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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灌阳县“文革”大事记

日期:1987-6-0 作者:中共灌阳县委员会编

中共灌阳县委员会编

前言

“文化大革命”从1966年5月16日开始,至1976年10月结束,历时10年零5个月。这场“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我县和全国其他各地一样,在“文革”中深受其害。为了吸取教训,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遵照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我们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考证了县档案馆所存“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档案和“处遗”工作的有关材料,把我县“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基本按照时间顺序编写了《灌阳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作为历史资料保存。由于“文革”材料几经清理销毁,加上编写人员的水平有限,难免有错漏之处,在此谨作说明。

1966年

(1)“文革”开始

5月19日,中共灌阳县委常委会议根据中共中央《5·16通知》和广西区党委、桂林地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的指示,决定当晚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干部、职工、群众动员大会。由刘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在会上作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的报告,报告中首先介绍了“当前全国工农兵群众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反击邓拓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的情况,并指出:“文化战线上的阶级斗争是十分尖锐的。在我国两个革命阶段,都存在着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号召“向资产阶级开火”,“向一切牛鬼蛇神开火”,各条战线、各个部门要写文章,并展声讨邓拓“反党罪行”大会。灌阳从此拉开了“文化大革命”的序幕。此后,县直机关在各单位院内贴出了灌阳县“文革”第一批大字报:批判“三家村分店”。

(2)“文化革命”工作组进驻灌中,搞“上挂下联”的大批判

5月27日,县委遵照上级指示,为了掌握“文化大革命”的动态和控制局势的发展,派出了以陈铁(代县长)为组长,陈礼龙(县直机关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傅荣辉(统战部干事)为组员的“文化革命”工作组进驻灌阳中学(今灌阳高中),“文化革命”工作组主持召开了党支部会议和各种类型会议(如座谈会等),了解师生对“文化革命”的态度和所谓反党言行,组织声讨邓拓反党罪行大会,并提出“上挂下联”的口号。在此期间开展了大鸣、大放、大批判,上挂邓拓、吴晗、廖沫沙的《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海瑞罢官》等,下联学校的教师杨怀武(在大学读书时被错划为右派)和出身比较差的学生王德伦(国民党灌阳县党部书记长王伯玉的女)将他们作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靶子,进行批判和斗争。

(3)撤销“文化革命”工作组,改派联络员

8月3日,县委根据区党委召开的电话会议关于撤出进驻大专院校的工作组(队)的精神,撤销了派驻灌阳中学的“文化革命”工作组,9月上旬,又根据上级指示,向全县10所中学(包括农业中学)派出12名联络员(后被当成“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执行者撤销)。

(4)成立“文化革命”小组,贯彻控制“文革”局势的五条措施

6月17日,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了加强对灌阳“文革”的领导,成立了“文化革命”小组。组长陈铁,副组长刘冰;组员宋景山(副县长)、黄荣宗(农村政治部主任)、唐德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随后,各区、各中学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在此期间,县“文革”小组,召开了各区、各中学“文革”小组领导成员和派往各中学的联络员会议,贯彻中共桂林地委书记王祝光在8月底灵川县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上提出的控制“文化大革命”局势的五条措施:(1)要积极领导,控制局势,不让乱;(2)学校组织红卫兵,要以“红五类”为主体,并通过“红五类”掌握领导权;(3)抓好“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把领导权掌握在“左派”手里;(4)召开贫下中农座谈会,学生家长座谈会,学习“十六条”,通过学生家长约束学生中的过激行为;(5)采取措施防止外地人员到农村、到机关、到学校串联。并提出防范办法:A、到农村、机关、学校串联要有单位介绍信;B、凡来农村串联的人,白天参加生产劳动,晚上再搞辩论,辩论不清不准出村。

(5)成立赤卫队

9月5日,县委按照区党委和桂林地委的指示,召开县直各单位和各区负责人会议,布置在全县范围内组织赤卫队。提出赤卫队的任务是保卫机关、保卫国家财产、保卫国家机密、保卫自己。同时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支持红卫兵符合“十六条”精神的言行,防止外来串连本县红卫兵冲击机关,搞乱秩序。7日,县成立赤卫总队,总队长陈铁,政委陈嘉猷(县委代书记)。县直各条战线和各区8日前相继组织了赤卫中队,各战线和各区行政领导任队长,党的负责人任指导员(10月底开始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到11月初,赤卫队就瓦解了)。

(6)红卫兵大破“四旧”

7月至10月,全县各地的红卫兵起来大破“四旧”,一些珍贵文物如灌中的凌云塔、天子桥、县委和关帝庙门口的石狮子等均被毁坏。

(7)红卫兵外出北京等地串联

9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外地革命师生来北京参观革命运动的通知》后,灌阳各中学组织师生共100余人分两批先后到北京,接受毛主席的检阅,学习北京“文化大革命”的“经验”。到12月,全县共有2355人外出到北京等地串连,用去经费51900元,粮食13万多斤。

(8)县委检讨执行“资产阶级错误路线”,掀起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高潮

12月下旬,县委为贯彻农村“文化革命十条”,在人民大礼堂召开了全县四级干部会议,陈嘉猷代表县委作“在前段文化革命中执行资产阶级错误路线的检讨”。并具体部署农村“文化大革命”的做法。

会后,全县掀起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高潮。城乡上下、机关、学校都发生了各群众组织揪斗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行动,有个别地方连生产大队、小队干部也被当作“走资本主义当权派”来批斗。

1967年

(9)派代表去南宁参加区党委检讨大会

元月5日,县直机关各单位,城关区和党校根据元月2日县委转发区党委紧急通知精神,派出代表300余人参加区党委在南宁市召开的大会,听取韦国清代表区党委作关于“文化大革命所犯方向、路线错误的进一步检讨”。

(10)李继明被戴高帽游斗

元月11日,县林业局局长李继明被本机关群众组织戴高帽押上街道游斗,此后,全县各地的群众组织掀起游斗各级领导干部的歪风。

(11)成立“无产阶级造反司令部”和“红太阳造反总兵团”

元月18日,县直机关大部份单位的群众组织以县委“东风兵团”为主体,联合组成“灌阳县无产阶级造反司令部”。以“红旗造反兵团”为主体组织的“红太阳造反兵团”也同时成立。

(12)贯彻“公安六条”迫害无辜

元月19日,灌阳县公安局翻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元月13日颁布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其中规定“凡是攻击诬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的,都是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依法惩办”,这条规定致使后来一些人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如土产公司指导员李志祥,因一时不慎,把一张毛主席像弄坏了一点,就被公安部门拘留。“文革”期间被以所谓书写“反标”和呼喊“反动口号”等“罪名”判刑的还有县医院职工许祖信、周春生等人(在“处遗”中均已平反)。

(13)批斗陈嘉猷

元月23日,灌阳县“无产阶级造反司令部”和“红太阳造反总兵团”在县体育场联合组织召开万人大会(各区都派了贫下中农代表参加),给执行了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陈嘉猷戴上高帽加以批斗。在台上戴上高帽作为陪斗对象的有张道义(县委副书记)、虞达仁(灌阳中学校长)、陈礼龙(县直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周益(县委组织部干事)、陈秀明(县文艺宣传队队长)。批判会后,并游街示众。批判会连续进行了几天,接着从林业局领导开始,全县各级领导先后被罢官夺权,各级党政机关相继陷入瘫痪状态。

(14)县人武部奉命实行“三支两军”

元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下达后,灌阳县人民武装部奉命实行“三支两军”,接管公检法,成立了灌阳县人民武装部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对银行、邮电局、县广播站等单位实行军管,对灌阳中学、黄关中学、文市中学三所中学的学生进行军训。

(15)“抓促指挥部”的成立及调整

3月7日,灌阳县人民武装部遵照上级指示,为便于领导灌阳的工农业生产,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简称“抓促指挥部”),主任委员原绍文(县人武部政委),副主任委员于宝俊(县人武部副政委)、陆新(副县长)、宁址忠(群众组织代表)、委员有赵培章(副县长)等7人。

4月24日,“抓促指挥部”成员作了如下调整:主任吉左臣(县人武部部长),副主任于宝俊、陈铁、陆新、彭川(县委副书记),委员有赵培章等10人。

(16)群众组织形成“支韦打伍”和“支伍打韦”两大派

4月下旬,受南宁派性影响,我县群众组织开始形成两大派,以“灌阳县无产阶级造返司令部”领导的群众组织为一派,改名为“灌阳县无产阶级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主要负责人有;文受业(县委宣传部干事)、钟英松(县公安局干部)、文国祥(邮电局职工)、陈诗发(县食品公司职工)、蒋式学(县商业局干部)、王化贤(县电影公司职工)、陈启祥(灌阳中学学生)等。对待广西问题,这派群众组织是支持韦国清、打倒伍晋南的。以“红太阳造反总兵团”领导的群众组织为一派,主要负责人有:陈章金(农业局干部)、邓孔兰(县文艺宣传队队员)、唐袓仁(县供销社干部)、邓连友(县商业局干部)、黄荣柱(灌中学生)、雷先文(灌中学生),这派群众组织是支持伍晋南、打倒韦国清的。

两派群众组织所奉行的路线及做法都是错误的。

(17)“联指”夺枪

8月18日,“联指”主要负责人文受业等在县委会议室主持召开所属群众组织负责人会议,决定夺取灌阳县人民武装部的枪支。当天即出动200多人,在刘爱杰、原宜才带领下夺走了人武部库存所有枪支弹药,计步枪70余支,轻机枪3挺,手枪50余支,六○炮2门,各类子弹约4吨,手榴弹约8吨,这些武器全部放置在“联指”总部(即县委大院)。这次夺枪使两派群众组织的对立更加激化,当晚“联指”总部即遭到对立派群众组织的围攻,次日,以“红太阳造反总兵团”为首的一派群众组织联合成立“8·19”火线指挥部(简称“8·19”,主要负责人是“红太阳造反总兵团”的原班领导。县人武部于8月20日“说服”“联指”负责人,将所有枪支弹药转移到城关区三联、仁渡两个公社(即小乡,当时全县设8个区,下辖78个公社比现在的村稍大,为了记事方便,下面统一称小乡)。

(18)成立“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滥杀无辜

我县“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乱杀人事件是受湖南道县、江永县的影响,从1967年9月6日文市区桂岩乡开始的,以后蔓延到其他地方。到10月6日止,仅1个月时间,全县就有7个区,54个乡杀害了158人。后经中央、广西军区多次批评制止,乱杀人现象这才暂时停止。(1968年6月至8月,各县民兵围攻桂林,发生了大规模武斗。1968年6月至11月,根据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布置,大肆清查“反共救国团”又出现了乱杀人事件。)“文革”期间,全县共枪杀180人。乱杀人事件都发生在农村。被杀对象大多是戴帽的五类分子及其子女,县、区机关尚未发生乱杀人事件。

8月初,文市区武装部长范有祥主持召开有公安特派员李清塘、区“文革”主任文家希,各小乡民兵营长、治保主任、“文革”主任参加的会议,范有祥根据县人民武装部的会议精神,在会上布置:“对四类分子调皮捣蛋的一是斗,二是关,三是根据罪恶轻重进行处理”。李清塘要求各乡“要对四类分子进行摸底排队”。会后,各小乡分别关押了一些四类分子,并进行了批斗。对“罪”轻的批斗后放了,“罪”重的批斗后继续关押。

9月初(桂岩杀人前)文市区再次召开各小乡民兵营长、治保主任、“文革”主任会议,范有祥传达县人武部关于抓阶级斗争会议精神,同对讲了湖南道县的情况,范说:“当前阶级敌人想翻天,我们要吸取道县的经验教训,道县的四类分子提出‘一杀党、二杀干,贫下中农杀一半',现在敌人在磨刀,我们也要磨刀,必须先发制敌,不要处于被动。李清塘在会上说:“道县的四类分子乘机起来破坏,进行阶级报复,杀贫下中农,我们要严密注意四类分子的动向,要防止他们行凶逃跑,如有情况,要及时向区办公室汇报。”

9月6日桂岩杀了蒋宗通、蒋宗道后,文市区武装部当即向人武部、县公检法军管会作了汇报,人武部、军管会没有表示任何意见。10日前,文市区又召开阶级斗争会议,桂岩乡汇报了9月6日杀人情况,与会人员赞扬桂岩“学到了道县的经验”。范有祥听了汇报说:“桂岩已经杀人了,各乡要提高警惕,要防止阶级敌人破坏,防止他们狗急跳墙,防止他们反扑。”李清塘表扬桂岩:“桂岩做得好,各乡要向桂岩学习”。

9月16日,文市区又再次召开各小乡民兵营长、治保主任、“文革”主任会议。范有祥在会上说:“对关押的四类分子,该放的放,该处理的就处理了。”李清塘在会上批评达溪民兵营长蒋林保“胆小怕事”。

城关区(包括现在的灌阳镇和红旗乡)城关镇9月19日召开枪杀李昭松、李世发的大会,区武装部布置全区民兵营长、治保主任、“文革”主任参加,20日城关镇又枪杀了孙辉荣、范成,这4人都是从城关镇和城关镇派出所合住的一座房子里拿去枪杀的。9月21日区武装部长梁万金在全区民兵营长、治保主任、“文革”主任会上布置说:“要对准罪大恶极的,要弄清情况,不要杀到自己人,……”。城关区在这次会议后的半个月内就杀了25人。

9月22日、27日县人武部分别召开了全县政法、武装干部会议和各区“抓促”领导班子会议,人武部政委原绍文在会上说:“群众自觉起来镇压五类分子是好事,是革命行动,干部不要泼冷水”。同时也说了“乱杀五类分子是不合党的政策的,公安武装干部不要出点子,不要插手”等话。会后几天,从9月22日至10月3日,全县共杀了102人,这段时间正是全县出现乱杀人的最高潮时期。

10月26日,县公检法军管会在上报题为《我县贫下中农处决五类分子情况报告》中,列举了乱杀人的原因,其主要内容是:“(1)已被打倒了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派,他们为了挽救最后的命运,千方百计的勾结社会上地、富、反、坏、右和一切牛鬼蛇神,趁机进行各种阴谋破坏活动;(2)贫下中农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先发制敌;(3)政法公安部门过去片面地强调了宽大政策,在某些方面放纵了敌人,引起群众不满;(4)与我县交界的湖南道县、江永县成批处决五类分子的影响。”在这个报告中,把乱杀人说成是“就地处决,先发制敌”,“大长了贫下中农志气,大灭了阶级敌人威风,群众拍手称快”等等。在此期间,县“联指”先后发表了“十评”,大造杀人舆论,说“贫下中农处决五类分子是革命行动”,“是群众专政”,“是好事”“群众拍手称快”,“为四类分子翻案的人决没有好下场”等等。11月30日至12月7日,在灌阳县人武部的支持下,“联指”组织了有各区及部分小乡代表42人参加的“灌阳县贫下中农代表团”,由县联指负责人王化贤、蒋式学带队,上访了桂林军分区、广西军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为灌阳乱杀人辩护。回县后,于12月20日,发表了题为《为我县贫下中农镇压反革命暴乱的四类分子一事上访桂林军分区、广西军区、广西革筹小组》的传单,继续为灌阳乱杀人辩护。

我县一些领导、干部、群众对乱杀人问题,作了坚决的抵制,但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原县委副书记彭川,将我县乱杀人情况报告了广西军区,被关押50多天,后又被人武部政委原绍文宣布为“现行反革命”。县供销社干部陈玉良,将灌阳乱杀人情况反映到中央,以此为主要原因被投入监狱,一些杀人主谋、策划者、凶手,却因抓阶级斗争有功,有的入党,有的被提拔至县、区、社领导岗位。

在这段时间里,全县被笼罩在血腥恐怖之中,各地以“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名义,给被害者强加上种种罪名,然后处死,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有用大刀砍死的,有用石头砸死的,有用鸟枪打死的,有用长矛戳死的,有用铁锤敲死的,有用鸟枪打得半死然后用刀砍头的,有杀后挖心的,有强奸其母而杀其子的,有杀其夫而后强占其妻的,有瓜分被害者房屋财产的,有一家父母儿子4口同时被杀的,等等,真是史无前例,惨绝人寰。现将各区、乡乱杀人部分事件列举如下:

9月6日,抽到桂岩下乡的文市区粮所副所长沈铭、桂岩下村民兵负责人蒋苏、桂岩乡“文革”主任蒋顺有、乡辅导会计蒋德友、乡治保主任蒋顺祥、乡信用社会计蒋运祥和民兵蒋中述、蒋有昌策划,指使民兵蒋德福、蒋发端等,将所谓“不服管制”的四类分子蒋宗通、蒋宗道押到长塘坡枪杀了。这是灌阳“文革”的第一次乱杀人。

9月14日,在文市区文市乡“文革”主任唐汝现、乡长唐朝纯、民兵营长蒋玉荣、治保主任唐双全、“文革”副主任唐荣炳、“文革”委员唐双林、唐花苟、妇女主任范润六的策划下,在文市街市场召开群众批斗大会,并指使唐伯修、唐荣迪、唐水生将所谓“反革命分子”唐袓武押到汽车站枪杀了。之后,还要唐祖武的子女写保证说:“杀得好”。

9月14日,文市区桂岩乡党支部书记李同心、下乡工作组人员沈铭、副业主任范丰友、支部委员范神友、民兵营长范国兆组织批斗范宣祥,将其打成重伤押送回家。押送途中,范神友指派范良兆等人将范宣祥抬到磨石山用石头打死。

9月18日,文市区文市乡“文革”主任唐汝现、乡长唐朝纯、民兵营长蒋玉荣召集治保主任唐双全、“文革”副主任唐荣炳、“文革”委员唐双林、唐花苟、妇女主任范润六开会,决定批斗枪杀“要杀干部、夺民兵的枪”的唐春喜、唐晋生、唐松仔。当晚即在文市区卫生院门口操场主持召开群众批斗、杀人会,派唐朝宣、唐荣芳、唐培德执行枪杀任务,规定他们每人只准开一枪。开枪后,唐荣武手执马刀再向3名被害者各人—刀。

9月18日,文市区桂岩乡在“文革”主任蒋顺有、辅导会计蒋德友等的组织策划下,由蒋有昌、蒋宣户、蒋方雄、蒋发龙、蒋运祥、蒋念荣、蒋明成、蒋五六、蒋天有等人将所谓“不服管制”的蒋威、蒋瑄、蒋七婆押到山木腊,用匕首、梭标、马刀、鸟枪对这3人乱刺乱打致死。

9月18日,城关区仁义乡治保主任於万髙与他有私愤的於载重(於万高早在1952年就强奸了於载重的母亲,后又将其长期霸占,因一次被於载重发现,受其责骂而怀恨,后将於载重划为四类分子而加以管制,并多次对於载重进行打骂、捆绑、罚款)捆绑在牛拦柱子上,私自主持召开本村群众大会,对於载重进行跪打批斗,诬陷於载重“参加了反革命组织”,於载重当场被於元同用木棒打昏,待其苏醒后,於万高即叫於元同、於万杰将於载重拖出会场,亲手用国民党军用指挥刀对准於载重的腹部狠刺一刀,见其挣扎,又向其背部猛砍一刀,将其杀害。

9月20日,水车区德里乡在乡长蒋根发、民兵营长蒋林、“文革”主任蒋为杏和骨干蒋天根、蒋七五、蒋社保、周桂兰、唐伯友的组织策划下,以“违法地、富分子”的罪名,由蒋大仁、蒋天根在二坝沟枪杀景德片的蒋先立、蒋明友(蒋明友乘蒋天根害怕杀人、行动慌张之机逃脱,幸免一死),后由蒋为仁、邓家三、蒋抗日、蒋邦寿、蒋福星在二坝沟枪杀了德里片的蒋运棋、蒋顺仔、蒋辉福。

9月20日,水车区德里乡三皇片民兵副排长吴长生经过与蒋乙卯、蒋五九、蒋正廷、范能研究策划,派民兵将全村所有地、富分子及子弟抓到猪场关起来,同时派蒋社保、唐廷喜到德里和景德片叫民兵来执行杀人,当晚,吴长生主持召开杀人会,由蒋林(民兵营长)、罗发顺(民兵副营长)、蒋为仁(民兵)等人将家藏国民党党徽的周小七和她儿子蒋月福押到小江边枪杀了。

9月20日,城关区城关镇在民兵副营长肖云的指导下,民兵戴万贵、王明贞、戴大林、唐承元等10多人将所谓“要杀贫下中农和干部的反革命分子”范成、孙辉荣、范国地押到体育场,让他们观看头天晚上被杀的李昭松、李世发的尸体,戴万春指着范国地的脖子威吓说,你们要老老实实交待,如不老实交待,就是像他们同样的下场!当晚在“文革”成员戴万贵、“文革”副主任文受德和治保主任秦定梅的主持下,召开杀人会,派民兵将范成、孙辉荣押到体育场,先由蒋仕文、熊国发、王明贞用鸟枪将范、孙二人打倒,范孙二人未被打死,痛得在地上翻滚,易耀忠手执日本指挥刀上去对范、孙二人的脖子各砍一刀,范、孙二人的脑袋和身子仅由一点皮连在一起,其场面惨不忍睹,范国地只因生产队群众提出他的妻子是瞎子,孩子又小;杀了他,队里负担不起,才幸免于死。

9月22日,文市区桂岩乡在调解委员蒋德元的支持、参与下,桂岩下村民兵负责人蒋苏在乡政府主持召开群众大会,以“不服管制,想翻天”的“罪名”批斗蒋志成。会后,以押送区公所为名,途经山木腊时,首先由蒋德友、蒋东祥用鸟枪将蒋志成打倒,然后由蒋有昌、蒋德福等人用马刀将蒋志成砍死。

9月22日,黄关区兴秀乡秘书蒋继信、“文革”主任蒋述昌、党支部书记蒋人胜、乡长蒋继位、治保主任佘胜德、民兵营长蒋人爱等人开会,策划杀人,并召开群众大会,由佘胜德带领民兵熊祥生、蒋继雄将“不老实交待”的四类分子蒋继杰、蒋述贤押到大塘边枪杀了。

9月23日,文市区集全乡在治保主任文法增事先召集文洁元、文八二文得喜等人开会研究策划后,文法增在小鲁片召开群众会,宣布镇压“四类分子”文凯、文桥生、文兵生,当即指派民兵文洁元,文顺祥、文小乃枪杀了文凯,由文八二、文中兴、文兴祥枪杀了文桥生,由文垂希、文发兆、文发辉枪杀了文兵生。

9月23日,文市区王道乡王天样的弟弟王珍荣因哥哥王天祥被杀,加上受到民兵营长王芳发的威吓,害怕祸及自己,便与堂弟王国瑞以卖猪为借口,外出“避灾”,“文革”主任王清祥派民兵将王珍荣的母亲唐观仔和姑妈王贞善抓到乡政府关押起来,当晚要他们交待王珍荣和王国瑞的下落,是谁叫他们“逃跑”的,在追问不出的情况下,王清祥叫民兵王顺林、王培继、王发吉将王贞善吊了起来,在场的沈铭说:“你讲出你两个侄儿逃到那里去了,就放你回家,我们不杀他们,你不讲就吊死你。”王贞善还是不肯说,于是,被吊上又放下,放下又吊上,在被吊得不省人事的时候,王清祥说:“给我拿出去打掉算了。”当即由民兵王猛友、王定珍、王孝玉、王有桂、王培继、王顺林等人将王贞善拉出,各向她打了一鸟枪,接着王春祥又用步枪对她补了一枪,将她杀害。唐观仔见儿子王天样和姐姐王贞善先后被杀,小儿子王珍荣和侄儿王国瑞“外逃”不知生死,感到悲愤和绝望,也于次日上吊自杀。

9月24日,文市区月岭治保主任唐一候在策划杀人的会议上,首先传达区公所会议精神:“区里点我们的名了,区领导讲桂岩、文市在杀人,你们月岭的地主就那么老实,为什么还不动手。唐明是土改留下来的祸根,我请示上级已同意杀他。”唐一候指使唐作美将唐明捆绑,由唐一株、唐作美、唐有发将唐明押至瓦窑杀害。

9月24日文市瑶上下芝麻湾在文祥发的要求下,在陆五九、陆兴祥组织下,以文中词“不服管制”,唐三日妹“恶”、文顺林“跳皮”为由。由文祥发、蒋长生、陆土保用鸟枪杀害文顺林、唐三日妹。文中词在押解途中跳河,当时开枪未中,后被水淹死。

9月25日,城关区仁江乡在民兵营长王谟炳、治保主任王业均、“文革”副主任戴大均、贫协主任戴万应、“文革”主任卿垂恒的策划下,以王肇平不服管制,准备邀王谟厚逃跑为理由,组织批斗大会,王谟炳主持批斗会,戴万应讲抓阶级斗争和王肇平、王谟厚的“罪恶”事实,卿垂恒宣布将王肇平押上台来,斗了约40分钟,王肇培喊口号说:“王肇平不老实交待,杀不杀得?”群众喊“杀得”接着由陈咸斌、王玉甫押出会场,王谟叔、戴世锦奉王谟炳之令将王肇平押到小禁山杀害。接着斗王谟厚,王谟厚不承认所谓事实,同样由王肇培喊口号:“王谟厚不老实交待,杀不杀得?”群众喊“杀得”由民兵王肇友等人将王谟厚押到小禁山杀害。

9月25日,水车区合成乡在秘书陆迪保、乡长盘月振、支书易文德、民兵营长秦生发、“文革”主任盘月友、治保主任俸永胜6人的策划下,以“外地已经杀了地主分子,政府也不管,四类分子难管”为借口,由秦生发指挥民兵俸福生、李子茂、范荣发、邓福月、盘朝开、盘中秋、李子辉等人将伍齐敏、周茂宣、蒋小一、伍年助,伍福其押至乡政府附近的四工洞边杀害。

9月26日,城关区仁渡乡支书李代雄、乡长蒋思先、“文革”主任陈秀权、治保主任李喜清、民兵营长袁志仁、副乡长李昭壮、会计吕荣、妇女主任陆绍凤、“文革”成员陆俊剑、文书黄书英等10余人,认为李光能、李代述“有新的破坏”,袁志仁担心黄玉合杀不了,便向李昭壮交待要杀黄玉合。结果由李昭先将李代述在峡口洞开枪打死;李昭文将李光能枪杀;李昭壮将黄玉合枪杀。

9月27日上午唐一候告诉唐将利通知唐集祥、唐章德、唐进顺、唐作美、唐有德、唐德兆、文喜姣等人开会研究杀人,唐一候在会上说:“这次的形势不比杀唐明的形势,现在的形势来势猛,外面也要来支持,胆子要大些,不要怕。”最后决定杀唐一清、唐松兆。由唐章德整理罪状材料,下午8时,唐将利组织群众大会说:“唐一清要起来杀干部,杀贫下中农准备暴动;唐松兆行凶打贫下中农代表唐喜苟。他们该不该杀。”群众答:“该杀。”正在这时,被关的唐一兴听到要杀人的喊声,往外逃跑,被民兵唐进顺上前抓住,两人扭打起来,这时,另有民兵唐大毛、唐四顺赶上将唐一兴打死。接着由唐作美、唐章胜等人押着唐一清、唐松兆到砖瓦窑杀害。

9月27日,城关区苏东乡在“文革”主任陶恩勤、副主任蒋向民、民兵营长余良善、治保主任刘宗武、会计杨景发、乡长陈春芳、“文革”委员何仁林的策划下,认为徐贤、陶良芳“参加反革命组织‘三攻队’”。伍元清“造谣说蒋介石要反攻大陆……”。下午在苏东乡台子上九二田召开群众大会,陶恩勤讲话,蒋向阳公布所谓“罪状”,宣布对徐贤、陶良芳、伍元清、黄正武实行枪杀,接着余良永、余贤武、蒋月发、余贤财将黄正武、徐贤、伍元清、陶良芳推出会场杀害。

9月27日,水车区璃碧乡邓柏友、邓云、邓月祥、邓德兴、杨小黑开会决定杀掉邓宗杰,并决定晚上以通知地、富子弟到八家祠堂开会为名,将邓章植的仔邓祖规喊去。晚上,邓祖规走到祠堂门楼甲石边,在那等候的邓云、邓吉庆、邓月祥用绳子捆他的时候,邓祖规见势不妙急忙连同穿上的衣服松脱就跑。邓福月、邓月光等人紧追至塘田基的田里,邓月光手拿电筒,边提起鸟枪将邓祖规打倒在稻田里,邓月光又拿柴刀赶上向其头部猛砍一刀,邓德兴用自由刀往其胸肩杀了进去,邓祖学用日本马刀连砍几刀,邓福月又用刺刀刺进一刀,杀了邓袓规后,邓柏友、邓吉庆、邓云、邓福月、邓德兴等立即回头抓住邓崇杰押至湾坝沟大秧田,由邓德兴用鸟枪向邓崇杰开第一抢,邓先祥开第二枪、邓德根开第三枪,邓袓学用马刀向邓崇杰头部、胸部、手连砍5刀致死。

9月27日,新街区车头乡三树村新屋陈家的一些群众对陈光永曾经调戏妇女和有偷摸行为,特别是扬言要杀陈泽民等人引起愤恨。所在的生产队群众要求送陈光永去劳动教养,并由陈光灯、陈秀辉、陈汝生等人送陈光永去区里,行至途中,遇到三树村民兵营长尹发基。尹说:“你们不要送去了,由我们召开群众大会公审处理。”当晚,由尹发基在三树玉美祠堂主持召开群众大会,群众批斗后,尹发基向群众说:“我们群众是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光永怎么样处理?”群众答:“杀他算了”。结果由尹发基带领文德生、戴树基、施培善等人将陈光永押到蒋家井塘,经尹发基、戴树基用鸟枪将陈光永打倒,文德生用马刀砍了几刀,陈光永当即被杀死。

9月28日,城关区仁合乡治保主任苏继恒、民兵营长黄正明、“文革”主任范隆爱3人策划召开杀人大会说:“我们乡的阶级斗争复杂,反革命分子要暴动,要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杀一半,根据这形势,我们也要杀他们几个。”接着范隆昌代表贫下中农讲话说“他们3人(廖克苏、范国元、范定明)干了坏事,杀不杀得?赞成杀的举手。”到会群众举了手,周开荣当即宣读了所谓“罪状”。后由民兵范国忠、范国明、范国恒、范位姣、陶恩件、范隆敏将廖克苏、范定明、范国元押出会场枪杀。

水车区大营乡“文革”主任时兴顺、副主任时能瑞组织乡长时吉顺,秘书时小英以及时荣生、时祖佩、蒋祥发、时绍琦、唐长生、时天祥开会研究杀人。时能瑞说:“四类分子要逃跑搞反革命组织,大家商量一下,是不是把这些人(关押的时绍贵、时重雨、时富祥、时天富、时晚成、时能才)杀掉算了。”经过大家议论,决定召开群众大会,征求群众意见,该不该杀。会后,时小英打电话请示水车区公安员刘承龙,刘答复:“留下时绍贵不杀,免得断线。”当天晚上时绍琦主持群众大会,时能端宣布时能才、时重雨、时晚成、时天富、时富祥的所谓“事实”,问群众:“这些人该不该杀?”群众答:“该杀!”会后,由时长生、时荣生事先安排的时重兴、时垂德、时光珍、时喜祥、时玉祥等人将时能才等5人押去枪杀。

新墟区新墟乡岩门前村“文革”委员蒋树芬主持召开批斗蒋树温的群众大会,责令蒋树温作外逃的检讨,会议中途,蒋树芬、蒋植利、蒋意生、蒋国民研究决定枪杀蒋树温,研究完毕,蒋树劳走进会场向群众说:“蒋树温不老实,送出去算了。”当即由民兵将蒋树温押出村外,经蒋锡昌、蒋锡凡用鸟枪枪杀,当晚蒋树温中弹未死,次日上午由民兵蒋茂生、蒋意生用步枪向蒋树温补枪致死。

城关区文化乡秘书熊垂明、治保主任文崇启,组织支部书记文崇琛,乡长奉元先,民兵营长文崇松,会计胡继仔,“文革”主任熊垂庆开会。认为文仰能“调皮捣蛋,不服管制”;陶良林“参加反动组织三攻队”决定枪杀文、陶2人、熊垂明组织杀人大会宣布文仰能、陶良林的所谓“罪状”,由民兵熊光弼、胡祖政、文泽忠将陶、文押出会场,经文加昌用机枪杀害。

10月1日,水车区同德乡副业主任吴承正指挥吴家仁等人收集整理当时四类分子吴继生、尹宏基、吴江利和地主子弟吴天发的所谓“罪恶材料。”当吴家仁将所谓材料交给吴承正具体汇报时,吴承正说:“别的地方能杀,我们当然也能杀,只要大家同意就干掉他几个,特别是吴继生……。”吴家仁说到尹宏基是新街三树人,尹的材料不多,不清楚时,吴承正指使吴家仁带几个人到新街三树走一趟。9月30日,吴家仁带领民兵骨干吴章生、吴正兴、吴双友4人准备动身前往新街三树了解尹宏基的情况时,吴承正又向吴家仁交待说:“你们快去快回,最好先到公安局问问情况。”吴家仁一行4人于10月1日上午到县公安局会见刘祖耀,吴谈了准备杀4类分子,刘祖耀说:“上面已下了通知,不准杀人。”吴家仁等4人得知消息后,当天下午赶回同德向吴承正作了汇报。吴承正说:“……你赶快告诉吴昌许,你们就把事办好算了。”晚饭后,吴家仁召集同德乡渣塘村生产队干部和民兵30多人开会,研究通过决定枪杀吴纪生、尹宏基、吴江利、吴天发分成4组提拿4人杀害。

新墟区共耕乡罗塘村民兵排长陆俊稳、陆俊来,按照共耕乡民兵营长唐均召开的杀人会议精神(各片村自己研究杀人)召集陆英河、陆绍仕、陆绍远、陆绍贵、陆英雪开会研究枪杀陆英蕊、陆俊豪。会后陆俊稳派民兵陆英超、陆英雪到民兵营长唐均家借来步枪,唐均曾派民兵蒋新友配合赶到罗塘村,当天下午4点左右,到石形岭枪杀正在劳动的陆英蕊。接着由陆英雪、陆双喜、陆伤俊来到庙边地枪杀正在劳动的陆俊豪,陆俊豪未中弹奋力往山上逃跑,幸免于死。

新墟区新墟乡“文革”副主任陆俊仰、会计陆俊学、民兵连长陆莱鸪召集潮水片生产队党员、骨干刘来保、陆绍多、陆绍武、陆英誉、陆英桐、陆绍文、陆绍佑开会决定枪杀陆俊林、陆绍准。下午陆俊仰、陆英鸪派民兵将陆俊林、陆绍准押到杨家啦九公塘,分别由民兵陆俊基、陆绍端、陆绍武用鸟枪、柴刀杀害陆俊林;民兵陆俊龙、陆林毛仔用鸟枪杀害陆绍准。

新墟区共耕乡白竹山村贫协组长唐顺义按照共耕乡民兵营长唐均9月28日召开杀人会议精神(各片村自行研究决定杀人)于9月30日晚召集民兵研究布置枪杀杨运文、唐高举、唐显主,会后乡治保主任唐高风伙同民兵监守受害者住处以防逃跑。10月1日由梓木塘村来的民兵唐显茂、蒋新友、唐常业、蒋显辉、唐显秀等人将杨运文、唐高举、唐显主押到羊屌岭公路旁枪杀。

黄关区商家乡支部书记周冠秀、乡长杨万明、秘书蒋人政、民兵营长刘遵瑜、妇女主任蒋珍秀、下乡工作组成员周开球等人10月1日开会研究杀人。周冠秀提出“王庆余把家里的东西分散了,他的弟弟王庆吉又逃跑了,王庆余可能要报复。”到会人员认为留下王庆余,怕他报复,表示同意杀掉王庆余。当天下午,“文革”委员蒋述才主持召开杀人大会,刘遵瑜宣布王庆余的所谓“罪状”后,由民兵周开佑、蒋述才、陈诗发、王元敏、王化忠将王庆余押到大江边用鸟枪打了8枪倒地未死,夜间苏醒过来,带伤逃跑,王庆余幸免于死,至今王庆余全身仍留有铁沙数百粒无法取出。

水车区修睦乡辅导会计陆五八于9月30日,10月1日两次召集“文革”成员、生产队干、民兵班长以及部分群众开会,陆五八在会上说:“开会主要是研究杀人,杀地主,我们大塘村也要杀几个。我们村的陆毓一家很可恶,不服管制,争烈士陆敏的房子,反攻倒算……象这样的人杀他几个去。”经过议论,决定枪杀陆毓、陆迪祥、陆安祥父子3人。10月2日上午,陆五八用乡政府向“文革”主任邓珍吉、民兵营长邓珍福报告大塘村要杀陆毓、陆迪祥、陆安祥父子3人。并商定由乡政府派民兵接出村外枪杀。晚上,邓珍福派民兵排长邓安明带领10多人到大塘村塘边等候,大塘村民兵将陆毓、陆迪祥、陆安祥押出村外交给邓安明等人,后由邓安明、邓云生、邓兴吉用步枪杀害。

观音阁区洞儿乡“文革”副主任刘世福、乡长邓敬仪、秘书唐运转、会计周运发等人召集“文革”成员包事俊、刘世治以及贫协代表生产队干共40余人开会策划枪杀刘世武,刘世治在会上说:“刘世武强奸妇女,写了反动标语,写假证明要逃跑……”会中,刘世治用纸记录到会人员名单,要求同意杀刘世武的人逐个盖章和盖手印表示同意杀掉刘世武。下午3点左右,刘世福主持召开杀人大会,刘世治宣读刘世武的“罪恶”。接着,贫协主任刘盛梅在大会上说:“唐炳奎己经杀了,刘世武又兴风作浪,现在宣判要打了。”并问群众:“刘世武该不该杀?”群众答:“该杀!”当即由民兵将刘世武押出会场,潘方桂、邓敬学、周运德用鸟枪将刘世武打倒,邓敦球用马刀补砍一刀,将刘世武杀害。

10月3日,城关区仁义乡治保主任於万高对民兵营长蒋述谓说:“於国尧参加“反革命”组织,你把他拿过来“关押”。”当日晚,“文革”主任陈诗发主持批斗於国尧的群众大会。於万高在批斗会上勒令於国尧交待参加所谓反革命组织等“罪状”。於国尧不承认,於万高大声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於国尧无奈地说:“我愿从严、我愿意死、……随你们牵到哪里去打(杀)我都去。”於万高立即向群众说:“於国尧该不该杀?群众答:“杀他算了。”於国尧爬起身走出会场,陈诗发、於万怒、蒋述谓等人跟在於国尧的后面,走到刘家坝,於万怒连开两枪将於国尧打倒,陈诗发搬一块石头砸於国尧致死。

新街区青箱地主王熙地因乱搞男女关系和调戏妇女,引起群众愤恨。7月份王熙地在群众会上交待了错误经过,激怒了情妇卿永忠,10月3日下午,卿永忠与王熙地大吵大闹,卿追到王的家里打烂了王的水缸,当时先后有王熙明(其妻被王熙地调戏过)、王夫玉(被王熙地调戏过),卿永忠的大儿子王清赶到王家,王熙明用扁担将王熙地戳倒,王夫玉用箩筐罩在王熙地的头上,王清用锄头打王熙地的头部,当场将王熙地打死。

8月上旬观音阁区文明乡杀害了刘天录,刘天录被杀的经过是:68年6月的一天,刘天录与其胞弟刘香儒打架,刘香儒向乡干部周运福报告说:“刘天录要行凶杀人,不仅要杀我,还要杀大小队干部。”周运福把这一情况告诉民兵营长、革委主任谭积发。周、谭2人认为刘天录是个“危险分子”。召开干部会议决定把刘天录关押,在关押期间,谭积发召开第二次会议,谭积发在会上说:“我们这里太右倾了,桂林搞得很起劲,一车一车的人拉出去杀。”会后刘天录被继续关押,白天监护劳动,有时晚上批斗,刘对此不服,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天黑,看守民兵蒋述云、蒋述艾2人携带步枪,将刘天录喊起来押到打米厂晒坪处,向刘天录连开4枪,刘当即倒地(由于天黑子弹未击中,刘天录未死),蒋述云、蒋述艾认为刘被枪杀死了。蒋述艾跑回大队用电话报告区秘书张步高说:“刘天录逃跑,被打死了。”张步高与公安员唐际荣、武装部长蒋增畅以及大队民兵营长谭极发赶到观场察看,发现刘天录未被打死。刘再次抓回关押,直到11月初的下午,刘天录被押去挖土,在劳动中,由看守民兵蒋述云以刘天录用扁担行凶打他(指蒋述云)为由,蒋述云用步枪将刘天录杀害。

1968年6月22日。在1967年乱杀人时期黄关区商家乡党支部书记周冠秀、乡长杨万明、民兵营长刘遵瑜等人认为王庆吉参加了“反革命组织”,要“一杀党、二杀干、贫下中农杀一半”,而要将其枪杀,王得知后逃跑,王于1968年6月20日被抓住,被蒋述珍、周真、蒋述元、陈诗发等人押回猫儿石家里拿被子,押到小堰口干江边时,周真、蒋述元、陈诗发趁机以王庆吉“逃跑”为借口,开枪将王庆吉打倒,蒋述珍又用刀砍王庆吉的脑袋,将其杀害。

9月22日。新墟公社新卫大队治保主任蒋增应和民兵营长陈少华带领民兵蒋汝顺、廖德仔、马光兴、陈礼近、陈礼兰、陈礼闾、蒋细保、陈礼庄、陈礼花、蒋盖花、蒋义权、陈礼相、蒋太福、陈启相、蒋庚发、陈太德、陈诗额、陈有发、蒋五兴、蒋增生、蒋权、钟英桂、陈礼合、唐建军、蒋农民前往全州县两河公社接押外逃被抓住的四类分子蒋以臣、蒋以善、蒋以忠、蒋以芳和一名教师,押到全州县两河公社大塘坝河边时,枪杀了这4人。

10月16日,文市公社瑶上大队西就片在陆兴祥的主持下,召开批斗陆树培的群众大会,陆兴祥批判说:“陆树培做生意,搞投机倒把,在道县搞打、砸、抢,为逃跑者引路,在生产队里行恶。”批斗中,陆树培被陆炳恭、陆汝新、陆二基、陆德芬等人用石头、烟斗、鞋底等打成重伤。在被押回大队途中,陆树先被陆汝槐推倒,后被陆运用铁锤打烂脑袋,立即死亡。

1968年

(19)两派群众组织成立大联合筹备小组

元月4日,为响应毛泽东关于各地群众组织实现革命大联合的号召,经过灌阳县人民武装部支左人员与两派群众组织负责人多次协商,召开了灌阳县“联指”和“8·19”革命大联合筹备小组成立大会。

(20)两派达成大联合协议

3月27日,灌阳“联指”和“8·19”两派赴桂林参加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代表经过多次协商,在桂林达成大联合十条协议。

(21)灌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两派达成联合协议后,县人武部组织两派协商县革委组成人员,为争夺席位,经过多次讨价还价,勉强统一了认识,县人武部抓紧时机即时将县革委组成人员名单上报。4月1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批准,成立“灌阳县革命委员会”,原绍文为主任,吉左臣、陆新、赵培章、张尚武为副主任,刘冰、黄荣宗、彭云、秦沛忠、张延祥、张建新、文受业、陈章全为常委,于先登等38人为委员。20日,在县体育场召开庆祝灌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参加大会的有各区、公社的代表,县直、城关区直的干部、职工、城关区部份公社社员,湖南道县、栗木锡矿、中国人民解放军6950部队、桂林地委直属机关和桂林专区11个县的代表团等共1万余人。接着,各区革命委员会和各单位革命领导小组也陆续成立。

4月22日至23日,县革委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了《告全县人民书》,提出“保卫新生的革命委员会”的口号,指出了革命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抓准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这个根本,并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

(22)审查地下党游击队

从1968年5月至1972年止,灌阳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民武装部,把灌阳地下党游击队列为“大案”、“要案”,进行了长达5年多的审查。大致情况如下:1968年5月下旬,桂林军分区在虞山庙召开清查敌伪档案工作会议,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副科长吴应祥参加会议,回县后即成立灌阳县革委清查敌伪档案小组,抽调12人,由吴应祥负责,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政工科。9月份成立县革委第三办公室,敌伪档案清查小组成为“三办”下属的一个小组,其任务是清查敌伪档案。1969年2月,传达广西军区政委刘重桂“关于审查地下党、游击队问题的精神后,从县直机关和各区抽调一批办案人员,最多时达62人,专门成立调查地下党集团专案组,采取威胁、引诱、逼供等恶劣手段,炮制假材料,写出了《关于我县游击队情况调查报告》、《关于全灌地下党及1947年武装起义情况调查材料》等11个审查地下党、游击队的专题报告,使一大批地下党员和游击队员被诬陷为“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受到迫害和摧残。1970年11月至1971年10月,对审查对象“复查定性”和继续深挖。1971年11月至1972年3月,进行全面定案,由专案组负责人陈宏光写出结案报告。72年3月15日经县人武部部长、县革委副主任唐砚臣审阅签署。以县革委名义上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在长达5年多的审查中,共形成各种材料百余件,审查的灌阳地下党员和游击队员达575人。其中被加上罪名进行迫害的320人,有228名游击队员被打成“叛徒”,致使地下党员、游击队员无辜遭受关押、批斗、刑讯的233人,其中被杀害和被迫害致死的12人,致残的6人。有的被开除党籍、公职,有的被取销烈士光荣称号,其子女的就学、招工、招干和参军也受到了歧视,并株连其亲友和游击区的基本群众。如烈士陆敏的亲属3人惨遭杀害。我县根据地之一的立田村,解头前全村65户260多人,从1947年7月全(州)灌(阳)人民武装起义到1949年灌阳解放止,共有59人参加游击队。整个村子除一户地主外,其余的户都有人参加或支持过游击队的革命斗争。在这场革命斗争里,立田村的群众,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其中有19人被国民党抓去坐牢,死于狱中的2人,被捕遭杀害的1人,被抓挨打致死的5人,在战场上牺牲的4人。但是“文革”中却被诬陷为叛徒的达45人,许多群众无辜遭到迫害,使一个光荣的游击革命根据地在政治上遭受不白之冤,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23)“联指”成立“卫红总部”

1968年5月12日,桂林地、市“联指”负责人伊景春、孙忠禄等在荔浦县召开12县“联指”负责人会议,会议捏造桂林市有由原国民党上至将级军官下至连长组成的一个团,企图推翻桂林地、市革委会,布置各县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组织武装民兵支援桂林“联指”。灌阳县“联指”负责人王化贤、蒋式学参加了这次会议。回来后即成立了“灌阳县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简称“卫红总部”),负责人由“联指”原班人马担任。

(24)派武装民兵去桂林参加武斗

5月15日至18日,在原绍文的主持下,县革委会召开第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具体分析了我县所谓斗争的新形势,新特点,提出“要进一步揭开阶级斗争盖子,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的全面的进攻。”5月17日,全会通过了“关于保卫桂林专区革命委员会的严正声明”。这是我县革命委员会支持派武装民兵去桂林参加武斗的公开表态。

5月20日,县人武部召开各区武装部长、干事紧急会议。原绍文传达了桂林军分区打来的要灌阳做好派武装民兵去桂林武斗的准备工作的暗语电话。会议研究了各区去桂林的民兵人数和带队人员名单。会后,县、区武装部积极做了去桂林参加武斗的准备工作。

6月3日晚,原绍文接到桂林军分区张志良打来的要灌阳立即派武装民兵到桂林参加武斗的暗语电话,原绍文当即召开党委会研究,于是派参谋黄友华、唐仕华将暗语内容通知“卫红总部”,“卫红总部”连夜召开各战线群众组织负责人会议,决定立即派武装民兵去桂林参加武斗,并派人到各区进行组织动员工作。

6月5日,由县人民武装部、“卫红总部”组织的武装民兵130余人,在原绍文、吉佐臣指定的大队长陈振祥、副大队长陈礼玉、参谋王化贤(6月中旬增派文受业为政委)率领下到达灵川,6月进驻桂林百货二级站,军事顾问黄友华也于6日下午到达驻地,在6月22日至28日围攻桂林市“造反大军”据点桂林火车站、婴鹉山等地,武斗失利后被迫撤至灵川休整。在桂林地、市“联指”负责人曾明轩、唐廷国等主持下,桂北5县(灵川、兴安、全州、资源、灌阳)负责人总结失利教训:一是武器不好;二是士气低落。采取的措施是:一、抢夺453国防仓库的枪支弹药;二、重新调整武装力量。在休整期间,灌阳武装民兵攻打桂林“造反大军”据点桂林气象站又失利,怀疑做向导的桂林“联指”成员廖树长是“内奸”,因而将其捆绑看守,廖因害怕而逃跑,民兵团通讯班当即开枪射击,廖跑至驻地(水电仓库)大门口右侧田埂下,被新墟中队指导员蒋立明用手枪打死。休整后灌阳部份士气低落的民兵回县。6月30日至7月4日,从灌阳新派出一批民兵和在灵川的灌阳民兵参加了对453仓库枪支弹药的抢夺行动。事后组织了有人武部、公检法、军管会大部份人员参加的324人的武装(包括抢枪民兵),编为桂北民兵第四团,团长陆俊益、政委文受业、副政委唐超禧、参谋长蒋德雄、军事顾问唐仕发,王化贤为桂北民兵师副司令(又称副师长),这支武装开到桂林参加武斗。原绍文、吉佐臣多次去桂林武斗前线督战指挥,县革委会先后3次组织有负责人带队的慰问团去桂林武斗前线慰问,“联指”除留蒋式学在县主持工作外,其余常委都到桂林参加武斗。8月20日(即“8·20”行动),灌阳武装民兵负责搜查桂林市东江一带。在搜查中抓捕无辜群众数百人,桂林师范教师戴树明(灌阳人)被抓后遭受严刑拷打,在逃跑中被灌阳民兵乱枪打死。8月28日,灌阳武装民兵“胜利班师”回县,以原绍文为首的县人武部、县革委领导组织了庞大的欢迎队伍到县城一公里以外的接官亭迎接,枪声、炮声、鞭炮声、口号声震天动地,其热烈场面为灌阳解放后前所未有。当晚县革委会设宴招待,8月31日去桂林参加武斗人员才回到原单位。

灌阳民兵在桂林参加武斗期间,参加大的战斗2次,小的战斗10余次,乱杀无辜群众2人,民兵被打死11人,开支经费85000多元,粮食5万斤。

(25)贯彻桂林专区兴安“抓促”会议精神,大批干部惨遭迫害。

1968年6月8日至14日,灌阳县革委会第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农代会第二次会议同时召开,与会2300多人。陆新(县革委副主任)传达了桂林地区革委会在兴安召开的关于狠抓阶级斗争的会议精神,在6月6日晚上的预备会议上,陆兴提出会议的主要开法是“学、查、批、斗、挖、树”6个字。6月11日,县直机关及各区根据会议布置,将部份领导干部和群众抓到大会上进行批斗,并加以捆绑和吊打,会议期间,被游斗、批斗和吊打的达数百人,作为会议地点的县大礼堂内外,连续3天吊打呼喊声不绝,有的被吊打致伤致残。我县私设公堂,刑讯逼供,乱抓、乱打、乱关领导干部和群众之风,从此次会议开始。

从6月15日至7月15日,县人武部、县革委为支援“前方”,巩固“后方”,陆新连续召开一次电话会和两次汇报会,总结狠抓阶级斗争成果,大反“右倾翻案、右倾分裂、右倾投降”,以推动运动向纵深发展,陆新在7月15日汇报会的总结说:“全县搞出新反革命案件12起(190多人),暗杀团27个,叛徒3人,反动党团骨干136人”。

7月下旬,县和各区都召开了宣传和贯彻中央“7·3”布告的群众大会。如7月24日黄关区革委召开的有各公社,生产队干部和基干民兵参加的追悼桂林武斗被打死人员的大会。逼副区长邓崇军、小学教师潘昌仁等所谓“走资派”、“坏头头”30多人给死者下跪拜路,当天下午进行大批大斗,拷打之声不绝,有的当场被打昏,有的致残。

7月30日,县“卫红总部”怀疑县委副书记彭川是“8·19”的后台,将彭川与“8·19”的黄荣柱、雷先文等7人关进县委大院洗凉房内,并对他们施行假枪毙、跪石渣、跪铁屑、卡荆棘、反手吊、夜吊、日放反手上铁铐等各种酷刑,到9月23日,除彭川外,黄荣柱、雷先文等7人被押交看守所。在此期间,县公检法军管会关押“8·19”派的头头和骨干,计有57人。

(26)清查“反共救国团”

在贯彻桂林地区兴安“抓促”会议的同时,6月17日,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发布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公告,县人武部、县革委、“卫红总部”把我县“文化大革命”以来的一些事件当作“反共救国团”加以清查,把大批干部群众打成“反共救国团”和其他“反革命组织”的成员。从6月到10月,全县搞出“反革命纠合线索”44起,865人,被无辜遭受游斗、批斗的达2000多人,被加上“反革命分子”罪行惨遭杀害和迫害致死的有80人。

1968年6月,黄关区商家公社(村)党支书周冠秀,因1967年该村一群众组织“先锋战斗队”(“4·22”派)成员赵景龙、蒋述海等写出大字报,揭发他贪污腐化,与妇女主任蒋述珍等乱搞两性关系等问题,因而怀恨在心,蓄谋报复,利用清查“反共救国团”之机,用刑讯逼供,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反革命暗杀团”冤案,全村被捆绑关押的59人,吊、打、火烧后致伤16人,被枪杀2人,被迫害致死1人。家破人亡3户,迫使外逃7人,被逮捕4人,被罚款36人,计人民币5000多元。

1968年7月上旬,在黄关区(镇)召开一次公社(村)干部会议上,周冠秀介绍了这个“反革命暗杀团”的情况,黄关区直、大椅、联德、兴秀、东阳、李官、顺溪、龙吟、黄关、中秀等公社(村)根据周冠秀的介绍,运用刑讯逼供很快也制造了这一“反革命暗杀团”组织。7月5日,顺溪公社(村)在乡长刘自宽的指挥下,斗争“反革命暗杀团”成员蒋述科时,因蒋不承认,就在他身上捆上数10斤重的大木头,将一只脚一只手吊在办公室的楼梁上,同时用棍子猛打,用火烧头发,蒋支持不住,只得胡乱编造家里有“反革命”花名册,刘自宽把他押到家里,蒋拿不出花名册,刘就用绳索捆绑蒋的双胸,从蒋的家里倒拖到公社(村)办公室,又用上述方法将蒋吊了起来。当晚蒋即死在公社里。黄关区(镇)因这个“反革命暗杀团”除将蒋述科吊打致死外,被杀害的还有顺溪公社(村)王化顺、商家公社(村)王庆吉2人,被迫害致死的有商家公社(村)王化变、大椅公社(村)刘任生、李官公社(村)唐永吉、中秀公社(村)胡斯敏等4人。

1968年8月13日晚,新墟区(乡)“卫红总部”负责人熊光云、范袓德等追查所谓“反革命组织”,在新墟区(乡)礼堂批斗胡玉秋(女、新墟完小教师),批斗会开始,将胡玉秋反背捆起跪在桌子上,要胡玉秋交待暗杀组织和行动计划,胡不承认有暗杀组织,更无行动计划时,在桌上又加上一张课桌,将捆胡的绳子系上楼梁,进一步逼胡玉秋交待暗杀组织和要杀哪些人,胡交待不出,就由民兵扯绳子,把课桌搬走,吊上楼粱,继续追问,胡被吊得汗尿湿透衣裤,被迫按他们的旨意编造承认了暗杀组成员和要杀那些人,待放下来签字时,胡又申明没有此事,民兵再次将胡玉秋吊上去,“卫红总部”委员陆俊棉又拿了一个炭盆挂在胡的颈上,历时达3小时之久,才将胡放下来。会后胡玉秋被关进“卫红总部”的“牢房”,当晚被迫害致死。

1968年8月14日,城关区(现红旗乡)三联公社(村)乡长李新煦等。在关押吊打该公社(村)另一群众组织“压不倒兵团”(“4·22”派)负责人范斌10多天后,进行批斗,要范承认有反革命组织,范猜想会被枪杀,在关押期间乘值班的公社(乡)会计王业树不备之机卡了王的脖子,被李新煦等派民兵周万才、周运斗等4人将范杀害,当晚又由民兵李祖银、李祖艳等用枪逼迫被关押的“压不倒兵团”另一负责人姜占豪(小学教师)将一张写有“反革命分子范斌”的纸条用石头押在范斌尸体上,姜占豪在被关押批斗期间。李新煦等指挥民兵将姜高高吊起,然后用棍子猛打,吊打昏死后被放下来,用冷水泼醒后,姜不承认有反革命组织,又被吊起,如此反复数次,以后用冷水也泼不醒了,就叫公社(村)卫生员用针刺指甲缝和上嘴唇,刺醒后姜不承认又吊起,姜至死不承认,最后以“反对毛主席”的罪名送进公检法军管会看守所,此时姜奄奄一息,但仍声嘶力歇地呼喊“毛主席万岁”,每一次呼喊,又招来监狱人员一阵毒打。入狱的第9天,由于几天滴水未进,颗米未沾,在向尿桶喝尿时,头倒在尿桶内悲惨地死去。

(27)“九五”大游斗

8月31日至9月3日,灌阳“联指”先后组织县直机关和各区“联指”成员到桂林参观大游斗和活人展览,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9月4日,灌阳“联指”总部召开所属群众组织负责人会议,决定对所谓的“走资派”和“牛鬼蛇神”进行大游斗。5日,“联指”负责人蒋式学、陈诗发等带领所属群众组织将陈嘉猷、张道义、彭川、宋景山等县直机关干部120余人捆绑挂黑牌游斗。蒋式学将商业局副局长朱明光打得满脸流血,公路段工人刘详在押解彭川游斗时一面走一面用枪口冲打彭川背部,共冲打有50多个血印。游斗到老电影院门口,命令陈嘉猷等全部跪下,由蒋式学训话。这时,农村送粮的和卖柴的社员用扁担和柴棍将被游斗人员毒打一阵,打声、喊声、骂声响成一片,有的受重伤,有的当场被打得昏死过去,惨不忍睹。次日,城关区在革委副主任陈礼发等的主持下,将区委书记范顺益等60余人,进行了类似的大游斗。区团委副书记葛明荣被打昏死过去,送医院诊治。在派性的影响下,医院不予治疗,尔后接连数天,各区也进行了类似的大游斗。

(28)清理阶级队伍,大搞斗、批、改

11月上旬,成立灌阳县斗、批、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有:原绍文、张建新、宋青山、张延祥、代万应、范国志、温殿禄、文受业等8人。

11月下旬,县革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县直机关的曾玉德、张道义、袁广芬、朱明光、伍健琳、范隆英、赵锡瑞、陆朝河、徐承仕、张步泰、唐德福、范先臣、陆仲兴、唐志培、刘遵武、沈国海、范业勋、赵平、李广生、代金基、李贤良为第一批,蒋受云、陆玉勇、文受德、赵芳芬、蒋耀祺、唐敦林为第二批和所谓“走资派”、“牛鬼蛇神”编成“走资排”,送水车“5·7”干校实行监督劳动改造。

11月29日,县革委会仿照广西区革委在全区巡回批斗“4·22”的所谓黑后台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玉岗、袁家柯的做法,在县大礼堂对灌阳“8·19”负责人邓年友、章雷、雷先文和所谓黑后台彭川、蒋精华等挂黑牌批斗。

68年12月20日下午,召开县斗、批、改领导小组会议,到会的有原绍文、张建新、宋青山、张延祥、代万应、范国志、温殿禄、文受业。议题是:研究积代会斗、批问题,原绍文发言内容是:大会安排半天批判“刘贼”,一天半批判本县的走资派陈嘉猷、周德青、范隆英、李志祥、朱明光、石磊、伍建林、张道义、赵锡瑞、宋景业、彭川、蒋精华、王星玉,最后4人为主要批判对象。这次批斗主要是给“走资派”画像,在大会上示众的有王瑞先、邓年友、章雷、邓孔南、杨日芳、周桥赐、袁自强、李广生(拘留)。批判会的具体安排是:22日上午批判“刘贼”,下午和晚上批判主要对像。22日上午,上述人员被军管会武装押解上台示众,原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周政,因病重住院正在输液,也被押解上台批斗。

11月上旬至12月底,县直机关进行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大搞斗批改,在此期间,一些所谓“走资派”、“坏头头”、家庭出身不好和有“历史问题”的人都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各种刑具交替使用,“喷气式”、挂黑板、举砖头、跪碗渣,应有尽有,县医院干部陈企成被迫跳河自尽,有的在批斗中被吊打致伤致残。

1969年8月2日,县革委成立斗、批、改办公室,对所谓“有问题”的干部进行审查。

(29)开展“二五”运动,进行全县大清查

1970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开展关于打击现行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又称“二五”运动。

2月18日,县革委成立“二五”运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嵋山(武装部政委、县革委主任)、副组长陈准良(人武部副部长)、陈铁,组员彭云、刘冰、常如斌、文受业、张延祥。领导小组根据桂林地区革委会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4次统一行动。

第一次是在3月21日,召开全县性“坦白检举”大会,参加的有37900多人,会上揭发批判了344人,开展了“十一查”,掀起了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高潮。

第二次,于4月3日,桂林地区革委会统一召开公判大会,全县设8个分会场,200多个小会场,到会137400多人,其中县城大会场21000多人,公判一结束,县里接着开坦白交待大会,全县有1048人被勒令交待问题。

第三次,于4月16日零时至7时,组织了22500多人的清查队伍,对3229户进行了非法清查,收缴鸟枪74支,匕首、马刀288把和所谓“不义之财”光洋1042块,东亳2879个,金介子23个,现金24087元,粮票5035斤,单车2架、手表31块,衣车机10架,其他物品72件。

第四次,于6月17日,召开了全县宽严大会,县城为中心会场,各公社为分会场,到会86500多人,大队、生产队设收听点636个,听取实况广播的29400多人,会上宣判了7人,并有76人在大会、小会上被斗。

12月16日,灌阳县革命委员会斗、批、改队正式成立,对一些所谓有问题的干部进行隔离审查。

(30)清查“5·16”

1970年4月,县革委成立三办二组后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改为清查“5·16”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先后由军代表陈代文、廖慕卿担任,9个公社先后成立清查“5·16”领导小组,由一名党委副书记负责。

灌阳县三办二组成立后,查阅了“文革”中的传单资料,结合当时两派斗争情况,对“8·19”派进行摸底排队,对大中专院校分配到我县的学生和我县赴京或到其他地区串联过的人员,以及当时的商业局“奔腾激”,农林水“8·20”总部、灌中“井岗山”3个群众组织和章雷等15人为重点审查对象,对反对我县1967年乱杀人而向广西军区书面反映情况的县委副书记彭川等同志视为“四类分子翻案”,是“带头三指向”(指向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指向新生的革命委员会、指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把136名干部依次编号成档,并于1970年11月22日,以要章雷办学习班为名,由邹年柱(公安局干部)将章带到公安局预审室进行隔离审查,直到1973年元月5日才将章放到县农场劳动改造,章在隔离审查期间,由于三办二组采取了日夜案审,车轮战术、逼供、诱供等手段,章唯恐被杀,被迫于1970年12月18日至22日,虚构事实,违心地编造了一个所谓“中国政治复兴会广西分会灌阳座谈会”的反革命组织,其主要内容是:该组织是彭川根据1964年彭真在山西某地召开的一个会议精神在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矛头指向武装部,抢夺人民解放军枪支,冲击监狱,放出在押犯,带领人员由灌阳的水车经文市到湖南道县、江永建立根据地,进行游击战争等等,三办二组根据章雷的交待材料,参照“文革”期间被关押“8·19”骨干分子在狱中所写的材料和口供,结合农林水战线举办的“8·19”骨干学习班的情况,以及三办二组人员凭空设想、主观臆造,拼凑座谈会成员名单及材料,成员共63名,其中绝大部分是县区及各部门的领导同志,其中:县级干部13名,区级干部32名,一般干部18名。三办二组整理出“灌阳反革命座谈会”第一稿经陈代文审阅,陈阅后又重新写成正稿,并报送当时县革委、人武部领导审阅,于1970年12月27日上报桂林地区三办二组。

(31)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行

1971年10月16日,县委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全县区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1971)57号文件,批判林彪9月13日“仓皇出逃,狼狈投敌,叛党叛国,自取死亡”的罪行。

11月3日至7日,全县农村以生产队为单位召开群众大会,传达中共中央(1971)57号、61号、62号、64号、65号、68号文件,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

(32)批林批孔反回潮

1974年2月16日,全县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各公社于2月16日至18日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议,训练干部4382人,19日晚上,开始以大队为单位开群众大会,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在教育战线上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批转“马振福中学事件”和黄帅的信以及张铁生交白卷上大学的招生办法后,2月24日县委以(1974)10号文件批转了《关于富水中学压制民主、报复学生的调查报告》,报告认为,富水中学事件是所谓“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在该校回潮的表现”,县委要求各公社党委和学校支部发动广大师生对照检查,揭露矛盾,将教育战线批林批孔斗争进行到底,结果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批师道尊严”、“学而优则仕”、“智育第一”、“分数挂帅”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批判运动。使我县中小学刚刚恢复的正常的教育秩序,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教育质量下降。

(33)农业学大寨,反击所谓“右倾翻案风”

1975年10月15日,县委书记唐硕臣出席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灌阳被评为“全国农业学大寨先进县”。

1976年4月7日晚上县委组织全县党政军民收听中央广播,内容是:“关于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的决议”和“关于撤销邓小平同志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以及吴德同志“关于天安门广场政治事件”的讲话。接着,县委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县开展了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县直机关和灌阳高中还错误地把一些同志作为“靶子”进行批判,在政治上伤害了一些人。

6月28日至7月2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总结“大打批资批修总体战”的经验,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错误地贯彻了“把深入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进行到底,把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群众运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指示。

10月6日至10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贯彻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提出“大打同党内资产阶级作斗争为重点的批资批修总体战”的指导思想,会议印发了2个单位、6个个人材料,当作“修正主义”和“走资派”的典型在大会上指名批判。

(34)欢庆粉碎“四人帮”的胜利,批判“四人帮”的罪行

10月24日,县委召开全县党、政、军、民庆祝大会。全县分设80个会场,有155500多人参加,热烈庆祝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阴谋篡党夺权的伟大胜利,深入批判“四人帮”的滔天罪行。

(35)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次拨乱反正的会议。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贯彻中共中央(1981)75号文件时,群众热烈要求搞联产承包等生产责任制,而县委认为是搞单干、复辟资本主义,下令不准搞联产承包,没有认真落实农村的各种生产责任制,对新墟公社搞联产承包的新卫、平田、新墟等大队,还派公安局的同志去坐镇抓人,把这些大队个别生产队长抓到县里,拘留了15天。

(36)处理“文革”遗留问题

十年动乱,给我县各族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一段时期,因受两个“凡是”的束缚和区党委坚持广西“有一条正确路线”的影响下,在县委认为灌阳未失生武斗问题不大的思想指导下,使处理文化大革命的遗留问题的工作进展迟缓,在83年以前,根本未抓住“处遗”工作的要害,从83年以后才逐步抓紧了这一工作,其过程是:

1981年10月30日,县委常委根据上级指示,将处理“文革”中非正常死亡的3人小组(史象益、钟英松、卿树正)改为6人小组,吸收公检法3家负责人参加。

1982年5月3日,灌阳县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在向桂林地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报告中说:“参予杀人和有牵连的干部至今尚没有发现。”

1982年5月23日,县委向桂林地委和自治区党委报告:灌阳1967年至1968年共有241人非正常死亡(其中国家干部9人,工人4人,居民和社员66人,地富子女59人,“四类分子”103人),对其中123人作出了死亡定性结论,未作定性结论的118人,其中“四类分子”102人,无亲属的15人,对非正常死亡的13名国家干部工人的遗属发放了16726元抚恤金。

1983年1月20日,中共灌阳县委员会和中共全州县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对全灌地下党作集团专案审查的平反决定》。

5月23日,成立县委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周鼎任组长,杨惠春任副组长,成员有蒋继文、唐荣义、唐吉星、周健民、向发荣等5人。

7月2日,中共桂林地委常委、地区行署副专员李裕平在灌阳县直属机关局以上的党员干部会议上宣布县委书记唐砚臣回避工作,检查“文革”期间的问题,县委副书记、县长周鼎主持灌阳全盘工作。

7月8日,调整县委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周鼎同志任组长,杨惠春、李光增、周耀明3名任副组长,成员有蒋继文、刘宗源、周健民、唐吉星、向发荣等5人。

12月14日,县委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全县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304人,失踪的6人,参加桂林武斗死的11人),与死亡事件有牵连的1158人,其中向死者遗属赔礼道歉的703人,拿出赔礼费27067元7角,国家按照规定给284名死者发放了丧葬费28070元,给270名遗属发放抚恤费37972元6角;对在“文革”中给死者和被批斗者强加罪名一律予以书面或大会宣布平反昭雪。

1984年4月26日,县委决定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灌阳地下党及其领导的游击队被列为大案进行审查的冤假错案,给予彻底平反,对强加给灌阳地下党及其领导的游击队的一切不实之词,一律予以推倒。

5月下旬,唐世荃任县委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增补卿熙钧为副组长,其他副组长和领导成员未更动。

6月4日,经中共灌阳县委决定,以灌发[1984]1号文件,对“中国政治复兴会广西分会灌阳座谈会”,予以彻底平反。

6月9日,县委(1984)26号文件决定并经同年县党代会追认,给1956年5月至1958年上半年被错划为“地方主义右派分子”、“地方民族主义分子”的人员彻底平反。

1985年1月24日,中共灌阳县委决定,以灌发(1985)008号文件,对我县“文革”期间“反共救国团”等42个集团案彻底平反,因这些冤案被打成反革命和受株连的干部群众一律恢复名誉,受迫害至死者予以昭雪。

我县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从1983年6月至1985年3月结束,在这期间,平反了冤假错案,对被迫害及迫害致死的人员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对受迫害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了抚恤和安置,同时对造成死人事件有牵连的一些人,也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们端正态度,主动向遗属赔礼道歉,使苦主与这些人的伤痕得到弥合。此外,逮捕了不抓不判不足以平民愤的乱杀人主谋分子盘月振等4人;对严重违法乱纪和犯有严重错误的355人,给予了各种党政纪处分。

通过“处遗”所揭露的大量事实,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文化大革命’确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因此,要告戒子孙后代要永远记住,再也不能搞这样的蠢事了,过去有派性观点的人,通过“处遗”也认识到两派造反组织,都是“文革”的产物,都是在“左”的理论指导下产生的、行动的。没有谁高、谁低、谁是、谁非的区别,都是完全错误的,都应该彻底否定。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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