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8-0 作者:中共凤山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凤山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和社会进步。”为了让人们更好地吸取‘文化大革命’沉痛的历史教训,同心协力搞好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央的指示和区党委整党办、河池地委整党办的统一布置,特编写《凤山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大事记》是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按时间顺序,采用记述的手法,如实记述我县1966年元月至1976年10月所发生的大事。材料来源主要是县档案馆、整党办、纪检会、组织部、劳动人事局、县法院等单位归档保存的档案材料。同时,也参阅当时的一些小报刊和书籍,走访一些当时亲临其境、耳闻目睹,了解事件内情的同志。根据这些材料进行综合整理,编写而成的,并交县委讨论审定。但由于这些事件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有的因材料不全,记忆不清,加上我们编写水平有限,时间仓促,错误在所难免,望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
中共凤山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8月
1963年至1967年,凤山县是广西军区、广州军区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先进单位。凤山县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是在1963年学习雷锋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到1965年至1966年形成高潮。1965年12月中旬,广西军区在我县的长洲、乔音两区召开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现场会。在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中,先后出现黄美秀(长洲巴林女基干民兵)、陆美连(平乐洪力女基干民兵)、毛凤鸾(城厢谋屯女基干民兵)等先进个人,她们分别被评为广西军区、广州军区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同时被评为先进集体的有长洲(区)、乔音(区)、更沙(公社)等。
2月16日至20日,凤山县委在县城召开全县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参加会议共有680人,会议学习中共中央中南局和广西区党委关于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决定及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经验,表彰先进,评选出席自治区学习毛主席著作先代会的代表(16名)。会议提出,树立长洲区和更沙公社为我县两面先进旗帜,号召各区、社开展“学、赶、超”活动。
2月18日,广州军区政治部作出宣传和推广凤山县民兵学习毛主席著作经验的方案。方案指出:凤山县民兵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先进事迹和经验,为搞好民兵工作“三落实”指出了根本途径,必须大力宣传和推广,在全区民兵组织中开展一个学凤山、赶凤山的群众运动。
2月21日,区党委批转《广西军区政治部、凤山县委关于凤山民兵学习毛主席著作经验的报告》,并指出:凤山县长洲、乔音两区民兵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是目前我区民兵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好榜样,值得各地很好地学习。
为迎接广州军区秋后在凤山县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现场会,2月23日,县委作出《关于大力突出政治、立即掀起一个更广泛、更深入的学习毛主席著作高潮的指示》;3月20日,作出《关于各级干部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几点意见》;3月27日,作出《更沙公社学习毛主席著作辅导员做好学习辅导的几条经验》;4月下旬,召开有县、区、社、队1500多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贯彻区党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学习中南局的决定,县委带头学习讲用,开门整风;6月初,县委对全县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作分析和布置,提出进一步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要在9月份以前搞出比较显著的成绩。
3月下旬,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到凤山视察工作,检查学习毛主席著作的情况。
3月至6月,广州军区文化工作轻骑队到凤山慰问、搞创作和演出,对凤山文化工作队和业余文化组织进行培养帮带,为下半年广州军区在凤山召开的学习毛主席著作现场会作准备。
5月1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这个文件下达后,作为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文化大革命”在全国正式开始。5月19日,县委宣传部以《关于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的几点意见》为题发文,动员全县干部、工人、农民、民兵、群众和革命知识分子学好毛主席著作和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
5月至9月,区党委派四清工作组到我县政法部门搞“四清”运动,主要清理政法部门一些人员的思想作风问题。
6月16日,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给凤山县委和王希永(广西军区副政委)、甘苦(河池专区行署专员)、王璞(身份不明)等人写信,信中写到:“我准备最近到几个地方去检查了解学习毛主席著作等情况。如果时间来得及,还准备去凤山一趟,现在几件事情先告诉你们。一、凤山县要做的工作很多,‘悠悠万事,唯此为大’,所有一切都必须以学习毛主席著作为中心,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这是根本。因此必须大抓特抓,把学习运动更广泛扎实地开展起来。二、在学习毛主席著作的时候,必须狠抓世界观的改造和人的思想革命化。三、为进一步推动整个县学习毛主席著作,迎接广州军区召开的现场会,区党委与军区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以王希永为组长,劳茂林(凤山县委书记)、王建勋(河池军分区副司令员)为组员……但小组人数最多不要超过7人。这个小组的任务是统一领导和布署整个凤山县的以学习毛主席著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统一调配组织力量,小组成员一面继续蹲点、搞样板,一面以点带面、加强领导,把整个县学习毛主席著作搞好。四、对当前开展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根据中央、中南局指示精神及区党委的布置执行。由于凤山学习毛主席著作比较好,请组织几个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积极分子、先进人物和最好民兵,并在你们派人的帮助下,写出1、2篇有份量的文章(能写几篇则更好),配合全国全区声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和一切牛鬼蛇神,文章请投寄《广西日报》。以上几点意见请你们加以研究并报告李均同志(河池地委书记)。”
6月24日,凤山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成立,组长邱健英(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组员刘秉义(县委宣传部部长)、何有文(县委宣传部干事)。刘秉义兼任小组办公室主任,何有文任副主任。7月中旬,地区面上文化革命工作会议后,增补刘大业(县公安局局长)、贾祯禧(县医院院长、县委候补委员)为文化革命小组成员。6月底至8月,邱健英、贾祯禧、刘秉义分别带领工作组进驻凤山中学、砦牙中学、平乐中学搞“文化大革命”,由此,我县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正式开始。工作组进驻学校后,学校随即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揭批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和“一切牛鬼蛇神”。上街贴大字报、写大标语,批判资产阶级,破“四旧”立“四新”。在此期间,凤山中学校长黄显烈被批判斗争、撤消其职务,党支部书记陈汉强被责令检讨,朱光顺老师被斗争后重戴右派分子帽子。
6月28日,凤山县学习毛主席著作领导小组给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写信。信中写道:“遵照你来信指示,我们研究了凤山县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的情况,并对今后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运动作了安排……”,信中最后提两点要求:“一是县学习毛主席著作领导小组,除了国清同志提出的名单外,吸收周如丰(县委副书记)参加,并请区党委派个工作组来,帮助工作。工作组中选定一人参加领导小组;二是对如何开展好学习运动,请区党委和国清同志经常给予指示。”6月底至7月初,根据韦国清同志的指示,县组织参观学习小组到广东省黄山洞参观学习毛主席著作的情况。
7月11日至9月6日,全县中小学、壮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共475人在县集训。学习毛主席4篇著作和党报上有关“文化大革命”社论,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揭发教育队伍中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分子和“一切牛鬼蛇神”。组织教师下乡辅导社员学习毛主席著作。并按“文化大革命”十六条规定中的有关干部问题,对教师进行排队,其中,好的有147人,比较好的有284人,有严重错误但还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有37人,所谓严重“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牛鬼蛇神”黄显烈(凤山中学校长)、朱光顺(凤山中学教师)、冯伟明(砦牙中学教师)等7人在集训期间被列为重点对象遭批判斗争。此后,“文化大革命”先在教育战线全面展开。
8月14日至19日,中共河池地委在凤山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三级干部现场会,出席会议的有地委常委、四清总团委员、各分团书记和各县管面工作的书记、区委书记等共146人。会议主要研究如何把全地区学习毛主席著作的运动推向新高潮。地委书记李均作会议总结。会前,地委常委和总团党委的负责同志到更沙公社参观访问,并在凤山召开地委常委会议,研究总结推广凤山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经验,提出学凤山、赶凤山、超凤山的号召。
8月,广州军区在我县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经验交流会,中南五省(区)的有关负责人共一百多人出席会议,广州军区副司令员文年生亲自主持会议。
9月18日,县政法部门在金牙区先锋公社召开公判反革命集团首要分子舒德昌、杨江等罪犯大会。
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外地革命师生来北京参观革命运动的通知》后,开始了全国性的革命大串连。9月中旬至10月,我县先后两次选送中学师生红卫兵代表60多人到北京参观“文化大革命”运动,接受毛主席和中央领导的检阅。
11月6日,县学习毛主席著作领导小组向区党委及韦国清同志作凤山县学习毛主席著作情况的书面汇报,汇报写到:最近凤山县贯彻林彪同志提出的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提高到一个新阶段的伟大号召,县委首先组织学习并开了讲用会,下边以区为单位召开有区、社、队干部和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3300多人参加的学习和讲用会,县直各战线也分别召开同样的会议,进行大宣传大动员。
12月,全县各中学把原派到学校搞“文化大革命”的工作组要回学校批判,主要批判工作组在工作中执行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错误。
1966年底至1967年初,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革命老人、知识分子和学校师生怀着对党对毛主席朴素的阶级感情和信赖之心,以各种形式投入了“文化大革命”运动,先后组织成立了各种各样的战斗队,其中影响较大的是“革老”战斗队和“七·一”总部。“革老”战斗队是由老红军廖熙英(原民政科长,已离休)、黄德昌(平乐人)、韦孟秋(乔音老里村人)等19人于1967年1月18日组织成立的,全称是“革老铲修战斗队”(简称“革老”)。“七·一”总部是以县委组织部组织员李荣祯和县委宣传部干事潘绍仁为首组织、由县委机关内原组织的3个战斗队于1967年1月10日合并成立的。全称是“毛泽东思想红卫兵中共凤山县委机关七·一总部”(简称“七·一”总部)。
1月20日,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学校师生、红卫兵共一千多人在县人民礼堂集会,县人武部政委陈金柱主持会议。在会上,县委书记劳茂林代表县委作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方向、路线的错误”的检讨,其内容是:(1)怕发动搞文化大革命;(2)向学校派工作组;(3)不积极支持红卫兵大串连;(4)组织县直机关成立赤卫队;(5)不严格贯彻“文化大革命”的“十六条”政策。
1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奉命“支左”。凤山县人武部成立由政委陈金柱、副政委孙信、政工科长杨浩才组成的“支左”办公室。
2月初,广西医学院学生科科长薛占平(原下放到凤山县坡桃林场任场长,已在1966年11月来凤山串连)组织成立“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兵团”(简称“战斗兵团”),揭发批判原凤山县委书记张耀山等人在凤山工作期间所执行的一系列极左错误。“战斗兵团”组织的成员共有十多人,他们都是区级以上的干部。
2月4日,以“革老”和“七·一”总部为主,要张耀山(河池专区农办副主任,原凤山县委书记)、谢应昌(百色专区财贸部副部长,原凤山县委第一书记)回凤山批判斗争。主要批判他们1959年、1960年在凤山工作期间推行极左路线,搞浮夸风,造成饿死人的严重错误。在凤山中学召开的万人批斗大会上,廖熙英等主持会场。批斗大会后,把张耀山等人戴高帽游街,然后拿到恒里和乔音等地进行批斗。
2月下旬至3月初,在上海“一月风暴”(即造反夺权)的影响下,县委“七·一”总部和县政法部门先后组织成立夺权行动委员会,进行造反夺权。被夺权的领导干部有邱健英(县委办公室主任)、刘承兴(农村部部长)、麻盛(财贸部副部长)、王文治(县监委副书记)、谢润(工交政治部副主任)、刘大业(政法党组书记、公安局长)、韦瑞光(政法党组成员、公安局副局长)、唐奇荣(政法党组成员、法院院长)等。在此期间,县、区、社大部份单位被夺权,一些领导干部被靠边站,从而造成党政领导机关瘫痪,加深了混乱局面。
3月13日,成立了以县人武部为主,有县直革命造反派和革命领导干部代表参加的“广西凤山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简称“抓促”指挥部)。由县人武部部长张春林任主任,副政委孙信、副县长邓成任副主任。并规定:“在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之前,指挥部是全县临时最高权力机构”。3月下旬,经县“抓促”指挥部批准,各区也相应成立了“抓促”指挥部。
3月20日,成立以县人武部副部长安兴和为主任等5人组成的“凤山县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公安工作临时委员会”,23日,“临委会”向全县发出成立通告。此后,公、检、法被“临委会”取而代之,开始执行“军管”。
3月至4月,县人武部、县政法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1967年1月13日发出的《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中,把廖熙英、薛占平及“革老”和“战斗兵团”组织的活动情况当作“敌情动态”来分析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立案调查。结果认定廖熙英是“叛徒”、薛占平是“翻案风分子”,“革老”和“战斗兵团”组织动机和组织成员都“不纯”,是“反革命”组织。4月15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政法公安革命委员会”的名义,发出通告,宣布取缔这两个组织。“革老”和“战斗兵团”被定为“反革命”组织遭到取缔之后,引起了该组织和社会上一些群众的不满和反对,他们到处写大标语和张贴大字报,强烈要求给予平反,经过几个月的宣传和造声势后,10月18日,廖家生(老里村农民,“七·二九”后期常委)、韦文勇(松仁村农民,“七·二九”骨干)等带领额里、上林、松仁、巴烈、恒里等村的革命老人和群众50多人到县人武部静坐,要求县人武部给予“革老”平反。他们的静坐行动得到了“七·二九”组织的支持。经过18天的静坐,到同年11月6日,人武部部长张春林出来接见全体静坐人员并检讨了人武部在“革老”问题上的错误,静坐才停止。
5月21日至26日,“抓促”指挥部召开全县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四级干部代表会议,参加会议共有1666人,是开展“文化大革命”以来规模最大的会议,会议就学习毛主席著作的情况进行总结交流、评比表扬,并提出:“一定要把凤山县办成毛泽东思想的大学校”的口号。
6月8日,县人武部“抓促”指挥部给全县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和民兵致信,其内容是:批判党内最大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破私立公、破旧立新,掀起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和生产的新高潮。
7月至9月,凤山分成“七·二九”和“联指”两大派组织。产生两派的主要原因是:在内,人们围绕着“革老”和“战斗兵团”组织的问题,围绕着廖熙英的问题及人武部在“支左”工作中的问题,以及在对待批斗“走资派”等问题的看法和观点不一致,意见分歧,引起了激烈的辩论,在群众中自然分成“保皇派”和“革命派”两派对立的局面;在外,在“支韦”(指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支伍”(指区党委书记伍晋南)而分裂成广西“四·二二”和广西“联指”两大派组织的直接影响下,同时,两派组织各派人来到凤山进行派性宣传以后所引起的。7月29日,以凤山中学红卫兵为主,“革老”等组织参加,成立“凤山七·二九革命造反大军”,10月21日,正式举行成立大会,组织全称为“广西四·二二凤山七·二九革命造反大军”(简称凤山“七·二九”)。“七·二九”指挥部总指挥先后由孔繁(凤山中学教师)和廖熙英担任。9月29日,以凤山县委“七·一”总部和县电影院“红影兵”为主组织成立了“广西凤山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凤山“联指”),“联指”组织主要负责人先后由李荣祯和覃杰(凤山县工会主席)担任。“七·二九”和“联指”组织成立后,各自派人到农村进行派性观点宣传,发展和扩大自己的队伍。11月下旬,覃家修副县长发表支持凤山“七·二九”的声明,声明指出,凤山“七·二九”的革命大方向是正确的。并表示站在“七·二九”这一边,和“七·二九”团结、战斗、胜利在一起,声明发出后,加剧了两派之间的矛盾。
1月中旬,广西“四·二二”和广西“联指”分别派宣传队到凤山两派中活动,使两派不断发生摩擦,并多次发生了小型武斗。1月下旬,两派为壮大自己的武装力量,各自到农村去把同观点的武装民兵组织起来,“七·二九”对持不同观点的农村武装民兵采取了强行夺枪的办法,抢了部分民兵的武器。1月29日(农历腊月三十),“七·二九”去夺久加、额里、百乐等村民兵的枪枝,并动员300多个武装民兵和农民包围县城。同日,县城机关的“联指”也集中到县委院内(现县人武部所在地),下午,在覃杰、左耀成等人的指挥下,“联指”出动30多人去县人武部抢枪,他们把人武部收藏在屋内天花板上的40多支没有机柄的步枪抢走,还抢得8箱多的子弹和手榴弹。2月2日,廖熙英、黄荣利指派刘经禄(“七·二九”骨干)和凤中“七·二九”的一些学生去县人武部抢枪,他们经多次查找,最后把在人武部办公室地板下面发现埋藏的80多条没有机柄的枪枝全部抢走,并把人武部长张春林拿到县医院扣押,直到2月4日才放回。2月3日下午5时,“七·二九”由廖猛宗、黄祖勋等组织带领武装人员冲击县委“联指”据点,抢走“联指”一部份枪枝弹药。当晚“联指”被迫撤离县委转移到县人委(现县政府所在地),“联指”在撤退时,与“七·二九”火力交锋,双方互相开枪打死打伤了一些人。“七·二九”还把来不及撤出县委的几个“联指”人员抓走(拿到恒里村扣押后放回),“联指”撤到县人委后,双方先后调动农民千余人进城,形成对峙局面。力量上占优势的“七·二九”控制了县城和郊区,“联指”400余人(包括家属小孩)被包围在县人委和工程队两个据点,双方互相开枪打石头,打死打伤了一些人。2月7日,广西革筹小组派河池军分区司令员孙长锁带领宣传队到凤山制止武斗,但效果不大。2月中旬,广西军区派六九一一部队一个连到凤山制止武斗,由于派性严重,两派之间的对立情绪未能缓和,双方还从外地、外县调集人员和武器,情况在不断恶化。2月下旬后,“七·二九”采取断粮、断水等办法围困据点内的“联指”。3月初,“联指”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决定撤离县城,在撤退前派覃杰等人去金城江向金城江“联指”求援接应,随后,金“联指”负责人李亮忠(金城江镇武装部干事)带一百多名武装人员并配带一挺高射机枪来到凤山,接应凤山“联指”转移。3月10日晚上,凤山“联指”撤出县人委往东兰泗孟转移,在撤退途中到与东兰边界的弄者村被“七·二九”抄道截击,双方发生了武斗,打死打伤了一些人。“联指”撤出凤山后在东兰、巴马与凤山县交界的地方活动。3月中旬,“联指”组织以邓桂柏为首等9人组成控诉团,到南宁向区革筹、广西军区控诉他们遭“七·二九”围困和追击等情况,广西军区主要负责人接见了“联指”控诉团的代表,并听取了汇报。“联指”还把控诉材料分别上报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和广州军区。
3月14日,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给孙长锁、六九一一部队、凤山县人武部转凤山县造反大军的信,信中写到:“你们(指‘七·二九’)违背毛主席的教导,违背毛主席亲自批示的广西问题的3个‘照办’,围攻‘联指’,夺取民兵武器,把矛头指向革命群众,指向人民解放军,是极端错误的”。
3月下旬,广西军区命令二二○师六五九团一营进驻凤山制止武斗,收缴两派武器和被抢劫的国家财物。部队由团政委李宽永(后任师政治部副主任)、一营营长李光大(后任副团长)、副营长李国政(后任一营营长)等负责带队。
4月中旬,驻军和“支左”办公室组织“七·二九”和“联指”两派代表谈判,消除派性和对立情绪,实行大联合,成立革命委员会等问题。由于派性严重,谈不成什么结果。
4月底,凤山“七·二九”选派杨再文(凤山中学学生,“七·二九”常委)为代表上北京参加广西两派谈判;廖猛宗、邓坚(县教研室教研员,“七·二九”常委兼政宣部前期负责人)、黄正宣(凤山中学学生,“七·二九”前期总指挥)、廖克坤(小学教师,“七·二九”委员、组织部负责人)等4人为代表参加广西“四·二二”控诉团上北京控诉。
5月17日,河池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我县谋屯公社女民兵班长毛凤鸾、平乐洪力公社女基干民兵陆美连当选为专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同年8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毛凤鸾当选为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6月5日,韦文勇受“七·二九”指挥部指派,带队伍到月里粮站抢粮,在回县城途中的太平坳上被“联指”武装小分队伏击,双方展开枪战,在交战中,“七·二九”被打死两人(其中一人是韦文勇的儿子),“联指”被打死一人。事件发生后,韦文勇即从后面赶上来,当他听到持“七·二九”观点的太平电站职工汇报后,认为运粮队伍遭受“联指”的伏击是太平电站站长李玉贵等人给“联指”通风报信后造成的。即带20多名“七·二九”武装人员包围太平电站,并下令把站长李玉贵、工人吴茂国、罗玉高和当时在太平电站的公社干部唐思扬、供销社干部夏宗发等5人捆绑后拿到公路上枪杀致死。
6月15日,孔繁等人指挥一部分“七·二九”人员冲击县人武部,抢走各种步枪300多支,轻、重机枪8挺,各种步枪子弹2000多发,全新军装100多套,还抢走一些国家机密文件和一部份公私财物,并用铁棍打伤人武部助理员陈维金。
7月3日,即“七·三”事件发生(指县城的“七·二九”与当时来凤山执行制止武斗任务的广西军区六九一一部队所发生的武装冲突的流血事件)。在6月28日和7月初,“七·二九”先后在平乐、月里两地武装包围外出执勤的六九一一部队战士,强行夺走解放军的长、短枪12支,子弹400多发后,7月2日,部队两次用电报向上级汇报和请示,得到广西区革筹和军区的答复电报。7月3日上午10时左右,六九一一部队梁超文(股长)等找“七·二九”负责人孔繁谈话做思想工作,动员“七·二九”把抢去的枪枝子弹退回给部队,但无结果。到中午12时后,在孔繁回中学吃中午饭不久,梁超文3次派解放军叫孔到部队驻地谈话,孔不愿意去,在解放军动员孔的时候,发现孔身上带有抢部队得的手枪,于是就叫孔把枪交还给部队,孔拒不交,由此引起了争论,后来辩论到激点,两名“七·二九”人员用刺刀刺伤解放军。孔繁乘混乱之机脱身逃回“七·二九”据点,当跑到人武部门口时他掏出随身带的手枪对空打两枪威胁解放军。在孔跑回据点的同时,解放军一面用高音喇叭向全城宣传,动员“七·二九”出来交枪,一面派人到街上去观察动静。占据糖业门市部为据点的“七·二九”即从楼上窗口开枪打伤执行观察任务的解放军副教导员韦胜庭(当天抢救无效死去)。“七·二九”向部队开枪后,引起了矛盾转化,解放军即进行还击,攻打“七·二九”糖业门市部据点,在枪战中,“七·二九”被打死4人,活捉19人,解放军被打死一名副班长,两名战士被打伤。解放军攻打“七·二九”糖业门市部等据点后,“七·二九”没能力再进行还击,为保存实力,他们撤离县城,分别转到久文、海亭、江洲(“七·二九”称以上地方为“南山”)和郎里、百乐、久隆、隆梅(“七·二九”称以上地方为“北山”)等地驻扎,并以这些地区为据点进行活动。
7月4日,凤山驻军发出关于《广大革命群众团结起来,狠狠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告“凤山县人民书”。
7月5日,县人武部、六九一一部队在凌云、乐业、凤山等县民兵的配合下,对久文村(处“七·二九”南北山指挥部的中间地带)实行包围,7日上午发起进攻,在攻打中,“七·二九”被打死1人,打伤5人,活捉4人。
7月7日,凤山“联指”发出《关于围歼“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凤山大队”覃廖匪帮的反击令》,命令所属全体指战员紧急行动起来,立即投入战斗,打一场人民战争,把覃廖匪帮彻底、干净、全部消灭。
7月10日,凤山驻军发出《给全县贫农、下中农的公开信》,号召全县贫下中农、革命群众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大力协助驻军做好“三支”(支左、支工、支农)“两军”(军管、军训),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迎接新的胜利。
7月20日,自治区革筹小组给河池专区革委会、凤山县“支左”领导小组致信,信中写到:“凤山县原副县长覃家修,在文化大革命中,顽固地执行资产阶级的反动路线,挑动群众斗群众,指挥策划武斗,破坏革命秩序,破坏抓革命促生产,做了不少坏事,起了很坏的作用,至今仍不回本单位,是一个死不悔改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应该批深批透,斗倒斗臭”。
7月30日,六九一一部队营长李光大率领一个连,县人武副政委孙信、覃寿考、副部长安兴和等13人率领县中队在凌云、乐业、巴马、凤山民兵约两千多人的配合下,对“七·二九”“南山”指挥部——海亭村实行拉网式的围剿。8月1日上午发动进攻,至中午11时攻下海亭,在这次攻打中,打死“七·二九”20人,抓活15人,缴获各种步枪27支,五四手枪1支,冲锋枪2支,手榴弹12枚,子弹120发,雷管15发,粉枪11支,地雷34个,炸药3000斤,火药60斤,粮食14000斤(其中大米4000多斤),现金5650多元,还缴获一批布匹和一些传单、证件。
8月1日下午,六九一一部队和凤山、巴马、凌云、乐业县的人武部负责人在江洲粮站开会,研究攻打“江洲洞”(即江洲村对面坡的大石山洞,武装围剿开始时,江洲村一带“七·二九”人员和部份群众共百余人躲进洞内)的方案,会上决定,采取政治攻势和军事行动相结合,先叫洞内的“七·二九”派代表出来谈判。8月3日上午举行谈判,洞内派出黄显应、陆祖世、陆伦贵(凌云县桑阳公社人)3人为代表出来参加,凌云县人武部科长卢元俊主持谈判,通过谈判,部队和围攻的武装民兵先提出3个条件:第一,交出黄显辉、陆祖良2人(“七·二九”骨干);第二,把所有的枪支捆好交出;第三,拆毁洞内石墙工事,排队出洞接受搜身检查。限中午12时前兑现,否则踏平洞内。洞内代表提出两条要求:第一,保障生命安全;第二,保障全部财产不受损失。部队同意这个要求。于是,双方达成协议。达成协议后,群众陆续从洞内出来,可是,当群众出洞时,包围洞口的武装部负责人和武装民兵违反协议,背信弃义,在洞口开枪打死“七·二九”群众黄显德、黄祖杰、黄显明、陈福、陆祖洋、陆海秀,还有凌云县沙里公社两人共8人,被抓活的30多人拿到江洲粮站关押。8月10日,陆祖南、黄桂香、黄妈行、陆宗权、黄甫祝、陆宗球、黄尚前、黄忠勇在批斗中被打死。这就是闻名县内的“江洲洞惨案”。
8月8日,区革筹小组和广西军区召开贯彻“七·三”布告电话会议,当时正在河池参加专区革委召开的各县革委主任紧急会议的人员也参加了电话会。电话会上,军区政治部王副主任(具体名字不详)讲话,他号召各地向中国赫鲁晓夫及其在各地的代理人和一小撮阶级敌人发动猛烈的全面进攻,给予阶级敌人毁灭性的打击。河池军分区党委根据电话会议精神,召集参加紧急会议的人员分析凤山形势,决定抽调部份县和工厂的武装民兵到凤山贯彻“七·三”布告,解决凤山的问题,成立县革命委员会。
8月10日,河池军分区司令员孙长锁、副参谋长李义川在东兰县主持召开解决凤山问题的会议。参加会议有各县人武部负责人。驻凤山县的六九一一部队政委李宽永、凤山“联指”主要负责人覃杰也参加了会议。会上,先由张春林介绍凤山的情况,然后孙长锁就抽调各县武装民兵进凤山的目的和要求作了指示,会议对进凤山的有关具体事项作了详细研究。东兰会议后,各县被抽调的民兵按营、连、排、班建制,并选配有作战经验的干部分别担任骨干,由各县人武部领导带队,于8月16日前开赴凤山到达指定地点。8月16日上午,部队在河池、东兰、巴马、天峨、南丹、宜山、凌云、乐业、凤山等9个县和人民、龙江、东江3个兵工厂共3000多武装民兵的配合下,对凤山“七·二九”的“北山”各个据点实行军事包围。因“七·二九”没有力量再进行大的还击,部队、民兵昼夜顺利包围搜山,经过8天的连续围剿,“七·二九”被打垮,其主要负责人全被活捉。到9月5日,大规模武装围剿基本结束。9月6日,各县民兵大部份撤离凤山。
从7月5日武装围剿“七·二九”开始到9月5日,两个月时间共死去467人,占全县“文革”死人总数1331人的35%。
8月中旬,在围剿凤山“七·二九”即将开始至同年11月的“斗、批、改”运动,发生了震惊凤山的砦牙“丢坑”惨案。在这3个多月时间里,先后有5批共9名因剥削阶级家庭出身和持“七·二九”观点的人员被活活推下砦牙“六朗坑”内,其中8人丧身于坑底,1人死里逃生。在9个被害者中,有砦牙中学副校长林世豪,教师李祖基、韦仁祥、曾兆恒、罗禄英、农民罗干谋、罗著奎、黄武席(幸免于死),工人韦庆和。
8月25日,在“七·二九”被武力压垮之后,成立了凤山县革命委员会。经广西革筹小组批准,凤山县革命委员会由陈金柱、张春林等51名委员组成。陈金柱任革委会主任,张春林任第一副主任,孙信、刘文生、邓成、班仲贤、陆美连、黄美秀任副主任。同日,召开庆祝县革委成立大会,河池军分区司令员孙长锁从“前线”——百乐指挥部赶来参加大会,并在会上作祝贺讲话。在此期间,《广西日报》刊登题为“在毛主席亲自批示的中央‘七·三’布告和‘七·二四’布告指引下,凤山县革委会在阶级斗争风暴中诞生”的报道。
9月5日、6日,根据河池军分区司令员孙长锁的建议,军分区党委决定,专区革委同意,报经广西军区批准,从河池专区9个县民兵中抽调480人(凤山县另抽调523人)组成河池专区革委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凤山。其主要任务:一是配合公社、大队清剿“散匪”;二是协助成立社、队革命委员会;三是清理阶级队伍,开展“斗、批、改。”
9月11日,县革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关于管理学校问题,决定县中学由工人、解放军进驻,县以下中学由贫下中农进驻管理,管理学校工作由县革委常委覃杰负责抓点。9月底至10月初,首批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全县各中学,登上上层建筑领导斗、批、改,工宣队、贫宣队领导学校开始。
9月中旬,在大规模武装围剿“七·二九”基本结束,开始进行“斗、批、改”运动的时候,持“七·二九”观点的乔音乡巴甲村农民韦明乐、韦明成、韦明立三兄弟等25人在战场上幸存后,为免遭杀害,相继持枪外逃,分别到凤山的巴甲、久文、月里和天峨县的更新等地躲藏,当时称这些外逃人员为“散匪”。在遭到多次追剿之后,韦明乐“三兄弟”认为在凤山县境内躲藏生命难保,为了生存,他们作出了长期外逃的选择。到1969年元月初,韦氏“三兄弟”携带武器和一些简单炊具、工具逃到天峨和乐业两县交界的高楼山一带。隐藏在深山老林之中,由此,引起了长达十多年之久的清剿“散匪”。在清剿韦氏“三兄弟”期间,先后调动河池军分区独立营一个连,河池、百色两地区公安处以及凤山、天峨、乐业等县的公安干警共600多人,进行长期清剿。1975年2月13日,“三兄弟”中的大哥韦明乐在天峨县更新公社加里村那寨屯被打死,余下的韦明成、韦明立两兄弟被迫转到贵州边境及红河一带躲藏,直到1978年,在这期间,兄弟俩过着艰苦的野人生活。1979年以后,他们又转回到更新乡加里村的高楼山一带躲藏。1983年开展了“处遗”工作,中共凤山县委于同年10月19日对韦明乐三兄弟“武装外逃反革命案”作出了平反决定,公开宣布韦氏“三兄弟”不是“武装外逃反革命”,对“三兄弟”和受株连的干部群众,一律彻底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并且还派专人去做“两兄弟”的思想工作,解除他们的顾虑。到1983年11月4日,“两兄弟”终于下山,回到阔别15年的家园,与亲人团聚。兄弟俩下山后,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照顾下,三弟韦明立于1984年10月结了婚,建立了家庭。“两兄弟”都起了新房,大哥的遗属也得到了妥善安置。
在清剿韦明乐三兄弟期间,涉及到广西、贵州两省(区)的4个县、9个乡、12个村。因韦明乐三兄弟而受到不同程度牵连迫害的干部群众共132人,其中,被枪杀和被迫害致死的有8人;被地雷炸死1人;被斗打致伤致残的有13人;被列为现行反革命拘留的有11人;被判刑的有两人;被开除公职的有1人;被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的各1人;被隔离审查的有91人;单家独户人家被迫搬迁的有15户。据统计,损失财物价值约23000多元,国家经费开支达205900多元。
9月22日至28日,县革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区革委成员、干部代表、专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负责人、解放军代表共285人。会议主要内容:一是学习毛主席最新指示传达自治区革委扩大会议精神;二是研究如何把学习毛主席著作和“三忠于”活动推向新高潮;三是开展革命大批判、参观阶级斗争展览,批判覃家修、廖熙英。会上,县革委常委韦述明传达自治区革委扩大会议精神,县革委主任陈金柱作会议总结。
区革筹小组和广西军区于6月17日向全区公布了“反共救国团”(简称“反团”)案件,并散发公告,号召追查。我县在河池专区革委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搞“斗、批、改”后,于9月下旬,都安县宣传队负责人唐奇飞等人在巴烈大队搞“斗、批、改”时,采取逼供、引供、诱供等做法,致使巴烈大队罗宗英(广西劳动大学学生)供出所谓“反团”组织。随后县革委、县人武部组织16人的调查小组,由军管会主任安兴和挂帅,到县内长洲、乔音、城厢3个区的重点大队进行追查“反团”,直至12月底结束。在追查过程中,采取了批斗、逼供、引供、诱供等做法,致使一些干部、群众的身心受到摧残,在全县范围内造成了较坏的影响。
9至10月,县革委、县人武部举办阶级斗争教育展览会,把“七·二九”组织的主要骨干覃家修、廖熙英等14人拿去搞“活人展览”,挂牌示众,宣布“罪状”,然后又拿到各公社游斗。12月12日,自治区在巴马县城召开批斗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大会,覃家修和廖熙英被拿到会上陪斗。
10月16日至17日,县革委研究决定,在久文茶场建立“五·七”干校,并决定第一批去“五·七”干校学习的干部职工人数。10月20日,县直机关单位130名干部职工去干校学习,19日晚,县革委举行欢送会,并授予“凤山县五·七干校”的大红旗。
10月27日,河池专区革委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撤离凤山。
从“七·三”事件开始至10月底专区宣传队撤出凤山止,4个月间的围剿和“斗、批、改”运动,因派斗被枪杀、打死和被迫自杀致死共有1016人,占全县“文革”死人总数的76.33%,其中,在县革委成立前死433人,县革委成立后死583人。当时全县86个大队,就有81个大队出现乱打死人。凤城大队共打死61人,占当年全大队人口总数的3.76%。长洲粮所共有15个干部职工,就有7个被打死,占职工总人数的46.7%。有的全家老小几乎被杀绝,如中亭大队覃宝干家6口人,除已出嫁在外的1个女儿外,其余5人均被杀害。在这期间的“斗、批、改”,一次被批斗打死5人以上的共有9起,67人。
11月1日,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和凤城大队共1500多人集中县城,收听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广播,收听后即举行庆祝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闭幕的大会。
11月4日至9日,县革委召开扩大会议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传达贯彻专区革委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央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研究布置斗、批、改,工人、贫下中农领导学校,把学习毛主席著作推向高潮等工作。4日,作出“大力宣传、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的决定。
1月,第一批中专毕业生一百多人,第二批大中专毕业生53人,分别到我县长洲、谋屯、更沙大队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3月9日,召开全县教育革命座谈会,总结交流教育革命、工人宣传队领导学校、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经验。
3月至12月,在全县进行整党建党工作。
4月24日,县城机关干部职工隆重集会,欢呼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
7月30日,县革委常委研究决定,由王泽民(县委副书记)、韦述明(组织部副部长)、覃杰(新华书店经理)负责县直机关斗、批、改工作。主要是开展革命大批判,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清理阶级队伍,整党建党等。
8月,地区革委派工作队到我县指导斗、批、改工作。
11月23日,王双泰(原巴马县人武部部长)任凤山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王泽民(原宜山县委书记)任副主任。陈金柱、孙信分别被免去县革委主任、副主任职务。
11月,凤山中学初中毕业生第一批十多人到巴旁大队插队,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到72年3月回县城分配工作。
12月14日,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广西军区政委刘重桂等到我县检查工作。
同日,天津市被下放的医务人员共30多人来到我县的长洲、乔音、金牙卫生院工作。到1976年至82年先后调离凤山回原地工作。
1月1日,县革委、县人武装作出决定,号召全县工人、贫下中农、民兵、干部职工、革命师生学习毛凤鸾办“家庭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和革命大批判,破私立公的经验,在全县进一步掀起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的新高潮。
2月11日至20日,根据地区电话会议和中央两个文件精神,县成立“二·五”运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即“一打三反”)运动。3月至5月,全县开展批斗高潮。3月10日,全县分为7个点召开有32700多人参加的斗争大会,在会上斗争21人,拘留3人。3月中旬,大斗全面开展,全县86个大队,有72个大队开展斗争运动,共斗143人。4月5日,召开规模空前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决镇压反革命”公判大会,全县分为7个点召开大会,到会人数共60200人,占当时全县人口总数的60%。会上宣判死刑1人,判处有期徒刑两人、拘留26人。4月15日,县革委在县城召开有城厢公社6个大队群众参加的“宽严大会”,到会人数7860人,在大会上被批斗的有72人,有320人被拿到大会分设的5个会场批斗、投案和交待问题。当场退出现金4900元,缝纫机15架,手表8块,收音机1部,单车1辆,马7匹,其他物资36件。5月30日,县革委分别在凤城、文里、杭东、中亭、平乐、相圩等10个点召开公判大会,到会人数共有45421人,有4人在会上被判处徒刑,有4人被宣布从宽处理,有8人由群众扭送专政机关拘留,有8人被宣布戴帽交群众监督改造。这就是凤山70年3月至5月开展“一打三反”运动的情况。
8月14日至17日,中国共产党凤山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10人。大会主要总结县革委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研究如何实现凤山县1970年和第4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选举中国共产党凤山县第四届委员会。大会选举王双泰、王泽民、龚遂等22人为县委委员,选举班仲香、陆正均等4名县委候补委员。8月18日,凤山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长洲举行,全会制定《关于加强党委成员革命化的决议》,选举产生县委常委委员和县委书记、副书记。
8月19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关于成立中共凤山县委的批示,批准王双泰任县委书记,王泽民、黄河珠(都安县六也公社党委书记)为副书记。县委常委由王双泰、王泽民、黄河珠、龚遂(县人武部副政委)、王宪法(县人武部副部长)、张金如(县人武部副部长)、杨印青(县革委常委)组成。
凤山县第四届党代会闭幕期间增补的书记、副书记、常委人员名单:
书记:韦文宽(1973年8月至1975年9月任副书记,1975年9月至1984年6月任书记)。
副书记:马金旺(1973年8月至1974年10月)
毛凤鸾(1973年8月至1976年4月)
杨印青(1975年3月任职)
韦述明(1975年3月至1978年7月)
常委:韦文宽、马金旺、韦述明、涂国均、李宏成、罗帮熙。
8月19日至21日,河池专区革委、河池军分区在我县长洲公社召开活学活用毛主席哲学思想经验交流会,出席会议的有各县革委会和县人武部负责人、工人、贫下中农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共400多人。会议学习林彪关于学哲学的指示,听取长洲大队学哲学的经验介绍和讲用。会议提出了“学长洲、赶长洲、超长洲,立即掀起活学活用毛主席哲学思想的群众运动高潮”的口号。
10月17日,都安县革委会副主任李秉见在凤山县召开的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誓师大会上向大会代表传达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的精神。
12月20日,地区革委下文增补龚遂为县革委副主任,王宪法为县革委常务委员、革委生产指挥组组长,王金廷(县人武部副政委)、涂国均(县人武部副政委)为县革委常务委员。
同日,县革委“二·五”运动办公室撤消。
12月26日、28日,中共河池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关于成立中共凤山县城厢、北牙、长洲、乔音、金牙、平乐公社委员会的批示。
1月21日,县革委召开会议向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和各公社党委负责人传达毛主席批示的中央三号文件。25日,组织有231人参加的宣传队分别到全县86个大队进行宣传贯彻。由此,我县的“反骄破满”运动开始。
2月28日,地区、县驻长洲大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以《反骄破满,提高继续革命的自觉性》为题发表文章,专题介绍长洲公社革委深入开展反骄破满、自我教育运动的典型经验,并向全县推广,我县反骄破满、自我教育运动深入开展。
3月12日,县革委、县人武部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专区革委、军分区关于开展向韦江歌同志学习的决定》的通知,号召全县开展学习韦江歌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掀起反骄破满、自我教育运动的新高潮。
5月25日,全县4个公社分为6个点召开公判大会,到会共有23758人,会上被判处徒刑10人,拘留3人,斗争17人。
同日,专区革委、军分区在我县平乐公社召开“认真读书、进行路线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出席会议代表共191人。
8月23日至25日,县革委在长洲公社召开毛主席著作发行工作经验交流会,参加这次会议有47人,县革委副主任邓成在会上作了关于发放毛主席著作情况的报告和会议总结。截至8月底止,全县发行《毛泽东选集》(1-4卷)23920套,毛著单行本汇编16466本,《毛主席语录》93683本。
9月13日,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被粉碎。9月下旬,县召开全县22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关于《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的文件材料,开展对林彪反党集团的批判。
11月15日,根据地区革委和地区公、检、法、军管会的指示,全县6个公社分为15个点召开统一行动公判大会,到会共有42240多人。会上宣读了河池地区公、检、法、军管会和凤山县公、检、法、军管会的布告,判处徒刑22人,批斗79人。12月15日,根据地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全县分为15个点召开声势浩大的公判大会,到会共有43943人,会上宣布判处徒刑的有4人,给予免于刑事处分的有4人,拘捕4人,给4人分别戴上“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帽子。
据统计,全县自开展“一打三反”运动以来,共揭出有问题的人共1930人,交出贪污盗窃款25912元,收缴步枪3支,手枪6支,各种子弹4296发,手榴弹118枚。举办路线教育学习班6200多期,参加学习人数共228000多人次。
2月3日至17日,县革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央(1972)4号文件,培训骨干,带领全县干部群众把批判林(林彪)陈(陈伯达)反党集团的斗争运动深入开展下去。参加这次会议的有439人。
2月5日,全县分13个点召开公判大会,参加大会共有29494人,会上,判处投毒杀人犯黄的农死刑(缓期2年执行),给两人宣布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给一人免于刑事处分,还批斗了53人。
2月16日至21日,为贯彻中央(1972)4号文件,把揭批林彪反党集团运动推向高潮,县委组织一支由373人组成的训干宣传队,下到全县各大队进行训干,共培训生产队骨干3776人。22日至24日,全县以大队为单位开大会向群众传达贯彻中央四号文件,听传达人数共有54542人。
3月26日,全县分为21个点召开公判大会,共有42712人参加,会上,宣读专区印发宣判16名罪犯和本县8名罪犯的布告,还拘留了两人。
6月26日,毛主席作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毛主席的这一指示,组织医务人员下农村,建立大队合作医疗卫生室86个,培训农民赤脚医生117人,工人医生5人,80%的生产队设立了不脱产的卫生员。
8月底,根据中央关于“在已建立党委的地方和单位,撤消三支两军的机构和人员”的通知,在我县执行“三支两军”任务的解放军返回部队。
8月19日至24日,县革委、县人武部在县城召开民兵、烈军属、复退军人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28人,大会评选出16个受奖先进单位和40名先进个人。
9月2日至9日,召开全县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暨农业学大寨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共有1725人。在这次会议上,成立了凤山县第二届贫协委员会,委员由王双泰、韦文宽、毛凤鸾等25人组成,王双泰为贫协主席,韦文宽、毛凤鸾、杨再安、刘彩连为副主席。
9月11日至77年6月,全县84名知识青年分别到长洲、松仁大队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11月下旬,根据中共河池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批林批孔运动的指示,全县开展了批林批孔运动,到3月18日止,全县先后培训批林批孔骨干3218人,有825个生产队开展了批林批孔运动,占总队数的86%,开批判会2582次,参加批判会的有5万多人次,在会上批判发言的有10887人次,共批斗了410人。
4月20日至29日,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向全区散发《韦祖珍是怎样炮制“突出问题18例”这株大毒草的》、《韦祖珍在广西的反党言行》和《韦祖珍反党罪行》等大字报材料(注:韦祖珍是区党委书记)。县批林批孔办公室随后翻印了这些大字报材料,全县开展了对韦祖珍的批判。
同月,区党委第一书记安平生到凤山县检查工作,并对批林批孔运功作了指示。
6月15日至21日,县委召开有640多人参加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的具体措施和动员各行各业打好“总体战”的问题,全县开展了批修批资的“总体战”。至9月底止,全县批斗了449人,县直机关单位清理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超支欠款共510人,金额共52612元,已赔退18028元,农村退赔金额共517934元。赔退实物有:单车4辆、缝纫机8架、手表26块、衣柜3个、木箱5只、木材42根、肥猪75头、马15匹、马车5架、粮食7750斤、粮票15794斤。
8月16日,中共凤山县委将处理廖熙英和覃家修的意见上报中共河池地委。河池地委于1975年12月5日转报区党委审定。1977年12月,经区党委批准,区高院作出“对廖熙英判处无期徒刑,对覃家修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批复。凤山县法院于1977年12月10日公开宣判廖熙英为无期徒刑,覃家修为有期徒刑15年,强迫劳动改造。到1980年,凤山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意见,对廖熙芳、覃家修案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意见上报区高院审定。1980年6月11日和10月13日,区高院分别批复:对覃家修、廖熙英宣告无罪释放。1981年元月23日和7月28日,凤山县法院先后撤消本院1977年12月10日对覃家修、廖熙英的判决,宣告覃家修、廖熙英无罪释放。中共凤山县委于1981年3月18日下文宣布恢复覃家修的党籍、副县长职务和工资级别;1982年1月4日下文宣布恢复廖熙英的党籍。1984年7月、8月,分别给覃家修、廖熙英彻底平反昭雪,并按政策规定对其遗属、子女进行照顾和安置。
10月17日,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毛主席的重要指示,广泛开展评论〈水浒〉的通知》,全县开展了评论《水浒》的运动。
10月30日至11月6日,县委召开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议,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参加会议共有3580人,是全县开展农业学大寨以来规模最大的会议。这次大会,提出了“苦战三年,实现大寨县”的口号。
4月至6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邓,指邓小平)。
5月12日,县委召开各公社书记、公安人员会议,贯彻地委关于追查“反革命谣言”会议精神。随后,在全县开展了追查“反革命谣言”的运动。
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从9月10日开始,全县各族人民以悲痛的心情设置灵堂、敬献花圈,沉痛悼念毛主席逝世。9月18日,全县各地举行追悼大会,和全国人民一起悼念毛泽东主席。
10月6日,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采取断然措施,对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实行隔离审查。10月24日,全县各族人民分别举行集会,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的历史性胜利。“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至此结束。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四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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