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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浦县“文革”大事件

日期:1987-5-20 作者:中共合浦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合浦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目录

前言………………………………………………………………………………(665)

所谓“沙田反革命集团”是根本不存在的……………………………………(667)

领导策划、指挥杀人,造成严重后果…………………………………………(671)

不择手段迫害地下党……………………………………………………………(684)

所谓“反共救国军”案件的真相………………………………………………(690)

“八查八挖”经验的炮制及其后果……………………………………………(701)

前言

我县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于1966年6月开始,1976年10月结束。十年浩劫,给我县带来的灾难是难以估量的。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全县无辜被杀害、打死、逼死共1732人,占当时人口的0.29%;在揪南路党、“反共救国军”等一大批冤假错案中,遭受审查、迫害的干部、群众共4600多人;被抄家没收的有838户,抄没现金、物资折款33万8870多元。造成我县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极大混乱、破坏和无辜死者以及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

1983年5月,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帮助下,我县全面开展了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工作。经过全面、深入、认真、系统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处遗”任务。给无辜死者予以昭雪,对揪南路党、“反共救国军”等冤假错案和受审查、迫害的4600多人作了平反;对于死者遗属进行了经济善后工作,补发了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中的孤老、孤幼、孤残者发抚养费等共计88万元;对造反起家、打砸抢、帮派思想严重的“三种人”和违法乱纪,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已分别进行了清理和给予各种纪律处分。全县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办的共1105人(国家干部314人,职工138人,群众653人),其中党员922人。被处理的人员中,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有莫家俊(石康公社武装部长,后任县工商局副局长),判处无期徒刑的有许平志(石康公社党委书记,后任钦州地区社队企业局副局长),判处15年以下徒刑的有何炳权(西场公社武装部长、后任县计委副主任)等26人。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留党察看的有594人。其他有关问题,也按政策作了处理。

为了彻底否定“文革”,巩固“处遗”成果,教育当代,告诫子孙,并作内部资料存史、查考。我们在编写《合浦县“文革”大事记》的基础上,再将“文革”中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从中选择对全县影响较大的几件写成这份《合浦县“文革”大事件》。

《大事件》的材料来源于我县纪委、“处遗”办、档案馆等单位的有关“文革”、“处遗”的存档资料。经过认真核对,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按事件的本来面目逐件记述,力求清楚、准确。

但由于资料不足,查对工作较难,加上我们的水平有限,错漏之处难免,敬希批评指正。

中共合浦县委整党办公室“文革”大事记编写组1987年5月20日

所谓“沙田反革命集团”是根本不存在的

1967年5月间,我县沙田公社的部分干部和群众,已经分裂成支伍(伍晋南区党委副书记)、支韦(韦国清区党委书记)两大派群众组织。由于支伍派(后加入广西“四·二二”合浦造反大军指挥部,简称“四·二二”)组织的势力急剧膨胀,已超越支韦派(后加入合浦县无产阶级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之上,因此两派的矛盾和斗争不断加剧,社会秩序日见动荡不安。引起了县人武部“抓捉”指挥部领导人孙相臣(人武部政委)的注意和焦虑。因此于1967年冬,亲自布置,并派出县武装部部长张人才率领由十多人组成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沙田公社,以便摸清“四·二二”派情况,对他们进行分化瓦解,图谋扭转这一局势。但事与愿违,空费了半年多时间,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局势反而越来越紧张。

1968年6月14日,对达大队“四·二二”派的付修新发动群众,另行组织领导班子,夺了民兵营长“抓总”的权,接管了大队公章。这样,县人武部的领导人急了,立即用县革委、县人武部“抓促”指挥部的名义于第二天(即6月15日)联合发出(68)合革武联通字001号《关于沙田公社对达大队问题处理的通知》:“……对达大队仍由民兵营长‘抓总’,其他人无权,新组成的领导班子,必须把大队公章交回民兵营长‘抓总’,否则,该大队的公章行使无效”。通知发出后,仍无反应,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最后,县革委只好通报把该大队公章作废。

自从夺印事件发生后,县人武部驻沙田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逐步扩展到五、六十人。那时两大派的矛盾更加尖锐化。

1968年8月28日,沙田公社“革委会”成立。“四·二二”派因没有自己的代表参加为革委成员而提出严重抗议,并到处宣传该“革委会”是违反“革委会”组织原则的,不承认该“革委会”的合法性。“四·二二”派这种做法,进一步地触怒了县人武部部长张人才。

在庆祝公社“革委会”成立游行时,发现对达大队彩门上贴有一副错写为:“大海航行非靠舵手,干革命靠毛泽东思想”的对联,是对达大队伍屋生产队的社员伍作燊多写了一个“非”字(伍是共产党员,是“四·二二”派成员),县人武部部长张人才,认定这是反动标语,搞现行反革命活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下令捕人,指派法院干部莫贤信等组织全副武装的宣传队和民兵一百多人首先围捕伍作燊。第二天(即29日)早上,张召开公社干部、宣传队员和对达、上新大队干部紧急动员大会,宣布以付德汉为首的沙田“四·二二”群众组织是“反革命集团”。马上大动干戈,调集县驻军三六七部队一个排、县纠察队、永安大队民兵连等庞大武装组织和驻沙田宣传队共一百多人,一举包围对达大队伍屋、卢屋、上新大队山鸡田等有关村庄(“四·二二”派成员住地),用机枪封锁陆路、海岸各交通出入口,如临大敌。当天捕获伍作湖、付德增、沈文轩、付德梅、付积课、付乃针、付德桥等七人(付德汉已逃避)。为了分化瓦解“敌人”,当天把“四·二二”头头付德桥放回,其余押回公社,第二天(30日)即送县看守所关押。由于围捕不到付德汉,张即打电话回县武装部,命令沿海公社严密封锁,并指派付修林、谢昌禄去南康公社富屋大队东颜村(付岳父家)抓了付德汉回沙田公社上新大队(宣传队驻地),张指定莫贤信负责审讯,并送县看守所关押。在这一事件中,共逮捕、拘留付德汉、伍圣钦、彭景松等52名属“四·二二”派的干部、群众及其家属。同时将他们捆绑成串游村斗打,后把陈世泰等八人押回公社关进铁笼(用烂的水泥船底铁丝围成),搞活人展览42天。陈是沙田中学教师,因参加“四·二二”派,在“乱杀风”时自己害怕被杀害,于1968年3月11日,逃往北海市涠洲岛隐藏。同年4月下旬,被当地民兵押送回合浦收容所拘押,在所谓“沙田反革命集团”事件发生后,押解回沙田公社游斗,被打伤后关入铁笼里示众,后被判刑(1979年由县法院予以平反)。在这一事件中,除被逮捕外,还有40多人被株连。同时,张人才还指派花庭华(宣传队员)等把他们办“学习班”,历时56天,进行非法残酷吊打,逼他们交待所谓反对新生的革命委员会和参加反革命组织情况。并把所谓“罪恶”严重的头头付德汉、伍作燊等七人分别判处35年有期徒刑(县法院已于1978年为付德汉等人作了平反)。被打致伤残的有伍圣钦等19人,被迫自杀的有付德儿一人,成为轰动全县的重大冤假错案之一。

这出悲剧于1983年间,由于县委“处遗”领导小组的再三敦促,沙田公社已于1983年12月底先后作了彻底平反,并进行了经济善后工作,使受害者得以沉冤昭雪。对这出悲剧的导演者孙相臣、张人才合浦县委已于1984年8月间对孙、张两人的错误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报请上级审批。

本文是根据县档案馆保存的县委《关于对“文革”中犯错误的人员的审查、处分、报告》(1985年永久案卷中第93页);“处遗”办《关于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通知、报告、批复、名册》(1983年案卷二号中第260页);县委《关于在“处遗”期间对“文革”中犯错误干部的处分结论、决定、报告》(1984年的案卷中第74页);县革委1968年案卷第四卷第六页等资料综合编写而成。

领导策划、指挥杀人,造成严重后果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深入发展,我县于1968年春天刮起了一股“乱抓、乱斗、乱杀”人风。据县委“处遗”办公室1984年8月27日的调查统计,这股“乱杀风”共打死、逼死1732人(当时全县17个公社、镇没有一个不杀人的),占当时全县人口的0.29%;这批死者当中,有786人是当时的“四类分子”,802人是一般群众,62人是中、小学教师,66人是国家干部职工,有些是知名人士,另外还有16名中共党员;死者中被枪杀的有523人,被用各种严刑吊打致死的有819人,被迫自杀的有390人;1968年2月至4月份的短短3个月内丧生的,就有1454人,受株连审查迫害的4600多人,死者被抄家没收的有838户,被拆毁房屋279间,被抄走现金、黄金、白银、金银首饰、玉器、贵重药材、单车、手表和猪、鸡、鸭等各种物资一大批,折款计33万8870多元。这些调查统计表明:我县“文革”中这股“乱杀风”是灾难性的,造成了政治、经济上的极大损失和无辜死者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

1968年1月上旬,县“抓促”指挥部核心领导小组长孙相臣在县武装部和原县委花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抓促”成员和公社武装部长会议,策划成立“合浦县贫下中农革命联合委员会”,炮制刮“12级台风”,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为主要内容的4个极端错误的《决议》,为合浦乱抓乱杀人制造舆论和“法律”的依据。

1月10日至19日,县“抓促”指挥部召开了全县贫下中农代表会议,到会的正式和列席代表共6134人(包括各公社武装部长、公安员和站出来的领导干部在内),由县人武部副部长孙煌友作大会报告,县委副书记姚贻汉作总结报告。这两个报告都强调在新形势下,要狠抓阶级斗争,横扫敢于翻案的地、富、反、坏、右,横扫敢于反攻倒算的“乌龟王八”,横扫一切资本主义的反动势力,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坚决斩断刘、邓、陶伸向农村的“黑手”。如果敌人胆敢轻举妄动,我们就要刮它一场“12级台风”,要实行“群众专政”。

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合浦县贫下中农革命联合委员会”,主任陈子湘(沙岗公社“文革”主任),副主任黄家泰(环城公社公安员),大会通过了“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为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而斗争”等四项决议,并号召:会议闭幕后,迅速放手发动群众,依靠贫下中农,在开展革命大批判中,坚决刮它一场“12级台风”,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等。于是刮一场阶级斗争的“12级台风”,便形成了全县统一的行动纲领。

1月24日,县人武部“抓促”指挥部印发的《尖锐、激烈的阶级斗争在农村的反映——合浦县继续深入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一文中再次强调:“我们要在大好形势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奋起毛泽东思想千钧棒,横扫一切‘害人虫’!刮它一场‘12级台风’,坚决斩断刘、邓、陶伸向农村的‘黑手’”。此文发至基层,加速了“刮风”的行动。

2月14日至19日,白沙公社在武装部长唐永秀和公社站出来的领导干部吴志卿等人主持召开了公社贫代会,贯彻县贫代会议精神,研究布置如何“刮12级台风”杀人的问题,决定成立“横扫兵团”,并规划出批斗对象。会议期间,于16日在白沙牛圩坡召开了公社万人批斗大会,由李继梁(公社办公室主任)主持大会,吴志卿(公社党委副书记)作大会讲话。接着批斗刘炫章等人,当天在公社门口山坡上乱棍打死刘炫章、罗素梅等二人。“贫代会”期间还先后打死王群英等三人。白沙是我县最早乱杀人的公社。早在2月9日,吴志卿派充美大队民兵营长黄传彬带武装民兵押送沙田公社功夫佬叶芝贵回沙田,并对黄说:你押过茅坡没人的地方,就收他的米簿。结果就在茅坡公路旁边黄传彬等人诈称叶逃跑,把叶枪杀了。白沙公社宏德大队治保主任沈春先也乘机杀人夺妻,他见地主朱有莲的大媳妇长得漂亮,便起歹心,到处对人说:“我们贫下中农老婆都没有一个,地主仔竟娶到这么靓的老婆。于2月间指派民兵把朱有莲的大儿子抓去大队部后院,以其“调皮捣蛋”为罪名,用木棍把他活活打死。尔后又传其媳妇到大队进行侮辱并说:“你丈夫已被打死,你愿嫁谁早决定,以保姓命”。朱的第二、三儿子见势不妙,便逃跑去广东海康县,后来又被抓回,拉到大队旁边的山坡上枪杀了;四子、五子想跑也跑不了。四子被大队民兵发现后当晚即被打死,五子不几天也被捉回打死。朱有莲的媳妇见势不妙,便连夜逃回原籍马山县改嫁了。此后,沈春先经常上门威逼朱有莲,要抄没她的家产房屋。朱有莲迫于无奈,只好跑到草江大队和一位看水磨的老人相依为命。

县“贫代会”后,西场公社武装部长何炳权也于2月初,主持召开了公社“贫代会”,传达县“贫代会”精神,各大队干部、贫下中农代表和全体公社干部参加了会议。同时成立了社队联合横扫“牛鬼蛇神”指挥部。并研究如何刮“12级台风”,对所谓牛鬼蛇神实行“群众专政”的问题。决定于2月20日召开全社万人批斗大会,由各大队规划“横扫”对象,指定治保主任、武装民兵押送批斗对象到公社参加大会。结果这次批斗大会当场乱棍打死王相均、侯能贤等5人。 2月17日至21日,福成公社召开公社干部、各大队领导干部和贫农代表会议,由武装部长王昌河主持传达县“贫代会”精神,研究刮“12级台风”、横扫“牛鬼蛇神”问题,并决定于21日召开全社批斗大会。这天各大队将批斗对象押入会场,王昌河即作大会讲话,随后便以大队为单位进行批斗。王昌河叫人押姚流全出公社,目睹民兵押去枪杀示范。尔后,在乱揪乱斗一批干部、职工,两人被揪斗打死。

县“贫代会”后各公社先后刮起“杀人风”了,但这股“风”未能使县“抓促”领导满意,经孙相臣、张人才(县人武部长、县“抓促”指挥部指挥)策划后,于2月24日至29日在县武装部会议室召开了各公社武装部长、站出来的领导干部、“文革”主任、公安员及部份县“抓促”成员会议(也称县“抓促”碰头会)。

出席这次会议的除孙相臣、张人才外,还有人武部副政委陆卓环、副部长欧立锦、科长罗秀明、县委机关“文革”头头陈寿本等人,钦州军分区黄新平副参谋长也出席了这次会议。

24日下午报到后,会议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先到公安局门口乘车往总江船闸参观,然后乘车回来吃晚饭。参观内容不公布,其实是看西场公社民兵如何枪杀从北海抓回来的伍承龙、伍承昌二人。

25日正式开会,29日散会。会议由人武部副政委陆卓环主持,军分区黄新平副参谋长在会上作指示。他首先介绍了钦州、防城等地群众起来杀“坏人”,掀起生产高潮的“大好”形势,然后站起来说:“对罪恶累累,民愤极大的四类分子,群众起来了,收他几个看来问题不大,一定要把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打下去。不然的话,我们就没有世界做了”。会议最后由陆卓环总结,他说:“当前主要是抓阶级斗争,西场、沙岗等公社把阶级斗争抓了,一切工作都顺利开展。黄副参谋长的指示很重要,大家回去要很好贯彻”。会后,全县很快就普遍行动起来,形成一个乱杀人的高潮。

首先,军管的县公安局起了密切配合的作用。2月下旬,他们统一制订印发了一份《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来,五类分子及其子女坚持反动立场的各种破坏活动》统计表发至派出所、公社公安员和保卫干部。这份统计表有“五类分子当前动态”、“五类分子子女的破坏”、“斗争情况”等三大类十七小项,表格上还注明要“于3月2日电话上报县局”。3月初,公安局军管会负责人刘通时还指定专人(李裕俊、高冠辉)用电话和书面收集全县杀人情况。

2月28日至3月15日,公安局李裕俊(秘书股长)先后6次填写出具介绍信给党江、西场、沙岗、营盘等公社18个民兵,到北海市公安局联系捉拿“外逃分子”。3月7日党江公社民兵抓到谭松、陈汉兴、陈岳兴三人押回,3月8日谭松和陈汉兴被打死。

3月8日,县公安局长李登复亲笔批示:“看守所:请将五类分子周振金、庞章林给常乐公社民兵带回去,交群众斗争制服”。结果周、庞二人被常乐公社莲北大队民兵王乃宏等五人押至石康公社七里坡公路边便枪杀了。3月11日,李登复又批准沙岗公社贤屯大队民兵从看守所把吴有、林家有两人押回本大队批斗。批斗时被打死。8月16日,刘通时还批准福成公社三合口大队民兵从看守所把叶旺押回本大队批斗打死,可见军管的公安局对我县当时刮起的这股乱杀风配合是密切的。

3月4日,合浦县贫下中农革命联合委员会发出“第二号通令”共6项,指出“在横扫‘牛鬼蛇神’的群众运动中,凡属《公安六条》第四条规定的‘二十一种人’,必须规规矩矩,服法改造,不许乱说乱动”。这就对“二十一种人”敲响了丧钟。

3月初,各公社先后贯彻县“抓促”碰头会议精神,全县普遍地出现了成批乱杀人:

3月1日,石湾公社在武装部长王日川主谋与公社党委书记、“抓促”领导小组组长韦振炳和“文革”主任肖月志等人策划研究后,召开了公社“抓促”领导成员会议,决定于3月3日召开各大队民兵营长、站出来的支书、治保主任和“文革”主任会议,规划批斗对象。并决定于3月5日召开全社万人批斗大会,会场设在垌心大队细园岭。这次大会当天被群众用木棍柴片打死44人,后来群众称之为“柴花会”。会后各大队又分头行动,全社共打死69人。该社永康大队群众易在珍全家5口,被打死4人(只留一老妇人),大队民兵营长赖家逊还带人抄了他的家,杀尽所有三鸟,吃喝完毕,还抢走两头生猪、几百斤稻谷、衣柜、衣物、和家私杂物,真是人亡家破。

同是3月1日,沙岗公社武装部长吴甲良主谋与蒋礼华(公社社长、“抓促”主要领导成员)、陈子湘(公社“文革”主任)策划召开各大队“文革”主任、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站出来的支书会议。由吴甲良传达县“抓促”会议精神,并表扬了沙岗大队已刮起“12级台风”,批评其他大队还“树尾不动”。会议决定3月2日召开全社批斗大会,由各大队规划斗争对象,按时押送到会批斗。这次批斗大会,被群众当场乱棍打死徐子炎、林必森等33人。会后吴甲良集中大队干部开会,表扬了当天打死人多的大队,批评了行动慢,当天不打死人的大队。随后还派公社干部到未杀人的大队督促杀人。吴甲良抓的沙岗大队这个点,在大队支书符旺的配合下,先后共杀了36人,是全县杀人最多的大队,而沙岗公社在“文革”中总共打死、逼死201人。

3月4日,西场公社在武装部长何炳权的主谋策划下,召开了第二次万人批斗会(第一次是在2月20日),集体枪杀了17人,但何炳权觉得“此风”刮得不够大,于是又策划于3月7日召开第三次万人批斗大会,他亲自主持并动员说:“今天的大会,现在有些四类分子四处出动造反,我公社要狠狠地把他们镇压下去”。何讲话后,武装民兵将温丽玉等32名批斗对象押上街游斗后,解至公社沙环头,由圩镇大队民兵营长张臣业指挥号手金锡振吹响军号,进行集体枪杀,裴屋大队温英鉴,60多岁,当时被连打3枪都不响,她回头对枪手哀求说:“过去皇帝有讲,三枪不响就不应杀,留下我这条命吧!”话音刚落,旁边的另一凶手阮赞福一枪就把她毙掉。由于何炳权故意杀人,该公社西镇大队在党支部书记庞文卓指挥下,把老地下党员吴梅和群众17人(其中:基本群众14人),经批斗后,用绳缚成一串,由民兵押解、边推边打,押至杨梅江坝上,强令他们跳江浸死。有浮头者,即用枪和木棍猛打其头部,以致鲜血染红了杨梅江水,无一生还。民丰大队社员裴春兰被凶手用棍打伤后推入泥坑里活埋。西场公社在这股“乱杀风”中,共打死、逼死254人,是全县杀人最多的公社。

3月4日,石康公社经莫家俊(公社武装部长)和许平志(公社代理书记)等人主谋策划后,召开了各大队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和站出来的领导干部会议,会上许平志说:“博白和我们县一些地方开始‘刮风’了,这是群众的革命行动,我社要马上规划一些四类分子交群众专政”。要各大队当晚规划对象报给公社,并决定第二天(3月5日)召开全社批斗大会。这次批斗会群众乱棍打死9人,起了“示范”作用。3月6日至10日,全社共打死45人。3月12日,县“抓促”指挥部已将广西区革筹小组《关于禁止乱抓乱杀的紧急布告》发到公社和大队,但莫家俊等人拒不执行,反而加紧策划突击杀人,仅3月12日一天就打死42人。石康公社在“文革”中共打死、逼死141人,杀人手段也极端残忍,石康圩镇韩其鹏被打死后又剖腹取肝并剜去双膝盖,韩其海死未断气即被剖腹取肝;陈国莲的丈夫劳改后,她抚养一子一女,被诬为作风不正,石康圩镇大队组织一千多妇女斗争她,逼她承认搞男女关系,凶手吴家泰拳打脚踢她,并拉下台当众把她的衣服剥光,凶手吴世兰则用棍捅其阴部致死。豹貍大队社员王传颂被拉到大队部斗打不死,民兵营长卢毓能用煤油泼在她头发上放火烧,烧了头发仍不死,卢又把煤油泼在她身上再烧,直至把她活活烧死。

3月初贯彻县“抓促“碰头会议,集体杀人多的公社还有白沙、常乐、党江、环城、营盘和福成等。这些公社杀人手段也是非常残忍的。白沙公社在武装部长唐永秀和站出来的领导干部吴志卿等人策划下,共打死、逼死138人;常乐公社在武装部长夏作芳和公社副书记林其美、公社“文革”主任张志钦一起策划下,共打死、逼死146人。党江公社在武装部长李业光为首的和公社副书记刘星焯等人策划下,共打死、逼死106人。直到5月12日,广西区革筹小组《关于禁止乱抓乱杀的紧急布告》下发后,他们还继续布置突击杀人。

这股“乱杀人风”之所以能刮遍全县,造成一千多人无辜死亡,是县人武部的主要领导人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主谋者是孙相臣,张人才、陆卓环等人积极参与主谋策划并密切配合进行。在乱杀人的初期,县委副书记姚贻汉、副县长唐智土“抓促”成员方贵等一些党、政领导干部曾向孙相臣和张人才要求武装部出面迅速制止。但孙、张等主要领导人却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我们无法制止得了”。有一次又在公安局军管会议上说:“现在是群众专政,群众起来打死几个没有改造好的四类分子这是群众运动,你们不要干涉、不要给群众泼冷水”。

这股“乱杀人风”不但刮遍全县各公社、大队,而且还刮到县直单位和厂场。个别手中有权的人,也乘机挟嫌报复杀人。如北暮盐场党委书记兼场长黄乃贤就主谋策划北暮盐场一工区与南康公社南乐大队,营盘公社川江大队在龟岭处联合召开杀人大会,由黄事先布置的杀手周胜德(黄的妹夫),欧传积等二人用带有铁钉的铲柄和角竹棍将杨启琬、邓世祯等七人活活打死。县经济作物场场长杨永登也策划将该场职工谢兴全和王宗仪批斗之后,请乌家公社民兵陈广无把这两个人枪杀了。沙岗公社上洋粮站干部孙继臣诬陷前来买米的社员陈业桂抢粮仓,(事实是因买不到米而在门前吵闹),就指使护仓民兵把陈业桂绑起来,伙同上洋护桥民兵杨光炎把陈业桂押到上洋后背岭枪杀了。事后孙继臣怕陈业桂的弟弟陈业腾来报复,因此第二天又指使这两个民兵把陈业腾捉拿押至上洋后背岭,由杨光炎开枪把他打死。

惨死者之中有些是全县知名人士。如廉中教师刘镇源,曾留学日本(据说是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同学)是县五届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务委员、民盟成员,却被学生王崇福等两人秘密推下鱼塘淹死。岑运彬是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医师、县五届人大代表、政协常务委员、民革成员,被该单位“文革”组织诬为“国民党特务”进行批斗,后来凶手魏明华(县防疫站日工),李书琨(县新华书店干部)等人拉到今商机厂附近用棍打死。岑观海是县中医院著名老中医师、门诊部主任和医师王裕民被该单位领导赖瑞普和严革(县公安局副股长)商议扣上“未改造好的地主分子和“历史反革命”,串连凶手廉东大队民兵杨承瑞、郑永安等三人连夜拉到东山寺外面用棍打死。谭宏铨是合浦师范老师、县民盟负责人,被该校“革委”负责人梁衡珊指控为“历史反革命”,于5月3日起组织师生连续批斗毒打,会上廖向东(学生)说要拉谭去浸水,谭当场被学生推入东坡塘,浸得全身发紫,然后关入工具房内,于5月5日晚被迫在工具房内用裤带上吊致死。这些人士的惨死,确是我县的一大损失。

综上史实,正如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地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我县在“文革”期间的这股“乱杀人风”中,大批无辜地打死、逼死人的惨绝人寰的恶性事件。是历史上罕见的,在我县是从未有过的。

1983年5月,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帮助下,我县共选调1520多名干部,全面地开展了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工作。在“处遗”中认真进行了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对无辜死者及受株连的家属进行了平反和昭雪;同时深入进行了“伤痕愈合”及经济善后等工作,给遗属补发了丧葬费、抚恤费和家属中的孤老、孤幼、孤残者的抚养费等(发放各种善后费共88万元);对策划指挥或直接杀人的罪犯,已依法逮捕法办;对违法乱纪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也已分别进行了清理并给予各种纪律处分。总计全县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共1105人(其中:国家干部314人,职工138人,群众653人。其中:共产党员922人)。被处理的人员中: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莫家俊(石康公社武装部长,后任县工商局副局长),判处无期徒刑的有许平志(石康公社代理书记,后任地区社队企业局副局长),判处15年以下徒刑的有吴甲良(沙岗公社武装部长,后任石康公社党委书记)、何炳权(西场公社武装部长,后任公社党委书记、县计委副主任)、黄乃贤(北暮盐场堵海队指导员,后任北暮盐场党委书记兼场长)等26人;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留党察看的共有594人;其他有关问题,也按政策作了处理。至于全县的杀人策划者孙相臣、张人才在“文革”中的主要错误,县委已于84年8月19日分别作了处理意见上报地委、区党委,至今未知如何处理。

通过两年多的“处遗”工作,“文革”期间“乱杀人风”所造成的“创伤”得到了医治,“裂痕”得到了弥合,大多数遗属,被害者和干部、群众消除了积怨,增强了团结,出现了一个新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本文资料来源于县档案馆存档的“文革”期间有关文件及县委1983年至1984年的“处遗”文件。)

不择手段迫害地下党

合浦地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组织部分,始建于1926年,重建于1938年。它一建立,就在党中央、南方局、广东省委、南路特委和广西省党委的领导下进行革命活动。长期以来,它领导着合浦人民进行不屈不挠的革命斗争,配合南下大军解放了合浦全境,为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有着光辉的业绩。可是在“文革”中,在清理“南路党”的幌子下,合浦县“革委”不但按自治区“革委”把广西地下党作为“大案”、“要案”进行清查,而且按广东揪南方叛徒网的“南路专案”的计划,从1968年4月起至1973年底止共5年时间,对合浦地下党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的全面审查和迫害,把合浦地下党诬为“叛徒党”、“土匪党”;把地下党员、游击队员打成“叛徒”、“特务”、“内奸”、“土匪”等等。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

1968年1月初,合浦县革委“三办”在孙相臣(县人武部政委、县革委主任)、曾新庆(县人武部科长)、李树余(县革委党委)的直接控制和指挥下,打着清理“南路党”的招牌,从机关、学校、厂场、公社、部队抽调一百多人组成庞大的专案工作组。孙相臣还指示全县,当年凡有地下党活动的地方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对重要的公社还派出工作组,加强领导或单独进行清理工作。孙相臣对专案组说:“合浦地下党,在1938年就有活动;情况是错综复杂的,从有地下党以来,先后被破坏了4次,出了一些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因此,凡有地下党活动的地区都要尽快进行调查,弄清性质,把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揪出来,跟上对敌斗争形势的需要。”根据孙的指示,“三办”很快订出清查计划,树好斗争的“靶子”。他们首先以合浦地下党组织,三次被敌人破坏而早已作了正确结论或处理了的“儒家巷事件”、“烟庄事件”、“南康学生被捕事件”为突破口,派出大量专案人员,从县内到县外以至全国进行内查外调,翻阅敌伪档案,对敌伪人员、劳改犯及“知情员李长琼对邓说:“邓笃初,你要清醒些,你还要不要革命,还要不要子女前途。”邓答:“我对他们的问题不了解”。专案人员戴其有(南康公社公安员)听后,狠狠地打了邓几巴掌,说:“你这个老家伙就是顽固,不交待就是放不过你”。接着,用手指敲着邓的头壳说:“今晚你回去书面交待你及陈符伟、钟景彰去安铺参加伪军任职问题和陈符隆叛变革命逃到台湾问题,如果明天上午9时,你不交待,我们就把你交给群众斗争,收你的米簿”。当晚(1969年6月12日)邓被逼投井身亡。邓死后,还逼其妻陈秀坤去公社参加办班交待问题。被逼致死的还有:邓松、张月秋、李廉英、姚致厚等五人。

由于李树余等人大揪南路党,他们制造假材料栽赃陷害别人,合浦地下党的不少老干部、老党员和部分老区群众受尽了折磨。当时合浦县“三办”向上级的报告中说:“已查出南康地下党游击队206人中有89人是叛徒、特务、假党员。合浦地下党领导原来26名县委一级的成员中已查出特务4人,叛徒5人,特务、叛徒嫌疑7人,内奸1人,反革命分子1人,占69.3%”。这些人大都遭到长期审查和迫害,有的被斗打致伤、致残、致死,家破人亡。陈符伟、钟景彰两位老同志遭受隔离审查、批斗达5年之久,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合浦地下党创始人之一的张进煊同志也不能幸免,被迫含冤死去。合浦地下党遭受了“文革”这场严重的浩劫。

1983年经“处遗”查实,在“清理地下党”中全县被无辜审查和迫害的有1348人,其中被诬为叛徒271人,特务271人,土匪180人,假党员1人,被逼致死6人,致残、致伤18人。

“文化大革命”中,审查迫害合浦地下党,造成大批冤假错案,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光辉形象,广大干部和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此,1983年广西进行“处遗”工作时,中共合浦县委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为合浦地下党遭受迫害的问题作了彻底平反。1984年,中共合浦县委对指挥和主持县革委“三办”工作,审查和迫害地下党,造成严重后果的孙相臣、李树余分别提出了认真严肃的处理意见上报,至今还未见批复。

(此文资料来源:存县档案馆1983年合浦县委“处遗”办1-4号卷有关文件)

所谓“反共救国军”案件的真相

1968年6月17日,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公布了一项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公告;号召“无产阶级革命派”和革命群众主动追击。同时要求各地进行全面清查,彻底摧毁这个反革命集团。当时,我县“抓促”指挥部核心领导小组组长孙相臣也亲自作了部署,于7月21日组织各公社武装部长去南宁参观所谓“反共救国团”的展览,回到县武装部后,又集中开会,强调把揪斗“反共救国军”作为清理阶级队伍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的清查。

8月13日,石康公社大崇大队革委会主任孙家荣因大队信用社会计庞福昌、小学教师陈文隆、曾屋生产队社员罗兆远等人在“文革”初期曾写大字报揭发他当党支部书记期间有贪污和其他错误而怀恨在心寻机报复,便伙同大队“文革”主任罗振佳(1963年退休干部,与孙有亲戚关系),密谋策划,整庞、陈、罗等人的假材料,诬陷他们是“反革命分子”、参加“反共救国军”,代号是:“一火廿人”(意思是:灭共),在大崇小学校开黑会,向蒋介石像宣誓等等,批斗了他们。在连续5、6天的批斗和残酷的拷打中,庞、罗被迫按照他们编造的假材料招认了。当他们的阴谋得逞之后,即将这些假材料于8月19日上报公社。别有用心的石康公社党委代理书记许平志、武装部长莫家俊、“文革”主任陈显等人如获至宝,他们不但不深入了解情况,实事求是的纠正这一假案,制止这种罪恶的行为,反而蓄意将这假案扩大,借以打击持不同观点的人以及对一些抱有个人成见的人进行报复。经他们精心策划后,莫家俊为了对公社党委副书记唐荣昌(因莫作风有问题,唐曾反对许平志建议莫当公社副书记,而怀恨在心)等人进行打击报复,亲自派陈显坐镇大崇大队,组织不明真相的社员群众,继续多次批斗,拷打庞福昌等人,逼他们供认了公社党委副书记唐荣昌、范绍球以及公社一般干部曾业等9人(内有5名公社党委委员)是所谓“反共救国军”的头头;还供认有什么“行动纲领”和“具体任务”等等。公社还组织了专案组,立案审查。为了全面清查所谓“反共救国军”,他们紧接着召开了各种会议,对各大队、机关、学校以及其他单位作了具体布置,并号召全公社大打一场揪斗“反共救国军”的人民战争。在许平志、莫家俊、陈显等人亲自指挥下,仅几天内就揪出所谓“反共救国军”254人(内有:共产党员20人)。其中:国家干部20人,集体企业干部22人,大、小生产队干部23人,中、小学教师79人,社员群众110人。他们除了分别在本单位遭到批斗外,8月30日又集中到石康镇上游斗,人人戴高帽,颈挂大黑牌,肩扛芭蕉树做的假枪假炮,背插几米长的“幡竹”,抬着蒋光头的画像(像是陈显叫孙家荣、罗振佳边逼边教庞福昌画的),两旁分别贴有“蒋委员长万岁”、“忠于蒋委员长”的字条。游行前,强迫他们向蒋介石像宣誓。石康公社副书记范绍球被绑上二条绳索,走了几十步就全身发紫,昏倒在地,被两人拖着走。游斗后,全部被押到武装部门前,跪在太阳下暴晒,周围还燃烧着7、8堆干柴,烈火烤人,如在烘炉中。此时,场上到处哀号,惨叫之声四起,而莫家俊却在武装部楼上,看得哈哈大笑,还得意地说:“好得很!好得很!”。

9月13日,许平志、莫家俊、陈显等人又费尽心思的摆了一个大刑场,把这批所谓“反共救国军”押解到石康中学大操场上批斗,当时,操场四周能吊人的树,都吊上了人,残忍至极。为了逼、供、信,他们以贫下中农进驻公社为名,养有16名专业行刑队,对这批所谓“反共救国军”施用了种种残忍手段。计有棍打、吊刑(直吊、反吊、吊手指、吊脚趾、颠倒吊、吊半边猪、丝线吊葫芦)、火烤、水泼、拳打、脚踢、电刑、绞刑(绳索绞、铁线绞)、跪刑(跪粗砂、跪玻璃碎、跪台角)、烧刑(烧头发、烧通心火)、浸粪水、塞稻草、喂人屎、灌人尿、企凳脚、炒豆子、扛死牛、打风车、打秋千、金鸡独立、铁针刺指、猛火煎鱼、乌鸦晒翼、公狗射尿、乱鞭夹棍、夹手指头、双橙夹攻、坐老虎凳、老糠炸油、坐直升飞机等40多种,酷刑之多、手段之残暴是我县罕有的。

红碑城小学教师王宗芬,已怀孕6个多月,被诬为“反共救国军”,遭受了各种刑法的摧残,挂牌游斗,被折磨致早产。早产几天后,又拉去拷问,连续5昼夜,腰脊骨被打伤,忍受不了,悬梁自缢,幸被在旁的老师发现救活。圩镇大队居民韩师恒,因其兄韩师琪(康中教师,被诬为叛徒)、侄韩其海、韩其鹏(韩师琪之子参加“四·二二”组织),而被株连,诬为“反共救国军”,在8月28日下午7时到第二天凌晨2时,还不到一个晚上的拷问中,先后用了电刑、绞刑(绞手拇指、绞捆在身上的绳索)、棍夹大腿、双手捆着插上木棍用力绞、打大板(屁股)等7种酷刑;昏死过6次,打断门牙4条,屁股被打得血肉模糊。31日,又遭惨打,绳索绞入骨,肉翻骨露,当即昏死,还继续天天吊打,致使他愤不欲生,撞墙自杀,幸及时抢救,才免于丧命。公社副书记唐荣昌、范绍球以及7名一般干部也被吊打了一个多月,个个重伤。唐荣昌因被罚跪、做苦役触电致残,医治了很长时间才医好,范绍球被逼自杀,幸被及时抢救未死。全公社无辜被诬陷为“反共救国军”的254人中被打死的232人,打残的1人,打死的1人,逼死的11人。

与石康揪斗“反共救国军”的同时,全县各公社、机关、学校以及其他单位都先后揪斗了所谓“反共救国军”。

福成公社在贯彻“七·三”布告举办的清查“反共救国军”学习班上,武装部长王昌河说:“福成中学教师钟仁和为首组织‘反共救国军’,进行反革命活动”。在对钟进行批斗的同时,还把不同观点的少数派(“四·二二”)的戚贤振等47人关在7个地方批斗。1969年9月,在王昌河主持的公社干部会议上,公社党委代理书记洪元祚诬说:罗毅兴(公社党委书记)一是用枪支持土匪;二是“反共救国军”的总后台。因此,王昌河即带人到县第一招待所将患病正在医治的罗毅兴用拖拉机拉回公社批斗。从而刮起了全公社揪斗“反共救国军”的黑风,结果有117名干部、职工和群众遭受迫害,其中被打致伤的99人,被打致残的7人,被打、被逼致死的多人。

1968年8月间,公馆公社中心小学发现一张写有坚决打倒粤桂边区“反共救国军”情报员小学教师彭福松的纸条,校长邹良洲叫黄绍松老师写成大字报贴出来,当天下午该校就批斗、吊打了彭福松。接着,公社的公安人员杨怀勋和邱茂春又组织批斗了农中教师李时区,在酷刑之下,李被逼承认参加了“反共救国军”。凡持“四·二二”观点的人,大都被打成“反共救国军”,在8、9月间,公社的院内每天晚上,公社组织的一帮打手都对这批所谓“反共救国军”进行迫害,施用了缚绑、罚跪、毒打等32种手段。打人最凶的供销社日工叶维君、陈玉新等两人,每晚都要打二、三十人方肯去睡觉,因打人有功,1970年转为正式工人。1968年9月上旬,公社粮所副主任龙洋派人到合浦(即县城)把赴京上访的王昉绑回粮所批斗,逼王承认参加“反共救国军”,策划抢“粮仓”。在批斗中,把王打伤,又不准医治,以致背部伤口化脓,两腿肌肉萎缩,行走不得,一日三餐要爬到饭堂吃饭,王难以忍受,撞门寻死,幸被救活。龙洋还组织批斗了粮所工作人员徐子棠、李启辉、潘祖善等人,说他们参加所谓“反共救国军”,除/徐子棠被毒打致背部、手脚全是棍伤索痕,血肉模糊,徐不堪其苦,愤不欲生,用刀片割颈自杀,幸没有丧生。公社武装部长刘绍,党委副书记吴炳琪、林文明,公安员杨怀勋和公社干部陈铭淮、钟和栋、张择胜都亲自吊打过人。县武装部政委、县革委主任孙相臣曾到该公社察看了吊打人的现场。当时,被吊打的公社党委副书记邱桂才向他求救。但孙却说:“我救不了你,你要好好交待问题”。全公社被诬为“反共救国军”的干部、职工和群众共有486人,其中:被打致伤的121人,被打致残的16人。

南康公社在公社武装部长蔡联禄、党委副书记吴光椿(已病死)等人的策划下,于1968年8月19日,施用吊打等残酷的刑法,逼迫公社干部林世杰(因林参加“四·二二”组织又批斗过公社领导)和中心小学教师廖家伟等八人招认参加“反共救国军”,还诬陷林从广东运回一车武器搞武斗,林的亲人也被株连,父亲悲愤而死,爱人改嫁。供销社职工罗远强19岁,因参加“四·二二”组织,被诬为“反共救国军”作战部长,遭毒打致重伤,吐血疴血,到1969年3月13日,不幸死去。全公社无辜被打成“反共救国军”的干部、职工和群众共56人,其中,被打致伤的33人,被打致残的2人。

营盘公社彬畔大队党支部副书记王瑞远伙同民兵营长石日远组织一些人揪斗大队党支部书记郑月莲,说他搞分散经营,走资本主义道路,参加“反共救国军”,还用重刑强迫社员陈甫芳,招认参加营盘大队陈光宗组织的“反共救国军”,在青山头开会。接着,石日远又跑到营盘大队参加批斗陈光宗说:“陈甫芳已招认参加了你(即陈光宗)的‘反共救国军’,你还抵赖。”陈在他们的毒打和无耻的挟骗下,按照大队干部郑思、刘家稳等人所编造的假材料招认是:“反共救国军”。1968年8月间,公社武装部长梁启坚、革委主任陈兆广等人召开各种会议,强调深挖营盘的所谓“反共救国军”。8月12日,陈兆广主持批斗大会,批斗了罗耿南、韩维政、邹锦臣、谭国、郑文基和王日辉、刘其才、卢瑞祥、郑月连等干部和教师32人。8月13日,王日辉、刘其才夫妇,双双投井自杀,遗下老母亲和孤儿共5人,生活无着。梁启坚等人,在强迫郑月连等14人招认参加了所谓“反共救国军”之后,效法了石康的“闹剧”,强迫他们头戴国民党党徽的大盖帽,腰佩木制指挥刀、手枪。抬着芭蕉树当“大炮”、“泥砖”作“炸药包”,游街示众,石日远还指挥他们进行所谓“攻打”营盘粮所的“演习”。陈光宗遭受多次批斗,被打手用胶线扎着指头,两手反绑吊在树上,颈上挂着几十斤重的石头,用胶线箍紧手指,打入竹签,致受重伤,又不准医治,被关进鱼汁槽上,大、小便不能自理。全公社被无辜诬为“反共救国军”的干部、职工和群众共32人。其中:被打伤致残的5人,被逼致死的2人。

1968年8月中旬,常乐公社在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张乃贵、副书记林其美、武装部副部长朱元俊、“文革”主任张志钦等人的策划、指挥下,在全公社进行了清查所谓“反共救国军”。圩镇大队民兵营长蔡桂忠、治保主任秦广华,车缝社党支部书记凌全兴(已死)等人主办“七·三”布告学习班,有人揭发了五金修理社负责人米沛清、圩镇居民罗克昌、退休干部苏国屏等人的所谓“材料”。蔡桂忠便借机报复,揪斗朱沛清(蔡对朱有成见),在打手吴光耀、陈俊伯、凌芳友等人的吊打下,朱被屈打成招,违心供认:供销社干部陈才到湛江运“枪”,他与退伍军人廖林到合浦(廉州)接运。9月1日晚上,张乃贵、朱元俊等人,到供销社召开干部、工人大会。陈均基(供销社干部)主持会议,号召大家批斗陈才。接着,又多次审讯、批斗、毒打。陈在酷刑下,被迫招认:与朱沛清等人在幼儿园宣誓、组织“反共救国军”。9月6日,张乃贵等人,在圩镇礼堂召开公社机关干部、职工大会,批斗供销社副主任李建云。诬说李参加“反共救国军”,要他交出所谓“枪枝弹药”。中心小学教师苏其灼因参加“四·二二”组织,被打成“反共救国军”,在该校教师王柏顺、陈文泰等人,组织批斗拷打下,自杀身亡,爱人改嫁,其父苏国屏被揪斗后也悲愤死去。10月18日,卫协会负责人陈俊浓刚从广东回来,当天就被张乃贵等人关进牢房,诬他是“反共救国军”的参谋长和卫生部长,关了8个月后又赶进“牛栏”。因遭受毒打,致下肢伤残,入院留医,张乃贵竟下令开除他的公职,停发工资并截扣民政局发给的退伍军人残废抚恤金。全公社无辜遭受迫害为“反共救国军”的干部、职工和群众共有109人。其中,被打致伤的25人,被打致残的3人,被打致死的4人,被逼致死的2人。

石湾公社在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韦振炳、“文革”主任肖月志等人的策划下,炮制了所谓“反共救国军”的假案有干部、群众25人,遭受了批斗、棍打、脚踢、火烧、打风车、绳吊、鼻孔塞辣椒……等十多种刑罚的折磨。他们诬说洪潮水库施工科长范辉云为“反共救国军”的“飞虎兵团总司令”。卫生院干部张家传、中医生刘教珍、退伍军人李德光、永康大队社员李建勋等人为“反共救国军”的“飞天游击队员”。张家传、刘教珍二人遭毒打致残,李德光、李建勋二人被逼致死。还有8人被打致伤。

在县直机关、单位也揪斗了所谓“反共救国军”,县委机关人事科干部陈寿本(在“文革”期间组织夺县委的领导权,任县委机关“文革”组长,县“抓促”指挥部核心组成员兼政宣组副组长)于1968年“七·三”布告后,派周寿柏、蔡怀钦等人去南康抓黄泽清(县委农村工作部干部)回县关在花楼(原县委办公地方)第一会议室进行多次批斗,诬黄为合浦“四·二二”派的武斗作战部长,“反共救国团”的参谋长,在批斗的同时抄了黄的家,把黄打伤。1968年9月初,陈又协同县武装部派何祖南、周寿柏等人到广东兴宁抓回钟达文(团县委书记)、梁丹枫夫妻两人,诬说钟是“反共救国军”的头子,有电台和定时炸弹,搞打砸抢等。9月13日,陈又指使何祖南、陈开福等人,把钟的双手反绑、两个拇指拉紧与黄泽清串在一起跪在粗沙石上,头上剪十字发,丑化人身,接着又拉去和“四·二二”派的其他大、小头目一起游街示众,在烈日下暴晒。还让吴甲良(公社武装部长,已法办)和打手们用绳子把钟左右两个脚的脚趾捆在一起拉上咀边,然后,拳打脚踢,致使重伤,当晚在“牢房”用军用铁铲劈自己的头部,并用手蘸在地上的鲜血,在墙上写了“我枉死,我不是反革命”,后即昏死在地上,幸被救活。

全县在“文革”期间,揪斗所谓“反共救国军”这宗冤、假、错案中,无辜被迫害的有1353人,(其中:国家干部、职工185人),被打致伤的701人,被打致残的71人,被逼致死的31人,被打致死的17人。还有不少人被抄家,家属被株连。

1983年,经县“处遗”调查核实,我县在“文革”期间,揪斗“反共救国军”,是在当时广西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发布《公告》的错误指导下,县革委会、军管会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派性膨胀以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精心策划,蓄意制造的;是从一种罪恶的虚构中开始,用残酷的高压手段炮制出来的一宗大冤假错案。中共合浦县委员会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于1983年9月20日作出了关于为“反共救国军”冤假错案彻底平反的决定。同时,对犯罪分子主谋策划杀人的莫家俊(“文革”时石康公社武装部长,“文革”后县工商局副局长)等进行依法惩办。对其他违法乱纪和制造“反共救国军”冤案犯有错误的人,也按政策分别作了严肃处理。如对参与杀人会议和参加揪所谓“反军”活动的陈显(石康公社“文革”主任)开除党籍之处分;对造反起家,主谋策划揪斗干部,造成一批干部被关禁毒打致伤残的陈寿本(县人事科一般干部,后任县委机关“文革”组长,公社党委书记,县公安局长,县革委常委,钦州地区武警支队副政委等职)建议开除党籍,撤销武警支队副政委职务的处分。

对无辜遭受迫害的干部、职工和群众,特别是那些被迫害致家破人亡,被打致伤残、致死、逼死的遗属,除了在政治上平反昭雪外,经济上按照有关规定补发给丧葬费、救济费、抚恤金。在生活上和工作上也作了适当的安置。这样,较好地愈合了这场灾难性的酷劫所造成的创伤。从而消除了怨恨,增强了团结,出现了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本文根据合浦县档案馆存档中的“文革”期间和“处遗”期间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

“八查八挖”经验的炮制及其后果

在“文革”中,我县石康公社领导人炮制的所谓“八查八挖”经验,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是独家首创的。为此,1968年11月下旬,县“革委”在石康公社召开了“清理阶级队伍”现场会议。接着于11月27日,《广西日报》在头版头条的新闻位置上,以“进一步深入开展两条路线斗争的学习运动,全面贯彻党的政策,搞好农村的斗批改”为题,发表了朱鉴湖(县农业办公室干部)等人写的《石康公社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开展“八查八挖”的经验》报导,在整个自治区引起了震动,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个“八查八挖”究竟是怎样炮制出来的?

1968年下半年,石康公社代理书记许平志,公社武装部长莫家俊等人在“文革”中投机钻营,混水摸鱼,分别担任公社“革委会”正副主任后,为了取得上级的信任和重用,捞取政治资本再往上爬,在“清理阶级队伍”中,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一心想创造“奇迹”。他们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清查”办法:一是公社“革委”举办了有各大队革委成员、生产队干部、民兵骨干、老贫农、老根子、老干部、“文革”中的积极分子和复员退伍军人,共765人参加的“清理阶级队伍”骨干学习班。各大队、生产队也先后举办了各种类型学习班446期,参加学习班的共18000多人。二是大搞诉苦,回忆对比,忆苦思甜,狠批刘少奇的所谓“剥削有功论”、“阶级调和论”、“阶级斗争熄灭论”,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对所谓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刘少奇为代表的一小撮阶级敌人的愤怒,大揪所谓刘少奇的黑帮。并由石康圩镇等大队介绍清理阶级队伍的情况。石康圩镇初步清出隐藏的所谓历史反革命分子21人,特务1人,漏管地、富分子9人,漏划地主、地主兼工商业、资本家共33户。有一个所谓伪团长隐瞒身份十多年都没人知道,有一个地主分子混入我国家机关当了海南岛海口市的秘书长,等等。三是成立“清查”专门机构。公社“革委会”抽出专人设立斗批改办公室,专管机关、学校的案件。各大队则由民兵营长和治保主任组成3至5人的专案小组负责本大队的清查等工作。四是抓住“活靶子”,开展革命大批判。在大清查、大挖掘的基础上,搞上挂下联,上挂刘少奇所谓反革命修正主义谬论,下联“活靶子”,进行大控诉、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石康圩镇以傅日宝是资本家,解放以来伪装开明,窃取工商联主委、县人民代表之职为罪名,对其进行清查批斗。说谢王岗(广西区党委宣传部长,“文革”被打成特务)大“特务”,于1952年来石康登门拜访傅日宝,鼓吹“四大自由”、“剥削有功”、“资本家对国家有贡献”,支持傅开油坊、办布厂,发展资本主义等。从而诬说傅日宝和刘少奇、谢王岗之流是同一条黑藤上结的黑瓜,他们走的是同一条路,目的是复辟资本主义。豹貍大队党支部书记卢径山,被诬为该大队地、富、反、坏、右的代理人,复辟资本主义势力的总代表;说他利用职权,包庇其叔父大搞私捞,破坏集体经济,并推行“三自一包”,大搞私人开荒,包产到户,分小队,对其进行批斗,撤销职务和宣布开除党籍(后来已平反,继续担任党支书)。接着派出大批人马,在全社范围内,逐机关、逐学校、逐单位、逐村、逐队,从城镇到农村,从上到下,从内到外,进行所谓阶级斗争摸底,伪造出全社有敌伪人员1085人。其中国民党的团、师、军级军官10人,连营级59人,反动党团骨干24人,乡、区、县伪政骨干29人,逃往香港、台湾反动骨干74人,现管五类分子和现行反革命分子共793人等一大堆数字。然后向上虚报“邀功”,说在“清队”中,经过大清查,大挖掘,取得了挖出阶级敌人931人的“功绩”。其中“叛徒”30人,“特务”10人,历史“反革命”101人,现行“反革命”123人,漏划地富70户,173人,漏划资本家16户,漏划地主兼工商业4户。在这些人中,有198人“混进”了革命队伍,有的还“窃踞”了要职。

石康公社这些所谓“成绩”,得到了钦州专区“革委”领导人林中和县革委的重视,认为是好典型,要整成书面材料,于是指派专人到石康为该社总结“经验”,把它归纳为“八查八挖”。即:查革命斗争史,挖叛徒;查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史,挖走资派;查村史、家史,挖漏划地、富;查做过伪职伪事的人和敌伪档案,挖历史反革命分子;查外逃外流的地富敌伪人员,挖混进我革命队伍的阶级异已分子;查外来外归人员,挖暗藏反革命和敌特分子;查可疑人物和现行反革命活动,挖现行反革命分子;查地、富、反、坏、右的言行,挖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接着县“革委”在石康召开了“清理阶级队伍”现场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全县各公社“革委”主任,大队党支书,直属机关负责人共400多人。县人民武装部副政委陆卓环等,参加了会议。专区“革委”副主任林中到会作了指示,石康公社党委书记许平志在会上作了“八查八挖”的经验介绍。“八查八挖”似乎是从革命队伍中清理、深挖各种“坏人”的“好经验”,实质上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陷害他人的一种拙劣做法。它却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有了可乘之机,从中挑动群众斗群众,迫害对立派,排除异已。所以,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在“八查八挖”之后,有的公社发展到“九查九挖”,甚至“十查十挖”,大批干部、群众被揪斗、吊打,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三乱风”到处泛滥。据统计,在“清队”中全县就有8290多名干部和群众无辜被打成“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分子”、“死不改悔的走资派”等等,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摧残和迫害,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中共合浦县委根据广西“处遗”文件精神,对“八查八挖”造成的恶果作了认真的处理,给予受害者彻底平反。对大搞“八查八挖”迫害干部和群众的许平志、莫家俊等人,根据其错误性质,按照政策,分别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此文材料来源:存县档案馆1983年、84年“处遗”办1-5卷有关文件;1968年县“革委”案卷第七卷有关材料)。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四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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