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8-0 作者:中共恭城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恭城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给我县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和后果。在这场浩劫中,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被枪杀、打死、逼死的干部、工人和群众达404人,占当时我县人口总数18万2981人的2.21‰,其中干部37人,占当时干部总数的2.7%,工人7人,大集体工13人,居民8人,农民113人,学生2人,“地、富、反、坏”分子及其子女224人。在致死总数中,其中1968年以所谓“反共救国团”罪名被枪杀、打死、逼害死的133人。在“文革”中被错批斗和打成叛徒,特务、走资派、反共救国团等而被关押、批斗、审查的888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按照中央、区、地党委的部署,成立了“落实干部政策领导小组”和“处理文革非正常死亡领导小组”(后改为落实政策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解放以来的冤假错案和开始处理“文革非正常死亡”问题。1979年至1983年春,我县和广西一样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对处理“文革遗留”工作进展缓慢。
1983年3月和6月,区党委在中央工作组的帮助下,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区“处遗工作”会议,清除了“左”的影响,排除了派性干扰,端正了思想路线,明确了我区“处遗”的目的和重点,制定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具体政策,为我县搞好“处遗”工作奠定了基础。
1983年4月,县委重新调整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余祖祥任组长,成兆刚(宣传部长)、吴国飞(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后由于工作变动,后期改由县委副书记刘立业县委顾问谢锋同志)负责,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抓“处遗”工作直至结束。县委根据中央和区党委有关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方针和政策,召开了“处遗”工作会议,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央(1982)55号、(1984)17号和区党委(1983)54号、55号(1984)15号文件加强了“处遗”工作的办案力量,全县参加“处遗”的干部先后达330人,全面地开展了我县的“文革处遗”工作。
经过3年多的艰苦努力,我县于1985年8月,基本完成了“文革处遗”工作任务:
1、对“文革”中404名致死者进行了平反昭雪(或结论)对888人被错批错斗打成叛徒、特务、走资派、反共救国团等发了平反通知书,全县共计给予“文革”中致死者遗属各种经费19万423元。其中:发给埋葬、抚恤费353人,77512万元;发给“三孤”抚养费等44人,2962元;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221人,16069元;发给干部、工人丧葬费36人,4805元;发给3个月工资4人,534元;发给遗属抚养费95人,68904元;为被罚没、房屋及危房、无房户38户发建房修缮费9800元;发给农村“文革”中致伤、致残者一次性补助费72人、6787元。
2、按政策规定,安排了遗属子女23人作为合同制工人就业。
3、全县有702人(文革中与杀人有牵连的人),拿出赔礼费32740元,向遗属和受害者294户登门赔礼道歉,请求宽恕,愈合了伤痕。
4、对违反国法、党纪、政纪的人进行了处理。全县对在“文革”中犯错误的人共立案审查557人,其中国家干部320人,工人63人,居民12人,其他162人。在处遗中,逮捕判刑的7人,占立案总数的1.25%;给予党、政纪处分的389人。占立案总数的69.8%,(其中给予开除党籍或清除出党的138人,留党察看的72人,党内严重警告的44人,党内警告的46人),一般性错误免予处分、给予解脱的161人,占立案总数的29.8%。
我县“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的事实,充分地说明了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关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的结论是完全正确的。我县“处遗”工作的结束,为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激发全县人民同心同德搞四化,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编写这本《恭城县“文革”大事件》,是以《恭城县“文革”大事记》为主线,较详细地记载我县“文革”十年中出现的大事件,一方面充实《大事记》的内容,另一方面起到存史的作用。
为了忠于史实,我们根据县档案局收藏的“文革”资料,尽可能地记录当时出现的“大事件”的起因,地点、人物、活动,以及所造成的危害。以达到巩固“处遗”成果;教育子孙后代,牢记“文革”中所造成的悲惨事件,防止“文化大革命”悲剧的重演。但由于年代已久,难免有错漏和不全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中共恭城县委整党办《文革大事记、大事件》编写组1987年3月
1967年,上海刮起“一月风暴”后,恭城发生了“一·二八”夺权事件。
1月27日,县直一些造反派组织、红卫兵及外地住恭城红卫兵等45个群众组织的代表,集中到文化馆(今文庙)开会,成立了“恭城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夺权行动委员会”,并推选出11人为夺权筹委会委员,负责夺权筹备工作。当天下午,召开了第一次筹委会,研究起草了“告全县人民书”和通告“恭城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夺权行动委员会成立”,并确定在文化馆设立联络点,预定28日在茶江戏院召开夺权大会。
县委、人委、农口等单位的群众组织负责人,以所谓害怕县委、人委大权被外单位夺去为由,抢先于1月27日晚在农口办公室召开夺权会议。高国芳(农业局干部),朱德芝(县委会干部),陈树祥(农业局干部),李寿荣(农业局干部),甘天定(农业局干部)等人,为抢先夺取县委、人委的大权,开会研究。朱德芝、高国芳等人首先发言,历数了县委某常委、县委某当权派不行了,认为夺权宜早不宜迟,甚至提出“一分钟也不能等了”等等,接着就如何夺权问题展开争论,一部份人主张立即夺权;另一部份人主张联合后再夺权;经过激烈的争论,前一种意见占了上风。决定由县委、人委、农口等几个战线的造反派组织再联络一些人马,结果会上到了一百多人,决定立即夺权。在众人的推举下,高国芳当场起草了一个夺权通令,内容是:“立即停止旧县委、人委的一切权力,把党政财文大权交夺权行动委员会”。
县人武部派刘德辉科长等4人参加了会议,对朱德芝、高国芳等人的“立即夺权”的主张未加制止。
1月28日晨,恭城县县委造反派朱德芝、农口造反派高国芳等人以“夺权行动委员会”的名义,通知县委领导杨昇平(县委书记)、潘定宏(县长)、余祖祥(副书记)、朱长林(副书记)、蒋开乾(副书记)、俸洪波(副县长)、苏程远(常委、农村部长)到县委(现公安局)八角亭小会议室开会。向造反派“交权”。其他造反派组织到会的有李寿荣、甘天定、陈树祥、陈义崇、陈杰等30余人。会议由高国芳主持,朱德芝宣读夺权“通令”,并拿出两张交权勒令,强迫领导在“勒令交权书”上签名,要杨升平等县委领导在县委那张“勒令交权书”上签名,要潘定宏、俸洪波在人委那张“勒令交权书”上签名,然后宣布夺权“仪式”结束。
夺权结束后,各造反派组织才接到通知到茶江戏院开会。这时,朱、高等人背着其他造反派组织抢先夺权的消息传开,会场立即陷入一片混乱,造反派为争抢权力,最后轰闹一场,不欢而散。
1月29日,以朱德芝、高国芳为首的“夺权行动委员会”开始取代县委、县人委第一次行使权力。朱德芝在县物价委员会的一份上报中共中央《关于集体民运合作社文劳工会经费收取问题的报告》上签署了“同意发”,落款是“夺权行动委员会”,后来,粮食局来人“请示”有关粮食指标七、八十万斤安排生活问题,朱德芝、高国芳二人见数额大,拿不准,未予签署。3天以后,由于造反派内部争权夺利激烈,一片混乱,朱、高二人无法再行使权力。
“一·二八”夺权后,我县党政机关陷入瘫痪状态,并在群众中造成纷争和混乱。造反派组织之间互相发表所谓“严正声明”,“夺权者”声称“夺权”是“革命行动,好得很”,没有“掌握权力者”声明“是假夺权,真保皇”,大字报,大辩论,互相攻击、谩骂,“夺权事件”一时成为造反派组织争夺的中心。由于踢开了党政领导,2月,出现了栗木区龙岭大队实乐村群众组织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无辜王克慈的先例。3月,在造反派头头黄日球的主持下,将县委常委杨升平、余祖祥、潘定宏、朱长林、蒋开乾、杨凤池、马伯祥、苏程远等拉到县三级干部会上亮相,进行批斗。县委副书记余祖祥受重点批斗,要其交待所谓“搞资本主义罪行”。
1968年6月后桂林地、市两派群众组织发生大规模武斗。我县“联指总部”成立了“恭城县卫革指挥部”,共两个连,212人(其中女13人,卫生员8人),于7月7日2时30分在我县新街上车出发,路经平乐、荔浦、阳朔,9日到达桂林,武斗后,于8月30日撤回县城,历时1个月又23天。
6月30日,荔浦、平乐、阳朔等县“联指”派人去兴安抢枪,路经我县。县“联指总部”常委立即研究,决定派林有昌、林聚坤(公安局干部)、罗长春(农械厂工人),廖子玉(百货公司干部),谢耀祥(县社经理部干部)负责和“总部”学习班(随时准备参加武斗)的20多人,分两批于当天下午到兴安四五三国防仓库探听情况。7月2日,“总部”负责人黄日球赶到兴安。7月3日,“总部”派出200多人,分乘工交、财贸及271地质队单位的汽车5辆,于4日赶到兴安,抢得武器后随即返回恭城,回县途中,在两河被全州“联指”民兵拦截,开枪打死我县“总部”民兵一人(何如秋),枪伤一人(覃永棋),在惊慌中,二人跳车,李福鸿当场摔死,王世强受轻伤。这次抢枪,计得重机枪5挺,轻机枪19挺,半自动步枪132支,冲锋枪16支,各种子弹28705发,手榴弹119枚,炮弹49发,回县后,武装部长潘森林派出杨和松、易荣春、刘明兴等人到“总部”帮助检查擦洗武器,并指导如何使用武器的方法,以示支持。黄日球因与全州“联指”负责人交涉放行被拦截的武器和人员,随后带领参加兴安抢枪的加会民兵50余人直奔桂林参加武斗。
7月5日,林有昌、刘伦发、苏大全、常定杰等人及各区代表8人在县委大楼的骑楼上召开了“总部”常委会议。研究和推选产生“恭城卫革指挥部”及机构人员,接着在孔庙召开成立“卫革大会”宣布“恭城卫革指挥部”正式成立。由林有昌、刘伦发、苏大全、陈作达、谭家润、苏大宪、明菊英、邹石生、侯志杰、尹德祥、文庆祥、常定杰等12人为“卫革指挥部”成员。
组织机构:
总指挥:林有昌(检察院干部)
副总指挥:刘伦发(农村部干部)、苏大全(商业局股长)兼总后勤部长
参谋长:石玉琛(文化馆副馆长)
副参谋长:尹德祥(栗木区武装部长)刘继生(农械厂干部)高继武(桂林派来)
后勤部长:常定杰(财政局干部)李树富(兼前线后勤部长、银行干部)谭家润(城厢区团委副书记)
政宣部:王锡纯(防疫站站长)林再田(江贝大队干部)周芳绪(栗木粮所干部)丁其隆(西岭区文教干事)周绍和(县民政局干部)
下设两个连:
正副连长:何淑清、罗立棋、钟克强、陈作达、侯志杰、谢耀祥
指导员:邓勋、易敬校、文庆祥
副指导员:邓继文、廖子玉、汤广辉。
7月6日上午,在“总部”的主持下,在老电影院召开了上桂林参加“保卫战”的誓师大会。总指挥林有昌代表“卫革指挥部”表了决心。8日下午2时30分,在“总指挥”林有昌等率领下,共两个连,212人,从我县新街上车出发,路经平乐、荔浦,在荔浦住了一夜,黄日球参加兴安抢枪后从桂林赶到荔浦迎接,介绍情况。在此期间,县武装部以全体“支左”人员的名义在县城十字街贴出“坚决支持恭城民兵上桂林保卫红色政权的革命行动”的大幅标语,对“联指”派人上桂林武斗,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68年7月18日晚11时许,桂林地、市“造反大军”开始炮轰恭城“联指民兵”白岩山武斗防守阵地、炮击4小时后,即19日晨4时左右,双方短兵冲杀,恭城民兵丢失了一半“阵地”,后在阳朔“联指”民兵支援下,才夺回“阵地”。在这次争夺战中我县“联指”武斗民兵被打死8人,打伤15人。
8月20日,武斗民兵对一零四部队门口和白岩山脚下进行搜查,搜抓不同观点的群众,将钟名鹏(桂林砖厂退休工人)、刘申华、郑秉武抓获,立即将钟名鹏押往甲山公社“联指”民兵看管。第二天上午,易敬校(检查院干部),郑定义(营业所干部),刘承辉将刘申华、郑秉武押送甲山公社。随后,易敬校将头天押往的钟名鹏拉出枪杀了,郑定义、刘承辉将申华从车上拉下来也枪杀了,另一个郑秉武交甲山公社民兵。(处遗中,易敬校被开除党籍,撤销工商局秘书职务,降为一般干部。取消82年调级工资处分;郑定义留党察看2年处分)。
8月25日,县“卫革指挥部”在桂林空军疗养所召开武斗班排长会议,总指挥林有昌布置任务:“回县后要狠抓阶级斗争。大刮12级台风,对不同观点的头目、四类分子要大扫一下,要一个区一个区地搞,还要进山剿匪”等等。使武斗民兵回县后不断出现乱抓,乱杀的现象,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县“卫革指挥部”组织民兵上桂林参加武斗,历时一个月又23天,最高峰时达400多人,造成死10人(兴安抢枪死2人,白岩山一战死8人),伤17人(兴安抢枪伤2人),武斗先后共耗费国家资财十万余元。仅在桂林武斗期间有帐记载的开支就达53000多元。其中,吃用去15000元,其他12000元。据记载用去物资:肉猪120多头,白糖26000余斤。饼干14000多斤,腐竹,粉丝笋干各3000多斤,其他8000多斤,衣服900套,解放鞋550双,铝水壶500个,汽油8000余斤,炸药4000多斤,武斗民兵回县后,按照“卫革总指挥”林有昌大刮“12级台风”的部署,全县出现了乱抓、乱杀无辜的恶果。据统计,在全县“文革”十年浩劫中被迫死、打死、杀死的404人中,仅武斗回县后的3个月就占了133人,占32.9%,这是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在“文革”中煽动的“文攻武卫”,“保卫红色政权”而导致的恶果。
四、处遗情况
“处遗”中,对参与抢枪,上桂林武斗的策划者,指挥者及犯有错误的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林有昌(总指挥)开除党籍,降为一般干部。
刘伦发(副总指挥)留党察看2年,撤销体委主任。
苏大全(副总指挥兼后勤部长)开除党籍,撤销供销社副主任。降为一般干部。
石玉琛(参谋长)党内警告。
尹德祥(副参谋长)“文革”中犯有严重罪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常定杰(后勤部长)留党察看一年。
谭家润(后勤部长)留党察看2年,撤销公社管委主任职务,降为一般干部。
黄日球(联指总部负责人)清除出党。
1968年8月25日,桂林武斗结束,“恭城卫革指挥部”总指挥林有昌,在桂林空军疗养所召开武斗人员班排长干部会议,对民兵回县后工作作了布置,为武斗民兵回县后乱抓、乱杀人定下了调子,西岭区“联指总部”的7人常委中,有丁其隆、冯端祥、邓继文、陈彩斌四人参加了桂林武斗,他们心领神会,对策划西岭成批杀人案起了重要的作用。
9月4日晚,西岭“联指”李荣忠,冯端祥在总部所在地西岭粮所召开会议,密谋策划杀人,参加会议的共11人,李荣忠(区团委副书记,区总部主要负责人),冯端祥(区农业干事,区总部负责人)、丁其隆(区文教干事,区总部常委)、苏大宪(供销社食品组负责人区总部常委)、邓继文(公安员,区总部常委)、伍有德(粮所保管员,区总部委员)、陈彩斌(区通讯员,区总部常委)、彭兆生(西岭小学教师,区总部常委)、柯桂兰(农职校女学生,区总部常委),陈德彰(西岭乡会计,区总部常委)、梁家发(西岭区贫下中农革委会负责人,区总部常委)。
会议由李荣忠、冯瑞祥主持。李荣忠说:“湖南的四类分子杀了贫下中农,贫下中农反过来杀四类分子,这是统一行动,已把全县的四类分子都杀完了。我县加会的阶级敌人很嚣张,贫下中农已经成立了‘贫下中农法庭’,已经动手了,我们也要跟上形势,向嘉会学习,当前平乐沙子紧张,造反大军也经常到西岭螺丝寨来,我们要采取行动,搞掉一批,西岭大队带个头,开个声势大的大会,选几个民愤极大的,杀他几个,树树贫下中农的正气。例如西岭的吴老二,象流氓烂仔,要是杀人放火,不知有多少人吃亏,他又不服从管制,留下来是个祸。”冯端祥说:“我们要抓阶级斗争,要采取行动,嘉会贫下中农搞起来了,我们也要搞,要掀起一个横扫牛鬼蛇神的高潮。”参加会议的人员附合同意。接着讨论如何采取行动,李荣忠讲:“以西岭大队为重点,组织贫下中农,把一些民愤极大的四类分子砸掉几个,各单位要配合行动。”“这个大会由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出面,由‘贫革’主任梁家发组织和掌握大会。但是国家干部、职工不要去参加大会。”冯端祥说:“贫下中农是天然的革命左派,只有依靠贫下中农,才能把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压下去!”在李荣忠、冯端祥策划下,梁家发提出大会怎么开法?苏大宪说:“先讲阶级斗争的动向,把要杀的名字插进去。接着问贫下中农怎么办?群众会讲杀了去,就可以拖出去杀了!”李荣忠说:“开大会时,要把关押在粮所的‘牛鬼蛇神’,由陈彩斌押去见世面,游行队伍让走资派黄东林走在前面,显得会议声势浩大些。”至于要砸那些人,苏大宪说:“杨济仕手断眼瞎,完全由国家养起来,他还到处活动,这种人留下有什么用!”,李荣忠最后决定:“以西岭大队为主,各单位密切配合,名单由各单位自己定,开会地点在西岭中学。”为了掩盖责任,留条后路,李荣忠、冯端祥、丁其隆特别强调“由贫下中农哪样搞都行,”经过密谋策划之后,各片分头行动。
9月6日晚,对河片在大队部召开会议,由胡道明主持,陈德彰讲话,参加会议的有陈德阳、陈德佩、冯端民等20多人,陈德彰传达粮所会议精神,讨论怎样配合大会,决定第二天将荣培纪、陈湘如、韦家玉、王群、陈德高、潘碧英、孟秀英、韦从光等十多个四类分子拉到大会去陪斗。
当天下午,西岭农职校由学校“斗、批、改领导小组”组长,教师唐新桥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唐泽云、陈绍金、龙世洪、秦麟奎、向宗豪、学生钟德伟、柯桂兰、卢克超等人,柯桂兰、钟德伟传达粮所会议精神,唐新桥提出要处决教师林文智,并说:“林参加了‘反共救国军’,分工由卢克超宣读林文智的所谓罪状”,钟德伟,唐文炯负责押送,龙世洪负责组织师生参加大会。
同日晚上西岭大队梁家发通知圩市、翠峰、河边片负责人开会,李荣忠、冯端祥、苏大宪到梁家发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李荣忠讲:“会由你们开,我们不参加了,按原定计划执行,明天会议一定要开。”到梁家发家开会的有周德藻、费兴汉、饶祥德、周锦荣、周永镐、梁家椿、周葵藻、康大兴、路家声、曹兆林、何中定、费以权、周土堂、钟建德、杨绍勋、刘忠廷等人。梁讲:“在农职校开大会抓阶级斗争,决定以西岭大队为主,实行贫下中农专政,要杀掉几个人,吴老二在旧社会很坏,抢劫、杀过人;谢永芳通匪又杀死小老婆,梁永恒是地主婆改嫁到贫农向庆光家进行阶级报复,明天要砸掉这几个,不要走漏消息不给他们家属晓得。”分工朱如意、梁家椿、周永镐去控诉这三个人的罪恶,费以权写大会横额标语,周土堂喊口号,曹兆林布置会场。曹兆林和廖一然押吴老二、路家声、周永镐押谢永芳,饶祥德、周锦荣押梁永恒;梁家椿、周葵藻、康大兴去协助推人。
9月7日(农历闰7月15日),“西岭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在西岭农职校(中学)小足球场召开群众大会。上午10时多,西岭、三合大队的群众约六、七百人陆续进入会场。农职校的学生押着副校长杨邦宁及林文智4个教师;西岭、三合大队的民兵押着30多个“四类分子”及地富子女;西岭区公所通讯员陈彩斌、民兵王德贵持枪押着区委书记黄东林等17个“走资派”、“坏头头”、“牛鬼蛇神”进入会场、押到会场的“牛鬼蛇神”60多人,捆绑挂黑牌,分排跪在主席台东西南方两侧,不准抬头观望。
主席台上坐着梁家发、胡道明(女,党员,西岭区贫革负责人,区革委委员)、费以权、饶祥德、周永镐、费兴云、陈德彰等人。武装民兵持枪站列会场四周警戒,民兵梁家椿手持梭标、康大兴手执马刀看押“牛鬼蛇神”,周土堂背枪站在主席台侧,领头喊口号。会场戒备森严,杀气腾腾。
梁家发身穿军装,背着半自动步枪宣布大会开始,代表“西岭贫革”讲话:“要狠抓阶级斗争,打击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今天要实行群众专政。”由费以权宣读“七三”布告,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接着朱如意上台。“控诉”梁永恒、梁家椿“控诉”吴老二、费以权“控诉”谢永芳的“罪行”。农职校学生卢克超上台“揭发”林文智的“罪行”说:“林文智是地主、右派,参加反共救国军,在批斗中不老实,现交给贫下中农处理。”梁家发接着讲:“阶级敌人当前这样凶,我们怎么办?这些人该不该杀?”台下群众一片附合“该杀!”梁家发即朝天鸣枪三声,宣布“拉出去!”西岭大队民兵曹兆福、文崇瑞推押吴老二;廖一然、周葵藻推押谢永芳、饶祥德、周锦荣、岑文华、廖颜达;周仪相推押梁永恒朝小河边跑去,协助推押的还有梁家椿、康大兴等人,被推往“刑场”的吴老二、谢永芳、梁永恒被群众乱石砸倒在地,紧接着就是枪杀声。教师林文智原在农职校已被打得双腿致残不能站立,侧卧在大会场上,农职校教师唐新桥、唐泽云、陈绍金、龙世洪商议了一下,唐新桥喊学生唐文炯、钟德伟挟着林文智拖至大足球场边,由学生陈粤珍枪杀。这时在人群中苏大宪高喊:“还有一个杨济仕”,主席台上的人答:“一起杀掉!”武装民兵王德贵、何中志将杨推至林文智尸边枪杀,王德贵用半自动步枪连开三枪,并对林文智补了一枪。曹兆林、路家声、饶祥德用石头砸过吴老二、谢永芳、梁永恒;梁家椿用梭标去戳穿吴老二的肚子,还用步枪补打吴老二三枪,周土堂补打谢永芳两枪。三合大队被押来陪杀的荣培纪,头天被斗打,在会场上跪久了、吓瘫了,起不来,临散场时,民兵喊:“荣培纪起不来!怎么办?”胡道明说:“起不来一下凑数!”这样也被民兵王德贵、陈德杨、熊国刚推出会场外枪杀了。散会后,陈彩斌向河边受害者的尸体扔了一个土手榴弹,没响,他又扔出一个军用手榴弹,爆炸了。
西岭成批杀人案,是由李荣忠、冯端祥等人主谋策划的,由梁家发等以“贫革”出面,有计划,有组织地,以“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庭”名义,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梁永恒、吴老二、谢永芳、荣培纪(4人是社员)、林文智(教师)、杨济仕(医师)六人的惨案。“处遗”中,李荣忠、梁家发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9年,冯端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籍处分,唐新桥被开除公职,周土堂被清除出党,其他有关人员也分别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1968年6月17日,广西区革筹小组和广西军区公布了所谓破获“中华民国及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案件,为在全区各地利用“反共救国团”的罪名乱抓滥杀无辜群众开了绿灯,我县以军管会为主,发动群众,在机关、学校、农村到处进行“大破反革命纠合案,大挖定时炸弹,打击阶级敌人的现行破坏活动”,大抓“反共救国团”,致使许多干部,群众受牵连,被斗,被打、被关押、被迫害死、打死、杀害,这是我县“文革”期间发生的一起大冤案。
1968年6月间,桂林专区在兴安县召开各县领导会议,专门研究、布置狠抓阶级斗争问题,我县革委会副主任蒋开乾参加了会议,回县后于6月19日在县革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出席会议的一千多人)进行了传达。蒋说:“兴安会议提出如何抓好阶级斗争……,抓大批判和本单位的斗批改结合起来,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使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要发动群众起来查敌情。”“对五类分子要一个一个地进行审查,有破坏行为的就可以游街,该斗就斗,该法办的就法办,该杀的就杀(通过合法手段)。”“镇压一切阶级敌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同时,还批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越接近胜利,阶级斗争越尖锐的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成立了革委会就可以松口气”的思想。
7月21日,县革委会主任、县武装部长潘森林在二级干部会上讲:“反共救国团已遍及全区,恭城也有支队,西岭是十九分队,城厢是十八分队,包括司令官。加会是二十分队,栗木是廿一分队,和平是大本营,这个反革命组织已经削尖脑袋钻到一派去了(指四·二二造反派)。”
7月28日,潘森林主持开会研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恭城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68)军管字第六号文件《关于集中全力大破反革命纠合案,大挖定时炸弹,狠打阶级敌人的现行破坏活动的通知》,发给各区革委会、派出所、法庭、公安特派员,《通知》中指出:“据各地反映情况,全县8个区,除观音、三江两区没有发现反纠线索外,其它各区均有发现。桑蚕场以林文信为首组织的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恭城十九分队的反革命纠合组织;在龙虎发现以谭远光为首组织的反革命集团;栗木常家公社地主常建邦组织的中华民国的反共救国军的反革命集团;和平区以大匪首钟祖培的侄儿钟代基为首组织的反共救国团;马路桥发现以周定安为首组织的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军等多种反动番号的反革命组织活动,以及西岭发现的平恭反共游击纵队等反纠线索。”“所有这些,都是阶级敌人暴露的一个突出表现,根据这种对敌斗争形势的发展,我们保卫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要适时抓住战机,因势利导,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个更大规模的发动群众,大揭阶级斗争盖子,大破反革命纠合案,大挖定时炸弹,全面打击阶级敌人的现行破坏活动的歼敌运动。”
8月22日,潘森林在二级干部会上说法:“在罗带、黄泥岗这个地区,根本不像社会主义新农村,罗带村是碉堡林立,枪眼密布,制造手榴弹,西岭,67年下半年敌人在国外制造的反动传单却是从那里出现,敌人的压缩饼干也是在那里出现,我们公开要消灭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他们却在那里热烈祝贺救国团的成立。”“今天我们回顾一下恭城过去的情况是有益的,全国布告的颁发是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进攻的总动员令,一小撮阶级敌人必然要跳出来作垂死的挣扎,我们将给他们以毁灭性的打击,全部、干净、彻底地消灭阶级敌人。”这个通知和潘森林的讲话,成了我县各地大抓“反共救国团”大破“反共救国团”案件的动员令。
县军管会的通知和潘森林的讲话,使抓捕“反共救国团”的冤案在全县迅速展开,8月22日,莲花“联指总部”按照潘森林所说的“反共救国团这个反革命组织已经削尖脑袋钻到一派去了”的精神。写了一个《关于破获莲花反共救国团的情况报告》,分别呈送县革委会、县军管会、莲花人武部、莲花派出所,报告中写了所谓“莲花反共救国团”成立的时间、地点、组织机构、罗织了团长郑剑琴、副团长李有传、陈顺德、参谋长黄云刚、文书蒋光琦以及已经发展的所谓35个成员的名单。“纲领”、“行动计划”、“暗杀名单”等等。西岭区挖出了所谓以林文信为首组织的“广西反共救国团恭城十九分队”及成员等等。
在大抓“反共救国团”,大破“反革命纠合案”中,全县各地滥抓、乱杀、逼死无辜的事件频频发生。莲花枧头大队颜正坤三母子,于68年8月底,被大队“抓阶级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德钧等人抓到枧头学校关押,先将其母子三人在关押房内吊打,逼其承认参加“反共救国团”,因是无中生有,母子三人均不承认,后在李德钧指使下,“先从老鬼婆搞起”,令民兵将其吊到篮球架上,边打边逼供,颜被迫承认,第二天,即将其母子三人(其子李林生、李安生)挂上黑牌,在颜的黑牌上写着“反共救国团接待员、招待员、文书”在全大队进行游斗,9月5日,李德钧将颜母子交由湾里村批斗,说:“你们村颜正坤三娘子是反共救国军,要杀你们村上的党员和干部,要设法快点敲掉。”当天晚上,湾里村的李仲韬、俸兴发、李桥保、李乐生等人在村上召开批斗大会,将颜正坤三母子批斗,11时左右,将颜三母子拉到蜈蚣岭,李桥保用犁头铁将颜母子猛烈打翻在地,其他人用石头猛砸,颜正坤母子三人即惨遭杀害,随后,李德钧又指派民兵,将颜家单车一架、棉胎2张、蚊帐一床、毯子一块、衣服、谷物等进行抄家没收。
莲花“联指”总部在明菊英(总部常委、主要负责人、公社革委常委)、何仁飞等策划下,于68年8月22日,向县革委会、军管会上报了一个所谓《关于破获莲花反共救国团的情况报告》,先后将蒋光琦、谭伟才、黄云刚、夏建华、罗意志、刘茂轩、郑剑琴、李有传、赖绍绿、孙良科等人关押。10月下旬,明菊英等人以举办“阶级斗争展览”为由,将第三馆列为“活人展览馆”,将所谓破获的“反共救国团”正副团长,正副参谋长蒋光琦、郑剑琴、黄云刚、李有传、杨培德等人作为活人展品,10月25日开馆,11月27日闭馆,历时一个多月,将上述人员挂上黑牌,押上肉桌,供人参观、批斗、毒打。一次平乐二塘“联指”造反派来人参观,将郑剑琴等人拳打脚踢,从肉桌面打到桌底,惨不忍睹。何仁飞等人目睹此状,却在一边叫好。
68年7月,开花山园艺场在郑洪祥、周玉珍(二人为插青,当时“对敌斗争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的策谋下,以“反共救国团”的罪名将林劲秋、欧自立、冼受山、李俊林、廖兰玉、付骏骧等人关押半年之久。进行残酷的批斗。采取“坐飞机”——吊起来,“下地狱”——双膝下跪,“点天灯”——烧头发,压杠子,坐老虎凳、鞭子抽、链条打、梭标戳等刑具施以酷刑。一次在批斗林劲秋时,郑洪祥将煤油倒在林的头上,叫潘国基用火柴点烧,郑不准别人扑灭,致使林头发被烧,头皮烧焦。9月4日,郑洪祥、梁素珍看押付骏骧,付趁机逃走。郑大声呼喊:“付骏骧逃跑了。快追!”。于是哨声响,全场人员出动追赶,付逃至洗凉房时,林克明将铁桶向付掷去,打在付身上,付双手被缚,不到200米即被郑洪祥、李文岱、廖式平等追上,廖式平用木棍对付头部猛击一棍,付即倒地,门牙被打落,鲜血直流,李文岱用梭标向付小腿刺一枪,黎源谋从李文岱手中接过梭标向付再刺一枪,郑洪祥接着用梭标向付再刺一枪,其他人拳打脚踢,付即被打成重伤,昏死过去,随即,郑、李、黎等人用捆付的绳子和裤带将付拖回关押室门口露天坪子上,天将亮,付醒来要水喝,看守人胡仁慧将洗衣服的肥皂水猛泼在付的身上,付伤口剧痛,惨叫不绝,惨不忍睹。9月5日,在郑洪祥等指使下,将奄奄一息的付骏骧用木板推去嘉会游街,至嘉会卫生院门口时,有人要求郑给付上点药,郑说:“人民医院不给反革命治伤。”返回途中,到渡口时付要求喝点水,郑不但不给付喝水,相反用双手将水戽到付的身上,边戽边骂:“叫你喝个够”。至秧家瓦窑附近,郑又将付推倒水沟中,付在水沟中挣扎,无力攀岸。付由于连日惨遭毒打,伤重恶化,不给治疗,不给饭吃,9月6日晨,惨死在关押室里,年仅24岁,第二天埋葬时,郑不准解捆绑的棕绳,没有棺材,将付丢到别人已迁坟的坑内,郑还要别人搬个大石头压在身上,说“要他永世不得翻身”。
在全县大抓,大破“反共救国团”的高潮中,共有329人被关押。批斗,其中133人被杀或迫害致死,这是我县“文革”中最大的一起冤假错案,它以莫须有的罪名滥抓无辜,关押、毒打,施以酷刑,有的全家被杀绝,有的被残杀,有的被毒打造成终身残废。
“处遗”中,对被诬为“反共救国团”的329人(其中被杀、逼死的133人),都进行了平反和抚恤,对那些在大抓“反共救国团”犯有严重罪行和错误的主谋者和凶手,受到法纪、党政纪的处分。李德钧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郑洪祥被清除出党,行政留用2年;黎源谋(集体工)开除留用一年;明菊英留党察看一年;何仁飞留党察看2年的处分。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四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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