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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文革”大事记

日期:1987-4-0 作者:[待确定]

前言

根据区党委的指示和要求,我们编写了《区妇女联合会“文革”大事记》。目的是为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让子孙后代永远不忘记中国历史上所出现过的十年浩劫,并且有责任防止这种浩劫的悲剧再在中国重演。我们编写的原则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贯彻《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按照事情的本来面目,客观地加以记述。《区妇联“文革”大事记》中,按事情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记录了区妇联在“文革”十年中比较重要的活动、会议、文件、通知、机关负责人变化等情况。编写的材料来源主要是根据区妇联所存的档案记载和部分同志的记录,回忆。

1966年

6月至11月初,“文革”初期,经区党委“文革”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区妇联“文革”领导小组,组长储继,组员程月桂、张葆真。但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大家都不理解。根据上级指示,区妇联也组织了“赤卫队”,目的是防止“红卫兵”的冲击,“赤卫队”曾多次到区党委参加制止“红卫兵”冲击区党委的行动。8月,发表了毛主席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以及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和人民日报社论,广西和全国一样,“红卫兵”运动十分激烈。到处鼓吹“造反”,揪斗“走资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区妇联“文革”领导小组被认为是“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官办”机构,11月区妇联干部以“巴黎公社”的方法产生“新文革委员会”取代“旧文革领导小组”。(根据程月桂同志回忆)

11月29日,区妇联干部参加了在区党校礼堂召开的区直机关干部大会,韦国清同志在大会上讲话,主要内容是:“文革”的意义,对运动的态度;区直机关的“文革”也要采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法;和对“文革”的领导问题。要用“巴黎公社”的方法民主选举领导“文革”的委员会……。会后,区直各单位纷纷重新组织“文革”领导机构。(摘自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966——1968年日记第1、2页)

11月30日,自治区妇联按照韦国清的指示,以“巴黎公社”的方法,民主选举产生了“自治区妇联新文革委员会”共5人组成,主任委员由鲁燕(区妇联副主任)担任,委员有:范成业(区妇联农村部部长)、陆佩珍(农村部干事)、梁少芬(出纳员),韦锦林(一般干部)。

鲁燕被选为主任委员仅仅11天,于12月11日“战斗组”及“新文革委员会”即提出对鲁燕进行审查。元月20日以“不符合领导文革条件”为由,免去其主任委员职务,补选李惠芳为委员。从此,“新文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是范成业。(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966——1968年日记4、9、18页)。

12月5日至7日,“区妇联新文革委员会”召开碰头会,范成业传达任国璋(区党委组织部部长)的讲话,其中,关于党组和新文革委员会的领导关系问题时指出:“党组没有烂掉的,党组应起作用,党组已烂了的,主要决定权是新文革委员会”。从此新文革委员会“踢开党组闹革命”,召开各种大小会议。批判党组成员田克、邓艾、鲁燕、储继等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多次勒令陈拱生从南宁市“四清”工作团返回机关并查抄党组成员陈拱生等5人的办公室、宿舍、搜查所谓“黑材料”,勒令田克停职反省,党组陷于瘫痪。(见陆佩珍日记第6见记载)。7日上午,继续大会批判当权派的错误路线,范(成业)“诉苦”,更激发了大家的“革命情绪”。大家猛烈向当权派开火。鲁(燕)、田(克)、邓(艾)、储(继),被迫表示支持。(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I966年日记第6、7、8页)

12月13日至28日,下午2时,南宁地委行署机关“造反派”揪斗地委书记甘怀勋(田克的丈夫)时,拉田克去陪斗,区妇联新文革领导成员通知全体干部参加这次批斗会。斗争结束,“造反派”把田克押送回区妇联机关。但其住房已被查封,勒令由克住在区妇联接待室。15日在区妇联继续批斗田克,南宁地委派来几个所谓“知情人”参加批斗会。28日,发动了南宁地区、南宁市、宾阳、崇左、武鸣等县妇联“造反派”到区妇联批斗田克,从早上8时至次日凌晨1时轮翻批斗。(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966年日记第11页)。

12月15日,南宁专署“造反派”头头唐俊杰等人抄了甘怀勋、田克的家,并把甘、田所有的室内家俱、生活用品、银行存单、私人日记等财物公开展览,并配以文字、图表说明,极力地丑化甘怀勋与田克。区妇联“造反派”积极联系并组织妇联系统干部参观。影响极坏。(据南宁地委处理“文革”遗留办公室叶舟同志谈话记录)

1967年

1月4日至5日,在区妇联“新文革委员会”领导下,以区妇联、南宁地区办事处、南宁市、武鸣县妇联全体人员的名义。发出了《勒令区党委撤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田克的公职》的勒令书。文中列举田克的十条“罪状”。这些所谓罪状中,有的是属于妇联工作的正确方针任务(如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方针);有的是比较好的工作方法(如彻底平反)。1月5日中南局和区党委被迫宣布田克停职反省。(见区妇联档案1967年1卷1号关于《专、市革命妇干串连会概况》)

1月8日,“新文革委员会”负责人范成业亲自主持召开“揭发控诉斗争田克罪状大会”筹备会。参加会议的有“红卫兵”代表和南宁地委、南宁市、武鸣县妇联代表。会议决定于元月11日召开斗争大会。区妇联各战斗组除布置会场外。与南宁地委“造反派”联系。并选定了张荣久(南宁地委委员、四清工作团团长,在四清中失足落水死亡)的妻子陆彦、田克孩子的奶妈陆大妹作为斗争田克的“苦主”。煽动她们上台揭发,一场大规模的批斗田克大会终于开始了(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967年日记第12页。范成业的检讨)

1月11日,上午9时,区妇联“文化大革命委员会”和区妇联的“造反派”在南宁市朝阳广场召开有数千人参加的“斗争田克”大会。范成业和罗翠华(城工部副部长)主持大会。会上诬陷田克同志与丈夫共谋迫死张荣久(此案早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结论为失足落水身亡);诬陷田克同志包庇丈夫奸污奶姆陆大妹(陆大妹后来否认,自治区妇联档案);诬陷田克生活腐化堕落。执行修正主义妇运路线等。由江令仪(区妇联干事,造反大将)在大会上作全面批判发言,并发动陆颜、陆大妹上台“揭发”批斗时还给田克戴高帽。会后将批叛材料印发全区、流毒甚广,反映极坏。(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966——1968年日记第12页。田克的旁证材料)

1月13日,南宁市邮电局“造反派”请范成业等3人到该单位介绍所谓“斗争经验”。(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966——1968年日记第13页)

1月23日,范成业以“文革委员会”负责人组织区妇联干部学习元月21日人民日报关于夺权的社论。并联系实际,发出夺权号召。成立了“革命造反派夺权行动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有范成业、陆佩珍、李惠芳、罗翠华、江令仪等5人。主要负责人是范成业,范成业领导夺了区妇联党组的权。枪了公章,封了机要室。勒令田克、邓艾、鲁燕3位正副主任签字交权。对她们实行“约法三章”。并由“夺权行动委员会”向各级妇联发出夺权公告。责令机要秘书覃秀琴在交公章时签字。覃秀琴坚持不签,结果把覃打成“第三号”实权派。批斗了3次。(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966——1968年日记第18、19页。范成业1984年11月8日的检讨。覃秀琴的旁证材料。区妇联1967年档案1卷1号)。

1月25日至28日,范成业以“文化大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造反派夺权行动委员会”的名义召开“专、市‘革命’妇干串连会”。“总结斗争成果”,“交流斗争经验”。研究进一步批判斗争田克及纪念“三八”节问题。会议期间。曾组织到会人员观看区党委、区妇联、南宁地委和南宁市内的大字报,参观了甘怀勋、田克的实物展览。组织南宁市内的大字报,参观了甘怀勋、田克的实物展览。组织斗争了田克。会后(2月3日)范成业以“革命造反派夺权行动委员会”名义,亲自签发了“专、市革命妇女串联会概况”的文件发至各专、市、县妇联“文革领导小组”和“革命造反派”。并抄送国家妇联及驻区党委“革命造反大军小组”。在全区范围内掀起批斗妇联系统“走资派”的高潮。(见1967年2月3日《专、市革命妇干串连会概况》区妇联1967年档案1卷1号)

2月14日,由区妇联“看今朝”战斗组首先贴出《砸烂文革》大字报引起一场要不要砸烂“文革委员会”的辩论,一部份同志认为成立“文革委员会”后,束缚了群众手脚,大部分人没有发动起来,只是听少数人指挥。区妇联是“死水一潭”。非党员不得看党支部记录(指不得看储继的笔记本)是“反动路线”。一部份同志持不同看法。对这种“砸烂文革委员会”的举动感到惊讶。经过几天的辩论,在当时形势下,大家也搞不清谁是谁非。2月20日“文革委员会”成员陆佩珍等声明退出。至此,“文化大革命委员会”被 “砸烂”。在“文化革命委员会”成立两个多月以来。组织揪斗过“资本主义当权派”田克、批判过“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副主任邓艾、鲁燕、党组成员储继、陈拱生。并抄了田克、邓艾、储继、陈拱生的办公室及田克在妇联的宿舍,收缴了一些笔记本。(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966——1968年日记第9、21页)

2月24日,“造反派”学习《红旗》杂志第四期有关文章后。讨论解散“革命造反派夺权行动委员会”。陆佩珍等人也先后声明退出“夺权行动委员会”(凶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066——1968年日记第27页)。“新文革委员会”被“砸烂”,“夺权行动委员会”的解散,区妇联再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而由各战斗组自行活动,但人数较多,起决定作用的是“爱武装”战斗组。后来“爱武装”与“刘胡兰”战斗组联合成立“广西无产阶级联合指挥部区妇联‘8·20’兵团”。兵团头头是范成业。

5月,区妇联派性组织及其活动。

区妇联“文革”初期的群众组织是“赤卫队”,后被认为是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御用工具而解散。1966年冬后,区妇联干部职工自由组合成“革命造反”、“悍卫毛泽东思想”、“刘胡兰”、“热风”、“激流”、“看今朝”、“千重浪”等战斗组。1967年5月广西出现“支韦”(韦国清,广西区党委书记)。“支伍”(伍晋南,区党委副书记)不同观点的两大派,区妇联群众组织也受到社会上的影响,数个组织解体,分成两派即:“革命造反”与“激流”战斗组联合成立“爱武装”战斗组,负责人范成业,是“支韦”派后称“联指”(属多数派)。另一派是“看今朝”、“”热风”联合为“千重浪”,是“支伍”派后称“4·22”(属少数派)。由于观点不同,社会上派性斗争激烈时,“千重浪”的成员担心机关多数派会对她们采取断然措施,于1967年下半年离开妇联机关,有的到派性据点集结,有的回家。9月,“爱武装”与“刘胡兰”战斗组联合,成立“广西无产阶级联合指挥部区妇联8·20兵团”。兵团勤务组组长范成业,下设专案组,组长李惠芳。10月11日至23日先后召开3次两派谈判会,贯彻执行广西两大派在京达成的十条协议,广西军区联络员谢振坤参加,“8·20兵团”派陆佩珍、陈勉、梁少芳为代表。“千重浪”派应衡、张葆真为代表,经过多次谈判,于12月23日实现了两派大联合成立“区妇联大联筹”小组,并共同到自治区革筹小组报喜。

自1966年冬群众组织成立之后,至1968年9月2日区妇联革命领导小组建立之前,其主要活动是:

(1)揪斗老干部田克、邓艾、鲁燕、储继。田克1937年参加革命,一直在党领导下工作,“文革”一开始就被当作“走资派”、“三反分子”、“假党员”来批。1966年12月“革命造反”战斗组头头江令仪第一个写大字报《把妇联的走资派田克揪出来示众》。“文革委员会”副组长范成业在大字报上签字,表示支持:勒令区党委撤田克的职;限制人身自由,轮流派人监守,强迫扫厕所及其他劳动,直至1973年元月得到“解放”止,长达6年之久,使其胃溃疡病因得不到必要的休息和及时治疗而造成大出血,经抢救才脱险。(见区妇联档案第 卷田克的旁证材料)

(2)夺权。如上所述。

(3)抄家、搜查、对田克、邓艾、储继、陈拱生的办公室、宿舍进行搜查。拿去认为有用的笔记本供斗争使用,抄李应芬的家,抄走李应芬写给张运逸同志的信,作为批判她向上告状的证据;抄李克芳的家拿走相片和存折(当年退还原物);搜查赵明坚存放在妇联的书籍(赵已调外地),拿走私人日记作为批判赵“修正主义”的材料。

(4)扣工资(详述于1968年大事记)

(5)利用社会不明身份的人打老干部(详述于1968年大事记)

(6)长期设立专案小组,组长李慧芳,专案人员9人,被审查18人(详见15页)由于在极“左”的错误路线指导下,造成了一批冤、假、错案。

(7)随便利用干部档案整老干部。

(8)1967年6月名旬,社会上两派打石头仗时,区妇联与区团委、区工会“联指”派联合,防守工、青、妇大院,妇联负责搬石头、烧开水、修竹尖、搞“自卫”。(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966——1968年日记第52页)

1968年

3月8日,经全国妇联请示中央,中央决定“三八”节不搞纪念活动。因此广西也不搞活动。

上午,区妇联“8·20”兵团有12人参加自治区革筹小组召开庆祝自治区、南宁市首批机关、厂、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据区妇联档案第 卷,陆佩珍1968年日记76页)

3月12日,区妇联第三期两派“斗私批修”学习班开班。中心是“围剿派性,解放干部”(据妇联档案第 卷,陆佩珍1968年日记77页)

3月28日,自治区革筹小组主持召开“打倒王、关、戚、谭(震林)、肖(华)、杨(成武)、余(立金)、贺(龙)、傅(崇碧)大会”区妇联大部份人员参加这次大会。(据区妇联档案第 卷,陆佩珍日记1968年第77页)

7月,区妇联“8·20兵团”扣田克和杨希方工资。田克工资从1968年1月至1969年5月,每月只发生活费15元至64元,1968年7月份“8·20兵团”从强行扣田克的工资中拿出500元,和杨希方1968年6月全月工资59.50元上交给“广西联指指挥部”作为慰劳武斗有“功”人员。(见区妇联1968年5月——1969年5月会计帐本,存区妇联会计室。)

7月1日,张秀清(福利部长)在1968年春夏之间回北京探亲回来,区妇联“8·20”兵团头头怀疑她在北京与戚本禹有联系,指张是“戚本禹的小爬虫”。因此,多次对张进行批斗。(见区妇联档案,张秀清的旁证材料。陆佩珍1968年日记第85页)

7月2日,上午斗争田克,要田克交待问题,会上给田克挂黑牌。(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1968年日记第85页)

7月11日,上午,广西“联指”派在火车站广场召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7·3”布告》誓师大会”。区联妇“联指”派参加。(见区妇联档案,陆佩珍日记1968年第86页)

7月13日,区妇联“8·20兵团”全体成员开会提议覃秀琴(机要员)重新接收机要工作(注:覃在夺权时,被造反派夺走公章,封机要室)。覃拒不接收,理由是:没经过清点不接收,最后决定由双方开门借出。具体是范成业、陆佩珍、覃秀琴3人,每个各拿一把锁匙。这段时间(文革期间)随便利用档案整老干部。(见区妇联档案第 卷。陆佩珍1968年日记第86、87页)

7月15日,区革委、南宁市革委在自治区体育场召开“热烈欢呼毛主席批示的《“7·3”布告》,坚决贯彻《“7·3”布告》誓师大会”。区妇联在机关的两派参加了这次誓师大会。(见区妇联档案第 卷。陆佩珍1968年日记第86页)

7月16日,参加“贯彻《“7·3”布告》誓师大会”以后。区妇联“8·20兵团”立即召开勤务组、专案组会。研究两个问题:(1)机关的“走资派”和“叛徒”的批斗问题;(2)配合社会清查“反共救国团”问题(注:早在6月18日自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贴出了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公告。)从此,“8·20兵团”再次掀起批斗“走资派”、“叛徒”、追查“反共救国团”。“4·22”派的应衡、关文英由于参加该派在新华街新闻电影院召开的派性大会,也被“8·20兵团”头头范成业追查,逼他们供认参加“反共救国团”(此案属于假案,区党委已给予平反,区妇联也于1984年给应衡、关文英2人平反,恢复名誉)。(见区妇联档案应衡、关文英的旁证材料。陆佩珍1968年日记第83、87页)

8月31日,杨希方(“4·22”派)。自1967年下半年机关两派对立后,担心对方对她采取任何不利的措施而离开机关,后来杨响应两派联合的决议的号召而回机关。回机关后区妇联“8·20”兵团的头头立即给她挂上“叛徒”的黑牌,并把她拉到机关大门口示众,还让团区委少数人剪杨的头发,拳打脚踢,甚至有人用钉子钉破杨的头。晚上禁止回家,让杨在阳台过夜。(“处遗”时已给平反)(见区妇联档案第 卷。陆佩珍1968年日记第89页)

8月初,《“7·3”布告》贯彻后,南宁解放路打成一片废墟。各单位干部职工均参加清理劳动。区妇联《8·20兵团》头头组织干都去劳动时,同时让田克、张秀清(福利部长)、杨希方(宣传部干事)、李应芬(宣传部干事)、李克芳(农村部干事)等所谓“专政对象”挂着黑牌到那里劳动。到工地后,罗翠华责成她们跪下,历数她们的“罪名”。当时在工地一些不明身份的人便对她们拳打脚踢。(见区妇联档案。田克、张秀清、李应芬等旁证材料)。

9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桂革发(68)1号文件批准广西区妇联成立革命领导小组,文件指出:由范成业、陆佩珍、李慧芳、梁少芳、禢子云共7人组成(暂缺2人),范成业任副组长(组长暂缺)。

文件还提出四项任务要求:一、批判多中心论;二、认真搞好斗、批、改;三、全面落实《“7·3”》、《“7·24”》布告,主动地、不停顿地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切实做好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把暗藏的一小撮阶级敌人统统挖出来,要斗私批修,办好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四、抓革命、促生产。

为了实现革委布置的四项任务,区妇联干部、职工根据区革委会通知,前后参加区直机关举办的两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一期在疗养院、一期在武鸣,办班内容,后果另记述于后)。一期是整党建党,在区党校。区妇联有10名干部(田克、李克芳、李应芬、杨希方、孙醒侬、应衡、陈拱生、张秀清、陈勉、苏阳)被列入“专政对象”进行“清队”。临到疗养院当天上午,范成业毫无根据地突然袭击宣布10人为专政对象,集中后不准回家,使这些同志对家庭生活、孩子安置毫无准备。集中后“专政对象”全挂牌,进行人身侮辱。有两名干部和工人被怀疑参加“反共救国团”而对他们进行追查,阶级斗争更扩大化。(摘自区妇联1968年档案桂英发(62)1号文件。存区档案馆)

9月3日,区团委“联指”派为了达到侮辱不同观点的另一派成员,于晚上将住在工、青、妇大院内的区妇联干部吉春燕(广西妇女报编辑)、应衡(宣传部副部长)、张葆真(办公室秘书)、关文英(工人)等4人的头发剪成阴阳头,区妇联“联指”派的头头把这种行动称为“革命行动”,并于第二天强迫吉春燕等4人在院内球场劳动。(区妇联档案吉春燕等4人的旁证材料、陆佩珍1968年日记第90页)

11月,根据区革委会的指示要把区直机关的干部集中起来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班分若干大队,第一大队设在区干部疗养院(今江滨医院),区妇联的全体干部职工编入第一大队第十三连,第一大队政委刘金波,副政委范成业(尚有正、副政委、队长名字不详)。学习班的主要任务是“清理阶级队伍”。区妇联革命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田克、张秀清、苏阳、李应芬、杨希方、李克芳、陈勉、孙醒侬等8人列为“专政对象”立案审查,未立案但也列为专政对象的有陈拱生、应衡、关文英。审査的理由:田克是“假党员、国民党中尉”;孙醒侬脱党以后的历史;苏阳怀疑是“三青团骨干”(区党委组织部和区妇联已于1963年作了结论,否定三青团骨干的历史问题,文革中因观点不同又翻老帐);李克芳“自首变节”;杨希方所谓“叛徒”;李应芬自首问题,上述6人在第一次学习班结束后仍未做结论。

陈勉(土改时已定为小土地出租成份)受审是怀疑她是地主成份,经过多次外调,企图打她为“阶级异已分子”;张秀清受审是所谓“土匪小老婆”(组织上于1953年已作结论为一般历史问题);应衡、关文英被追查参加“反共救国团”;对陈拱生也进行暗中审查。(据范成业同志回忆)

1969年

4月16日,区直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第一大队革命领导小组通知:经大队革命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由下列同志组成临时支部委员会:支书范成业,副支书陆佩珍,委员李慧芳

请在全体党员宣布。(见区妇联档案1969年永久第1卷)

6月9日,区革委会区直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第一大队整、建党领导小组通知:经大队整建党领导小组审查,同意你单位整建党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组长范成业,副组长(缺),组员陆佩珍、李慧芳、梁少芳

请在全体党员大会及革命群众大会上宣布,并开始工作。(见区妇联档案1969年永久第1卷)

8月13日,区直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第一大队整建党领导小组通知:经大队整党建党领导小组研究审查,同意你单位党支部委员会由以下同志组成:支部书记范成业,支部副书记陆佩珍,支部委员李慧芳、梁少芳

请在全体党员和群众大会上宣布,并立即开展工作。(见区妇联档案1969年永久第1卷)

8月中旬,建立区妇联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及党支部委员会后,妇联全体党员及非党干部均集中到区党校进行整党。根据区直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第一大队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布置,这次整党建党的内容是“斗私批修”、“吐故纳新”,首先是思想上的“吐故纳新”,党员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这种批评总是无限上纲,乱扣“帽子”,讲违心的话,整党就是整人,党的民主生活遭受破坏,其次是组织上“吐故纳新”,实际上也是“清理阶级队伍”,对所谓“专政对象”仍然进行批斗。在“纳新”方面吸收了韦锦林为新党员。整党时间从8月至10月底止。(据韦锦林、杨绍娟、李月琴、程月桂提供)

11月,根据自治区革委会关于“精简机构,下放科室人员”的指示,自治区革委会主任韦国清在一次区直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内容,关于干部今后的去向有四方面:一、去武鸣学习班;二、参加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三、到“5·7”干校;四、下放基层。

根据上级布置,区妇联干部、职工共37人,分配到区革委会政工组群工小组的1人;去武鸣学习班的15人(其中专案人员9人;被审查对象6人);去参加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15人;到“5·7”干校2人;下放基层2人;机关留守连2人。从此,区妇联撤销,所有财产、文书档案移交区革委办事组和区档案馆,区革委政工组群工小组代替区妇女联合会。(根据程月桂、杨绍娟、李月琴、黎宝琦、江玉昌回忆)

12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斗批改办公室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成立,地点在武鸣壮校,区妇联参加学习班的人员编入第一连第八班,连指导员刁忠修、副指导员范成业、连长董其进、副连长凌理德。区妇联到学习班立案审查的干部有田克、苏阳、李应芬、孙醒侬、杨希方、李克芳等6人。搞专案的有范成业、李慧芳、刘松贵、江令仪、江玉昌、梁少芳、禢子云、朝航、程月桂等9人,共15人。立案审查人员受审期间,行动不自由,强迫劳动,审查时间有的半年,有的1年,最长的是田克审查至1973年1月才“解放”。

1983年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时,对“文革”中立案审查的案件进行复查,对给各种党纪、政纪处分的进行平反纠正,对未立案而被错整、错批、错斗的,复查后也恢复了名誉。(据范成业、江玉昌回忆)

田克,区妇联主任,区妇联党组于1982年12月给予平反,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宣布,为其恢复名誉,区党委于1983年3月桂干(1983)31号文通知,为其平反,恢复名誉。

张秀清,福利部部长,1978年12月27日区妇联党组给予平反,恢复正县级待遇,工资由行政19级恢复为18级。

李应芬,《广西妇女报》第二副主编,1979年1月16日党组决定撤销1958年9月18日党群战线划李应芬为右派分子的决定,恢复李应芬副科级的政治待遇。恢复原工资级别17级。

孙醒侬,区妇联福利部副部长,区妇联党组于1979年2月做出结论,取消对其自首叛变嫌疑,为其恢复名誉。

杨希方,区妇联宣传部干部,区妇联党组于1982年12月给予平反,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宣布为其恢复名誉。1984年3月31日,区党委组织部给她恢复了党箱及政治待遇。

陈勉,办公室副主任,区妇联党组于1979年3月对她的历史问题的结论中的文字作技术性修改,维持广西省高级法院的结论。1983年6月3日其本人要求,对于历史问题不须再做复查结论。

苏阳,区妇联宣传部部长,区妇联党组于1982年12月24日给予平反,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宣布为其恢复名誉。

李克芳,区妇联干部,中共北流县委于1985年1月21日作出关于恢复李克芳同志党藉的决定,党龄和工龄都从1940年春算起。

应衡,区妇联宣传部副部长,区妇联党组1983年8月30日取消其参加“反共救国团”的嫌疑,为其平反。恢复名誉。

关文英,工人,1983年9月6日,区妇联党组取消其参加“反共救国团”的嫌疑,给予恢复名誉。

覃秀琴,区妇联机要秘书,“文革“期间以”第三叼实权派”而被批斗,1984年4月18日区妇联“处遗”领导小组给予平反,肯定其机要工作的成绩。(据区妇联档案)

197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撤销后,由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群工小组代替,据群工小组留下的档案,全年只有一份纪念“三八”节活动的通知。(见区妇联档案1970年长期第5卷)

1971年

5月,区革委会政工组组织小组印发了一个《妇女工作情况汇报》。汇报中说,从1969年下半年以来,玉林、河池、百色、梧州、南宁等地区和南宁市的党组织已经逐步把妇女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着手开展妇女工作。他们分工有人管妇女工作,并且配有妇女工作干部。特别在整党建党结束后,他们结合中心运动抓了妇女组织的整顿和建设,进展较快的县90%的生产大队的妇女组织进行了整顿和建设。今年1至4月份,许多县还召开了妇女工作会议(大多数开到大队妇女主任一级)或开办妇女工作干部学习班,训练妇女干部。(摘自1971年区妇联档案长期5卷第51―56页)

1972年

3月16日,区革委会政工组召开全区妇女工作座谈会,24日结束,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柳铁、区直各大组和部分县的群众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公社、大队、生产队、街道、工厂的专职和不脱产的妇女工作干部,共39人。会议以毛主席关于“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的指示为指针,学习马、列和毛主席有关妇女解放问题的教导,学习中央(1972)4号文件,狠批刘少奇等的所谓反党反人民的滔天罪行和他们在妇女工作上推行的所谓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会议还分析了全区妇女工作的形势,交流了经验,并根据中央及自治区党委、革委会的指示精神,研究了进一步做好妇女工作的四条措施:一、继续深入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二、进一步整顿和建设好妇女组织。要在农村、城镇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建立妇女委员会,在生产队建立妇女领导小组,在厂、矿企业建立妇女委员会。总的要求是人民公社和厂、矿,今年上半年把妇女组织基本整顿好。尚未整建妇女组织的大队和生产队要抓紧在上半年完成。自治区准备在4、5月进行成立县妇女委员会的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县,可在下半年成立县妇委会;三、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四、进一步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

这次全区妇女工作座谈会,是文化大革命以来的第一次。(摘自1972年区妇联档案永久7卷第3~12页、319页)

1973年

7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南宁举行,会期6天,正式代表1241名。这次大会的任务是:以批林整风为纲,深入批判林彪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极右实质,肃清这条路线在妇女工作中的余毒,认真总结我区妇女运动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经验,讨论确定今后的战斗任务,选举产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在开幕式上讲了话。大会讨论通过了《团结全区各族妇女,沿着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的决议:一、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开展批林整风运动;二、认真看书学习,不断提高识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能力;三、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四、大力培养和输送妇女干部,关心妇女群众生活,注意解决好妇女的切身问题;五、发扬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努力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会议选举了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委员97名,常委18名,曾小平同志为区妇联主任,黄金娥、毛凤鸾、陆美花、余爱武、黎慧珍、何美玲、万琼英为副主任,其中陆美花、何美玲、万琼英3人不脱离原工作岗位。

至此,自治区妇联恢复了工作。(摘自1973年区妇联档案永久第10卷)

1974年

2月4日,区妇联印发(1974)2号文件:《关于发动妇女深入批林批孔的通知》。通知要求:一、各级妇女组织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立即组织广大妇女认真学习中央文件和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深入批林批孔的指示精神,提髙广大妇女识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能力,增强防修反修的自觉性,提高对批林批孔重大意义的认识,积极投入这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二、各级党组织在培训批林批孔骨干时,要吸收妇女干部参加。妇女干部要在批林批孔中起骨干带头作用;三、在批林批孔中,要发动广大妇大把反动的孔孟之道同林彪的反动谬论和反革命罪行加以对照,逐条地批。还要联系本地区、本单位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实际和妇女工作的实际来批;四、要及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指导全面。

文件下达后,全区各级妇女组织按照文件通知精神,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批林批孔这个头等大事。做到行动迅速,经常研究,积极培训骨干,深入抓点,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把广大妇女充分动员起来投入这次运动,并结合妇女工作的实际,狠批孔孟之道的“三纲五常”,“男尊女卑”等反动思想,提高广大妇女继续革命的觉悟。(摘自区妇联档案1974年永久15卷6~8、299~331页)

4月16日,区妇联召开地、市妇联主任、副主任会议24日结束,会议以批林批孔为纲,认真学习中央文件及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在区直机关和南宁所属单位批林批孔经验交流大会上的讲话,深入揭发批判林彪反党集团和韦祖珍的反革命罪行。还学习了报纸杂志的重要文章,分析了发动妇女参加批林批孔运动的形势,总结交流了经验。会议期间,区党委书记刘重桂作了指示,会议根据区党和刘重桂的指示精神,讨论了进一步发动妇女,在批林批孔斗争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等问题,并提出了几点意见:一、组织妇女认真看书学习,掌握思想武器;二、联系斗争实际,深入批林批孔。要深揭深批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罪行,深揭深批韦祖珍的反革命罪行,深揭深批和查清同他们阴谋活动有关的人和事;三、抓好批林批孔,促进生产,促进妇女工作;四、增强党的观念,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作用。(摘自1974年区妇联档案15卷永久第168~175页)

5月11日,广西日报刊登了区妇联向全区妇女发出的《全区妇女进一步动员起来,把批林批孔斗争进行到底》的号召书。号召书说,区党委号召全区人民紧密联系实际,継续深入揭发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深入揭发批判上了林彪反党集团贼船,直接参与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政变阴谋活动,积极进行反革命串连,猖狂向党进攻,妄图篡党夺权的那一个区党委原负责人。这是我区批林批孔的一个重要战斗任务,全区妇女要遵照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和区党委的部署,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一、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批林批孔,要深入揭发批判林彪反党集团阴谋篡党夺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二、认真看书学习,掌握思想武器;三、牢牢掌握斗争大方向,始终把斗争锋芒对准林彪、孔老二和上了林彪贼船的那一个区党委原负责人(已平反),把他们揭深批透,彻底清算他们的罪行;四、要坚持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五、各级妇女组织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5月11日后,各级妇女组织及时组织广大妇女进行学习,并结合各地实际进行讨论。大家表示要以实际行动响应区妇联的号召,坚决把批林批孔斗争进行到底。(摘自区妇联档案1974年永久15卷第257—260页)

10月16日,区妇联五届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召开,历时14天。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区妇联全体委员,各地、市、县妇联主任,共181人。会议还邀请了天等县逐龙大队那回下屯生产队“3·8”农科组、梧州市二轻局、北海市外沙大队“妇女号”及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厢公社六里大队“3·8”妇女小组等4个先进单位的代表参加。到会同志认真学习马、思、列、斯和毛主席的有关指示,以批林批孔为纲,总结了一年来我区的妇女工作,交流了经验,讨论、研究了进一步发动全区各族妇女深入批林批孔,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会议听取了区党委书记刘重桂的形势报告,覃应机关于中央抓革命、促生产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区妇联主任曾小平的工作报告。曾小平在报告中对妇女工作提出了几项任务:一、广泛发动妇女,普及、深入、持久地开展批林批孔运动;二、发动全区妇女为实现1980年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三、积极培养、输送妇女干部;四、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作用。到会代表还参观了武鸣县双桥公社镇南大队、南宁市郊向阳公社朗西大队、明秀公社苏卢大队和自治区手扶拖拉机厂和插秧机厂。(摘自1974年区妇联档案永久14卷12―14页、111页、138—139页)

1975年

4月19日,区妇联举办第一期妇干学习班,时间2个月。参加这期学习班的有各地、市、县妇联负责同志和区妇联委员共60人。学习班以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为纲,认真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逐字逐段地学懂弄通,搞清楚对资产阶级专政的问题,联系妇女工作实际,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工作的方向、路线和任务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妇干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觉悟,努力做好妇女工作,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而斗争。在学习期间,大家还听了我区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经验交流会的报告和发言,请了过去在区妇联工作的退休老干部来作革命传统教育报告。(摘自1975年区妇联档案永久17卷第77—78页)

10月11日,区妇联在横县召开全区农村妇女学理论、抓路线,促进妇女工作座谈会议,会期5天。参加会议的有地、市和部分县、公社妇联的负责同志,还邀请了12名先进大队的代表,共96人。会议以毛主席的三项指示为纲,学习邓小平副主席在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的讲话,总结交流了发动妇女学理论、抓路线,促进妇女工作的经验,还参观了横县莲塘公社、校椅公社4个大队的“3·8”农科组、幼儿班和托儿所。会议期间,有20个先进单位典型发言。大家讨论通过了区妇联对今冬明春妇女工作的意见:一、发动广大妇女深入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广泛地开展对《水浒》的评论;二、进一步发动妇女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为建设大寨式的县作出新贡献;三、认真抓好各级妇女组织领导班子的建设。(摘自1975年区妇联档案长期19卷第153—154页)

1976年

4月3日,区妇联对1975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1976年的妇女工作提出了意见。总结中说,目前,全区已有妇女理论辅导员211441人;去年,全区19000千多名女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去年以来,有17441名妇女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有138583名妇女加入了共青团;有一批优秀妇女参加了各级领导班子,仅梧州、百色、柳州、桂林4个地区统计,参加地、县、社、大队领导班子的妇女干部就达10326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有女拖拉机手和插秧机手15000多人。女赤脚医10897人,农村女接生员36631人;全区有46638个“3·8”农科组。经常参加农科活动的妇女有455767人;全区已有16.1%的生产队有幼托组织。比年初增加6倍多。入托儿童达626450人。存在问题主要是发动妇女学理论、抓路线、大打批修批资总体战不够广泛深入。发展不平衡;在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运动中,幼托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有的妇女组织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等等。

对1976年妇女工作的意见是:一、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把这个学习摆在首位,认认真真抓好;二、在学习的基础上,深入揭发批判所谓“党内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的修正主义路线;三、以大批促大干,进一步推动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群众运动深入发展;四、认真抓好妇女组织革命化建设。(摘自1976年区妇联档案20卷第24—32页)

4月11日,区妇联五届四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召开,会期6天。到会代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9号、10号文件。热烈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华国锋同志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决议,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还认真学习中央4号、5号文件,坚决反击右倾翻案风,自治区妇联主任曾小平和12个地市妇联代表先后在大会上作了批判发言,其他代表作了小组批判发言。会议期间,代表们讨论了1975年全区妇女工作总结和1976年工作意见,还交流了各地的经验。16日,会议进行了总结,区党委书记赵茂勋,常委徐其海、廖东生出席了会议,赵茂勋在会上讲了话。大家还通过了区妇联第五届四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全体同志给首都工人民兵、人民警察和警卫战士的致敬信。最后,全体代表参观了南宁市郊区向阳公社白沙大队学习他们发动妇女反击右倾翻案风的经验。(摘自1976年区妇联档案20卷长期71—94页)

12月1日,区妇联举办第二期妇干班。学习的内容是:一、华国铎主席是我党、我军和我国各族人民当之无愧的领袖;二、我们党同“四人帮”反党集团斗争的性质和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对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三、揭露批判“四人帮”的滔天罪行。学习时间为2个月,参加学习人员:1、自治区妇联委员;2、各地、市妇联主任,副主任或妇干;3、各组妇联主任、副主任或妇干;4、部分公社妇联主任或副主任,共150人。(摘自1976年区妇联档案长期22卷第98—99页)

后 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提出拨乱反正,区妇联根据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区党委桂发(1983)7号、35号文件的通知,成立了“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进一步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和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

1、在清理“三种人”的工作中,区妇联党组认为范成业在“文革”中所犯错误性质是严重的,而且认错态度不好(1982年12月党组召开平反大会,为田克、杨希方、李克芳、孙醒侬等10位同志平反,恢复名誉。但范成业当时并未承认她的错误,所以党组动员她趁春节期间去拜访田克同志,向她道歉做些弥合工作,她没有接受,平反会散后,范还叫田克同志为田狐狸,对田索取原来的东西也不满)。经过整党帮助,对自己的错误逐步有所认识,但考虑范参加工作多年,已到离休年龄,可从轻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上报区直机关党委审查后批复:“范成业同志在‘文革’中积极参与造反夺权和审查批斗干部群众,犯有错误,但鉴于范成业是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本人对错误做了检查并向受迫害的同志赔礼道歉,根据有关政策,决定对范成业同志免予党纪处分”。

2、在清退财物方面,1984年区妇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小组上报工委组织部后拨专款500元退给田克。

1966年——1976年领导班子变动情况

1966年(“文革”初期)

党组书记 田克(主任)

副书记 鲁燕(副主任)

成 员 邓艾(副主任)储继 陈拱生

1968年9月2日成立区妇联革命领导小组

组长(暂缺)

副组长 范成业(区妇联农村部部长)

组员 陆佩珍(区妇联干部)

李慧芳(区妇联干部)

禢子云(区妇联会计)

梁少芳(区妇联出纳)

1973年(恢复妇联以后)

主任 曾小平(任职前为区革委政工组群工小组副组长)

副主任 黄金娥(任职前为田东县副县长,生产组副组长) 毛凤鸾(任职前为广西民族学院工农兵学员) 何美玲(柳州钢铁厂工人,不脱产) 陆美花(宁明县上石公社下石大队党支书、农民,不脱产) 余受武(象州县运口公社革委会副主任) 万琼英(陆川县良田公社,干部)

办公室主任 程月桂(区革委政工组群工小组工作人员,区妇联农村部副部长)

农村部副部长 江玉昌(区妇联干部)

福利部副部长 陆佩珍(区妇联干部)

宣传部副部长 骆 颖(区综合设计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1987年4月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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