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6-28 作者:中共来宾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来宾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根据广西区党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整办〔1986〕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党委整党办整党“处遗”档案工作会议纪要》的要求,我们编写了《来宾县“文化大革命”大事件》,下面简称“大事件”。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历时十年。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十年“文革”,给我县各族人民也同样是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造成我县被迫害死亡共42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七点八。其中枪杀的50人,斗打死的166人,自杀的179人,失踪的14人,其他的16人,我县“文革”中发生的“一·二七夺权”、“点鬼台传单”、“县武装部九·六抢枪事件”、“良塘武装民兵连枪杀群众的前前后后”、“南泗三·一二惨案”、“大刮12级台风”、“迁江斗批改学习班”等八大事件,就是这场内乱的真实写照。
1983年,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广西全区开展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区党委先后下达了桂发〔1983〕54、55号和〔1984〕15号文件,我县5月份开始进行“处遗”工作。县委成立了“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处遗”办公室,负责领导全县“处遗”工作,抽调“处遗”干部490人,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处遗”工作。对受害者进行专案调查,平反昭雪,教育犯错误的当事人向遗属赔礼道歉,搞愈合工作,县人民政府给每个受害者逐个作出平反结论,发平反结论书,给每个死者的遗属发埋葬费120元,抚恤费100元,遗属有困难的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和房屋修建费。在“处遗”中,全县用于死者遗属部份28万4227元,用于非遗属部份5536元,两项合计开支了28万9763元,给予死亡的国家干部职工的子女安排工作31人。
全县与打死人有牵连的人当中,需要立案审查共392人,统计到85年8月30日止(处遗基本结束),已定案处理了382人(含解脱71人),占97.4%。给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3人;给予双开除的2人;给予开除公职的6人;给予开除党籍的129人;给予其他党纪处分的161人,免予处分的71人。经过两年的“处遗”工作,“三种人”得到了清理,参与打死人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杀人凶手得了应得的处理,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名誉,无辜受害者得到了昭雪。广大干部群众在彻底否定“文革”教育中,提高了觉悟,统一了认识,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实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编写“大事件”的原则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贯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尊重历史的事实以及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本来面目,客观地予以记述。
“大事件”的材料来源,均出县档案馆保存下来的“文革”及“处遗”存档的资料,经过整理记载的。
中共来宾县委整党办公室1987年6月28日
1967年1月26日,在上海“一月风暴”夺权的影响下,红河林校红卫兵司令部向各造反派、红卫兵组织发出了“倡议书”写道:“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迅速联合起来,成立夺权行动委员会,向来宾县委、县人委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夺权,把来宾县的党、政、财、文大权掌握在无产阶级革命派手中,以便根据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伟大指示,掀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生产的新高潮。”倡议书内提出在1月27日中午12时召开联合大会,下午2时开群众大会开始夺权。正当红河林校红卫兵司令部的倡议书发出后,县直机关“造反总团”以韦建雄(县农业局干部)、吴忠慎(县监委委员)、刘国正(县人委干部)为首的慌了手脚,立即在26日晚上在县人委楼上连夜召开各造反派组织的代表会议:研究如何抢在红河林校红卫兵司令部的前头,决定在27日上午10时夺县委、县人委的权。
第二天(27日)上午,县直机关造反总团在县工会球场召开了向县委、县人委“夺权”的群众大会,凡县直机关造反总团所属的46个组织的造反派全部参加。当时县委、县人委的于子明、李光显、黎榜升、莫英武、张泽、覃在佳等所谓“当权派”也被“勒令”参加。大会宣布:从1月27日上午10点钟起,县委、县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全归县直机关造反总团所掌握。大会约开了40分钟左右就散会了。
在“一·二七”夺权的影响下,我县从县城到区镇(乡、镇)、公社(大队)的造反派都根据所谓“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精神,掀起了向本地区、本单位的当权派“夺权”活动。行动比较快的县直机关有水电局、县银行、县物资局,区、镇有良江、南泗、蒙村、三五、城厢、大湾、北泗、平阳等19个单位。在“夺权”当中,造反派还发表了“夺权声明”,大致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夺权”之日起,党权、政权、财权、文权统统由“夺权”委员会行使,一切重大问题均由“夺权”行动委员会决定;二是从“夺权”之日起,“当权派”的一切党内外职权,在造反派监督下进行工作,必须服从分工,接受监督,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消极怠工,更不得有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的行为。违者依法处理;三是从“夺权”之日起,凡属“当权派”所掌握公章、档案、文件及其他材料等,必须交给造反派保管或封存,不准转移销毁,更不得有任何违抗;四是凡破坏无产阶级革命行动及违犯声明者,均以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论罪,由造反派责令有关机关依法惩处。“当权派”不但挨夺了权,夺权以后还挨批斗。平时造反派组织在当众地方经常贴有勒令批斗某某“当权派”的海报,海报中叫“当权派”什么时候到什么地方接受群众批斗,“当权派”就准时到达,一点也不得违反。如:县人委机关共有25个科局长,夺权之后,个个都不同程度的受到批判或斗争。原教育科长方明同志就被作为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走社会主义道路、反对毛泽东思想的“三反”分子。教育科造反派从县城到农村串连了一千多名中、小学教师,集中到县里批斗方明同志3天,真是史无前例,严重的影响了领导干部的心身健康。
1967年元月下旬发生的以县委、政法公安红卫兵署名抛出了一份攻击202名领导干部的题为:《请看!来宾县人民的印把子究竟是掌握在谁手里???》的点鬼台传单。到处散发和张贴,流传甚广,后果严重。
炮制202名领导干部材料的经过:1967年元月21日,县公检法三家部份同志去南宁、北京串连回来后不久,公安局的廖永荣(当时是公检法“文革”领导小组主要成员)拿了一份平南县“点鬼台”的小字报读给潘树良、林志明同志听,并说:“这个材料很好,我们也要搞一份,要把全县的领导干部凡是有问题的都要写出来,张贴出去,使全县人民都懂得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究竟有多少问题,‘革命’的领导权究竟掌握在谁的手中”。在场的潘树良、林志明都同意廖的意见,这样廖就分工叫潘树良负责记录整理材料。廖还说材料可以搞得到,我们可以与县委有关人员联系。第二天上午9点钟左右覃祖伦(当时组织部统计干事)从县委到公安局去见廖永荣、潘树良、林志明等人都在办公室,廖、潘、林见到覃都说:“你过来,好!好!最近我们到北京串连,得一份‘点鬼台’的传单回来,你看看我们也搞它一份怎样?”。当时覃祖伦把放在桌子上的那份“点鬼台”传单拿来看了,随后廖永荣、潘树良、林志明几个就按那份“点鬼台”传单的式样编写起来宾200名领导干部材料来,由潘树良执笔,廖永荣、覃祖伦、林志明点姓名、列“罪状”、扣帽子。先从县委、人委、公检法到科局的领导一个一个地编。第一天是想到哪个写哪个,把熟悉的领导干部名单都编完了,覃祖伦便讲,“我也不懂几多,明天我带花名册过来,叫莫伙权(当时组织部信访干事)也过来怎么样?”,廖、潘、林他们都同意覃祖伦的意见。第二天,覃祖伦带着干部花名册和莫伙权一起到公安局继续参加编写整理200名干部。材料编好以后,廖永荣就拿到秘书股找会计彭旭傻,叫彭拿材料到县印刷厂印刷。彭说:“我没有时间,叫别的同志拿去吧!”。廖永荣便把材料亲自拿去县印刷厂找该厂厂长卢上作和指导员姚尚俭联系印刷。卢、姚说:“这个材料不符合中央文革十六条规定,不好印”。因而卢、姚当场被指责为不支持“革命”行动。最后廖永荣又去找该厂“文革”小组联系时才得同意印刷。廖要求作急件赶印,在排版过程中潘树良也去催快点印。印刷厂加班加点用3天时间印刷出来。印出清样时,廖永荣等看了没有卢上作,姚尚俭的名,就把卢、姚的名字加上去,变成了202名领导干部的名字,还给卢上作加上“土匪”“混进党内的地地道道地执行修正主义反动路线的头号人物”的“罪名”。这个材料共印1100份,拿回来放在公安局,由廖永荣、潘树良、陆瑞祥等人分发。除寄到本县各区外,还寄到地区有关单位和附近县以及全国各地,印刷费花去660元。
炮制202名领导干部“罪名”材料内容极为恶毒荒唐,它将全县上至县委正、副书记,下至区委正、副书记,正、副区长,县直机关单位的科局长、经理、厂长、书记等各级领导干部202个都列上莫须有的“罪状”。在202个领导干部中,县委正、副书记8人,正副县长8人,区委书记、区长60人,部、委、办、科局长、主任91人,其他领导干部34人,这份材料把这些领导的姓名、现任原任职务、出身、政治历史、社会关系和犯的“错误”都列上。任意给每个同志都加上各种政治帽子,强加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如把前县委书记张文卿说成是执行“资本主义复辟”的创造人,是贯彻执行“修正主义反动路线”的罪魁祸首;把原县委书记张景凤说成是流氓成性、乱搞男女关系的班长;把原县委副书记张泽说成是阶级报复的首恶分子;诬蔑副书记莫英武同志是在公安局培植一班“修正主义”的分子,诬蔑前县委副书记李予同同志为主张阶级调和论,并且是喜新厌旧和搞封建迷信头子;诬蔑农村部副部长蒋志友同志勾结土匪、叛变革命、出卖同志、进行阶级报复。特别是对于出身于剥削家庭的同志则诬蔑为没有改造好的地主分子、地主仔,伺机进行阶级报复的修正主义分子。对于一般政治历史问题或犯过一般性错误的同志则诬蔑为“历史反革命分子”、“兵痞”、“叛徒”、“特务”、“流氓成性”等等,把各级领导干部说成一无是处,一塌糊涂。
炮制202名领导干部材料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炮制202名领导干部材料是在1967年元月下旬全面夺权高潮中突击抛出来的,是在上海所谓“一月风暴”之后炮制的一份恶毒攻击我县干部的材料。它全面否定来宾县的党政领导,为夺权制造舆论。它抛出来后对当时各单位的夺权、批斗干部确实起到蛊感/惑人心、欺骗群众和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各级领导干部遭到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同年2月初,县直各机关的群众、学校红卫兵即把一百多个领导当作走资派、叛徒、历史反革命分子拿来戴高帽、挂黑牌去游街示众,并在五金公司门前的十字街头,把县委正副书记张文卿、张景凤、张泽、莫英武等同志所谓“罪状”当众公布,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这份材料的抛出,有的领导干部不仅被夺权,而且被拿来残酷批斗、罚跪和毒打。68年9月12日,县革委在工人俱乐部召开万人大会,主要批斗原县委副书记张泽同志,会上挂牌、揪斗了22名所谓“特务”、“叛徒”、“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头头”韦世伦、蒋志友等同志。会前县革委政工组卢子初、吴忠慎布置党群中队长黄祥华派李秀清、李维安、罗安程、林球庭等人前往柳城华侨农场(张曾在该场曾任党委书记)和张泽的家乡搜集所谓关于张泽“大骂”“丫头”和参与地主家庭分散财产的“罪状”。并在会前由李秀清、林球庭将所谓“丫头”韦菊英接到来宾,在万人批斗大会上“控诉”张泽同志的所谓“罪行”。韦当场脱鞋斗打张泽。并用事前准备好的带刺的树条毒打张泽同志。同时,莫英武(县委副书记)、蒋志友同志(县农村部副部长)挂牌站在台下陪斗,蒋志友同志也被韦美荣用尖头木棍刺在脸上,鲜血直流,顿时批斗大会变成了武打会。为全县批斗、毒打老干部做出了“样板”。还有的同志长期被作为专政对象拿去强迫劳动,隔离审查。如戚新芝、武长荣、莫英武、张泽、刘崧辉等被拿到五七干校劳动直到1972年才得“解放”。被隔离审查的同志有些家属小孩也受株连,不准学校吸收他们的子女读书。使个人在政治上受迫害,蒙受了不白之冤,精神上和肉体上遭受折磨。
在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工作当中,根据廖永荣所犯的错误情况,党组织给予廖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按一般干部安排工作的处分,其他有关人员也受到应得的处理。
1967年9月6日12时左右,柳州铁路“工机联暴动兵团”头头刘荣生(机务段工人),带领“暴动”、“车辆段造反团”及其所属“柳江风雷”等组织的60多人,分乘汽车5辆,由柳州到来宾强行抢夺来宾县人民武装部的枪支、弹药、杀害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2名、伤1人,杀死来宾镇的职工、小孩各1人,抢枪人员也被打死和自己炸死共15人、伤3名,8名被抓。这就是闻名的来宾县武装部“九·六”抢枪事件。
一是“九·六”事件的发生是由于“柳铁工机联”“九三”会议指示的第三条内容而决定的。1967年9月3日,柳铁“工机联”头头在柳铁第一中学召开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钱鹰含(北京科技大学教工)、刘重阳、钱文俊、镇市、赵周成、王立和(均系“工机联总部”头头)和刘荣生(暴动兵团头头)及“工机联”所属各组织头头共20多人。钱鹰含在会上作“形势”报告后提出今后的任务有三条:(一)抽调各单位的青年组织武卫营,加强训练,作为直属队;(二)分配“暴动”、“车辆段造反团”和“联战”强占538枢纽站,准备抢军列(军事装备列车);(三)今后应不怕一切牺牲和代价,各自积极想办法抢枪。钱还说:“我这次是受中央文革首都红代会派来柳州搞专案的……。我今天专门为造反派搞武装来的,你们不搞武装起来,我就不离开这里,你们不要怕,我负责,抢完后我马上回北京向谢副总理汇报去”。
在这次会议的影响下,9月6日早上,刘荣生在538站遇到张紫东(“柳江风雷”作战部头头,当时为刘荣生领导),张对刘说:“昨晚造反大军去来宾武装部抢了很多枪回来,抢不完的,有人从水沟里还捞得两挺机枪。今早上‘整联’、‘延联’、‘联战’都开汽车去了”。刘一听讲有枪,就说有枪就去,决定集合队伍,一共4架汽车,1部小吉普,约60多人,朝来宾方向开来,进行第四次抢县武装部的枪支、弹药。
二是来宾“革联”中的一些人积极配合“柳州造反大军”共同策划抢枪而造成的。来宾“革联”常委赖永言、徐巾忠(来铁总部)、覃玉祥等人通过3条渠道与“柳州造反大军”的柳州“红总”、“二七风暴”及柳铁“工机联”联系,多次进行密谋策划抢夺来宾县武装部的枪支、弹药。
第一个渠道,是徐巾忠与柳铁“工机联”钱文俊(柳州造反大军、柳铁“工机联”常委、“联战”主要头头)联系。8月22日,徐巾忠和唐汉文(来铁总部头头之一)在柳铁一中和钱文俊、镇市策划抢夺来宾县武装部的枪支,徐巾忠绘制了来宾县城地形图,提出来宾“革联”、“红三军”、“来铁总部”配合抢枪的计划,后来钱文俊和王继宁、李崇泰(均系“联战”头头)商量,认为最好再落实一下。第二天,要徐巾忠回来宾把一切都进一步弄清再来。9月5日下午3点多钟,经“来铁总部”头头徐巾忠、周本宏、黄志仁等人研究后打电话通知凤凰铁路工区刘少卿要他去柳铁工务段“造反总部”联系抢来宾县武装部枪支问题。下午5时左右,刘少卿到柳铁第三小学找到“柳铁工务段造反团”头头黄树生、“工机联”头头镇市、钱文俊、黄玉梅等人。刘少卿讲:“徐巾忠说红三军不想跟我们干,与造反大军‘红总’挂了钩,他们可能今晚上要动手,我们就没有份了,叫快去,赶在前头,我们就可以弄到武器”。9月5日天黑后,经钱文俊与钱鹰含商量,决定由钱文俊当晚带几个学生开两部汽车到来宾,到来宾后找徐巾忠出来,徐说:“不行了,人武部的东西给‘红总’抢光了,人武部说中央有命令可以开枪,不能再抢了”。于是钱文俊等人转开车回柳州。
第二条渠道是来宾华侨农场沈庆安(农场夺权行动委员会主要成员)与柳州农机中心修配厂吴克斌(柳州造反大军二七风暴常委)联系,密谋抢夺来宾县人武部枪支。9月3日,沈庆安和农场魏庭光、麦讼民等人开汽车去柳州农机配件厂找到了吴克斌要求支援武器,后来研究抢夺来宾武装部枪支。9月4日,吴克斌召集“二七风暴”的常委罗广才、李劲一、梁柱仁、王本明和柳州“红总”头头杨延芝、肖兵、韦明芳等人研究。由沈庆安、魏庭光介绍了来宾县武装部的情况,会上决定由罗广才、韦明芳先到来宾了解实况,取得联系后才确定。后来因韦明芳派彭卓绿与“来宾革联”的覃玉祥、张洪山联系上了,才不与华侨农场联系,华侨农场“夺委”在9月5日到“来宾革联”通知准备配合柳州抢夺人武部的枪支。后因沈庆安、张国宏在县武装部政委李永同志的动员劝阻下,决定不参加抢枪。
第三条渠道是“来宾革联”覃玉祥、赖永言、徐巾忠等又与“柳州红忠”韦明芳派来的彭卓绿联系抢来宾县武装部的枪支。9月2日上午,柳州造反大军以彭卓绿为首乘坐一部汽车带十多人到来宾高中找到“来宾革联”所属组织“红三军”的覃玉祥、张洪山等人联系商量抢来宾县武装部的枪支问题和了解人武部的枪支、弹药情况,当天在来高25班教室开会研究,彭卓绿的意见当天配合来宾的人马上行动。但覃玉祥、张洪山认为条件不够成熟,不同意马上行动。柳州彭卓绿走后,来宾革联、红三军的覃玉祥、赖永言、张洪山、徐巾忠等人,连续召开会议研究做好准备配合外地抢枪的决定。彭卓绿9月3日回柳州农机中心修配厂后向住在该厂的柳州造反大军所属的“二七风暴”、“红总”的头目韦明芳、吴克斌、王本明、肖兵等人汇报来宾武装部的枪支、弹药情况。又在农机中心修配厂的木工车间、卫生室、小会议室等地方也连续召开3次会议研究,决定要抢来宾县武装部的枪支、弹药回去。9月5日上午又派彭卓绿带十多个人,到来宾高中找覃玉祥、张洪山在高25班教室开会研究,订出整套抢枪的具体作法,由覃玉祥在会上提出:联络信号是电筒三长两短(或者两短三长)。口令是柳江——红河。符号是白布扎右手。时间是来宾镇内电灯黑就行动。联络接头地点是来宾看守所背后公路边。9月5日下午,来宾“革联”还派了张洪山、廖明德、徐金连三人随彭卓绿的汽车到柳州农机修配厂,互相联系,取得信任。来宾去的三人到柳州后立即召开会议,在会上,张洪山介绍了来宾县人武部的情况,绘好来宾县城平面草图。9月5日下午在农机厂进行充分的研究策划,决定柳州方面“九·五”抢枪总指挥是王本明,副总指挥杨庭芝,武装警卫陈桂全,引路是来宾革联的张洪山、廖明德、徐金连等三人。
“九·六”事件前,已发生过三次抢枪事件:
第一次,是9月5日23时50分,由“柳州造反大军”所属的“二七风暴”王本明(广西水泥厂工人)任总指挥、“柳州红总”杨延芝(柳州沙塘柑桔场园艺学校学生)任副总指挥。约120多人乘4部汽车,由来宾“革联”常委张洪山和“红三军”的徐金连、廖明德(均是来宾高中学生)引路,从柳州农机中心修配厂出发,与来宾“革联”一百多人汇合到来宾县武装部抢枪。武装部的同志闻讯后,即派3名干部跑出大门约300米外向抢枪人员宣讲“九·五”命令主要条文(当晚23时30分开始接到柳州军分区用电话发来的“九·五”命令,全文尚在记录中)。但抢枪人员不听劝阻,反而加快车速向3名解放军压来,几乎造成伤亡。随后他们气势凶凶地跳下车,手持枪支、手榴弹、长矛、钢叉、匕首、斧头一直向武装部方向冲来,武装部的同志迎上去耐心向他们宣传毛主席亲自签发的“九·五”命令内容;说明中央有新的命令,不准抢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装、弹药和各种军用物资,要求造反派要听毛主席的话,但抢枪人员充耳不闻,他们以凶器破门,大喊冲杀连天,蜂涌冲入院内,有的还越墙而进,边冲边骂声不绝:“他妈的,别听他们宣传,快冲进去要枪”。当解放军继续向他们高声宣传“九·五”命令时,抢枪人员便乱拳捶打武装部宣传“九·五”命令的同志。有的被推倒在地,并嘲骂道:“他妈的,打死活该!”随后即涌进枪库,推开守卫枪库的解放军,砸烂枪库大门,抢走枪支、弹药和军用物资。解放军黎锐锋同志尾随抢枪人员宣传“九·五”命令时,他们当中的几个人拉出匕首对准黎的胸部,并破口大骂道:“他妈的,不准宣传,什么中央命令,是老保的黑指示”。另一个解放军拿起广播筒宣传,刚读完主要条文,电筒、广播筒即被抢走。武装部的同志一再宣传“九·五”命令的内容,劝抢枪人员不要抢走枪支,结果他们还是把枪装上车开走了。这次抢走高射机枪6挺、重机枪15挺、轻机枪10挺、冲锋枪18支、各种步枪150支,小口径步枪12支,短枪23支,信号枪4支,各种枪的子弹共13万2000多发。前后持续一个小时才返回柳州。这次抢枪,来宾“革联”抢得高射机枪1挺、七九步枪1支、小马枪1支、短枪3支、汤姆冲锋枪1支、子弹一部份。
第二次抢枪是6日凌晨2时,由柳州冷冻厂开来两部汽车由“柳州造反大军冷冻厂4·20战斗队”头头吴克文和杨长春带队又到县武装部进行抢枪。武装部的同志闻讯后,即派3人出到街上向他们宣传“九·五”命令。抢枪人员不听劝阻,仍将车直驶向武装部的大门,武装部的领导同志迎向前去耐心对他们说:“请你们坐下来一起学习‘九·五’命令好不好?”他们同样是置若罔闻,直冲入枪库,抢走一部份零星枪支零件、弹药。还强行搜查保密室、办公室和宿舍以及对武装部人员进行搜身,抢走个人保管的部份手枪零件和弹药。
第三次抢枪是6日上午9时,柳州“造反大军”的抢枪人员约20多人,又坐一部汽车冲入武装部院内,武装部的同志便将油印好的“九·五”命令发给他们,但他们一直不顾,冷嘲热讽地说:“我们不是来听命令,我们是来要枪的,懂吗?”他们冲入枪库,将擦枪布、擦枪油及高射机枪架、重机枪架及部份高机枪子弹等装车抢走。
与此同时,柳州铁路“工机联”头头刘重阳、王立和带领30多人乘轨道汽车到来宾火车站,一到车站刘重阳就打电话强令县武装部领导去车站“谈判”。赵国仁同志(科长)去接见他们,在“谈判”中,刘重阳劈头就问:“闲话少说,我们就是来要武装部的枪”。赵国仁同志说“我们的枪昨晚和今早你们已抢走,执勤的枪,我们有权按毛主席签发的‘九·五’命令全力保护,如果你们一意孤行,产生的后果你我都难负”。刘见此计不成,又提出要到甫田夺民兵的枪,赵国仁同志说“夺民兵的枪,肯定发生武斗冲突,事态一发展,谁也控制不住,望你们三思而行!”刘又蛮横地说:“枪我们是夺定了,限你们在半小时内回答”。“谈判”期间,刘已派人员强夺城厢区武装部枪支,到区公所形成包围,开枪射击,冲入院内,抢走4支步枪和一些炸药、雷管等。
6日中午12时左右,柳州铁路局“工机联暴动兵团”头头刘荣生带“暴动”、“车辆段造反团”及其所属“柳江风雷”等组织共60多人,乘坐3部汽车和一部小吉普从柳州直奔来宾,下午2时到县武装部时,即将武装部前后包围。当武装部同志闻讯后,即对抢枪人员进行劝阻,宣传“九·五”命令,武装部长龙德源同志到大门向抢枪人员宣传“九·五”命令,要求他们共同学习毛主席最新指示。但他们听不进去,手持枪支,手榴弹等凶器,猛冲猛喊“缴枪不杀!”把龙德源同志硬推过一边,冲入大门,武装部副科长廖荣贵同志也手持“九·五”命令张臂劝阻,要求他们共同学习最高指示,话未讲话/完,即被他们反剪双手,勒住脖子搞“喷气式”推向办公室,企图掩护他们夺取值班同志手中的武器。同一时间,冲向院内右侧的几个抢枪人员,迅速冲向枪库,在宿舍执行守卫任务的谢盛茂,何大义两个同志劝阻他们,他们见谢、何持枪即分两组猛扑过去夺枪。武装部另一名解放军见此情况,严肃提出警告:“不要夺枪,否则我们执行‘九·五’命令!”但他们把何、谢两个同志扭抱得更紧,这位解放军再三喊话无效,于是鸣枪警告,令其撤回。他们不但不听,反而向解放军开枪射击,谢盛茂同志被打伤大腿,何大义同志也被匕首刺伤大腿,后来头部、腹部又被他们刺了3刀,肠子被勾出肚外而光荣牺牲了,枪也被夺去了。另一伙人冲向武装部领导同志的宿舍去时,见了解放军吴锦广同志即想夺吴的枪,由于吴紧紧抓住枪支不放,也被抢枪人员用大扳手将吴击昏,又用刀刺入腹部即牺牲了。在这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县武装部同志被迫开枪还击,打死抢枪人员14名,加上一人拉手榴弹引起爆炸身亡,共死15人(即:陆植友、张紫东、赖宗虎、赖君强、刘庆南、朱光荣、覃光明、廖建明、任文杰、陈柳新、方天行、梁忠理、李华清、陆书春、刘伯光),伤3名,8名被抓,其余逃往柳州。在逃跑中,因争坐汽车,鸣枪互打,当时打死来宾镇居民小孩江国强。打伤来宾工程队李有祥,被他们拉回柳州途中死亡。这次抢枪为首的头头刘荣生当时被擒,缴获他携带的五四手枪一支,当晚连同其余7人一起释放。
县武装部“九·六”抢枪事件发生后,来宾县的“联指”、“革联”两大派的头头为了消灭对方,保存自己,都纷纷下到农村抢民兵的枪支、弹药回来保卫自己。
在1968年2月间,来宾县的“联指”、“革联”两派群众组织的矛盾不断加深,从辩论、呼喊发展到占据点,拉武装抢枪劫粮,终于酝酿成一场大打出手,枪杀俘虏的血腥行动,这就是震动全县的1968年2月22日,由“联指”派攻打大礼堂“革联”据点,造成死亡6人,负伤2人的大礼堂“二·二二”的武斗流血事件。
1967年9月6日,柳州“造反大军”到来宾县武装部抢枪发生的“九·六”事件后。“联指”、“革联”两派的头头们,当时为了保存自己,都纷纷下到农村要枪、抢枪来扩大自己的势力,做好武斗的准备工作。特别是“联指”对于攻打“革联”据点大礼堂早有准备,曾派梁寿桥、黄家富、吴忠慎等人以及廖永荣(县公安局)去找枪,远至平阳、青岭、陶邓、迁江、石陵等区(公社)要民兵的枪支,近的到维都林场、桥巩、良江、城厢区要民兵的武器。象甫田大队新笼村防守铁桥的民兵连的武器被韦湖田、肖世忠等人全部拿回,平西大队武装连的武器也被韦绍伯(县人事局长)带领人员全部拿回。县公安局的廖永荣把看守所的手枪也送县委、联指头头共15支。甚至有些领导干部卢子初(县组织部长)、李庆安(农村部长)、韦威书(县法院副院长)、刘振汉(县财政局长)、张德庆(维都林场场长)等人也参与要民兵武器用于武斗活动。要得这次武器有高射机枪、轻重机枪、步枪、手枪、冲锋枪等。“革联”也曾经到良塘、凤凰、大湾、县人武部抢得一部分刺刀、手榴弹、步枪、轻机枪等武器。
1967年的9月份,“革联”派的组织占据大礼堂,作为他们的活动据点,不少的本派头头吃住在据点里。他们得到武器后,认为来宾县的制高点已被控制了,因此,就不时地居高临下常常向县人委大院(“联指”据点)打冷枪,直接威胁和妨碍着“联指”的一切活动。为此,“联指”认为“革联”的势力不断壮大,再下去势必影响他们的安宁和生存,尤其害怕会勾结外地人员进来干扰。因此,“联指”早有以武力征服对方,拔掉对方据点的想法。加上在2月21日下午3时左右,当“革联”头头覃玉祥、张洪山、黄作团(均是革联常委)带领“革联”50多人去县武装部抢枪之机,“联指”梁寿桥(总指挥)、何正磊(副总指挥)带领“联指”人员80多人跟踪包围“革联”人员生擒回来后,“革联”头目覃玉祥(革联常委),在被审讯时伪称:“大礼堂内有各式武器很多,子弹数万发……。”加上前些天有人张贴大字报说柳州“造反大军”要来血洗来宾,要为“九·六”抢枪事件死者复仇。从而“联指”的头头深信不疑,既然对方要行动,不如自己先下手为强。
21日晚上,“联指”在县人委楼上立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参加会议的常委有:梁寿桥(外贸公司副经理,后县检察院检察员)、陈天固(县磷肥厂厂长,后县供电所所长)、兰盛丛(县大修厂工人,后县农办副主任)、韦湖田(制药厂副厂长,后县医院制药师),杨振远(县物资局副局长,后地区专署任职)、吴忠慎(县卫生局局长,后融水县卫生局副局长)、卢光登(县农械厂工人)、霍建达(县中红卫兵,后合山671电灌站)、何正磊(县中红卫兵,后北五派出所副所长)、张日耀(县农机二厂),还有委员及办公室人员韦少更、韦忠顺、李祥庭、黄家富、覃建章等人参加。并喊了财贸政治部主任、“抓促”指挥部领导成员朱金生和县委“七·一”兵团头目黄兆磁也来参加会议,会议由梁寿桥主持,首先是梁寿桥介绍当天到县武装部包围“革联”抢枪人员的情况,接着是韦湖田说:“我的意见要打,理由是根据‘九·六’复仇团和南宁红鹰战斗队在街上出海报说血要血来还,要血洗来宾县城,我们的目标对外来的人”。接着又有陈天固、吴忠慎、张日耀发表同样内容的意见,参加会议的人都说可以打。杨振远说:“我们首先在政治上要站得住,不然今后我们会被动,不好收场”。梁寿桥又说:“刚才老杨讲的不是泼冷水,值得我们考虑,不然不好收场”。兰盛丛说:“现在是骑在虎背下不得,形成你死我活的斗争局面,搞也死,不搞也死,不如趁热打铁搞到底,有事大家当呗”。大家争论了好久,最后大家一致分析结果:认为事到如今,逼上梁山,只有一鼓作气,拿下对方据点大礼堂。最后常委分工:总指挥是梁寿桥;兰盛丛、何正磊等人负责前线一路;陈天固等人负责联系民兵和后勤工作;杨振远负责拟草“劝降书”和“告全县人民书”。这时,黄祥华、杨荣吉两人全部武装出现站在门口说:“还不下令到什么时候?”会议由头晚上8点钟开始,至第二天凌晨4点钟才散会。
常委扩大会议结束后,又由办公室人员黄家富用电话通知县直所属“联指”的各兵团负责人开紧急会议,会议由兰盛丛、韦湖田负责召开。会议部署:县委“七·一”兵团整夜负责对大礼堂后面、南面、前面的监视;来宾镇联指组织在天亮前要占领大礼堂正面三角地的矮房;拖拉机站联指组织负责封锁镇北方向(防止逃往林校初中那边去的人);红旗大队的民兵由何富益负责,在40分钟内赶到食品公司占领高站台(防止柳州方面从铁路来支援)。又由黄家富用电话通知各附近区的良塘、桥巩、良江、迁江及八一、合山“联指”封锁好公路防止外来支援。
22日上午5点多钟,“联指”派完成了对大礼堂的包围,开始用广播宣布:全城戒严,敦促“革联”派退出大礼堂投降。“革联”派也通过广播指责“联指”:宣布戒严无效,说如果胆敢进攻大礼堂,自备棺材……等话。8时打响,“联指”开始用火力攻打大礼堂,先把“革联”据点的喇叭打掉。当时参加攻打的有:合山矿、671电厂、葵花变电工程处、林学分院、城厢区、来宾镇等地造反派和民兵约400人左右,还有八一矿、迁江区的群众也陆续赶来。起初攻打时,只由何正磊带一批红卫兵,吴忠慎带领“七一”兵团负责老县委这边佯攻。由于缺乏得力的指挥员,攻打到中午仍进展缓慢,当时只占大礼堂的后楼(“革联”在前楼)。下午3时,梁寿桥、兰盛丛、杨振远、陈天固、韦湖田和其他头领作就地研究,重新调配人力火力。最后决定派韦湖田任前线总指挥,并改变了打法,改从大礼堂屋脊为进攻路线,同时组织两个突击队和一个预备队,在猛烈的火力掩护下,“联指”人员沿着大礼堂后背攀登3楼两侧,掀开瓦顶向2楼、1楼逐层突进。刹时间,高机枪、轻重机枪交响一片,主攻佯攻,互相配合,仅用16分钟,就迫使“革联”挂白旗举双手走出大礼堂投降。
正在此时,在礼堂门前跪下的“俘虏”中,有5人被当场开枪打和刀捅死,另一人因逃跑被追击者用机枪杀死。这次被枪杀人员:黄志强(县电影站干部,凶手是覃泽裔、韦善道、邹元宝),何建生(来宾镇民运联社调度员、工人),谢宗文(来宾农中学生)、林大雄(合山矿来宾交煤站工人,凶手是丘宗寿)、李荣耀(来宾公路段工人)、陈桂才(县食品公司工人)被用刀捅肠流体外,至医院而死,余下的30多名俘虏被押送回县人委大院。“联指”派的邱文清和杨荣吉也受轻伤。
这次武斗,“联指”动用财政5000多元,大米2000多斤,黄豆200斤,花生油50斤。
“联指”在攻打大礼堂前,“联指”派去县武装部要枪都给拿走。当时县人武部专门为“联指”攻打大礼堂此事召开了党委会,会议没有作出劝阻制止武斗的决议和措施,而是作出一个:“希望‘联指’速战速决‘拔掉’这个据点,但不要表态,更不要参与指挥。”在攻打大礼堂当中,那时县武装部的干事、参谋曾经多次打电话到“联指”总部问情况:“问打下了没有?太慢了!要采取措施,快点拿下来嘛!”下午4点钟,枪声刚停,县人武部副部长傅国良、科长赵国仁立即出现于现场上,对“联指”的武斗人员赞扬说:“打得好,仅用十多分钟就解决战斗,打得干净利索”。
22日打下大礼堂后,当晚“联指”头头在联指总部(人委)楼上又召开常委会议,参加人员有杨振远、梁寿桥、陈天固、霍建达、韦湖田,还有合山的老张、671老刘、葵花变电工程处的老洪等带队人参加。会议主要是总结“二·二二”当天的“成绩”和具体制定下一步行动。在总结会上,有人提出23日搜查是必要的:原因一是从大礼堂抓得的人来看,本地的人多,外地的人少,是不是“九·六”复仇团、南宁“雄鹰”还潜伏在街上居民家中?二是所缴获的武器来看也不止这一点,是不是隐藏在居民家中?三是有人报告在打大礼堂时有人看见兰英德(人委劳动科长、422观点)扛一挺机枪和带几个人跑到县合作工厂,要查一个落实?于是决定23日进行全城大搜查。当天早上,“联指”把人员分成12个搜查队,每队10到12人,各队还配来宾镇的一名人员作响导。当天全城戒严,街上不准行人来往,架在汽车上的高射机枪在街头巷尾来来往往。搜查队重点搜查合作工厂,镇北建筑工会的“工总”、红河饭店、照相馆和其他可疑的居民家,搜查结果,只抓得“革联”常委蒋双明和一些外来搞买卖的人,也搜得一些土炮、炸药、雷管、药品、伪币等。
“联指”攻打河里的原因:是在22日晚上“联指”开总结会上,合山的人提出:“来宾的问题基本解决了,还有我们那里怎么办?”接着介绍说:“合山最大的问题是‘4·22’观点的人‘兵管’了河里街。自从‘兵管’河里街以后,合山来的火车不但不能在那里停,妨碍运输极大,而且在上个月在车站那里打死一个巡路工人,早就想拔掉这个据点,但力量不够,现在恳求来宾支援我们”。事一经提出,后经韦湖田、梁寿桥、杨振远、兰盛丛几个人商量同意决定去攻打河里。当日下午4点钟,一切准备适当。韦湖田带领来宾、合山、671电厂、葵花变电工程处的“联指”人员,乘坐5辆汽车,浩浩荡荡的出发去攻打河里街“4·22”派的据点。直到24日下午才攻下来,当场俘虏“革联”派18人(训话后即放走)炸死北泗食品站会计黄松兴,缴获七九步枪8支,大刀40多把,还有长矛、手榴弹、土炮等武斗物品。
大礼堂“二·二二”两派武斗事件,前后共3天,致使人心惶惶,机关停止办公、工厂停产、商店和街上居民家家关门闭户,给国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联指”打下大礼堂后,两派大联合,县革委会成立了,胜利者的“联指”某些头领都被论功行赏,有的参加革委常委,有的入党,有的委以重任,有的平步青云直上连连升级。到1983年开始进行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原来被受害者得到平反昭雪,策划武斗杀人者受到处理:梁寿桥、兰盛丛被清除出党,清出干部队伍,按工人安排;韦湖田被行政开除留用察看两年;陈天固留党察看一年,按一般干部安排,其他有关人员也都受到应得的处分。
在“文化大革命”大乱的1968年间,良塘区的武装民兵连借着为覃潮清报仇的机会乱枪杀群众共12人,占全县乱枪杀群众总数的24%。其中,在城里公社革筹、革委后,还乱枪杀群众7人,占全县乱枪杀群众总数的14%,是我县乱枪杀群众最多的一个区。
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当时,以良塘区武装部干事韦光耀为首的组织了玉若敏(供销社干部)、覃益德(区经管干部)、韦炳高(税所干部)等人对良塘区委会、区公所进行夺权。夺权后,韦光耀当上了“文革”主任,掌管了区委会、区公所、区武装部共3枚公章,处理良塘“文革”一切事情。他们分工:玉若敏、覃益德、韦炳高负责夺区直机关的权、以及批斗、解放干部等事情。韦光耀、林德善(农村红卫兵、文革副主任兼秘书)、谭作华(农村群众,“文革”副主任)负责指挥对全区各大队的夺权活动。
随着“文革”运动的深入发展,良塘区的造反派也形成了“联指”、“革联”两大派。各派的主要头目:“联指”派的是覃益德、韦光耀、兰家瑛(武卫参谋)、徐应才(文工)、彭旭辉(管后勤)、玉若敏、韦家琳(区公安员)、韦以能(红卫兵头头)。以上的人员组成“联指”的领导核心人员,掌握了全区的武器,“革联”派的头目是良塘中学教师何复征、王瓜大队谭乐英、来国大队的黄金贵、良塘大队的吴希。
1967年9月2日,县武装部政委李永同志在县武装部召开全县各区武装部干部会议时,在会上,李永代表了县武装部党委表态并动员各区武装干部要支持“革联”派。会后,良塘区武装部长莫圣智、干事韦光耀、莫益昭三人各有打算。莫圣智不敢表态则跑回社头大队岳母家,莫益昭保持中立,而韦光耀公开表态支持“联指”派。韦光耀还带领韦家琳、覃益德、彭旭辉(粮所所长)、谭国开(税所所长)、兰家瑛(税所干部)等人到各大队去收民兵的武器回来,然后转发给区直机关“联指”观点的干部、职工。同时还把来国、大英的武装民兵班和成凡所谓老游击队员、打仗有经验的人抽来进驻良塘粮所、供销社、银行营业所等单位。这样原来机关的机械民兵连变为机关的武装民兵连。连长是谭国开,副连长是覃潮清(覃死后是何坤敬),指导员是兰家瑛。
随着派性斗争的升级,良塘这支武装民兵连的活动强度和活动范围也逐步升级扩大。1968年2月22日,以区武装部为首的组织有徐正才、韦家琳、玉奇兰、谭国开、兰家瑛、韦应魁、黄榜光、徐应才、黄福宏、何坤敬、覃怀班等十多人来支援县“联指”打大礼堂。他们来到时,大礼堂已经打下来了。当晚在县“联指”总部(人委楼上)休息。23日下午,又参加县“联指”去攻打“革联”派的河里据点。良塘武装民兵负责守外围。合山“联指”负责主攻,打不下时,合山就来与徐正才要求良塘也参加主攻,结果徐正才就派何坤敬、韦应魁、汤贵鲜、覃怀班等人参加主攻,这样于24日下午4点钟攻下河里。当天下午,良塘的民兵回到桥巩粮所住了一夜,与桥巩“联指”商量围剿少数派。25日早上,良塘的民兵就负责去包围周山大队上塘村,抓得了“革联”派的谭其全、陆大龙等3人,后来把人交给桥巩“联指”派,下午才回良塘。这支民兵名为抽上来保卫国家财产,实际是为“联指”服务的。
3月2日下午,县“联指”头头陈天固打电话到良塘找韦光耀说,要良塘的一个武装民兵班参加县里去忻城思练的大塘围剿少数派,韦光耀指定覃益德带队,参加去的有莫树森、徐应才、黄建贤、江耀庭、覃宏礼、黄宗德、覃庆光、覃怀班、李迺芳等人。5日前往大塘,去到时,因与解放军误会,发生枪击,解放军被打伤、打死各一人,良塘民兵覃庆光也被打伤、覃潮清被打死。事后,县“联指”打电话到良塘找韦光耀讲:“覃潮清已被打死,8日尸体运到良塘,你们作好开追悼会的准备,并作好他家属的思想工作”。韦光耀接到电话后,立即找徐正才(原副区长)、丁存德(区委书记)、梁炳录(区长)、韦庆传(区委副书记)等五人研究,然后分工:徐正才、韦应魁(粮所干部)去通知覃潮清的家属,韦光耀和梁炳录去交待粮所所长彭旭辉,从粮所给500斤谷子和区直机关干部、职工捐献的钱(具体数字不清)一起交给覃潮清的家属。8日覃的尸体运到成凡大队,追悼会在安岗坝首举行。在追悼会上,有兰盛丛(县联指头头)、徐正才、韦光耀在会上讲话,讲话的中心内容是讲为覃潮清“报仇”。埋葬后,徐正才、汤贵鲜、韦应魁在覃的墓前各打一枪,并说为你覃潮清“报仇”。
覃潮清去忻城的大塘被打死后,良塘民兵连大肆鼓吹要为覃潮清“报仇”,要杀他十把个垫底!当时,在武装连当中经常议论说,“各条‘战线’(包括盗窃、分田单干、封建迷信、赌博的、投机倒把、破坏交通、搞暗杀队……)都要杀个把代表人物,这样,良塘才能平静下来”。
(一)、成立革筹、革委前,枪杀张烈宏、陈元瑜、韦桂全、方明坡、韦耀荣等5人情况:
覃潮清追悼会的第二天(3月9日)晚上,武装连的头头就在粮所召开杀人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徐正才、韦家琳、韦光耀、谭国开、兰日升(监委干部)、玉若敏、韦应魁(粮所干部)、彭旭辉、何伸敬(来国大队民兵营长)、韦庭佑(大英大队治安主任)等人参加。会议内容:首先由韦家琳介绍当时全区出现的偷窃、赌博、“分田单干”、投机倒把、封建迷信、破坏交通等、阶级斗争的情况;第二是韦庭佑重点介绍大村以张烈宏为首组织“地主生产队”的情况,接着大家议论到大村“地主生产队”的情况。有人提出:民兵连要去大村、七洞示威一下,要干掉一些“坏人”。玉若敏讲:“明天要浩浩荡荡的上去宣传”。韦光耀讲:“明天要扛一挺机枪上去”。最后徐正才布置工作:1、明天(10日)除留少数人在家外,其余人员都要去,9时在区公所门口集中。2、彭旭辉早上先到七洞联系搭台。3、明天民兵上大村由谭国开、何坤敬带队。即散会了。
3月10日早上,由何坤敬带领二、三十个民兵出发,在五海桥还抓得韦桂全(地主,七洞人,去柳江里高入赘,是兰日升点水)一起带上大村,在大村抓了张烈宏、陈元瑜等六人,在开群众会上,一是徐荣(区秘书)宣读中央“抓促”文件,接着,是何坤敬讲大村组织地主生产队的“罪状”,第三个是韦家琳讲“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张烈宏组织地主生产队怎样处理,由你们群众定”。韦应魁问:“地主生产队长张烈宏该不该杀?”众答:“该杀!”结果,谭嘉廉把张烈宏推出会场。在此同时,有人提出讲上林老地主陈元瑜也拿去陪杀,这时,韦应魁又把陈推出会场,一起拉到岭边,韦应魁开枪打杀了张烈宏,谭嘉廉开枪打死了陈元瑜。
民兵枪杀了张烈宏、陈元瑜两人以后,队伍拉上七洞。到了七洞,先把韦桂全拿去游街示众,后开群众大会,彭旭辉在会上宣布韦桂全的“罪状”(讲韦是从大塘打散出来的,杀过红卫兵,现跑到七洞来活动,经查实无此事),“这个人该杀不该杀!”众答:“该杀”!于是韦家琳就叫韦应魁推出去枪杀了。当天,一共枪杀了3个人。
2月21日,听说忻城少数派来七洞抢劫,良塘武装民兵连到坡六大队去“阻击”,结果没有此事。下午2时队伍回到七洞街,韦应魁、汤贵鲜(均是粮所干部)、覃怀班、韦以望(均是农村民兵)、韦以能(学生)、徐应才(食品站干部)等人,进七洞街赌场抓赌,当场发现方明坡在赌场摆赌摊聚赌,韦应魁、汤贵鲜、覃怀班等三人,叫方明坡不准动,但方还来不及举手,韦应魁就向方明坡打了一枪,当场跌倒。方受重伤后,其亲属抬回家,当晚半夜死亡。
3月7日晚上,韦应魁带领莫树森、黄汝浩、谭可才等民兵到社头大队地川村抓地主韦耀荣后,即召开群众大会,由韦应魁宣布所谓韦参加“暗杀队”的“罪状”,后韦应魁命令莫树森、谭可才把韦耀荣枪杀死。
(二)、成立公社革筹及公社召开贫下中农代表大会选举成立公社革委会期间乱枪杀覃向庭、朱传富、覃向勋、韦换庭、胡生妹等五人的情况。
良塘公社于3月15日开始成立公社革命委员会筹备会。17日开始召开全公社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到22日结束,选举产生公社革命委员会。选举结果,革委主任:丁存德(原区委书记)、副主任莫圣智(区武装部长)、玉奇兰(区委副书记);常委:丁存德、莫圣智、玉奇兰、徐正才(副区长)、覃益德(区经管干部)。在成立公社革筹及开代表大会成立公社革委会期间,武装民兵连还继续乱枪杀群众。
3月17日的晚上,成凡大队治安主任覃怀班(武装连的民兵)带民兵连的韦应魁、彭旭辉、黄建贤、覃彩浓、汤贵鲜、韦光产、韦庭佑、何治军、黄汝浩、何思博等人到成凡村去抓了覃向庭。抓得覃后,韦应魁叫大队干部覃普香、覃日祥喊群众出来开会。在会上韦宣布覃参加“暗杀队”的“罪行”,十多分钟后,民兵就把覃押到成凡村瓦窑岭边时,黄榜光、韦庭佑、韦魁产各打一枪把覃枪杀死了。
3月18日的晚上,公社正准备召开会议成立公社革委会。当晚公社宣传队在大礼堂演戏,此时,韦应魁、谭国开去戏场通知民兵说朱传富(说朱摆米粉摊是搞投机倒把)逃跑出去已回来了,立即组织武装民兵彭旭辉、周炳臣、兰家瑛、谭国开、谭嘉廉、韦庭佑、黄榜光等人去良塘大队街上包围朱传富家把朱抓了出来,把朱拉到良塘大队老岗塘(地名)时,黄榜光、韦庭佑各打一枪把朱传富杀死了。
3月19日晚上,覃怀班又带领民兵连一、二十人。到成凡村抓覃向勋(一是讲覃有文化,杀了覃向庭后他会告状;二是讲覃参加暗杀队),抓得以后,连夜押送到八止岭(地名)时,何伸/坤敬和黄汝浩各打一枪把覃打倒在地上,但未断气,韦应魁又抬来了一块大石头砸覃的头才死。
3月20日上午,良塘武装民兵连的韦应魁、彭旭辉、何坤敬、谭家廉等人到七洞的甘潮岩水利工地把地主韦桂平和韦换庭抓回来捆绑在七洞食品站门口,后来放走了韦桂平,余下韦换庭(说韦换庭搞反攻倒算),由韦应魁命令何坤敬、谭多能推到田洞、何、谭各开一枪把韦杀死。
3月21日下午5点钟左右,韦家琳、谭国开、兰家瑛、玉若敏、覃寿山、韦应魁、何坤敬、彭旭辉、汤贵鲜等人在粮所彭旭辉的房间召开杀人会议。会议由韦家琳、兰家瑛主持。会议主要研究当晚去大年村抓仙婆吴生妹和抓良塘街上吴少东来杀掉。民兵分为两组,一组是粮所、银行、区公所的民兵由韦家琳负责带队去大年,一组是税所、食品站、供销社、卫生所的民兵由谭国开带队去良塘。还决定当晚10点钟行动。当晚,徐正才对良塘组的谭国开说:“你们要杀吴少东不行,吴有海外关系。你们要讲点策略,不要搞线断,线断了不好办”。经徐这样一讲,良塘组就不去执行了,这样,吴少东才免于一死。大年组仍由韦家琳带领彭旭辉、莫树森、韦庭佑等人去包围大年村抓了吴生妹。当时莫树森、黄汝浩抓了吴拿到大年村桥头就交给韦庭佑,这时,韦庭佑、彭旭辉各打一枪把吴杀死。
(三)公社革委成立后,民兵还枪杀江德伟、蒙积文两人的情况。
良塘公社代表会于3月22日已经选出了公社革委领导成员,24日由公社把选举情况汇报到县武装部,25日县武装部汇报到柳州军分区,29日正式审批,4月1日该公社召开干部、群众大会,庆祝公社革委会的成立。公社革委成立后,民兵乱枪杀群众现象不但没有停止,反而继续蔓延下去。还有乱枪杀群众的事件出现:
4月初的一天,良塘水管所的覃宏礼(单位“文革”负责人)组织谢碧必、覃景乐、覃仕魁等人(均是水管所干部、工人)到新江大队高岭村把正在岭上干活的江德伟(地主子女,误为偷白艾水库的电杆)抓回水管所,当晚送到公社关押。第二天覃宏礼等人又拿江去良塘游街。4月5日晚上,韦光耀知道民兵想杀害江德伟,就叫武装干事莫益昭去粮所召集民兵开会,在会上宣读了上级有关不准乱打人、乱杀人的文件,并说江德伟有错误,但不是很坏的不准乱杀害他。韦应魁就说:“外县都杀得,我们良塘就不能杀吗?”莫说:“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准乱杀人,你们哪个乱来,以后你们要负责”。韦又说:“不关你的事,我们按原计划办,有事我们当”。莫见制止不了,只好从粮所打电话回公社找莫圣智和韦光耀汇报。当时是覃益德来接电话:莫就把开会时民兵坚持要杀江德伟的事向覃汇报。覃说:“我作不了主,我叫丁主任(丁存德)来同你讲”。丁来接电话后,莫同样把武装连民兵开会,民兵坚持要杀江德伟制止不了的事向丁汇报,并征求丁怎么办?丁回答说:“莫部长和韦光耀不在家,你已经向他们讲了,他们不听,等部长回来研究再处理”。莫听到丁的这些话后就回公社了。莫走后,韦应魁、何治军、宋之杰把江德伟押到良塘大队的白善塘(地名),他们三人各开一枪,就把江德伟杀死了。杀死江后,何治军还写了一张“三天内不准收尸”的牌子插在尸体旁边,影响很坏。
8月份,桥勒大队党支书黄宗信叫韦义丰(大队文书)、韦华勇(大队会计)两人去柳州要蒙积文回桥勒(蒙是四类分子,讲他不服管制,伪刻公章,逃跑柳州,被柳州收容所收容)。要蒙回桥勒后,到8月14日上午,以韦以增(大队“文革”主任)和民兵韦英哲、韦华肯、覃瑞浩、韦永帮等五人,各扛一条鸟枪押送蒙积文到七洞街游街,当送到半路的论俄村的傍昭坳口时,民兵韦英哲、黄华肯、覃瑞浩三人因小便跟后一些,韦以增和韦永帮继续押送蒙先走。此时,韦以增就借口蒙积文逃跑,他和韦永帮开枪把蒙打死了。当韦英哲、黄华肯、覃瑞浩赶上来时,韦以增说:“今天我们大家都来到这里,个个都有份,你们每人也都应该打一枪才对”。这样,韦、黄、覃三人也每人打蒙一枪,然后才离开。
在1983年“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开始,到1985年8月全县“处遗”工作基本结束。但是对原良塘公社“文革”案件处理,只是处理了幕前的一些人;彭旭辉、兰日升都受开除党籍、撤销粮所所长、站长职务;韦家琳也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凶手黄榜光、何治军(均是国家干部)开除公职的处分;韦应魁已于80年病死,其他有关人员也只受一些轻微的处分。到目前止,还有一些当时是主要人物(如:丁存德、徐正才、谭国开、韦光耀、覃益德、玉若敏)都没有受到任何处理。目前,干部、群众很有意见,遗属还继续上诉,上级也不放心,因此,原良塘公社“文革”案件目前没有结案,县委还组织专案组继续复核当中。
1968年3月12日,南泗区集中全区“四类分子”和“坏人”一百多人,在南泗街挂牌游斗,并进行毒打、刀捅,当场死亡4人,重伤11人,造成了严重的流血惨案。因此,人们称之为南泗“三·一二”惨案。
在1968年2月25日,由原县人武部召开全县各区武装部长参加的“抓革命、促生产”会议。在讨论中,东片(蒙村、寺山、石牙、南泗)各区武装部长提出组织“联防”,接着,东片4个区的武装部长集中到寺山区开“联防”预备会,南泗区是覃家真副部长参加。会议重点研究如何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投机倒把。以片组织武装连,罗永瑜(寺山区部长)任连长,石朝善(蒙村区部长)任指导员,王世升(石牙区武装干事)任副连长。决定由各区抽出武装民兵集中“联防”,各区圩日进行抓投机倒把、收缴凶器、封圩活动。路线安排,从寺山开始,到蒙村、石牙、后到南泗。
3月7日,“联防队”武装连长罗永瑜、指导员石朝善从蒙村带领武装连赶到石牙,配合石牙封圩搞大游斗。3月8日上午10时左右,在石牙区公所大门的地坪上召开群众批斗大会,武装连持枪在主要路口设卡,各大队都按原来布置送来了“坏头头”和“四类分子”,从指定街头押进会场。梁谭文(区委书记、“文革”副组长,革委主任)在群众大会上讲话:“现在是主动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的时候,大家不要缩手缩脚,怕这怕那了,我们不组织群众搞他们,他们也要搞我们,我们要大游大斗,大长贫下中农志气,大灭阶级敌人的威风。”然后进行游斗。被抓去游斗的有朝南大队钟世斌、黄志文;连花大队陆冠山、陆韦兴、黄天斗、黄天拢;石牙大队钟体佳、韦世坚、韦庆珍、何振星、黄通志、黄厚明;黄峡大队韦剑坤、周江南;牛角塘大队江现南、卢清世、卢平世、陆兴星;古本大队江德南、江德员、覃玉颜、江泗昌;古炼大队覃有存、黄金奎等24人。当天在游斗中当场被打死的有牛角塘大队的江现南、黄峡大队的周江南两人,其余都有程度不同地被打伤。
覃家真参加寺山“联队”预备会回南泗后向部长韦威仁同志作了汇报,接着,召开各大队民兵营长会议,决定抽调武装民兵20人,由平田大队民兵营长韦扬免(现任党支书)带队到寺山进行活动,“联防队”到南泗之前,韦威仁召集副部长覃家真、公安员黄势鸾、区内造反派负责人陈配仁(当时是区财粮助理),区秘书石朝琪等人开会研究,决定召开全区“抓促”会议。开“抓促”会议时,是韦威仁主持,会议主要研究如何组织“三·一二”游斗大会的有关事情。为了使游斗落实得好,韦威仁于3月10日左右,在黄势鸾的房间召集开小会,参加会议的有韦威仁、覃家真、陈配仁、黄势鸾等人,会上研究抽区直干部到各大队搞联络工作,接着又召开联络员开会布置到各大队落实被批斗的对象,并布置民兵准备木棒、捆人的绳子、游斗用的牌子等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游斗前不能走漏风声,游斗开始以号声为行动号令。
“联防队”于3月11日晚从石牙到南泗,12日上午,石朝善布置民兵封圩守卡后,指挥人员登楼观看游斗的全景,在指挥楼上的有韦威仁、石朝善、罗永瑜、黄势鸾等人,中午时,号声一响,手持大刀和木棒的民兵,立即将事先准备游斗的对象套绳、挂牌推向街头,接着便是一阵猛追和刀捅,不到一个钟头,用刀捅、用木棒敲死4人(即六五大队陆应馨、谢国乐;高岭大队罗克卯、柳村大队陈玉富)。还有蒙国强、覃世锦、覃克拉、卢上族等11人被打重伤。其惨状目不忍睹,街上的群众人心惶惶,家家关门闭户。
继“三·一二”事件之后,南泗区成立了革委会,经兰新禧等人筹划,于同年6月在傲塘大队召开“阶级斗争”现场会,到会的有社直干部、职工、大队干部、生产队代表和全体公民办教师约500人,会上对张怀汉、江耀昌,教师张志顺、韦禧、肖露英等人进行惨无人道的非法斗争。斗争会将结束时,由武装部覃家真讲话。他讲:“我们向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就是把那些群众认为是坏人的砍掉(做砍头的手势),你们回去后立即把群众揭发出来的人抓起来”。各大队干部在傲塘摸好名单后,连夜赶回家抓人,当晚全区就抓了114人,关押时间最长的是傲塘大队的张怀汉,关了9个月零7天。在南泗“三·一二”事件的影响下,全南泗区被打死、杀死和迫害致死的共有27人。因此出现了一些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惨情景。
在1983年“处遗”工作中,石朝善被开除党籍、撤销公社副书记兼武装部长职务,行政上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给予韦威仁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副县级降为副区级,给予覃家真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老虎弄林场副场长职务。
1968年6月4日,县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李光显参加柳州军分区召开的各县革委会主任关于“大刮12级台风,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的会议结束回来后,县革委于6月7日召开县、区、社三级干部会议。李光显传达柳州军分区政委郭鹏的总结,李最后说:“要求大家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和抓阶级斗争决心更大些,规模声势更大些,克服领导机关的右倾保守思想,向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主动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地进攻。大批判要和我县、区社的叛徒、特务、走资派结合起来,大批判要和本地区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右结合起来;大揭大批大斗,对他们刮12级台风,矛头对准阶级敌人,可以开控诉会、大小斗争会、展览会、公布敌情,把罪大恶极的游街示众。我县形势大好,全县已办了3307期学习班,参加人次12300多人;始终掌握了斗争的大方向,批斗了1024个阶级敌人;大的案件都搞出来了,怎样刮12级台风:(一)要有彻底的革命精神;(二)大发动、大揭发阶级斗争的盖子,办法就是办学习班,干柴加水火油和打火机~烈火。斗争的大方向对走资派、革命队伍中代理人地、富、反、坏、右。斗争的焦点是政权”。
为了配合大会的精神要求,大会即将结束又把原县委书记于子明同志、副书记张泽、莫英武同志揪到会场示众批斗。
县三级干部会议结束以后,全县立即掀起了大规模的批斗高潮,出现了乱斗乱打死人的情况,全县在“文革”十年动乱当中,乱枪杀的、斗打致死的、跳水、上吊自杀的、失踪和其他的共死亡425人。其中,县里在1968年6月份召开三级干部布置刮12级台风以后至1976年8月止,全县共死亡了26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2%。在死亡的265人当中,其中枪杀的12人,被批斗当场打死或打重伤回家致死的113人,被迫跳水、跳山、上吊自杀的123人,失踪的11人,其他的6人。自从布置刮12级台风以后,死人较多的是由县开三级干部会的1968年6月7日开始,至当年12月底止,共死去207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8.7%,其中枪杀的11人,被批斗当场打死或重伤后致死的88人,被迫跳水、上吊自杀的94人,失踪的10人,其他死的4人,如:城厢公社城厢大队,在1968年9月17日,把城厢街上的两个地主子女蒋志康、覃开棉两人捆起来关押,第二天(18日)召开群众大会批斗,会上蒋、覃两人被凶手拳打脚踢得九死一生,生命处于奄奄一息,最后,凶手李迺芳等人双脚用力踩上他们的胸部,鲜血马上从嘴巴里流出来当场死去,惨不忍睹。又如该大队地主子女林国伦,于1972年7月16日,被群众抓到地坪上罚跪批斗,反剪双手,用绳子捆住,凶手们各拿一端绳子用力地拉来拉去,就这样把林国伦活活的勒死去,美其名“拉锯子”。还有迁江公社中贤大队的兰宽、高龙大队莫光辉、古欧大队的黄荣祖、陆茂荣、陆万明,良江公社的草凌大队文汉帮等6人被群众批斗后,用绳子捆好后丢进红河里去,美其名“下广东”。总之,批斗的方式名目繁多,手段残忍,是史无前例的。
1983年,全面开展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时,李光显被免去地委副书记职务。凶手李迺芳被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降两级工资的处分。
1968年10月9日,来宾县革命委员会在迁江公社举办了一期比较大型的斗、批、改学习班,9日正式开始,至11月3日结束,历时26天。参加学习班有1875人。其中,县直机关干部、职工763人,各社直机关有416人(迁江社直干部、职工200人全部参加),高、初中学校师生、驻校部分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解放军同志共625人(迁江中学师生430人全部参加)县革委工作人员21人,县人武部解放军同志7人,自治区所属的迁江农场,维都林场两个单位也派43名代表参加。县革委常委李光显、卢子初、黎榜升、李庆安、傅国良、赵国仁等六人具体领导这个学习班。
学习班共分四步进行:第一步3天时间,主要学习毛主席有关斗、批、改和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畅谈感想,端正态度,向毛主席表“忠”心。第二步7天时间,主要学习毛主席有关斗、批、改和阶级斗争的指示、以及“七·三”、“七·二四”布告的基础上,进行斗私批修,批判中国“赫鲁晓夫”及其在广西的“代理人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的‘反革命修正主义’流毒,划清界线、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团结一致、共同对‘敌’”。第三步10天时间,通过学习毛主席关于对敌人斗争的政策和策略,武装思想,开展大揭发、大检举、大批判;第四步3天时间,学习毛主席关于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的斗、批、改和干部下放劳动的规划和措施。
迁江学习班,从始至终是由李光显(县革委第一副主任)、黎榜升、傅国良(县革委副主任)三人掌握指挥的。李光显在学习班上作动员报告说:“县革委成立以后,领导广大群众,打了几个回合,挖出了一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全县揪斗‘叛徒’‘特务’‘走资派’和‘反革命分子’4600多人,形势很好。这次学习班的中心任务,是带着斗、批、改的问题学、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斗、批、改高潮,要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要清理阶级队伍,把敌人挖出来”。在学习班的第二、三步时,把县委书记于子明同志当作所谓“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叛徒”“特务”、“国民党残渣余孽”来批斗。也把县委副书记莫英武同志,县总工会主席陈润福同志来批斗。把高中教研室赖永言当作来宾县制造了一系列抢枪反革命事件的策划者,把来宾高中学生覃玉祥当作坏头头、打、砸、抢、抄、抓的干将,把来宾镇派出所所长邵开俊当作两面三刀、挑动镇内两派斗争的黑后台,把县文艺队张启胤当作唱黄色歌曲、编黑戏、煽动农民抗粮抗税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等人一起拿到大会批斗。
在第二、三阶段当中,李光显又主持召开各中队长会议,县革委常委卢子初、黎榜升、李庆安、傅国良、赵国仁都参加,会议主要研究斗争的主要对象和斗争的方法,宣读于子明、莫英武的所谓《黑信》。李提出了“大会斗、小会追”的斗争原则。接着,又对于子明、莫英武两个同志采取“大会斗、小会追”的车轮战术,追逼所谓“联络图”、“暗杀队”之事。同时,在社直中队也批斗了韦英、梁炳山(石牙区)、梁会嵩(城厢)、何志强(良塘)、程路石(良江)等十个“坏人”。
在学习班中,还以县革委和县军管会的名誉当场宣布拘留了覃玉祥、程路石、叶正修等13人,逮捕了所谓反革命分子覃金中等12人。
学习班结束会上,李光显作总结报告说:“经过26天的学习讨论,揭开了我县阶级斗争盖子,划清了革命和反革命的界限。不足的地方,隐藏得深的阶级敌人,还等待我们去挖出来,有的斗争还未彻底,有的伪装革命实际是反革命的人物未彻底挖出来……”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四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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