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7-0 作者:中共鹿寨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鹿寨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对鹿寨县造成的灾难,与全国、全区对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全县因“文革”而死的1043人,其中被枪杀和批斗打死530人;被迫害自尽的443人,被打伤致残1800多人,很多家属被株连,惨遭迫害。夺权、武斗、停课、停产,使国家和集体财产受到极大损失。更是无法估计。1983年5月至1985年2月鹿寨县开展处理“文革”遗留工作,平反了大批冤假错案,对在“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或罪行的干部、工人和农村党员,按照政策分别给予党纪、政纪、法纪处理,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了全面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肃清左的影响,从思想上拨乱反正,从而形成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为了吸取“文革”血的教训,搞好“两个文明”建设,我们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贯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根据“处遗”办的调查报告,整理写成了“12·7”夺权,俄洲抢枪、柳州武斗、“9·2”事件——平山大游斗等4件 “文革”大事件。由于水平有限,难免有错漏之处,敬希批评指正。
中共鹿寨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7月20日
在上海夺权风暴的影响下,鹿寨县干部马风乐、林宜京、赵国朝、姚大茂、邓树生、杨锡海、李文斌等人,组成夺权委员会,于1967年1月27日晚10点钟,夺了中共鹿寨县委、县人委大权。
1967年元月,上海夺权风暴蔓延全国,南宁于元月23日夺权,柳州地区专署在元月25日夺权,当时鹿寨县县委组织部人事干事卢成光,监委干部黄盛君到柳州,亲自了解地专夺权情况,他们回到县里立即进行宣传,说地专在“1·25”夺权了,并召集了马凤乐等人先后召开了两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67年元月26日晚,在韦定昌的房子里,到会者有马凤乐、姚大茂、赵国朝、林宜京、邓树森、谭乃忠、段德道、韦定昌,会议由卢成光、黄盛君主持。
会上,卢成光首先发言,他说:“上海已夺了权,广西南宁23日夺权,柳州地区专署25日夺权,从形势发展来看,夺权势在必行,如果我们本机关干部不夺,外面群众组织也要夺”。黄盛君接着说:“上边都搞夺权,我们不先夺权,让外人夺去就难搞了!”与会人员听了以后,一致同意夺权,并统一了几点意见:
①成立夺权的领导组织机构——夺权委员会;
②由姚大茂、马凤乐拟夺权声明书,由大家讨论凑合了几条“夺权理由”,但提不出什么具体的事实,着重的只是说:县委领导执行了一条修正主义路线,“文革”以来搞经济主义。
第二次会议,元月27日下午,在农办经管科办公室,参加会议人员,除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人员以外,另增加了组织部王启德、李善芳、莫庆常、宣传部覃翰南、吴家民、县委办公室韦化昌、廖启铭、吴启祥、韦家祖,县总工会刘志生、徐春魁,县团委妇联覃忠玲、胡春玲、张秀珍、覃秀珍、罗桂兰,统战部朱善章、农办李东元、县人委何建兴、韦庭康等人,会议内容:
①决定夺权委员会领导人选,当时大家推卢成光任夺委领导,但卢解释说:“自己担任组织部人事干事多年,平时接近领导多,如我任领导成员,容易给别人抓辫子,还是以别的同志担任为好。”因此,就选马凤乐、林宜京、赵国朝,姚大茂、邓树森、杨锡海、李文斌共7人为夺委成员。
②组织准备,由卢成光同县武装部和驻军联系,林宜京、邓树森、杨锡海组织串连县委、县人委的干部群众,韦定昌、李善芳串连小批在鹿化的临时工。
③夺委大会的标语、口号,由姚大茂负责,大会后游斗的旗子、锣鼓,由段德道负责。
④夺权会前由黄盛君、段德道、邓树森找县委书记李景昌、副书记钟杨声、县长黎景琪谈话,其内容主要是指出他们过去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犯了错误,革命群众有意见,现已组织起来要夺权,要他们把权交出来,,听候群众安排。
1967年元月27日晚上约10点钟,按预定时间,约有200多人集中在现农办门口空坪上开会,把李景昌、钟杨声、黎景琪叫到会上,会议由新当选的夺委主持,由姚大茂司仪,马凤乐当会议主席,马先作简短讲话,说明会议的目的,宣读《夺权声明》后要县委几个同志表态,在夺权书上签字,当时几位领导因对夺权很不理解,表态时说话支吾,最后,马凤乐向李景昌、钟杨声、黎景琪宣布:“从现在起,你们必须在革命群众和夺委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说完就叫李景昌等人回去,夺委就这样夺了县委、县人委大权,接着就由马凤乐率领参加夺权的群众队伍向广播站前进(即现在税务局),以示庆祝夺权胜利,并在广播站向全县广播《夺权声明》,此《声明》已由县广播站的陈章勤连续播送了两遍。
在广播站门口,夺权委员会率领的群众队伍,遇到了海均、廖伦华、覃锋带领的另一些群众组织和一些战斗队,他们对当晚的夺权表示反对,于是在广播站门口,展开了一场“必须夺权”与“反夺权”的辩论会,围观的群众达三、四百人,当时段德道到医院打电话给县武装部,该部政委程继厚亲自到现场解围,程对双方说:“这样乱哄哄辩论,解决不了问题,是否找一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谈!”于是双方改到文化馆的老剧场(即现在卫生局)继续辩论。
夺权派提出夺权的理由是:文化大革命的目的就是把矛头指向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要把已失掉的那一部分权利重新夺回来,县委、县人委当权派存在的错误。当前全国许多地方都夺了权,他们怕县委、县人委大权被别人夺去,怕权力不是掌握在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手中,所以他们要抢先夺权。
反对夺权的理由是:“一·二七”夺权是假夺权,真保皇,辩论中各持己见,群众组织遂分裂为支持夺权派和反对夺权派,从此鹿寨县党政机关瘫痪。
①1967年元月二十九日,在县府会议室开会,马凤乐主持会议,夺委成员到会,李景昌、钟杨声、黎景琪、刘瑞亭、廖茂乾均参加,马凤乐说:“要求李景昌等继续工作,有群众监督你们,”李景昌说:“我们已经交权了,我们就不搞了,你们搞不了,再把权交回来。”在场的钟杨声、黎景琪同意李景昌的意见、而廖茂乾、刘瑞亭表示坚决支持夺权,过后廖与刘还发表了一份支持“联指”一派组织夺权的声明。
②夺权后,鹿寨两派群众贴出了“夺权”与“反夺权”的大字报、标语,如“支持95名领导干部站出来和我们闹革命。”鹿寨中学教师陈广昆对“夺权”写了“七评”,鹿寨中学音乐教师周更生因编了一首反对:“1·27”夺权的歌,小孩满街唱,影响很大,遭夺权派仇恨,后终将周更生害死。
③1967年2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鹿寨驻军发表了“坚决支持鹿寨革命造反联合兵团夺权行动委员会一、二七夺权的革命行动”的声明,声明中指出,鹿寨革命造反联合兵团夺权行动委员会,造了他们的反,夺了他们的权,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我们中国人民解放军鹿寨驻军坚决支持他们的革命行动。
⑤1967年3月下旬,夺权以后,鹿寨中学采取边上课,变闹革命,开展了“1·27”夺权是否正确的大辩论,红卫兵组织形成了两派,支持“1·27”夺权、支持韦国清(区党委书记)的“东方红”组织属于“联指”派,反对“1·27”、反对韦国清的“红总”组织属于“4·22”派,“东方红”组织的司令员是梁宣新,“红总”组织的司令员是李济春。
(根据县委处遗办大案组《鹿寨县“1·27”夺权事件的调查报告》整理)。
1967年12月份,“联指”和“4·22”两派对立气氛日趋严重,武斗不断升级,以林圣柏为首的“4·22”派于1967年12月2日,抢走了俄洲大队民兵保存的枪支弹药。
城关公社俄洲大队“农总”头头赖寿德、郑戊忠、王学坪三次到鹿寨中学找林圣柏(老师,“4·22”派头头)汇报俄洲大队民兵枪支存放情况,并要求去抢枪,林圣柏考虑到现在形势日趋严重,自己手中寸铁皆无,对方(指“联指”)要人有人,要枪有枪,一旦发生突变,就完全处于挨打的地步。为此,就点头同意,并把吴汉生(鹿中学生)叫来,要他们去商量具体行动方案,于1967年12月2日晚8时,“4·22”派一群人由赖寿德带路,到俄洲大队抢走城关公社俄洲大队民兵保存的枪支弹药,其中重机枪1挺、驳壳枪1支、三○步枪1支、鸟枪2支、炸药5筒,大队党支部书记邬家端头部打伤。
也是在当晚,城关公社武装部长何文高派武装部干部覃启旭(现在来宾县法院工作)、蒙恩略(现在县公安局工作)由韦建成开中拖去转移俄洲大队民兵保存的枪支,但迟了一步,当中拖到达脚板洲河边下车步行过铁桥、离大队不远的地方碰上已抢到手的“4·22”一群人,在天黑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将覃启旭、蒙恩略打翻在地,将覃启旭随身携带快慢机手枪抢走,蒙恩略手部受轻伤,即消失在黑暗中,这突然的情况把覃、蒙两人搞得晕头转向,当神志稳定后,覃启旭跑到对亭火车站打电话回公社报告大队枪支被抢,电话是熊庆廷接的,后喊何文高来接电话,当何文高得知情况之后,立即召集公社干部会议,公社社长彭俊康(处遗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在县经委工作)提出:①迅速电话通知,覃伟才带石路大队民兵直奔俄洲;②调动窑上、波井、龙田3个大队民兵埋伏在通往俄洲的各个路口进行守卡截击;③立即带队到俄洲大队调查现场情况。
何文高按此计划布置好后,即带公社干部秦致彬、邓云、韦庆香赶赴现场,与覃启旭、石路民兵先后赶到会合后,察看现场结果;被抢子弹317发,重机枪1挺、驳壳枪1支、三○枪3支、鸟枪2支、炸药5筒。党支部书记邬家端(处遗中被开除党籍)头部被打伤,何文高训斥大队民兵营长葵凤明(处遗中被开除党籍)“你们搞什么(,枪就管不好!”接着围在火边,何文高叫汇报当晚抢枪的情况,由葵凤明和胡六二汇报,“我们的枪被抢和民兵反映当夜的人可能有赖寿德、郑戊忠、王学坤、胡学亮跟赖寿德来住很密切,胡学亮是他们的联络人,郑戊忠、王学坪偷过国防电线,他们成份不好。”何文高一边问,一边把情况记在笔记本里,并说,大家对抢枪的经过清楚了,枪是那些人抢的?也分析了,是内外勾结来抢的,公社武装部研究把这次抢枪事件查清楚,把枪追回来,现在大家回公社,临走时交代把全大队武装民兵集中到公社来,约凌晨4-5点回到了公社。
何文高带队回到公社后,直奔城关公社中堂,向先后赶到公社的县人武部部长张春峰、副部长张义信、县政府副县长、抓促指挥部副主任廖茂乾、刘瑞亭,县计委主任、抓促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谢文业、公社党委书记韦彩应,社长彭俊康、副社长王均彪进行了汇报,并组织公社干部和民兵对抢枪事件进行议论,议论中,有的人认为抢枪是俄洲大队有人勾结鹿寨“红总”搞的,主张围攻鹿中,把抢/枪夺回来,有的则认为这样处理不好,会引起鹿寨出乱子,主张发《通牒》令和《呼呼书》,勒令他们把枪交出来,廖茂乾说:“俄洲事件问题严重,也是我们县出了个大问题,要很好地研究一下处理的策略和方法,俄洲的抢枪是不是派性呢?还是阶级斗争的反映呢?”随后,县里的几位领导都作出了大同小异的发言,说:“抢枪本身就是反革命,抢枪事件就是反革命事件。”俄洲大队民兵营长葵凤明提供教养释放分子郑戊忠和俄洲农民王学坪及大队“农总”头头赖寿德等人可能参加抢枪,“联指”派的人提出林圣柏、周更生、吴汉生等人勾结俄洲大队的人进行抢枪的可能性大,当时参加议论的人较多,你一言,我一语,发言无秩序,为此,领导决定到楼上召开领导层人员会议,进一步研究处理抢枪事件,参加楼上会议人员张春峰部长交代了一些问题后离去外,上述领导继续开会,会议先由人武部副部长张义信提出议题说:“要不要《通牒》令?《通牒》令出那些人?”廖茂乾说:“根据张部长的意见,抢枪事件是反革命事件,是反革命事件就要处理嘛!发《通牒》为何不可呢?本人同意出《通牒》,捉拿处理。”其他领导都发表了大体相同的讲话后,决定出《通牒》令就很快统一了。
接着研究确定《通牒》中的人员名单问题,参加会议的公社干部和“联指”派代表提出要把“4·22”派头头林圣柏和红卫兵头头吴汉生也要列为《通牒》令中的人员名单,县里来的领导则说:“《通牒》令点名问题,要符合反革命性质,不要涉及派性。”廖茂乾说:“林圣柏本质是好的,是土改根子的子弟,本人是共产党员,吴汉生是学生头头,不点名对争取多数有好处,不列进去,这是策略,就点郑戊忠、赖寿德、王学坪、周更生就可以了,其他领导也接着说:林圣柏虽然是头头,但比不上周更生凶,周更生谩骂张春峰、张义信和县委,这种人不抓,抓那种?县里来的领导发言后,统一了意见,由熊庆廷起草《通牒》,写好后在城关公社后楼会议室宣读通过,在场的有张义信、廖茂乾、谢文业、何文高、韦彩应、彭俊康、王均彪等人,未作多大修改就定稿了,《告全国人民书》是邓云和彭会平根据《通牒》和何文高布置的起草的,然后送何文高修改,修改后交熊庆廷,再转交彭会平写大字报和复印,分发全县,于1967年12月3日,以“城关公社贫下中农”的名义迅速发出《通牒》,《通牒》说:于12月2日晚8点半钟,广西“4·22”鹿寨造反大军勾结柳州强盗抢去俄洲大队武装民兵枪支共7支,子弹317发,其中重机枪1挺,驳壳枪1支,三○枪3支,鸟枪2支,炸药5筒。在场抢枪已经知道以下4人:熊/赖寿德——俄洲“农总”头目;周更生——鹿中“红教工”,郑戊忠——俄洲二队富农(教养释放分子),王学坪——教养犯弟弟王((柳州“4·22”。
以上4人,我们限令3天内向贫下中农指挥部投案自首,否则我们将采取革命行动,抓住以杀头论罪,不管在什么地方出现,我们见到就抓,任何人不得阻拦,谁拦后果自负。
我们再讲清楚点,如果这4人投案自首,供出策划者,可以将功赎罪,如果执迷不悟,我们就杀定了,就是杀定了!我们讲话是算数的。” 鹿寨城关公社贫下中农1967年12月3日
县、公社领导把俄洲抢枪定为反革命事件,发《通牒》,使5人受到残酷迫害,其中4人身亡。
王学坪,男,于1968年5月被抓住,关在城关公社,后来公社通知俄洲大队把王学坪押回大队处理,大队干部在1968年6月11日召开群众大会批斗后,把王押出会场,在牛角塘处枪毙身亡。
吴汉生,男,1968年7月13日回鹿寨向县武装部投案自首,又被城关公社关押吊打,还进行一次假枪毙,在俄洲大队遭受肉刑审讯。
郑戊忠,男,1968年7月被抓住,关在俄洲大队,7月31日晚,由大队干部把郑戊忠押到大汾村进行批斗,当晚让群众推到大汾滩处用木棍和石头活活砸死。
周更生,男,于1968年8月被抓住,关押在县工纠队牢房,8月28日把周更生押回鹿寨中学批斗,当晚把周更生斗打致死,据调查,周更生根本没参加抢枪。
当年由县一级领导将俄洲抢枪定为反革命事件。“处遗”期间,在1983年7月县常委扩大会上,已为此案作了平反,对当事人作了相应处理。
张春峰:处遗前已故。
张义信:处遗前已故。
廖茂乾:处遗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谢文业:待处。
韦彩应:处遗中被撤销县委常委职务。
彭俊康:处遗中受党内警告处分。
王均彪:处遗中受党内警告处分。
何文高:处遗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刘瑞亭:免处(现在来宾迁江糖厂工作)
(根据县委处遗办《俄洲抢枪事件的调查报告》整理)。
1968年3月,鹿寨县成立了革命委员会,1968年5月下旬,县革委第一副主任张春峰(处遗前已故),县革委副主任廖茂乾(处遗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革委常委谢文业(待处)、县革委委员张义信(处遗前已故)积极组织鹿寨县干部、民兵近2000人,到柳州平息所谓“反革命事件”,实际上是向“4·22”进行武装进攻的柳州武斗,给鹿寨县、柳州市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
1968年5月27日,张春峰对头排公社书记马克敌说:“现在柳州4·22反革命抢枪事件,事态非常严重,近日来进犯我雒容三门江对面村庄,炮击我六座村庄,还准备进一步消灭我鹿寨县红色政权,我县准备进行反击,县里考虑你年青力壮,又有实践经验,决定由你组织一个侦察连,”这就揭开了鹿寨民兵去柳州武斗的序幕。
紧接着,6月初,张春峰、程继厚(县革委主任)带领黎景琪(县革委副主任)、廖茂乾、彭俊康(城关公社社长,处遗中受党内警告处分)、张义信、马凤乐(县革委委员,处遗中被撤销糖果厂党支部书记职务,现在工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何金章(县人武部干部,现在县劳动局督导员)、刘瑞亭(县革委委员,现在来宾迁江糖厂工作)等人开一部客车到与柳州市交界的雒容公社六座村河边,看地形和对面(三门江林场一带)的“敌情”,并派人过河请柳州联指负责人吴拐子(别名:老红军,已离休)来了解柳州武斗及兵力部署等情况。
6月10日,张春峰、廖茂乾经过酝酿,召开县革委常委紧急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程继厚(已离休)、张春峰、廖茂乾、黎景琪、赵松龄、韦定昌、谢支业、兰少卿、李英、马凤乐、廖振儒等,张春峰主持会议,首先,张春峰讲了一番煽动武斗的话,然后叫大家议论表态,并决定在家抓生产和上前线(即去柳州武斗)人员名单,同时作了分工(在下面说明)最后宣布成立鹿寨县贫下中农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
会后,县革委立即给雒容公社下紧急通知:要立即集中全公社武装民兵,编好连排,除在三门江、九子岭、鸟嘴岭等地修筑工事外,其余迅速赶到三门江渡口,守好县大门(指三门江),为全县的进攻作好准备,同时,江口公社武装部长黄凤福亦接到县革委令,由黄志刚带30名左右的武装民兵到六座笔架山防守,同日,县革委向各公社发出《关于立即建立人民纠察队落实哨卡的紧急通知》电话内容,内容主要是:设立哨卡,建筑好工事,设障碍物,检查过住人员和车辆,为此,应立即成立人民纠察队,配备武器、通讯器材等,迅速落实参加县纠察队的人员,于13日带武器弹药到公社集中,14日到县集中。
当天晚上,又在县人武部召开紧急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是县直各单位负责人,斗、批、改的骨干和在县参加学习班的各公社、镇革委主任、武装部长,由张春峰主持会议,程继厚、廖茂乾和其他革委领导成员参加了会议,策划组织民兵到柳州搞武斗。张春峰在会上说:“(大意)①大批黑《修养》,强调4个念念不忘,鼓吹主动地、全面地、持续不断地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的进攻;②制造紧张气氛,张说柳州“造反大军”已接近三门江了,抢了援越抗美物资,占领了柳州鱼峰山、马鞍山的制高点,把贫下中农赶出郊外(查无此事),已有1万多人被赶到雒容来(不是赶来,是柳州“联指”群众撤退来雒容,人数也无1万多);③说什么柳州“工机联造反大军”要到我县搞武斗,因此,我们坚决自卫还击,为了保卫红色政权,保卫27万人(当时全县人口数)生命财产,县革委决定组织全县民兵到柳州去平息反革命。”
第二天,在县革委召开两次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各公社武装部长,公社主要负责人1名,县直有关科局主要领导、鹿寨化肥厂主要领导等,会上柳州“联指”副总指挥蒙志恒介绍了柳州武斗情况,柳州“联指”吴拐子也到会,军分区有一名军人也参加,会上给连以上指挥员发给一张柳州市草图。
6月12日,县革委向各公社发出紧急通知:①历数柳州“造反大军”罪行;②确定各公社抽调民兵人数和应带的枪支弹药;③决定12日到公社集中,13日到县集中。并由廖茂乾修改定稿,用县革委的名义向全县发出关于平息柳州反革命事件的《严正声明》。到此,县革委、县人武部的张春峰、廖茂乾等人完成了动员、策划、组织鹿寨民兵到柳州武斗的一切准备工作。
县召开的一系列的赴柳州搞武斗的紧急会议以后,各公社、镇迅速进行层层传达动员、宣传:①“工机联”、“造反大军”抢援越抗美物资是反革命行为;②我们自卫反击是正义的;③不要怕,要大胆、强调国家干部、社队干部要克服怕犯错误,怕难收场,怕运动过后当不了官的思想,不要惊慌,不要麻痹,要警惕,要大胆领导。
1968年6月10日,县革委常委会上宣布:成立“鹿寨县贫下中农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县革委常委即进行分工,赵松龄、韦定昌负责在家抓生产;廖茂乾、黎景琪、李英、兰少卿、廖振儒、马凤乐等带队去柳州搞武斗,指挥部由黎景琪任总指挥(因张春峰是武装部长,不宜出面),廖茂乾、张义信、何文高、温有胜任副总指挥,温有胜兼任参谋长,攻打柳州时,廖茂乾为前线总指挥,代号103,前线指挥所的代号是新胜,番号75,成员有温有胜、何文高直接受总指挥部领导,后勤指挥所的代号是红卫,番号57,总指挥是谢文业,成员有冯裕怀、廖振儒、黄梦林、谢、冯、黄负责在县里组织物资供应前线,廖振儒负责前线后勤总指挥,主管前线物资的供应和分配,总指挥部没有政工组;由李英负责,主管审讯和宣传工作,马凤乐负责与柳州联指联系工作。
县总指挥部管辖3个营:
第一营:四排、龙江、拉沟、城镇4个公社民兵共420人,营长郭文忠,副营长李秋生,教导员黄邓英,副教导员韦继忠(兼连长)。
第二营:头排、黄冕、中渡、寨沙4个公社民兵共470人,营长曾德友,副营长文喜臣,教导员韦献忠,副教导员唐昌义。
第三营:城关、雒容、平注、江口4个公社民兵共400人,营长彭俊康,教导员张幼异,副教导员熊立宽。
各营的连排干部,主要由公社武装部长、革委主任、副主任、转业干部,复员军人担任,总指挥部直属机炮连、侦察连。
后来改编为中队:
一中队:头排、四排,番号37,代号江南,由马克敌、黄邓英、王天义、韦再绪、孙世文负责。
二中队:寨沙、拉沟,番号51,代号古木,由曾德友、韦继忠、唐昌义、兰春辉负责。
三中队:龙江、黄冕,番号71,代号爱国,由李景春、韦献忠、李秋生、韦向葵、廖豪负责。
四中队:中渡、平山,番号81,代号朝阳,由文喜臣、黄水福、邹玉杰、熊立宽、龙树生负责。
五中队:城关、城镇,番号95,代号洛清,由彭俊康、蒋续灼、黄汉堂、覃启旭负责。
六中队:雒容、江口,番号11,代号新安,由戴巧、黄凤福、黄志刚,许汝生负责。
此外,县总指挥部还设有会计、保管、计划分配、物资供应、接待等部门,蔡振强、韦化昌、肖立展等人分别搞了这些工作。
按县革委决定,各公社民兵于1968年6月12日和13日相继集中到县,住鹿寨化肥厂仓库,进行编队、表决心、学习简单的军事知识、讲解如何利用地形、地物、战斗要点、围点打援等,经过4天的集训,参战的干部、民兵近2000人,陆续开赴三门江林场。但武器装备很差、很原始,县武装部配给部分手枪、步枪、手榴弹,还有的民兵自带老七九、漏壳、鸟枪、长矛、大刀,也仍有三分之一的民兵是徒手的,有的领导说:到柳州战场上缴获敌人的武器,就可以武装我们了。
1968年6月16日,由廖茂乾、温有胜率领的第一中队开赴三门江林场(其余民兵在雒容),侦察连事先到了三门江。当时,不带领章的张春峰主持召开了全体指战员会议,①会上由柳州“联指”副总指挥蒙志恒和林场领导以及柳州市逃跑出来的人介绍了情况;②研究制定进攻路线,先占领牛奶场,然后逼进砖瓦厂、灯泡厂;③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由廖茂乾任总指挥,温有胜任副总指挥;④决定“前指”设在板栗林附近公路边。会后即令侦察连先到前面侦察,当晚侦察连到了灯泡厂一带活动,四排连埋伏在牛奶场一带,当四排连到牛奶场时,传来一阵密集的枪声和手榴弹爆炸声,接着是马克敌带领侦察连撤下来,并背一重伤员回来,这是他们与柳“联指”打误会,结果自己人被自己人炸伤。同时,鹿寨民兵刚到前线不久,就将到兰家村一带寻找走失耕牛的柳州市民邱广义、邱广明、商正烈等3人抓获,说是柳州“造反大军”的探子,押送到三门江林场零粉厂进行拷打审讯。以后邱广义、邱广明被寨沙民兵后勤班廖志芳等人推下河淹死,第二天发现邱广义未死,寨沙民兵即用步枪打死,商正烈则被押送到雒容拘留室,死于酷刑下。
17日,民兵全部集中到三门江林场,在该场礼堂召开了战前动员会,会上,廖茂乾作了所谓演说,煽动仇恨情绪,鼓动民兵投入战斗,廖茂乾下达了动员令。在会场外面的球场上,绑有用布条蒙上眼睛(其中一人用麻袋装)的练学文、植燕雄、刘泰原等6个“俘虏”,任民兵用棍棒乱打,他们是清早到青年桥一带找菌子被活捉的柳州市民,并非“俘虏”。练学文、刘泰原终被打死,其余的人有的被打残放回,有的不知去向,至今无法寻找,植燕雄则被押送到雒容公社拘留所,后经人说情送回柳州市“联指”释放。
经过现场煽动,鹿寨民兵于1968年6月17日下午兵分三路,向柳州市区推进,计划汇合于东风化工厂。一路上,并末发现“造反大军”向我压进的情况,而是越接近市区,枪炮声越密,这时更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是被骗来柳州武斗的了。
指挥部设在三门江林场场部,前指仍在板栗树林一带。
右线由侦察连、寨沙连向立新砖瓦厂、灯塔山方向前进,左线由江口连、城镇连向四三四厂推进,中线由三门江林场战斗班,柳联指副总指挥蒙志恒带路,配合四排连、黄冕连组建的精兵排以及机炮连两个班掩护机炮连六○炮班向东风化工厂直入,中线推进到灯泡厂时(现在是柳州无线电厂一带)。走在前面的韦光裕(连长)、蔡太安(韦的警卫)和周振昌(机炮连长,鹿化干部)以及周的警卫和蒙志恒等,被对方骗进房间开枪打死,连长周增权带警卫员唐华安跑步上前找韦光裕又被活捉,听见枪声后的四排连上来即接上火,不久,连长廖新模(四排派出所干部)和民兵以及三门江林场战斗班的2个人又死于枪口下,经此一惨重伤亡后,民兵再也不听指挥了,纷纷夺路住后跑,黄邓英报告“前指”后,无可奈何地撤回牛奶场树林露宿,左线虽然推进到一水塘边,占领了一个岭头,但终因营长郭文忠(城镇武装部长)、廖务生(郭的警卫员)和民兵江定雄被打死,在既不见后续部队上来又无法和“前指”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连夜住后撤,天亮到了牛奶场碰上兰少卿方知惨败情况。左线侦察连到砖瓦厂时,已溃不成军了,并误认为连长马克敌死了,韦献忠即带“一反到底”一个红卫兵,并配一个炮班跟头排连火速前进,当头排连行进到砖瓦厂时,走到半路就不见韦献忠了,当时已是凌晨两点,碰上马克敌见他只有3个兵了,经过组织,攻下了砖瓦厂,占领了白石山。
当“前指”听到情报后,指挥员们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廖茂乾即向指挥部请示,县人武部张义信,何金章(和张春峰一样不佩带领章)立即赶到前线,温有胜来回跑,调兵遣将,最后把驻守三门江林场的连队全部调上来,按张义信意见,占领制高点,就地加强警戒,停止前进。
18日,张春峰将在雒容待命作为预备队的城关连调到前线,令接守灯塔山、箭盘山,白石山。又令平山连徐运武带十多名民兵配合机关人员去寻找韦光裕等人尸体并运回来。再令四排连攻打标准件厂,寨沙连攻打东风化工厂,这一仗寨沙连拉庙大队党支部书记李逢春又遭打死。四排连在柳州“一反到底”、“三红”的配合下,攻下了标准件厂后,将住厂的李颂达等男女(上海来广西支边人员)老少十多人集中起来,令他们举起双手跪在地坪进行搜查。
20日,攻打铸造厂,龙江民兵排长林新喜被打死。
20、21、22、23日在农械厂、铸造厂、打拉锯战,鹿寨县民兵有9名负伤。
23日,谢文业、廖振儒率“慰问团”到三门江,向武斗人员表示慰问,还带了生猪、蛋品、鸡、鸭、烟、日用品等共值3万多元的慰问品及现金,廖茂乾在欢迎“慰问团”的大会上讲了话,表示要为“牺牲”的同志报仇等等。
“7·3”布告下达后不久,张春峰、廖茂乾等人,召开了连以上干部会,研究决定全面撤退回雒容休整,并做出在夜间秘密撤兵的具体安排,指定温有胜带一个连殿后,掩护撤退。
虽然作了全面撤退的安排,当撤军令下达后,据目击者说:不论干部、民兵争先向三门江方向逃,都想尽快地离开战场,到了三门江渡口,极混乱,有的抢先上船,有的爬汽车,有的登救护车,当时一片叫喊、辱骂声。
武斗人员撤回雒容休整时,召开了民兵大会,张春峰、廖茂乾等人推温有胜作了总结报告。
第二天,将雒容、泥桥等大队四类分子拿来游街、毒打,当天就搞死了7人,社直机关干部俸耀祚被打成重伤。
其后,县革委、人武部决定,不再进兵柳州,从8月25日左右开始,民兵分批回到各公社。
在武斗期间,由谢文业、冯裕怀先后批条子,巧立各种名目,以动用国家资金、粮食、物资,据统计,开支现金2万多元,在雒容粮所动用大米87000斤,面粉2660斤,面条200斤,切粉1200斤,黄豆4200斤,食油1609斤,冯裕怀还批准拿出粮票1万多斤,武斗期间,浪费财物折款达13万余元。
江口公社武装部长黄凤福,在柳州郊区捆绑一个17岁的姑娘于丽凤,拉到河边强奸了(黄凤福在处遗前已被判处徒刑)。
轰炸建筑物,廖茂乾等人在场,看武斗民兵用六○炮隆击房子,用炸药炸毁不少房子。
设拘留室,在雒容公社设拘留室,以酷刑将从贵州回柳州探亲的青年工人商正烈搞死。
任意杀人,雒容民兵驻守大利村时,以偷听电话为名将袁树蒙抓获,第二天送三门江林场,后被秦继勇枪毙了。
1968年6月20日,民兵在标准件厂抓周磊、严林昌,送到“前指”审讯,受尽了折磨和迫害。
武斗民兵进入柳州印染厂,乱拿公私财物,致使该厂丢失8万多米布匹,无法找回。鹿寨参加武斗民兵每人得一条从印染厂抢来的布匹做成的裤子和一件衣服,头排武斗民兵还拦截得两辆汽车,供武斗民兵使用,一部分武斗民兵在鹿寨火车站强要了2节汽油罐,共70多吨汽油,除本县使用外,还有一部分分给柳州联指使用。
我县武斗民兵,打进标准件厂,住进工人宿舍(工人均因避乱而走),公司贵重财物被丢失,约损失两三万元,同时,为了武斗需要,将标准件厂两栋宿舍按家与家、户与户的隔墙、楼上楼下的地板打通,有的用炸药炸开,武斗后厂里花两三万元进行修理。
武斗期间,鹿寨干部、民兵在枪战中被打死14人。
1968年6月,县革委组织民兵到柳州平息所谓“反革命”事件,对被打死的14人和部分受伤人员,县革委分别授予所谓“烈士”和“功臣”称号,给“烈士”树碑外,并于1968年11月1日,经县革委会讨论通过,决定对“烈士”家属及受伤人员在经济上给予优厚的照顾,发给补助费,抚恤金共计26734元。
尤为恶劣严重的是,在武斗后,煽起了复仇杀人的仇恨情绪,造成了恶果,例如,中渡公社召开的有社直单位干部、职工、街道民兵、各大队农民代表参加的,为一派武斗死者开追悼会,在会上将中渡街上的另一派居民卓德发(外号卓林子)活活打死,脑浆四射,寨沙公社也集结了干部和农民,为武斗死的大队党支部书记李逢春开追悼会,在会上将刘振湘、何九龙等5人枪杀,该公社不到10天时间,仅古木等4个大队,就乱杀了32人。
武斗所煽动起的仇恨情绪,复仇火焰,为张春峰等人在全县大刮十二级台风,大规模杀人,提供了思想基础,因而“文革”时全县胡乱抓人、任意杀人,达到了疯狂程度,这是血的历史教训,应永久记取,以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袁树荣,男,三门江林场十二分场工人,以偷听电话为名,被雒容公社民兵排长秦继勇等人枪杀。
周珍,女,死时73岁,1968年6月19日早上被鹿寨平山民兵冲进家打死。
刘泰原,男,死时44岁,柳州市缝纫机配件厂工人(前称柳州市加合红旗砖瓦厂)1968年6月17日因到市郊兰家村一带找菌子,被鹿寨民兵抓获,押送到三门江林场指挥部以乱棍打死。
练学文,男,死时33岁,柳州市缝纫机配件厂工人,1968年6月17日同刘泰原去找菌子被打死。
刘杰,男,柳州市东风化工厂工人(前称柳州市石灰厂),1968年6月17日,鹿寨江口民兵在东风化工厂进行大搜查,将刘抓获,押送去三门江林场指挥部的路上,被江口公社莫宗权等人枪杀。
李颂达,男,死时20多岁,柳州市标准件厂工人,上海市人,来柳支援工作的工人,1968年6月18日中午,四排连民兵攻下标准件厂抓获李,韦献忠以参加武斗为名将其枪杀。
邱广义,男,死时34岁,跛脚,菜农,1968年6月16日,去市郊兰家村一带寻找丢失耕牛,被鹿寨民兵抓获,押送到三门江林场指挥部,于当晚被寨沙民兵廖志芳等人推下三门江河里,因会水未死,第二天清早发现他在船上,民兵即用步枪将其打死。
邱广明,男,死时14岁,学生,1968年6月16日与胞兄邱广义、姐夫商正烈同去找牛被抓,于当晚被推下三门江河里淹死。
商正烈,男,死时27岁,在贵州工作,1968年回柳探亲,于6月16日与妻兄、弟一同去找牛被抓,关押雒容拘留室酷刑致死。
郭文忠 6916元 党员 城镇公社武装部长
廖新模 3840元 党员 四排公社公安员
韦光裕 5238元 党员 黄冕公社武装部长
周振昌 638元 党员 鹿寨化肥厂干部
许芳烈 480元 鹿寨化肥厂工人
李逢春 1500元 党员 寨沙公社拉庙大队党支书
李国兴 1200元 四排公社农民
林新喜 1100元 龙江公社农民
蔡太安 850元 城镇公社农民
江安雄 700元 江口公社农民
陈有光 700元 黄冕公社农民
廖戊生 600元 城镇公社农民
林水恩 600元 龙江公社农民
钟庆生 600元 中渡公社农民
覃廷生 400元 韦支立 400元
韦远群 400元 韦长流 100元
邓庆福 100元 黄泽廷 100元
陶廷树 100元 覃树贤 50元
蓝正华 50元 黄炳芳 50元
谭乃忠 30元(制造手榴弹受伤)
1968年9月2日,是平山圩日,平山社公革委会有组织的把150多人押送到平山街进行大游斗,进行残酷的人身摧残,造成当场打死19人的“9·2”事件,当时震动了鹿寨县境内外。
平山“九·二”大惨案是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行动。1968年9月2日的前两三天,平山公社革委由公社办公室的韦继权向各大队发出了通知,内容是通知各大队所有的四类分子和除“联指”以外的所有各派的“坏头头”,在9月2日上午,集中到平山搞大游斗,当时公社革委会主任林润德(处遗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县里参加贫下中农代表会议,公社武装部长熊立宽(处遗中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在家抓总,8月28日,熊从平山打电话到县里找林润德,先向林汇报当前对敌斗争情况,然后再请问林润德“原定9月2日搞大游斗还搞不搞?”林电话回答道:“按原商定执行”, 就这样熊立宽交待公社办公室韦继权给各大队发通知,布置全公社9月2日集中平山街搞大游斗。
1968年9月2日,天气晴,上午从四面八方来的人群,络绎不绝地赶到平山,全公社的11个大队,除芝山、屯秋两个大队没有接到通知,没有把四类分子和“坏头头”带来以外,其余的9个大队都按公社的通知办了,参加游斗的群众和围观者约2000人,其中手拿棍棒的群众约占40%,被游斗的四类分子和“坏头头”共150多人,个个被用绳子绑紧双手,公社直属机关干部李垂芳(水管所所长),陶锋(税务所副所长)、田尚武(供销社干部)3人,也是在那天被捆绑游斗的。上午11点钟开始游斗,“联指”总头目易吉胜(处遗中被开除党籍)、李国亮等人,在游斗队伍中指挥高呼口号:“有冤伸冤!有仇报仇!专政是群众的专政!血债要用血来还!”等等,队伍游到平山税所门口,平山大队党支部书记吴大萃(处遗中被判有期徒刑6年)和碑头村的社员吴积德2人,首先用木棍打死平山东闸队的社员刘治平。紧接着,石龙大队禾道小队廖永生用耘田棍打死平山生产队的何仕仁。马安队社员王友忠、王友贵、李文高等人拿棍打死马安队谢吉亮。平山供销社职工唐正皋,在平山街理发社门口,用木棍棒打死平山税务所副所长陶锋。然后游斗队伍才慢慢的转移进北闸果园里,到果园里后,批斗的场面显得更乱,平山公社武装部长、水管所所长老干部李垂芳同志,在果园里被矮山队社员罗方喜、罗方元等人拿棍棒和砖头砸死,头壳被砸烂了。平山街车缝社社员黄明化在果园梨子树下面,被吴大萃拿木棍棒倒在地,又被吴大惠用草扁担戮进黄的嘴巴而死。平山队怀孕的女社员雷桂英,被平山街东闸队社员吴爱群及女儿罗娟荣、社员凤贤顺等人拿棍棒打和戮阴部而死亡。平山大队社员覃昌政被平山街社员罗曾美、凤贤顺等人拿木棍打得奄奄一息昏过去了,后被抬放在死人堆里,覃顿时苏醒想坐起来,却又被凤贤顺跑去补火打死。这一天,到处是凄惨的叫声、哭声、血迹班班,布满平山街上。大游斗中,被打手们打死19人,占全公社文革时期被迫害致死总人数的20.4%,在果园批斗持续到下午近4点钟,易吉胜吹哨子才收场。
陶启超 男 21岁 大阳大队农民
蔡葛良 女 50岁 大阳大队农民
谭永林 男 31岁 大阳大队农民
谭昆荣 男 4O岁 大阳大队农民
谭明荣 男 22岁 大阳大队农民
罗振规 男 59岁 孔堂大队农民
李振昌 男 68岁 孔堂大队农民
罗谋干 男 46岁 孔堂大队农民
罗文仲 男 30岁 青山大队农民
何仕仁 男 57岁 平山大队农民
刘治平 男 47岁 平山大队农民
黄明化 男 47岁 平山街道居民
吴声周 男 57岁 平山大队农民
谢吉亮 男 38岁 平山大队农民
雷桂英 女 29岁 平山大队农民
覃昌政 男 28岁 平山大队农民
李垂芳 男 44岁(党员)平山水管所所长
陶锋 男 55岁 平山税务所副所长
田尚武 男 41岁 平山供销社会计
(根据鹿寨县处遗办政法组《关于平山公社1968年9月2日在平山街游斗打死19人的调查报告》整理)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四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0月。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