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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果县“文革”大事件

日期:1987-4-10 作者:中共平果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平果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目录

前言 …………………………………………………………………… (403)

“9·29”事件 ……………………………………………………………(406)

薛罗“2·24”事件 ………………………………………………………(408)

发出围剿“4·22”信号 …………………………………………………(412)

围攻马头山 ……………………………………………………………… (415)

绿伐坳杀人事件 ………………………………………………………… (417)

肖小莲等被剖腹丢下深洞 ……………………………………………… (418)

围攻浓局山洞 …………………………………………………………… (420)

围攻东营山 ……………………………………………………………… (421)

黄世雄夫妇被逼死 ……………………………………………………… (422)

前言

我们编写从1966年至1976年《平果县“文革”大事件》。是按1983年至1985年,区党委决定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着手的。平果县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成立处理“文革”遗留机构,领导全县“处遗”工作。各战线、(乡镇)亦相应成立。抽调党性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621名干部组成工作组查大案要案,平反冤假错案,原受迫害的220人得到平反,对被打杀迫害的死者亲属作善后安置,发给埋葬,抚恤费共651户,667人,人民币146500元,给干部“三费”57人,人民币54229元4角。工人1人,人民币863元5角。补助死者遗属17人,人民币4020元;伤残360人,人民币23373元;房屋修膳费370户,人民币80764元;生活补助费469户,人民币52275元;孤残补助49人,人民币4958元。“处遗”对死者发放经费共367182元9角。对死者遗属顶职安置44人,同时做好愈合“文革”创伤。按照区党委桂发〔1984〕15号、〔1985〕54号文件精神,立案审查共623人(其中农村327人,干部职工296人,处分共450人。农村319人,干部职工131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籍12人,开除党籍173人,清除出党123人。因杀人触犯刑律追究刑事责任已逮捕判刑12人。其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和留党察看处分。行政上记大过和记过处分。

平果县在“文革”十年动乱中是“重灾县之一”。使我县各族人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领域里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失,特别是造成受迫害致死的715人,其中1967年6人。1968年2月27日前(即四干会前)56人,1968年2月28日至7月31日374人,1968年7月4日至12月13日199人,1968年以后80人。致死原因是由县人武部当时的主要领导支持“联指”派组织“民兵”围剿,岗哨或开会对所谓“四类分子”和“4·22”造反派成批进行批斗、棍打、石头打、枪杀而造成的。

这“大事件”对一般斗、批、改致死及红卫兵串连等共性的问题,已在《文革大事记》概述,不再重复。主要记述“文革”时期具有特点和本地特色的事件。如:两派形成,武斗开始的谭虾广暴尸、龙来大队成批杀人、“四干会”发出乱杀人的信号、围攻常星浓局岩,望力东营山洞、绿伐、局马乱杀人,黄志雄夫妇被迫害死等8件惨案。

编写《平果县“文革”大事件》的原则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贯彻执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尊重历史事实,客观地予以记述,其材料来源于县档案馆及“处遗”存档资料记载中。由于水平和掌握资料有限,疏漏甚至错误在所难免,敬请各级领导和同志批评指出,以便进一步补充修改。

中共平果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组1987年4月10日

“9·29”事件

1967年9月20日,海城区那海街上“9·11”战斗队谭世广和海城中学教师梁庆新到旧城区兴宁街上与“4·22”派头黄勇联系。于23日黄勇从旧城带“4·22”派20人来到海城街上,挂起造反派旗帜,建立“旧城‘4·22’驻海城联络站”,进行派别活动。

9月24日上午,“4·22”组织近百人冲进海城区革委会叫“支左”人员支持他们。当时,武装部干事黄明权动员他们回原地抓革命、促生产。“4·22”派达不到目的,便无理取闹。是日下午,海城区“联指”派发表声明,要外来串连的学生及社员,迅速回去就地闹革命。“4·22”派不但不听劝告,反而更加猖狂,加剧矛盾。

9月25日,是海城街日,“4·22”组织队伍扛着旗上街宣传,区“联指”造反派头头、革委副主任谭美春组织区造反派,拿着扩音机到街上方兆辉家里,双方互相攻击,后“4·22”派呼喊“打倒韦国清,解放全广西!”海城中学教师梁庆新继续登台呼喊上述口号,激起赶集的群众的愤怒、贵良、那海大队农村来赶街的群众纷纷高呼“打倒地主仔,不许呼喊反动口号!”勒令梁下台,梁跳下来将板凳踢开,打中群众,街上立即慌乱,有的摆卖东西亦被打散丢失。谭美春即到场宣读“6·6”通令和中央关于禁止农民进城武斗的通知。谭世广见势不妙就跑回家,被丢掉财物的群众紧追到谭的家门前,叫谭赔偿损失,有的用石头扔到谭的屋顶上,打烂一些瓦片,后谭美春赶到场劝阻停止扔石头。

可是,在9月26日,“4·22”组织派人到谭美春房间的窗口用石灰刷写“惩办杀人凶手谭美春和幕后指挥蓝荣福”的标语。9月27日,谭世广又向区谎报说:“他的祖母被武斗打伤,将要死亡。当时中午1时,区组织贫下中农代表、卫生院李日保、占宗清两位医生临场检查鉴定为:谭虾广年95岁,事前已长期卧床不起,体质消瘦,皮肤干燥无弹性,表皮脱屑,两下肢透明凹陷性水肿,口述左上臂下部皮肤伤迹大如玉米粒样,是陈旧伤痕血迹,当天谭虾广还可以吃粉,可以讲话。谭虾广病故后,平果“4·22”造反派头头梁怀祖亲自来到海城。接着百色高中兵委、县城、旧城、榜圩“4·22”造反派云集海城,冲击海城区革委会。区亦将谭虾广于生前27日体检情况作了介绍,但梁怀祖却说:“你们卫生所检查,我们不相信”。当天经过多次协商,达不成协议。下午7时,区请示县澄清问题。县决定给驻军6913部队军医陈志林、平果县人民医院医师邓民汉、海城区卫生院医生占宗清又到现场验尸见证,尸体表面未发现致死性伤口或淤血斑。根据生前及尸体检查均未发现受伤致死的现象。

但梁怀祖仍组织“4·22”,天天到区革委提出:区要负责埋葬费,开3天3夜追悼会,要区干部抬谭虾广尸体游街示众,惩办谭美春、蓝荣福”等无理要求,受到区革委的拒绝。最后梁怀祖指使其亲属和“4·22”派把尸体抬进区革委会摆放。后来抬出区大门口放了20多天,致使尸体腐烂发臭。后来蓝荣福召开各大队代表到同圩廖统袒家开会,决定如果死者家属再不处理,就用火油将尸体烧掉。部分与会代表在海城街上拿油桶到供销社买油准备烧尸。谭虾广的大女儿知道后,赶快拿箩筐去拣尸骨。区革委会拿一只水缸给她装尸骨去埋葬。从此以后,平果县两派斗争越来越紧张。

《海城乡“处遗”工作总结,谭美春、廖统袒专案卷》摘录

薛罗“2·24”事件

1968年春,两派斗争激烈时,城关区薜罗屯原反革命分子韩有怀与其长子韩永和、次子韩永乐、劳释分子韩永直(1966年吊颈自杀)的儿子韩继富等人组织“4·22”战斗队。有一天,韩有怀与次子永乐到“文革”前大队干部韩永蔼家问:“为什么划我为反革命分子,你要把我的档案交出来给我。”永蔼说:“现在不是我管了,你想要就去跟大队‘文革’小组要。”接着永蔼就带他父子俩去找大队“文革”小组。到大队闹了一番后,其长子永和来喊:“爸!回去啰!不要闹,过几天会有很多人来帮我们的。”于是,三父子就回家去。他们这样一闹,引起当时“文革”小组长(党支书)李修集的怀恨。他在龙邦屯扬言:“薛罗反动派现在又死灰复燃了,这次你们三斤重的孩子也不留。”李修集又对韩永蔼说:“现在看来大队不安全了,今后一切会议暂不在大队开,在什么时候开会,地点在哪里,以后另行通知。”同时还交待韩永蔼把文件搬到家里较安全些。

1968年2月初的一个早上,龙邦生产队长黄有芳到龙律屯李修荃(社员,自称革命老人)的家说:“现在两派斗争这么紧张,我们怎么办?”他们去找李修集,李即定当晚召开龙邦、龙律两村党员、队干会,李亲自主持会议。到会15人,会中定派李修集、李修禧(社员、大队“文革”资料员)往布荣大队找谭文仕(已判刑)不见。找到当时大队干部谭永领。李修集说:“我们要和你们联合搞革命(对付“4·22”派别),以后你们去哪里,要通知我们参加。”谭永领说:“可以呀!他们(谭文仕、潘永健)去古案开会了,回来我告诉他们。”当天两人回到龙律不久,谭、潘等人赶到李家。李亲自通知龙律、龙邦有关人员到其家与谭文仕商量有关杀人问题。入席后,谭文仕、李修集讲话。大家互敬酒。表示团结一致对付(意思是杀掉)“4·22”和“阶级敌人”。不久,李修集又在龙邦屯开会,继续研究杀人问题。准备24日在薛罗屯开群众大会。在会上打死韩有怀、韩有彪以后,又把韩永和、韩继富丢下“鸭闹洞”去。23日,李派人到那龙、布荣、山营、雷感大队请求派人来支援。李修集交待通知的人说:“你们对他们这样讲,我们在薛罗杀几个人,请你们帮忙。”当天下午,李修集和甘朝题到布荣大队去找潘永健,潘同意来人支援。但不同意白天打死人,建议晚上动手,并要求落实好带路人。

2月24日早晨,李修集、甘朝题回到家后改变原来计划,通知群众不开会。给韩永蔼从薛罗屯找4个可靠的人带路,到龙邦待命。给黄国邓(小学教师)负责接待。晚上又给韩永蔼负责要酒准备宵夜。傍晚,布荣潘永健19人(有两支步枪),雷感20人,那圹8人,龙律10人,龙邦10人,山营民兵见事不妙,自动退回家。这些人由李修集布置分成4个组;李修集参加抓韩有怀,甘朝题、潘廷良绑韩有怀和他的儿子韩永乐;另一组抓韩继富。韩永祥负责带人抓韩有彪,韩从后门逃跑,被韩永祥、李修禧追到村外塘边干田里用木棍打死;潘永健、潘国乐等人抓韩永和时,韩关起门,被潘彩盛用石头砸烂门,韩从屋角窜出,逃进其堂兄韩永韶家,韩从门口冲出来,被黄国赵刺中腹部一刀(未拔出),韩连人带刀逃跑,被潘永健、潘国乐各开一枪倒在村中,又被其他人乱棍打当场死亡。潘永健问李修集:“这两俱尸体如何处理?”李说:“不理它,就留在原地。”于是,他们这些带着抓得的3个人经内艮返回龙邦村外更桑地方。布荣人潘朝期、潘彩凡、麻家财等人还在被害人的家抢要蚊帐、衣服、土布、腊肉等带回家。

在龙邦村的更桑,布荣人问多抓来了一个人(即韩永乐)怎么处理?韩永祥说:“要杀掉,如果放回去,以后就为难了。”布荣人的意见由龙来负责杀这3个人。龙来的人有的主张拿到龙律屯附近的“更上洞”杀后放下洞去,有的说这洞太浅,离村太近,最好拿到“鸭闹洞”去杀。李修集同意这个意见并和龙律、龙邦人过一边商量,派6个凶手(甘朝题、李修禧杀韩永乐;黄国光、李振高杀韩有怀;黄国器、李修业杀韩继富)到离“鸭闹洞”约4丈远的小路上,黄国光、李振高用棍打韩有怀;甘朝题用刀捅韩继富,然后他们把三具尸体丢下“鸭闹洞”去。(据甘朝题说,该洞有30几丈深)。《李修集案卷》

杀人后,返回龙邦小学吃宵夜。李修集还叫韩永蔼通知上来、下来两队队长,他亲自通知内艮队长来参加吃宵夜,杀一头约100斤的中猪、酒20斤。(伙食费分摊由各小队负责)其他人散后,李修集、甘朝题批派龙律、龙邦的黄成意、甘朝意、甘朝喜、甘桂尧于次日早晨打扫杀人的现场。

李修集等杀人犯,派性作发,挟嫌报复,错误认为少数派和四类分子都是坏人,该杀掉,这是触犯国法的。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方针、政策,尤其是广西区党委关于“处遗”的有关规定,给予杀人犯李修集开除党籍、判刑13年,同犯甘朝题、李修禧、韩永祥、李振高、潘永健等5人给予开除党籍,参与杀人的黄国器、黄国光、李修业、黄国赵、韩永蔼、黄有芳、黄成旭分别给予开除党籍、清除出党,黄国邓给予留党察看,黄成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平民愤,促进安定团结。摘自《李修集等案卷》

发出围剿“4·22”信号

1968年2月18日,在县人武部召开县革委常委全会,由革委主任傅胜奎传达自治区革筹小组的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计划参加会议人数6000人(实际到4021人),会期8天(2月28日至3月7日)。会议开始,由革委主任博胜奎作《全面落实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的动员报告。他说:“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坚决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地、富、反、坏、右分子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如有挑动武斗和参加武斗、收藏、制造武器弹药进行其他活动,必须坚决打击,进一步加强民兵的思想革命化和组组/织革命化的建设,继续发动民兵积极参加保卫文化大革命。打击派性,该捕的,捕他一批,该杀的杀一批,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总之,这次‘四干会’是关键性的会议,是扭转平果乾坤的会议。这帮牛鬼蛇神不镇压一下,社会不得安宁。”整个会充满着围剿派性的气氛。会中县城内出现乱杀人的情况:

死者 姓名 性 别 终 年 被害 死的 形式 死者是 何处人 凶手 时间 地点 谢超雄 男 51 1968年2月28日晚上 县邮电局侧门 刀杀 粮局干部 陆文珠 农福锦 男 46 1968年2月28日晚9时 新港口 刀杀 新兴街 李日宁、李日泰、陆文政等 严家政 男 36 1968年3月4日下午6时 县邮电局门前 刀杀 北街 潘国宥 陆义权 男 24 1968年3月4日下午6时 城关公社门前 刀杀 下北街 石寿荣等 张君瑞 男 21 1968年3月5日中午 县委门口 枪杀 百色市 城乡街 潘遂迎、方积福 何少烈 男 24 1968年3月5日中午 县委门口 枪杀 富宁县 博爱镇 潘遂迎、方积福

从案件调查证实,死者6人构成五个案,其中三案3人,两案3人。都是“联指”派和参加四干会的炼沙、布思、布荣、太平四个大队的所谓“武装民兵”杀的。

围攻马头山

“四干会”,强调要切实做好发动群众工作,把党的政策交给群众。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围剿派性。同时,3月1日中午11时,“4·22”派李树和在马头山洞开枪打伤城关区与会代表张瑞财、韩继高。3月4日中午,有人武部政工科副科长唐奇鹏和县“联指”造反派总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张科、陆忠儒、韦善嵩等人出面于县府中楼顶召开各区武装部长会议,拟定攻下马头山的方案。会上用望远镜供各人观察山上情况。紧接着于县造反总部召开县直和参加“四干会”的各区“联指”造反派头头会议。由张科、韦善嵩布置攻打马头山有关事项。3月4日晚上分兵多路强占马头山。前后围攻一天一夜。3月5日下午队伍才能撤离马头山战地。上山围攻少数派的民兵不受年龄限制,挑选当过兵打过仗的人,全副武装。在强占马头山的制高点时,都是实弹鸣枪向少数派警告(有当时参加人员黄忠文、唐群生、潘余光、除友恒等证词)。5日凌晨,由6913部队保护,把岩洞内的“4·22”派梁怀祖、李树和等19人接下山。在多次围攻中双方无伤亡。19人名单如下:

廖文轮(现在马头镇)

陆良生(已病故)

黄少美(现在县城北街)

陆良文(现在直属库保管员)

梁怀祖(现在百色地区财政局)

梁庆祖(梁怀祖弟弟)

李芳界(现在百色地区水电局)

李志武(现在新安乡府)

李芳昌(果化镇玻琍村)

潘廷礼(果化镇果化大队回去被打死)

农洪考(果化镇玻琍村回去后被打死)

劳荣锦(现在城关初中)

梁兆宽(现在太平林场工作)

潘文斗(已故)

李树和(现在糖业公司)

梁丕昌(后被打死)

李加兴(现在城关初中)

乃春芬(李加兴老婆)

莫宏昆(县邮电局工人)

3月2日,由傅胜奎签发平果县革委会(68)第6号文件,其内容:围剿派性,全歼派性,斩断黑手,打倒无政府主义,开展人民战争。这是给全县普遍乱杀人发出号令。如凤梧区回去到半路的代表将“4·22”派岑忠安开枪打死在绿达河中。次日,仕仁大队杀3人。果化区回去后,把四级干部会中提出所谓“有问题”的人基本杀完。黎明区寿安大队民兵抓到黄有庭(巴马县人)“四干会”回去经过同老时,当天下午约4点钟,送到同老粮站时,黎明区革委主任兰廷祖,武装部长覃咸明,经覃审讯后,给寿安民兵农显亮枪杀后覃验尸。榜圩区代表3月8日到家,3月9日(榜圩街日)早上,居民孔祥基(“4·22”派)的父亲孔繁立被枪杀。3月10日,隆足大队黄启荣被杀。“四干会”后,全县出现乱杀人279人,逼死251人。

绿伐坳杀人事件

1968年4月12日,榜圩区农机厂工人林兆昌和榜圩街上居民苏鸿群、卢植森、赖祖飞,这4人均是年青人,原来有“4·22”观点,宣传打倒韦国清和“联指”派的言行。他们携带一批现金和支票到平果县城进货。搭货车(司机没有搭人证)到旧城区革委门口被守卡的武装民兵抓住。虽然林兆昌等4人持有证明,但仍不让走,吴明达、陆高指使将4人杀掉,但教美民兵不干。次日上午,旧城区武装部干事潘加凤指令吴明达、陆高带领民兵数人押林兆昌等4人回榜圩,可是到绿伐坳时,吴、陆等武装民兵向林兆昌等4人开枪,当场杀死2人,卢植森和赖祖飞击不中要害部位,过路的汽车司机把他们带到医院抢救,卢植森抢救无效死亡,赖祖飞现还活着。

指使杀人的潘加凤,凶手吴明达在“处遗”前已病故。对凶手陆高已判刑6年,“处遗”中已对遗属作抚恤。据《陆高材料等卷》摘录

肖小莲等被剖腹丢下深洞

旧城区兴宁肖小莲(女、居民)、宋化普(男、居民)、黄德生(男、居民),因有“4·22”观点,和“联指”造反派进行多次辩论。在全面围剿“4·22”派的时候,被旧城区直和兴宁街上的“联指”派批斗和捆打。1968年5月2日,肖小莲逃到坡造区被民兵抓获,拿到坡造粮所去关。原坡造区武装部长黄存仁打电话给旧城区武装部副部长廖克锐,要廖派人到坡造接肖小莲。廖克锐首先派黄大健、安乃林当天到坡造后,看到坡造粮所关的不仅是肖小莲一人,还有宋化普、黄德生等人。黄大健、安乃林打电话给廖克锐说不仅是肖小莲一人,还有宋化普、黄德生等三人,不敢杀掉。廖克锐说你们不敢就回来,我另派人去要。第二天上午,廖克锐、区革委副主任谢家祥、武装干事潘加凤、委员唐朝贵等就交待旧城营业所造反派头头黄文贵、旧城区税所造反派头头梁胜利和守仓民兵谭永才、梁玉金、陆锦泽到坡造的半路接要肖小莲、宋化普、黄德生并在半路杀掉。当天下午,黄文贵等五人回到局马道班时,找到局马民兵黄世安、黄义、韦善英等三人。然后,留四人看守被押送的人,黄文贵同黄世安去找岩洞,当天下午7时左右,黄文贵指定黄义、韦善英在公路两头守卡,其余的人把肖小莲等三人加紧捆绑,用碎布毛巾塞紧嘴巴拉到洞口,用木棍打晕后,脱下毛线衣,推下岩洞的第一层后,用尖刀逐个剖腹后再推下有水的洞底。摘自《黄文贵、梁胜利等案材料》

“处遗”中,经多方核查证实,分别给杀人首犯廖克锐开除党籍,逮捕判刑。参与研究杀人的谢家祥、潘加凤已病故。唐朝贵给予开除党籍,降为一般干部。带领民兵剖腹的黄文贵、梁胜利给予开除党籍,行政上开除干部资格,给予生活出路作工人安排的处分。对受害遗属先后做好愈合工作,并给一定的抚恤金。

围攻浓局山洞

5月12日,县“联指”造反派总部负责人张科、陆忠儒和武装部政工科副科长唐奇鹏,在榜圩区隆足大队召开凤梧、榜圩、黎明、海城等四个区的武装部长会议,研究围攻原游击队桂西第六支队长,解放后任平治县公安局长黄国祥。黄有“4·22”观点。县“四干会”后,县革委人武部发出全歼派性的号令后,决定对黄国祥进行围剿。5月18日,县革委、人武部下令,四个区抽调武装民兵数百人,由唐奇鹏临阵指挥,首先指令给海城、黎明作几层布防,分兵把守,并用一百多人进常星搜索。黄国祥等人闻讯后即逃进浓局山洞里躲藏,被人发现后,唐奇鹏指令给民兵用手榴弹、炸药炸洞口。在此种情况下,黄国祥,黄有谟、黄景宽、孔祥基、周三宝、林国祥在洞里向解放军呼救。当时在榜圩中学搞军训的人武部黄中枢亲自下洞把他们接上来。黄军祥、黄有谟、孔祥基交送到县公检法军管会关押,黄国祥被关押5年零6个月(1968年5月21日至1973年11月4日)后释放。黄有谟被关11个月,释放后被斗打致死。孔祥基被关2个月。黄景宽是凤梧区新勉大队人,周三宝是凤梧区堆圩街上人,林国祥亦是凤梧区堆圩街上人。交给凤梧区民兵,周三宝到半路(仁登处)被砍死。黄景宽、林国祥到大队后被斗打死。

“处遗”中经给受难者平反昭雪,对遗属安排工作,做了愈合工作。摘自《“处遗”总结材料》。

围攻东营山

1967年,黄元、黄显忠等到旧城供销社搞零工,经常到兴宁街上和苏清茂拉拉扯扯,听苏宣传“4·22”观点,他们也赞同。就这样黄元和黄显忠跟跑一段时间,宣传“4·22”观点,同“联指”造反派多次辩论。这样,大、小队干部和群众对他们十分不满。后他们又到望力大队民兵营长要两支枪,大队干部对他们更加警惕,经常暗中注意他们的行动。黄元等察觉后,就上山躲藏。后来群众发现东营山洞夜晚有灯光,才知道他们在那里。不久区造反派黄文贵到生产队去召开群众大会,了解黄元、黄显忠的下落,并说给群众动员他们回来。

黄文贵将情况向区革委领导汇报后,1968年5月28日至29日,旧城区革委副主任谢家祥、武装部干事潘加凤决定派复员军人、看守粮所仓库的武装民兵李彩熙带100多个武装民兵分别摆布到龙降、龙茂、龙岩倍、龙内、岩琼灯进剿。28日,“4·22”黄世欢、陆世炳、陆世康在望力大队被抓,当场被民兵打死。当晚黄文贵到望力大队百椅屯召开群众大会,要每户在半夜11点钟前煮一锅粥送上山给民兵吃。黄元、黄显忠被围了一夜,次日上午10点左右,他们才缴枪出洞,由李彩熙、覃庆永等人押下山交给潘加凤审问后,黄显忠当场被民兵打死。黄元起初说是押到区来,但到望力大队下更屯古尧小学处被民兵用木棍、石头打死。

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已核实谢家祥、潘加凤指令李彩熙带民兵围攻黄元等人,抓活后又进行惨杀,是违反党纪国法的。但谢家祥、潘加凤“处遗”前已病故。仅对李彩熙、黄文贵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亦给遗属适当抚恤金。(摘自《李彩熙案卷》)

黄世雄夫妇被逼死

凤梧区卫生所广西医学院毕业的医生黄世雄(贵县人,28岁,地主出身)和其妻冯维英(女,27岁,贫农出身,学生,贵县港务站统计员)。因黄世雄参加“4·22”派,同时与原单位造反派头头,所谓“文革”小组组长和社直斗、批、改领导小组成员李亦明有个人成见。李利用“文革”掌权之机,诬陷黄世雄是“反共救国军”、“现行反革命分子”等,进行残酷斗打。整天整夜被捆绑不让解绳子,给其正在探亲过蜜月新婚妻子,每餐一口一口喂饭。后其妻探亲假期满,要回原单位工作。可是,却遭到李亦明的阻挠,人身得不到自由。黄世雄夫妇认为无处申冤,逼得活不下去,就于1968年6月9日晚在床铺上躺着互相割颈部的动脉,自杀身亡。两人死后共一副棺材。埋后又被人挖墓揭棺材劫走衣物,残忍至极。

李亦明逼死人命,斗打老医师“有功”,还得调职升官,于1970年9月调任巴马县卫生防疫组组长、副站长,1980年调任玉林地区防疫站医师。

在“处遗”中,玉林地区有关单位经核实,认为李亦明在“文革”中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而且认错态度不好。根据区党委(83)54号、(84)15号文件精神,玉林地区行署劳动人事局1985年6月26日,玉署劳人处(85)1号文件,决定给予李亦明行政开除留用察看2年处分。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三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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