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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乐县“文革”大事记

日期:1987-3-0 作者:中共平乐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平乐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前言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和社会进步”。

我们编写“文革”大事记的目的,是为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巩固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工作成果,用血和泪的事实教育群众,告诚子孙后代,避免历史的悲剧重演。

我们编写“大事记”的原则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根据我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力求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的本来面目。《平乐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编写工作从1986年5月下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

在编写方法上,我们采取既按事件发生和发展的时间顺序,又照顾各个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选择比较重大的和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记载,力求反映文化大革命的全貌,使《大事记》基本能勾画出平乐县“文化大革命”发展的轮廓。

《大事记》的材料来源,均系从县档案馆保存下来的“文革”及“处遗”存档的材料中经过详细审核证实无误而整理载入的。

“大事记”有关人物的记载,限于“文革”期间与事件发生关联的头面人物和直接关联的重要人物,而且只限于与这些人物有关的最主要的事情。

《大事记》主要是记载“文革”十年的事。及“文革”十年后在极“左”思潮影响下,出现的一些严重事件一并载入。

平乐县《文革大事记》编写组1986年9月17日

1966年

5月19日,中共平乐县委召开县直机关干部进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5·16通知)精神。县委副书记肖天在大会上讲了话,他说:全国各地的工人、农民、干部正在进行一场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运动,向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列主义的邓拓黑帮进攻。这是一场政治思想路线上的阶级斗争,是保卫党、保卫社会主义、保卫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保卫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革命大事。要求各单位组织工人、干部写文章进行反击。

6月7日至18日,平乐县连续举办两期学习毛主席著作训干班,培训对象有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区社、队干部共3316人。

6月20日,平乐县委召开县直干部声讨“反革命分子陆地”的大会,县委副书记肖天主持大会,会上以抓“牛鬼蛇神”为名,先后在大会上斗争了12名一般干部。

6月21日,中共桂林地委批准成立中共平乐县委文化革命领导小组、由肖天(县委副书记)、李嵋山(县武装部政委)、朱牧亚(宣传部长)、劳土森(县监委副书记)、陈达洲(县统战部干事)等人组成。肖天任组长,李嵋山、朱牧亚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朱牧亚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此平乐县“文化大革命”开始。平乐县委派朱牧亚率领工作组进驻平乐中学,接着又派了8人的工作组到二塘、榕津、源头等中学、发动教师、学生写大字报,开展“文化大革命”。

6月28日,中共平乐县委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扩大到各区党委书记),传达贯彻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在中南局直属机关干部会上的讲话以及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在南宁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上的报告。会上县委书记包振仕对区以下“文化大革命”如何进行作了布置,要求先学好有关文件,提高阶级觉悟,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然后对全国全区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进行批判,主要是批判报纸上点了名的。

7月中旬,根据桂林地委的部署,平乐县集中全体中学教师到桂林集训并派出一个19人的工作组跟随掌握学习;与此同时,又把全县的小学教师集中到平乐中学集训,仍然派出工作组掌握学习。在集训期间,对平乐中学校长韩德祥、榕津中学校长杜碧泉和二塘中学教师廖伦裕等13名中学教师,以及苏华光、王学恩、吴越、罗绍林等60名小学教师作为“文化大革命”的重点,以“执行资产阶级反动教育路线”、“智育第一”、“反动教学权威”、“资产阶级的孝子贤孙”等罪名,进行轮番的批判斗争。

8月1日至12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公布了8月1日毛泽东给清华附中红卫兵的一封信和“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会议通过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十六条》明确规定“文化大革命”的斗争目标,是斗垮“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把领导权夺回到无产阶级手中来。进行“文化大革命”的方法是运用“四大”(即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5·16通知”和“十六条”的公布,是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标志。

八届十一中全会后,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的红卫兵运动风靡全国,毛泽东主席在北京天安门城楼连续8次接见和检阅红卫兵。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所利用,给党、国家和全国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文化大革命”的烈火在全国蔓延起来。当时,平乐县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对这场来势迅猛的“文化大革命”都很不理解,对红卫兵走出学校、冲向社会、横扫“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裕、旧习惯),蔑视一切权威,冲击党、政机关、揪斗领导干部等等越出常轨的所谓革命造反精神看不惯,甚至很反感。

9月8日,平乐镇红卫兵组织宣告成立,“革命小将”组织起来,冲上社会,大破“四旧”、大立“四新”。当时把一些旧书籍、旧文艺作品、雕刻艺术和历史文物、商品、商标装饰、庙宇神像、香火炉以及红白喜事等列为“四旧”来横扫。一时间,全县只许唱语录歌,只许看样板戏。

9月10日,平乐县委机关由苏文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韦锦富(组织部干事)、戴凤珍(县委办公室内收发)等人组织成立机关“赤卫队”,并发出了《革命誓言书》,随后县直各单位和各区公所相继成立了“赤卫队”,保卫机关安全。不久,全县开始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赤卫队”被说是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保皇派”而瓦解。随后,参加“文化大革命”的干部、职工纷纷起来成立各种名称的战斗队,大的战斗队有十多二十人,小的只有1个人。由于对“文革”的理论《政策的不同理解,以及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当权派的不同态度,一开始就出现了所谓“保皇”和“造反”的派别。但是各个组织之间的观点与对立还不十分明显和尖锐,有的组织和个人还摇摆不定。

9月17日,平乐县中学学生伍屏英写出第一张“火烧平乐县委”的大字报,进一步点起了平乐县“文化大革命”之火。

12月24日,中共平乐县委召开有1万人参加的四级干部扩大会,贯彻中央《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及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等两个文件。县委引火烧身,掀起平乐县“文化大革命”高潮。学校红卫兵纷纷外出串连,一些机关单位的少数干部也到外地搞串连活动。

12月30日,平乐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造反组织“红卫战斗队”,以《请看平乐县委执行什么样的干部路线》为题,公布了县委农村部副部长谭南强(文革被杀害),统战部副部长韦广培等13名所谓犯了错误的干部名单。67年2月18日,县委机关有赖永杰(团县委干部)、覃远镇(档案馆干部)为头的“烈火战斗队”及县供销社的“追穷寇”战斗队等组织,利用各自办的战报先后3次抛出干部历史材料,公布了赖兆恩(前县委副书记)、董广宏(前县长)、肖含艳(前县委书记)、郑户(前县委副书记)、彭德馨(县人委办公室主任)、周光球(教育科副科长)、张机生(副局长)、邹瑞珍(县委办公室主任)等40名干部的历史材料,激起群众愤恨,使群众对一些干部长期残酷揪斗,致使后来有的干部被残酷迫害致伤致死。

12月31日,平乐镇红卫兵第一个把街道主任苏云英拉上街挂牌游斗示众。此后各区纷纷出现了抓“走资派”和“牛鬼蛇神”带高帽,挂牌游街。

1967年

1月3日,平乐红卫兵、干部、群众组织的战斗队,组成了“平乐革命造反兵团联合指挥部筹委会”,推选张弓(平中学生)、陈美文(平中学生)、张全生(县银行干部)、梁才福(县财办干部)等13人为筹委会委员。“平乐筹委会”以及由广西教育学院、邮电学校、交通学校红卫兵组成的“外地驻平乐革命造反总部”,武汉水电学院、广州体院红卫兵组成的“中南野战军平乐纵队”和县委机关干部积极筹备,召开第二次万人大会,对“走资派”进行批判,县委书记包振任及其他县委常委都被以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挂黑牌戴高帽进行批斗,大会批斗后押上街游斗示众。

1月17日,中共平乐县委召开全县工人、贫下中农、学校师生、机关干部、职工代表暨四级干部大会,时间7天,会议主要是由县委常委检查,引火烧身。群众揭发、批判县委的错误。

1月19日,平乐县锰矿发生一起“反革命”标语案件(标语全文是:打倒党中央保皇派)。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侦破,并拘留了“尖刀兵团”中写“反标”的陈新云,平中学生张弓等人认为是镇压造反派,便组织了一个“平锰事件”调查团,对陈新云案件进行调查,并与公安局副局长黄良和开展了辨认。为了此案,当时公检法派人到中央“文革”小组请示。复示认为“确有反动性质”,随后陈新云被判刑10年(林彪事件后已平反)。

1月25日,在上海“1月风暴”夺权的影响下,平乐县公、检、法的干警成立造反组织“公检法夺权委员会”由11人组成,主任莫世凑(公安局秘书股副股长)委员:王有正、杨瑞万、唐少枝、潘瑞和、林达通、朱华、李世荣、石运德、廖光甫、扈存中。“夺委”发表了“夺权”通令,宣布夺了平乐公检法所有的一切权力。夺权后改称“行权委员会”,行使“三长”的权力。27日和31日,平乐水电局和农业局的造反派分别进行了“夺权”。2月2日平乐教工“风雷战斗队”夺了平乐县广播站的权,随后各地不断出现了“夺权”行动。从此,平乐县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2月23日,平乐县群众造反组织《东方红公社》等20多个组织联合到县公安局为写“反标”的陈新云“翻案”,并搞游行示威活动。而另一些群众组织认为《东方红公社》等组织的行动是为“反革命翻案”。在立场观点上有分歧。从此,平乐开始分成为两大派群众组织。一派以张弓(平乐中学生)、黄家礼(平乐汽车站工人)等人为头的组成“无产阶级革命派平乐联合战斗委员会”(简称战委),一派以张全生(县银行干部)、黎万常(平乐卫校学生)等人为头的组成“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平乐联合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4月19日自治区伍晋南、贺希明、霍泛发表声明后,平乐的群众组织出现以人划线,在“支韦打伍”和“支伍打韦”的观点上分裂成为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组织,都从属于自治区两大派的观点。其后,一派是以张弓、冯耀坤(县委农村部干事)白先春(县航小教师)等人为头的持打韦观点的,组成“广西4·22平乐造反大军”(简称4·22或造反大军)一派是以张全生、朱秋麟(阳安区团委副书记)、莫世凑(县公安局副股长)等人为头的支持韦的观点的,组成“广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平乐联合指挥部”(简称平乐联指)。

2月25日,平乐造反派组织的张弓、唐四英等人率领“东方红公社”、“平乐镇造反兵团”、“红战士”等组织的群众到县公安局门口静坐示威,声称要砸烂公安局,要求释放平乐锰矿工人陈新云。

3月1日,平乐县人民武装部对县广播站实行军事管理。

3月12日,成立平乐县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由姜凤林(县人武部部长)任主任委员,邹文春(人武部副部长)、李恒边(人武部副部长)任副主任委员,杨汉宗(县监委书记)、白先春(航小教师)、陈德玉(物资局秘书)、苏文杰(县委办副主任委员。下设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一办),生产救灾办公室(二办)、多种经营办公室(三办)、财贸办公室(四办)、工交办公室(五办)。

5月26日,平乐“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成立(简称平乐“联指”。)

7月10日至12日,平乐县人武部政委李嵋山、副政委李永新、副部长李恒达主持两派代表谈判,平乐“联指”代表林秉刚(平乐镇工商所临时市管理员)、张土旺(县法院干部)等人,“造反大军”代表张弓、赵文君(学生)等人,协商贯彻执行中央“6·6通令”、“6·24通知”和7月4日广西两派达成十点协议的谈判会,由于双方缺乏诚意,未达成协议。

7月14日,平乐中学“造反大军”的龙驱虎(学生)、胡勇(学生)等人带领一批群众冲击县公安局,打伤公安人员,砸烂办公室的门窗,平乐“联指”派的群众闻讯赶来,组成三道人墙,进行阻拦。骚乱达1个小时才告平息。从此,两派斗争趋向激烈。

7月18日,平乐县“联指”武装追捕不同观点的群众,“联指”常委全政(县锰矿工人)带领40多名武装人员到木官汀村,把村庄包围,并向村里开枪射击,后抓获躲避在该村的平乐搬运社“工总”的桂炳生(工人),并当场打死。这是平乐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第一起打死人事件。当时的县武装部、县军管会,县“抓促”指挥部都没有追查杀人凶手,平乐县“文化大革命”乱抓乱打杀人就从此打开缺口。

7月23日,平乐县武装部政委李嵋山、副部长李恒达等人在武装部接待室召开平乐县“造反大军”张弓、黄家礼等7位代表,平乐“联指”朱秋麟、廖德权(平乐镇团委副书记)等7位代表为时11天的谈判会议,就7月10日商谈的条款以及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保证“四大”正常进行,制止打、砸、抢、抄事件发生等问题进行谈判、协商,最后达成了协议。此后,各战线两派群众组织都进行了谈判。

7月26日,平乐县武装部调整充实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领导成员,县武装部长姜凤林任指挥部主任,武装部副部长李恒达、邹文春任副主任,委员有杨汉宗(县监委书记)、张贵友(县委副书记)、莫新廷(副县长)、陈少槐(计委副主任)、陈德玉(物资局秘书)、苏文杰(县委办副主任)、潘永平(县妇联主任)、王芳云(财办干部)、莫世凑(公安局副股长)等人,“抓促”指挥部行使平乐县领导职能。

8月24日,在月城区安良村公路上“造反大军”拦截平乐“联指”乘坐的一辆救护车,从车上搜出冲锋枪、手枪、马枪、匕首、雷管等武器,后将车及随车人员12人全部扣留。

同日,平乐县“联指”到县武装部“夺走”200多支枪、4门炮、几十箱子弹。

8月25日,二塘区武装部长黄富强受县“联指”总部的指使,带领二塘区“联指”观点的民兵200多人占领县交通大楼,建立据点。而造反大军同时也想抢占交通大楼为据点,双方为了抢占据点发生了真枪实弹的武斗,造反大军的陈家盛在武斗中被打死。

同日晚上,县武装部主持召开两派代表谈判,双方就“全部上交枪支、弹药,全部放回双方被抓人员,撤出据点,进城的农民全部离城还乡”等问题达成了协议。

8月31日,平乐县“造反大军”的阳维树、曹景堂等110多人,下午4时许分乘3辆汽车,到县武装部夺得武器后,经大街向平中方向急驶。县“联指”得知后,指使平乐镇武装部长杨永喜指挥民兵在平乐镇政府门口进行拦截。第一、二辆车已驶过,第三辆车被拦截,当场发生了武斗,双方都有伤亡,其中“联指”死2人,“造反大军”死13人。

9月1日,自两次夺枪发生两派武斗后,平乐两派的斗争已发展到白热化程度。当天下午双方在平中背后的云盘岭上进行武斗,后来“造反大军”因势力不敌,撤退到粉岩。

9月上旬,平乐县武装部向两派群众组织宣传贯彻中央《关于收藏被夺的武器、弹药和其他军用物资》的“9·5”命令。

9月10日,阳安、青龙、桥亭、张家、源头等地区的“造反大军”组织、联合成立了“桂江风暴”。

9月13日,平乐县“联指”财贸总部头目林植溪、朱云泽、胡有庆等人研究决定发出缉拿林紫、邓定中、莫文洲3人归案的“通缉令”。“通缉令”中说他们3人是“造反大军”的狗头军师、黑高参,在“文化大革命”中干尽了坏事。

10月间,在湖南道县等地非法成立的“贫下中农镇反委会”及乱抓乱打杀人的影响下,以及对“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口号的曲解,平乐的一些地方仿照了道县的做法。源头区的源头乡首先成立了“贫下中农镇反委员会”,在召开成立大会时枪杀了地富家庭出身的薛洪祥、薛洪章等5人。接着同安、青龙、张家、桥亭等区的一些乡相继成立“贫下中农镇反委员会”(有的称贫下中农行动指挥部),乱抓人杀人的风四起。到年底止,全县共乱打乱杀死人28人(其中武斗打死的16人)。“联指”组织写出:“贫下中农镇反委员会就是好”的大幅标语,以示支持。

10月14日,平乐人民委员会的陈良基、莫泰林等11名科、局长发表声明,支持平乐“联指”。随后包振仕(县委书记)、肖天(县委副书记)、唐放(代县长)、杨汉宗(监委书记)、莫由典(组织部长)、朱牧亚(宣传部长)等领导干部发表声明,支持“红卫兵小将”。

10月22日,平乐县“造反大军”千佘人,在平乐灯光球场开大会,支持杨汉宗、莫由典等领导干部站出来闹革命。

11月12日,平乐中学500多名师生召开复课闹革命、誓师大会,有1000多群众前去参加,县武装部、县教育科派人出席了大会,13日开始复课。

12月24日,平乐县武装部召集平乐“联指”和“造反大军”两派的常委开会,传达上级有关大联合的指示。通过讨论,两派均表示拥护。在武装部的主持下,两派组织各派5名常委组成平乐两派革命大联合筹备小组。当晚,两派群众组织分别在大礼堂和灯光球场举行革命大联合誓师大会。会后,双方举行游行,当两队游行队伍行至百货公司第一门市部门口时,发生冲突,双方都动手打人。

12月28日,平乐两大派群众4000多人,联合召开“庆贺广西两派在京实现大联合”的大会,群众组织代表黄家福(“4·22”)、黎万常(“联指”)在会上发了言,县武装部政委李嵋山讲了话,以示祝贺。

两派组织领导成员名单

平乐“联指”组织头头名单:主任:张全生(银行干部)、副主任:朱秋麟(阳安区团委副书记)。

常委:莫世凑(公安局副股长)、林秉刚(平乐镇工商所临时市管员)、张土旺(法院审判员)、廖德权(平乐镇团委副书记)、白焯斐(邮电局话务员)、全政(锰矿工人)、李水庭(组织部干事)、林义丈(县安置办干部)、林植溪(县税务局秘书)、曲德忠(县医院医师)、黎万常(县卫校学生)、梁培芬(平中学生)、朱反凑(平乐镇中学生)、潘玉云(平中学生)、朱云泽(财政局干部)、胡有庆(银行干部)、陶凤来(财政局副局长)、杨锦新(劳动科副科长)、杨永湘(公路段工人)。

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水庭;政治部,主任廖德权,参谋部:参谋长朱世战(农械厂厂长),后勤部:部长朱云泽、副部长陶凤来,宣传:负责人杨景新,审讯组负责人:吴太明。

平乐“造反大军”组织头头名单:(不全)

常委:张弓(平中学生)、冯耀坤(农村部干事)、白先春(航小教师)、黄家礼(汽车站工人)、王平生(农械厂干部)、吴永贵(搬运公司集体干部)、邓以发(农民)、梁振国(木马车社干部)、徐兴治(农民)。

1968年

1月7日,平乐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召开“抓革命促生产”四级干部誓师大会,进一步贯彻执行毛主席最新指示和中央《关于今冬明春农村文化大革命的指示》。县人武部政委李嵋山在会上讲了话。参加誓师大会有1700人,会议共开7天,13日结束。

1月20日,平乐县“联指”发出对外出躲避的肖天(县委副书记)、唐放(代县长)、朱牧亚(宣传部部长)3人的“通缉令”,要把肖天、唐放、朱牧亚捉拿归案。

1月23日,平乐县“抓促指挥部”组织50多人的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平乐中学,宣传队进驻学校后,经过半个月的多方工作,回校学生811人,占学生总人数的90%。

3月7日,下午6点40分,武装部代表金焕如(副部长)、邹文春在县武装部召开“造反大军”代表王平生、冯耀坤,联指代表张全生、朱秋麟参加的会议,经过协商,双方就坚决制止武斗,促进革命大联合问题达成协议,并发表了“声明”书。

4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筹备小组批示,同意成立平乐县革命委员会,由李嵋山等65人组成(暂缺10名);李嵋山、姜凤林、张贵友、邹文春、唐放、周新友、张贵生、苏绍圣、苏文杰、潘永平(暂缺9名)共19人担任常委。并由李嵋山任主任,姜凤林任第一副主任,张贵友、邹文春任副主任。

4月20日,平乐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召开平乐县工人、贫下中农、红卫兵首届代表大会,落实毛主席“按照系统、按照行业、按照班级、实现革命大联合”的指示,平山头巩固和发展革命大联合,大会在22日通过了平乐县首届工人、贫下中农、红卫兵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姜凤林在会上讲了话,全体代表23日参加庆祝平乐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

4月23日:召开庆祝平乐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除三代会代表全部参加外,月城区派6000人、二塘派3000人、桥亭区派1000人、大扒区派500人参加庆祝大会。县革命委员会李嵋山主任在庆祝会上讲了话。

5月1日:平乐县革命委员会发出第一号公告,宣布平乐县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4月23日诞生,从成立之日起,平乐的党、政、财、文一切大权统归平乐县革命委员会。

5月初:平乐县“造反大军”利用广播和大字报的方式,说平乐县革命委员会是“派委会”、“骗委会”、“伪委会”等,要坚持抵制,不予承认。

5月10日:县革命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制订《关于进一步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推向新阶段的决议》(草案)。《决议》指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发扬无产阶级的彻底革命精神,狠抓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放手发动群众,向阶级敌人主动、全面、猛烈的发动进攻。要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搞好本单位的斗、批、改,进一步把贺、霍、傅和平乐县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深批透、批倒批臭,把隐藏的叛徒、特务、顽固不化走资派和一切反革命分子统统挖出来,彻底打倒。

5月18日:桂林地、市“联指”在桂林东方红饭店召开12县“联指”负责人会议,研究成立桂林“联指保卫红色政权前线指挥部”,平乐县“联指”常委廖德权参加了这次会议。

5月20日:平乐县“联指”常委在县检察院会议室召开常委扩大会,除“联指”常委参加外,有杨永喜(平乐镇武装部长)、朱华麟(法院助审员)、汪瑜(县武装部军代表)、李有先(九九分队指导员)、林志伟(桂林地区公安处治安科科员)等人参加。会上林志伟说:“受桂林地区革委领导的意图来,先介绍两派武斗作战情况,‘桂林老多’反对桂林地、市革委会,说革委会是‘派委会’、‘伪委会’。反对新生的红色政权,并武装占领了桂师、榕湖饭店等一些据点,对桂林“联指”的压力很大。接着他要求平乐“联指”派武装人员上桂林保卫红色政权——革委会。经过研究决定:1、派一个民兵小分队先上桂林;2、召开各区“联指”和县直“联指”各总部负责人会议,布置抽人上桂林的任务;3、大造上桂林保卫红色政权的舆论。

5月21日:平乐县“联指”在“联指”总部召全县“联指”负责人会议。会议统一思想,决定出兵桂林,并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独立师”。组织成员是:师长林秉刚,政委张全生,副师长全政、廖德权,副政委朱秋麟,参谋长张土旺,政治部主任李水庭,后勤部长陶凤来、副部长朱云泽。同时决定先派一个30人左右的武装小分队上桂林参加“保卫红色政权”。(6月9日才出发)

5月27日:平乐县“联指”在大礼堂召开千人大会,批斗包振仕、肖天、杨汉宗、韦梓修。大会批斗后接着以“走资派”的罪名进行挂牌游斗,从大礼堂出发,经县人委门口,经上关菜市下大街直至大拱桥,然后返回。

5月31日,桂林“联指”总指挥部曹铁军打电话给平乐“联指”说:“桂林近日来形势十分危急,要求平乐迅速行动起来,把队伍组织好,按原来的要求文援桂林。”

6月6日:平乐县“联指”1000多人在大礼堂召开支援桂林武斗的动员大会,大会,还有桂林“联指”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人员参加。月城区的部分农民也参加了大会。会上朱秋麟作了动员报告,各总部代表上台表了决心。

6月8日:县“联指”在灯光球场召开全县“联指”誓死保卫红色政权誓师大会,有7000多人参加,各区有部分全副武装人员参加。县“联指”主任张全生致开幕词,副主任朱秋麟作形势报告。工人、贫下中农、红卫兵代表表决心,领导干部代表罗茂宣讲了话,军代表99分队指导员李有光讲了话,支持“联指”观点的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誓师大会。会后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当晚在大礼堂举行了欢送“联指”赴桂小分队的文艺晚会。

6月9日:上午县“联指”在灯光球场召开欢送平乐“保卫红色政权独立师赴桂小分队”大会。会上朱秋麟授“战旗”,全政上台接“战旗”。会后800多人游行欢送赴桂“小分队”到平乐车渡口。“小分队”由“联指”常委全政、廖德权带队。当天到苏浦与荔浦赴桂武斗人员会合,分乘17辆卡车到桂林。“小分队”驻守阳桥工艺美术部,负责房守阳桥一带的任务。

同日:县“联指”对“造反大军”头头进行追捕。朱秋麟、林植溪带领“联指”武装人到青龙区的平西、邵塘乡以及长滩的粉岩等地追捕“造反大军”的头头和所谓干将,结果没有追捕到。

6月10日:平乐“联指”常委林秉刚、黎万常率领武装人员200多人攻打交通大楼,要抓打杀人凶手吴永贵,没有抓到吴,而在平中前面的河边抓到平乐镇文化站的杨运富,在林秉刚的指使下,“联指”武斗人员李少邦、钟铭德等人把杨运富装进麻袋,抬上船投入河中淹死。

同日:县“联指”在大礼堂召开了100多名支特“联指”观点的县、区直领导干部会议,进行形势教育,号召他们对“保卫红色政权”表态,并组织了由周良准(法院副院长)、苏裕琪(平乐镇副书记)、黄世钦(法院副院长)等30多名领导干部到桂林武斗现场参观。

6月13日:赴桂“联指”常委廖德权来电:“桂林总指”要求各县要迅速组织自己的队伍,见坏人就抓,平乐要设岗哨,搜查来往不明的行人。

6月20日:平乐县“联指”发出对包振仕、杨汉宗2人的“通缉令”,要求广大群众协助缉拿归案。

6月中旬:平乐“联指”常委研究决定在桂剧科班驻地私设“联指”看守所(也称临狱)。“看守所”设有审讯组,由吴太明(农村部干事)、梁培德(林业局秘书)、钟祥斌(安置办干部)等5人担任审讯员,还从各区抽来一些武装人员看守。平乐“联指”对所谓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和不同观点的造反派头头、干将、以及认为是公安六条规定的21种人抓起来关押在“联指”“看守所”,据不完全统计,从6月中旬至9月底就抓了300人关押在“看守所”,凡被抓来“看守所”的人都蒙上眼睛,捆绑审讯。审讯中有的被“坐飞机”(吊半边猪)或“炒排骨”(踢来踢去),有的半夜被拉出去秘密杀害,有的挂黑牌游街(放出去游街的人就是要搞死的),游斗杀人的暗号有打赤脚游街的就是下梧州(推下河浸死),穿鞋游街的即是啃泥地(用枪杀或者棍棒打死),有由各单位从“监狱”以领回去批斗为名拉出去杀害的。朱秋麟在9月16日的“联指”常委会议上说:“已关的三种人:一种是交军管会的,一种是放的,一种是处决的。”会议同时决定:“清理监狱由张土旺具体负责”,据不完全统计,在“联指”“监狱”关押的人,以各种手段杀害的有40多人(其中经莫世凑同意杀掉的10多人)。

6月24日:平乐县革委常委李嵋山、姜凤林、张贵友、唐放、苏文杰、苏绍圣、潘永平7人开会,研究如何贯彻自治区公告、守卡等问题。张贵友说:“发动群众查敌情:1.对走资派、叛徒、特务批判、审查游斗。在农村查五股黑风(投机倒把、偷税漏税、偷盗、强奸、赌博),不能乱杀人(要报手续)。2.查走资派、查叛徒、特务,查地、富、反、坏、右破坏活动,是幕前或幕后。”李嵋山说:“先稳定平乐形势,独立师的民兵回去。(注:回生产岗位)在农村的回来(注:指城镇到农村去躲避的回城镇来),这样做好两派的工作,后进行清查坏人,农村先做工作,按此精神去做工作。”

6月30日:桂林两派武斗,“联指”在南北夹击失利后,桂北民兵师司令部成员和桂北五县武斗民兵负责人,于6月26日至28日在灵川县委小会议室开会,分析失利原因,决定到兴安“四五三”国防仓库去夺枪,并成立了夺枪指挥部,总指挥是曾明轩,成员有伊景春、唐庭国、李年先、廖祖迪、唐贵才等。此后,桂林市“联指”曹铁军等人在五一饭店,布置动员郊区和桂南各县武斗人员前往兴安夺枪。

同日:白焯斐在桂林打电话回来给朱秋麟说:“兴安军用仓库己打开,各县可以到那里搞点枪回来,桂林市“联指”曹铁军也来电催促平乐“联指”迅速到兴安夺枪。朱秋麟于7月1日,派“联指”常委李水庭、张土旺带领100多人,共开5辆汽车去兴安夺枪。7月3日,平乐“联指”在兴安国防仓库夺得冲锋枪、半自动步枪500多支,轻机枪20多挺,手榴弹200多箱回来。在返回的途中,一辆卡车在灌阳县黄关区附近翻车下河,当场压死3人,重伤12人,轻伤29人。

7月2日:县区支持“联指”观点的领导干部罗茂宣、黄世钦、王永盛等96人,联名向县革委、人武部、县“联指”总部发出请战书,要求批准到桂林,表示要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保卫“红色政权”、彻底消灭“阶级敌人”。

7月9日:平乐“联指”去兴安抢了武器回来后,又组织大批武装人员,在林秉刚、张全生等人率领下前往桂林参加武斗的领导干部有:王永盛(平乐镇党委书记)、黄世钦、苏裕琪等15名。平乐“联指”常委赴桂参加武斗的有朱秋麟、张全生、林秉刚、廖德权、张土旺、全政等11人。

第二批民兵上桂林后,根据“桂林总指”的要求,将原来的“保卫红色政权平乐联指独立师”改为“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平乐民兵团”。领导成员:团长林秉刚、副团长全政、廖德权,政委:张全生。7月12日攻打桂师、榕湖饭店失败死人后,7月底朱秋麟、张土旺上桂林换张全生、林秉刚回来。团部领导成员作了调整和充实。团长:张土旺,政委:朱秋麟,副团长:廖德权、全政,副政委:黄世钦,政治部主任:廖德权兼,副主任:苏裕琪,参谋长:梁培德,副参谋长王永盛、黄吉廷、罗茂宣、姜振兴,后勤负责人:白焯斐、罗超燕,卫生队长:黎万常、周继烈。

7月12日,平乐“联指”赴桂民兵团与桂林“五四铁笔”、临桂县、永福县等4个单位联合攻打桂师、榕湖饭店时,平乐民兵团被对方打死12人,伤18人。

7月14日:平乐赴桂武斗民兵团,为了复仇,平乐武斗民兵卢红光、林海、李绍邦等20多人冲进桂林“联指总指”“看守所”(东方红饭店)对被关的人乱打一通,原市文化局副局长郭文刚等人被打得头破血流,经廖德权与“总部”办公室代理主任处荣德商量并得到同意,拿“总指”“看守所”中的一些所谓四类分子来杀。

同日中午:平乐武斗人员伍学强、林海、廖昌辉、候永成、唐桥生等24人冲上楼将被关押人员唐耀武(桂林针织厂职工)、候霉(插青)、李江(汽车配件厂职工)、白先德(棉纺厂职工)、马震鹏(桂林二中)、秦恩深(兽医站)等12人拉到桂林十一中对面的树林里枪杀。

7月15日:平乐县“联指”赴桂武斗民兵团将在武斗中被打死的蒋传深等10人的尸体(尚有2人尸体未抢出)运回平乐。当天“联指”为死者开“追悼”大会。平乐镇杨永喜、毛明讬策划派梁培智、蒋明福、马家兴等人在平乐镇街道抓了林焕瑜、廖耀武、李治年、曾福祥4人,为武斗死者祭葬(枪杀)。

7月23日:平乐县“联指”为桂林武斗死者杨志强开“追悼”会,平乐镇民兵梁培智、马明福、马家兴等人抓了平乐镇的唐积晶、李永汉、何伦书三人祭葬枪杀。

8月14日,平乐县“联指”在跑马坪(体育场)为参加桂林武斗死者唐绍枝、梁培明两人开“追悼会”,平乐镇“联指”民兵梁培智、蒋明福、马家兴等从平乐镇押了蒋正宣、吴志强、刘昌年、刘志泉、杜小梅等16人集体枪杀。为死者祭葬。

7月12日:平乐县革委以平革字第5号文件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布告的指示”(即“7·3”)布告,称《布告》是解决广西问题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是对一小撮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的进军号是号召全区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进一步联合起来,团结起来,为迎接自治区革委早日诞生,提出几点意见:

一、各区、社、各单位组织学习10-15天,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开展对敌斗争、开展三查运动,即查走资派、查叛徒、特务,查黑手。

二、两派群众组织,要联合起来,团结一致,共同对敌,把矛头对准走资派、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分子,两派群众组织混进的坏人,由本组织自行清理,发现坏人由本组织扭送专政机关依法处理。

6月28日:县革委、县人武部以(68)平革字第14号文件发出《关于贯彻(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关于破获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反革命案件的指示)的指示》。1.各级组织要立即组织各种力量,层层开展各种会议宣传贯彻。……积极行动起来,对阶级敌人进行大检举、大批判、大斗争,2.立即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工作,纯洁革命组织,要求开展四查:即查谁是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叛徒、特务;查地、富、反、坏右分子的破坏活动,查现行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查农村五股黑风。

7月初:全县根据县革委(68)14号文件通知精神,全面开始追查“反共救国团”等反革命组织,月城区革委召开乡干部会议,贯彻县革委6月28日,“关于破获反革命集团的指示”,布置抓阶级斗争,开展三查一清。会上区革委主任周开文点了中华乡抓阶级斗争不狠,有个反革命组织在岩洞开黑会。有个看田水的人放哨。岩洞丢了一大堆烟头,要求中华乡乡干部回去认真查一查。

7月14日:中华乡抓促领导小组在中华小学召开群众大会斗争龙珠宝(社员),龙在毒打逼供下屈招了在龙岩开了黑会,成立了以石玉光为首的“反共救国团”,并假供了其中18个人的名单,一起反革命组织的冤假错案就此形成。中华乡乡长龙开初连夜到龙福乡向区武装部干事马国材作了汇报。

7月15日:马国材回区向革委主任周开文汇报了中华乡查出了反革命组织的情况后,周立即召开集区革委常委唐自森、章孟枝、陆刚平、马国材等人开会,决定抓人,会后周赶到县武装部向军管会主任李恒达作了汇报。当晚11点多钟,周开文等人分别带领龙福乡民兵到中华乡的水西、湖水村和竹平小学抓了13人关押在龙福小学。去水西村,民兵当场打死女社员周慰英1人。

7月16日:月城区革委召开了常委会议,正式决定“龙岩事件”由唐自森负责,唐多次对被抓的人进行了审讯。

8月下旬:唐自森、马国材授意龙福乡乡长李谓明主持召开龙福、中华、江口、太平四个乡的主要干部联席会议,决定8月30日(龙福圩日)将“龙岩事件”的所谓骨干分子处决一批,唐自森参加了会议并讲了话。

8月30日:月城区就“龙岩反革命事件”在龙福圩厂召开万人大会,由龙福乡长李谓明主持大会,各乡“联指”头头宣布各乡枪杀对象的“罪状”,这个会共枪杀了13人。

他们从派性出发,以“龙岩事件”为名,从1968年7月14日发生到10月初结束,前后延续2个半月左右,涉及月城区19个乡出现乱抓乱杀人,因“龙岩事件”牵连被关押审讯的有350人,其中被迫害致死的120人。

在制造“龙岩事件”期间,月城区被迫害最惨的是上盆乡观音山村的周姓几家,解放前周家5兄弟住焦洞村,土改时划为地主,搬到观音山村住,到1968年“文革”时有4代共40人(不含1967年前迁出的人)。“文革”中被杀害了6人,其中有2名死者的妻子和1名寡妇共3人被轮奸,被抄没了一批物资,无法继续在观音山村生活。从1968年到1977年,先后有4名妇女带着子女12人改嫁到外地。有男青年11人(带着母亲2人)到外地上门就亲、病故2人,出嫁1人,现在留在观音山住的只有一家母子2人。

与此同时,在同安、源头、平乐镇、大扒、二塘、桥亭、沙子等区都在追查“反共救国军”,并与派性纠合,全县乱抓乱打乱杀成风。据当时苏文杰记录的县革委常委会议记录本记载,全县破获所谓“反革命组织”98起,受牵连的人有1729人,被“专政”死和迫害致死的共1298人。

7月31日:平乐县革委会以(68)平革字第2号文件发出通告,通告躲在农村避风的县委书记包振仕、县监委书记杨汉宗、组织部长莫由典、县银行行长陈广金、以及林紫、鄢定中等人。自通告之日起,限3日内到当地区以上权力机关报到。5日内回县接受无产阶级革命派和革命群众的批斗,到期不回将采取必要的革命措施,包、杨、莫、陈、4人于8月4日回县革委报到,当时被“联指”常委全政带领武装人员抓去批斗,关押在“联指监狱”。在押送途中被公安干部陈均泉等拳打脚踢。后转到军管会关押,平乐县委于1980年元月撤销了县革委(68)2号通告和3号通缉令。

8月1日:朱秋麟在桂林棉纺厂召开赴桂“联指”常委会议,朱秋麟说:“家里准备打沙子,如果抓到张弓,要审问他反革命组织的材料后再把他搞掉(杀掉)。”8月3日,林秉刚、张全生2人由桂回平。

8月4日,下午2时莫世凑召开平乐“联指”常委及参谋部工作人员、直属连、排长以上会议。研究部署攻打“造反大军”集结地——沙子。由参谋部参谋长朱世战讲解攻打沙子的作战方案。决定5日晚兵分两路出击沙子。一路由常委林植溪、杨永湘带领从水路出发,在平乐乘船到福兴的湖地上岸,再由民益过协中到沙子。另一路由直属连指导员林义文(常委)带队。乘车经二塘到班山尾经义和进入沙子。

8月5日,平乐县“联指”组织100多名武装人员。于当晚11时许,由林植溪、林义文带领,分水陆两路向沙子出击。次日晓,包围了沙子街,在沙子街作内应的沙子“联指”常委陈义等4人接原规定发出信号和围攻人员联络后,分头带路,一枪不发,攻入沙子街。迅速对“造反大军”驻地进行包围搜捕,将张弓、冯耀坤等75名“4·22”人员全部抓起。分别关押审讯。

8月6日,平乐县“联指”攻下沙子。将“4·22”人员抓起来后,林义文打电话回县“联指”说:“一枪不发拿下了沙子,并把张弓、冯耀坤等人抓到,要求派两个常委去处理。”莫世凑就叫林秉刚、张全生、胡有庆3人去处理,当天晚上林秉刚在沙子区公所会议室主持召开有张全生、何金元、林义文、林植溪、胡有庆、李国民以及审讯人员参加的会议。研究处理在沙子被抓人员问题,最后决定要杀的有张弓、冯耀坤、陈文开、李旭平、廖袓厚、余海、杨运才(余海妻子)、余长寿(余海之子)等8人。并决定7日在沙子召开群众大会公开枪杀余海夫妇,其余要杀人员拉回平乐秘密处死,当晚12时许县“联指”派一辆汽车由赖文忠带领梧州“联指”一个武装班去沙子将张弓、冯耀坤等6人(农械厂蒙东友又擅自把该厂的钟燕琼、钟燕平二人推上车共8人)连夜拉回平乐安良木场河边进行枪杀。凶手有:梧州“联指”武装班、平乐的黄辉、黄天送、游象深、石炮万等人。

同日中午,蒙东友、石炮万等人到沙子长塘水轮泵站附近开枪把曾要求到沙子区公所交待问题的王平生(县农械厂干部、“造反大军”常委)打死。

8月7日,平乐县“联指”在沙子墟厂召开杀人群众大会,林秉刚(县“联指”常委)、林明月(沙子区长)在大会上讲了话。林义文宣布“罪状”由“联指”武装人员将余海、杨运才夫妻2人公开枪杀。

同日县“联指”又把认为有问题的20多名“4·22”观点的人员从沙子拉回平乐关押在“联指”“监狱”。当晚县工程队的刘德俊、刘建雄、张家林、糖业公司的何旺强、大米厂的叶润生等5人被从“监狱”里拉出去枪杀。

县“联指”出击沙子,围剿“造反大军”前后3天时间有16人被杀死,70多人被抓,20多人被关押。

8月6日,县革委主任李嵋山主持召开有张贵友、唐放、张贵生、邹文春、苏绍圣、苏文杰、姜凤林等人参加的革委常委会议,研究抓阶级斗争问题。苏绍圣在汇报当前农村阶级斗争情况后提出:林紫、鄢定中等人还未回单位抓革命促生产,建议县革委发个“通缉令”,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包庇窝藏林紫、鄢定中等人,并号召广大群众大力协助专政机关。将林紫、鄢定中捉拿归案。经过讨论,同意苏的意见。

8月7日,县革委以(68)平革字第3号文件发出捉拿林紫、鄢定中的“通缉令”发至全县,在“通缉令”原稿签名的有张贵友(县革委副主任)姜凤林(武装部长、革委第一副主任)、唐放(革委常委)、苏绍圣(革委常委)、潘永平(革委常委)、苏主杰(革委常委)、周新友(县革委常委)。

8月8日,平乐县“联指”召开各区“联指”和县直“联指”各总部负责人会议,由县“联指”常委、民兵师长林秉刚布置全县行动抓人杀人,林在会上布置说:“要清理阶级队伍。把坏人揪出来,指挥部决定要抓三方面的人:1、坚持反动立场的坏头头;2、叛徒、走资旅、黑手;3、反共救国军和反共救国军嫌疑者及暗杀队嫌疑者。至于地富反坏右在文化大革命中有罪。由群众自己处理。”会议结束后。各区积极行动抓人杀人。平乐镇在“8·8”会议布置后,以阶级教育为名,于8月18日,搞了100多所谓四类分子的游斗,在游斗中打死许中琪、黄云飞、罗应秋等7人。沙子区“联指”头头陈义,黄焕忠9日回去后,10日召开各乡保卫组长民兵营长,“联指”头头会议。贯彻县“联指8·8”会议精神。12日在沙子礼堂召开杀人群众大会,会后把20多人拉去集体枪杀。全区在8月中旬几天时间,就杀了87人,从“8·8”会议布置起到8月23日止,全县“联指”从派性出发,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干部和群众498人。

8月17日,桂林军分区司令员景伯承在桂林步校主持召开了各县赴桂武斗民兵团负责人及县武装部第一把手会议。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吴华出席了会议。并讲了话。他说:桂林问题肯定要解决,一小撮阶级敌人一定要搞干净。贯彻“7·3”布告抓两个关键:1、收缴武器;2、清理外地人员,对抗拒不交武器的要采取军事行动强行收缴,桂林军分区政委慕石起也讲了话,他说:“你们(指各县武斗民兵)来桂林取得了很大成绩。有很大贡献。今后转入政治斗争。现在是收缴武器,清理外地人员。各地要成立纠察队,对外地人员一个个的清理。坏人、坏头头、走资派、叛徒一个也跑不了。牺牲(武斗)同志的家属要照顾安排好。桂林不是一般的武斗。而是激烈的阶级斗争。”

8月19日,朱秋麟在桂林棉纺厂对莫世凑说:现在桂林驻军出面收缴“造反大军”的枪,很快解决问题。整个广西也是这样,广西革委很快成立。桂林问题解决了,我们的枪支就要上交了,“造反大军”的武器没有交完。特别是在公安六条规定的21种人的手上危险更大,梧州就是由于“造反大军”的枪没有缴彻底,不断发生暗杀,要吸取梧州的教训,你回去布置在平乐镇对21种人中重点搜查一下。

8月19日在“一○四”驻地,景伯承、慕石起主持召开了12县武斗民兵团负责人会议,平乐是朱秋麟、张土旺、白焯斐、王永盛等人参加,慕石起、景伯承在会上具体布置了“8·20”行动。即武装围剿搜捕“4·22”派的大规模行动。搜查的任务:1、收缴枪支弹药;2、清理外地人员;3、搜捕坏头头;4、搜查“4·22”黑据点平乐民兵团从南溪山背后过河。负责围剿搜捕桂林东江至尧山一带。8月22日上午8时,平乐民兵团在东江解放桥北面一家平顶房中抓到桂林专署专员吴腾芳。后送桂林“联指”总部关押。在东江一带抓了100多人。在大搜捕中还抓获了平乐医药公司的黎素平(女)搬运公司的李月红等5人(27日由全政、林植溪武装押送回平乐由梁培德、麦玉成、游象深、黄天送等人拉去枪杀)。

同日清晨县武装部将子弹和手榴弹装上汽车,由武装部副部长李恒达指挥,送上桂林。当天同平乐赴桂武斗人员一起参加“8·10”大搜查行动。

8月22日,平乐“联指”副主任朱秋麟在桂林棉纺厂主持召开在桂林“联指”常委会议研究仿照桂林“8·20”行动在平乐县城搞大搜查等问题,讨论决定。1、落实印刷赴桂武斗联指人员的线衣(纪念品);2、依照桂林“8·20”行动。在平乐搞一次大搜查,一查外地流到平乐的“4·22”观点的人员;二对“4·22”的坏头头及黑手要抓起来审查;三查“4·22人员的武器弹药及杀人凶器。会议还决定派白焯斐回平乐传达办理。

8月23日晚上8点30分,莫世凑在“联指”总部召集在家的“联指”常委林秉刚、白焯斐等11人参加的常委开会。会上莫世凑读了朱秋麟当天从桂林打回的电话记录,白焯斐传达了桂林召开的平乐“联指”常委会议精神。讨论后决定:1、同意在平乐县城搞大搜查。2、定于24日晚上召开县镇“联指”战斗队长以上负责人会议。布置后立即行动;3、抓到的人送“联指”“看守所”;4、搜查到的武器、弹药、反动证件和黑材料上交“联指”指挥部;5、搜查方法及力量组织。各战线搞各战线的,各单位搞各单位的,直属连的武装人员回原单位参加行动。

8月24日,县“联指”在银行3楼(“联指”总部所在地)召开县直和平乐镇“联指’的战斗队长以上负责人会议。“联指”常委胡有庆主持会议。莫世凑传达大搜查的决定,他说抓到的人不要上交。确有“罪恶”该干掉的由各单位处理。会后,各单位立即行动,全城戒严,全面大搜查,乱抓乱杀人。当晚被杀的有桂剧院的韩珠平等6人。25日被杀害的4人。26日被杀害的2人。27日被杀害的16人,其中县百货公司一天就杀害崔志城等5人。同日晚上平乐“联指”全政、梁培德、朱云泽、麦玉成、苗德中等人将从桂林抓回的黎素平等6名“4·22”观点人员以及关押在“联指监狱”’的谭南强、黄有芳2人。共8人拉到交通大搂河边枪杀。枪杀后麦玉成还用刺刀捅黎素平(女)的阴部。8月28日,平乐“联指”“党群总部”头头赖永杰、覃远镇、李义雄等人策划决定,将县委大院肖天、莫由典等17名干部押上街游斗,在游斗中莫承全、黎远云2人被打死,肖天、莫由典、朱牧亚、钟荣亮、黄龙星5人被打成重伤。同日县医院苗德中、陆柱先等人强迫老中医师曾广承、外科医生梁民彤及黄炎、李素清4人自行游街,被群众打死。从“8·24”布置到9月5日止,前后共10天县城就有65人被杀害。

8月25日,平乐县革委主任李嵋山主持召开有邹文春、周新友、唐放、苏绍圣、苏文杰、潘永平等常委参加的会议,讨论决定:1、杨汉宗是“死不改悔的走资派”;2、包振仕是“三反”分子;3、林紫、鄢定中是“叛徒”、“特务”。(均已平反)

8月27日,桂林武斗结束,清晨桂林地、市“联指”联合在市体育场召开“保卫桂林红色政权军民祝捷天会”,会后平乐“联指”赴桂武斗民兵乘车返回平乐,李嵋山亲自组织人武部干部和县革委常委等上千人的欢迎队伍,敲锣打鼓到平乐渡口迎接武斗人员“胜利”回平,晚上召开了文艺晚会慰问武斗人员。

在武斗期间,未经县革委同意,陶凤来擅自批准,从县财政开支5万元作武斗经费(陶是县“联指”常委、财政局副局长)

8月29日,平乐县“联指”召开常委会议,研究上缴武器的问题,廖德权、胡有庆等人提出,现在“造反大军”还有一部分骨干和头头尚未回来交枪,“联指”把武器全部上交会吃亏的,会议决定一方面上交―部分武器,一方面派武装力量去围剿“造反大军”。

9月2日,平乐县“联指”常委开会,研究围捕“造反大军”的问题,朱秋麟说:“造反大军”上山就是土匪,是土匪就要围剿,从力量对比看,“造反大军”是不在话下的,问题是当地的绝大多数群众都是他们观点的,光靠我们(“联指”),这任务是难以完成。廖德权讲:“围剿‘造反大军’,必须有县革委和人武部的支持,只有通过县革委和人武部出面,充分发动群众,来一个人民战争,问题就容易解决了。”经过讨论决定:一方面继续出兵围剿“造反大军”,一方面做县革委和人武部领导的工作,要求县革委、人武部仿照桂林“8·20”的做法,发一个“剿匪动员令”,调用各区武装民兵参加围剿“造反大军”。

9月5日,平乐县革委领导人错误地接受“联指”把带“造反大军”观点的逃往农村躲避的干部、群众当作“匪”来剿的要求,于上午8时在原县委常委会议室(八角亭)召开县革委常委扩大会议,县革委常委参加会议的有李嵋山、张贵友、唐放、苏绍圣、苏文杰、潘永平、邹文春,县“联指”常委全部参加,讨论了所谓“剿匪”问题。会议决定:县革委发布“剿匪紧急动员令”,并成立“剿匪”指挥部,调用各区武装民兵参加“剿匪”。

9月6日,平乐县革委在平乐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县革委安排月城区革委副主任唐自森在大会介绍月城区狠抓阶级斗争,破获“反共救国团”(即龙岩事件)的经验。

9月7日,平乐县革委向全县发出《关于围剿追捕林紫、鄢定中等反革命分子的紧急动员令》,同时成立“剿匪指挥部”,由县人武部副部长李恒达任总指挥,“联指”头头朱秋麟任副总指挥,县革委常委苏绍圣任副总指挥兼管后勤,指挥部设在马蹄井村的一家民房。

同日,县革委副主任张贵友在县广播站通过有线广播向全县人民宣读县革委《剿匪“紧急动员令”》。

同日,武装部政委、县革委主任李嵋山在县武装部召开各区武装部长会议,研究布置调用武装民兵参加“剿匪”和进剿的具体实施方案,当天下午全面行动。各就各位进入“围剿”区。这次所谓“剿匪”,调到了6人区(镇)的武装民兵及“联指”直属连共760多人。对粉岩、水源等地区进行围剿追捕。9月14日在木官汀的水冲山把所谓“匪首”林紫、鄢定中2人抓获。16日宣布大围剿结束。

在为期10天的“剿匪”中共抓获所谓匪徒25人,其中以负隅顽抗、逃跑为名被打死21人,另外,各单位又以“匪”和与“匪”有联系为由而杀掉77人。合计打死98人。

9月17日,县革委在灯光球场召开了数千人参加的庆祝“剿匪”胜利大会,县革委副主任张贵友在会上讲了话,并以县革委名义给“剿匪”有功人员发了奖品(毛选四卷),张贵友、李恒达、朱秋麟、苏绍圣等10多人还合影留念。当晚设宴庆贺。

同日,县革委还决定在县大礼堂、县幼儿园等地搞“剿匪”胜利成果展览,由傅德胜具体负责,其中有活人展览,将抓获的所谓大匪首、大叛徒、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林紫、鄢定中两人放进装野兽的铁笼展览示众5天。

9月18日,县革委常委姜凤林、张贵生、苏绍圣、苏文杰、潘永平、李水庭(列席)等人开会,又错误地决定:“有匪的区、以公社民兵营进行剿匪为主,区组织20人的剿匪分队继续“剿匪”。

9月30日,平乐县“联指”召开联指常委扩大会议(扩大各区“联指”头头参加)。研究调整充实平乐县革命委员会问题,因“4·22”派的张弓、冯耀坤、陈秀珍等6名革委委员已被杀死,革委委员缺额多,在会上提出增补朱秋麟、张土旺为县革委会副主任等9名的常委名单。增补李恒达、杨永喜、林义文为县委委员等18个名单。这是一次企图改组平乐县革委会,策划夺权的会议。

同日,县“联指”发表了《9·30公报》,《公报》主要内容:一是改组县革命委员会;二是要打倒李嵋山(县革委主任),打不倒就撤他的职,撤不了就排挤他调出平乐。因李嵋山前期不支持“联指”上桂林搞武斗,不支持“联指”乱抓乱打乱杀,不把李嵋山打倒、挤走将是“联指”的后患。(李嵋山于1969年调离平乐);三是追认武斗死亡的人员为烈士,并从县直单位抽调200多人,分別到各区、乡宣讲《9·30公报》、组织群众讨论改组县革委的名单,由于县联指发表《9·30公报》,一时间对整个平乐影响很大,造成当时县革委处于指挥失灵的状态。在此情况下,县革委常委、县人武部采取紧急措施,召开了各区革委主任、武装部长、县直单位革命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揭穿了《9·30公报》的阴谋,随后向全县宣布《9·30公报》是一株大毒草,全县开展对《9·30公报》批判,致使朱秋麟之流改组县革委的阴谋未得逞。

10月3日,在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帮助下,上午平乐中学举行复课闹革命誓师大会。

同日,平乐中学物理老师莫定理(被指为反革命分子)上吊自杀,宣传队在莫死后还公布了莫的所谓罪恶家史和他的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滔天罪行。关于10月9日上午召开“批判反革命分子莫定理罪行大会。”(已作平反)。

10月14日,平乐县革委为了加强对斗、批、改的领导。将运动引向深入,全面完成斗批改任务,研究决定成立县斗批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李嵋山、李恒达、邹文春、苏绍圣、苏文杰、闵奎、欧阳武、张全生、李水庭、梁子芳、黎万常等11人组成。并由李嵋山任组长,李恒达、苏绍圣、李水庭任副组长,欧阳武、李水庭任办公室正、副主任,三查一清办公室由苏文杰任主任,闵奎任副主任。

10月24日,平乐“联指”进行归口闹革命(即撤销“联指”)。在“联指”归口闹革命时,提出所谓三变(变被动为主动,变非法为合法,变鸡蛋为石头)斗争策略,“联指”常委全部以工代会常委的合法身份,对原工代会进行改组调整,将原在工代会的持“4·22”观点的常委排挤掉。把平乐“联指”的一些人硬拉进工代去常委,以工代会出面保持原“联指”的职能,再筑山头,与县革委唱对台戏,并干扰平乐中学革命委员会的成立。

11月29日,平乐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贯彻落实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精神,大会通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公报的决议。”

12月8日,县革委常委姜凤林、张贵友、周新友、张贵生、潘永平、苏文杰、李恒达等人开会,研究贯彻落实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和毛主席最新指示问题的学习班,决定:一.集中县直机关干部在平中办落实公报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除留极少人员在机关坚持工作外,全部参加学习班,共约700—800人左右,二.学习内容,以学习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和毛主席最新指示为主,时间安排半个月,三.狠抓阶级斗争,开展批判、斗争、清理阶级队伍,时间安排暂定1个月。四.群众定案、思想建设、安排半个月,向党表决心。

学习班成立县革委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领导小组,组长:姜凤林,副组长:李恒达、周新友,成员:苏文杰、张贵生、潘永平、苏性辉、石世文、韦德标、莫喜保、李水庭、张全生、黄胜华,领导小组下设批斗专案组,由周新友等7人组成,学习资料组,由苏文杰等5人组成;总务组,由杨绍勤、王绍忠等人组成。

2月22日,平乐县落实《公报》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在平中集中学习,县武装部副部长李恒达在学习班开学大会上作了办学习班的动员报告分三个部分:一是讲形势;二是讲学习计划安排;三是讲学习要求。

1969年

1月20日,县革委第一副主任姜凤林在平中向学习班作清理阶级队伍专题报告,报告内容:(1)清理阶级队伍的重大意义;(2)清理阶级队伍的范围,重点和对象(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参加历次反革命事件的人员和文化大革命中制造反革命事件的骨干分子,漏划、漏管分子、腐化坠落、脱化变质分子,伪军、政、警、宪人员、阶级异己分子。)(3)清理阶级队伍的步骤与方法;(4)放手发动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排除干扰,正确执行党的政策。

1月21日,平乐县革命委员会认定唐放是假党员、混入革命队伍中有严重特务嫌疑分子,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是贺、霍、傅、谢、袁和吴腾芳之流在平乐的代理人,是反共救国军的黑后台、是埋藏在我党内、新生的红色政权内的定时炸弹。经研究决定:撤销唐放县革委常委职务,交广大革命群众批斗,并呈报桂林地区革委审批(83年已经平反)。

1月27日,县革委动员城镇非农业人口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平乐镇第一批动员310名,桂林市分配到本县插队200人,共510名,决定2月1日下到各公社,桂林来的2月10日送到公社。

2月15日,县革委整建党领导小组研究全县整党建党问题,全县分批进行,县社一级整党建党工作要求在上半年基本结束,农村党员的整党,在下半年进行,全县共抽毛泽东思想整建党宣传队伍500人开展整党工作,采取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开展揭批斗,进行两条路线斗争的教育,在思想上和组织上进行吐故纳新,吸收新鲜血液。

3月,县革委决定将县人武部的“三办”(1968年5月31日成立)为县革委“三办”,具体负责人县人武部军事科长汪瑜,组织都干事韦锦富、随后又成立了斗、批、改办公室,开展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

3月10日,贯彻(公报)学习班队委开会研究几个问题。(1)解放干部,先检讨认识,端正态度,11日领导干部进行检讨;(2)批斗莫世凑,14日准备,15日批斗;(3)开宽严大会,宽严的人物是吴太明与钟祥斌、何宗健与胡有庆;3月15日,由赵范五、肖天在学习班作自我检查交待;(5)学习班今后学习安排,到3月底结束,具体做法和时间安排:一、解放干部,17至18日;二、斗私批修;19日至22日;三、斗莫世凑;23日;四、各连批斗坏人;24日至25日,25日晚上开宽严大会;五、批斗包振仕、杨汉宗,26日;六、学习班动员布置整党,27日至29日;七、精简机构,30日上午动员下午讨论,31日讨论表决心,4月1日总结;八、评比四好连队,宣传队回各单位搞整党。

平中学习班结束,有100人放到“5·7”干校,继续学习、劳动,斗私批修,审查和批斗。领导干部到“5·7”干校被继续审查批斗的有包振仕、莫由典、韦广培、赵范五、唐放、杨汉宗、郭歧山、韦梓修、朱牧亚。

在平中办学习班的同时全县政法干部也集中到桂林学习,在学习中审查、批斗了一些干部。

10月9日:平乐县革委召开平乐第二届工农兵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全面贯彻落实“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和毛主席提出的各项无产阶级政策。参加大会的有来自各条战线的积极分子代表1121人,大会共开8天,9月16日结束。县革委主任、武装部政委宋广盛在大会上作了报告,县革委副主任张贵友作总结讲话,大会有16位先进代表作了典型发言,会上评选出自治区积极分子代表会代表38人,评选出8个先进单位,26名先进个人,作为全县学习的榜样。

11月19日:经桂林地区革委批复,同意增补赵范五(副书记)、肖天(副书记)杨绍勤(财办主任)韩贵荣(经委副主任)、许同和(县食品公司秘书)、黎慧珍(二塘中学学生)等6人为平乐县革委常委。

1970年

1月28日:经报请桂林专区革委整建党领导小组批准,平乐县第一个基层新党委——中共阳安公社委员会成立。全公社10个大队和社直单位同时建立了14个新的党支部。

2月10日:县革委召开全面跃进誓师大会,历时8天,参加会议的3917人。大会贯彻自治区革委第四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央《2·5指示》和《2·5通知》两个文件。布置继续抓好清理阶级队伍,开展“2·5”运动等工作。

县“2·5”运动领导小组由宋广盛,张贵友、张贵生、杨绍勤、许同和5人组成。宋广盛任组长,张贵友、张贵生任副组长。后增补(3月17日)邹文春、吴鼎任副组长。下设“2·5”运动办公室。各级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的机构,层层有专人抓运动。

2月18日,平乐县革委根据上级指示决定开展“反对贪污、投机倒把和反对铺张浪费”运动。放手发动群众,动员群众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等。

3月8日,县革委召开各公社和县直单位“2·5”运动领导小组负责人电话会议,贯彻自治区3月7日电话会议精神。宋广盛在电话会上对开展“四大”(检举、揭发、批判、清理)作了具体布置,强调各级领导对“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必须认真抓,一抓到底。

3月21日,县革委召开坦白检举大会,参加大会7万多人。会上典型坦白4人(私藏武器1人,贪污盗窃3人),金额1070元;当场拘留41人;揭发批判19人;主动坦白交待的36人,大会退赔15人,总金额3405元。

4月3日,县革委召开公判、坦白大会,在县城设中心会场,下设15个分会场,697个收听点。会上坦白交待的243人(其中贪污盗窃150人,投机倒把51人)。会上退赔的159人,退赔金额17502元。

4月16日,根据桂林地区革委的统一布置,于凌晨在全县范围内错误地进行一次规模空前、声势浩大的大搜查活动。全县各社、队共成立了199个指挥组,划分295个战区,编成5149个战斗小组,动员30896人参加战斗,清查了191个重点地区和单位,搜查了4720个重点对象,挖出所谓阶级敌人53人;收缴反动传单44份;“反动证件”1040件;“反动日记”150本;“变天帐”369份;其他反动证件10367份;以及各种毒草、书籍一批,清查出无户口人员63人;收缴各种武器凶器一批;收缴“不义之财”61875元,收缴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赃款、赃物共42167元,收容抗拒检查的75人,当场批斗105人,逮捕书写“反动日记、反标的现反分子”3人。

5月27日,县革委在二塘锰矿矿场召开10万人参召的坦白公判大会,会上宣判姚伯恩等4个反革命分子的死刑,立即执行。会后印发了一些案例给群众讨论,在群众中开展“四大”(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十二查”(即查通敌叛国、查阴谋暴乱、查刺探军情、查盗窃机密、查杀人行凶、查纵火放毒、查反攻倒算搞翻案、查恶毒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查抢劫国家财产,查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资本主义倾向、查封建迷信宗派头子)。“四回忆”活动,县直机关对历史有过污点的甘怀震和贪污水利款的黄润才进行了批斗。

6月17日,平乐县召开宽严大会,设中心会场、分会场、收听点,县革委主任宋广盛在会上讲了话,有28名从宽处理对象作了典型发言,宣布4名罪犯依法从严处理。

10月7日:平乐县革委成立“斗、批、改”办公室。

10月17日:平乐县召开第三届工农兵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和首届四好单位、五好个人代表大会,学习贯彻毛主席“5·20”声明和党的九届二中全会公报及桂林地区工农兵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讲用团报告,参加大会代表1968名,会期历时9天,会上有26位代表发言,大会通过了给全县各族人民的倡仪书和给全县知识青年的倡议书,同时评选岀席自治区“双代会”代表46名。

12月4日:召开中共平乐县第四次代表大会,10日闭幕,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468名,列席代表103名,通过民主协商,选出了出席自治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

12月6日:在县四次党代会上,选出以宋广盛、吴鼎等26人为中共平乐县委会委员,许同和等3人为候补委员。

12月7日:在中共平乐县四届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宋广盛、吴鼎、郭文喜、李继先、张贵友、张贵生6人为中共平乐县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宋广盛为中共平乐县委员会书记、吴鼎为副书记。

12月8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批准,成立中共平乐县委员会。宋广盛代表平乐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在会上作工作报告,张贵友传达中央、自治区、专区“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桂林专区革委主任、军分区政委慕石起到会讲话。

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和“2·5”运动,是“左”的做法,全县被迫害致死17人,许多干部群众被搜查,造成了恶果。

1971年

平乐县革委会于1970年7月21日作出清理“5·16”反革命阴谋集团的初步工作计划。第一步:收集资料;第二步:查阅资料,发现重点线索然后建立重点人物重点事专案;第三步:回忆、分析画像,确定重点对象。最后确定“夺权黑班子”、《桂江风雷》剧本、“8·13”夺枪为主要三大事件。(1)夺权黑班子以杨汉宗为首,成员有肖天、林紫、鄢定中、肖汉辉等。(2)《桂江风雷》剧本是矛头三指向。(3)“8·31”夺枪,企图兵管平乐城和挺进山区搞游击。(4)重点单位平中,是造反派指挥部。(5)重点人是赵和曼、严昌洪、谢念慈;第四步:查证落实三大案件的做法。1.加强专案队伍,由原有的6人增加到15人,分三个组进行工作。举办骨干学习班,邹文春、朱文周、张贵友等到学习班作了讲话;2.内查外调;3.办知情人的学习班,坦白交代或进行政策攻心;4.重点人物采取隔离审查。杨汉宗、林紫、鄢定中,68年已关进看守所,后交“5·16”专案审查。

5月上旬:县委书记宋广盛到地区革党的核心小组开会回来,成立平乐县清查“5·16”反革命集团的领导小组。组长:宋广盛,副组长:吴鼎,领导小组成员有张贵生、朱文周、李继先、吴伟、许同和。领导小组下设“5.·16”办公室。(简称三办二组)主任朱文周、副主任许同和。(县革委常委政工组组织小组副组长)“三办二组”负责清查“5·16”的工作。曾把包振仕、杨汉宗、唐放、肖天、莫由典、朱牧亚、林紫、鄢定中等一些老干部当作“5·16”分子立案审查。并于1971年5月12日签发了《关于包振仕等人泡制的反动的“公开信”及其前后罪行》材料,发至有关部门和人员传阅,致使一些老干部遭受迫害。

“三办二组”上报专案材料,原县委书记包振仕被定性为:有严重政治错误”,给予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原监委书记肖天被定性为“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留党察看2年,降工资一级的处分;原监委书记杨汉宗被隔离审查1年多,后被划为“5·16”分子,不戴帽,开除党籍,工资由18级降为21级,送到源头农场劳动。(以上同志已于1981年给予平反)。鄢定中被定性为“坏人做坏事”开除公职,林紫被定性为“坏人干坏事”划为现行反革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982年已给林、鄢两人平反)。

县革委三办和斗、批、改办公室审查的干部共有121人。其中下结论定为敌我矛盾处理的4人,属于人民内部的11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7人,政纪处分的10人,其他各种处分的17人,免予处分的8人,“三办”清查了敌伪档案,发现了敌伪人员线索317条。经查证落实的109人,占应查数的87.6%。被“三办”错定性处理的干部有林庆齐等29人,(三中全会后已撤销原处分、给予平反),被“斗、批、改”办公室错定性处理的有秦瑞生等8人(在三中全会后已给予平反)。

与此同时,“三办”还把广西平乐地下党,游击队作为“隐患”——“埋藏在革命内部的定时炸弹”,列为专案审查,到1972年止,审查原广西地下党党员游击队员共有110人,被诬陷为“叛徒”、“特务”、“反革命”、“土匪”、“假党员”、“反共救国军(团)”、“国民党残渣余孽”、“阶级异己分子”、“反动分子”、“投机分子”、等等莫须有的罪名,共68人并受到各种错处,致使在“文革”中被关押,刑审、(吊)打43人,被迫害致死19人,致残5人,(这起冤假错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84年的8月先后予以平反)。

6月12日,县革委政工组发出“关于深入开展教育战线革命大批判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组织几个人的革命大批判写作小组,紧密结合教育战线的实际,狠批“高教60条”、“中学50条”、“小学40条”以及“智育第一”、“教师倒霉论”、“读书无用论”等等。

1972年

1月18日:平乐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记要》和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副书记吴鼎在会上讲话指出:要加强党对教育革命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在教育阵地的领导权,对全县中小学校实行定厂管理或派工宣队,农村学校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实行工人,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学校教师要走与工农给合的道路,实行开门办学的方针。

1971年9月13日,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叛党、叛国的反革命罪行败落后,根据区党委和桂林地委的指示,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材料,在党内逐级进行传达的要求,平乐县委先后在党内逐级作了传达,然后培训骨干,1972年9月9日开始普遍向群众传达中央批林整风会议文件,组织学习讨论,9月20日以后,集中传达中央34号文件,学习毛主席革命外交路线,10月4日以后以大队为单位培训骨干,动员开展革命大批判,联系实际,揭批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罪行。认清林彪的反动本质,激发对林彪反党集团的义愤,提高觉悟。分清路线是非,在深入开展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同时,结合整顿农村党友部、民兵、青年、妇女等组织。

8月18日,中共平乐县委召开四届六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历时14天,出席会议共638人,会议贯彻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和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揭发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罪行,到会的同志总结了自己在路线斗争中的经验教训,清理思想,自觉革命,大会提出把批判整风运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搞好两个结合,一是要把批林整风和认真看书学习结合起来,二是要把批林整风和“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结合起来,桂林地委副书记张克坚到会上作了进/讲话。

12月25日:平乐县委召开1236人参加的三级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中央(72)82号和44号文件以及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记要,会议共开7天,宋广盛在会上作了总结报告,他强调继续深入开展批修整风,狠抓阶级斗争,狠批资本主义倾向。会议期间组织批斗了杀人犯和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奸污女知青的犯罪分子共2人。

1973年

4月13日,平乐县召开首届教师代表大会,会期五天,到会代表共647人,县委常委张贵生致开幕词,县委副书记张贵友作总结报告,桂林地区革命副主任张牧田到会并讲了话,大会选出席桂林地区教师代表大会代表(集体单位4名,教师代表53名)。

张贵友在总结中强调说:在贯彻“以学为主”的同时,要抓好“兼学别样”,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学工、学农、学军活动,中学要办小工厂、小农场。小学要办小农场或搞实验田,开展以“种养为主”的勤工俭学活动,实行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实行开门办学,到社会课堂去,师生要接受“工农兵的再教育”。一时间搞得学校三不象,即不象学校,也不象工厂,也不象农场,搞得教师不钻业务,学生不求知识,荒废了一代人的学业。

1974年3月2日,平乐县委发出《关于建立、健全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的通知》。一、各社、队必须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在公社党委、大队党支部领导下,管理公社中学和大队小学。公社贫管会由大队贫管会主任、公社文干、公社中学主要负责人组成,大队贫管会由大队贫协主席或副主席分校贫管领导小组负责人,大队小学负责人组成。有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重大事情,教学计划、斗、批、改意见,贫管会要进行讨论,学校要定期向贫管会汇报工作。

1974年6月6日,召开平乐县第二届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历时5天,参加会议代表768人,其中正式代表71人,会议主要学习元旦社论,开展革命大批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贫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进行阶级教育,选举产生平乐县第二届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委员42人,由吴鼎任贫协主席。马信强为专职贫协副主席,陶茂新、李义兰为贫协副主席,潘永平、杨绍勤、黄绪强、杨殿森、雷建玉、李青荣、廖新建、龚林姣8人为县贫协常务委员。

1974年

1月29日:平乐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继续贯彻十大精神传达贯彻桂林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会上县委书记张贵友作了题为《深入开展以党的基本路线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促进农业大干快上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提出贯彻十大精神,深入批林批孔,用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干部群众,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批判资本主义倾向。全面落实党的政策,纠正不正之风,这是一场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从此,以党的基本路线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强调抓好典型,运用典型引路。

1月30日:中共平乐县委召开四届八次全体委员会,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大文件。学习中央批林批孔文件,把批林批孔放在首位。

3月14日至16日:平乐县、社传达贯彻韦国清书记在区党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学习毛主席关于“批林批孔”的一系列指示和中央(74)11号、12号文件,学习3月3日《人民日报》社论《再批‘克己复礼’》等文章,武装思想,掌握武器,批判林彪、孔老二鼓吹的“克己复礼”反动政治纲领,批判“中庸之道”、“天命论”、“上智下愚”等孔孟之道,查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揭阶级斗争的盖子,大打反复辟,反倒退,反修防修的人民战争。

5月13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学习中央关于批林批孔的文件。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的有关论述,进行革命大批判,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各战线向常委提意见,帮助县委整风。

6月3日:县委郭歧山副书记在县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上讲话中,号召全县广大职工和革命群众,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批林批孔运动。批林批孔要紧密联系自治区内、本地区、本单产位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的实际,揭发批判韦祖珍(区党委副书记的“罪行”,彻底批判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反对社会主义新生事物的谬论,回击复辟资本主义的反动思想。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

8月15日:县委常委召开县委扩大会,传达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立即掀起批林批孔、宣讲儒法斗争史,评法批儒联系实际,狠抓阶级斗争,批判资本主义倾向的新高潮。

9月21日:中共平乐县委员会召开四届七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会期9天,出席会议共672人,会议传达贯彻韦国清关于党的十大精神的报告和区党委三届六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了十大的政治报告和公报。

10月22日:平乐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会期3天。县委副书记郭歧山传达了中央(74)25号、26号文件和地委常委扩大会会议精神,县委副书记雷建玉传达了地区养猪工作座谈会精神;县委书记田振声作总结报告,他说:“我县批林批孔运动成绩是大的,形势是好的,自去年12月到现在,共批斗所谓阶级敌人1200多人,收回超政策的自留田、地1万2800多亩,收回“野马副业人员”3400多人。今后要把批林批孔运动尽快普及,引向深入,持久地发展。

11月11日,平乐县召开农田基本建设誓师大会,会上,县委副书记李继先作了动员报告,县委副书记张贵友向全县人民宣读了县委《关于以党的基本路线为纲,学习高桥大队,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定》,并传达了自治区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县委书记田振声在会上作了讲话,他号召全县人民团结起来,普及深入、持久地开展批林批孔运动,更好地开展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

12月1日:阳安公社在批林批孔、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决定改道古端河,已制订了施工方案。施工开始,古端村单方改变施工方案。次日,鸦吉山村的群众200多人找到公社党委书记傅德胜提意见,傅德胜打电话向县委汇报说“鸦吉山村群众阻止古端村群众改河,围攻公社党委,是一股反动势力,有计划有预谋的。”

12月3日:傅德胜在阳安公社召开的大队干部会上说:“梅花岭出现了鸦吉山村群众阻止古端村群众改河事件。是‘反革命’事件”

12月4日:经县委同意,傅德胜带领24人的工作组进驻鸦吉山村。傅在大小会上都讲:“梅花岭反革命事件”。并令鸦吉山村的周兆仕、周上友等13人到公社办学习班,名为批林批孔,实为搞刑讯逼供,吊打脚踢,在村上逼周保修交出私枪枝,周交不出(50年已交给农会),被拳打脚踢至重伤,当晚上吊自杀身亡。

工作组进村调查处理,结果是鸦吉山村的周上卯、周兆仕2人被逮捕判刑,周长朝被撤去大队革委副主席的职务,并关押了10个月。

12月6日:阳安公社召开万人大会。把鸦吉山村16岁以上的200名群众押到会场罚站。鸦吉山村共有97户,在查处“梅花岭事件”中,被罚款的67户,占总户数的67%,共罚款1612元4角,抬走大猪47头,花轿2乘,抬盒3台,和善堂匾1块,神台1张。

“梅花岭反革命事件”,已于1980年10月11日彻底平反。

在74年的批林批孔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全县在农村共批斗了1346人。收回“三地”(自留地、开荒地、饲料地)14882亩,动员“野马副业人员”归队2475人。

1975年

1月3日:平乐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会期3天。参加会议的有各公社(农场)党委书记、武装部长、秘书、三分之一宣传队长、组长、指导员、各部、委、办、局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党支部书记共257人,由县委副书记李继先传达自治区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精神;副书记张贵友传达地委批林批孔碰头会议精神;邹文春传达分区民兵工作会议精神、县委书记田振声作总结报告。会议组织到会同志参观了阳安、青龙、源头三个公社“想大的、干大的农田水利建设和造地现场”。各公社书记在会上发表了大干快上的决心。

2月18日:平乐县召开第二届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暨1974年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大会。大会进一步学习毛主席关于“安定团结”的指示,学习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全国四届人大文件,总结交流批林批孔和农业学大寨的经验,努力实现四届人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会上县委副书记李继先作报告,提出“狠抓纲和线,大批促进大变,改造旧山河,建设新平乐”。列举了在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倾向有17种表现,在城镇和国家机关的资本主义倾向有15种表现。

会上提出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指示和区党委“十条”,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大打斗敌批资总体战和批修批资总体战。

11月1日,平乐县召开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的四级干部大会,到会5000多人,8日结束。县委书记田振声传达了《全国农业学大寨》精神。学习毛主席的“三项重要指示”。以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武器,对照大寨昔阳找差距,作出《全党全民总动员,苦战两、三年,为把我县真正建成大寨县而奋斗》的决定。

1975年以毛主席的“三项重要指示”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大打斗敌批资总体战和批修资总体战。狠狠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狠批了资本主义倾向,据不完全统计,1975年,全县共揭出有贪污的1103人。金额23万5100多元,粮食58000多斤;盗窃的618人,实物折款33646元;投机倒把279人,牟取暴利11277元;乱砍滥伐的1835人,砍松杉木21800多条;召开大小批斗会1899次,斗敌1865人次,批资1701人次,收回扩大的“三地”11000多亩;收回野马副业人员769人。

历史证明,这种“左”的做法是错误的,它严重的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阻碍农业经济的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了一定困难。

1976年

6月27日,平乐县委在召开全县“双先会”上宣布贯彻执行,“自留地的面积一般不得过总耕地面积的5%,超过部分要坚决收归集体,决不允许在自留地、料地搞商品化生产……。严禁私人开荒,已经开的,要坚决收归集体。

要加强集市贸易的管理。凡规定不准上市的农副产品一律不准上市,私人蔬菜不准上自由市场,要卖给国家。县委书记田振声在常委会提出,革委副主任陶新来在县直机关干部、工人大会上讲:“宁吃社会主义的盐水,也不吃资本主义的蔬菜。”

在极“左”思想路线和极“左”的口号下,把社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和四边(即地、沟边、河边、山边)所种的瓜菜和农作物视为乱开荒,任意扩大自留地等,县、社层层组织割资本主义尾巴工作队(组)逐村逐队检查捣毁这些边角地所种的作物。把自由市场上的蔬菜、柴炭等作为资本主义经营来打击。使得整个平乐一时出现集市上无蔬菜、无柴草上市,真的让群众吃“社会主义盐水”。

7月3日,县委书记田振声在召开有1284人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上,传达了区党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央两报一刊“七一”社论,总结2年来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深揭深批党内资产阶级、发动群众在深入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中,以抓好同党内资产阶级斗争为重点,继续打好批修批资总体战,强调指出:“各级党委不是世外桃源,不是真空,都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都要揭党内的资产阶级,把‘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问题解决好。”

在批邓(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财办副主任许同和组织财贸系统的干部、职工在大礼堂召开批判大会时,把李会峰、陶新兴挂上‘翻案右派’的牌子,进行批斗,并在会上讲话。随后,许带领工作组到食品公司蹲点,又两次批斗陶新兴,并在会上说:“陶是右派翻案,是企业上不去的原因之一”。陶感到压力大,跳楼(自杀)致伤。

7月24日:平乐县委把黄桂荣作为破坏农业学大寨,两条路线斗争、阶级斗争的新动向的活靶子大批大斗。县委在同乐大队召开了一个万人大会狠批黄桂荣的所谓错误。而后又要黄到各区巡回批斗。黄桂荣是复员军人。附城公社同乐大队第五生产队民兵排长。在平乐开展农业学大寨总体战中,于7月5日给县委提意见的两封信,7月3日给了县广播站的信和76年4月20日写给《人民日报》编辑同志的信中,主张应允许社员在自留地上种蔬菜出卖,弥补一些油盐钱,提出自留地商品化是日常生活费用的源泉。县委当时在抓阶级斗争新动向,认为黄桂荣的几封信是毒草,是在平乐的重大路线斗争和阶级斗争新动向,不仅开万人大会批斗黄桂荣,而且把黄桂荣的几封信加上批语发给全县各公社、县直各单位。以政治夜校为阵地,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进行讨论,开展大辨论。从8月23日起,由县农业学大寨办公室林秉刚等人带黄桂荣到全县13个公社开群众大会批斗。要黄桂荣向全县人民群众检讨、认错,让全县人民对黄桂荣进行批斗。当时对黄桂荣的批斗是完全错误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后给予了平反。

尾声

根据自治区革委:(77)1号文件精神,和桂林地委副书记唐廷国在地直机关科局长以上干部会上作的《关于统一对:“八·二○”认识学习班》的报告及部署。平乐县委为了统一对“八·二○的认识专门安排了机关干部职工对“八·二○”行动进行表态。

1977年5月5日:平乐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的同志对桂林1968年“八·二○”行动进行表态,个别同志不愿表态的则被大会点名批评。县委副书记傅德胜在总结报告中强调:“在县城和公社圩镇,要结合批判‘四人帮’,联系实际揭批‘四人帮’的别动队桂林那几个反革命分子在批林批孔期间,恶毒攻击‘八·二○’革命行动,挑起‘反革命’事端,妄图从桂林打开缺口,搞乱广西,搞乱全国,在全国篡党夺权的反革命活动。对这个问题,县社都要加强领导,举办学习班,做到人人发言表态,解决统一对‘八·二○’革命行动的认识问题。同时,要成立专案组、进一步清查我县和“四人帮”的别动队桂林那几个反革命分子有牵连的人和事。”这样就进一步肯定了“八·二○”是革命行动,助长了派性的继续发展。

5月9日:县委在整风中,又检查了对“八·二○”行动认识不够的问题,又一次安排了对“八·二○”表态。

5月17日:县委常委在常委整风,交心通气会上,再次对“八·二○”行动个个进行表态,都认为“八·二○”是革命行动。张贵友说:“‘八·二○'是革命行动,没有‘八·二○'就没有‘七·三'布告的落实,没有今天大好形势的出现,没有桂林文化大革命的胜利。”韦梓修说:“对‘八·二○'的问题。在常委中我也表了态,我是从开始就支持‘八·二○'革命行动的。斑山尾,我回去就办了学习班办到民兵中。

统一对“八·二○”行动的认识,即肯定“八·二○”武装围剿搜捕“4·22”派的大规模行动是“革命行动”这是错误的。

结束语

“文化大革命”始于1966年5月,终于1976年10月。十年“文革”内乱给我县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灾难,人们思想的混乱,物质生产损失巨大,粗略估计:工业停产损失210万元。财政开支“文革”专款费用12万元(接待站、串连费),武斗费用共104800元。令人尤为痛心的是死人多、死的惨。十年中全县无辜被打死、逼死1926人,(其中1968年死1858人)占当年24万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七七(即0.77%),其中国家干部221人。工人155人,农民、居民群众1550人。属非武斗,死亡的1893人。

在十年内乱中,广西坚持有“一条正确路线”,致使“三种人”长期在台上,一些杀人有功者和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人不但不受到应有的惩罚和处分,反而得到了提拔重用,招工提干,入党入团,全县参与杀人后被提干的有118人,被招为工人的有133人,杀人后入党的有364人,而受害者和死者遗属受歧视,冤假错案没有得到平反,死者得不到昭雪。

一场大灾难过后医治创伤。处理遗留问题。虽然从1977年起花了几年时间。做了一些经济上的象征性安抚工作。但各方面的拨乱反正没有真正解决。从1982年开始。根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我县共抽调260多名党员干部。对文革死人进行调查。特别是从1983年4月以后。在调整后的区党委的部署下,才下大决心,冲破各种障碍,实事求是,善始善终地搞好“处遗”工作。对“文革”中与杀人事件有重大关系的人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按区党委(83)54、55号文件作了处理。全县对杀人有牵连立案审查1446人,到1986年5月25日止全部结案处理。其中逮捕法办50名(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有朱秋麟,判处无期徒刑的有林秉刚、莫世凑2人)。双开除的有30人。开除党籍561人,开除公籍9人。其他党纪政纪处分565人。给予处分的1165人中,干部380人,群众784人。免予处分的281人。给遗属安抚各种经费共75万匝1617元。安排死者遗属工作156人。我县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在1985年基本结束。

通过“处遗,文革期间的打砸抢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和制栽/裁,而受害者和死者家属得了抚恤和安置。平反了冤假错案。弥合了伤痕,进一步促进了我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积极性。

附:

―、“文革”前及1982年县党政领导名单。

二、“处遗”被判刊、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名单。

“文革”前及1982年县党政领导名单

1966年县委领导成员:

县委书记:包振仕

副书记:赵范伍、张贵有、肖天

县委常委:包振仕、赵范伍、张贵有、肖天、杨汉宗、唐放、韦梓修、郭歧山、李嵋山

县人民政府委员会领导成员:

代县长:唐放

副县长:韦梓修、郭歧山、陈尚武

1982年平乐县委领导成员:

书记:唐咸明(原全州县团委书记)

唐正安(1982年9月到平乐任书记)

副书记:刘万福(源头区副区长)、郭岐山(原副县长)、郭晋山(在永福县)、黄茂荣(在永福县)

常委:唐咸明、刘万福、郭岐山、郭晋山、黄茂荣、黄世钦(法院副院长)、韦梓修、陶新来(区武装部部长)、邹文春(武装部部长)

“处遗”中被处分人员名单

判刑人员名单(58)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朱秋麟

判处无期徒刑的:莫世奏、林秉刚

判处15年徒刑的:曾太生、谢桂才、廖代先、黄振文、杨永喜

判处14年徒刑的:白焯斐

判处13年徒刑的:梁培德、吴文贵、薛火安、陶照文、余新第、陈德亮

判处12年徒刑的:林义文、陈克明、覃孟枝、陈友政、欧维俊、李滑民

判处11年徒刑的:黄绍勇、梁宝凤、陶文标、黄琪祥、梁树金

判处10年徒刑的:张法霖、唐自森、唐昌旺、文学甫、廖升忠

判处8年徒刑的:李积昌、李昭成、冯仁杰、张仕对、蒋继东、麦玉成、童国亮、廖保全、余灶忠、莫旺增

判处7年徒刑的:王秉荃、何作邦、王学腾、陈始亮

判处6年徒刑的:叶八金

判处5年徒刑的:朱云泽、梁培智

判处4年徒刑的:蒋明福、冼培传

开除党籍人员名单

乐胜兰 彭先发 莫锝芬 莫伙旺 莫耀行 梁树金 冯仁杰 廖代先 薛火安 黄振文 黄绍勇 文学甫 莫旺增 梁宝凤 余新第 蒋继东 黄新财 贲定先 贲定福 肖昌达 黄金昌 林任和 吴敬强 黄惠琼 邓荣光 卢秀英 何道贵 刘炮金 唐骞 肖炮德 李太养 欧七金 莫有来 李富明 李业养 黄荣安 陈自华 高上林 杨敬秋 林生 陈桂连 覃永先 卢启春 胡友庆 梁培芬 黄德清 张健全 龙云书 麦新成 黄水生 黄庆忠 梁明高 沈龙礼 陈导枝 林石保 陶志生 杨镇球 廖培凤 陈文光 邓光荣 袁长荣 黄四九 黄杰文 黄双全 黄乾林 苏导炳 何贵达 邓祥信 刘敦明 潘平芳 刘桂芬 李良顺 陈家顺 黄水兴 陆火光 杨甲有 廖保金 余先林 赖绍廷 钱八祥邓瑞金 张武超 陶新贵 黄崇德 林吉章 全鸿发 潘钦明 覃菊英 陈六生 林业文 谢世祥 徐延来 范俊英 冯光宗 冯玉发 王宗恒 龙裕枝 黄金甫 李兴华 罗瑞泰 何文举 肖树生 林开枝 叶绍坤 唐自连 陈连高 李积昌 连素荣 罗维湘 刘运富 叶森 黄福芝 邹有清 彭元富 刘兆文 兰秀文 唐聪乐 曾庆养 刘丙寅 叶林山 黄有业 贲定治 李金财 陶家旺 薛太坤 王文立 李忠兴 梁观益 李允宣 潭树兴 欧长志 文炮福 林昌明 曾国芳 李庆增 刘荣祥 李树兴 唐葵友 莫桥生 莫永忠 王水旺 段继良 叶贵财 陈克明 温厚斌 陈达章 陈勋富 全洪发 全德来 陈永科 刘厚炳 罗树林 姚芝明 唐寿欣 唐新安 唐双养 罗和丰 林永革 童年海 曾延栋 何桂 李相文 潘林桂 翟树生 刘东荣 陶瑞枝 陶启保 汤年同 陶聚昌 陶相文 周双云 李再雄 陈秉连 黄健人 邓祥光 吴之国 潘治宽 蒋高华 刘家鸿 夏荣喜 黎万常 欧普华 谭万杨 石炮万 蒙东友 韦富亮 黄芝帮 陈达人 陈财发 欧乔发 吴长敬 邱水养 唐泽尧 陶新记 钟光月 罗富伦 龙贻富 吴宗刚 陈桂三 秦顺琛 管尚贤 黄广平 谢永明 游贻传 黄健勋 陆浩 陈安平 冯大兴 杨炮旺 袁天运 刘新庆 雷庆辉 陈昌光 毛昌寿 黄绍刚 黄少信 黄天东 韦中林 廖日保 黄健民 黄炳贵 韩立斌 李宜章 钟建斌 欧品友 文仰来 唐孝兴 吴启忠 许土生 宋文甫 李吉祥 李宗凤 吴炳荣 唐民生 刘崇元 刘金才 李荣昌 刘瑞忠 黄世云 黄荣新 李树生 欧绍诗 唐兴权 林财生 姜春保 欧志科 陶壮华 洪继运 莫荣记 蔡远谋 卢荣新 欧章廷 陶继赞 欧庆枝 邱贵熙 王学才 陈秀珍 周婆送 韦国香 徐海洪 邓海平 严桂德 刘德富 蒋代军 余大星 何修用 林强章 卢国球 莫庆臣 何中标陈荣华 左祖旺 徐祯祥 林绍丰 李清文 兰锦光 李应辉 李渭明 邓光华 易少坤 欧大芬 陶相权 李绍富 余治民 李秀芬 陶玉高 张敬清 陈称枝 马家兴 翟见云 陶连第 欧星祥 覃导挽 覃炳枝 覃记裕 李九才 莫云祥 陶振枝 廖德芳 林光明 黎翰新 黎炮友 叶导东 余陈坤 罗荣品 蒋志仁 莫文培 陈保枝 张法修 钟昌贤 余章杰 陶习江 杨顺德 姚福生 莫瑞贤 余大乐 李福田 莫美芳 唐开昌 陆明飞 莫交文 陶少连 贺仕武 赖文学 陶荣昌 黄新华 余大庆 王纯发 陈太保 欧维俊 韦文科 黎益宗 余德杨 覃永录 李保生 黄启森 欧火亮 罗树金 赖文忠 盘长芳 欧桂生 陆中贵 王运会 张嘉麟 杨绍熙 黎绍武 赖才良 陆贵德 朱万连 黎其云 徐树才 徐玉丰 陆庆庚 闭志兴 陆天保 王秉荃 黎春福 雷飞兴 张坤才 李玉祥 龙文才 王继光 欧继道 全先贵 莫卯福 陶长福 陈世誉 骆国发 莫长斌 陶保才 李福英 王素云 陈志国 黄翠英 冯甲养 陶召相 王宗领 莫宝寅 潘家和 陈家旺 文受喜 唐贤相 巫庭孝 黄永足 陶火旺 陶兰生 任国祥 陶盆朝 陈奕汀 黄德龙 程玉金 陶新林 陆明枝 李秀明 欧洪申 全荣保 黎发枢 韦仁初 黄琪登 廖邓兴 龙顺松 李明俊 陶振德 陈玉龙 龙兆致 刘崇桂 周家龙 杨进雄 李周慎 王子祥 肖庭斌 冯庭发 陶长富 李绍德 蔡万金 杨辉庭 叶炮胜 李有生 翟龙德 欧金生 肖来仔 李扣养 陶耀丽 苏锦生 江明忠 李有学 谢顺发 彭元盛 韦新锝 翟亥聚 黄金亮 王本荣 黄仁福 兰耀杨 谢阳才 何土金 凌石坤 陶来昌 黄联福 张俊庆 吴桂才 雷庆洪 王志森 陶荣新 邝名杨 黄云福 唐国英 陶占枝 李带妹 陈友香 钟仕樟 苏佐新 卢金辉 陆中仁 叶连发 邹其旺 李胜刚 苏天福 苏桂生 林升维 唐忠先 莫玉生 周绍发 陈文喜 蒙金荣 薛炮乐 俸昌贵 雷积廷 雷有连 唐家富 黄自美 潘次英 陶高明 陶来朝 莫炮发 莫绍福 马名杰 范土养 李相能 汤新吉 陈德亮 余大仪 陈庆明 卢德兴 李镇 陈志高 李子远 李天佩 陶定生 郭正文 李木秀 余云发 李长发 陶子月 陶绍忠 赵有连 莫国龙 何玉光 刘洪祥 谢桂才 陈兆廷 李茂其 李贵德 蒙长堂 余大才 莫绍赐 李品发 曾太生 黄琪祥 杨永喜 陶照文 陶文标 唐昌旺 梁光裕 黄炳元 唐盛目 何世权 谢德兴 曾广才 苗德忠 辛永福 覃孟枝 伍炳章 苏承义 李海强 宁有思 黄胜华 刁钧芳 陆运生 陈始亮 欧继寿 冯庭财 谢子类 谢德雄 吴培奇 何达坤 钟仕乾 林植溪 卢克旺 余和盛 覃远镇 李光清 冯大逸 黄双发 林明魁 李季开 苏尚志 翟展虎 除金友 李贵有 邱永禄 马国材 赖永杰 黄启宇 周振明 毛明讬 陶桥明 黄德安 唐自森 王仕新 陶新民 王维忠 韦景堂 陈德玉 陶文保 龚少坤 陈富忠 张武忠 王国安 钟永禄 陈德昭 李继先 陈有政 陶绪球 石玉才 黄绪强 邓少斌 林阿娇

留党察看人员名单

李品亨 莫茂翠 李强生 蒋受合 周明蔼 欧俊发 莫纯才 卢绍兴 史文元 吕球葆 罗浩发 李义雄 张双喜 潘文通 谭进权 莫玉才 龙佩源 冯庭辉 林永泉 石运林 陈自修 谢怀云 李秀英 黄修才 古明春 何绍兴 冯敬科 李茂长 李石秀 莫天生 黄永和 林文才 陆兆光 黄喜发 冯庭良 欧天芳 全裕后 李遂泉 叶新发 韦盛祥 林志贤 何世枝 余天喜 黄云结 陈高福 黄绍仲 李佳裕 覃国光 程绍轩 雷飞天 邹帮祠 林文益 莫广玉 杨春芳 陈世双 黄绍佩 莫华平 莫冬寿 邓祥贵 龚荣芳 李跃能 赵国瑞 陈桂民 潘桥旺 石常俭 韦富龙 何寿彩 容振柏 贲定财 蒙桂凤 王学松 李连清 宾新科 潘龙昌 欧长发 陈友善 李家干 莫聚金 周继培 廖世等 韦太柱 陶明开 钟木旺 石祖友 韦益富 石从甫 欧典山 廖昌发 唐乾耀 黄卫东 李建明 卿社养 叶克忠 黄德才 廖丙到 苏水旺 王水发 欧富权 蔡永生 廖藻成 罗茂宣 潘继隆 陆文佑 周开文 何金元 陈来兴 陈义 李绍兴 曾国胜 邹运期 张维义 唐忠民 莫谷旺 莫远芬

开除公职(不含判刑及开除留用)

林明魁 马家兴 钟仕乾 李绍富

各乡、镇留党察看人员名单

韦爱先 杨正发 李导狗 韦耀芳 陆树影 黄代记 盘桂运 兰长传 兰炮旺 欧振良 廖凤配 莫求福 韦兴祥 廖善升 张玉庭 盘庭近 黎宗民 黄德清 彭元芬 莫大生 杨进贵 蒙少兴 吴孟连 郑兴铭 金石生 贝朝维 覃春胜 陈尚安 廖创前 李彩生 莫来胜 莫兴文 陈意祥 梁铭福 苏胜贵 黄沛佳 叶克同 李茂长 麦玉成 陶森培 肖芳全 莫成修 陶桂生 陶成文 刘文贵 刘泽耀 雷良瑞 刘泽坤 陈礼光 吴保坤 李忠源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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