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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文革”大事记

日期:1987-5-29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整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整党办公室

一、前言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六中全会已经作出决定,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我们编写《“文革”大事记》就是彻底否定“文革”的一项重要的实际工作、实录10年的灾难,将它载入史册,作为进行彻底否定“文革”教育的反面教材,以教育当代,警戒子孙。

《卫生厅“文革”大事记》是记述我厅在“文革”中发生的政治大事,编写时坚持彻底否定“文革”,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按照事情的本来面目,客观地加以记述。

这次编写“文革大事记”的材料来源主要是:原来在厅内参加过“文革”的同志写的材料和回忆,机要室尚保存的一些资料文件。由于近10余年来厅内干部流动较大,“文革”中许多事实难以收集,有的事情至今未查清,这使《“文革”大事记》未能全面记述当时的面貌。

二、厅内“文化大革命”的情况

(一)1966年下半年,全国开始“文化大革命”。卫生厅按上级的指示、成立了“文革”5人领导小组。其成员是:王作民、杨世德、李博、郑彬、张鸣格。当时在家工作的同志写了很多大字报,有许多大字报讲黄征厅长执行了“修正主义”路线,重用出身不好或历史上有问题的人,说厅办公室主任王作民有重大历史问题。当时黄征厅长在靖西县参加“四清”运动,在家的副厅长王野舟又在南宁市搞“四清”运动,厅内日常事务由王作民处理。

1966年8、9月间,南下红卫兵串联,我厅和其他单位一样也成立了赤卫队,担任赤卫队队长是朱平康,副队长徐达明,指导员聂传成。当时没有抓人批斗。

(二)66年国庆节后,全国红卫兵的大串联,参加“四清”运动的干部陆续归来,厅内纷纷成立战斗队(组)。至67年初约成立10个,它们的活动主要是凑到一起议论:两条路线的斗争,谁执行了“修正主义”,谁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并写大字报张贴,此时厅内虽未出现“批斗”现象,但已使正常业务工作开始瘫痪。

(三)67年元月,在上海“一月风暴”夺权活动的影响下,厅内先后发生了两次夺权。第一次夺权是在元月下旬。开始有七八个战斗队(组)在霍运望、李家增、李家鹏等的召集下,研究了厅内夺权事宜。正在研究中,两个未被通知参加夺权的战斗队,一个是杨福耀、关克、胡晓光(现名胡迟)这个队,被认为是受厅长重用的秘书们,将会保厅长的,一个是温科斌、王明如这个战斗组,被认为出身不好,成分不纯,这两个组中的部分爷闻讯找上门与其辩论,其中胡晓光与霍运望争辩,最后这两个战斗队也允许参加夺权。会议由霍运望主持,这次夺权只夺了黄征厅长和王作民主任的权。

第一次夺权不久,胡晓光等同志认为这次夺权不合理:为什么只夺黄征厅长和王作民主任的权?他们执行“修正主义”,而其他领导就没有执行?于是又酝酿第二次夺权。2月上旬,厅内进行了第二次夺权,这次夺权组织得较周密,李家增、霍运望等参与主持,安排胡晓光喊口号,刘汝万念夺权声明。这次夺权把黄征厅长,王野舟,覃波、叶培副厅长的权都夺了,大部分处长的权也夺了。这些被夺权的领导有时安排打扫卫生、搭大字报棚等劳动,劳动时有的还挂牌。一次黄征厅长挂牌扫大街时被红卫兵打了。

第二次夺权后,厅成立了夺权委员会,其成员是;霍运望、关克、李家鹏、王新仁、刘良美等。

(四)67年4月,广西两大派形成,我厅也形成两派,多数派群众组织叫“红色卫生兵团”(简称红卫兵团),服务员有霍运望、王新仁、虞志芳、李家增、李家鹏(以上是较活跃,从始到终的服务员),房楚光、崔君兆、李春洪、姜志英等。少数派群众组织叫“鹰击长空”,服务员是杨福耀、关克、芦小明、刘良美。

两派形成后,当时厅办公楼新建成,但尚未交付使用,多数派和周围单位(如六中、区气象局,区医疗器械修配厂)的同观点的群众组织将办公一楼作为活动据点,曾抓不同观点的干部群众来拷打,区气象局干部周诗梅(女),区人民医院干部于深游先后被抓入朦眼殴打,已查实,打于深游时,我厅干部王新仁,厅幼儿园保育员黄碧云在场。

67年8月18日,南国街女居民张平被外单位联指观点的人抓来关在厅办公楼一楼。8月21日至23日,被押去茅桥9公里处枪杀。(此事中山派出所曾来我厅处遗办了解,证实他们单位有的干警参与此事)。

1968年5月下旬,祟左县武装民兵一个排约30-40人奉区联指总部的指示进驻我厅办公楼,带队的是该县罗白公社党委组委杜建中(“文革”后升为县文化局副局长,“处遗”时免职调商业局任一般干部),和崇左县供销社干部梁德全,排长是崇左县罗白公社岜那民兵营长韦学进,班长有罗白粮所干部郭正豪。

就在崇左民兵进驻卫生厅之际,68年6月10日“红卫兵团”服务员王新仁安排李家鹏、徐达明、李品高、朱平康、谭德伦、徐正环等6人参加园艺场三中武斗中的救护工作,次日早,李品高在三中附近被枪弹打死。

68年6月13日或14日夜,崇左武装民兵韦振光(崇左罗白公社渠麻大队民兵)韦栋才(崇左江州公社板诺大队民兵)将押在本厅办公楼的一个所谓“坏人”抓到天桃路枪杀。据参加枪杀的民兵供认,和当时在大门口值班的写材料说,我厅有一干部参加此事,但此人至今因证据不足未确认。

厅内少数派群众组织“鹰击长空”的部分成员在67年5、6月曾跑去展览馆据点活动,有的在两派斗争紧张时离开南宁到家乡去躲避。68年6月,崇左武装民兵进驻厅办公楼后,芦小明、杨福耀、关克、王正莲、杜玉光等跑到“4·22”控制的解放路据点。8月上旬,广西军区调动部队和民兵攻打解放路时,上述人从据点“投降”出来,其中芦小明在解放路水塔脚下被人叫出队列遭枪杀,至今凶手未查获。关克、王正莲在南宁市府门口被霍运望捆绑,这些从据点出来的人都押去交通学校等地集中隔离审查后转回本单位接受审查。

厅内“红卫兵团”为了打倒黄征厅长,阻止黄征厅长进入“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于68年3月编写打印了“黄征情况简介”,文中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极力丑化黄征。68年4月,“红卫兵团”服务员霍运望、李家增、虞志芳等组织编写了《坚决砸烂城市老爷卫生厅》,把黄征厅长视为厅内头号走资派,王作民列为历史反革命分子,文中点到10余名广西医药卫生界知名人士及老干部并强加各种罪名,铅印成册,广发全区,造成很坏影响。

(五)68年7月,南宁市“小八”红卫兵到厅内来抄了黄征厅长,王作民主任的家,被抄财物至今未查出下落。抄家后,王作民被抓到南宁市艺术剧院(即现在市政府礼堂)关押10余天,在关押中被朦眼殴打,当王作民从家中押走后,厅内徐达明,朱平康等到王作民家中去看了抄家后的状况。(据王的家属说:翻了东西、要走了笔记本、照片等物,但无旁证)。

68年7月,霍运望、徐达明、陈梓升等将人教处副处长刘礼成从家电抓去挂牌游街,途中被群众殴打。

68年8月初,厅内开始隔离审查一些领导干部及所谓“站错队”的干部。当时出面对黄征厅长隔离限制自由在厅内球场边的小房内的是“红卫兵团”服务员霍运望、王新仁等。王作民是在7月31日被隔离审查,随后陆续被审查的有:叶培、王野舟、麦文奎、陈万琪、刘礼成、关克、兰其海、刘良美、杜玉光、杨福耀等。

68年8月4日上午,“红卫兵团”服务员霍运望、虞志芳、李家增等在厅办公楼二楼开会研究决定对不同观点的干部进行抄家、看是否有武器和“反动材料”。当天中午抄了叶静、石崇俊、熊力等的家。当时霍运望和谭德伦抄了熊力的家,刘汝万和朱平康抄了叶静的家,虞志芳和陈显耀抄了石崇俊的家。在抄家的同时,将叶静、石崇俊、熊力、陈万琪等挂牌押出去游街,当游斗到区人民医院时被住院伤员殴打,叶静腰部被踢伤引起尿血,陈万琪同志的头部被锐器打破一个长达 6~7 公分的口子,深达骨膜。

68年8月,“红卫兵团”服务员霍运望通知会计彭满如扣发黄征、王野舟、王作民、陈万琪、兰其海、主正模等的部分工资。

(六)68年8月23日,区革委下文成立厅革命领导小组,组长(缺)、副组长覃波、组员张鸣格、李博、霍运望、张骏、徐汝雄,当时的支左人员是张玉华、马千祥等。

68年9月20日、胡晓光从家乡东北返回单位,即被徐达明、陈梓升、兰超榴等捆绑关押,随后进行批斗。

68年10月上旬,在厅食堂批斗王作民,主持会议的是霍运望,由徐达明、兰超榴将王作民从隔离审查处用喷气式架式推入会场,在批斗中,因逼王承认在历史上有“反革命罪行”,参加了反动的铁血青年团,被徐达明、杨玉泉等拳打脚踢,打得王作民滚倒在地,惨叫不已。

68年10月9日,自治区革委在区体育馆召开批斗伍晋南大会,厅派徐达明、聂传成、宋平康、陈锦杰、谭德伦等将黄征厅长,王作民主任押去陪斗,当押进会场时,采用喷气式架式推上去,在陪斗后的归途中,黄征被区妇保院干部贺必元殴打。

68年10月12日许,区卫生厅仿效区体育馆的批斗方式,召开厅直各单位批斗黄征大会,把厅直各单位的所谓“坏人”30余人押来陪斗,他们中间有民主人士叶培、知名中、西医师黄汝绍、张惠民、何莞章、秦家泰、林沛湘、老红军岳坤、老干部王文才、王维坤、刘均、胡晓光等。会议由霍运望主持,王新仁、徐达明等在会上发言。会上王新仁以批黄征厅长重用“坏人”为名,将所点名的陪斗人员用喷气式推上台亮相,散会后,叶培、何莞章、王文才、胡晓光等遭殴打。

68年11月,厅内干部按区革委的指示,编入区直第九大队在青山进行斗、批、改活动。当时第九大队队长是张培元(区防疫站副站长),副大队长霍运望,政委是支左人员马千祥,副政委是厅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张鸣格。

当时只有9名干部参加区革委卫生工作小组,其余绝大多数都去第九大队学习,这9名干部是:李博、陈梓升、薛荣芳、李家鹏、李家增、陈辛、陈显耀、刘向东、朱平康。

在第九大队,黄祥续因收毛主席像章的钱时,顺口讲了句“收狗肉账”,即以现行反革命批判。

69年初,将王作民、胡晓光、兰其海3人送去武鸣学习班审查、厅内干部李淑芬、黎雪英、蔡有清、陈锦杰、唐菊芳等随同去武鸣搞专案。九大队其他多数同志被区革委分配到下乡工作队奔赴农村搞春耕生产,以后集中学习,进行整建党活动后、除留30余名干部职工外,余五、六十名均被下放或调至下属单位工作。

(1)厅领导:黄征厅长调任柳江造纸厂革委会副主任、王野舟副厅长调任中医学院革委会副主任,叶培副厅长调任区妇保院任儿科医师,只留覃波副厅长在区革委卫生小组工作。

(2)处级领导:科技办副主任杨伦下放玉林地区卫校任革委副主任,医政处长杨世德下放桂林市卫生局任局长,医政处副处长李博下放钦州地区五、七干校,妇幼处副处长李克难下放柳江造纸厂医院任院长,办公室主任王作民下放到灵川县工作(未任职),厅卫生教育所所长叶静下放区五、七干校劳动。

(3)科及科以下干部下放或调走的有:杨俄律、刘向东、吴其荣、闭小平、游金生、黄少珍、黄伯婵、曹淑华、曾金、徐博明、刘良美、刘汝万、王正模、王正莲、关克、夏康标、李崇成、杨福耀、杜玉光、胡晓光、兰超榴、温科斌、王明如、熊力、石崇俊、陈筱钧、彭满如、黄彰、陈锦杰、谭德伦、龙兴炳、徐正环、陈万琪、杨玉泉等。

(七)在大批干部职工调离下放的情况下,区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卫生组又改为卫生服务站,到1970年又恢复卫生局,当时主要干部是由空七军支左同志担任。

卫生局长赵秉卿(空七军后勤部部长)、副局长张如松(空七军师政治部副主任)、政工组长刘兰亭(空七军营级干部)、办事组负责人皋春日(空七军卫生队长)、防疫组负责人张国全(空七军卫生队长)、医政处负责人随玉龙(空七军卫生队长)。

1973年支左干部有的抽回部队、有的转业留任,原厅内干部也开始任用,黄征被任命为卫生局副局长、霍运望提升为医政处副处长、徐达明提升为药政处副处长。

1974年6月,广西“4·22”火线指挥部总指挥,造反大军夺权指挥部总指挥曾春生被任命为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粉碎“四人帮”后、老红军、卫生厅长黄征被任命为卫生局长、1980年12月免去造反起家的曾春生的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三、处遗情况

(1)1983年开展“处遗”工作,霍运望、徐达明2人免去副处长职务。

(2)对“文革”中区卫生厅及驻南宁市的厅直单位受审查迫害的148人进行了平反,其中厅级干部2人(黄征、叶培)处级干部11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16人、主治医师21人,县科级干部16人。

(3)对“文革’中因迫害致死的13人补发埋葬费、抚恤费、抚养费14804元,进行平反昭雪,给死者赖百川、陈义发的儿子安置了工作。

(4)给在“文革”中被无理扣发工资的9位同志补发工资4563元。

(5)根据一些同志在“文革”中所犯错误事实按党的政策,给徐达明定为犯严重错误,给党内警告处分,行政上按主任科员安排工作。给霍运望定为错误性质,免于处分,安排巡视员工作。给虞志芳定为一般错误性质。

附:区皮研所(三联医院)“文革”大事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整党办公室1987年5月29日

附: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皮研所(三联医院)“文革”大事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皮研所党总支

1987.03.20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在这场内乱中,当时只有63名职工的三联医院(现改为区皮研所),被关押、斗打的就有13名,占职工人数的20.6%,其中女护士长张碧芳活活被打死,当时郎庚是院长兼支书。王秉义、李海元是副院长,这些同志都遭批斗。其中王秉义、李海元两位副院长遭到关押,“文革”中还将1965年前的院长兼支书翟世杰从亭凉医院拉来批斗。

1967年4月,广西两大派形成,三联医院也形成了两大派,持联指观点的群众组织叫“铜墙铁壁”兵团,服务组成员有:莫广路(院人事政工干部),梁铎耀、叶玉高、温为民(院秘书)、廖忠昌、陆建捂、谭清等。持“四·二二”观点的群众组织叫“革联”兵团,他们的成员有:周裕民、彭培超、秦鸿斌、郑琪、覃业华、郑家来、陈兆珍、陈碧芳、孙传真、韦广麟、郭其杰、林华明等。服务员不详。两派之间常用大字报进行辩论。1968年“七·三”布告后,把持“四·二二”观点的“革联”兵团的成员当成清查对象,“铜墙铁壁”兵团四处搜集材料。配合苏墟地区抓“反共救国团”活动。

1968年7月18日中午,梁铎耀同叶玉高把梁飞(苏墟驻三联医院任教教师)抓到《铜墙铁壁》兵团办公室审讯。在场者有:温为民、莫广路、廖忠昌、梁荫生(邕宁皮防站工人)。审讯后把梁飞押往明阳农场苏墟分场关押。

1968年7月19日,孙传真、姬树杰两人在区三联医院至苏墟之间的联英公路上被苏墟民兵捆绑,关押往苏墟公社关押,孙次日被释放回家。

7月19日,梁铎耀与温为民两人到关押梁飞的苏墟分场审讯了梁飞,梁飞被在场的民兵吊打,被迫承认自己参加了“反共救国团”,还说了三联医院彭培超、周裕民、李海元、陈碧芳、覃业华等等也是“反共救国团”成员。

1968年7月31日晚,《铜墙铁壁》兵团服务组在兵团会议室召开会议,到会人员有莫广路、梁铎耀、叶玉高、梁荫生、温为民、彭文忠、廖忠昌、谭清、江克珍等人。会议由莫广路、梁铎耀汇报多日来审讯姬树杰、梁飞等人得来的“口供”及外调来的材料,同与会者研究抓“反共救国团”成员的做法。会议决定抓彭培超。并决定由梁荫生去苏墟镇反指挥部联系派武装民兵,由温为民去苏墟分场联系派民兵事宜。

8月2日清晨4时左右,苏墟武装民兵按兵团会议决定的路线包围了三联医院。梁铎耀带领仁德大队治保主任唐庆瑞等10多个民兵抓了彭培超,并抄了彭培超的家。当时温为民。莫广路在场。7时左右,唐庆瑞等民兵叫廖忠昌带到陈碧芳家,唐等抓了陈碧芳。接着唐庆瑞又抓走了工人覃业华。8时左右,民兵到病区大门口桥头处把副院长李海元押回宿舍大门口。9时左右,民兵把被抓的彭培超、李海元、覃业华、陈碧芳4人押上汽车分别送往苏墟分场、苏墟小学关押。

8月3日,梁铎耀、莫广路、梁荫生3人到关押彭培超的苏墟分场对彭培超进行审讯。梁、莫和在场的民兵一起用铁丝鞭抽打彭培超,逼彭供认参加“反共救国团”。

8月4日上午,梁铎耀、莫广路、梁荫生、彭文忠等4人到苏墟小学审讯李海元、陈碧芳。梁铎耀、彭文忠两人审讯女护士长陈碧芳。梁主审、彭记录。审讯中,梁要陈交待参加“反团”活动,陈不承认,梁铎耀就用竹鞭抽打陈碧芳,边打边逼陈供认参加“反团”情况。彭文忠在旁记录也插话说:“陈碧芳你只有老实交代才有出路”。在旁看押的3个民兵也上前用脚踢、用木棒、枪托乱打乱捅陈碧芳同志,他们还将陈的双手反绑,吊在教室后大桐树上抽打,直到吃午饭时,陈被逼供认参加了“反团”。陈被拖回牢房,同牢房的受害者邓佩贞、黄胜南等都见陈面色苍白、手按腹部呻吟不止。约10多分钟就含冤死去。

1968年8月7日,陆建梧受莫广路的指派,带领区“联指”指挥部民兵甘国洪、李((等4人到南宁市民族路21号医院职工宿舍抓了周裕民。当天陆还和莫广路、李绍松一起在七星路抓了工人郑琪,尔后把周裕民、郑琪两人送市工人文化宫关押。8月9日,陆建梧和梁铎耀等人把周、郑2人拉回苏墟分场关押。

8月10日上午,梁铎耀、温为民与同派群众20多人开车前往苏墟分场对周裕民、郑琪二人审讯。梁铎耀亲手用扁担打了周裕民、郑琪2人。在他的影响下,几乎所有的人都动手打了周裕民、郑琪。

8月10日晚,莫广路和梁铎耀在兵团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服务组会议。研究如何安排接应邕宁县武装部和苏墟公社武装部8月12日带民兵包围医院抓人的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叶玉高、温为民、梁铎耀、廖忠昌、陆建梧、梁荫生、黎晓新(邕宁银行驻苏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员)。会议决定抓韦广麟、王秉义、孙传真等。8月12日清晨,民兵按计划包围了三联医院,这次抓去了副院长王秉义、医师孙传真、韦广麟等3人,同时韦广麟、王秉义的家被抄。

68年8月18日,秦鸿斌在市一医院被“工纠”民兵抓住关押。8月19日,莫广路、陆建梧、胡明伟等5人把秦鸿斌从南宁拉回苏墟公社定英小学关押。

1968年9月10日,温为民和莫广路、陆秀莲3人到定英审讯秦鸿斌、王秉义,审讯时诱供、逼供,要他们招认参加“反团”问题。

1968年9月12日,区皮防院革委会成立,郎庚当选为革委会主任,温为民、莫广路、陈兆珍等3人当选为革命委员会委员、革委会分工:主任重点抓政工保卫、莫广路负责政工保卫,温为民、陈兆珍负责办事组。

1968年9月28日,院革委会召开了扩大会议,除革委成员外,陆秀莲、陆建梧、梁铎耀、蒋吉林(邕宁皮防站职工)参加,会议决定将关在仁德、联英、苏墟分场的王秉义、姬树杰、周裕民、李海元等9人押回院继续关押。

10月中旬,革委会召开批斗翟世杰、王秉义、李海元大会。参加会议的革委成员有温为民、莫广路、陈兆珍3人。会议中途,仁德大队治保主任唐庆瑞带领民兵进入会场,殴打3位领导干部,在场革委成员没有制止。

1969年4月10日,革委会召开专案定性会议,参加会议人员:郎庚、温为民、陆秀莲、王丽佳。研究被关押人员的释放问题,会议决定对被关押人员分批释放。至1969年5月才把原被关押人员全部释放。

在这场“文革”内乱中,区皮防院共有13人因被诬陷为“反共救国团”成员被关押、刑讯。其中陈碧芳被刑讯逼供含冤致死。对彭培超等7人进行了抄家。蔡丽安、罗柳芳被扣发了工资。

1983年,区卫生厅派处遗领导小组进驻区皮研所。按中央有关精神,经过查证,按错误情节,上报区卫生厅有关领导机关批准,给予莫广路留党察看2年处分,撤销办公室主任职务、免调其1981年升级工资;给予温为民撤销党内支部副书记职务,撤销副院长职务处分,免调其1982年升级工资。安排做医生工作;给予陆建梧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处分;给予彭文忠撤销防治科副科长职务处分,免调其1982年升级工资;给予梁铎耀开除留用1年处分。

对受迫害致死的陈碧芳同志给予平反,对其家属做了安抚工作,并补发了丧葬费、抚恤费、遗属抚养费共1698元。对“反团”错案彻底平反。对被扣发工资的蔡丽安、罗柳芳两人补发工资共570元。王秉义、李海元等被扣发的保健津贴费也已补发。

区皮研所党总支1987年3月20日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七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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