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12-0 作者:中共东兰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东兰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东兰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是根据自治区党委整党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组织编写的,它较系统地记述我县在“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各个阶段发生的重大事情,力求准确地反映这一历史时期的概貌和运动发展的规律,目的是通过这一段由于左倾的思想、路线、政策、方法造成的危害和沉痛的历史教训来教育当代,告诫子孙,彻底否定“文革”,巩固“处遗”成果。
本《大事记》的年限是从1966年5月起至1976年10月止,基本上是按照事件发生的年月日顺序排列。个別事件为连贯其全貌,亦将其发生、发展及结局一并集中表述。为了便于理解,有些条目稍加注解,我们编写的原则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按照我县在“文革”期间所发生的具有较大影响和重大的事件,简要地将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后果以及有关的主要人物如实记载,保留原来面目。但内容从略,不作详细记述。
在编写工作中,由于时间仓促,经验不够,理论政策水平有限,缺点、错误和遗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上级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中共东兰县委整党办公室1987年12月
5月中旬,县委宣传部在布置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政治时事学习时,要求各单位根据党报揭发批判邓拓、吴晗、廖沫沙“三家村”的所谓反党罪行材料,举行集会,开辟墙报专栏,开展声讨、批判其“罪行”和作品活动。首先是东兰中学在5月18日,召开全校师生700多人的声讨大会,有10个师生代表发言。会后,即出版批判专栏共33版,大字报2570张。各班级还反复举行共69次座谈会和小型声讨会。接着有县农械厂以及其他县直单位纷纷举办声讨、座谈会及开辟墙报专栏。由此揭开了我县“文革”的序幕。
(县档案馆1号全宗7号目录11号卷)
5月28日,我县参加河池地区三级干部会的县、区(当时设区)党委领导同志,听取大会传达中共中央5月16日《通知》。(注:1966年5月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5月16日通过了在会前由康生、陈伯达等起草的,经毛泽东几次修改的中央通知,后称为《五·一六通知》,被作为开展“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
6月上旬,中共东兰县委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组长黄语扬(县委常委、县长),副组长唐茂芬(宣传部副部长)。成员:刘目增(县委委员)、刘庆宝(县工会主席)、韦天荣(县广播站站长)等若干人。6月9日,县委派刘庆宝等3人组成“文革工作组”进驻东兰中学指导运动。进校后找“左派”扎根串联,成立核心小组,发动群众上挂下联揭问题。全校一天半就贴出了一万多张大字报,有批判“三家村”的,有揭教师历史问题及所谓反对毛泽东思想言论的,也有揭学生之间男女问题的。
(县档案馆1全宗16号目10卷)
6月16日,县“文革领导小组”签发了《关于传达〈韦国清同志在区直机关大会上作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动员报告〉的通知》的文件。即(六六)01号文件。当天,县直机关单位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师生大会进行传达。此后,各单位迅速掀起大字报高潮。如东兰中学在6月20日的一天就贴出4000多张大字报,转入到揭露本单位问题。21日开始对一些教师言论进行批判斗争。如某些教师过去在学术讨论中对“当代马克思主义顶峰”论的提法有异议等,被当作反对毛泽东思想进行批判。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2卷)
6月中旬的一天,东兰中学学生拿大字报上街。贴满中心大街路旁,主要揭发本单位问题,有揭男女关系的,也有揭所谓“反党言行”的,学生还在街上刷出“打倒叛徒、特务、反党分子黄永光!”“枪毙黄永光!”(黄系学校党支部书记,此属假案)等大幅标语。县委于当天下午立即召开各县直单位主管运动负责人的会议。提出做好保密工作,规定单位大字报要贴在室内,不向外公开,并发动各机关抄写报纸批判文章覆盖东兰中学上街的大字报。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0卷)
6月中旬至下旬,县委又分别给东兰农校、各区中学及县直一些单位派去11个工作组,每组3至4人。在工作组的指导下,6月末,各单位根据大字报来整理上报一些个人材料(后在批“反动路线”时作为黑材料烧毁)。东兰中学在本校首先组织批斗两位教师,龙钟甲老师因曾在学习讨论会上说:“毛泽东思想是当代马列主义的顶峰的提法不恰当,到顶就没有发展。”而被当作反对毛泽东思想来批斗。学校党支部书记黄永光被当作“叛徒”、“特务”和“阻止文化大革命运动”来批斗。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2卷)
7月下旬,县委对运动曾作了全面部署和设想。计划县直机关暂停(区以下原未开展),等“四清”运动一起搞;中等学校除给东兰中学搞系统“文化大革命”外,其余各校计划于8月15日前把问题揭完后暂告一段落。但后来运动迅猛发展,县党委预料不到和无法控制。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2卷)
8月10日,县委召开县文革领导小组成员和驻各中学工作组组长会议。传达贯彻区党委《关于撤销各大、中学校文革工作组的决定》,并研究播放中央负责人讲话录音有关问题。决定我县驻各校工作组在撤离前,先进行开门整风,并协助学校建立好“文革”领导机构,然后回县集中学习待命(后均改为联络员进原驻单位掌握情况)。11日至16日,县委派出4名委员分别下到武篆、长江、大同等区及县城组织各中学师生及县、社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听取播放中央负责人的录音讲话。20至21日,驻各校工作组相继撤离,由各校文革筹委会担负对运动的领导。
(县档案馆1全宗7号11卷)
8月27日,在首都“红卫兵”运动的影响下,东兰中学以黄世平等人为骨干的一些学生,在我县成立第一批“红卫兵”组织。成立当天,他们联合城关镇贫下中农代表会代表一起,敲锣打鼓到县委递交《红卫兵革命倡议书》和《贫下中农十破十立书》。县委书记王恢汉出面接见并表示支持,接着“红卫兵”立即组织上街宣传,查“四旧”,当晚连夜刻印千多份传单,次日分赴各区宣传“点火”。两三天内,全县各地“红卫兵” 和破“四旧”、立“四新”运动一涌而起。至9月初,全县“红卫兵”人数已达9000多名。他们在破“四旧”立“四新”活动中,强剪妇女辫子17650人,砸碎玉镯数百对,烧毁书籍2300本,缴获迷信用具162件,道公书籍3402本,道公用具8920件,道服6套。并挨家逐户没收及毁坏群众一些所谓“四旧”财物。(诸如金银玉器之类的首饰品,刻印有花鸟、龙凤之类的门窗、睡具及日用品等等)。还有一些文物如武篆魁星楼前原碑记、石狮子以及三石那腊明朝土司韦虎臣墓的各种人物、动物石雕、碑记等等均被砸烂。针对这一问题,县委于9月中旬对“红卫兵”采取整顿措施,用电话指示各区党委,召开“红卫兵”代表会进行学习、总结,按“红五类”子弟标准整顿(贫下中农、工人、干部、军属、烈属等子弟称“红五类”子弟),纯洁“红卫兵”组织,把农村的“红卫兵”组织改为“学习毛著宣传队”、“破四旧、立四新工作队”或“文化大革命宣传队”等等形式。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2卷)
9月初,由于“红卫兵”组织的迅速发展和活动的越轨行为,为提防他们对机关的冲击,县委领导授意一些同志,发动机关干部组织赤卫队,任务是保卫机关。后组织有一百多人参加的东兰县直机关赤卫队,队长张玉玺(县农械厂厂长,转业军人)。并在县人委院内作一次礼貌接待“红卫兵”的练习,约9月中旬,有说“赤卫队”与毛主席亲自发动的“红卫兵”形成抗衡,因此不宣而散。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2卷)
9月25日,我县中学选送的第一批师生代表赴京参观“文革”运动。除金谷外,各区初中、农中均有代表,共60人。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2卷)
11月5日,坡豪中学第二批赴京参观的师生代表参观回县后,贴出《炮轰资产阶级司令部——向县文革小组开刀》的第一张大字报。内容是批判县文革小组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阻碍“文革”运动,违背《十六条》,已成为革命绊脚石。提出要造反,自己闹革命。限令3天内全部撤走驻校的变相工作组——“联络员”,并责令其检讨消毒。此后,县“文革”被当作执行“反动路线”的机构受批判,驻单位联络员被赶。
(注:《十六条》即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1卷)
11月上旬,外地“红卫兵”、“革命师生串联队”开始进入东兰,县委发通知要各区注意做好接待工作。11月8日,县“文革接待站”成立,负责对外接待工作,至18日止,已接待了来自河北、湖南、广东和本区各县市串联队共72批,1106人。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1卷)
11月15日开始,至21日,我县各中学也开始有16批,149人的“红卫兵”和师生徒步串联队外出串联,有的经湖南湘潭去北京,也有经贵州遵义、重庆、西安、延安后到北京,此后各校师生纷纷自由组合外出串联,校筹委会已管不着,学校陷于无政府主义的混乱状况。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1卷)
11月下旬,贯彻中央关于处理在“文革”中整理个人材料的指示后,掀起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浪潮,“造反派”把矛头向上指,说是“大方向”。县委书记王恢汉、县文革小组长黄语扬,第一次被东兰中学外出串联回校的部分学生揪到学校,质问为什么派工作组等等问题,并责令他们承认错误。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3卷)
12月25日,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压力下,县委书记王恢汉代表县委在县礼堂一千多人的县直机关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大会上作《我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的检查(大会是县委主动召开的)。此后,全县掀起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高潮。县文革小组长黄语扬和原驻各校工作组人员纷纷被揪到各中学校去检讨、批判、戴高帽,由此,县委被排除对运动的领导,形成“踢开党委闹革命”的状态。
(县档案馆1全宗7号目10卷)
1967年
元月初,由于县委和县人委已初步陷于瘫痪状态,便由以县人武部为主组织成立“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的临时机构,掌握生产和运动情况。当月上旬即召开县四级干部、“红卫兵”及造反派代表、贫下中农和革老代表参加的万人大会。会议主要贯彻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有关指示,学习“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等语录。还专门安排一天时间让县直全体干部职工、师生一起参加的批斗“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由“造反派”掌握会场,拿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天意及前届县委常委、县长罗弯等4、5个领导干部上台批斗,为后来全县各地开展大揪大斗“当权派”起到了示范作用,万人会议之后,县内各地很快掀起“四大”高潮,纷纷揪斗“当权派”,仅一个月内,全县8个区(镇)的党委书记、区长、副区长一级干部被揪斗18名,大队一级干部被斗76名,县直单位大、小领导干部均遭批斗,靠边站。
(县档案馆3全宗9号目34卷)
元月27日,县直机关和东兰中学的一些“造反派”组织,将县委书记王恢汉、常委刘天意、刘明琯等领导干部押上街游斗。并给王戴上竹笼高帽。县委和县人委“列宁岩”战斗队造反派中的一些人认为这种做法太过份,属人身侮辱。从而到原县人委前面大桥上强把王恢汉抢回来。从而产生了两部份“造反派”的对立,自然分成两派。前是即以发生对立的当天命名自己组织为“一·二七”兵团(即东兰“四·二二”前身),并攻击后者是“保皇派”(即后来“联指”组织的骨干队伍)。至2月9日,时逢春节,“一·二七”兵团在县人委门口贴出“当权派万臭无香,保皇派遗臭万年”的一付对联,借以攻击对方,引起了两派在县人委门口开展一天大辩论。
(调查材料)
2月间,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我县各地“造反派”迅速掀起夺权浪潮。各单位纷纷成立“文革”组织,由“造反派”自己选任“文革”负责人,担负夺权和揪斗“当权派”运动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均被划为“当权派”批斗,整天甚至夜晚都被群众拿去批斗。大多数单位虽然没宣布夺权,但领导干部每天除了被批斗外,由“造反派”安排体力劳动,不敢过问工作,也没有人请示汇报工作,单位党政财文大权,实际上已落在“造反派”手中,“当权派”已被夺权,靠边站。至2月中旬,全县8个区中已被揪斗或夺权的区干部已达39人,其中正副书记8人,正副区长13人,124个公社中,已有121个公社183个社干部被揪斗、夺权,其中党支书107人,社主任43人。运动迅猛发展,不少生产队干部也被当作“当权派”批斗,有的被夺了权,也有很多躺倒不干。全县党、政、财、文机关全陷于瘫痪。
(县档案馆3全宗6号目34卷)
3月上旬某日,“一·二七”兵团,以黄语扬“忠实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名,组织约一百多人,进入县委机关,强令县委书记王恢汉及县委罢免黄语扬的县常委委员、县长、县文革小组长的职务。王恢汉在“造反派”的压力下,代表县委当众宣布撤销黄语扬党内外一切职务。
(调查材料)
3月初,在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关于“要以军事部门为主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下,县人武部正式出面组织成立“东兰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由部队抓总。指挥长宋德高(县人武部部长),副指挥长谢忠尧(原县委副书记)。下设秘书组、宣传组、业务组等。取代了原县党政工作。同月,召开了县区二级干部会议,有“造反派”代表参加。会议明确由部队抓总,研究革命和生产问题。自此后,县、区、公社各级领导都实行了武装部和民兵抓总。
(县档案馆3全宗9号目34卷)
4至5月份,县、区抽调大批干部,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下乡,组织社员学“毛著”,引导群众开展“革命大批判”,把矛头指向所谓“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各完小、村小师生也各自组成宣传队上街下队宣传毛泽东的指示,提出“宣传最新指示不过夜,贯彻不走样”等口号。
(县档案馆3全宗6号目34卷)
5月份,由于受到全自治区两大派的影响,我县“造反派”组织相应分化为东兰“联指”(即无产阶级造反派联合指挥部)、东兰“四·二二”(即造反大军)两大派组织。“联指”为多数派,是以县委多数“造反派”组织及东兰中学“三·一五”造反兵团为主体组织起来的。派头头覃盛鸿(县委组织部干事)。“四·二二”为少数派,以原“一·二七”兵团为主体组织起来。派头头朱继祖(县人委劳动科干部)。东兰“联指”和“四·二二”分别归属广西“联指”和“四·二二”两大派。此后,斗争的矛头从批斗“当权派”转移到派别斗争方面,派性取代单位“文革”组织。两派之间在观点上的对立通过传单、“四大”进行互相攻击、丑化对方、自我标榜。采取各种手段发展组织,逼“当权派”表态支持,支我者称为“站出来的革命领导干部”,否则就是“死不改悔的走资派”。以派划线,各自“解放”了一些领导干部。县中层以上干部公开表态参加“四·二二”的有:刘天意(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民用(县经委副主任)、牙美昌(县教育科科长)等。支持“联指”观点的领导干部不少,但没有公开表态。“造反派”组织各自以大字报加以宣扬,加深了两派的对立。
(县“处遗”档案《关于“二·二八”事件的调查报告》)
5月30日,据中央《关于按照系统实行革命大联合的通知》,我县财政局、税务局联合成立东兰县财税局革命委员会,推选出革委主任吴光隆,副主任2人。成立后即发出第一号通告。通告说:财税局的党、政、财、文等一切权力全归局革委会掌握。”
(县档案馆31全宗4号目120卷)
6至8月份,两大派各自通过散发传单、街头宣传、大字报等进行派性宣传。整条大街两旁均布满大字报栏。两派在宣传中经常发生小摩擦,开展舌战,进行辩论。约7月初以后,有不少外地“红卫兵”、“造反派”串连队到东兰,有南宁来的“红卫兵”(两派都有),有桂林“老多”、南宁“工总”等等,各自宣传派性,煽风点火,促使两派斗争日益加剧。
(调查材料)
7、8月间,东兰“四·二二”派潘继贤(原县人委干部)拿刊登有“四·二二”消息的某天“广西日报”到金城江街上销售。“金联指”说他去那里宣传“四·二二”派性报纸,就把潘扣留起来,东兰“四·二二”派知道后,便组织本派群众到县人武部静坐示威,要求人武部出面解决放人。过三四天,见潘回到县,静坐即终止。
(调查材料)
9月,东兰派性宣传更活跃,各不相让,各派都企图压倒对方。加上受外地武斗的影响,两派在辩论中常有动手脚、对骂等现象发生。有借派性斗争煽动农村抗粮抗税。社、队干部认为工作难搞,9月24至27日,县召开二级干部会,有县、区“抓促小组”负责人参加。目的是为了通过会议组织学习,来促进大联合、三结合。县会议结束后,各区又召开区、公社(小公社,相当于生产大队)的两派干部会议贯彻,训练骨干,开展大联合的宣传工作。
(县档案馆3全宗6号目34·35卷)
10至11月由于我县派性斗争趋向激化,不少干部、群众思想混乱,有的见到形势紧张,买了大量的盐屯积。11月21至24日,县“抓促指挥部”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以“端正”干部对形势的看法,解决“怕”、“怨”、“难”、“等”思想。会中有的人发言说:“讲形势大好,为什么前段到处搞武斗,交通阻塞,不通车?”,通过学习和讨论,把当时极其紊乱的社会秩序概括为“十大好”,还说“只是乱了敌人,锻炼了革命小将”。这种说法,客观上是起到了促乱的作用。
(县档案馆3全宗6号目34·35卷)
元月1日,兰中几个“四·二二”派的学生,拿着照像机到县财税局革委会拍照,说这个革委会是“派委会”,企图拍照片作宣传品,当时受到该局革委干部欧东海(联指)出来阻拦,两边发生争吵以至互相扭打。欧东海被几个学生打后抓到县粮局(“四·二二”指挥部)关押起来。又引起了两派斗争的激化。数日后,“联指”在县人委食堂也抓了“四·二二”派的蔡传富(县人委干部)作人质,提出“要放同放,要死同死”。后经县人武部出面解决,双方才以交换形式放人。
(调查材料)
元月,广西各地两派出现了武斗,如宜山、都安、马山、凤山等地先后发生激烈武斗,铁路交通梗塞,加上外地各派通过各种渠道对我县两派进行煽风点火,在这种形势直接影响下,两派斗争日益加剧,继续动手动脚、抓人、绑人、打人,以至打死人(东兰中学“四·二二”派覃福圣元月底外出到隘洞在车上被冷枪打死),武斗气氛更为紧张。各派为了保存自己,扩大势力,吃掉对方,都建立自己的据点。联指派以原县委,县人委(现在制药厂)为主要据点,设立指挥部,加筑高墙,并占领县医院,财税局等单位。派头头覃盛鸿等人还派一些人到一些公社、大队和外县(区改为公社,小公社改为生产大队)去借枪支、弹药,还组织人员自制武斗凶器,为进攻对方据点作好准备。
“四·二二”派以粮食局为主要据点,设立指挥部(包括占领经理部、商业局、饭店、水电局、农机厂),在粮食局、水电局、饭店门口修筑碉堡,再从粮食局挖地道通往饭店、土产经理部、商业局等单位,在农机厂制造刀枪和手榴弹,并掌握粮食局、商业局守仓库用的步枪。
2月23日,大同公社“联指”派成员李继相在县城打电话通知大同,要永模、更乐大队民兵在永模抓“四·二二”派的覃盛交(凤山县财政局副局长,当时回老家),说覃回家宣传“四·二二”观点。促使两派矛盾进一步激化。
2月25日上午,东兰中学“四·二二”派学生谢乃栋带领几个人上街准备抓人,刚巧遇上宋志全,一踊而上去抓,后被宋挣扎逃脱,过一会又抓获凤山县邮电局工人,“联指”派韦尚英(东兰人,暂回家住),拉到粮食局捆绑、关押。同一天下午也是这帮学生在街上又抓得原县委通讯员、“联指”派牙祖诚,拉到饭店捆绑、敲打、关押(当晚因看守人员睡着,牙半夜逃脱回原县委住地,会见覃盛鸿)。
“联指”派负责人覃盛鸿25日下午在原县委楼上召开联指派领导骨干人员苏龙寿、容庆传、黄廷等约十多人的紧急会议,会议作出3条决定:一是如果东兰发生武斗,就通知巴拉、屯长、板老、长江、板兰等几个公社、大队武装民兵来支援;二是定时发出3个《通谍》给“四·二二”,限期放人,超过半夜12点不放人就打;三是攻打方法,先从对面河水碾处攻打国营饭店据点,打下饭店后,如对方投降就算,不投降就打到粮局去。会议还分工:武攻由苏龙寿负责,文攻由黄廷、容庆传负责,总指挥是覃盛鸿。
会后,一方面发出3个《通谍》,责令“四·二二”派放人,“不放人,一切后果自负”。同时写评论文章,谎称说:“牙祖诚被抓后遭到毒打,又放进农机厂高炉烧死了”等等,由指挥部广播室反复广播。一方面通知农村武装民兵进城待命。26日各地民兵陆续到县城。当天下午5点钟,“四·二二”派把韦尚英放出来。当夜“四·二二”派的水电局据点门口碉堡被炸,震死一人。
27日上午,覃盛鸿又召开“联指”派领导成员及骨干分子会议,讨论通过进攻粮局的作战方案,当晚12点苏龙寿带领东兰中学“三·一五”、“沥血”红卫兵学生廖克利等10人组成的爆破组,先对“四·二二”外围据点实施爆破。“四·二二”派人员都退缩到粮食局,当晚炸掉外围两个据点后,即布置进攻粮食局据点。
28日凌晨,总攻开始,先广播《解放军进行曲》,顿时枪声四起,同时把粮食局门口的碉堡炸毁,“联指”派即广播喊着“你们据点门口的碉堡已被炸掉,你们受蒙蔽的群众要出来,‘走资派’统统出来”。在据点内的“四·二二”派知道情况危急,决定派何柳楚和一个女学生为代表出来同“联指”派谈判,何出来时当场被联指派扣留,女学生代表愿意接受对方谈判代表苏龙寿等人提出的两个条件:一是全部放下武器;二是集队出来举手投降。
上午7时左右在粮食局据点里面的“四·二二”派人员排成3路纵队出来投降,当从粮食局大门行至圩场中道时,有几个多数派的干部,民兵把王民用(县经委副主任)、陆恒群(东兰中学校长)、苏立祯(县财税局副局长)、张兴华(县医院院长)等4人绑架,押送去县委,这时,财税局干部韦玉金右手拿一枚土造手榴弹,走到“四·二二”派彭凯昆(车队干部)面前,举起手榴弹要敲彭的头,彭用手一挡,头一歪,手榴弹劈空落地冒烟,韦玉金即跑出外去躲,手榴弹爆炸,当场炸伤“四·二二”派十多人,手榴弹响声之后,联指派在周围的有人喊:“他们假投降”!外围民兵听到,立即向“四·二二”派开枪射击,当场打死粮食局干部薛绍德、畜牧局干部黄水源、水电局亦工亦农技术员韦福林、中学生陈爱淑、覃锋、吴胜强等6人。王民用被押送过桥时又遭冷枪打伤,扶到县委门口被丘发明补枪打死,在炸毁水电局时震死黄益谋,在外围又打死学生谭焕康,水利技术员覃瑞英等,在整个进攻过程中,“四·二二”派总共死亡10人,受伤韦福龙、唐奇芬等18人,联指派受伤2人,武斗至此结束,称为“二·二八”事件。
(处遗档案1983年11月20日《东兰县城“二·八”事件调查报告》)
3月22日至25日,县召开干部职工和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到会代表有1282人,选举成立东兰县革命委员会。经上级批准,宋德高(县人武部部长)为主任,黄语扬(原县长)、李树才(县人武部政委)为副主任,常委宋德高、黄语扬、樊汉屏(原县人武部副部长)、黄道良(原副县长)、黄绍兴(原计委主任)、郑宝忠(原工交部副部长)、覃盛鸿(原组织部干事、联指派负责人)、朱继祖(原劳动局干事、“四·二二”派负责人)等8人组成,委员共47名。
(县档案馆3号全宗17号目12卷)
3月26日至28日,县革委在工会楼上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常委分工和设置县革委办事机构事宜。
县革委下设三大办事机构:
1、办公室11人,主任张永享(原宣传部副部长)、副主任吴新荣(原县人武部科长)。下设办事组、群众工作组、行政组。
2、政治部18人,主任郑宝忠,副主任朱瑞铭(原人武部科长)、覃盛鸿。下设毛泽东思想学习领导小组、组织组、宣传教育组、斗批改组。
3、生产指挥部26人,主任黄绍兴,副主任黄道良、周伯珊(原县人武部科长)。下设办事组、农村工作组、工交组、生产服务组、财贸组。
常委分工:宋德高抓总,黄语扬抓生产指挥部,李树才抓政治部、樊汉屏抓军管会,覃盛鸿、朱继祖抓机关。
(县档案馆3号全宗17号目4卷)
4月15日,县革委召开县直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县革委副主任李树才在会上作《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粉碎右倾翻案反革命逆流》的动员报告,发动干部职工发扬“痛打落水狗”精神,开展“人民战争”,批判“中国赫鲁晓夫”为首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派”,痛击“右倾翻案、右倾分裂的反革命逆流”,向“阶级敌人”开展大进攻、大反击,把他们彻底埋葬。从此,在县机关各单位掀起大批大斗高潮。
(县档案馆3号全宗17号目13卷)
4月中旬,各公社和县直各机关、企业单位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相继成立。
5月18日至19日,县革委召开县直属各机关单位革委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120多人的“革命大批判经验交流会”,会上给财税局、供销社、食品公司3个单位作典型经验介绍。县人武部副部长赵恒峨在会上讲话,李树才作总结。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把斗争矛头紧紧对准一小撮阶级敌人,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把中国“赫鲁晓夫”等党内一小撮“走资派”,广西的贺〔希明〕、霍〔泛〕、傅〔雨田〕及其在东兰的“代理人”批深批透,斗倒斗臭,把暗藏在我们队伍中的“叛徒”、特务和一切反革命分子统统挖出来,彻底批判《今日的〔哥达纲领〕》和“邕江风雷”的《二·二九声明》,坚决反对“右倾翻案”,进一步推动县直机关大批大斗高潮。
(县档案馆3号全宗17号目13卷)
5月27至6月1日,县革委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县革委委员、各公社革委主任、县直各单位革委会(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县工、农、红代会负责人,共71名。县革委主任宋德高主持大会,副主任黄语扬传达河池地区革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精神。会议根据河池地区革委提出的“是不是主动地不停整顿地向一小撮阶级敌人猛烈进攻,是忠不忠于毛主席的问题”的决议精神,亦相应作出《坚决响应中央“关于向门合同志学习”的号召,广泛深入地开展“三忠于”群众运动,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的决议。这次委员(扩大)会议期间和会议以后,全县各地连续发生成批乱杀人、乱打人的严重事件。
(县档案馆3号全宗17号目录5·6卷)
5月28日大同公社坡豪圩发生成批杀死8人事件。
5月15日至17日大同公社革委召开二级干部会议,会上公社革委主任谭怀永布置,分和龙、更乐、坡峨3个片召开批斗大会,把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和社会“危险”分子集中到片批斗。更乐片由公社干部李继相负责指挥,二干会结束后,各大队回去传达贯彻,更乐片的永模、纳雄、更乐3个大队,决定于5月28日在坡豪圩召开批斗大会。纳雄大队决定拿上街批斗16人,更乐大队决定拿上街批斗13人,永模大队决定拿上街批斗11人。永模、纳雄两个大队的大队干部已事先有意识地圈定好要杀的对象名单,当上街批斗时,在背后或高帽上挂一串白纸,以标志这个人要打死,批斗大会开始时,李继相先上台讲话,他说:“贫下中农起来之日,就是反革命分子灭亡之时,我们要把他们斗倒斗臭,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广大贫下中农团结起来,猛烈地向阶级敌人作坚决的斗争”。于是把高帽顶上或背后挂上一串白纸的人押到讲台前跪下,其他的四类分子另外集中一边看管,宣布以大队为单位批斗时,各大队指定一名干部上台宣布四类分子“罪状”。宣布罪状一结束,就把人推翻下台,民兵、群众就一踊而上,用木棒、石头、枪托乱打、乱敲。永模打死覃赞谋、覃赞勇、覃赞科、莫乜福等4人,纳雄大队打死覃干儒、覃炳开、覃品权、覃万元4人。当天当场打死8人,打伤覃祥、覃守信、覃恩国、覃乜新、覃福保等5人。
更乐大队党支书覃义高见此杀人情景,认为不对头,马上吹哨,叫本大队武装民兵把大队的四类分子押出离开会场看管,不准群众插手,该大队及时采取了措施,所以没有打死人,只伤一人。
打死之后,永模大队的覃赞谋三兄弟的家属准备收尸抬回生产队去埋,该队的干部群众不准抬回本队埋,死者家属又要求就地拿到那路队附近的坡桃(地名)去埋,该队的群众又不给埋。逼使家属又去找李继相。李继相就说:“哪里群众都不给埋,干脆就拿下红河去丢”!在这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家属只好忍着悲痛心情,把覃赞谋、覃赞科、覃赞勇三兄弟的尸体抛下红河,造成极坏的影响。
(县“处遗”档案1984年《关于坡豪事件的调查报告》)
5月31日长乐公社革委决定分别在花香、长乐两片召开批斗大会,花香片由公社革委副主任韦振书去组织领导,长乐片由公社武装部长李艳芳负责领导,游斗时,由于他们不负责任,不亲临斗争会场指挥,放任群众斗争,在花香圩游斗中被群众、民兵用木棒、石头、枪托打死覃家杰、覃元明、覃克武3人。覃绍典、覃怀德2人被打重伤。长乐圩游斗时,打死覃正豪一人。
(县“处遗”档案《关于长乐公社第一街游斗打死人一案的调查报告》)
6月4日,三石公社四合片在板文街上召开四合、板文、长峒、弄美四大队的批斗大会,公社革委派公社干部叶正辉去组织指挥。由于他组织指挥不严,会场失去控制,结果被当地和巴马的优雅、可考大队的民兵、群众乘机报私仇,当场用木棒、石头、枪口等打死韦树朋、韦利辉、韦肇坤、李定高、覃天安等5人。第二天三石街也开批斗会,又打死黄卜坚、韦廷文2人。
(县“处遗”档案《关于三石公社打死人问题的调查报告》)
6月2日,长乐公社革委召开电话会议,强调“上街游斗要一街比一街更热闹、更猛烈地向敌人开火!”在这种思想指导下,长乐大队造反派骨干、武装民兵韦树雄、罗仕元于6月4日在嫩山小队召开造反派骨干会议,共同策划把全大队四类分子拿到长乐圩游斗。他们事先预谋把韦伟谋、韦德松、韦绍信、韦桂昌等人打死,因而暗示民兵“不要干涉群众”动手动脚。
6月5日,民兵把四类分子都捆绑押到街上游斗,罗仕元、韦树雄亲自主持和指挥批斗,罗仕元喊道:“吃人的(意思是过去有剥削人的)拿过那边去,不吃人的拿到这边来!”即时民兵把韦德松、韦伟谋、韦绍信、韦桂昌等4人押到一边,其他人押到另一边去。罗仕元先用枪口捅韦伟谋的头部。韦树雄也用枪口对韦桂昌的太阳穴猛捅,接着民兵兰正新、韦家俊等一帮人用木棒、石头、枪托把韦德松、韦绍信、韦桂昌、韦伟谋等4人当场打死。打死后,罗仕元问韦树雄说:“这帮死尸怎么处理”!韦树雄回答说:“土地是国家的,这些人不能埋在国家的土地,照坡豪的办,丢下河去”。于是罗仕元、韦树雄强令当天拉来批斗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用绳子套住4个死者的脖子拖到红河边,装上一只木船划到河中心抛入水中,手段十分残忍。
(县“处遗”档案《关于长乐公社第二街游斗打死人的调查报告》)
6月11日长江公社那夭圩出现成批杀死9人事件。该公社革委主任陆孝恒(已开除党籍,降为一般干部)于6月2日至5日在板林大队召开生产队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县革委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精神,提出在全公社范围内要掀起阶级斗争新高潮。还提出大队要实现“四无”,即无四类分子、无偷盗、无投机倒把、无牛鬼蛇神。三干会结束后,接着召开公社革委(扩大)会议,陆孝恒代表公社革委常委布置抓阶级斗争,决定于6月11日在那夭圩召开“献忠、表忠、树忠”大会,各大队把四类分子和牛鬼蛇神都押来上街游斗,并交代说:“要正确对待群众,群众恨,要打、要杀一些人是可以理解的,不能给群众泼冷水”。会后,常委成员分头下乡做好大会准备工作,陆孝恒下到安桃大队,11日亲自与民兵押送人上街游斗,常委委员、公安特派员王仕雄(已捕判刑)管家,亲自打电话通知三堂、板林、纳洪、巴英、拉吉等大队指定拿上街游斗的名单,并说:“对于民愤极大的要干掉一些”。
6月11日公社革委常委都回公社参加开批斗会,当安桃大队押送韦达尤(中共党员、大队长,参加少数派)到市场时,王仕雄就用手枪对准韦的脑门一捅,鲜血直流满面,其他人跟着拳打脚踢,当场把韦达尤打死。接着开批斗大会,王仕雄讲话,他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今天要向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然后宣布大会批斗,于是三堂、安桃、板林及机关民兵把批斗重点对象韦英、韦名雄、韦贤、韦岩开、牙廷良、牙美立、韦运尤(中共党员,国家干部)拉到圩场边的河滩开枪打死。散会后,板林大队的牙朝开在回村的路上被民兵营长韦国芝指令民兵韦桥开开枪打死。当天一共打死9人。
6月16日长江公社那夭圩又出现成批杀死5人事件,在第一次成批杀人之后,公社革委常委又开会研究决定于6月16日继续在那夭圩召开批斗大会,6月15日陆孝恒亲自召开大队干部电话会议,陆在电话会上说:“11日到15日我们公社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还批评—些大队干部,说他们“对敌斗争心慈手软,刺刀没有见红,所以,阶级敌人还很嚣张”。牙祖伦(革委副主任,公社武装部长,已开除党籍,降为一般干部)还补充说:“上级不给民兵用枪杀人(因6月11日民兵用枪杀人,受县武装部批评),我们的办法多得很,要灵活多样”。6月15日王仕雄提出经常委同意重点批斗对象:韦卫科、牙祖必、牙美殊、牙朝金、牙秀金等5人。各大队民兵于6月16日把四类分子和牛鬼蛇神押到街上时,陆孝恒在公社礼堂先开民兵骨干会,陆在会上鼓动民兵说:“批斗方法上按照牙部长(祖伦)和王公安(仕雄)讲的做,敢字当头光荣,怕字当头可耻”。接着指定公社武装部副部长韦名贤去主持批斗大会,韦在大会上讲话时说:“对敌斗争要猛,形式要灵活多样”。讲话完即宣布分开大队批斗,于是文旺、板隆、周赖等大队的一些民兵和群众在批斗中用木棒、石头、拳打脚踢,当场把事先指定的重点批斗对象牙朝金、牙秀金、牙祖必、牙美珠、韦卫科等5人打死。
(县“处遗”档案1984年11月7日《关于长江公社三街杀人问题的调查报告》)
6月13日至15日和16日至21日,县革委在县城分别举办县直机关和各公社机关革委领导成员学习班,贯彻落实毛主席批发的《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经验》;学习“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等“最新指示”。县革委副主任李树才在学习班上总结说:“这次学习北京新华印刷厂对敌斗争经验和3条最新指示,不是为了纠偏”。又说:“没有革命大批判,没有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就不能把最大的敌人抓到。在批判中出现了打错一些人,杀了几个四类分子,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这次学习班后,各地又掀起乱打乱杀人的高潮。
(县档案馆3号全宗17号目录13卷)
7月1日,长江公社那夭圩发生第三次成批杀人事件。6月29日凌晨3点钟,长江公社一间干部宿舍被少数派用炸药爆炸,更激起公社领导的气愤,公社副主任、武装部长牙祖伦责令王仕雄把社直机关参加少数派的人和所谓牛鬼蛇神统统捆绑到公社球场来训话,牙祖伦在训话中说:“你们吃到我头上来了,明天我杀几个给你们看看”。并在他们面前朝地下打了一枪以示威胁。公社革委决定在第二天(7月1日)乘庆祝“七·一”之机,又召开“献忠”大会,通知各大队把四类分子和牛鬼蛇神统统押来街上游斗,在庆祝大会上牙祖伦讲话,他说:“一小撮阶级敌人胆敢来炸公社,我们要杀三五个给他们看看”。还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对这些牛鬼蛇神,不但今天要杀,以后还要杀”。当讲到这些话后,立即有一帮民兵、群众踊向球场,拉人去打死,当天被打死的有覃建隆(中共党员、原长江区副区长)、罗明川(干部、错划右派)、牙美成、牙朝珠、牙祖良、牙朝森、牙述甫、牙朝芳、牙祖珍、牙朝华等10人(这些人均不是参与炸公社的行为)。
(县“处遗”档案1984年11月7日《关于长江三街杀人的调查报告》)
7月2日,凤山两派武斗波及长江公社的文旺、集祥、巴挽等大队。长江公社革委副主任牙祖伦命令文旺大队一面带武装民兵到东凤边界守卡,一面把四类分子和危险分子集中起来关管。原党支书牙韩森(已清洗回家)带民兵上山守卡,他安排原大队长牙祖盛负责大队工作,牙祖盛命令民兵周恩仁、牙述运、牙廷开、韦锦录等人把全大队四类分子和所谓危险分子统统捆绑关押在仓库、学校里。因有一个叫牙祖群的逃跑了,他们怕其他人也逃跑上凤山去参加少数派,以后来报复。于是牙祖盛命令民兵周恩仁、韦锦录、牙述福、韦家培、周龙生、牙廷开等人拉四类分子和所谓危险分子牙美珊、牙祖雄、牙美福、牙美保、牙美旭、牙祖堂、牙祖强等7人到河边用木棒、石头、尖刀杀死。7月6日民兵周恩仁受大队干部韦仁祖指令,又组织民兵牙述运、韦锦录等把牙述元、牙祖干、牙祖儒3人杀掉。
(县“处遗”档案1983年12月30日《关于牙祖盛主谋成批杀人的调查报告》)
7月6日凤山两派武斗紧张,威胁到集祥大队边界。该大队原民兵营长牙美伦,为防止四类分子逃往凤山,就组织指挥本大队民兵牙述努、牙美文、牙美捌、牙美保、罗明华、牙美豪、牙美森等人,把四类分子及其子女牙乜星(女、当时系地主分子)、牙美寿(男,牙乜星之子)、牙乜武(女、当时系富农分子)、牙祖业(男,牙乜武之子)、牙祖烈(中农、伪人员、历史反革命)等5人捆绑,拉到拉圩队河边用木棒打死。后又把六告队的牙美富、牙美田两人拉到六告与坡勇队交界处用木棍打死。集祥大队当天一共打死7人。
(县“处遗”档案1983年10月22日《关于牙美森指挥成批杀人的调查报告》)
7月6日,板林大队在大队干部韦芝开的策划指挥下,组织民兵韦炎开等人,把四类分子及其子女韦国柱、韦乜钱、韦福林、韦宇开、韦炳开等5人捆绑集中在那朝田路边用铁棍、木棒打死。同一天巴挽大队在大队干部的策划指挥下,组织民兵把本大队的四类分子韦吉开、陈宝琚、韦家伦、韦家模、罗明元等5人打死。
7月4日、5日,金谷公社接浪大队在大队文书华召运(已判刑)的组织指挥下,指令华庆开、廖庆台、马仲益、华庆林等人开枪打死廖家廷、廖庆奎、华庆权、华庆先等4人,这4人中只有廖庆奎被划为坏分子,其他3人都没有干过坏事。
(县“处遗”档案1983年12月30日《关于华召运指挥杀人的调查报告》)
6月6日至8月18日,在东兰中学革委副主任韦克高、委员容庆传的放纵下,有教师朱英、李耀琪、夏韵江、黄经儒、陶定勋、阳家福等6名和校革委成员、少数派学生覃桂荣被本校“红卫兵”打死,其中4人打死后丢下河。县供销社干部谭洪盛,县农机厂工人杨子清也被本单位“造反派”拉去批斗打死。
此外,在这段时间,各公社零星批斗也打死不少人,其中城厢公社的钦能、巴拉等大队打死5人,隘洞公社的切学、那就、纳怀等大队打死13人,武篆公社的定桃、中和等大队打死11人。
十年内乱中,东兰全县被打死及迫害致死共399人,其中1968年死285人,占死人总数70%,仅1968年5月至8月份的4个月中,就打死和自杀死共236人,占死人总数60%,占68年死人数的80%。
(县档案馆“处遗”案卷中的《“文革”中死人情况统计表》)
8月16日,东兰县武装部根据河池军分区的指示,抽调各公社武装民兵及东兰中学师生(20多人)共一百多人,由县人民武装部赵恒峨、周君全副部长带队,进驻凤山协助“剿匪”,我县民兵于砦牙地界抓获“匪首”廖熙英交给凤山处理。东兰中学“红卫兵”韦正金等人与凤山民兵配合捆绑砦牙中学教师林全豪、韦仁祥、李祖基3人,拉到六郎屯后背活活地推下深坑致死。同时,在砦牙供销社装运爆炸物品时,由于不慎引起爆炸事故,我县干部苏龙寿、林德礼、民兵韦德华、学生廖克利等4人(均联指派)当场被震死。
9月15日至19日,县革委举办学习班,有县直各单位革委(领导小组)成员共130人参加。学习传达和布置“斗、批、改”工作任务。县革委副主任李树才在学习班上作总结布置,强调各单位要认真清理阶级队伍,把一切叛徒、特务、走资派和一切反革命分子统统挖出来。
10月16日,县“五·七”干校成立,地点在三石公社长岗岭。校长黄道良。后干校成立革委会,把所谓“走资派”、“叛徒”、“特务”和“四·二二”派头目以及其他受审查的干部共225名,统统放到干校去劳动,边批斗、边审查。前任县委书记李开仕、县长罗湾、副县长刘天意等,在干校多次被批斗和抄家。
10月,县、社革委,人武部抽调较“得力”的干部组成“斗批改”工作组,由县,社革委领导人亲自指挥,分别进驻“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的重点单位、重点大队,开展所谓“捅马蜂窝”活动,持续一个月之久。县以粮食局和三石公社巴王大队为重点,由县革委副主任李树才亲自抓。在这活动中,县粮食局共40名干部职工中,被定为有各种政治问题的23名,占总人数60%,被当坏头头揪斗9名。巴王大队被划为敌我矛盾的44名。长乐公社以英法大队为重点,该大队被揪斗34名。长江公社以兰阳大队为重点,公杜革委主任陆孝恒亲自带领20多名干部的工作组进驻,把认为有问题的社直机关14名干部也列为审査对象集中于兰阳,与兰阳、那洪两大队的89名审查对象一起,在那里进行刑讯逼供、批斗、捆绑吊打,追查所谓“反共救国团”组织。其中,被逼迫吊颈自杀死1人,投河自杀1人(后经抢救而未死),被打成伤残34名(经1984年“处遗”工作已作了平反)。
(县档案馆3号全宗17号目录2卷以及84年11月《长江三街杀人的调查报告》)
10月22至23日,县革委举办教育革命学习班,有各公社主管教育干部、学校工宣队、贫管会成员和各中学、完小校革委会成员参加。主要是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指示。李树才在会上作关于教育革命的讲话。学习班开展对“智育第一”、“升学第一”、“读书做官”等所谓修正主义黑货进行批判。学习班结束后,10月底统计,全县124个大队中,已有113个大队成立了“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共进驻355所小学。东兰中学也进驻了工宣队。
(县档案馆3号全宗17号目录19、20卷)
10月29日至11月4日,县革委召开第三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布置下一步的“斗批改”任务。会上肯定了县革委成立以来,特别是第二次县革委全会以后,狠抓阶级斗争,开展革命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稳、准、狠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抓革命,促生产,取得显著“成绩”。会议还提出,进一步搞好“斗批改”,在各个领域中深入批判反革命修正主义黑货,继续清理阶级队伍,大力办好“五·七”干校,搞好教育革命,贯彻“吐故纳新”,做好整党建党工作。
(县档案馆3号全宗17号目录5卷)
11月24日至12月1日,县革委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出席会议代表共282人,主要传达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决议,学习讨论“修改新党章”(草案)。
(县档案馆3号全宗17号目录6卷)
11月底,按照地区革委部署,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师生、群众一万余人,步行到巴马县参加自治区革委组织的巡回批斗原自治区领导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大会(东凤巴三县联合开),东兰还押送副县长刘天意同志去陪斗。
(调查材料)
元月29日至2月2日,县革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发动干部、师生、群众开展“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活动。会后,大搞“红海洋”(指屋内屋外,到处用红油漆书写毛主席语录和极左口号),规定公路沿线和大马路每公里设一块大语录牌,大画、大绣毛主席像,大诵大背“老三篇”、语录,大唱《东方红》、《大海航行靠舵手》和语录歌,大跳“表忠舞”,家家户户挂毛主席像,早晚在毛主席像前敬拜,搞早请示、晚汇报等多种多样形式的“表忠”活动。
(县档案馆3号全宗18号目录1卷)
3月23日至25日,县革委召开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总结学“毛著”的成绩。一年来全县共办两万多期学习班,参加学习达70多万人次。有4100多户办起家庭学习班。组织有1549个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参加者15300多人次。平均每10人就有1名宣传员。会议还作出“进一步深入开展活学活用毛著的决议”。3月26日,召开全县工农兵“活学活用”毛著积极分子大会,参加大会代表共776人,大力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人物”。
(县档案馆3号全宗18号目录1卷)
4月28日,地区革委核心小组批复成立东兰革委核心小组及成员名单。县革委核心小组组长宋德高、副组长黄语扬,成员李树才、张永享、覃志江。整党建党领导小组组长宋德高,副组长黄语扬、李树才,成员覃志江、张永享、郑宝忠、覃盛鸿。
(县档案馆3号全宗18号目录7卷)
5月初,开始分期分批整党,到9月底基本结束。全县164个党支部、2817名党员。通过整党,开除党籍34名,劝退党18名,留党察看31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0名,警告处分38名。准备吸收入党730名。
(县档案馆3号全宗18号目录10卷)
5月,东兰县革委根据自治区革委指示,成立东兰县革委第三办公室。抽调各单位干部20多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清查“东兰地下党”和对“犯错误干部”进行审查处理工作。周培昌(原法院院长)是东兰地下党专案组的负责人。
(调查材料)
9月14日,县革委根据自治区革委指示精神,发出《关于贫下中农管理商业,管理农村信用社的通知》,组成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对商业、信用社管政治、管思想、管路线、管方针政策。
(县档案馆3号全宗18号目录18卷)
元月1日至4日,县革委召开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传达贯彻1969年12月自治区领导韦国清及军区领导到东兰检查工作时的指示,总结东兰一年来工作情况,制订1970年大跃进计划和措施。
2月,县革委成立“二·五”运动领导小组和“二·五”运动办公室(中央1970年2月5日指示,要开展打击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铺张浪费、反对投机倒把,简称为“二·五”运动,后称为“一打三反运动”)。通过开展“四大”(即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和“九查九挖”(即一查本地阶级斗争史,挖叛徒;二查敌伪分布情况,挖敌伪党团骨干;三查伪人员,挖历史反革命分子;四查解放前后外来户的政治面貌,挖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五查五类分子的言行,挖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六查几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事件,挖现行的反革命分子;七查资本主义倾向,挖投机倒把分子;八查小孩作案,挖幕后指挥者;九查清仓核库,挖贪污盗窃分子)活动。在运动中发生如下严重事件。
(1)出现非法斗争,乱捆绑、吊打、挂黑牌、抄家、罚没等,扩大打击面,伤害了不少好人,新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211名(大部分是一般伪村长、伪职员),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现行破坏的391名(有不少是通过非法斗争、刑讯逼供出来的冤案),贪污盗窃分子722名(多数是有轻微的贪污盗窃行为)。投机倒把297人(多数是有一些经商行为)。挖出“地下工厂”11个60人,“地下商店”5个7人,“地下运输队”9个34人,“地下包工队”15个76人。全县共批斗375人。害怕斗争逃跑20人,自杀12人。在机关、学校、街道、农村,凡有破坏活动嫌疑的伪军政人员及其他有可疑的人员,采取统一行动,进行抄家。连老干部黄举平同志的亲戚家也被抄。
(2)逼出一起“中华大皇国反革命集团”冤案。1970年10月5日,在东兰县城东兰中学操场召开一千多人参加的震动全地区的公审大会,宣判李玉庭为首“中华大皇国反革命集团”案,判处首犯李玉庭、杨昌知、腾树高死刑,立即执行,高和良死缓;刘祚春、张时杰、张时伦(共产党员)各有期徒刑20年;吴太春有期徒刑15年;杨昌海、李天才、赵明礼(共产党员)、王仁先、张时帮各有期徒刑10年;刘年登有期徒刑5年;李天文、覃绍文、曹老红戴反革命分子帽子。
1968年6月当派性斗争膨涨的时候,长乐公社三弄大队民兵营长赵世平发现路边石头上写着“一·二五”战斗队,就怀疑本大队刘祚坤参加“四·二二”组织暗杀队,要杀害干部。便组织民兵群众对其进行多次批斗,吊打逼供,刘不堪忍受摧残折磨,被迫乱供暗杀队名单和李玉庭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假情况。赵世平得了刘祚坤这些口供材料,立即要扩大“战果”,又组织民兵去搜李玉庭的家,将李家男女5人捆绑到大队,同时将李玉庭帮看过风水迁坟的人,集中起来批斗,获得所谓口供材料,于同月19日将“案情”向军管会汇报。
军管会认为案情复杂,性质严重,立即组织公检法干部7人组成侦破组前往侦破。侦破组进村时,仍发现民兵对李玉庭等人进行吊打逼供,并将被审查的人集中起来看管,限制自由。侦破组进村前,民兵已对被审查的人进行了严刑敲打,刘祚坤被多次批斗毒打致伤,最后逼迫跳井自杀,张时杰被割9个手指,刘祚春被扭手脱臼,李天文被吊打昏迷;张时伦被打伤。侦破组进村后,以“就地审讯”为主的方法,经过了两个多月的审讯、逼供、引供、诱供、套供,李玉庭(时年75岁)等人受尽了折磨,被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侦破组将他们的口供,和所谓证据材料以及搜查得的所谓“罪证”,综合上报县军管会。
当时县里对此案定性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是反革命集团,另一种认为是反动会道门“普渡道”,最后定为“普渡道”上报地区军管会,并报判李玉庭、扬昌知、腾树高3名有期徒刑(最高刑12年)。地区军管会接案后批评东兰县“右倾”,并派人下来调查,将案件上升定为“中华大皇国反革命集团”。上报中院转高院批准执行,终于酿成了这起特大冤案。
(县档案馆3号全宗19号目录1卷以及20号目录63、64号案卷和1984年11月14日区整党办文件及其联合调查报告)
8月至12月间,我县各公社(镇)相继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社(镇)党委会,并经中共河池地区革委会核心小组批准。
12月3日至8日,县革委在长乐公社双苏大队召开农业学大寨三级干部会议,到会各社、队干部163人,传达贯彻自治区、地区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从此,在全县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12月间,东兰县革委以绝密的兰革会字(70)32号文件及其附件,向自治区革委会汇报了一年多来清查东兰地下党的情况及初步结论。
(调查材料)
12月29日至31日,中共东兰县第四届代表大会在县城举行。出席大会代表346人,选举产生中共东兰县第四届委员会。经自治区党的核心小组批准,书记覃志江,副书记兰翠春、黄语扬。常委覃志江、兰翠春、黄语扬、王中玉、胡振操、张永享。委员23人,后补委员4人。被砸烂多年的中共东兰县委从此又重新建立起来了。
2月,开展路线教育运动,通过实物、图片展览和忆比教育等形式,在各个领域里深入开展批判修正主义,在政治领域“批阶级斗争熄灭论”;在经济领域批“利润挂帅”、“物质刺激”、“专家治厂”、“唯生产力论”;在思想领域批“公私溶化论”、“入党做官论”、“驯服工具论”;在文化教育领域批“读书当官论”、“智育第一”、“白专道路”等;在农村批“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工分挂帅”、“分光吃尽”等等。忽视物质生产,搞空头政治倾向。
4月27日,县革委召开各公社主任紧急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关于继续抓紧“一打三反”运动,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即林彪、江青制造所谓肖华、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操纵下向文化大革命猖狂进攻的反革命集团)和清理队伍工作的通知》,县、社成立“一打三反”运动领导小组、专案组和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又掀起“四大”、“九查九挖”活动。全县共批斗656人,定为历史反革命20人(有些过去戴过帽,有些是一般伪人员),列为“五·一六”反革命集团重点审查对象14名(均是属于参加“四·二二”派的人员),有的采取隔离审查,有的背靠背审查。如东兰中学教师黄春淳被列为重点对象,审查了3年之久,无材料依据,定不了案才“解脱”。
(县档案馆3号全宗22号目录89、90卷)
7月27日至8月3日,区党委第二书记韦祖珍到东兰检查工作肯定了东兰的进步,鼓励干部住山、爱山、治山;批评了东兰一些部门和一些干部存在的歪风邪气;要求东兰的领导要按高标准来工作。
11月,县委召开各种会议,开展批陈(伯达)整风,反骄破满运动,批判陈伯达在中央庐山会议中炮制《天才论》毒草,散布唯心论的先验论,以及他在北京军区等军内进行反党活动的言行,树立唯物论的反映论,戒骄戒躁,继续前进。
12月,县委在东兰革命烈士陵园召开全县党员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集团“九·一三”反党叛国事件的具体过程。
元月,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进一步发动群众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加快步伐,实现大寨县。会议提出:“以大寨为榜样,大批资本主义,大鼓革命干劲,实现一年跨《纲要》,三年建成大寨县”的奋斗目标。会后县抽调大批干部组成“三分之一”工作队分别到各社队去领导农业学大寨运动。
2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传达中央四号文件,关于揭发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炮制的《571工程纪要》。从此,在一段时期内全县开展声讨和分批揭批林彪反党叛国集团的罪行。
(县档案馆1号全宗8号目录1卷)
5月初,县委为加强党对各部门的领导,决定成立县革委4个大组(即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安全保卫组)党的核心小组。
6月至7月县委分别召开共青团第九次县代表大会和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重新成立团县委和县妇委会。
8、9月,开展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在教育文化界批判“读书做官论”、“下乡镀金论”、“学而优则仕”,响应“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县委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由张永享任组长,下设“知青”办公室。县委在泗孟、坡豪、“五·七”农场(在三石的长岗岭)等地办3个点,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劳动锻炼场所。
(1972年9月16日县委(1972)64号文件)
9月18日,东兰县革委以兰革会字(1972)44号文件及其调查附件再次向区革委会报告“东兰地下党”一案的清查结论。这个文件把一批老红军、老赤卫队员、老干部定为“叛徒”、“投敌分子”和“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共249名。县革委还以正式文件公开宣布老干部候年寿、黄维汉为“叛徒”,并开除他们的党籍;把红七军二十一师(后改编为右江独立师)参谋长黄大权内定为叛徒,并将革命纪念馆陈列的《敬告同胞》文告中的黄大权名字涂掉,还取消陈列馆中展出的全部革命烈士英名录。
年底,县委、县革委上报全县粮食亩产“跨《纲要》”,《广西日报》亦登载,其实产量夹有水份,把木薯、猫豆产量也折为粮食计算,所以跨《纲要》是浮夸的。
元月,县委贯彻两报一刊元旦社论:“要把批修整风这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的指示,开展批林整风,在县城举办大队党支书、辅导员学习班,作了批林整风的布置:(1)抓住实质深入批,联系实际反复批,上挂下联各个领域,批深批透。(2)彻底剥掉林彪“万岁不离口,语录不离手,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的反革命两面派的伪装。(3)批判林彪反革命罪行时,联系实际批判资本主义。
(县档馆1号全宗18号目录13、15卷)
4月,县委抽调机关干部、“五·七”干校学员和农村知识青年,组成第二批三分之一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深入农村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改造后进队,抓革命,促生产。
(县档案馆3号全宗14号目录12-14卷)
5月24日召开有各公社党委书记参加的中共东兰县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贯彻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县委书记高启富传达韦祖珍的“罪行”,主要内容:(一)、直接参与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政变阴谋活动,猖狂向党进攻,妄图篡党夺权。(二)、污蔑攻击革命大好势,全盘否定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否定文化大革命的丰硕成果。会议结束后,县委向上作了“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情况的汇报”。汇报中提到:“韦祖珍于1971年7月27日,8月3日到东兰检查工作,大力搜集阴暗面,诬蔑大好形势,反对社会主义,向党进攻”,并举了具体例子,如:韦到纳合大队说“大队党支部是‘踩蚂蚁不死’、‘麻木不仁’的党支部”;“干部群众分成两大派,只问姓陆姓覃,不问阶级敌人的大队”。到那坤大队说“这个大队和40年前相比,没有什么变化”、“要说变化就是我家门前那两棵大树不见了”、“山区没有路,田地还是40年前那个老样子”。在县干部大会上讲话,把东兰看成漆黑一团,说东兰(跨《纲要》)的标准是“吃稀饭的标准”、“女同志跳得过去的标准”,在东兰工作的外地干部情绪是“厌山”、“离山”,基层干部情绪是“春天是红人,夏天是忙人,秋天是穷人,冬天是罪人”等等。县委领导高启富等都写有书面揭发批判材料。
(县档案馆1号全宗13号目录4卷及1号目录8卷)
11月18日,县委为了恢复党政机构分开,决定撤销县革委办事组、政工组、生产组、保卫组,县委之下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革委之下设立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农业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等机构。(注:当初县委办公室与革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11月29日县工会第九届委员会成立。
(县档案馆1号全宗18号目录20卷)
4月8日、9日,区党委书记安平生到东兰检查工作时,作了“关于如何开展批林批孔,依靠贫下中农,建立贫下中农优势和正确贯彻党的政策”等问题的指示。县委于同月14日至16日召开各公社党委书记、三分之一宣传队负责人以及县副科局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传达贯彻。
(县档案馆1号全宗19号目录36卷)
4月下旬,县委成立批林批孔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张永享负责抓,各部委办局也指定一名领导抓这一运动。
(县档案馆1号全宗19号目录16卷)
5月11日,中共河池地委办编写的《情况反映》第29期,公开点名批判韦祖珍,说韦“上了贼船”。5月22至27日,中共东兰县委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公开点名批判韦祖珍。6月12日,县委领导在常委内传达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和区党委书记安平生的指示,并根据指示精神,对批判韦祖珍作了布置。6月16日,县常委几个主要领导分专题揭发批判韦祖珍所谓“反党言行”,并把韦的“材料”写成大字报在机关内公诸于众,发动群众开展批判。县常委还分别下到各学习小组与干部一起揭批。县委还派出专人到韦祖珍家乡(隘洞公社纳坤大队)作社会关系情况的调查,并向上汇报。又召开所谓知情人会议(韦到东兰各地所接触的人),搜集韦祖珍在会上或视察当中的讲话。如:领导班子很重要,队干要年轻力壮;廿年来我们走过了弯弯曲曲上上下下,有的走错了路,出现了马鞍形;抓阶级斗争不要老是斗,要注意团结;东兰步伐慢,象乌龟爬沙等等,被说成是“别有用心”、“企图组织反革命班子”、否定“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和“文化大革命”的成果,“抹杀阶级斗争”、“给社会主义抹黑”,“对东兰的极大诬蔑”等等。
(县档案馆1号全宗20号目录6卷)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使我们党、国家和人民自建国以来在政治上经济上遭到最严重的损失,它不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在这场大灾难中,我县人民生命财产同样遭受严重危害,生产受破坏,经济受损失,后果是严重的。
(1)、全县在“文革”期间被强加各种罪名批斗、迫害的干部、群众共2981人。其中被打死逼死的有399人,占当时全县总人数的0.23%,有干部42人,工人2人,学生8人,农民、居民347人。受敲打或肉刑致伤致残的有1539人,还有不少人财物被抄走、罚没。
(2)、在工农业生产方面。由于“文革”前期,各级领导干部被批斗夺权,党政瘫痪,社会秩序紊乱,各种规章制度遭破坏,生产无人管,群众生活无人抓,造成生产上不去,群众生活紧张。如1967年初。缺粮严重地区的群众出现有浮肿现象,有的破产渡荒。据当年3月底的统计,全县有1510个生产队缺粮(占生产队总数的63.5%),共16200户(占总户数的49%),69455人(占总人数的40%)。当时县拨给各公社统、回销粮指标共达349万斤(贸易粮),另加平价粮21万斤,议价粮24万5000斤。
集体耕牛也受到严重损害。自1966年底起,各地生产队干部纷纷遭到批斗后,没人抓生产,集体耕牛管不好,到处放“野牛”。隘洞板烈大队有40亩小麦被牛吃光了也没有人去管,牛死在山坡上也无人认领。据统计,自66年冬至67年3月中旬,约4个月时间,全县耕牛死亡达3263头。板烈大队有个生产队共14头牛就死去11头。是历年来所罕见的。自1966年至1970年的5年合计,全县耕牛存栏数共204329头,生猪存栏数共283437头,年平均存栏数:牛为49085头。生猪为56494头。比“文革”前的1965年耕牛存栏数52132头,生猪存栏数66111头,分别减少6.2%和17%。
(3)、十年内乱造成经济损失惨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粮食损失779640多斤,其它经济损失折款370多万元(仅据一部分有账目统计及有明显数据的计算,其实不只此数)。如1966年底“红卫兵”开始大串联及历年知青上山下乡,以至建立“五·七”干校等项经费开支就花263000多元。自66年至68年上半年,县农机厂停工停产闹革命,搞武斗,产值及财物损失约48万多元(该厂原系支农较好单位,武斗时被占作据点)。自1973年以后,开展“农业学大寨”,由于不顾主、客观条件,不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生搬硬套外地经验,急于求成,盲目发展机械化,共损失近200万元。1975年,生搬外地经验,大办百头养猪场,有的队则把社员的猪集中统一喂养,全县共办了991个集体养猪场,国家给予建场经费补助,重点场还拨给一些机械设备。但由于缺乏管理技术,饲料问题没解决好,猪越养越瘦,死的死,最后全部下马了,国家补助经费白花了120多万元。
其次“文革”期间开展“忠”字化活动,大搞所谓“红海洋”,语录、标语红彤彤地写满全县各地所有的墙壁、街口、村头、路旁、还用砖、石等建筑材料砌起一块块大语录牌,公路沿线每公里砌1块,有的社、队还抽调大批劳动力在大山头、崖壁上刻写大幅标语及语录,一个字大几方丈,有的还用白岩石在大土坡上垒字,浪费的人力财力难于估算,仅县城在街头上砌3块大语录牌就花费两万多元。还有全县各地学大寨运动中盲目开山劈岭,搞“人造平原”,“青石板上造良田”,“千里万担一亩地”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收不到实际效果。
职务 姓名 任职期间 备注 县委书记 王恢汉 “文革”前至1966年底 1967年后被夺权 副书记 谢忠尧 " " " " 县委常委 县长 黄语扬 " " " " 县委常委 副县长 刘天意 " " " " 县委常委 组织部长 刘明琯 " " " " 县委常委 县计委主任 黄绍兴 " " " " 县委常委 县人武部政委 吴庆英 " " 副县长 黄道良 “文革”前至1966年底 1967年被夺权 副县长 曹国雄 " " " " 副县长 杨正规 " " " " 县革委主任 宋德高 1968年3月至1970年 12月 原县人武部部长
职务 姓名 任职期间 备注 县革委副主任 黄语扬 1968年3月至1970年12月 原县长 县革委副主任 李树才 1968年3月至1970年 原县人武部政委 县革委常委 樊汉屏 " " 原县人武部副部长 县革委常委 覃盛鸿 " " 联指派代表 原县委组织部干事 县革委常委 朱继祖 " " “4·22”派代表,原县人委劳动科干部 县革委核心组长 宋德高 1969年至1970年12月 - 县革委核心组副组长 黄语扬 " " - 县革委核心组成员 张永享 " " 原宣传部副部长 " " 李树才 " " - " " 覃志江 " " 原河池军分区科长 县委书记 覃志江 1970年12月至72年1月 -
职务 姓名 任职期间 备注 县委副书记 兰翠春 1970年12月至74年3月 原在都安工作 " " 黄语扬 1970年12月至73年7月 - 县委常委 王中玉 1970年12月起 原县人武部副部长 " " 胡振操 " " 原县人武部副政委 " " 张永享 " " - " " 覃美留 1971年起 女、原公社妇联 " " 韦国芝 " " 原大队干部 " " 蒋敦盛 " " 原县人武部副政委 " " 刘明琯 " " 原县委组织部长 " " 梁彩灵 " " 女、原大队干部 " " 汪大洋 " " 原县团委书记 " " 罗荣清 " " 原大队干部 " " 覃绍明 " " 原大队干部
职务 姓名 任职期间 备注 县委常委 黄绍兴 1971年起 原县计委主任 " " 黄道良 " " 原县人委副县长 " " 覃冠贤 " " - " " 李实政 " " 原县委组织部干事 " " 马文举 " " 原县人武部部长 " " 王恢汉 1971年至1973年7月 原县委书记 " " 谢忠尧 " " 原县委副书记 " " 蒙年 1971年起 原地委办公室主任 县委书记 高启富 1972年2月至1973年7月 原河池军分区副司令员 县委书记 王恢汉 1973年8月至76年8月 - 县委副书记 谢忠尧 1973年8月至1975年3月 -
职务 姓名 任职期间 备注 县委副书记 蒙年 1974年3月至1979年3月 - " " 覃志江 1974年起 - " " 马金旺 1974年起 原凤山县委副书记 " " 梁彩灵 1975年起 - " " 兰芝福 1976年3月起 - " " 刘明琯 1976年3月起 - 县委书记 兰芝福 1976年9月起 -
我县“处遗”工作从1983年4月开始,在区党委、地委的领导和区、地“处遗”工作组的指导下,经两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至1985年6月,基本完成任务。我们进行了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分清了大是大非,在思想上实现了拨乱反正;平反了“文革”中冤假错案,进行了经济善后工作;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严格处理和制裁了在“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及严重违法乱纪的人;进行了大量弥合伤痕工作,消除干部之间、干群之间和群众之间的思想隔阂,促进安定团结。基本上达到了“既稳定局势,又解决问题”的要求。
“文革”中全县被强加各种罪名进行迫害的干部、群众2981名,在“处遗”中已全部得到平反昭雪。其中书面平反1943人,口头平反1038人。国家还对死者遗属发放两费(葬埋费、抚恤费)及生产生活补助费。对受害干部、工人、群众发给伤残费、抚恤费、遗属抚养费、危房补助费、无房补助费等等共计开支26万多元(“处遗”的其它开支未算在内)。还做了大量的愈合伤痕工作。
在“处遗”中,查出杀人凶手和与杀人有牵连的人312人,根据各人的错误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和“三宜三不宜”的原则,解脱了大部份。受党纪、政纪及刑事处分的共124人。其中干部62人,工人9人,农民53人,逮捕判刑6名(干部2人、农民4人)。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四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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