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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临桂县“文革”大事件

日期:1987-2-14 作者:中共临桂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临桂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目录

前言………………………………………………………………………………(317)

临桂县“文化大革命”中夺权斗争的始末……………………………………(319)

临桂县1968年刮12级政治台风中的乱打死人事件…………………………(359)

前言

在编写“临桂‘文革’大事记”的过程中,我们从造成这场历史惨剧的基本过程和主要事件,深感这场历史悲剧都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影响和指导下,围绕着夺权斗争这个主题展开的。为了进一步弄清这些事件的来龙去脉及其前因后果,根据区党委整党办公室的部署,依据“临桂‘文化大革命’大事记”所提供的线索,全面地查阅了县“处遗”资料和县档案馆、县纪检会保存的有关“文化大革命”的归档材料,经过反复核对和研究分析,编写了“临桂县‘文化大革命’中夺权斗争的始末”和“临桂县在1968年刮12级政治台风中的乱打死人事件”。两个“文革”重大事件的材料,这两个重大事件有着极其紧密的前因后果的密切关系。通过这两个重大事件,可以使人们更系统、更深刻地认识“文化大革命”理论的错误,更具体地看到在“文革”错误理论的影响和指导下,临桂的党组织和干部、群众遭受的灾难和惨痛的境遇,从而进一步达到彻底的、全面的否定“文化大革命”、巩固“处遗”,教育干部和后人的目的。

编写“临桂县‘文革’大事件”是根据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及党中央和区党委有关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方针、政策,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注重事实,注重历史,客观地进行记述。为了说明历史事实,讲清事件的来龙去脉,有的简短的联系说明了当中的历史背景,有的加以必要的简短叙述,力求准确地反映历史的本来面目。去年12月初写了初稿,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复印了两份,分送桂林市委和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审阅。今年元月中旬,区党委整党办在南宁召开的全区地、市和部分县参加的编写“文革大事件”座谈会上,到会的同志对我县编写的“临桂县1968年刮12级政治台风中的乱打死人事件”的初稿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全区编写“文革”重大事件座谈会议的精神,对以上两个重大事件的初稿,再次进行了核实和修改。报请县委讨论和审定。县委定稿后汇编成册,归档保存和上报桂林市委和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备案,不公开印发。

在编写的过程中,得到了县委办公室、县纪检会、县档案馆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谨表示谢意。

由于我们水平有限,资料不全,编写时间仓促,难免有错误,敬请阅读者给予批评指正。

中共临桂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2月14日

临桂县“文化大革命”中夺权斗争的始末(1967年——1968年)

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中,临桂是一个灾情特别严重的重灾县。仅1968年6—9月的大规模武斗和大刮12级政治台风中,全县被无辜杀害和被迫害死的干部、群众就近2000人。为了避免历史悲剧重演,今天回顾和总结“文革”的惨痛教训,我们从发生这场惨剧的基本过程和主要事件,可以清楚地看到,它都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极“左”理论的影响和指导下,围绕着夺权斗争这个主题展开的。因此,对临桂1967年所发生的“一·二六”和“十·十”二次夺权斗争,以及1968年围绕着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的斗争的一些重大事情的前因后果作一简要叙述。这对于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巩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成果,教育后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一·二六”夺权的历史背景。

临桂县是在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的后期进入“文化大革命”的。6月中旬,县“四清”团工委副书记、县委书记汪记雨,对县直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传达了“五·一六”通知的精神,他根据区党委召开的“文化大革命”工作会议的布置,结合本县正在进行“四清”的具体情况,对开展“文化大革命”的问题作了具体的安排。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打击党内外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破“四旧”、立“四新”。在做法上,从复查党内“走资派”在“四清”中是否已经打倒入手,“机关、学校、上下一起搞,万箭齐发”。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尽情揭露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为了加强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县团工委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苗树池任组长,副县长杜学甫任副组长的“临桂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机关、事业单位也相应的由“四清”积极分子、已经“四清”的领导干部组成“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并将原来派到各单位的“四清”工作队改名为“文化革命工作队”,并派出工作队到5所县管中学以加强对学校运动的领导。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给临桂县人民带来沉重灾难的“文化大革命”就这样开始了。注释(1)

运动的最初阶段是从学校和文化艺术界开始的。在工作队的发动和组织下,广大青年学生和干部职工出于对党和对毛泽东的信赖,积极地投入运动,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的鸣放高潮,大字报铺天盖地。在学校矛头是对准所谓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一些出身成份不好,社会关系复杂或教学上有独特见解,辛勤教学而有一定成就的老教师首当其冲,譬如临桂中学的袁熹(语文组长)、丁毅(英语老师)、黎运钊(体育老师)、左肇泉(校长、党支部书记)、李盛益(职员)、苏启荣(副教导主任)、韦彦魁(语文老师);五通中学的莫树年(语文老师)、郑光耀(英语老师)、任绍熙(老师)、秦守纲(老师);两江农技校的粟健(副校长)、吴笃平(副校长)、梁友仁(老师)、李竟生(老师)、周业誉(语文老师);六塘中学的许威年(英语老师)、吴克兢(英语老师)、康庆生(生物老师);会仙中学的秦永嗣(校长)、李家继(英语老师)、唐绍琨(物理教研组长)、武桂星(语文教师)。注释(2)

在县直机关,一方面是按照“四清”清政治阶段的布置在进行整党、精简机构和对犯有“四不清”错误的干部、职工定案处理的同时结合开展了“文化大革命”。从文学艺术界入手,学习文件,分任务,审查作品,上挂下连揭发批判贩卖封资修黑货的毒草。重点揭批陶气霖(戏剧工作者,1962年从自治区彩调团下放来县任文化科长)的“贺老三”“水落石出”“智擒夜外猫”等短戏;刘玉峰(业余作家)的“山村复仇记”;邓燕林(县文联副主席)的“周公山纪事”;秦孟贞(县委宣传部长、桂北游击队员)的“曙光就在前头”;银嵩(粮食局干部)的短篇小说。刘玉峰、邓燕林、陶气霖被称为临桂的“刘、邓、陶”,临桂的“小三家村”。注释(3)

对小学教师则采用集训的办法,集中进行“文化大革命”。从7月15日到9月5日集中了小学教师和小学行政领导干部693人到桂林集中进行“文化大革命”。由区党委派驻临桂的四清工作队负责人米光华作了动员,按照每20人配一名工作队员的要求,组织了庞大的工作队,由工作队包办集训。当时,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对参加集训的教师进行了上纲上线的揭发批斗,鸣放揭发出所谓三反份子有192人,被确定为重点对象,遭受批判斗争的有114人,占参加集训教师总数的16.4%,集训结束时有56人受到不同的党政纪处分。注释(4)

据当时县团工委办公室统计从6月底到8月26日,全县的大鸣大放共写了5万余张大字报。经县、社和单位“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排队被确定为这次运动的重点对象的所谓三反分子共有499人,其中县直机关20人(科、局级干部13人)、中学教师23人、小学教师192人、大队干部192人,并对其中的382人进行了批判和斗争。

在此期间,学校青年学生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左”倾思想的鼓动下,走出学校大破“四旧”。四塘临桂中学的学生,挖毁了清朝雍正乾隆年间的名臣、东阁大学士陈宏谋的坟墓。六塘中学的学生,捣毁农村的神祖牌1400块,打烂菩萨58尊,砸烂旧商店招牌150余块。五通中学的学生,捣毁了封建庙宇和宗教石刻30余处,焚烧了难计其数的“四旧”图书。为了表示和旧思想彻底决裂,还以红色的、革命的、响亮的词句更改了一些被认为带有封资修味道的街名、村名、公社名(如庙头、会仙、保宁3个公社被更改为东风、红旗、红星公社)。

8月上旬,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召开了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这个决定规定“文化大革命”的斗争目标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文化大革命”的依靠力量是“左派群众”,进行“文化大革命”的方法是“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是一个充满“左”倾错误指导“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的文件,因为文件对这场运动的重点对象“党内走资派”没有也不可定出判别的标准,实际上是把斗争引向了党内各级领导干部。同样的,对这场运动的依靠力量“左派”也没有定出明确的判别的标准和要求,这只能加剧群众的分裂和对立。相反的,文件一面强调要“敢字当头”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公开号召“不要怕出乱子”“不能那样雅致,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无疑在当时已经出现的乱批乱斗的情况下,这些要求起了火上加油的作用。

青年学生被视为“勇敢闯将”,被认为“他们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8月1日毛泽东给清华大学红卫兵写信,认为他们的行动,说明对反动派造反有理,向他们表示热烈的支持。8月3日毛泽东写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指责派工作组是搞白色恐怖,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8月18日的毛泽东身着军装,佩戴红卫兵袖章在北京天安门接见来自全国各地的红卫兵。此后,红卫兵运动迅猛发展,势如燎原,各地红卫兵纷纷走上街头,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发表演说,在破“四旧”的名义下,对他们认定的阶级敌人进行斗争、侮辱、抄家。

8月中旬,北京大、中学校红卫兵南下串连队到了桂林,与桂林广西师范学院中的一部份红卫兵结合在一起,从驱赶和批判工作组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开始,发展到“炮打”桂林市委、游斗区党委派驻师院的工作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徐为楷。在全国“文革”形势的影响下,临桂县5所中学的红卫兵也发展得很快,到8月下旬,参加红卫兵的学生已达957人,约占中学在校学生的40%。这场来势如此迅猛的“文化大革命”对当时正在忙于进行“四清”运动的整党、精简机构、定案处理,被“四清”运动搞得疲惫不堪的临桂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是缺乏思想准备和很不理解的。对青年学生走出学校,破“四旧”“炮打”各级党委、冲击党政机关、蔑视一切权威、揪斗党政领导干部的越出常规的“造反”精神,看不惯,很反感。特别是8月18日发生的“桂林老多”游斗市委副书记徐为楷事件震动很大,有的人认为这是“右派翻天”,是一起“反革命事件”,有的说“太过火了”,认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到党政机关静坐绝食不是什么革命行动。对当时发生的这些事件,不少领导干部认为是1957年反右不彻底的过错,现在也是和57年反右派一样,先“引蛇出洞”,善恶有报,到时候是要反击和清算的。

9月5日中央发出通知,让外地学生和教职工代表来京参观“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全国性的大串连,红卫兵在全国各地到处鼓动“造反”、“炮打”当地党政机关,揪斗所谓“走资派”,出现了混乱局面。临桂县的一些领导干部越来越感到自己已经成了青年学生“炮打”的对象,县委对运动的领导权遭受严重的冲击,临桂也快要乱了。如何理解和贯彻执行“十六条”精神,如何摆脱被当作“走资派”打倒的窘境,如何保持对运动的领导权等问题,在干部、群众中,首先是在县常委的领导成员中出现了不同的认识和意见分歧。当时临桂“四清”团工委书记钟镇静(县委书记,后调任桂林地区副专员)汪记雨(县委书记)等人根据区党委和地委的有关指示精神,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强调临桂县是经过全面“四清”的特殊地区,“文化大革命”所要斗垮的“走资派”要揭的已经揭了,要批的也都批了,要斗的也斗了,县、社的领导权都已经掌握在经过“四清”的革命领导干部手中。因此,临桂的“文化大革命”只能在“四清”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课,回头看,按照上级的部署有领导的进行,从复查有无漏掉的“走资派”入手,揭出谁是走资派就算谁;二是成立赤卫队,依靠传统的力量,防止外地青年学生的串连冲击,保护机关,保持县委对运动的领导权。三是采取措施控制“文化大革命”的局势。8月24日的深夜,汪记雨召开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紧急会议,他根据地委的电话通知、通报的“桂林老多”准备冲击桂林市委的情报,对如何防止外地红卫兵来县串连的问题作了部署,要求机关干部轮流站岗加班守卫机关大院,对待来县串连的红卫兵一是要热情接待、婉言谢绝;二是对来者讲明临桂县是经过“四清”的地区,要相信我们自己能够搞好“文化大革命”;三是来时由赤卫队出面应付,领导不要出面接待。会后成立县直机关赤卫队,由机关总支副书记张祖斋任队长。9月上旬,汪记雨又主持召开了各中学“文化革命筹备委员会”正副主任会议,传达地委书记王祝光在灵川召开的县书记会议上提出的控制“文化大革命”局势的三条措施。(1)要积极领导、控制局势,不让乱。(2)学校组织红卫兵要以红五类为主体,并通过红五类切实掌握好控制权。(3)抓好“文化革命”委员会,把领导权掌握在左派手里。(4)召开贫下中农和学生家长座谈会,通过学生家长约束学生的过激行为。(5)防止桂林市的红卫兵和南下串连队到农村串连,搞乱农村。对外地来串连的一是要有介绍信、登记姓名成份、父母职业;二、白天参加劳动晚上再辩论;三、不辩论清楚不让出村;四、按“四清”工作队的标准交伙食费。注释(5)

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副县长周克仁等人则不同意钟镇静和汪记雨的做法,认为临桂虽然经过“四清”,但没有什么特殊,应该按照“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的精神开展“文化大革命”,他们认为“文化大革命”的斗争对象变了,依靠的对象也变了,只有敢字当头,到群众中去,发现和依靠左派力量,做支持“左”派群众的革命领导干部,不做压制群众的“走资派”,才能把临桂的“文化大革命”搞好。8月23日,在县常委会议上,李槿/瑾科根据自己对“十六条”和毛泽东写的“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的理解,作了自我批评,并对县委前一段指导运动的思想和做法提出不同的看法,他首次表态支持“桂林老多”,还驳斥一些人对师院“老多”的指责。注释(6)。李瑾科的这个公开表态,背离了当时地、县委的主要领导人要求在“四清”的基础上进行“文化大革命”的思想,引起了地、县主要领导的不满和震怒,认为李瑾科自己跳出来支持右派学生,是反对地、市委,想搞乱临桂,是“典型的赫鲁晓夫式的野心家和政治扒手”,“临桂不打倒李瑾科不行”。李瑾科的表态也得到部分造反群众的欢迎。注释(7)。从6月下旬到9月下旬,临桂县、社机关的“四清”运动仍按原定的计划进行了整党定案处理,精简机构,调整公社领导班子等清政治的工作。当时县、社机关共有党员726人,按照23条(即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的精神排队,一类党员218人,二类党员460人,三类党员71人,四类党员13人。经过“四清”被开除党籍18人(其中区级干部8人)留党察看16人(区级6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全市区级)缓予登记3人,不予登记3人,发展“四清”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99人为新党员,对公社的领导班子也进行了调整,免去正副社长13人,其中有3名正社长调任公社党委副书记。

10月中下旬,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工作会议,陈伯达在会上作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两条路线的报告”。全国掀起了批判“文化大革命”中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高潮。赤卫队瓦解,临桂县参加“文化大革命”的干部职工也纷纷成立以毛泽东的诗、词、章句命名的各种“造反”组织。县委组织部干事邓子友发起组织了“红勇士”战斗队,县人委工交部的邱长震和农村部的秦乔苟等人也组织了“火炬”和“东方红”等战斗队。据统计当时县直有29个大小单位883人成立了50多个造反组织,参加各战斗队的有520人,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59%左右。在此期间,县委曾先后召开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和一次四级干部会议,想稳定局势,把运动纳入原来设想的轨道。在12月初召开的传达贯彻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的常委扩大会议上,汪记雨同志按照区党委的部署,强调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主要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强调进行正面教育,进行自我批评,不追究个人责任。强调“对各个造反组织要一视同仁”,一再重申“临桂是经过‘四清’的县,‘文化大革命’斗、批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剩下只是‘改’的问题了。”但此时被煽动起来“怀疑一切”、“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极左思潮已传到了临桂,所有“当权派”都已成了怀疑和“炮打”的对象,汪记雨被迫在会议上检查自己在“文化大革命”中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12月13日,中央公布了“关于农村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县委于12月底准备召开四级干部会部署农村的“文化大革命”。这时一部分造反组织公然提出这个会议是解决县常委执行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问题,会议应由群众组织来掌握。要踢开党委闹革命了。此时,从外地串联回来的青年学生也分别组成了“818红卫兵”、“毛泽东思想红卫兵”等造反组织进驻县委、县人委机关大院,贴出“打倒钟镇静”、“打倒汪记雨”的大字报和“炮轰县委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标语,机关各个造反组织开始揪斗本单位的当权派,此时县委主要领导都成了可以随意揪斗的“走资派”,临桂县、社党政机关瘫痪了。县直机关的干部职工所成立的50多个造反组织,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中,由于对“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政策的不同理解,对本单位、部门当权派的不同态度以及对“文革”形势的不同看法,开始分成了互相对立的不同派别,以原来的赤卫队为主体的“红勇士”战斗队等组织,在邓子友、韦英豪等人的发动下成立了“临桂县红色造反派联络总部”,以秦乔苟、邱长震、胡德猛、谢大朝等人则联络了其他造反组织,成立了“临桂县红色造反派联络司令部”(简称红联)。

1967年元旦,《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社论,提出“1967年是全国开展阶级斗争的一年”,元月6日在张春桥、姚文元的密谋策划下,以上海32个造反组织的名义宣告夺了上海市的党政财文大权,刮起了所谓“一月风暴”。毛泽东支持这个夺权,他于元月8日说:“这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是一场大革命”,元月11日,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给上海各造反派团体发贺信,说:“你们这一系列革命行动,为全国工人、劳动人民、为一切革命人民树立了光辉榜样”。“一月风暴”后,夺权斗争已经成为“文化大革命”的主要内容。67年元月中旬,李瑾科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认为临桂“文化大革命”的关键问题是县委要敢于引火烧身,他在元月中旬的一次县常委会议上说:“现在的问题不是部门瘫痪,而是县常委瘫痪了,再这样下去干脆交给红卫兵接管算了”。注释(8)。夺权已成大势所趋,迫在眉睫了,临桂的各个造反组织在酝酿夺权的问题,“当权派”也在考虑把权交给哪个造反组织的问题。临桂的“一·二六”夺权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二、“一·二六”夺权和“八·一〇”夺枪

1967.1.25-26日临桂的大游斗事件。元月25日“红联”和“818红卫兵火线指挥部”,在邱长震、谢大朝、彭昌林、谢务咎等人的策划下,为了标榜革命,争当“左”派,煞一下“当权派”的威风,抓了县委、县人委以及县直机关部、委、办、局的一些不同意他们观点的负责人钟镇静、汪记雨、陈裕修、唐申元、欧阳久明、李承明20多人戴高帽、挂黑牌在桂林市游街,26日又把这些人抓去游六塘墟[李瑾科、周克仁、刘锡臣、蒋善忠(县人委副主任、工交局长)、韦学民(县计委主任)因支持“红联”的观点这次没有抓他们去游街]。当晚,没有被抓去游街的李瑾科、周克仁、蒋善忠、韦学民等人聚集在周克仁的办公室,说是商量写揭发钟镇静和汪记雨问题的大字报。在议论中他们谈到“红联”抓“当权派”游街和对群众组织夺权的看法,李瑾科认为不应该抓这么多“当权派”去游街,应夺权后再说。当得知他们第二天还要游六塘墟时,李对周克仁说:“我们既然表态支持他们,就要帮助他们指出缺点,提出建议,由他们自己去考虑决定”。当晚11时许,李瑾科和周克仁一起找到“红联”的头头邱长震,李对邱说:“你们拿钟、汪去游街是正确的,但游的太多了。把部门的领导甚至连一般干部(指县医院秘书谢务林)也拿去游街,这很不策略,打击面太宽了是会得罪群众的”。李建议他们掌握好政策,最好不要再搞了。邱说:“这是各个战斗队共同决定的,得和他们商量”。后谈到夺权的问题,李、周表示支持他们夺权,邱说:“我问过赵部长(县武装部赵先路部长),他不表态”。李认为汪记雨是武装部的第一政委,他们关系密切,县武装部是保钟、汪的,建议他们去找步校或6955部队。周克仁也建议他们“先夺权、后游街”。后来,“红联”并没有采纳这些建议,第二天仍按原计划拿“当权派”到六塘墟游街。

元月26日晚9时,以邓子友为队长的“红勇士”战斗队为主的“临桂红色造反派联络总部”召开夺权大会,宣布夺了临桂县的党、政、财、文大权,成立了以韦英豪、秦志文、李文德、张志学、海鹏飞、海代恩、李运锦、徐建华、谢金发、周冬生、以瑞芳、包家明、苏玉发、李晋卿、廖大荣、徐焕明16人组成的临桂县夺权委员会。邓子友在兴安县搞“四清”时和汪记雨在一起,关系较好,夺权前,即当天下午5时左右,邓私下找到刚从六塘游街回来的汪记雨,谈他们准备夺权的问题。汪问有无武装部参加?邓说:有两个副部长参加。汪表示同意夺权。在开夺权大会前一小时,汪记雨在李承明的办公室召集在家的常委和县人委的领导李瑾科、苗树池、李承明、欧阳久明、周克仁等人开碰头会。汪向大家通报了今晚县直总部准备夺权的事后,要大家商量如何对待夺权的问题,汪讲了“上海夺权”和中央贺信表态支持的事后说:是否先打个电话请示地委再交权?大家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于是汪记雨在夺权大会上代表县委签字交权。注释(9)。县武装部派詹佩喜和刘顺卿两位副部长参加夺权会。并表态支持他们的革命行动。在“县直总部”的群众组织夺权的同时,“红联”的头头也在开会讨论夺权的问题,当他们得知“红勇士”已先下手宣布夺权的消息时,邱长震、谢大朝、廖崇运、覃明元等人立即集合队伍,打着红旗,冲进夺权的会场,反对撇开他们单方面夺权。后来,由梁承义、牟新生、李进三人起草“告桂林市和全县人民书”。说“一·二六”夺权是假夺权,是县武装部导演的以夺权为名替汪保权。支持“红联”的“当权派”也表态认为撇开“红联”等36个组织单位夺权是不对的,“支持一边打击一边,其中有假”。“红勇士”等战斗队则进行反击。

“一·二六”夺权后,群众组织之间的对立加深了,斗争更激烈了,社会秩序和工农业生产都面临着遭到进一步破坏的局面。为了稳定这一混乱的局面,县武装部根据中央“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左派群众的决定”的要求,以“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的形式逐步介入临桂的“文化大革命”。2月2日县武装部正式发表声明,支持县委会的“红勇士”等群众组织的“一·二六”夺权,支持“县夺权委员会”。2月中旬,对县公检、法、邮电局、广播站实行军管。3月上旬县武装部成立“临桂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由县武装部部长詹佩喜、副部长刘顺卿分别担任正副指挥长。4月24日县武装部成立以政工科长潘汉全和科长郭邦雄负责的“支左”办公室。至此,县人武部实际上接管了临桂的党、政、财、文大权。为了树立“县夺委”的威信,迫使与“夺委”对立的造反组织和对“夺委”有不同看法的“当权派”就范,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按照他们设想的办法进行“文化大革命”。在“支左”人员的支持下,“县夺委”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反对经济主义,宣布停止外出串连,学生回校复课闹革命;干部、职工回原单位进行斗批改,并要求“当权派”退出群众组织。二是紧紧抓住“造反”、“革命”的旗帜,反复斗争所谓“走资派”;并成立了专案组,对县常委等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进行内查外调。三是要求各群众组织开门整风,端正斗争大方向。四是以宣传毛泽东思想支援农村春耕生产的名义把机关60%左右的干部抽下农村搞春耕生产。注释(10)

3月间,在江青、康生等人的策动下,全国到处刮起了揪“叛徒”的高潮,参加过地下党的桂北游击队的钟镇静、汪记雨等同志也成了怀疑、审查和打倒、斗争的对象,两派群众组织都打出了打倒钟、汪的口号,钟镇静、汪记雨靠边站。这时,由于李瑾科对“一·二六”夺权和县武装部支持“红勇士”夺权的问题,在群众组织中发表不同的看法。“支左”人员“和县夺委”的主要成员都认为李瑾科是造成临桂群众组织分裂的根子,是临桂“文化大革命”的主要障碍。不打倒李瑾科不但压不服“红联”等造反组织也无法巩固夺权的胜利。于是采取釜底抽薪,擒贼先擒王的办法,一是策动周克仁造反;二是强迫群众组织开门整风;三是大造临桂有一条所谓李瑾科黑线的舆论。早在2月24日召开的一次县常委会议上,县武装部政委龙凤山对列席会议的周克仁说:“县夺委是武装部支持的,我们支持定了”,并向周透露军分区有一位首长说临桂有一个副书记、一个副县长在幕后指挥,企图进行反夺权,那是错上加错,把矛头指向武装部,挑动群众斗群众绝没有好下场的。周听后感到恐慌,怕搞到自己头上。2月26日,龙凤山在县、社两级干部会上传达中央军委“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宣传要点时,又暗示叫李瑾科、周克仁不要参加群众组织之间的斗争,否则后果自负。周克仁更加恐慌,当晚,他找到陈裕修(代县长),说“我把问题搞大了”。陈对周说:“不是你搞大了,而是你上当了”。周似乎醒悟过来,找到李瑾科和他打招呼,要贴他的大字报,要造他的反了。

2月28日,周克仁接连写了4张大字报,揭发李瑾科对“一·二六”夺权和对县武装部的错误态度。县武装部支持周克仁的造反,武装部副部长刘顺卿和一位姓于的科长找到周,指出“红联”不纯,你以前支持“红联”错了,李瑾科问题大,不要再和他搞在一起,并找人帮助周克仁抄写大字报。3月2日,周克仁又写出了题为“我对大联合、大夺权所犯方向性路线错误的初步检讨”。说:“我上了李瑾科的当,当了他的忠实打手,对夺权指手划脚,把矛头指向县武装部,转移了斗争大方向”。表示要彻底交待自己的错误。迫于周克仁造反和“支左”人员的压力,李瑾科也被迫在3月5日写了检讨。

3月8日,龙凤山向县直机关干部传达了广西军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讲了抓革命促生产,群众组织整风;大联合、三结合、真正革命派的标志;正确对待干部以及斗批改等问题。会后,“县夺委”对县直各造反组织造册登记,分类排队,要求各造反群众组织进行整风,并根据各个战斗队主要组成人员的出身、成份、个人经历以及斗争方向,认为县医院的“白求恩战斗队”、县电影站的“红影卫东”、县供销社的“供销卫东”、工交的“火炬”“挖修灭资”、县幼儿园的“革命暴动”、县林业局的“革命暴烈”、临中的“林恕火”、“千钧棒”等组织是被李瑾料操纵的黑线组织,有的被宣布靠边站,有的被勒令退出组织,有的被迫到公安局登记,有的被迫写请罪书。后来在1968年的大屠杀中,参加这些组织的成员除一少部分人外,相当一大部分人被从肉体上消灭掉了。注释(11)

采取以上措施后,县直机关的斗争表面上趋于平静,但被“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所激发起来的各种矛盾和斗争并没有消除,一方是坚持“造反有理,革命无罪”,认为县武装部是支一派压一派。“县夺委”压制对立的造反组织,执行的都是把矛头对准群众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另一方则坚持“只准左派造反,不准右派翻天”,指责对方“反军”反“县夺委”是阴谋搞乱临桂,乱中夺权。双方都以为只有自己是执行“十六条”,只有自己忠于毛主席、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只有自己才是真正的、红色的无产阶级造反派,双方都给自己戴上“革命”“红色”“造反”这些带有迷人光辉的头衔。

4月19日,区党委书记伍晋南、霍泛等人发表造反声明,全区出现了一股以人划线的潮流,各造反的群众组织围绕着伍晋南等人的“造反声明”展开辩论和重新组合,一派造反组织认为伍晋南敢站出来,敢到群众中去,有“造反”精神,应该支持;另一派则认为伍发表造反声明,到群众中支一派压一派,想搞乱广西,是别有用心,应该打倒。于是,各造反群众组织以“支伍”还是“支韦”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大派群众组织,这股风很快吹到临桂,各造反组织也在分化、组合。5月中旬,参加“县夺委”的“红勇士”战斗队分裂出了一个“遵义战斗队”,“永红战斗队”中分裂出了一个名叫“经风雨的战斗队”,他们和原来的“红联”一起成立了名叫“临桂县革命造反派临时指挥部”,由农村部干事秦乔苟任总指挥,发表声明“支伍、打韦”。以“县夺委”、县直总部所属的各战斗队则发表声明“支韦、打伍”。7月17日,正式命名为“临桂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临桂县联指”),并参加广西“联指”。至此,临桂的“文化大革命”就和全区、桂林地、市的“文化大革命”汇合在一起。在县内出现了势不两立的两派群众组织,一场更为残酷的斗争开始了。

6月4日,龙凤山在县中层领导干部会上讲话,号召“支韦”。6月7日,周克仁、唐申元、陈裕修、欧阳久明(副县长)等9名县级领导干部联合发表声明:“支持韦国清同志站出来闹革命”。到6月10日县直机关有了19名部、委、办、科、局级干部贴大字报声明“支韦”。李瑾科在3月份被迫写了检讨以后,成了批斗对象,从3月中旬起他受到“县夺委”及其所属的群众组织的多次批斗,意志消沉,心情矛盾,不愿多接近群众组织。但他又意识到自己已处于欲罢不能的境地。这时声明“打韦”的“818红卫兵”的头头彭昌林等人找到李瑾科,要他站出来支持他们的斗争。彭对李说:“过去你敢闹革命打蒋介石,现在官当大了,胆子反而小了,怕什么”?李也认为坚持斗下去或者还能有出路。5月29日李发表了“支伍”的声明。6月6日,李瑾科发表了一个“关于李瑾科黑线的声明”。在这个声明中,他全面而详尽地叙述了他和汪记雨对临桂“文化大革命”运动的认识和意见分歧的来由和发展,认为自己按照毛主席的教导,为了把“文化大革命”搞得更好,在一些造反群众组织中谈了这些认识分歧,反对“一·二六”假夺权,反对县武装部支左中支一派压一派,并没有什么错误,认为自己在3月份的检讨灭自己威风,长他人志气,不仅使自己陷入被动挨打的地位。也株连了和自己有过接触的同志和支持他站出来闹革命的造反组织。因此,这个检讨是错误的。他还剖析“县夺委”和支左人员制造临桂有一条李瑾科黑线的舆论的真正意图是:歪曲和篡改毛主席关于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论述,镇压县常委中的革命势力,打击革命干部和群众组织,转移斗争方向,达到包庇汪、钟的目的。注释(12)。李瑾科这个声明又引爆了一颗定时炸弹,招来更加激烈的攻击。6月29日县直总部接连编印题为“三反分子李瑾科的罪行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供各战斗队讨论批判。7月4日,县“支左”办公室根据人事档案和大字报的揭发材料,以“资料组”的名义整理印发了题为“赫鲁晓夫式的野心家李瑾科的罪恶事实”,上报下发。(支左办资料组同时还收集整理了周克仁、欧阳久明和刘锡臣等人的材料)。

7月4日广西两派在北京达成停止武斗,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协议。7月14日临桂县两派群众组织也达成贯彻广西两派十点协议的说明,成立了协议执行的监督小组,双方保证各自动员外出人员于7月20日前返回单位抓革命、促生产。两派斗争表面上有所缓和。实际上双方都在扩大力量。7月12日,周克仁与苗树池、李承明(县委副书记)一起被吸收为“临桂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成员,周克仁分工管工交财贸工作,李瑾科则被以参加农村“双抢”的名义遣送到红星公社(现保宁乡)的伍家、上祥等大队监督劳动。

1967年8月10日,在江青提出的“文攻武卫”的反动口号的影响下,桂林“老多”(即“4·22”)发动了一次夺枪事件,临桂县临时指挥部秦乔苟等人配合桂林地市造反大军的夺枪行动,到县公安局、县委、人委等单位抢枪。他们先后从县武装部、县公安局看守所、以及九九分队(武警)等单位抢走各种枪枝约80余枝,在桂林占了优势,两派斗争进入了第一个高潮(在广西师范学院执行支左和军训任务的6955部队,支持这次行动。在桂林举行了武装大游行,后来还派出部队协助桂林地、市造反大军在阳朔白沙、郊区雁山两地阻拦企图以武力打回桂林的另一派群众组织)。

三、“八·二四”表态到“双十”夺权。

慑于桂林“8·10”夺枪的声势,临桂“联指”在农村积极进行反击活动,在宛田公社召开了轰动一时的“宛田会议”。现在保存下来周克仁的“我的第二次检查”、秦良宣的“我的交待”,对这次会议作了详尽的叙述。这是临桂“联指”力量大汇合、大检阅的会议。是下一段派性斗争和夺权斗争的分水岭。为1968年的大规模武斗和“8·20”行动大规模杀人等事件打下了基础。因此,有必要对“宛田会议”作一较为详尽的实录。

“宛田会议”起源于二塘。“8·10”夺枪的当天下午,“县直总部”(即“联指”)成员李运锦、肖应祥、秦燕春、以瑞芳等人和当权派唐申元在二塘派出所开会研究对策,决定8月11日召开战斗队长、夺委、总部成员和各公社“联指”负责人会议。8月11日下午在二塘大队山岩村背岩洞里开会,我(秦良宣)也参加了这个会议。会议从下午1点多开至下午4点多结束;会议主持人蒙仲基、李运锦;记录周维新。会议讨论了形势,“要把民兵武器掌握在支韦派手里”,指定孙玉华(粮食局长)、李培东(临桂支行负责人)、周爱青(县夺委成员、县粮食局打字员)、于崇贤(夺委成员、县支行干部)把银行、粮食局搬到五通办公;写“告全区人民书”;通知搞“双抢”的支韦派于12日到庙头开会;“联指”指挥部设在什么地方等6个问题。

8月12日,韦英豪、蒙仲基和唐申元去庙头开下乡“双抢”支韦干部会,这天下午,留在二塘的李运锦、周维新、肖应祥、秦燕春、秦良宣带人到鲁山水泥厂附近拦劫了桂林“老多”的摩托车一辆,扣留了三人,同时在二塘搜查了两江开往桂林的班车,还扣留了一名据说是“老多”派的女学生。

8月13日凌晨3时许,县武装部部长詹佩喜和副部长刘顺卿把周维新、李运锦、肖应祥、韦英豪、秦良宣、秦燕春、以瑞芳等人喊到大律大队部,动员他们回桂林。韦英豪等人提出要求:“(1)保证‘联指’人员人身安全;(2)地、市造反大军不干扰临桂县的‘文化大革命’;(3)所夺去的枪枝如数归还封存。”刘顺卿表示,理解他们的心情,并答应把上述条件转告6955部队商量解决。副县长唐申元说:“不达到要求,我们就坚决不回桂林,拼老命也要干到底”。注释(13)

从8月13日起,“联指”主要成员在两江、茶洞、渡头、五通、六塘、东风(今庙岭乡)等公社开展宣传活动,建立组织机构。解决枪枝问题,为开好“宛田会议”创造条件。8月13日晚,唐申元、周克仁、唐成章(县财政局长)、李培东等6人在五通公社开了个“经济会议”。唐申元说:“‘联指’准备成立后勤部,决定不上调粮食、税款和利润,农付产品也不上调了,今晚主要研究钱的问题,出来这么多人,家里又不发工资,怎么办。财政局要想办法拨一点款出来”。唐成章说:“可以提取9万元”。李培东说:“把钱放在五通,五通打‘伍’的人多,可以从县里抽两个可靠的人来管理”。周克仁主张把钱放在宛田,最后决定同意周的意见。7月14日,唐成章去办手续,拨了两万元到宛田。

8月17日,“联指”通知在宛田召开紧急会议。18、19两日报到,20日开会,参加人员:县直所有“联指”人员及“支韦”的当权派,各公社和公社“联指”各派一人参加。全部到会100多人,当权派中有唐申元、陈裕修(代县长)、周克仁、李承明(县委副书记)、欧阳久明(副县长)、秦国固(副县长)、周乔保(县委办公室主任)、唐成章、蒋明光(县监委书记)、孙玉华、周建民(农村部副主任)等26人。8月19日晚开预备会,周维新讲了会议内容后,把到会人员编成班排,以便应付突然事件。

8月20日正式开会,周维新主持会场,读语录、喊口号;韦英豪作报告。报告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谈目前形势;第二,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做法:1.武装自卫。?各公社回去后,调查武装部是否还有枪枝,有就做思想工作动员拿起来,不拿就采取革命行动夺过来;?把民兵枪枝切实掌握起来,但不能以民兵出面。如武装民兵中有“打韦”的要迅速调整。各公社武装部挡道的叫他靠边站;?拦车夺枪:如“老多”到各公社,有武器就拦车缴枪,有多少缴多少……各公社回去要立即行动。2.粮食不上调,各公社财税收入,供销社的利润也暂不上缴……(这时唐申元插话:“在钱粮的问题上出了问题我负责”)。3.各地回去要加强设卡放哨,检查过往车辆,必要时可以截断电话联系,对“兵管”的广播站各总机可以不转播。对影响不大的桥梁必要时也可炸毁。4.各地回去对“打韦”派进行监视,必要时可以赶跑或靠边站。特别是对电话员要严格审查,如果是“打韦”的必要时就靠边站。注释(14)。由于20日下午发生了拦车事件,会议提前结束。散会前(21日凌晨3点)由包家明(农机局技术员)宣布编班名单,分3个片、编3个组分头到各公社活动。会议还决定设立前线指挥部、武卫兵团、宣传组、后勤组。负责人是:前线指挥部由韦英豪、海鹏飞、李运锦负责,并指定当权派黄彬、李生有二人当参谋,共11人。武卫兵团由肖应祥、崔树元、黎寿息负责,蒋明光为军事参谋。队员全是身强力壮并有点军事知识的人参加,共30人。宣传组由周维新负责共7人。后勤组由当权派唐申元、孙玉华负责。具体业务由秦燕春主管。20号晚上讨论会后做法外,参加会议的中层以上干部还开了一次“献策会”,由海鹏飞(县外贸站站长)主持,秦良宣记录,会上发言的有秦国固、周克仁、陈裕修、李承明、蒋明光、孙玉华、袁国君、唐申元、李生有、骆成林等人。主要内容是如何对付“桂林老多”。如秦国固说:“我们要吸取南宁、北海的教训,先下手为强,只要动员2、3万农民到桂林就可以踏平‘老多’”。唐申元说:“现在枪杆子就是最重要,有了枪就好办了,所以我们要积极设法武装……。”周克仁说:“现在要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蒋明光说:“‘桂林老多’、县临时指挥部和红卫兵虽有枪,但他不会用,有的连背枪都不懂,没有什么可怕的,如果有一、二十条枪,我就可以摸回去拉人。”注释(15)

20日深夜,到会人员还组织了一次应变演习,全部人员到山边埋伏,直到凌晨3点,包家明宣布会后分片工作和编组名单,即宣告会议结束。

这次会议,还有两个重要的插曲。

(1)围攻鸡笼山事件。

8月19日晚上,参加会议的人已到齐,还没有开会,宛田的“联指”提出去“踏平鸡笼山林场的打韦派”,理由是“它是‘老多’在宛田的了望台,是一个大祸根,必须踏平”。在此以前,县武装部刘顺卿曾于8月18日打3次电话给宛田,要拔掉鸡笼山据点。韦英豪、肖应祥、李运锦当即下令全体动员,支援宛田“联指”的“革命”行动。去的人大部分带木棒、铁条,少部分人空手,约有200人,在林场围攻了近3、4个小时,强迫“打韦”派把权交给“支韦”派,并带走两个造反派到公社审问,第二天才放回去。

(2)拦劫汽车事件。

8月20日上午,韦英豪正在作报告,肖应祥跑进来说:“‘老多’有十多辆汽车从五通开过来了!”韦英豪闻声,立即下令“打!把他们包围起来,缴他们的枪,所有的人都参加,快!”于是,一轰而起,大家都往车站跑,韦英豪叫打过游击的转业军人黄彬打头阵,不上十分钟,杨光华(宛田公社书记)也把民兵拉出来了,两挺机枪加几十支步枪占有了有利地形,封锁了道路,摆好了严阵以待的架势,公路上的人向汽车靠拢,黄彬命令停车检查,十部汽车300余人,一边下车,一边搜查,共耽搁了两小时,缴了两支驳壳枪,一支信号枪,3个手榴弹。

“宛田会议”的精神还没有来得及贯彻,临桂两派夺权的斗争又出现了一个戏剧性的转折,这就是8月24日,龙凤山表态。8月24日中央首长在北京第五次接见广西两派代表,周恩来总理在回答两派代表时说:“广西‘四·二二’是造反派”“广西‘联指’是群众组织”。在此以前,广州军区也集中广西支左部队的团以上主要负责干部,到广州办学习班,统一对前段广西支左问题的认识。龙凤山从广州回来后,于8月24日晚9时许,召开了全县广播大会,龙在讲话中检讨了县武装部在前一段的支左中犯了支保不支左的错误,错了就改。表示今后要坚决支持“临桂县革命造反派临时指挥部”。支持“818”红卫兵火线指挥部的红卫兵小将,并表示要帮助参加“联指”的群众回到毛主席革命路线上来,他还号召各级当权派要认清形势,不要旧帐未清,新帐又欠,一错再错。注释(16)接着,8月25日,武装部部长詹佩喜又召开了全县广播大会,宣读了县武装部给全县各级民兵组织的通令,他在讲话中先读了1967.8.18《解放军日报》题为“站好队、立新功”的社论的精神,号召民兵要站好队、立新功。他说:“前一段由于我们武装部对这场‘文化大革命’很不理解,没有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没有站在毛主席革命路线一边,所以在以前的支左工作中,我们犯了方向性、路线性的错误,我们支持错了……”。他还针对“8·10”夺枪事件后,县“联指”在宛田召开会议,布置以“农村包围城市”的一些错误活动说:“最近我们临桂县还发生了一连串的不幸事件,如有的煽动农民、民兵参加拦车抓人,破坏交通,有的人煽动抗交公粮,破坏生产,围攻真正的造反派,甚至还准备武斗,准备动用和抢夺民兵枪枝,挑动民兵参加武斗等等,这些都是极端错误的,都是犯罪行为,我们广大民兵干部和民兵不要再上当了”。注释(17)

8月24日,中央首长在北京第五次接见广西两派代表和县武装部龙凤山的“八·二四”表态后,“4·22”派的群众组织以响当当的造反派自居,乘机加强政治攻势,“联指”这一派则乱了阵脚,纷纷倒戈,发表退出声明,一些原来表态“支韦”的中层领导干部也发表改变观点的声明。县直机关一些单位还发生批斗坏头头的事件,个别的还发生剃半边头,罚跪等侮辱人格的过火行为,更加深化了对立情绪。

8月28日,李瑾科摆脱民兵的监视从保宁回到桂林,经过农村的这一段经历和思索,李瑾科已意识到“联指”所控制的“县夺委”是必欲置他于死地而后快,势难两立了,他庆幸“8·10”夺枪使他免于被害,所以他在8月28日发表了“严正声明”,重申他“最坚决地和‘南宁四·二二’、‘桂林老多’、‘临桂革命造反派临时指挥部’、‘818红卫兵火线指挥部’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同生死共患难”。注释(18)

由于龙凤山在“8·24”表态前一直是支持“联指”控制的“县夺委”,压“4·22”派。所以在“8·24”表态后,“4·22”派并不相信他是真正的改变了观点,不相信龙凤山会真心实意地支持“4·22”派。因而,“4·22”派仍高喊打倒龙凤山的口号,要继续批他前段所执行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逼他把“县夺委”的权转移到“4·22”派手中。而龙凤山则认为现在毛主席已有明确的指示,“凡要夺权的单位都要有军代表或民兵代表参加,组成三结合……”。是联合起来掌权,不是把权从一派手中转移给另一派手中的问题,否则仍然会重犯支一派压一派的错误。所以一直没有同意“4·22”派的要求。既然权要不过来,那么只有发扬造反派的脾气,一反到底,硬夺过来。从现存的文字材料和后来事态的发展,可以看出当时他们是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继续揪斗龙凤山,肃清武装部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流毒;二是策动周克仁再次造反,倒戈回来,公开的为所谓的“李瑾科黑线”平反;三是加强农村的工作,争夺农村的阵地;四是加强政治攻势,在回到毛主席革命路线上来的口号下,分化瓦解另一派群众组织。

8月30日,“临时指挥部”的秦乔苟等人以批判和肃清县武装部执行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名,开会批斗县武装部的主要领导龙凤山、詹佩喜、刘顺卿等人。李瑾科在会上发言认为“龙凤山是临桂军内一小撮的代表,不打倒龙凤山临桂的‘文化大革命’就不可能进行到底!”在发言中他还表示与龙凤山势不两立,他说:“有你龙凤山就没有我李瑾科,有我李瑾科就没有你龙凤山”。(李、龙不能两立,不幸而言中,李果然后来被杀,此是后话了)。第二天,龙凤山在县直中层干部会上承认前段支左确实犯了方向性的错误。但中层干部“支韦”还是“支伍”是各人自己的抉择,不能全怪武装部,他提出现在“要警惕有人削尖脑袋,钻到红卫兵小将那里捞稻草”,劝大家不要上当。注释(19)

9月中旬,李瑾科多次找周克仁,李对周说:“你3月份那个检讨承认有个人主义,说自己想当县委副书记,说我想当县委书记,说我是野心家,都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现在不是我个人问题,而是全县造反派的大问题,现在造反派要在全县开展辩论,要为‘李瑾科黑线’平反,你出了我6张大字报,一共十几个问题,一大堆帽子,你看怎么说清楚”。

9月25日,周克仁写了题为“我的第二次检讨”的大字报。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所谓李瑾科黑线是龙凤山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产物,这个莫须有的罪名是县武装部捏造的;(二)我3月2日的初步检讨是桂林军分区和县武装部的高压政策逼出来的,我拿原则作交易,屈服于保守顽固势力,我是有责任有错误的,我深刻检讨,肃清影响;(三)从若干事实证明县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已经成了镇压革命群众的工具,我从7月中旬被吸收为指挥部成员,分管工交财贸,这个官不光彩,是拿原则作交易的可耻行为,自即日起我宣布退出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注释(20)

“双十夺权”。10月10日晚,“临桂县造反临时指挥部”和“818火线指挥部”联合召开了“广西4·22临桂县指挥部”成立和夺权大会。会议由梁承义(县教育局干部)主持,谢务咎(临中学生)当执行主席,宣读了夺权通告,宣布正式成立“4·22临桂县革命造反派指挥部”,宣布夺取了临桂县的党政财文大权,发表了夺权第一号通告。这个“通告”历数了一·二六夺权后成立的“县夺委”镇压“文化大革命”的种种错误之后说:“县夺委背离了毛主席革命路线,它根本不能代表全县23万人民,已堕落成为一小撮走资派的御用工具”。通告引用了毛泽东关于“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的问题,有了政权,就有了一切,没有政权就丧失一切”的论述后,声明“为了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打江山,我们要夺权,夺权!”会后,由陆阴榕(“4·22”常委、县计委干部)带领各战斗队到县武装部要“县夺委”的印鉴,被拒绝。后来将名称定为“临桂县革命造反派服务委员会”。10月10日是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的纪念日,是国民党政府规定的“国庆节”,“联指”抓住这一点做文章,攻击“4·22”“双十”夺权是一次“反革命事件”。两派对抗进一步升级。注释(21)

“双十”夺权后,临桂出现了“联指”控制的“县夺委”和“4·22”派控制“服务委员会”公开正式对抗的局面。县武装部没有表态支持这个不合时宜,离开大联合、三结合的单方面的派性夺权。但由于“8·24”表态承认和支持“4·22”派群众组织是真正的革命造反派,所以有时也会同“服务委员会”共同签发了一些通知和文件。到11月24日,县武装部部长詹佩喜仍然重申“8·24”表态支持造反派仍然有效。

四 大联合前后的斗争。

11月18日,毛泽东亲自批发了中央“关于处理广西问题的决定”、“广西两派大联合的协议”、成立“广西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的决定”三个文件(当时简称“三个红照办”),这3个文件一是中央认为韦国清、伍晋南、安平生三同志的联名检查是好的,中央同意他们的检查;二是广西两派都是革命群众组织;三是中央决定成立以韦国清任组长,包括伍晋南在内的广西革筹小组。显然,文件的基本精神是试图调和广西两派的矛盾,促进广西大联合,稳定广西局势,尽快成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县“联指”紧紧抓住“大联合”成立三结合的县革命委员会的旗帜,高谈大联合,而县“4·22”派仍然以真正的造反派自居,坚持“联指”要检讨错误,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上来”才能搞大联合。双方相持不下,直到3月4日才达成两派大联合的五条协议,成立“大联合筹委会”。在协议上签字的“联指”的代表是胥明德、蒋生柱、秦康息、包家明、李德林(临中学生),“4·22”派代表是胡本庆、梁承义、温德明、粟忠明、曾昭悦(这5人后来全都被杀),县武装部代表是副政委宋一非。

从“双十”夺权到4月下旬这一段,尽管双方都在高谈“大联合”,但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在这前后突出发生以下3件事,一是六塘的“九·八”事件。六塘“联指”派与县“4·22”派带着武器到六塘祝贺“六塘革联”成立大会的人发生冲突,当场打死“4·22”派的唐达科(工人),重伤廖桂兴(伤势过重,后死亡)。县“4·22”派抓了支持“联指”观点的17名中层领导干部到唐达科的棺材前跪灵。二是11.30日部分公社派出所谓贫下中农代表到桂林慰问县“联指”派,冲击了“818火线指挥部”和“4·22”总部的办公室。12月3日,“4·22”派进行反击,围攻龙凤山、韦英豪、刘德信的“12·3”事件;三是12.29日为营救被六塘“联指”扣压的桂林“工总”的人员,秦乔苟等人配合桂林“工总”和地、市造反大军,攻打了六塘粮库和六塘公社,打死“民兵”秦克辉,抓了6人到桂林,后经桂林驻军和县武装部出面交涉才把人放回来的“12·29”六塘事件。此外,在元月15日成立了“4·22”控制的“农总”,并从六塘、会仙、渡头等地抽调25名“农总”成员武装进驻桂林,加强“4·22”总部的“防卫”。这种一面高谈联合,一面摩擦斗争的混乱局面一直持续到4月下旬,县武装部在701部队驻地召开了县直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学习班后才宣告结束。

这个学习班,从现存的“会议记录”看,是4月15日开始,到4月25日结束,参加会议人员有案可查的有55人以上。两派所支持的当权派都到了会。会议除对汪记雨作了一般性的批评,少数几个中层干部作了一般性的自我批评外,基本上集中火力批判李瑾科、周克仁、蒋善忠3人。周克仁曾一度支持“4·22”派的主要领导干部,后来造反倒向“联指”。“8·24”后再次造反倒戈回“4·22”,而李瑾科、蒋善忠则是双方都公认的“4·22”派支持的领导干部。这次会议不管县武装部起初的主观意图如何,实质上是在县直机关部、委、办、局的领导干部中彻底摧毁“4·22”派所支持的领导干部的会议。这次学习班以后他们被批斗得溃不成军,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这次学习班后,双方都撕下了“大联合”的旗帜,为了夺权和巩固以/已得的权力,进行着真刀真枪的大规模武斗和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了(杀人同题拟另文叙述)。

武斗是在“三保卫”的名义下进行,从6月上旬全地区12个县的武装“民兵”进驻桂林,围困“4·22”据点开始,到8月20日以贯彻“七·三”布告为名,由解放军出面,“联指”民兵配合,拆除据点,强行收缴武器,抓人捕人结束。在此期间,农村出现大刮12级政治台风,发生了乱杀人的严重事件。“联指”县直总部也在6月中旬和7月初分别杀害了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和“四·二二”派支持的领导干部蒋善忠、卢定宣、刘一峰等人。8月26日临桂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三保卫”中的有功人员龙凤山、唐申元、韦英豪、胥明德、曲志贤等人都进入了县革委会,全部52名委员中,除了余八寿一人外,全部是清一色的“联指”派的“功臣”,其中不少人双手沾满了无辜干部群众的鲜血(1983年“处遗”中,清查1968年乱打死人的问题,查出县革委52名委员中,因与打死人问题有严重牵连,定性为主谋策划,故意杀人,受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有9人,其中被判死刑2人,无期徒刑1人,受不同的党纪处分23人,占全部委员数的44.5%)。

由于派性恶性膨胀,县革委会成立后乱杀人并没有停下来,反而利用新生红色政权的权威和已经取得的合法地位,加速进行大规模的公开杀人,一直延续到县革委会成立后的2个月后才停下来。在这以后,这些刽子手们为了洗刷手上沾染的无辜干部群众的血迹,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辩护,还利用手中权力假借县革委会的名义对已被残酷打死的干部仍然不断召开各种批判会,声讨会,继续给已被打死和迫害死的同志安罪名、列罪状。12月6日县革委常委专门开会讨论早在6月中旬和8月底已被残酷杀害的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副县长周克仁的所谓罪恶材料,研究定性结论,李瑾科定性为“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周克仁定性为“历史反革命”、“死不改悔走资派”,还打印了250份上报下发。试问,不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匆忙的、草率的残酷的把人杀了,还定为“死不改悔”,真是荒谬绝顶,欲盖弥彰、贻笑后人。干部群众反映,临桂“文革”整人,乱杀人手段残忍,被害人数之多,是历代封建王朝少有的,谈论此事至今仍令人毛骨悚然。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使临桂人民付出惨重代价的夺权斗争,完全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极“左”的理论所激发出来的,是在“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例如“十六条”规定“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夺回被他们篡夺的那一部分权力……,一下子就把斗争目标引向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的领导干部。毛泽东的“炮打司令部”把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的传统做法派出工作组加强对一些单位的运动的领导,指责为“站在反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是“围剿革命派,压制不同意见,实行白色恐怖”,指责为“怕革命、怕群众”。不久又发动了批判“文化大革命”中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成了怀疑、审查、批斗的对象,进一步陷于无所措手足的窘境。接着把“上海一月夺权”定为“这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这是一场大革命”。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革命的主要对象是混入无产阶级专政机构内部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号召:“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夺权”,赞扬“上海一月夺权”,“你们这一系列的革命行动,为全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为一切革命群众,树立了光辉榜样”。后来又把“文化大革命”定性为:实质上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继续。所有这些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极“左”理论,不能不错误估计形势,颠倒了是非、混淆了敌我,造成干部群众极大的思想混乱,看不清形势,分不清敌我。因此,对于参加这场运动的广大干部群众,除了极少数别有用心的政治品德恶劣的人之外,都出于对党、对毛泽东的信赖,出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热情,参加“文化大革命”,投入了这场血腥的厮杀。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都认为只有自己才是真正的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双方都喊着同样的一条“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语录,唱着同一个腔调的革命歌曲,同样是抱着为革命英勇献身的无畏精神,有的人被对方杀害仍高呼“毛主席万岁”的口号,真是壮烈、无辜、悲惨。

今天,痛定思痛,为了恢复党的光辉形象必须全面、彻底的否定“文化大革命”,对在“文革”中被无辜杀害的干部群众必须彻底平反昭雪,对“文革”中的打砸抢分子和乱杀人的违法犯罪分子,必须严肃处理,依法惩处,只有这样才能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才能深刻地吸取我国人民付出惨重代价的带血的教训。

中共临桂县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2月11日

注释:

(1)见县“处遗”案卷011卷262页

(2)见1966年县委档案一卷县“四清”办公室给地委“四清”工作总团的书面汇报材料。

(3)同上

(4)同上

(5)见“处遗”档案011卷265页

(6)见“处遗”档案011卷266-267页018卷304、305页

(7)见县“处遗”档案011卷115-117页

(8)见县“处遗”档案011卷120页

(9)见县“处遗”档案020卷175页

(10)见县档案馆1967年第一卷40页

(11)见县“处遗”档案013卷388页,011卷57页、221页,006卷87-100页,020卷181页,010卷267页

(12)见县“处遗”档案011卷李瑾写的“关于李瑾科黑线的声明”。

(13)见县“处遗”档案013卷392页

(14)见县“处遗”档案012卷14、15页

(15)见县“处遗”档案013卷,秦良宣“我的交待”

(16)见县“处遗”档案011卷149-153页,012卷117页

(17)见县档案馆1967年第一卷4-6页

(18)见县“处遗”档案009卷156、157页

(19)见县“处遗”档案009卷145、146页

(20)见县“处遗”档案007卷139、140页

(21)见县“处遗”档案001卷156页、县档案馆1967年第一卷126-128页

临桂县1968年刮12级政治台风中的乱打死人事件

在“文化大革命”中,临桂遭受了一场骇人听闻的浩劫。当时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在大刮12级政治台风中,全县被残酷打死和被迫害死的干部群众达2051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265134人的0.77%,其中,仅在1968年6至10月间的“三保卫”中(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卫新生的革命政权——革命委员会),被强加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公开或秘密杀害的有1783人。全县1920户死了人,占当时全县总户数56029户的3.4%。全县12个公社(今乡、镇)都发生了乱打死人的问题;全县161个大队(村)只有会仙的文全大队、宛田的东江大队没有发生乱打死人的问题。1968年大刮12级政治台风中出现的乱打死人事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1.杀人的时间集中,杀人面广。杀人的高潮农村主要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县直机关则发生在“八·二〇”行动后的8月底至9月上旬。据统计,在十年浩劫死亡的2051人中,1967年以前只在六塘“9·8”和“12·29”两次事件中双方共伤亡3人。1968年5月底以前死5人,6月份打死71人,7月份打死475人,8月份打死758人,9月份打死224人,10月份打死2人,11月份打死1人,属于1968年死亡但具体时间查不清的有45人。

为了杀人,各公社都以“三保卫”的名义,组织“民兵”进驻公社,县直总部则在麻袋厂(县招待所)内设立私牢,成立了一个有30余人专门负责杀人的武装班,县革委成立之后,经过县武装部批准把这个武装班扩充为“纠察队”(队长邓子友,指导员崔树元、副队长李开成、李广忠),名义上是维护机关秩序,实际上在少数几个坏头头的操纵下,变成了“行刑队”,成了屠杀干部、职工的刽子手。现已查明,在1968年的大屠杀期间,县直机关被打死了267人,是分33批杀害的,其中由县总部直接指挥“武装班”、“纠察队”杀害的就有121人以上。

2.杀人手段残酷。被杀害的干部群众被强加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遭受非法关押,在私设的公堂遭受拷打逼供,受尽人身摧残折磨后杀害的。杀人的方法有枪杀、棒打、石头砸、活埋、刀砍、匕首捅、有装进麻袋或绑捆紧手脚投入漓江、义江活活淹死,被杀害的人中,绝大多数都是公社、大队革委会层层开会策划,经过各级群众组织讨论提名,以“群众专政”、“贫下中农法庭”等名义公开杀害的。因而参与杀人事件的人也多,后果特别严重。

3.被杀害的干部、职工多,领导干部和各方面的知名人士占有一定的比重。在死亡的2051人中,国家干部326人,工人76人,墟镇居民68人,农村社员556人,在校学生53人,当时的四类分子558人,四类分子子女387人,其他24人,在被打死的326名干部中,多数是党和人民建设事业的骨干,他们中有坚持地下斗争的老游击队员;有经过南征北战的南下干部;有参加过抗美援朝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有勤勤恳恳为人民工作的我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如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副县长周克仁、县法院院长刘锡臣、检察院副检察长龙炎运、县人委办公室副主任王振庭、工交办副主任蒋善忠、财办主任李景发7名县级干部,以及民政科长周英丽,财政局副局长赵良才,林业局副局长卢定宣,县供销社教员刘一峰,县医院院长左学勤,副院长罗玉柏,粮食局副局长梁心衍,公社社长李旭,公社副书记唐刚日、莫英豪等人,还有知名的老医师牛式平、黄居仁,知名的教育工作者邓秀昆、袁熙、丁毅,精通数国文字的语言学家潘山,他们的不幸遇害确实是我县各族人民的重大损失。县直机关被打死的人数占该单位当时职工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有县粮食局7人占该局干部的33.3%、农业局8人占34.7%,林业局8人占34.7%、县医院15人,占该院职工45人的33.3%,临桂中学41人(老师12人,学生29人)。

4.被害的干部、职工有的是按照县革委的通知,回单位抓革命促生产的工作岗位上抓走的,有的是以通知办学习班的名义从家里抓走的,有的是在“八·二〇”行动解放军进入据点收缴武器时被捕,先关押在公检法军管会的看守所,后来移交给群众组织批斗杀害的。

5.把人残酷打死后,对死者仍不断地召开声讨会、批斗会,列罪状、定罪名,对其遗属抄家、勒索、罚款、进行政治、经济迫害。如县医院被害者的私人财物被洗劫一空,由参与杀人者拈阄瓜分。

从以上几个特点,不难看出1968年所发生的乱打死人事件,是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由上而下的大屠杀。经过两年多来“处遗”工作的调查,大量的事实证明,我县1968年所发生的乱杀人的悲惨事件,是极“左”思想和派性膨胀所造成的恶果,是当时“支左”的主要负责人龙凤山、刘顺卿等人打着贯彻“七·三”布告的旗号策划、部署、煽动起来的,当时的临时权力机构——县、社革命委员会中的一些主要负责人参加或者支持了这一践踏党纪国法,残酷屠杀无辜的违法犯罪活动,当时的群众组织“‘三保卫’指挥部”则是这一罪恶活动的具体执行者。

一、大刮阶级斗争的12级台风,部署城乡开展“七清”为这场大屠杀进行舆论准备和组织准备。

1968年4、5月间,我县各公社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5月下旬,县武装部支左主要负责人龙凤山、刘顺卿、詹佩喜等人以“抓革命、促生产”的名义,召开了全县各公社革委会常委以上干部参加的政治工作会议,部署狠抓阶级斗争,大刮12级台风,在城乡上下开展“七清”运动。各公社革委的正、副主任、常委、县直机关单位革命领导小组负责人、“联指”县直总部的派头头参加了会议。县武装部政委龙凤山在会上作了抓阶级斗争,刮“台风”的具体部署。他说:“革委会成立后的第一条任务,就是要大抓阶级斗争”。如何抓法呢?他说:“要充分发动群众,联系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上挖中国的赫鲁晓夫,下挖各单位混进革命队伍的阶级敌人。在这场阶级斗争中,要充分发挥无产阶级彻底革命的精神,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因为阶级斗争的规律告诉我们,他们越接近失败,越要作垂死挣扎。我们要有充分的精神准备,不管从哪方面来,只要我们穷追猛打,就能将他们一网打尽”。龙凤山详细讲了大抓阶级斗争,开展“七清”的具体内容,即:一清查打、砸、抢、抄、抓、杀的违法活动;二清查混进群众组织暗藏的阶级敌人;三清查投机倒把和搞“五风”(嫖、赌、偷、抢、单干)的为首分子;四清查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的翻案活动;五清查国家和集体单位中贪污、盗窃分子;六清查和收缴武器;七清查外来人员。有严重问题要扣押上交。龙还强调:“突出政治,就是突出大抓阶级斗争,把‘七清’搞好,先抓容易的,浮上来的先抓,把地、富、反、坏、右先整,然后再清查革命组织中钻进的坏分子。抓阶级斗争一定要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敌人是死不甘心,千方百计想把革命委员会搞垮,我们也要打主动仗,敢于领导这个运动”(详见茶洞公社会议记录1968.5.28日何奇舜传达县人武召开的各公社、镇、革委常委会议上龙政委讲话)。

会后,各公社都先后召开了有公社、大队、生产队主要干部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具体部署大刮“台风”,大抓阶级斗争的“七清”运动。并在“三保卫”的名义下成立了“保革指挥部”(即保卫革命委员会指挥部)和民兵团,组织进驻公社、大队,到处拦路设卡。这时,被煽动起来的极左思想和派性恶性膨胀,认为等待已久的反击时机到了,他们中有些人是忘记党纪国法,把给人民带来灾难的“台风”,看作是涤荡社会污泥浊水的革命风暴,认为用这个办法可以治一下那些平时大法不犯,小法不断的调皮捣蛋的人;一些群众组织中派性严重的人,他们无视党纪国法,把杀人看作是考验立场是否坚定,爱憎是否分明,斗争是否勇敢的标志,鼓励对反对过他们的人进行无情的血腥的残酷的镇压;一些钻进群众组织中的野心分子,投机分子和破坏成性的社会渣宰/滓,更是披着革命的外衣,打着抓阶级斗争的旗号,践踏党纪国法,乘机泄私愤,肆意枉杀无辜。以上几种人汇集在一起,张牙舞爪,临桂全县乌云密布,城乡上下刮起了一阵阵的腥风血雨,一批又一批的干部、群众甚至在校学生,被强加上“反共救国军”、“暗杀团”等莫须有的罪名,被戴上“阶级敌人”的帽子,惨死在“三保卫”的屠刀之下。倒在“群众专政”的血泊之中。

在这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中,南边山公社首开杀戒。1968年5月29日,公社革委会主任石玉秀,主持召开了公社革委会全会,传达县武装部召开的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七清”,号召干部学会在特殊情况下辨别阶级敌人,决定成立“民兵团”,组织“民兵”进驻公社抓阶级斗争。6月9日,“民兵”团长莫才刚(已判徒刑)伙同朗联大队“民兵”负责人良志才(已判徒刑)带领20多名“民兵”,搜了“农总”头头莫光华的家,并把莫抓回公社关押。“民兵”团政委林志中(已判徒刑)和革委会副主任、公社武装部长葛月长派林四德、毛合亮对莫光华进行刑讯逼供。当晚11时许,莫光华被毛合亮等人绑架到公社背后的土岭上用马刀砍死。6月10日葛月长、林志中又带领“民兵”到朗联大队抓了莫聚辉、银福庆、银年聚回公社关押,后来这三人均被杀害。6月27日,公社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在开会期间,“民兵”团又捕杀了钱村大队社员陶世泽,并以“民兵”团的名义印发了处决陶世泽的布告,还警告陶世泽的同伙,必须向人民低头认罪,限3天内交待反动思想,交出武器,否则后果自负。从5月底到7月初,短短一个月内,南边山先后杀害了18人(见南边山公社1968年5月至9月“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六塘也不落后,开展“七清”后不久,就宣布破获为“反革命纠合案”,抓了六塘“农总”的头头李明久、白先玉等人送桂林杀害。到7月初六塘也杀了13人。在这一段时间,庙头(今庙岭乡)杀了水口大队社员艾接凤,茶洞公社杀了花岭大队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复员军人“农总”头头李平及社员褚火连(是请两江的“民兵”拉到两江汽车站附近杀害的),审讯逼供打死社员褚兆福。

县直机关单位也开始行动了,早在6月初,县“保红指挥部”的正、副总指挥韦英豪(已处决)、胥明德(已处决)、唐秀明(已判徒刑)以及常委邓子友(已判徒刑)等人开会,分析“民兵”进城后的形势,研究将来抓到“4·22”派的人如何处理等问题。首先他们决定杀人由总部集体负责,然后确定了四条原则,即:公开坚决支持“4·22”的走资派;“4·22”战斗队长以上的骨干分子;地、富、反、坏家庭出身,这次站错队又跳得起的分子;历史上犯过错误,受过处分,这次跳出来闹翻案,冲得起的分子都要镇压。会后,由韦英豪召开战斗队长会议进行布置,并确定总部的成员各自负责审查自己所在战线所属单位报来要杀的人的名单(见胥明德1984.7.9日供词)。

6月12日,韦英豪、曲志贤带领李广忠、以瑞芳(已判徒刑)等武装人员到会仙,把正在七里大队抓生产的李瑾科(县委副书记)抓回桂林麻袋厂关押,刑讯逼供,于6月15日由胥明德指挥以瑞芳、包家明、秦良宣、蒋生柱(已判徒刑)及一部分六塘的“民兵”,将李瑾科、谢崇晋(县农业局干部)、李明久(六塘农总头头)、彭昌林(临中学生),绑架到桂林象鼻山脚河边,将他们手脚绑紧后推入漓江淹死,李瑾科被蒋生柱砍数刀后推入漓江淹死。

7月3日,经过胥明德的策划,他又指挥李广忠、贲伦传、秦良宣等人将蒋善忠、芦定宣、刘一峰、李源森(农业局干部)4人从麻袋厂绑架到象鼻山河边,用棍棒、手榴弹把他们打昏后,推入漓江淹死(见胥明德供词、秦良宣、蒋生柱证词)。

面对开展“七清”运动后,临桂城乡上下陆续出现乱抓人乱杀人的严重违法犯罪的事件,当时“支左”的主要负责人不但不采取任何措施制止事态的蔓延发展,反而认为火还烧得不够旺,还需进一步煽风点火,继续“加温”。6月23日,县武装部政委龙凤山带领副科长石焕光、管理员秦绽,到五通、保宁、两江等公社进行鼓动、督战。

6月23日,龙凤山到五通,听了公社革委会主任李万兴(已判徒刑)汇报后,召集社直机关干部,“保革指挥部”成员和进驻公社的民兵讲话,进行刮“台风”的进一步动员。他说:“阶级敌人很猖狂,我们应该给予狠狠打击,对阶级敌人一定不能心慈手软,要稳准狠的打击他们,刮8级、10级台风不行,要刮12级台风才行”。同去的石焕光也插话说:“六塘民兵很勇敢,已经镇压了好几个牛鬼蛇神,大长人民群众的志气,大灭了阶级敌人的威风”。龙说:“五通的条件比六塘好,只要公社、大队都组织起来,阶级敌人一个也跑不掉”。他说:“要摸准一个揍他一个”。讲到“揍”时,龙作了一个手势,伸出右手,母/拇指竖起,食指伸直,其余三指勾住作手枪状。龙还针对有些干部对乱打死人的问题有顾虑等思想问题说:“搞阶级斗争哪有不死人的,上面讲现在死的还不算多,现在死这么一点人,没有过去一个战役死的人多,还比不上一场瘟疫病。为了革命,死几个人没有什么了不起。现在问题大的是怕没有造反派那种冲杀劲,有没有冲杀劲就是这场革命的标志”(见全子俊1982年5月30证词、秦绽1982.11.22日证词)。

在龙凤山的煽动下,五通“保革指挥部”召开会议,决定6月29日(墟日)召开群众大会,先拿卫生院的药剂师丁志瑜(上海下放来的“右派”)开刀,并“摸”出了李秀亮、于仁龙、肖桂明、董勋等14人的名单,这14人中除董勋一人逃脱幸免于难外,其余均先后被杀害(见五通公社“处遗”汇报材料)。

龙凤山在五通放了一把火后,又窜到红星(今保宁乡),当时红星公社还没有出现打死人的事件。6月30日,龙亲自给公社召开的“七清”三级干部会议作刮12级台风的动员。他说:“我到你们公社来看,风平浪静一级风也没有。……现在群众起来清查坏人了,对坏人要斗就斗,要杀就杀。我们做领导不要过分指责,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群众专政好得很,几天前,五通杀了首庆德,这个人是地主仔,他要翻案,造无产阶级的反,群众对他专政,杀就杀了。在‘七清’对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中,由群众决定,群众要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对坏人打死就打死了,要杀就杀了。这是群众的事,我们不要害怕,不要干涉,不要泼冷水。”在龙凤山的煽动和督促下,保宁公社把全公社的四类分子集中到公社管训,并在7月10日召开了大会。枪杀了上祥大队社员周树保、芦英功(见原保宁公社书记雷金生、社长罗传奇1982年11月9日证词)。

接着,龙凤山又到两江,对两江公社的蒋振强(革委常委)等人重复他在五通、保宁讲的那些话。要公社开个大会压一下邪气。7月2日,两江在彭土养(公社革委会主任,已判徒刑)主持下,在汽车站旁的岭坡上召开万人大会,枪杀了肖育华(供销社副主任),山口大队社员廖大桥,保山大队社员李怀秀(见两江公社“处遗”汇报材料和秦绽1982年11月22日证词)。

二、总结“七清”的成绩,部署开展“三查”在全县掀起了杀人高潮。

1968年6月上旬桂林军分区和桂林地、市革委会组织桂林地区12个县的“民兵”进桂林围困“4·22”派的据点的同时,农村开展了“七清”运动。为了总结、交流“七清”的经验,扩大“七清”的成果。在“支左”主要负责人龙凤山、刘顺卿、詹佩喜等人的主持下,于7月8日至10日召开了全县各公社革委会主任和公社武装部长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公社革委会主任有:石玉秀、石继堂、张国良、袁书勤、李庭康、彭土养、何奇舜、覃日辉、雷金生、李万兴、李良民、彭恩福。公社武装部长有:葛月长、刘先德、刘培正、蒋运辉、胡天元、廖世权、陈金辉、唐逸林、李志武、李友生、凤有桂,县直各单位革命领导小组和县“保革指挥部”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由各公社汇报开展“七清”运动的情况。从“处遗”中交出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南边山、六塘、茶洞3个公社作了较为全面的汇报。六塘汇报了他们采用大宣传、大斗争、大游斗的经验,组织社员到六塘中学参观该校被实行“兵管”遭受打、砸、抢严重破坏的现场,汇报他们突出打击了几个问题严重的重点分子,进行分化瓦解,出现了父子同时自首、父送子、兄送弟自首的现象。说他们在农村以四类分子和外来人员中的坏人作为清查的重点。在机关主要是清理干部队伍中的坏头头和“走资派”,并汇报已经打死了13人,南边山汇报他们组织民兵进驻公社抓阶级斗争,破获了一个以“农总”的主要成员为主的反革命纠合案,约有50多人,他们和机关的坏头头勾结在一起想搞垮革委会。这些人成份复杂,有日伪时的伪甲长一人,土匪家属2人,漏网地主2人,伪军官2人,公安六种人2人,四清下台干部3人,有海外关系的7人,一贯对党不满的富裕中农4人,与他们相勾结的机关单位中的人员也很复杂,当过伪村长1人,海外关系1人,有杀父之仇对党不满1人,右派1人,“四不清”干部1人,当过土匪文书1人,他们还汇报已经结合进公社革委会的委员龙继华(另一派群众组织代表),是“农总”的黑高参(龙后来被杀)。并讲他们已经打死了18人。现在社员开会积极了,没有盗窃和赌博了,也没有人敢进山乱砍乱伐了。朗联大队原来许多生产队闹分队,杀了“农总”头头莫光华,现在又合起来了。茶洞公社也详细地汇报了他们开展“七清”以来破获了“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军茶洞地区第一分队”的反革命纠合案。已经抓了11人,还说他们已破获了“农总”组织的“暗杀队”。清查出了阶级敌人的变天账,搜查敌伪人员保存的反动证件等等。

在汇报中,部分公社的领导也流露出一些疑虑,担心这样搞下去会重犯执行镇压群众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错误,怕杀人多了以后追查起来负不起责任。汇报结束后,龙凤山作了题为“要肯定成绩”的总结性发言。在这个发言中,他提出要充分肯定前一段“七清”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在“七清”的基础上集中进行“三查”,向这些阶级敌人大刮12级台风。他说:“前一段运动存在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落后的原因,主要是对这场阶级斗争认识不足;二是政策和策略掌握得不够好,把这场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简单化了,急急忙忙把人杀了,使一些线索中段,不利于一网打尽”。……他说:“在这个问题上(指杀人)不能向群众泼冷水,罪恶极大的不杀不好,但杀人多了也不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要留一些活靶子当反面教员。三是革命大批判不够深入……。四从领导问题上看,调查研究不够,对运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同志存在怕字,怕运动出乱子,怕杀人多了难负责任,怕掌握不好群众说右倾,该说的不说,该讲的不讲。……”。他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大刮“台风”的意见。他说:“首先是各级领导要正确认识当前这场斗争的性质,弄清楚这样搞到底是毛主席革命路线还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他说:“我们开展‘七清’运动是根据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战略部署提出来的,是夺取‘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的一个战略措施。‘七清’是场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绝不是两大派的派性斗争;我们搞‘七清’是贯彻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绝不是资产阶级镇压群众的反动路线,只有这样认识才能全心全意地领导好这场运动”。他说:“我们这场运动是对准一小撮走资派,对准叛徒、特务,对准不服从管制的地、富、反、坏、右,对准国民党的残渣余孽,矛头指向这些阶级敌人就是毛主席革命路线,把矛头指向群众的就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我们是站在毛主席革命路线一边向阶级敌人进攻,这是符合中央精神的”。他要求下一段“要广泛发动群众普遍开展‘三查’运动。一查走资派的幕后活动;二查叛徒、特务;三查阶级敌人、牛鬼蛇神的活动。总之,你那个地区主要矛盾是什么就清查什么。各级领导要把怕字换成敢字,把我字换成公字,把相信自己换成相信群众”。具体做法:?收缴武器,搞展览;?把已经搞出来的材料进行整理,有系统的向群众宣传;?大造声势,召开大斗争,大批判会;?摸准后群众还不起来,可以先把石头搬掉;?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宣传中央的精神指(‘七·三’布告)(见原保宁公社组织委员祝家才会议记录、茶洞公社会议记录)。

会上,龙凤山还批评了前一段行动较慢的会仙、黄沙两个公社。会后刘顺卿副部长还特地找到黄沙公社正在桂林参加武斗的武装部长凤有桂,当面交待要凤从桂林带十来个精干的“民兵”回去,限期打开局面,否则要犯政治性的错误(见原黄沙公社革委主任彭恩福、武装部长凤有桂证词)。

1968年7月8日至10日的公社革委主任和武装部长会议,是给临桂带来严重灾难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上所确定的“三查”。后来变成了乱杀人的基本原则。“三查”所指的对象在劫难逃了。这个问题可以从刘顺卿在7月24日在县“民兵”团(在桂林武斗的“民兵”)坚决捍卫毛主席7月18日批示。全面落实“七·三”布告誓师大会上的讲话得到明确证实。刘在这个讲话中在大谈“七清”运动的伟大成绩之后,专门讲了一段杀人的问题。他说:“在杀人的问题上,我们只能搞阶级报复,不能搞私人报复。……什么是阶级敌人?‘三查’中已经讲得很清楚,就是‘走资派’,叛徒、特务、黑手。我们的打击锋芒一定要稳、准、狠地指向这些阶级敌人”(见“处遗”档案001卷223页)。

8月7日还以龙政委指示的名义给各公社发了一个电话通知。这个通知说:“对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要支持,现在是贫下中农帮助解决问题的时候了,要支持贫下中农,不要怕乱,乱杀人要防止,但不是急刹车,不要泼冷水,对过激行动不要当面指责,不要影响发动群众……”[见蒋运发(原四塘武装部长)工作记录本]。这些都明白地告诉大家,只要被认定是阶级敌人,可以不讲政策肆意杀戮。例如:会后,县直机关即大造杀人的舆论,说:“×××是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反对×××就是反对毛主席革命路线,反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就是反革命,反革命该杀,杀反革命无罪,杀反革命有功”等等。后来他们打印了一份所谓“四·二二骨干分子的政治背景”,将已被杀害的116名干部都给加上什么“反共救国军”、“漓江风暴”的骨干分子、“暗杀队”的头子等等阶级敌人的帽子。如:县委副书记李瑾科被诬陷为“反共救国军第二方面军军长”。

会议结束后,各公社都召开了有革委会成员、大队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群众组织派头头参加的会议进行贯彻。南边山公社于7月11日召开了公社革委常委和民兵团负责人会议进行传达,16日召开群众大会,枪杀了朗联大队的社员石自林、石天元、石社发(见南边山公社1968年5月至9月“文化革命大事记”)。

茶洞公社,7月12日召开了革委和“保革”指挥部常委会议。何奇舜传达会议精神,大家联系检查了前一段对敌斗争观念不强,思想麻痹,决定进一步发动群众,大力开展“三查”运动。7月15日召开誓师动员大会,要求各大队要动员全体社员参加。并要把四类分子和表现不好的四类分子的子女捆绑来参加大会。15日,公社在食品组对面的岭坡上召开了大会,两江派“民兵”到会助威。誓师大会由银发忠主持,廖世权讲话,廖火桥宣读罪状。会后由“民兵”团蒙万梅指挥武装人员枪杀了良可英、周国祥、梁个生、龙冬成、褚田生、梁田妹、吴水林7人(见茶洞公社会议记录及良可英等人死亡结案材料)。

渡头,参加会议的覃日辉、陈全辉回去后,在粟村小学召开了公社革委会和“保革”指挥部、“民兵”团负责人、各大队支书、大队长会议。传达“三查”会议的精神,研究攻打粟村的“农总”据点的问题。7月14日,打下据点后召开群众大会枪杀了粟亮梅、粟金福等3人(见“处遗”档案009卷18-23页)。

六塘,7月13日召开大队支书、民兵营长、公社革委和“民兵”团负责人会议,石继堂传达了县召开的刮“台风”会议精神,要求各大队“七清、三查”的对象进行摸底报要刮“台风”人员的名单的材料。会上大队和机关单位共报了20人。这些人均先后被害。

东风(今庙岭乡),7月11日召开了公社全体干部会议(3名不同观点除外),由李庭康传达了会议精神,决定了2件事,一是召开大队干部会进行贯彻;二是召开万人大会。7月12日-14日公社召开了大队干部和机关战斗队长会议,由各单位报要刮“台风”人员的名单。最后确定7月16日召开万人大会,枪杀公社卫生院医生宋振治和秧塘街的朱黑子、朱金保、粟跃文、李矮子、阳称保、唐树生7人。16日开大会,梁承光主持,李庭康讲话,由唐良胜指挥民兵将以上7人杀害。当天,李庭康还把大队干部集中开会,要求他们回去后按照公社的做法,也搞他一批。会后,公社革委常委还分头下去督战,如公社革委常委梁承光带着武装“民兵”先后到了秧塘、独峰、二塘等大队,督促这几个大队杀了14人(见庙岭乡关于宋振治等人死亡结案材料)。

三、乱杀人推向高峰的“七·一六”紧急会议。

“七·八”会议后,各地已陆续出现公开的有组织的杀人事件,但行动还不够快,规模还不够大,为了更好地贯彻“七·八”会议精神,全县统一来一次大的行动。1968年7月16日至18日以“临桂县‘三保卫’总指挥部”的名义召开了各公社“‘保革’指挥部”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简称“七·一六”会议),每个公社来两人,县直总部的负责人和战斗队长以上的骨干都参加了会议。龙凤山、詹佩喜、唐申元、陈荣初(县武装部管理科长)、韦英豪、胥明德、唐秀明等人参加了会议。龙凤山在会上作了简短的开场白。他说:“你们这次会议要开好,要为县革委会的成立作出贡献,我们在6月、7月都召开了革委会主任会议,特别是5月底7月初的‘七清、三查’运动,为你们这次会议打好了基础。公社革委会是支持你们的,你们就大胆地开好这个会议吧!”。龙讲完后就说有紧急任务离开会场,临走前还交待说:“这个会议由老韦(韦英豪)和同志们开”。接着,韦英豪作了清理后方,支援前线,来一次大的革命行动的报告。韦讲了广西以及桂林武斗的形势后说:“我们这次紧急会议时间不长,工作又很具体,时间要求迅速,刚才龙政委已经跟同志们讲了,我们这个会议他们早在6月份就已经给我们打下了基础,上有军队,总部支持你们,下有各公社革委会支持你们,只要我们紧紧依靠他们,工作一定会顺利的。这个工作抓好了,我们的阵脚就更稳了。我们这次行动是上下配合,互相支援的。我们这次行动开门见山说,就是把‘4·22’的主要骨干和各公社、大队‘七清’、‘三查’中清理出来的四类分子、国民党的残渣余孽和其他危险分子,刮他一次12级台风,不然我们连睡觉也不安然,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老实。”他要求大家回去后要把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到各大队和各分部的负责人中去,不要停留在原来的基础上,要在全县刮一次更大的12级台风。

胥明德(县“三保卫”总部政治部负责人,已处决)也在会议上作了发言。他首先讲了广西的形势问题。他说:“广西形势很好,‘联指’民兵和贫下中农掌了权……”。他介绍了柳州、梧州等地杀人的情况后说:“我们桂林地区情况复杂,特别临桂是桂系军阀李、白的老巢,有不少人在海外,情况更复杂。各公社必须大干一场,行动要快,彻底清理后方,巩固前线。这次行动是清理社会上一切牛鬼蛇神,具体对象:一、对立面的主要头目和一切有民愤的对立面中的骨干分子;二、还有活动能力没有改造好的四类分子;三、对现实不满,有现行破坏活动,又参加了对立面活动的四类分子的子女;四、机关、学校、企业单位中,国民党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伪军政人员和历史上有问题搞不清楚的人”。

唐申元(副县长、后任县革委副主任)也在会上讲了话,大意是同意韦英豪的讲话,对敌人不能有丝毫的同情,前一段抓得起的公社,要继续抓下去,不要放弃斗争,一些还没有刮起“台风”的公社,回去后一定要按会议的部署去做(刘付林、秦志文、秦良宣、崔树元、陈荣初等人证词)。

会议结束后,全县上下疯狂地行动起来了。全县12个公社都以革委会和“保革指挥部”的名义召开了有大队主要干部(支书、大队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社直机关革命领导小组成员“联指”派的头头参加的紧急会议,传达县总部紧急会议的精神,要各大队和机关单位在前一段“七清、三查”中清理出来的对象“摸”出要刮“台风”(镇压)人员的名单,有的当场就报了名单,有的回大队和单位召开会议商量后报了名单,然后再次召开大队和单位派头头会议确定名单,由“民兵团”或“保革指挥部”审批后,各公社都相继召开了所谓贯彻“七·三”布告,抓革命,促生产的誓师大会。在光天化日之下,以“群众专政”的名义,大规模地、公开地进行了集体大屠杀了。仅7月份全县共被打死475人。

7月20日,两江在墟亭召开了万人大会。银为斌主持,彭土养讲话,李实强宣读被害人蔡玉阶、谢乐斌、刘玉成、毛炳坤、廖玉生、吴展戈、李沸星、谢先义、李友生、莫老五、蒙承华、陆光志、姚个小、姚三弟、莫振南、龙成品、李桥元、邓德康、陆光政、龙景祥、秦克纯、梁志清、梁田玉、李英德、梁日庆、陆玉坤、廖明生、胡五喜、李乔生、李桂庭、卢汉雄、陆兴宏、廖弟生、廖冬福、廖秀卿、陆柱生、肖布宽、陆运芳、廖合生、廖树生、秦守刚41人的“罪状”。会后由匡国柱、李运华指挥“民兵”先将蔡玉阶、谢乐斌、刘玉成、文炳坤4人在会场旁边两江小学厕所附近枪杀,其余37人用翻斗车运到老鼠钻仓(地名)集体杀害(见两江镇关于蔡玉阶等人死亡结案报告)。

7月22日,四塘在公社门口右侧召开万人誓师大会,蒋运发主持,袁书勤讲话,袁还未讲完话,武装“民兵”就将覃雨林、廖龙、龙才息、周顺弟、龙运堂等8人拉出会场杀害(详见四塘乡覃雨林等人死亡结案报告)。

7月24日,渡头在粟村长岭上召开万人誓师大会。早在7月20日晚公社武装部长陈全辉主持开了预备会,由徐天寿介绍两江“七·二〇”杀人的“盛况”,陈全辉提出要向两江学习,行动要快,不能错过了时机,要抓紧做准备工作,决定7月23日开大队干部、“七清”领导小组长会议,在会上要求各单位上报要刮“台风”的人员名单和材料。当晚,陈全辉、覃日飞主持召集革委和“保革”指挥部成员会议,审查决定处决粟天才等18人。

7月24日开万人大会,陈全辉讲话,徐天寿宣读被害人粟天才、粟乔生、粟冬弟、粟新生、粟火三、粟秋苟、徐霭平、徐宝森、周成光、周德录、廖竟业、刘刚斌、王志明、卢帮伍、卢生保、粟生、李家元、徐曾寿18人的“罪状”,黄永光安排“民兵”将19人(宿棠大队临时送来周品瑜)分别在会场边的茅地和老墟两地杀害。谢家大队在到公社开会途中还杀了2人(见渡头乡关于粟天才等19人死亡结案报告)。

同在这一天,南边山在车站旁的梨子园召开大会,林志中主持,吴殿龙作报告。张崇德宣读被害人石钟纪、黄联辉、银发璋、李建忠、易永明、石来福、李六嫂等16人的“罪状”,“民兵”团长指挥“民兵”将石钟纪等16人拉到朗联的三角地(地名)枪杀(详见南边山乡关于石钟纪等16人死亡结案报告)。

7月26日,六塘在墟场召开万人大会,先鸣枪20响后鸣放鞭炮,唱东方红,石继堂(公社主任)宣读“七·三”布告,廖家祥(大队支书、民兵团政委)宣读给毛主席、党中央的“三忠于”信,秦志文代表“联指”、龙木■代表镇革委,还有教师、学生、工人、贫下中农代表讲话。最后由廖家祥宣读被害人胡敦秀、段有才、翁守约、翁善可、张开宏、白野、白月秋、海绍兴、杨俸先、郭荣钧、唐田生、诸葛高、李世纯、滕建德、滕茂清、李正斌、李日亮、周义才、李贱荣、邱水渭、李永荣21人的“罪状”,会后将以上21人拉到翁家塘(现果园场)公路下的坡地上枪杀(见六塘镇关于胡敦秀等21人死亡结案报告)。

同在这一天,地处边远山区,居住分散,只有2000余人的黄沙公社也召开了誓师大会,赵玉德主持,阳培森作报告,李继科、王家翠、张生定、凤有贵分别代表干部、造反派、“民兵”、武装部讲了话,后由邓汝恩宣读被害人舒煜才、陆汝亮、刘德财、谌桂森、赵福民、彭际乾、李永星、杨秀庆、苏老友、杨芳玉、李庆章等12人的“罪状”,由凤有贵指派“民兵”将以上12人推到中学对门河岸边全部杀害(见黄沙乡关于李庆章等12人死亡结案报告)。

7月27日,红旗公社(今会仙乡)在中学礼堂召开大会,张国良(公社主任)宣讲“七·三”布告并讲话,刘付林传达县总部紧急会议精神,全贻斌主持大会,秦新胜宣读被害人张群英、兰雪英、陶培英、廖乔松、李文喜、张国威、蒋小弟、蒋视祯、龙猪仔、李振荣、黄世聪、吕祖旺、秦大悦、刘枝玉、龙凤生、吕六发、秦保生、石来喜、蒋祖相、秦天然20人的“罪状”,然后由武装“民兵”秦继忠、白云姣等人将被害人推到牛行上(墟日卖牛的地方)全部杀害(详见会仙乡张群英、兰雪英等20人被杀事件的调查报告)。

7月30日,早在7月下旬茶洞公社革委常委彭忠才带领武装“民兵”到温良、仁义两个大队督促杀人。经过彭与以上两个大队的干部的策划,仁义和温良于7月30日在仁义大队的界底村召开了联合批斗会,仁义支书徐乔生主持,彭忠才讲话,蒙火老宣读仁义大队的被害人李福金、周老乔、彭水明、梁老任4人的“罪状”,梁焕兴宣读了温良大队被害人李必信、姚老征、蒙维勤、梁大升的“罪状”,后由武装“民兵”将以上8人全部杀害,彭忠才还亲自开枪杀害了蒙维勤。在临开会议前温良的梁焕兴还召开了一次大队“两委”会,宣布处决人员名单,大、小队干部和贫协都表示同意,并签了名(见茶洞乡关于李福金及李必信等8人被害的结案报告)。

8月3日,宛田召开誓师大会,朱明光主持,谢茂林宣读被害人孙业强、蒋崇清等5个国家干部的“罪状”,于景山宣读于春华、阳万春的“罪状”,由蒋吉贵安排“民兵”将孙业强等12人拉到河边的大沙洲杀害(详见宛田乡关于孙业强等12人死亡结案报告)。

这一段时间不仅公社召开誓师大会公开杀人,大队甚至生产队也召开批斗会随意杀人。

农村大批杀人,县直单位也在积极做准备。7月下旬的一天,即“总部”紧急会议后,韦英豪伙同胥明德在县大院原财政局住地,召开了“总部”成员和战斗队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总部”会议精神,胥明德在会上说:从临桂情况看,情况很复杂,阶级斗争很尖锐,反革命的力量也很雄厚,不镇压一批不行,不镇压,无产阶级专政就不能巩固,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和斗争的需要对那些“4·22”的骨干分子,也就是反革命分子,对国民党的残渣余孽以及不改悔的“走资派”就是要杀,这就是我们要掌握的原则。接着,韦英豪说:“胥明德已经把专政的原则讲得很清楚了,大家讨论下,看有什么意见,你们单位要专政的对象,可以现在报,也可以回去商量再报”(详见胥明德供词,秦良宣、李广忠、崔树元、覃毓芳等人的证词)。

四、“八·二〇”行动和县直机关杀人的高潮

8月17日,桂林军分区司令员景伯承在桂林步校主持召开了各县武斗民兵团负责人及县武装部第一把手会议。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吴华出席了会议并讲了话,他说:“桂林的问题一定要解决,一小撮阶级敌人一定要搞干净。贯彻‘七·三’布告要抓两个关键:1.收缴武器;2.清理外地人员,对抗拒不交武器的要采取军事行动强行收缴”。桂林军分区政委慕石起也讲了话,他说:“广西形势大好,南宁抓了8000多人,桂林也要象南宁一样,桂林的问题一定要解决,桂林是贫下中农的天下,你们(指各县到桂林武斗的民兵)来桂林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有很大的贡献,坏人、坏头头、走资派、叛徒一个也跑不了”。他还说:“你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今后转入政治斗争。现在是收缴武器,清理外地人员,各地要成立纠察队,对外地人员一个一个的清理,牺牲同志的家属要照顾安排好。桂林不是一般的武斗,而是激烈的阶级斗争”。8月19日在“一〇四”部队驻地,景伯承、慕石起再次召开了十二县“民兵”负责人会议,具体部署了“八·二〇”行动。我县龙凤山、王荣、韦英豪参加了会议,回来后进行布置分工。

8月20日,以桂林地、市革委会和桂林警备区司令部联合署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七·三”布告的公告》。借口以拆除武斗据点,收缴武器,清理外来人员,组织的大规模行动,“是一次极其错误,破坏性极大的惨案”(见桂林地委关于桂林地区文化大革命中几个重大历史问题的意见)。在这次行动中,县武装部、九九分队(武警中队)和各公社到桂林武斗的“民兵”全部参加了这一行动。“八·二〇”到底抓了多少人,现已无从统计,据有关人员的回忆交待,和被关押在县公安局看守所的人员问话记录,进城“民兵”和“联指”武斗人员抓的人被关押在桂林七中和麻袋厂(县总部所在地)县武装部和九九分队抓的43人先关押在看守所,后来经龙凤山同意也全部移交给群众处理。这43人中除少数几个被释放和周德生一人在秧塘机场死里逃生外,其余的大部分都先后惨遭杀害。

“八·二〇”行动后的第二天,县“保革”指挥部在韦英豪、胥明德的主持下,在卫生局住地再次召开有总部成员参加的战斗队长会议,研究如何处置已经关押人员的问题,认为县革委会快要成立了,决定把据点清理回来的人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1.凡是战斗队长以上的骨干,国民党的残渣余孽,本人又站错队,冲得起的,都要刮12级台风(杀掉)。“4·22”总部的成员不要单位负责,由我们(指总部)负责完善手续;战斗队长以下,你们认为也应该杀掉的,要先报总部审批;2.凡不是上述人员,但又冲得起,比上述人员又好一些的人,送军管会关押起来;3.一般不大起作用的,就尽量放出去抓革命促生产,但也要和群众商量决定。会后,各系统的战斗队都先后召开会议讨论,向县“总部”政治部上报要刮“台风”的人员名单和“罪行”材料。县“保革”总部政治部负责人胥明德曾多次向各单位催索名单,并按照原定的4条杠杠进行拍板审批。如县农业局8月23日召开本系统同一观点的干部会议,讨论上报“总部”处理人员名单,25日报了材料,经过讨论还决定将姚生荣夫妇、刘远荣夫妇放回单位抓革命促生产。其他单位也经过个别有影响人物出面说情,还释放了张兆祥、徐火连等人。

8月23日晚,胥明德带领和指挥邓子友、李广忠、黎寿息、贲伦传、苏泽沛、廖瑞祥、廖显朝、秦丙未等商业系统的纠察队,将关押在麻袋厂的熊和钧、王福才、粟德钧、谢渊太、莫锡发、韦新享、谢大朝、黄惠芬、邓惠萍(蒋善忠之妻)9人绑架到秧塘机场杀害。

8月26日,临桂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可是疯狂屠杀干部、群众严重违法犯罪事件并没有有所收敛,反面凭着所谓“新生红色政权”的权威和合法地位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加速进行了。8月底韦英豪、唐申元曾分别找各公社“民兵”团负责人交待,要抓紧清理公社、大队关押的人员,要搞的对象赶快搞去,下一步要转入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不准再杀人了,清理的办法是交群众讨论处理,由群众专政,全县又出现了一次杀人高潮。

8月29日晚,胥明德指挥“工纠”队员以瑞芳、刘志铭、石焕酋、李晋卿、邓子友、苏泽沛等人将周克仁(副县长)、徐承汉(粮食局干部)、褚振益(新华书店工人)、蒋家良(供销社干部)、牟新生(农业局干部)、赵良才(财政局干部)、李必亮(印刷厂工人)、彭安民(林业局干部)、李锦汉(林业局干部)、李继全(农技校干部)等10人从麻袋厂押上汽车拉到秧塘机场集体枪杀(见徐承汉死亡调查报告)。

8月30日,桂林市举行全市性的大游斗,临桂的派头头韦英豪也于29日下午召开了全体工纠队员会议,说革委会决定30日要把“4·22”的骨干秦乔苟等人拿到六塘、两江、五通三大墟镇游斗。并对大游斗的准备工作作了分工和布置。30日上午,韦英豪伙同胥明德、唐秀明带领“工纠”队员包家明、李广忠、邓子友、秦世达、周冬生、邓智辉、秦康息、傅善元、曲志贤、秦良宣、以瑞芳、周维新、刘素珍、伍天锡等人分乘4部汽车,将关押在麻袋厂的秦乔苟、胡本庆、卢永芳、卢连生、陈树保、曾昭悦、阳守基、胡名富、周英丽(民政科长李瑾科之妻)、梁承义、唐德秀(居民秦乔苟之妻)、林再(农业局会计刘锡臣之妻)、马家富、谭广三、秦金珠、李开明、翁玲(学生)18人[据目击者回忆还有王振庭(人委办副主任)、李进(物资局干部)、周业彰(手工业局干部)3人]拉到六塘游街后,连同六塘的刘作英(电话员)、秦天生(老师)、牟科章、宋君宏、梁大年、李培芝一起押到杀人冲(地名)由胥明德等人指挥“工纠”队员集体杀害(详见秦乔苟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8月31日晚,胥明德又指挥“工纠”队员将关押在麻袋厂的李景发(财办主任)、周德生、宋明振、秦明珠、廖日光、白先浩(电影站)、章守先(支行干部)、熊保功(支行干部)、李双荣(水利工程队)、王长清(水利工程队)、粟振德(书店)、莫冰(医院干部)、龙宗培(轻工局干部)、唐超(农机局)、宋杰(临中老师)、潘其万(粮食局干部)、罗家复(农业局干部)、罗俊烈(农业局干部)用汽车押到秧塘坪机场集体杀害,其中龙宗培没有中弹第二天逃至二塘车站又被发现抓去杀害,周德生逃脱幸免于难。

9月18日,在县革委召开的贫下中农代表会议上,把关押在看守所的刘锡臣(县常委、县法院院长)、龙炎运(副检察长)、李志辉(县工会干部)、谢务咎(临中学生)4人拉到会上批斗、亮相。被打成重伤后准备送回军管会看守所时,军管会的石焕光(县武装部干部)以有言在先,打伤了不要为由,拒绝收人。后由胥明德带领“工纠”队员将刘锡臣等4人,参加会议的茶洞代表廖火桥又将关押在红卫小学的李胜云(小学教师)一起押上汽车拉到秧塘坪机场杀害(详见刘锡臣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9月26日,胥明德又带领“工纠”队员从军管会看守所将经过军管会以冲击军管单位的罪名,正式批捕,从河北刘锡臣老家抓回来的刘镇光(市二中学生,刘锡臣长子),及到军管会自首,同意其回原单位上班的蒋益寿(县粮食局干部)刚走出公安局门口,正碰上胥明德拉刘镇光上汽车,也被一起拉上汽车押到秧塘坪机场杀害(详见刘镇光、蒋益寿死亡结案调查报告)。至此,县直单位有组织的公开杀人活动才停下来。在县革委会成立后的这一段时间,各公社还杀了一批人。茶洞在9月3日再次召开大会,廖火桥主持,廖世权讲话,蒙万枚宣读被害人毛开兰(公社团干)、李习民、石佛树、王纯亚、刘振雄、骆振隆、秦善仁、李天桂、莫远坤、陆森隆、蒙世珍、黎桂珍12人的“罪状”,蒙还未念完,花岭街的周吉生就用扁担把莫远坤打倒在地,其他的人也一涌而上,用扁担把以上12人活活打死,其中毛开兰还被人挖去心肝(详见茶洞乡关于毛开兰等12人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9月1日,南边山在朗联小学召开群众大会,彭乔次主持,周星■(大队长)讲话,邓桥保宣读被害人宾文活、宾六九、宾健仕、经继文、经继修、张光筐、宾民俊、周金旺7人的“罪状”,由大队“民兵”莫才三、秦长志、银聚福、彭增佑、霍七旺、毛红记、周星■等人拉到黄竹山(地名)杀害(详见南边山乡关于宾文活等7人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9月3日,红旗公社(今会仙乡)在全贻斌、张国良、刘付林等人的策划下,由李贱发带领民兵在牛行上杀害了李继友、龙寿之、谢六生、李果发、李老四、梁爱林、吕■息、周裕兴、周妹妹、刘肇书10人(详见会仙乡关于李继友等10人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9月初,五通在李友生、李万兴的策划下也在墟场开了群众大会,由全子俊宣读被害人苏启祥、于仁龙、苏永吉、林茂生、彭茂功、彭茂杰、黄仲华、李宁发、于火炉、秦全保、苏桂荣、于衡瑞13人“罪状”,由钱喜春布置“民兵”将苏启祥等13人拉到大祖(地名,车站附近)杀害(详见五通镇关于苏启祥等13人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东风公社(今庙岭乡)也在李庭康、刘正哲、唐良胜等人策划下,于8月27日晚在沙塘大队的庙子脚(地名)杀害了莫英豪(公社副书记)、陈国良(代课教师)和供销社职工彭丽霞(女)、梁跃英(详见庙岭乡关于莫英豪等4人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以上血淋淋的事实,可以看出1968年发生在临桂的乱杀人的严重违法犯罪事件,是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的血腥大屠杀,是一个历史大悲剧。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一是“左”的思想影响;二是派性恶性膨胀。“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搞乱了思想,颠倒了是非,混淆了敌我。在那些被派性冲昏了头脑的人看来,杀人是维护新生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必不可少的“革命行动”,即使过火一点,也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它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不是请客吃饭,而当时把群众组织的一些错误行动定性为反革命事件的“七·三”布告,审查广西地下党,追查“反共救国团”等冤假错案的事件,给这场大屠杀披上了“革命”的、“合法”的外衣,不少双手沾满无辜群众鲜血的严重违法犯罪分子,不但没有受到党纪国法的应有制裁,反而被吹捧为保卫红色政权的有功之臣,被突击入党、突击提干,受到重用,他们中的一些人钻进了各级领导班子,盘踞着要害部门,形成了上下盘根错节,组织严重不纯的极其复杂的情况,使党的光辉形象受到严重的沾污,使党的威信受到重大的损失,被害干部、群众的沉冤迟迟得不到平反昭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新恢复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无产阶级政党的伟大气魄,彻底全面否定了“文化大革命”,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县委根据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处理广西“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指示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实稳妥地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全面清查了1968年我县发生的乱打死人的严重违法事件。县委在1983年7月召开的“处遗”工作会议上,对我县“文化大革命”中牵连面广,后果极为严重的6个冤假错案作出了彻底平反的决定。即:“关于给‘文革’中因广西地下党、桂北游击队问题受审查迫害的同志平反的决定”;“关于给‘文革’中因‘七·三’布告和‘八·二〇’行动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平反的决定”;“关于给在‘文革’中因遭受‘反共救国团’假案迫害、株连的干部、群众平反的决定”;“关于给在‘文革’中因‘暴动队’、‘暗杀团’假案惨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平反的决定”;“关于给在‘文革’中因‘五·一六’分子问题遭受关押审查的同志平反的决定”。县委一再申明:“文化大革命”中,全县所有惨遭杀害和被迫自杀的干部、群众都是无辜的,“文革”中强加的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和不实之词,必须全部推倒,给予平反昭雪,恢复政治名誉,并按区党委1983年55号文件的精神,妥善地处理了受害者遗属的遗留问题。

鉴于“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乱打死人的问题,是在极“左”思潮泛滥、法制遭受破坏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历史悲剧。因此,在“处遗”中,根据区党委: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的指导思想,“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的方针和坚实稳妥“适可而止”的精神,对策划、组织指挥杀人的首恶元凶胥明德、韦英豪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已于1985年2月9日依法处决;对这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原县武装部政委龙凤山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对积极参与杀人,罪行严重,不判不足以平民愤的彭土养、匡国柱等62人依法分别判了有期徒刑;对与打死人问题有严重牵连的党员、干部、职工1315人(占有牵连总人数的48%)分别给予不同的党政纪处分。

经过全面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处理“文革”遗留问题,被颠倒了的是非已重新颠倒了过来。无辜被害的干部群众的沉冤已经得到了昭雪。我们一定要珍惜拨乱反正的成果,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向前看,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共同奋斗。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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