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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文革”大事件

日期:1987-11-0 作者:中共梧州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梧州市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目录

“4·13”武斗和“钱鉴监狱” ……………………………………………(421)

追查“反共救国团” ……………………………………………………… (468)

清查“5·16” …………………………………………………………… (483)

附:“4·13”武斗期间死人名单 ………………………………………… (500)

“4·13”武斗和“钱鉴监狱”

前言

梧州市“文革”中的两派,曾在1967年8月至1968年1月搞过两次真枪实弹的大规模武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支左”的解放军也曾不断进行反对派性、反对武斗和搞好“革命大联合”的宣传。随后局势一度缓和,出现了两派交换释放“俘虏”、达成杜绝打人抓人的协议、共同举行反对派性的集会和示威游行、陆续撤除部分武斗据点和武斗工事的好现象。但两派群众组织派性严重,且其中都有一批不法之徒,不断利用派性寻衅滋事;部队中支一派、压一派、亲一帮、疏一帮的现象存在,处理帮派争斗的问题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因此,两派间的磨擦不断发生。

第二次武斗结束以后,在“联委”(全称“梧州市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委员会”,属广西“联指”派)的上层。有一帮人反对以学生为核心,主张要把“联委”改名为“联指”;另一帮人为了保住以“两兵”(学生组织“毛泽东思想红卫兵”和“井冈山”红卫兵”)为核心,在梧州军区支持下,反对把“联委”改名“联指”;互相僵持了2个月。后来,以“联委”常委中的朱锦伦(市塑料厂工人)、倪海清(市电厂工人)、张炳坤(梧州航运分局干部)、唐以豪(市淀粉厂工人)、黄容(市火柴厂工人)、覃拨曼(市财贸办公室干部)等人为首,打着应该由工人阶级主宰梧州局势的旗号,从“联委”拉出1万多人的队伍(主要是“无产兵”和航运的群众组织),另立山头,于1968年3月17日成立梧州“联指”(全称“广西梧州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指挥部”)。这样,便使梧州市重新出现两派三大组织严重对峙的局面。1968年3、4月间,“大军”(全称“广西4·22梧州市革命造反大军”)中的少数骨干分子煽动同派的一些群众,连续地冲击两派共同集会游行。冲进市印刷厂抢印刷机、聚众反对解放军军管银行、聚众到市人委会大楼面前“反饥饿反迫害”,在清明节集合挑动复仇心理等一系列加剧紧张局势的行动,使表面缓和了一下的两派争斗激化,终于再次刮起一场血雨腥风的大规模武斗。

1968年4月13日,“联指”和“大军”发生冲突,触发了“文革”中梧州市第三次大规模武斗。“联委”也卷入其中。这场武斗打了22天,以“大军”被消灭而于5月6日结束。这场武斗死了73人(抢枪时“联指”被枪击死亡2人,枪战中互相击毙25人,“联指”、“联委”抓杀“俘虏”35人,参加救火的解放军被枪击牺牲2人,无辜群众被冷枪流弹击毙9人,烧毁了市区繁荣的城南片的南环路、大雨路、五坊路、四方井路、南中路、居仁路、南堤路的房屋1029幢(包括3个市场、181间商店和20间厂房,共烧建筑面积38万7300平方米,时值损失2800万元),烧掉了时值1590多万元的设备和物资(不含私人部分),造成3800多户居民受灾而无处栖身。

武斗结束后,“联指”大搞派性镇压。持续3个月非法设立“钱监监狱”,囚禁武斗中“俘虏”的300多人和搜捕到的200多人。在“钱鉴监狱”内、外一度大搞刑讯逼供,摧残人身,并成批地或分散地、公开或秘密杀害“俘虏”,又打死了56人。

下面是记述经过查实这个事件的主要情况。

“4·13”武斗和火烧山城

4月13日上午,“联指”在大较场举行“批判《今日的哥达纲领》”的万人大会,并在会后游行示威。集会队伍陆续进场时,“大军”等数十人闯进会场,强行爬上讲台张贴大标语,被“联指”驱赶。后来,当“联指”游行队伍路过南环路大东酒家(“大军”的“军部”驻地)门前时,被预先聚在道路两旁的“大军”人群一涌而上,包围、阻拦。双方有一部分人拳脚相斗。解放军六九○八部队部分指战员前来劝解,没能制止事态发展。“大军”的“中南井”(全称“中南井冈山游击队”)派区队长谢甫(市造漆厂工人)、三班长麦甜(外贸矿产公司工人)带一个武装班来到现场,在“联指”游行队伍中抓人、打人。枪声突起,两名解放军战士中弹受伤。“中南井”谢甫中弹死亡,两派群众夺路奔逃。随着,两派的高音喇叭大噪,互相指控对方开枪,都宣称要“自卫还击”。

4月13日下午,“大军”、“联指”都聚众抢夺解放军武器弹药。下午4时许,“大军”的“军长”彭桂才(市制钉厂工人)带领100多人冲进南环路西端旧兵役局大楼,抢走驻扎在此的六九○八部队八连的六○炮一门、火前筒2支、轻机枪6挺、冲锋枪12支、步骑枪24支和弹药一批,打伤了连长和4名战士。“联指”的队伍在“总指挥”朱锦伦、“副总指挥”倪海清、“政宣部长”唐以豪等人策划指挥下,从当日傍晚至深夜,分三路去抢解放军的枪。一路去市武装部岗岭路仓库,抢走六○炮1门、八二炮2门、轻机枪(含班用机枪)40挺、沖锋枪244支、步骑枪864支和弹药1大批。一路去巷梧旺甫解放军某部驻地,一路去梧州监狱,去这两处抢枪均没得手,在梧州监狱还被当作“冲击监狱”受阻击,两人被打死(谢耀坤、姚廷筹,均为市火柴厂青工)、5人被打伤。

4月14日,“联指”在“青宫”(全称梧州市青少年文化宫,位于建设路法院里市法院旧址,这时是“联指”总部驻地)开紧急会议,部署了对“大军”占据的市区城南片实行东南西三面水陆封锁,派“作战部长”梁宦成(市土产供销经理部秘书)带队从北面攻打“大军”的“军部”占据的大东酒家。计划待攻下大东酒家,控制南环路之后,迫使“大军”在受到四面包围之下接受谈判。

同时,“大军”在大南路梧州百货站召开各组织头头会议,决定由何少雄(梧州航运分局工人,“大军”的“航运工总”头头)、彭桂才(市制钉厂工人,“大军”的“军长”)、王东明(市人民银行干部,“大军”的武斗组织“中南井冈山游击队”总指挥)、林志武(白云公社民办厂厂长,“中南井”政委)、蒙广生(梧州船厂工人,“航运工总”常委)、余光奇(白云民工队队员,“大军”的武斗组织“七八三○部队”头头)、黄锦雄(中学生,“大军”的学生组织“红三司”头头之一)共7人组成“文攻武卫指挥部”、何少雄任“总指挥”、彭桂才、王东明任“副总指挥”。并将“大军占据的城南片划分5块,相应成立5个指挥都,由“文攻武卫指挥部”上列7名成员和各该基层组织的头头,分别去组织实施“武卫”。从1967年8月起就已参加“大军”集结的原梧州专区体委副主任李喜宏,以及梧州地专机关“大军”的部分头头,也参与了各该据点所在地的“指挥部”的“武卫”指挥活动。“中南井”也在其“司令部”驻地市饮食服务公司(位于大南路)召开“常委会议”,部署备足粮饷、加筑工事、扩大组织(由原有4个武装班增加到7个武装班)和发动在梧的容县黎村“支多阵线”成员参加武斗;还在开了“谢甫追悼会”后,成立一个由25人组成的“谢甫突击队”,孔令镛(市造漆厂工人)、梁金泉(市二中学生)任正副队长,宣誓“要为谢甫报仇”。

4月17日,“联指”攻打大东酒家没有进展,郊区“联指”有人出大字报说“作战部长”粱宦成无能,于是“联指”头头们议定成立“前线指挥部”,由张炳坤(“联指副总指挥”)任“前线总指挥”、倪海清(“联指副总指挥”)和张碧霖(市火柴厂工人)任“前线副总指挥”。欧阳经权(市委宣传部武装干事)、吴广谋(市委工交部武装干部)、花荫盈(市委工交部武装干部)、钟英广(市土产供销经理部干部)、覃福林(市饮食服务公司干部)、覃天寿(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干部)、莫宝欺(市食品公司干部)、李绍元(市公安局民警)等一班转业复退军人,参与“前线指挥部”的活动。梧州地专机关“联指”,也派出一个武装排,由韦焕荣(梧州专署林业局干部)带领,到“前线指挥部”参加武斗。

4月18日凌晨2时,“联指”的武装队伍在张碧霖、欧阳经权等人指挥下,再次攻打大东酒家。先占领了东西两侧的建筑物,两面夹击,断其南面增援,同时从北面(背面)民房挖墙洞强攻。

18日下午,“中南井”在其“司令部”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王东明、林志武、张会(外贸土产公司干部)、陈荣权(市蓄电池厂工人)、徐生(梧州航运分局工人)、陈中坚(中学生)、参谋彭杰锋(“桂林老多”学生)和各班班长参加。王东明、林志武在会上强调要坚守各据点,如果顶不住而非撤退不可,要报告“司令部”作出决定才能撤,即使撤了也不能留下据点给“联指”。会后,陈荣权去向“航运工总”要来一桶汽油,由顾继友(市造漆厂工人,“中南井”总务)将汽油灌进一批玻璃瓶。傍晚,陈荣权、彭杰锋分别去到“中南井”一班和二班的据点,布置搜集和堆放易燃物。在南环路与南中路、牛皮巷结合部的南中理发服务部里,“中南井”一班长郑锦泉和梁锡能(均梧州航运分局工人)等人,搜集了一些床板、木柴,把它堆放在木楼梯脚根,堆放后彭杰锋察看过。在南环路南面南环储蓄所和其东邻茂兰茶叶店里、“中南井”二班长周柏林(梧州航运分局工人)和黄玉华、黄金荣(均梧州航运分局学徒),以及随陈荣权前往的严强(东风砂石厂工人)等人,搜集了一批竹笠、破布和纸屑,把它堆放在三把木楼梯脚根。当时“联指”占领了大东酒家东面的糖烟公司英雄门市部作为攻打大东酒家的据点,“中南井”二班从据点里往英雄门市部和其西邻北方餐厅投掷汽油燃烧瓶,幸未成灾。

18日晚,彭桂才带领“大军”“军部”人员从大东酒家撤出。何少雄、王东明指责彭桂才不该撤退,埋怨彭桂才撤退时对大东酒家“没有采取措施”。当弄清楚这次撤退是“大军”内部错传“命令”造成之后,彭桂才又带领“军部”人员从大南酒家进入下水道、重返大东酒家。王东明即派“中南井”区队长何向东(日化厂工人)、班长麦甜领一个武装班,携带汽油燃烧瓶,随彭桂才前往。

4月19日零时,“联指”攻进了大东酒家。“联指”还未进入大东酒家之前,彭桂才深感“联指”攻势凌厉,守不住了,带领“军部”人员从下水道再次撤退,因此双方没有直接遭遇。彭桂才在撤出大东酒家之前,在大东酒家地下厨房里放了一把火。在未成灾之前,被不明情况的同伙屈杏桃(女)等人扑灭。在彭桂才率队从大东酒家撤退时,“中南井”孔令镛、梁金泉在陈光宇(南宁来梧人员,“中南井”区队长)掩护下,企图放火烧大东酒家和其西邻新闻电影院,但被“联指”强大火力压住而不逞。

19日白天,何少雄在百货站召开“文攻武卫指挥部”的“扩大会议”,讨论“大东失守后的形势和对策”。与会者认为“联指”占据大东酒家后,“大军”在南环路和大南路南北向干道的活动,受到“联指”的火力控制,对“大军”是严重威胁,决定要把大家酒家炸掉。会后,“大军”常委杨家荣(市公共汽车公司职工)提供两箱炸药和部分引爆物。当晚,严强执行爆破,张会、余光奇组织掩护。因无法越过“联指”的火力封锁,接近不到目标,故爆破大东酒家不逞。

在“联指”攻打“大军”大东酒家据点期间,无辜群众邓纪文(小学生)、梁亚万(市日塑厂工人)被冷枪流弹打死。杜其焕(理发合作店工人)在大东酒家背后自己家中被“联指”的武装人员抓走,至今下落不明。

4月19日晚,王东明在“中南井司令部”说,“联指”的人“已潜入西南药房”,布置陈荣权、梁金泉、陈中坚等武装人员去把“联指”的人赶走,并交带孔令镛带汽油燃烧瓶。西南药房位于南环路南面(对面东北前方便是大东酒家)。当时南环路南面仍属“大军”控制,自东至西有6个据点。陈荣权等人先去四方井北端路口与南环路结合部的影联照相馆(东距西南药房约50米),将行动意图告诉彭桂才,待彭桂才派香泽龄(中学生)、杨云光(丝绸厂工人)、叶福荣(市水泥厂工人)配合行动并向“8·31复仇队”要来几瓶汽油之后,才进入西南药房。10时许,陈荣权等人把住在西南药房的居民张锡威、张锡武、邓鉴修、胡卓华4人赶走,然后就地搜集了一批易燃物,把它堆放在木梯脚根,洒上汽油。陈荣权与孔令镛便点火燃烧。约11时,西南药房和其东邻国营烧腊店已大火冲顶,并迅速向西南两面蔓延。这时,南环路南北两面双方据点都向对方猛烈开枪射击,高音喇叭互相抗议对方放火。这时,在“中南井司令部”,彭杰锋报告王东明,说一、二班来电话讲顶不住,要撤,王东明表示同意撤。彭杰锋便打电话给一、二班叫撤退。一、二班在撤退时,都在原来的据点里放了火。一班在原据点南中理发服务部里,是梁勇(梧州籍南宁学生)在预先备好的易燃物堆上洒汽油。廖小萍、黄秀珍(均女学生)点火,陈光宇往火堆里添加木板柴。二班在原据点南环储蓄所和东邻茂兰茶叶店里,是黄玉华、黄金荣、严强各在预先备好的易燃物堆上洒汽油、点火。公安消防队及时赶到现场灭火。翌日天亮前把大火扑灭。这三处先后起火成灾,把南环路南面东起红环冰室(今红运酒家)、西至四方井北端路口(今天桥商场)及其南邻南中路牛皮巷、四方井的大片房屋烧毁。救火时,武斗双方枪击不停,救火的伤19人(消防队2人,解放军13人,群众4人),参加指挥救火的梧州军分区副参谋厂周树忠的衣服被枪弹击穿。

4月21日,上述火灾场的暗火复燃,向南蔓延,通过四方井,向洞天市场和五坊路燃烧。消防队再次出动救火。这天下午,在大南路北段(此时仍属“大军”控制),到火场执勤的六九○八部队战士黄国清,被枪弹击中牺牲。

4月20日,梧州军分区通知“联指”派代表去南宁向广西军区欧致富司令员汇报梧州市武斗情况。21日,“联指”代表朱锦伦(“联指总指挥”)、倪海清(“联指副总指挥”)、黄容(“无产兵”头头之一)3人,乘梧州军分区派出的汽车,离开梧州赴南宁。朱等离梧前,“联指”头头们碰了头,认为“大军”放火和枪打解放军,已使“联指”原先打算在把“大军”四面包围后迫其接受谈判的设想破灭。因此决定继续向“大军”进攻。从这一天起,“联指”对“大军”占据区实行东南西三面同时进攻。

东面:

4月21日,“联指”占据中山路西面百货大楼(位于今中山商场)及其西北邻的主要建筑物,向西进攻位于居仁下路南端与河堤结合部的市运输公司大楼,击毙“大军”武装人员陈旭生(梧州航运分局工人),把据守运输公司的“大军”人员赶走。

4月22日上午,“航运工总”的“作战部长”唐海世(梧州航运分局工人)与梁宇深(梧州航运分局工人)一同到居仁下路生果仓,向驻守此处的“大军”武装骨干刘语德(市运输公司工人)传达何少雄的放火布置,把几个燃烧瓶交给刘,叫刘放火居仁市场一带。当晚,刘语德和同在一个据点里的杨明源、孔繁计、雷积川(均梧州师范学生)等人,往居仁市场废品收购站扔燃烧瓶。梁宇深和冼锦汉(原冷冻厂工人)也往居仁市场摊贩管理委员会扔燃烧瓶。幸而两处均没成灾。

4月23日晨,“中南井”派陈荣权带领一批人去支援“航运工总”新西旅店据点,接受何少雄指挥。何少雄即叫陈荣权率队去“收复”运输公司大楼据点,并说:“收复不到就烧”。陈荣权等人先到上居仁路南端路口,走进梧州汽车总站职工宿舍察探东邻的市运输公司大楼里面的动静。察探后认为“难攻过去”。孔令镛去新西旅店向何少雄汇报。何少雄便通过李流意(“航运工总”委员)叫周德文(均梧州航运分局工人)从梧州港务所取了一罐柴油送交陈荣权作放火用。孔令镛与霍志铭(建筑公司工人)用这罐柴油在梧州汽车总站居仁路职工宿舍二楼厨房里放火。接着,陈荣权等人又到附近的鸳江医疗站察探运输公司大楼的动静。察探结果也认为“难攻过去”,便派黄思烈(女,中学生)去向何少雄汇报。黄思烈传达说何少雄叫放火烧。于是,陈荣权、孔令镛在附近民房搜集了一批煤油灯。在鸳江医疗站里堆了一堆床板、木柴和油甘子树叶,泼上煤油,点火燃烧。这两处着火,围着运输公司大楼焚烧,把运输公司大楼及其西邻、北邻大片房屋烧毁,并殃及东面的居仁市场。

“大军”占区中心地带:

4月22日上午10时,“中南井”搬迁“司令部”进市人民银行大楼时,该“司令部”原驻地大南路东面市饮食服务公司起火成灾,烧毁邻近部分房屋。

南面:

“联指”的水上据点万吨轮不断地向“大军”“航运工总”新西旅店据点开枪扫射,唐以豪曾率领“联指”的武装队伍攻打新西旅店,没有攻下。

西面:

“联指”从南环路西端、九坊路东南端与五坊路西北端三者结合部向“大军”进攻,向东推进。

4月21日,“联指”开始从西面向“大军”进攻时,其武装人员邓仲雄(市纸厂工人)在五坊路居民委员会附近被枪弹击毙。

4月22日晚,据守在南环路南面薄膜厂的“大军”“八·三一复仇队”从据点撤出。撤出前,该队队长何剑焜(何少雄之子,广西第三地质队职工)根据何少雄、彭桂才的布置,在薄膜厂及其邻近的皮鞋社放火,把南环路南面从仁秀里北端路口东至四方井北端路口和其南面仁秀里大片房屋共70多幢烧毁。参加放火的是该队队员何剑豪、关炳森、罗锦辉(均二轻铸造厂学徒、工人)、香泽龄、吴富荣(二轻模具厂工人)等人。事前,何剑焜曾叫“毛泽东思想红卫兵和井冈山红卫兵造反兵团”的李锐鎏、覃福森(均一中学生)制造燃烧瓶100多个,供放火用。“八·三一复仇队”于同月20、21日晚连续数次从据点里向南环路北面宝汉冰室和天燃饮食店投掷燃烧瓶,幸被军民及时扑灭,未使成灾。

4月23日,在双方激战中,南环路一○三号天台上的市玻璃厂工人谢英贤,被飞来冷枪流弹击中身亡。

4月25日晚,位于五坊路北端的“大军”国商幼儿园据点,被“联指”攻打。翌日晨,“联指”攻下国商幼儿园,并占领邻近大片建筑物。在“联指”刚开始进攻国商幼儿园时,打前锋的武装人员何发(抚江大桥工程指挥部潜水员)被击毙。武斗中受伤不能逃走的“大军”武装人员郭振洪(外贸食品公司工人),被“清理战场”的“联指”武装人员杀害。

4月26日,“联指”武装包围南环路西端“大军”旧油脂公司楼据点,劝降逼降。集结在里面的是“大军”“红三司”的学生。他们在傍晚全部走来,被唐以豪指挥“联指”武装人员押解到“青宫”,逐人审问、登记、审查后,陆续释放。正当“联指”武装围困旧油脂公司楼的时候,“大军”成员袁威、郭福、陈国祥(均市公安局干部)从旧油脂公司楼路过,袁、郭二人被“联指”抓往,陈脱逃跑回市公安局大院。“联指”因其成员叶亚海(市水运社职工)当日在旧油脂公司楼门前被枪弹击毙,疑是被袁、郭、陈所杀,当晚一群“联指”的工人、学生闯进公安大院,要市公检法军管会把陈国祥交出“群众处理”。市公检法军管会便把陈国祥送看守所关押起来。(袁郭二人在武斗结束后被杀害)。

在非武斗区:

4月20日,“大军”成员谭毓华(民办厂职工)在大街上被“联指”武装人员抓进“青宫”,22日晚在“青宫”被打死。

4月23日,“大军”成员黎容华(市电池厂工人)从武斗区悄悄走出来,到河西文■路岳母家看望刚分娩不久的妻、儿,遭“联指”武装人员黄荣发(市火柴厂工人),陈铭章(市糖厂工人)、张小平(学生)、吴华坤(学生)围捕并开枪打死。

“联指”的代表去南宁,引起了“联委”的注意。“联委”在梧州外贸大院举行了“常委扩大会议”。黄锋杰(梧州高中学生,“联委”主任)主持,刘文凤(梧州卫生学校学生,“联委”副主任)、杜海楼(梧州外贸车船队职工,“联委”副主任)、谭伯良(市税务局干部,“联委”常委)等参加,讨论了“形势”,决定“参战”。

4月23日,“联委”发表书面的“参战声明”。这个“参战声明”指责大军“放火”,并说“放火就是反革命”。刘文凤在“联委”内部进行“参战”动员。杜海楼、陈就(原市公安局干部,当时在“联委”搞情报)带领武装队伍开到武斗前沿地带,建立据点,同“联指”一齐打“大军”。

“联指”的“前线指挥部”对“联委”的“参战”表示欢迎。认为“联委”一向受到梧州军分区支持,其“参战声明”的口气和“参战”行动似乎很有来头。无疑是对“联指”攻打“大军”表示了赞成和支持。但又觉得10天来“联委”按兵不动,“坐山观虎斗”,待到而今“大军”节节失败,“联指”胜利在望。它才来“参战”和大造“参战”的声势,大有乘机“抢摘桃子”之嫌。“联指”为使“联委”“抢夺胜利果实”不逞。“前线总指挥”张炳坤宣布:在前沿地带活动者,除有标志的解放军执勤人员外,如无“联指”袖标,格杀勿论。

4月26日傍晚,朱锦伦、倪海清、黄容乘汽车从南宁回到苍梧河口。当晚,从河口乘“航运联指”武斗用的铁甲船回梧。同船有来自南宁的广西军区干部。

4月27日,“联指”在东中路小学新楼举行“常委扩大会议”,“前线指挥部”人员也参加。朱锦伦、倪海清在汇报赴南宁情况时说:广西军区欧致富司令员在23日上午接见,谈话中先批评“联指”去攻“大军”据点是错误的,指出“联指”放火是反革命,批评时表情严肃、凌厉。经他们申辩说磨擦是“大军”搞,冲突是“大军”引起,武斗是“大军”先开枪,“联指”是“迫于无奈”才“自卫还击”,而且有“节制”,后来“大军”放火和打死解放军,“联指”才大举进攻它。欧司令员听了以后,态度表情才转和霭,但表示未能置信,还要派人调查。接见结束时,欧司令员嘱咐赶快回梧停止攻打“大军”据点,千万不能放火,再次强调指出放火是反革命。与会者听了朱锦伦等汇报欧致富司令员接见情况后,都说既然放火是反革命,对反革命就不能不打。怎么能够停止进攻呢?其中唐以豪、欧阳经权发言最激烈,说:解放军的工作不能不这样做,但对反革命不能不打。如果在继续进攻“大军”时,解放军不采取实际措施加以制止,只是在高音喇叭喊停止武斗,打下去便没有错。还有人说,在继续打下去时,如受外力相阻,“联指”打不赢,大伙便上山打游击。于是,会议决定把“大军”当反革命打,要把它“彻底打垮”,抓到的人“是中南井匪、牛鬼蛇神,查实证据确凿的,一律枪毙”。会后,“联指”全线出击,四面围困着“大军”猛打。“联指”总部还印发了《中南井匪花名册》、《大军坏头头及主要干将花名册》、《大军中五类分子花名册》三种空白表格,以绝密件发给所属各分部和大的基层组织,在4月底5月初先后填报。

其时,两支佩戴着市公检法军管会执勤袖章的武装队,出现在武斗前沿地带。一支是六九○八部队一名连长率领的解放军战士,据说他们是来抓放火犯的。在中山路、南环路、文化路、南中路的结合部,守候了一夜便撤走。一支是李绍元、朱维光率领的一部份公安干警,是原来“政法兵团”(“政法联委”的武装人员。他们以抓“放火犯”为名,驻扎在位于南中路与南环路结合部的原邮电局报刊零售处,从事配合“联指”围剿“大军”的武斗活动。直至武斗结束后,才撤走。“大军”投降出来的廖自刚等人被从投降队伍中拉出来当众枪杀,就是他们的带队人李绍元等人干的。

4月29日上午,“联指”、“联委”已控制了原“大军”占领区西、北部分的五坊路、南环路、四坊井路、南堤路的干道。“大军”已退缩到以大南路为中心,在居仁路、南中路和五坊路及南堤路的小巷活动。

4月30日,“中南井”陈荣权等一班人,在南堤路东端抵御“联指”西来的进攻。眼看抵挡不住,便在南堤路沙街东端市糖烟酒公司仓库、外贸土产公司仓库的大木门脚根堆放易燃物,从外贸土产公司仓库里取出一批中成药“云香精”作准备放火用,并派黄思烈到银行大楼向“中南井司令部”汇报。王东明、林志武听了黄思烈汇报后,派梁金泉从银行大楼拿一罐喷漆(硝基清漆)去交给陈荣权,向陈荣权传达,说王东明、林志武叫放火。陈荣权便提着梁金泉送来的那罐喷漆,带一部分人走进大南路南段北面的市建筑公司办公楼。不久,建筑公司办公楼便起火成灾。同时,孔令镛也在南堤路沙街东端糖烟酒公司仓库、外贸土产公司仓库放火,顷刻成灾。“中南井”在这两处放火,烧毁了沙街东端北面和大南路南段大片房屋。在这两处起火成灾未几,“航运工总”从火场东南面相距不到百米的新西旅店据点撤出。王东明、林志武得知后,在银行大楼里找到何少雄,说“航运工总”撤出据点,“不采取措施”是失策。在与何少雄商议后,决定孔令镛、梁金泉去放火烧新西旅店一带房屋。当晚7时许,孔令镛手提一罐喷漆,与梁金泉两人全副武装,从银行大楼出发,经居仁上路,到新西旅店北面和百货站东面的民房放火,把新西旅店及其东、北邻大片房屋烧成废墟。

5月1日,“联指”从大南路东端和居仁下路向“大军”进攻。“大军”抵挡不住。据守在大南路东段与居仁路北端路口结合部的航运医疗所的人员,在“文攻武卫”第二指挥部头头覃瀚明(松脂厂工人)、何拨柱(岑溪教师,梧州市人)带领下,撤退到大南路东段南面的美术公司(银行大楼正门对面)。在银行大楼里,何少雄、王东明、林志武等人,对覃瀚明等撤出据点时“不采取措施”大为不满,令孔令镛、梁金泉去放火烧航运医疗所一带房屋。当晚,孔、梁二人全副武装,手提一罐喷漆,从银行出来,在覃瀚明、陈少波、黎煜威(饮食服务公司工人)等人配合和掩护下,走进居仁上路北端路口东面拐角处的新景象理发厅和其南邻小巷里放火,把航运医疗所及其西、南邻大片房屋烧毁。孔、梁放火时,王东明、张会、严强、梁锡能等人在附近据点里,向火灾场附近开枪射击,说是“抵御联指乘机来进攻”。

5月2日上午,在银行大楼里,王东明说“联指”已派人潜入南中路牛皮巷东端的草药铺,在那里修工事、挖枪眼,对“大军”在银行大楼北面(后门出路)构成严重威胁。于是,便要“中南井”二班长周柏林等人去把草药铺烧掉。在王东明亲自督促下,周柏林等人用一批玻璃瓶灌上汽油,同徐生(“中南井”常委)、郑锦泉(“中南井”一班长)等一帮人从银行大楼后门出发,走到牛皮巷草药铺对面一幢楼房,撬门进去,由李森勇(梧州船厂学徒)、陈思棋(铸造厂工人)在二楼,黄金荣、黄玉华在三楼,往草药铺里的干草药堆扔点了火的汽油瓶,很快便大火冲顶,迅速蔓延。公安消防队及时到现场救火。“中南井”麦甜等人潜伏在中山菜市一带开枪射击。下午,大火被扑灭,但牛皮巷和中山菜市大片房屋已被烧毁。当消防队在巡查和消灭暗火时,消防战士王次云被枪弹击中牺牲。“联指”迅速在附近抓了两名居民,说是“枪打解放军的凶手”。其中青年学生丁再明被“联指前线总指挥”张炳坤下令在大南路东端和中山路结合部的梧州旅店附近枪杀。他中弹倒地时,消防队司务长黄运广也朝他开枪。另一名是因历史问题被戴着四类分子帽的白云民工队队员许椿龄,他被关押“青宫”后,于晚上又被“联指”武装班长黄永才(印染厂工人)等人拉出中山路尾汽车渡口枪杀,沉尸西江。当晚,在银行大楼里,王东明、林志武、彭杰锋、何少雄等人听说“联指”已潜入大光明戏院的舞台(位于银行大楼正面的东南面隔街相距不到百米)。认为对“大军”守银行大楼是严重威胁,便布置孔令镛去放火烧,同时布置覃瀚明把美术公司等房屋的瓦面和楼板拆除,开出一条隔火带,避免火烧银行大楼正对面的据点。随后,孔令镛在梁镜钊(散工)武装掩护下,到大光明戏院和其南邻的大南五金仓库两处放火焚烧,殃及居仁上路西面和大南路南段东面大片房屋。

5月3日下午,“中南井”常委张会等人驻守的大南路北段东面河粉加工场(在银行大楼西北邻)据点起火成灾。这时,“联指”正从西北面向银行大楼进攻。事先,王东明为了给银行大楼周围开出一条隔火带,曾叫张会把河粉加工场的楼板拆除,张会没执行这个意见,当时孔令镛说楼板难拆,提出要放火烧,王东明不置可否。晚上,银行大楼正面相对的“中南井”照相器材商店据点被“联指”袭击。在“联指”袭击的间歇,王东明布置孔令镛、邱健文(二中学生)等人要顶住,最后如果确实无法再守,就一定要烧。孔、邱、梁金泉和一名南宁的女学生,便就地收集木板、纸屑成堆,从银行大楼取了一罐喷漆,作好放火准备。当受到“联指”再次攻击时,孔、梁二人便在纸屑木板堆上洒了喷漆,点火焚烧,把银行大楼正对面(大南路东段西端南面)一列房屋烧毁,只剩群英药房和珠玑洗染房两幢。5月4日上午,“大军”骨干分子麦国辉(北环路小学教师)在中山菜市附近表示向“联指”“投降”,要求与原“政法兵团”李绍元、朱维光(与麦是球友)见面。麦被送到李绍元一伙所在据点原邮电局报刊零售处后,先是李绍元等与他谈话,后是“支左”干部庞世煜与他谈。傍晚,“联指”总部的武装骨干覃宪文(水运社武装干事)、杨有刚(市光学仪器厂工人)等一班人要把麦国辉抓走,李绍元便与覃等一同把麦押送到中山路百货大楼交给“联指前线指挥”。随后,庞世煜与徐可中(民警,曾是“联委”的前身“大筹委”驻北京联络员)去百货大楼与“联指前线指挥”交涉,欲将麦国辉带回市公检法军管会,被张炳坤拒绝。(武斗结束后,麦被杀害)

“大军”被“联指”步步进逼下,其绝大部分参加集结的人员,自4月26日以后搬进了市银行大楼。自5月3日火烧河粉加工场和照相器材商店后,“大军”的地盘只剩下银行大楼和其东、北邻几处据点,完全处在被困挨打地位。这几天,有部分“大军”成员通过下水道逃离梧州。这几天的武斗,又夺去了23人的生命:“大军”的徐启超(鸳江陆运队工人)、梁振昌(外贸食品公司工人)、刘乞贤(市陶瓷厂干部)、黎衍霞(女,市食品公司工人)、廖伯琼(女,市糖烟公司工人,“中南井”成员)、黄德华(西江木材水运局干部)、陈铁(市木材加工厂工人)、王伟雄(白铁厂学徒)、江亚来(郊区农民,“大军”常委)、钟汉联和辛济彰(均日杂公司干部),以及“联指”黄德言(学生),共12人,在互相枪战中死亡。“大军”的严大诗(桂林路小学教师)、梁盛(市酿酒厂工人)、徐源生(二建司工人)、邓宝永(市运输公司工人)、冯桥(梧州航运分局工人),共5人。在武斗区被“联指”抓住枪杀。“大军”的简敬慈(塑料研究所职工),在非武斗区被“联指”武装人员何九(梧州松脂厂工人)、梁树标(市木材加工厂职工)等捉到据点毒打后,拉到角嘴口河边枪杀。还有黄秀树(居民)、张镜如(电焊条厂工人)、周汉成(小学生)、钟鑫超(二中学生)、黄席珍(新南旅店工人)共5人,在五坊路、南堤路、居仁路、大南路家里或工作岗位,被冷枪流弹击中毙命。

连日来,“联指”头头张炳坤(当时绰号“张飞”)、倪海清、张碧霖(当时绰号“小张飞”)在武斗前沿地带中山菜市处坐镇指挥武斗,吴广谋、欧阳经权等人经常伴随左右当参谋。他们频频碰头开会,策划如何彻底打垮“大军”。

5月4日下午,倪海清在中山路百货大楼主持召开“联指常委紧急会议”,作出了“‘大军’利用银行负隅顽抗,坚决炸,”“‘大军’从下水道潜逃,炸和辣椒粉烟薰下水道”的决定。会议要求“联指”常委除唐世枝(梧州航运分局职工)、左杏林(市电厂工人)、郑斌(市运输公司工人)、贾立廷(市中药厂干部)、吴廷义(梧州医站干部)、蒙学球(市邮电局干部)共6人“留后方”外,其余常委均“上前线”。其余的常委是朱锦伦、倪海清、张炳坤、唐以豪、李贤银(市糖烟酒公司工人)、苏仲才(万寿公社团委副书记)、翟牛(梧州港务所职工)、黄天盛(大同路小学教师)、蒙绍东(市儿童医院中医)、唐锦华(营造厂职工)、谢庆道(学生)、莫光庭,共12人,还有梁宦成武斗中受伤当时住院留医。事前,李绍元、李世全(“航运联指”头头之一)得知要开会,跑到百货大楼对张炳坤说:“现在是胜利在望,为了防止胜利后有反复,现在应当有个打算。要提出这个问题,叫常委认真讨论。”张炳坤同意李绍元的意见,把这个问题在会上提出来,经过讨论,对如何处理抓到的“俘虏”,作出了如下决定:(一)、查实确有杀人放火,够判死刑或重刑的,送交政法机关判处;(二)、查实确属“大军”一般成员和学生,及时教育释放;(三)、“大军”头头和干将,影响力大,组织能力强,即使拿不到够判死刑、重刑的罪证,也勿轻易释放,“留下来慢慢处理”,“以防东山再起”。会后,“联指”随即调集武装队伍包围银行大楼,连夜在莲花山市锅炉厂装制土坦克(镶铁甲的推土机)作攻打银行大楼之用,并派人封锁市区各处下水道出口,由黄永才带一班人烟薰下水道和炸下水道井口,堵塞“大军”人员脱逃出路。

同日深夜,何少雄、王东明、林志武等人在银行大楼里商量对付“联指”的进攻,深感银行大楼对面的房屋只烧剩群英药房和珠玑染房两幢,孤零零,“大军”无力占据,若被“联指”占为据点,对“大军”踞守银行大楼极为不利,于是决定放火烧这两幢房子。当即由练洪(塑料工读校学生,“中南井”四班长)手提一桶柴油,冲过马路,将柴油泼在这两幢建筑物的大小门上;王东明、林志武督阵,与陈荣权、梁金泉、梁锡能、霍志铭、廖志扬(二中学生)、刘永真(五中学生)、黄飞(梧州航运分局工人)、聂敬燊(起重队工人)等人,在银行大楼东邻的据点里,往这两幢房屋的大门投掷火球和燃烧瓶,引起大门着火,燃后大火成灾。

5月5日凌晨2时,正当群英药房、珠玑染房大火熊熊,“联指”的土坦克开过来,把100公斤炸药包送到银行大楼正面墙脚根。在银行大楼里的“大军”人员见状,有的号啕大哭,有的默默待毙,有的开枪抗击。“大军”在抗击中死了黄亚牛、刘泽同(均建筑工人)、黄秀珍(女学生,“中南井”成员)3人,伤了孔令镛、伦桂(市纸厂工人,“文攻武卫加强师”骨干)等人,打死“联指”3人。由于配合土坦克进攻的苏仲才被“大军”击毙、莫灿基(市劳动局干部,原“联委”“市直兵团”武装班长)受伤,爆破手梁琪光(市二化厂职工)、土坦克驾驶员宋敬华(市物资局汽车司机)先后中弹死亡,炸药包的导火索又被土坦克的履带辗断,致使“联指”爆炸银行大楼不逞,这幢梧州市较好的建筑物和周围的许多民房以及当时在里面的300多生命得以幸存。

5月5日,从中午饭后时分至下午5时许,在银行大楼里的“大军”人员大部分自动走了出来,向“联指”投降。最先出来的是银行职工中参加“大军”的人、“大军”部分常委和参加“大军”的个别公安干部。他们是在原市人民银行副行长陈柱华(他是职责所在住银行,并非两派群众组织成员)举着白旗带头下从银行大楼出来的,在荷枪实弹的“联指”武装人员站在道路两旁监视下,经大南路到南环路。“联指”头头朱锦伦、倪海清、张炳坤,派武装把他们分别押解到“联指”总部驻地旧“青宫”和交际处(当时叫“反修楼”,现在是市政府招待所)关押。他们原先商量过,深感“大军”被困无援,“联指”虽爆炸银行大楼不逞,但不会放弃进攻,死守已无希望,认为与其几百人同银行大楼同归于尽,倒不如举着白旗走出去,侥幸“联指”不敢把几百人斩尽杀绝,如果留得性命,日后再作打算。后续从银行大楼出来的人,都被迫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扔在南环路北方餐厅门前成堆,在南环路东段靠北面马路上低头下跪,被“联指”的人用布蒙扎眼睛或加绳绑手后,由张碧霖指挥,武装押解到市人民礼堂、海员俱乐部和市总工会办公楼等处囚禁。

当时,李绍元及其带领的一班公安干警,也活跃在南环路一带,参与监视“俘虏”,并从“俘虏”中把“中南井”三班长麦甜带返市公检法军管会。

被“俘虏”人员有13人在路上被杀死:廖自刚(市公安局二科副科长)、孔令镛、冯广荣(白去民工队队员)、黄德乾(市火柴工人)、黄可宽(市运输公司干部)、梁榕生(梧州航运分局工人)、黄文裕(市商业局干部)、陈在文(市人民银行门卫)、余光楠(梧州松脂厂工人)、洪伟文(市机械厂工人)、刘伟其(市制钉厂工人)共11人,在南环路遭惨杀。伦桂、潘绍华(市工人医院护士班男学生)二人在中山路遇害。其中廖自刚、孔令镛是被李绍元伙同陈伟林(市制药厂工人)枪杀的。冯广荣是被陈伟林、梁榕生被钟柱良(航运“五四纵队”头头)、黄德乾是被黄容杀害的,黄可宽是被朱锦伦抓出来交别人杀害的。“俘虏”被关进据点后,有6人当晚被杀害:彭明锦被吴炳雄和黄琼宽(均梧州港务所职工)、谭敦立被李祖华和周志龙(均梧州航运分局职工)、杨贻谋(梧州汽车监理所职工)被黄亚拾(市公安局交通队副队长)从海员俱乐部拉出中山路枪杀;余志淮(市委财贸部科长)、刘逸权、梁石(均市食品公司中层干部)被莫宝欺(市食品公司中层干部)、陈庆强、欧旭雄(均冷冻厂工人)从交际处拉出南环路枪杀。这19名受害者,除彭明锦被沉尸西江外,余均陈尸街头数日,有的尸体旁边张贴一张纸,写着:“廖自刚,土皇帝,大军暗杀队长”,“余志淮,大军坏头头,丟官闹革命的下场”,等等。凶手与被害者之间,有些是派性对立严重,有些是有带派性色彩的私怨:朱锦伦听传黄可宽讲过要用3000元收买朱头而恨黄:陈伟林因一次在广州被打伤而疑是冯广荣与广州“旗派”合谋:莫宝欺与刘逸权长期不和,对“四清”后期刘被提名为市食品公司副经理不服,“文革”中又各在—派,对立加深,后来莫是“胜利者”,刘当“阶下囚”,莫便利用派性煽动陈庆强、欧旭雄把刘除掉。

“大军”人员陆续从银行大楼出来被“联指”抓起来时,已经脱逃去了外地的“中南井”副班长陆誏先(锅炉工读校学生)的妹妹陆蓓,闻传陆誏先被捉被打死,哭着跑到银行大楼门前找她哥哥,被枪弹击中死亡。

在银行大楼里的“大军”人员,也有少部分人不甘走出来当“俘虏”,仍继续活动。当日下午,在彭杰锋授意下,“中南井”陈荣权、梁金泉和三班、六班的易仲尼(六班长,市运输公司工人)、蓝梓林(六班副班长,市机械厂工人)、霍志铭、黄志敏(二中学生)、何云龙(白云公社民办厂工人)等人,放火烧了银行大楼东邻的德昌杂货铺和白云民工队队部。位于银行大楼东北边的房产局新建宿舍楼,也同时着火。晚上,聂敬燊等人又在银行大楼顶层(4楼)放火。当晚9时许王东明、何少雄数十人从银行大楼出来武装突围,在南环路东端受“联指”阻击。彭杰锋被抓住送市公检法军管会。聂敬燊也被“联指”抓到。何少雄突不出去,躲在牛皮巷一个墙洞里过夜,第二天早晨被梧州地专机关“联指”的郭开钧、李昌鸿、李顺发抓住当场枪杀。其余的人突围出去离开梧州后,大部分陆续被抓回梧,易仲尼、严强、练洪3人在外地搞武斗被打死。想从下水道逃跑的林志武、林登桦(梧州高中教师,“大军”常委),被炸死在水渠里。余光奇被炸伤,从水渠拖出来后,在三中门前被打死。

5月6日,“联指”武装人员进入银行大楼,在地下室里抓出原梧州专署体委副主任李喜宏。李当时腿伤重,不能走动。同日,被“俘虏”后关进“青宫”的容县黎村“支多阵线”,农民黄念东,呼喊“4·22必胜,联指必败”、“打倒韦国清”等口号,被“联指”一群人拉出“青宫”门前殴打,郊区“联指”的赵锦强拔枪把他打死。“联委”的一群工人和学生,用木板车把受伤的“俘虏”黄炳南(水运社职工)推到仁秀里火灾场,由李应权(梧州船厂工人)开枪打死。

一连数日,“联指”的高音喇叭频频地宣称:“英难的联指……取得了镇压由党内走资派和阶级敌人制造的4、5月份反革命叛乱事件的伟大胜利!”

“钱鉴监狱”和派性镇压

5月6日,“联指”头头倪海清、张炳坤、黄容等商议找个场所把全部“俘虏”集中关押和审查。郊区钱鉴有一所新建成尚未交付使用的看守所,经郊区新民大队“联指”头头陈树生提出并带倪海清等人去实地观察后,认为适合使用。经“联指”常委会议决定,利用这幢看守所及其邻一幢花园式楼房设立“钱鉴监狱”,对外叫做“梧州联指钱鉴驻地”,将全部“俘虏”关进去,派“常委”左杏林当看守管理的总管,派覃拔曼(市财办干部,列席“联指”常委会议的重要人物)抓审查。还决定要通过全市大查户口搜捕“漏网的‘大军’坏头头和干将”。

5月7日晚,“联指”头头朱锦伦、倪海清、张炳坤、唐以豪、黄容等,指挥覃宪文、杨有刚等一批武装人员,将关押在“青宫”、交际处、人民礼堂、海员俱乐部、市总工会的300多名“俘虏”。蒙眼绑手后,用汽车押送到“钱鉴监狱”囚禁。汽车在钱鉴村旁公路停下后,“俘虏”们在“联指”武装人员叱喝和枪托撞击下,一个牵着一个,行经崎岖小路到“钱鉴监狱”。“俘虏”利光亚(水运社工人,“大军”江防司令部副司令)和一名容县黎村“支多阵线”的农民,被押解人员宁日东(市城建局干部)、黎北焕、宁日汉(均市水运社职工)等人乱枪打死,说他们“逃跑”。5月5日被“俘”进“青宫”的刘荣扬(市轮渡公司工人)是在押解途中或在“青宫”被打死不详,至今下落不明。

“钱鉴监狱”自5月7日设立。至7月底结束,历时80多天,先后搜捕200多人,连原有“俘虏”300多人,共囚禁600人。在这段时间的搜捕囚禁“钱鉴监狱”受折磨的,有些是地、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如:梧州地委工交政治部主任肖抗利,市城建局局长石秀峰、白云公社副社长黄海文、市锅炉厂党支部书记陈金木等。

“钱鉴监狱”的看守总管左杏林,他掌握“梧州联批钱鉴驻地”的印章和被囚禁人员花名册;收监、提审、转解、出监都要经过他;他下辖一个看守组,两个武装班,一个后勤组。看守组有薛国良(梧州航运分局港澳线船厨工)、李应和(市酿酒厂工人)、陆振林(市玻璃厂工人)、负责监仓管理和收提。两个武装班分别负责内卫和外卫,内卫班长黄中利和全班20人都是梧港澳线船上工人,外卫班长彭燕森和全班10多人都是工厂工人。后勤组负责伙食供应,组长欧东(白云民工队队长,已病故),会计黄铿超(水运社职工)。

审查“俘虏”是覃拔曼抓。“联指”总部从市、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抽调来64人,组成1个资料组和4个审讯组。资料组18人,组长梁德年(市委宣传部干事),副组长刘善章(梧州航运分局干部)和吴晖(梧州气象台干部)。每个审讯组11至12人,4个审讯组由甘仁(梧州专署民政局干部)、覃定良(市房产局干部),国卫东(梧州专署粮食局干部)、俞桂生(市监委干部),傅创海(梧州专区供销社干部)、李以德(市总工会干部),盛美文(市机械厂干部)、黄海金(市委办公室干部)分别担任正副组长。还有参加审讯的潘玉玑(市保密办干部)、陆德忠(万寿公社干部)二人不编入各组内。最初拟由这批人全部负担审讯,因搞不过来,改为由“联指”各分部或大的基层单位派人审讯各该系统、单位被囚禁者,“钱鉴监狱”的审讯组负责审问“重点对象”和复审“有线索可追的对象”。市、地各单位先后派了270多人进去审问本单位被囚禁的人,其中梧州“航运联指”派了10人,由周家高当组长。市、地、公检法军管会也派有人进去审问放火犯。军队“支左”干部庞世煜经常进去与覃拔曼、潘玉玑交谈,看材料、了解情况,覃拔曼直接向“联指”副总指挥倪海清汇报。

“钱鉴监狱”还有一个“学习班”,专门搞准备释放人员的“学习”,待他们“反戈一击”后释放。赵德雄(市木材加工厂工人)曾主持这个“学习班”。

“钱鉴监狱”的被囚禁者普遍被虐待。他们在牢里也要蒙扎眼睛,提审时更不例外,违者被打,各单位派去审讯的人,普遍刑讯逼供、打人,“钱鉴监狱”审讯组也有少数人搞过刑讯逼供。据不完全统计,先后有250多人被打被刑讯逼供,轻者拳打脚踢,重则皮带抽,竹木棍打、手榴弹柄敲、枪托撞,也有少数人被吊打、假活埋、假枪毙。受害者因为被蒙扎眼睛,不知道被谁打,如果从话音听出个别熟人,讲几句求请的话,对方不卖账,还会因此被打得更厉害。英颖通(女,市人民银行干部)多次被毒打、假枪毙,腰脑受损伤,恢复自由后不能支持工作,迫不得已提前退休。徐日林(砂石厂工人)武斗时打伤腿,囚禁“钱鉴监狱”后又被打,伤病交加,得不到治疗,发高烧后死于狱中。

资料组、审讯组里部分市、地机关干部,眼看打人、用刑凶狠之状,被摧残后又无药医治,怕负责任,便与左杏林商量,草拟了一份审讯,看守人员“须知”,提出不准打“俘虏”、审讯不准刑讯逼供、“驻地”外的人提审要有各该单位介绍信等规定,报倪海清同意,以“联指”总部名义印发“联指”市、地各基层组织。5月下旬以后,刑讯逼供、打人现象才有所收敛。

“联指”中一些不法分子,4次从“钱鉴监狱”成批拉“俘虏”共37人出去杀害。

5月13日晚,欧阳经权、张碧林、杨有刚、宁日东、汪纪武(机械厂工人)、黎红(女、市中药厂工人)、刘碧珍(女,当时是15岁学生)等人,乘专门开一辆汽车从市区去“钱鉴监狱”,拉出“俘虏”袁威、郭福(均市公安局干部)、高可(市检察院检察员)、麦国辉(北环路小学教师)、覃瀚明(梧州松脂厂工人)、晏东扬(市水运社工人)、钟悠开(电镀厂工人)、钟雄(人民纸厂工人)、江浪平(白云民工队队员)共9人,蒙扎眼睛,反绑双手,推上汽车,押解到中山路尾汽车渡口附近,推上外贸五号机动船,一个个推倒跪在船头两旁。这时,“联指”的头面人物张炳坤、唐以豪、李世全已在船上,黄永才奉朱锦伦之命带了聂桂华、邓碧林、傅伟明(当时均市糖厂工人)也来到船上“执行任务”。“航运联指”派了曹金水(驾驶)、吴振华(司机)、麦日华(水手)开船。外贸五号船驶行到南岸石油仓前西江河面,张碧霖、欧阳经权、宁日东、黄永才等便把袁威等9人推下江里。随着江面顿起浮游的人体和呼喊“救命”!“中国共产党万岁”!之声,故意熄灭了的船灯复明,船头的探照灯朝江面搜索,坐在驾驶仓里的黎红走近仓门用手指着一处高声说:“在那里!在那里!”接着就有人用撑船竹篙往黎红指示的方向打去,站在船旁的宁日东和站在宁身旁的唐以豪即分别用冲锋枪和左轮手枪射击。枪声过后,呼救声灭,袁威9人全部沉没,外贸五号船熄灭船灯回航。枪声惊动了梧航港澳线船队,朝回航的外贸五号船喝问,张炳坤站在外贸五号船的船头高声回话:“我是张飞,没事!”

事前,在欧阳经权与倪海清、张碧霖之间,倪海清与张炳坤之间,有过密谋,认为“大军”虽被打垮,但“人还在,心不死”,不干掉一些有影响人物,容其将来“东山再起”,数年后又来一次“文化大革命”,那时就不得了。欧阳经权在分别与倪海清、张碧霖密谋时,曾互相会意要干掉袁威、郭福、麦国辉、卢观鸿(红星电影院放影员,曾系“大军”的“副军长”)。5月13日白天,在百货大楼,欧阳经权同倪海清又密谋,欧阳经权拿起钢笔,边谈边写,写成一页纸的密信,密信上开列袁威、郭福等10多人名单,落款写“前线指挥部倪海清、欧阳经权”。此密信经张炳坤看过后,由汪纪武(或覃宪文)送“钱鉴监狱”交给左杏林,并口头交带左杏林做好“提人”准备。当晚和第二晚两批溺杀“俘虏”,便是根据此密信开列的名单。

5月14日晚,唐以豪、张碧霖、欧阳经权、覃宪文、宁日东等人,又用同样方式在相同的西江河面位置,秘密溺杀了彭金光(纸厂工人,“大军”常委)、梁植能(市工人医院秘书)、易德志(市人民银行门卫)、吴少全(市火柴厂工人,“大军”工交司“作战部长”)4人。这次用的船是市纸厂机动交通船,由“航运联指”孙明辉(驾驶)、梁荫祥(司机)、何立昌(水手)开船。欧阳经权“吸取经验教训”,这次每两人捆作一串,推下江里便沉没了,再无浮游呼救之声。

5月17日上午,“联指”在大较场开万人“追悼大会”、“悼念”本派在派斗中死去的“烈士”,会后在西郊8公里火葬场公开枪杀12名被关押的干部、群众 “祭灵”。这天清早未大亮,李世全、覃宪文等分别乘专车从市区去“钱鉴监狱”。李世全等直接叫薛国良从监仓里把本单位(梧州航运分局)的两个李金、杨振海、李流意、布信雄、彭旺、谢仙、蔡进清共8人拉出,蒙眼捆绑后推上汽车,押解到“追悼大会”的会场附近。覃宪文、杨有刚等通过左杏林,叫薛国良从监仓里把张会、温启华(市煤建公司保卫干部)、覃俊秋(曾当过民警的市水泥厂工人)、蔡威(大中路居民)4人拉出,蒙眼捆绑,推上汽车,押解到会场附近。“追悼大会”结束后,市区到火葬场的公路上,人车挤拥。装着上列杨振海、张会等12名被害者的汽车,由一辆小汽车开路,奔弛/驰前往火葬场。汽车停下后,杨有刚、宁日东、杨超峰(学生)、梁志鸿(学生)、王钢(学生)等,把12名受害者押到火葬场的一幅草坪上,正当宁日东、杨有钢在两旁指挥把12名受害者作横一字排列时,还未喝令“行刑”,乱枪突响,12人均已倒地,宁日东、杨超峰、梁志鸿、王钢等人也接着朝受害者开了枪。“联指”的头头张炳坤、倪海清、唐以豪、张碧霖和欧阳经权等人都在杀人现场。张炳坤还举枪欲射受害者,被李绍元制止。事前在作“追悼大会”准备时,一次在“青宫”举行“联指常委会议”,主持会议的朱锦伦提出,“联指”死了10多人,有人说开“追悼大会”时杀几个“坏家伙”搞“生祭”,叫会议讨论决定。朱提出后,张炳坤说杀几个不够,要杀十几个。倪海清表示要搞“生祭”,唐以豪说:“以一抵一,并不过份”。初时大多数与会者不吭声,张炳坤便大发脾气,说:“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你们怕,不干,我们航运自己干”。随后,便纷纷表态附和,会议决定杀12人。在5月16日朱锦伦召开会议向“联指”队长以上人员布置“追悼大会”有关事宜时,透露要杀19个人搞“生祭”。这天张炳坤、唐以豪、李世全、覃宪文等去“钱鉴监狱”,唐以豪也对左杏林说:“明天要搞‘生祭’,要早作准备”。

6月上旬一个晚上(约6月11日),覃宪文、杨有刚、汪纪武等一班“联指”总部武装人员,用汽车从“钱鉴监狱”把“俘虏”卢观鸿、何拔柱、杨家荣、孟宪符(肥管处老干部)、黄耀荣(糖烟合作店职工)、黄金海(桂林路小学教师,黄耀荣之子)、刘合利(梧州港务所工人)、蔡锦伦(梧州船厂工人、归侨)、杨浩春(梧州航运分局工人)、唐木森(梧航船舶保修厂工人)、骆荣桂(市轮渡公司工人)、黄武佑(容县黎村民兵营长)共12人拉出中山路尾汽车渡口,押上外贸五号船,推倒跪在船头两旁。此时倪海清、欧阳经权、蔡星安(制药厂工人)等人也登船。曹金水、吴振华、麦日华便把船开出西江江心。船到石油仓附近河面时,欧阳经权、覃宪文、杨有刚等便把上列卢观鸿等12名受害者推下江里溺杀。事前,倪海清曾对覃宪文说:“这是最后一次放水灯”。

这三批25人被秘密溺杀后,“钱鉴监狱”总管左杏林在被囚禁者花名册上把被害者名单涂掉,当审讯组提审不见人、家属探望不着时,左便说“去广州啦!”“去香港啦!”

当时,“联指”内部的一部分人中流传上述受害者“罪行”有种种说法,诸如:“张会是‘中南井’1967年12月6日枪杀解放军的主要参与者,1968年4、5月份反革命叛乱事件的骨干”;“覃瀚明是‘大军’入城飞虎队的队长,1968年4、5月反革命叛乱的骨干,参与纵火活动”;“谢仙是航运工总暗杀队长”;覃俊秋是阶级异己分子,参与策划冲击公安局”;“梁植能是冲击工人医院事件的主要肇事者之一”;“易德志是1967年元旦打死‘联指红卫兵’江庆森的凶手之一,反对军管银行的干将”;“晏东杨暗杀黎北焕未遂而把黎刺伤”,等等。

在“钱鉴监狱”存在期间,相继发生从“钱鉴监狱”拉“俘虏”出去个别杀害和搜捕中杀人的事件15起,死15人,死里逃生1人。

5月中旬,市水泥厂“联指”梁守辉、卢宋荣、高志强、黄桂荣(已病故)、胡振强等人密谋后,于一个晚上,把囚禁在“钱鉴监狱”的该厂“大军”成员林克明拉出,名义是“群众要求批斗”他,实际是拉到现在华南船舶机械厂码头,由黄桂荣、胡镇强开枪把他打死,沉尸桂江。

5月11日,富民上路居民委员会主任郭祺用居委会名义出证明,由林伟雄(市塑料厂工人)、钟卓荣(市酿酒厂工人)、陈海昌(外贸退休工人)、吴炳光、钟沛源等人,从“钱鉴监狱”把唐世权(走江湖卖药)拉出在河西游斗。游斗后,林伟雄、白玄杰(人民纸厂工人)等人把唐世权推到羊咩塘枪杀。事前,钟炳辉(曾当居委会主任)、黄永乾二人曾被抓进“青宫”。钟炳辉之侄钟卓荣和黄永乾之弟黄日生(富民路居委会主任)怀疑是唐世权搞鬼,便与郭祺、范汝进(城中派出所民警)密谋抓唐。5月8日,钟卓荣、黄日生、范汝进、唐志荣(已病故)在市火柴厂码头附近船上把唐世权捉到,送进“钱鉴监狱”囚禁。

5月中下旬某日,被囚禁“钱鉴监狱”的木材加工厂“大军”成员张纪伟,被该厂“联指”成员梁树标等人以“拉回批斗之名拉到角嘴口光学仪器厂旧址殴打,打后,梁等又把他捆绑着推下鸳鸯江溺杀。张被推下水后挣脱,但后来又被送进“工人纠察队”囚禁。

5月中旬某日,“联指”武装人员谢杰生(市冷冻厂工人)在平民冲土方工地抓了杨秋(白云民工队队员)把杨捆绑和用皮带抽打一顿后,在押解去“钱鉴监狱”的途中,于桂林路龙母庙北面十二步梯处枪杀。先前,谢杰生曾被“大军”抓进市人民礼堂据点殴打,怀疑是杨秋搞的鬼。

5月15日,逃离梧州的梧州航运分局“大军”成员余福有,接复工通知后从桂平乘船返抵梧州,刚离船登岸,便被“航运联指”的人抓起来,当晚,被吴炳雄等人拷问,第二天早晨陈尸河堤大南仓附近。

5月19日晚,陈志强(建设路法院里居民)被“联委”的“红卫兵”推到西门口(和平路与四坊结合部)斜坡处,由梁沛林、苏民声、周启明(均中学生)枪杀。陈志强是散工,曾系“锋刀战斗团”群众组织的骨干(该组织曾在1967年被市公安局当反动组织取缔,后来支持“大军”),武斗的“胜利”者认为他是替“大军”修造武器的,因此被“联委”10多名“红卫兵”抓到城中派出所和旧兵役局大楼拷问,拷问不得其果,在原城中派出所副所长黄家驹怂恿下当场把他干掉。5月21日,张炳坤指使“联指”总部人员陈际衍(市丝绸厂职工,已病故)、“航运联指”林中等人,把梧州航运分局“大军”成员关永(该局工人)从和平路家中抓走。当天,关永在梧州航运分局客运大楼地厅被王鉴(航运“联指”成员)等一大班人斗打,当晚死亡。

5月下旬某日,市运输公司“大军”成员何明(该司工人)在工作时突然被“联指”武装人员抓进“青宫”,在“青宫”被拷问,先打伤了脚,后来被打死。

5月22日,郊区新民大队地主分子李傅魁在河西工人俱乐部(“联指”据点),被苏枢才、蔡绍文(市糖厂工人)等人吊打拷问致死。事先,李被怀疑收藏枪枝,是郊区红旗公社武装干事周继珍指使胡超群(干部)、梁永森(武装民兵班长)等人把他抓来拷问,打伤后送进“联指”据点的。

5月23日,市糖果厂“大军”成员梁大燮死于“联指”旧防疫站据点。梁是在当月20日晚被该据点“联指”武装人员许渭忠、彭燕森(均市糖果厂职工)、叶琼林(市锅炉厂职工)、杜松福(市三药厂职工)等抓进据点的,死前被拷打致伤。

6月21日晚,河西工厂一路居民伍文彬(因历史问题被戴反革命帽子)被附近的东兴大队民兵余柱兴、莫卓群等人从家里抓走,当晚陈尸火柴厂北邻塘边。

7月间,二化厂“大军”成员陈善光脱逃后再次被“联指”抓住,关在梧州航运分局客运站地厅。二化厂“联指”成员曾惠兴、曹荣光等人,说要拿陈善光去垫武斗中死去的该厂“联指”成员梁琪光的尸底,便把陈善光拉出中山路南端路口附近枪杀。

7月上旬,梧州公路总段革委会开批斗会,渡口工人谢崇芝被毒打致伤后,被拖出会场门外路旁,由易乃恒(梧州汽车监理所所长)、陈祝南(车渡革委会副主任)等人开枪打死。谢在“文革”初期因工资问题曾“造反”,但一直坚持生产工作,武斗结束后,被陈祝南指使别人抓进“钱鉴监狱”,后拉回本单位“批斗”。

7月中旬,造漆厂开批斗会,该厂职工孔紫卿(男)因儿子孔令镛是“中南井”骨干而被毒打,重伤致死。

7月间,外逃的“大军”成员陆续被收容遣送回梧,当一批收容人员被押解路经中山路时,其中姚杞(梧州航运分局工人)、谭正生(白云民工队工人)2人被拉出路旁,遭到从海员倶乐部“联指”据点里出来的刘步林、何金喜、罗金、何绍坤、谭永雄(均梧州航运分局工人)用棍棒打死。

“联指”先后从“钱鉴监狱”拉出被囚禁人员6批共86人送交公检法机关,每送一批都发一个公告,列数各人的“罪状”公诸于众,以显示“联指有功”和“依法办事”。

5月24日送两批,共25人。第一批,押送给市公检法军管会是彭桂才、王东明、彭杰锋、陈光宇、何向东、周柏林、聂敬燊、黄玉华、黄金荣、郑锦泉、梁锡能、霍志铭共12人。第二批,押送给容县公检法军管会是容县黎村农民黄益芳、程桂庭、黄耀芳、黄福成、韦德海、林荣其、杨炎华、朱兴武、梁开燕、陆宏中、姚连彩、苏维友、潘天平共13人。

6月6日再送一批,即第三批,押送给市公检法军管会是蒙广生、蓝梓林、黄思烈、梁镜钊、廖志杨、刘永真、黄志敏、李志明(梧州航运分局工人)、陈国祥(外贸土产公司工人,“中南井”成员)、钟子强(外贸桂厂工人,“中南井”副班长)、赵权(散工,“2·7工总”常委)、卢恩深(容县黎村农民,“中南井”成员)、郭金元(缫丝厂工人)共13人。

6月25日又送一批,即第四批,押送给市、地公检法军管会是陈中坚、麦甜、黄飞(梧州航运分局工人)、邱健文、何云龙、苏云湘(市房产局工人,“工总司”后勤部长)、陈永生(梧州专区水电局开除留用人员)、莫金扬(白云民工队员,“中南井”副班长)、唐木养(市锅炉厂工人,“中南井”成员)、李碧新(市锅炉厂工人,“中南井”成员)、吴国辉(日化厂学徒,“中南井”副班长)、陈三(梧州航运分局工人,“航运工总”武斗骨干)共12人。

7月18日送最后两批,共36人。第五批押送给市、地公检法军管会是英颖通(女)、唐海世、黎煜威、周德文、刘语德、杨云光、梁宇深、李榕辉(银行干部,“大军”常委)、施俊涛(市食品公司经理,支持“中南井”)、莫振强(房产局工人,“梧房工总”常委)、黎英然(东风砂石厂工人,“中南井”五班长)、潘定宇(市机械厂工人,“大军”“卫戍司令部”主要成员)、罗伟强(塑料厂职工,卫戍司令部”头头)、陈有段(市糖厂工人,“工总司”地战部长)、林炳培(大东酒家工人,“大军财贸司”常委)、黎津荣(市食品公司工人,“中南井”成员)、周寿松(无业居民)、李镇汉(红会医院职工,“中南井”成员)、丘福华(船厂“大军”头头)、刘经寰(船厂“大军”骨干)、吴金石(建运大队工人,“8·13”复仇队成员)、黄德新(梧州航运分局学徒)、刘公甫(市园林处工人,“大军工交司”武装班长)、苏祖旭(鸳江民工队队员,“中南井”成员)、罗浦勋(丝绸厂“大军”头头)、黄鉴明(东风砂石厂职工,“大军公社司”头头)、黄凤友(航运保修厂干部)共27人。第六批押送给市、地公检法军管会是容县黎村农民杨开福、卢厚章、吴富林、胡健初、胡林康、莫家永、周泉、张世寿、邓志炎共9人。

6个公告署名“广西梧州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或与“梧州地专机关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联合署名,公告中分别把押送给公检法机关的86人叫做“反革命纵火犯、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反革命分子”、“参加4·5月反革命暴乱的匪徒”。这些公告都是“钱鉴监狱”资料组组长梁德年主持下写成,覃拔曼看过,其中有的公告“支左”干部庞世煜也看过,送“联指”总部“审核”后打印的。印发面很广。“钱鉴监狱”资料组在覃拔曼布置下,以梧州“联指”名义向梧州军分区、广西军区和广西“革筹”写过《关于梧州造反大军坏头头和中南井发动4、5月反革命武装暴乱的报告》、《关于梧州造反大军制造枪杀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战员的反革命事件的报告》,还以“梧州联指”和“梧州地专机关联指”联名出版了6期《反复辟》油印小报,列数“大军”、“中南井”的“罪行”,宣称“联指”打“大军”是“英雄”。

“联指”押送给公检法的86人,除23人由容县公检法军管会审查处理外,63人由市公检法军管会审查处理。市公检法军管会受理的63人中,自1968年8月26日市革委会成立后至1969年初,先后释放了37人。这些人被释放回原单位后,除学生外,多数被批斗,有的再次被拘禁和斗打,如:林炳培、黎煜威回到市饮食服务公司后,又被当作“反共救国团”成员囚禁在梧州旅店数月,被打得死去活来,其中林炳培还受坐老虎凳、吊半边猪、灌辣椒水、钳手指等酷刑。当时没有被释放的26人,连同另外抓起来的28人,共54人,被市公检法军管会当作“反革命”纵火犯继续关押审查,其中拘留审查26人,逮捕审查28人。市革委会曾在1968年11月3日同意市公检法军管会提出的要追究其中28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准备判处死刑13人、死缓1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3人。因为广西区革委会不同意,所以此拟没有执行。后来在1975年以“反革命纵火罪”判了王东明无期徒刑、陈荣权有期徒刑10年。其余52人全被先后释放(1970年、75年各放26人),但长期被囚禁,身心受到严重折磨。

后语

一、本件取材于梧州市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调查材料、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中收缴到原“联指”总部和“钱鉴监狱”形成的部分“资料”、原“联指”总部常委黄天盛的日记、市中级法院对“文革”中杀人案的审判案卷和对“文革”中纵火案的审判案卷和对“文革”中纵火案的复查案卷,并参考市公安机关对“文革”中纵火案的调查案卷,经过互相对照后写成。

二、在1983、1984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期间,我市遵照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以彻底否定“文革”、否定“文革”中两派、否定“文革”中那一套做法的精神,纠正过去一部分人认为“联指”派“有功”的错误论调,采取专案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清查“4·13”武斗和“钱鉴监狱”事件中的杀人,打死人的策划指挥者和凶手。对查实了的杀人凶手和策划指挥者,已按广西区党委桂发[1983]54号、桂发[1984]15号文的政策规定,开除出党或给予行政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对少数罪行特别严重的,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炳坤死刑处决,判决倪海清无期徒刑,分别判决唐以豪、欧阳经权、覃宪文、杨有刚、宁日东、李世全、朱锦伦、张碧霖、李绍元、莫宝欺共10人5至15年有期徒刑。

三、“大军”、“中南井”一些人在武斗中放火。放火确是有罪,但过去按“反革命纵火罪”判处不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法院对王东明、陈荣权两案均作了改判,去掉“反革命”帽子,认定放火罪,改判王东明有期徒刑15年。198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复查,后来在1987年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改判,认定纵火罪,鉴于是在“文革”特定历史条件下所犯,免予刑事处分。

四、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期间,王东明、陈荣权互相串连,用20个人的名字“联名”申诉,完全否认他们在“文革”时放火,指控当时火烧梧州是“联指”打燃烧弹、投掷汽油弹和喷射汽油造成的。由于其申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复查,市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办公室也进行了调查。市中级法院在复查后做出结论,除原判说他枪杀解放军一事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外,有关其策划指挥和参与放火事实基本上是清楚的、证据是充分的,所以高级法院在1987年改判时仍然认定其犯有纵火罪。市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办公室在调查中发现,其“联名”申诉信中署名的20个人,其中梁金泉、彭杰锋、廖小萍、黄思烈等相当一部分人否认与其“联名”申诉,而且继续承认过去坦白交代有关放火问题是事实;例如:彭杰锋说:“过去交代和揭发的都是事实。当时被打,顶不住就放火,这是从金星电影院据点被攻打时的经验教训而来的,“联指”攻打金星,我们一放火,他就跑了。当时被打,莫说放火,有原子弹也会放的。”因此,“文革”中“大军”“中南井”放火,这是历史事实,是不容王东明、陈荣权等人否认的。在调查中,有人反映,当时看见“联指”向“大军”控制区开枪时,夜空中呈现“火龙”;有人反映,“联指”打出的子弹打到墙上吱吱作响,并有维持2分钟的火光;有人反映,“联指”枪弹打到五坊路,烧着了搭在街上作雨蓬的油布;当时“联指”的武装人员也承认,当时打高射机枪,高机子弹每组3粒,是曳光、穿甲、爆炸三种弹或穿甲、爆炸、燃烧三种弹;又有人反映,有一次“联指”向银行大楼打枪时,银行3楼里的帐薄突然间着火,幸及时扑灭;因此,不能排除当时“联指”攻打“大军”时有燃烧弹和打枪引起着火的可能性。但是,王东明等人关于“联指”投掷汽油弹、喷射汽油的说法,我们在调查中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更不能证实。过去对“4·13”武斗事件期间的26处起火点在专案调查所作的结论;成灾的21处,查实是“中南井”放火的16处、是“8·13复仇队”放火的1处,有线索说是“中南井”放火而未作认定的2处,没有任何线索的1处;没有成灾的5处,查实分别是“中南井”,“8·13复仇队”、“工总司”,“航运工总”这些“大军”所属组织的人放火。过去这些结论,是在排除刑讯逼供因素,梧州方面的审讯情况和“大军”的人在外地自己“清理门户”的情况吻合,经过认真调查核对的基础上做的;未能因现在王东明等人无理申诉和不排除当时“联指”攻打“大军”时打枪引起着火的可能性,便可将原来的调查结论推倒。

追查“反共救国团”

一、市革命委员会贯彻“6·17”公告

“文化大革命”中的1968年6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会筹备小组和广西军区。联名署颁发了《关于破获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反革命案件的公告》。示意此“反革命集团”的许多主要成员是“4·22”(广西“文革”两派中的一派“造反”组织)的头头,隐藏在“4·22”设在南宁市的据点内。它号召要彻底推毁这个“反革命集团”,把“漏网的主犯缉拿归案”。并且要“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的猛烈的进攻”。

梧州地、市革委会成立后,为了弄清梧州有没有“反共救国团”组织,经市革委会主任宋瀛州(梧州军分区司令)、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傅享通(梧州军分区副政委)召集地、市公检法军管会负责人研究,于1968年9月成立了梧州地市联合专案组。该组于9月22日决定,由黄辉松、曾昭林、覃晋光(以上是地区公检法干部)、童如铭(市公安局干部)等人组成一个小组,赴南宁审讯在押犯,弄清熊一军(“4·22”头头,被认为是“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主犯)“黑线”与梧州的关系;由梁干(公安局干部)等人组成一个小组,审查各县、市上报的反革命纠合案件和线索,甄别其中有无“反共救国团”。

地市联合专案组去南宁审讯不获其果,但从各县市上报反革命纠合案件线索中筛选出“钟沛超案”,认为“有价值”,便向市革委会作了汇报。市郊区新民生产队农民钟沛超。于1968年6、7月间被本大队民兵斗打,在逼供下曾经承认在“文革”刚开始时曾说过“想拉拢一班人成立一个‘反共救国团第三中队’组织。”“准备对贫农和队干进行报复”。1968年10月10日市革委会正副主任会议上,与会者听了“钟沛超案”的案情”汇报后,认为既有个“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梧州就不会没有‘反共救国团’组织”,主持会议的宋瀛洲首先提出要公布“钟沛超案”,说这样做“对发动群众有利”,刘文凤、刘文举、倪海清、谢良珏、王渔舟、黄德明等均表赞成。

10月20日,在市灯光球场举行群众大会,市革委会保卫部在大会上公布“破获”了以钟沛超为首的“反共救国团第三中队”一案。会上斗争了钟沛超,(后来,钟于1970年被梧州市公检法军管会判刑20年。1980年市中级法院改判13年,1981年广西区高级法院改判无罪释放)。

10月26日,宋瀛洲召集市属部分单位革委会负责人开会,在会上强调当前在对敌斗争中要“重点抓特务、抓走资派、抓‘反共救国团’”。

二、外贸系统革委会大张旗鼓揪“反共救国团”。

1968年10月27日,梧州外贸革委会主任赵禄江召开革委会常委会议传达26日宋瀛洲所讲抓对敌斗争的精神。随后,召开梧州口岸各进出口支公司革委会负责人会议,亲自传达上述宋瀛洲的讲话精神,部署以追查“反共救国团”作为当前“清理阶级队伍”的重点。根据此布置,会后,各进出口公司革委会把“清理阶级队伍”的“批斗对象”重新排队,寻找“突破口”,调整批斗力量,大张旗鼓进行揪斗。外贸革委会主任赵禄江和副主任马文澜(军代表)、许安山、张槐龄、王恒杰均下去督促开展追查“反共救国团”的“群众运动”。

粮油食品进出口梧州支公司(以下简称“食出公司”)干部马计(1931年生)。出身反动阶级家庭,父被镇压,本人“文革”中参加“广西4·22梧州造反大军”(以下简称“大军”)而被视为“上窜下跳”、“行踪可疑”,遂于11月中旬被列为“重点突破口”进行揪斗。揪斗时,左祥胜(梧州外贸办事处干部)、林一峰(食出公司医生)、胡长友(食出公司革委会副主任)、梁克信(食出公司职工)边拷打边质问,要他交代1968年2月份去南宁“搞什么活动”。经过7个晚上连续拷打逼供,马计在11月19日被迫招认参加“反共救国团”。12月1日又招认2月份被谭桂华(本单位职工)指使去南宁,通过钟老庆(广西食出分公司职工钟绍云)的介绍,与李家庆(南宁“4·22”人物)面谈后,同“反共救国团”挂上了钩,再从钟老庆处拿了《广西反共救国军宗旨》回梧。回梧后在沙街开了两次会议研究发展组织。他还供出谭桂华在1月5日发展了梁文波、凃耀辉(均本单位职工)、钟汉联(市日杂公司干部,4、5月武斗中死亡)等人加入“反共救国军梧州市青年救国团”,由谭桂华与伍景华、梁文波、凃耀辉组建这个“青年救国团”的“食出分团”。后来,马计为了避免再受皮肉之苦,在张槐龄、胡长友等与他“个别谈话”,进行“政策攻心”之后,再次按照他们的口气“顺竿爬”,又供出“青年救国团”成员名单尹环珍(同单位职工)共54人,并说有纲领、誓词,参加者要填表申请。马计供述后,继续被禁闭。1969年2月曾放出劳动,但不准回家。他在逼供中被打伤多次咯血,一直挨关押得不到及时治疗、致使伤病、日益恶化。1970年4月27日不得不抬去梧州地区医院留医,通知家属来看望时,已无法医治。几天后,于5月2日死亡。

茶叶土产进出口梧州支公司(以下简称土出公司)深冲仓职工王维龙,也被列为“重点突破口”,在李木南等人斗打下,供认了“参加反共救国团”。据王供认,他与叶福荣、罗细九等人参加了以彭桂才(“大军”的军长)、王东明(“大军”属下“中南井冈山游击队”的“副总指挥”)为首的“反共救国团”,填写了彭桂才从南宁带回来的“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梧州直属队”的“宣言书”,与钟桂凤(畜产进出口梧州支公司职工)等一起参加过在大南路市饮食服务公司楼上举行的“入团宣誓会”(按:此处原是“中南井冈山游击队”司令部。1968年4月初曾在此举行过一次“大军”的派性“形势座谈会”),“梧州直属队”的成员他知道的有蓝百崇、李惠民等16人。

当时,梧州外贸系统各革委会都是“多数派”“联委”掌权,派性严重,虽然马、王二人所供矛盾百出、但所说“反共救国团”名单涉及的人,都是原来的“大军”成员,被认为与“6·17”公告所说“案情”相符,故信以为真。于是,各进出口支公司在外贸革委会统一部署下,互相配合,按马、王二人供出的名单,逐个揪斗,追查范围越铺越大。

12月6日,食出公司根据马计口供,斗打谭桂华,谭供认,他与伍景华等人在1968年3月,组织了一个“中国国民党广西梧州反共救国军第一纵队”。伍任“司令”兼“政委”,他任“副司令”、马计任“高参”、凃耀辉任“政宣主任”、杨明德任“财经主任”。与此同时,畜产公司根据王维龙口供,对钟桂凤(女)刑讯逼供。钟供认,由何少雄(梧州航运分局工人,“大军”的武斗“总指挥”)介绍,于1968年3月参加了王东明、何少雄等为首的“反共救国团区中队”,21个人一同在市饮食服务公司参加“入团誓会”。并供出了连同外单位的人在内的共67人的“反共救国团”成员名单。

12月12日,外贸革委会列队敲锣打鼓向市革委会、市公检法军管会“报喜”,说是“全面突破”了“反共救国团”。并发出《特急通谍》,限令“有问题”的人在10小时内坦白交代。同时,布置趁势“顺藤摸瓜”、“深追深挖”,进一步“扩大战果”,于是,揪“反共救国团”的“批斗会”便在外贸梧州口岸各支公司“遍地开花”,造成一宗宗死人事件。

同日下午,土出公司工艺业务员蓝柏崇(1929年生),被迫在禁闭室上吊身亡。蓝是“文革”中“大军”成员,曾编写派性刊物,被视为“反军黑干将”,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多次被斗打,被禁闭。自从王维龙供出他是“反共救国团”成员后,该公司“斗批”领导小组成员,邓燮豪便具体布置对他进一步揪斗。从12月8日晚起的数次“批斗会”上,他被何绪仁、谭丕炎、张继良、林宣强、梁金生殴打致伤,11日晚支持不住了供认了“参加反共救国团”后,便在第二天下午上吊。

同日深夜,食出公司果菜仓副主任伍景华(1919年生)被打死。伍在“文革”中是“少数派”“大军”成员,在“清理阶级队伍”中被视为有“带领职工擅离岗位”、“收藏枪支”、“特嫌”等问题,受到“隔离”审查和批斗。自从12月6日谭桂华供出他是“中国国民党广西梧州反共救国军第一纵队”的“司令”兼“政委”后,张槐龄、王恒志等人布置抓紧追查,并增加人员对他揪斗。在12月12日下午2时开始进行的“批斗会”上,他被折磨摧残8个多小时,受到胡长友、左祥胜、梁克信等人用矛竹片、胶管、木棍长时间轮审毒打。他不断惨叫“救命”,喊“共产党万岁”。但始终不承认“参加反共救国团”。当晚10时许,他已不能动弹,奄奄一息,危在旦夕,梁克信等人把他用木板车推回禁闭室后不久他便死亡了。随后,张槐龄、胡长友、左祥胜、林一峰于次日凌晨1时许来到现场,说是“看看他是否服毒自杀”。这时伍的尸体腹部肿胀且硬,明显是毒打造成肝破裂出血所致,但医生林一峰按领导示意,写了一个“服毒自杀死亡”的“检验报告”,向市公检法军管会备案。(林于1969年6月19日书面承认,此“检验报告”毫无根据)。

12月13日凌晨,食出公司女工尹环珍(1935年生)投河死亡。食出公司果菜仓革委会主任罗生,根据马计供出尹环珍是“反共救国团”成员,便组织了徐亚基、黄鸾英、柳汉清、刘松、李华坤等人对尹揪斗。她在12月上旬被斗10多次,其中多次被打。8日被关起来,连续4晚被斗打。12日晚,罗生等人边打边要她指供,又宣读《特急通谍》。勒令她赶快坦白,她始终没有招认,当晚“斗争会”结束后,悄悄走到柚子仓附近投落西江,数天后尸浮附近河面。

一夜之间出了3条人命案,并没引起外贸革委会醒悟,相反继续胡作非为,致使严重后果继续发生。

12月14日,外贸革委会举行本系统全体职工参加的“落实‘6·17’公告,认真搞好‘斗批改’,‘政策兑现’大会”。除在会上再次宣读《特急通谍》外,还按会前布置,叫李仲、徐福林、覃耀炽3人登台“坦白交代”。当场宣布“从宽处理”,又宣布把一度“外逃”的“反共救国团成员”李惠民“捉拿归案”。会上号召“要掀起坦白和检举揭发高潮”,“继续深挖‘反共救国团’”。会后,两天内贴出了“检举揭发”大字报1300多份。在这一片恐怖气氛笼罩下,参加过“大军”的职工,慑于压力,为求免受皮肉之苦,便照着从“批斗会”听到的和从大字报看到的“内容”,承认自己“参加了反共救国团”和“履行了入团宣誓”如此“坦白登记”者共188人。同月21日,赵禄江向市革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汇报外贸追查“反共救国团”的情况。主持会议的宋瀛洲听了赵禄江的汇报后,对外贸革委会追查“反共救国团”所取得的“成绩”加以肯定和表扬,并特别肯定“政策兑现大会”起到了“能一群一片地解决问题”的“作用”。外贸这样的“解决问题”,到底取得什么“成绩”呢?除了追出的188人“参加反共救国团”全是假案以外,就是又整死了3个人。

12月17日晚,食出公司女统计员周自光(1931年生)惨遭毒打,18日晨露尸室外,先前,罗生、李积盈组织了李华坤、李细牛、黄东、陈秀球、唐济勇、邓桂松等一班人追查她的“反共救国团”问题。17日晚上,在食出公司办公室3楼,她被残酷斗打,惨叫不绝,到11时左右,已被打得惨叫不出,站跪不得。19日天亮前,有人发现她瘫在办公楼门前露天球场,只能发出微弱的呻吟声,天亮时气绝身亡。

12月28日,茶厂革委会副主任罗文辉跳楼身死。罗死前,被当作有“反共救国团”问题监禁斗打,还曾被反绑手脚吊了一个通宵。

1969年1月23日,食出支出公司小动物仓记帐员江福英被打伤后死于家中。在“清理阶级队伍”中,江被列为“清理对象”,追查历史,后因被视为有“反共救国团”问题,小动物仓主任何二松组织了唐济勇,曹永强,钟北,梁金昌,钟容水等人。于1969年元旦把他拉到公司办公楼3楼斗打追问。他被打到臀部伤烂后,被迫于1月2日供认“参加了反共救国团”。1月3日推翻供词后,又被斗打,并囚禁起来不准回家。1月7日被迫再次承认“参加反共救国团”,因已被打成重伤,故放他回家,回到家后,一直不能起床,家属用木板车推去医院看病,但因何二松等不肯出具单位证明,得不到住院治疗,伤病过重失治,1月23日在家死亡。

三、外贸“经验”结恶果

1968年12月,外贸各单位把刑逼供中逼出的“反共救国团”名单线索,陆续转给有关单位。同月23日,外贸开了一个有2000多职工参加的“用实际行动拥护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坦白、控诉大会”,32人上台“坦白”自己“参加了反共救国团”。这个会,市里其他单位代表100多人参加,市里有关单位,根据外贸转来的线索,仿效外贸的做法,大揪“反共救国团”,相继发生严重的后果,突出的有如下几例:

1968年12月20日,市土产供销经理部业务科长彭新南被迫上吊身亡。12月19日,该经理部革委会主任刘振华、副主任梁宦成,根据外贸畜产公司钟桂凤的口供,组织了13个人的“批斗组”,对彭新南逼供,要他承认是“反共救国团”的“政委”。一夜通宵,彭新南经受了跪煤渣,跪着举手托红砖、背石块、挂水桶,用铁线扎着双手姆指吊全身酷刑,被迫招认但想想又推翻。彭在第二天被放回家吃中午饭时,留下不堪忍受惨刑通宵的遗书,在家上吊身亡。彭死后,该经理部刘振华、梁宦成等人,又根据外贸钟桂凤的口供,进行了对职工莫建邦揪斗。莫被刑讯逼供后供出同单位职工谢惠珍、钟沐贤等11人在梧州照相馆(按:此处是“文革”中“大军”属下“中南井冈山游击队”的“司令部”)参加过“反动宣誓会”。接着,莫所供各人先后被审查、揪斗,其中谢惠珍被斗打致残。

12月25日,市废旧物资公司干部邓振家被迫跳楼身亡。1969年1月12日,该公司会计黄杏芳被迫上吊身亡。该公司革委会副主任覃天寿,根据外贸转来的“线索”,揪斗邓振家。以覃天寿为首的“专案组”刘球、彭衍东、高明鉴等人,对邓刑讯逼供,邓在受到压杠子(跪在地上的小腿,被横放一条木杠,两个人在木杠两端用脚出力踩)、吊手指(捆扎两手姆指吊起全身)酷刑之后,供认“参加”了“中华反共救国军”,供出该“组织”的“总司令兼政委”是黄文裕(市商业局干部,武斗中1968年5月5日当了“俘虏”被杀),“副政委”是温启华(煤建公司干部,武斗中当“俘虏”后1968年5月17日被杀害),又悄悄写下遗书“用刑迫供,迫得伪造事实,冤枉冒认”,便于12月25日跳楼身亡。覃天寿等人又根据土产供销经理部转给的“线索”,揪斗本公司职工肖允荣。肖屈打成招,承认“参加了反共救国团”,并供出“参加”者还有李榕辉(银行干部,“大军”的“常委”)、钟求澞(信托公司干部)、黄杏芳(本单位会计)等人。接着,覃天寿等个把黄杏芳禁闭起来进行刑讯逼供。黄杏芳受伤后,于1969年1月12日在禁闭室内上吊死亡。该公司革委会主任邱瑞芳(女)对覃天寿等人搞刑讯逼供有过劝告和制止,但制止不力,致使邓振家被迫死亡后,刑讯逼供仍继续发生;得知黄杏芳受刑致伤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致使黄被迫死亡事件没有得到防止。

12月间,市饮食服务公司以该公司革委会第一副主任许占海为首的,以公司革委会常委肖祝南、钟永强、覃福林为核心的“专案组”,根据外贸马计、钟桂凤、莫海湘所供,把职工林炳培、林中骧、黎淦、黎旭辉、陈彦朝列为“反共救国团”进行监禁和刑讯逼供。许占海等人从当年9月份起已在梧州旅店非法设牢房,先后对29名干部、工人囚禁和刑讯逼供,自得了外贸转来的“线索”后,日夜对林炳培等5人施刑逼供。这5人都分别上不同程度受刑。林炳培所受尤其残酷,除拳打脚踢之外,还受过铁钳夹手指、坐“老虎凳”、吊“半边猪”、在寒风中淋冻水、捆绑着灌辣椒水等酷刑。在酷刑摧残下,4人屈打成招,3人割颈、服毒、上吊自杀(均获救),其中陈彦朝被打致重伤,后来送医院,医治无效死亡。该公司革委会主任唐大荣对设牢房、刑讯逼供没有采取制止措施。

1969年1月17日下午,梧州盐业站干部李珠被迫跳楼身亡。李死前,该站革委会副主任梁岑尊,根据外贸转来的“反共救国团”线索,组织了对李“追查”。从1969年1月10日起,李被日夜连续斗打,死前,于16日晚曾供认在洞天曲艺场“参加过形势报告会”,会场“悬挂”有“刘少奇像和蒋介石像”等假情况。

四、假案终于被否定,受冤者获平反昭雪,违法乱纪者被处罚。

1969年1月,先后有几十个单位向市革委会报告,被揪斗者供出“梧州”的“反共救国团”的“组织名称”67个,共涉及六、七百人,要求市革委会组织力量进行定案处理。当时,在干部、职工中,特别是在一部分老公安干警中,颇有怀疑。他们认为,虽然“文革”中阶级敌人乘机作乱有可能,但解放差不多20年,经过了镇反、肃反和历次政治运动,在10多万人口(当时梧州市人口未超过20万)的城市竟会有如此众多的反革命组织和反革命组织成员,难以令人置信;况且外贸各单位、饮食公司、土产供销经理部、废旧物资公司的刑讯逼供情况早有所闻,且当时已有人揭发,对此案的真实性不得不慎重核定。因此市革委会保卫部不得不组织15人的专案组(成员以当时市公检法军管会侦破组派出的人为主,市工代会、工宣队、外贸、航运、建筑、饮食公司和松脂厂派人参加),对此案调查甄别。

5月3日,调查甄别工作开始进行,专案组在一些老公安干警敢于排除派性干扰、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影响下、深入到追查“反共救国团”所涉及的83个单位,在依靠群众了解各单位追查“反共救国团”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查“线索”来源,直接访问了部分“斗批组”、专案组”人员和部分被揪斗者,终于弄清了主要情况。所有被揪斗而供认参加了“反共救国团”的供词,都没有旁证。“揭发人”和“被揭发人”之间供词,没有符合情理的情节吻合,所供“组织名称”也各不相同,供出的所谓入团宣誓会的场面,查实根据指供者的提示,将“大军”、“中南井冈山游击队”的一些派性活动场面添枝加叶编织出来的。不少人供认了又推翻口供。甄别调查中所访问的被揪斗者,统统推翻原供词,都说是无法忍受斗打摧残才胡编乱说的。治安巡逻队曾干涉过一些单位深更夜静时施刑逼供的做法。被专案组访问的一些“批斗”人员也承认和检举了刑讯逼供行为,最先被屈打成招的是马计、王维龙,外贸革委会根据马、王的口供去“扩大战果。”后来各单位开展追查“反共救国团”的“根据”,无不源出于外贸转给的“线索”,而此时马计、王维龙都推翻口供。这些扩大了的“战果”和“线索”就不能再成立。专案组根据调查甄别的情况,按重点单位或分行业,分片综合情况先后写了14份调查报告,并在此基础上,于1969年9月23日,形成了一份《关于梧州市“反共救国团”案的调查报告》。这个报告明确指出1968年10月以来搞出来的“反共救国团”案,是通过刑讯逼供搞出来的假案,应予否定,并提出“原来在什么范围内弄错了的,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宣布平反”。

由于派性和“左”的影响还严重地存在。市革委会一直没有把专案组的调查报告批转给各单位执行,因此,“反共救国团”假案没有公开推倒;被揪斗过的人虽然没有被当作“反共救国团”定案处理,但是没有得到及时平反,更谈不到有关责任人的查处。直到1983年开展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受害者才获平反、昭雪,造成伤残人命的有关责任人才被惩处。

“处遗”中查实,当年梧州市革委会部署的追查“反共救国团”运动,从外贸系统开始的靠刑讯逼供造成的“反共救国团”假案,涉及本市83个单位639人,已在47个单位对334名干部、工人揪斗,在揪斗中对171人进行了刑讯逼供,其中96人惨受酷刑,打死2人(伍景华、周自光),打伤致死3人(江福英、马计、陈彦朝),被毒打后上吊、跳楼、投河死亡7人(尹环珍、蓝百崇、罗文辉、邓振家、黄杏芳、彭新南、李珠)。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在1983年下半年公开宣布“文革”中梧州市的“反共救国团”案是在“左”的路线指导下和派性影响下造成的冤假错案;对因此案而死亡了的12人,逐个进行了平反昭雪,妥善做好对遗属的善后工作。对因此案被审查、揪斗过的人,都由各单位开会公开宣布平反和发书面平反书,其中伤残者,视有关单位经济能力发给了不同数额的一次性困难补助,对打人凶手和造成伤残人命有直接责任的人,根据其罪错事实情节和认罪认错态度,按“处遗”政策作了处理。如:对打死人、逼死人的直接责任人何仁松(食出公司小动物仓革委会主任)、唐济勇(小动物仓“斗批组”副组长)、罗生(食出公司果菜仓革委会主任)、覃天寿(废旧物资公司革委会副主任,“处遗”时在柳钢)、许占海(饮食服务公司革委会副主任)、钟永祥(饮食服务公司革委会常委)、梁岑尊(盐业站革委会副主任)等,开除出党、降为一般干部;梁宦成(土产供销经理部革委会主任)、胡长友(食出公司革委会副主任,“处遗”时在区外经委)、左祥胜(梧州外贸办事处干部)、周万盛(盐业站革委会副主任)、陈新荣(市食品公司“斗批组”负责人)、肖祝南(饮食服务公司革委会常委)、黎庆湘(食出公司中层干部)等,给以留党察看和撤销行政领导职务的处分;刘振华(土产供销经理部革委会主任)、邓燮豪(梧州土出公司中层干部,后调北海当土出公司领导),给以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有领导责任的许安山、张槐龄、王恒志(外贸革委会副主任)、冯坤(外贸“5·7”干校革委会副主任)、殷希古(市食品公司革委会主任)、邱瑞芬(废旧物资公司革委会主任)等,也给以适当的党纪处分。

清查“5·16”

(一)

1970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中发[1970]20号关于要各地深入开展清查“5·16”的通知后,4月,在梧州军分区大院里,分区副政委、梧州市革委会主任傅享通,副司令员、梧州市革委会副主任周树忠,布置该分区教导队政治教导员庞世煜(后来任梧州市武装部副政委),要庞具体负责在梧州市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简称清查“5·16”,指示他先从“红三司”(即“广西‘4·22’梧州革命造反大军”属下的“红卫兵革命造反第三司令部”)中几个骨干分子入手,说“红三司”与梧州“文革”中各重大事件有较多牵连,云云。

庞世煜接受任务后,随即组建了梧州市清查“5·16”工作组,在市革委会4楼办公,对外称“三办二组”,该组早期有工作人员10多人,除庞世煜外,还有军队“支左”干部姚志农、龚光植、司马仁斌、覃庆康、梁炎芳,公安干警邓志辉、孙建设和原“三办”工作人员麦配德、陈毅德、吴志才、李道林、莫嘉南等。他们搜集“文革”中的大字报、油印小报、传单、刊物,边翻阅边联系梧州市“文革”中两派对峙期间冲机关、砸工厂、抢枪支、搞武斗、放火等事件,从中摘抄那些被认为矛头“指向毛主席、林副主席和中央文革小组,指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指向新生的红色政权”(即所谓三指向)的线索,作为确定调查方向和调查对象的依据。

5月,“三办二组”经过傅享通、周树忠批准,把“大军”(即“广西4·22梧州市革命造反大军”)的积极“造反”分子苏振国(桂林路小学教师)、赵灼华(歌舞团干部)、彭金发(纸厂工人)、刘祖汉(学生)、欧建华(学生)、莫鸣强(学生)、朱纲(学生)和支持“大军”的副市长杨林等8人,列为第一批“专案调研对象”。赵灼华早已被关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其余7人先后被秘密“隔离审查”。

杨林,先被秘密“隔离”在冷水冲梧州公路总段职工宿舍楼下一个小房间里,后移送到市西郊9公里“专案大队”。“专案人员”是麦配德、莫嘉南、覃连德等人。

苏振国,先后被秘密“隔离”在梧州卫生学校和9公里“专案大队”。“专案人员”是陈毅德、梁炎芳、孙建设、梁水养等人。

彭金发被秘密“隔离”在市公安局看守所的一个审讯室里。“专案人员”是刘善章、李发林、李冠铮等人,另有杨锐鸿、张仁德二人负责看守。

刘祖汉,被秘密“隔离”在市人民医院后楼。“专案人员”是龚光植、梅逸云等。

欧建华,被秘密“隔离”在市税局旧址。“专案人员”是龚光植、刘善章、李冠铮等。

莫鸣强,被秘密“隔离”在市公费医疗门诊部3楼。“专案人员”是邓志辉、李道林、覃庆康、姚志农、梁亚流、莫嘉南等人。

这些“专案调研对象”被秘密“隔离”后,困在小室里不准外出,不准通信,不准会见亲友,连每顿饭都在小室里吃,天天由“专案人员”与之“谈话”,一谈便没完没了,或由“专案人员”与之一同“学习”,或在“专案人员”监视下写交待材料,谓之“办学习班”,庞世煜经常到各秘密“隔离”点去与对象“谈话”,“专案人员”在“谈话”过程中,叱喝、拍抬打凳、逼供、诱供、指明问供。例如:彭金发被秘密“隔离”在看守所审讯室后,刘善章等“专案人员”每天与他“谈话”3、4次,经常搞“疲劳轰炸”,谈至深夜。彭交代了在“文革”中参加抢枪和“揪军内一小撮”活动等问题后,仍被频频追逼,要迫使他供认参加“5·16”组织。12月20日庞世煜到看守所“检查工作”后,24日晚7时开始的那次“谈话”,刘善章等人向彭宣读毛泽东著作《敦促杜律明投降书》,逼得彭痛哭流涕,但始终没有承认参加“5·16”。“谈话”到翌日晨2时结束,8时,发现彭吊死于禁闭室窗下。苏振国、刘祖汉、欧建华、朱钢、莫鸣强5人,经不起“办学习班”折磨,便顺着“专案人员”逼供、指供的方向,先后承认参加“5·16”组织,生造了一套“5·16”的“组织情况”和“成员名单”,向“专案人员”招供。他们供了又推翻,推翻了又承认,苏振国尤其突出,但庞世煜等人只信其有,不信其无。

1971年2、3月间,“三办二组”根据苏振国、刘祖汉等人被迫胡编的口供,向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写了《关于梧州“5·16”反革委阴谋集团情况的综合报告》,认定梧州的“5·16”组织是从武汉发展来的。《报告》指述的情况是:武汉大学生伟伍杰、李继治、黎明等人,于1966年底来梧后,进行了同杨林、梁治光(市委副秘书长)等策划组建“红色造反团”等一系列活动,1967年3月返回武汉参加“5·16”,5月由武汉地区“5·16”组织头头丁家显再派来梧,把“红三司”等组织的骨干分子朱钢、李锐流、莫鸣强、刘祖汉和电安厂工人黄金城、纸厂工人彭金发等人吸收进“5·16”组织,在四方井仁秀里18号(“毛泽东思想红卫兵和井冈山红卫兵造反团”驻地)组成了“梧州市‘5·16’革命造反兵团”,然后分为干部、工人、学生、财贸教卫、农民五条线,单线发展组织,共发展了“5·16”成员160多人,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完全相信了这个《综合报告》,把它作了部署进一步开展清查“5·16”的依据。

1971年3月,“三办二组”把黄金城放在海员俱乐部3楼秘密“隔离”起来,由“专案人员”姚志农、覃庆康等四人进行审查。黄金城被迫承认参加了“5·16”组织,并供认市电安厂有9名“5·16”分子。

(二)

在中共中央1971年2月8日发出《关于建立“5·16”专案联合小组的决定》后,3月16日广西区党委成立了以区党委书记、广西军区政委刘重桂为首的清查“5·16”十人领导小组,3月19日梧州地、市成立了以梧州地区革委会主任,梧州军分区政委张基为首的清查“5·16”联合领导小组。3月27日梧州市也成立了周树忠为首的清查“5·16”领导小组。梧州地、市清查“5·16”联合领导小组,组长张基、副组长高洪俊(梧州军分区司令员,梧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傅享通,组员高明远、李钱荣(均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梧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和周树忠。梧州市清查“5·16”领导小组,组长周树忠、副组长谢良珏(市武装部政委、市革委会副主任),组员王渔舟、余达佳(均市革委会副主任)、绳兆昌(市武装部政委、市革委会政工组副组长)、王守维(梧州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市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组长)和庞世煜。市清查“5·16”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仍设在市革委会4楼,对外仍叫“三办二组”)兼主任庞世煜,副主任王兴(市卫生局副局长)。下分三个组,姚志农任运动指导组组长,龚光植任专案组组长,吴志才任资料组组长,此时“三办二组”增至60多人。

3月份,傅享通、庞世煜去南宁西园饭店,参加由自治区清查“5·16”小组召开的会议。这次会议的精神与区党委3月16日桂发[1971]15号文的内容是一致的,就是要在广西全区“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批发动群众,打一场深挖‘5·16’的人民战争”。市清查“5·16”领导小组根据这个精神和“三办二组”《关于梧州“5·16”反革命阴谋集团情况的综合报告》。于3月27日搞了《梧州市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清查“5·16”运动的意见》经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批准执行。这个“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一)、清查“5·16”从秘密“专案调研”阶段转向“公开发动群众清查”阶段;(二)、运动的重点是要抓“5·16”的骨干和幕后操纵者;(三)、继续抓紧“专案调研”,把崔炳荣(《鸳江日报》副总编辑)、刘肇华(市委宣传部副科长)、赖炳煊(一中教师)、欧阳希明(一中学生)、英普庆(粤剧团职工)等“大军”活跃分子“隔离”审查;(四)、派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市电安厂(后来改名无线电厂)搞发动群众清查“5·16”的试点;(五)、清查运动分批进行,第一批先在一化厂、纸厂、模具厂、光学仪器厂等单位进行,先抓好“专案调研”,待电安厂试点取得经验后在这些单位发动“人民战争”。

4月中旬,庞世煜以队长身份带领“宣传队”进驻市电安厂搞“试点”,“宣传队”成员有邓志辉、李道林、梁炎芳等人。“三办二组”确定在电安厂搞“试点”的原因是:(一)、根据逼供所得材料,该厂有9名职工被认为是“5·16”分子,其中“骨干分子”黄金城,在被“隔离审查”中已“突破”,因此认为在该厂“全面突破”的难度不大;(二)、梧州“文革”中的重大事件,与该厂“造反派”牵连较多,弄清这些牵连,“有利于”掌握“5·16”的“活动情况”;(三)、黄金城在“文革”中与副市长杨林关系密切,对此深入查究,将“有利于”深挖梧州“5·16”的后台。在“宣传队”进驻之前,庞世煜亲自建立了该厂清查“5·16”领导核心小组,由黄彦君、吴以飞等6人组成,厂革委会副主任石文辉任组长,同时举办了两期清查“5·16”的“骨干学习班”。4月8日,庞世煜在该厂第一期“骨干学习班”上介绍“该厂‘5·16’的情况”,谢良珏亲临讲话。

4月18日,以庞世煜为首的“宣传队”和以石文辉为首的市电安厂清查“5·16”领导核心小组,召开全厂人员参加的清查“5·16”群众动员大会。谢良珏以市革委会副主任身份在会讲了话,谢的“讲话”,把梧州“文革”中两派对峙期间发生的冲工人医院、冲公安局、冲“支左”办公室、为“红色造反团”翻案、群众组织油印小报诬蔑解放军、梧州“造反派”部分人曾在北京参加冲击京西宾馆和包围中南海等错误行为和过激行动,一概说成是“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的罪行。还根据“专案调研”中逼供得来的“材料”,断言梧州“5·16”有个“在北京、武汉开黑会”和“组织反革命夺权黑班子”的问题。谢的“讲话”强调,清查“5·16”的重点是“清罪行”,只要是“有组织的搞阴谋反党、乱军、篡权活动”,只要是“搞反革命阴谋活动”,那就不管他的组织叫不叫“5·16”,是“5·16”还是“6·16”,填不填表,都是“5·16”性质,“都要挖出来”。

4月24日,电安厂职工蒙瑞珍贴出一张大字报,要该厂原“大军”成员江文祺交代“狗肉宴会”问题。25日,江文棋贴出大字报说:“要经得起12级台风的冲击,要经得起暴风骤雨的洗礼,才是真正的革命者,让暴风雨来得更猛些吧”!庞世煜认为江贴出的是“反革命”大字报,于是又搞现场拍照,又开骨干会分析,并于29日举行全厂职工大会,由石文辉出面宣布责令江文祺作“深刻检查”。自此时至5月底,在庞世煜直接指挥下,小小几十人的电安厂,又有13名职工被“隔离”审查,放到外单位找地方搞秘密全“隔离”的有刘苏、陈焕炎2人。在本厂搞半“隔离”的有江文祺、谢金德、高维成等11人。

6月上旬,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宋治平来梧视察期间,曾到电安厂召开清查“5·16”运动的骨干分子座谈会。宋指示说:“要通过这个厂把梧州市的问题搞清楚,还要通过梧州市搞清武汉、广西的问题”。“要通过查黄金城这些人的问题,把梧州市几大事件的策划者、黑后台搞清楚”。

电安厂被“隔离”审查的14人,在受到“人民战争”和“专案调研”相结合的压力下,大部分人被迫供认参加了“5·16”组织。黄金城编造了吴以飞也是“5·16”成员的口供,于是,这个原来是电安厂清查“5·16”领导核心小组成员的吴以飞,也在1971年7月7日被关进看守所,叫做“办拘留学习班”(吴被拘留到1972年12月,后又被关押在市税局旧址6个月,1973年6月才得释放)。

6月19日,被全“隔离”在建设银行办公楼内的电安厂职工刘苏,在逃跑的过程中,从五坊路五金公司坠楼跌断腿重伤致残。7月5日,被半“隔离”的江文祺,在大字报阵阵围攻和“宣传队”邓志辉等人凌厉追逼之下,于凌晨4时,从本厂5楼天台往马路跳下自杀身亡。

(三)

谢良珏4月18日的“讲话”很快铅印成册,分发全市各单位去“指导”清查“5·16”运动。市清查“5·16”领导小组认为电安厂“试点”时间不长,取得“重大突破”,要把“经验”往全市推广。于是,由进驻电安厂的“宣传队”进行了一番“总结”,写成《梧州市无线电厂清查“5·16”群众运动的做法和体会》,由石文辉去“介绍”推广,先向塘源片有关工厂介绍,后于6月19日在河西工人俱乐部由周树忠主持的会上,向全市的有关单位200多名领导干部介绍,在“试点”的推动下,市人民银行、光学仪器厂、纸厂、第一化工厂、造漆厂、模具厂、手工业铸造厂、供电所、航运船舶保修厂等10多个单位,相继成立了各单位清查“5·16”领导小组,从6、7月份开始,开展了清查“5·16”运动。其他单位则根据市革委会的布置、结合“一打三反”运动进行清查。

市人民银行7至9月先后把本行干部李溶辉、英颖通(女)、甘子钦、吴祝英(女)、霍兆基、郑德海6人。关于本行地下室“隔离”审查,该行自行派人分别同他们“办学习班”。该行革委会负责人李文良(已病故)和“三办二组”庞世煜、姚志农不时亲自逼供,英颖通被关押2年多,被折磨得腰椎骶化,坐骨神经痛。1973年9月放出来后,很难支持工作,不得不在1979年提前退休。

光学仪器厂在军代表、厂革委会副主任赵锡寅主持下,在该厂170名职工中,把18名列为清查“5·16”的对象,进行全“隔离”或半“隔离”审查。其中朱启炎、刘泽泉二人被单独关押了2年多,刘还遭受过“专案人员”掌嘴、棍打。

纸厂在1971年7月起,又把8名职工列为清查“5·16”对象,分别进行全“隔离”或半“隔离”审查。其中一名官启民,在没完没了的被迫写检查交代和“疲劳轰炸”折磨下,感到前途无望,精神恍惚,1972年10月27日凌晨自缢身亡。

面上各单位按照周树忠的布置,结合“一打三反”运动开展清查“5·16”,其主要做法是:(一)、结合“一打三反”运动,普遍进行清查“5·16”的“正面教育”;(二)、如果发现有“5·16”的“黑线关系”或“5·16”的罪行,便通过“办学习班”来解决问题。照此布置,一部分单位在“三办二组”指导下,把一些与“文革”中重大事件有牵连的人列为“5·16”对象,搞全“隔离”或“半隔离”的“学习班”。例如:教育系统在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八中、师范、五坊路小学、桂北路小学、民主路小学、高地路小学和大东路小学等11个单位“隔离”审查了12人。市饮食公司在中山酒家5楼设禁闭室,秘密“隔离”审查了4人,当时市饮食公司被列为“一打三反”运动的重点单位。周树忠、孙志远(军队干部,市“三办”负责人)率工作组到该公司“蹲点”,既抓“一打三反”,也抓清查“5·16”。该公司青年职工林中骧,原是“大军”小报《井冈山》、《2·1》的“总编辑”和《西江怒涛》、《广西烈火》的“编辑”,写过不少派性文章,被视为“大造反军夺权舆论”,有严重“5·16”罪行。1968年10月以来在“清理阶级队伍”中长期被拘禁和斗打,从1971年5月26日起,又被当作“5·16”分子“隔离”,在“隔离”期间,林于1971年12月1日喝洗厕所的盐酸自杀未遂。1972年5月20日,庞世煜、周树忠亲笔批准,解除对林中骧的禁闭,把他送到郊区高旺牛奶场,要他边劳动边交代问题。6月1日下午,林在高旺牛奶场附近的山冲里的树丫上吊身亡,死时年仅28岁。

(四)

从1972年2月份起,清查“5·16”的重点转到一部分党政领导干部。

事前,“三办二组”认为梧州“文革”中曾组织有一个同“5·16”有关的“夺权黑班子”。“三办二组”于1971年7月,把被认为是由武汉派来梧发展“5·16”组织的关键人物彭伟杰,从辽宁省恒仁县发电厂秘密押解回梧,决意要从彭身上弄清梧州的“5·16”组织情况和“夺权黑班子”的问题。彭伟杰被关押在原儿童医院3楼,由“三办二组”派3个人看管,庞世煜亲自出马,与“专案人员”覃庆康、龚光植、刘善章、梅逸云、徐子坤等人,同意彭伟杰不停顿地“办学习班”。因为黄金城曾系彭伟杰与杨林之间一度联系的中间桥梁,而且陪同过杨林秘密离梧外出活动,所以,“三办二组”把黄金城从海员俱乐部秘密迁到儿童医院天台一个小房间“隔离”审查,以便随时对照口供反复询问。从搜获彭伟杰的笔记本中发现了彭与杨林、梁治光(市委副秘书长)在“文革”初期曾有联系的记载。“三办二组”庞世煜等人就以此为“根据”,从1971年10月份起,穷追猛逼彭伟杰交代与杨林等人的关系,“启发”、“诱导”彭,要他承认从武汉接受任务来梧发展了“5·16”组织以及参与建立“夺权黑班子”的活动。彭在多次被“谈话”追问诱逼之下,便顺着庞世煜等人的口气去“爬竿”,承认来梧发展了“5·16”组织,并且胡编了一套王渔舟(当时已任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唐杰(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林、关照(市委宣传部长)、阎梦华(副市长)、梁治光、崔炳荣、孙波(市经委主任)、齐友(市委工交政治部主任)、张宗义(当时任市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市革常委,组织部长)等10人都是“5·16”“夺权黑班子”成员的口供。庞世煜等人得了彭伟杰的口供,又追问黄金城,黄金城在厕所得到彭伟杰的串供字条后,也编造了一套口供,所供与彭供大致相同。“三办二组”便信以为真,接着便对唐杰等人重新“隔离”审查。

这时,除杨林、崔炳荣原已被“隔离”审查者外,唐杰、关照分别被关到九公里“专案大队”办公楼地下的小房,梁治光被从“专案大队”转去外贸大楼禁闭,孙波被从“干校”转移到房产局宿舍看押,庞世煜经常亲自去同他们“谈话”。唐杰耐不住长时间“疲劳轰炸”的折磨,一度身体虚弱,整个牙床肿痛,也按庞世煜指供诱供的口气“顺竿爬”,编造口供,承认自己参加了“5·16”,王渔舟等人也参加了“5·16”,云云。庞世煜等人更加信以为真,多次对其他“专案人员”说“唐杰态度较好,基本上交代清楚问题”,要总结同唐杰“办学习班”的“经验”,又说,“孙波很顽固,不坦白交代”。

与此同时,1971年10月,市委召开全市清查“5·16”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广西区党委9月份的清查会议精神。周树忠在会上讲话。他说:“我们基本上搞清了王(力)关(锋)戚(本禹)通过武汉‘5·16’分子通向梧州市的一条黑线。初步掌握了梧州市‘5·16’搞揪军内一小撮。制造1967年8月29日抢枪事件和召开‘武汉黑会’等一系列罪恶活动的情况。对梧州市‘5·16’的黑后台、黑班子、黑组织也开始有了眉目。”周明确布置在清查“5·16”中要转入着重抓查事件查罪行,并指出“揪军内一小撮”,1968年4、5月放火、1968年8月26日冲击工人医院、1967年8月28晚抢枪、1967年8月29日洗劫公安局、1968年3、4月抗拒军管银行和“武汉黑会”是梧州市“5·16”活动的“七大事件”,要由市公安局、财政局、工人医院等单位牵头彻底查清。这次会议还布置塘源片有关工厂和电安厂(无线电厂)、光学仪器厂、财政局、模具厂、铸造厂、电厂(着重线路工区)、印刷厂、粤剧团、工人医院等单位,要继续大搞清查“5·16”的群众运动。

(五)

1972年6月9日,市清查“5·16”办公室(对外仍叫“三办二组”)印发了广西清查“5·16”领导小组宋治平的指示,要求广西各地抓紧搞清“5·16”的指挥者、策划者和黑后台。根据这个指示,“三办二组”围绕杨林问题加紧工作。“三办二组”认为,“王、关、戚”是通过“武汉‘5·16’分子”彭伟杰来梧传达黑指示的,彭同杨林几次开会研究贯彻,并策划制造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因此,抓住杨林,就是抓住了各重大事件的主谋和黑后台的关系。于是,“三办二组”一边由麦配德、莫嘉南等在梧州加紧审讯杨林,一边派出吴志才、刘善章、陈毅德、刘汉洪等人去武汉、汉中、成都、昆明、韶关、桂林等地,找那些曾在“文革”中来梧活动的大学生,查对杨林与“七大事件”的关系问题,分别就地把原武汉的大学生李继治、陆植钧、吴致平、黎明、梁沛伟等人“隔离”起来办“学习班”,庞世煜也来往于其间“督促检查”工作。

9月20日,在昆明供电局被“隔离”审查的原武汉大学生陆植钧,乘起床后洗漱之机,跑到5楼跳楼自杀死亡。把陆“隔离”审查,是刘善章、陈毅德与当地联系后,以当地力量为主,于7月上旬开始进行的。8月27日陆植钧曾触电自杀未遂,当时,刘善章曾拍电报给“三办二组”要求“撤”,但“三办二组”复电不同意。

(六)

1972年10月,广西区清查“5·16”领导小组在桂林召开了一次会议,发了一份《关于做好事件结案和个人定案处理工作的几点意见》,此后,“三办二组”便进行“事件结案”和“个人定案”。

在进行“事件结案”和“个人定案”过程中,唐杰等人推翻了原来的供词;彭伟杰与黄金城口供“相符”,仅是串供的产物;武汉丁家显没有被定上“5·16”分子,丁家显→彭伟杰→梧州“5·16”这条“黑线”不能成立,等等。凡此种种,无不表明,所谓梧州市有个“5·16”反革命阴谋集团,显然是个假案。因此,1973年11月19日,市清查“5·16”办公室(即“三办二组”)在一份报告中不得不表示,“梧州市‘5·16’革命造反兵团”这个组织应予否定,对曾经交代参加了这个组织的人不以“5·16”分子看待。但是,对于在清理“5·16”中被审查过的人,这个报告不但没有提出要给予平反,相反还强调仍然要视“罪错情节”分别作出处理。从1970年4月至1973年11月,因清查“5·16”被调查的“文革”中大小事件30宗,列为重大事件的7宗,牵连数百人,其中分布在63个单位的192人被列为审查对象。列为审查对象192人中,干部44人(市级2人,县处级6人),教师28人,技术人员14人,学生4人,工人102人。他们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精神、肉体摧残。以“三办二组”直接立案审查的35人为例,他们都被囚禁过,被囚禁3年以上的3人,囚禁1至3年的16人,普遍失去与外界接触和行动的自由,日夜受到轮番逼供的“疲劳轰炸”,有的还被拍桌谩骂、抓头发、拳打脚踢、限制饭量,等等,以致彭金发、江文祺、官启民、林中骧、陆植均5人被迫害致死,刘苏、英颖通造成伤残。但是,在市清查“5·16”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976年5月24日结束时,仍然否认上述客观事实,在他们所写的《关于梧州市清查“5·16”工作情况报告》中,还说什么“我们既没有扩大化……”,“我们没有搞逼供信……”。

由于强调不搞“一风吹”,因此被当作“5·16”对象搞过的人。虽不被当“5·16”分子定案,但也被当作有问题受到分别处理。如:经过市清查“5·16”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案的88人中,赵灼华等3人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被判管制或送劳动教养;定为犯严重政治错误15人,定为性质严重但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5人,定为犯一般错误65人,其中有杨林等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七)

1983年7至10月,梧州市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办公室对清查“5·16”的情况和后果作了进一步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公开宣布梧州“5·16”是个假案,并逐一发出平反书,给因“文革”中清查“5·16”而被审查、处理过的192人予以平反,对被迫害致死的5人进行了昭雪并做好了对其家属的善后工作,对在清查“5·16”中造成严重后果有直接责任的庞世煜、刘善章、邓志辉、李发林等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其中庞世煜(现在广西公安厅消防处工作)受留党察看1年处分。

附:

“4·13”武斗期间死人名单(1968.4.13-5.6)

抢枪时在梧州监狱被打死的2人:

谢耀坤 姚延筹 均是市火柴厂工人

武斗中被打死的25人:

谢甫 陈旭生 江亚莱 徐启超 梁振昌 钟汉联

辛济彰 0邓仲雄 0何发 黎衍霞 廖伯琼 黄华德

刘乞贤 陈铁 王伟雄 0黄德言 0梁琪光 黄亚牛

刘泽同 黄秀珍 0宋敬华 0苏仲才 林志武 林登华 0叶亚海

(以上名字前面有“0”的属“联指”)

被杀害的“俘虏”35人:

严大诗 梁盛 邓宝永 郭振洪 徐源生 冯桥

丁再明 何少雄(在武斗区抓到即杀) 廖自刚 孔令用

冯广荣 梁榕生 黄德乾 黄可宽 黄文裕 陈在文

余光楠 洪伟文 刘伟奇 潘绍华 伦 桂(投降时被杀)

彭明锡 谭敦立 杨贻谋 余志淮 刘逸权 梁 石

黄炳南 黄念东 余光奇 杜其焕 许椿龄 谭毓华

简敬慈(抓进据点后被杀的) 黎容华(被围捕时枪杀)

救火中被枪击牺牲的解放军2人:

王次云(消防队战士) 黄国清(6908部队战士)

被冷枪流弹击毙的群众9人:

邓纪文 黄秀树 谢英贤 梁亚万 钟鑫超 张镜池

周汉成 黄席珍 陆蓓

共死73人

钱鉴监狱派性镇压期间死人名单

(1968.5.7-7月底)

5月7日将“俘虏”押解钱鉴时少了1人:

刘荣杨

5月7日押解“俘虏”时杀害的2人:

利光亚 容县一农民(不知名)

5月13日被秘密从“钱鉴监狱”拉出溺杀的9人:

袁威 郭福 高可 钟雄 麦国辉 覃瀚明

晏东杨 钟悠开 江浪平

5月14日被从“钱鉴监狱”拉出溺杀的4人:

彭金光 梁植能 易德志 吴少全

5月17日被从“钱鉴监狱”拉去8公里枪杀的12人:

李金 李金 杨振海 谢仙 彭旺 李流意

布信雄 蔡进清 覃俊秋 温启华 张会 蔡威

6月11日被从“钱鉴监狱”拉去溺杀的12人:

卢观雄 何拔柱 杨家荣 孟宪符 黄耀荣 黄金海

刘合利 蔡锦伦 杨浩春 唐木森 骆荣桂 黄武祐

被在狱里打伤致死的1人:

徐日林

被本单位从“钱鉴监狱”拉出杀害的3人:

林克明 唐世权 谢崇芝

在狱外被乱抓杀害的12人:

杨秋 余福有 陈志强 关永 何明 姚杞

李传魁 梁大燮 伍文彬 陈善光 孔紫卿 谭正生

共死56人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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