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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县“文革”大事件

日期:1987-4-3 作者:中共贺县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贺县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目录

前言 ………………………………………………………………………… (537)

“12·30”流血事件 ……………………………………………………… (541)

老当铺事件 ………………………………………………………………… (545)

贺县“保红指挥部”、贺县“联指”参与平桂派性武斗事件………………(551)

里松、新路矿派性武斗和围剿姑婆山的所谓国民党残渣余孽事件………(564)

参与珊瑚矿派性武斗及虐杀“俘虏”14人事件……………………………(571)

追查“反共救国军”事件 ………………………………………………… (578)

“刮12级台风”是怎么回事? …………………………………………… (590)

贺县原地下党在“文革”中受迫害的简况…………………………………(601)

前言

1966年全国各族人民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时候,灾难突然降临了,整个中国陷入空前的浩劫之中,贺县也不例外,民主被践踏,法制遭破坏,人身受侮辱,权利被剥夺。打倒之声不绝于耳,打、砸、抢、抄之风比比皆是,抓“反军”,搞武斗,搞围剿,“刮台风”,乱杀人的事件一个接一个,全县人民除了儿童外,几乎全部卷了进去,大批干部、群众被无辜批斗、捆绑、吊打、关押和杀害。根据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的统计,全县被无辜杀害的达1462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0.3%,被无辜批斗摧残的干部群众近万人。造成大批冤假错案,受害者3000多人,腥风血雨之凶猛,被乱杀的人数目之多,手段之野蛮、残忍,确是史无前例的,是全区“文革”重灾县之一。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12月18-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为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和过去一系列“左”倾错误打下了思想基础。1981年6月27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对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方法给予全面否定。

根据中央《决议》精神和区党委的部署,我县成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开始进行落实政策工作。但是,由于粉碎“四人帮”以后至三中全会以前,中央还有“两个凡是”;三中全会以后,广西仍坚持一条所谓正确路线,所以“文革”遗留问题特别是“文革”中乱杀人问题根本无法解决,对无辜死难者只作“非正常死亡”或“被‘四人帮’迫害致死”的简单结论;各种冤假错案未能彻底平反;“三种人”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没有进行处理。对于这种情况,受害者和群众意见很大,严重影响安定团结。

党中央对广西的“处遗”问题十分重视,1983年“处遗”一开始,中央指示:广西“文革”遗留问题必须贯彻“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稳妥坚实,稳步前进”的方针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并派出工作组来广西具体指导。区党委发了经中央批准的关于处理“文革”中乱杀人问题的桂发〔83〕54、55号两个政策性文件,并提出把“处遗”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1983年4月,根据中央和区党委的有关指示,我县落实政策领导小组改为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领导小组,6月重新加强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力量。7月又从机关抽调545名干部组成“处遗”工作组,深入基层宣传党的政策全面开展“处遗”工作,经过2年时间的“处遗”,认真处理了“文革”中乱杀人这个根本问题和其它“文革”遗留问题。对组织策划、指挥和参与乱杀人者给予党、政、法纪处分。给予党纪处分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9人(其中国家干部6人),开除党籍540人(其中国家干部26人),清除出党134人(其中国家干部27人),留党察看192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156人,党内警告103人。给予政纪处分的,开除公职6人(其中国家干部3人),开除留用30人,记大过31人,记过16人。给予法纪处分的:逮捕法办57人(其中国家干部17人,工人1人)。判刑情况:判4-10年徒刑28人,判11-15年徒刑25人,判无期徒刑3人,判死缓1人。另外有3人(张仁义、谢日妹、邹光清)捕前已调离贺县,未统计在内。对受害死者给予平反昭雪,发了埋葬费和抚恤费;遗属生产、生活有困难的给予经济补助839户5269人(其中解决无房户40户,修理危房204户);遗属中孤老、孤幼、孤残157户166人给予定期定额救济;安置遗属子女工作73人;“文革”中被停发、扣发的工资给予补发。总共开支“处遗”经费717000元;给各种冤假错案彻底平反3130人,以县委或县人民政府名义发给平反书。由于在政治上、思想上、经济上做了大量的善后工作,因而消除了多年积怨,愈合了伤痕,全面完成了“处遗”任务。

我们编写这份《“文革”大事件》的目的,是把“文革”中难忘的流血事件,如抓“反军”、搞武斗、“刮台风”等8个事件从各个侧面如实地记录下来,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干部、群众和子孙后代,使这种浩劫的悲剧不再重演。

编写《“文革”大事件》的材料来源,主要是根据县档案局收藏的有关“文化大革命”方面的文件、报告、总结、会议记录和当时有关负责人的讲话以及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时通过调查核实所形成的文件,调查报告,定案结论等资料;按中央《决议》精神,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编写。由于“文化大革命”资料不全(曾被烧毁一部份),再加上编写水平有限,时间匆忙,因此。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望知情者补正。

中共贺县委员会整党办公室

“12·30”流血事件

1967年12月30日,湖南“湘江风雷衡阳财贸宣传队”负责人沈海泉,从新路矿返回平桂局途中,因观点不同而被黄田公社“贫下中农硬骨头战斗队”(“联指”观点)武装扣押,平桂局“井岗山”和选炼厂“井岗山分部”(“4·22”观点)负责人袁孝春、韦厚明、包筑衡等闻讯后,认为贺县武装部扣押了他们的人。即率领60多人带轻机枪1挺、冲锋枪3支、手榴弹30多枚乘坐3部货车。从西湾开往八步,到贺县武装部要人,当汽车到担干岭时,被扣押的沈海泉已放出并回到此地。袁等并未因人已回来就此了事,而将沈海泉喊上货车继续开往八步向县武装部质问。车开到人民礼堂(贺县“造反大军”武斗据点)袁孝春、韦厚明等对车上人员说:“大家不要讲老沈(海泉)已回来,去找贺县武装部要人,教训他们一顿,以免他们武装民兵随便拦车抓人。”当车开到县武装部门口要进入武装部时。站岗值班战士邓良德极力阻止不许他们进去闹事,武装部干事黄辉德、参谋刘兆富闻吵闹声即出来解围,包筑衡等以值班战士枪口对准他们为由,20多人顿时蜂拥扑上,把值班战士邓良德推倒按在地下,夺去半自动步枪1支、子弹68发、手榴弹4枚、军帽1顶。这时,武装部赵兴恩(作战科长)、99分队韦超云(指导员)等人出来制止,支左办公室不断广播警告,武装部有战斗准备。袁孝春、包筑衡等20多人知道此一情况后,被迫交出半自动步枪,但子弹和手榴弹不交,说值班战士承认枪口对准他们是错误的才全部送还,说后便跳上汽车由来的原路开走了。

就在双方争吵的时候,武装部科长申广仁打电话将情况告知了看守所驻军99分队队长黎贤华,并叫黎将此事转告驻地区新生修配厂(即现在地区二机厂)的74分队,要他们提高警惕,做好战斗准备,与此同时,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均在一个院子内办公)也接到武装部打来的同样内容的电话。黎贤华接电话后,立即通知全队指战员紧急集合动员,布置班长罗虎、机枪射手徐勋传、副射手黄光明3人持枪出公路边拦车。公检法联络员龚初生叫简炳洪广播武装部被抢枪之事,正在吃中午饭的谢世山(公检法“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副总指挥)听了广播立即到了办公室与陈尤钦(公检法“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副总指挥)、钟兵、申恒亮等人商议。当钟兵把武装部被抢枪的情况向谢世山、陈尤钦汇报后,接着陈尤钦叫钟兵、龚初生分头通知各班长黎忠、高春林、高松等人紧急开会研究对策。会议未结束,看守所附近的枪声已响了。这是罗虎等人看到“平桂井岗山”和选炼厂分部第一部汽车开到看守所门前三岔路口时,鸣枪警告,要他们放下去武装部抢得的武器弹药,停车后,坐在车头的人下车看了一下,见是解放军拦车,根本不予理睬便上车继续开走。这时黄光明对准汽车轮胎谢击,胎烂车停,随后第二部和第三部汽车也无法前进,在车上几十人有的跳车乱跑,有的持武器伏在路边高喊抓凶手,有一人向公安局门口投了一个手榴弹,在看守所围墙里的99分队战士何永天、陈永辉等人趋势向着喊声和汽车的方向,用冲锋枪、轻机枪、手榴弹等武器连续射击10多分钟,打出子弹130多发,当场打死2人在车上。

99分队枪一响,公检法的高音喇叭反复广播:“平桂‘4·22’武装围攻公检法,冲击监狱,各班战士要坚决还击。”这时陈军举起英“77”步枪从窗口向外射击;机动班钟兵、申恒亮等人转到看守所围墙内用“50”冲锋枪、驳壳枪、步枪和小口径步枪等武器不断往外射击,广播不断播出“打死一个,又打死一个……”的“捷报”,这时,钟兵等想乘胜出击,请示陈尤钦、谢世山,陈、谢担心出击危险,而不同意。

在激战中,驻平桂6975部队支左人员强烈要求停战,县武装部支左办公室才急急忙忙打电话给公安局,要他们停止射击,抢救对方伤员,公安局接电话后停止了广播和射击,并派人抢救伤员。当天下午双方派代表举行两次谈判,由于双方代表对立情绪严重,谈判毫无结果。平桂方面只好把死尸运了回去。

这个事件,共打死8人,其中两人系抬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湖南“湘江风雷”1人,过路农民1人。打伤14人,其中有贺县卫校护士2人,是参加抢救伤员时被公检法射击打致重伤的。99分队和公检法无一人伤亡。

事件发生后,自治区革筹小组派人来调查,县武装部领导陈金岭等人认定“12·30”事件是平桂“4·22”来抢枪的“反革命事件”,调查组没有在《调查报告》上写“反革命事件”字样。黎贤华按照陈金岭等人意见,拒绝了在《调查报告》上签字。从此之后事情便不了了之。“12·30”事件导致派性武斗不断升级。

“12·30”事件,在1983年6月开始的“处遗”中,经过专案组近9个月调查,报县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1)认定“12·30事件并非“反革命事件”而是派性武斗;(2)对主要负责人陈尤钦给予留党察看,从副县级降为一般干部处分;谢世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公安局副局长,按区级安排工作;申广仁已调至广西雅脉钢铁厂,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黎贤华已调离贺县。已将情况转告其所在单位;(3)对死者已给予平反昭雪,经济善后已按政策给予落实。”

老当铺事件

八步西约街县人民银行对面的老当铺(群众称为“四方桶”),是贺县“造反大军”(“4·22”观点)的一个据点。所谓老当铺事件,即贺县“无产阶级革命联合指挥部”(“联指”观点)攻打“4·22”老当铺据点的一次派性武斗事件。

一、历史背景

1967年底,由于“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逐步深入,观点不同的“联指”和“4·22”两派之间的意见分歧越来越大,矛盾愈演愈深。“联指”要支持韦国清,打倒伍晋南;“4·22”则要支持伍晋南,打倒韦国清。一派所支持的,另一派则要打倒;一派所要打倒的,另一派则要支持。双方意见无法统一起来。各派为了标榜各自所坚持的观点正确,指责另一派所坚持的观点错误,彼此从口头上的辩论到大字报、高音喇叭的相互攻击。当时八步主要街头都张贴了形形色色的大字报和安设了高音喇叭,宣扬自己观点,指责对方观点,这就是“四人帮”当时惯用的述语——“文攻”。后来又从“文攻”发展到棍棒拳脚交加的“武卫”,以致最后发生互相用真枪实弹对击的派性武斗。

二、起因及经过

自从67年12月30日平桂“4·22”说黄田公社“贫下中农硬骨头战斗队”拦捕他们的人而开车三辆载着数十名“4·22”组织成员到县武装部交涉引起纠纷,被贺县公、检、法截击,以致发生伤亡事故的“12·30”事件之后,八步地区两派加剧了武斗气氛。贺县“联指”和“4·22”双方都在准备应付随时可能出现的武斗,都在八步市区内寻找一些制高点的坚实建筑物作为自己的据点。“联指”一方占据了旧税务局、县人民银行5层大楼,并在那里设立指挥部;“4·22”一方则占据县人民银行附近的老当铺、盐仓、旧八步饭店和人民礼堂等处,控制着从老当铺至人民礼堂大半条西约街作为他们的据点和所谓解放区。双方人员驻守在这些据点内,时常出现放冷枪和扔手榴弹之事。在攻打老当铺之前曾发生一次用炸药包炸人民银行后门碉堡,一个老太婆被炸死之事。“联指”一方指责这是“4·22”干的;“4·22”一方又指责是“联指”干的,相互攻击,矛盾不断激化,弄得人心惶惶,过往行人害怕被冷枪打着,都不敢走这条街经过,只得绕道而行。那时又在群众中出现一种谣传,说驻扎在银行附近的一个“4·22贺县劳动者兵团”挖了一条地道与老当铺“4·22”据点连通,同时又挖了一条通往人民银行地下的通道,直接威胁“联指”据点。虽属谣传(事后银行附近并无挖过地道的痕迹),却进一步引起“联指”头头对“4·22”的痛恨,成为进攻老当铺据点的借口。正在这种矛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梧州地委机关干部荣丕实(原贺县县委副书记)和地区林业局干部“联指”头头韦焕荣二人于68年元月上旬从梧州来的贺县,先后在贺县公、检、法、县委大院向干部作形势报告,鼓动派性纠纷。还在县委会议室召开县直及地区在县单位“联指”组织负责人会议,荣丕实在会上讲了梧州市和八步地区阶级斗争形势,指责“4·22”一派组织的“反动性”和“破坏性”。荣丕实等人的讲话,使“联指”更是火上加油,进一步激起对“4·22”的仇恨。

三、手段和步骤

68年元月下旬,“联指”头头钟兆新主持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关于拔掉“4·22”老当铺据点问题。决定由这个组织的指挥部成员李赤锋和钟如意二人去梧州请求梧州市“联指”观点的“无产兵”及地区机关“联指”派武装前来支援攻打“4·22”老当铺据点。荣丕实、韦焕荣接见了他们并连同潭金锡(地区公安处干部、“联指”头头)一道去找梧州市“无产兵”头头童如铭,请求支援。在与童如铭的会谈中,李赤锋等人先将八步情况汇报一番,说:“湖南‘湘江风雷’派了武器配备精良的一批人前来支持贺县‘4·22’,这支武装力量相当厉害,直接威胁着贺县,搞得八步很不安宁。”童在听完汇报后立即表示接受他们的邀请,答应派武装前来支援。乃于68年元月28日与荣丕实、韦焕荣一道带领梧州市“无产兵”20人、地直“联指”武装18人分别乘搭贺县派去的一辆解放牌卡车和地区外贸局一辆卡车来到八步。当晚荣在他爱人的住处(贺县人委招待所内)请章、韦等人吃饭。贺县县委工交政治部主任“联指”成员张仁义、县人事科长解仲良等人也来到荣丕实家会见童如铭,并就攻打老当铺问题交换了意见。接着又研究了进攻方案。参加研究的除荣、韦、童外还有张仁义、解仲良、轩建彩(县委组织部长)、钟如意、钟兵、李少东、贝伟光等“联指”负责人。先由张仁义介绍八步地区情况,接着研究进攻方案。决定于旧历年30晚(68年元月29日)行动。元月29日上午9时又在县委会议室召开有钟兆新、钟兵、贝伟光、李少东等人参加的会议,由钟兆新主持。会议按照荣丕实等人决定进攻老当铺的时间和步骤,再次研究了进攻的细节问题。认为在旧历年30晚大家在吃年饭时发起进攻,“4·22”的人是不会料到这时被围攻的。这是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突然袭击,定必一举拔掉这个“眼中钉”。进攻时间决定下来之后,对兵力部署方面进行具体分工:童负责指挥“无产兵”大部武装人员和贺县“联指”的部份武装人员主攻;“无产兵”的另一个班和贺县“联指”武装在人民银行据点居高临下负责监视和火力掩护;其他武装人员由贺县公、检、法一个班负责在一景桥以下沿贺江河边切断对方退路;贺县工程队“联指”武装人员负责炸开老当铺大门的爆破任务;余下的“联指”武装分兵在外围守卡。会议结束后,由“联指”头头李少东的老婆曾绍英带领童如铭偷偷到老当铺周围详细察看了地形和情况。

年30晚这天下午3点钟,“联指”武装人员就开始会餐,一直吃喝到5点钟才由童如铭带领队伍逐个进入人民银行“战地指挥部”。不久,“4·22”老当铺据点悄悄出来一男一女(“联指”安插进去的内线),匆匆忙忙交了一张字条给“联指”接头人员,并告诉他说:“里面的人还没有‘ 这个’(做吃饭手势),人员、武器数量照旧”。

为了等对方吃饭,“联指”进攻人员一直等到晚上7点,正当对方人员用饭时,童等按既定方案,吹响了冲锋号,立即将老当铺电灯线路切断,由童带领“无产兵”和工程队“联指”爆破人员首先冲到老当铺跟前,用炸药包炸开老当铺底层一个缺口,其余武装人员迅速从缺口进入老当铺底层并抢占楼口朝楼上开枪猛烈射击;贺县“联指”兵力由黄林、钟兵带领王东兰等人也迅速冲进老当铺,因没有遇到任何阻挡,故其势如破竹,如入无人之境。原来驻守在那里的“4·22”人员20多名都是青年学生,只有个别干部,他们仅有驳壳枪1支、木把五○式冲锋枪1支、鸟枪若干支、手榴弹若干个,经不起梧州“无产兵”和公、检、法人员的狂轰猛射。这些青年男女平时为派性在高音喇叭前喊喊叫叫,而在激烈的武斗时刻,一听到楼下炸药包爆炸声,就被吓蒙了,再经此一阵猛烈扫射,早已无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力,大家只得慌忙退到楼顶天棚躲避,紧缩作一堆,等待“联指”的人来抓“俘虏”。他们不断高喊“不要打呀!我们投降啦!……”“联指”武装人员扫射一阵之后见对方不还手,确认再没有什么匿藏顽抗的“敌人”,枪声才停下来,然后逐个收容“俘虏”。

四、后果及处理情况

在这次对“4·22”老当铺据点的突然袭击中,前后未到1小时,在密集的火力射击中,“4·22”一名卫校男学生莫国金被打死。另一名芳林中学男生古应山被打伤(现在莲塘乡化工厂工作,其余躲在楼顶天棚的20多人都全部被“俘”。其中土产公司干部邹富文、芳中学生蔡俊德、卫校学生粟米林三人被认为是“坏头头”押解到县委大院关押审问7天后释放回家,余下的20多名男女学生由黄林审讯训话后当场释放。除几支枪和手榴弹全部收缴外。还缴获有粮食、肉类食品及棉胎等一批物资。)

老当铺事件,被打死1人,在“处遗”中给予了平反及发放埋葬费抚恤费,对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张仁义、钟兆新2人因参加平桂武斗,虐杀“俘虏”刘继芬等14人,已分别给予处分:张已逮捕,保外就医,自杀身亡;钟已开除党籍,从区级降为一般干部;黄林参加平桂武斗中弹身亡;钟兵在“处遗”前因经济案和男女关系自杀身亡;钟如意在“处遗”前因经济问题判刑3年,“处遗”中不再重新处理;荣丕实、韦焕荣、童如铭3人是地、市干部,“处遗”时未报过他们的材料;轩建彩后来也调到地区单位,“处遗”时已报材料给他所在单位(皮防医院),因病尚未处理。

贺县“保红指挥部”、贺县“联指”参与平桂派性武斗事件

1967年初,平桂矿务局干部、职工及中学师生为了支持各自认为正确的区党委领导人站出来领导全区“文化大革命”,而分成两派群众组织,一派是由邹富金、杨子明等人组成的支持韦国清的“革命造反联合指挥部”(简称平桂“联指”);另一派是由张家铜、张成、顾启华等人组成的支持伍晋南的“广西‘4·22’平桂《井岗山》总部”(简称平桂“4·22”)。初期,两派只在大字报和口头发表不同的观点,后来又相互辩论和攻击,使意见相左日远,矛盾愈演愈深,于68年5月24日至7月7日连续发生长达49天的派性武斗,乃至出现由“联指”以“战胜者”姿态,杀害“4·22”大批被俘人员的“7·19”流血惨案。这一流血事件,除平桂矿务局本身两派群众组织直接冲突之外,还有应邀前来支援的梧州地专机关、梧州市、贺县、钟山、富川等县“联指”武装人员和各县革委所领导的“保红指挥部”武装民兵介入。经查证,这一惨痛事件,是在上述县革委“保红指挥部”、梧州军分区、县武装部、县革委主要领导成员的支持下所造成的恶果。双方除在武斗中互相枪击打死101人之外,武斗结束后,平桂“4·22”被俘人员297人惨遭杀害,还有一大批人遭到刑讯、逼供、致伤、致残,在经济上也受到重大损失。

一、经过情况

1967年平桂矿务局两派群众组织从双方观点对立发展到打派仗,从68年4月至5月中旬,两派曾连续发生武斗数次,当时平桂“联指”组织人数甚少,力量薄弱,常为对方所压倒。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杨子明就向梧州市和地专机关、贺、富、钟等处“联指”组织求援,首先得到地专机关“联指”头头谭金锡(地区公安处干部)的支持。并于5月8日在富川县召开平桂矿和贺、富、钟等县“联指”联席会议,由谭主持,研究对付平桂“4·22”问题。贺县革委委员、“保红指挥部”委员张仁义、“保红指挥部”常委、贺县法庭庭长黎忠二人出席了这次会议。会议对如何支持平桂“联指”问题统一了思想。决定由梧州市和地专机关、贺、富、钟三县及平桂等“联指”共同组织“前线联合指挥部,”调遣各自掌握的武装民兵,共同围攻平桂“4·22”,会议结束后,各处代表回去积级进行参战准备工作。张仁义、魏忠二人于5月11日向县革委领导及“保红指挥部”汇报。听取汇报的有县革委领导成员罗雄、刘志安、谢金华、张逊合、高发胜、王永德、于德江、黄意珍;武装部领导陈金岭、杨建秋、于长和;县“保红指挥部”常委钟兆新、申恒亮、黄林、缪隆恩等人。黎忠先汇报参加富川会议情况,后由张仁义作补充,说:“梧州、柳州及省‘无联’(持“4·22”观点的群众组织)都有人去了平桂,搞了武器弹药。准备袭击贺县,我们必须组织力量,防止敌人袭击。”黎忠反映平桂“4·22”自67年12月30日开车到贺县武装部指责黄田“碍骨头战斗队”的民兵拦路抓捕他们的人,前来向县武装部交涉而引起纠纷,导致平桂“4·22”汽车在公安局被截击。发生“12·30事件”之后,平桂“4·22”扬言要趁机报复的情况,引起县武装部、县革委各领导人很大反感,认为平桂“4·22”对贺县是一个很大威胁,这个“祸根”如果不及早铲除,贺县就不得安宁。听取汇报后陈金岭、罗雄等人一致认为必须采取断然措施,铲除“祸根”。县武装部杨建秋发言说:“我们县保红指挥部的同志思想太右了。八步至今没有一点火药味,平桂的人(指“联指”)也太软”;政委陈金岭接着说:“你们对此事要有独立自主的精神,不要两眼只望着上级,要自己拿定主意,多动点脑筋想办法”;罗雄也指出:“这件事、主要由‘保红指挥部’去想办法,人和东西(指武器)是有的,你们干就行了,此事我们革委和武装部都不好公开出面,你们要认真研究,妥善计划,不能盲目干,具体由‘保红指挥部’执行。”张仁义等人得到县革委和武装部领导的支持,立即召开会议,具体研究调动武装民兵参加攻打平桂“4·22”的作战方案。5月中旬,县“保红指挥部”总指挥钟兆新和张仁义、黎忠三人和平桂、钟山、富川的“联指”负责人在西湾耐火材料厂举行联席会议。由平桂“联指”邹富金主持,会议具体研究决定先由贺县、钟山两县“联指”出兵,共订于5月24日到达西湾;富川“联指”兵力负责扼守本县交通要道,拦截前来支援平桂“4·22”的湖南“湘江风雷”兵力;此外由平桂“联指”派人去邀请梧州市和地专机关“联指”出兵参加联合围攻。张仁义、黎忠、钟兆新3人回八步后又召开“保红”常委会议,由张仁义主持、钟兆新作传达,经充分讨论,作出如下决定:(1)成立“贺县参加平桂作战指挥部”,由黄林任总指挥,申恒亮任作战指挥长,谢银芳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西湾水管所),缪隆恩负责后方工作(以上人员都是县“保红指挥部”常委);(2)力量组织问题,由公、检、法、财贸战线和黄田“贫下中农硬骨头战斗队”武装人员组成尖刀班;(3)由信步、沙田、鹅塘、莲塘、贺城、贺街、信都、仁义、桂岭等9个公社(镇)革委武装部抽调民兵400多人,在预定时间内开到平桂作战指挥部听候调遣。

5月24日,贺、钟两县“联指”先后开到西湾驻扎,富川“联指”兵力也开到指定地点布卡防守前来支援平桂“4·22”的湖南“湘江风雷”武装。当晚平桂“联指”的老山据点被平桂“4·22”武装突然袭击,次日杨子明赶到梧州求援。5月28日梧州地专机关“联指”和梧州市“无产兵”派40多名武装人员赶到平桂矿,分别驻西湾电厂及水岩坝;钟山“联指”武装移驻西湾煤矿小马岭及平桂矿炸药库;贺县“联指”武装分驻西湾水管所和黄田公社的公和、下排大队及天堂煤矿等地,于是形成了对平桂“4·22”的包围圈。

5月29日对平桂“4·22”的联合进攻开始。贺县“联指”武装由申恒亮、黄林、杨启云指挥,攻打选炼厂外围二号山头,战斗刚刚打响,前线总指挥黄林即中弹身亡,队伍败回驻地扼守,其它县进攻也遭失利。当天下午在西湾耐火材料厂平桂“联指”据点召开战地紧急会议,与会的有梧州市的张炳坤、张碧林、杜海楼;贺县的申恒亮、钟兆新;钟山的刘金辉、刘泉江、何清辉、钟瑞鹏;富川的何学多;平桂的邹富金、杨子明等“联指”头头。会议除分析、讨论联攻方案外,还决定成立“前线联合指挥部”,以便统一领导。选出邹富金为总指挥。申恒亮、钟兆新、刘金辉、刘泉江、钟瑞鹏、张炳坤、张碧林、杜海楼等人为副总指挥。随着贺县“保红指挥部”于5月31日在八步又召开常委扩大会。会议由钟兆新主持,“保红指挥部”办公室、军械、后勤、前线指挥及政宣等组织的负责人谢银芳、叶海洲、李赤锋、缪隆恩、申恒亮、钟如意、黎忠、贝伟光、张选国、陈尤钦、朱义清、黎中平等人参加。会议听取了前线情况汇报,因黄林在武斗一开始就被打死,决定补选钟兆新任前线总指挥,申恒亮、杨启云、谢银芳、宋恕久、陈尤钦等人为副总指挥。

经过一番调整,贺县和梧州部份“联指”武装由申恒亮指挥。从天堂渡河,与平桂“联指”武装配合,共同攻打西湾工程队和试验所的平桂“4·22”据点,结果进攻受挫而被迫撤退。这是贺县“联指”第二次失利。

6月2日,“联合作战指挥部”又召开战地会议,研究作战方案,改变了上两次从正面进攻的战略。决定当晚偷袭西湾电厂山头平桂“4·22”据点。由贺县公、检、法、梧州及平桂“联指”武装,编成混合小队,由陈尤钦、钟兵指挥,李奕宏、黎忠等人配合,向电厂后山偷袭。但很快被对方岗哨发现,双方短兵相接,战斗激烈,彼此伤亡甚重,最后山头被“联指”混合小队攻下。

“前线联合指挥部”自改订进攻方案一举攻下平桂“4·22”电厂据点后,对全歼平桂“4·22”整个组织,增强了信心。6月3日广西“联指”常委陈忠民来到平桂,并主持召开了有邹富金、杨子明、刘金辉、刘泉江、申恒亮、张炳坤、杜海楼等地、市、县“联指”头头参加的战地联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参加武斗的公社武装部长等人)会议总结了进攻电厂山头的经验,表扬了“有功”人员,部署继续进攻平桂“4·22”选炼厂据点方案,决定于6月4日发起总攻击。是日凌晨,贺县、钟山、梧州及平桂等“联指”集中兵力2000多人开始向选炼厂进攻。他们使用了“六○”炮及所有轻重机枪对选炼厂猛烈轰射,同时从东、南、北三路进攻。贺县由陈尤钦、杨启云、林宗铭等人指挥围攻整整一天。在三路夹攻下,平桂“4·22”看到对方有“六○”炮和轻重机枪轰击,势难坚守,到天黑时,就把队伍撤到总局行政办公大楼据点。6月5日凌晨,“联指”联合武装进占了选炼厂,在这次武斗中双方又死伤了一些人。

平桂“4·22”选炼厂据点被攻破之后,“联指”联合武装又进一步准备对平桂“4·22”总部(拉机山)所点进攻。6月13日晚,贺县“联指”派仁义公社武装民兵沿西湾老街一带进行侦察时,被对方发现,该公社民兵魏书兰刚进入火力点就立即被对方开枪射死,其余侦察人员只得缩回驻地。6月17日晚,贺县“联指”又组织黄田公社、县公、检、法和地区氮肥厂武装力量。由陈尤钦、杨启云、钟兵、黎忠、谢世山等人带领,分头向西湾粮所发起进攻,于18日凌晨又攻下了平桂“4·22”设在那里的据点,搬走了一部份粮食作为参加武斗人员食用。

西湾粮所被攻占后,贺县“联指”武装接着又进攻平桂工程队和实验所的“4·22”两个据点。由于防守严密。攻而不克。他们又于20日转向拉机山平桂局行政办公大楼及武装部两个“4·22”据点进攻。由于“4·22”兵力已汇合在这个办公大楼,工事坚固,攻坚困难,“联指”联合武装负责人苏海兰、谢红等在进攻时中弹身亡,梧州、钟山“联指”武装人员也被打死一批,攻坚失败,只得撤出阵地休整。这期间他们又召开三县一矿负责指挥的“联指”头头会议,由杨子明主持,贺县钟兆新、申恒亮及广西“联指”常委陈忠民参加了会议,研究攻打平桂行政办公大楼及武装部据点问题,大家认为枪枝弹药已缺,需要补充,决定:(1)由陈忠民开条子派人到南宁向广西“联指”领取一部份;(2)由钟兆新回八步向武装部政委陈金岭汇报,要求解决枪支弹药。第二天梧州市“联委”杜海楼、梧州地专机关“联指”韦焕荣也从西湾开车到八步向陈金岭求援。此行很见成效,陈金岭立即给了两车弹药,其中分给贺县“联指”步枪子弹2000多发。接着张仁义,缪隆恩另外在县武装部又要了枪支2箱、弹药1箱,“六○”炮1门、炮弹多发,运到西湾。

“联指”联合武装经过休整及枪支弹药补充,对拿下平桂行政办公大楼及武装部“4·22”据点,最后彻底铲除平桂“4·22”这个“祸根”信心更足。6月下旬,“联指”联合武装又一次发起对行政办公大楼及平桂医院的“4·22”据点总攻击,贺县“联指”负责攻打医院,由杨启云指挥;其余武装集中攻打平桂武装部和行政办公大楼。平桂医院首先被贺县“联指”攻占,杨启云、申恒亮、陈尤钦、钟兵等人接着又带领队伍与其他“联指”武装汇合。共同围攻平桂武装部和行政办公大楼。这次全力围攻,由于增加了贺县武装部支援的枪、炮、弹药。在猛烈的枪炮轰击下,攻破了“4·22”这两个据点。“联指”联合武装乘胜前进。贺县、钟山和地、市“联指”武装又联合攻打平桂公安局,连续猛攻几天。这个据点的“4·22”武装再也不能坚持,纷纷突围外逃。在突围中,大批人员被“俘虏”,贺县“联指”也抓获40多名,统一交由平桂“联指”所设的收容所看守。

经过以上数次围攻,平桂“4·22”据点已被逐个击破,到6月底止,仅剩下黄花山最后一个据点。这个据点。贺、钟、平桂及地、市“联指”集中全力。先后发动了4次强攻,但前3次都因指挥失误而败下阵来。在第4次进攻前。“联合指挥部”再次在平桂电厂开会研究新的进攻方案。平桂“联指”杨子明在会上介绍了黄花山地形和“4·22”这个据点的防守情况。正在这时,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李钱荣也带着副参谋长李玉涛由贺县革委成员张仁义、缪隆恩陪同来到平桂武斗前线。他们改穿便装视察了地形。并与“联合指挥部”人员共同研究攻打黄花山的兵力部署。7月7日凌晨3时,在李钱荣的指挥下,对黄花山的总攻打响。贺、钟、平桂及地、市“联指”武装集结3000多人,对黄花山发起四面强攻。地、市及钟山“联指”武装使用5挺机枪从东、北两面猛攻;贺县“联指”兵办从平桂武装部向机修厂方向进攻;地、市“联指”另一部武装在西湾至水岩坝一带交通要道阻击;富川“联指”武装负责在望高以下一带阻击,他们主要是设卡抓捕“4·22”突围人员,到7月8日上午6时,坚守在黄花山据点的“4·22”人员已是筋疲力尽,势难死守,开始突围。在突围中,少数人被打死,多数人被“俘虏”,一些躲藏在厕所和家中持“4·22”观点的干部、工人及其家属也被抓起来。至此,“联指”兵力占领了整个平桂总局,平桂两派之间的武斗宣告全面结束。

二、虐杀“俘虏”、血祭烈士

平桂“4·22”失利之后,大批被俘人员被关押在“联指”设置的临时收容所,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和人身侮辱,有298人在非武斗的情况下被虐杀致死。

7月8日,贺县“联指”武斗人员陆续回转八步,另一支由贺县“保红指挥部”常委刘锦荣带领的“联指”财贸战线武装班进驻贺县光明化工厂。

7月11日平桂“联指”邹富金、杨子明在西湾电厂“联合指挥部”召开联席会议。贺县由钟兆新、申恒亮到会参加。会议研究决定于7月14日在平桂总局召开“庆祝胜利大会”并准备在大会时“处理”一批“俘虏”,给“烈士”报仇。凡参战的“联指”组织,也可提押“俘虏”回去“血祭烈士”。7月14日在平桂召开了“胜利大会”,“大会”中枪杀了10多名“俘虏”,作为“烈士”的“祭品”。贺县张仁义、钟兆新、申恒亮、缪隆恩、张选国等人参加了这次“胜利大会”。

7月15、16两日,“4·22”被俘人员相继被各地提押,贺县“保红指挥部”派李勉、张承周等人持该组织证明信件和所要的“俘虏”名单。到平桂收容所将刘继芬等14人解到光明化工厂关押。17日张仁义、钟兆新、申恒亮、李勉等人在水电局楼上召开“保红指挥部”常委扩大会。会议决定于7月20日在东方红广场召开将近万人参加的“追悼会”和“胜利大会”。张仁义在讨论中表示同意开“胜利大会”时杀1、2个“俘虏”,“血祭烈士”。县革委和武装部领导人罗雄、陈金岭等人对召开“追悼会”和“胜利大会”表示赞同,并在县革委常委会议上专门研究如何开法,决定先开“追悼会”,后接着开“胜利大会”。一个会场两张横额,“追悼会”用白横额,“胜利大会”用红横额。“追悼会”开完就将白横额取下露出红横额。接着开“胜利大会”。还决定县革委领导人参加开会时不上主席台,也不讲话。县革委还批准在县财政提取3000元作大会经费。

“胜利大会”召开之前,张仁义、李勉等人得知领导不准在开会中杀人,他们就提前行动,于7月19日由刘锦荣、李勉带民兵开车到光明化工厂将刘继芬等14人分别押到西湾选炼厂附近河边和八步三加罗卜滩河边全部杀掉,投尸下河。事件主要责任人张仁义(已调到岑溪县)于84年7月逮捕,85年保外就医时在其宿舍自杀身亡,同案人李勉判刑12年,其他责任人刘锦荣、钟兆新、申恒亮等人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三、武斗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平桂大规模派性武斗,给国家、厂矿及参与武斗的地区人民群众、干部、职工带来深重的灾难和重大的经济损失,后果极为严重。据“处遗”时查实,参与武斗的双方及平桂总局干部、职工、家属,计有398人被打死,其中双方在武斗对打中被打死101人,贺县“联指”被打死9人(名单附后),其余地、市、县“联指”被打死数10人;武斗后“4·22”一方被俘和从外地躲避被抓获受严刑拷打致死或被各地提押去杀死共297人;武斗中整个平桂矿务局所属部门全部停工、停产、时间长达半年,全矿约亏损900多万元,西湾银行被非法提取国库现金21万元,西湾粮所被两派抢夺粮食80万斤;贺县参加武斗,经县革委批准在县财政开支54000元(事后由平桂“联指”补给贺县20000元)。又在县粮库拨粮67000市斤,其它武器弹药等物资消耗难以计算。

附:贺县参与平桂派性武斗死亡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革”时所在单 位及职务 “文革”时参与组织 及职务 黄林 男 39 县财办秘书 “县保红前线指挥部”总指挥 孔俊峰 男 22 公安局干事 “县保红前线指挥部”民兵 朱勇 男 28 黄田供销社临时工 ″" 刘武 男 33 地区林业车队调度 “县保红指挥部”车队队员 谢红 (谢盛华) 男 42 县林业局秘书 “县保红指挥部”民兵 苏海兰 女 20 芳林中学学生 红卫兵 盘光烈 男 35 县银行农金员 武装民兵 叶水发 男 34 鹅塘公社 ″" 魏书兰 男 31 仁义公社大队干部 ″"

里松、新路矿派性武斗和围剿姑婆山的所谓国民党残渣余孽事件

一、事件起因

1968年5月下旬,平桂矿务局所属的西湾、珊瑚、里松、新路等矿区“联指”和“4·22”两派群众组织之间的矛盾从开始用大字报、高音喇叭相互谩骂发展到用真枪实弹对击的派性武斗。梧州军分区和富、贺、昭、钟四县武装部领导人卷入了派性斗争的旋涡。他们看到当时平桂总局及各矿区的“4·22”组织人多势大,又得到“湖南湘江风雷财贸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湘江风雷”)的支持。这个组织武器配备精良,如果与总局及各矿区一旦配合,对四县都是很大的“威胁”。因此他们下决心要铲掉“4·22”这个大“祸根”。四县革委“保红指挥部”分别于5月8日和7月初在富川、钟山召开三县联防会议,成立了三县一矿(富、贺、钟三县和平桂矿)“前线联合指挥部”具体领导对平桂总局及珊瑚分矿“4·22”据点的围攻(珊瑚矿武斗情况另写专题)。

里松和新路两个矿区地处贺县黄田公社里松片的文汉和路花大队。这些大队特别是文汉大队干部民兵持“4·22”观点的人相当普遍,县武装部领导耽心这些大队受里松和新路矿“4·22”影响,民兵枪支会落到“4·22”手里,就以县革委会名义于6月22日向广西革筹小组和梧州地区革委会分别写报告,反映新路矿“4·22”混进了“坏人”与矿“一小撮走资派”勾结起来,在里松片公路上到处非法设立哨卡,破坏交通,扰乱社会治安、干扰黄田公社的“文化大革命”等问题。要求区革筹小组、梧州地区革委会迅速研究处理。报告尚未批复,县武装部就派人到里松收缴民兵枪支和侦察“敌情”。导致后来发生两个事件,即6月29日里松大队门口被炸事件和6月30日以后千余民兵武装围剿里松、新路、姑婆山的所谓国民党残渣余孽流血事件,称里松“6·29”事件和“6·30”事件。

二、经过情况

1、里松“6·29”、“6·30”事件

68年6月25日,贺县武装部负责人指示黄田公社武装部副部长叶扬青和公安特派员龙行清等人前往文汉大队收缴武装民兵的枪支。6月27日又派武装部作战参谋刘克盘、刘兆富会同公安局政审股副股长郑敬林、李柏林等人从桂岭经上皇矿进入里松大队侦察“敌情”,并以“调整民兵武器”及“了解群众缺粮”问题为由,将文汉大队民兵枪支收缴。6月28日,刘克盘等人在里松大队召集了里松片各大队的干部开会,会议直开到当天晚上12时,散会后,叶扬青等人把当天收缴上来的枪支于29日凌晨3时经桂岭、大宁绕道挑运回黄田。郑敬林、刘克盘、刘兆富和青凤大队民兵营长、里松大队党支书等人则继续留在里松大队部住宿。收缴民兵枪支一事为新路“4·22”组织所悉。他们就派出50多人于凌晨3时许来到里松大队,企图将被缴的枪支抢回,先用炸药炸开大队部大门,刘克盘等人闻爆炸声响,即将后窗窗条打断,逃到青凤大队避险,并立即用国防线电话向县武装部汇报了这个“6·29”事件。武装部领导认定这是“反革命爆炸事件”。就在这天上午,武装部向莲塘、大宁、桂岭等11个公社发出通令,要各公社按下达任务火速派出武装民兵准时赶到里松进行围剿“国民党残渣余孽”。同时又从县直机关抽调69名男女民兵于29日上午10时到达县武装部集合,由武装部副部长张庆祥、政委陈金岭作了战斗动员令。张庆祥和作战科长赵兴恩带领白友任、谢月东以及民兵先头部队乘车经大宁、桂岭绕道向里松进发。当汽车开到黄洞时,遇见叶扬青、龙行清等人挑运收缴民兵的枪支回来,赵兴恩问明情况后,就叫龙行清随车重返桂岭,星夜向里松进发。6月30日拂晓进入里松矿招待所和礼堂休息。下午1点半钟新路矿“4·22”开来货车两部约100名武装人员突然包围了里松矿并开枪猛烈射击。张庆祥、赵兴恩立即组织火力还击。占领山头控制制高点,掩护被困人员撤退到安全地带,后沿着水沟返回矿招待所,刚踏进后门时,被自己队伍负责警卫的李柏林开枪射击。张庆祥被打中左腿、赵兴恩被打中右腿,待警卫发觉时,方知误伤了自己人。在这次突然袭击中,里松矿“联指”人员陈朝南(电工)、毕明春(矿武装部长)中弹身亡。县武装班谢隆道(莲塘民兵)在矿饭厅被甩来的手榴弹炸死。作战参谋刘兆富立即向县武装部领导电话汇报并请求增兵解难。县武装部又将情况电告军分区,军分区(副编者)司令员高某指示“要出兵、多出兵……”。这场武斗,坚持到黄昏,新路矿“4·22”人员见“联指”武器精良,兵力增多,又有解放军助战和指挥,感到寡不敌众,难于取胜,就主动撤出据点。这就是继“6·29”爆炸事件之后的“6·30”事件。

2、从“6·30”武斗事件引起的大围剿

6月29日里松大队被炸。县武装部认定为“反革命爆炸事件”。6月30日又被新路矿“4·22”突然袭击,动用了国防电话告急,经军分区(副)司令员高某“要出兵、多出兵”指示,县武装部副部长张庆祥、作战科长赵兴恩2人又因在这场武斗中被误伤,县武装部领导下决心一定要把新路、里松矿“4·22”彻底打垮。于是立即通知桂岭、大宁、南乡3个公社武装民兵联合攻打里松矿“4·22”据点;又调黄田、八步、莲塘、信都、仁义、铺门等公社武装民兵包围新路矿“4·22”据点,再派贺城、贺街、鹅塘等公社和县直单位的武装民兵围攻新路矿选炼厂、粮所、供销商店等“4·22”据点。总共调动各公社民兵千余人。在张庆祥、赵兴恩等人的指挥下,桂岭片的民兵在打下里松矿后立即从里松向新路矿压出来;黄田、八步等公社民兵在拿下新路后就立即向里松压进去。造成里松、新路“4·22”处于两面夹攻、腹背受击的困境。7月1日,负责攻打新路的民兵到达后,在作战科长赵兴恩的指挥下,新路矿“4·22”处于孤立无援之境,难以坚持,于7月3日晚撤出新路矿各据点。与里松矿“4·22”一同逃往姑婆山转湖南江华避难,这场派性武斗随即结束。

武斗结束时,里松矿“4·22”黄天保(副矿长)等人被俘虏,由“联指”谢力、黄刚等人组织的审讯小组对这些被俘人员进行刑讯、逼供,并用布将两眼蒙住,捆绑毒打,最后开枪打死。在清查“4·22”各个据点时,收缴了一批土地雷、土手榴弹及炸药包等。集中堆放在路花大队部厨房,负责看守的民兵将土地雷拿来解剖,失手引爆,将近300斤炸药一齐爆炸,黄田民兵罗兰英和仁义民兵罗旭珍2人当场被炸死,多人被炸伤。

3、围剿姑婆山的“国民党残渣余孽”

里松、新路两矿的派性武斗,“联指”由于有县武装部的领导亲身指挥,又加上武器弹药的精良充足,所以始终处于优势。“4·22”各个据点逐一被攻破,最后被迫把队伍撤离据点,进入姑婆山,再撤至湖南江华。姑婆山海拔1731米,地处湘桂两省(区)的江华、富川、钟山、贺县交界。贺县武装部领导人对“6·29”、“6·30”事件不甘心,为了执行军分区“要出兵,多出兵”的指示,于7月上旬再次组织各公社武装民兵,对两矿的“4·22”外逃人员跟踪追击,务期一网打尽。7月上旬,贺、富、钟三县在新路举行了联防会议,由赵兴恩主持并介绍了“6·29”、“6·30”事件情况,具体研究和布置围剿姑婆山“国民党残渣余孽”的作战方案,决定各县组织民兵清理各自管辖的山区(包括姑婆山周围大小山地),互通情况,合力围剿。7月12日县武装部干部黄流、黄辉德和各公社武装部长先进入新路矿杨梅冲一带侦察“敌情”和勘察地形,绘制了进军姑婆山线路图。7月14日赵兴恩向县革委常委汇报情况,得到县革委常委的支持,7月15日,赵兴恩等带领大批武装民兵分四路向姑婆山进发。第一路是黄田、八步、信都3个公社武装部长王贵、曾木贵、宋恕久及马仁安带领民兵沿公路进山,扫雷开路;第二路由莲塘公社武装部长罗学梅、仁义公社民政助理潘济仁带领民兵从四面顶沿大曲河、江华水进山;第三路由桂岭、大宁公社武装部长张世良、莫兴帅和南乡公社武装干事蒙日宁带领民兵从里松马古坳方向进山;第四路由“联指”前线指挥长王恩(县体委主任)带领县直单位武装民兵从光明化工厂沿水库进山。各路武装民兵总共1368人沿路搜索前进,在共同到达姑婆山顶时,毫无所获。“4·22”的人员早已撤离到湖南江华县去了。7月16日全部民兵沿公路返回新路矿驻扎。7月下旬大部份民兵才由县革委派货车送回各公社,只留下400多民兵驻扎在新路矿防守。8月上旬,这些民兵又在赵兴恩的指挥下再次搜山,前后历时3个月,都无所获,有民兵3人被雷电击死。后来经县革委常委讨论决定,除了由赵兴恩及各公社武装部长和少数民兵骨干继续驻守新路矿之外,其余民兵全部撤出,各返原籍。9月底新路矿成立了革委会。赵兴恩、宋恕久、王恩等民兵骨干参加革委会成立大会,与革委成员照了相然后才开车返回八步。

三、事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在里松、新路武斗和姑婆山的4次围剿中,县武装部领导人亲自调动9个公社(镇)和县直机关武装民兵1368人,参与武斗和围剿姑婆山的“国民党残渣余孽”前后历经3个月,征用货车数十辆(次)往来接送民兵及作战物资,动用了统销粮10余万斤,县财政开支数万元……,一切开支都是经过县革委常委讨论决定报销的。参加武斗的民兵由各自生产队记给工分,至于矿方因武斗停工停产损失就难于估计了。

在武斗和4次围剿中,双方共死亡36人。“联指”方面死亡9人,其中2人被自己组织误伤打死、2人在解剖地雷时失误炸死、3人被雷电击毙、2人在武斗中被对方打死。“4·22”方面死亡27人,其中2人在武斗中被俘,审讯时被打死、1人武斗后在家被抓去仁义公社血祭“联指”的“烈士”时枪杀死、1人被推下河淹死,其余都是在矿办公室或在矿场上工时被抓去枪杀死亡。

在“处遗”中,对被害者已给予平反昭雪并补发埋葬费和抚恤费。对造成数十人被无辜枪杀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张庆祥、赵兴恩,已调离贺县,至今未给处分。张庆祥86年已病故。

参与珊瑚矿派性武斗及虐杀“俘虏”14人事件

一、武斗起因

珊瑚矿属平桂矿务局所辖,地处钟山县凤翔公社境内,与贺县公会公社、昭平县黄姚公社交界。“文革”期间,这个矿的干部、职工与平桂总局一样,由于观点不同而分裂成为“支韦派”(即“联指”)和“支伍派”(即“4·22”)两个群众组织。初期“4·22”一派在人力物力等方面较强大,“联指”一派势单力薄,暂时为“4·22”所压制,但未出现过大规模武斗现象。

1968年7月7日,平桂矿总局大规模武斗结束,平桂矿“联指”以战胜者姿态占领整个平桂总局之后,他们的总指挥邹富金就立即从平桂总局挂电话通知珊瑚矿“联指”负责人黄兴钰,叫他做好攻打珊瑚矿“4·22”据点的各种准备工作。

二、武斗准备情况及策划经过

钟山、昭平、贺县等3个县的县革委、武装部和“保红指挥部”负责人都认为珊瑚矿“4·22”对他们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一心要把它除掉。钟山县武装部长李琨在平桂武斗刚结束时就对参与围攻平桂“4·22”的石龙公社武装部长钟荣标和武装部干事陈安桂说:“你们回去后,要立即做好攻打珊瑚矿“4·22”的准备。”与此同时,钟山县“大联委”(即“联指”)又在钟山召开贺、钟、昭“三县联防指挥部”会议,共同研究策划围攻珊瑚矿“4·22”的问题。参与策划的有珊瑚矿“联指”黄兴钰及钟山县的石龙、贺县的公会和昭平县的黄姚、樟木等几个公社的负责人。会议回顾了联合围攻平桂“4·22”情况,认为联合围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决定按平桂的办法来解决珊瑚的问题。当时从整个广西来看,“7·3布告”已下达,桂、柳、邕、梧等地两派之争,已从大字报、高音喇叭等相互谩骂攻击发展到真枪实弹的武斗,而且出现解放军驻地部队和各军分区、县武装部所掌握的武装民兵介入围攻被他们认为是“国民党残渣余孽”的“4·22”一派群众组织。在这样支一派压一派的情况下,三县成立了“前线指挥部”(地点设在钟山龙潭水库),具体负责领导、指挥围攻珊瑚矿“4·22”据点。贺县武装部在这时也召开了各公社武装部长会议,由县武装部长杨康民、副部长张庆祥及作战科长赵兴恩在会上分别作指示。赵兴恩作具体部署。他提出:“中央对广西两派已作了肯定表态,认为“联指”和“4·22”两派都是群众组织,但‘4·22’组织内部混进了许多叛徒、特务、走资派及各种坏人,这是一批国民党残渣余孽,新路、里松有,珊瑚矿也有。他们组织反革命活动,破坏生产,造成矿区停工停产,阻碍交通,破坏社会治安,无恶不作。为了保卫红色政权,一抓三促,安定人心,根据‘7·3布告’精神,我们有责任配合各县共同清除这些残渣余孽。”接着下达任务:大宁、南乡、桂岭等公社武装民兵负责彻底解决新路、里松及姑婆山的“敌人”;公会公社配合钟山、昭平共同解决珊瑚矿的问题;信都、八步两个片的各公社已完成围攻平桂的任务,看以后形势发展再说。

68年7月9日,“前线指挥部”在钟山龙潭水库召开会议,研究围攻珊瑚矿“4·22”据点的具体方案,决定由钟山县石龙公社武装民兵攻打石灰山和杉木冲“4·22”据点;贺县公会公社和昭平县樟木公社武装民兵从龙门冲、大冲山一带压过去,形成包围圈;珊瑚矿“联指东方红总部”因人员武器不足,负责担任响导;后勤工作由各参战单位自行解决。会议最后决定总攻时间是68年7月11日凌晨,风雨不改。

公会公社革委领导和武装部长这几天先后3次派人到钟山县凤翔公社参加“三县联防指挥部”工作会议。第一、二次由公社“保红指挥部”成员吴仕裕、钟新堂2人参加。第三次由公社革委主任莫寿、武装部长白祖雪、“保红指挥部”成员胡管贱3人参加,反复讨论攻打珊瑚矿“4·22”据点细节问题,并在出兵前一天在公社举办了民兵学习班,县武装部有两个干部(查不出是谁)在学习班作动员讲话和有关进攻的战术问题。这时珊瑚矿“联指”负责人王承等人来到公会公社紧急求援,公社革委常委当即作出如下决定:

(一)领导成员分为两套人马来抓:革委主任莫寿、武装部长白祖雪、“保红指挥部”负责人莫业章、吴仕裕、吴仕略、胡管贱等人上珊瑚前线指挥军事;革委副主任谢金生、李桂旺、派出所长彭志旺、供销社正、副主任谢振耐、黎创达、粮所所长官业炎等人留公社负责管好后勤,保证前线军需和单位的保卫工作。

(二)每个大队要动员30-40个民兵参战(清水、茶坪两个山区少数民族大队不参加)。

(三)在靠近珊瑚矿的东六大队设立哨卡,不准公会的人过珊瑚去;从珊瑚出来的人,出一个抓一个。

(四)武器问题,收回清泉大队民兵武器,由公社统一使用,另一方面由公社“保红办公室”干部陈润祥到县“保红指挥部军械生产组”去,请邹炳文弄两箱土制手榴弹;再派人到昭平县武装部要一批武器。

(五)从统销粮、水利粮指标内解决参战民兵粮食,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人民币6角。

(六)派朱奕扬为代表到“三县联防指挥部”工作。

公社革委常委决定后,举办了一个有300多民兵及社直、大队干部参加的战前学习班,作战前动员和分配战斗任务。7月10日下午由莫寿、白祖雪带领全体参加武斗人员300多人向珊瑚矿进发,当晚12时到达龙潭水库前沿防守阵地。大平公社奉贺县武装部通知也派了武装民兵11人由革委副主任冯有东带队到达,编入公会民兵组织。各路民兵将“4·22”两个山头据点围困3天,到7月15日,钟山县石龙、凤翔、同古等公社民兵开始从正面攻打“4·22”石灰山据点,由于工事坚固,难以攻克,就派人与公会公社阵地负责人商量一同进攻。莫寿、白祖雪派胡管贱带领一个班16人连夜随同来人赶到石灰山阵地,被对方发现,胡管贱当即中弹负伤撤下阵地,改由民兵营长吴仕略带队联合夹攻石灰山,双方飞弹往来射击,相互拉据2天多,到7月17日拂晓,“4·22”石灰山据点内不能再坚持,就挂起蚊账当作白旗摇动,并用高音喇叭呼叫:“请不要打枪炮了!我们愿投降了,欢迎贫下中农进来……。”夹攻的武装民兵听到呼喊投降了,也就停止了射击。主要据点被攻破,其余两个据点也被攻破,战斗宣告结束。停火后,凤翔、石龙、同古、黄姚、樟木、公会等公社民兵立即冲入据点搜索“俘虏”,只有少数人在投降前突围逃出,多数人被抓,共抓获310人,集中捆绑跪在珊瑚矿灯光球场审讯。当天参加武斗的民兵大部分各自返回原公社。只有少数留守珊瑚。公会公社由吴仕略带领一个班在珊瑚矿留守,直到开完“胜利大会”才回转公会。

三、武斗造成的严重后果

珊瑚矿派性武斗,是在贺、钟、昭三县革委、武装部和“保红指挥部”有关领导的支持下,由有关公社领导发动武装民兵,有组织有计划联合对珊瑚矿“4·22”据点围攻而造成大批虐杀“俘虏”的派性武斗事件。时间持续一个星期之久,造成严重损失,特别是在珊瑚“4·22”举着蚊帐当白旗呼喊投降、已经放下了武器后,各公社的联合武装民兵仍将这批“俘虏”310人进行审查、严刑拷打,有的被残酷虐待,仅公会公社就抓捕40多人,押解回公社,分别关押在文武庙和公社礼堂。这些“俘虏”大部份是青年学生、职工家属以及持“4·22”观点在公会不能立足而逃往珊瑚矿的“4·22”据点躲避的小学教师及农民。经审讯后大部份释放,有几个珊瑚矿的职工也由矿方领回,另一人名叫赖碧霞,说是公会地区“4·22”头头,由县公安局李奕宏亲自带回县处理,余下14人分别在镰刀湾、贫冲口、珊瑚冲大沙坝、珊瑚坳和公会公社附近被公会、黄姚公社民兵开枪打死,其中有公会小学教师丘宗寿及瑞昌大队社员丘延芝2人于7月17日在珊瑚冲口被昭平县黄姚公社民兵李太和、潘新海等人开枪打死;双洋大队社员谢振先、谢振傲2人于7月17日在珊瑚口大沙坝被黄姚公社民兵杨传春等人开枪打死;7月下旬在珊瑚矿被抓的双洋、瑞昌、大姚、安太大队社员谢崇辉、廖庆裕、吴仕寿、李子谋、罗成芝等5人,由公会革委“保红部”莫业章、朱奕扬及武装民兵用汽车从珊瑚押回会公时在镰刀湾被民兵谢跃卷、钟新堂、谢世党等人拉下车开枪打死;珊瑚矿职工尹红(女)、赖任辉、李喜新3人,是在突围时逃到东六大队被公会哨卡民兵抓获。赖任辉被关押在公会文武庙。7月18日被民兵吴仕训开枪打死;李喜新被关押在公会礼堂,7月20日被拉到粮所旁边由民兵谢振抄、谢振繁、谢振炳3人先用刀捅倒后开枪打死;尹红被关押在公社礼堂,7月17日被拉到公社后面由珊瑚矿“联指”武装民兵黄行裕、公会新农大队干部谢振繁2人先用刀捅倒后开枪打死;双洋大队社员赖学团,于8月1日由民兵谢振凡、谢庆川、谢明华等人从珊瑚押解回双洋大队到珊瑚坳时开枪打死;双洋大队社员谢崇涛在7月17日突围时被乱枪打死(凶手无法查清)。

参与珊瑚矿派性武斗和虐杀“俘虏”14人案,在“处遗”中均已查清处理。给予莫寿党内严重警告,白祖雪留党察看1年处分,给予莫业章、朱奕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谢振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陈润祥、钟新堂、谢跃卷、谢世党、谢振抄、谢振繁、谢庆川、谢明华、谢振炳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黎创达党内警告处分。对李太和、潘新海、杨传春、黄行裕等人已由昭平县和珊瑚矿党委负责查处。另有杀人凶手朱记信(公会公社石塔大队民兵),于1983年9月畏罪外逃,至今下落不明。

追查“反共救国军”事件

一、起因

1967年秋末冬初,以“阶级斗争为纲”已成为推动一切工作的“动力”和处理一切事务的主导思想,极“左”思潮泛滥。12月中旬,有数百人围攻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同一大院),砸烂公、检、法的牌子并静坐示威,接着发生“12·30”流血事件。

在此期间,八步城区“联指”和“4·22”等群众组织相继成立,派性发展,他们因观点不同,而相互指责、攻击、谩骂,并且各自占领据点,准备武斗。在矛盾激化、气氛紧张的情况下,城区附近社队干部、群众,对“四类份子”及其子女,严加监督管制,不准乱说乱动,有的集中关押,有的批斗游村,名曰“加强对阶级敌人专政”。

1967年12月的“12·30”事件发生后,全县开始动乱。“勒令”、“炮打”、“砸烂”、“横扫”、“火烧”、“打倒”之声不绝于耳,批斗、关押、捆绑、吊打之悲剧越演越烈。无政府主义泛滥,小道消息滥传。有的说湖南出现了“反共救国军”。有的说广西某某县也揭出一个“反共救国军”。广大人民群众向来对共产党有着深厚的感情,听说有“反共救国军”无不义愤填膺。不少人凭着这点朴素的阶级感情投入抓“反军”活动。这样就给极少数极“左”分子进行乱杀人以可乘之机。

1968年2月中旬的一天,黄田公社武装部长王贵(王益民)主持召开全社大队干部会议(当时是武装部执政),说“白门楼有反共救国军(指2月初该社里宁大队白门楼片,采用刑讯、逼供办法制造的“反共救国军”),要各大队回去很好清查……”。会后全社掀起了追查“反共救国军”恶浪,这个恶浪波及全县6个公社。

二、方法手段

抓“反军”是用捕风捉影、刑讯、逼供的方法进行的。凡被诬为“反共救国军”者,均用“群众专政”的办法进行迫害。有的被关押批斗、有的被捆绑吊打、有的被逼害致伤残、有的被杀害致死、有的杀害后还张榜公布,说是“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判决”的。他们认为“群众专政”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权力下放,最高人民法院就是贫下中农。

1、道听途说,草菅人命。

1967年12月5日,黄田公社清面大队魏振连(支书)等人,听到14队队干肖伟仁反映肖房珍、肖雁珍二人不出集体工,东溜西窜,参加了“反共救国军”之后,不加调查,不顾事实,就派张文传(治保主任)、张杨生(文书)带领民兵将“二肖”抓到大队。当时大队干部中有人提出要处理(意即杀掉)“二肖”,魏振连举棋不定。次日,约了黄仁亮(支委、会计)和杨启云(供销社干部、“贫下中农硬骨头战斗队”总部负责人)一同前往县武装部向陈金岭(政委)请示,陈未表态。在返回黄田途中,杨启云边作杀头手势边说:“不敢干掉他!?”回到大队后,魏振连、黄仁亮分别串通大队干部处理“二肖”。

同年12月10日召开批斗会,李寿佳(贫协主席)主持。魏振连讲话,李宣读“二肖”罪状后,问群众如何处理?有人说,“活埋算了”。随即叫“四类分子”林兴贵等6人,分别把“二肖”拥上半山采矿槽活埋了。

1968年2月初某日晚,黄田公社里宁大队第一生产队社员侯来旺(84年3月逮捕,判刑15年)、吴玉成(已病故)、向何月森(大队长,84年7月服毒自杀)、何秀章(会计,“造反兵团分部”负责人,84年12月逮捕判无期徒刑)报告:“白门楼四类分子很嚣张,经常聚集在一起想造反杀人……”。何月森、何秀章便带领民兵、把莫雄军、莫连贵等12人抓到大队关押批斗、捆绑吊打,泼冷水等。在刑、讯、逼、供下,莫连贵被迫承认想造反杀贫下中农,莫雄军被迫承认组织有“反共救国军”,并与英石大队地、富有联系。之后何月森把莫雄军押到英石大队“认人”。凡是莫雄军认识的人,包括修水利一同义务劳动见过面认识的人,都被诬为“反共救国军”。致使英石大队也掀起追查“反军”恶浪。

同年2月21日上午,里宁大队召开群众大会,何月森主持,何秀章宣读莫雄军等12人参加“反军”的“罪状”,并点名逐一拉到会上批斗。会上,除莫雄军外,没有一个承认参加“反军”。何月森、何秀章问群众如何处理?群众起哄,结果,莫雄军、莫连贵等12人全部被押到草马洞,丢下一个旧矿井(约宽2米。深10米)活埋了。全大队因“反共救国军”问题而被杀害的共47人、28户,其中6户被杀绝,12户父、子被杀后,妻、母改嫁,家产被抄光。

在活埋莫雄军等人这一天,英石大队社员朱申仔到里宁大队探亲,又听到莫雄军供认英石有“反共救国军”,朱申仔回大队便向朱亚新(大队长,84年3月逮捕,判刑10年)汇报,说英石有地富参加“反共救国军”。朱亚新和黄晨佑(副支书,84年3月逮捕,判刑9年)等人前去里宁大队参加调查,只听一面之词“证实”了以上情况。已经接受公社武装部长关于追查“反军”任务的吴新华(支书,84年3月逮捕,判死缓)、朱炳杏(文书,84年3月逮捕,判无期徒刑)得了上述情况之后,确认本大队有“反共救国军”组织,决定于2月29日全大队统一行动,把地富抓起来关押审讯,然后分片进行批斗(批斗时间是:长家园片3月3日、永兴和三合两个片于3月5日、城坪片3月10日)。先后将朱敦耀、姚盛平、何桂福、朱开铭等18人诬为“反共救国军”而进行批斗并枪杀或活埋了。担石片的吴新华、朱炳杏在同年6月17日借“刮台风”之机,将朱奕才等25人押到八步游街后,推下贺江溺死。当天下午,死者遗属得知自己亲人被害而悲伤痛哭。有民兵议论:干脆来个斩草除根。吴新华、朱炳杏听后,马上召开全片生产队骨干会,决定“斩草除根”。当晚,朱经秘、陈芝梅(女)、朱茴珍(2岁)等17个遗属因为哭,结果被民兵抓到1队仓库关押,第二天凌晨5时许,由朱兴芳、石承春(已死)等人,将朱继秘等17个遗属(女7人)押到芳林大桥推下大河淹死。全大队4个片,先后杀害85人,其中被诬为“反共救国军”的73人,成为全县、全地区重灾队。

2、武装部长发动,灾情不断扩大。

1968年2月中旬,黄田公社武装部长王贵在公社追查“反军”会议上说,里宁大队出现了“反共救国军”,英石大队也出现了,各大队要很好清查……。会后,王亲自到英石、黄田等大队发动抓“反军”,他到英石大队对吴新华、朱炳杏等人说,里宁、黄田有“反共救国军”,英石也有地富参加,你们要注意,如果情况不对。就先下手为强,不然会吃亏的。到黄田大队,在湴田片5个生产队民兵会议上说,湖南某地的地富组织了“反动组织”搞暴动,要杀贫下中农,我们公社里宁大队的地富在白门楼也组织“反共救国军”,有组织名单,黄田13队的刘亚煌是司令、刘国强是团长、杨仕英是联络员……。会后,王和通信员陈兆保带领民兵将刘亚煌、刘国强、杨仕英、刘石金等及其子女共20多人抓到生产队关押。后来把“司令”、“团长”、“联络员”枪杀了,在公社机关附近枪杀刘石金时,王贵一面对空鸣枪,一面赶到现场,批评杀人凶手黄亚权说,杀一个人为什么打那么多枪?!

在王贵发动和支持下,黄田公社被诬为“反共救国军”和“反共救国军黑摸团”而遭杀害共189人,成为全县重灾区。(王贵已调到黑龙江阿城县,他的错误事实已转到其所在县核查办公室,如何处理未知)

3、贫下中农竞是“最高人民法院”。

1968年2月下旬一个晚上,黄田公社新华大队李桂柱(大队长)、赵有德(支书)主持召开大队支委、贫协会议,县民委副主任李桂腾(该队人)参加了会议。李桂柱说,斧头山片(后划为大队)出现反革命组织,连四类分子李柏茂都参加了……,接着赵明华(文书)宣读材料说:“这个反革命集团是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它的名称叫《广西反共救国军某某分团》,邓福乾是分团长、赵福安(原大队支书)是参谋长、李柏茂是联络员。”李桂柱说:“明天开公审大会杀2个”。赵丙英(贫协副主席)问:“什么叫公审大会?”陈成立(贫协主席)答:“象土改枪毙地主就叫公审大会。”赵丙英又问支书:“要枪毙人,上面批下来没有?批了多少个?”李桂腾说:“公安局已被包围,现在不管事了,叫哪个批?最高人民法庭就是贫下中农。外面英石、里宁几个大队、大河都红了,有哪个追究……。”第二天公审大会,李柏茂被枪杀了。赵福安被赵光禄等人保护下来,公审大会草草收场 。

1968年6月,里松发生了“6·29”事件,新华大队又将全部“四类分子”、“反革命嫌疑分子”共30多人(包括2月在公审大会上保护赵福安过关的赵光禄、赵文贵、赵明3人在内)被抓到大队关押审讯。7月中旬某天晚上,李桂柱、赵有德等人将赵福安捆绑吊半边猪,下雷公尖(尖手指)。并用废纸、烂手巾等污物塞住嘴,而后李桂柱派枪手赵安禄、邓进旺等人,把赵福安拉到河边枪杀死,并扬言不准遗属哭,不准收尸(李桂腾、李桂柱已于72年逮捕,李桂柱判刑7年、李桂腾在关押期间病故、未判刑)。

4、刑讯逼供,成批杀害。

黄田公社抓“反军”的恶讯,经过“保红部”等组织很快在全县传开了。1968年6月上旬,贺城公社寿峰大队陈维章(大队长,83年9月逮捕,判刑15年)参加公社“刮台风”会议,听到东球有人参加“反共救国军黑摸团”并有一条线牵到寿峰的消息后,回到大队和吴成奇(支书,84年5月逮捕,判刑13年)商量决定抓“反共救国军黑摸团”。首先把黎荣章、李少林等4人抓到大队部关押、捆绑吊打、蒙住眼睛审问,黎荣章等4人不承认。然后把周亚西、李喜初等4人抓来关押审讯,周亚西等4人经不起捆绑吊打折磨,在指供、引供、逼供下,承认有“反共救国军黑摸团”组织,自己参加了这个组织,是黎荣章、李少林等4人组织的,共有名单40多人,他们要杀大队干部、农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结果。在陈维章、吴成奇等人组织策划下,从6月8日至7月22日,召开批斗大会12次,黎荣章等35人先后被批斗并以参加“反共救国军黑摸团”为“罪名”分批枪杀死,投尸下河。

1968年6月的一天晚上,贺城公社新坪大队龙启寿(支书,84年2月逮捕,判刑9年)召开大队干部会议。莫诒国说:根据群众反映本大队的“四类分子”在寿峰李屋寨“开黑会”,组织“黑摸团”、“暗杀队”……。次日龙启寿、莫燕新(副支书兼民兵营长)便召开生产队干部会决定,把认定“开黑会”的黎志尚、莫诒壁等人抓到大队关押审讯并派民兵专人看守。黎、莫等人无法忍受严刑吊打逼供折磨、被迫假招参加了“反共救国军黑摸团暗杀队”,并招了一批名单。莫燕新、莫诒国便带领民兵、将名单中的黎崇义、莫家才等18人用手巾蒙住眼睛抓到大队关押批斗、捆绑吊打、刑讯、逼供,长达20多天,最后于68年6月初至7月22日,分批将黎志尚、黎崇义等18人枪杀死,投尸下河。

1968年6月2日晚,贺城公社白沙大队苏钧源(副支书,84年3月逮捕,判刑11年)、李积新(民兵营长,84年3月逮捕,判刑12年)主持召开大队干部会决定,第二天把全大队地富及其子女和“四类分子”集中关押审讯,并逐户进行抄家。抄家时,在苏崇湘家抄出一枚旧的国民党党星和一条半新旧的袖章(系苏在解放前夕任乡长兼区分部书记职时帽上挂的党星和训练民团出操戴的袖章)。苏钧源、李积新立即认定苏崇湘、苏崇询、岑道询、岑道辉等人组织“反共救国军”,东球的陈庆铭是司令。在审讯批斗苏崇湘、岑道询以及岑曼芝(女,17岁,刚从信都初中毕业返乡)等人中,绝大多数人没有招认参加“反军”,只有苏井源、李桂生被野蛮吊打将死时,被逼供认“包杀苏钧源”。岑蔓芝日夜被轮番批斗,逼她招认为岑道询等人“开黑会”看风。她不招,斗到半夜,放一窝蚂蚁在她身上猛咬仍不招。6月15日,将被诬陷为“反共救国军”的岑道询,苏崇湘等11人,其它“罪名”的岑光运、岑道辉2人共13人批斗后,由李积新、苏钩源带领民兵,押到大平岭狗尾冲口枪杀。

1968年6月上旬,甫门公社福塔大队陈贻信(大队长,“农民造反兵团”司令。“文革”后任信都公社副书记。84年4月逮捕,判刑13年)。从公社开完“保红”会议回到大队对陈一嘉(小学校长、学区“保红”委员)说:“做了吧!陈中坚那班人要造反。我们不做他,他要做我们。”时过几天,陈贻信、梁述群(支书)等人组织了30个民兵,对陈中坚等人进行批斗,刑、讯、逼、供,陈被迫供认与外大队地富串连,组织了“反共救国军”。6月14日晚,陈贻信召开支委会说:“这个坏头头(指陈中坚)组织反革命,阴谋杀害老干部,我们不杀他,他就会杀我们……。”陈一嘉说:“我们要先下手为强。”次日晚,在大队门口召开200多人批斗会,陈贻信宣布陈中坚“罪状”。当即群众起哄,陈中坚被乱棍、乱叉打死。

同年6月22日,该大队在沙洲召开近千人参加的大会,批斗参加“反共救国军”的陈中泉等10多人。梁述群讲话后,分3个片进行批斗。结果,这天晚上,陈中泉、陈中将、陈中星、陈一海等10人,全部被木棍、禾叉打死,尸首投下贺江。

陈贻信等人一不干,二不休,当晚和梁述群召开大队干部会决定,把关押在公社的死者家属褥云英等4人“铲草除根”。第二天下午,陈贻信、梁述群在200多人批斗会上讲话后,4名遗属被乱棍打死,投尸下贺江。其中褥云英被陈一香(已死)用火蓝(捕鱼照明用具,烧干柴或松光)烧脸部和阴部。

5、趁抓“反军”之机,报复杀人。

1968年6月6日,大宁公社同保大队廖祖兰(支书,84年12月逮捕,判刑10年)。指派民兵廖祖青、岑家洪等人押廖祖龙、廖祖汉等8人参加全社的游街批斗大会。晚上又召开下坡片3个生产队群众批斗会,当时县革委在该大队举办全县会计学习班的部份学员也参加了这个会),将廖祖龙、廖祖汉等人逐个押上台批斗,当被害人招供与某某等人之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时,会场起哄,一些受辱之干部、民兵、妇女等手持木棍冲上台去对被害人边骂边打,有的已被打成重伤。廖祖兰见状,即召集在场的大队干部和民兵骨干开会,说:“现在那帮人被打得这么伤,恐怕是有佢(他)冇(无)侬(我),有侬冇佢,是否趁这个机会杀了他们算了。”岑延源等人说:“你是支书,讲怎样就怎样啰。”而后由岑延茂、廖树宋等民兵把廖祖龙、廖祖汉等8人,押到河边,以参加“反共救国军”为“罪名”而枪杀。

三、后果和“处遗”情况

据统计,有抓“反军”行为的6个公社29个大队,被打成“反共救国军”、“反共救国军黑摸团”和“反共救国军暗杀队”并受到批斗的有800多人,其中被斗打致伤致残的约300人,被杀死328人(“反共救国军”261人,“黑摸团”56人,“暗杀队”11人)。

1984年的“处遗”中,查明所谓“反共救国军”组织是一大冤案,受害者全部给予彻底平反昭雪、经济善后工作,已按“处遗”政策全部给予落实;主要责任人,包括主谋策划、组织、直接指挥者,已给予应得的党政纪处分,触及刑律者已逮捕判刑。

附:贺县“文革”中被诬陷为“反共救国军”而被杀害的人数统计表:

公社大队人数 公社大队人数 贺城寿峰33(“黑摸团”32) 贺城东球9 贺城大鸭1 黄田英石73 龙杨1 里松35 新忠1 里宁47 白沙11(“黑摸团”) 文汉7 新坪18(黑摸团13,暗杀队5) 社直1 大宁三歧2 公会瑞昌5(暗杀队4) 三合2(暗杀队) 仁义新联13 同宁1 甫门福塔12 大宁同保8 甫门兴全5 忠福1 安定、安乐8 黄田黄田21(暗杀队2) -- 长红4 三冲5 新村1 县直1 总计 328人

“刮12级台风”是怎么回事?

“刮12级台风”的起因

1967年1月,在上海夺权风暴和“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影响下,贺县县委、县人委也被夺了权。夺权后,贺县“联指”、“4·22”两派群众组织并没有实现大联合,为了争夺“文革”及各方面的领导权,他们仍然在互相对立、互相攻击。1968年4月7日成立了贺县革命委员会,罗雄(县委书记)为主任,杨康民(武装部长)为第一副主任,陈金岭(武装部政委)。吴启明(副县长)、于德江(副县长)、杨积良(财办副主任)为副主任、杨建秋(武装部副政委)、张庆祥(武装部副部长)、黄意珍(染织厂工人)、黄小林(监委副书记)、张逊合(县委办副主任)、刘志安(总工会主席)、谢金华(农办副主任)、高发胜(人委办副主任)、邹向东(财政局干部、“联指”负责人)、红卫兵代表6人(尚缺)为常委。由于县革委领导班子成员不是由各派群众组织选出,而是由武装部等少数人指定名单上报审批确定,从主任、副主任、常委、委员甚至革委会三组一室的负责人绝大部份都是“联指”组织的或持“联指”观点的人,他们在言论和行动上都存在严重的派性,因此,在社会上就出现了一些议论,说县革委会是“派委会”、“伪委会”。县革委负责人听了这些议论后,感到忧虑,惟恐新的政权不稳,认为“4·22”组织有意“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政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县革委于68年4月25日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了《文汇报》〈居安思危〉一文,学习中大家认为八步地区(包括八步附近的公社)派性猛烈向革委会进攻,阶级敌人正在大造舆论,如果我们不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就会上阶级敌人的当。于是会议决定由罗雄召开县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吴启明召开农代会,刘志安召开工代会,陈金岭与武装部商量以武装部名义搞个支持革委会的声明,张逊合起草一个县革委会声明(后改为通告),刘志安负责抽调民兵对革委进行武装保卫。

革委会发出《通告》、《通令》,在舆论上作准备。

1968年4月28日,发出《贺县革命委员会通告》(称“4·28”通告)。《通告》主要内容是“敦促外省、外县进入贺县的人尽快早回原地,否则等12级台风刮起来就会把你们刮得狼狈不堪,后悔莫及”。贺县在政治上第一次公开提出“刮12级台风”。

县革委“4·28”通告发出(并张贴)的当天,“贺县农代会”也印了4千份《声明》同时发出,接着,工代会、武装部、县直各单位持“联指”观点的群众组织也纷纷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拥护革委的《通告》。

1968年4月30日至5月1日,县革委常委连续开会,讨论如何巩固“红色政权”问题。提出“刮12级台风”要发动群众,既要快又要好,要把政治空气搞起来。县革委发个《通告》不够,还要发个《通令》,乘群众已发动起来的东风,由群众起来刮,同时讨论了为什么要“刮12级台风”?怎样“刮12级台风?“刮台风”的政策、方法和组织领导等问题。最后讨论了县革委的《通令》稿。会议决定召开各公社(镇)革委负责人会议专门布置“刮台风”问题。

1968年5月2日,县革委召开各公社(镇)革委负责人会议,县革委副主任,武装部政委陈金岭在会上作了报告,他说:当前思想革命化的主要障碍是三右,即政治上右,阶级斗争火药味闻不到;思想上右,主要是松懈疲塌;行动上右,抓阶级斗争心软、手软、腰杆子不硬。当前打击敌人不力就是右倾,要干就要发动群众,手不要软。”

1968年5月3日,县革委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县革委关于“刮台风”的《通令》。《通令》规定,所有流入贺县的外地人,在《通令》发布3日内离开贺县,否则由革命群众和专政机关依法遣送处理;对外流人员中的地、富、反、坏、右和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叛徒、特务,以及少数坏人,坚决采取专政措施,决不宽待。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群众的威力无比,对阶级敌人决不手软。决不姑息。《通令》于5月5日发出,称《5·5通令》。这个《通令》是“刮12级台风”的动员令,是导致全县乱杀人的根源之一。

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在组织上作准备。

县革委领导认为,要“保卫红色政权”单靠开会、发《通告》、《通令》造舆论是不够的,必须组织力量“进行武装保卫”、“主动向敌人进攻”。

1968年5月7日,县革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成立“贺县无产阶级革命人民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以下简称“保红部”)。并决定这个机构的名称、性质、任务和主要负责人。同日,县革委召开县直机关单位负责人和“县保红部”主要成员会议,会议由县革委主任罗雄亲自主持,并宣布“县保红部”正式成立,“县保红部”的性质、任务和“县保红部”成员名单。罗雄指出:对我们威胁最大的,一是敌人突然袭击,二是平桂(指“4·22”),因此,要成立“县保红部”。“县保红部”的主要任务是对内“刮12级台风”,对外支持平桂(指“联指”)。“县保红部”的成员是由钟兆新(地区八步氮肥厂科长)任总指挥、缪隆恩(县革委委员)、黄林(财办秘书)、李赤峰(八步师范学生)任副总指挥,黎忠(县革委委员、法院庭长)、贝伟光、曾木贵、谢银芳、刘锦荣为常委,李绍东、钟如意、陈政、张选国、申恒亮、李志安、高家良、邹莲娣、叶海洲、黄盛、谢红、刘志安、张仁义为委员。指挥部下设办公机构,由县革委下通知抽调干部组成三组一室(即政宣组、保卫组、后勤组、办公室),为了便于指挥和工作,各公社也相应成立“保红指挥部”或“刮台风总站”,直接受“县保红部”领导。“县保红部”的22个成员中有县革委常委1个,县革委委员6人,县革委三组一室主要成员5人,共12人,占“县保红部”成员总数的54%,其余10人均是“联指”组织的负责人或持“联指”观点的干部。

1968年5月11日,“县保红部”黎忠、张仁义向县革委汇报在富川召开的有(富川、贺县、钟山、平桂矿“联指”负责人参加(联防会议精神。黎忠说,平桂“井岗山”(“4·22”观点的群众组织)势大力强,集结了数百人并有武器、粮食,联防会议认为平桂是个“祸根”。张仁义说,梧州、柳州有人去平桂,搞了武器弹药,准备袭击贺县。我们必须组织力量防止敌人袭击。他们汇报后提出请战要求,并要求县革委、武装部解决兵力和武器弹药问题,县革委副主任、武装部政委陈金岭听了汇报后指出:“保红部”要有坚强的领导,要有严密的组织,要有独立作战的能力,要有造反精神。要反对右倾。成绩是主要的,有点错误有什么了不起。第二天即5月12日“县保红部”召开会议,传达了汇报会和陈金岭的讲话精神。根据这个精神,“县保红部”增加了人员,增加了组织机构,由原来3个组增加到9个组,即审讯组、侦察组、作战组,检查组、军械生产组、警卫组、交通组、后勤组、医疗组。各组加强领导,并明确分了工。

1968年5月20日,“县保红部”副指挥长缪隆恩向县革委常委汇报参观梧州武斗现场和慰问“联指”伤员情况,说梧州市的斗争“不是两派斗争而是两党(共产党与国民党)斗争的问题,是两党斗争的继续。“4·22”是“土匪”,全市烧去房子千多间,损失4000万元,死90多人,已抓“4·22”400多人,收缴武器30多枝,还有国民党地下机构,现在正在追查。革委常委听了缪隆恩以及黎忠的汇报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和警惕,感到当前阶级斗争复杂、激烈,必须加强防范,继续“刮12级台风”,免遭敌人突然袭击。认为原来“保红部”掌握的民兵太少了,决定再从贺城公社抽调民兵10人、机枪一挺进驻银行;从莲塘、黄田、沙田等公社共抽调民兵80多人,由“县保红部”直接指挥。“县保红部”的成立并不断扩大组织机构和增加兵力,为“刮12级台风”在组织上作了准备。

全面开展“刮12级台风”

1968年5月24日,“县保红部”带领400余名干部、民兵前去平桂参加派性武斗(此事件已另写有专题)。同日,县革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参加人员是县革委委员和各公社、镇、县直单位负责人。县革委主任罗雄作报告,布置各公社成立“保红部”,认真抓阶级斗争,全面开展“刮12级台风”。县革委常委、武装部副政委杨建秋作总结报告。他说:“刮12级台风,主要是政治上压倒敌人,台风要继续刮,刮得更猛,刮到每个角落去”。会议发了一个《纪要》。《纪要》说,要巩固在政治上、经济上取得的统治地位,就必须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使敌人喘不过气来。对敌人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发挥“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的威力,不打则已,打则必胜。县革委扩大会议后,各公社(镇)回去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了“公社保红指挥部”,狠“抓阶级斗争”,猛“刮12级台风。”

1、各级领导带头“刮台风”。

“县保红部”成立后第二天,即68年5月8日,召开县革委常委会议,决定当晚在八步地区统一行动“刮台风”,对外地来八步没有证明的人属坏人的即送派出所或有关部门,后集中罚劳役。公社(镇)能处理的就地处理,不能处理的送县处理。当晚,县革委和“县保红部”部份领导人参加了县城八步镇街道“刮台风”。在领导的亲自带头下,这一晚八步地区共抓了100多人,这些人有的被关押审讯,有的被斗打。沙田公社革委主任颜成、“公社保红部”负责人张清于68年6月5日亲自带领干部、民兵“刮台风”。当刮到民田大队谢业文家时,在谢家里抓获“贺县造反大军”司令于枝田、成员谢木荣(谢业文之子)二人。张清电话向“县保红部”报告后,“县保红部”常委张选国带领丘义清、龙世月、谢志华等人驱车把于、谢二人押到西湾水管所“贺县保红平桂作战前线指挥部”、张选国与谢银芳(“县保红部”常委)商定,将于、谢二人拉到河边,由龙世月、谢志华分别开枪打死,投尸下河(主要责任人颜成、张选国、谢银芳、丘义清、龙世月、谢志华等已给党政纪处分)。

2、“刮台风”也要赶先进。

大平公社原来是没有乱杀人现象出现的,县革委扩大会议回去后立即成立了“公社保红部”,并召开有生产队长、民兵排长参加的革委扩大会议,会议报告说,大平公社抓阶级斗争跟不上其它公社,这次“刮12级台风”一定要跟上去。在会上批斗了一名地主仔作为示范,斗后交给大队处理,大队批斗结果受害者被打死了。通过这次会议,全社掀起了杀人高潮。因“刮台风”而被杀害死23人。

南乡公社革委副主任、武装部长曾杨等人出席县“活学活用”会议,听了会议总结介绍的 “抓阶级斗争经验”之后,认为别的公社阶级斗争搞得轰轰烈烈,南乡公社还是冷冷清清,在会上就摸出了专政对象名单,会议结束回去,便轰轰烈烈地搞阶级斗争,“刮12级台风”。68年7月6日(南乡圩日)各大队将曾杨批准专政的廖桂茂等13人“敌人”集中游街后,押到公社后面河滩上全部枪杀。全社因“刮台风”先后被杀害20人,自杀10人,被残酷吊打致重伤后死亡3人,共33人(曾杨主谋策划并亲自批准枪杀9人,于84年5月逮捕,判刑12年)

3、一尸两命和三氏奇冤。

信都公社信联大队因“刮台风”行动迟,受到“公社保红部”指挥长宋恕久批评指责,于68年5月29日召开大队脱产干部会议,决定召开群众大会批斗罗亚银夫妇。因罗的丈夫在水利工地被管制劳动未回来,当天只好批斗罗亚银1人,并要其女陈冬兰陪斗。在群众批斗会上罗亚银被乱棍活活打死。跪在尸体旁边的陈冬兰也被乱棍打致重伤。陈冬兰因过去与陈富生(狮峰大队代销员)发生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但引起各自家庭不和而且引起一些群众不满,所以乘批斗之机将她母亲打死后又把她本人打伤。大队干部见势不好,叫陈冬兰回去写检讨以结束批斗会,但陈冬兰丈夫之弟余永生不同意,要陈冬兰继续讲清其家的问题(指乱搞男女关系问题),大队干部见阻止无效,便先后退出会场。这时陈富生夫妇二人突然闯入会场,不由分说使用木棍猛打已经怀孕8个月的陈冬兰,眼珠被打穿,脑浆被打出,人被打死仍不忍手,见陈冬兰腹部在动,又向其腹部猛打,使陈冬兰一人二命被活活打死(陈富生与陈冬兰原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乘“刮台风”之机,杀人灭口,情节严重,手段残忍,民愤大,于1984年元月逮捕,判刑10年)。

沙田公社桥头大队支书彭武吉、副支书周礼敬、大队副朱子良,于68年7月1日召开群众 批斗“刮台风”抓来大队关押的张德宁、黄炳炽等15人。批斗后以送公社为名,押到河坝全部被枪杀,15具尸首共埋一坑。“处遗”前,遗属将死者尸骨移葬。但是谁的尸骨已无法分清,故合葬一墓。墓前写上一副对联:“一堆黄土千秋恨,三氏奇冤十五人。”(彭武吉、周礼敬、朱子良策划成批杀人,于84年1月逮捕,分别判刑15年、10年、14年)。经过“处遗”,遗属已消除积怨,拔掉了对联。

4、成批杀人,水葬活埋。

八步镇“刮台风”抓来一批人关押。6月30日,镇革委常委程宏才(分管“保红部”)和粮所干部陈志文(“保红部”办公室人员)授意在狮子岗大队召开群众批斗大会,并批准在大会上杀害被“刮台风”抓来的易镇飞等15人,程宏才到了会场,陈志文作具体安排,胡传友带民兵押易镇飞等15人进行游街,后押到黄屋寨抽水机站处进行集体枪杀,尸首投下河。(程宏才、陈志文主谋策划成批杀人,于84年元月逮捕,分别判刑9年、14年)。

68年7月17日,贺城中学杀害了教师朱开创4人,教工家属1人。起因是67年至68年上半年团干黄显县(主管民兵、治保、专案等工作)和学生张抗美等人对教导主任范益辉、教师朱开创等人进行多次批斗、捆绑、吊打,范益辉的耳朵被张抗美割了一刀,朱开创等人曾先后写信给党中央反映情况,当这封信退回学校落到黄显县手中后,黄非常恼火,蓄意报复,结果趁“刮台风”之机,指使张抗美等人将朱开创、廖振伦、何培然、林斌和范益辉之妻等5人(其中3人是大学毕业的)投下贺江活活淹死。(此案后果严重,在全县影响很大,黄显县于84年元月逮捕。判刑12年,张抗美有杀人前科,后又犯流氓罪,于83年9月逮捕,判无期徒刑)

仁义公社新联大队“刮台风”时,由大队支书罗传珰主持召开10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批斗黎述献、黎振标、曾月兰、梁如屏、龙家伟等13人。罗传珰讲话后,由张传万宣布黎述献等13人参加“反共救国军”的“罪行”,并逐个拉出去,强迫“四类份子”用铁锄敲死,13人共埋一坑,有的未打死也被活埋了。如黎振标、曾月兰、黎述献等人盖土时还在呻吟。(罗传珰主谋策划成批杀人,已于84年5月逮捕,判刑7年)

“刮12级台风”的后果及“处遗”情况。

根据1983——1985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的统计,“刮台风”的时间,自1968年5月“县保红部”成立开始至同年8月止,共4个月,波及到全县每个公社(镇)。因“刮台风”而乱杀人的有80%的大队,共无辜被杀害1246人,其中“7·3”布告发布之后仍杀害677人。

在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中,对死者已给予彻底平反昭雪,给遗属发了埋葬费和抚恤费,生产生活有困难的给予经济补助,属孤老、孤幼、孤残的给予定期救济,按政策规定符合安置的子女已给予了安置工作。对主谋策划乱杀人的有关人员按“处遗”政策给予党纪、政纪、法纪应得的处分。经过“处遗”和善后工作,已消除了积怨,愈合了伤痕,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贺县原地下党在“文革”中受迫害的简况

贺县莲塘乡黄士韬在比利时国留学的时候,经周恩来、熊锐介绍参加C·Y,1923年转党,他是贺县第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1937年黄传林奉中央浔江特委指派在贺县发展了罗奋平、谢盘石等第一批中共党员,并成立了贺县中心县委。抗日战争后期,省工委书记钱兴等又在贺县知识界发展了一批党员。1948年春,桂东特派员吴赞之开始在贺县建党、建团和组织武装。到1949年11月21日南下大军进入贺县时止,全县已有地下党员308人,地下团员约400人,连同地下武装人员近3000人。另外还团结了一批与我党休戚相关的民主人士。地下党的同志在反动统治的白色恐怖的年代里和长期的残酷的革命斗争中,出生入死流血牺牲,英勇奋斗,为民族的解放事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光辉业绩。

解放后,由于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 ,在历次运动中又特别是在“文革”中,贺县不少当年地下党员、团员及其他地工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迫害。如解放初期平乐“地下班”时,贺县当年地下党组织及党员就被反复审查,并被诬陷为“地主党”、“地霸党”、“土匪武装”,党员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残,有的被打致伤,有的被关进牢房,有的被开除党籍开除回家,长期背黑锅受歧视。一浪未平又起一浪,平乐“地干班”时造成的冤假错案尚未得到彻底平反,在“文革”中又出现了新的冤假错案,地下党、团员继续受迫害,而且更为惨重。

(一)

1968年“文革”正进入高潮阶段,贺县革委会成立了“保红指挥部”和“第三办公室”(它的任务是重新审查干部、审查地下党等——编者),并全面进行“刮12级台风”、“清理阶级队伍”和抓“叛徒”、“特务”、“反革命”等。这种“左”的做法,搞得人心惶惶,个个自危。这一年12月10日至26日,“三办室”将113名所谓6种人名单分四批在县革委办的《换新天》小报上公布,第一批被定为混进内部的“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的有杨敏等16人;第二批被定为混进革命队伍里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的有廖其浩、何国泉等14人;第三批被定为晨松地区“叛徒集团”成员有陈国亮等19人;第四批被定为下落不明的“蒋帮敌特分子”64人。这些人被残酷批斗、罚劳役、关押、吊打等人身摧残。所公布的名单,有的不是事实,有些人的历史问题早经组织审查清楚下了结论的,在“文革”中又来折腾。如12月25日县革委《换新天》小报公布的1948年“保民事件”(地下党员陈保民被国民党暗杀事件——编者)形成的所谓里松叛徒集团这19个名单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查实,其中陈泰佳等6名是有其名无其人,是虚构出来的;李国清(是否中共党员无从查究)在大革命时期被谋杀于广州黄埔军校;赵国享从未参加过我地下工作,1960年已自杀死亡。真正叛徒只有陈泰任、陈泰辉、张克明等三人,这三人早已下了结论处理了。陈泰任、陈泰辉二人于50年代已经处决;张克明也已判刑,刑满释放,于“文革”中自杀死亡。名单中的另外8名于“保民事件”后曾被迫向敌人自首,但未出卖组织出卖同志,未造成革命重大损失,1949年已经组织审查下了结论,恢复组织关系,一直工作到解放。在“文革”中又翻旧帐,“三办室”组织了专案小组,用刑讯、逼供等手段,搞假材料或任意扩大事实,进行迫害。除赵庆义早死于“右派”教养外,其余的人都受到批斗、关押、捆绑、吊打、游街,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折磨,其中陈泰竟被里松大队民兵枪杀死,赵绍林、陈达亮被开除党籍。

“文革”期间法制遭破坏,民主被剥夺,人身受侮辱,不讲事实,不要任何根据,一张大字报就可以给人定“罪”。公会公社出了一张大字报,列出当年地下党员谢盘石等8人名单,诬陷他们是“叛徒”、“特务”,并以“八大金刚”的贬称,结果使一个1937年入党,解放前曾任中共黄公区工委副书记,贺、钟、昭边游击大队长的吴动及另外4人遭到残酷批斗、关押,使他们人格受到极大侮辱,身体受到严重摧残。

地下党员“文革”前任贺县县委副书记兼县长何渭平,民主革命时期在白色恐怖下,在游击区战场上出生入死,为解放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文革”中被“造反派”扣上“三反分子”、“死不改悔的走资派”而进行长期批斗、关押、罚劳役,批斗时被绑打、脚踢、罚跪等,受到严重的折磨和人身侮辱。在八步飞机场13万人大会批斗贺、霍、傅时被押去陪斗。在批斗中受肉刑造成的内伤,又得不到及时医治,至今仍经常疼痛难忍。

(二)

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在深挖“叛徒”、“特务”和“反革命”的恶浪中,贺县原地下党团员受迫害面之广,手段之野蛮残忍是史无前例的。地下党员,贺连解放大队中队政治指导员叶盛忠是地下桂岭区工委负责人张志超介绍入党的。1951年平乐“地干班”对张志超进行非法斗打、刑讯、逼供(手指骨折致残),并进行错误处置(后经查实属冤案),因这个问题株连了叶盛忠、将叶盛忠开除了党籍公职抓去劳改,险些丧命。1956年释放(从未审问亦未判刑)留场就业,1961年被遣返本乡管制劳动,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极大的折磨。旧的创伤还未愈,新的灾难又临头,“文革”时,又因梧州地委副书记、原桂东区特派员吴赞之被诬陷为“吴赞之叛徒集团”,在桂岭任教的张志超被诬陷为这个“集团”的“叛徒”、“特务”、“走狗”抓到派出所关押,被管制的叶盛忠又受到株连,被诬陷为张志超的“爪牙”,并以与“4·22”勾结、反对无产阶级专政为“罪名”,当作死囚关押、毒打、逼供,搞得死去活来,接着就是不断地、非人的奴役,强迫带伤抱病劳动,埋死人、挖腐尸,在经济上还受到非法抄家、勒索压榨。叶盛忠受到严重迫害,叶盛忠在建国前介绍入团的张远才又受到株连。解放初张元才因受“叶案”牵连而被开除回家,“文革”时又因张志超、叶盛忠“问题”以及公开发表“刘、邓、陶不该打倒”的言论,结果不仅丢了桂岭供销社临时工的饭碗,挨了无数次的残酷批斗,而且还被当时“军管”的法院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刑15年(后改为3年),86年再改为无罪释放,并给予平反,恢复原职。

由于“文革”时接二连三的搞“审查地下党”、“清理阶级队伍”和“刮12级台风”,同时又实行株连政策,所以打击面宽,不少人受到无辜迫害。解放前在桂岭区活动的我地下党团员及武装人员,到“文革”时仍在贺县的有285人,“文革”中因被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等而遭批斗、关押、杀害的就有33人,占285人的11.6%,其中被杀害死亡的14人,占285人的4.91%(从贺县建党到解放时为止的28年中,在县内外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牺牲的贺县籍地工人员是10人)。解放前在大平(含水口)活动的地工人员(包括民主人士),到“文革”时仍在贺县的有116人,“文革”中被扣上各种“罪名”批斗的20人(其中被枪杀死的2人),占116人的17.4%,从迫害的手段来看,是非常残忍的,如桂岭公社进民大队张九成等5人(其中3人是地下游击队员)。在批斗过程中受尽磨难后,于1968年1月7日被大队党支书张火胜指派民兵用石头活活砸到面目无法辨认而死亡;张九成未成年的长女张瑞霞遭杀人凶犯罗团多次强奸,幼子被活活饿死,妻子无奈,逼得将长子托宗亲抚养而另嫁他人,在解放了的土地上,演出了家破人亡惨绝人寰的真实悲剧。(主要责任人张火胜、罗团已分别于1984年2月、10月逮捕,判刑13年和15年)

(三)

十年浩劫,不但原地下党、团员受到残酷迫害,而且民主革命时期与我党休戚相关的民主人士以及我地工人员的亲属同样遭受迫害。

原桂东地区党委书记、游击纵队司令员黄传林的叔父黄德民一家6口,被八步镇公社三加大队民兵捆绑双手,推下临江淹死。原因是黄德民长子黄达林写信给黄传林,控告黄桂友贪污,此信层层下转,落到被告人黄桂友手上,黄桂友存心报复,曾多次批斗黄德民父子,但只是斗打而没有把他们弄死,趁“文革”动乱之机,于1968年7月13日将黄德民一家铲草除根全就杀绝。(主要责任人黄桂友、黄纪安已于1984年8月逮捕,分别判刑8年、12年)

甫门公社福塔大队开明人士陈宗彝,在民主革命时期曾支援我地下组织驳壳枪一支,解放初期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因被错处而自杀死亡。“文革”中陈宗彝2妻7子共9人被大队民兵用棍活活打死,尸体投下贺江。其中陈之妻褥云英被民兵用火篮(捕鱼照明工具、烧松光或干柴)烧面部和阴部,后打死投下河。(主要责任人陈贻信84年逮捕,判刑13年)

八步镇公社民主人士黄时珍,在民主革命时期曾支援步枪子弹和钱粮等物资给我地下组织,他写的《叹广西》一文被我地下党秘密油印发至各地,他在八步工商、知识界有一定的影响,对我党的统战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文革”中,黄时珍夫妇同遭灵峰大队民兵枪杀,其家属也横遭迫害,1个弟弟4个儿子均受到非法抄家、残酷批斗、关押、审讯,其中在黄田营业所任主任的二儿子、地下团员黄有能被迫害致死;二儿媳改嫁。黄时珍在外地工作的儿女亲属由于黄时珍“问题”的株连,在单位亦受到不同程度的非法审查、冲击。(责任人邹光清已捕判刑14年)

上述各种冤假错案,在“处遗”时已调查清楚并作出结论,对受害者给予了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给遗属发了埋葬费、抚恤费、生产生活有困难的给予了困难补助费,遗属的子女无工作的也作了适当安置。对杀人的主谋、凶手给予了党政纪应得的处分,触犯刑律的已依法逮捕判刑。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二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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