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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日期:1987-4-0 作者:中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前言

一、本大事记上限起于1966年5月,下限止至1976年10月,记录了在史无前例的十年浩劫中,全县有重大意义、较大影响和一定历史价值的事件,力求从政治上、思想上反映我县“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下同)的社会概貌。

二、编写此大事记的原则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根据我县“文革”时期所发生的“大事”的本来面目,依据县档案馆内“文革”十年档案史料和“处遗”文件材料客观地加以编撰,能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主要人员、事件内容和后果即可,不作太详记叙。

三、本大事记编写的方式,是按事件发生的年、月、日顺序编列。少数重大事件,将发生、发展及结局集中表述;同类事件归类表述;少数条目加以必要的背景记述。

四、编写全县“文革”大事记是一项艰巨工作,由于历史原因,我县“文革”档案甚少,资料收集较为困难,加之编者经验有限,时间仓促,疏漏谬误在所难免,请读者批评指正。

中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员会整党办公室1987年4月

1966年

5月23日,县人委教育科向各中小学转发区教育厅关于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的通知,要求各学校组织师生积极投入这场激烈的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斗争中去,向所谓邓拓黑帮开火,彻底打倒邓拓黑帮,将革命进行到底。同时,县派出了以郑学翔(县委统战部副部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进驻罗城中学,发动师生开展“文化大革命”。

5月底,罗城中学建立了第一个红卫兵组织,约20多名学生参加,后来罗城中学的600多名学生都参加了红卫兵。我县“文化大革命”首先从文教系统开展。

8月23日至9月12日,县委在天河区举办学习毛主席著作训练班,县、区、公社、生产队负责人及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2700多人参加学习。这期学习班主要是根据中南局、区党委和地委指示,培训学习毛主席著作的骨干力量,在全县进一步掀起群众性的学习毛主席著作高潮。8月31日,学习班全体学员、天河区直干部、学校师生及附近公社社员4000多人,在天河举行集会,贯彻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和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县长石坚在会上作了《关于当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报告》,对开展我县“文革”提出4点要求:一是要永远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二是坚决拥护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十六条决定;三是坚决支持红卫兵和革命师生的革命活动,作他们的后盾;四是要敢字当头,大破私字,大立公字,永远站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最前头。

9月初,宜山师范红卫兵40多人到我县串联,县委副书记方金章接见,并组织干部、职工、学校教师、红卫兵夹道欢迎。这些红卫兵来后,煽风点火,揭开了我县“文化大革命”的序幕。

10月1日,毛主席在首都天安门广场第四次接见全国各地红卫兵,我县选送的第一批革命师生代表60人参加。此后,中学红卫兵、教师及部分干部职工开始外出串联。

10月30日,县委以罗发(66)65号文作出在全县开展一个大学、大讲、大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新高潮的决定。

1967年

1月,各单位纷纷成立各种造反组织,较大的组织有“罗城革命造反派联合总部”——简称联合总部,先后有47个战斗队报名参加,负责人是唐忠(县文化馆干部)、梁启文(乔善区秘书)、潘炳达(县电影队队长)等。还有“公安政法总部”——由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干部组成,负责人张大海(县公安局治安股干部)、罗寒修(东门派出所干部)等。

1月下旬,受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县直各单位造反组织纷纷成立夺权委员会,县“公安政法总部”发表“夺权宣言”,首先夺了权,其他单位也都先后夺了权。全县的各级领导被视为“走资派”靠边站,挨批斗,全县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

1月28日下午,梁启文组织联合总部40多名成员,把县武装部副部长田芳铎叫到大礼堂楼上进行质问,讲武装部是保皇,派民兵进驻机关镇压“文化大革命”,每提一个问题,要田解答一个,时间长达4小时。此事被“公安政法总部”称为“非法斗争田副部长”、“妄图毁我长城”而进行攻击,从此公安政法总部与联合总部之间开始出现矛盾。

2月24、25日,“公安政法总部”群众组织以梁启文等非法围攻、斗争田副部长,妄图毁我长城为由,征得县武装部同意后在县大礼堂组织批斗梁启文,“公安政法总部”成员、各区、各科局领导全部参加,县武装部副政委白万才主持会议。“联合总部”负责人唐忠等上台进行辩论,认为梁不是当权派,批梁是转移斗争大方向,是“保皇派”镇压“造反派”等等,使这一批斗会不欢而散。次日,“联合总部”群众还上街游行,提出“揪出公安政法总部的幕后操纵者”、“武装部必须向梁启文赔礼道歉”等口号,两组织矛盾进一步加深而逐步对立。

3月9日,成立罗城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由段志英(县武装部部长)任主任,田芳铎、石坚(县长)任副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生产、生活、政工3个组,至3月17日止,全县8个区都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领导小组),由武装部行使党政大权,当时称为“武装抓总”。

5月底,支韦(韦国清,区党委第一书记)、支伍(伍晋南,区党委书记)问题波及我县后,“联合总部”、“红色造反兵团”与罗城中学“1893”红卫兵合并成立“罗城造反大军”,即“罗城四·二二”,亦称“少数派”或“支伍派”,唐忠为总指挥,吴伦辉(县水电局临时工)为副总指挥。造反大军设有作战部、政宣部和后勤部,还把人员分为9个中队,其中一个直属中队。“公安政法总部”与一些群众组织合并成立“罗城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即“罗城联指”,亦称“多数派”或“支韦派”,谢代鹏为总指挥,罗寒修、张佳玉(县邮电局副局长)为副总指挥,“联指”下设政工宣传部、作战部、后勤部,还按人员工作性质分为粮食、糖烟、政法、党政、税务、卫生等6个系统,每个系统都设有指挥员。

2月至5月,县、区两级抽调一千多名干部职工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深入农村宣传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掀起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新高潮。

6月26日至7月1日,召开罗城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三级干部会议,石坚作报告,田芳铎作会议总结,这次会议动员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广泛开展批判所谓中国赫鲁晓夫,进一步贯彻“抓革命,促生产”方针,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群众运动推向新阶段。

7月下旬,罗城造反大军组织红卫兵搞“兵管”、“兵训”,并对县文化馆、大礼堂实行“兵管”,禁止联指人员出入。还把砖块、石头等搬上大礼堂楼上准备“武卫”。

8月10日晚,罗城“四·二二”红卫兵组织和“联指”公安政法总部在东门镇三角地围绕“兵管”、“兵训”问题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在辩论中,“四·二二”中有人向“联指”人员掷石头,“联指”就认为是韦家盛(“四·二二”成员,县粮食局防化员)有意挑起事端,把他揪到公安政法总部关押,辩论停止,武斗有一触即发之势,县武装部副政委邱金玉赶到现场制止。“四·二二”便认为是武装部支持联指抓人,当晚即煽动一百多名红卫兵和群众到县武装部门口静坐(时间达一星期之久)。次日,还在大街贴出“拥军不拥段志英”、“火烧联指后台白万才”等大幅标语。

9月21日、28日,罗城、融水、柳城、融安、三江五县造反大军在融水县召开五县联防会议,成立“五县联防指挥部”,联防指挥部设在融水县,哪个县有情况就互相呼应。我县唐忠、申志云(县税务局股长)等参加会议,并派彭仕英(县银行干部)、李光(县粮食局干部)为常驻指挥部代表。至“十·二五”县城武斗事件后即停止活动。

10月15日,石坚在罗城县人武部抓促三干会上的报告中指出,要以斗私批修为纲,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搞好革命大联合和本单位斗、批、改,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群众运动推向新高潮。

10月25日,“四·二二”罗城造反大军红卫兵因不满县武装部支一派压一派的行为,将县武装部门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罗城驻军支持革命左派接待站”木牌砸烂,换上“罗城武斗指挥部”的大黑牌,而与县联指公安政法总部发生争辩。当晚,“四·二二”约百人冲到公检法大院与公安政法总部人员进行辩论,发生冲突,混乱中,“四·二二”的廖训群(县饮食服务公司职工)被公安政法总部人员乱枪打死,县城武斗气氛紧张。“联指”人员连夜撤至县城附近的中石、平洛、大福等公社。

县联指撤离县城后,即四处设关、把卡、拦截、抓人。26日晚,“四·二二”群众约20人从柳州经柳城冲脉过大福公社勒福坳回县城时,被守卡民兵抓获并从中把吴让、简桂光等2人拉到石塔村的大沦坑边枪杀,然后丢进坑内。30日,梁启文路过平洛时被守卡民兵抓获后枪杀。

县联指于29日在平洛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决定派人联络调动各区民兵封锁交通要道和围攻县城“四·二二”。

10月26日上午,四把“四·二二”大联合总部的胡忠强等人拘禁了四把区武装部长罗书林,并封锁四把街口,引起两派对峙。四把联指人员即撤至南平村集中准备对付“四·二二”。30日,四把联指调遣本区各公社武装民兵及联络宜山县祥贝区部分武装民兵围攻四把街“四·二二”驻地,“四·二二”大部分成员事前闻讯已离开驻地。联指进街后炸毁“四·二二”居住的一座楼房和一座民房,吴希明(“四·二二”居民)逃至三堆路口时被民兵开枪打死,杨仁高(“四·二二”四把大联合总部负责人,农中教师)向东门方向逃至中村近时,被民兵追上,杨即反转过来夺了民兵吴世光的枪,并用枪把吴打死,后杨亦被民兵开枪打死。

11月1日凌晨,县联指调动了全县8个区的武装民兵400余人和100多名“联指”人员,对县城进行全面包围。因“四·二二”大部分成员闻讯已于日前离开县城,联指、民兵未受任何抵抗就占领了县城,然后四处搜査,在银行打死谭安丰(县统计科科长、老干部,曾任天峨县县长,无派性)。一百多人被抓到岩脚石油库、商业大院、总工会等处关押。当晚,吴才英(县公安局副股长)等人将“四·二二”的李正元、何维福(东门镇社员、“四二二”骨干)2人从油库中拉出到山背枪杀。

11月2日下午3时,“四·二二”的黄瑀(县教育科副科长)、刘云(县档案科科员)、覃永钦(县委组织部组织员)、韦家盛(县粮食局防化员)、覃树命(河池县人)等5人逃至柳城县上雷村时被崔永祥(县农业局副局长)、梁永修(小长安区公安员)带领怀群和小长安区民兵追上抓获并枪杀。此即所谓“十·二五”罗城武斗事件。

11月2日,吴顶瑞(四把区组委,四把联指负责人)得知四把“四·二二”大联合总部负责人唐玉枝(四把供销社会计)等6人逃至东门时被县联指抓住关在岩脚石油仓库时,就指派银景昌(四把粮所保管员)带领民兵到东门把他们要回四把。到东门后,银景昌得知四把“四·二二”成员潘恩东(四把食品站出纳员)、孙官信(四把食品站收购员)被民兵抓得关在横岸小学,就派民兵吴忠琪、罗华钦、彭家昌等3人去把潘、孙2人要回至凤立村头时枪杀,然后一起把唐玉枝等6人带回四把。当晚9时,吴顶瑞在四把卫生所主持召开有潘长武(四把区会计辅导)、梁代坤(四把区秘书)、吴鸿坤(四把营业所干部)、银景昌等人参加的会议,决定将唐玉枝等6人干掉。当晚11时银景昌、吴鸿坤按吴顶瑞的安排,带领10名纠察队员把唐玉枝、欧宣(四把粮所统计员)、邓居庚(四把粮所会计)、梁殿珠(四把农中代课教师)、胡忠强(四把供销社工友)、郭万宇(九龙煤矿工人)等6人捆绑后押到凤凰与贵安之间的公路边枪杀。此即所谓“四把武斗”事件。

11月5日凌晨,龙岸联指联络并得到县联指、宜山联指及黄金、小长安、怀群等区武装民兵增援,对龙岸街“四·二二”进行围攻,联指未受任何抵抗就进了街。14岁的在校学生谢祟刚被乱枪打死,五、六十名“四·二二”成员被联指抓到龙岸派出所关押。当天上午9时,龙岸联指从被抓得的人中把李光华等12人拉到老烈士墓等处枪杀。此即所谓“龙岸武斗”。

11月15日晚12时,东门区平洛公社民兵营长黄显才纠集民兵黄显光、李杨碧、李杨记等人持七九步枪把范氏三兄弟(洛满村29岁的社员范琼邦和他已入赘龙岸、长安的弟弟范琼雄、范琼芳)捆绑押到螃蟹冲(地名)老石灰窑处枪杀。

1968年

1月8日至13日,罗城县人武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召开我县三级干部政治工作会议,到的有县、区、社、队和厂、矿、场干部和代表共325人。会议总结一年来政治工作成绩、经验。要求以斗私批修为纲,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迅速掀起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群众运动新高潮。

2月29日,我县送新兵返程的汽车在宜山被宜山“四·二二”拦劫,随车战士被打伤,3月上旬,宜山发生了第二次大规模武斗。3月6日至13日,我县联指罗寒修、谢代鹏、高玉云等带领我县武装民兵300多人,乘坐20多辆汽车,前往宜山参加武斗。天河派出所干部潘荣亨和乔本公社文书杨振坤在武斗中被打死。

3月24日,自治区革筹小组批示同意成立罗城县革命委员会,由石坚等53人组成。石坚任县革委主任,段志英任第一副主任,白万才,王郁文任副主任,韦启伦、田芳铎、游兆宣、覃克庆、韦昇、蒋善业为常委。3月24日至28日,全县8个区都先后成立了革委会。

5月30日至6月2日,罗城县革命委员会第二次全会(扩大会)在乔善区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县革委全体委员、各区革委主任、武装部长、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共97人。县革委主任石坚主持并传达了地区革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作出“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三忠于’和‘两化’(思想革命化,组织革命化)运动,主动地、不停顿地、更加猛烈地向阶级敌人发起进攻,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的决议。

6月6日上午,黄金区平马公社民兵守卡,抓得路过该处的湖南补锅青年阮安明(19岁)、吕晚生(15岁),即打电话要求黄金区处理。黄金区革委主任银应用,副主任黄培、周延明,常委兰香邦以及区革委成员覃昌基、覃代联、黄仁森、张杨旭等人即在银应用宿舍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两个补锅青年送来区里途中干掉。当天下午,阮、吕在送往黄金途中的地苏槽口处遭到黄金区革委布置派去的纠察队韦定明(黄金区纠察队班长)、潘泽光、许朝烈等3人枪杀。次日,黄金区革委还在街上张贴通告,公布这两人的所谓罪行。说这两人在押送途中逃跑,被民兵开枪打死,以掩盖事实真相。

6月7日,石坚主持召开县革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14日至16日召开全县学习门合“三忠于”誓师大会,并决定各区由武装民兵押送3至5名所谓四类分子到大会进行批斗。

6月13日,县革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把原定“学习门合‘三忠于’誓师大会”的会议名称改为“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当晚,又召开预备会,各区革委会主任、区武装部长、县直各单位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参加,石坚主持会议,强调这次大会要狠抓阶级斗争。段志英要求,15日的大会规模要大,声势要大,火力要猛,斗争要坚决,要刮12级台风。

6月14日上午,“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在县大礼堂召开,石坚作报告,总结了全县开展“三忠于”活动的情况,列举了阶级敌人破坏的表现;强调要狠抓阶级斗争,“专政是群众的专政”,挖地三尺也要把隐藏的阶级敌人找出来。参加会议的有县、区、公社、生产队干部共8998人。

6月15日,县革委在县城广场召开全县各区干部群众“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亦称万人对敌斗争大会。游兆宣主持会议,首先,公检法军管会宣判3名罪犯。各区带来150名批斗对象跪在会场一角陪判,宣判完后,段志英、石坚分别作了讲话,号召全县人民狠抓阶级斗争,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要主动地、不停顿地、全面地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发动进攻。接着以区为战区开展对敌斗争。批斗对象被拉到各战区批斗。当天在批斗中,敲死、砸死、开枪打死59人(计有国家干部12人,职工2人,群众15人,四类分子30人)。其中,县直单位打死韦善忠等3人,龙岸区打死高定中等8人,黄金区打死黄兆安等3人,小长安区打死刘业荣等7人,东门区打死张永华、欧阳旭等10人,四把区打死莫家星(四把供销社副主任,1940年入党的老干部)、柳学志(1945年入伍的老干部)等10人,天河区打死张福宽等12人,乔善区打死许国强等6人。这就是震动全县的“六·一五”事件。“文革”开始至“六·一五”前,全县先后有46人被打死。“六·一五”一天打死59人,大开杀戒,从此,乱杀人之风席卷全县8个区104个公社的每个乡村。

6月16日下午,誓师大会在县大礼堂总结,石坚,段志英在会上讲话,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好,对敌斗争激烈,成绩显著,群众发动起来了,要求会后农村、机关层层都要开展对敌斗争。

6月17日,县革委以罗革发(68)29号文件印发4条决定:一、必须广泛深入地宣传和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历来关于对敌斗争的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和5月19日的重要批示,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二、不准乱抓、乱打、乱杀人,坚决刹住杀人风;三、各革命群众组织和广大革命群众必须在各级革命委员会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一小撮阶级敌人进行彻底揭发、批判斗争;四、必须提高革命警惕性,严防阶级敌人扰乱无产阶级阵线。县革委虽然作出了4条决定,但后来没有采取任何果断的措施对乱打死人加以制止。

6月18日上午,段志英在县直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个别地区领导群众向阶级敌人进攻没有力,敌人还很猖彺。我们从14号向阶级敌人进攻开始,现在不是过火,而是做得不够。希望每一个革命干部群众提高警惕,把敌人统统挖出来,以战线大小会、上下结合起来搞,互相交流情况,研究对策向阶级敌人进攻。

6月18日,乔善区乔本公社党支书吴吉芬等人组织乔本公社群众把施善珍(历史反革命)、韦家香(地主分子)、周增竹(地主子弟)等3人拿到乔善街游斗,当天这3人全部被群众打死。

6月22日,黄金区黄金公社在黄金圩亭召开第一次“对敌斗争”大会,公社支部书记邱有光主持会议并讲话说:“对阶级敌人要狠批狠斗,不要心慈手软。县里‘六·一五’大会,不用一枪一弹,用木棒、石头来专阶级敌人的政,专政是群众的专政,今天要看你们的行动了”。后即以店组、生产队为战区进行批斗,当天在批斗中打死罗木芝、廖若琼等7名农民群众。

6月24日,四把区革委在四把街圩亭召开全区“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大会。罗书林(区武装部长、革委副主任)主持会议,韦庚美(区革委副主任)作报告,传达县“六·一五”会议精神,总结本区阶级斗争情况,号召群众要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要狠狠地批,狠狠地斗,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然后以公社为战区进行批斗,罗书林亲自到各战区巡回督促批斗,致使当天批斗敲死吴联奎、吴荣茂(教师)、黄应贤、韦子旭、黄忠明等25人。

6月25日,天河区革委在天河街圩亭布置了批斗大会会场,并用石灰划分了各公社(战区)位置。由于下大雨河水涨,有5个公社未到会,到会的北江等7个公社就分别以公社为战区,在会场上进行批判斗争,并敲人打人,当天共打死许善华、周延年、周延玲、易敬成、林图荣、周增华等35人。

6月25日,东门区德音公社召开批斗大会,梁昌荣(公社文书)主持大会,并宣布批斗对象名单。潘刚明(公社支部书记)在会上读文件并讲话,当天在批斗中,梁运居、梁运苟等8名批斗对象被群众活活打死。

6月25日,怀群区怀群公社纠察队班长周继华(农民)按公社党支书韦绍裘等人的布置,带了一帮纠察队把廖祖球等15名所谓坏人逐个捆绑,排好队押上怀群街游街,原定要敲死的廖祖球、罗荣、蒙重权等7人走在前,陪杀的8人走在后。在街上示众后就押到河边沙坪上。周继华叫陪杀的8人后退3步,令廖祖球等7人跪下,接着周边喊“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等口号,边用枪托猛击廖祖球,周继烈(民兵副营长)等纠察队员跟着动手向“专政对象”猛打,当场把廖祖球等7人活活打死。

6月25日,黄金区革委在宝坛圩亭召开宝坛、寨岑、平马3个公社干部群众“对敌斗争”大会,区武装部副部长张昌凡主持会议。覃代联(黄金区组委,革委成员,分工负责宝坛片工作)在会上传达县“六·一五”会议精神并讲话。在当天批斗中,群众把韦顺贤等7人打死。

6月26日,黄金区寺门公社在供销社门口召开第一次公社群众“对敌斗争”大会,公社革委主任潘恩生主持会议,区武装部长、革委副主任周延明(于6月23日带领黄金区纠察队一个武装班到寺门公社抓阶级斗争)在会上讲话,然后进行批斗。由于批斗不起,周就叫潘通知公社干部、机关干部、生产队干、党员到供销社后面开紧急会议,周在会上讲:“你们在今天的斗争会上,不敢批不敢斗,缩手缩脚,现在重新组织力量,党员干部要带头,对敌斗争要狠。”紧急会后,批斗大会重新开始,当场敲死了森工站工人谢景湘(持“四·二二”观点)、四类分子吴章英2人。

同日晚9时,周延明指派纠察队班长韦定明和纠察队员邓国贵、谢荣才3人,将关押在寺门公社的魏文荣(1940年入党,后从事地下党工作,1949年任柳北游击队第三中队副队长、六中队长兼寺门小队长,1950年任县府财粮科员,1956年到武汉钢铁学院工作,1965年面上“四清”时被当作“叛徒”、“地主分子”清洗回家管制)、魏文楷(反革命分子)、魏子英(反革命分子)、龙瑞珍(贫农)等6人捆绑后押去黄金区,行至黄泥坳坡下水塘边时,韦定明等3人即用机枪向他们射击,后又用步枪补火,把魏文荣等6人全部打死。

6月27日晚,周延明指派韦定明带领许朝烈、王绍成、欧序乾、韦明相等5名纠察队将关押在寺门公社的覃振武等3人押送到寺门尖帽山脚下枪杀。

6月27日,天河区白任公社召开批斗大会,韦继福(民兵营长)主持会议,邱平在会上讲话,当天批斗打死韦家儒、罗星广、韦克伦3人。

6月27日,怀群区剑江公社在长沙屯召开群众批斗大会。覃汉辉(民兵营长)主持大会,吴联刚(革委主任)讲话,讲完后,纠察队韦扬光、覃汉文、罗星敏、莫振义等人将罗德忠、罗星五等4人活活打死。

6月27日,黄金区北盛公社在排沙小学召开“对敌斗争”批斗大会,公社副主任、文书欧阳文典主持,钟寒明(公社革委主任)在会上讲话,当天有覃太琪等4人被群众打死。

6月28日,天河区古邦公社在油榨边召开全社群众批斗大会,罗日曙、罗日昕、林少琪、吴世荣等4人被打死。

6月28日,乔善区在乔善圩亭召开乔善片8个公社“对敌斗争”大会。因下雨河水涨,半数公社来不得,大会不能统一开。各公社和区直单位即自分战区开展批斗。卢荣耀(区组委、革委常委)和游兆钦(公安员)组织区直单位进行批斗,先后打死吴人亮(会计、党员)、韦子庄(团委书记、党员)、罗成安、樊志超、吴昌儒、赖显平等6名国家干部;各公社在批斗中,先后打死刘才祥等15名社员。

6月28日,乔善区在纳翁公社召开纳翁、民族、板团3个公社群众“对敌斗争”大会。李瑞堂(纳翁公社党支部书记)主持,吴俊利(乔善区革委副主任、武装部长)在会上讲话。当天在批斗中,张显泽、程祖亮等5人被打死。

6月28日,寺门公社在供销社门口召开第二次全社群众“对敌”斗争大会,周延明参加会议,潘恩生讲话,当天打死段德利等5人。由于段德利被害,其妻黄代暖万分悲痛,对生活失去依靠和希望,于6月30日上午背着年仅4岁的幼女段小妹一起投河自尽。

6月29日,黄金区黄金公社在圩亭召开第二次“对敌斗争”大会,还通知了北盛公社派人参加,邱有光主持会议,并在会上讲话,当天斗争打死陈介儒、周太光、周昌凡等18人。

6月29日,龙岸区革委会在龙岸圩亭召开“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誓师大会”,区革委副主任、武装部长梁树荣主持大会,区革委副主任欧广业传达县“六·一五”精神并作报告,欧讲话完后,梁接着说:“对阶级敌人决不能心慈软”、“广大贫下中农要站稳阶级立场,干革命靠枪杆子,今天广大贫下中农、共产党员用木棒、石头照样可以干革命”、“斗争方法多得很,不用枪,用石头、棍棒把阶级敌人镇压下去”。接着,梁宣布分战区进行批斗,当天在批斗中,群众用石头、木棒先后打砸死郑来贵、梁维邦、梁廷志、韦书岱(教师)等18人。

6月29日,天河区金城公社在庙背(地名)召开群众“对敌斗争”批斗大会,支部书记韦明魁主持会议,民兵营长韦连成在会上讲话,在批斗中,韦有木、李含金、莫家利等3人被民兵拉出会场拖下大河淹死。

6月29日晚,黄金区四堡片召开四堡、拉郎、西华三公社群众“对敌斗争”大会,覃世芳(四堡公社治保主任)主持会议,廖权(四堡公社党支书)公布廖宗明(板坡生产队长、共产党员)的“罪状”,后廖宗明被群众打死。

6月30日,小长安区小长安公社在小长安小学召开全社群众批斗大会,党支书杨家宝主持会议并讲话,批斗时,杨亲自朝覃雄芳(农民)打了一枪,后覃雄芳、朱学礼(反革命分子)、唐桥成(反革命分子)、潘玉超(地主子弟)等4名批斗对象被活活打死。

6月30日,县革委政治部关于上半年政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告提出:“6月14日在县城召开向阶级敌人发起总进攻万人以上誓师大会,揭开了对敌斗争的序幕,吹响了向阶级敌人总进攻的号角”、“不几天就席卷了全县104个公社的每个乡村”、“不几天就席卷了全县104个公社的每个乡村”、“已被揪斗的走资派、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变色龙、两面派、野心家、阴谋家和社会上的一部分牛鬼蛇神共528人”,“目前全县亿万革命大军,精神抖擞,愈战愈强,乘胜追击,猛打猛冲,敌人跑到哪里,就追到哪里,坚决、彻底、全部、干净地把在各个阴暗角落里的一小撮阶级敌人统统挖出来示众,批深批透,斗倒斗臭,让他们去向尼赫鲁报到,永世不得翻身”。这一总结,对“六·一五”和“六·一五”后全县各级革委会向“阶级敌人”进攻,批斗打死人进行肯定,并继续鼓动向“阶级敌人”进攻(杀人)。从“六·一五”至“七·三”布告下达止,不到20天时间,全县各区、社就以批斗会方式打死和迫害致死429人。

6月下旬某日,天河区华张公社党支书刘荣春主持召开华张公社干部、纠察队领导会议,确定韦明香、罗星明为批斗对象。于7月3日在华张小学球场召开批斗会,这两人被群众活活打死。7月4日,刘又主持召开公社干部和纠察队员会议,刘说:7月3日会议不理想,要继续开斗争会,会议确定了韦连春等8人为批斗对象,于7月6日召开批斗会,韦连春、韦登亮、韦龙寿等3人被群众打死。7月19日刘又召集纠察队员开会,刘说:我们华张专政贫下中农多,四类分子少,最后确定廖祖祥(反革命分子)为批斗对象,在21日的批斗中,廖被活活打死。

7月初,东门区在桥头公社榕树脚下召开桥头、东勇、弄达三公社“对敌斗争”大会。兰谢忠(东门区武装部副部长、革委委员)主持大会,韦志林(东门区委副书记)在会上讲话,韦讲话后即开始批斗,在批斗中,银六和、廖韦宣等6人被群众活活打死。

7月1日,黄金区革委在义和公社地覃牛坡召开黄金、义和片群众“对敌”批斗大会,义和公社党支书张永昌主持,义和公社副支书吴长荣传达县“六·一五”大会精神,黄金区财贸教导员、公社革委委员覃昌基在会上讲话,当天批斗打死张云亭(青明山林场党支书,1944年入伍的老干部,曾任过县监委书记、县委书记处书记等职)、石宝荣等8人(其中国家干部4人)。

同日,黄金区富镇公社在地碟岭召开批斗大会,韦天寿(公社革委主任)主持会议,梁绍录(公社支书)在会上讲话,当天批斗打死吴汉初等7人。

同日,覃代联、张昌凡在宝坛街召开宝坛、寨岑两公社批斗会,张主持会场,覃在会上讲话,后进行批斗,当天吴明德等6人被打死。

同日,寺门公社又在供销社门口召开第三次公社群众“对敌斗争”大会,潘恩生主持会议并宣布被批斗对象“罪状”,周延明在会上讲话。当天,罗天妹(中共党员,曾任寺门乡乡长,被当作地头蛇来批斗),被打昏后拖下水塘溺死,还有黎庆儒被打死。

7月2日,黄金区在四堡片召开四堡、拉郎、西华3个公社干部群众“对敌斗争”誓师大会。兰香邦(黄金区革委常委、分工负责四堡片工作)在会上宣读有关文件并讲话。当天斗争打死陈选琪等5人。

7月4日,龙岸区榕山公社在公社门口草坪召开“对敌斗争”大会,文书李明忠主持会议,罗金(支书)作报告,杨俊金(治保主任)宣布何明洲等人“罪状”,接着李明忠宣布会议“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随后即斗打人,当天打死梁正刚、何明洲等5人。

7月4日,小长安区守善公社在香岭召开批斗大会,公社支书谢尚智主持会议并讲话,号召群众向卢华章、卢万球等4人进行批斗,后4人全被群众活活打死。

7月4日,东门区东勇公社在公社门前召开全社群众批斗大会,姚挑昌(公社主任)主持大会,姚寒记(党支书)讲话并宣布进行批斗,开始无人开口动手。姚寒记即召开公社干部、纠察队练兵会,姚讲:“刚才你们为什么不动手,这个会开不成功,斗敌不狠,你们要发动群众,对敌人要稳、准、狠,要斗倒斗臭。”练兵会后,姚寒记又上台指挥批斗,并高喊:“兄弟们斗呀!”纠察队和群众即对批斗对象进行斗打,吴少兰被当场打死,银昌瑶、梁兴胜等5人被打成重伤后丢进水塘里溺水致死。

7月4日夜12时许,融水县永乐区白高公社30余名群众(“文革”时是“四·二二”观点)到小长安区黄泥水库企图抢炸药,非法捆绑看守仓库的托朝钦(会计)、何光宣(保管兼出纳),后托被土硝烧死,何被烧成重伤,县革委把这一事件定为“七·四”反革命事件,于7月7日组织民兵到融水县永乐区白高公社准备攻打白高,后未打成,于8日回县。

7月5日至6日,县革委召开各区革委主任会议,石坚在会上要求大家要正确估计和认识当前对敌斗争形势,并说运动中斗争死了一些人,但我们方向始终是正确的,不能因为出现一些支流就认为错了,要正确对待主流和支流,这才看出我们的成绩,找出经验教训,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

7月6日,天河区白任公社在松洞召开批斗大会,民兵营长韦继福主持会议,治保主任邱平宣布饶丰益等5个批斗对象的“罪状”,这5人当天在批斗中全部被群众打死。

7月6日,小长安区在圩亭召开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大会,银维生(区革委委员,粮所保管员)主持大会,韦根宗(区委副书记、区革委副主任)传达县“六·一五”精神,号召向阶级敌人进攻。然后以公社为战区进行批斗,在批斗中,打死陈乐平(医师)、桂志元(干部)、覃日高等13人。

7月7日,黄金区黄金公社又召开“对敌斗争”大会,邱有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当天斗争打死吴敏、韦太明(粮所干部)等11人。

7月10日,龙岸区物华公社在物华小学召开批斗大会,邱有德(物华公社文书、龙岸区“联指”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讲话,然后进行批斗,结果梁光明、朱玉成等6人被打死。

7月13日,小长安区民族公社在黄泥水库召开群众批斗大会,批斗卢祖华(公办教师,被误认为参与“七·四”抢劫黄泥水库活动)。施彩荣(民族公社文书)主持会议,袁炳纯(公社主任)在会上讲话,号召群众向卢斗争,卢祖华即被群众棍打脚踢,昏倒在地,接着又被纠察队员韦志标泼上柴油用火活活烧死。

7月14日,龙岸区莲花公社召开“对敌斗争”大会,刘宏祥(莲花公社会计)掌握会场,谢耀坤(公社支书)在会上讲话。批斗十多分钟后,刘即宣布把批斗对象交民兵执行,武装民兵即冲上去开枪打死廖朝阳、刘广达等5人。

7月14日至18日,县召开“三忠于”表忠大会,县、区、社、队四级干部6457人到会。会议听了石坚的工作报告和段志英的总结报告,学习了毛主席“五·一九”重要指示和“七·三”布告,听了11个人作“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的经验介绍,参观了县革委举办的《“三忠于”展览馆》和《“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展览馆》,还传达了都安县开展“三忠于”的情况和经验,并布置要清理阶级队伍,全面开展“三查”,进一步把一小撮阶级敌人统统揪出来,揭深批透斗倒斗臭。这次会议于17日在县广场举行声讨“贺、霍、傅、谢、袁”游行大会。当游行队伍经过东门粮所和东门小学的大路口时,县粮食局革委副主任覃启兰煽动天河区游行队伍群众将他事先布置戴着高帽、被捆绑跪在路边的粮食局干部、职工卢开坤、唐炳华、杨世隆、周绍业、李光、韦瑞荣等6人(“文革”中系“四·二二”成员)活活打死。

7月23日,县革委在人民大礼堂召开“坚持贯彻捍卫毛主席‘七·一八’批示,进一步落实‘七·三’布告誓师大会”,到会的有县、区、社干部1206人。石坚主持会议并宣读“七·三”布告,段志英作报告,报告列举我县阶级斗争8条表现,要求开展一个声势浩大的学习、宣传、贯彻“七·三”布告的群众运动,把罗城地区一小撮走资派、叛徒、特务、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和暗藏的阶级敌人批深批透,斗倒斗臭。“七·三”布告后,乱杀人之风继续席卷全县104个公社的乡村,从7月3日起至7月底止。全县各地又通过召开358次批斗会形式,打死、迫害致死497人。

7月24日,东门区永安公社在德音路口石砖坟地召开全社群众批斗会,梁华新(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当天批斗中,群众把张炳贤、潘立邦等5人活活打死。

8月,罗城县革委以(68)35号文通知,要求深入学习“七·三”布告,领会精神,理解内容,要立即掀起对敌斗争新高潮,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狠抓革命,猛促生产,搞好各项工作。从“六·一五”到8月底止,全县各级革委会通过贯彻“六·一五”和“七·三”布告精神,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对“敌”斗争高潮,6、7、8三个月全县被打死、迫害致死1157人,占整个“文革”中被打死、迫害致死1389人的83.3%。

8月1日上午8时,东门区革委第一副主任银克光到东门镇主持召开镇“对敌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副区长覃德山、支部书记吴长新、民兵营长谢福四、文书韦建斌、镇主任朱国象、“工农兵总部”负责人邱金生等人参加,研究决定当天召开东门镇批斗大会,确定了7名批斗对象,然后分工谢福四、韦建斌带领纠察队立即行动抓人。批斗大会于中午1时在烈士墓前草坡召开,吴长新主持会议,邱金生宣读“七·三”布告,当吴长新宣布“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时,会议立即分战区进行批斗,事先被抓来的7名批斗对象唐克东、杨光益、唐金球、胡希寿、龙志芳、银冯氏、赵义甫等全部被打死。

8月2日上午,银克光又到东门镇办公室主持召开东门镇“对敌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当天继续召开批斗大会并确定了批斗对象。批斗会于中午12点在烈士墓召开,吴长新主持会议,邱金生宣读“七·三”布告,在批斗中,事先确定的10名批斗对象中有唐泽文、李承祖、陈广秋等8人被砸死。

8月3日上午,银克光又到东门镇办公室召开镇“对敌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当天继续召开批斗大会,并确定黄炳章、王献文、张福兴等7人为批斗对象。当天批斗会于12时在烈士墓前举行,吴长新主持会议,银克光参加会议,批斗会进入高潮时,县武装部副部长田芳铎闻讯赶到制止,7名被斗对象中黄炳章、王献文、张福兴等3人还是被打死了。

8月3日,东门区古耀公社在公社门口召开批斗大会,支部书记黄世祥主持会议,并宣布被批斗名单及各人的“罪状”,后分为5个战区进行批斗,致使李杨保、吴琳树等5人被群众敲死。

8月6日,县革委、县人武部为贯彻落实毛主席批示的“七·三”布告及“七·二四”布告精神,为执行“二·六”命令和“九·五”命令,为维护社会秩序,清除武斗紧张气氛,下发了“关于全面上交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其他武斗工具的紧急通知”。

8月9日晚8时,东门镇在老圩亭召开批斗大会,吴长新主持会议,银克光到会讲话,他说:“今晚开批斗大会,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大家对这4个人(指事先抓来的批斗对象潘定武、唐克昌、朱志文、黄祥光)要狠狠地斗”。之后,批斗不到半小时,这4人全部被群众打死。

8月10日晚,宝坛公社在宝坛圩亭召开“对敌斗争大会”,银敦光主持会议,张昌凡在会上讲话,当晚斗争打死兰东田等6人。

8月13日晚8时,又在宝坛圩亭召开“对敌斗争大会”,银敦光(宝坛公社纠察队员)主持会议,覃代联在会上讲话,在批斗中,韦世江等7人被群众打死。

8月14日晚,寨岑公社在寨岑小学召开批斗会,张昌凡在会上讲话,当天打死韦朝安等3人。

8月15日,四把区四把公社在公社门口召开批斗会,支书文日高、主任吴昌永主持会议,当天吴昌斌等4名批斗对象在游斗后被活活打死。

8月23日至27日,县革委、县人武部召开全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县革委副主任白万才致开幕词,县革委主任石坚作会议总结。会议以斗私批修为纲,进行颂忠、学忠、比忠、查忠、表忠、树忠、传忠、炼忠活动,讨论研究如何向“三忠”、两化”进军的问题,参加这次会议有县及各区、各公社、生产队和厂、矿、场、校推举的代表共784人。

8月29日,段志英、石坚主持召开县革委常委会议,根据县“三办”提供的材料,把蒙志新、王修武、孙文平、刘铁榜、银义诚、杨剑、李瑞洪、唐忠、申志云、叶长青等10人(“文革”中参加“四·二二”组织或持“四·二二”观点)定为“走资派”、“叛徒”、“坏头头”,并诬为“蒙修集团”。从1968年12月21日起到1969年2月2日止,由罗寒修(县革委成员、原“联指”副总指挥)负责组织押到全县各区游斗,使这些同志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更严重的是,12月25日,在县大礼堂批斗所谓“蒙修集团”时,因王修武同志(县工会主任,1937年入伍的老干部)年纪大,负过重伤,又多次被斗打摧残,身体极度虚弱,又患重病,仍被强行拉去批斗,押到会场时即昏倒在地,含冤去世。

8月,乔善区民族、纳翁、板凤等公社的刘宝江、张黄任等21位同志被扣上所谓“反共救国军”的罪名,遭到审查、捆绑、批斗,受尽人身迫害、摧残、侮辱。其中彭昌才被迫害致死,张文光含冤逝世。1984年12月31日,县委下文对这21位同志予以平反。

68年9月至72年,县革委成立“三办室”,主要是审查干部,全县被立案审查的干部有70名,大多数定性偏高或定错,造成许多冤、假、错案。

9月初,县革委、县人武部奉上级指示,以高玉云为指导员、罗寒修为队长,带领全县各区革委副主任及武装部领导组成40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全副武装到凤山县平乐公社相圩片,参与落实“七·三”布告。宣传队在凤山50多天,同年10月回县。

9月,我县开始进行整党建党。政治部主任覃克庆专管此项工作,全县160个党支部3605名党员参加了整党,整党工作至69年8月结束。

9月9日至15日,县革委、县人武部在四把召开农业学大寨三级干部会议,田芳铎作会议报告,王郁文作会议总结。会议号召狠抓革命大批判,狠抓阶级斗争,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推向更新的阶段。

10月,罗城县“五·七”干校成立(地址在龙岸五指山),韦启伦任校革命领导小组组长,69年5月校革委成立后任主任。干校在“斗批改”阶段,批斗老干部,并对老干部执行强制劳动、关押、挂黑牌,全校321人,先后有80人被批斗(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20人,斗伤73人,重伤27人,致残3人。老干部重伤8人,致残2人)。农村部干部韦歧周被认为站错队而在校内被迫害上吊致死。在校中,副县长陈耐同志(1949年参加革命的民主人士),于1969年7月1日至3日,连续3天被罚跪斗打逼供,双膝贴3层药膏仍鲜血直流,陈耐难以忍受如此摧残,于7月4日跳岩自尽,后被抢救才免于一死。

11月1日晚,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传播到县后,县革委当晚11时召开各公社电话会。次日,各公社分别举行集会、游行,参加人数达4万多。之后,全县开展了对所谓“党内最大走资派”刘少奇同志的更激烈的批判斗争。

11月2日至11日,召开县革委第四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县革委委员、县直各单位革委负责人等共230人,会议要求各级干部群众要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步伐,统一行动,认真搞好斗、批、改。

11月24日至12月2日,召开中共罗城县革委党员代表大会,到会有全县各战线党员代表共300人,石坚、田芳铎分别传达了区革委和军区领导关于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的传达报告。会议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进一步抓好斗、批、改,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

12月3日,县革委转发区革委有关文件规定,将我县人民公社两级所有制(小公社、生产队)改为三级所有制(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即区改为公社、小公社改为大队,生产队规模一般不变)。并从69年元月份起,大队干部(即原小公社干部)不再由国家供应粮油和发工资。实行定工生产,定额补贴。

1969年

1月18日下午,我县直单位、各公社革委成员共376人到宜山人民礼堂听毛主席在党的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上的讲话。

2月4日,县革委转发河池地区革委“关于落实天天读毛主席著作制度的通知”,要求保证每天学习毛主席著作一小时,雷打不动。

2月23日至31日,县革委召开抓革命促生产誓师大会,到会的有县、社、大队、生产队负责干部,县直机关、厂、矿、场、校革委成员等共3632人。县革委主任石坚作工作报告,段志英作总结报告,有15个单位和个人作了典型发言。

3月,县革委根据自治区、专区教育革命会议精神,将农村公办小学一律下放到大队、生产队办,对教师进行大调整,公办小学教师原则上回本公社、大队工作。

4月6日,自治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河池地区二连共58人到我县。7日下到龙岸公社。

4月14日,参加解放军某医院在融水县举办新针疗法学习班的融水县聋哑病人潘老土因回家迷路被送到四把公社革委后,被非法捆绑、残害,于4月20日死亡。为此,主要责任者公社革委副主任、公社武装部长罗书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公社革委主任罗世怀被判有期徒刑4年(监外执行,1980年3月24日,罗城县人民法院下文撤销原判,免于刑事处分;1980年4月恢复党籍,恢复工作)。

5月22日,罗城县革委生产组提出《关于将茶叶场部分生产人员下放插队问题的报告》,后将家庭出身不好或持少数派观点的87人下放到农村插队(“文革”后落实政策,均先后收回安排工作)。

6月1日,县革委在县城召开县直机关、厂,矿、场、队党员会议,传达“九大”精神及毛主席在“九大”会上的讲话。会议历时7天时间。

6月6日至16日,安平生同志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

6月27日,县革委在乔善开办大队以上革委成员第一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时间7天,主要是贯彻落实“九大”任务,争取更大胜利。

7月至9月,全县开展了全面的整团建团工作。

9月5日至13日,县革委召开全县“抓革命、促生产”三级干部会议,时间7天,会议主要是传达自治区“抓革命、促生产”会议精神,石坚作总结报告,县武装部副部长田芳铎作了战备动员报告。参加会议的有县、社、大队、各厂、矿、场、校负责人共457人。

1970年

元月22日至27日,召开县革委第五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到会的有革委委员、公社、大队、生产队及县直机关领导共2065人。会议主要是传达区革委第四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精神,总结1969年工作,研究制订70年我县全面大跃进规划。石坚作工作报告,段志英作会议动员和会议总结。

2月12日,在人民礼堂召开县直机关党员大会,韦启伦传达中央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大批判、大揭发、大检举和“一打三反”运动(打击现行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

3月1日,县革委在人民礼堂召开有5000人参加的大会,到会的有县直和东门公社社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东门镇全体居民及东门公社附近大队群众代表。大会揭发批判斗争现行反革命分子梁荣刚、贪污盗窃分子古贤、韦碧光、投机倒把分子银继福。全县各公社群众通过有线广播收听大会实况。县“公检法军管会”负责人在大会上严正宣布拘留上述三犯。

我县“二·五”运动从此开始。据到3月10日的统计,各公社(镇),各厂、矿、场,各单位已批判斗争99人。

3月19日,县革委政工组发出通知,把影片《刘三姐》当作大毒草,在全县掀起批判高潮。

10月20日至25日,县革委、县人武部召开第二届工农兵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和首届四好单位、五好个人代表会,会议主要是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和创四好运动推向更新阶段,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036人。县革委副主任周希量作总结报告。会议授予82个单位和187个个人为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称号。

10月25日至30日,召开县革委第六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出席会议1245人。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议”。

1971年

元月18日至23日,罗城县革委常委进行以“反骄破满”为中心的开门整风,请进来帮助整风的有各公社、县直机关代表48人。

元月26日上午,县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在人民大礼堂参加忆苦思甜大会,并吃了忆苦餐。

元月31日,县革委召开全县各公社领导电话会议,结合本县情况,传达专区革委元月30日电话会议精神,强调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毛主席关于“反骄破满、继续革命”的重要指示(“一·八”指示)。

2月26日至3月2日,中共罗城县委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正式代表492人,列席代表41人。刘万祥致开幕词并作工作报告,丘文懿致闭幕词,河池军分区副政委张广厚到会致词。大会通过罗城县整党建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央罗城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30人,候补委员3人,刘万祥等9人为常委;刘万祥同志任县委书记,丘文懿、周希量任副书记。

3月10日至12日,县革委在怀群公社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到会有60人。会议总结了全县开展以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及办夜校的成绩经验,落实学习和宣传工作规划。

3月18日至27日,在天河举办第一期基层领导干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有公社、大队、县直单位等领导干部153人。主要是学习毛主席“一·八”重要批示,进行思想和路线方面的教育,提高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和继续革命的自觉性。

3月31日至4月3日,县革委召开全县领导干部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讲用会,县革委常委、各公社革委主任、县直机关、厂、矿、场、校的主要领导干部63人参加,在家的县革委常委丘文懿、周希量、黄斌、罗飞等参加了讲用,交流活学活用、“三忠于”、“四无限”的经验。要求开展学习竞赛,看谁学得多一点,用得好一点,做到学习一点,讲用一点,学出新水平,用出新水平。

4月27日,县革委成立“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社会清队运动领导小组,由刘万祥任组长,丘文懿任副组长。

4月28日至30日,县革委举办“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社会清队试点工作宣传队学习班,参加学习52人,学习后,由县委书记刘万祥、县委常委唐奇芳、军管会副主任李国佐分别带工作队到东门镇、龙岸公社物华大队下地栋队,县财政局搞试点。5月7日至12日开办“一打三反”运动骨干学习班,要求继续抓紧“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分子及开展社会清队。之后,至5月30日止,全县8个公社都分别召开了万人对敌斗争大会,批斗了51人。全县105个大队,已开始“四大”、“七查”的有87个大队,占82%;已开展斗争的有51个大队,占48%,共批斗阶级敌人和有严重问题的人252人,发生自杀事件3起,逃跑事件13起。

1971年冬至1972年6月,唐忠、罗日泽、申志云,李光炎、吴如渊、吴禧敏等部分在“文革”中参加少数派的干部被列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遭到审查。1973年5月作出审查结论并分别给予处分,1984年1月21日重新作出结论,撤销原处分。

5月28日至6月11日,罗城县委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批陈(伯达)会议,批判陈伯达的反党罪行。进行批陈整风、县委书记万祥作动员报告和会议总结。到会共375人,其中罗城矿务局92人。

8月19日至25日,区党委书记韦祖珍同志到我县检查工作。

9月16日至24日,县革委在怀群公社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社、大队干部及部分先进生产队队长、水利工程管理的同志和县革委三分之一宣传队的同志共673人。会议传达自治区政治工作会议、农业学大寨会议和地区党委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我县政治工作和农业学大寨的基本情况。县革委副主任方金章作传达报告,县委书记刘万祥作会议总结。军分区张副政委到会作了报告。

10月10日至17日,我县举办进驻“三分之一”单位工作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首批铺开搞“三分之一”的有44个单位。

1972年

1月17日至26日,全县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议召开,到会1909人。会议以“三要三不要”(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为内容,开展革命大批判,批修整风,交流农业学大寨经验,提出大变、快变、突变的要求,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县委副书记丘文懿作传达动员报告,县委书记刘万祥作会议总结,会中,有22位同志作了典型发言。

3月7日至12月25日,县革委毛泽东思想宣传队279人进驻四把公社新印、大新、四把、思民、思平、思爱、石门、双寨、地门9个大队148个生产队,进行路线教育,开展批修整风,批判资本主义,促进农业学大寨。

5月13日至19日,召开罗城县三级干部会议,主要是批判林彪反党集团,讨论经济领域中斗、批、改问题、落实72年国民经济计划,县革委副主任唐奇芳传达全国全区计划会议精神,并作了工作报告。

5月19日至6月30日,县委在全县干部、职工中进行一次革命纪律教育活动,以“三个基本原则”为指针,结合实际开展大查、大摆、大揭、大批、大改运动。

10月9日至11日,县委在怀群公社东安大队召开了全县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经验交流会,到会有各公社(镇)宣干、先进单位、先进辅导员等代表36人。会议要求以批修整风为纲,进一步办好政治文化夜校,深入开展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

12月27日至73年1月2日,召开全县县、社、大队三级干部会议,到会850人,县委副书记周希量作传达动员报告,县委书记刘万祥作总结报告。会议学习了毛主席关于“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指示,深入揭批林、陈反党集团的反革命罪行,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部署了深入开展批修整风运动和1973年上半年工作任务。

1973年

2月10日至9月22日,县第三期“三分之一”宣传队206人进驻东门公社中石、凤梧、章罗、古耀、大境、勒俄、永安、三家8个大队151个生产队。这期“三分之一”主要是以批修整风为纲,进行路线教育、狠抓阶级斗争,大批资本主义倾向,落实政策,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农业学大寨运动。

2月13日至20日召开全县工业学大庆会议,到会190人,县革委副主任方金章作报告。会议以批修整风为纲,开展革命大批判,讨论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会上,有10个先进单位和个人作了典型发言,会议还发了倡议书。

3月22日至4月6日,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一次以批修整风为纲,认真吸取两条路线斗争的经验教训,纠正不正之风的路线教育运动。

5月16日至6月8日,县革委批示成立各公社(镇)贫农、下中农协会,充分发挥贫下中农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巩固集体经济和发展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6月10日至15日,召开罗城县委三届三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到会554人,县委副书记周希量作动员报告,县委书记刘万祥作总结报告。会议以批修整风为纲,反对右倾保守思想,制订“三超”计划措施(三超:晚稻超早稻,下半年超上半年,全年超计划)。

9月6日至12日,召开全县农业学大寨三级干部会议,到会的有县、社、大队及部分生产队干部共935人。县委副书记刘小松传达了自治区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会精神,周希量副书记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会议以“十大”为动力,深入批林整风,总结交流经验,大鼓革命干劲,进一步掀起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新高潮。

9月14日至21日,召开全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县委领导黄斌、周希量分别在会上作工作报告和总结报告。会议以批林整风为纲,研究“统筹解决”措施,进一步搞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县直单位、公社、大队主管知青的领导及部分贫下中农代表共339人。

9月29日,罗城县革委转发河池地区革委(73)100号文件,决定撤销罗城县革委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和人民保卫组,建立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委、县革委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计划委员会(三部、四室、一委)。

10月,县、社两级组织658人的宣传队深入全县105个大队贯彻“十大”精神,深入批林整风,批判资本主义倾向,鼓足干劲,大干快上,掀起冬种和农田基本建设新高潮。

10月4日至74年9月10日,县革委第四期“三分之一”宣传队204人进驻龙岸公社龙凤、榕山、珠江、龙岸、物华、太和6个大队及小长安公社龙屯、守善、双合、双蒙4个大队。主要是发动群众深入开展批林整风和批林批孔,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落实各项政策,抓革命、促生产。

10月16日至20日,县总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县委副书记叶德宪在会上讲话。会议学习了毛主席关于批林整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了“十大”文件,确立了工会今后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县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

1974年

1月9日至13日,县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刘万祥作了题为《认清形势,乘胜前进,为实现我县今年粮食“双八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刘小松作总结发言,会上有18个先进单位作了农业大干快上的经验介绍。会议要求继续贯彻“十大”精神,深入搞好批林批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订规划,为实现粮食“双八百”而奋斗。

1月15日,县委下文通知,成立中共罗城县委党校(校址在原天河壮校)并于2月1日正式开学训练工农兵干部学员。

2月1日,县直机关开始掀起批林批孔运动。3月4日至6日,召开县直机关单位领导干部批林批孔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各部、委、办、室、局及有关场、站、校等的领导同志共45人。县委副书记叶德宪在学习班上作开学动员报告和学习班结束时的总结报告。

6月10日至15日,县四级干部会议召开,到会的有县、社、大队生产队干部共2110人。会议由县委副书记韦景芳主持,副书记叶德宪作工作报告,县委书记刘万祥作总结报告,有21个单位在大会上作了农业学大寨的经验介绍和表示决心。会议主要是继续深入批林批孔,总结上半年工作,布置开展“三超”活动(晚稻超早稻,下半年超上半年,全年超计划),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分赴8个公社进行灯火诱杀飞蛾的大检查。

会议在大会发言和分组讨论时,把韦祖珍1971年8月到河池地区及我县收集整理的《突出问题十八例》(其中8例是讲罗城的)作为诬蔑大好形势的“大毒草”进行批判。

7月6日开始,县革委组织第五期“三分之一”宣传队共235人,进驻黄金公社寺门、黄金、富镇、义和、北盛5个大队和东门公社章罗、永安、凤梧、横岸、中石、桥头、弄达、东勇8个大队,深入批林批孔,批判资本主义倾向,整顿领导班子,夺取抓革命、促生产的新胜利。这期宣传队于75年元月15日收队。

12月24日,县委以(74)161号文件下通知,要求在全县推广天津市宝坻县林亭公社小靳庄大队关于抓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同私有制观念和旧传统观念实行彻底决裂的经验。

1975年

1月22日至25日,罗城县1974年农业学大寨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1700多人。县革委副主任潘仕兴致开幕词,县委副书记黄莫明作工作报告,副书记叶德宪作总结报告。会上有12个先进单位作经验介绍,15个单位作了表决心发言。获先进集体奖的有824个单位,获先进工作者奖的有566个人,会议主要是总结成绩,表彰先进,部署学习四届人大会议文件,深入批林批孔,批判资本主义倾向,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2月17日,县委组织第六期“三分之一”宣传队共583人,进驻9个公社(镇)、40个大队,8个厂、矿、场,一个县直机关单位,4个社直单位及洞坎水利工程,任务是贯彻学习四届人大会议精神,普及、深入、持久地开展批林批孔运动,整顿公社革委机关和社直单位,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

6月22日至29日,县委召开三届七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县、社、大队负责同志共2272人参加。会议传达区党委组织赴大寨、昔阳参观情况,要求继续以党的基本路线为纲,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武器,大学大批大斗促大干,重新认识大寨,学大寨。县委书记潘仕兴作传达报告,副书记叶德宪作形势和任务的报告,有6个大队作了学大寨的经验介绍。

8月24至28日,县委在天河公社召开全县农村政治文化夜校现场会。出席会议的有县、社、大队三级书记,县直部分单位领导同志,地、县驻各大队、单位“三分之一”宣传队负责人共312人,县委书记潘仕兴传达了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副书记叶宪作现场会总结报告,会议组织参观了怀群公社东安大队中尧、纳道等7个生产队和天河朝马、马草生产队的政治文化夜校。

10月30日至11月6日,县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议召开,到会的有县、社、大队、生产队领导干部共6500多人,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叶德宪主持,县委书记潘仕兴传达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学习毛主席关于“学习理论,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3项重要指示,提出“全党动员,大办农业,苦战3年,建成大寨县”的口号。

11月8日,县委组织第七期“三分之一”宣传队共348人,分别进驻天河、怀群、乔善、东门、四把、黄金6个直单位公社26个大队406个生产队,3个社和县直两个厂矿。宣传队以阶级斗争为纲,深入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追查反革命,共召开367次批斗会。斗争所谓有现行破坏活动的阶级敌人共187人;批判所谓有严重资本主义倾向的人354人。并宣传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进行整党整风。这期宣传队于76年5月10日收队。

1976年

1月19日,召开罗城县1975年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会议,到会2600多人。会议以毛主席三项重要指示为指针,认真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两年建成大寨县的口号。

3月28日至31日,罗城县委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各部委办领导、县直单位支部书记,18级以上干部等122人。县委副书记叶德宪传达中央(1976)4号、5号文件以及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批判“三项指示为纲”,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在我县全面开展。

6月1日,县委组织第八期“三分之一”宣传队共313人,进驻东门、四把两个公社20个大队334个生产队及两个社直单位。宣传队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建设,全面落实党的政策,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群众运动。这期宣传队于77年12月底收队。

6月11日至20日,县委在县党校举办理论辅导员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有各社、队、各单位中心辅导员。主要任务是学习关于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言论。

6月28日至7月4日,召开罗城县三级干部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县委委员,县直各单位、公社、大队的负责人以及区、地、县“三分之一”宣传队共1030人。会议由地委副书记兼县委书记潘仕兴传达区党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把农业学大寨,建设大寨县的群众运动推向新高潮。

9月9日下午4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中央告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书,沉痛宣告毛泽东主席逝世,我县各族人民心情无比悲痛,9月11日起,县城和各公社所在地设置了灵堂,广大干部群众分别到各灵堂敬献花圈,沉痛吊唁。9月18日,县城广场和各公社所在地举行追悼大会,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悼念伟大领袖毛主席。

10月22日至24日,县城和各公社圩镇分别举行盛大庆祝集会游行,坚持拥护中共中央决议,热烈欢呼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据统计,全县参加庆祝活动达31万人次。至此,十年“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

“文革”期间我县主要人事变动情况

1966年

丁明忠任县委书记;

石坚、王郁文、方金章任县委副书记;

韦宗凡、韦启伦、季德春、段志英任县委常委;

石坚任县长;

韦宗凡、韦启伦、陈耐任副县长。

1967年

3月,成立罗城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段志英任主任委员,田芳铎、石坚任副主任委员。

1968年

3月,成立罗城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

石坚任主任

段志英任第一副主任

白万才、王郁文任副主任

韦启伦、田芳铎、游兆宣、覃克庆、韦昇、蒋善业等任县革委常委。

1970年

2月,段志英任县革委主任,增补韦启伦、方金章任副主任,免去石坚主任、段志英第一副主任、白万才副主任职务。

4月,游剑、韦启伦任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和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副组长,方金章、蒙承仁为成员。

9月,增补丘文懿、周希量、唐奇芳为县革委副主任。

11月,刘万祥任县整党建党领导小组组长,丘文懿、游剑任副组长,周希量、方金章、黄斌为成员。

12月,刘万祥任县革委主任,增补游剑为副主任,郑作泰、罗飞、黄斌为县革委常委,免去段志英县革委主任职务。

1971年

3月,刘万祥任县委书记,丘文懿、周希量任县委副书记,游剑、方金章、唐奇芳、黄斌、罗飞、苏永年任县委常委。

1972年

4月,免去游剑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1973年

1月,刘小松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

3月,增补潘仕兴任县委常委。

5月,增补韦景芳为县委常委,免去丘文懿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6月,韦景芳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

7月,增补杨民生任县委常委。

10月,叶德宪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

11月,增补杨民生、温学义、黄莫明、吴世铭、李名辉、潘韦珍、韦宗凡为县委常委。

12月,黄莫明、吴世铭、罗飞、潘仕兴、韦宗凡任县革委副主任。免去周希量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方金章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王郁文县革委副主任,苏永年县委常委职务。

1974年

1月,王郁文任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

7月,黄莫明任县委副书记。

8月,免去韦景芳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11月,李名辉任县革委副主任兼任县委、县革委办公室主任,潘琦任县委常委。

1975年

1月,潘仕兴任河池地委副书记兼任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

3月,免去刘万祥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职务。

9月,增补卢家云为县委常委。

10月,免去唐奇芳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1976年

4月,免去潘琦县委常委职务。

8月,叶德宪任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免去潘仕兴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职务。

10月,李松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

结束语

1966年5月,我县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县、区、公社以及各单位都先后成立了“文革”领导小组负责“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工作。

随着“文革”深入发展,各种“战斗队”、“造反组织”纷纷成立,极左思潮泛滥,无政府主义猖獗,派性恶性膨胀,到处“踢开党委闹革命”。县委、县人委及各级领导被当作“走资派”靠边站,挨批斗,各级组织瘫痪,人们思想混乱。1967年元月,县武装部介入地方支“左”。支一派,压一派,加深了两派对立情绪,造成了“群众斗群众”的局面。后实现了所谓“大联合”,成立了县革委,由于革委的主要领导有派性,把原“四·二二”群众组织当作站错队看待,把乱批、乱斗、乱打死人当作狠抓阶级斗争。特别是68年6月15日的“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誓师大会”,县革委主要领导段志英、石坚等亲临现场,见打死人不加制止,对死者不同情,对乱杀人者不处理。虽然6月17日发了4条所谓指示,但对制止乱杀人态度不坚决,没有采取具体措施,对杀人的主谋和凶手从未追究。“六·一五”实际成了大开杀戒、乱杀人的“样板”。“六·一五”以后,各区、公社、生产队纷纷召开各种批斗大会,不断成批打死人。当时县革委的主要领导是知道的,但在各种会议上,总是讲“形势大好”、“大方向是对的”、“成绩是主要的”,说什么乱打死人只是“支流”,不能给革命群众泼冷水、号召“继续向阶级敌人进攻”。使乱杀人之风“席卷全县104个公社的每个乡村”。仅在县革委成立后的9个月内(68·3·24~12·31),全县就有1278人被乱打死和迫害致死,占“文革”中全县被乱打死和迫害致死总人数(1389人)的92%。杀人手段残忍:石头砸、木棒敲、枪杀、火烧、溺水以及被迫害后自杀等,是历史上罕见的。这场“文化大革命”,正如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所指出的:“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结束了“十年内乱”。此后两年内,由于当时中央主要领导推行和迟迟不改正“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错误方针,因而还不可能彻底否定“文革”。至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在政治上实现了拨乱反正。又由于原广西区党委还受“左”的思想影响,认为广西在“文革”中有一条“正确路线”,所以对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没有下大决心,只是限于查处“文革”中“阶级报复杀人,挟嫌报复杀人和谋财害命”三种人和修改被害死者结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极不彻底,遗属怒气难消,不断上访上告,要求严惩杀人凶手,平反冤假错案。

1983年3月,新的区党委成立后,在中央的直接关怀和中央工作组的督促帮助下,区党委下了大的决心把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简称“处遗”)当作首位工作,要求重点解决“文革”中乱打死人、平反冤假错案和清理“三种人”的问题。经中央批准的区党委桂发(1983)54、55号文件和经中央审阅同意的区党委桂发(1984)15号文件是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主要政策依据。按照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我县于1983年3月成立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同年8月又作了调整充实,还先后抽调了643人(其中国家干部335人,村级及其他干部308人)参加“处遗”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内查外调,基本上完成了“处遗”任务。据统计,“文革”中全县发生乱打死人和迫害致死人案件933起(其中乱打死人554起),被打死或迫害致死1389人(占当时全县209000人口的6.64‰)。其中干部125人,职工40人,居民75人,社员578人,学生3人,原被划为四类分子的532人,四类子女32人,其他4人。

在“处遗”中,查清与“文革”中打死人有牵连的有1885人,其中立案审查(包括背靠背审查)1033人(党员826人,非党员207人),其中干部420人(受到各种处分的有222人,其中党员176人);工人119人(受到各种处分的有67人,其中党员24人);农民居民494人(受到各种处分的有375人,其中党员370人)。共计处理了664人(其中党员570人):

被判徒刑的有17人:干部6人:罗日辉、莫绍芳、吴顶瑞、余树仑、银克光、覃启兰,职工2人:朱贵华、吴保才;农民9人:姚寒记、黄东生、黄显才、梁昌荣、邱有德、韦定明、陆绍立、罗书林、游兆钦。

因“文革”犯错误被开除、清除出党的有:干部66人:

梁树荣 骆杰 钟贵书 周延明 韦家僅 韦世昌 覃月兴 张昌凡 覃代联 覃昌机 谢家新 罗芝华 梁永才 梁代谋 姚桃昌 梁华新 兰谢忠 张学良 韦庚美  吴崇辉 罗书辉 潘恩连 梁尚礼 吴鸿坤 谢万芳 黄莫明 卢荣耀  覃庆朝 覃超祥 周继昌 吴才英 谭泰仁 魏文丰 何明源 唐伟文 段志英 崔永祥 梁忠德 黄其玉 卢家云 蒋培春 覃启仁 覃山 李文基 李杨碧 韦生 潘常武 张名邦 韦连吉 兰敖勤 覃韦强 韦宝新 覃璇 彭金华 周树文 覃绍光 覃振先 韦光旭 罗珍 石运杰 陆家明 罗成光 卢宗德 蒋华春 潘克芳 梁永修

工人17人:

黄显光 吴观礼 张名伦 许国华 吴世斌 谢福四 蒙运旺 黄其发 龙光云 简有福 陈秀荣 卢文进 张克纯 韦振声 龙吴光 曹荣周 黄其武

农民220人:

张理荣 欧永成 何文秋 李戊生 李继福 彭诚 杨启新 罗金 石庭安 罗昌琪 兰永生 刘培元 银应祥 何春梅 石玉珍 韦正邦 韦绍章 李长华 韦绍刚 吴猛 谢耀坤 谢忠君 卢宗明 魏运辉 韦遂福 潘恩生 韦建英 银敦光 方连祥 戴其发 潘泽光 梁绍录 韦天寿 温珍 张青 韦张生 兰书生 兰书立 徐韦祥 全启彬 覃韦高 陆庆良 廖权 覃世芳 林紫鸿 邱有光 韦光海 方志明 覃树良 杨家宝 黄承宣 韦利兴 韦世照 谢代山 覃光学 梁才 陆光 陆安香 韦立寿 罗世忠 程志华 龙华标 王祥付 赖永贤 唐世儒 银谢安 银景周 韦敦光 潘代志 潘展福 潘良贤 卢万才 梁金贤 覃象六 莫恃金  黄朝熙 梁小贤 潘善庄 潘维能 张广兴 黄昌明 黄家安 银庆伍 吴韦刚 潘善秋 潘良图 黄世祥 吴盛祥 梁光昌 谢福胜 韦香标 韦家文 韦启忠 吴美昌 韦代美 吴明杰 罗富球 韦英 谢兆英 谢权 谢兆华  刘名哲 吴昌永 吴恒明 刘冠山 刘冠相 张德美 苏桂桃 韦子达 罗书含 罗成代 韦香美 刘荣春 饶永强 覃洪书 韦继胜 李菊宣 韦荣高 韦宝祥 韦继福 潘登怀 潘安贤 韦兴哲 谢光厚 韦仁新 韦英旺 韦东厚 张少华 吴德强 谢世理 韦兴胜 覃绍海 李福胜 韦绍裘 何常成  吴吉松 廖蒙安 廖以晶 韦连忠 罗星堂  莫振义 蒙日明 韦廷居  吴长新 石光兴 韦兆光 韦明章 廖开云 廖国宣 李耀武 蒙大明 潘丙寿 欧宗玉 陆芳胜 李正光 王德初 欧序乾 吴家星 汤中华 林庆春 韦代成 覃宗彦 廖罗荣 覃芝荣 潘恩发 欧广荣 覃安记 李杨记 周理荣 银应寿 欧吉祥 吴安丰 潘炳才 潘仕清 吴耀祥 简远明 潘培森 罗善忠 杨启华 吴耀忠 邓小銮 覃近益 罗家才 周贤兵 吴炳辉 李玉珍 姚作泰 张太兰 刘冠荣 吴美朝 陈秀明 吴素英 廖大坤 吴美童 梁志成 钟开仁 黄占龙 韦克温 蒙荣春 蒙荣志 欧文新 罗日才 吴德英 饶永宁 韦家荣 施文成 韦罗权 谢世义 覃家敏 韦生明 韦世丰 韦传吉 周继华 周继烈 蒙绍勤 蒙日志 蒙维祥 周树才 潘万秀 李直琼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有:干部30人:

卓应华 刘冠亨 潘常忠 韦炳明 谢兴 罗金城 黄树文  韦兴祥 唐辉 陈炳才 覃克权 兰香邦 银应用 银世广 潘胜光 谢友添 韦根宗 韦志林 罗福盛  罗世怀 韦联保 梁秀权 韦时达 王佳 银庆皓 韦盛  岑秀辉 石坚 吴茂才 郑 智

工人3人:

吴桂鸿 吴强 梁以年

农民65人:

谢丙生 唐大利 邱光 李婆送 杨加昌 黄显龙 莫子哲 吴昌仕 张宏亮 谢长祁 邱平源 韦明魁 韦连成 韦仁福 吴代环 李顺利 谢光达 吴元康 吴吉芬 覃理和 邓贵宝 赵贵安 张克富 覃李和 覃江元 潘仁凤 李明忠 杨俊金 欧阳太 石国民 黄秀金 王斌 温其寿 吴覃杰 黄来昌 韦世和 张家坤 张建招 覃月谋 谢松堂 梁德进 罗耀宣 陈祥寿 韦光龙 王家成 张超华 兰爱培 潘立新 黄世坤 吴国佑 潘泗文 吴恒芳 吴仁友 谢国周 罗开尤 廖章明 廖暖花 韦人祥 韦绍贤 钟福超 覃庆宝 罗日珍  罗日利 吴联刚 廖显荣

被开除公职的有:银景昌、杨明辉、谢万能3人。

开除干部作工人安排的有:郭明才、钟茂荣2人。

受行政开除留用处分的有17人:

潘培德 魏杰 刘代发 梁代坤 银维国 覃承福 卢莫居 吴功明 谢章鲁 卢莫廷 兰香留 覃德禧 覃丰胜 韦仲贤 韦大珍 韦寨和 覃京明

(说明:同时受党、政纪处分者,只统计党纪处分一栏)

在“文革”中,我县先后被批斗者达3893人,其中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斗打致伤致残,有的被无辜开除公职,甚至被管被关,造成大批冤假错案。经“处遗”调查核实,在被批斗的3893人中,有3451人是属于无辜受迫害者,应予平反,已有3450人得到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并由县人民政府发给平反证明书,同时把政治平反和经济慰问补助结合起来,弥合了“文革”造成的伤痕,“处遗”时,给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1382人的遗属发放了埋葬费、抚恤费、抚养费;给197个孤老、孤幼、孤残和特殊困难户发放了救济款和定期定额补助费;给641户遗属发放了无房、危房修建补助费;给313户缺乏耕牛的遗属发放了购买耕牛补助费;给1200多户生活困难的遗属发放了临时困难补助费;给在“文革”中被打致伤致残的无辜受害者1608人发放了一次性伤残慰问补助费。总计上述各项经费达110万元,还给134名干部职工子女办理了顶职手续,安排落实了工作;落实收回安置合同工、临时工41人,集体工8人,给48户、101人恢复了非农业户口或农转非。

此外,还调查处理了506户在“文革”中被乱抄、罚、没的问题,并清退财物折款156000多元。

经过“处遗”,彻底否定了“文革”,在政治上思想上实现了拨乱反正,克服了派性,增强了党性,核查清理了“三种人”,处理了“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案件,平反了冤假错案,无辜被打死的干部和群众,以及他们的亲属,得到了平反和抚恤,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我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振兴罗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四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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