没有打死人,受到公社书记、革委主任谢信炎的点名批评。谢说:“三安右倾,李茂(支书)你们回去要‘刮十二级台风’!”结果,三安、早礼、木格、云垌等大队便迅速行动杀人。这个公社3、4月份只死7个人,5、6月份贯彻专区革委会政工会议,“刮十二级台风”,便杀死186人。
覃塘区的丘朝基参加县革委扩大会议回来后,召开大队支书、治保主任、贫协主席会议,传达县革委扩大会议精神,布置抓阶级斗争,“刮十二级台风”杀人。丘在会上说:计划打死的就挂牌,不打死的就不挂牌。还叫各片自行安排游斗的次序。表扬覃塘、谷罗等大队抓阶级斗争得力,批评六务大队和根竹没有杀人,会后,丘朝基亲自布置根竹片(即江口、新民、民权、根竹4个大队),以片召开批斗会,派贫下中农指挥部成员韦敬保、辛玉林、李金全等4人去主持,致使当天就斗、打死李东责、吴汉高、庞振福、董长城、朱传、朱厚政、李雷强等7人。丘朝基批评六务大队后,派陈延明主持批斗会,结果六务大队1天就斗死李天开等6人。周村大队枪杀了叶亚添等4人。覃塘大队1天就斗死卢志斌等4人,由于丘朝基直接指挥、鼓动授意,致使这个区在3、4月份就死34人的基础上,5、6月份又有70名所谓阶级敌人被打死。
6月17日,贵县木格区为了贯彻专区和县公检法军管会会议和政工会议,收缴散发在社会上的枪枝弹药的指示。区革委副主任人武部长李振轩召集在家革委常委会议,研究收缴黑枪黑弹的突破点问题,会议认为早礼杨屋山“4· 22”派入少,又有武器,而且周围都是“联指”群众,容易突破,决定作为收缴黑枪黑弹的重点。如不交枪,就强行收缴。并且决定由区革委副主任陆千荣和区武装干事李翠奇带宣传队先出发,民兵跟后作后盾(这些宣传队和民兵都是“联指”观点的)。结果导至“6·17”事件的发生,“联指”民兵围攻,进驻搜捕屠杀“4·22”群众的严重流血事件。
6月17日早上,陆千荣、李翠奇按计划带领宣传队骑自行车前往早礼,10点钟左右,早礼“4·22”梁永汉、梁炳绍在平悦路小买铺正和当地“联指”民兵发生争论,发现宣传队,自知人少争不过对方,便边争边走,民兵边争边追,追至马安塘时,另一“联指”群众高延义见状助威,并用铁叉标中梁永汉的后腰,倒在地上。民兵追上把他推下石灰池整死,梁炳绍立即回家向梁永仁(死者哥哥)报告永汉被打死的消息。梁永仁听后带上几个人到公社(大队)大喊大囔要找梁永汉。这时宣传队正在开会,李翠奇、梁耀琼闻声出来制止,粱永仁便质问李翠奇,“梁永汉那里去了”?!李不回答。梁永仁便火冒三丈,把带在身上的一枚手榴弹从窗口丢入屋内;因手榴弹落在床上有棉被阻挡,没有伤到人。李翠奇指着梁永仁说:“你为什么丢手榴弹?”即被梁永仁的随同抓住了手,紧接着梁永仁用土制短粉枪对准李的头部开枪,把李打死,然后又追打梁耀琼。
打死李翠奇10分钟左右,区里配合宣传队的武装民兵赶到,当即包围杨屋山,派民兵追捕凶手,乘机搜捕“坏人”,当晚就炸毁了群众房屋13间,大队长陆有权(“4·22”)当场被炸死。一夜之间就捕杀了“4·22”观点的干部、群众16人。民兵把梁永保、梁永助、梁宁裕3人绑在榄子木根进行枪杀时,被教师陈杰玲看见,民兵怕陈报讯,便又将陈杀掉。手段极为残忍。这就是贵县木格“6·17”事件。
“6·17”事件发生后的第2天,原湛江区公安员莫汝平、武装干事梁翠宁、农代会主任阎朝贵等3人,带着手枪,骑自行车到木格了解李翠奇被打死的情况,回路时,被木格岭塘大队守路的“4·22”群众检查,扣留在塘护小学,经请示县公检法军管会后,于次日才放回湛江。由于6月17日和18日连续发生两件事,陆千荣于6月18日向县革委办公室报告了李翠奇被打死的情况后,湛江,木格又分别向县“保红部”和正在县里参加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会的区革委会主任汇报。木格革委主任谢信炎即向县革委会主任张金会汇报,要求派民兵去支援,张金会不同意,要谢安心参加会议,相信在家的同志会处理。谢信炎由于派性作怪,串通县“保红部”的黄子旺、林如健、谭发祥等人,先后在贵县饭店四楼和桥圩秘密开会策划,决定调动各区民兵围攻木格新联,岭塘两个大队。木格区革委主任谢信炎任总指挥,湛江革委主任、县“保红部”负责人黄子旺任副总指挥(后黄实际任总指挥,谢任副总指挥)。6月20日,由木格区李振轩(革委副主任、人武部长),干部李天保、张金保、木梓区谭秉汉(革委主任)、干部苏国贵、新塘区刘锡棋(革委副主任、武装部长)、崔锦舜(革委常委)、谭烈高(区干部),桥圩区罗裕忠(革委主任),八塘区苏汉英(革委主任),湛江区黄子旺(革委主任)、熊义富(革委副主任),东津区李硕成(革委副主任)、李乃寿(公安员),庆丰区黄必善(革委副主任),大岭区甘旺衡(革委副主任),石卡区李益慧(革委常委),大圩区梁雁春(武装部长)和玉林山心区等12个区的革委主任或副主任或武装部长或常委率领武装民兵共计1000多人,对木格区的新联、岭塘两个大队的谭冯、腰岭、社塘、岭护、行塘等5个村庄实行包围。对“4·22”观点的干部、群众乱抓乱杀。武装民兵进村后,召开群众大会,当众宣布这次进村是收缴黑武器、清理外来人员和抓“4·22”坏头头。接着便按照谢信炎等人提供的所谓“坏头头”的名单,责令大队干部找出来,进行逼供信,到处搜查,抓人,打人杀人。李振轩、朱远球率领民兵进入行塘村后,责令原社长郑绍武逐个找出“坏头头”当即抓了区干部谢树照(回在家),小学教师郑仕全、信用社会计谢经寿、团支书谢经贤、县土产仓干部郑社全(回在家)等5人,送区里审查关押。除释放2人外,其余谢树照、郑仕全、谢经贤等3人,责令大队写条子领回去斗打死去。桥圩区民兵在进入社塘村章面岭时,谭达纪(15岁)、谭达宁(16岁)、谭达德(17岁)、谭利水(15岁)、谭金生(17岁)5个青少年学生因与民兵辩论,即被罗裕忠(桥圩区革委主任)下令民兵抓起来,押到和平大队,除谭金生1人放回家外,其余4人均被杀害。20日下午谢信炎和黄子旺、谭烈高、谭秉汉等人汇合谭冯村后,在该村五中队禾堂开群众大会,谢说:我是代表区革委和民兵一起来收缴黑武器,清理外来人员,抓坏人的……,你们的村庄过去是革命村庄,现在变成反革命村庄,幸好你们不开枪,如果你们开一枪,我们民兵就打你千枪万枪,你杀我一个英雄民兵,我就杀你千个万个……会后,诱捕了谭东,当晚夜深用县“保红部”派去的汽车运送到分水坳盘岭水库杀害。在武装民兵进村的3天时间内,新联大队的所谓“4·22”坏头头被抓去后杀害的有谭东、谭东蓝、谭达记、梁子立、谭献章等14人(其中外来人员3人),被炸伤、打伤的有谭连助、谭福盛等4人,岭塘大队被抓去杀害的有党耀林、李丕进等2人。2个大队被抓56人,其中被杀害的16人。
6月23日,各区民兵撤离新联、岭塘两大队,谢信炎又以搞清理和巩固工作为由,留下木梓、新塘、石卡、大岭4个区的部份民兵作后盾,分别由苏国贵、谭烈高、李益慧、甘旺衡等人带领,和朱远球带领的木格区民兵,继续在新联大队,协助木格搞清理和巩固工作,结果继续大批地杀人,后果严重口。
6月23日,谢信炎召开区革委常委和区干部会议,决定抽调区直单位和部份大队干部、学校领导,组成所谓宣传队。由谢信炎、陆千荣、郭士莲(常委、妇女主任)、雷毓云带领,先后进驻新联岭塘大队搞所谓清理和巩固工作。在宣传队进驻新联大队和进驻民兵汇合后,布置每个生产队挑选2名民兵建立所谓保卫红色政权民兵组织,强调要继续清理收缴黑武器,发动群众“反戈一击”,抓“4·22”“坏头头”,对所谓阶级敌人实行专政。由于在谢信炎的派性观点指导下,宣传队在新联大队先后召开了3次批斗大会,进行大规模杀人。每次批斗大会宣传队都事先把木棍拿到会场,强迫成批打死人。手段极其残忍。第一批在谭冯学校开批斗会,要原大队支书谭积业主持会场,宣传队李益慧(石卡区革委常委)在会上讲话后,开始批斗。当场打死了邓开礼、邓月波(父子俩)、谭初基、谭自华、谭育德、谭乃才、谭章等7人。第2批在社塘三队禾堂,混岭、社塘两个片合并开批斗会,谭积业主持会场,宣传队陆千荣(木格区革委副主任)讲话,批斗会上打死了吴炳煜、吴高安、吴炳助、谭秀英、吴金华、吴其安、黄崇珍、谭科贤、谭科泽、谭良柱、吴进刚等11人。第3批在社塘村三队禾堂,召开全大队批斗会,朱远球(木格区干部)主持讲话,原计划打死谭章全(团支书)、吴匡民、谭洁珍等3人。谭职槐、谭职卫、谭科志、谭步志、谭连权、谭连可等6人作为陪斗。结果连陪斗在内共打死了9人。谢信炎、陆千荣、朱远球等人还强令地、富分子逐个拉去成堆掩埋,不准受害者家属收尸。
7月中旬,陆千荣、郭士莲、朱远球带领宣传队和本区武装民兵转移到岭塘大队搞清理和巩固工作。先开生产队干部会议,建立所谓保卫红色政权民兵组织,推选李炳贵(复退军人,后任大队党支书,现为贵钢工人)为队长,郑家富(复退军人,留党察看一年)为副队长。首先组织批斗原大队党支书谭德秋、社长郑绍武,后分片召开批斗会。第一批岭护片在岭护小学开批斗会,由李炳贵主持讲话,当场打死党文照、周丽娟、梁彩、李贵、李育林、党柱南、杨月英、谭木祥、梁桂芳、谭观龙、谭桂光(烈属)等11人。行塘片在行塘小学开批斗会,郑家富主持会场,会上打死李响芳、谭木英2人。第2批在岭护学校开全大队批斗会,郑家富主持会场,李炳贵讲话并宣布被斗人的“罪状”,陆千荣、郭士莲、朱远球等人参加了大会。会上打死谢经贤、郑仕全、谭德铨3人。宣传队进驻新联、岭塘2个大队后,组织批斗共打死47人。其中新联大队被打死30人,岭塘大队被打死17人。从“6·17”事件的发生到12个区的武装民兵围攻进驻新联、岭塘2个大队屠杀“4·22”观点的干部、群众的影响下,全木格区被打死、杀死和逼害致死的干部、群众、学生达490人之多,极为悲惨。
据统计,贵县革委政工会议后,各地继续向所谓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刮十二级台风”乱抓、乱杀人,至使一大批人遭难。全县5、6月份就有2,129人被斗、打、杀死。
1968年4月22日,桂平县革委召开革委常委会议,由县公检法军管会负责人费志功传达专区公检法军营会紧急会议精神,强调要狠抓阶级斗争,清理外来人员,收缴黑枪黑弹,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刮十二级台风”,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县革委决定,4月23日召开县城各单位领导班子会议,24日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贯彻、宣传大造“刮十二级台风”声势。组织150人的工农纠察队,队长:徐文中,指导员王日章。纠察队全部武装起来。接着在公社革委一级进行传达,4月30日,石咀公社革委会成立了30—40名的工农纠察队。召开机关干部、居民大会动员,布置各大队进行大游斗,5月6日南木公社狠抓阶级斗争,“刮十二级台风”全面动员,每个大队7—8人专门研究“刮十二级台风”(杀人),发生乱杀人的事件。
1968年4月30日,县革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专区革委会首次政工会议精神,研究如何狠抓阶级斗争,“刮十二级台风”的问题。主持人冯祖茂,常委冯祖茂、李合盛、倪松波、陈家文、罗杰伟、梁一俊出席会议。杨立江、戴文高、闭炎秋列席会议。经研究决定,以到沙坡公社办学习班的方法进行全面贯彻,由冯祖茂带工作组深入沙坡公社做准备工作。
5月2日,沙坡会议前,桂平县革委会先在县城召开革委会副主任会议,由冯祖茂传达专区政工会议精神,并作了会议总结报告,强调进一步克服右倾思想,把抓阶级斗争,“十二级台风”刮起来刮到底,布置作好参加沙坡会议的准备工作,要求留家的副主任要边贯彻边行动,配合沙坡会议,做到会内会外热。5月8日至16日县革委会在沙坡举办桂平县第3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会议,由冯祖茂主持办班。传达贯彻专区革委会政工会议精神,研究如何狠抓阶级斗争,“刮十二级台风”的问题。参加会议有县革委的全体成员,各公社革委会的领导、大队主要干部、县直和社直单位的领导成员1479人。会议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为指导思想,选择了23条有关阶级斗争语录和《文汇报》社论《再刮它一场十二级台风》等4篇文章印发。县革委副主任冯祖茂在学习班上作报告。他在报告中列举“阶级敌人”破坏的“十种表现”后,又批判了7种右倾思想。接着又提出了开展“三查”(查阶级斗争观念、查敌情、查斗志),要主动地、猛烈地、连续地向阶级敌人进攻,并举起右手振臂高呼:“冲呀!冲呀!冲呀!”,发起要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的冲锋号,明确布置“凡是群众要求斗争的人,都不要保”,“不要给群众泼冷水”。原县委副书记张朝光、副县长谢兆平被拉到会上,交给参加学习班的干部、群众对他们进行残酷斗争。结果张朝光被打致重伤。沙坡食品站有个刚从学校分配来的女青年朱卫东,她原属“4·22”观点,由于说了一些坚持派性的话,会议即把她列为“公开反对共产党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对她进行斗打致伤,并被剪去头发。
沙坡会议期间,首先在沙坡公社“刮起十二级台风”,村村垌垌摆战场,参加批斗会的有15,000多人,对在机关、学校中出身不好的,历史上有过失的、四清中被批斗过的、参加过“4·22”或者有“4·22”观点的、以及农村中的四类分子或有偷、奸行为者共有150人,被列为阶级敌人,对他们进行狠批猛斗。有个“4·22”头头的父亲蒙运海跑上山躲避,参加沙坡会议的代表,民兵百余人实施围山捕捉。并采取放火烧山逼迫就擒的办法,当发现荣运海时,带队人陈琼叙便立即开枪(未击中),接着被另一民兵开枪击中受重伤,后叫四类分子抬回沙坡,因不进行救治,而于当晚死亡。
沙坡会议结束时,冯祖茂在会上作总结报告。冯说:“这次会议是样板”,号召向沙坡学习,大打人民战争,再次强调要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会后,在全县范围内贯彻,从城镇到农村掀起乱斗、乱打、乱杀人的“对敌”斗争新高潮。全县有19个公社(镇)召开了万人的所谓对敌斗争群众大会,参加斗争的有278,500人,被斗争的有2,000多人。1968年5、6两个月,全县被斗、打逼害致死的共有417人。其中当场打死的有261人,斗打后死亡的有47人,被迫自杀的103人,失踪的6人。
7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针对广西问题,发布了“7·3”布告。内容是:一、立即停止武斗,拆除工事,撤离据点;二、无条件地迅速恢复柳州铁路局全线的运输;三、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援越物资;四、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解放军武器装备;五、一切人员应立即返回本地区、本单位;六、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破坏交通运输、冲击监狱、盗窃国家机密、私设电台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依法惩办。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又发布了“7·24”布告,主要内容是针对陕西问题,重申了“7·3”布告精神,要求任何群众组织、团体、个人都必须坚决、彻底认真地执行,不得违抗。这两个布告发布后,专区和各县(镇)分别发出贯彻“7·3”和“7·24”布告的通知,号召以“7·3”布告为强大的政治威力,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做好“三查一清”活动,清理阶级队伍,再次掀起“刮十二级台风”杀害干部、群众的事件继续发生。这些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多是参加“4·22”群众组织和持“4·22”观点的干部、群众。各地成立革委会时,代表“4·22”少数派或持“4·22”观点参加革委成员的同志,在这次所谓深挖隐藏很深的阶级敌人运动中,亦受到审查批斗和迫害。
贵县革委把“7·3”布告当作是对阶级敌人发起新的猛烈进攻的进军号。7月8日上午县革委召开各区电话会议,传达“7·3”布告,9至11日,县革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布告”精神,研究贯彻执行措施,印发“7·3”布告,组织宣传队下乡,把贯彻执行“7·3”布告作为7、8月份中心任务来抓。21日上午,县城召开宣传贯彻“7·3”布告的誓师大会,22日,张金会参加军区扩大会议回来后,召开县直单位革委主任、工代会组长会议,介绍南宁贯彻执行“7·3”布告的情况。22日晚,张金会签发了县革委保卫部的紧急戒严令,于是县城从23日上午4时到24日晚全城实行戒严。这次戒严清理出外来人员229人,其中南宁来的54人,柳州来的69人,桂林来的10人,本县各地流入的32人,其他县来的64人。对清理出的外来人员,采取3个办法处理:1、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限令回原单位;2、有一般违法行为的,武装部押送回原单位;3、本县流入的五类分子、坏头头,由公社民兵领回批斗处理(这批人后来在押回单位时大部分被杀害)。7月17日至23日,县“保红部”派张子健、叶其伟等人到南宁查捕“4·13”事件后逃往南宁的少数派5人,并分两批在南宁郊区全部枪杀了。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布“7·24”布告后,1968年8月15日晚上,贵县革委常委开会,由革委会副主任郭殿臣传达自治区会议精神。他传达了广西军区焦红光副司令员的总结讲话,其中有:我们要广泛宣传“7·3”、“7·24”布告,进一步开展革命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声势要大,发动群众起来揪坏人,收缴武器,再“刮它十二级台风”,把一切阶级敌人搞出来。传达后,全县进一步掀起了大批大斗地、富、反、坏、右和“走资派”、“叛徒”、“特务”的高潮。由大队民兵或群众对上述人员实行“专政”,据统计,7、8、9月全县又有850多人被打死、杀死、迫害致死。
1968年7月7日凌晨2时许,桂平县革委会接到中央1968年7月3日发布的解决广西问题的布告(简称“7·3”布告)。7月14日,县革委常委开会,成立贯彻《7·3布告》领导小组,潘炎华任组长、李合盛任副组长。潘炎华在会上提出:“当前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布告为动力,进一步开展‘三查’(查走资派的幕后活动、查叛徒、特务,查地、富、反、坏、右的破坏活动),清理阶级队伍掀起革命大批判的高潮。稳、准、狠打击阶级敌人”。县革委会还连续发出(68) 37、38、45号文件,强调要深挖隐藏很深的阶级敌人。7月21日,县革委会在县城召开有8000人参加的贯彻《7·3布告》誓师大会,会后举行示威游行。7月22日晚上,潘炎华主持召开公社革委领导电话会议,革委会主任潘获枫讲话,要求各公社再开万人“对敌”斗争大会,提出“斗则进、不斗则退”的动员令,布置各公社认真贯彻《7·3布告》,并规定各公社都要召开万人大会,发动群众,把“十二级台风”刮得更猛。这次电话会议后,各公社立即筹备再次召开万人大会。大多数公社、大队又出现乱斗、乱打死人的事件。7月23日这天,全县各公社、镇参加万人大会的总人数达37万余人。7月25日至28日,县革委会在蒙圩公社又召开各公社革委主任和县直单位负责人碰头会。总结前段贯彻《7·3布告》经验,部署下一步做法。强调把贯彻《7·3布告》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会上还批斗了公安局长、革委成员、革委保卫组长彭勖君(曾参加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副局长梁光河、副检察长黎文志、公安干部吴伟忠等4人。蒙圩会议后,全县再次“刮十二级台风”揪斗各级革委会成员(“4·22”派成员,或“4·22”观点的成员)的所谓深挖隐藏很深的阶级敌人为主要特征。8月18日,县革委会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各公社、镇正、副主任、县直单位负责人会议,潘炎华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贯彻执行《7·3布告》,迎接自治区革委会光荣诞生,我们要大战8、9月,把一切阶级敌人挖出来,清算他们的罪行。我们不趁《7·3布告》东风,大批敌人残渣余孽,我们就失去战机。各公社、大队和县直单位贯彻这次会议,继续“刮十二级台风”。县“三代会”(工代会、农代会、红代会)密切配合,以“三代会”名义发出1、2号通告,声明要“追穷寇”,把“阶级敌人”打得落花流水。县城的纠察队和公社的“农联”,趁机乱斗乱罚没收乱抄家,迫死人命不断发生。自贯彻《7·3布告》以来到9月底止,全县被斗打、迫害致死的达255人。其中当场斗死打死155人,斗打后死亡的35人,自杀的60人,失踪8人。
陆川在贯彻“7·3”布告后,陆川“红联”组织对南宁围攻“4·22”据点表示支持。并派人到南宁领出陆川“4·22”被俘人员,进行审讯、搞活人展览和杀害,使被俘人员备受侮辱。
1968年7月11日,陆川县“红联”派谭镜勖、陈树明2人带领各公社“红联”代表(每公社1人)到南宁,送给南宁“联指”手榴弹2箱(县“红联”自制的),以支持南宁“联指”攻打“4·22”据点。这些代表在南宁期间,先后2次从南宁“联指”领出陆川跑到南宁据点的“4·22”群众共12人。第1次领出6人,押到邕江边杀死后,把尸体推下邕江。第2次领出6人,在朝阳旅社交给南宁“联指”学生红卫兵看守,以后下落不明。
7月下旬,陆川“红联”组织有吕志、吴绍盈参加的30多人的慰问团,带着各机关、大队、生产队捐赠的物资,计有猪、鸡、鸭、粮食、蔬菜、水果等6个汽车送到南宁,慰问参加围攻“4·22”的解放军和“联指”人员。
8月下旬,县武装部和公检法军管会派武装部科长庞宗贤,带领军管会和县“红联”指挥部的丘俊明、罗建光、陶忠卫、占友文、张寿勋、吕学荣等人到南宁领回在南宁抓获的陆川造反大军人员86人。解回玉林,关押在专区幼儿园审讯。在审讯时,县军管会又增派王才元、覃继华、陈伟到去审讯。在押解途中,平乐公社一位妇女,因在裤头收藏5元钱不交,被丘俊明、张寿勋、吕学荣拳打脚踢致重伤,在专区幼儿园死亡。在玉林专区审讯20多天后,剩下85人解押回陆川县收容所关押,继续审讯。9月,经县武装部领导批准,由县公检法搞所谓活人展览。在展览中,女的剃成阴阳头、男的挂牌,加以各种丑化,公开宣传。在县收容所关押期间,陈庆元、罗培盛等人被吕志领出杀害。罗宗芳被刘炳光等人领出杀害,有的被折磨死于狱中,有的后来释放。
以上是陆川、贵县、桂平等3个县在贯彻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后专区革委首次政工会议和中央“7·3”布告,连续3次“刮十二级台风”,乱抓、乱杀人事件的写照。其他北流、博白、容县等各县在贯彻上述会议和“7·3”布告,“刮十二级台风”、是与陆川、贵县、桂平3个县同时贯彻进行的,乱抓、乱杀人也是严重的,因事件的发生起因、经过相同,各县大事记、大事件有记载,这里就不记载了。
玉林专区在专区革委会成立后,“刮十二级台风”乱抓、乱杀人,是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由上到下层层布置进行的。玉林军分区、玉林专区革委会、玉林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的主要负责人,提出反击“右倾翻案风”、主动地、连续地、猛烈地、全面地向阶级敌人进攻,实行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县、公社、大队则把“刮十二级台风”逐步具体化,出现乱杀人的情况后,玉林军分区、玉林专区革委会、玉林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的主要负责人也制止过,但是很不得力,只不过是扬汤止沸,所以是制而不止,越演越烈。给全区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灾难和极大损失。
在“处遗”工作中,根据党纪国法,对杀人主谋、杀人凶手逮捕法办,给予应得的惩罚。对犯有严重错误的人,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受害者进行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对受害者遗属发给丧葬费,抚恤费和抚养费。安置了死者遗属工作,为消除裂痕,增强团结,做了大量工作。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玉林地区地下党被错误地审查、大批地下党员、地下干部遭受迫害,全地区被审查的地下党员、干部达1308人,其中有厅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9人,县级干部73人,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1967年6月,玉林地区“联指”成立地直机关专案组,调查中共玉林地委常委、专署专员熊福芝同志的历史问题,熊福芝同志是博白地下党的领导人之一,他1943年在博白“一·一三事件”中被反动派逮捕,经组织营救于同年5月20日晚上越狱,1951年中共广西省委党校和1956年中共广西省委组织部已作出熊福芝同志在狱中无自首行为的结论,但专案组负责人罗贤操(原地委监委副科长)却带着熊福芝是叛徒的框框,同余廉(地区文教局干部)到陆川县马坡公社良厚大队审问劳改刑满释放人员、伪博白县政府机要收发庞永棋,将庞作为重点突破对象,把庞留在大队,不准回家,经过3天的逼供,逼使庞永棋假供当伪博白县政府机要收发时看见过熊福芝的“自新登记表”,第1次逼出了所谓熊福芝在狱中“自首”的假材料,罗贤操得到逼供的假材料后,就在《玉林“联指”报》发表题为《大叛徒熊福芝是怎样混入党内的》材料,给熊福芝同志戴上大叛徒的帽子,并诬说熊福芝是由一个“特务”和一个“假党员”介绍混进党内的。
1967年9月下旬,罗贤操又亲自出马和余廉、卢廷理(地区供销社干部)等人到桂北农场审讯劳改犯、伪博白县政府助理秘书兰永晖和刑满就业人员、伪博白县党部书记长陈栋才,同样采取逼供手段,迫使兰永晖假供知道陈栋才办理熊福芝的“自新”手续,陈栋才也被迫假供亲自给熊福芝办理“自新”手续,并布置熊释放后收集共产党的情报,罗贤操搞出了3份所谓熊福芝“自首叛变”的假材料之后,布置“联指”斗批组对熊福芝同志进行审问,熊福芝同志据实否认,遭到红卫兵廖刚等人残酷的刑讯逼供下,致使熊福芝同志被打成“大叛徒”。
1968年1月13日,地区《‘联指”报》发表所谓《大叛徒熊福芝的罪证》,把逼供庞永棋、陈栋才、兰永晖等人得来的假材料公之于众,并诬说揪出了一个所谓以“熊福芝为首的叛徒集团”,在公布这个所谓“叛徒集团”名单中除了“一·一三”事件被捕的同志外,还包括一部分博白地下党的创始人和领导人张祖贵、林执真、邹优宁、梁山等同志在内的35人,使地下党的许多同志遭到迫害。
1968年5、6月间,玉林军分区建立第三办公室(简称三办室,1969年改为玉林专区革委第三办公室),负责人李寿山(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下设6个组:秘书组组长严冠群、定案组(负责县、镇审干定案)组长梁成棠、审干组组长汤泽崇、个人专案组(后改为要案组、负责地委、专署部办级以上领导干部专案),组长林达焱、清查组组长莫秀文、集团专案组(后改审查“地下党”专案组,代号“606”专案组),组长罗贤操,共41人,专门成立一个党支部,先后担任支部书记的是李寿山、李坚、莫秀文。各县也相继建立“606”专案组,地、县两级共抽调120多名专案人员,对玉林地下党进行全面的审查,军分区三办室“606”专案组建立后,首先把博白地下党作为重点,组织9个调查组进行调查,明确提出要打击所谓“隐蔽在博白地下党以及整个桂东南地下党的国民党残渣余孽、叛徒、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弄清这些党组织的性质。
1968年7月27日,军分区三办室专案组在《六〇六简报》第8期《博白地下党建立经过及其创始人的政治面目》中,诬蔑博白地下党是桂系采取“联共、限共、溶共”,“打进来拉出去,阴谋控制和分化瓦解广西地下党”,这种政策的产物,攻击,诬蔑博白地下党创始人陈达五、朱为銮同志和发展他们入党的中共广西省军团书记刘敦安同意是“桂系的爪牙、混入党内的别动队”。
1968年8月29九日,军分区“三办室”在一份《“六〇六”专案工作的几点经验》材料中,攻击、诬蔑博白地下党领导人,胡说:“隐蔽在博白和桂东南地下党内的以熊福芝、邹优宁、张祖贵、林执真、梁山为首的叛徒、特务集团,是国民党反动派混入我们党内的代理人,是一伙代表国民党利益的反革命黑帮”。还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挖出在博白地下党内现又混进国家机关工作的叛徒有65人,(其中县级以上干部13人),特务12人,(其中县级以上干部4人),国民党和三青团骨干分子3人(其中县级以上干部2人),另外与这个集团有牵连的在社会上的特务分子12人,自首叛变后现在家的316人。
1968年10月至1971年9月,军分区“三办室”召开了4次专门会议,印发了两次专门指示,布置各县,审查地下党,1968年10月30日,军分区“三办室”召开地下党专案会议,会上“三办室”负责人李寿山提出要查清桂东南地下党的性质,罗贤操布置各县地下党专案要抓的重大事件和重点人物。1968年11月6日,玉林军分区“三办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调查桂东南地下党问题的几点意见》,要求各县“有计划、有步骤地彻底弄清整个桂东南地下党的问题,彻底查清隐瞒在桂东南党内的叛徒、特务和一切反革命分子”,提出“对地下党的重要叛徒、特务实行专政和看管,加紧进行斗批(审讯)工作……促其交待整个地下党的问题及其叛徒、特务的同伙,以期一网打尽”。1969年9月17日,玉林专区革委会在贵县召开地下党专案工作经验交流会,玉林军分区副政委冯亚舟在会上做总结报告,布置各县开展地下党专案工作,“要突出解决深挖阶级敌人的问题,并把地下党员(包括地下工作人员)现任县级以上干部历届地下党负责人和重大事件的关键人物作为‘深挖的重点,”。1971年9月8日,专区革委会“三办室”召开地下党专案会议,布置各县在地下党内继续“深挖”阶级敌人。
1971年4月1日,“三办室”印发的《关于玉林地区不明性质的地下党和地下游击队组织的情况汇报》中,胡说:“发现有一些地下党组织为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所把持,或者为国民党所操纵利用,这些地下党的性质,有待进一步查明”。并把博白地下党张祖贵领导的特支、熊福芝领导的龙潭部,邹优宁领导的地下党三青团部小组、贵县地下党谭流发展的木格地区的地下党员、梁寂溪领导的贵县工委、玉林县梁进芳领导的地下党组织、原兴业县葵阳支部、桂平1937年地下党支部等地下党组织列为不明性质的地下党组织。
韦树辉(玉林地委书记)被诬陷为“走资派”、“历史反革命”、“特务”、“黑班子”、“三反分子”等罪名,遭到审查,批斗、关押,1966年12月25五日,玉林高中“野战兵团”(毛泽东主义红卫兵)发起主持召开“批判韦树辉为首的玉林地委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万人大会),韦树辉同志开始受到批判。1967年11月,玉林专区“联指”群众组织把韦树辉秘密抓去容县关押,后又押回,关在地委党校和地委大院,在审查中被“联指”红卫兵罚跪、踢打、坐喷气式等惨遭迫害。1968年11月29日,在地委党校召开的地、县(镇)党员代表大会上,由林达焱宣布韦树辉的所谓“叛徒”、“历史反革命”罪状,蒋昌永(原专署副专员、革委会副主任)宣布大会决议,撤销韦树辉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出党。此冤案于1981年6月获彻底平反。
熊福芝(专署专员、博白地下党领导人之一)被诬陷为“大叛徒”、“特务”等罪名,于1967年秋,玉林地直机关“联指”派把他关在地委党校进行审查,批斗,遭到红卫兵廖刚、苏礼光、韦乃顾、陈红、徐峰等人的罚跪、踢打、鞭抽、勒刺、假枪毙恐吓等刑讯逼供,精神上、肉体上受到严重摧残,造致精神失常。1968年11月29日,在地委党校召开的地、县(镇)党员代表大会上,由罗贤操宣布熊福芝的所谓“叛徒”罪状后,被大会决议撤销熊福芝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出党。1974年,“批林批孔”期间,他又被以“翻案”、“复辟”为罪名,再次遭到攻击和迫害,致使他思想再度受到创伤,精神再度失常,至今未能治愈。
邹优宁、博白地下党负责人之一,解放后曾任玉林专署专员,“文革”前任自治区文化局副局长,被诬陷为“叛徒”、“特务”。1967年9月被“沥血”红卫兵押到广西大学游斗、审讯、脸被皮鞭打肿,身被小刀刺伤,后幸得解放军用摩托车送进区人民医院治疗,伤势未愈,于10月下旬又被黎永彪等人押回博白城小关押,批斗、审讯、拷打,至11月初才押回南宁。12月间,经玉林专区“联指”研究策划,黄日南、林坚派、廖刚、黄儒、沈乃坚、苏礼光、莫建芳、蒋谨云等人去南宁把邹优宁押回玉林,关押在玉林地委党校,玉林饭店等处,在玉林约1年时间,先后被吴厚恩(专案组负责人)、廖刚(玉林高中“野战兵团”负责人)、李世泽(区文化馆干部)等人多次审讯,在审讯中被红卫兵捆绑、罚跪、踢打、棍敲手指背关节、画大花脸(叛徒字样)、当马骑、反绑两手吊上门头等,进行残酷的迫害,还被造反派推跌下楼,跌断左腿,造成严重后遗症。此冤案于1983年11月已平反。
在自治区地质局、水电厅工作的张祖贵、林执真(均系博白地下党领导人)被诬陷为“博白‘五·一六’ 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黑后台、博白反革命基地事件的幕后操纵者”(事实不存在所谓“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和反革命基地事件。1984年12月12日,博白县委已为他们作了平反)遭到政治上的残酷迫害,特别是1976年12月14日南宁人民法院刑处字(76)第37号判决书,以“主谋策划、妄图在博白县建立反革命根据地”为罪名,判处林执真同志有期徒刑10年(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已撤销原判),致使林执真同志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邓允萃(地委副书记),“文革”前任中共玉林地委常委、地委农村政治部主任,是搏白地下党北区总支书记,被诬陷为“叛徒”受到审查、迫害,于“文革”初期的1967、1968年,专区“联指”的斗批组和玉林军分区的“三办室”先后对邓允萃同志进行立案审查,“三办室”成立后,由吴厚恩等人负责邓的专案,用逼、供信搞到的假材料,把邓允萃同志打成“叛徒”,使邓允萃同志被批判、斗争、关押,蒙受不白之冤,此冤案于1984年1月4日已彻底平反。
张达明(原任中共玉林地委副书记),是博白地下党支队指导员,被诬陷为“特务分子”、在“地下党,专案中于1968年下半年起被关押审查,“三办室”成立后,由吴厚恩等人负责立案审查张达明参加博白地下党所谓与特务分子关系问题,在审讯中,遭到批判斗争,直到1971年初才放出来。1972二年宣布“解放”,使张达明同志遭受长期关押迫害,此冤案1984年7月已平反。
邹林,(玉林地委秘书长),博白地下党员,解放后曾任博白县委书记。周秀英(玉林专区妇联办事处主任),博白地下党员,她是邹林同志的爱人,解放后曾任博白县委组织部长,被诬陷为“邹家皇朝的主帅和副帅”、“推行修正主义干部路线”,“复辟资本主义”,1967年1月下旬,地委农办、农政、地办等单位8个造反组织派出代表陈育诗、李寿仁等人带一份《坚决把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邹林斗倒、斗垮、斗臭》材料到区党委造反,要罢邹林、周秀英的官,在造反派的压力下,区党委于×月26日作出《关于撤销邹林玉林地委秘书长的职务》和《关于撤销周秀英玉林专区妇联办事处主任职务》的决定,1967年8月30日,被博白“联指”中等学校“红卫兵”司令部派人到玉林押回博白,后被绑押在县城和7个公社(镇)游斗,使邹林夫妇受到长期的批判斗争迫害。此冤案于1983年12月已彻底平反。
玉林地区地下党由于被全面审查造成了严重后果:
(一)地下党被诬蔑、丑化,其光辉形象受到严重损害。
玉林地区地下党,建党较早,在各个革命时期,玉林地区地下党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领导下,坚持长期的艰苦的革命斗争,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贡献,玉林地区地下党不愧为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组成部分,博白地下党是玉林地区地下党斗争历史较长,组织规模较大;干部力量较强,群众基础较好的地下党组织,在反动派多次的血腥镇压下,能经受考验、坚持斗争,且不断发展壮大历史证明,博白地下党是一个好的地下党组织。可是玉林军分区和玉林专区革委会“三办室”、“606”专案组却诬蔑博白地下党是什么桂系“防共”、“限共”、“溶共”和“打进来拉出去,阴谋控制和分化瓦解广西地下党”;诬蔑博白地下党创始人、领导人及地下党内有影响的人是“组织一个庞大的叛徒特务集团”,诬蔑博白、贵县、陆川、玉林、桂平一部分地下党组织是为“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所把持或者为国民党所操纵利用”,把这些党组织称为“不明性质的地下党组织”,诬蔑玉林地区地下党许多领导人是“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这种肆意地对地下党和地下党领导的诬蔑、丑化,严重的损害了地下党的光辉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搞出了四个所谓“叛徒集团的假案”。
在审查地下党中,专案人员通过逼供、搞出了4个“叛徒集团”假案;一个是博白地下党,以熊福芝为首的“叛徒集团”假案;一个是贵县地下党以潘吉新为首的“叛徒集团”假案;一个是原兴业县兴德中学以黎裴然为首的“叛徒集团”假案;一个是贵县地下党以闭子麟为首的“叛徒集团”假案,事实证明,这些所谓“叛徒集团”都是无中生有,强加于人的冤假错案,这些冤假错案于1984年7月已平反。
(三)大批地下党员、地下革命干部遭受迫害。在审查地下党中由于军分区“三办室”反复强调在地下党内“深挖阶级敌人”,致使大批地下党员、地下革命干部遭受迫害,全地区被审查的地下党员、干部中,被批斗341人,被吊打90人,被关押56人,被迫疯1人,被打伤致残27人,被迫自杀3人,被打死12人;其中有205人被打成“叛徒”、有15人被打成“特务”、有10人被打成“历史反革命”,有14人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有17人被打成假党员。其中被开除党籍18人,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23人,党籍、公职,双开除2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警告5人劝退党1人,开除公职12人,开除留用3人,降职降工资67人,记过4人,被迫退职5人,玉林地区地下党在“文革”期间被审查迫害范围之广、时间之长、人数之多、影响之大,是前所未有的,造成的损害是难以弥补的,此冤假错案,地委于1983年12月已彻底平反。
1983年在“处遗”工作中,对事件的直接责任者罗贤操、廖刚给予开除党籍,行政降为一般干部的处分,给予吴厚恩、余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
1968年4月23日至29日,玉林专区革委会召开首次政工会议,这次会议的中心内容是号召“反击右倾翻案风”,击退所谓“二月逆流”,要刮“十二级台风”。专区革委会主任甘照寰在会上强调:革委会当前任务就是搞大批判、搞斗、批、改,反击“二月逆流”。革委会副主任孙景芳也讲了话,提出狠抓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主动地、连续地、狠狠地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坚决打退“右倾翻案风”。会后各县相继开展一批(右倾翻案、右倾分裂、右倾保守)三查(黑线、黑手、黑后台)运动,掀起对敌斗争高潮。6月21日,桂平县在县人委斗争谢兆平(副县长)时,县人委会干部吴全育、李运才、麦养元、黄汉光等人威逼谢兆平交待企图反夺权的问题,并要他供出地、县两级“黑班子”名单,在吴全育等人的残酷斗争逼供讯下,搞出了一个冤案、假案,即玉林专区有一个所谓以韦树辉为首的“反革命黑班子”,韦树辉是“黑班子”的地委书记,还捏造了部分“黑班子”成员,副书记有张朝光(桂平县委副书记)、赵国璋(桂平县委副书记)、甘焕杰(博白县委书记)、专员公署专员张祖贵(原地质局处长)、副专员有周桂森(北流县委副书记)、江庆东(博白县副县长)、谢兆平(桂平县副县长)、地委秘书长韦子佳(玉林县名山公社书记)。桂平县武装部“三办室”负责人闭炎秋得到此假材料后,即向玉林军分区、“三办室”汇报,“三办室”负责人李寿山、林达焱又向专区革委领导甘照寰、曹德潜、蒋昌永、季明、孙景芳、黄日南等人汇报,经研究作出决定:(1)成立追查“黑班子”专案组,代号“101”,并充实力量,由“三办室”领导;(2)召开各县“三办室”和政工组会议,进行部署交流揪斗“黑班子”的经验和其他专案工作的经验;(3)要搞简报,及时交流互通情况。
1968年7月,玉林军分区第三办公室成立“l01”专案组,具体负责追查所谓韦树辉“黑班子”工作,并于7月16日、17召开4县1镇(玉林、桂平、北流、博白和玉林镇)“三办室”负责人座谈会议,会上先由闭炎秋介绍桂平县抓“黑班子”的情况和所谓经验,后统一部署立即开展对所谓韦树辉为首的“黑班子”的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于是一场揪韦树辉“黑班子”的群众运动在全地区展开。会后各县(镇)相继成立了揪黑线“黑班子”领导小组,并组织一支较大的专案队伍开始追查工作,把一批有独立见解和不同观点的领导干部和群众列为“黑班子”成员进行专案审查,地、县(镇)被作为“黑班子”成员进行审查的计有360人,县直、公社(街道)基层因“黑班子”被牵审查的人数就更多了。如北流县革委会在县城召开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县革委主任李国伟在会上作报告说:要以“七·三”、“七·二四”布告为武器,掀起对阶级敌人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的新高潮,以周桂森为首的“黑班子”上通韦树辉,下伸基层单位,全县10个区、56个公社(大队),26个生产队,20个机关单位都有“黑班子”,要主动地、全面地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在李国伟的鼓动下,追查斗争面越来越广,被列为县“黑班子”成员审查的有周桂森(县委副书记)、黎济武(县委副书记)、钟积厚(县委副书记)、罗昭源(区委书记)、梁兆员(组织部长)、张永铨(县委办公室主任)、徐超文(农政部主任)、梁明达(统计局副局长)、钟进( )、周廷振(组织干事)等人,全县干部群众被诬为“黑班子”成员的达828人,其中县级干部9人,区级干部43人,一般干部群众287人,大小队干部群众439人,被斗争的748人,斗打致伤的479人,致残的62人,致死的31人。玉林县(镇)被划为“黑班子”成员审查的有林挺柱(县委书记)、曹凤举(县长)、李联璞(组织部长)、韦子佳(名山公社书记)、刘傅勇(镇委书记)、苏荣灿(副镇长)等人。县(镇)受审人数达937人,受株连的2400多人。贵县被列为县“黑班子”审查的有周可正(县委书记)、黄醒怀(县委副书记)、胡玉山(县委副书记)、韦正辉(副县长)、杨业荣(县委副书记)、莫光德(公安局长)、梁兴波(副检察长)、张贵恒(财贸部副部长)、陈达禧(农村部部长)、吴国江(财贸部副部长)、杨培权(财政局长)、陈厚屏(文化局长)等16人。据9个区统计,被列为区“黑班子”人数达168人,大圩区委书记曾伟才因“黑班子”问题被迫害致死。博白县被列为县“黑班子”审查的有甘焕杰(县委书记)、黎海波(副书记)、江庆东(副县长)、许之衍(组织部副部长)、卜功寿(宣传部副部长)、李玉春(凤山公社书记)等人,全县有199名干部和职工受到审查。桂平县被列为县“黑班子”成员审查的有县委副书记张朝光、赵国璋、副县长谢兆平等32人,经“三办室”批准的“反革命黑班子”成员的8人。容县被列为县“黑班子”成员审查的有丁绍岚(县委书记)、刘荣光(副书记)、覃×(公安局长)、曹振华(法院院长)、周明西(公安局科长)、谭均(商业局长)、赵福林(食品公司经理)、李华球(公安局干部)、陈铺康(县银行行长)、谢英(容中学生)等20多人。陆川县被列为县“黑班子”成员审查的有杨志庆(县委书记)、周履光(监委副书记)、巫德椿(县长)陈健(副书记)、李忠铭(副县长)、冯培坤( )、罗开泰(电影管理站站长)、兰河清( )、等人。全县被列为“黑班子”成员180人,在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查“黑班子”几个月中,被杀害的达56人,被劳改4人,被关禁21人,被斗打39人。在这场揪“黑班子”运动中,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
在追查“黑班子”中,玉林军分区“三办室”、“101”专案组编印了《“l01”专案简报》,交流各地揪“黑班子”的情况,从1968年7月18日至12月17日共印《简报》51期,大量刊登所谓“黑班子”成员的交待,并给“黑班子”定性,第13期《简报》编者按说:这个“黑班子”究竟是什么货色?他们有的是“特务”、“叛徒”、“历史反革命”,有的是顽固不化的“走资派”,有的是一贯坚持反动立场的“阶级异己分子”和“牛鬼蛇神”,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广大革命群众高举对反动派造反有理的大旗,造他们的反,夺他们的权,专他们的政,但他们人还在心不死,时刻都妄图复辟,他们知道公开干不行了,于是在阴沟里互相勾结,相依为命,以便建立他们的反革命政权,这就是他们组织“黑班子”的实质。无中生有地给一批领导干部和群众扣上莫须有的罪名,横加迫害。
“文革”期间,玉林地区根本不存在所谓以韦树辉为首的“黑班子”,这个“黑班子”完全是一大冤假错案,原来的所谓证据胡说:自治区文化局岳平、机械局李丹、地质局张祖贵等人在1967年冬到玉林镇州背与韦树辉一起组阁玉林地区的“黑班子”,这根本不是事实,这是在残酷的逼供讯的情况下编造的,完全是假的,把一批领导干部和群众列为“黑班子”进行审查批斗,完全是派性的恶性发作,是非常错误的,受此案被审查的同志和受株连的同志长期蒙受不白之冤,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过。
在“处遗”工作中,玉林地委于1983年12月3日作出决定;对“黑班子”案的受害者已进行彻底平反和昭雪。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玉林地委在“极左”的错误路线指导下,从1970年4月开始,根据上级的部署,错误地开始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工作。至1973年9月底基本结束。历时3年多,在此期间,许多干部群众遭受审查、关押、迫害。全地区立案隔离审查的53人,背靠背审查的1200多人,认定参加“五·一六”的18人。造成了严重后果。
1970年4月。玉林专区革委按照区革委的部署。在专区“三办室”内设第二组。具体负责开展“清查”工作,开始时是由部队支左人员李坚、吴发、李永刚三人专门查阅搜集一些派性的小报资料和区外大专院校分配到玉林专区的毕业生的档案资料,从中去找问题。为全面开展“清查”工作做准备,同年7月由李坚等人拟出意见,经李寿山批准,首先将玉林县二中学生,少数派头头吴祖新传到地委大院内实行隔离审查。同年11月20日专区“三办室”2组,经革委领导批准举办为期7天的专区、县两级清查“五·一六”专案人员的学习班。玉林军分区副政委、专区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冯亚舟主持,并作总结报告。他说:“阶级斗争不是孤立的,全国有“五·一六”,广西有“五·一六”。我们这里不能低估。大家可以回顾一下,我们玉林专区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历程,为什么矛头三指向的文件一个接一个地发生。是什么人干的?……,为什么有那么多外地人串到我们这里来。这里的人为什么能够得在北京、武汉、长沙、南宁、柳州等地长住?建立联络站?这些不值得我们深思吗?我们玉林专区不是处在真空里的,那些地方有一阵风,我们这里也起一层浪,别的地方有黑手,难道我们这里就没有吗?切不可书生气十足。把复杂的阶级斗争看得太简单化了”。冯亚舟的讲话,为清查“五·一六”定了调子,各县也随之行动起来。
1971年3月16日,区党委以桂发(71)第15号《关于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通知》,正式发文布置清查“五·一六”工作,同年4月初,魏益年(地委副书记)、杨敬义(军分区科长)参加区党委召开的清查“五·一六”专案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全自治区开展“清查”工作的动员会。会后魏益年向地委常委汇报后,即召开县革委会主任和政工组长会议,传达区会议精神和布置抽调干部。正式成立“清查”机构。玉林地委于1971年4月10日成立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领导小组,组长刘景荣,成员有魏益年、蒋昌永、冯亚舟、陈崇安、达志、李寿山,并设办公室机构,简称“清查办”。主任杨敬义。秘书组组长严冠群;第一专案组组长杨序荣、副组长杨荫明(该组任务是掌握各县在清查“文革”中发生各种较大事件的工作,后成为驻博白的专案组);第二专案组组长黄盛络,副组长黄汉庄、陈宗明(任务是负责自治区“清办室”指定审查的专案审查工作);第三专案组组长吴发,副组长何远兴(任务是负责专区决定审查对象的专案)。办案人员共51人,专区“清办室”单独成立党支部,支书杨敬义、副支书严冠群、黄盛络,支委吴发、黄汉庄、陈宗明、韦秀莲。各县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全专区抽调干部169人,确定立案审查对象53人,背靠背审查1200多人,从此全面开展清查“五·一六”工作。
在清查“五·一六”中,地委“清办室”直接立案,长期隔离审查的11人,其中有自治区“清办室”交办的六个专案:
曹东峰(博白人,广西大学毕业生)1970年10月至1972年7月在地委大院隔离审查,被开除团籍,不予分配,送回原籍劳动。1979年3月已平反。
苏茵(区文联办公室主任),1971年2月至1971年5月被隔离审查,受党内警告处分,1979年平反。
陈祖坪(区水电研究所技术干部)1971年8月至1973年6月被隔离审查。受记大过处分,1979年9月平反。
梁健(女),博白人,广西桂林师院毕业生,分配在地办工作,1971年7月至1972年2月被隔离审查,没下结论和处分。
李旺池、广西桂林师院学生,1970年春分配到玉林高中任教,1971年8月至1973年3月被隔离审查,免予处分,1981年12月平反。
孙玉玲(女),广西桂林师院学生,1970年3月分配到贵县高中任教,1971年8月至1972年8月被隔离审查,没下结论和处分。
审查了本地区内认为有参加“五·一六”嫌疑的重点对象5个专案:
吴祖新,玉林县二中初中学生,是县学生少数派头头之一,1969年插队,1970年7月至1971年11月被隔离审查,没下结论和处分。
陈健诗,玉林县一中高中学生,少数派头头之一,后为专区革委委员,1971年3月至1971年12月被隔离审查,没下结论和处分。
罗锦荣(地区水电设计处技术干部),“文革”初期是玉林镇少数派头头之一,1968年8月被迫承认参加“反共救国团”被关押。1970年7月至1972年8月被隔离审查,受开除留用察看2年处分,1980年1月平反。
蔡子权,玉林高中学生,少数派头头之一。1971年受地区“清办室”审查1个星期(地点:桂平江口公社)没做有结论。
朱汝为,博白人,系博白二中学生,初中毕业回乡,因他书写匿名信。认为是破坏清查“五·一六”工作的匿名信,县“清办室”立案审查(称为博白一一四案),后把朱押送玉林县看守所审查,1972年9月16日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1979年9月29日平反,在隔离审查期间,被审人员住的是不见阳光的暗室(门窗用油毡纸封死)。完全与外隔离,不让家人探望。不准书信来往、吃食、大小便在室内,昼夜有人看守。行动不得自由,受尽折磨迫害。
在清查“五·一六”中,地委“清办室”把博白县列为重点,自治区“清查”领导小组在开始时就强调玉林地区的博白、钦州的上思、柳州的融安、河池的凤山等县,是广西重点“清查”的县份。玉林地委“清查”领导小组积极执行这一指示。刘景荣、魏益年、冯亚舟每次亲临博白检查督促,“清查”工作的开展,刘景荣因病住院期间,还听取对博白的“清查”工作的汇报。军分区副政委、地区革委副主任魏洪林于1971年9月2日亲自向博白县直机关作开展“清查”工作的动员报告。同年7月地委“清办室”派一个组到博白县帮助工作。杨敬义、严冠群等常到博白抓点,博白县列为审查重点对象的有甘焕杰(县委书记)、江庆东(副县长)、卜功寿(宣传部副部长)、黎永彪(县计委副主任)、陈列(县文化馆干部)等人遭受关押、审讯、批斗。最后确定甘焕杰、陈列、曹东峰、肖国兴为“五·一六”分子。这些人的冤案至1981年才得到平反,与此同时经区党委“清办”确认博白县武斗事件为“反革命基地事件”的调子,并由博白县委于1973年4月作出定性报告,后区党委没批下来。
清查工作的后期,玉林地委“清办室”按照区党委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事件结案和个人定案处理工作意见》。对被审查人员作出定性处理意见,经地委“清查”领导小组批准给予处分的干部9人,其中由严冠群主报材料3人,刘宗明主报材料1人,徐为义主报材料5人,这9人中地委领导蒋昌永签批的3人。刘景荣签批的6人,这些案件都属冤假错案。
在“清查”工作中,由于地委“清办室”积极贯彻执行上级清查“五·一六”分子的错误指示,在部署工作中,完全从派性出发。“清办室”工作人员全是多数派的,被立案审查的人都是少数派的,形成了支一派、压一派的错误。在具体工作上又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只凭一些“文革”中的现象,个别人被迫的所谓“交待”在无真凭实据情况下,采取隔离审查的办法,限制人身自由,有的长达两三年之久,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有的受到不应有的处分,有的家属被株连,使受审者蒙受不白之冤,造成严重的后果。
在“处遗”工作中,玉林地委于1984年7月对此冤假错案已进行彻底平反。
在“批林批孔”运动中,玉林地区“联指”头头黄日南等人为了争官要权,乘“运动”之机,煽动派性,对已经恢复工作的地委领导干部,强加给“翻案”,“复辟回潮”等罪名,进行攻击批判迫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1974年2月12日,中共玉林地委决定成立地直机关批林批孔运动领导小组,组长齐发祥,成员:熊福芝、张振武、王德风、胡继才、陈立等人,何金煊为办公室主任。
3月20日至25日,玉林地直举办批林批孔干部学习班,地委书记魏益年在学习班上作了讲话,指出:“通过学习毛主席和党中央批林批孔的重要指示,学习讨论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分析地直单位批林批孔的形势,研究了进一步加强对运动的领导,强调要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发动群众联系阶级斗争、两条路线斗争的大是大非问题,联系某些人对‘文革’的态度问题来批,把运动持久地深入开展下去”。
3月23日,在黄日南主持下,刘碧荣、陈世球、易文杰等人,在地区招待所经过一番策划,共同署名写了一篇题为《坚持革命、反对复辟》的大字报贴在地委大院内,大字报把恢复韦树辉、熊福芝等领导干部的工作,称之为“复辟回潮”,诬陷熊福芝“企图进行翻案”,呼吁干部群众对这些问题“议一议”,这是当时批林批孔“联系实际”最先最有煽动性的第一张大字报。接着又串连县、(镇)“联指”头头庞业基、陈家广、陈永才等人搞派性活动,一时间,地专大院、玉林城区的大字报都陆续贴出来了,拉开了批林批孔运动的序幕。与此同时组织了一个写作班子,成员有:刘军、姚仕芝、陈育生、黄汉庄、张庆忠、倪治安等人。把揭发地委领导的所谓“罪行”材料用《群言》的署名印发各单位,鼓动各单位搞揭发批判,《群言》在批林批孔中起到很坏的影响作用。在黄日南等人的煽动下,熊福芝(批林批孔小组成员)等地委领导干部受到攻击批判。四、五月间,黄日南、刘碧荣、林坚、易文杰、陈永才等人开专车到南宁会同在区党校学习的张平(地区“联指”副总指挥)去找区党委的帮派人物廖炜雄进行帮派活动,反映玉林地区所谓刘景荣打击新生力量的情况,把矛头指向前任地委书记刘景荣同志。
6月20日,玉林地委召开玉林城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批林批孔大会,深揭深批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罪行;深揭深批林彪反党集团重要成员韦祖珍的“反革命罪行”;深揭深批同他们阴谋活动有关的人和事。地委书记魏益年在大会上作了讲话,强调进一步放手发动群众,“狠抓三个深批深揭”,要联系实际,广西不是真空,我们玉林地区也不是真空,韦祖珍不是一个孤立的人,“九·一三”事件前,我们地区发生了许多怪事,搞得很紧张,“九·一三”事件后许多事情又烟消云散了,这些都是很值得深思的。还强调对群众揭发出来的同林彪反党集团有关的人和事,要组织力量,认真清查,搞个水落石出。魏益年的讲话,实际上是不指名的指向原地委书记刘景荣同志,会后又把魏益年的讲话印发各县(镇),以批林批孔为名迫害干部。
7月4日至9日,地区革委召开九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各县领导、战线领导和科局负责人参加。在这次会议上,参加会议的地区革委常委黄日南、林坚、周祖禧,委员陈世球、龚美仪、吴立梧、陈永才联名写了《给地区党委的一封信》,这封公开信说,有人否定“文化大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在那里?列举了老干部出来参加工作称之为“回潮”,进驻学校的工宣队撤了、六二六医疗队没有了,“五·七”干校名存实亡等等。指桑骂槐,指责刘景荣同志,实际上是给地委施加压力,再次向地区党委要官要权。
1975年2月9日,玉林地区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参加人员有魏益年、蒋昌永、李国伟、熊福芝、盘佐杰、齐发祥、李明、林坚、黄日南、李寿山、赖宗全。会议内容:一、是传达二中全会精神,学习毛主席的无产阶级继续革命理论;二、是过民主生活会,先是各人对照检查,然后魏益年向熊福芝提意见,接着蒋昌永、齐发祥、盘佐杰、黄日南、赖宗全、李国伟,李明,何奎也集中对熊福芝提意见,主要意见是:熊福芝恢复工作后,分工管工业,思想有包袱,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联系群众少。提出是不是对“文化大革命”有怨气;批林批孔中,群众出大字报后,又缩手缩脚了,自批林批孔运动常委提了意见,情绪就大不相同,有点沉闷,是什么问题?是不是对批林批孔转不过弯来?这次民主生活会,实际上是集中对熊福芝提意见。自批林批孔开始,由于黄日南、刘碧荣、陈世球、易文杰等人联名写大字报把恢复韦树辉、熊福芝等领导干部的工作,诬为“复辟回潮”、“企图进行翻案”使熊福芝再次受到攻击批判,思想再度受到创伤,精神再度失常,至今未能治愈,后果严重。
在批林批孔运动中,由于黄日南、林坚、刘碧荣、陈世球等人再一次集结,进行帮派活动,受到了魏益年、李国伟的重用,都升了官,黄日南升为地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碧荣升为地区计委副主任,林坚升为地委常委、地区总工会主席,陈世球升为北流县革委会副主任、副县长,达到了争官要权的目的。
1983年在“处遗”工作中,对参与迫害领导干部的黄日南、林坚、陈世球、刘碧荣等人,根据他们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都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此冤假错案的受害者给予平反恢复名誉。
来源:原载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1册),1987年3月。
来源:根据档案材料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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