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6-0 作者:中共百色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百色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整办(1986)13号文件精神,为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巩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简称“处遗”)成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以及子孙后代,特编写《百色县“文革”大事件》。在编纂的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按照事情的本来面目客观地记述了“文革”期间百色县所发生的大事件。
编写《百色县“文革”大事件》的资料来源,是从百色市档案馆,“处遗”办,纪委会,整党办,以及“文革”中“造反派”交来的个人笔记本,记录本等资料编纂写成。
1966年底至1970年底,百色县、镇各级领导干部(含大队党支书)679人都被当作当权派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简称“走资派”)被批斗或被夺权;1971年各级领导干部逐步获得“解放”(即不批斗给予工作)。1967年4月19日(简称“四·一九”)声明发表后,百色县造反派群众组织中分裂成为“联指”、“四·二二”两大派,1968年3月20日百色县“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成立后,进行斗批改阶段,县、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区部分领导和干部仍继续挨批斗,紧接着把社会上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以及其子女和部分亲属被当作“牛鬼蛇神”抓来批斗,同时,在“抓革命、促生产”(简称“抓促”)的幌子下,在百色城镇和农村社队把参加“四·二二”派群众组织的人或被作为可疑的人当作参加“反共救国军”等反动组织进行几次搜查和抓捕。刑讯、逼供、体罚。1968年10月成立百色县柳河“五·七”干校(简称“五·七”干校),64名县的领导以及一些部门领导和一些干部被当作非学员并继续受批斗、挨折磨。
1968年7月间,中央“七·三”布告下达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军管会(简称公检法军管会)、武装部的策划、部署下,7月10日和31日,在百色城镇和农村两次统一行动进行大搜查,动用在百色城镇附近的拉域、东合、利元、七塘4个大队的武装民兵120人进城抓捕所谓参加“反共救国军”以及可疑人员共483人,其中国家干部123人,工人45人,大小队干29人,居民、社员群众286人。
从1967年元月至1970年底全县被错批错斗的领导、干部职工群众共2521人,其中国家干部550人(含科局长以上领导干部46人),工人138人,大小队干部280人,居民、农民群众1563人,在这些人中,被迫致死的共206人(其中:被枪杀14人,被打死22人,被斗致伤残后过一段时间死亡和被迫上吊、投河自尽的170人)。而革委会成立后被枪杀、打死、逼死的有166人,占“文革”中被枪杀、打死、逼死206人的60.16%。
全县被错批、错斗的人数共3188人次,占全县“文革”十年人口平均数17万5000人的0.71%,被抄家1078户,被抄家和国家、集体财产受损失24万多元,(不含搞红海洋和红卫兵、造反派串连活动用的经费)正如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的“这场‘文化大革命’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文化大革命”运动已进入高潮的1967年1月间,百色县的造反派群众组织的造反活动也已进入高峰,特别是县委以黄文武(县委办干事)为首的“忠于毛泽东思想造反战斗队”。县人委以冼超凡(县计委干部)为首的“全无敌”造反战斗队活动更为“活跃”。他们积极组织、策划、煽动夺县委、县人委领导张先赞、韩允普、梁炎、黎明、高鸣海等同志的一切权力。在上海“一月风暴”的推动下,1月24日,黄文武、冼超凡在县人委院内球场召开县委、人委机关造反派誓师大会,请县直各单位造反派派代表参加共约300多人,冼超凡主持大会,黄文武在大会上讲话,并在会上强令要县委书记张先赞、副书记韩允普、梁炎,县长黎明等领导同志承认他们造反派进行造反的“合法权利”、支持他们的造反活动。接着宣布从1月24日起要县委、县人委的当权派靠边站,县委、县人委的一切工作由县委、人委造反派安排、部署,还宣布解散县委,人委部委办领导干部参加组成的战斗队,黄文武在会上还点了张先赞、韩允普、梁炎、梁明、高鸣海等领导同志的名,说这些人是“当权派”,也就是“走资派”,要县委,人委领导同志写检查交待自己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罪行”,交待历史,白天要“走资派”搞卫生,扫地、冲厕所等体力劳动。
誓师大会后,造反派研究和酝酿成立“百色县夺权行动委员会”,策划首先夺县广播站的权,为全面夺权、夺县委各部门,夺县人委各单位领导权创造更好条件和造舆论。
1月27日上午,黄文武、冼超凡分别召集县委、人委机关造反派在县委会议室开会,研究夺县广播站的权等问题,会上先确定县委造反派的组织名称为“忠于毛泽东思想战斗队”并确定战斗队骨干成员是:黄文武、冼新(县农村政治部干事)、黄子宇(农村政治部干事)、覃达荣(县监委干事)、谢德明(县财贸政治部干事)、覃季益(县人委总务)、罗绍强(县监委监察员)、黄孟英(县宣传部干事)、韦仲谋(农林政治部干事)、李长寿(宣传部干事)、梁粹然(团县委干部)、冼国标(县委通讯员)、周琼飞(团县委干部)等20多人,并选出黄文武、梁粹然、冼国标、黄孟英、罗绍强等为县委造反派常设服务员,冼超凡、罗冠芝、陈代沂等为县人委造反派常设服务员。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是全面夺权。紧接着是研究夺县广播站的权的具体行动计划。下午县委、县人委机关造反战斗队分别到县直各单位串联发动,传达服务员会议精神,选派代表参加县委、人委造反派“服务员”召开的县直造反派成员大会,在这天下午造反派成员大会上,成立夺权行动委员会,推选冼超凡为夺权委员会“主席”,梁连桂为“司仪”,并决定当天晚上9点前进行夺县广播站的权的行动。确定县直部分造反派派代表参加夺权仪式。
晚上7点多钟,“夺权行动委员会”以及各单位造反派代表在县委楼后面集中,参加的各单位造反派代表有:县公安局的“无产阶级专政尖兵”战斗队林志坚、周中烈;县法院的“烈火”造反战斗队谭成珠;检察院造反战斗队的代表黄铭武;县“灭资爆破”造反战斗队黄光学;潘荣华代表县林业局“一·二二”造反战斗队;农元香代表的“红旗”造反战斗队;朱世球代表的县农业局“红卫兵”造反战斗队;梁连桂代表的县“烈火金刚”战斗队;周福盛代表的“铁军”造反战斗队;何保养代表的县百货公司“五湖四海”造反战斗队;曾玉新代表的“朝阳”造反战斗队;黄旭连代表的“一六一三”造反战斗队;冼超凡代表的县人委“全无敌”战斗队;黄育荣代表的“顶天立地”造反战斗队;黄锦达代表的“灭资兴无”造反战斗队;韦庆全代表的“六七·一九”造反战斗队;黄先华代表的县委“七·一”造反战斗队;黄文武代表的县委“忠于毛泽东思想”造反战斗队;黄玉珍代表的县妇联“红色尖兵”造反战斗队;冼国标代表的“卫东红讯兵”造反战斗小组;周琼飞代表的“捍卫毛泽东思想”造反战斗组,卢谷孙代表的“抗大红卫兵”造反战斗队等共200多人。夺权仪式开始时,冼超凡在会上宣布说:县广播站从1967年1月27日起由县委造反派兵团掌管,责令广播站副站长陈日团交出广播站的公章。接着由周琼飞代表县造反兵团、夺权行动委员会宣读夺权宣言书,并到广播室向全县广播。这就是百色县“一·二七”事件。
“一·二七”事件后的第二天,黄文武组织在县红卫兵接待站并主持召开县委造反兵团成员以及夺权行动委员会委员大会,请县武装部政委张树芬到会讲话,张在会上说:夺权是一场斗争,不仅是把县委、人委几个人的权夺了就完了事,而是把他们所管的党、政、财、文大权以及他们管理下的各单位的领导权都要夺,他们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把他们掌握的权统统夺回到无产阶级革命派手中,你们要统一思想,就是在毛泽东思想统帅下统一起来,从点到面进行,造反派里的党员要起骨干作用即起左派作用,团结中间派,打击右派。这是第一。第二,靠谁去夺权?就是靠大家,凡是需要夺权的地方,要夺权的部门、单位,就要那些部门的造反派骨干主持工作,这是夺权的一种形式。要当权派靠边站后,就要他们交待,写检查,凡是要夺权的部门和单位,都要由那里的造反派成立“夺权行动委员会”等等。
这次会议以后,县公安局等15个部门和单位成立了“夺权行动委员会”,并相继进行夺本部门、本单位当权派的领导权。农村8个区的造反派回去后也相继成立“夺权行动委员会”,并先后夺了区委会、区公所领导干部的权。
县公安局的造反派林志坚等回到本单位第二天晚上与县公检法的造反派联合起来,并成立夺权行动委员会后,即进行夺权;县公安局夺了副局长勾永泰、黄卷义的权;县法院夺了院长覃善堂的权;检察院夺了副检察长陈良臣的权,冼超凡参加了县公检法召开的夺权大会,并在会上讲了话,冼说:“今晚的会开得好,开得成功,我代表县‘夺权行动委员会’支持你们的夺权行动”等等。
2月16日人委造反派兵团总部骨干成员冼超凡、罗冠芝、陈代沂等在县人委楼上召集造反派会议,当天晚上在院内对县人委秘书李慧同志进行夺权批斗,诬蔑李慧同志与县人委当权派同流合污,坚持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等,大会开到深夜,逼李慧交出人委办公室的公章和锁匙,罗冠芝、陈代沂还勒令地委郑少东和县委、人委张先赞、韩允普、黎明、梁炎等“当权派”到会作陪和“作证”,接着由冼超凡代表县人委造反派宣布开除李慧同志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李慧同志的党籍,并强令“当权派”签名。这个会一直开到第二天上午。当晚李慧同志没有带锁匙在身上,17日上午李慧同志就把办公室的锁匙交给造反派。从那以后,县人委的办公室和县人委公章由造反派掌管了。
县人委秘书李慧同志被夺权后,县人委的一切行政工作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无人理睬,县人委办公室主任卢阳生同志一天去找到“支左”的解放军丁顺阳,丁就推去找冼超凡,卢找到冼超凡并提出要召开县人委行政会议,如何处理好县的行政工作,竟遭到冼超凡的拒绝,冼还说:“前段造反派不是宣布过了吗!县里的一切工作都不由你们‘当权派’管了,有事由我们的造反派研究解决”。
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县委、人委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权都由造反派掌管了。
在1967年上海“一月风暴”期间,1月3日百色县人委造反派负责人冼超凡写的题为《打倒百色县的赫鲁晓夫——杜晶一》的大字报,诬蔑、攻击杜晶一同志是大叛徒,是百色县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等等贴在百色城街上,对当时百色县“文化大革命”运动夺权、批斗领导干部震动很大,影响很坏,并在1月27日造反派夺县广播站的权后,广播站成为造反派夺权,批斗迫害领导干部的宣传工具。造反派对县委、人委领导、县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区的领导进行夺权后,陆续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批判斗争(简称批斗),以各种形式和手段,以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领导干部身上,采用诬蔑、陷害、进行人身攻击,达到了激烈、残酷、无情的地步。从1967年2月至1968年10月止,百色县委、人委,县直各部、委、办、局、科,以及区委、区公所、区直单位的各级领导干部被批斗的共达550多人。
县委造反派负责人黄文武、县人委造反派负责人冼超凡于1967年2月2日在县委楼上会议室召开县造反总部勤务员会议上决定2月5日至7日对县委、县人委“当权派”张先赞、黎明等进行批斗。由于他们批斗材料准备未“充分”才没有按计划进行。到2月9日至20日的10天当中,县委、县人委以黄文武、冼超凡为首召集县直各单位造反派200多人在人委楼上、人委饭堂、院内球场等地先后对县委书记张先赞、副书记韩允普、梁炎、黎明、伦日峰,副县长高鸣海等领导以及对县委、人委一些部委办局的领导卢阳生、廖祖扬(宣传部长)、马国钧(农业局长)、唐廷琨(教育科长)、杨福(林业局长)等同志一一被拉来批斗和陪斗。还把批斗的材料印成小册子发至县直和基层造反派群众组织,他们还推选一些会编写的造反派成员黄锦达(原县物价科副科长,现是市物价局局长)、凌斌英(原县农业局干部,现在德保县司法局干部)、欧良知(原县农业局干部)等人把批判“罪行”材料抄写成大字报、编成诗歌、对联等形式张贴到“走资派”的宿舍门口。
1967年4月23日,由百色县武装部政委张树芳、武装部长白振武,还有黄文武(“文革”后到区科委工作)、冼超凡等9人组成的“百色县批判刘邓陶筹委会”,张树芳任主任,白振武、黄文武任副主任,在“筹委会”上他们研究策划批判刘、邓、陶要上挂下联批斗本县“当权派”。4月26日,冼超凡在全县造反派骨干会上传达“筹委会”会议精神。县委、人委造反派骨干罗冠芝(当时是统计科干部)、陈代沂(原农业局干部)、梁连桂(原县农业局干部)、陆平春(原县人委干部)、覃达荣(原县监委干部)以及解放军“支左”人员丁顺阳等人参加会议并积极讨论发言。会上决定由梁连桂、罗冠芝等组成材料组,继续收集整理编写县委领导黎明、韩允普、高鸣海等“当权派”的材料,在他们编写的材料中,诬蔑黎明同志是刘少奇在百色的代理人、是苏修的鼓吹者等等。再次攻击高是不学无术的“高压线”等等。把材料又编印成小册子发至各造反派组织。5月11日批斗张先赞,12日批斗黎明,13日批斗韩允普、梁炎,14至16日批斗高鸣海、伦日峰等同志。批斗会场设在县礼堂,和县委球场。每场批斗会都从上午8时至12时左右,晚上开至10时左右,每场批斗后,又叫“当权派”写一“检查”交待。5月17日,“筹委会”开会小结批斗成绩和情况。解放军“支左”人员丁顺阳、郭月芳参加并鼓励说:“斗争声势不错,斗得激烈,在台上的同志是好的,在台下的思想不太集中,不严肃,要各单位引起注意,要严肃对待”等等。5月24日“筹委会”又召开县直各单位造反派骨干成员会议,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长白振武(县武装部长兼任)到会指示说:“一、批斗本单位‘走资派’要与刘少奇、邓小平、陶铸挂上钩;二、斗争方法要短兵相接,采取一人揭,多人攻”等等。5月27日冼超凡带领十多名“造反派”成员抄了黎明同志的家,把黎明同志的衣物以及其他生活用品抄来展览示众,以作为“罪恶”证据。同时,梁炎同志也被县委十多名“造反派”冲进屋去抄家,5月28日、29日连续批斗韩允普、伦日峰两位领导同志,6月14、15日,白振武、黄文武召开了两天的“筹委会”会议,总结1967年上半年几个月来开展批斗“走资派”情况,布置下半年的任务,这个会还扩大到县直各单位和8个区造反派头头参加共百多人。白振武在会上总结时说:前几个月大家的工作很有成绩,批斗开展很好,6月以来,有些单位造反派有些松劲自满情绪,看来有必要进行整顿才行。
会后不久,即7月3日,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简称“抓促”领导小组)开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把县委、人委的几个主要“走资派”以及一些部委、局“走资派”要下放到农村去劳动改造一段时间,当时下放到那毕公社七塘大队那楼生产队劳动的有:张先赞、黎明、梁炎、伦日峰、高鸣海、廖祖扬、马国钧、杨福等,是由县委通讯员关强寿带去,直到9月初才回县。
8月23日,白振武、张树芳、韦炳超(县武装部副政委)、黄文武等县“抓促”领导主要成员在县武装部楼上会议室召开全县的各单位以及8个区“抓促”领导成员会议,总结和布置工作,县的“抓促”领导成员都讲话,其中白振武在会上说:“当前,走资派是我们的主要敌人,一定把他们批臭、斗倒不可。这是对毛主席革命路线忠不忠的大问题,我们还得下最大决心,不睡觉也得干下去,为革命立新功”等等。会议决定全县用15天时间来总结前段批斗工作,用20天继续大揭发,大批大斗“走资派”,然后用15天给干部站出来(即解放干部,对大部分干部不批不斗,安排工作),这个会还决定在9月中旬召开一次全县性的批斗大会,并为批斗大会作充分准备。
9月11日,以县“抓促”领导小组的名义,由县委、人委造反总部的造反主要骨干成员黄文武、冼超凡、罗冠芝等人出面,在人民电影院召开全县四级造反派头头,“抓促”骨干成员以及贫下中农代表参加共约800人的批斗大会,共开5天。大会开头和总结,张树芳、白振武等都到会和讲话,批斗会由黄文武、冼超凡、罗冠芝、周琼飞、陈代沂轮流主持。会上,张先赞、黎明、伦日峰、马国钧、廖祖扬、范志林(原林业局副局长)等领导同志先后在大会上再次作检查和被批斗。这次大会后,全县进一步掀起大批大斗领导干部的新高潮。
1968年5月8日,县革委主任张先赞受县委造反派黄文武等人的建议,召开县革委常委会,专门研究把65年前在百色县任县委书记,65年已调任田东县委书记的杜晶一同志和其爱人谷洁心同志(谷在百色县委组织部任过组织部副部长)揪回百色批斗的事。在常委会上,黄说:“杜晶一,谷洁心65年前在百色,干了不少坏事,群众有很大意见,要揪回百色批斗,以平民愤,这样能推动我们县斗批改运动,”这意见得到张先赞、张树芳(县革委第一副主任)等人的同意。并决定派县委造反派联合总部的骨干成员罗绍强带20多个造反派成员到田东县委把杜、谷揪回百色批斗。
1968年6月7日,罗绍强乘坐县水电局的一辆货车带队前往田东。第二天,把杜晶一、谷洁心一起押上车揪回百色。车开到合恒公社小龙村边,罗指使司机把车开进小龙村转了一圈,叫车上的造反派高喊“打倒杜晶一”的口号后即开往百色。车开到田阳田州街时,罗也指使在车上的造反派呼喊“打倒杜晶一”的口号几遍才开往百色,当车开到四塘公社革委大门前时,罗叫司机停车,他和梁连桂两人到公社办公室打电话与百色县委造反派黄文武联系,商量作好“迎接”准备。下午3时许,车开到百胜街盐业站门前。这时,黄文武、陈代沂、罗冠芝领着40多人的造反派在那里等候着,也有一些居民群众,他们异口同声大喊大叫:“车停下!”“打倒杜晶一!打倒谷洁心!杜晶一滚下来!”车停下后,在车上的造反派押着杜、谷下车,这时候,来“迎接”杜、谷的造反派队伍中有几个人争先恐后地把原先用大园桌来改制作的牌子和要猪笼改做的高帽子压盖在杜晶一同志的头上,挂牌在杜晶一同志胸前,大牌是用小铁线穿着的,大牌有十多公斤重,牌上写着杜晶一的名字,并诬蔑是“叛徒”、“汉奸”,大猪笼是用白纸封面,也写上杜晶一的名字,有4市尺高。他们强行给杜戴上后即押送中山街往县委方向慢慢的走,边游边斗,边喊口号,他们还逼着杜、谷两位喊打倒自己的口号。下午4时左右才到县委院内,当时烈日西晒院内球场,造反派责令杜、谷两位坐在炎热如火的球场水泥板上,杜晶一同志的脖子被铁线勒下皮层很深而出血,汗水也浸透湿了衣服,杜、谷俩要求喝一点水,他们也不给。约5点钟时,一位干部(不是造反派)从自己家里拿一盅开水来给杜、谷两位喝。天晚了,造反派把杜、谷两位分别住在两间小房。当晚约8点钟,百色镇财贸系统的“红色财贸”造反派头头章福莲指使其造反派几个女成员把谷洁心同志拉到百色镇革委礼堂揪斗到10点多钟,在揪斗中,谷洁心同志被罚跪。
杜晶一、谷洁心被揪回百色半个月时间里,先后被批斗多次,5月11至15日全县召开的“积代会”期间由黄文武、罗冠芝、周琼飞、罗绍强、覃达荣等人组织的全县性的在大字报棚(即今的地区招待所大门前现市食品公司宿舍大楼所在地)批斗杜晶一大会,这次批斗大会是早有准备,他们以“积代会”的名义批斗杜晶一同志。这个大会,除全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的代表500多人之外,还有百色城的县直机关部分职工以及居民群众等共约8000人参加,百色县委、人委的领导、各部委办的中层领导,及地委、行署的领导郑少东、覃展等都被指令为“走资派”前来参加陪斗,当天上台批斗的骨干除黄文武、冼超凡、罗冠芝、周琼飞、罗绍强、覃达荣之外,还有梁连桂、梁粹然等人,这些即是大会的主持人,又是积极批斗发言人。批斗大会从上午的9时开到下午4时半共8个钟头,在批斗中,杜晶一同志被踢打、罚跪、罚站、低头逼供等,人格受侮辱,精神上受到折磨。杜晶一同志被揪回百色的第二天即5月8日晚上,黄文武、罗冠芝、覃达荣、周琼飞等在县人委院内球场召开县直机关造反派对杜晶一同志的批斗,谷洁心同志也被勒令参加陪斗,一直斗到深夜12点钟,在批斗中,杜、谷两位都被罚跪、罚站、逼供。又一次是黄文武、陈代沂等人组织的批斗会,县人委礼堂挤满人,批斗中,陈代沂叫杜跪下,杜不跪,被脚穿皮鞋的陈踢了后脚两脚,使杜晶一同志倒过一边,陈又踢杜的腹部两次,使杜惨叫“妈呀”一声,杜抬起头来,陈又用手压住杜的头,至今杜的腹部还有隐患,久不久还发痛,杜晶一同志的身心受到摧残。除此之外,1968年10月20日至1970年5月,县革委在五塘附近的“五·七”干校期间,有64名未得“解放”的领导和干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批斗、罚跪、游斗,做重工等折磨。县长黎明同志,在县委机关和百色城内先后被批斗多次后,而且又被造反派勒令强迫安排挑猪潲养猪,因路滑跌跤脚骨折断医治未愈,又被勒令去“五·七”干校接受斗、批、改。在“五·七”干校期间,早晚开饭前要排队,接受罗冠芝、陈代沂训话。因脚断走不动几次迟到一些时间,被陈代沂罚跪在烂泥地里,年老体弱的副县长李荣廷,脚残废的粮食局副局长潘盛英。还有年纪较大的宣传部长廖祖扬,县教育科长唐廷琨,还有头发苍白的县兽医医师伍朝琨等同志,都被安排打柴、割草、运米等重活。曾桂明(兽医站干部)等同志被拉去各村游斗。
区党委副书记伍晋南1967年4月19日作出支持“四·二二”声明(简称“四·一九”声明)发表后,百色县的造反派群众组织中和广西其他一些地方一样就分裂成为支持韦国清同志站出来工作(当时韦国清是区党委书记“文革”开始后也已被“靠边站”了),打倒伍晋南的“联指”派和支持伍晋南(当时是区党委副书记,“文革”开始后也被靠边站了),打倒韦国清的“四·二二”派两派,各持不同的观点。而支持韦国清的“联指”派群众组织人数较多,支持伍晋南的“四·二二”群众组织占的人数较少,各派自称“唯我独革”,“唯我独左”,“唯我正确”,由于派性膨胀,分歧逐步加深,矛盾越来越恶化,开始各派以持不同观点在街道或其他一些地方场合进行口头辩论,争吵,说我派支持这个是正确,你派支持那个是错误,随之两派发展到用写大字报、小字报来相互批驳,互相攻击,由此两派矛盾渐渐激化,再发展到划区域、占地盘搞武斗,打石头仗的地步。
为了搞武斗,但各派手中又没有掌握枪支弹药,就酿成打石头仗,县的“联指”派与地区在百色城的行署机关“联指”造反派联合起来,百色县的“四·二二”造反派与地区的“四·二二”联合起来。他们各派自1967年8月间开始就进行紧张的准备打仗的活动,果然1968年1月8日至14日爆发了石头仗。
1967年8月中旬的一天,黄文武、冼超凡(均是百色县“联指”造反战斗队负责人)出席百色地区“联指”造反派联合总指挥部召开的总部常委扩大会议,在卢伟(百色县团委副书记、百色地区“联指”造反总部常委委员、百色县“联指”造反总部主要负责人)的指意下,要百色县“联指”造反兵团与“四·二二”搞武斗。要黄、冼两回去及时布置,搞好准备,并要占领打仗据点,准备打仗武斗,搬运石头、沙子、砖头等。黄、冼从地区开会回来后的当天晚上,便立即召开百色县“联指”造反兵团骨干会议作了传达、布置,第二天,就立即开始行动,白天黑夜赶运了石头、砖头、沙子,赶制和购买了一堆一堆锄头柄放在县委楼上。
百色县“四·二二”造反派负责人黄活强于1967年10月27日,出席了百色地区“四·二二”造反大军在百色高中礼堂召开的“四·二二”造反大军总部常委扩大会研究与“联指”打仗的事,黄曾与百高“四·二二”大军总部一部分成员20多人到百色军分区大门静坐请愿军分区首长给予支援枪支弹药,说以打仗之用,因当时军分区首长不出面,才没有达到目的。
百色县“四·二二”派的百色“城中革联”、百色镇“红色财贸革联”等造反派群众组织,从1967年10月至68年1月4日先后与地区行署“四·二二”造反派占领了百色县工商联、百色地区工会,百色县供销经理部、解放街第一理发室、县搬运站、百色饭店等单位作为搞武斗的据点,从县供销经理部一带布设铁丝网。
百色中学有“四·二二”、“联指”两个派,在1967年12月17日白天,“联指”这派写的大字报拿去中学生的大字报棚张贴,尔后,“四·二二”也写了大字报也拿去张贴,并复盖到“联指”的大字报上,“联指”派就把“四·二二”的大字报撕毁,就这样,“四·二二”这一派不服,便在其所驻地用弹弓、石头向着“联指”驻地打击,“联指”也对“四·二二”派还击,两派打起石头仗。从17日下午3时开始至晚上6时,“联指”派受伤4人,“四·二二”派受伤一人。
1968年1月5日,百色镇“革联”以陈浩文为首的“四·二二”造反派带领20多人突然占领百色饭店后,就地召开“革联”造反派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布置分工,安排大部分人从第一理发室至搬运站靠近河边一带的商店、企业房屋的隔墙统统打通,把屋顶的瓦片揭开,以便于搬运石头等武斗工具和方便打石头仗。他们经过几天几夜的挖墙、搬石头、拆房揭瓦,把那一带的房屋都搬进大量的石头和其他许多武斗工具。指挥的是韦瑞发,他们以弹弓、人甩把石头打到对面的“联指”据点,对面的“联指”从旧县税局至解放街粮店一带也用弹弓、人抛,把石头向“四·二二”打了过来,县委“联指”头头黄文武等指挥“联指”一帮约30多人,白天黑夜搬石头上县委办公楼上,一方面用电话指挥县税局等据点向“四·二二”派展开“战斗”。冼超凡在县税局指挥向“四·二二”打了一天一夜后又跑回县人委,他还安排他的骨干成员陆平春到地区公安处、县看守所等处联络,打听情况,了解情报,尔后又派陆平春带一帮“联指”到百色高中参加“联指”兵团打百色“四·二二”百色高中兵委。
从1968年1月5日至11日共打了几次石头仗,使解放街一带的企业、商店房屋弄得破烂不堪,瓦片满街都是,造成一度“白色恐怖,人心慌慌”不安,国营企业财产受到较大损失,仅百色饭店财产损失(被停止营业损失没有计在内)就达23000多元。
1984年在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期间,对在“文革”中组织、指挥冲击百色饭店等造成较大损失的当事人陈浩文(百色石油站秘书)、韦瑞发等人给予处理,对陈浩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韦瑞发予撤销干部资格作为工人使用。
1968年5月,百色县“文化大革命”运动正处在高潮,一方面再继续批斗老干部,一方面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追查“反共救国军”,揪斗地、富、反、坏、右所谓横扫“牛鬼蛇神”,批斗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
5月14日,以县革委主任张先赞,第一副主任张树芳等带队到田阳内江参观学习所谓“三忠于”和“群众专政”回来后,县革委常委即开会分工搞抓阶级斗争,“群众专政”试点,由张树芳主管这方面的工作。于是,他先带几个人组成一个宣传队到四塘公社的富联,保安等大队及富联学区调查了解抓阶级斗争情况。张了解到这个学区没有开展大批大斗,不抓阶级斗争,抓不出一个坏人,就找该学区的负责人来批评说,富联学区不抓阶级斗争就由富联大队革委来抓,尔后,他就去找大队革委副主任、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等人商量,还说:“你们对面河是田阳,人家抓阶级斗争,大批大斗搞得轰轰烈烈,你们这里还是冷冷清清不行,你们要学人家的,把阶级斗争搞起来,对阶级敌人要敢批、敢斗、敢管,不但要抓大队的,连学区也要一起抓,学区不抓你们就一起抓,一抓到底,要与学区配合,学区的问题很多,他们不批不斗,你们就和他们配合起来,组织群众批斗坏人等等”。5月16日,富联大队革委在学区召开民兵,社员群众大会,到会约300人,在会上批斗了几个老师,以参加“反共救国军”为罪名,把教师潘育启、唐奇珊、李德贤、颜映新、黄政才等同志进行捆绑、挂牌、游村批斗,因这几位教师无法交待有罪行,就把他们关进生产队仓库里,遭拷打,唐奇珊、李德贤被打得遍体鳞伤,至今还有伤痕。潘育启被关42天,黄政才老师由于害怕批斗,被逼投河自杀身亡。张树芳亲自审讯保安大队教师(当天开会保安大队的教师也来,因同一个学区),逼潘育群同志交待历史问题,潘思想不通而害怕,从富联回保安大队学校的路途中,进一个瓦窑里上吊身亡。张从富联大队回到四塘公社革委办公室给在县里的领导高鸣海打电话,要高在县开电话会指示各公社,县直各单位继续抓阶级斗争,深入持久地搞大批大斗,把大批大斗推向新高潮。
中央“七·三”布告下达后第三天,永乐公社西北乐大队有个社员在本大队白沙坡(地名)公路边检/捡得一张传单,说是“反共救国军”传单,送到公社交给公社武装部长卢毓衡,卢看后又转交给公社“联指”造反派头头黄中强(公社干部),黄说这是兰湘荣(粮所干部)、黄肇英、黄成圣(均是西北乐小学教师)这几个“四·二二”所为的,是破坏“文化大革命”的,于是,黄中强请示县革委并取得同意后,即召开公社直属机关“联指”造反派大会,对兰等3人批斗,叫兰等人交待参加“反共救国军”罪行,兰等都说不出其所以言,黄中强等就把兰等3人进行审讯、逼供、吊打,兰等走投无路,受不了皮肉的痛苦,就违心地供出说自己也参加了“反共救国军”,百色是个军,军长黄活强,是县电影队干部,他是“四·二二”派的头头,兰又乱说韦伟(县水电局干部)、邱大圣(县农业局干部)、曾桂明(县兽医站干部)、余国平、刘瑞沾(也是县农业局干部)、黄电(县农械厂工人)等在“反共救国军”里当什么、什么。批斗会后,黄中强亲自跑来县武装部向张树芳、姚开发(武装部副政委、公检法军管会主任)汇报,县武装部、军管会专题作了研究后,张树芳坐小车前往永乐找卢毓衡,又打电话到县军管会派人参与调查,于是冯维荣(县公安局干部)和县“联指”造反派兵团骨干梁连桂、陆平春来永乐搞调查“反军”情况,张还打电话到那毕公社七塘大队叫该大队民兵营长黄天伦也来永乐配合搞调查,打听七塘等大队有谁参加“反共救国军”,黄天伦从永乐回本大队后,就把林翠德、吴国文、农有才等社员抓起来,(这几个都参加“四·二二”派),说这些人参加“反共救国军”拿来审讯、逼供、吊打、批斗,关在生产队仓库,梁连桂、陆平春从永乐回县后,即召开人委“联指”兵团骨干紧急秘密会议,梁在秘密会上汇报在永乐得来的情况,说:“县直一些单位有人参加‘反共救国军’,凡是‘四·二二’的都是”陈代沂说:“那我们农业局的几只小老鼠(指邱、曾、刘、余)都是了,我们‘联指’兵团要立即行动起来”,冼超凡说:“抓人是不是去武装部联系一下后才行动”,陈回答:“不用了,我已到地区‘联指’总部汇报和联系过”,他们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怕什么”。陆平春说:“这次抓人,只许成功,不能漏掉一个,要那些手脚灵快,有两下功夫的人去抓人”。于7月12日,他们就分工,谁去抓谁,他们分做3个小组去抓人,陆平春、卢光珍(县林业局干部)、韦峰(县林业局干部)为一组,是负责抓邱大圣;韦相勋(林业局干部)、梁校弟(是县农业局干部)、韦庆全(县林业局干部)为一组负责抓余国平,县农械厂吕孟祁等人负责抓黄电;水电局周绍发、黄石龙、黄诚忠等为一组负责抓韦伟;黄活强由电影队的“联指”送来。他们分别把人抓来后,先分别关进旧县委农村部的几间小房子里和县人委饭堂隔壁的几间小房,然后逐一地由罗冠芝、陈代沂、叶超荣等人轮流审讯、逼供,这些同志在被审讯逼供中都受到踢打、刑罚、叫跪等受到人身侮辱,邱大圣被韦峰抓住后,送到县人委饭堂,边走边踢打,双手被往背后反绑着,邱的面部被打成脸皮下呈露紫血色;余国平在饭堂吃饭,只吃了半碗饭就被抓,韦庆全叫他跪下、踢倒捆绑,不给吃饱饭。邱大圣被罗冠芝审讯时又被罗用皮带抽打身上,手脚皮下都显出紫色,韦伟被叶超荣审讯时叫韦跪在烂砖头上,两边膝盖被磨破出血,被压头。永乐粮所的兰湘荣被黄中强用竹鞭抽打得遍体出血斑,竹鞭打得断碎,还用铁丝捆绑兰的手脚,又踢又打。
7月上旬至中旬永乐公社百练学区“联指”造反派头头杨锡德(百练小学教师)以揪斗“反共救国军”为名,说百练附中教师李庭瑞(现市法院副院长)、石平小学教师黄卓昭是“反共救国军”骨干成员,这两位教师多次受到批斗,每次批斗都挨吊打、踢、捆绑,杨锡德既是批斗会的组织指挥者,又是打手,杨锡德等人对李庭瑞、黄卓昭施行了20种刑法,致使李庭瑞同志身心受到严重折磨,左手被打致骨折重伤至今已残废写字困难;黄卓昭被打致内伤无法上课今已病休。
龙川公社也从7月初至月底一段时间,也以清理“反共救国军”骨干为名,对公社供销社干部黄以发,工人欧阳来,税所干部梁允坚、陆干、粮所干部雷振声等多次拉来批斗,拉到各大队游斗,公社社直单位“联指”造反派负责人之一宋荣光(当时是龙川供销社干部)等人把这些同志揪来批斗多次,而且把这些同志拿来坐老虎凳,(用一张条凳给人睡下后即用绳子连人带凳捆绑起来再抽打),以上这些同志都被坐一次。而且每次批斗这些同志都被踢打。黄以发同志由于身体虚弱又多次被踢打重伤,1969年7月住院留医无效,于1970年5月死亡。
县革委会为了贯彻落实“七·三”布告,于1968年7月9日在百色镇革委礼堂召开百色城“联指”造反派头头、各单位革委成员,公检法军管会全体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布置次日(即7月10日)零时,以清理外来流串人员和清理内部参加“反共救国军”(简称“反军”)等坏人为名,对全城进行大搜查,白振武(县武装部长)作动员,武装部副政委姚开发具体布置。决定把东合、拉域、七塘百色城郊的4个大队武装民兵拉到县武装部院内集合待命,当晚零时,以播放“下定决心”乐曲为信号就行动到指定的单位和目标进行搜查,结果,把所谓147人可疑分子抓起来分别送到地、县军管会进行审查,其中外地人96个,城内人51人,其中14人被列为群众组织“四·二二派”及“反共救国军”骨干成员,作拘留处理8人;收容29人,押回当地批斗22人;放回其本单位88人,这次大搜查,目标是对准“四·二二”群众组织,重点是“反共救国军”骨干成员。在搜查中,“百色工人造反总部”(简称“工总”)、百色“四·二二”造反大军、“百色地区革联”等13个“四·二二”造反派群众组织的据点都被拆除和冲击,这些据点的大小头目均遭到抽打、审查。这天晚上,县军管会成员黄绍侯调动七塘大队民兵营长黄天伦带领十多个民兵和拉域大队民兵以所谓参加“反共救国军”的罪名,对人民电影院职工黄炳坤、蒙干超等4人抄了家,都一无所得。直到9月15日,县军管会派黄梦祥(县法院干部)等人,把在7月10日收容审查两个多月的凤山县13人挂牌送回凤山,到凤山县汽车站下车时,被当地群众围攻乱打,当场打死一名年仅14岁的中学生,其余12名分别被凤山县有关单位拉去批斗,后又有4人被打死的恶劣后果。
7月17日,百色县、镇革委发出“紧急行动起来,最最坚决的贯彻执行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批示的中央‘七·三’布告”后,镇饮食服务公司革委主任、镇红色财贸造反派头头章福莲以落实“七·三”布告为名,布置人员把饮食服务公司的职工金翠兰、张达元、张达明、程洪超等(均参加“四·二二”)为参加“反共救国军”的骨干成员抓起来挂牌游街批斗,晚上关在向阳旅社房间,白天除开被勒令写交待之外,还冲厕所、运煤渣,喂猪,晚上被随时拉去批斗,审讯、逼供。
7月26日,在学习、贯彻“七·三”、“七·二四”布告当中,县武装部副部长尹良玉在各公社革委主任、武装部长等会上布置工作时提出要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决定7月31日晚对全县城乡再来一次大搜查。从7月31日晚全县城乡普遍进行大搜查,并从此直至年底全县各机关单位,农村都以清理“反共救国军”、清除敌特为名,共清除出来483名,其中国家干部123名,工人45名,大、小队干部29名,城镇居民、农民群众286名,造成大批冤假错案。
8月10日县酒厂在“三查一清”中,在厂革委会主任毕永祥、“联指”造反派头头刘汉初的组织指挥下,把本厂职工班艳珠(女)、汽车司机黄建文作为“反共救国军”抓来批斗多次,把班、黄拿来捆绑踢打,罚跪,吊上屋梁,还用铁链锁黄的双手,班见状难忍,受不了折磨,半夜回到家中见3岁的孩子睡在床上,自己跑到河边投河自尽身亡。黄受到多次的折磨后就跑回老家南宁躲难不归。
1984年“处遗”工作中,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被错定为“反共救国军”的483位同志都给予平反,对被害致死的同志给予昭雪,对被打致伤、致死的亲属发给抚恤费,家庭生产、生活困难补助费和医药补助费。对那些组织指挥打人致伤、残、致死的人分别给予必要的处分。
百色县龙川公社的“万人”批斗大会,是在龙川公社“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成立后(1968年3月5日成立),并到田阳那满公社内江大队参观学习回来不久发生的事件。这事件成为百色县“文革”中枪杀、打死、打伤人的先例。
1968年5月14日,县“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张树芳等领导人组织并亲自带领县直部分县“革委会”委员,8个公社、1个镇的“革委会”主任,武装部部长,部分大队民兵营长共一百多人到田阳那满公社内江大队参观学习所谓“三忠于”、“群众专政”的经验。龙川公社“革委会”主任李万初5月17日从田阳内江参观回来后,即召开公社“革委会”扩大会议,委员有罗金庭(原公社团委副书记、公社“革委”机关“联指”造反派头头,现调往田东县政府副县长)、谢金生(原公社党委书记,现瘫痪在家)、黄立家(原公社党委副书记,现百色市农委干部)、覃世文(原公社公安特派员,现百色市政法委员会干部)、黄仕权(原公社财贸委员,现田阳百育营业所干部)、李现生(原公社秘书,现百色市城建局干部)以及百色县公检法军管会工作组农广丰(原百色县法院副院长,现百色市法院院长)、谭清典(原百色县公安局干部,现百色地区公安处干部)、姚云光(原县检察院干部,现也是)、黄梦祥(原县法院干部,现百色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干部)等都参加会议。李万初传达介绍田阳内江经验后,县工作组农广丰、谭清典等汇报平乐、那合、集合等大队的“敌情”并认为该公社“敌情”严重,敌人嚣张,非要狠抓阶级斗争,狠狠打击阶级敌人不可,覃世文把公社的社情、敌情汇报,认为社情复杂,敌人捣乱“文化大革命”,情况紧迫,在互相交流情况,讨论研究如何学习田阳内江经验,展开大批大斗,搞“群众专政”中,李万初说:“我们龙川公社地处田阳、巴马、凌云三县交界,地形复杂、县武装部定为‘三防’(即防匪、防特、防暴乱)重点,我们要严加警惕,及时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看来,我们要展开一场大批大斗,对地、富、反、坏分子打一场人民战争,来一个下马威,把敌人的嚣张气焰压下去,越快越好,田阳内江是搞得狠,他们打击敌人有力”。这时,罗金庭推算了龙川圩日是5月26日,就说:“我看,为了影响大些,就在本月的26日龙川圩日开全公社斗争大会”。李万初说:“这意见好,我们就决定龙川圩天干他,圩天人人来赶圩,人多,影响大,震动大”。到会的也都表示赞同。罗金庭还提出:“打仗不要打无准备的仗,要把这个斗争大会开得好,开得成功,还必须作好一切准备,我看还请各大队革委会主任、民兵营长、治保主任以及社直各单位的负责人来开个预备会”。李万初同意并定于5月23日开预备会,在预备会上,李万初传达公社常委会决议,提出全公社斗争大会的开法、要求。李说:“全公社斗争四类分子大会,也称为‘万人斗争大会’,定于5月26日龙川圩天开,这个时间已定不改变;组织开好这个‘万人斗争大会’,是由你们各大队民兵营长以及各大队治保主任共同负责;大会前的几天当中,你们各大队对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要收集他们的材料,并对他们严加管制,不给他们外出;来开大会那天,由民兵营长组织武装民兵持枪押四类分子,并挂黑牌来到会场,民兵气势要威;大会会场四周各路口要民兵防卫守卡,这由平乐大队武装民兵负责。由民兵营长杨树朋负责具体安排,大会顺序按往常进行,先集中开大会,我们领导讲话后,即以分大队为斗争会场,大批大斗四类分子”等等。公社预备会后,各大队也开预备会,李万初怕公社所在地的龙川大队贯彻传达不深不透,24日还亲自参加龙川大队开会。
5月26日,“万人”斗争大会开了一整天,公社“革委”常委除黄仕权因出差没有参加之外,其余的公社“革委”常委都从头至尾参加。当天的大会实际到会约5000人。会场设在公社门前大榕树下,由平乐大队民兵营长杨树朋主持,李万初作动员,动员中强调:“对敌斗争不能心慈手软,要狠批、狠斗、敌人不垮决不罢休”等等。工作组农广丰说:“我们工作组支持公社革委会召开的‘万人’斗争大会,这个大会要开得成功,要狠批狠斗阶级敌人”等等。大会集中约一个钟头左右就分开,以大队批斗四类分子。各大队(全公社当时有14个大队)的批斗会场从公社门口至供销社门口一带,当天圩日,开会期间不准做买卖,在公社门口大榕树下的是世加大队斗争会场,操纵斗争会的是韦延政(龙川公社农村“联指”造反派司令部政委,“文革”后调任龙川公社党委副书记),斗争一开始就斗岑上楠(地主分子),同时又斗岑妈球(岑上楠的妹,富农分子),把岑上楠拉出来斗约20分钟后,韦延政即叫斗争的“骨干”到斗争会场附近开个紧急“练兵会”约10分钟,并暗示持枪的民兵玉炳益、杨技安,在斗争激烈当中,你们把岑上楠推上前去说他逃跑,你们就开枪把他打死。这个紧急小“练兵”会后几分钟后,有人叫岑上楠逃跑,先是玉炳益用步枪把岑上楠打死在斗争会场旁边,当岑上楠还抖动时,杨技安又用步枪打了一枪,岑死在血泊中,接着再继续批斗其妹妹岑妈球,靠近在世加大队斗争会场的是集合大队斗争会场,主持斗争的是大队革委主任黄玉林和文书黄中臣(是父子),被斗的是李有德(伪副村长),在斗争中黎中良在其父黎冠军的指使下,用步枪托打中李的头部、背部等部位,当时立即倒下,到散会时抬回家只到半路就死亡。距公社门口不远的龙川大队斗争会场,主持斗争何文光(不是四类分子,只怀疑搞坏事)是大队革委主任文玉光等,在斗争中,被同屯人杨正艳、何若兴等人用石头、砖头打得头破当场死亡。何死后,文玉光还勒令四类分子4人把何的两手两脚合捆绑,后再用木条穿过去,4人抬上街示众,然后才抬回本屯。世加大队把岑妈球斗打致重伤后,在散会回家的路上(距公社所在地约80米远的水沟边),又被其本屯人韦腾先用石头把她砸死。竹凤大队斗争会场把祝传斌、严长江(地主、富农分子)打得头部重伤,眼珠突出,血流满面,抬回家医治一年后方有好转免于死亡。
公社“万人”批斗大会的当天,出现一人被枪杀,3人被打死,两人受重伤的惨景。可是公社“革委”常委以及县的公检法军管会派去龙川公社的工作组都熟视无睹,事后,也不采取制止措施,李万初还说死了几个四类分子,就少管几个,还认为“大会开得胜利,取得成功”。以致这次大会后,各大队再开批斗会、斗争四类分子当中又相继出现枪杀、打死、打伤人的惨景。从1967年2月起至1969年底止,全公社出现枪杀6人,打死17人,逼死9人,打伤多人严重后果。这次“万人”批斗大会影响极坏。
1984年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中,对在“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职工按照政策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处理,对策划、指使民兵开枪打死岑上楠的韦延政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对凶手玉炳益给予开除党籍、开除留用两年;对杨技安给予开除留用一年的处分;给予黄玉林留党察看一年;黄中臣与另一案有牵连,给予撤销龙川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开除党籍的处分;给予黎冠军以党内严重警告;给予文玉光留党察看2年的处分;杨正艳、何若兴、韦腾先(均是农民群众)作了坦白交待得到死者亲属宽恕、群众谅解,免予处分。
“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龙川公社仁相大队以大队革委会主任韦建英为首,搞挟嫌报复,组织民兵上山围剿枪杀李运报、李宝森和黄民强3位无辜青年。
李运报、李宝森是堂兄弟,家住百色县龙川公社仁相大队那桑生产队。20岁,地主家庭,家里老人、大人被管制被斗争。“文化大革命”中先是怕受牵连、怕被抓来批斗而不肯出面,经常单独生活,劳动两个青年在一起,后来被队干,民兵怀疑参加“四·二二”经常去沙里、凌云有可能搞反革命活动,曾被村里干部、民兵抓来审讯,因而更怕,白天两人在近村的山上劳动,晚上才归家。黄民强是凌云沙里公社人,家庭也是地主,家里老人也被管制、被斗争,自己也被诬为参加“四·二二”被审讯、逼供,因而害怕再挨批挨斗,就逃跑来仁相那桑屯来躲身避难,并与李家定亲,平时和李宝森、李运报在一起生活,一同搞生产劳动,从而更使干部怀疑他们三人互相勾结,搞反革命活动,那桑生产队武装基干民兵班长韦建清策划(韦建清“文革”后期已病死)说是3个青年搞阶级报复,进行反革命组织活动。韦建清煽动本队干部、民兵要警惕这3个青年的行动,韦建清并与在大队革委当革委主任的胞兄韦建英密谋策划,要灭李家子弟。韦建英认为,在旧社会李家富贵统治韦家穷的,也杀害过韦家的父辈,而现在时机已到就对李家报复。韦建英、韦建清对李家怀有旧仇之恨搞挟嫌报复,韦建英指使其胞弟韦建清在那桑、那音两个生产队扩大煽动干部、民兵,组织民兵几次围剿追捕李运报、李宝森,他两和黄民强见到形势紧迫,于1968年6月,3个青年一起逃跑远离村屯与凌云交界的大山上,目的是逃避批斗。当3位青年跑上山躲避期间,韦建英、韦建清等还再组织民兵到李运报、李宝森家搜查,追问其姐姐和妹妹,家里人都说他们已逃跑到哪里不知道,而后大队、生产队又派人去搜查,发现3位青年在与凌云交界的六腊这一带山沟,韦建英认定他们三人上山为匪,并报请公社革委会主任、武装部长李万初,取得李万初等公社领导人同意,于是,组织民兵上山去搜捕。
1968年7月3日(农历6月15日)韦建英以及大队“文革”组长黄显堂组织召开大队“革委”成员、民兵班、排长以上干部会,会上,韦建英说李运报等3个青年跑上山为匪,我已向公社领导汇报请示,公社革委领导、武装部长李万初等已同意我们组织民兵上山搜捕,然后交给到会的干部讨论,在讨论中,韦建英说:“如果见到他们这几个人还留他么!”当晚干部分头组织民兵,次日傍晚7时许,全大队民兵共120人,其中持步枪的民兵6人,持粉枪的20多人,其余的手持镰刀、柴刀、木棒集合在大队部门前开会,由韦建英作动员说:“今晚组织大家来就是上山剿匪,点了3个青年的名字,说他们跑上山为匪,我们要发扬勇敢战斗精神,要争取胜利,目标我们已看准了,他们还能跑到那里去么,见到他们还留么,留了他们,我们还行吗!”等等。动员布置后即分两路上山进剿。大队革委韦建英、黄显堂等人亲自带队,直至第二天即17日10时左右,民兵干部罗绍祯等在凌云交界的六腊(地名)山腰抓到李运报、黄民强,罗等人把李、黄绑紧后说:“你俩就要吃草去了”,绑后还在一块荒田边等着大帮民兵到来,此刻,民兵蒋民芳手持一把长柄柴刀,从几米远处气冲冲地走进李运报,用长柄柴刀劈了过去,砍中了李运报的头部,李当场倒在血泊中,当李还挣扎抖动中,罗绍祯用粉枪打了一枪,黄显堂用步枪再打一枪,他们杀死李运报后,把尸体往山沟边丢去。接着他们把黄民强拉到那嫩田边(地名)用枪杀,先是韦建清用步枪打,黄倒下后,民兵班长韦应宽也用步枪再打一枪,民兵营长韦善型用步枪又再打一枪,然后把尸体丢下山边,他们杀害两个青年后,韦建英、韦善型命令民兵队伍休息煮饭吃,在边吃饭边休息当中韦建英引导他们讨论如何围剿抓到李宝森。饭后,韦建英指挥民兵往弄腊山(地名)进发,直至下午3时左右抓到李宝森,民兵干部韦应作等把李拉到凌云地界的弄就(地名)山背后枪杀,韦建清、韦应作用步枪射击李宝森,接着生产队长梁绍高(“文革”后调任公社干部)用步枪打第二枪,韦善型开第三枪,紧接着其他在场持枪民兵也你一枪,我一枪接打了十多枪,把尸体打得血肉模糊,随后即收队回家时,韦建英叫生产队长黄国安把捆绑李宝森的野藤解开将它丢到山沟去,尸体也拖到沟边。韦还叫大队文书陆尚光把搜李身上得来的钱拿回大队交给大队会计隆炳吉买猪羊来会餐。韦建英收队回到大队还开总结、表彰会,公社革委会李万初等人派去仁相大队了解和支持民兵搜山的公社武装干事韦善瑶也参加总结表彰会,还鼓励仁相民兵是好样,散了会即会餐。
这就是“文革”中仁相大队3位无辜青年被围剿枪杀的悲惨事件。
1984年“处遗”中,百色市党委、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央和区党委文件精神,开除韦建英党籍,后交由政法机关依法逮捕法办,判处10年有期徒刑。黄显堂1983年收回隆林县教育局工作,由隆林处理,他们给予黄显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梁绍高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对参与开枪打死人的生产队长李保义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销其任龙川农业推广站副站长职务。对其他犯有错误的人也根据情节给予适当处理;对犯有错误,检讨较深刻,并能向受害者家属赔礼道歉,得到群众宽恕和谅解的免予处分。
1968年6月,百色县龙川公社“文化大革命”运动正在向纵深发展,公社革委会多次召开14个大队的革委干部、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等干部会研究、布置深入开展抓阶级斗争、“清理阶级队伍”,深挖“阶级敌人”。平乐大队革委会主任、民兵营长杨树朋等到公社参加的会议回来后,在大队召开各生产队的干部会传达贯彻实行,要根据各队情况,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搞大批大斗。平乐大队第三生产队(也叫浪里生产队)的队长黄应才、队委潘世荣等到大队开会回来后,于1968年6月18日晚上召开生产队群众大会,会前队委先研究,队委黄应才、潘世荣、潘世高、王寿松、农丰登等都参加,潘世荣等认为其本队李荣芳土改时划为富农,复查时改为上中农,开展农业学大寨以来不肯出集体工,外出搞副业和搞自留地,不服从领导,并且见他与参加“四·二二”的人有来往,有可能参加“反共救国军”搞坏事,要开群众大会,要他交待,要斗争他,队委多数人赞成,于是分头通知群众来开会斗争李,到会有40多人,开始先是队长黄应才动员一下,然后是大队信用社会计来参加的大队干部张庆祝作了简短补充,都要大家揭发,大胆批斗,不要讲情面,如果不作彻底坦白交待就没有好下场。李荣芳讲我没有参加什么组织,没有搞过什么坏事,无法交待什么。接着,潘世荣、王寿松、农丰登等到李的面前揭发斗争,边斗边踢、边打,潘世荣煽动群众陆永胜、黄正雄等人上前来追逼李,几个人围着李荣芳,你一拳,我一脚,潘世荣拿起茶杯大的石头打李的头部两次,在旁的人上来围攻,李被斗打倒下来,潘世荣以为李假装赖死,又拉起来,这时李已昏迷不醒人事,身立不起,队长黄应才见状即宣布散会,潘世荣叫民兵蒙世兴去告诉李的家里人说是李荣芳已死在小队晒谷场了,叫他的家里拿棺材板来连晚拿去埋葬,李的家属来见到惨状只痛哭,此时此刻,潘世荣等几人急忙把李荣芳装进棺材,用铁钉打紧后,叫杨树松、杨树庭、陆永基等8人连夜扛往一华里外的山上去埋,并派潘世高、民兵蒙世兴监督抬去,当抬到半路的山脚下,李荣芳苏醒过来哼叫,手敲着棺材板,抬的人听到哼叫和喊声,就报给跟在后面的潘世高,并要放下棺材,潘不予停放,抬到山上后他们也不敢埋葬,蒙世兴回来把情况告诉队长和潘世荣,潘世荣则增派人一起上山责令把李荣芳立即埋葬了,第二天,李的亲属要求去拜山看坟,黄、潘等人不予去看,并派两个民兵到山上防守两天。李荣芳实际没有死就被活埋了。
1984年在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期间,开始潘世荣、黄应才、潘世高等几个队委思想顾虑,害怕被抓、被法办而逃跑上山躲避,经过县委、政府工作组配合公社工作组做耐心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后他们才回来,作了深刻交待,认识错误,并向受害者亲属赔礼道歉,取得群众宽恕和谅解,对他们免以法办,得到从宽处理。
编写百色市“文革”7件大事件经过核实。1983年至1985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工作中,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政策,对在“文革”犯有错误,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以及其他严重违法乱纪共230人分别作了处理。其中,开除党籍40名(含开除公职2名,撤行政职务2名,判10年有期徒刑1人);留党察看一年17名;留党察看2年13名;党内警告15名,党内严重警告23名,行政记过4名,记大过3名,对于认错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并能向受害者亲属赔礼道歉,得到群众宽恕和谅解的,市委、市政府给予其从宽处理。对于被错批错斗,受到冤假错案的3024名党员、干部、群众得到平反;对被枪杀、打死,给予昭雪,对受害亲属生产、生活上有困难的,党和政府给予发放各项费用。“处遗”期间,百色市政府发放“处遗”经费共13万1200元。其中抚恤、丧葬费41430元,受害者家属生产、生活困难补助费2880元,发伤残及医药补助、营养补助费等9782元;发给“三孤”(无爹无娘、无兄弟)抚养费28736元,还有“处遗”其他经费等。
中共百色市委整党办公室领导小组1987年6月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三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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