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7-0 作者:中共河池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河池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河池市“文革”大事件》是根据区党委整党办公室、地委整党办公室统一布置而编写的。我们编写《“文革”大事件》是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继续拔乱反正。内容上是在原编的《河池市“文革”大事记》的基础上进行编写。把我市在史无前例的十年大灾难中发生性质比较严重、影响较大的事件整理而成。用血和泪写成这历史来教育人民和子孙后代,防止历史悲剧重演。
我市“文革”从1966年5月开始到1976年10月结束。在这十年浩劫中,我市共发生10件影响较大的事。于1968年3月前发生3件较大的武斗。1968年3月22日经自治区批准,河池县成立了革命委员会。革委会成立后,接着成立了“保卫红色政权纠察总团”。在总团长兰文鲜(县革委副主任)、政委赵九林(县财办副主任)的指挥下,在金城江连续制造了几次大游斗。并参与“围剿”拉么和凤山的“4·22”派的所谓剿匪事件,特别是县革委1968年6月17日召开公社革委主任会议后,发起所谓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各公社相继出现了“纠察队”乱抓人、打人、杀人事件。特别是六墟公社出现了“六甲集体枪杀”、“岜崙集体枪杀”、河池公社“三八坡集体枪杀”事件以及长老公社出现“化板杀害所谓暗杀队”事件,深为惨重。“纠察队”大搞刑讯逼供,公开捆绑、游斗、吊打干部群众,甚至开枪杀人和成批杀人,制造了一系列冤假错案。据统计,我市“文革”期间被迫害致死293人(在县革委成立前死13人,县革委成立后死280人)。被无辜关押吊打致伤残1944人,造成冤假错案2078件。使大批干部群众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直至迫害致死,后果十分严重。该大事件将几件较突出的事件记载入册。
1983年新的区党委成立后,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广西全面开展“处遗”工作。我市经过两年的“处遗”工作,共立案审查了554人,其中,给予各种党纪、政纪处分225人(含判刑10人)。“三种人”基本得到清理;参与打死人的组织策划者和杀人凶手受到了严肃处理;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恢复名誉;被无辜关押、乱批、乱斗、乱打致伤残的1944人得到了恢复名誉和安抚。据统计我市在“处遗”中发放各种补助费200723元。安置遗属子女25人。进一步稳定了局势,安定团结的局面逐步形成,并进一步的巩固、发展。
我们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编写《河池市“文化大革命”大事件》,但由于相隔时间较久,有些事情、问题记忆不清,有些材料欠全。加之编者水平有限,时间仓促,材料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中共河池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3年3月 日
1967年2月,我地受上海“一月风暴”影响,各单位造反派纷纷组织夺权之后,围绕夺权,展开激烈斗争。特别是在支持领导站出来一起闹革命这方面斗争尖锐激烈。全区各地围绕着“支持韦国清”和“支持伍晋南”两个不同观点进行辩论,逐渐形成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组织。我县随着形势的发展,也成立了两派组织:一派是“支持韦国清”,由河中的红卫兵东方红总部与金城江各中学红卫兵组织联合成“红革联”和“县镇兵团”,财贸兵团、汽司兵团、政法兵团、工交兵团组成“金城江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金联指”)。开始总指挥是李丰生(地区卫生局干部),后来被对立派抓去关押吊打后放回而不敢参加派性活动。继而是王卫东(河中英语教师),副总指挥王江(地区供销社干部)。常委:郑富(石油站干部)、苏永年(地委办公室秘书)、梁志(河地公路总段干部)、杨锦成(电厂干部)、刘贵光(地区印刷厂干部)、李自强(地区农业局干部)。下设作战部:李亮忠(金城江镇武装干事)、梁志、王江;宣传部:刘贵光、苏永年;后勤部:曹荣甲(地区专署会计)、郭静(地区建行干部)。办公室主任:李自强。人员约3000多人。一派是“支持伍晋南”,由河中的红卫兵“四·九部队”与金城江各中学红卫兵组成“红三司”和金城江各单位厂矿干部职工所组成的“工总”与由教师组成的“教总”联合组成“革命造反大军”(简称“金三军”)。总指挥:吴运惕(电厂干部)。常委:江转福(地区物资局干部)、廖展生(地区教育局干部)、陈兴生(机修厂工人)等,经常参加活动的人员约千多人。指挥部设在县物资局。各派都办各派报纸,“金联指”办了“金联指报”,口号是:“打倒伍晋南,粮食吃不完”、“打倒馒头兵!”。“金三军”办了“金三军报”,口号是:“打倒韦国清,解放全广西”“打倒保皇派!”两派斗争相当激烈。
1967年7月,全国、全区均进入“文攻武卫”阶段,由文斗上升为武斗。金城江两派组织在县工人灯光球场就谁是“革命派”,谁是“保皇派”的问题进行辩论。开始是口头辩论,后来就发展到拳打脚踢,打石头仗。在金城江大桥上,“金三军”在河北,“金联指”在河南,各方用木头拦,堆沙包做工事,打了十多次大小石头仗。从此各派纷纷用钢筋、铁条打制各种大刀、长矛、匕首等武斗工具。继而发展到抓人。于1967年8月29日在金城江镇政府面前打了一场石头、长矛仗。“金三军”抓走了“金联指”的总指挥李丰生去关打、摧残。8月30日,“金联指”通过打入“金三军”内部的人获悉,“金三军”准备搞一次消灭“联指”的大行动。金城江各机关、厂矿单位的“联指”派被迫连夜撤到附近农村(六墟公社)。然后再组织力量攻回,先占了地区保育院、县服务公司的人民旅社为据点。此后各派都用炸药、汽油等制造各式火药砂枪、燃烧弹、土手榴弹等武斗器械。
“金联指”地、县各兵团的人员大多数是民兵武装连的,使将配给的武器:如机枪(包括高射机枪、转盘机枪、轻机枪)、冲锋枪、步枪,改编成各兵团的武装力量。而且又通过公安局、人民武装部取出一部份短枪,如驳壳、五四、左轮等等,给各兵团头头与小分队使用。另一方面通过国防工厂中的“联指”观点的人员非法从龙江厂,东江厂,人民厂取出枪支、弹药若干,用来武装各兵团,搞武斗。
1967年9月,“金联指”派金城江火车站职工段德生打入“金三军”内部,获悉“金三军”准备开车到大厂取炸药回金城江制造土手榴弹,则密切注意其行动。于1967年9月13日下午4时左右,发现“金三军”的一辆汽车从汽车总站(即“金三军”的兵管大楼)开出,往大厂方向去。由支怀友(河池县饮食服务公司合同工)带领十几个红卫兵到南丹县拉么矿取炸药回金城江制造土手榴弹。“金联指”即由王江(“金联指”作战部负责人、地区合办干部)带20多人乘车拦截。当“金三军”的汽车开到河池地区外贸局门前,就被“金联指”的汽车拦路而停车。“金联指”的汽车上有李学颜(地区建筑材料厂干部)、韦尚玖和卢洪亮等三人拿着机枪和步枪,韦尚玖从车上跳下来,检查“金三军”的汽车,“金三军”汽车驾驶室内有司机钱德平(汽车总站司机)和支怀友及黄启泉三人;车上坐有十几名“金三军”的红卫兵。当韦尚玖检查没有发现任何武器,往回走十几步远后,见“金三军”的马克义从车架边扔出土造手榴弹一枚(没有爆炸),“金三军”的司机钱德平看势不好,不得不转车回头。这时,“金联指”汽车上的李学颜见“金三军”汽车就要回头,便拿起苏制转盘机枪对准“金三军”汽车驾驶室打了一个点射,击中了司机钱德平头部死亡,支怀友胸部也中了弹。随后“金联指”的人把“金三军”车上的人赶下来,支怀友在车头驾驶室乘人不注意,下车后往外贸坡上逃走,被外贸的“联指”派尹养真(河池地区外贸局干部,现系宜山洛东地区农校工人)抓住。在押下坡时,支怀友突然脱掉被尹养真抓的衣服往坡下跑。支怀友往前跑,尹养真在后面叫喊抓住他。这时何志坤(河池地区电影分公司干部,现系广西荔浦县马岭农机供应站干部,共产党员)手持长矛由外贸局仓库出来,听到后面有人叫抓人,又见支怀友已从面前跑过,何志坤便去追赶,总是离2米左右,抓不得。这时何志坤即用长矛向支怀友飞去,戳中了支怀友的腰部,支怀友边跑边拔出长矛,何志坤便追赶捡回自己的长矛。支怀友跑出十几米远的转弯处就倒下了。这时莫梦思(二轻皮鞋社工人)见支怀友倒地便向前把他抱起来送到汽车总站,后又把支怀友送到县医院。由于伤势过重,流血过多于当天下午5点多钟死亡。从此拉开了金城江两派武斗的序幕。
此后,“金联指”的实力逐渐壮大。“金三军”在河南设有地区合办大楼、汽车总站大楼(兵管大楼)据点。“金联指”利用“金三军”人员吃早餐的机会,持枪冲进合办大楼据点。据点内的几名无枪人员便害怕而逃跑。就此该据点便被“联指”夺了。尔后“金三军”由于无枪,无力量抵抗,部份人员跑到柳州避难,而主动放弃了金城江桥头汽车总站兵管大楼,“金联指”即去占领。从此形成两派南北两边河的对立局势。
“金三军”在河北片有县物资局总指挥部据点,电厂宿舍区据点,金城江镇原派出所据点,解放街委会据点。“金联指”除了在河南片设有地区第二招待所总指挥部据点,人民旅社据点,合办据点,金城江镇委会据点,汽车总站据点外,在河北片还设有火车站据点、电厂据点、石油站据点、二工区据点。
1967年10月,一些加入“金三军”的街道青年在“桂林老多”来金城江活动的影响下,由县饮食服务公司职工楼光山为首组织成立了“金三军”青年老多,人员约一百人左右。该组织的人员多是金城江各街道青年,经常参加活动的二、三十人左右。据点设在解放街街委会办公室内。该组织成立后,活动猖狂,打、砸、抢干了不少坏事。金城江镇派出所所长关亨起同志也被他们抓去关押毒打。后被“金联指”县镇兵团救回,方免一死。
“金联指”的红卫兵及街道青年在南宁“沥血红卫兵”来金城江活动的影响下,为了对付“金三军”的“青年老多”,由覃佩琼(河中学生)、刁胜(河中学生)组织成立了“金联指沥血红卫兵”。人员约50人左右,多数是河中学生及少数街道青年组成。该组织成立后就在覃佩琼的组织指挥下,“抢”了县公安局的短枪约20多支,子弹200多发,武装起来搞武斗。据点设在现百货大楼对面的五金公司办公楼内。“沥血红卫兵”是“金联指”一支专搞武斗的队伍。
1967年11月5日,“金联指”派的王有贵(石油站职工)被“金三军”刺伤,倒在血泊中(后经抢救未死),黄家丰(县工商所干部)被抓走。为此,当晚“金联指”总指挥王卫东召开了常委会议,经研究策划,决定袭击“金三军”指挥部——县物资局据点。由李亮忠带队,人员约40人左右,其中有覃佩琼、刁胜、覃炳龙、染仲仁、兰玉荣、闰勇才等,于11月6日凌晨2~3点钟从地区合办大楼后面码头渡船,穿过县粮食局,包围县物资局据点。“金联指”喊:“开门、缴枪!”“金三军”没有枪在四面包围的情况下,不得不开门。大门一开,“金联指”的人员即冲进去。“沥血红卫兵”头头覃佩琼开枪打伤本派的梁仲仁(汽车总站司机)的臂部,即喊“‘四·二二’开枪了!”以此为借口枪击“金三军”人员。梁仲仁双手握冲锋枪扫射,打死了江转福(地区物资局干部)。覃佩琼冲进房间开枪击中温森林(河中体育教师)。“金联指”此次行动打死了“金三军”的江转福、温森林,还打伤了陶冶(河中老师),并将胡年初(金城江镇镇长)、河中教师覃振祥、韦鹏飞(现系自治区教师厅副厅长)、陶冶和廖兴森(地区教育局干部、现系河池师专校长)及天峨县红卫兵等十多人押到“联指”据点——汽车总站大楼关押毒打,尔后送交军分区支左办公室放回。
1968年元月,“金联指”认为“金三军”的青年“老多”是“金三军”的骨干,活动猖狂,曾抓过“联指”的人,打、砸等等,为“联指”的死对头。为此,“金联指”总指挥王卫东在第二招待所召开了两次常委及兵团头头会议,研究决定,采取一次消灭“青年老多”的行动。并布置,文攻由苏永年(地委办公室秘书)、刘桂光(地区印刷厂干部)负责,并由几个广播员负责广播。武卫由王卫东、李亮忠(金城江镇武装干事)、吴敬(汽车总站司机)负责。部署一边包围,一边发通令。2月3日发第一号通令(通令内容:凡属“联指”观点的人员和革命群众迅速转移到河南片。我们要对“青年老多”一小撮采取最坚决的革命行动),并开始包围,包围圈从火车站,石油站电厂、桥头等线路,截断“金三军”的退路。2月4日晚发第二号通令。“金三军”听到“联指”的通令后,感到慌张,有的主张打,但又没有武器;有的主张逃,又被包围了,最后部分人主张挖地道(已开始挖了)。军分区支左办派宣传科的张XX科长对两派做制止武斗发生的动员工作,要双方派代表谈判。“金三军”坚持按中央的主张“各方的坏人由各方自己处理。”并通过张科长转达给“联指”派,并各方选出代表。在交换代表名单时,“金联指”看“金三军”派的代表中有楼光山,便不同意。即叫“金三军”另选派,由于张科长没有将这意见转达给“金三军”,便没有另派代表。“金联指”见“金三军”没有另派代表,便说“无诚意谈判”,就照原方案行动。于2月4日晚,“金联指”在汽车总站楼上,由总指挥王卫东组织策划布置2月5日的行动计划。参加会议的有郑富、王江、吴敬、苏永年、杨锦成、李自强、甘活产、梁志、李亮忠、张自成等。会议决定:苏永年负责宣传任务,播放行动信号,杨锦成指挥工交兵团,控制电厂制高点,堵塞“金三军”的退路;吴敬,廖炳格指挥汽司兵团负责打兵管大楼(即河北派出所红三司据点)。前线指挥部设在汽车总站楼上,前线指挥部由郑富、梁志两人负责。发出进攻的时间是早上6点半钟。当晚王卫东、吴敬带队过河侦察。“沥血红卫兵”从地委后门码头渡船过,未发生武斗。
2月5日,金城江两派各占一边河,“金联指”在河南,“金三军”在河北。当天“金联指”对金城江进行全面戒严,并占领河南所有的制高点,在县医院门诊部楼上架了一挺高射机关枪,利用县医院门诊部楼上的高音喇叭对河北群众喊话,叫“联指”的群众和革命群众转移到河南,喊话约一个小时左右。接着县医院门诊楼上的高射机枪对准“青年老多”、“红三司”据点楼上的喇叭扫射。然后“金联指”即派武装人员兵分三路,一路从地委后门码头渡船过,一路从桥上过,一路从水泵大坝过。“金联指”在火车站的山上架了两挺机枪,在火车站楼上架了一挺机枪直往火车站对面的十字街进行扫射封锁。王卫东带县镇兵团、吴敬带工交兵团过河,冲过河北的武装人员其中有刁胜、覃佩琼、谭老广、韦炳祥、黄凤月、覃仁、李庆松、兰玉荣、赵连受、吴通才、陈华嵩等。往桥上过的一路队伍,经现在的龙江旅社门口直扦解放街。吴通才、赵连受、王凤月、谭志广等五人从铁路宾馆过去,进旧钟表楼(黄才保家),王凤月发现有一人(河中学生韦六华)在墙上拿手榴弹,便一枪打去,即打伤了他的脚。又见罗体忠从派出所那边冲过来,手拿两枚手榴弹,王凤月即叫放下武器,罗体忠则将手榴弹放在地上,兰玉荣即叫过来,罗体忠到门边又从口袋中取出手榴弹要拉,兰玉荣即下楼,王凤月和吴通才先下,王凤月即打了罗体忠一枪(已死亡),兰玉荣开枪打伤梁丽丽。楼光山躲在何玉荣家的猪栏里,有6、7个人冲到何家而发现,一个举冲锋枪对准楼光山躲的地方开枪,楼光山头部中弹倒地,脑壳被打烂,脑浆飞溅。
“处遗”时对死者平反,抚恤其遗属。对策划者及凶手给予相应处理。对策划、指挥者王卫东开除党籍,判有期徒刑10年;李亮忠判有期徒刑3年;覃定权、兰玉荣、覃仁开除党籍;韦文通开除党籍、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黄春奎记大过处分。
1968年3月22日,经自治区批准,河池县成立了革命委员会。革委会成立后,接着成立了“保卫红色政权纠察总团”,团长兰文鲜(县革委副主任)、政委赵九林(县财办副主任)。1968年6月17日县革委召开各公社革委主任会议,研究贯彻毛主席5月19日的重要批示,即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对敌斗争经验,和贯彻黄总长(黄永胜)、广西军区李士才第二副政委及河池军分区张政委指示,研究发动群众主动地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谭宝壁(县革委会主任)主持会议。会上他讲到:“……揭露阶级敌人怎么样破坏,不是大家打一两下就算了。对敌斗争要有计划、有步骤,把阶级敌人老窝一起端,全挖出来,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进攻,把根一起拨掉。指导思想要明确,发现一点线索,一起将幕前、幕后的揭出来……。”此后,各公社出现了纠察队乱抓人、打人、杀人事件。金城江出现了4次大游斗。
1968年6月20日,金城江镇召开常委会议,镇革委主任张贵臣主持并传达贯彻“县贯彻北京新华印刷厂对敌斗争”会议精神和布置镇革委副主任陈晋楠、常委兰廷芳负责往下传达贯彻执行。6月21日在镇革委小会议室,兰廷芳主持召开各大队、街道、纠察队负责人和部分纠察队员会议,到会的主要人员有韦文通(纠察队分队副)、黄明轩(镇委干部)、李天成、李锡建、张树发、冯月林、曾玉成、袁肇骥、兰荣枝(纠察队分队长)。兰廷芳讲了阶级斗争和游斗问题,布置各单位报游斗名单,搞大游斗。会上纠察队长兰荣枝反复讲:“要拿潘绍南来开刀”。整个会场有武装人员保卫。
1968年6月22日,金城江举行了县、镇联合大游斗,河南片新建街、立新街、东风街和县直单位联合游斗了以肖胜林(财政局干部,因怀疑是特务而被游)、潘绍南(立新街居民,因劳改释放被游)、赵公卿(联合诊所医生)为主的所谓“牛鬼蛇神”。组织和指挥这次游斗的是兰荣枝(街道主任,纠察队长)、陈孟流(林业局秘书)。游斗队伍到河北桥头(现在的龙江旅社门前),纠察队员李锡建(街道青年)等人就开枪打死肖胜林,肖头颅开裂,脑浆散地(有人补枪);在外贸局门前,纠察队员刘保荣开枪打死了潘绍南,罗志宁又补了一枪;纠察队员李天成开枪打死赵公卿,兰荣枝又补了一枪。潘绍南、赵公卿均脑袋开裂,血流满地。在金城江发生了第一次游斗杀死三人的“六·二二事件”。
1968年7月下旬,金城江镇革委又召开了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于1968年7月23日进行一次大游斗。由镇革委纠察队长兰廷芳和关亨起负责布置和维持游斗队伍秩序。7月23日全镇各街道及大队把部分有破坏活动的和不服从管制的四类分子进行游斗。指挥游斗的是纠察队分队长兰荣枝,游斗对象约有40至50人左右。被游斗者被五花大绑,头戴高帽,脱光鞋子。在游斗刚要开始时,关亨起到场看一下,兰荣枝即喊队伍出发。被游斗者在烈日的暴晒下,一路惨遭棍棒、枪托、拳头、石头的毒打。黄周明紧紧地捆绑黎天陶(国民党军官),覃宝传、黄忠正把黎拉去游斗,罗干生和莫景星紧跟在黎天陶的后面,不时地踢打,致使黎天陶于当天游斗后死亡。
1968年7月30日上午,金城江镇武装干事李亮忠交待李庆松(搬运站革委主任)带莫景星(原红星街青年,现市酒厂职工)、罗干生、刘仕华、黄江、黄周明等去叶茂要莫奇汉回来游斗。由于叶茂方面没有电话回复,李亮忠则临时决定派李庆松等人去地区看守所提取银景华(街道居民)回来游斗。于是,李庆松带着李亮忠给的一张条子去地区看守所把银景华提了出来,罗干生、刘仕华即将银五花大绑,放在解放街革委会,满玉忠又将绳子勒紧。下午,莫重业(河北街道党支书)组织河北街道一部分群众给银挂上事先准备好的牌子,由李庆松等纠察队员押送进行游斗。游斗中,在美发店门口李庆松用驳壳手枪敲银的后脑壳,鲜血直流。后来不知从何处也把黄启业(红星街居民)押来游斗,大约到下午4点多钟游斗结束。罗干生、莫景星将银景华、黄启业二人拖进解放街委会。张树发(镇革委会计)派温德雄(居民)通知莫重业,说:“凌碧玉(街道主任)讲晚上还要批斗银景华”。5点多钟,邮电局的阮绍强、伍光保、李绍华等人到解放街委会,审讯银景华在拨贡抢枪的事,审不到20分钟,由于游斗时捆绑过紧,惨遭毒打,太阳暴晒,银就死了,黄启业也于当晚死亡。
1968年8月25、26日,金城江镇革委在革委会议室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镇直单位负责人,各学校负责人,各街道、各大队负责人及纠察队分队负责人。会议由镇革委主任张贵臣主持,贯彻县革委关于主动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的精神。研究对一些四类分子,“4·22”派的头头和干将进行游斗问题。会上委员黄明轩积极提出搞游斗的建议,常委陈晋南、马金科、刘雨亭表示赞成。参加会议的镇直单位、学校、街道、大队负责人都支持,并报游斗对象的名单和材料。经常委研究决定:由兰廷芳担任总指挥,于8月28日举行大游斗。游斗对象名单经常委审批,决定抓80多人。抓人关押、游斗由武装纠察队配合,每个抓人小组都有一、二名带枪的纠察队员;河南、河北片的纠察队负责人兰荣枝、曾玉成等人每人还有一支驳壳枪。
于8月27日晚和28日清早抓人,镇革委会计张树发、镇革委武装干事李亮忠事前喊温德雄(东风街居民)做高帽给镇长胡年初(主要是他支持“四·二二”观点)戴。27日晚抓了80多人(这些人多是少数派、走资派及四类分子等)关进县二轻被服厂仓库,个个都被绳子捆绑,有的两只手前后反捆吊手拇指,被枪托冲,拳打脚踢不知多少。受害者家里老的哭,小的喊。如韦国贵老师的丈夫黄树超不在家,自己带3个小孩,最大的只有9岁,她被捆绑走后,丢下3个小孩抱哭一团,家中无人料理,小孩吃生米饭。28日清早河中学生韦联荣去抓徐广宏,将徐双手朝前捆绑,将绳子拴在单车架上,韦踩车,徐跟在后面跑,到被服厂后,被汪树荣用新石灰水淋颈脖,使徐颈部起满了小水泡。
游斗从28日早上8时开始到下午3时许,天气特别热。被游斗的男的剃光头,女的被解放街主任林促美剪掉头上三分之二的头发。80多人都被五花大绑,每人胸前挂一块大黑牌,牌上写上莫须有的罪名,有的头戴高帽。镇革委委员黄明轩押着头戴高帽的胡年初走在前边,押人游斗的纠察队员,每人都带上水、干粮,头戴草帽,被游斗的人绳索捆身,出汗后绳子勒得更紧,胸前的大黑牌越压越重。就是这样,押游的人还感到不够狠,下令:被游斗者均脱掉鞋子挂在颈脖上,赤着脚,走在滚烫的水泥沥青路上,一边走,一边照着牌上写的喊。一些围观的人用棍棒打,鞭子抽,石头砸,居民杨秀珍在游斗途中被黄凤月(纠察队员)打断右手第一掌骨,造成右手残废。口渴不得喝一口水,饥、渴、累使被游斗的人难以忍受。杨秀珍问押游的纠察队邓清要水喝,邓刚叫杨开口,在旁的纠察队员黄凤月一棍子打杨的咀巴,门牙掉了一颗,鲜血直流。有的昏倒了又爬起来,走不动也不敢哼一声。金城江工读中学的十多名师生也在被游之列。学生周建华(现是公安局科级干部),拿着大鞭跟在自己的班主任李邦本老师后面,不时地抽打着,李老师回头一望,周又打一鞭,说:“昨天的老师,今天的敌人”。稍微怠慢又挨打。当时镇革委领导张贵臣、兰廷芳、陈晋楠等领导人都在镇革委门口的围墙上亲临观看这一切惨状,心中是有数的。游斗长达7、8小时后,将被游斗者押回被服厂,还不给解绳索,晚上单位还要拿去斗争。有的被斗回来后遍体鳞伤,根本不象人样,卧床不能动弹。当天游斗回来,韦国贵老师的9岁大孩子送饭到二轻被服厂,看到妈妈被打得不能动弹,双手被捆绑,9岁的孩子看到如此惨状,母子抱哭一场,泪水拌饭,孩子一口一口的喂母亲吃。在二轻被服厂关押近一个月的时间,审讯、斗争不断。“八·二八”大游斗后,全镇范围刮起深挖狠批阶级敌人的“12级台风”。各机关、学校、街道抓批斗更狠,打人更厉害。仅金城江镇在68年8月份被批斗迫害致死的有8人,被打致伤残的44人(其中6人丧失劳动力),106人被打伤。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精神上受到折磨、肉体上受到摧残。金城江4次大游斗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此事件“处遗”时已查清,给死者及受害者恢复名誉,遗属给予抚恤。对凶手兰荣枝判有期徒刑7年。李锡建开除留用察看两年。李天成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刘保荣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莫重业开除党籍。罗志宁“处遗”前已病死。
1968年7月3日,河池公社河池大队党支书龙玉坤为贯彻县1968年6月17日召开的公社革委主任会议和河池公社召开的对敌斗争会议精神,主动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在河池公社武装干事吴通适、韦建康和公社公安助理韦胡奇的指挥下,在河池大队办公室召开了大队党员、生产队长、民兵排长会议。大队治保主任黄焕生主持会议,龙玉坤作“以阶级斗争为纲,做好双抢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为内容的报告。公安助理韦胡奇在会上讲:“现在阶级斗争要抓紧,有的地方阶级斗争抓得很紧,斗的斗,杀的杀,你们大队在皇城脚下,要做个样板,给各大队带个头,……。”当天下午,公安助理韦胡奇要各大队汇报阶级敌人的情况,各队将不服从管制的、不出集体工的四类分子作了汇报。吴通适、韦胡奇用日记本记录。5时许,快散会时,韦胡奇说:“其他人可以回去,大队干部留下来”。接着龙玉坤、黄焕生、陈树明、吴通适、韦胡奇、韦建康等人进一步研究策划杀人。韦胡奇说:“老黄(指黄焕生)你看怎样?”黄焕生说:“我看这样,今天根据各大队汇报的情况提出了不少表现不好的名单,大家研究一下”。韦胡奇又说:“目前阶级斗争形势很紧张,有的地方斗的斗,杀的杀,你们大队杀他几个我看没问题”。吴通适说:“留大家下来研究明天的做法,明天是街日子,要搞一次大游斗,在游斗中要搞掉几个坏家伙。杨玉兆这个比较坏,搞投机倒把,不服从管制,留这个人有什么用”。接着又点了韦景福、邓冠堂、范冠群、廖玉林,并列举了各人所谓罪状,说:“你们看这5个人啦”。韦胡奇说:“干掉啦”。其他与会人员全部默认通过。韦胡奇接着说:“现在晚了,晚上再研究一下,老黄(即黄焕生)你和陈树明负责通知得力的民兵今晚到营业所开会”。当晚县公安局预审股副股长韦国栋也到会。黄焕生和陈树明通知到会的武装民兵吴茂崇、杨宗甫、罗玉书、韦仕拨、易国作,易祖吕、莫火祥、莫金对、杨宗支、石定国、肖遗运、黄树生、周鲜日、杨祖远、肖贵发、赵锡林等。会议由黄焕生主持,他首先说:“今晚公社集中我们民兵开会,主要是研究明天游斗的事,到会的人要遵守纪律,开完会才走,具体内容请公社的同志给我们讲”。韦胡奇说:“今晚召集你们来,主要是布置明天的游斗,决定明天要枪毙几个坏家伙,到会的人要保密,不能走漏风声,更不能通风报信,谁要是走漏消息就找谁。你们不要怕,要拿出胆量来,有事我们负责”。黄焕生说:“在外面的我们已经派人控制好了,在看守所的怎么办?”韦胡奇说:“不要紧,有公安局的韦副股长(指韦国栋)在这里,他会支持的”。韦国栋表示:“我负责办手续,你们放心”。吴通适跟着强调保密纪律后即把已写好的枪杀杨玉兆、邓冠堂、范冠群、廖玉林、韦景福五人的名单交给黄焕生说:“老黄,你负责安排枪手”。黄焕生接过名单即与陈树明商量,就执笔写:杨宗甫对杨玉兆,孔玉林对邓冠堂,孔祥录对范冠群,吴茂崇对廖玉林,余保育对韦景福。并由黄焕生向与会人员宣读一遍。接着吴通适说:“还有那些不服从管制的四类分子,闹事比较凶的‘青年老多’也要拿去陪杀”。与会人员经一番议论后决定拿河池八队的四类分子韦国栋,九队的四类分子文干英,五队的四类分子黄有朋及其他队的四类和“青年老多”覃树林、李塘乾、卢万忠、莫国宋、范奎、乔中郁、谭国治、乔新闻等11名为陪杀对象。最后吴通适强调说:“今晚的会议是绝密会议,到会的人要保密,不能走漏风声,哪个走漏找哪个负责。明天每个民兵一定要完成好这个任务”。当晚参加这个会议的还有龙玉坤、覃炳刚(公社营业所主任,纠察队长)。
7月4日上午,公安局预审股副股长韦国栋亲自开提票从看守所里提出廖玉林交给武装民兵,其余15名被枪杀与陪杀者陆续被武装民兵抓押到河池大队部。当天早上8时许,吴通适、韦胡奇、龙玉坤、韦国栋为检查集体枪杀工作又在黄焕生家碰头。对如何才不会错杀人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决定对枪杀对象的5人全部用新牛绳捆绑,作为识别标志。12时许,吴茂崇按原计划把被枪杀和陪杀的人排成单行队(被枪杀者排在前),由黄焕生训话后,即命令民兵分别在两边持枪押往离河池街约300米,历来杀人的地方三八坡。当押到三八坡时,吴茂崇即叫停下,并强令被枪杀和陪杀的跪下,曾馨香、莫火祥、莫金对、易祖吕按原安排到各人的指定地点戒严。吴茂崇就指挥民兵开枪打死杨玉兆、邓冠堂、范冠群、韦景福、廖玉林五人。莫火祥、罗玉书、余保育等人还分别朝死者身上开枪补火。然后将陪杀者押回大队部。这是众所周知的“三八坡惨案”。
“处遗”时给死者平反昭雪,死者遗属给予抚恤。对事件策划者及凶手给予相应处理。吴通适判有期徒刑10年。吴茂崇判有期徒刑7年。龙玉坤开除党籍、干籍,按工人安排工作。孔祥录开除留用一年处分。韦胡奇开除党籍(“处遗”时畏罪自杀,上吊身亡)。韦国栋开除党籍,降为一般干部使用。
1968年6月17日至22日,六墟公社召开民兵营长和武装班、排长、治保主任会议。其中17日至20日又召开了一个各大队党支书紧急会议,会议由公社革委主任余扶弟主持。革委副主任韦炳权传达县6月17日召开的公社革委主任会议精神。贯彻狠抓对敌斗争,刮起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的“12级台风”的指示。具体布置了抓阶级斗争的“十查、八大”。所谓“十查”即:一查攻击毛主席、林副主席、中央文革的罪行,以及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罪行。二查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以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的破坏活动。三查反革命分子的社会基础中坚持反动立场的人(如国民党员、三青团员、地富子女、劳改释放犯及不列为分子等人)。四查反革命组织中的首恶分子。五查隐藏及漏划管的剥削分子和一切反革命分子。六查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制造反革命事件的骨干分子。七查投机倒把、破坏金融、扰乱市场等坏分子。八查破坏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坏分子(杀害耕牛、私分等)。九查流氓,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十查贪污、盗窃、腐化堕落、蜕化变质、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坏分子。所谓“八大”即:大学、大用、大揭、大批、大斗、大挖、大肃、大改。并号召各大队党支书、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回去进行贯彻。又布置6月21日在六墟单元开游斗大会。游斗会具体由韦炳权和周日光(公社武装干事)负责。6月21日在公社的布置下,在六墟开了游斗大会。在韦炳权和周日光的指挥下,在游斗中枪杀了凌肖大队的韦照显、韦安告(均系农民,借口以解放前杀过人,搞偷牛盗马为罪)。游斗后的当天,同进大队回到北崖火车站又枪杀了韦秀明(地主仔)。这次游斗打死人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覃金贵、韦炳权不但没有制止打死人的问题,而且肯定了游斗会的大方向是对的。覃金贵讲:“这个会来的人多,斗争凶猛,真正体现了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群众起来对敌实行专政,要把这个经验推广到面上去”。为此,6月22日六墟大队又枪杀了韦德光。覃金贵(公社革委副主任)作会议总结时说:“当前阶级斗争比较复杂,有的参加了‘反共救国军’,有的组织‘暗杀队’,有的有历史问题没有交待,现在还在暗地破坏,对这些不法分子,必须要进行坚决斗争,前段个别大队斗争打死了人,这没有什么奇怪,这是群众专政。群众专政我们干部不能阻拦,不能泼冷水。但我们不能表态要拿某某人去杀,由群众专政。斗争对象我们要抓得准,群众起来斗争,我们不能阻拦,不能泼冷水。……”覃金贵在总结时表扬六墟、凌肖抓阶级斗争搞得不错,同时批评一些地方还是冷冷清清,要求各单元各大队的斗争大会在6月底一定要开完。周日光拿着记录本在会上一个单元、一个大队的进行登记各大队自报开斗争会的日期。当时分管六甲单元的覃正达(公社革委常委)和韦治华(组织委员)经商量后,就自报六甲单元6月23日开斗争大会。覃正达、韦治华不等民兵营长会议结束,就于6月22日上午从六墟赶到六甲,在六甲大队部主持召开六甲单元各大队党支书和“文革”负责人的紧急会议。到会的人员有覃正达、韦治华、卢尚编(六甲大队党支书)、莫永光(高功大队党支书)、莫冠玳(高功大队会计、六甲“联指”头头)、卢焕伦(坡维大队党支书)、莫善怀(坡维大队会计)、莫宝杰(九怀大队党支书)、兰汉寿(洞江大队党支书)、莫重芳(九怀大队文书)等。会议先由韦治华作开场白,接着覃正达传达公社会议精神,介绍六墟单元狠抓阶级斗争的情况,批评六甲单元至今还是冷冷清清,并要求立即开展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迅速掀起一场猛烈刮“12级台风”的对敌斗争高潮。会上要各大队将“四类分子”分类排队,把最嚣张的列为重点斗争对象。与此同时,韦治华发纸给各大队支书写重点斗争对象的名单和他们的“罪状”。报上的重点斗争对象是:六甲大队卢尚编报莫木恩(贫农,会拳术,称恶称霸)、莫造福(四类分子);高功大队莫冠玳先提出并经过莫永光同意报莫炳凡(解放前参加过土匪);九怀大队莫宝杰报莫仕伦(农民、解放前任伪村长);洞江大队兰汉寿报兰桂芳(解放前任伪乡长)、莫海忠(解放前参加过土匪)、莫汉林(解放前参加过土匪);坡维大队卢焕伦和莫善怀商量后报莫运江(解放前任伪村长)。上述的重点斗争对象的名单确定后,覃正达又说:“现在专政是群众专政,大家要充分发动群众,让他们去专政,我们干部不要出面”。最后覃正达对会后的工作进行布置说:“1、单元斗争会定于23日上午召开,地点在六甲小学院内,会场由莫冠玳掌握;2、要充分放手发动群众,开好积极分子会;3、要管好重点斗争对象;4、干部要做好分工。”会议于当天5点钟结束。
6月22日晚上各大队根据会议的布置,连夜发动群众贯彻。各大队都传达了会议精神并讨论了重点斗争对象,讨论结果除六甲增加莫联强(地主仔,最近打贫下中农子弟)外,其余大队不变。当晚,韦宽儒,莫顺智,莫宽浩等人把莫造福、莫木恩关在六甲旧卫生所。卢尚编向覃正达补报莫联强为重点斗争对象。
6月23日早上,在六甲小学院内开斗争会。由于22日夜下大雨加之准备不好,九怀、坡维、洞江的群众和斗争对象都没有到会。六甲、高功两大队的民兵将重点斗争对象莫木恩、莫造福、莫联强、莫炳凡和陪斗对象押到会场。当天高功大队九外队社员谭天奎怀着个人成见,利用单元对敌斗争之机,擅自将本队的四类分子林家祥捆押到会场。莫冠玳主持会场。卢尚编组织本大队群众集中,然后宣布莫木恩、莫造福、莫联强的“罪状”,宣布后交由群众斗争。重点斗争对象莫木恩等人被群众残酷毒打得遍体鳞伤,不省人事。谭天奎用木棍将林家祥敲死。当时人们也认为莫联强已被打死(当夜醒来,其弟莫联忠连夜偷偷来背回家医治),则将其余三人拉到六甲小学的菜地边,莫天重先开枪打死莫炳凡,接着又开枪打死莫木恩,同时,六甲拉岜队民兵莫小周开枪打死莫造福。
下午洞江大队民兵罗启生(已故)、莫文开等将3名重点斗争对象莫海忠、兰桂芳、莫汉林押到六甲。九怀大队社员莫仕益为表现自己“积极”,连问也不问一声,用木棍将兰桂芳打死在会场边。下午在单元斗争大会即将结束时,覃正达又召集各大队负责人在六甲大队部开碰头会,到会的覃正达、韦治华、卢尚编、莫宝杰、卢焕伦、兰汉寿、莫冠玳等。会上莫冠玳等人向覃正达、韦治华汇报当天斗争大会情况。覃正达认为这天的斗争会有的大队没有到会,原定的任务没有完成。会上又布置没有带重点斗争对象到会的大队24日再准备一天,25日再召开全单元的第二次斗争大会。
6月25日,九怀大队民兵莫仕宝和莫孟学受莫宝杰的指派去抓重点斗争对象莫仕伦,并押到六甲斗争会场。坡维大队民兵在莫善怀、莫少帮的组织下到村里搜捕重点斗争对象莫运江。莫善怀在村前一棵树下发现莫运江吊颈未死,即叫民兵将其抓到仓库关押,饭后又叫莫英国捆绑押到六甲斗争会场。
斗争会主持人是莫冠玳,重点斗争对象是莫仕伦、莫海忠、莫汉林、莫运江。其四人遭受残酷斗打,奄奄一息,除莫汉林被拉到会场外一角审问外,共余三人被民兵押到六甲小学菜地边,六甲民兵莫益国准备用机枪对他们进行集体枪杀,后因故障打不响,这时,六甲民兵莫金泽用冲锋枪对他们打了一梭子弹,两人应声倒下,莫仕伦还在挣扎,这时民兵副营长莫顺智从莫金泽手中接过冲锋枪对他们又打了一梭子弹。接着民兵莫永德也对莫运江尸体开了枪,三人中弹身亡。
单元两次“对敌斗争大会”不久,坡维大队党支书卢焕伦叫莫善怀书写枪杀莫运江的布告,莫善怀又推给莫建春拟稿,经他审查后交莫如飞抄写,写好后由莫善怀和莫如飞拿到六甲大队部张贴。九怀大队党支书莫宝杰叫文书莫重芳书写枪杀莫仕伦的布告,并拿到六甲街张贴示众。六甲单元于23、25两日枪杀了莫木恩等八人。
1968年6月24日,岜仑大队党支书韦尚远召集大队贫协主席韦克坤及韦现由、韦永吉、韦光德、韦克生、韦文初、韦文想等民兵到大队开会,传达公社召开“抓阶级斗争”的会议精神和贯彻公社“主动发起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的12级台风”的指示。然后就摸底排队找斗争对象。因韦文毛(地主仔)过去在生产队分牛肉时分了一条牛鞭给韦尚远的妻子韦花兰,韦一直怀恨在心,为此,韦尚远首先提出:“可友村韦文明一贯很恶,‘四清’运动时斗人最狠,要拿韦文明来斗,其次韦文毛,瞧不起干部,分牛鞭给我,这是阶级斗争的反映”。韦克坤则积极附和,并说:“韦文明还私藏有枪支应拿来斗争”。会后赶制刑具(吊架),并派韦现由、韦永吉等人到可友村抓韦文明到大队来。当晚在斗争会上,韦尚远、韦克坤组织其帮凶对韦文明进行吊打、指供,要韦文明承认成立“暗杀队”。韦文明在酷刑逼供下,被迫承认其所谓“暗杀队”,并乱供出韦光贺、韦尚坡、韦尚珍、韦文毛、韦克东、韦炳刚、韦天理、韦花梅母子俩、莫花绸和韦汉超母子俩等人参加“暗杀队”。接着韦尚远又派人抓韦光贺等人来吊打至深夜12时许。散会后,韦文明被押回可友队仓库内关押,半夜即上吊身亡。其余的均被关押在大队空房内。6月25日,韦尚远、韦克坤二人组织其帮凶韦现由、韦永吉、韦文源等人将韦光贺、韦尚珍、韦尚坡、韦天理、韦花梅、韦汉超、莫花绸、韦炳刚等人轮番吊打一整天并至深夜,然后放韦尚珍回家,其余继续关押在大队部空房内。韦尚珍放回家后觉得再无生存之望,即去摸变压器触电自尽,但只被电流击伤。韦尚远获悉后又以破坏生产设备为名,派人把韦尚珍又抓回来关押。6月26日早,韦尚远、韦克坤召集韦现由、韦文源、韦光德、韦文想、韦贵利、韦永吉和大队长韦汉祥在大队小屋内开会,提出要把关押在屋内的人拿到北崖车站召开群众斗争大会后就地枪杀。会上韦汉祥(大队党支部委员)不同意乱杀人的做法。当场被韦尚远指责。同时还阻止他人提反对意见,致使11人当天在北崖车站被轮番斗打。被害者韦文毛请求说:“不要杀我,我愿交待”。韦尚远认为该人还有问题没有交待即将韦文毛、韦天理、韦炳刚三人留下。指派韦现由、韦永吉、韦文想、韦元初、韦光德、韦贵利等人分别押韦光贺、韦尚坡、韦尚珍、韦花梅、莫花绸和韦汉超母子俩共七人到北崖火车站北面枪杀。枪杀结束后叫被押陪斗的“四类分子”将死者尸体抛下车站附近的深潭下,不许家属收敛。杀人后回到大队,韦尚远、韦克坤又喊韦现由、韦永吉去抓死者韦尚坡的母亲来杀掉。凶手认为这个老奶被斗得差不多了,不杀也会自己死的,当时没有去执行枪杀。因而被害者幸免一死。韦尚远、韦克坤当晚又纠集其一伙在大队开会,再次提出将韦文毛、韦天理、韦炳刚拿去杀掉,韦克坤说:“我们讲该杀就杀,干脆彻底消灭”。韦尚远说:“我们明早就开始,不开群众大会了”。6月27日早上被害者韦文毛、韦天理、韦炳刚被斗打后,即由韦尚远安排韦永吉、韦文源等人押到拉利(地名)枪杀。枪杀的凶手韦永吉提出把韦文毛和韦天理背靠背的绑在一起,试看一枪能否打穿两人,当凶手韦永吉打了一枪,见子弹只打死韦文毛时,又开第二枪把韦天理打死。韦文源同时开枪把韦炳刚打死。
6月30日,韦尚远、韦克坤经密谋后,又借口说:“韦克胜(死者韦炳刚之父)患麻疯病”,以此为由强令年仅13岁的韦炳产在韦尚远事先写好的“要求杀死父亲韦克胜的文书”上签名盖章,然后派韦现由拿枪去韦克胜躲藏的岩洞边埋伏,在强迫韦炳产去欺骗他的父亲出洞口给凶手杀害。当韦克胜出洞口被凶手开枪击伤屁股倒地时,韦克坤又命令莫炳耀(四类分子)去拿韦克胜家里的柴油来把韦克胜活活烧死。烧死韦克胜后,其一伙又抄了韦克胜的家,拖走一头50多斤的猪,拿到韦文源家杀吃。韦尚远提出:“铲草要除根,杀人不留子孙,要把他们搞得家破人亡”。等话。韦克坤亦上门威胁遗属,不准哭泣。韦尚远、韦克坤与韦尚远老婆韦花兰到受害家里进行抄家,没收房屋财产,使被害者家破人亡。受害者家属为了保全性命,有的携儿带女或随媳妇改嫁离乡到外地谋生。
1968年6月下旬,六墟公社革委副主任韦炳权和公社干部韦庭超到同进大队召开单元大队干部会议,拉烈大队党支书、“革委”主任韦天宏,大队长莫天亮、大队文书兼会计莫明路3人参加了这个会议。会议的内容是贯彻公社召开的狠抓阶级斗争,清理阶级队伍,促进当前生产,猛刮向阶级敌人进攻的“12级台风”会议精神,并要求各大队汇报当前阶级斗争情况。韦天宏将本大队阶级斗争的各种表现作了汇报。会上研究并布置了下一步抓阶级斗争问题。散会后韦天宏、莫明路、、莫天亮在走回家的路上,经韦天宏提议并取得莫明路、莫天亮2人的同意,决定第二天召开全大队的党员和“三长、四员”(即生产队长、贫协组长、妇女队长,会计员、出纳员、记分员、保管员)会议。
1968年6月26日由大队长莫天亮主持,在拉烈大队办公室召开了全大队党员和“三长、四员”参加的会议。与会的有一队的韦金雷、肖爱仙;二队莫如宗、韦天先、莫家状(已死);三队莫明知、韦花引、莫胜发、莫家步;四队莫有机、罗玉明(已死);五队韦家用、韦天才等人,纠察队和部分民兵骨干也参加了。会上,韦天宏传达了同进会议精神,接着要求各队汇报“四类”分子的破坏活动。二队汇报了地主分子莫光辉在旧社会当过伪副村长,现在不服从管制,见到军火列车路过又乱说“看来哪里要准备打仗”等;三队汇报莫现红去要队里的变压器油时,先去喝酒,不买油回来,还有,喝酒不看水,使水淹禾苗,有意破坏生产,又讲莫现红要去参加“四·二二”组织等;四队汇报莫会丰、莫会三乘“文革”之机与一些外地来的染布佬经常来往,是否有什么活动。最后韦天宏根据各生产队的汇报,在作会议小结时说:“我们大队的阶级斗争已经落后于形势,比人家慢了,……这几个人比较嚣张,明天就交给群众啦”。当时与会者都明白,“交给群众”是意味着什么。六墟公社六墟大队于1968年6月16日在周日光的策划、指挥下曾有过“交给群众”,就在公社召开民兵营长和武装班、治保主任会议的第一天,枪杀了周志善、韦善标,为后来做了榜样。就这样,各地依样执行。
1968年6月27日上午,全大队社员集中到拉烈大队办公室的晒坪上开斗争会,会议由韦天宏主持。会前大队民兵营长罗玉明指挥民兵将莫光辉、莫会丰、莫现红、莫会三捆到会场,他亲自和莫家步、莫仕弟到莫会丰家把莫会丰绑起来,把他和其它“四类”一起关押在会场附近的莫安刁家,指派大队治保主任韦天先负责,由莫文代、莫天路看守。韦天宏主持了会议,并将了话,他逐个地列举了他们的“罪状”,然后说:“这些人较为嚣张,现在交给群众斗争,大家不要讲情面;要狠狠地斗”。开始莫光辉被民兵推上会场,一民兵在其背后猛踢一脚,莫光辉伏地倒在晒坪上,碰掉了两颗门牙,满嘴流血。接着罗玉明率民兵韦天生、莫明知、韦仲德、莫有机、韦家用、莫天好等人一拥而上,将其团团围住,先是指鼻子指眼睛地斗骂,接着是拳打脚踢,莫光辉被打得立不起来,伏在地上。莫国金、莫国汉兄弟见父亲挨打,忍不住哭泣,民兵们一哄又抓他们来斗打,散会后,莫国金、莫国汉担心在家还要挨斗,怕有生命危险,就连夜外逃。莫光辉这次被斗打得满面血污,脑袋肿大淤血,不能自己行走,由其妻韦花伦和另外两个扶着回家,卧床两天后死亡。
接着就推莫会三来斗,莫天好(大队抽水员、现六甲水管所职工),先上来一巴掌就打莫会三,跟着韦天生、韦仲德、莫有机、莫明知等人围上来打。莫会三不住地哀叫“死了、妈呀!”韦天生(解放前于1941年因与原配妻莫有家感情不和而离婚,后改嫁莫会三,因而韦天生对此不满)穿着厚厚的胶草鞋狠踩莫会三的颈脖,边踩边骂“你自持有钱,看不起贫雇农,抢我老婆,你也有今天,打死你”,连踢带打,当场把莫会三打昏迷。会后莫胜高、莫会丰将莫会三背回家,因内伤过重,于6月29日死亡。
第三个被推出来斗的是莫现红,开始民兵们把他围在中间,进行逼供,令其承认拉拢干部,破坏生产等罪行。莫现红拒不承认。被莫明知、莫天从、莫仕弟捆绑起来吊在篮球架下,继续毒打。莫现红这次被斗,伤势不很重,但怕再次挨吊打,当晚就外逃,外逃一个月后回家,被安排到六甲水利工地劳动。于1968年12月25日,莫明路、莫家步从六甲水利工地押莫现红回队,由莫胜发带到三队养猪场让民兵看守,当晚莫明路主持了斗争莫现红的斗争大会,会场就设在大队部的晒坪上,大队干部莫天亮、莫胜发也参加了逼问,不待莫现红讲完,罗玉明首先上去打了一下,跟着民兵也上去乱打一通。将要散会时,莫现红才被释放回家,可是莫现毛、莫顺庭、莫青年、莫仕弟等一伙民兵尾随到家,关掉了电灯,乘黑拿起棍棒朝莫现红乱打乱砸,莫现红被打得连声惨叫,内伤严重,屎尿失禁,卧床一个星期后死亡。
1968年6月29日上午,由大队干部莫明路召集并主持了全大队社员到大队办公室前晒坪上斗争莫会丰的会议。大队长莫天亮在会上讲了话,公布了莫会丰的“罪行”。事前民兵莫家貌随同民兵营长罗玉明把莫会丰抓来关押在三队的仓库里。开始时罗玉明、莫明路、韦家用带莫会丰到蓄水塘边,个别盘问,要他老实交代参加“暗杀队”一事,莫会丰没有承认,他们又转将其带进斗争会场,于是开始了群众性的斗争。莫会丰被绑跪在地上,莫有机首先上来踢打。莫会丰本是莫会三的同胞哥哥,因韦天先原配妻子莫有家改嫁莫会三一事,韦天生对莫会三一家久有成见。现莫会三已死,便借其兄出气,专打莫会丰的头部和肋部。韦仲德也操起一根小腿粗的木棒连敲莫会丰的眉心鼻梁处,使莫会丰昏死倒地,鼻梁下陷,血从鼻子里涌了出来。莫明路见状在会议小结时特意说:“莫会丰要组织‘暗杀队’,要杀我们的干部、群众,他解放前当过伪排长,有罪恶,今天被我们贫下中农打死了,死得活该啦”。
莫会丰被斗昏死过去后,在场的群众都认为死了,纷纷要求马上抬出晒坪或消埋,免得弄脏晒坪。莫明路也不仔细检查,民兵营长罗玉明就到莫安刁家(关押四类的地方)催促治保主任韦天先安排四类分子莫安祥、莫光贺2人抬莫会丰去坟地,莫老房、莫花各、韦花伦、莫小农、莫有家去挖坟坑,罗玉明还安排民兵莫青年、莫天路2人去监督,莫安祥和莫光贺(现已死)2人用藤条打成结,把莫会丰放在里面,一前一后抬往坟地,到瓦窑处时,莫会丰曾一度苏醒过来,微微地呻吟了一下,监督民兵莫青年等人紧跟在后面,也没有作出及时的妥善处理,当抬到坟坑边时,坟坑已经挖好,莫会丰的妻子还带来一张席子,把莫会丰放在上面时,莫会丰又醒了过来,惊问道:“你们真的这样搞吗?”并用两手撑地想坐起来。因失血过多没能坐起来。在旁的莫光贺见状忍不住,便问站在铁路边监督的民兵,“怎么办?”莫青年回答说:“谅他也活不成了,埋掉算了!”四类分子们不忍心,正在迟疑时,莫青年又催促道:“放下去,埋掉!”在压力之下,四类分子们不得不将莫会丰连同席子一起放下坑,然后把席子盖拢,在填土之前,又放下三块人头大的石头压在莫会丰的双肩上,莫会丰就这样被活埋了。
六墟公社在刮起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的“12级台风”中,在公社所在地私设监狱三处,共监禁了20人,监禁时间短的3、5天,长的达3个月之久。有的被关在化肥农药仓库,例如六墟营业所的刘明贵,被本单位关押了7个月之久。各单位、各大队乱批、乱斗、乱杀人的事件一起接一起。六墟街韦护生被斗打死亡,接着又抓韦护生的爱人和2个女孩和儿子(韦燕龙)去游斗。当时韦护生的爱人刚生小孩3天,也被拿去游斗。合作店的邹奇才、潘浩德被迫上吊自杀。税所的王连琪被斗得精神失常。在一次斗争中,朱广宗还拿刺来给他跪。并被扣发工资,每月只发15元的生活费,有时连生活费都不给,饿了只得去吃猪糟,最后奄奄一息时,方送进医院治疗,不几天就死了,现在连尸骨都不知埋在那里。公社党委书记莫如田、韦家堂,干部兰冠祥、覃荣耀、刘明贵等同志均在公社内被捆绑或吊打。刘明贵被斗得像个癫子,精神曾一度失常。据“处遗”时统计,六墟公社在刮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的“12级台风”期间,全公社自1968年6月14日晚在公社斗争韦护生致死开始至6月30日止,共枪杀了27人,在斗争中被打死的5人,斗争后被迫自杀的6人,活埋1人。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全公社就死了39人。全公社在“刮台风”期间所管辖的22个大队,就有17个大队死了人,被枪杀、斗争致死、被迫自杀的共65人;被非法吊打、批斗、背上各种罪名的515人,其中国家干部67人,造成严重伤残的23人。该公社在“文革”期间是全县的重灾区,一幕幕悲剧,人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件件触目惊心,悲惨至极。在“文革”期间,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派性思想得不到克服,无法无天的乱打人乱杀人的事件策划者和凶手们逍遥法外,有的还被提拔重用,受害者家属敢怒而不敢言。直到1983年,全区全面开展“处遗”工作。县“处遗”工作组才派人作认真地全面调查。对策划者及凶手按政策给予应得的处罚。对死者及受害者给予平反,善后问题也作了比较妥善地处理。
判处周日光有期徒刑10年,韦尚远有期徒刑15年,韦克坤有期徒刑12年。开除覃正达党籍,由副县级降为一般干部使用。给予韦治华留党察看2年,撤销股长职务的处分。开除韦天宏、莫明路、韦天学、兰汉寿、韦光德、莫宝杰、莫天雷党籍。将韦文源、莫汉忠清除出党。开除莫金译党籍,并给予行政开除留用1年处分。开除莫善怀党籍,按一般干部安排工作。开除卢尚编党籍,行政降为副区,按一般干部安排工作。卢焕伦留党察看1年。莫冠玳开除干部队伍,做工人安排。
1968年5、6月间,正当全国各地贯彻推广北京印刷厂对敌斗争的经验,这时长老公社干部韦英鸿进驻化板大队,按县、社革委会的部署,狠抓阶级斗争。经多次与该大队党支书石仁治研究,决定以挖“暗杀集团”为名进行,以历史反革命分子子弟陈明强经常外出,不出集体工为活靶子,诬定陈明强到大厂、拉么等地串联,进行反革命活动。因此先后3次通知陈到队长家训话,并威胁说:“韦宝生在南丹已写信来向我们投降了,你还不交待,如果再不交待,只有死路一条”。并要陈明强按他们拟的提纲写出所谓“暗杀队”的成员名单、职务、纲领、口号等的交待材料。又于同年7月26日晚,韦英鸿、石仁治带领民兵伙同公社纠察队去坡全队抓刚从南丹读书回来的韦宝生到村后仓库关押,用同样的手段要韦宝生供出“暗杀队”的成员名单、职务、纲领、口号等。由于韦宝生刚从南丹回来,还不懂他们的意图,所以不肯写。过后韦宝生的四姐韦金配送饭给他吃时,就叫他四姐去找韦英鸿和石仁治,问清楚他被关的原因。韦金配问了韦、石2人,“你们抓我弟去关押,他到底有什么错误?”韦英鸿说:“你弟不交出枪枝和‘暗杀队’的名单来,在哪天就算那天”。又说:“你弟是否参与韦有田、郭先瑞、郭承内、郭先双、陈明强、石庭祯(均是农民社员)等一伙人搞反革命活动”。过了4天,韦英鸿在那牙屯遇见韦金配送饭给韦宝生时,就交一张字条给韦金配送去给韦宝生,并交代说:“这张字条你不能开,交给他,他自己懂得”。韦宝生收到那张字条后,即按照韦英鸿写的内容要求,写出了所谓“暗杀队”的成员名单、职务、纲领、口号等的坦白交代书交给韦英鸿后,才得放回家。就这样,一个以韦有田、郭先瑞为首的“暗杀队”形成了。从此,在化板大队掀起了大抓“反革命集团”的阶级斗争高潮。
同年7月1日,韦秉生(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廖景荣(公社粮所所长)、韦荣恩(公社公安助理)、覃荣德(公社干部)带领公社纠察队和板庆大队民兵容祖德等数10人和驻化板大队工作队韦英鸿,半夜去抓韦有田、韦德所、韦德超3人(均系农民社员),把他们捆绑到花油队进行斗争。尔后把韦德所、韦德超放回家,把韦有田关押在大队部里。7月6日,韦英鸿对石仁治及大队干部说:“上次斗争韦有田还没有得材料,还要继续斗他要材料”。当天就召开全大队群众大会斗争韦有田。由韦英鸿主持会议,石仁治作动员报告,内容是要韦有田坦白交代组织“暗杀队”的内幕。在斗争中韦都说没有这回事。这时,陈明强、郭承内就按照韦英鸿事先布置的内容,上台揭发韦有田组织“暗杀队”的情况,说韦有田是“队长”,郭先瑞是“政委”。因此,在这次斗争中韦有田被残酷毒打成重伤,放回家后于7月8日死亡。
同年7月11日晚,在石仁治的主谋策划下,由石仁国、韦有理、石玉庭、石玉怀(均系民兵)等人去抓石庭祯到林启队进行斗争,斗后关押在仓库里。接着石仁治又指挥石仁国把石庭祯捆绑好,还用另一根绳子打结套在石的脖子上,将另一端拴在窗条上,当晚深夜,石仁治、韦有国、石玉庭、石庭怀等人串到仓库,由石庭怀在外面放哨,韦有理在窗外拉紧套在石庭祯脖子上的绳子,石仁治、石玉庭破窗入内猛打石庭祯致死。
同年7月26日晚,韦秉生、韦英鸿组织那亨片群众开斗争大会,韦秉生主持会议。当晚被斗争的有郭承内、郭先双、郭现山等3人。经过斗争后把郭承内关押在肯幕仓库。7月28日,石仁治带领队干、党员、大队革委会成员、民兵积极分子到肯幕队仓库斗争郭承内,在斗争中,因为郭承内没有按照他们的旨意供认,而被石仁治、韦有国、石仁国、石玉庭、韦邵东等民兵打死在仓库里。
同年8月5日晚,韦英鸿、石仁治布置郭先堂、潘辉、郭先厚3人组织那亨片骨干、积极分子在学校开会斗争郭先双。会前韦英鸿对郭先厚说:“今晚你们把他搞清楚算了”。石仁治对潘辉也暗示说:“别让他跑了”。经过残酷斗争后,郭先堂、郭先厚、潘辉等9人以送郭先双回大队部关押为借口,将郭先双押送过鸡石桥时,郭先堂接过罗庶祥手中的一枝鸟枪交给郭先厚,郭先厚连开三枪未响,就用枪托猛敲郭先双的头,其余蜂拥而上,拳打脚踢,至郭断气后他们才分散回家。当晚深夜,郭先双苏醒时挣扎落入水中被淹死。
郭先瑞被诬为“暗杀队”政委后,被公社纠察队捆绑押到公社进行逼供,郭先瑞受不了凌辱,于农历7月初逃跑到化板其弟郭先全家躲藏,石仁治得知后,8月9日,派韦有国、石庭怀等人持枪和绳子到郭先全家捆绑郭先瑞,押到肯幕队仓库,石仁治指使石庭怀用绳子绕住郭先瑞脖子2圈,吊在墙壁顶的木柱上,不给脚着地,第二天发现郭先瑞已被吊死。
陈明强被逼承认参加“暗杀队”后,见韦有田等人被残酷斗争的情况,感到生命危险,便于同年7月5日写信给郭先内,控诉韦英鸿找他谈话时进行诱供、逼供、骗供及威胁的经过。郭承内接到信后,加上了自己的意见,向河池军分区支左办公室发出呼吁救命书。河池军分区支左办公室收到信后不深入调查处理,于同年7月7日将信退回长老公社革委会调查处理。同年8月20日,韦英鸿对石仁治说:“我们要开一次队干会,研究对敌斗争情况”。第二天就召开队干会研究。8月22日,在大队部球场召开对敌斗争大会,石仁治主持会议,韦英鸿作动员报告,他说:“今天召开对敌斗争大会,是因为目前阶级敌人兴风作浪,阶级斗争更尖锐复杂,却里队陈明强参加了‘暗杀队’,现在又翻案了,今天我们要斗倒斗臭他,使他永世不得翻身,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接着,石仁治宣布斗争开始,受蒙蔽的群众蜂拥而上,把陈明强打得不省人事,拖到球场边放。陈明强被雨淋苏醒后,石仁治被发现即叫郭先堂、郭先厚、潘辉等5人押送陈回家。韦英鸿对这5人说:“做他去算了,怕什么,干掉!现在你留他,以后他还留你?”韦英鸿也跟在后面,到拉巴桥时,陈见势不妙,跳下河逃命,在河中被郭先堂、潘辉等人用石头砸身上及头部。到却里队机房时,又把陈拉上岸,韦英鸿对潘辉说:“干了!”潘辉即用粉枪对准陈勾扳机,没有响,郭先堂接过枪,吓陈跪下,对准陈的头部开枪,最后把陈打死了。
韦英鸿、石仁治积极推行极“左”路线,以狠抓阶级斗争为借口,大搞诱供、骗供、逼供、威胁等手段,伪造了化板村“暗杀队”,使韦有田、郭先瑞、石庭祯、郭承内、郭先双、陈明强蒙受冤案,被迫害致死。“处遗”开始后,经过查证核实,历史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所谓化板村“暗杀队”确属冤案,给予平反。为首捏造化板村“暗杀集团”的韦英鸿、石仁治受到应得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开除了韦英鸿的党籍和干籍,按工人安排。开除了石仁治的党籍,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覃辉同志是河池县知名的民主人士。解放前曾先后任乡长、伪军团长、思乐县长、国大代表。1949年4月起义投诚,参加我县游击队。解放后曾任河池县建设科科长、广西桂西自治州政协副秘书长,并选为广西省第一届人大代表。在“文化大革命”内乱中,覃辉同志惨遭迫害,于1968年7月含冤去逝。覃辉同志虽死,但死有余怨,死不瞑目。他在临终前曾对其亲属说:“过去我曾做过有益于人民的事,想不到今天,我死得冤枉啊!”覃辉死后其遗属也心有余怨,曾多次写信给自治区和县要求认真调查覃辉被迫害致死的原因并给予落实党的政策。
经河池县公安局调查,在1981年9月5日做出《关于覃辉死亡的政治结论》,结论是:覃辉1957年被划为右派分子,判有期徒刑15年。因患高血压病,保外就医(其右派及被判刑问题经有关部门复查,已给平反纠错)。覃辉在保外就医期间,没有发现其有违法行为,于1968年6月去逝,对其亲属子女应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视同仁。
1982年5月30日,九墟公社党委作出《关于覃辉同志死亡的结论》,结论是:在“文化大革命”内乱中,覃辉同志由于受迫害,于1968年9月不幸去逝,对其亲属应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视同仁。
1983年3月,广西全面进行“处遗”工作。覃辉遗属又给自治区及县来信,于1983年8月9日给河池县“处遗”领导小组来信,提出5点要求,一、对于死亡结论要求作出实事求是的公正结论。二、给其子女、亲属经济补助,按其原干部级别发给埋葬费,抚恤及遗属往返的旅差费用。三、由于受覃辉冤案的株连,使其子女2人至今不能就业,要求安排回湖北均县工作。四、覃辉同志生前被错划“右派”,判刑劳改。“文革”中又惨遭迫害致死,应按其原干部职级举行追悼会,在政治上恢复其名誉。五、韦克标、覃绍林迫害覃辉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依法惩处。
为此,河池县“处遗”领导小组派员重新调查,作出《关于覃辉在“文革”期间被摧残折磨致死的情况报告》。
覃辉,男、壮族,于1915年生,国中文化程度,本人出身伪官吏,家庭成分中农。广西河池县九墟公社纳六大队六谷生产队人。原爱人赵剑英(已离婚,现在湖北省均县体委工作)、长子覃应平、次子覃知平、三子覃献平,随其母在湖北均县居住。
覃辉从小在下项小学读书,后考入保平中心校,1932年考入河池县立师范讲习所,毕业后在下项小学任教兼校长。1935年调任光隆乡乡长兼中心校校长。他到任后,为了伸张正义,设法把人民最痛恨的曾杀害过陈伯民、唐向岩、韦景新等11位革命烈士的刽子手光隆乡乡长田德高逮捕,作了极大的努力和斗争。由于国民党官官相护,不久,县长李瑞熊便释放了田,1936年上半年覃辉反被降职到保平任街长。后调到六甲乡任长兼中心校校长。覃辉看透了国民党官场上的黑暗,决心另求出路,1937年“七·七”事变后,抗日浪潮席卷全国,覃辉决心北上抗日。1938年3月到达安徽合肥县,便报名参加合肥县人民抗日游击队。因无军响则投靠国民党十九路军军长廖磊,由于覃辉英勇机智屡立战功,被上级提升为第五战区司令部李宗仁的上尉随从副官。
1938年秋被送到第五战区干训班学习(即伪中央军校第八分校,校址在湖北均县草店社),毕业后被派往均县第一区担任区长。在任期间,同情贫苦人民,认真执行“二·五”减租政策,努力减轻人民负担,团结各阶层人民共同抗日,政治开明,廉洁奉公。他个人生活简朴,深得广大穷苦人民的拥护。
1941年调到重庆中央训练团学习,毕业后调回第五战区。1943年至1944年任第五战区第一挺进纵队第一支队中校校长,率领部队在华中桐柏山区一带与日寇浴血奋战。1945年上半年任第五战区长官部上校参议。
1945年抗日胜利后复员回原籍。新任县长陆荣光与覃辉在中央训练团是同学,所以邀请覃到县工作。1946年派覃辉任河池县教育训练所所长,负责培训各乡镇的村、街长等基层伪职员。
卢继馨曾是师范讲习所教过覃辉的老师,地下党员,和覃辉素来相好,师生间有过深厚的感情。覃任所长后,向县长陆荣光推荐卢继馨到教育所工作,让卢继馨负责训导工作。从此,覃辉开始和地下党接触,也和韦景光交上朋友,1946年覃辉联络各乡士绅及群众联名向省政府要求,请减免全县一年的田赋征税,结果,如愿以偿,因而深得全县人民的拥护。当年覃辉被选为省参议员,1947年又被任命为县三青团干事长(管河池、南丹、东兰、凤山、天峨等县,实际只抓河池一县)。覃辉利用这个时机,大捞政治资本,扶植乡村势力,逐渐形成一个政治集体,与县党部(城镇派)形成了两个对立面,开展激烈的争夺。
1947年秋竞选国大代表时,乡村派是多数,都投覃辉的票,结果,覃辉当选国大代表。1948年春到南京参加国民党的伪国民代表大会。由于他追随李宗仁,李宗仁被选为副总统后,任命覃辉为国民党中央政督导委员会委员。于同年8月返桂,并委派他为思乐县县长。这时,解放战争已进入第三个年头,全国军事、政治形势对我十分有利,东北野战军歼灭了济南之敌。俘虏该第二绥靖司令王耀武,华北我军包围太乐,11月进行平津战役、淮海战役。蒋家王朝已摇摇欲堕,虽作最后挣扎,也挽回不了败局。覃辉是聪明人,他和卢继馨、韦景光早有密切联系,不能再为国民党卖命了,只有投靠共产党才有出路,于是就作撤退计划。
1949年2月覃辉决定派其爱人赵剑英以回家清明扫墓为名,先护送一批武器弹药回河池,其中有冲锋枪5枝、步枪1枝,弹药数百发送到六墟欧瑞涵家。4月覃辉借到桂林向省府汇报工作为名,便离开了思乐,从桂林回到柳州时,发现有特务跟综,最后到柳庆师范,找到河池同乡换装才脱险。回到金城江后把收藏的武器弹药和一台收音机,由欧瑞涵组织10多人的武装小队向游击区进发,当天赶到下落村,受到了韦景光、卢继馨、李明等同志的热烈欢迎。从此覃辉正式参加了革命队伍,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滇黔桂边区纵队第十支队参谋长,同时派到六墟、大丈、丁洞等地去协助开辟游击区,扩大武装力量。参加大小战役50多次。
建国后,1950年覃辉在宜山专署工作。1951年在河池县人民法院任审判员兼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953年调任桂西北壮族自治州政协常委和桂西壮族自治州副秘书长。1954年被选为省人大代表,出席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56年任广西各族代表团团长到全国各地参观访问,并列席全国政协会议。
覃辉于1957年“反右”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7月15日被捕,邕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15日以“右派分子”和“历史反革命分子”判有期徒刑15年送到黎塘劳改场劳改。1964年元月因患高血压和风湿病,则给予保释回老家——河池县九墟乡纳六大队六谷屯由群众监督养病。1966年6月全国开展了“文化大革命”运动。覃辉自“保外就医”以来到1967年上半年,虽然患病,但生活基本上还能自理。如可以在家喂猪、煮饭等一些家务劳动,还可以搞裁缝、车衣、种菜等一些活路。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纳六大队党支书韦克标不再允许给覃辉看病治疗。以至到1967年下半年,覃辉的病情逐渐严重,造成半身瘫痪。
1968年农历5月初5,九墟公社决定在保平召开8个大队的群众斗争大会。会前,公社专门召开大队负责人会议,由各大队提出斗争对象名单报给公社审批。当时,纳六大队党支书韦克标参加了这次会议,在会上提出要斗争覃辉和覃华满(纳六大队苟洞队,68年被枪杀)2个人,得到公社的同意。5月初5那天早上,韦克标亲自组织六谷队的覃炳良、覃炳荣、王建飞、覃瑞荣、塘马的韦荣操等人都覃辉的住处,韦克标对覃辉说:“今天,人民专政你”。说完就指令韦荣操用一根麻绳当场把覃辉捆起来,拉到覃瑞荣的春碓房,再用麻绳将覃辉绑在一根柱子上。韦克标、覃炳良等人就在覃辉的住房进行非法抄家,抄得刘少奇同志、邓小平同志的画像和一个镜框(内有覃辉的照片)以及各种书籍刊物、装满了一对背篓,勒令覃辉的侄子覃炳汉挑到保平去亮相。抄家后,韦克标就叫来六谷队的覃仁熙(地主分子,78年已摘帽)、苟洞队的覃华杰(地主分子,78年已摘帽)、上堂队的覃金元(富农分子,78年已摘帽)、下桥队的覃荣开(划为坏分子,71年已摘帽),将覃辉捆绑睡在木梯上面抬走,抬到离会场还有100多米远的保平街黄华保家门口停放。这时候来了一帮人,有的拿猪笼做高帽罩在覃辉头上,有的分别拉左右手将覃辉拖到会场。覃辉的裤裆被擦通了个窟窿,两脚后跟也被擦伤流出了血。到了会场,覃辉被人用力按跪在地上,公社干部谭永代将摆在覃辉面前的镜框一脚踢烂。接着韦克标就上来朝覃辉的头部、脸部、颈部猛打几个巴掌,就宣布大会斗争。主要斗覃辉3条“罪状”:第一条为什么划成“右派”;第二条“文大”期间为什么与一些人来来往往;第三条刘少奇、邓小平已被批判,为什么还收藏他们的画像?大会斗争中,覃辉被拳打脚踢,几次被踢翻在地,在保平片大会斗后,又拿到保平小学球场以大队来斗。据韦克标交代,覃辉在保平小学被斗更为厉害,除被拳打脚踢,有的人还用枪托冲他的背后。那天斗争,从上午11点直到下午4点多钟。斗完后,由覃金原、覃依现、覃仁肯轮流抬回家。覃辉被斗抬到家后,当晚只能躺倒在床上,饭也吃不下,其二嫂覃依现用暖水帮擦身时,发现覃辉的背后、胸部、两肋等共有5处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从保平大斗争回来后的第4天六谷小学学生罗仁角、韦正华、韦明星等10多个学生上门来用石头、瓦片乱砸覃辉的住房,将摆在桌上的一碗辣椒砸破,贴在屏风上的一张毛主席画像左眼也被砸凹下去。第二天,六谷小学教师覃兆林借口覃辉侮辱伟大领袖毛主席,就带部分学生闯进覃辉的家,将躺在床上的覃辉用绳子捆绑拉到教室去斗打。又过三天时间,韦克标在六谷小学召开六谷、板腰、塘马、下桥等4个队的群众大会,指使覃炳良、覃炳荣等人将覃辉连拉带拖到百米远的球场。覃辉的裤子被拖烂了,臀部和脚被擦伤有巴掌那么宽,血痕斑斑。主持会场的韦克标带头将跪在地上的覃辉打了几个巴掌,踢了几脚,接着覃炳良、覃炳荣等人上来进行拳打脚踢,有的甚至用木棍敲、覃辉的额头被打肿了,起了个大疱疱。从保平大斗争回来在10多天的时间里,像这种专门斗覃辉的群众会就有2次。还有一次斗争潘炳福时又拿他去陪斗,每次斗争免不了遭到拳打脚踢,甚至木棍敲,鞭子抽,枪托捅。过后以六谷小学学生覃炳群、韦正华、韦明星等人在老师覃兆林指使下每天下课后或者是放学后,经常到覃辉住处去殴打和折磨覃辉,最突出有下面2次:开始韦明星、韦正华、罗仁角等学生是用一张四方的板凳压在覃辉的额头上,然后强拉到堂屋去罚跪,用装有水的脸盆摆在覃辉的头顶上,不准乱动,稍动就挨打;有一次学生罗仁角、韦正华从灶里拿热火灰到覃辉的床前,对覃辉说:“你侮辱伟大领袖毛主席,把毛主席画像眼睛搞坏了,我们要烧你的眼睛”。接着就将火灰撒在覃辉的眼皮上,还钳着火子使用无人性的手段去烧覃辉的生殖器,把火子放在覃的小腹部阴毛上,小腹部被烧得红肿,痛得覃辉难忍地叫喊:“我愿死了!”又有一次韦明星、罗仁角等学生扒掉覃辉的裤子,抓一把(用盐巴与生辣椒混合的)辣椒盐粉撒在他的生殖器上,以惨无人道的折磨,在场亲眼看到的有覃辉的二嫂覃依现、塘马队的韦荣宗、罗仁业等人。由于天天被斗打,覃辉看到自己已经不行了,曾用左手写过碑文,死后叫侄子覃炳克立碑(碑文原稿其大孩子覃立平于80年清明回六谷时已经拿走带回湖北均县)。当覃辉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生命已处于垂危之时,韦正华、覃福祥、韦明星等人还不放过,即将要死的那天早上继续进行殴打。下午3点多钟覃辉就死去。临终前,对他的二哥覃仁开、二嫂覃依现、侄子覃炳汉、覃炳干、覃炳克等人说:“过去我曾做过有益于人民的事,到今天,我死得冤枉啊!”说完流下了眼泪。覃辉就这样活生生地遭到摧残折磨致死。
“四人帮”倒台后,覃辉的冤案已于1979年9月得到南宁地委统战部和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给予宣告无罪,恢复名誉,平反昭雪。河池县委对覃辉的冤案给予高度重视,作了优抚。对迫害覃辉致死的策划者和凶手进行了严肃处理,判处韦克标有期徒刑8年,将覃兆林清除出党。
历史的事实给覃辉同志作了公正的裁判,他是我党的忠诚可靠的朋友,河池县人民不会忘记他的功绩。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五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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