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4-10 作者:中共平果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平果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我们编写从1966年至1976年《平果县“文革”大事件》。是按1983年至1985年,区党委决定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着手的。平果县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成立处理“文革”遗留机构,领导全县“处遗”工作。各战线、(乡镇)亦相应成立。抽调党性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621名干部组成工作组查大案要案,平反冤假错案,原受迫害的220人得到平反,对被打杀迫害的死者亲属作善后安置,发给埋葬,抚恤费共651户,667人,人民币146500元,给干部“三费”57人,人民币54229元4角。工人1人,人民币863元5角。补助死者遗属17人,人民币4020元;伤残360人,人民币23373元;房屋修膳费370户,人民币80764元;生活补助费469户,人民币52275元;孤残补助49人,人民币4958元。“处遗”对死者发放经费共367182元9角。对死者遗属顶职安置44人,同时做好愈合“文革”创伤。按照区党委桂发〔1984〕15号、〔1985〕54号文件精神,立案审查共623人(其中农村327人,干部职工296人,处分共450人。农村319人,干部职工131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籍12人,开除党籍173人,清除出党123人。因杀人触犯刑律追究刑事责任已逮捕判刑12人。其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和留党察看处分。行政上记大过和记过处分。
平果县在“文革”十年动乱中是“重灾县之一”。使我县各族人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领域里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失,特别是造成受迫害致死的715人,其中1967年6人。1968年2月27日前(即四干会前)56人,1968年2月28日至7月31日374人,1968年7月4日至12月13日199人,1968年以后80人。致死原因是由县人武部当时的主要领导支持“联指”派组织“民兵”围剿,岗哨或开会对所谓“四类分子”和“4·22”造反派成批进行批斗、棍打、石头打、枪杀而造成的。
这“大事件”对一般斗、批、改致死及红卫兵串连等共性的问题,已在《文革大事记》概述,不再重复。主要记述“文革”时期具有特点和本地特色的事件。如:两派形成,武斗开始的谭虾广暴尸、龙来大队成批杀人、“四干会”发出乱杀人的信号、围攻常星浓局岩,望力东营山洞、绿伐、局马乱杀人,黄志雄夫妇被迫害死等8件惨案。
编写《平果县“文革”大事件》的原则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贯彻执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尊重历史事实,客观地予以记述,其材料来源于县档案馆及“处遗”存档资料记载中。由于水平和掌握资料有限,疏漏甚至错误在所难免,敬请各级领导和同志批评指出,以便进一步补充修改。
中共平果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组1987年4月10日
1967年9月20日,海城区那海街上“9·11”战斗队谭世广和海城中学教师梁庆新到旧城区兴宁街上与“4·22”派头黄勇联系。于23日黄勇从旧城带“4·22”派20人来到海城街上,挂起造反派旗帜,建立“旧城‘4·22’驻海城联络站”,进行派别活动。
9月24日上午,“4·22”组织近百人冲进海城区革委会叫“支左”人员支持他们。当时,武装部干事黄明权动员他们回原地抓革命、促生产。“4·22”派达不到目的,便无理取闹。是日下午,海城区“联指”派发表声明,要外来串连的学生及社员,迅速回去就地闹革命。“4·22”派不但不听劝告,反而更加猖狂,加剧矛盾。
9月25日,是海城街日,“4·22”组织队伍扛着旗上街宣传,区“联指”造反派头头、革委副主任谭美春组织区造反派,拿着扩音机到街上方兆辉家里,双方互相攻击,后“4·22”派呼喊“打倒韦国清,解放全广西!”海城中学教师梁庆新继续登台呼喊上述口号,激起赶集的群众的愤怒、贵良、那海大队农村来赶街的群众纷纷高呼“打倒地主仔,不许呼喊反动口号!”勒令梁下台,梁跳下来将板凳踢开,打中群众,街上立即慌乱,有的摆卖东西亦被打散丢失。谭美春即到场宣读“6·6”通令和中央关于禁止农民进城武斗的通知。谭世广见势不妙就跑回家,被丢掉财物的群众紧追到谭的家门前,叫谭赔偿损失,有的用石头扔到谭的屋顶上,打烂一些瓦片,后谭美春赶到场劝阻停止扔石头。
可是,在9月26日,“4·22”组织派人到谭美春房间的窗口用石灰刷写“惩办杀人凶手谭美春和幕后指挥蓝荣福”的标语。9月27日,谭世广又向区谎报说:“他的祖母被武斗打伤,将要死亡。当时中午1时,区组织贫下中农代表、卫生院李日保、占宗清两位医生临场检查鉴定为:谭虾广年95岁,事前已长期卧床不起,体质消瘦,皮肤干燥无弹性,表皮脱屑,两下肢透明凹陷性水肿,口述左上臂下部皮肤伤迹大如玉米粒样,是陈旧伤痕血迹,当天谭虾广还可以吃粉,可以讲话。谭虾广病故后,平果“4·22”造反派头头梁怀祖亲自来到海城。接着百色高中兵委、县城、旧城、榜圩“4·22”造反派云集海城,冲击海城区革委会。区亦将谭虾广于生前27日体检情况作了介绍,但梁怀祖却说:“你们卫生所检查,我们不相信”。当天经过多次协商,达不成协议。下午7时,区请示县澄清问题。县决定给驻军6913部队军医陈志林、平果县人民医院医师邓民汉、海城区卫生院医生占宗清又到现场验尸见证,尸体表面未发现致死性伤口或淤血斑。根据生前及尸体检查均未发现受伤致死的现象。
但梁怀祖仍组织“4·22”,天天到区革委提出:区要负责埋葬费,开3天3夜追悼会,要区干部抬谭虾广尸体游街示众,惩办谭美春、蓝荣福”等无理要求,受到区革委的拒绝。最后梁怀祖指使其亲属和“4·22”派把尸体抬进区革委会摆放。后来抬出区大门口放了20多天,致使尸体腐烂发臭。后来蓝荣福召开各大队代表到同圩廖统袒家开会,决定如果死者家属再不处理,就用火油将尸体烧掉。部分与会代表在海城街上拿油桶到供销社买油准备烧尸。谭虾广的大女儿知道后,赶快拿箩筐去拣尸骨。区革委会拿一只水缸给她装尸骨去埋葬。从此以后,平果县两派斗争越来越紧张。
《海城乡“处遗”工作总结,谭美春、廖统袒专案卷》摘录
1968年春,两派斗争激烈时,城关区薜罗屯原反革命分子韩有怀与其长子韩永和、次子韩永乐、劳释分子韩永直(1966年吊颈自杀)的儿子韩继富等人组织“4·22”战斗队。有一天,韩有怀与次子永乐到“文革”前大队干部韩永蔼家问:“为什么划我为反革命分子,你要把我的档案交出来给我。”永蔼说:“现在不是我管了,你想要就去跟大队‘文革’小组要。”接着永蔼就带他父子俩去找大队“文革”小组。到大队闹了一番后,其长子永和来喊:“爸!回去啰!不要闹,过几天会有很多人来帮我们的。”于是,三父子就回家去。他们这样一闹,引起当时“文革”小组长(党支书)李修集的怀恨。他在龙邦屯扬言:“薛罗反动派现在又死灰复燃了,这次你们三斤重的孩子也不留。”李修集又对韩永蔼说:“现在看来大队不安全了,今后一切会议暂不在大队开,在什么时候开会,地点在哪里,以后另行通知。”同时还交待韩永蔼把文件搬到家里较安全些。
1968年2月初的一个早上,龙邦生产队长黄有芳到龙律屯李修荃(社员,自称革命老人)的家说:“现在两派斗争这么紧张,我们怎么办?”他们去找李修集,李即定当晚召开龙邦、龙律两村党员、队干会,李亲自主持会议。到会15人,会中定派李修集、李修禧(社员、大队“文革”资料员)往布荣大队找谭文仕(已判刑)不见。找到当时大队干部谭永领。李修集说:“我们要和你们联合搞革命(对付“4·22”派别),以后你们去哪里,要通知我们参加。”谭永领说:“可以呀!他们(谭文仕、潘永健)去古案开会了,回来我告诉他们。”当天两人回到龙律不久,谭、潘等人赶到李家。李亲自通知龙律、龙邦有关人员到其家与谭文仕商量有关杀人问题。入席后,谭文仕、李修集讲话。大家互敬酒。表示团结一致对付(意思是杀掉)“4·22”和“阶级敌人”。不久,李修集又在龙邦屯开会,继续研究杀人问题。准备24日在薛罗屯开群众大会。在会上打死韩有怀、韩有彪以后,又把韩永和、韩继富丢下“鸭闹洞”去。23日,李派人到那龙、布荣、山营、雷感大队请求派人来支援。李修集交待通知的人说:“你们对他们这样讲,我们在薛罗杀几个人,请你们帮忙。”当天下午,李修集和甘朝题到布荣大队去找潘永健,潘同意来人支援。但不同意白天打死人,建议晚上动手,并要求落实好带路人。
2月24日早晨,李修集、甘朝题回到家后改变原来计划,通知群众不开会。给韩永蔼从薛罗屯找4个可靠的人带路,到龙邦待命。给黄国邓(小学教师)负责接待。晚上又给韩永蔼负责要酒准备宵夜。傍晚,布荣潘永健19人(有两支步枪),雷感20人,那圹8人,龙律10人,龙邦10人,山营民兵见事不妙,自动退回家。这些人由李修集布置分成4个组;李修集参加抓韩有怀,甘朝题、潘廷良绑韩有怀和他的儿子韩永乐;另一组抓韩继富。韩永祥负责带人抓韩有彪,韩从后门逃跑,被韩永祥、李修禧追到村外塘边干田里用木棍打死;潘永健、潘国乐等人抓韩永和时,韩关起门,被潘彩盛用石头砸烂门,韩从屋角窜出,逃进其堂兄韩永韶家,韩从门口冲出来,被黄国赵刺中腹部一刀(未拔出),韩连人带刀逃跑,被潘永健、潘国乐各开一枪倒在村中,又被其他人乱棍打当场死亡。潘永健问李修集:“这两俱尸体如何处理?”李说:“不理它,就留在原地。”于是,他们这些带着抓得的3个人经内艮返回龙邦村外更桑地方。布荣人潘朝期、潘彩凡、麻家财等人还在被害人的家抢要蚊帐、衣服、土布、腊肉等带回家。
在龙邦村的更桑,布荣人问多抓来了一个人(即韩永乐)怎么处理?韩永祥说:“要杀掉,如果放回去,以后就为难了。”布荣人的意见由龙来负责杀这3个人。龙来的人有的主张拿到龙律屯附近的“更上洞”杀后放下洞去,有的说这洞太浅,离村太近,最好拿到“鸭闹洞”去杀。李修集同意这个意见并和龙律、龙邦人过一边商量,派6个凶手(甘朝题、李修禧杀韩永乐;黄国光、李振高杀韩有怀;黄国器、李修业杀韩继富)到离“鸭闹洞”约4丈远的小路上,黄国光、李振高用棍打韩有怀;甘朝题用刀捅韩继富,然后他们把三具尸体丢下“鸭闹洞”去。(据甘朝题说,该洞有30几丈深)。《李修集案卷》
杀人后,返回龙邦小学吃宵夜。李修集还叫韩永蔼通知上来、下来两队队长,他亲自通知内艮队长来参加吃宵夜,杀一头约100斤的中猪、酒20斤。(伙食费分摊由各小队负责)其他人散后,李修集、甘朝题批派龙律、龙邦的黄成意、甘朝意、甘朝喜、甘桂尧于次日早晨打扫杀人的现场。
李修集等杀人犯,派性作发,挟嫌报复,错误认为少数派和四类分子都是坏人,该杀掉,这是触犯国法的。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方针、政策,尤其是广西区党委关于“处遗”的有关规定,给予杀人犯李修集开除党籍、判刑13年,同犯甘朝题、李修禧、韩永祥、李振高、潘永健等5人给予开除党籍,参与杀人的黄国器、黄国光、李修业、黄国赵、韩永蔼、黄有芳、黄成旭分别给予开除党籍、清除出党,黄国邓给予留党察看,黄成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平民愤,促进安定团结。摘自《李修集等案卷》
1968年2月18日,在县人武部召开县革委常委全会,由革委主任傅胜奎传达自治区革筹小组的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计划参加会议人数6000人(实际到4021人),会期8天(2月28日至3月7日)。会议开始,由革委主任博胜奎作《全面落实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的动员报告。他说:“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坚决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地、富、反、坏、右分子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如有挑动武斗和参加武斗、收藏、制造武器弹药进行其他活动,必须坚决打击,进一步加强民兵的思想革命化和组组/织革命化的建设,继续发动民兵积极参加保卫文化大革命。打击派性,该捕的,捕他一批,该杀的杀一批,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总之,这次‘四干会’是关键性的会议,是扭转平果乾坤的会议。这帮牛鬼蛇神不镇压一下,社会不得安宁。”整个会充满着围剿派性的气氛。会中县城内出现乱杀人的情况:
死者 姓名 性 别 终 年 被害 死的 形式 死者是 何处人 凶手 时间 地点 谢超雄 男 51 1968年2月28日晚上 县邮电局侧门 刀杀 粮局干部 陆文珠 农福锦 男 46 1968年2月28日晚9时 新港口 刀杀 新兴街 李日宁、李日泰、陆文政等 严家政 男 36 1968年3月4日下午6时 县邮电局门前 刀杀 北街 潘国宥 陆义权 男 24 1968年3月4日下午6时 城关公社门前 刀杀 下北街 石寿荣等 张君瑞 男 21 1968年3月5日中午 县委门口 枪杀 百色市 城乡街 潘遂迎、方积福 何少烈 男 24 1968年3月5日中午 县委门口 枪杀 富宁县 博爱镇 潘遂迎、方积福
从案件调查证实,死者6人构成五个案,其中三案3人,两案3人。都是“联指”派和参加四干会的炼沙、布思、布荣、太平四个大队的所谓“武装民兵”杀的。
“四干会”,强调要切实做好发动群众工作,把党的政策交给群众。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围剿派性。同时,3月1日中午11时,“4·22”派李树和在马头山洞开枪打伤城关区与会代表张瑞财、韩继高。3月4日中午,有人武部政工科副科长唐奇鹏和县“联指”造反派总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张科、陆忠儒、韦善嵩等人出面于县府中楼顶召开各区武装部长会议,拟定攻下马头山的方案。会上用望远镜供各人观察山上情况。紧接着于县造反总部召开县直和参加“四干会”的各区“联指”造反派头头会议。由张科、韦善嵩布置攻打马头山有关事项。3月4日晚上分兵多路强占马头山。前后围攻一天一夜。3月5日下午队伍才能撤离马头山战地。上山围攻少数派的民兵不受年龄限制,挑选当过兵打过仗的人,全副武装。在强占马头山的制高点时,都是实弹鸣枪向少数派警告(有当时参加人员黄忠文、唐群生、潘余光、除友恒等证词)。5日凌晨,由6913部队保护,把岩洞内的“4·22”派梁怀祖、李树和等19人接下山。在多次围攻中双方无伤亡。19人名单如下:
廖文轮(现在马头镇)
陆良生(已病故)
黄少美(现在县城北街)
陆良文(现在直属库保管员)
梁怀祖(现在百色地区财政局)
李芳昌(果化镇玻琍村)
潘廷礼(果化镇果化大队回去被打死)
农洪考(果化镇玻琍村回去后被打死)
劳荣锦(现在城关初中)
梁兆宽(现在太平林场工作)
潘文斗(已故)
李树和(现在糖业公司)
梁丕昌(后被打死)
李加兴(现在城关初中)
乃春芬(李加兴老婆)
莫宏昆(县邮电局工人)
3月2日,由傅胜奎签发平果县革委会(68)第6号文件,其内容:围剿派性,全歼派性,斩断黑手,打倒无政府主义,开展人民战争。这是给全县普遍乱杀人发出号令。如凤梧区回去到半路的代表将“4·22”派岑忠安开枪打死在绿达河中。次日,仕仁大队杀3人。果化区回去后,把四级干部会中提出所谓“有问题”的人基本杀完。黎明区寿安大队民兵抓到黄有庭(巴马县人)“四干会”回去经过同老时,当天下午约4点钟,送到同老粮站时,黎明区革委主任兰廷祖,武装部长覃咸明,经覃审讯后,给寿安民兵农显亮枪杀后覃验尸。榜圩区代表3月8日到家,3月9日(榜圩街日)早上,居民孔祥基(“4·22”派)的父亲孔繁立被枪杀。3月10日,隆足大队黄启荣被杀。“四干会”后,全县出现乱杀人279人,逼死251人。
1968年4月12日,榜圩区农机厂工人林兆昌和榜圩街上居民苏鸿群、卢植森、赖祖飞,这4人均是年青人,原来有“4·22”观点,宣传打倒韦国清和“联指”派的言行。他们携带一批现金和支票到平果县城进货。搭货车(司机没有搭人证)到旧城区革委门口被守卡的武装民兵抓住。虽然林兆昌等4人持有证明,但仍不让走,吴明达、陆高指使将4人杀掉,但教美民兵不干。次日上午,旧城区武装部干事潘加凤指令吴明达、陆高带领民兵数人押林兆昌等4人回榜圩,可是到绿伐坳时,吴、陆等武装民兵向林兆昌等4人开枪,当场杀死2人,卢植森和赖祖飞击不中要害部位,过路的汽车司机把他们带到医院抢救,卢植森抢救无效死亡,赖祖飞现还活着。
指使杀人的潘加凤,凶手吴明达在“处遗”前已病故。对凶手陆高已判刑6年,“处遗”中已对遗属作抚恤。据《陆高材料等卷》摘录
旧城区兴宁肖小莲(女、居民)、宋化普(男、居民)、黄德生(男、居民),因有“4·22”观点,和“联指”造反派进行多次辩论。在全面围剿“4·22”派的时候,被旧城区直和兴宁街上的“联指”派批斗和捆打。1968年5月2日,肖小莲逃到坡造区被民兵抓获,拿到坡造粮所去关。原坡造区武装部长黄存仁打电话给旧城区武装部副部长廖克锐,要廖派人到坡造接肖小莲。廖克锐首先派黄大健、安乃林当天到坡造后,看到坡造粮所关的不仅是肖小莲一人,还有宋化普、黄德生等人。黄大健、安乃林打电话给廖克锐说不仅是肖小莲一人,还有宋化普、黄德生等三人,不敢杀掉。廖克锐说你们不敢就回来,我另派人去要。第二天上午,廖克锐、区革委副主任谢家祥、武装干事潘加凤、委员唐朝贵等就交待旧城营业所造反派头头黄文贵、旧城区税所造反派头头梁胜利和守仓民兵谭永才、梁玉金、陆锦泽到坡造的半路接要肖小莲、宋化普、黄德生并在半路杀掉。当天下午,黄文贵等五人回到局马道班时,找到局马民兵黄世安、黄义、韦善英等三人。然后,留四人看守被押送的人,黄文贵同黄世安去找岩洞,当天下午7时左右,黄文贵指定黄义、韦善英在公路两头守卡,其余的人把肖小莲等三人加紧捆绑,用碎布毛巾塞紧嘴巴拉到洞口,用木棍打晕后,脱下毛线衣,推下岩洞的第一层后,用尖刀逐个剖腹后再推下有水的洞底。摘自《黄文贵、梁胜利等案材料》
“处遗”中,经多方核查证实,分别给杀人首犯廖克锐开除党籍,逮捕判刑。参与研究杀人的谢家祥、潘加凤已病故。唐朝贵给予开除党籍,降为一般干部。带领民兵剖腹的黄文贵、梁胜利给予开除党籍,行政上开除干部资格,给予生活出路作工人安排的处分。对受害遗属先后做好愈合工作,并给一定的抚恤金。
5月12日,县“联指”造反派总部负责人张科、陆忠儒和武装部政工科副科长唐奇鹏,在榜圩区隆足大队召开凤梧、榜圩、黎明、海城等四个区的武装部长会议,研究围攻原游击队桂西第六支队长,解放后任平治县公安局长黄国祥。黄有“4·22”观点。县“四干会”后,县革委人武部发出全歼派性的号令后,决定对黄国祥进行围剿。5月18日,县革委、人武部下令,四个区抽调武装民兵数百人,由唐奇鹏临阵指挥,首先指令给海城、黎明作几层布防,分兵把守,并用一百多人进常星搜索。黄国祥等人闻讯后即逃进浓局山洞里躲藏,被人发现后,唐奇鹏指令给民兵用手榴弹、炸药炸洞口。在此种情况下,黄国祥,黄有谟、黄景宽、孔祥基、周三宝、林国祥在洞里向解放军呼救。当时在榜圩中学搞军训的人武部黄中枢亲自下洞把他们接上来。黄军祥、黄有谟、孔祥基交送到县公检法军管会关押,黄国祥被关押5年零6个月(1968年5月21日至1973年11月4日)后释放。黄有谟被关11个月,释放后被斗打致死。孔祥基被关2个月。黄景宽是凤梧区新勉大队人,周三宝是凤梧区堆圩街上人,林国祥亦是凤梧区堆圩街上人。交给凤梧区民兵,周三宝到半路(仁登处)被砍死。黄景宽、林国祥到大队后被斗打死。
“处遗”中经给受难者平反昭雪,对遗属安排工作,做了愈合工作。摘自《“处遗”总结材料》。
1967年,黄元、黄显忠等到旧城供销社搞零工,经常到兴宁街上和苏清茂拉拉扯扯,听苏宣传“4·22”观点,他们也赞同。就这样黄元和黄显忠跟跑一段时间,宣传“4·22”观点,同“联指”造反派多次辩论。这样,大、小队干部和群众对他们十分不满。后他们又到望力大队民兵营长要两支枪,大队干部对他们更加警惕,经常暗中注意他们的行动。黄元等察觉后,就上山躲藏。后来群众发现东营山洞夜晚有灯光,才知道他们在那里。不久区造反派黄文贵到生产队去召开群众大会,了解黄元、黄显忠的下落,并说给群众动员他们回来。
黄文贵将情况向区革委领导汇报后,1968年5月28日至29日,旧城区革委副主任谢家祥、武装部干事潘加凤决定派复员军人、看守粮所仓库的武装民兵李彩熙带100多个武装民兵分别摆布到龙降、龙茂、龙岩倍、龙内、岩琼灯进剿。28日,“4·22”黄世欢、陆世炳、陆世康在望力大队被抓,当场被民兵打死。当晚黄文贵到望力大队百椅屯召开群众大会,要每户在半夜11点钟前煮一锅粥送上山给民兵吃。黄元、黄显忠被围了一夜,次日上午10点左右,他们才缴枪出洞,由李彩熙、覃庆永等人押下山交给潘加凤审问后,黄显忠当场被民兵打死。黄元起初说是押到区来,但到望力大队下更屯古尧小学处被民兵用木棍、石头打死。
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已核实谢家祥、潘加凤指令李彩熙带民兵围攻黄元等人,抓活后又进行惨杀,是违反党纪国法的。但谢家祥、潘加凤“处遗”前已病故。仅对李彩熙、黄文贵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亦给遗属适当抚恤金。(摘自《李彩熙案卷》)
凤梧区卫生所广西医学院毕业的医生黄世雄(贵县人,28岁,地主出身)和其妻冯维英(女,27岁,贫农出身,学生,贵县港务站统计员)。因黄世雄参加“4·22”派,同时与原单位造反派头头,所谓“文革”小组组长和社直斗、批、改领导小组成员李亦明有个人成见。李利用“文革”掌权之机,诬陷黄世雄是“反共救国军”、“现行反革命分子”等,进行残酷斗打。整天整夜被捆绑不让解绳子,给其正在探亲过蜜月新婚妻子,每餐一口一口喂饭。后其妻探亲假期满,要回原单位工作。可是,却遭到李亦明的阻挠,人身得不到自由。黄世雄夫妇认为无处申冤,逼得活不下去,就于1968年6月9日晚在床铺上躺着互相割颈部的动脉,自杀身亡。两人死后共一副棺材。埋后又被人挖墓揭棺材劫走衣物,残忍至极。
李亦明逼死人命,斗打老医师“有功”,还得调职升官,于1970年9月调任巴马县卫生防疫组组长、副站长,1980年调任玉林地区防疫站医师。
在“处遗”中,玉林地区有关单位经核实,认为李亦明在“文革”中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而且认错态度不好。根据区党委(83)54号、(84)15号文件精神,玉林地区行署劳动人事局1985年6月26日,玉署劳人处(85)1号文件,决定给予李亦明行政开除留用察看2年处分。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三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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