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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新县“文化大革命”大事件1966——1976

日期:1987-6-0 作者:中共大新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大新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绪言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指出:“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根据《决议》的精神和上级党委的布置,为了更好地教育后代,避免重蹈“文化大革命”这一历史的覆辙,我们于1986年6月组织编写了《大新县‘文革’大事记》,记载了我县十年内乱当中的真实情况。然后从《大事记》中选择几个重大的事件再作较为详细的记述。

1966年5月以后,我县和全国各地一样,卷入了“文化大革命”的狂澜,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领导被罢官,派性和无政府主义泛滥成灾,不少党的干部、群众被无辜残杀、遭迫害。据统计:在十年内乱中,全县共被打死、逼死达789人,占当时全县人口的0.34%。人民的生命安全无法保障,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也受到巨大损失。

我们在这里编写的6个大事件,主要是在1968年3月15日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之前后和贯彻中央“七·三”布告后发生的。1968年2月28日,县“抓促”领导小组在周永山、韩奇、谭国凤、农智的主持下,召开了县三级干部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动员群众向“阶级敌人”展开猛烈的进攻,为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扫清“绊脚石”。会后,从3月1日至15日,全县掀起了一股杀人狂潮,共被打死157人。县革委会成立后,下面各区按县革委的布置和做法,为成立区革委会扫清“障碍”,又掀起一次杀人狂潮。在这段时间里(3月16日至7月15日)共被打死、逼死279人。这一时期所发生的大事件有:龙门“三·九”事件;宝圩板统“爆炸”事件;桃城“贫代会”事件。中央“七·三”布告下达后,县革委又专门召开了扩大会议,发动群众,全面贯彻落实“七·三”布告,提出所谓大打“人民战争”、“刮12级台风”、“关门打狗,决不让一个‘坏人’跑掉”等极左口号,制造了不少的冤假错案,不少人被扣上“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含冤死去。在贯彻“七·三”布告中,全县共被打死、逼死282人。在这一时期的大事件有:“大岭追查“反团”事件;大新中学“工农党”事件;松洞“榕树岭”事件等。

从这些大事件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了这场“文化大革命”给我们党、国家和人民所造成的大灾难。它将作为一个反面教材,告诫我们及子孙后代,要珍惜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心同德、一心一意努力搞好四个现代化建设。

我们编写《大新县“文革”大事件》的材料,主要来自县人民法院对这些大事件的制造者进行审判的材料记录和“处遗”的材料,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同时,我们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事件的本来面目和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抓住重要环节加以记叙的。

由于我们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在编写中难免有错漏之处,恳请读者给予批评指正。

编者1987年5月

目录

桃城区“贫代会”杀人事件………………(651)

龙门“三·九”事件………………………(655)

宝圩板统“爆炸”事件……………………(661)

追查大岭“反团”事件……………………(666)

松洞“榕树岭”事件………………………(671)

大新中学“工农党”事件…………………(676)

桃城区“贫代会”杀人事件

1968年2月中旬,县“抓促”(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农智(县人武部科长)到自治区开会回来后,县“抓促”领导小组于当月25日至28日在县供销社经理部召开县、区、社三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有各区、厂、矿的“抓促”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武装部长以及各公社的负责人、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妇女主任等300多人。桃城区的武装部长、“抓促”领导小组长梁国才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韩奇(县人武部政委)、周永山(县人武部长)、谭国凤(副县长)主持。会上主要是布置做好成立县革委会的准备工作。

2月25日上午,由韩奇作“关于‘文化大革命’问题的报告”,下午由农智传达广西革筹小组负责人的讲话精神。周永山在会上强调:“要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坚决打击五类分子和没有改造好的牛鬼蛇神,要靠群众来专政。全茗区前几天开了几千贫下中农的大会,绑了十几个四类分子,下雷区也不错。为了迎接县革委会的成立。大家回去后,对不守法的地、富、反、坏、右分子要实行‘专政’,该斗的斗,该捕的捕,不要心慈手软”。周永山这番鼓动的话,给梁国才壮了胆,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做”出成绩来。

县三级干部会议后,周永山、谭国凤亲自坐单车到桃城区去检查贯彻会议情况,还对将要召开的桃城区贫代会作了具体布置。领导的“亲临指导”,更使梁国才感到自己有了靠山,他要“大干”一番了。于是县三级干部会议结束后不久,梁国才即召开了区直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之后,他又主持召开了“抓促”领导小组和区公所全体干部会议,专门研究召开桃城区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区贫代会”)的时间和开法。

为了“开好”“区贫代会”,区提前3天通知各公社,做好对本社“坏人”进行摸底排队工作,并要求在会议期间将“坏人”送来区给代表们批斗。

3月5日,桃城“区贫代会”在县人委礼堂召开,有五百多名代表参加,会议由梁国才主持,县人武部部长周永山首先在大会上讲话,他声称:“要依靠贫下中农,发挥群众专政的威力,坚决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为成立各级革委会打下基础,扫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梁国才紧接着作了动员报告,他鼓动说:“一小撮阶级敌人跳出来破坏抓革命,促生产,我们要发动群众,坚决斗争,坚决打击,坚决干掉,在阶级斗争问题上从来没有调和的余地。有我就没有你,有你就没有我!”3月5日下午,各公社陆续把“坏人”送到区公所。有的公社未送“坏人”来,梁便对黄子英(区武装部干事)发脾气说:“明明通知叫送来,到现在还未送来!”说完马上叫黄子英打电话催各公社快送“坏人”来。梁指定把各公社送到区公所的44个“坏人”集中关押在区公所的一间小房里,并亲自派黄子英、陆民光(区公安员,已故)负责安排民兵看守、训示。3月6日上午,“区贫代会”集中批斗“坏人”。批斗前,梁亲自召开各公社支书及民兵营长“碰头会”,梁在会上再次强调:“专政是群众的专政,要坚决斗争,坚决打击,坚决干掉,决不能心慈手软,决不留情,要做到3条:即斗垮、斗倒、斗臭。”碰头会后,立即批斗新振公社“坏分子”农光业等人。批斗中,农被代表们踢打得半生半死倒在泥沟里,梁马上叫黄子英派几个“四类分子”把农抬出外面去,并派许绍和等4个民兵负责押解。梁还亲自把一支七九步枪及两颗子弹递给许绍和,吩咐他:“你押解‘四类分子’抬农光业到上对(地名)叉路后,把他收拾算了(意思是将农杀掉),你一定要完成任务。”许绍和按照梁的旨意,当他押“四类分子”把农光业抬到上对叉路时,立即开枪打死了农光业。

梁国才亲自指派民兵开枪打死农光业,在全区范围内影响很坏。在会议期间,各公社纷纷将5日送来区批斗的“坏人”进行杀害。仅3月7日一天,全区就杀害了17人。其中万礼公社杀害了何在义、冯先保、冯启良等3人;社隆公社杀害了林杏梢、林荫南、梁辉元等3人;大岭公社杀害了何其海、农付余、何其山、农高振、杜化育等5人;松洞公社杀害了赵连华1人;爱国公社杀害了赵品日1人;宝贤公社杀害了农永开、胡本寿2人;宝新公社杀害了黄日休、冯辉猷2人。“贫代会”于3月9日散会,当天上午,梁国才在作大会总结报告中宣称:“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很及时,很解决问题,改变了全区的政治面貌”。并在会上强调:各公社回去后,要认真贯彻好贫代会精神,继续抓好阶级斗争,坚决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区贫代会后,梁国才查知德立公社没有杀人,非常恼火,马上把德立公社干部凌福辉找来,责问说:“你德立怎样做法?其他公社都做(杀)了,难道你们德立没有一个坏人吗?你们太保守了。”后又煽动说:“你回去和几个社干商量清楚,区支持你们,你们都不做吗?”凌按照梁的布置,急急忙忙赶回去策划杀人,于1968年3月29日枪杀了黄玉庭、冯兆林2人。(以上这些无辜被害者,在1983年的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中,县人民政府都给他们平了反,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他们的遗属发了埋葬费、困难补助费、抚恤费)。

据1983年12月20日桃城公社(原桃城区)“处遗”专案组调查核实,全公社(区)在“文革”中总共被打死逼死129人,其中,在“区贫代会”召开前死3人;“区贫代会”中死18人;“区贫代会”后死22人;贯彻“七·三”布告后死86人(摘自县人民法院梁国才案卷)。

梁国才因直接组织指挥成批杀人“有功”,在桃城区成立革委会时,被提拔为区革委第二副主任。然而,“多行不善必自毙”,梁国才在“处遗”中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人们都说,这是梁国才罪有应得。

(全文材料出自:县人民法院梁国才案卷)

龙门“三·九”事件

1968年2月25日至28日,大新县“抓促”指挥部召开全县三级“抓促”领导会议,布置做好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的准备工作。会上,县武装部长周永山强调:“对待坏人要专政,对待地富反坏右分子要采用专政的办法去解决,不能束手无策。各公社(后来改为大队)回去要成立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把‘抓促’工作抓好。”龙门区龙门公社的“三·九”事件,就是在贯彻落实这次“抓促”工作会议精神中发生的。

3月初某日,赵新(原龙门公社党支书,地区、县、区三级革委委员)在龙门小学主持召开各生产队骨干、土改根子会议,赵新在传达了县“抓促”工作会议精神之后,即给到会的人员酝酿公社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后经大家提名由赵新、苏运伟、关克功、李爱贞、赵宗智、冯德宣、张根祥等人组成。赵新又说:“在这些人中,选一个任主任、两个副主任,其他为委员。”大家提议由赵新担任主任职务、苏运伟、关克功为副主任。最后赵新还说:“这个牌要亮出去,并报区‘抓促’领导小组批准,明天关克功要写个《成立宣言》贴出去。”第二天关克功即在龙门街上贴出《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成立宣言》。

报经区“抓促”领导小组批准后,3月8日上午,赵新又在龙门小学的一间教室里主持召开所谓成立龙门公社“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筹备会。参加会议的有赵新、苏运伟、关克功、赵宗智、赵宗远、马月香等社队领导、骨干分子25人。赵新在会上声称:“现在阶级斗争很尖锐,敌人提出‘杀贫留中保地富’的口号。可是,我们有些人还糊糊涂涂,什么时候死都不懂,我们在明天庆祝公社‘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成立的大会上,要开展对敌斗争,要做(杀)他们几人,我意见先做李义修、欧景勤、黎光廷等。我们龙门公社是伪万承县府所在地,不做是不行的。”在赵新的策划下,到会人员对本生产队的所谓“阶级敌人”进行排队,列出了张健民、欧景勤、李义修、黎光廷、梁万生、欧我良、欧我善、欧我寿、农学美、许绍才、黄国林、冯敏辉等十多个“四类分子”和一些参加“四·二二”群众组织的成员,准备在3月9日的庆祝大会进行批斗后杀害。

筹备会还拟定了庆祝大会的议程:一、向区报喜;二、公社革委主任讲话;三、县区代表宣读祝贺信;四、贫下中农代表讲话;五、批斗“阶级敌人”。会场设在龙门小学的操场。最后,赵新还强调各生产队回去要加强动员,保证到会人数,同时,对批斗对象的名单要保密,不能走漏风声,不然‘水滚了又找不见猪’,那就麻烦了。

3月9日下午2时,庆祝大会开始,到会的有贫下中农、社员群众400多人,学校红卫兵100多人,大家敲锣打鼓到区公所报喜,区领导冯仕宝、区武装部覃恩余等几个人在大门口迎接。赵新宣读喜报后,群众队伍又折回小学操场继续开大会。当时,在大会主席台就座的除了龙门公社的革委成员以外,还有县派出的联络员石景是(当时是县委宣传部干事,1985年调任南宁地区水电局秘书科副科长)、区领导冯仕宝(原任龙门区副区长,后调任县矿产公司党总支书记,现因经济问题被停职反省)等,他们分别代表县区两级在大会上宣读祝贺信。赵新代表公社革委会讲话,他首先赞颂“革命委员会”是新生的“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是贫下中农“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然后告戒/诫大家“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要狠狠打击“阶级敌人”,“阶级敌人”只有坦白交代,跟贫下中农走才是唯一的出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全部都报。”最后,他还领头喊了几句口号。

下午5时左右,新当选的公社革委副主任关克功(“文革”后期已病死)宣布开始批斗所谓“阶级敌人”,接着,几个武装民兵即从教室里押出一帮“阶级敌人”(这些“敌人”在大会开始前已被关押在近西宁路口的一间教室里,由民兵营长李祥派武装民兵看守),这些人被押跪在大会主席台前,交由群众任意批判斗争。在斗争中,公社革委副主任苏运伟带头进行踢打,被斗争的大多数人被打得鼻青眼肿。这时,在台上坐阵指挥的赵新走下台来,从被批斗的人中拉走许绍才、黄国林、冯敏辉等3人(因这3人与赵新、苏运伟有些亲戚关系),把他们送进教室,以责令他们写检讨为名,让他们回家。

6时许,赵新宣布散会,令民兵和一些红卫兵留下来。赵新对革委副主任关克功和民兵赵宗智、赵龙等人说:“这些人不能死在学校,以免影响学生。”关克功提议把他们拉到校门外的榕树下干掉,武装民兵就把李义修、黎光廷、梁万生等9个“坏人”押到榕树下。苏运伟说:“做(杀)啰,不做不得啦,不做的话,以后他们会做我们的。”有个民兵问:“用枪打吗?”赵新说:“枪太响了,影响不好,还是用木棍打。”于是民兵和红卫兵就到学校厨房前的柴堆去各执一根木棍。当时民兵苏运光、苏炳章、赵宗灿等3人想回家,刚走到校门口的水井旁,就被站在校门口的赵新恐吓说:“不准你们回去,你们就不能回去,如果你们要回去,出什么事情由你们负责。”苏运光等3人听后再也不敢回家了。天将黑时,赵新命令说:“用木棍收拾这帮!”当即,大榕树下就传来劈劈啪啪的棒打声和受害者的哭喊声,好不凄惨。受害者梁万生的姑妈(又是养母)许武琼,看见梁万生被打,便背着梁的小孩去央求赵新说:“支书呀,万生没有错,你们为什么打他呀!”赵新斜起三角眼说:“不是支书,是贫下中农的,现在来讲,迟了。”梁万生也向民兵苏运光恳求说:“哥八,我不错什么,原谅我吧!”但苏运光毫不理睬,猛打几棍就把梁万生活活打死。受害者黎光廷被一个民兵用碗口大的石头砸烂脑袋,脑浆血液四溅,惨不忍睹。李义修、黎光廷、梁万生、农学美、张健民、欧景勤、欧我良、欧我善、欧我寿等9人在民兵的乱棍下多已凄惨绝生,张健民被打伤后,趁乱和天黑跳入池塘中逃命,但也不能幸免,又被苏运伟和赵龙开枪打死,面部被打烂。农学美被打昏后,半夜醒来爬回家,感到虽是死里逃生,但又害怕日后被赵新等人发现也不会容留,不久便在家中自缢身亡。

民兵打死了黎光廷、梁万生等9人后,在向赵新汇报时,赵新还对他们说:“你们再去看看,是否都过线了(指都死了)。”等民兵们再次验尸后,赵新、苏运伟、关克功和参加行刑的民兵便到粮所去会餐。

这就是骇人听闻的龙门“三·九”事件,是“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谓“群众专政”造成的严重后果。赵新、苏运伟、关克功等在“文化大革命”中,主谋策划,枉法杀人,惨无人道,在群众中影响极坏。1983年开展“处遗”工作后,赵新等人还四处活动,威胁恫吓知情人和受害者家属,企图逃脱罪责,蒙混过关,但终究逃不出人民的法网,受到应有的惩罚。赵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苏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在“三·九”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家属,人民政府已给予平反并补发了埋葬费和抚恤金。地区“处遗”工作组和县的“处遗”领导同志还深入龙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表示慰问,愈合了伤痕,在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材料出处:《谭国凤在“文革”中犯错误的调查报告》、县法院赵新、苏运伟案卷)

宝圩板统“爆炸”事件

“文革”期间,在大新县宝圩区板价公社板统生产队,也同样有派别之争,两派为了争夺生产队的领导权,互不服气,互相指责,互相攻击,使两派的矛盾斗争日趋“白热化”,最后终于发生了“联指”派一次将“四·二二”派7人杀害的所谓“爆炸”事件。

1967年上半年,板统生产队成立“文革”领导小组时,群众推选农旭清担任本队“文革”组长后,农旭清等人揭发生产队长农国珠、副队长农立茂有多吃多占集体财物的行为,后经群众同意,撤销了农国珠、农立茂的生产队长和副队长的职务(农国珠、农国茂从此对农旭清等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另选农旭清、农德先分别接任生产队长和副队长。但农旭清、农德先上任几个月后,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出现了出纳员挪用生产队烤烟、青菜等收入的现金300多元的现象,经清账核实,群众认为农旭清、农德先软弱无能。于是,农国珠、农立茂又夺回了生产队的领导权。1967年下半年,以农国珠、农立茂为首组织了“联指”派,以农旭清、农德先为首组织了“四·二二”派。两派形成后,对立情绪日趋严重,农立茂带领社员去收三角麦,农旭清在家吹海螺号叫社员收工,两派矛盾斗争日益复杂尖锐。

1968年3月上旬的一天,在板统生产队的仓库前,农国珠对农立茂说:“你找个机会把农启章、农干忠(均是原‘四类分子’)拉到队里仓库来,关上门,把他们勒死算了。”过后,农立茂不敢下手,但杀人的念头未打消。一个多月后,农立茂又召集农德恩、农绍明(已故)、农立光等在队里的大粪坑旁策划杀人。同年4月6日晚,农立茂召集本队全体社员到文化室开会(当时农国珠参加公社在板赦生产队举办的“活学活用”学习班),“四·二二”派的农德先、农旭清等人不到会,社员也不见几个,结果会开不成。农立茂认为这是对自己权威的天大冒犯,他恼羞成怒,当即向到会的社员宣布:“今晚不开会了!”却叫农德恩、农国胜、农立芬、农立光、农绍明等5人集中到农继和的屋后,坐下来策划杀人。农立茂先说:“今晚叫农德先、农旭清来开会,他们都不来。”稍停后又向大家发问:“现在他们(指‘四·二二’派)有手榴弹,我们没有,怎么办?”(在这之前,本队民兵黄振元曾亲眼看见“四·二二”派黄启秀有一枚自作制的手榴弹,启秀说是从宝圩“四·二二”派弄来的。但已在被打死之前交给了农国珠),未等他人回答,他又突然问农德恩:“你那里还有雷管炸药吗?”(当时农德恩负责保管生产队的雷管炸药),当德恩说还有时,黄立光接过话说:“那就拿来装,但装好后放到哪里炸呢?”农立茂说:“放在党员农国胜家门前炸好,因为爆炸后我们就可以说是‘四·二二’农德先、农旭清他们干的,这样便自然激起群众对他们的愤恨,我们打死他们就有借口了。再说他们听见爆炸声后会出来看的,我们就可以趁机把他们(农启秀、农干忠、农德先、农启章等4人)干掉,我们不做(杀)他们,他们就做我们了。”会上,农立茂点名要杀死黄启章、农干忠;农国胜说要杀农德先、黄启秀。一个杀人的阴谋便这样出笼了。

散会后,除了黄立光、农绍明在原地待命外,其余的人都回家等候“消息”。农立茂跑到农德恩家,对德恩说:“炸药、雷管、导火线给我,不关你事。”农立茂拿炸药、雷管、导火线回到原来开会的地方后,交给农绍明安装。黄立光也到农绍明家和农绍明一起用竹筒将炸药雷管装好后,两人便幽灵似地窜到农国胜家门前,将竹筒插入农国胜家门前晒台边的泥土中,由黄立光点火后,两人各自跑回家。随着一声爆炸声,农立茂借刀杀人的罪恶阴谋就要实现了。那时是深夜12点。

“炸弹”爆炸后,农立茂一边派农德产、农绍贤连夜去板赦通知参加“活学活用”学习班的农国珠等人,一边吹哨子叫全队社员到文化室集中。来的社员很多,农立茂对大家说:“今晚想开社员大会,但开不成,现在炸弹爆炸了,是他们‘四·二二’(指农德先、农旭清他们)搞的,他们胆子真大,竟敢用炸弹来炸共产党员农国胜的家”。他这样煽动社员群众对“四·二二”派人员不满后,又问:“社员们来完了没有?没有来的都叫来,德先、旭清家里有人来吗?他们本人来了吗?‘四·二二’的人来了没有?他们家里有人来了吗?”不知是谁回答说“四·二二”的人没有来时,农立茂便命令说:“叫民兵去押他们到‘弄仕’(地名)集中,社员们留在文化室,民兵去‘弄仕’一半,区守卡(守住主要的交通路口)一半。”有几个民兵不愿去“弄仕”,农立茂便分别派农干业、农启连、黄立芬、农立光到“百教”(地名),农德义、农继祥、农德恩到“角助”(地名)守卡。

农立茂和民兵们将“犯人”押到“弄仕”后,让“犯人”站在一个地方,给民兵和群众批斗。不久,农国珠、李林英(小队干)、农吉英(公社革委主任)等人,也接到了所谓“‘四·二二’已炸了农国胜的家”的“报告”而从板赦赶来了。农国珠一到“弄仕”便问农立茂:“情况如何?”农立茂回答:“如何,就这样了。”当时,农国珠心里已明白农立茂将“四·二二”派的人押到这里批斗的意思,于是,农国珠便走到农干忠面前,质问农干忠:“是谁搞爆炸的?”未容农干忠开口,农国珠便一木棍打在农干忠的后脑,干忠当即倒地,站在旁边的不明真相的群众一拥而上,当场将农干忠打死。这时,民兵和群众也用木棍,以同样的手段活活打死了农德先、农旭清、黄启秀等3人。农世明见情况不妙,欲想跳跑,刚跑出不远便不幸掉进水沟里,被追来的凶手农彩华(民兵)开枪打死。杀人红了眼的农国珠又喊“农启章,你过来!”当时农启章也老老实实走过来,农国珠命令他跪下后,就一棍打在农启章的后脑上,农启章当即倒地死亡。随后,农贵钦也被打死。农贵钦在凶手打他时,曾连连喊“冤枉”,虽近在咫尺,但这些丧尽天良的凶手哪能听得见?!最后还是活活将他打死了。农有品抓住被害人黄启忠的手,一棍打在黄的背脊上,欲置黄于死地,黄急忙用手挡开木棍,转身逃跑。凶手农彩华向黄的背后开了一枪,幸亏打不中,黄才死里逃生。

就这样,在农立茂的组织指挥下,当晚,农国珠、农立光、农彩华和一些群众分别用木棍、枪支将农旭清、农世明、黄启秀、农德先、农干忠、农贵钦、黄启章等7人无辜活活打死。

“文革”这场灾难过去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处遗”中县人民政府给农旭清等7个蒙难者平了反,并给这些受害者的遗属补发了埋葬费和困难补助费。杀人主犯农立茂被判处10年徒刑,农国珠也受到了清除出党的处分。

(此材料出处:大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农国珠个人材料》)

追查大岭“反团”事件

1968年8月,以桃城区大岭公社(后改为大岭大队)“造反派”负责人、公社革委副主任周均定为首的所谓“专案组”,为达到报私仇的目的,制造了一个“广西反共救国团大岭分团”的大冤案,全案受害达56人,其中被打死或迫害致死32人。在死亡的人员中,有中共党员5人,小队干部1人,社员14人,“四类分子”12人。他们有的是被开枪打死的,有的被用木棍打死或钢钎捅死,有的被用绳子勒死、用石头砸死,惨状目不忍睹,耳不愿闻。有的被逼上吊自尽。还有23户受害者家属被抄家罚没,罚没的财物折款共2897元6角。

早在1962年,周均定担任大岭公社酒饼厂会计兼出纳时,由于账目不清,被唐钦教(中共党员、被害时任公社副业主任)、赵云忠(中共党员、被害时任生产队长)、许定杰(中共党员、被害时任生产队会计)等3人清查账目。“文革”初期,唐钦教等3人又贴出大字报,揭发周均定贪污公款和乱搞男女关系等问题。从此,周均定便对他们三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1968年7月,周均定当上公社革委会副主任,掌握了造反派的大权,成为大岭地区不可一世的人物,他开始审时度势,寻找报复杀人机会。

中共中央关于解决广西“文革”问题的“七·三”布告下达后,广西各地到处出现围剿所谓“阶级敌人”的战役,特别是被诬为参加“反动组织”的人都先后受到群众“专政”。8月,在县城有大字报说:在南宁破获了一反动组织——“广西反共救国团”,并说该组织已发展到广西各地。周均定认为时机已到,就与造反派成员何启寿、黄兆福、农余贵、农余荣、农德成,于农历7月上旬在大岭街刷出了“坚决揪出广西反共救国团大岭分团”的大标语。同时又成立以周均定为组长、农余贵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和以农德成(持枪民兵)为队长、何启寿(持枪民兵)、黄兆福(持枪民兵)为副队长的纠察队,专门充当打手。并决定先从巴脉生产队社员许振益开刀(因许经常外出搞“投机倒把”,曾被本队群众批斗过)。

农历7月12日晚,民兵黄德卿、黄德连等便把许振益抓起来,送到公社交给周均定、农余贵审讯。在审讯中,周均定等人采用逼供讯,轻则踢打,重则用枪管捅、木棍打,边打边引供的办法。许振益在周均定等人软硬兼施下,胡乱捏造说许定武(被清洗回乡的教师)藏有“救国团”人员名册、地图、国民党旗、党徽等。当晚审完许振益后,次日周便布置黄德成等民兵把许定武抓到公社并抄了许的家,但没有查到什么“反动”证据。

周均定等人把许定武绑在大岭小学教室前的砖柱上示众,后由周均定和潘如相轮番审讯,硬逼许交出笔记本和“救国团”名单。当许一再否认时,农余贵大声恐吓说:“你说没有,现在证据齐全,不坦白交代,死路一条。”接着他们就拿出一份事先已编造好的假材料逼许定武盖手印。在审讯中,许被踢打昏迷两次,在难以忍受的情况下,只好违心地承认大岭有个反动组织——“反共救国团”,团长是许定谅、副团长是黄孟尧。周均定见达不到目的,又逼许定武承认唐钦教、赵云忠、黄文渊、许玉章、许定杰也参加。接着,周就布置黄德成等人按许定武、许振益提供的所谓线索,把唐钦教、赵云忠、黄文渊、许定杰等人抓到公社关押,并不择手段地对这些人进行严刑审讯。在高压下,许多人被屈打成招,赵云忠被指控为“反团”团长,唐钦教为政委,黄文渊为副团长,许定武为宣传部长,许玉章为组织部长。还有一批人被指控为“反团”中的骨干,连一些在7月份前已被斗打、逼害致死的人都成了“反团”成员,有的还被指控为企图谋杀周均定的“暗杀队员”。

周均定通过逼、供、讯获取所谓“反团”证据后,一方面派人向区、县公检法军管会汇报(后来区同意立案调查),一方面策划、指挥对“反团”成员进行批斗、挂牌游街(还拉到县城游斗),并有计划地将“仇人”打死。1968年9月4日晚,周均定亲自指挥批斗许玉章,逼许交代“反团”问题,但许不承认。第二天,民兵农德成、黄兆福就把许玉章打死;9月16日,周均定亲自布置农德成说:“明天你们把这帮人统统挂牌拉到大新街示众,回到半路先把赵云忠、许定杰、黄文渊3人干掉。”9月17日,农德成等人就按周的旨意在八万桥附近,用枪击、木棍打、铁条捅、石头砸,将赵云忠、许定杰、黄文渊3人活活打死;9月25日周均定接到区(后来改为公社)里传达上级“不准乱杀人”的电话后,即连夜布置农德成说:“上级不准乱杀人了,但唐钦教还没有杀掉,明天你派人将其他被关押的人押去修路,留下唐钦教,你和何启寿、黄兆福用绳子把他勒死后再吊起来,以后有人来调查就说是自尽的。”第二天,农德成等人就在大岭小学教室活活将唐钦教勒死,然后将尸体吊在窗口上,伪装自杀现场。

赵云忠、唐钦教等人连续被杀,使其他被诬为“反团”成员的人惊恐万状,一些人上吊自尽。周均定还给被害者家属戴上“反革命家属”的帽子,指使造反派和民兵进行抄家、罚没财物。其他还活着的“反团”成员,皆被斗打,无一幸免。大岭“反团”事件是大新县骇人听闻的一大冤案。

周均定等人在“文革”中以追查“反团”为名,挟嫌报复,直接指挥成批杀人,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民愤极大。1969年7月5日,大新县公检法军管会将周均定拘留审查。1972年11月28日,周被县公安局逮捕。尔后,县、地区政法部门依据法律和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有关政策,对首犯周均定、农余荣各判处15年有期徒刑;凶手农余贵在周均定被捕后也畏罪自尽(何启寿、黄兆福、农德成3个凶手免受处分)。在“处遗”中,唐钦教、赵云忠、许定杰等5位共产党员和其他受害者已得到了彻底平反,恢复了名誉,县人民政府还适当解决了受害者遗属生活中的困难。地区“处遗”工作组、县“处遗”领导小组的领导亲自深入到这个“文化大革命”中的重灾区——大岭,逐户慰问受害者遗属,使他们深受感动,纷纷感谢共产党为他们作了主,申了冤,使他们蒙受了多年的冤屈得到了昭雪。被颠倒的历史又重新颠倒过来了。

(“处遗”办“1984年‘文革’中的重大事件查处情况”)

松洞“榕树岭”事件

1968年8月,在贯彻、落实中央“七·三”布告的运动中,大新县也同广西各地一样,掀起大刮“十二级台风”,狠狠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的高潮。桃城区松洞公社党支书赵福(“处遗”中被判处7年徒刑)积极策划,广西民院附中学生赵建强(跛子),目无法纪,造成了8月18日在“榕树岭”成批杀人的恶性事件。

(一)

赵建强是松洞公社檂沙屯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是广西民族学院附中学生(高中),在全面贯彻落实“七·三”布告之际,他擅自离校“回乡闹革命”。在批斗“阶级敌人”时,大打出手,因而得到党支书赵福的赏识和重用。1968年8月17日,松洞公社在赵福的主持下,召开落实“七·三”布告骨干会议,特邀赵建强参加会议。在会议当中,赵福对赵建强说:“你是红卫兵,要好好干!”赵建强受宠若惊,决心在“阶级斗争”的“风浪”里,大显身手,以显示其所谓“彻底革命精神”。因此积极参与和指挥18日的重大杀人案。

(二)

参加17日会议的有各生产队的贫协组长、民兵排长、党小组长、公社革委成员等,会议首先由赵福传达桃城区革委副主任、武装部长梁国才(“处遗”中被判处8年徒刑)关于落实中央“七·三”布告,打击“阶级敌人”的动员报告,梁说:“一小撮阶级敌人跳出来破坏抓革命、促生产,我们要发动贫下中农坚决斗争,坚决打击,坚决干掉,在‘阶级斗争’问题上从来没有调和的余地,有我就没有你,有你就没有我。”传达梁国才的讲话以后,赵福布置分片结合“实际”讨论,对“阶级敌人”进行排队,列出打击对象的名单,并指定由赵建强负责掌握黎星片(包括、檂沙、那满、强育等4个自然屯)的讨论。在讨论中,赵建强代表檂沙生产队点出该队重点打击的“阶级敌人”名单,有梁超文、梁超武、梁超廷、赵月娇(女,因她丈夫当过伪乡长)等4人。接着各生产队也列出名单来,赵建强还提议:明天(18日)是桃城街日,我们黎星片4个屯押“阶级敌人”去游街。他的建议得到公社领导赵福的支持和到会队干的赞同。当晚,赵建强又召开檂沙屯队干和民兵骨干会议,研究布置明天抓绑梁超文、梁超武、梁超廷、赵月娇去游街的具体任务。

8月18日上午,民兵黄绍民、谢恒飞等在赵建强的带领下,将梁超文、梁超武、梁超廷三兄弟和赵月娇抓起来(当时梁超廷还在田间劳动),他们连午饭都没有吃就被押去游街。这天一同押去游斗的还有强育屯和那满屯的黄保瑞、赵显明等13人,一共是17人。

游斗完毕时已接近下午3时,赵建强召集那满屯民兵排长赵球、强育屯民兵排长黄平三等在大新饭店门口商量策划杀人一事。赵建强说:“我们队来游斗的4人打算干完,你们队怎么样?”赵球说:“我队不能干完,因为还有许多线索材料还未要齐。”这样,赵建强等3人就拟定出要在半路上打死的8人名单,有梁超文、梁超武、梁超廷三兄弟,赵德明、赵如明、赵显明三兄弟;还有梁元经、黄宝瑞等。

当被游斗的17个“阶级敌人”被赵建强等人押到松洞与农场的分叉路口时,赵建强命令停下,叫黄平三点出要杀的8个人,说是要送去公社审查,其余的9人由黄平三、赵良能、赵建武等民兵押回生产队继续交代问题。接着,赵建强又指挥赵球、梁腾山、谢恒飞、赵建经等10个民兵押梁超文等8个“阶级敌人”向松洞方向走去。当他们走到桃城公社蔗场对面的“榕树岭”处,赵建强命令梁超文等人跪下,并训话说:“你们有罪你们知道,你们想杀别人,今天要杀你们,你们有什么意见?”梁超文回答说:“没有了。”这样,赵建强等人又押着梁超文等8人向岭顶走去。到了岭顶,赵建强再次喝令“犯人”跪下,然后带头用木棍打死梁超文,随着赵球、梁腾山、谢恒飞等民兵一齐动手,把梁超武等7人活活打死。打死后,赵建强还不放心。唯恐有不断气者,便叫民兵逐个验尸,当发现梁超武还未断气,赵建强便用带长柄的尖刀对着梁超武的胸口连刺3刀,然后才命令收队。

第二天早晨,赵建强又叫民兵排长黄平三通知参加游斗的人去埋尸,这8个遇难者被埋在一坑里,如今尸骨无法辨认。

(三)

赵建强等残杀了梁超文、梁超武、梁超廷一家三兄弟以后,还不罢休。8月20日晚,他又纠集黄绍明等人,把梁超文的父亲梁基安拉到生产队的晒场斗打得半死,然后又将梁基安拖回梁家,赵建强亲自将绳子套在梁基安的颈上,吊上屋梁,伪造畏罪上吊自杀的现场。之后,赵建强又纠集多人抄抢梁家的鸡6只、鸭5只、鹅2只,当晚会餐。还罚没梁家的稻谷180斤,人民币26元,中猪1头(毛重80斤)布12尺,木板4块。把梁基安一家弄得人财两空。

(四)

赵建强作为一个中学生,在“文化大革命”中,不在学校好好读书,却跑到社会上大搞打、杀、抢,民愤极大,这是一起严重的恶性违法杀人案。但在当时那个动乱的年代里,国法被践踏,枉法杀人不但无罪,反而有功,文化水平低劣的杀人犯赵建强居然被拉上来当中学民办老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对梁超文等受害者,党和政府已给予平反,并给其家属补发了埋葬费、抚恤金等。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和广西区党委(84)53、54号文件精神,对杀人主犯赵建强判处有期徒刑7年,赵建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并愿意吸取这一沉痛的教训。

(材料来自县法院赵建强案卷)

大新中学“工农党”事件

1968年8月,大新中学革委会以黄道权(校革委副主任,分管专案工作。84年10月因“文革”中的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取消81年所提一级工资的处分,85年6月任大新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为首组织策划,大搞逼供讯,逼出了一个所谓大中“工农党”事件,造成严重的后果。

(一)

1968年6月17日,广西区革筹小组和广西军区公布了《关于破获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案件的公告》,这一“重大胜利”即通过大字报传遍全区各地。8月下旬某日,黄道权在桃城街的大字报栏上看到了关于破获“广西反共救国团”的大字报,发现“救国团”的“罪行”与本校参加“四·二二”群众组织的一些师生的言行基本相似(如到武装部静坐、抢枪、搞武斗等)。黄道权如获至宝,回到学校后,立即向校革委主任邓玉成(后任大新县委宣传部长,81年调到宁明县任副县长,“处遗”中,曾一度被撤销宁明县副县长职务,现已复任宁明副县长)和驻校工宣队汇报,并召集参加“联指”群众组织的李炳宁(校革委委员,现在南宁地区二师任校长)、杨玉益、周杰等老师,在学生档案室里研究分析大中是否也有“反共救国团”残部的问题。他们逐个对参加“四·二二”的师生进行排队分析:梁贵斌(老师)在“文革”前表现不好,经常受到校长的批评,刚参加革命时经常跑回家,“文革”中煽动学生到县武装部静坐,一心想当官;黄云鹤(老师)出身于地主家庭,其父是伪军事科长;冯四才(老师)的两个哥哥当特务,从台湾潜回大陆被捕(注:冯四才的大哥、二哥均是国民党兵,大陆解放时逃到台湾,50年代其大哥在台湾病死,二哥于60年代初我国连遭3年自然灾害的困难时期,在蒋介石“反攻大陆”的叫嚣声中潜回大陆,在安徽省被我军民捕获,后被判刑劳改,刑满后留场当工人,1985年退休,现在南宁市定居);苏瑶(老师)在动员学生到县武装部静坐时,曾煽动说:以后团员、班干、升学都是我们的。韦健生、何致武(均是学生)在“文革”中打砸抢很厉害,他们的父亲是“右派”。经过一番捏造、拼凑以后,最后一致认为这伙人之所以跳得这么厉害,上面一定会有一条线贯下来,一定会有一个秘密组织,而且这个组织的头目就是梁贵斌。

(二)

9月上旬,黄道权、李炳宁等开始对梁贵斌进行审讯,每次审讯都带上“打手”李彪(学生,“文革”中残酷迫害老干部和老师,参与杀人,是大新中学最得力的打手。83年“处遗”中,被清除出党,开除公职),凡是梁贵斌不肯招供时,就遭到李彪的拳打脚踢。他们抓住了梁贵斌怕死的弱点,在审讯中对梁贵斌恐吓说:“如果你不老实交代,我们就把你交给红卫兵批斗。”(68年6月20日,大中老师胡源琨在受批斗中,被红卫兵乱石打死)在威逼之下,梁贵斌果然胡乱供出大新中学有个反动组织,名叫“工农党”,他是负责人兼组织部长,苏瑶是宣传部长,其他成员还有黄云鹤、冯四才、陆世强、韦健生、何致武、陆静仪等20多人,而且还有“党章”、“党纲”。

梁贵斌被迫招供后,校革委和工宣队研究决定:9月25日上午,召开全校师生大会,抓所谓“工农党”分子。会前,黄道权和工宣队员黄玉章(518地质队工人,现在中南地质勘探局三〇五大队工作,“处遗”中未受到任何处分),专门召开执行逮捕所谓“工农党”分子任务的红卫兵会议,黄道权做思想工作,反复强调一定要保守秘密,做好监视工作,并准备好绳子。黄玉章还做了如何绑人才绑得紧的示范动作。上午9时许,大会开始,首先是校革委主任邓玉成宣讲“文化大革命”的大好形势,特别声称:“大新中学在工宣队的直接领导和革命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破获了一个名叫‘工农党’的反革命组织,这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这时,师生中一片骚动,不少人感到惊讶。接着,黄道权等人即逼梁贵斌上台作“坦白交代”,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口号声中,梁贵斌按被黄道权等人逼出来的供词“坦白”一遍,当他在“坦白”中点到参加所谓“工农党”人员名单时,执行逮捕任务的红卫兵即抓住每个“工农党”分子的双臂强压下跪,然后捆绑起来,(这些红卫兵已事先分两人一组站在“工农党”分子的后面)。当场就绑了19个人。会后,所谓“工农党”分子被关进学校私设的“牢房”,被认为是首要分子的还要单独关押。校革委派李彪、马永贵、黄文荣、梁明金等4个红卫兵负责看守,他们吃饭,大小便都受到限制,“工农党”分子稍有乱说乱动,则遭到拳打脚踢。

(三)

被揪出来的所谓“工农党”分子,白天被强迫做体力劳动,晚上写检讨和接受审讯,他们完全被剥夺人身自由权利。在审讯中,轻则拳打脚踢、皮带抽,重则吊、钳、电触等,手段极为残忍。苏瑶、冯四才、黄云鹤等教师和学生陆世强都被认为是首要分子,免不了要受苦刑,特别是苏瑶受刑最甚。苏瑶(大新中学的教学骨干)从被抓到迫害致死,一共受审4个晚上,每晚提审都是由黄玉章主审,李炳宁作记录,李彪、黄文荣两个“打手”一直参加审讯。每逢苏瑶不肯招供时,黄玉章便命令说:“给他几发炮弹!”这样,苏瑶便遭到李彪和黄文荣的踢打。由于苏瑶不肯承认自己参加“农工党”组织,更不是什么“宣传部长”,所以每晚审讯都是将近凌晨才押回“牢房”,第二天又被强迫干苦活,就这样把苏瑶折磨得死去活来。11月中旬的一个晚上,也就是对苏瑶的最后一次审讯。那天晚上,逼苏瑶交出所谓“农工党”的“党章”和“党纲”,审讯室里不断传来黄玉章的喝令声和苏瑶的惨叫声。李彪等人除对苏瑶进行踢打外,还用铁钳钳苏瑶的指头和皮肤,但苏瑶还是不承认有“工农党”的“党章”、“党纲”。这时黄玉章狂叫:“他妈的,不老实,叫他坐‘飞机’!”李彪等即把苏瑶的双手扭到背后绑紧,然后再用一条绳子将苏瑶吊起来,苏瑶惨叫欲绝,被迫承认。待到审讯结束时,苏瑶已是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就在这次审讯的第二天清早,苏瑶突然失踪了。大中校园里立即出现“苏瑶畏罪潜逃,罪加一等!”的大标语,校革委还发动师生四处寻找,但不见苏瑶的踪影。3天以后,才发现苏瑶的尸体浮在响水桥水电站上游的河滩上(距学校约800米),全身肿涨发黑,身有伤痕。此时,大中校园里又刷出大字标语:“苏瑶畏罪自杀,罪该万死!”没等苏瑶的家属来到,校革委就派李彪等红卫兵押覃廷峰、赵怀义、李儒权等所谓“黑帮”挖了一个坑,埋下了之。

苏瑶被定为所谓“工农党”的宣传部长,一向是单独关押,而“牢房”的钥匙是李彪和黄玉章各执一条,且门窗完好无损,苏瑶就是插翅也难飞出“牢房”去投河自尽,况且苏瑶还是一个游泳能手,人们普遍认为苏瑶绝非是自杀而是他杀,但在当时无法无天的“文化大革命”中,谁敢主持公道,说心里话呢?在“处遗”中,组织虽多次派人进行调查,但终因发案时间过长,对苏瑶的死因没有得出最后结论,只能作为“文革”中的非正常死亡处理,在政治上给予彻底平反,批准他的儿子顶职当了教师(以工代干)。苏瑶这样一个教学骨干,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平白无故被迫害致死,蒙受不白之冤,他不过是全国千百万受害者中的一个,这就是“文化大革命”的所谓“胜利成果”。

苏瑶死后,对所谓“工农党”分子的处理并未了结。1969年3月,校革委会和工宣队又研究决定开除韦健生、何致武、陆世强、宁忠孝、陆静仪等所谓参加“工农党”组织的15名学生的学籍,遣送回生产队交由贫下中农管制劳动。梁贵斌、冯四才、黄云鹤、刘荆芬等教师则留在校内劳动改造,直到69年元月以后才陆续“解放”,恢复自由。但“工农党”案件直到83年以前仍未被作为一个冤案给予平反,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后才得到彻底平反。

大中“工农党”冤案是在黄道权、黄玉章一伙人的严刑上逼出来的,当时学校虽也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农秀昌同志认为证据不足而不予立案。但黄道权、黄玉章等人却无法无天,私设公堂,大搞逼供讯,致使不少师生在政治上、精神上、肉体上都受到严重的摧残。“处遗”中,制造冤案的主要责任者黄道权受到党纪处分,受害者政治上给予平反,经济上得到适当补助。

(材料来自《苏瑶之死》的调查材料)

来源: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一册)》, 198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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