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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象州县“文革”大事件

日期:1987-10-15 作者:中共象州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象州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目录

前言 …………………………………………………………(537)

民兵进城事件………………………………………………(540)

象州县“文革”期间“刮台风”事件……………………(549)

清查象州县(原象县)地下党事件………………………(572)

前言

《象州县“文革”大事件》是根据区党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政办(1986)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党委整党处遗档案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在完成《象州县“文革”大事记》后组织力量编写的。

编写“大事件”的目的,是为了彻底否定“文革”,巩固“处遗”成果,教育子孙后代,今后要坚持好四项基本原则,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建设四化。

《象州县“文革”大事件》是从《象州“文革”大事记》中选择“文革”期间在我县影响较大、牵涉面广、造成后果严重的事件,通过案卷等收集材料,把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左右关系加以详述,在编写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材料有实有据,使人们看后加深对“文革”造成的灾难的认识。

一、简况

1966年10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其实1966年5月至9月已把“文革”纳入“四清”交叉进行,“文化大革命”历时10年。1967年元月,毛主席发出“人民解放军应该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指示,3月,象州县人武部组织建立象州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从这时起,人武部介入了“文化大革命”,随着“文革”深入发展,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出现了“踢开党委闹革命”,“夺权”等等,各级党政领导被夺权和靠边后,党政领导机关处于“瘫痪”,指挥失灵,人武部抓总指挥也不灵,工、农业生产处于停产,社会处于混乱状态。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的内乱。象州县在“文革”中发生的组织民兵进城武斗、刮台风、清查地下党等事件,都是这场“文革”内乱的真实写照。

“文革”十年给象州县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的灾难,全县被迫害致死196人,占当时全县人口的0.65‰,“刮台风”、清查“5·16”、清查“反共救国团”和清查地下党反文艺黑线等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全县有3709人被批斗,占当时人口的1.5%,有100多人被列为“反共救国团”追查,有247名地下党、游击队员被打成叛徒、特务和反革命,除此外,在政治和经济上的损失是严重的。

灾难过后,医治创伤,经过“处遗”,平反了冤假错案。县委、县人民政府给“文革”中遭受迫害致死的196人平了反,发了平反结论书,恢复了名誉,对迫害致死的干部、职工、群众,按照区党委(83)54、55号文件,对死者给家属发了“两费”170340元,还安排24名子女顶职工作,对定案审查的原象县地下党遭受迫害,清查“5·16”反革命案、“反共救国团”案、“高杨反党集团”、“三家村反党文艺黑线”案等6个大案进行了平反,对遭受迫害和株连的3700多人进行了平反,其中有738人平反后发了平反书,其余的在召开各种会议上口头宣布平反。对在“文革”中被错误开除回家,落实政策收回安排工作的同志和对“文革”中被扣发工资的36位同志补发了工资,对遭受迫害造成生活上困难的232位同志发了生活困难补助费,对遭受迫害地下党和游击队员及家属119人,发了生活困难补助费,同时对在“文革”中制造冤假错案,参与迫害和杀人,犯有严重错误的121名党员、干部、职工,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理,其中:被开除党籍37人,留党察看19人,严重警告26人,警告处分24人,被开除党内职务2人,逮捕法办2人,受行政记大过的6人,被开除留用2人,被降为工人使用的1人,被行政撤职的1人。

民兵进城事件

(一)2月民兵进城事件

1967年12月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下简称“联指”多数派去县物资局要(抢)炸药作弹药,1968年元月4日县城“4·22”造反大军(下简称“4·22”或大军或少数派)2个学生组织也到县物资局要(抢)炸药作弹药,县“联指”总指挥覃协德当天召开“联指”常委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覃协德、肖成忠、唐永贵、黄太宽、滕荣、张昭玲、张文仕等7人,会议主要研究收缴“造反大军”抢物资局的炸药。会上大家认为:炸药要收,不收上来象州县城就不安宁,人民的安全受到影响,会议决定要进行收缴。会上张昭玲说:收缴大军的炸药,“联指”出面不好,你去收人家也不会给,容易发生冲突,主张调民兵上来收。到会的常委认为张昭玲这个意见好,不会加剧两派的矛盾,于是会议一致同意决定调民兵进城,之后由覃协德交待戴月群,叫戴月群用电话通知中平、百丈、马坪、妙皇、运江、罗秀、寺村等公社,通知他们组织民兵进城,电话通知后“联指”还派人到各公社去接兵,4月下午,覃协德亲自派莫筱武(现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韦家坤(已故)2人到妙皇组织民兵进城,当晚到达妙皇,到妙皇公社时,公社“联指”已通知寮村、路村、塘头等3个大队的民兵约20~30人,当晚由莫筱武、韦家坤和公社干部罗世颖(“联指”负责人)、黄茂经两人一起带民兵来象州,在这些民兵中有一挺轻机枪,但他们不会使用,寮村大队还要了一名姓梁的原国民党兵的机枪射手来参加。到沙兰村时,与县 “联指”派到沙兰的岗哨韦统英(现任罗秀乡党委书记)等人口令问答不对,险些发生冲突,后来第二次口令对了才避免冲突。“联指”派到马坪公社接兵的是陈松(现任矿产局局长),傍晚时分马坪公社干部曾继参(现任象州镇委副书记)凡必珍(组委)马卓文(卫生所所长)已带民兵到对河鸡沙,陈松到河边接,把民兵带进了县委大院与县城“联指”配合攻打县委少数派宿舍区。有些公社没有派人去接由公社派人带来,百丈由公社由 “联指”负责人黄宝国,中平公社由税所干部黄永读,运江公社由覃志隆,罗秀公社由公社由兰强,“联指”负责人公社秘书医院中医院长陈吉尤,寺村公社由食品站干部覃刚带民兵来。这次民兵进城约500人,这次民兵进城名曰收缴炸药,实际是围攻“造反大军”少数派,民兵进城后由“联指”常委肖成忠、唐永贵、张昭玲3人负责,唐永贵任前线总指挥,张昭玲任顾问,并决定围攻县委“大无畏”群众组织,围攻东方红中学的东岗“老多”群众组织,围攻住在象州街南楼、东楼的“造反大军”学生少数派和西街(现象中)“造反大军”组织据点。

元月5日,“联指”常委肖成忠召开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覃协德、张昭玲、唐永贵、黄太宽、滕荣、黄开强、谭汉超、胡桐生、许开美、张文仕、王保山、何高荣、覃家旺等人,会议研究如何围攻大军少数派和收缴炸药,会议确定由肖成忠、唐永贵2人负责指挥,张昭玲当参谋,张昭玲在会上说:民兵已上来了,我们“联指”要趁火打铁,首先要吃掉他们的南楼,东楼和东方红中学的据点,不吃掉这点据点就会给群众带来后患、张昭玲还说:“围攻东方红中学分三路进攻。”元月6,县委院内多数派与马坪公社的民兵围攻县委“大无畏”群众组织,县委组织部干部黄长松接联指电话,黄把电话转知覃家旺,由覃家旺具体布置,县联指成员、民兵滕荣、郭爱新、檀德亮等人带民兵上楼,韦统英等开了枪,民兵就在楼上少数派“大无畏”住的集体宿舍外,由檀德亮用自制的手榴弹炸了外门,并冲进去将“大无畏”群众组织的樊振华、钟运兴由房间抓走,檀德亮和马坪公社民兵把樊和钟押到“联指”指挥部县农械厂,用麻袋笼头斗打至重伤,第四才放回县委。(樊和钟在“处遗”中已平反)。这次围攻“大无畏”群众组织时,还抄了陈保蒙、兰茂欢等人的家,潘家慎的蚊帐还被枪弹打穿窟窿。唐永贵指挥妙皇、马坪、百丈、中平等公社民兵围攻在象州南楼、东楼和北街(象州中学)的少数派学生组织活动的地点,围攻这些活动地点时,“联指”全城戒严,先打了一轮枪‘以恐吓少数派’,少数派学生组织听了枪响后,即分别撤退,这三个活动地点都无人抵抗,多数派很快就占领,双方均无伤亡,元月7,肖成忠、唐永贵又指挥各公社来的民兵去围攻东方红中学的“东岗”“老多”,围攻时联指也先鸣枪,为“东岗老多”都是学生,这次围攻很快占领了学校,有两个学生受伤,一名叫余佩华,是在乱枪中被打伤,支左干部(武警)杨班长背到医院医治,一名叫张华耿,拉自制手榴弹爆炸,炸断了手指,其他学生都从学校厨房后门跑上东岗岭去,后来县人武部支左干部到学校检查,发现张华耿学生手指被炸断,便把这个学生背到医院治疗,几天后即回老家武宣县,围攻东方红中学时,多数派民兵还抄了卢宝森、曾占文等几位老师的家。在调民兵进城,农械厂的头子陈忠带民兵追拿少数派,文艺队少数派观点的梁志泉在撤退到石里即被他们抓住,用麻袋笼头毒打成重伤,被打的还有梁湘林。这次民兵进城围攻少数派据点,多数派“联指”利用掌握的线广播、广播抓县委书记高仁忠、宣传部副部长何迈伦和冼裁成、陈保蒙等21个同志,但高仁忠、何迈伦早已离开象州去马坪躲避了,“联指”知道此情况又派一武装小分队过河去马坪要抓高仁忠,高等逃到柳州,县多数派又和柳州联合出通缉令和广播点名抓人,他们4人只得逃离柳州,回老家避难。围攻南楼、东楼和东方红中学之后各公社的民兵有的回去了,有的以保卫机关安全为名,仍留在县城,继续实行对少数派牵制,实际上是“联指”用武力控制少数派。

1968年2月融安县2月河东武斗事件发生。2月9日,融安县“联指”打电向“地专联司”告急求援,当天“地专联司”常委开会研究,决定派民兵去支援。2月13日,“地专联司”又召开常委会议,决定组织象州、武宣等县民兵去支援融安“联指”,当天“地专联司”打电话给象州、武宣县“联指”,象州“联指”驻柳联络员胡桐生赶回象州,并托鹿寨县“联指”驻柳联络员叶开健打电话给象州“联指”,象州“联指”戴月群接电话后把电话记录交给“联指”总指挥覃协德、覃协德即找肖成忠、张昭玲等人研究,后即由覃协德召开常委会传达地专联司电话通知精神,参加会议的有覃协德、肖成忠、张晤玲、黄太宽,唐永贵、黄开强、谭汉超、许开美、张文仕、何高荣、王保山、胡桐生、以及公社带民兵的领导,会上由覃协德传达“地专联司”的电话通知,还讲了他和肖成忠、张昭玲3人研究的意见,然后大家讨论,一致同意去支援融安,确定组织一个民兵排去,由妙皇、大乐、运江、罗秀等公社民兵抽人组成,并确定由县“联指”常委肖成忠和运江公社“联指”负责人覃志隆两人带队。2月13日“地专联司”派韦钟贤和几名武装人员乘坐两辆汽车来象州接民兵,“地专联司”车子到后,民兵已集中在县城,当时县人武部知道,来找肖成忠做思想工作,动员民兵不要去,肖认为县“联指”常委已开会决定去,县“联指”没有采纳人武部的意见,覃协德去应付县人武部领导,一边由肖成忠组织民兵上车,人上车后即开车走,共去43人,编为3个班,带有七九步枪30支,短枪65支,还有一批子弹和手榴弹,当天下午3点多钟到达柳州,民兵在地委大门下车,“地专联司”韦钟贤把象州民兵交给“地专联司”负责人吴禧义,由吴禧义安排食宿,当晚在柳州人民医院住夜,第二天早(14日)“柳州工交兵团”和“地专联司”组织去支援融安的民兵集中开会动员和布置任务,会后武斗人员共去300多人,由蒙志恒、张梦生、肖成忠、覃志隆带队,分乘13辆大卡车开往融安,14日晚在浮石住夜,当晚在浮石召开各领队人员会议由会议韦贵资主持,融安县“联指”参谋长宁忠向各县来支援的领队介绍情况,研究初步行动计划,决定全部人员上高岭头做应战工作,分三路包围联合打,把“造反大军”赶过河西,夺回东圩、铜鼓桥、直属粮库,巩固高岭头。由韦贵资、宁忠带领泗顶、大巷的民兵配合“地专联司”象州县的民兵攻打东圩。16日凌晨1时开始进攻,当攻打直属粮库时,由于武装人员被暴露受到阻击而撤回打铜鼓桥,一直打到下午5时才停火,把融安大军赶过河西(长安街),打完铜鼓桥后,和象州民兵就留在农机厂守,2月16日下午“地专联司”沈善泽向蒙志恒对带武装人员去融安的领队讲了柳江告急情况,又决定结束融安战斗,转战支援柳江“联指”,2月17日中午从融安乘车回到柳州,到柳州后“地专联司”说:柳江文化宫是柳江“4·22”占领,他们经常向“联指”进攻,打死“联指”成员,动员支援融安的民兵去支援柳江,配合柳江“联指”攻打柳江“4·22”少数派据点——文化宫,下午2点多钟到达柳江,象州县民兵到达柳江后住在幼儿园,任务是防守工作,其他同去的“柳州工交兵团”及“地专联司”组织去融安的民兵都参加攻打文化宫,战斗打得十分激烈,当天就把文化宫拿了下来,把柳江“4·22”造反派赶出了文化宫,象州民兵是负责防守,没有参加攻打。双方死亡情况不清,攻打结束后在文化宫收缴得一批枪支弹药,结束后,2月21日“地专联司”派车把象州去支援的民兵送回象州。(摘县纪检会覃协德、肖成忠档案、融安县大事件中融安2月河南武斗,区党委组织部核查办何长寿案卷)

(二)6月组织野战军进城事件

1968年6月中旬,柳江县穿山公社(现改为乡)革委主任朱贵元和莫有连来象州找县革委主任何长寿,向何长寿汇报穿山的局势。朱说:由于柳州两派斗争激烈,对穿山影响很大,公社革委的工作很困难,要求象州县派民兵去帮助他们稳定秩序。何长寿听了朱贵元的汇报,何便和县革委、人武部的郑锡成(人武部政委、县革委第一副主任)、尹长华(人武部长、县革委副主任)、葛长山(县革委副主任)等领导商量,并分析了象州面临的情况。为了安定人心一致同意把民兵组织起来,并决定分头行动,何长寿和郑锡成到鹿寨县看看他们是怎样组织民兵队伍的:6月10日,尹长华、葛长山在家召开各公社革委主任、武装部长会议,讨论组织民兵问题。何长寿、郑锡成到鹿寨了解组织民兵的经验,鹿寨县人武部政委程继厚接见,并介绍他们民兵队伍已组织起来,正准备开往三门江一带的情况。听完介绍后何长寿、郑锡成当天返回象州参加县正在召开公社革委主任、人武部长会议,在会上何长寿介绍了鹿寨县民兵组织情况,会议经过讨论,决定成立《象州县保卫红色政权野战军》。接着县革委召开会议研究野战军领导人员,任命葛长山为野战军司令员,张昭玲任政委,人武部副部长田宝忠任顾问,人武部副部长李振国任指挥,杜景春任政治部副主任,王恩生为参谋长,王保华负责后勤工作。野战军下设三个营,设营长和教导员。第一营长王保山(县印刷厂厂长),副营长唐永贵,教导员张超温。二营营长梁定周、副营长覃忠琪,教导员肖成忠,副教导员潘步寿,三营营长张宽印(工交小组组长),副营长莫昔深,教导员何高荣(银行行长),副教导员吴福让。武器问题除民兵自带外,有一部份由县人武部发给,军响决定由县财政开支,会后,革委会即发通知给各公社和县直机关抽人,确定15日到县集中整编,这天到县民兵有700多人,配带各种枪支638支,轻机枪31挺,重机枪9挺,炮2门。6月16日在县城东门广场召开约6000人参加的誓师大会(称万人大会),会上县革委主任何长寿作报告,宣布了野战军领导人名单,授军旗。会上并发了“象州县革命委员会严正声明。”散会后,野战军列队在县城武装示威游行,显示军威,游行后分乘十三部汽车出发,出发前接柳州军分区政治部崔凤翥副主任来电,命令不准民兵开进柳州,这样民兵驻扎在石龙、穿山、新兴农场、大桥园艺场一带。

6月20日,柳江县革委主任、人武部长宋吉月来电话与县人武部政委、县革委副主任郑锡成联系,电话商量决定在穿山召开联防会,邀请柳南几个县革委、人武部负责同志参加,参加会议的有象州、武宣、来宾、忻城、柳江等县及“八一”锰矿。象州县参加会议的有何长寿、葛长山、郑锡成、田宝忠。武宣参加的有文龙俊、林光记;来宾县参加的有傅国良、朱金生;忻城县参加的有孙廷国、魏歧;柳江县参加的有宋吉月、刘伯生;“八一”锰矿参加的是宋正台。会议商定成立“前线联合指挥部”,宋吉月任总指挥。会议研究进兵柳州攻打“造反大军,”后因军分区不批准民兵进城,就采取攻打槎山“造反大军”,引柳州“造反大军”出兵增援,然后打来援之兵。同时还商定联合驻兵拉堡、石龙、穿山、新兴农场、柳州园艺场一带等问题。6月26日,分兵三路向槎山进军,一路由柳江纠察队从槎山塘头直插大队部;第二路由“八一”锰矿民兵从槎山南面直插槎山小学,第三路忻城民兵伏在五里卡,合山民兵伏在基隆平地屯,象州和武宣县民兵在新兴农场一带布防,驻扎时间2个月之久,到9月初野战军全部撤离新兴农场回到象州。这次组织野战军共开支大米6万多斤,现金45000多元、汽车20多辆,柴油10多吨。(摘县档案馆何长寿记录本,野战军资料,柳江“文革”大事记,区党委组织部核查办何长寿档案)

象州县“文革”期间“刮台风”事件

1968年4月28日至30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县革委副主任葛长山、梁庆初,常委有杨承彬、尹长华、杜景春、刘瑞林、刘正明、覃协德、龚培扬、张良富、兰日开、何开设、韦英敏、李振国等,会议主要通过学习毛主席“全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势大好,不是小好……,再有几个月的时间,整个形势将会变得更好”的最新指示。学文汇报社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政治大革命》;《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进攻》;学习《红旗》杂志评论员文章《对派性要进行分析》,学习南方日报社论;《把十二级台风刮得更猛烈》!学习魏佑铸1968年4月9日在南宁的讲话及广西日报有关社论文章和中央有关政策、法令、通告,结合县的实际情况研究斗、批、改,刮十二级台风。在研究时,何长寿说“要搞大批判,通过大批判,把混进革命队伍里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派,特务、叛徒、反革命以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牛鬼蛇神统统挖出来,彻底斗倒斗臭,扫除隐藏在阴暗角落里的一切害人虫”,提出要打进攻战、主动战,何长寿在会上还说:“人民大众开心之日,是反革命难受之时”。会议研究确定把县委书记高仁忠、副书记杨春、宣传部副部长何迈伦、县公安局局长何晓洲等同志作为重点批斗对象,并决定召开各公社革委领导,各单位革命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会议进行贯彻。

为了把全县台风刮起来,5月份县革委分别召开大型批斗大会、电话会、公社革委主任会,进行布置、总结、推动“刮台风”的开展。

1968年5月3日县革委举办第二期毛泽东思想辅导员学习班,这期学习班批斗了高仁忠,参加批斗会的有县革委成员何长寿、葛长山、覃协德、杜景春等及县直部份机关干部,县革委通过常委杜景春布置县革委政工组负责领导学习班的余其文主持批斗会,高仁忠同志被当作我县党内最大的走资派进行斗争,高在斗争中被跪、被打、被撕破内衣。

1968年5月4日县委召开全县电话广播会,参加会议的有来县参加会议的各级革委主任,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干部、职工、县毛著学习班的全体学员。在下面收听的有:公社、大队、社直机关的干部,下乡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县革委主任何长寿在会上作报告,宣布在全县“括(刮)十二级台风,狠狠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大揭、大批、大斗,开展对敌人的猛烈进攻”,5月5日晚,县革委在县工会球场主持召开有各级革委主任,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县直机关、企、事业的干部、职工、县毛著学习班学员等参加的现场批斗大会,县革委常委坐在主席台上,县革委主任何长寿作批斗动员讲话,污蔑被批斗的对象是“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叛徒、内奸、土贼”、“武斗黑高参,黑干将”等罪名,将高仁忠、杨春、王亦耕、何迈伦、何晓洲、钟运兴(大乐公社党委书记)、樊振华(县党校负责人),韦纯宽(县手工业局长)、洗裁成(县农机站长)作为重点批斗对象,逐个地被二至三人推,坐喷气式飞机推到主席台前跪斗,韦纯宽被坐喷气式飞机,被推倒在地,嘴唇撕裂,送医院进行缝合手术。

高仁忠在被这两次斗争后,于5月8日又被小会追斗、高对残酷斗争,肉体摧残,精神折磨不堪忍受,于1968年5月10日割颈自杀,由于及时送医院抢救,才得幸存。

1968年5月5日晚斗争现场会和革委主任会后,5月8日、9日各公社分别召开万人斗争大会,开展“刮台风”、大揭大批、大斗“走资派”、“现行反革命”,不同观点的少数派和他们认为需要打击的“阶级敌人”等。万人批斗大会的被斗争对象都是被捆绑、罚跪、斗打。

为了及时总结,推动“刮台风”的开展,县革委于1968年5月15日至17日召开各公社革委主任会议进行汇报、总结5月5日革委主任回去以后开展“刮台风”的情况及布置下一步“刮台风”的工作,县革委在家的常委,县直机关革命领导小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到会的十二个公社中有象州、寺村、中平、百丈、罗秀、大乐、妙皇、石龙、桐木等9个公社的革委主任都不同程度地表示:这样做(指“刮台风”,大批、大斗,)“恐怕会乱”,“怕矛头指向干部、群众、打击一大片”、“怕执行资产阶级路线”、“怕出现武斗,说自己是幕后人”,“群众要杀人,我们怎么办、怕追责任、怕后果推倒自己的身上”,“怕搞错,自己下台”等思想顾虑,县革委主任何长寿在会议结束时讲话中批评了这种思想,他说:“领导存在严重的右倾保守思想,存在着投降主义,看不到严重、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对敌人手软,鼓不起杀劲,怕字当头、怕反复、怕犯错误,怕人家说是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敌人一造谣威胁两句就被捆住手脚了,不敢向敌人进攻”。提出要“乘胜猛追,扩大战果,要穷追猛打,把十二级台风刮得更加猛烈,给阶级敌人以喘息之机,不给敌人来得及变换反革命的策略,从各个阴暗角落里打(把)一切阶级敌人统统挖出来,首先要大胆放手发动群众,不要怕过火……”等,会议期间县革委还由工代会召开批斗大会,批斗杨春、何迈伦、何晓洲、王亦耕、韦纯宽等人,被批斗的人,均被挂黑牌、捆绑跪斗,这次会议回去以后,进一步推动全县“刮台风”的开展,各公社又开万人批斗大会,县直机关、大队、生产队也先后开了批斗大会,被斗争的人数更多,非法斗打逼死人命,据5月22日至24日的统计百丈斗了112人、象州斗136人、运江斗193人,桐木斗130人,陪斗140人、共270人,其它公社亦斗不少,比5月15日会议前斗争人数成倍增加,到27日止已斗打逼死人命8人。

为了深挖和打击阶级敌人,扩大战果,县革委于1968年5月28日上午在县初中大院召开大型的群众斗争大会,参加批斗大会的有县革委常委、县直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街道居民、农民,各公社革委主任、毛著学习班全体学员等数千人,县革委全体常委坐在主席台上,被大会批斗的对象,有被非法批斗,逼迫割颈自杀,伤口未愈(还包着纱布)的高仁忠,杨春、王亦耕、何晓洲、钟运兴、樊振华,还有派人去三江县揪回象州的寺村公社前任党委书记文源广等数十人(包括县直机关、公社的批斗对象,批斗大会由县革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杜景春主持,县革委主任何长寿在批斗大会上作动员讲话,号召广大群众向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叛徒、反革命分子进行斗争,动员会后,将县重点批斗对象高仁忠等,逐个推上台进行批斗,下午分单位,分公社进行批斗各自带来的对象或县重点斗争对象,这次大型批斗会后,各公社又分别召开万人批斗大会,大批大斗干部、群众,台风越刮越猛烈,非法斗争,逼死人命越来越严重,1968年6月11日统计,被揪斗人数达1840人,外逃142人,被斗打逼死19人。

1968年5月29日至6月3日,柳州军分区召开的各县革委主任会议,何长寿在会上作“刮台风”的典型经验介绍中说:“从5月6日起,全面开展了大批判,大揭发、大斗争、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经过二十多天斗争,取得了初战的胜利,先后搞了3个战役,3次主任会(指5月5日、17日、28日召开公社主任会后在全县“刮台风”,开了万人斗争会、大揭、大批、大斗),群众确实基本发动起来了,运动来势很猛,声势很大,阶级斗争盖子基本揭开……。目前初步统计共揪斗了1366人。通过大批判、大揭发、大斗争、形势迅速变化……。群众一起来,许多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1)揪斗出了一批现行反革命;(2)狠狠打击了阶级敌人右倾翻案妖风,县以高仁忠为首和牛鬼蛇神勾结,大肆进行破坏,揪出一些两面派(3)揪出了一批牛鬼蛇神,强奸妇女、打砸抢,人贩子等。体会:(一)、依靠贫下中农,放手发动群众,从始至终,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首先是领导、开始右倾保守,群众发动起来后又怕错、怕过火、怕执行资产阶级路线,矛头对准群众,及时用毛泽东思想解决,办受蒙蔽学习班,搞实物展览;(二)、牢牢掌握斗争大方向,矛头对准一小撮阶级敌人。何在会上介绍“刮台风”的经验。得到军分区政委郭鹏,司令员王宪的表扬。

地区会议回后,为了深入地“刮台风”、“深挖阶级敌人”从县到公社各级革委抓了以下“阶级斗争”:

一、1968年6月把少数派常委陶继宗、陈保蒙列入批斗对象,组织军宣队、工宣队、贫宣队进驻东方红中学“捅马蜂窝”,进驻县医院,打倒“反动学术权威”,致使大批教职员工、医务人员被批斗;对在“刮台风”中没有“反戈一击”的县委政研组副组长潘家慎、县府教育局干部刘宁扬拿到县野战军石龙驻地进行斗打逼供,大乐公社对不愿参加派性组织而退出“联指”的梁克、潘家槐、梁琼英、苏翠媛、蒋平笺等5人作为“叛徒”、“内奸”进行捆绑、跪斗。

二、1968年6月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公布》继续追查《反共救国团》、县革委根据广西军区布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追查《反共救国团》、罗秀、水晶、运江等3个公社就有100多名干部职工、社员被列为《反共救国团》对象进行批斗,刑讯逼供、许多同志受到残酷迫害致伤、致残、致死。水晶公社8个大队有76名干部、社员被列为《反共救国团》案追查,黄登科、覃衣琪等3人被迫害致死。罗秀乡六峨、风阳两大队、王文修、覃锦荣等34人被列为《反共救国团》进行批斗摧残,其中覃锦荣被列为《反共救国团》“总统”、黄国佳、黄耀德被列为《反共救国团》重要成员,被斗打迫害致死,覃雅康被打伤残、覃光和被打聋一只耳朵。

三、贯彻“7·3”布告和“7·24”布告,1968年7月上旬至下旬,县革委开9次常委会,1次全会,4次公社革委主任会和2次大型电话会,学习讨论贯彻布告“继续深挖和狠狠打击了一小撮阶级敌人,1个多月时间又揪斗坏人1823人”。

四、清查地下党。1969年成立“三办”、“二办”,对我县地下党,采取逼、供、信等手段全面进行审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传递材料,开展斗争,致使我县地下党的同志长期遭受迫害,全县有韦纯束、韦章平、韦纯宽、覃日茂等247名地下党员和游击队员被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其中有黄振宇等32人被斗打后致伤、致残,制造了一起重大冤假错案。

五、1970年3月开展以打击现行反革命为主的“一打三反”运动,县成立“二·五”领导小组,4月2日以在象州县城为主战场,各公社设立战区,通过有线广播指挥全县批斗大会。

这一天全县共批斗364人,批斗后,4月14日,全县实行统一大搜查,全县参加大搜查人数有46417人,共搜查7075户,搜查出财物共52153件(个),还有一批金银,这种大批斗、大搜查,在我县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六、清查“5·16”,县成立清查“5·16领导小组,组长:刘蔗民,组员:杨承彬,张良富,下设办公室,由陈行负责,前后将周松岐、陆增杰、周瑛等5位同志武装看守,隔离审查,批斗,周松岐遭受批斗后被开除回家。

七、1969年冬季,县革委成立第三办公室(简称三办),在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清理阶级队伍,在县五·七干校和东方红中学开办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将高仁忠、杨春、韦纯宽、过伟、何迈伦、何晓洲、钟运兴、樊振华、唐朗茂、韦华馆、区德凤、王德令、区学书、覃宝凡、易洪英、聂怀霖等30余人作“死不悔改走资派”、“叛徒”、“特务”、“反革命”“阶级敌人”进行清理审查,三办负责人,军代表有庞家仁,县革委干部张代清,任三办党支部书记陈永胤等,被当作阶级敌人进行清理审查,劳动改造,有部份被审查对象如高仁忠、杨春、何晓洲、何迈伦、韦纯宽、樊振华、钟运兴、过伟等,在县召开的各种会议常被拿去当作“活靶子”打——游斗或批斗。

象州县革委成立后“刮台风”批斗干部、群众、斗打逼死人命,手段残酷,骇人听闻是史无前例的,是党纪国法所不容忍的。

一、戴高帽、挂黑牌游街示众。“刮台风”开始时,凡被列作斗争对象都被戴高帽、挂黑牌游街示众,当时名为“亮相”,实是一种人身侮辱和摧残。高帽由矮到高、牌子由小到大,由轻到重,由纸板到木板,少数的由木板到铁板,高仁忠、韦纯宽、洗裁成的牌子原来是纸板或木板,后来换成农械厂制打谷的铁档板(重18斤),用小铁线挂着游街,由于铁板重,铁线小,铁线陷在肉里,每次游斗起血痕。全县公社、大队和部份生产队也实行戴高帽,挂黑牌游街示众,象州县城游街示众,一批上、一批下,每天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二、三十人。被批斗的人,有些是由民兵、造反派押送,有些是由红卫兵、红小兵押着游街,逼被游街的领导,干部边走边喊着“我是走资派”、“我是假党员”。如大乐公社党委书记张荣每天打锣,喊自己是“走资派”的口号去游街,县人委办公室主任方子喊着自己是“假党员”去游街,不喊红小兵就用鞭子打,县东方红中学老校长、老教师卢宝森、金星、陈志福、曾占文、谭汉忠、黎穗、陈启尤每天按规定从东岗岭学校游到城内街道,然后又转由街道游回东岗岭学校。

二、捆绑、罚跪、拳打脚踢,灌狗屎,坐喷气式飞机。1968年5月、6月份“刮台风”凡被批斗时都被捆绑、跪斗、拳打脚踢,县批斗何晓洲、钟运兴、樊振华、洗裁成、樊盛等,捆绑时被用绳子勒紧踢打成重伤,大乐公社女干部梁琼英、苏翠媛批斗时被用绳子捆绑勒紧,解开绳子3天后还见血痕,逢斗必跪,拳打脚踢是非法斗争的普遍现象。1968年6月大乐公社由韦彩球主持的一次斗争会,韦彩球对被捆绑的潘家槐(地下游击队员)说:“你今天不老实,你就好看”结果潘在斗争时被打,还被残忍的用狗屎糊嘴巴,1968年5月5日县城批斗大会,高仁忠、韦纯宽被由2~3人架着坐喷气式飞机推到主席台前批斗后推下场的,韦纯宽就是坐喷气式飞机被推倒跌破嘴唇,送县医院进行缝合手术的;

三、武装抓人去斗,用枪托冲,烟火烧。1968年6月下旬,县委政研组副组长潘家慎因下乡对所谓县城发生武斗之事不知,县人委教育局干部刘麟扬等两人因在“刮台风”中没有什么可向高仁忠等“反戈一击”,被县野战军田保忠、(县人武部副部长)覃康雄派陈松、罗凤光、黄永福、林伯群等4人手持短枪到象州县城捆绑,押送到野战军总部驻地——石龙公社进行斗打,半天内打3次,第一次被捆绑在公社门前大树,由“红卫兵”张伟(现在柳州铁路局工作)、许开美(现在工作地址不详)踢打,第二次是押去斗争会场途中踢打和用枪托冲,几乎休克。第三次是被押去会场踢打,批斗会是县武装部副部长田宝忠主持。潘家慎在同年的7月间,被覃协德、覃尚才列入游斗对象,由参加县毛著学习班的区邦耀、覃绥明拿去县初中踢打,并用烟头烧右耳,使右耳受伤,现在时儿发痛。

四、吊打、下闸、坐老虎凳。1968年7月,马坪公社派马坪公社银行营业所主任韦浩然带领两个民兵到象州县城捆绑高仁忠、韦纯宽到马坪公社的马坪、回龙大队进行斗打,高仁忠在回龙大队斗争被用两根木做的大木闸闸脚,由于脚大眼小,闸得高大汗直冒,韦纯宽在马坪大队被捆绑手脚“吊半边猪”,吊在圩厂横梁上,后被人救下,免于一死,1968年7月中平公社黄永读,蒋金福、刘良成主持批斗中平税务所长胡玉明时,由覃家宝、覃绩纯等人把胡两手捆绑在一条扁担上叫“乌鸦晒翅”,双手反绑勒腰叫“蚂■腰”,把一手一脚捆住倒挂在二梁上叫“蜻蜓点水”,直绑双手,悬挂梁上叫“生晒泥秋”,一挂一放,反复三次,绳子断了,从二梁上跌下了,昏死过去,罗秀公社泥水工人郑元周,在批斗时被捆绑吊在电线杆约三米高处,绳断跌下,几乎丧命。在柳州铁路局工作的朗文建(现在柳州市铁路局劳动服务公司任经理)回麦棉老家被诬为搞反革命活动,拿到公社斗争,被兰强、覃政等指挥,参与民兵捆绑在条凳上,坐老虎凳、逼供、不承认搞反革命活动就不断在脚下加砖,使朗文建痛苦难忍,发出凄厉的叫喊声。

五、打死、灭尸、奸妻。象州公社鸡沙大队沙岗生产队长王顺才,以搞“反革命”罪名,组织群众批斗黎光新,谭青、许志安等人,将黎光新、谭达华、许志安3人吊半边猪,直到昏迷才从梁上放下来,后来谭达华,许志安被打断脚,黎光新被活活打死,队长王顺才叫民兵去喊死者黎光新的老婆李玉兰找来箩筐,并逼着黎的老婆李玉兰和被批斗者谭青将死者装进箩筐,抬到象州大河边,连箩筐连死尸一起丢进河里,尸首被抛进河后,王顺才亲自看守,将靠近岸的尸体用竹竿顶到河里,不给近岸,直至尸首沉下河里才回家。许致安、谭大华并被斗打重伤,许致安的爱人崔国英,谭大华的爱人黄凤兰还被王顺才奸污,群众气愤地说:“沙岗村出了一个人面兽心的豺狼”。

六、严格的管制,非人的生活。1968年9、10月间,被批斗的对象和认为有问题的人都被送进“五·七”干校劳动改造,被批斗过的人编为一个班,被称为“牛鬼蛇神”和“阶级敌人”,一年四季不管是炎热的“三伏”天还是寒冷的“数九”,下雪下雨也要在田里、地里、岭上劳动,就是年初一也得劳动半天,伤病也不准请假,樊振华在游斗被捆绑、罚跪、踢打,右手重伤,肿象脚小腿样大,也要去劳动,冬天、天寒地冻,去劳动回来,饭冷莱冷想用口杯生火热饭、菜也不准,更为严重的是,高仁忠、何晓洲、洗裁成、凡振华、钟运兴、韦纯宽、何迈伦、过伟、杨春、韦纯武等同志被列做阶级敌人清理,订七条管制条约,其中有一条规定:每天天黑期间,不准随便离开宿舍乱走动,当时去宣布管制条约的指导员罗凤光还口头解释宣布:“如果黑夜那个离开宿舍20米远,被开枪打死不负责”。挂黑牌,除晚上回到宿舍睡觉外,不管是学习、早晚餐、劳动、出街都要挂牌。还有就是被批斗,分校内批斗和校外批斗,只要校方需要,不管白天或黑夜,随时想斗就拿去批斗,逢斗必跪、必打,校外批斗是每逢街日或县召开什么会,办什么班就到干校捆绑高仁忠等人去游斗,批斗,“作活靶子”打,何晓洲被打得腰伤不能站立。

七、光天化日之下,活活打死人命习以为常,无人追查制止。1968年6月6日寺村公社大井大队长石平良、主持召开大队干部会研究决定将石方廷、林秀英夫妇进行斗争,次日上午石平良与石锡洪在大井大队的白纸岭,组织群众斗争会,石锡洪讲;“今天斗争吃坏米(石方廷的混名),你们队长要带头去批,由群众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报销了就算,他老婆跟他一个鼻子出气,干脆一起报销算了”。石平良讲:“那干脆交给群众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石平良并在大会上作动员说:“石方廷懒劳动,以前逃跑,现在又不服从管理,扬言打杀干部,他是土改漏刀分子”,斗争会开始有人带头喊:“打死吃坏米”等口号,石玉华第一个用木棍打石方廷,然后一棍打在林秀英的后颈窝,林即倒地,不一会,两人被石玉华、石锦祥、韦贵和和高本安打得头破血流,林当即死亡,石被雨淋苏醒,被韦新用锄头钝死。石方廷、林秀英夫妇就是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斗打死的,覃舟江、妙皇古卜村人,五○年参军,复员回任教师,57年被划作右派,“文革”前在武宣农场工作,“文革”中被诬要带人回铲古卜村。1968年7月盘古大队长覃美勤和批斗小组组长覃悦严等研究派民兵去武宣农场要回,8月25日在古卜村小学球场开群众会斗争,斗争会开始时覃尚英用大烟筒打覃舟江的鼻梁桥,血液四溅倒下,覃振兴又用大烟筒打,接着是部份群众上去棍打脚踢。不出几分钟,覃舟江便被打死,黄仁寿见舟江脚还未伸直,就搬一块二、三十斤重的鹅卵石砸舟江的胸部,两脚伸直惨死,装棺斗脚还被绳绑着,叫四类份子覃国华等人抬去埋。

中平公社中平大队邝金生(贫农、学生),刘培森参加4·22被诬刺杀公社农业技术推广站兰国强及抢公社档案等罪名进行追捕,逃到金秀县青山塘茶山避难,公社干部和社直干部民兵邹香桂、蒙齐球、黄永读、巫桂生、覃绩纯、黄石宝、罗统,周仿贤、周玉芳、黄传为、韦必元、蒙定国、覃宝得、韦建福、韦寿、潘德斌、梁启明等数十人于1968年8月18日去青山抓回,关在中平大队,当时任大队党支书罗统叫放给群众“见面”,由公社潘玉文用绳子捆绑,由大队治保主任卢宗仁等拉出去和“群众见面”。谢保昌第一个用拳头打邝、刘二人,银行营业所主任蒋金福用扁担打,到粮所门前,蒙定国用木棍打,参加打的有蒙齐球、潘家仁、吴建华、覃茂兴、覃绩纯、罗振国、兰国强、陈炳强等人。刘在圩厂被毒打时哀求道:“莫打啦,愿认你们做契爷、莫打我呀!”这时打得更狠,两个被打得遍体伤痕,跌倒地上未断气,就被用泥沙塞鼻子和嘴窒息而死。

马坪公社的覃世华和石龙公社的覃桂彪也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活活打死的,马坪公社的覃世华被诬有枪、由马坪大队干部梁桂翻派曾来全、覃超桂、覃启安到县军管会押回后即遭到梁桂翻、兰翠荣、覃哲超、覃哲忠、覃宝龙、曾来全、覃丽梅、覃钟惠、覃楠、黄宗基等人毒打跌倒在地上,令其堂弟覃世光背到公社关在公社礼堂小房里,当天下午4时死去。石龙公社覃桂彪被公社团委书记韦卓康召开团干会进行斗争踢打后拿去捆绑在电杆上,由赶街人任意踢打,后押至公社关押死去。

八、爬尸、“煎鱼”假枪毙。

1968年6月中平公社中平大队邝金生、刘培森被活活打死在中平圩厂后,中平小学覃统才(学校批斗小组组长),梁启明、(学校“文革”领导小组成员)覃宝得(学校“文革”组长)拿烂皮球画作狗头戴在教师韦振宗头上,拿禾搞捆成狗尾巴,用绳子固定,逼韦振宗老师作狗四脚爬(两手两脚着地)由学校爬由西街进、途经公社,再由南街出公路爬至圩厂,一路爬、一边逼着韦汪!汪!汪地学狗叫声和喊“颠狗、韦振宗”等污蔑自己人格的口号,爬到圩厂后由梁启明、韦必元(邮电所)、陆树通、陈炳仁、刘长华、翁平(学生)等逼韦去爬嗅邝、刘的尸体的头、身、脚、屁股等处,更无人道的是逼韦去舔净邝、刘尸体嘴角上的血迹,舔净邝、刘尸体嘴角上的血迹后,由韦必元,陆树通等人拉韦下塘去溺水,当韦被逼下水塘时,覃新章的仔覃撬等3人从岸下用石头砸韦振宗,韦永然(小学总务)见这样下去,韦可能会被砸死即叫韦赶快起来,韦看了一下,很快地爬起来,韦永然叫韦振忠快跑回学校,韦振忠才幸免被砸死。

1968年6月的一天,由覃统才,刘仿贤(学生)、梁启明、覃保德等几个人,小会批斗,覃统才撕拦韦振宗的衣裤,并脱掉,只剩下一条短裤,令其在炽热的小学操场上躺下“煎鱼”不承认即踢打,煎了又煎,约2个钟头。

1968年6月,为了躲避被非法斗打,韦振宗跑到金秀县六巷公社避难,公社成立小分队由银行营业所主任蒋金福,供销社主任巫桂生等带队约30人扛着轻机枪、背着长、短枪、弹药包,由学校覃统才、梁启明、覃宝德、覃东明(学校)、蒙定国(粮所工作员)蒙齐球(供销社雇请职员)等去抓,覃统才用冲锋枪顶着押回。一路上在路边或冲沟边逼韦跪下,进行假枪毙,用步枪打,子弹飞由头顶过,过青山塘后更严重了,有时走10步、8步又叫跪下或推倒在地进行假枪毙,枪弹从身边、头顶打过,回到中平,由刘长华等2人抬几十斤重的猪肉台板桂在颈上作黑牌,2人抬来挂,身子支持不住,跌倒又抬起来挂。被当作狗爬游街示众的还有桐木中学教师罗举才,大乐小学校长黄庆忠和潘期远等同志。

九、斗打逼死。1968年7月罗秀公社吠哦大队党支书陆来基和队长覃锦六,批斗组长韦保权,及其成员黄耀经、覃德琼、覃世花等研究批斗覃锦荣,逼覃承认是“反共救国团的总统”,长期把覃关押在生产队仓库,被斗打重伤也不准抬回家医治,覃有时还被揪斗小组轮番批斗到天亮。7月下旬有一天为了要覃承认收藏枪支弹药,对覃整夜斗争,覃不承认,组长韦保权就叫覃可祥用一根木棍插在反绑的双臂的绳子绞紧,陆若荪,韦凤仙用水淋绳子,让绳子吸水收缩,覃世花、陆美珍对覃锦荣拳打脚踢,覃可样用竹鞭抽打,7月30日继续对覃进行追逼批斗,覃在被斗打疼痛难忍的情况下,被迫乱供,晚上,陆来基、陈其珍、覃可祥等人再次逼供,逼供后由覃祖扬,覃可祥把覃送到生产队仓库关押,覃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在仓库上吊身亡,妙皇公社党委组委罗茂松“四清”被诬通匪、贪污、乱搞男女关系,被开除党籍清理回家务农,“文化大革命”被组委黄超文扩大事实、诬罗要拿刀杀干部和搞右倾翻案,逼得罗外出武宣、黄茆、寺村、中平等地做些小生意度日避难,1967年3月10日,罗逃难到百丈公社博厚电站找老乡黄祥发(百丈公社干部),黄通报百丈公社说罗茂松逃到他那里,百丈公社即通报妙皇公社,妙皇公社由公社革委主任韦才用、副主任韦日刚、组委黄超文宣委李春秀等25人荷枪实弹到百丈公社把罗押回公社,然后给罗戴上脚镣手铐斗打,县电站宾君开、覃泽安、覃甫悦、韦少斌、林光贤等5人闻讯也骑单车去妙皇踢打罗,罗不堪忍受毒打的摧残,被迫于1968年5月18日在被关的公社黑房内自缢身亡,自缢后、被暴尸死于岭上,第二天才通知罗的亲属去收尸。

十、爆炸、抢击逼死。水晶公社水晶大队长垌村民兵排长韦奇松反映覃佳祥外出搞派性活动,有枪枝不交,由生产队保卫组成员覃宝梅主持斗争会进行斗争,会上用钢钎压住覃桂祥,两头用人上去踩,迫覃供认有枪藏在山上石岩里,第二天覃宝梅,韦奇松带民兵捆覃到会场的一间房内关押,韦奇松到公社农械厂要一副脚镣将覃锁起来,晚上继续斗争,在斗争中把覃的两个母指捆在一起吊在篮球架上,覃忍受不了,放下时趁人不注意跑回家躲,生产队长覃美荣和民兵排长韦奇松到公社汇报,公社武装干事廖家彦随身背炸药、雷管、导火索、手枪,公安员梁志光背手枪去捉拿。并与潘德跃研究定出捉拿措施,其中:一条是千方百计打进去捉拿,不开门“要采取革命行动”,廖家彦等到长垌村后即叫民兵覃荣美回家要酸坛去装炸药去炸覃桂祥的房子,后遭到大队干部覃海明阻止说:“炸了他家的房子,他家的人去那里住”才停止炸房,覃海明并打烂窗子救出正在坐月的覃桂祥的女覃惠群和外孙。制止用炸药炸房后廖家彦等为抓住覃桂祥则采用手榴弹爆炸和用枪射击的办法,(共投2颗六七式木柄手榴弹,廖家彦、梁志光各投1枚)覃桂祥在被迫走投无路情况下,上吊自杀。

十一、毒打、溺水、石砸。

百丈公社民进大队孟庆翠、五○年参匪,1951年被判劳改7年,刑满在廖坪农场就业,家属也获准随迁农场,“文革”期间,那沙大队“文革”小组认为孟有血债,要回清算,1967年2月派人去要人回进行斗争,1968年8月8日,百丈公社革委主任唐国俭叫韦善荣通知送孟庆翠到公社进行批斗,孟庆翠由该大队民兵孟乃东、孟乃府送来,送到黄德贵门口即被梁振科等人毒打,护送人员孟乃府讲“要文斗,不要武斗”,到公社门口批斗,群众用右头、砖头砸孟,孟乃府见状,向唐国俭汇报,唐说:“你怕什么,相信群众,交给群众嘛,出事公社负责”“联指”负责人之一张贵光和覃其贵、陈诚然对孟拳打脚踢,孟跑进公社躲,被关门拦在门外,孟被打昏过去,这时,唐国俭出来说:“不能让他死在门口”,张贵光、陈诚然用绳子从夹腋窝捆住像死狗一样拖到河边,丢进第二个桥墩的水里,当时被泡在水里苏醒未死,在水里浮坐起来覃其贵用石猛砸孟的头部,不对要害,张贵光加砸石头,把孟砸死,孟被打死后,唐国俭在公社召开的大队干部会上讲:“打死一个人不要怕,没有什么了不起,阶级斗争还是要搞的,一定要搞到底”。

十二、活埋。妙皇公社盘古大队覃承华,覃舟江之弟(中农、农民)“文革”期间被诬参加暗杀。县革委委员、公社革委委员,盘古大队长覃美勤与批斗组长覃悦严策划斗争覃承华,对覃承华进行多次斗争,1968年6月23日,在古卜村小学门前斗争,覃定成用拳头大的亮窗杠猛打覃承华倒地,接着覃振兴用烟斗打,群众也向前踢打,覃奄奄一息,濒于毙命,覃定成即用手拉覃承华的腿,倒顶拖到会场旁边的小水塘,丢下水塘里淹溺,后因怕覃死在水塘,学生害怕,批斗组长覃悦严叫四类分子章德康等去捞起,由四类分子覃德康与被批斗的覃尚甲拖到村南埋死人的伏狗岭的死人坑,进行活埋。

十三、枪杀、妙皇公社花仪村黄承欢,1968年4月30日入赘中平落沙村,被诬为《反共救国团》团长和要带人回来杀村干部,土改根子,为其父亲报仇,大队会计黄承康、队干黄祖良、黄崇良、黄承敏、黄少良、黄绥荣等人策划斗杀黄承欢,后由队长黄祖良派黄崇敏,黄少良、黄绥荣于1968年5月16日去中平落沙要回黄承欢,于1968年3月20日晚开群众大会对黄承欢进行斗争,在斗争中要黄承欢承认带人回杀谁及是否是《反共救国团》团长问题,黄因无事实,不承认,说黄不老实,这时群众上来你打我踢,喊杀连天,黄绥荣喊拖下去,当即有黄承敏、黄郁良、黄桂良、黄辛良等人拖,接着黄启仁、黄祖良、黄承轩也跟着推,推到黄振荣小地堂边,黄祖良喊黄承欢跪下,面向西,黄祖良、黄启仁各带一枝鸟枪,向黄承欢先各打一枪,打后装火药给黄郁良、黄承敏又各打一枪,将黄承欢枪杀致死。

“刮台风”给象州县人民带来深重灾难,我县1968年3月24日成立县革委委员会“刮十二级台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揭、大批、大斗,统计到1969年3月11日止,全县共揪斗3709人,占当时全县人口1.5%,被斗打逼死183人占“文革”期间被斗打逼死的196人的93.3%,是我县历史上所没有过的。“刮台风”被非法斗争严重的单位有县委,被批斗干部11人,其中:县级干部6人,区级干部5人,县中被批斗的教职员工37人,占全校教职工40.1%;县医院被批斗干部、职工,医务人员29人,占全院干部、职工、医务人员36.2%,大乐公社被批斗干部13人,占全社干部50%,还有县公安局,手工业局、人委办、商业局等单位领导也被重点批斗。“刮台风”严重的公社有妙皇、中平、百丈、罗秀、大乐、寺村、马坪、象州、桐木等公社,不但批斗的人数较多,斗打逼死、枪杀等手段也很残酷,成立革命委员会后由于“刮台风”一、破坏我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文革”期间我县两派没有发生过真正的武斗,而成立县革委会以后,“刮台风”,开展大批、大斗,采取各种残酷手段摧残领导、干部、群众,严重违犯了党纪、国法,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高大形象和崇高威望。二是由于大量批斗人,斗打逼死人命,不少干部、职工、群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罗秀中学高翊常老师被打成地主阶级分子,母亲被迫离校回家,儿子不能在罗秀中学读韦,只得送往山西省托爱人的妹妹解决入学问题。高仁忠被批斗时,爱人覃华珍(县妇联副主任)被打成地主阶级分子被勒令退职带孩子、老母亲回原籍黑龙江省。回到黑龙江省老母亲听到广播响就以为是儿子高仁忠被斗,精神恍惚,含恨死去,大儿子高建军见母亲、父亲被迫害,忧郁变成了精神病,至今治疗未愈。覃承欢、覃舟江一家2人被活活打死和活埋,全家只得四散躲避逃难(有一个老妹覃秀娟逃到山东省避难)两个媳妇改嫁才幸免被斗。黎克新被活活打死后,爱人李玉兰被迫带儿女改嫁他乡。马坪公社梁凤床被迫妻离子散、房屋被拆光,大乐公社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李胜琨被列为收听敌台的现行反革命集团首犯,1970年逮捕判刑3年,老婆被逼精神错乱。1981年7月宣布平反,才得恢复名誉。三虽然经过“处遗”弥合“伤痕。但被批斗的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对象州县“刮台风”有不少人存在着恐惧心里,要求调出这块“是非之地”,“和老骨头险些被埋葬之地”。人材大量外流,严重影响我县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后记

“刮台风”大事件是根据何长寿、兰日开“文革”期间县革委常委会记录,县、乡(镇)档案材料,何长寿,覃协德、肖成忠、唐永贵、陆来基、覃美勤,蒋金福、罗统、韦彩球等案卷材料编写而成。

清查象州县(原象县)地下党事件

象州县(原象县)地下党,是广西地下党组织的有机组成部份,早在1926年大革命时期,就有地下党员张胆、刘策奇等同志领导象县农民运动,抗日战争初期,地下党员路伟良(杨江)、袁秀文同志在象县国中任教,进行革命活动,抗日战争及抗日战争结束后,地下党员韦纯束、陈钜、韦章平等同志,在象县进行革命活动,在广西地下党的直接领导下,先后建立了地下党特别支部,核心领导小组和中共象县工委,1948年以后还建立武工队,领导开展农运、学运、妇运、统战、反“三征”和武装斗争,积极配合解放军南下,为解放全广西、解放象县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象县地下党,在国内革命时期和民主革命时期为党为人民做了大量的工作和牺牲,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它的光辉业绩,为世世代代人民所缅怀。

但是,“文革”期间,由于区革筹小组和象州县革委执行了一条极左路线,把广西地下党、象县地下党列为大案要案进行审查。1968年冬,象州县革委即从县直机关抽调张良富(县人武部科长)、代月群、韦树光(县革委干部)、张自盛(县粮食局打字员),何学英(县土产公司干部)等成立清查敌伪档案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由张良富具体抓此项工作,以清查敌伪档案为名,实际是通过清理敌伪档案发现线索去清查地下党。清查地下党的办公室三度搬家,由县人武部搬到县革委、后由县革委搬到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

1969年4月自治区革委在博白县召开了全区清查工作的现场会,县革委指派县革委“三办”人员、县财税局长罗志雄参加会议,广西军区副政委刘重桂在会上说:“广西是李白黄桂系军阀的老巢,敌情十分严重,……敌人在溃退时,在几个地方开了多次应变会议,有组织有计划留下了一套人马,虽然解放二十年了,我们并没有把敌人完全搞掉,有的还被我们重用,掌握着党、政大权、掌握着科技大权,我们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抓紧把残存的潜敌挖出来。……彻底清查敌伪档案,把隐藏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个角落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分子和一切反革命分子彻底清查出来。”会议结束回来后,罗志雄向县革委主任何长寿,常委杨承斌,杜景春汇报、听了汇报后,县革委于1969年5月决定成立清查地下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简称三办),由县人武部长刘庶民任组长(挂名),成员有:县人武部政委杨承斌,人武部科长张良富。由县人武部政工科副科长胡思福,县革委罗志雄,代月群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为开展调查施下党,深挖叛徒、特务的工作,象州县革委和县人武部做出了三条规定:一是县革委分工常委杜景春和武装部党委分工政委杨承彬同志共同领导这项工作,指定政工科老吴(胡思福)和地方干部老罗(志雄)老代(月群)同志负责。二是贯彻群众路线,以清查组为主,抽调各公社联络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工作;三是到地下党和游击队遭受敌人破坏严重事件,地区开展调查工作。并定指导思想是:象州县历来是国共两党斗争就十分尖锐复杂,国民党李、白、黄统治广西时象县是桂系特务活动的重点县分之一,虽然我县地下党活动在整个广西来说,是晚一些……但多次遭到国民党血腥镇压,使我地下党组织受到很大损失,每遭到一次破坏,就有不少投机分子向敌人自首叛变,而在革命转入高潮时、这些可耻的叛徒,又隐姓埋名,乔装打扮,混入革命队伍来。这些家伙在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刘少奇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的包庇重用下,有些已当上领导,篡夺一部份党、政、财、文大权、如果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得不到彻底清理,就是给我们党和国家留下复辟资本主义的种子,我们都下了最大的决心,一定要打好这一仗。

清查地下党工作,县革委抽调28人,分成4个工作组,分赴5个重点公社和县外开展清查工作,中平、百丈组织长韦福高,大乐、桐木组长黄茂经、运汉工作组长覃积刚、县外组由县“三办”负责人之一罗志雄任组长,组员韦天祥、黄日雄等专查韦纯束、韦章平对地下党领导问题,到中平、大乐等公社的工作组着重清查地下党,运江工作组主要清查西乡事件。

各公社建立清查地下党联络领导和专职联络员。有地下党活动的大队也建立联络员,有地下党活动的村庄建立依靠对象。

由于县革委领导和县“三办”领导对地下党的革命行动歪曲为反革命,定下错误的指导思想,对全县地下党员,游击队员,民兵、群众分别采取隔离审查,揪斗,刑讯逼供,诱供套供,转材料,歪曲捏造,栽赃陷害等手段,向反面人物,敌人索取假证明、假材料。(一)诱供套供,桐木组廖炳信等到桐木公社地下党活动的古院村调查,发现古院村房子被烧,就用诱供的手法向群众讲:“你们这些房子为什么被烧,人被烧了没有?”等语句套供地下党是否叛变,群众说:“房子是国民党派兵来烧的,我们参加地下工作抢粮仓,国民党喊我们做土共,国民党来打和烧,人被国民党抓走,抓去的都是群众”。廖听了便说:“如果没有“土共”去抢粮仓,房子是否会被烧的。廖即把被抓的群众姓名进行登记,列为“叛徒”报县革委“三办编成简报印发各地,廖炳信等到桐木的龙庆大队,以办学习班的形式逼迫邓池村人承认参加地下革命活动32人,有28人分三批先后向敌人自首,桐木工作组到仁里大队甘堂村向4个大队以干部了解该村参加地下活动的38人有否去自首,4个大队干部都说:“该村没有去自首的”,工作组就用分析了当时李茂姣家被围攻和被烧的情况,说:“一个不去自首是不合事实的”,于是又组织人去做“细致”的教育发动工作”,最后查出38人中有12个人去自首”。(二)逼供。桐木工作组对与地下活动有过联系的所谓是历反叛徒双重身份的李加技开展工作,反复给他交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将功赎罪”的政策,逼他交待他担保过的28人为投敌叛变名单,桐木公社革委主任金明华在他蹲龙庆邓池村清查点时,谩骂地下游击队和革命群众,他在办的清查地下党学习班上,问参加地下活动的李跃司说:“你们在解决前有什么错误和有什么罪?要老实交待”,李等说:“解决前我们跟韦章平等地下党搞革命没有罪”,金则骂说:“你们跟什么地下党闹革命,你们是土匪、比土匪还要坏,不交待,统统要扫进历史垃圾堆,“威逼他们交待”,去自首的“罪行”。(三)向参与国民党反动派实行三光政策,攻打、烧杀、掳掠百丈、屯弯、大满、江西等地下革命活动村庄的梧桐村反面人物调查地下党的材料。中平工作组韦福高,曾凡辉去梧桐大队向何爽兮等反面人物调查地下党是否有叛变,发现“很多线索”,一连走了3天,才查“清楚”地下党的材料;(四)向敌人和通过敌人档案要栽赃给地下党领导人的材料,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第二办公室负责人韦发修等,通过清理所谓敌伪档案搜集地下党领导人韦章平等的材料。大乐韦文英,1950年参匪、被当时的县人民政府(县长韦章平)判刑劳改不满,捏造“1957年韦章平从省府回来活动组织反革命工作”,于1971年9月4日列入“混进革命队伍已落实人员名单”印发,韦福高、曾凡辉等到桂林、柳州、南宁、崇左等县市找在押犯了解地下党的材料。(五)歪曲捏造。1949年9月间,我地下游击队风起云涌,围攻国民党反动派于百丈圩,为了有效地歼灭敌人,当时游击队政委韦纯束和覃日茂去联系桂中支队增援,不幸被大樟伪乡公所扣押,后来通过大樟乡中心小学校长龚茂和和大樟理发师傅邓胜初营救脱险,是解放前后众所周知的事,中平、百丈清查组后改为104专案组,(韦福高任组长)硬要歪曲韦和覃是“向敌人秘密自首”,“后是敌人利用理发老邓这个关系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秘密释放”。为了深挖地下党的“叛徒”、“特务”,象州县革委“三办”把韦纯束、覃日茂等的“材料”转到有关人所在的地区、单位后,有南宁市“三办”,河池地区“三办”、鹿寨县“三办”金秀县“三办”等省内外6个组(省内5个组,省外1个组)到象州县协商,以象州县“三办”出面,集中到百丈、大樟搞清查工作,县“三办”还抽县内黄茂经、覃积刚两组一起到百丈、大樟搞清查,深挖“叛徒”、“待务”工作,县“三办”负责人之一代月群前往百丈、大樟参加深挖的现场会,为了达到歪曲捏造韦、覃是“叛徒”的目的,象州县革命委员会第三办公室清查组于1969年3月16日以“剥开‘理发老邓营救’的叛徒嘴脸”编印散发。百丈公社练石大队党支书蒙步乐1949年春参加地下游击队,剿匪英勇,被打成西乡事件的叛徒,“文革”期间,群众普遍反映蒙不是“叛徒”而是“积极工作”的好干部,清查组以忆(忆旧社会之苦),挖(挖苦根),批(批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查(查敌情)把蒙打成“叛徒”,清查组于1969年3月13日以“剥掉了‘老干部’、‘剿匪英雄’的画皮”进行印发各地;(六)抛历史档案,和无中生有诬为组织反革命。对在国民党时期有些历史已交待或党派进敌人内部的地下工作者,诬为“叛徒”、“桂特”、“反革命”,1947年冬,象县地下党工委,为了发展组织,壮大力量,搞好统战工作,组织上指派工委委员李文达打入国民党内部(县参议院)开展工作,在清查中被诬为“为保命私自填表参加国民党”,地下党员罗维、潘期远、韦纯宽三同志被诬为“桂特”、“叛徒”。潘期远同志还被无中生有诬为搞反革命组织活动,对当年跟潘期远搞地下活动的黎惠、黄天忠、潘图远、斑振洲、覃志信、覃秉章等逼他们承认参加潘期远组织的反革命。(七)隔离审查,韦纯束在大樟被捕营救被诬为“大叛徒”“秘密自首、秘密级变”由县“三办”转了材料去,韦赶到有铁丝网围着的劳改农场,由解放军武装看守关押审查,跟随韦纯束被捕的覃日茂,在河池地区公安处也先是受隔离审查和批斗。后来被软禁在宜山县九龙岩很久。罗维被中平公社革委与县清查地下党工作组拿去公社隔离审查22天。(八)诬蔑。把已解放了的1950年,原部分游击队员,政工队员以及县机关干部共60多人在所谓“西乡事件”中投敌叛变等案件,列入清查地下党问题进行审查,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九)为了秘密清查地下党,1969年6月柳州地区革委“三办”负责人覃为海在布置清查地下党集团案时,把柳州地区地下党编了代号,都宜忻101号,柳北102号,桂东南105号,桂中支队104号,我县是桂中支队所属,按104号建立清查地下党专案组。

为了“深挖”和彻底“清查”地下党,县革委主任何长寿,常委杜景春和武装部政委杨承彬经常深入了解调查深挖工作情况,看材料、听汇报、布置工作。

由于县革委,县清查地下党领导小组,县“三办”执行着一条极左路线,不实事求是对待地下党,搞了大量歪曲事实的材料,转到地下党员,游击队所在的机关单位以及农村大队、生产队,使相当大的一部份地下党员,游击队员、革命群众被残酷斗打,致伤、致残、致死,甚至妻离子散,地下党主要领导人之一韦章平,被诬为投降主义、逃跑主义和搞反革命活动,材料转到他工作的广西民族学院时,被用竹片斗打,得人营教,免于丧命;地下党武工队长林立被以“叛徒”等罪名批斗22次,被斗打断2根肋骨;武工队指导员黄振宇被以“叛徒”罪名,被斗打伤残耳聋,陆斌被以“西乡事件”“叛徒”罪名批斗近30次,腰被打伤致残,至今未愈;地下县工委员李文达,以“叛徒”罪名被批斗20余次,被打腰部致伤;林美光地下游击队班长,被以假革命、反革命批斗,妻子被迫离婚,地下武工队兼任民兵大队长潘期远搞地下革命被诬为组织反革命列为四类分子长期被批斗,学狗叫作狗爬游街,在队作重体力劳动,给低工分;地下党员罗维被以“桂特”批斗,女儿罗历涛也被拿来陪斗,生产队记分员张有东捆绑她,在派工、记分时多次侮辱和企图奸污她,迫使她于1969年逃到金州避难和出嫁。老地下党员韦纯宽被诬为“叛徒”,长期被批斗,“吊半边猪”和管制劳动;革命烈士夏云(林国钧)同志死后还被诬为“叛徒”,烈属救济被取消,子女不准升学;地下游击队员潘家槐被以“叛徒”罪名斗打,并被灌狗屎;游击队员潘家鹤被斗时逼其交待韦纯束、韦章平向敌人投降,不承认就被打致重伤;地下游击队员丘国忠被以“叛徒”罪名斗打10余次,被打重伤继续摧残至死。

据不完全统计,在“文革”期间清查、深挖地下党的“叛徒”、“特务”过程中,被打成“叛徒”247人,历史反革命分子32人(包括特务),被批斗90多人,占地下游击队人数约三分之一,被抄家270人,被株连(包括家属)259人,被斗打致伤23人,致残19人,被劳改3人,老婆逼迫离婚1人,后果是极为严重的。罗志雄、韦福高因积极清查地下党有功,罗志雄被提拔为县保卫组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韦福高由工交组干部提拔为县纪委副书记。

1949年地下党发动的百丈反围剿战斗的胜利,对广西反动当局震动很大,不得不四处调兵增援,有力地牵制敌人的任务,有助于支援解放军南下,主动撤离并转移,是符合毛主席:“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战略方针,并不是“右倾怕死”和“失败”。国民党清乡时,胁迫群众到伪乡公所登记,勒令被夺去的粮食,不是游击队所为,国民党用计欺骗威逼新在村群众80多人到猪肉坑守卡,保安团缴群众的枪,并关押群众和把这些当作地下党,定为“叛徒”象县其它地方群众在清乡中也有被逼迫登记,被列为“叛徒”的事件。

象县地下党,经历了二十余年战斗历程,特别是在解放战争时期,开展农运、工运、妇运、统战和愿流血牺牲,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武装斗争,为配合解放军南下解放象县作出了重要贡献,象州县地下党的光辉业绩是不可磨灭的。1983年经县“处遗”组织大量人力调查、反复核实的事实,证明象县地下党、游击队是纯洁的,没有一个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分子。当时的县革委对地下党立案审查是错误的,中共象州县委于1984年1月18日以象发(84)8号文件“关于为象州县(原象县)地下党遭受迫害问题的平反决定”进行平反。

关于“西乡事件”发生在1950年元月,当时我县刚解放不久,国民党交警队窜进瑶山,出没我县中平地区,与当地部份惯匪勾结组织暴乱,当时敌强我弱,桂中支队第八团只有少数武装力量,一时难于平叛,部分在家的县委领导,误认为将要攻打县城,亦不考虑西乡情况,便仓促决定将县领导机关40余人,交由30多名游击队武装人员护送撤往柳州,路经崇山峻岭的西乡,途中被经济土匪和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包围,在白天的作战中和晚上的突围中,除有几位同志牺牲和部份能坚持到达柳州外,其余大部份被土匪冲散,有的被搜身劫去财物,有的设法隐蔽,有的投奔亲友,但不久都见后转回象州县城归队,这是由于当时县委的失误决定造成的不幸事件,应由原县委主要领导祖振兴承担重要责任,“西乡事件”经济土匪主要是劫物,无政治目的,中共象州县委于1983年10月24日以象发(83)44号文件“中共象州县委员会关于“西乡事件”的平反决定“中决定”:凡因“西乡事件”被打成所谓“叛徒”和被审查迫害的同志及其株连的家属,“一律予以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对那些参加地下革命活动或有贡献的人员,现在生活有困难的发了临时困难补助,全县共补助119人,发了8308元。对不实事求是清查地下党,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办”负责人之一罗志雄,县公检法军管会“二办”负责人韦发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据“文革”清查地下党文件,“处遗”案卷,韦天祥等清查地下党书记,何长寿、罗志雄案卷,清查西乡事件等材料整理。)

中共象州县委整党办公室1987年10月15日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四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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