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3-18 作者:中共横县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横县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这场“革命”,持续10年(从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这10年,在林彪、“四人帮”的煽动下,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成灾,开始是在中、小学校组织红卫兵,以破四旧、立四新(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为名,停课外出串连活动。以后在南宁的两大派(即“联指”支持韦国清闹革命,打倒伍晋南。“4·22”保护伍晋南,打倒韦国清)的群众组织影响下,横县中学的红卫兵也随之形成两派的群众组织(即“红横司”、“支韦”、“红横总”、“保伍”),双方从口头辩论上升到大鸣、大放、大字报上街,互相争辩、谩骂、诋毁,各持己见,争论不休。以后县直机关、厂矿的干部、职工,为了揪斗“走资派”和夺权,借以保护机关单位安全为由,也组织名目繁多的“战斗队”卷入“革”与“保”大辩论高潮。之后,形成了以县直机关谢祖宋、马培凯等人的“联指”派为一方;以梁继礼、闭德耀、严天林等人的“4·22”派为一方。社会上也随之按各自的观点参与各方,互相对峙。当时,县“抓促”指挥部某些领导人公开宣布支持一派,排斥一派的错误行为之后,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双方为了争夺权势,割据势力范围,扩大武装力量,进行打、砸、抢,为所欲为,从而掀起你抢我夺,互相残杀的武斗紧张局面。加上“联指”派在得到县“抓促”指挥部的某些领导人支持之后,千方百计制服“4·22”派人员,导致后来清理县城以及围攻莲塘区(“4·22”据点)等乱抓乱杀人的悲惨流血事件。
县“革委会”成立后,在贯彻中央“7·3”、“7·24”布告和“7·18”批示的过程中,县“革委会”以狠抓阶级斗争为纲,清理阶级队伍,把大批干部当作“走资派”进行批斗;把社会上的所谓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及其他“坏人”,进行残酷斗争。加上1968年6月贯彻广西“革筹”、广西军区联合发出关于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公告后,部份区、社把持不同观点的干部和群众,打成“反团”成员而被惨遭杀害。以及1970年以后开展的“2·5”运动(《1970·2·5》中共中央关于反贪污、反盗窃、反浪费指示)等一系列的错误做法,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使我县当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到严重损失。全县在“文革”期间,被无辜打死或被迫害致死达1411人(国家干部85人、工人32人、群众1294人),占当年(68)总人口644000的2.19‰。其中县“革委会”成立之前(即两派斗争)被打死的有617人,占全县死人总数43.7%。县“革委会”成立以后(即1968年4月13日至1976年上半年)被打死或被迫害致死的有794人,占死人总数的56.3%。血的教训,是很沉痛的。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党委贯彻中央关于“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的精神,做了一定的工作。平反了一些冤假错案(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83年春平反案件348件),直至1983年新的区党委产生后,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区党委先后下达了桂发(1983)54、55号和(1984)15号文件的指示以后,我县根据区、地党委的指示,于1983年5月县委调整充实县“处遗”领导小组,并先后抽调干部1324人参加“处遗”工作,全面开展“处遗”。在各级党委和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经过2年多的共同努力,于1985年8月基本完成了处理“文革”遗留的历史任务。
在“处遗”工作过程中,我们对那些在“文革”期间违法乱纪和严重犯罪行为的人,分别按有关政策给予严肃处理。这些人,全县有1251人。其中,国家干部448人,国家工人115人,大队、街委干部(现改为村、街委)47人,群众641人(在犯错误总人数中入党后杀人的有371人,杀人后入党257人)。其中:逮捕判刑马培凯等28人;开除党籍有杨元深等397人。与此同时,我们组织了100多人的经济善后工作组,专门对被害的遗属或本人(包括孤寡、孤独、孤幼以及被迫害致伤致残者)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经济善后工作,愈合伤痕。全县用于安抚经费(即安家、埋葬、生活困难补助费)674600元(凶手赔礼费199000元不计在内)。还帮助遗属106户建房136间,修建房屋429户,812间。安置遗属子女到国家、集体单位(适合招工年龄)的有137人。
至此,10年动乱所造成3000多起的冤、假、错案得到了彻底的平反昭雪,受害者和死者遗属得到了抚慰,“三种人”被清理,犯错误的干部得到了挽救,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已经形成,两个文明(物质、精神)建设正在健康发展。
为了彻底否定“文革”,巩固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成果,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和子孙后代,使今后类似的历史悲剧不再重演。我县根据区、地党委的指示精神,编写《横县“文革”大事记》。在编写中是按照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按事情的本来面目,客观地加以记述。资料来源,是从我县档案馆保存下来的“文革”及“处遗”存档材料中,经过详细审阅、核实、校正、整理记载的。由于事隔20年,有关历史资料,几经清理销毁,加上编写的时间比较匆忙,难免有遗漏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1)6月15日,县委根据《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北京日报》对邓拓(北京市委副书记)、吴晗(历史学家)、廖沫沙(北京市委统战部长)3人错误的报导和南宁地委三级干部会的布置,在县公共体育场召开县直机关和横州镇干部、学生、工人、群众8000多人参加的大会,声讨“三家村”(邓拓、吴晗、廖沫沙)的“罪行”。县委书记耿式平主持会议,副书记赵思超在大会上作批判发言。
(2)6月中旬,横县中学学生开始成立红卫兵组织,由农建业(现任石塘糖厂教师)任司令。主要成员有蒙小冬(现统计局干部)、莫品成(现任六景中学教导主任)等13人。同年9月15日该校另一部份学生又组建“九一五”红卫兵组织,周丕银任司令(现在桂林漓江机械厂工作)。主要成员有何登科、梁崇建(现任小学教师)、卢家美和郑志汉(现任中学教师)等4人。
(3)7月10日至8月初,横县中学红卫兵到县内各中学串连活动,以砸烂旧的教育考试制度为名,把六六届中考试卷全部烧毁。紧接着各中、小学学生相继组织红卫兵,掀起倒神位、仙台、砸庙堂活动,把国家保护文物的伏波庙、南山古迹和县城中山纪念堂也毁坏了。
(4)7月23日,县委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5·16通知》精神,成立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组长黄德俊(县委副书记)、副组长杨能强(宣传部副部长)、陈雄(武装部副部长)。小组成员黄行星(公安局副局长)、陆永干(百合中学校长)。
(5)7月26日,根据区、地党委布置,县“文革”领导小组黄德俊、杨能强在县人民礼堂主持召开第二次县直机关干部和红卫兵声讨大会,声讨陆地(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美丽的南方》作者)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参加大会有2000多人。县直机关代表和横中红卫兵代表在大会上批判发言。到7月下旬,全县各区普遍先后召开声讨大会,参加声讨大会达20多万人。以后,机关实行半天办公、半天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
(6)7月23日至8月26日,根据区、地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县委“文革”领导小组在县城举办中、小学教职员工共3200多人的集训学习班。县“文革”组长黄德俊、副组长杨能强亲自主持。学习内容:一是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思想;二是大鸣大放,全面揭发坏人坏事;三是破四旧、立四新,改造世界观;四是总结提高。在集训期间被揭发的有1847人,占到会总人数的56.97%。其中,被批斗,以莫须有的罪名打成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有高平、李业扉等133人。
(7)8月18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第一次接见全国“红卫兵”代表后,全县7所全日制中学和10所农业中学先后建立了红卫兵组织,到当年9月底止,参加红卫兵的学生达2200多人。9月25日开始,全县选派红卫兵和教职工代表988人,分三批到北京串连。同一天横中红卫兵还发出告全县“革命”同志宣言书,号召全县红卫兵起来批判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并批判“文革”小组所派出以杨能强等的工作组,是推行一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要求赶走工作组。随后,横县中学、百合中学、横州镇农中等“红卫兵”在学校和县城贴出“炮轰县委”、赶走工作组的大字报,扬言要揪出县委“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接着12月27日,县直机关成立所谓“雄狮”、“烈火”、“风雷”、“灭资兴无”等战斗队,先后卷入“革”与“保”的大字报大辩论高潮。
(8)12月16日,县委书记耿式平在县公共体育场主持召开学习“毛著”积极分子代表万人大会。县委副书记赵思超代表县委作报告,在报告将要结束時,横中红卫兵周丕银、程华廉等人冲上主席台,要耿式平回答报告中为什么不讲县委压制红卫兵、不讲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要县委立即终止会议。当天下午,以横中红卫兵周丕银为首,以所谓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罪名,在县工会礼堂斗争耿式平。从此,县委、县人委开始多次受到县城中小学的红卫兵冲击。
(9)1月12日,县“文革”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黄德俊、副组长林有达。成员有周家权(副县长)、龙耀荣(农村部政治部主任)、李文启(公安局教导员)、农荣标(县委宣传部长)、冼世增(组织部副部长)。下设办公室,主任尹天辉(统计局长,后调任大新县委副书记)、副主任黄克俭(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0)1月13日,在林有达(县委常委、副县长)等人,以县委、人委机关两个战斗队的名义,在县公共体育场召开万人大会,斗争所谓现行反革命分子梁盛椿(县委委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在1966年9月的一张广西日报上登有毛泽东主席和林彪的照片右下角写有“敌人”二字,因此,被诬为攻击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罪名,进行斗争)。林有达在会上作批判发言,并代表县委宣布撤销梁盛椿党内外一切职务。接着1月10日晚,黄德俊(县委副书记)根据地委批复,代表县委在县委会议室召开在县直机关的有县委委员参加的会议上宣布逮捕梁盛椿。会上把黄锡麟(县委常委、县监委副书记,在一次接待教师和红卫兵讲话中说过毛泽东主席也是革命对象的一句话,被扣上反对革命,反对毛主席的罪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工资由原来80元5角降50%。(均已平反)。
(11)1月24日,马培凯(县委宣传部干事)以“雄狮”战斗队长的身份在县委东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直机关各战斗队负责人会议,研究成立“夺权行动委员会”。马培凯、康家朝(县团委干部)任正副主任。26日,马培凯在县人民礼堂主持召开有1000多人(群众组织成员、干部)参加的大会,并勒令县委凡挂“长”的都要参加。会上马培凯宣布夺县委的权。还说:“今后旧县委不要管事了,由县委机关革命派组织来管”等等。夺权后,只有所谓革命领导干部林有达、赵阳芬、尹天辉等人参与县委、人委的日常事务工作。接着,绝大部份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区、社甚至生产队也都先后被夺去领导权或靠边站,大部份干部被当作“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叛徒”、“特务”、“牛鬼蛇神”等莫须有的罪名,受到批判斗争。从此,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处于瘫痪状态,社会秩序日趋混乱。2月3日,林有达(现已离休)、李文启(现自治区侨办)、农荣标(现对外经委主任)、尹天辉(现大新县委督导员)等4人也相应发表所谓“郑重声明和最最特急的呼吁书”。呼吁“各级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起来,打倒顽固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总头目,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耿式平,打倒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窃踞‘文革’领导小组长黄德俊和小组成员周家权,清除钻进‘文革’领导小组成员、横县最大的保皇派冼世增,把他们的权统统夺回到无产阶级革命派手中。我们坚决和革命左派一起战斗,直到胜利”。从此,县委、县人委领导内部分化,少数人参与派性组织和派性活动。
(12)1月26日,所谓站出来的领导干部,以县委名义发出通知,要求各机关、学校大写特写《毛主席语录》“红海洋”活动。从此,开始从机关到学校,从城镇到农村,大搞毛主席语录牌坊,毛主席像坊、大制红旗,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财力。
(13)2月5日,马培凯以夺权委员会名义在县公共体育场主持召开有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红卫兵以及区、社代表数千人参加的群众大会,斗争党内所谓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耿式平。
(14)2月中旬,县人武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于1967年1月23日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精神,以曲明善(县武装部长)等人,组织武装干部20多人,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直至1973年才撤回部队。
(15)3月22日,县人民武装部吸收县直机关干部,组成“横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曲明善任主任(武装部长)、陈雄、韦正觉(均系武装部副部长)、林有达、尹天辉为副主任。成员有李文启、农荣标、黄国柱(粮食局局长)、卢春友(农业局技干)、安久昌(工交部政治部副主任)、商国良(县监委副书记)、蒙杰(统战部长)、闭荣秀(财政局长)等。下设办公室。尹天辉兼办公室主任,何元壁、农荣标、黄国柱、安久昌为副主任。办公室下设政治、秘书、生活、后勤、民兵等5个组。在县武装部党委统一领导下,直接负责指挥全县抓革命、促生产。
(16)4月28日,横县中学红卫兵组织“红横总”(“司令”农建业)。成员有程华廉、黃士央与“红横司”(“司令”周丕银)。成员有何登科、郑茂和、蒙小冬在校内口头辩论。“红横总”说“红横司”是官办(县委耿式平、杨能强等人协助组织起来的),是保皇(意思是保县委),声称要赶走“红横司”。后来从口头辩论上升为大标语、大字报上街,互相谩骂、诋毁,在“革与保”的问题上形成两派对立局面。接着横中红卫兵总部(红横总)首先在县公共体育场召开打倒韦国清、支持伍晋南的誓师大会,会后上街游行。两天后,横县中学红卫兵司令部(简称)“红横司”也贴出支持韦国清,打倒伍晋南的大幅标语,也召开大会,同样组织声势浩大的队伍上街游行,高喊“支韦”、“打伍”口号。尔后,群众组织中,也根据不同观点而形成两派。支持韦国清的叫“广西无产阶级革命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支持伍晋南的叫广西“4·22”横县“2·21”(合称“4·22”)行动指挥部。
(17)5月4日,以横县县委、人委两个机关群众组织联合指挥部为主体(马培凯、周世德为总部负责人),在县城召开群众组织成员和群众21000多人支持韦国清,声讨伍晋南“罪行”大会。会上还组织所谓向伍晋南全面进攻和声讨抗议“4·22”火线指挥部的游行示威。6月24日至7月2日,县“抓促”指挥部副主任陈雄主持召开8700多人的四级干部大会,贯彻广西军区抓革命、促生产会议精神。林有达在大会上说:“干部不要怕保伍派攻击,当前我县革命形势大好,越来越好,比任何时候都好,全县工农业生产随着革命的发展,取得了特大的成绩”。又说:“干部下乡要表态,支持韦国清,打倒伍晋南”。会中还组织全体干部在县城举行声势浩大的“支韦打伍”的游行示威。会后,以四级干部会议名义向全县发出支持韦国清,声讨伍晋南的“宣言书”。接着于7月18日晚,县“抓促”指挥部又召开全县电话会议,尹天辉在电话会上宣称“支韦,我们已经支对了,我们应当相信群众,相信人民解放军,相信干部的大多数,加深对伍、贺、霍的‘4·19’声明的了解,它的矛头是直接指向解放军的,夺了《广西日报》的权,就等于是夺了中央的权。所以,我们要大力宣传支持韦国清,批判伍晋南、贺希明、霍泛之流的‘罪行’”。
(18)8月2日,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根据7月20日南宁军分区关于批判中南地区党内最大的“走资派”陶铸的指示精神,以横武指字(1967)73号文件关于“开展对中南地区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陶铸的大批判、大斗争的指示”,发至各区(镇)、县直机关单位和各中学。指示中强调批判陶铸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恶毒地歪曲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性质,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罪行和批判陶铸的三本(《理想、情操、精神生活》、《随行纪谈》、《思想感情、文彩》)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的代表作等等。批判时间3个月。
(19)8月18日,“4·22”宁方华等10多人,从县城乘车前往百合区进行派性宣传活动,19日上午返回途中于谢墟(地名)被谢墟民兵(“联指”观点)谢立洲等数十人伏击,当场打死宁方华1人(县拖拉机站工人),重伤2人,扣押10人。之后,20日,县人武部李云峰(科长)、兰庆全(副科长)等5人前往谢墟调解,释放了被扣押人员。横县“4·22”不服,组织数百人抬着宁方华的灵柩游横州镇一圈,以表示追悼和抗议。
(20)8月23日晚,横县“4·22”梁继礼等人从莲塘等地调集了同观点大批人员围攻“联指”派的“红横司”,用石头、长茅、大刀、木棍等凶器打伤“红横司”莫品成等10多人。
(21)9月2日晚,陶墟“4·22”派“6·14”红卫兵陈启感(樟元村人,广西商校学生)到令里公社搞派性宣传,当晚回到梁岭峡(地名)被人用石头砸伤头部。9月3日凌晨3点多钟,陶墟中学“614”(“4·22”)派出几个红卫兵到陶墟区委找王朝辉(区委书记),逼王捉拿“凶手”。王说:“无法查获,也无法捉拿凶手”。王当即被“614”红卫兵押去陶墟中学,前后被关押24天。9月26日,住陶墟中学的“614兵团”大部份人员已去石塘武斗。陶墟区公所得知后,谢瑞清(陶墟区公安员)等人组织苏村、龙头等公社民兵100多人救出了王朝辉。
(22)9月6日,横县“4·22”梁继礼、横州镇“联总”严天林等人与莲塘“革联”的蒙绍新(“4·22”负责人),联合横县“工总”、南宁“雄鹰”(均“4·22”派)等群众组织300多人,武装冲进莲塘区公所及区直属机关单位。对莲塘区实行“兵管”、“兵训”,绑架机关干部韦森(区武装部干事)、关超林(区粮所干部)等30多人,抢走区武装部枪枝42枝,子弹3000多发,使当时莲塘区被迫搬到良水公社(距区15公里)。紧接着又冲击横县茶厂,砸破门窗,抢夺该厂武装民兵枪枝15枝。第二天,横县“4·22”派与南宁“雄鹰”等群众组织,又集结在县体育场开1000多人的所谓祝捷大会。从此,“4·22”在莲塘区实行“兵管”。“兵管”后,在区公所周围拉上电网,作为全县本派人员的集中据点,制造枪枝武器,挑起武斗。为了镇压对方人员,横州镇“联总”严天林与莲塘“革联”成员李保植等武装人员,冒充“联指”成员到该区的山柏、田军、六香等村乱抓、乱杀“联指”人员。田军村甘世盛(“联指”观点)被枪杀,六香村右昌帮(“联指”观点)被拉回莲塘斗争打死。直至1968年3月初,被县“联指”围攻打散时止。“兵管”期间,除抢枪、乱抓、乱打死人之外,强行打开国家粮库,抢走粮食82万多斤以及其他公私财物等价值345500多元。
(23)9月15日,横州镇“联总”(“4·22”观点)负责人严天林等10多人,冲击县广播站修理部,抢走价值2000多元的广播器材。
(24)9月26日,陶墟区“4·22”派负责人黄扬参(小学教师)等人带领300多人,到卢村区石塘墟连续3个墟期进行派性宣传。经区领导多次劝阻无效。之后,区武装部长韦凤甘与区干部黄树桥和造反派负责人陈强等人商议进行对策,然后在当时正在区召开支书、民兵营长会议上布置调动民兵,对付陶墟“4·22”群众组织在石塘墟的派性宣传。并对行动时间、信号、联络和打法等作具体部署。韦凤甘自任总指挥,黄树桥、李标松率石塘粮所武装民兵班,对“4·22”形成四面包围后,于当天下午3时许,黄树桥鸣枪三响作出击信号,瞬间对陶墟的“4·22”派开枪。“联指”派农春勤当场开枪把黄扬参打伤倒地。当天晚上,为全面剿捕陶墟“4·22”派的群众,又增调了600多武装民兵,于次日凌晨3点多钟,在石塘公社周围继续搜捕,搜捕中又一民兵用刺刀捅伤了刘增全,并抓了陶墟和石塘“4·22”派群众100多人,关押在石塘粮所逐一审讯、斗争后释放。
(25)10月12日,县“联指”指挥部马培凯在县委大院召开“联指”县直机关各战斗队负责人会议,定于27日,在县体育场召开声讨“4·22”罪行大会。25日,县“4·22”也集结各地同观点400多人持刁刀、手雷和枪支等凶器,围攻横州区宋村“联指”,当天双方打石头仗1个多钟头(无伤亡)。晚上,“4·22”400多人到县人民武装部静坐,要求县人武部揪出“联指”负责人和派员到莲塘区开放粮库供应粮食和副食品等。
(26)10月28日,横州镇“联总”负责人梁继礼、杨善煌等10多人在县城江边码头抢夺南乡区武装部运来上交县人民武装部的长短枪3支、重机枪零件4件、子弹902发。同时当场扣押南乡区武装部黄绍西等2人。12月中旬,又抢去校椅区韦村公社武装部民兵长枪5支。
(27)1月24日,县“联指”指挥部在县委会议室由谢祖宋(农械厂工人,具“联指”总指挥)、马培凯(县“联指”副总指挥)主持召开“联指”常委、委员、各区“联指”和县直各机关“联指”负责人30多人的会议,研究扩大武装力量。会上马培凯说:“现在两派斗争形势紧张,大搏斗迫在眉睫了,”4·22”、“兵管”、“兵训”行动频繁,现在他们所有的武装人员都云集到莲塘,在那里大搞地下兵工厂,制造武斗工具,迟早要打一场的,下一步形势会更加紧张了,时间长了会对我们不利,我们要赶快做好战斗准备”。并说:“南宁方向来的‘雄鹰’的手也伸向了莲塘,他们勾结社会上的地、富、反、坏、右进行破坏”。接着谢祖宋又说:“横县两派决战是不可避免的,迟打不如早打好,胜负决定于我们的武装力量问题,要做好战斗准备,并做到召之即来,打之能胜”。会议最后作出决定:先攻打西津,肃清“4·22”外围据点;立即调集横州、云表、校椅等区武装民兵;成立前线总指挥部,由黄永吉任总指挥,谢周成、李彪、甘朝林为副总指挥。
(28)1月27日晚,横县“4·22”严天林等人为首,冲进县农械厂,抢走机床和机械零件等物资一大批运往莲塘“兵管”、“兵训”区,大造枪支弹药。2月5日晚,西津“工总”、莲塘“革联”、“红横总”以及宜山拉浪电站“工总”等群众组织300多人(均是“4·22”观点),袭击西津工程局修配厂,绑架“联指”派黄松泉、张忠泰等16人,并撬开仓库,运走钢材、汽油、柴油、水泥、硫酸、车床、药物等。当天将人和物资运往莲塘“兵管区”。这次冲击所抢走的物资计折价38000多元。同月6日上午,县“联指”以马培凯、谢袓宋为首同甘朝林、黄永吉(物资局副局长)策划,在县委会议室召开“联指”常委、委员、县直部份单位“联指”和附近县城的区“联指”负责人会议,以解救四津“战友”为名,攻打西津修配厂。会议决定调集横州区的蒙村、曹村、新桥和校椅、云表区以及县直部份机关干部武装民兵攻打西津。会上定黄永吉为前线总指挥。在黄永吉的直接指挥下,7日清晨由谢周成、甘朝林等人直接带领武装民兵200多人包围西津修配厂。在围攻中,打死西津水电厂工人卢官昌和重伤1人。攻打西津结束后,将武装民兵调回县城进驻百货大楼、糖果大楼、横州供销社。9日晚,横县“4·22”为了抢夺“联指”武装民兵枪支,由“镇联总”、“红横总”、南宁“雄鹰”等群众组织负责人严天林、黄廷飞、杨善煌、禤天保等人在禤村组织策划于当晚12时左右,用炸药把横州供销大楼(“联指”武装民兵驻地)炸开一个大缺口,当场炸死1人,冲入大楼绑架共产党员梁家业和职工雷真远两人。当夜将梁、雷两人押往莲塘审讯逼供,次日下午拉回县城于晚上在迎宣门公路边枪杀,雷真远争脱逃跑(中弹受伤),梁家业被杀害。从此,两派斗争,从石头、刀叉发展到动用枪枝武器互相残杀的局面。
(29)2月9日晚,继炸横州供销社大楼之后,“镇联总”、“莲塘革联”、“横县工总”、南宁“雄鹰”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又在禤村据点(距县城1公里)召开紧急会议,梁继礼、严天林、黄廷飞等人参加,研究壮大武装力量问题。当晚组织了几十人冲入县人武部抢走枪支42支,弹药一批。县“联指”总部马培凯得知后也组织由康家朝、李秀兴等人带领几十人和汽车一辆,在半夜到县人武部抢走长短枪200多支,弹药一批。次日早又到县公安局抢走长短枪200多支,弹药一大批(包括红卫兵跟着抢在内)。
(30)2月11日,继攻打西津修配厂之后,马培凯和谢祖宋纠集全县各区,各单位的有关“联指”负责人甘朝林(校椅供销社干部)、谢周成(六景石油站副站长)等三、四十人,在县委会议室策划全面清理县城。会议由马培凯亲自主持,马说:“当前两派斗争形势紧张,横县发生武斗的原因是小派头头闭德耀(飞龙区委书记)、梁继礼(横州镇小学教师)两人策划的,要把闭、梁捉拿归案,和清理街上‘牛鬼蛇神’”。会议决定清查行动由黄永吉担任总指挥,谢周成、甘朝林、李彪(轻工局教导员)为副总指挥。12日清早,把事先调集来县城的横州、横州镇、校椅、那阳、南乡等区(镇)及六景石油站、灵山丰塘等地数百名武装人员对横州镇实行全面包围、戒严。在当天的清查中,武装人员在街上枪杀莫涛仁、朱明金等6名群众,陈尸街上。此后在连续几天的清查搜捕中,共抓了180多人关押在县“联指”指挥部,逐一进行逼供审讯,残酷斗打,至2月27日,先后杀害吴正甫、袁建坤等19人。其中13人沉尸灭迹于河中。
(31) 2月26日,继清城之后,县“联指”马培凯与黄永吉、甘朝林等人策划,在县商业局召开县“联指”常委、委员和县直机关“联指”负责人会议,成立“横县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简称“贫革”)。会上马培凯说:“成立县‘贫革’是为了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全县贫下中农是革命的基本群众,离开贫下中农是站不住脚的”。并说:“县城万一打起来,有农民支特,指挥部被围困,有贫下中农打外围”。通过讨论,会上推选出雷永安(横州区新桥农民)当县“贫革”主任,苏培准(峦城黄塘口农民)、王全合(飞龙新墟农民)、潘善柳(校椅韦村农民)为副主任。成员有吴世勤(平马退职干部)等。并于2月27日,在县城召开区、社贫下中农大会,宣布成立横县“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当晚在县城举行示威游行。并向全县人民发出“革命”宣言书。会后,各区、社“贫革”组织相继成立。其中校椅区雷辉春、蒙祖雄于3月2日在庆祝校椅区成立“贫革”的大会上,授意潘善柳、甘守信等人把杨茂辉(地主)、麻永吉(农民,“4·22”观点)、邓伯存(农民)押往校椅街的牛行坪枪杀,以示“祝贺”。
(32)3月1日,县人武部对县公、检、法实行军管。王治民(武装部副政委)任主任,宋吉金(武装部科长)为副主任。在军管期间与公安局李文启等人直接领导和掌握公、检、法三家的斗批改运动。三个单位共有干部职工96人,被揭发所谓有问题的就有48人,占公、检、法干部总数的50%。其中:谢其能(公安局副局长)、马焕海(法院院长)等26人遭到斗争毒打致伤。更严重的是:农振初(法院审判员)遭到残酷批斗后,造成神经错乱,被迫离开单位回家。直至1985年平反(作退休处理)。熊世德(公安局会计)被斗打后,至今还留下残疾(耳朵被打聋),玉镇(公安局股长)被怀疑私藏枪支,早已调离公安局到县供电所工作,但还被拉回局轮番斗打,被逼自杀身亡。
(33)3月2日,在县“联指”策划攻打莲塘过程中的同时,横县“4·22”派闻讯“联指”武装人员于2日从县城驱车攻打莲塘之机,该派负责人严天林、农朝明(校椅六米“4·22”负责人)带领40多人在石塘林场附近公路伏击炸车,当天被炸毁“联指”汽车1辆,徐声演(横中红卫兵)等4人当场被炸死和打死,劫走女红卫兵5人(押到贵县,被贵县人武部发觉释放)。当天晚上横县“联指”总指挥谢袓宋主持召开县“联指”常委、委员扩大会议。研究被炸车死人事件,会上确定召开追悼会。4日中午,追悼会在县“联指”指挥部球场召开,参加大会的有1000多人,主要追悼在石塘林场附近被“4·22”炸车死亡的徐声演、张耀荣、叶枝安、刘树忠以及3月3日攻打莲塘被打死的农万兆(“联指”观点)等5人。大会由戴大志(电影院干部、县“联指”常委)主持,周世德致悼词,悼词中强调,现在已到了生死搏斗的关头,要为死者报仇!血债要用血来还。追悼会结束时,把关押的马惠文(西津修配厂工人)、林永贞(西津办事处供应科班长)、温纪祥(西津行政科管理员)等3人(均系“4·22”观点)枪杀于“联指”指挥部。
(34)3月3日,在县“联指”攻打莲塘“4·22”兵管据点之前的2月25日,以马培凯为首召集各区的“联指”负责人何协(莲塘区统计员)、吴世勤(平马退职干部)等及县直机关一部份“联指”负责人黄永吉、谢周成、甘朝林等四、五十人在县“联指”指挥部开会,策划和组织攻打莲塘“4·22”据点。会上决定成立前线总指挥部,由黄永吉为前线总指挥,谢周成、甘朝林等为副总指挥;并指定韦世雄(商业局业务股长)、廖德朝(横州区粮所干部)何协等人组成后勤部,韦世雄为后勤部长。会后调横州、那阳、南乡、莲塘、陶墟、校椅、云表等区及县直机关的武装民兵参战。27日,以黄永吉等人为首,分三路带领1800多名武装人员,从县城等地前往甘乐电灌站(电灌站距离莲塘约7公里,是前线临时指挥部地点)。当天由黄永吉主持召开武装民兵誓师大会,提出要拨掉莲塘区所谓钉子,会后将灵山蒙家亮、莲塘陆永均(均是“4·22”观点)等6人活活勒死示众。接着于3月1日,首先攻打莲塘区外围的佛子、六衣、田留、凤山等“4·22”村庄。3月2日上午,马培凯从县城驱车前往莲塘亲自与黄永吉指挥武装人员把莲塘“4·22”据点(莲塘区公所所在地)实行全面包围。3月3日早上发起进攻,于当天攻入莲塘后,连续2天指挥武装人员又围攻杨彭、周村等村庄,至此,双方对打中打死叶永堂等9人(其中“联指”2人,“4·22”7人),清理附近村庄乱抓乱杀邓汉等48人,在外围南乡等地截击杀害16人。此外,在搜捕抓到的所谓“战俘”100多人,关押在莲塘小学。马培凯于5日又在莲塘邮电所等处召开“联指”负责人会议,研究处理“战俘”问题。马在会上讲:“这场战斗已经胜利结束了,现在主要是处理‘战俘’问题,要抓紧,不能拖拉,越快越好,杀要杀得准,不要留后患”。又说:“各区的‘战俘’由各区认领回去处理,外地和县直的由县直机关处理”。还说:“要做就在偏僻近水的地方做(杀的意思)”。会议结束,各区即按照马的意旨执行。3月5日后,仅就横州区谢清河(横州区干部)、莲塘区何协等人组织指挥武装人员吴世勤、韦广有、王光甫等10多人分批将横州、莲塘两区所谓“战俘”蒙茂清、余其芳等37人分别用汽车拉到佛子坡、西元江、龙潭防洪堤杀害,有的被开胸取肝、割生殖器,坑尸灭迹。5日下午,县直机关武装人员把关押在莲塘的灵山县籍5名所谓“战俘”押回县城,于当晚10时左右由雷乃全、杨刚坚等人杀害于县委门前河边,拋尸于河中。加上校椅、六景等区杀害29人在内共杀“战俘”71人。整个“3·3”事件前后共杀害144人和损失粮食等物资价值40多万元,成为全县在“文革”中死人最多,最惨和损失最大的事件。
(35)3月3日,县“联指”攻打莲塘时,横县茶厂副厂长蔡泉(南下干部)参与莲塘区“兵管”(即“4·22”派据点)。莲塘“3·3”事件被县“联指”打散后,走往飞龙区,3月5日,被飞龙区“联指”杨元深(新福公社主任)、邓锦波(民兵)等人在飞龙区屯利河岸拦截,被捆绑关押于杨屋村。同年3月7日下午,被杨元深、邓锦波等人以参与莲塘“兵管”的罪名杀害于飞龙区(现新福乡)门前河边。
(36)3月7日,灵山莫耀杰、袁兴凤和横县李家通、李昌贤、李进湘、彭为强(上述人员均是灵山、横县“联指”派)等人在南乡粮所策划,决定由陆喜业(南乡粮所所长)带领民兵卢华强、莫初发等人,把在莲塘打散逃往南乡被抓获的所谓“战俘”周伍行、莫顺心、彭纯敬、陈焕明、陆贵高、廖春成(均是“4·22”观点)等8人,拉出南乡粮所猪拦门外用绳索活活勒死,沉尸河中。
(37)3月10日,攻打莲塘结束后,县“联指”为抓获逃往尖固山的“4·22”人员,以甘朝林为首在莲塘指挥部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作战前动员和物资准备。12日中午,甘朝林与李秀兴(农村部干部)等“联指”指挥人员动用两辆大卡车带领武装民兵90多人到陶墟,即奔赴围攻尖固山,在双方对打中“4·22”被打死5人,“联指”死2人。搜捕中抓了“4·22”派16人,当场杀害11人。其余押回陶墟、青桐等地,除1人没有被害以外,其余全部被枪杀。
(38)3月14日,在县“联指”总指挥部马培凯等人的授意下,在横州区长寨公社召开谢贤水(长寨民兵)参与攻打尖固山死亡的追悼大会。谢赞英(长寨“联指”负责人)主持,刘创新(长案“联指”负责人)致悼词。悼词中说:“血债必须要用血来还,要“4·22”的血偿还”。谢仁宗(区供销社主任)代表干部讲话。会中,把从尖固山校椅、青桐等地抓回的王克富、农朝明、马喜荣3人(均是“4·22”观点)当场枪杀,陈尸村上示众。
(39)3月中旬,在攻打莲塘所谓胜利后,马培凯在县委会议室召开有县、区“贫革”领导参加的会议,布置在全县范围内清理“坏人”。马在会上说:“要紧跟形势,乘胜前进,迅速彻底清理‘坏人’,不要麻痹轻敌”等等。会后,各区按照马的意旨,在全县范围内清理“坏人”。3月12日晚,横州区长寨公社胡松文召开有关人员会议,研究抓“坏人”名单。3月14日晚至15日组织民兵刘赞英等人无后抓杀刘显茂、刘世球(贫农)等8人。该区的谢立洲(民兵营长)在谢墟成立了一个“贫下中农联合指挥部”作为群众专政手段,于3月19日晚分别在月林山、谢墟石灰厂码头等地,指使民兵将谢全煌(中农)、谢全念(富农)等12人杀害。校椅区蒙祖雄(校椅水委)、雷辉春(校椅社管干部)、甘朝林等人于3月2日在区成立“贫革”杀害3人之后,3月中旬的一天,又在区公所南楼召开各社、队的负责人会议,专门贯彻县、区“贫革”的会议精神,决定分别在石井、青桐、校椅、东墟四个片召开群众大会,杀害了农春辉、杨谋辉、黄伯厚、邓乙章(均“4·22”观点)等22人,加上各村乱杀的共53人。至同年3月底止,仅横州、校椅两个区就杀害了73人。
(40)3月14日,陈强(芦村区财粮干事,“联指”总指挥)、李道勤(区文书,“联指”副总指挥)、黄泽良(区农械厂副厂长,“联指”副总指挥)等3人。在石塘粮所召开贯彻县“联指”的所谓清理“坏人”和“专政是群众专政”会议。决定3月16日召开万人大会枪杀农起陆(古逄村人,富农“4·22”观点)、陈昌长(石塘街人,地主)、郑居泰(逄村人,地主)等3人。陈树宝(“4·22观点)作陪杀。大会如期召开,李道勤主持会议,陈强、韦凤甘(区武装部长)在会上讲话。梁崇昆(区粮所干部、“联指”常委),在宣布陈、农2人的“罪状”(郑居泰临会时有人阻止幸存)时,征求群众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二人该不该杀?”部份不明真相的群众答:杀!梁即令芦村石塘、古逄等公社民兵,将陈、农二人押到洞心村背十字公路边杀害。
(41)3月20日,县人民武装部政委陆振程、部长曲明善等主持开办两派共40多人参加的“三结合”学习班。会上陆作了革命形势的讲话,并反复阐明解放领导干部和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会中,经两派讨论,至3月21日达成两派大联合协议。与此同时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小组成员有陆振程、耿式平、马培凯、曲明善、麦福兴等21人组成。并拟定4月8日,召开县“农代”、“工代”、“红代”会。会议如期召开,由陆振程、曲明善主持会议。选举了以耿式平、陆振程等71人组成(缺额18人)“三结合”的横县革命委员会。全县各区、社也先后相继实现了两大派联合,成立革命委员会。
(42)4月13日,在横中球场召开近5万人参加庆祝横县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的大会。会议由陆振程主持,耿式平讲话。会上除宣布横县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和人选以外(名单附后),耿式平在讲话中强调:第一、广泛深入地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群众运动;第二、继续广泛深入开展革命的大批判,发展和巩固革命的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深入开展本单位、本部门的斗、批、改;第三、大规模地开展“拥军爱民”运动,加强军民团结;第四、抓革命、促生产、促战备;第五、提高革命警惕,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彻底粉碎阶级敌人的阴谋破坏活动和美帝及其走狗的战争挑衅等等。县革委成立后,同月15日,耿式平主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中作出8项“战斗”任务:(一)更广泛地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二)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大批判和巩固大联合的“三结合”,深入开展斗、批、改。(三)正确对待干部,解放干部。(四)整顿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五)开展拥军爱民运动。(六)抓革命、促生产。(七)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八)把革命委员会建设成为非常无产阶级革命化、非常战斗化、大立毛泽东思想的坚强指挥部。
(43)4月下旬,县革委会“三办”成立。“三办”原是县人武部第三办公室的沿革。当时主要任务是清查敌伪档案和审查县一级“三结合”的领导干部。县革委成立后,改为县革委会“三办”。其主要任务是审干及审查地下党工作。县“三办”共50余人组成,开始负责是人武部王治民(县人武部副政委)、李云峰(县人武部科长)、陈桥玲(人武部科长)、孙振福(人武部副科长)。县革委成立后,“三办”由县革委常委王治民主管,办公室由孙振福、余守楠等人负责。在县革委会成立“三办”的同时,各区也相应成立专门机构,抽调大批人员,有计划、有领导地大搞所谓深挖“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时间长达9年之久。自成立县革委“三办”以来,全县被立案审查的干部共272人(不包括审查地下党)。被处分的90人。其中:开除公职的有任显基等27人;开除党籍的有黄家瑞等9人;给予其他处分的54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拨乱反正,对错误审查处分的冤、假、错案除6人因犯有严重问题以外,其余已全部平反,安排了工作。
(44)10年动乱,县革委把县地下党作为“大案”、“要案”、“集团案”立案全面审查534人。到1972年8月底止,县革委“三办”共挖出所谓叛徒梁喜、邓德洲等40人,特务零群等3人。(其中属于党内“叛徒”39人,“特务”3人,属于游击队“叛徒”1人)。这些老同志,在被审查期间,遭到刑讯逼供和残酷批斗,有的被开除党籍、公职或长期受到隔离审查。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获得全部平反和恢复政治名誉。
(45)6月的一天,县商业系统王志明(商业局长)等人组织30多人前往宾阳县参观“阶级斗争展览”。回来后,王志明、龙达明(食品公司干部)等人在商业局大院策划搞“阶级斗争活人展览”。由王、龙等人组织10多人先后抄了黄前勋、邹恒进、李伯吾等12人的家,然后把滕达荣(商业局副局长)、李德全(公私合营职工)、黄前勋(商业局统计员)等16人,以莫须有的各种罪名,画成丑像,用文字丑化展出。展前,县领导耿式平、林有达、尹天辉、李文启、武装部副部长陈雄等参观预展,当场耿式平表扬了商业局搞得好。在“活展”期间,把上述人员挂上罪名牌子,每天跪在展览丑像面前,供人参观批斗。滕达荣、韦有高(县联社副主任)、黄前勋、江祥(县供销社干部)、李德全等人被打致伤,何庆忠被打掉两条门牙。这次“活展”持续20多天。除此外,还选择了横州墟天,将被“活展”的人员连县糖业公司的职工3人共19人,用绳索捆绑,挂上罪名牌,三次押上横州街游斗。
(46)6月12日起(连续两墟期),在黄国栋(农村部干事,纠察大队)等人的指挥下,以莫须有的各种罪名,强加于赵思超、黄德俊、李成鸿(均系县委副书记)、邓德洲(水电局长)、胡诚(横中校长)等120多人,把他们挂黑牌(其中有部分被捆绑)押往横州游斗。在游斗中,不少人被纠察队和群众拳打脚踢。在县直机关和县商业局的做法影响下,紧接着有百合、陶墟、横州、校椅等区也相继搞活人展览和组织游斗,大批干部、职工被剥夺人身自由和被打致伤致残,影响很坏。
(47)6月17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联合发布关于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公告后,县革委、县人武部根据广西革筹和广西军区指示,在县城召开“清查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会议。会上人武部长曲明善讲:“今年2月23日,由国民党特务、宪兵朱瑞生等人在南宁召开反革命骨干会议,成立‘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他们以行医、经商作掩护,四出活动,到过柳州、玉林、横县等地进行反革命串连活动”。从这次会议后,在全县各地也开展清查揪“反团”。在清查中把部分持不同观点的干部和群众打成“反团”成员的有164人。这些人不同程度遭受残酷吊打,非法刑讯逼供,有的被关进牢笼,其中有125人被惨遭杀害。莲塘区在区“革委”副主任肖星祥、何协(区统计员,“联指”负责人)等人的组织下,全区共揪出所谓“反团”分子54人,被斗打死30人。峦城区(包括六景)被揪斗110人,被打死95人。其中大浪大队(现六景镇的一个村委)就被打死34人。
(48)7月9日至25日,县革委根据区、地革委的指示精神,在县城连续召开多次有机关、厂矿、学校、干部职工、城镇居民、附近社队干部、社员参加的贯彻“7·3”、“7·24”布告和“7·18”批示的誓师大会和三级干部大会。参加会议人数达28000多人次。与此同时,县、社两级组织了930多个宣传队,共25000多人,深入到机关、农村、墟镇、街道和厂矿、企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县革委还规定全县所有县、区、社广播站每天广播“7·3”布告两次以上。县革委耿式平、曲明善亲自到会作“7·3”、“7·24”布告和“7·18”批示的讲解,强调对照“7·3”布告广泛地深入革命大批判。耿、曲等人还亲自带领县直机关干部100多人到街道、农村、厂矿抓点。在贯彻“7·3”布告过程中、机关、学校、农村、城镇开始出现乱抓、乱斗、乱打人的违法乱纪行为。接着,7月30日,县革委会向全县发出横革(68)15号关于清理外地人员的通知后,县革委又成立“县革委临时收容所”,把外出南宁、柳州等地的“4·22”观点和所谓“坏人”的群众182人关押在“临时收容所”。在押期间,实行逼、供、讯,残酷斗打。许多人惨遭迫害,斗打致伤、致残。其中横中英语老师谢文密,就是从“收容所”领回学校被学生当作“坏人”活活打死。接着县革委批转“关于县公、检、法军管会于8月2日至4日由县政法军管会召开各区公安员、派出所所长、政工组负责人会议的意见”,文件下达和公、检、法军管会议后,县城和各区均实行戒严令,继续发生乱抓、乱关和乱杀人的严重事件。仅7月份,全县共揪斗了2075人,被打死102人。
(49)7月份,我县两次组织民兵前往南宁参加武斗。第一次于7月上旬,由黄永吉、甘朝林带领武装民兵300多人,进驻南宁市民族电影院附近小学,主要任务是负责守邕江大桥和中华电影院一带,前后住了8天。第二次于7月25日,也由黄、甘两人带领全付武装人员再次赴邕待命,攻打解放路“4·22”派据点。8月1日南宁双方武斗开始,当日黄、甘两人带领民兵打入华强路粮站,横州区武装人员谢开校被打重伤致残。攻打南宁结束后,云表区武装人员于8月7日参与南宁津头公社东朗、西朗两个队杀害无辜群众陈章发、黄文权等19人。在这期间,县革委耿式平到南宁地区参加会议,亲自前往武装人员驻地慰问。
(50)8月上旬,县革委继续多次召开各种会议,办学习班,贯彻“7·3”和“7·24”布告。其内容都是强调主动地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把隐藏的一小撮特务、叛徒、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以及一切反革命分子和国民党残渣余孽批倒批臭,使他们永世不得翻身等等。8月2日,县革委举办“七三”布告学习班,县人武部部长曲明善在报告中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发展到现在,从广西来说已不是两派斗争的问题,而是革命和反革命的问题,对反革命就是要镇压,现在不是派性问题,而是与国民党长期斗争的继续”。接着8月25日至31日,县革委召开县“积代会”。8月30日至9月3日召开县三级干部会,耿式平号召进一步贯彻落实“七三”、“7·24”布告和搞好“一三一”运动,稳、准、狠地打击阶级敌人。曲明善在“积代会”的总结报中说:“七三”、“7·24”布告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爱护,理解的执行,暂时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要认真搞好“一三一”运动(即斗阶级敌人;查地、富、反、坏、右的破坏活动;查叛徒、特务的阴谋诡计;查走资派幕后操纵,清理阶级队伍),稳、准、狠地打击—小撮阶级敌人。在“积代会上”上,县革委挑选飞龙区新福公社杨元深(主任)在大会上介绍关于贯彻“七三”布告,狠抓阶级斗争,如何揭发和揪斗所谓坏人的经验。该社在“积代会”之前斗争地、富、反、坏、右分子21人和打死1人。在县“积代会”期间,8月24日,县城在百货大楼面前乱打死横县剧团人员姚传昌(“4·22”观点),陈尸街上。8月28日,镇“联总”在总店召开策划杀人会议,当晚打死唐甫元等5人;9月2日又在县城菜市打死赵德卿等4人;同日晚人委大院内以斗争为名,又打死计生办干部周逸明(“4·22”派观点)。继当年7月份全县打死102人之后,8月份又乱打死262人,9月份乱打死177人。自贯彻“七三”布告后7、8、9月短短的3个月时间,全县共被杀害干部、职工、群众543人,被杀害的人中,手段残忍,有用枪杀、棍打、石砸、绳索勒、刀桶、水溺等。杀后有的被开胸取肝。
(51)8月4日至9月2日,石塘区革委根据县革委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七三”、“7·24”布告和搞好“一三一”运动。举办全区小学教师学习班,联系实际,进行斗私批修。学习班自始至终由韦凤甘负责,韦指使郑尔才(石小校长)、张汝运、黄大伦(均石小教师)。把怀疑在5月6日写“匿名信”的对象杨宝琪(女)、施秀馨(女)、廖德甫、陈仁秀(均石小教师)等作为重点进行审查。办班中,对上述人员进行逼、供、讯和轮流批斗、毒打,并关押在石塘小学内。办班结束后于9月5日半夜民兵把廖德甫、陈仁秀、杨宝琪、施秀馨拉出逄村公路边杀害。
(52)9月2日至6日,县革委召开“三忠于”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参加会议有3200多人。会上表彰了横州区学鸣、陶墟区龙头等公社为“三忠于”、“四无限”公社和先进民兵营。会上号召在全县范围内,搞“三忠于”活动。从此,从机关到农村,从工厂到学校,村村树红旗、户户挂毛主席像,建立“忠”字牌、表‘忠’台,墙壁到处写上毛主席语录,村屯、机关、学校均须布置成“三忠于”环境。并强调全县各区、社、队要用火砖、石头垒砌毛主席语录牌坊、毛主席像坊、忠字牌、大搞刺绣毛主席像,人人要有毛主席像章等活动。同时,要求人人参加“三忠于”学习班,各家各户每天要在毛主席像前进行早请示、晚汇报。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生产队社员每天早上要跳表忠舞后才上班、上课、出工,干部上班先读语录、祝愿后办公。男女老少要大背“老三篇”(即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否则就是不忠于毛主席。
(53)9月11日,南宁地区革委在横县召开学习“毛著”积级分子代表会。参加会议人员,来自各县的县、区、社代表。主持会议是地区革委负责人许长庚。次日,在县公共体育场斗争甘怀勋(地委书记)、孙朝相(地区专员)、曾小琳(地委宣传部长),横县代表同时斗争黄德俊。
(54)9月12日至15日,峦城区革委会召开学习“毛著”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简称“积代会”)。参加大会有1000多人。会议内容,主要是学习“毛著”和阶级斗争经验交流。杨灿瑶(区革委主任)、马耀球(区革委副主任)主持会议,并讲了话。会议期间,区革委所在地的峦城街在9月13日斗争所谓“坏人”打死3人,同日晚高村公社也斗打死3人,14日晚该社又斗打死6人。杨灿瑶在15日的总结会上,表扬高村等公社抓阶级斗争抓得狠,抓得准。在“积代会”期间和会后的12天时间内(至9月27日),全区乱斗打死63人和被逼自杀12人。
(55)10月5日至9日,县革委召开有各公社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等350多人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曲明善主持,耿式平在会上讲话中说:“你们要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很好总结经验,发扬优点,乘胜前进,在对敌斗争中存在一些乱打人乱杀人的现象,这些不是主流,而是支流的问题”。还说:“民兵营长是抓总的,治保主任是抓对敌斗争的,应该说,总的指导思想是应该的,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问题,对大家来说更没有必要”等等。全县从10月初到12月底止,先后又杀害干部、职工、群众43人。
(56)10月15日,县革委成立县斗、批、改领导小组。组长耿式平、副组长陆振程、曲明善。组员有李云峰、宋吉金、商国良、康家朝。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商国良。
(57)10月中旬,在县斗、批、改领导小组的直接掌握下,以商国良(县监委副书记)和李彪等一、二十人,在商业学校(现县民运管理站)组织县直机关“斗、批、改连”。“斗、批、改连”成立后,立即把县直机关单位所谓敌我矛盾的干部赵思超、黄德俊、韦爵(副县长)、刘治平(县计委副主任)、何光宗(工会主席)等140多人送到县“斗、批、改连”审查批斗。接着,把所谓有问题的人也陆续送到县“斗、批、改连”审查,前后共200多人,时间从1968年10月至75年春止。经过一番所谓内查外调之后,定为“敌我矛盾”的有韦爵等85人。其中“现行反革命”有李初等9人,“叛徒”有邓德洲、黄立带等16人,“敌特”毕永年等12人,“走资派”雷予展等2人,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的有黄善道、廖清州等38人,“假党员”周家权等4人,“历史反革命”熊世德等4人。这些人在“斗、批、改连”中,生活不能自由,有病不能及时医治。覃编修,何光宗等人受到这种折磨之后而致伤致残的。“斗、批、改连”直至1975年2月作为审查结束,有的送回原单位,有的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
(58)10月21日至11月26日,县革委和县人武部在县城举办了斗、批、改学习班,耿式平在会上作关于“斗、批、改”问题的报告。耿说:“斗、批、改应做好三抓四查,即抓好大批判,抓好清理阶级队伍,抓好专案工作;一查我们队伍中有没有叛徒、特务、走资派,二查党、团、民兵中有没有坏人当道,三查有没有反革命活动和反革命组织,四查地、富、反、坏、右分子的破坏”等。耿式平在总结会上又说:“我们不要因为现在公、检、法失踪2人,中学1人,农林1人而害怕,怕他干什么,应该毫不动摇,把阶级敌人批深批透”等等。在办班期间,把县直机关和区干部所谓有问题的300多人集中到“斗、批、改连”审查。在审查中由专案人员对受审人员进行逼、供、信和批斗。结果县、区领导人在斗、批、改中被揪斗128人。其中一般县级以上44人,区委正副书记39人,正副区长37人,最后被定为“死不悔改的走资派”8人,“反革命分子”10人,“地主”1人,“叛徒”2人。把黄德俊、李成鸿、刘治平以及所谓“叛徒”覃编修(曾任过副县长)等人,强加给他们所谓“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在横县的代理人等罪状,押往街上和部份公社游斗。游斗期间,于1969年元月4日还把黄德俊等人押解宾阳在地区召开斗争贺、霍、傅的大会作为陪斗。这一冤案直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获得彻底平反。
(59)11月6日,县革委以横革(68)第104号文件,向全县发出通知,贯彻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关于把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党内外的一初职务”的决定。之后,在全县范围内,不断深入开展所谓揭批刘少奇。
(60)12月21日到25日,县革委在陶墟龙头公社召开县、社、大队干部会议,参加会议有745人。耿式平主持会议,林有达传达全国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会中,把所谓叛徒黄德俊等两人押到会场进行批斗。
(61)2月初,县成立“五七”干校(地点莲塘茶试站),把县直机关各级干部300多人分两批下放到该校劳动(包括县斗、批、改连被审查部份人员在内)。负责管理该校的负责人,开始是冼世增,以后是黄仕辉等直至1975年4月改为县党校为止。
(62)2月上旬,县革委成立“文革”专案领导小组,由王治民(革委常委)任组长,办公室由孙振福负责。2月24日,县革委召开60多人的专案、定案工作会议。会议由王治民作报告。主要解决对在“文革”期间全县被批斗7944人的定案工作。其中:国家机关干部、职工有1175人。列为重点专案审查对象有144人。(县级干部16人,副区级以上的11人,一般干部57人。在审查过程中,定为所谓“叛徒”的32人,“特务”13人,死不悔改“走资派”37人,未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的17人,历史“反革命”分子41人,“现反”分子4人。这些冤、假、错案,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获得全部平反。
(63)69年元月至1977年底止,全县共下放居民8566人。其中:属城镇居民的966户,3672人;城镇知识青年的4890人;县直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到农村落户600人。尔后,有的2、3年回收,有的5至7年回收,直到1978年春才基本回收完。
(64)3月1日,县成立整党建党领导小组。由耿式平、曲明善、陆振程、林有达、李云峰、尹天辉、王治民等7人组成。耿式平任组长,曲明善、陆振程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林有达、尹天辉负责。
(65)随着整顿、恢复、重建党的组织。县整党建党领导小组于3月中旬在莲塘快龙公社搞点,6月初逐步铺开。全县抽调了350名党员干部下去协助各公社(镇)抓这项工作,到1971年底基本结束。根据1969年1月至1971年底统计,全县被处分的党员88人。其中开除党籍的39人,留党察看的20人,取消预备党员的25人,劝退的4人。发展新党员1548人。
(66)4月30日,县革委为了搞好“斗、批、改”的工作,先后组织了2023名工、农、兵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全县各中、小学校和老大难的生产队。其中公办中学8所、农中14所、小学843所,并重点进驻了知识分子较多的横中等8所全日制中学和横县医院等。进驻的工宣队和贫宣队狠抓以“阶级斗争为纲”,组织部份干部、工人、师生、农民批斗所谓有问题的部份干部、工人、师生以及农村中的所谓坏人。不少人被斗打致伤致残。从此,小学下放到队办,初中下放到大队办,高中下放到公社办。
(67)10月底,县组织“三分之一”工作队下乡,帮助解决部份社、队“老大难”问题。到1976年7月底止共派出13批工作队计1500多人次。
(68)1月24日至30日,县革委会召开第7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革委委员52人,还有公社、大队和部份生产队领导干部及县直机关、厂、场、学校、“三分之一”宣传队、工作队负责人共861人。会议由周赞益主持,耿式平传达贯彻区革委第4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号召以战略观点,分析形势,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鼓足干劲,树雄心,立壮志,革命加拼命,大战70年,实现全面“大跃进”。
(69)元月30日,县革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学习龙头大队,学习龙头民兵、贫下中农、干部、领导班子革命化的活动。并提出了学龙头、赶龙头、迅速掀起“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新高潮,实现我县全面“大跃进”。
(70)2月9日,县革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自治区电话会议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二五”指示通知精神,开展“一打三反”的群众运动(一打:即打击现行反革命,三反: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并在当晚成立“二五”运动领导小组。由耿式平、陆振程、王瑞卿(武装部副政委)、周赞益等人组成。组长耿式平,副组长陆振程。各公社、大队、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也相应成立机构。会议对全县工作作了部署。一是举办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班,训练骨干;二是层层搞点,以点带面,全面进行摸底排队;三是订出规划;四是开展四大(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会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5”运动“一打三反”、“批林批孔”、“打总体战”的群众运动。这次运动持续至1976年底。全县在运动中批斗了2592人。其中干部、职工397人,群众948人,“五类分子”1247人。在这期间全县被斗被逼致死梁家毫、李家信等67人,因运动被逼外逃41人。
(71)7月11日至15日,县革委在县城召开第9次革委(扩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全体革委委员、公社干部、大队干部、机关、厂矿、场站负责人、宣传队负责人共461人。会议由耿式平传达区、地革委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情况,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战斗任务,制订下半年超上半年的措施,迎接72年更“大跃进”作准备。会上,学毛主席最新指示和中共中央文件。会议最后作出决定:(一)狠抓根本不转向,用毛泽东思想统帅一切,指挥一切,狠抓世界观的改造,搞好革命化。(二)狠狠抓住阶级斗争这条纲,同阶级敌人作战,同社会上资本主义作战,同自己“私”字作战。(三)狠抓领导班子革命化。
(72)10月15日至20日,县革委在县城召开第三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和首届“四好”单位和“五好”个人代表大会。出席代表有各公社、县各系统、县直机关、学校、区、地县厂矿、驻军等单位共1100多人。会议由县革委副主任周赞益主持,革委主任耿式平在大会报告中说:“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坚决贯彻毛主席‘提高警惕,保卫祖国’、‘备战、备荒、为人民’的伟大战略思想,‘树立政治第一’,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推向新高潮”。会议第三天,大会安排了10多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发言。
1970年12月31日至1971年1月4日,中共横县委员会召开党的第四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四届县委会。选出耿式平、陆振程、周赞益、屈相秋、雷廷清等35人组成。耿式平任书记、陆振程任副书记。
(74)5月19日至22日,县委在县城召开各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县委副书记陆振程主持,耿式平书记传达自治党委和南宁地区党核心小组会议精神,接着就我县关于阶级、阶级斗争和前一段“一打三反”运动取得的成绩,部署狠抓阶级斗争等问题作了讲话。最后,会议作出决定:(一)当前的主要任务是狠抓阶级斗争,放手发动群众,大造革命舆论,全面揭露阶级敌人的罪恶阴谋,继续抓紧“一打三反”运动。坚决打击现行反革命的破坏活动,彻底清查“5·16”反革命阴谋集团和社会清队工作,深挖一小撮阶级敌人,把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统统揭出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二)“一打三反”运动的抓法,各单位回去后,要对前段运动进行一次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开展“四大讲”即(大讲阶级斗争新动向,大讲党的政党,大讲“5·16”阴谋集团罪行,大批刘小奇散布的黑“六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紧“一打三反”运动。一二把手要亲自抓,经常研究和部署检查,要健全专案组,领导要抓好运动的点,以点带面。(三)部署当前生产工作。
(75)10月15日,县委根据党中央和区、地党委指示,在县城召开县直各机关、单位、厂矿、学校和各公社党委、社直单位党支部正副书记以上党员干部会议。参加会议共500多人。会议主要传达毛主席批示照发的(中共中央中发[1971]57号文件),即关于林彪叛党叛国事件。会议结束后,各单位即分期分批把中央[1971]57号文件传达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然后,在全县范围内,深入进行揭批林彪叛党叛国罪行。
(76)12月6日至13日,县委在县城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参加的有公社、大队干部、县宣传队、县直各厂、场、机关负责人共1374人。由陆振程主持,耿式平传达区党委、南宁地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并总结我县学“大寨”的经验,大鼓干劲,实现72年全县粮食亩产跨《纲要》,制订72年工、农业生产持续跃进规划。
(77)元月24日,县委、县革委会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三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公社(厂场)、大队主管教育的负责人、文教干部、中小学校长、教师、学生代表、工人、贫下中农代表共400多人。耿式平、曲明善、王瑞卿等人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在解放军配合下,组成宣传队开进了20所中学。在农村小学则由当地贫下中农管理,并选聘和调派工、农、兵到学校任兼职教师,成立一支所谓“三结合”的教师队伍。当时,全县各中、小学均由贫下中农领导和管理。
(78)2月2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学习中央(1972)4号文件,揭发批判林彪一伙炮制的《571工程纪要》的反革命政变纲领,声讨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罪行。
(79)8月中旬,开展“批林批孔”运动。批判林彪反革命政变罪行,批判林彪鼓吹的“阶级斗争熄灭论”、“路线斗争消失论”、“政治可以冲击其它”、群众运动“天然合理论”。在“批林批孔”运动中要把自己从思想上、政治上、理论上和林彪划清界限,肃清其流毒。
(80)1月上旬,全县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学习大庆高举“鞍纲宪法”,坚持政治挂帅,加强企业管理,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勤俭办工厂、企业。
(81)5月4日至6日,县革委召开第11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恢复邓小平党内组织生活和副总理职务的决定。
(82)9月26日至10月3日,县党委召开四届二次扩大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中央《73》34号文件,热烈拥护毛泽东继续当选为中央主席。大会热烈拥护十大通过决议,永远开除叛徒、卖国贼林彪的党籍和陈伯达、叶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李雪峰的党籍,撤销他们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83)11月29日,县委在县城召开横县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大会成立二届横县贫下中农协会,共选出常务委员21人。主席耿式平、副主席周赞益、刘洪标等人。
(84)2月13日至16日,县革委在县城召开1069人的“批林批孔”训干会。参加训干的有县委常委、县革委各部室和县直机关、厂矿、学校、场、站、各公社、大队和县、社宣传队负责人。耿式平在大会上作了“批林批孔”的讲话和工作部署。会后,组织747人的宣传队深入社、队召开群众大会,贯彻(1974)1号文件,开展“批林批孔”运动的学习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批判,狠批林彪鼓吹和贩卖的“克己复礼”、“中庸之道”、“生而知之”的“天才论”、“劳心者治人”和“劳力者治于人”等反动谬论和罪行。
(85)6月上旬,县贯彻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宣传提纲。强调要遵照毛主席“5·7”指示,改革旧的招生制度,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选拔学生,坚持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查的招生办法。工、农、兵大学生从此开始。
(86)10月29日到11月4日,县委、县革委召开全县“农业学大寨”会议。参加会议有县革委成员、公社正、副书记、副主任、武装部长、贫协、青年、妇女、生产队长和区直在我县的单位负责人等10163人。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以全国四届人大文件为指针,以党的基本路线为纲领认真学习大寨经验,以昔阳县为榜样,找差距、订措施、苦战一年,为建成大寨县而奋斗。为实现大寨县,不顾客观实际,盲目兴建不少无效益的水电基本工程等项目,对人力、物力、财力浪费很大。
(87)75年底,县革委作出决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普及、深入、持久地开展‘批林批孔’运动,为了维护集体经济,批判资本主义倾向斩断资本主义尾巴,把‘农业学大寨’推向新高潮,奋战一年为建成大寨县而努力奋斗”。会议还作出决定:一是狠批自留地商品化(即把全县范围内所有分给社员的自留地不得种其他经济作物);二是狠批野马副业(即批判个人或生产队经营运输业和狠批私招和雇用农村劳动力,禁止劳动力外出搞副业)。三是狠批资本主义倾向。此外,在全县还推行大搞大寨田,推行大寨式评工记分,取消自留地,取消自由市场(不准干部参加自由市场,墟期由原3日改为7日)。
(88)2月22日,县委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参加会议有县委常委、县人武部、县委各部委办、县、社直属各部门及公社书记、区、地党委工作组负责人等145人。会议由县委书记雷进泉传达区党委、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学习中发(1975)23、26号文件。屈相秋(县委副书记)传达地委转发区党委的4条指示(内容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传达批判邓小平所谓“三项指示为纲”的修正主义纲领,痛击右倾翻案风。会上,屈相秋等5人作批判发言。
(89)6月30日,县党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县委书记雷进泉在报告中宣布,我县经上级检查验收批准,已基本实现“大寨县”。
十年浩劫,在祸国殃民的林彪、“四人帮”的煽动下,民主被践踏,法制遭破坏,使全县人民遭受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今天,我们重温这段历史,为的是记取历史的教训,振奋革命精神,投入“四化”建设中去,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力量。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我国必将成为一个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
1987年3月18日
1、“文革”前、中、后期县领导人事变动简况。
2、“文革”处遗受处分人数统计表及被逮捕法办的犯罪分子名单。
3、“大事记”资料来源。
中共横县第三届委员会(1965.10至1970.12)
书记:耿式平。
副书记:赵思超、黄德俊、屈相秋。
中共横县第四届委员会(1970.12至1978.5)
书记:耿式平(74年12月调南宁地区任革委副主任,后由雷进泉接任至78年10,雷上调地区后,由屈相秋接任)。
副书记:陆振程(70.12至73.3)、周赞益(73.9至75.9)、齐玉珠(75.9至79.12)、蒙小冬(75.2至78.5)、(75.8兼任平马公社书记)、袁成旺(75.2至78.5)、(77.7兼任平朗公社书记)。
横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1963.10至1966.12)
县长:苏雁。
副县长:黄德俊、陆正针、岑宗荫、韦爵、周家权(64年任)。
横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1966.12至1968.4)
县长:苏雁。
副县长:岑宗荫、林有达、周家权。
横县革命委员会(1968.4至1980.12)
主任:耿式平(1974年12月上调地区后,由雷进泉接任至1978年10月,以后由屈相秋接任至1980年12月)。
副主任:陆振程(1968.4至1973)、曲明善(1968.4至1970)、林有达(1968.4至1970.10)、屈相秋(1969.11至1978.10)、周赞益(1969.11至1975.9)、雷廷清(1970.9至1979.8)、马耀球(1973.10至1975)、陈雄(1973.12至1975.8)、周家权(1973.12至1975.2)、费必语(1973.12至1980.12)、阳雄飞(1974.5至1977)、施静波(1974.12至1975.6)、蒙小冬(1975.1至1978.10)袁成旺(1975.2至1978.5)、刘洪标(1975.8至1978.2)、黄锡麟(1977.7至1980.12)、黄德俊(1978.3至1980.12)、曾小琳(1978.8至1979.9)、王朝辉(1979.7至1980.12)、杨灿谣(1980.6至1980.12)、雷普生(1980.8至1980.12)。
类别 合计 干部 工人 农民 一、逮捕判刑 28 11 17 二、开除党籍 399 67 16 316 三、留党察看 131 27 5 99 四、严重警告 72 26 6 40 五、警告 79 34 5 40 六、开除公职 2 - 2 - 七、行政开除留用察看 23 12 11 - 八、行政记大过 39 16 23 - 九、记过 17 9 8 - 十、行政撤职 2 2 - - 十一、党内撤职 1 1 - - 十二、降工资 4 4 - - 十三、取消预备党员 2 2 - - 十四、取消干籍作工人安排 2 2 - - 合计 801 213 76 512
逮捕判刑:
干部:
何协 雷辉春 蒙祖雄 黄泽山 马培凯 黄永吉 李家通 陈世殿 莫家发 雷在本 谢清河
农民:
注一、县档案馆文革资料6卷。
注二、横县中学档案材料。
注三、县志第3卷。
四、县档案馆、地委文件第1卷1号。
五、县档案馆、县委文件第4卷第18号。
六、县档案馆资料63卷。
七、县档案馆文革资料第4卷。
八、县档案馆、县委文件第2卷第4号。
九、县档案馆67卷第31号。
十、县档案馆文革资料57卷。
十一、摘自马培凯案卷。
十二、县档案馆“处遗”第6卷。
十三、县档案馆“文革”资料第6卷。
十四、县档案馆“处遗”资料第6卷。
十五、县档案馆“文革”资料第47卷。
十六、县档案馆“抓促”第6卷73号。
十七、县档案馆“文革”资料第6卷71号。
十八、县档案馆“文革”资料64卷。
十九、县纪委谢瑞清案卷。
二十、县档案馆“文革”资料32、52、279卷。
二十一、县档案馆“文革”资料47卷。
二十二、县纪委韦凤甘案卷。
二十三、县档案馆“文革”资料71卷。
二十四、县档案馆“文革”资料47卷1号。
二十五、县档案馆“文革”资料47卷。
二十六、县档案馆“文革”资料46卷。
二十七、县档案馆“文革”资料56卷及马培凯、谢周诚案卷。
二十八、摘自马培凯、严天林案卷。
二十九、县档案馆“文革”资料64卷及马培凯案卷。
三十、县档案馆68年县革委文件第1卷35号及李文启案卷。
三十一、摘自马培凯、甘朝林、蒙祖雄、雷辉春案卷。
三十二、县档案馆“文革”资料第7卷及谢祖宋、周世德案卷。
三十三、摘自横发(1985)100号杨元深案卷。
三十四、摘自县李家通、李进湘、李昌贤、林应光案卷。
三十五、摘自县纪委马培凯、黄永吉、谢周诚、甘朝林等人案卷。
三十六、摘自县纪委谢赞英、胡松文案卷。
三十七、摘自县纪委甘朝林、蒙祖雄、雷辉春案卷。
三十八、摘自县纪委陈强、韦凤甘案卷。
三十九、县档案馆“处遗”资料第9卷。
四十、县档案馆革委文件第1卷1、2号。
四十一、县档案馆革委文件第3卷第4、11号。
四十二、摘自县地下党“处遗办”资料。
四十三、摘自纪委韦世雄、龙达明案卷。
四十四、摘自县纪委黄国栋等人案卷。
四十五、摘自县档案馆“处遗”资料何成盛、雷在本案卷。
四十六、摘自县档案馆68年县革委文件第3卷15号、4卷29号。
四十七、摘自县纪委黄永吉、谢周诚等案卷。
四十八、县档案馆“文革”资料第8卷等。
四十九、摘自县纪委韦凤甘、陈强案卷。
五十、摘自68年县革委文件4卷10、18、19号。
五十一、摘自南宁地区档案馆董以法案卷。
五十二、摘自县纪委雷在本案卷。
五十三、县档案馆革委文件第1卷。
五十四、摘自县档案馆(69)斗批改文件。
五十五、县档案馆“文革”资料第9卷。
五十六、县“处遗办”资料第6卷69年17号。
五十七、县档案馆县革委68年文件4卷38号。
五十八、县档案馆“处遗”资料第8卷。
五十九、县组织部69年文件。
六十、摘自县革委第7卷第10号。
六十一、摘自县档案馆革委文件第1卷。
六十二、摘自县档案馆69年县革委文件第1卷6号。
六十三、摘自县档案馆革委文件第4卷。
六十四、县档案馆“文革”资料第6卷。
六十五、县档案馆“文革”资料第6卷。
六十六、摘自县档案馆70年革委文件3卷5、6号。
六十七、县档案馆“处遗”资料第3卷6号。
六十八、县档案馆贯彻中央文件1卷4、5、6、10号。
六十九、摘自县档案馆70年县革委文件2卷36号。
七十、摘自县档案馆70年县革委文件2卷36号。
七十一、县档案馆“革委”资料1卷5号。
七十二、摘自县档案馆71年县革委文件1卷82号。
七十三、摘自县委71年92号文件。
七十四、摘自县档案馆71年县委文件1卷73号。
七十五、县档案馆资料第13卷。
七十六、县档案馆2卷7号。
七十七、县档案馆县委文件第2卷第17号。
七十八、县档案馆73年革委文件2卷20号。
七十九、县档案馆横革(73)47号文件。
八十、县档案馆革委文件第2卷13号。
八十一、县档案馆县委74年文件2卷1、2号。
八十二、县档案馆县委74年文件3卷。
八十三、摘自县档案馆75年县委文件2卷64号。
八十四、摘自县档案馆75年县委文件1卷66号。
八十五、摘自县档案馆76年县委文件1卷、2卷18号。
八十六、摘自县档案馆76年县委文件2卷。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八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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