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5-0 作者:中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在这场内乱中,我县各族人民蒙受了巨大灾难。被批斗者达3893人,其中被打死或迫害致死1389人(干部125人,职工40人,居民75人,社员578人,学生3人,当时被划为四类分子532人,四类分子子女32人,其他4人),占当时全县209000人口的6.64‰,有的被斗打致伤致残,有的被无辜开除公职,甚至被管、被关,造成大批冤假错案。
为了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继续拨乱反正,不让“文革”历史悲剧重演,不让十年灾难再次降临,按照中央和区党委整党办公室要求编写此大事件,实录我县“文革”灾难中的重大事件,载入史册,用血和泪的教训来教育群众,告戒后人,彻底否定“文革”,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本大事件从我县“文革”大事记中选择影响较大的两大事件,即所谓罗城武斗事件和“6·15”事件,参阅我县“文革”档案和“处遗”材料按历史事实加以较详记叙。由于档案资料少,加上编者缺乏经验,水平有限,疏漏谬误之处在所难免,请读者批评指正。
中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5月
1967年5月底,随着“文化大革命”的“深入”开展,罗城也和全广西一样,形成了两大派群众组织。一派是“罗城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即罗城“联指”,亦称支韦(国清)派,或多数派。由谢代鹏(县委宣传部干部)任总指挥,张佳玉(县邮电局副局长)、罗寒修(东门派出所干部)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政工宣传部、作战部和后勤部,并按人员工作性质分为粮食、糖业烟酒、政法、党政、税务、卫生等6个系统。每个系统均设有指挥员。另一派是“罗城无产阶级革命造反大军”,即罗城“4·22”,亦称支伍(晋南)派,或少数派。由唐忠(县文化馆干部)任总指挥,吴伦辉(县水电局临时工)任副总指挥,“造反大军”设有政宣部、作战部和后勤部。把人员分为9个中队。两派形成后,因观点不同,各持己见,互相攻击,矛盾不断加深。
在两派群众组织形成之前,1967年3月,县武装部长段志英看到《人民日报》发表贵州省军区派代表参加“无产阶级联合指挥部”报道后,就自作主张模仿贵州省军区的作法成立了“罗城县无产阶级联合指挥部”(“联指”前身),张大海任总指挥,段志英自任副总指挥,并派几个军代表参加这个组织,后军分区指示军队不宜参加群众组织,段才退出。段志英虽然形式上退出“无产阶级联合指挥部”,但他一直认为“联指”大方向是对的,是听话的,是一个好组织。“4·22”不听话,不是一个好组织。在段志英的主持下,县武装部介入地方“支左”后,一直支一派(“联指”),压一派(“4·22”),引起“4·22”派群众强烈不满。
1967年10月25日上午9时,“4·22”派部分群众把县武装部门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罗城驻军支持革命左派接待站”木牌砸烂,写上“罗城武斗指挥部”的大黑牌。当晚“‘联指’公安政法总部”就将“罗城武斗指挥部”的大黑牌烧掉。“4·22”造反大军约百多人(没有枪枝)即紧追“公安政法总部”人员冲进公检法大院内进行辩论,并要揪公安政法总部人员(均持有枪),后发生冲突。“4·22”的廖训群(县饮食公司职工)在混乱中被公安政法总部人员乱枪打中死亡。当晚“4·22”群众组织就在东到黄家沓,西到粮所的西门街分兵把口,准备对付“联指”组织,武斗气氛骤然紧张,“联指”人员即撤离县城到附近的东门区中石、平洛、大福等公社集中。10月26日,“4·22”群众组织把廖训群尸体抬到县武装部门口,并示威游行,还冲进东门区公所企图抢区武装部仓库的枪枝和炸药,两派矛盾进一步激化。
“联指”撤出县城后,即在各交通要道设卡,拦截,抓人。10月26日晚,从柳州经柳城冲脉过大福公社勒福坳准备回县城的20多名“4·22”群众,被加入“联指”的民兵(下同)守卡时抓住关在大福公社,并从中把吴让、简桂光二人拿到石塔村的大沦坑边枪杀后丢进沦坑内。10月30日,持“4·22”观点的梁启文(乔善区秘书)路过平洛公社时,被守卡民兵抓获,经罗寒修审问后,交级大福民兵营长莫绍芳和民兵陈寿芳、梁坤等3人送到螃蟹冲(地名)的路边枪杀。
县“联指”撤离县城后,即准备围攻县城“4·22”。10月29日下午3时,“联指”在平洛公社小学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谢代鹏、罗寒修、张佳玉、韦大怀(县人委人事科干部)、崔永祥(县农业局副局长)、梁和庆(县林业局长)等10多人参加。会议由谢代鹏、罗寒修主持。这次会议,一是确定11月1日围攻县城“4·22”;二是决定派人联络调动各区武装民兵参加围攻;三是确定围攻路线和作战方案并作了兵力部署;四是成立了作战指挥部,由谢代鹏、罗寒修、张佳玉、韦大怀、崔永祥、梁和庆等人组成。
11月1日凌晨,县“联指”调动了各区武装民兵400余人和100多名“联指”人员分南、北两面包围县城。当时“4·22”大部分成员得知“联指”围攻,已于头晚离开县城。“联指”未受任何抵抗就占领了县城,然后四处搜查抓人。县统计科科长谭安丰(曾任天峨县县长)在银行一间厨房内被炸死,“4·22”100多名干部群众在县城和小长安区龙屯公社等地被抓后拿到岩脚石油库、商业大院、总工会等处关押。当晚10时左右,李正源、何维福(均东门镇社员“4·22”成员)被吴才英(公安局副股长)等人从石油库拉出来送到龙岩坡枪杀。
2日上午,“4·22”的黄瑀(县教育科副科长)等7人从县城向柳城方向奔逃,当逃到小长安区双合公社双板桥村群众家找饭吃时,被“联指”群众发现后,打电话告诉县“联指”和小长安区。不久,小长安区公安员梁永修即带领民兵赶到双板桥。县“联指”罗寒修接到电话后,即派崔永祥带领在县城参加武斗的怀群区一个武装民兵班乘车追击。崔等乘车到龙屯公社后即下车抄小路随后追到,在双板桥村前的庙后树林里抓得“4·22”的罗华文(县粮食局干部)、朱富国(东门镇居民)2人,并从这2人口中得知黄瑀等5人已往柳城方向逃走。崔永祥、梁永修就带领民兵继续追赶。下午3时,在柳城县上雷村的田洞中间发现了黄瑀等5人,崔等人即喊:“站住,不要跑!”黄瑀等人即向赶来的“联指”民兵方向打了几枪,崔即下令民兵开枪。机枪、步枪等同时向黄瑀等人扫射,黄等即卧倒在田基后面,约3、4分钟后,崔即喊民兵冲锋,并亲自带领民兵从右侧冲到田洞,黄瑀等5人即丢枪“投降”。崔上去不由分说,先开枪打死了黄瑀,接着又对准站在一块烂泥田中间丢了枪的覃树命(河池县农民)打了一枪,覃即倒下。甘雨震(怀群区武装助理)、梁永修上去各补一枪,覃即丧命。崔又赶到韦家盛(县粮食局防化员)面前,韦跪在田上向崔求饶:“崔局长,我错了,请你原谅我吧!”崔骂道:“你妈的,现在你才晓得错,你这个败类!”说罢,又开枪把韦打死。然后,崔永祥即与梁永修等人商议如何处理剩下的刘云(县档案科科员)、覃永钦(县委组织部组织员)等2人。梁首先提出:“这两个人(指刘、覃2人)怎么办?留回去是个祸害!”崔说:“干脆干掉他们去!”于是崔、梁即叫民兵把刘、覃二个的裤带扯下并分别用裤带将2人捆绑后押回至香炉槽(地名)小坡时开枪打死。此即“10·25罗城武斗事件”始末。在这次事件中,直接参与打死人的崔永祥、梁永修(含另案)、吴才英在“处遗”中均受开除党藉处分,其他有关人员也分别受到了应有处分。
1967年10月25日晚,县“联指”与“4·22”在公检法院内发生冲突。廖训群被打死后,县城武斗气氛紧张。四把区也因此受到影响,两派矛盾越来越尖锐,各自指责对方有意挑起事端。10月26日,四把“4·22”大联合总部的胡忠强(四把供销社工友)等人即把罗书林(四把区武装部长)拘禁起来,并封锁街口,引起两派对峙。当天,四把“联指”人员便撤至思平公社南平屯准备对付“4·22”。
“联指”到南平后,于26日、27日、28日三次召开“联指”负责人及有关方面人员会议,策划围攻四把“4·22”。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战斗指挥部,并对指挥部人员编上代号:吴顶瑞(四把区组委)代号401,为总指挥,潘长武(四把区会计铺导)代号402,为副总指挥,吴鸿坤(四把营业所干部)403,银景昌(四把粮所干部)404,梁代坤(四把区秘书)405,罗成光(石门小学教师)406等人为成员。会后,调动了五里(里宁、里乐、里江、里湖、里胜)、三思(思爱、思平、思民)、石门等公社武装民兵100多人以及联络宜山县祥贝区武装民兵30多人到南平集中准备围攻四把。
10月30日凌晨2点半钟,四把“联指”及武装民兵共200多人分为四路对四把进行包围。因“4·22”大部分成员闻讯已逃离四把,“联指”和民兵未受阻击,进街后炸掉一座民房和“4·22”居住的一座旧炮楼。街上居民吴希明逃至三堆路口时被民兵开枪打死。四把“4·22”大联合总部负责人杨仁高(农中教师)等一批“4·22”群众手拿语录本向东门方向逃至中村附近时,被民兵追上,杨仁高即反转过来夺了思民公社民兵吴世光的枪,并用枪把吴打死。杨仁高也当场被民兵谢彩意用冲锋枪打死,后被民兵用禾秆草焚烧尸体。四把“联指”还在街上抓了一些“4·22”人员拿到区公所关押。当晚,四把粮所干部罗书辉、银景昌以廖德全(四把粮所保管员)乱开仓要粮给“4·22”为由,纠集民兵罗成代把廖德全从区公所押到卫生所后面的红薯地用枪托、石头砸昏后拿5寸刀刺死。
11月2日,吴顶瑞得知四把“4·22”大联合总部负责人唐玉枝(四把供销社会计)等6人逃到东门后,被东门民兵抓住关押在岩脚石油仓库内,即与潘长武、梁代坤等人商议,指派银景昌带领武装民兵彭家昌、罗华钦、吴中琪、韦忠、吴茂长等人于11月3日上午到东门将他们要回四把。
到东门后,银景昌又得知四把“4·22”的潘恩东(四把食品站出纳员)、孙官信(四把食品站收购员)被民兵抓得关在横岸小学,就指派吴中琪、罗华钦、彭家昌、韦忠4人去横岸把潘、孙二人要回。临走时银景昌对吴中琪等人说:你们千万不要给他们跑掉,如果跑“√”(用手比划,暗示开枪打死)。吴中琪等人到横岸小学时,见潘恩东、孙官信、谢才贤(中学生)等3人被捆绑在教室里,吴即令押送返回东门,彭家昌押谢才贤走在前,吴中琪、韦忠押孙官信走在中,罗华钦押潘恩东走在后。当他们走回到凤立村北面村头牛路与公路交叉处附近的公路边时,罗华钦就先开枪把潘恩东打死,接着吴中琪开枪把孙官信打死,随后,吴中琪和韦忠把孙的尸体拖进距公路约50米的地里丢下,吴又转去和罗华钦把潘的尸体拖到地里丢放,然后他们就返回岩脚石油库,与银景昌等人一道把唐玉枝等6人押回四把,关在区公所。
11月3日晚9时,吴顶瑞在四把卫生所主持召开有潘长武、梁代坤、吴鸿坤、银景昌等人参加的会议,研究决定当晚把唐玉枝等6人干掉。当晚11时许,银景昌、吴鸿坤两人按吴顶瑞等人的安排,带领武装民兵谢显才、吴观杰、谢国良、韦忠、罗华钦、吴观礼等人把唐玉枝、欧宣(四把粮所统计员)、邓居庚(四把粮所会计)、梁殿珠(四把小学农中代课教师)、胡忠强、郭万宇(九龙煤矿工人)等6人从区公所内拉出来重新加绑后,押送到凤凰与贵安两屯之间的公路边强令跪下后开枪打死。
在四把这一所谓武斗事件中,有11人丧失,在“处遗”时,主要责任者吴顶瑞被判15年徒刑,吴鸿坤、潘长武被开除、清除出党,银景昌被开除公职,其他有关人员也分别受了处分。
1967年11月1日,龙岸街“4·22”群众组织的李庆荣与龙岸区秘书骆杰发生争吵,骆即拉出一支美式冲锋枪威胁李,引起龙岸“4·22”不满而到龙岸区公所大门口静坐。11月3日,龙岸区武装部召开全区基干民兵会议,把全区100多名基干民兵集中到莲花和白牛两个公社,并把区武装部原库存的枪枝、炸药发给民兵。随后,区直机关的干部和“联指”组织的群众也分别转移到白牛和莲花。
11月4日上午,龙岸“联指”先后向县“联指”和黄金区武装部求援派人支援龙岸“联指”围攻龙岸街“4·22”。县“联指”副总指挥罗寒修接到龙岸要求派人增援的电话后,召集“联指”负责人谢代鹏、张佳玉、韦大怀在县邮电局研究决定派梁和庆、张佳玉、韦大怀带民兵去增援。当天下午,梁、张、韦三人即带县直、怀群和长安等区在县城的“联指”及武装民兵7、80人及联络宜山“联指”增援的短枪队7、8人乘坐三部汽车到了龙岸白牛。同日,黄金区武装部长周延明也带着10多个武装民兵赶到了白牛。当天晚上,龙岸“联指”在白牛屯群众家召开会议,研究围攻龙岸的具体做法。区武装部长梁树荣、副部长廖良荣,龙岸“联指”负责人邱有德(物华公社农民)、李志(龙岸供销社会计),县“联指”梁和庆、张佳玉、韦大怀,黄金区武装部长周廷明,小长安区武装部长贾廷瑶,县血防站干部兰冠疆和龙岸区及其各公社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梁树荣主持,邱有德、李志、兰冠疆、梁和庆等人先后讲了话。梁树荣宣布成立作战司令部,邱有德为司令,李志、莫维(龙岸区干部)为副司令,兰冠疆为作战部长。梁树荣还作兵力布置,分兵三路进攻,第一路从龙岸饭店打进,第二路从龙岸小学后边打进,第三路是守住各个路口,打外围,县城及其他区来的人员配合这三路打。会议最后决定5日凌晨围攻龙岸。
11月5日凌晨5点钟,龙岸上空响起了三颗信号弹,预先埋伏在龙岸外围的各路队伍即按原定路线向龙岸进攻。负责主攻的龙岸街民兵分成几个小组从龙岸供销社出发,经过饭店冲进南街,机枪组副射手沈继福(龙岸供销社干部)把机枪架在唐家门口榨粉处灶头上朝南街口乱射,天刚蒙蒙亮,14岁的在校学生谢崇刚路过街口小桥上时被机枪射中3发而死。“联指”各路队伍均未遇到阻击。“联指”进街后即搜家抓人,把龙岸街上“4·22”观点的5、60人从家里抓来送到派出所关押。同日上午9时多,龙岸“联指”从抓来关在派出所的人中,先后把李光华、曾鹏、赖庆明等12人拉到老烈士墓、猪头山脚等处枪杀。
在这一所谓武斗事件中,造成1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在“处遗”中,参与打死人的凶手已分别受到了处分。主谋策划枪杀12人的情况还无法查清。
1968年3月24日,我县两派群众组织实现了所谓大联合,成立了罗城县革命委员会。县长石坚任县革委主任,县武装部长段志英任第一副主任,县武装部副政委白万才、县委副书记王郁文任副主任,副县长韦启伦、县武装部副部长田芳铎、县农办秘书游兆宣、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覃克庆、县农办副主任韦昇、县委组织部秘书蒋善业为常委。
县革委第一副主任段志英是三结合军代表,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长,分管全县斗批改运动,是个实权人物,大权在握,段对反对过自己的少数派群众更是耿耿于怀,认为“你围攻我,我就要报复你”,以致竟把少数派群众当作阶级敌人进行残酷批斗,鼓动成批杀害无辜干部和群众。突出的表现是,段以抓阶级斗争为名,主谋策划组织召开1968年6月15日“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简称“6·15”事件)。
1968年6月7日,县革委常委召开会议,石坚主持,王郁文、游兆宣、覃克庆参加。会议确定6月14日至16日召开全县“学习门合‘三忠于’誓师大会”,并决定各区由武装民兵押送3至5名四类分子到大会进行批斗。
6月13日,石坚在县革委会议室主持召开常委会。段志英、白万才、韦启伦、田芳铎、覃克庆、游兆宣参加。石坚首先讲:“常委集中研究准备召开全县‘三忠于’誓师大会,把‘三忠于’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巩固红色政权大造舆论声势。韦启伦接着讲了到地区参加财贸会议回来路过宜山见批斗打死人的情况。然后段志英讲:上面点我们运动冷冷清清,抓革命、促生产声势不大,我考虑乘誓师大会的东风,组织全县安排一天时间,开一个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大会。白万才(兼任军管会主任)提出:为了配合抓阶级斗争的需要,由公、检、法军管会宣判几名罪犯,然后开展对四类分子进行批斗。接着研究会议名称和开法。韦启伦提议叫“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段志英即表示可以,后大家都同意,就决定将原定14日召开的“学习门合‘三忠于’誓师大会”改为“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
当晚,在县人武部会议室,石坚、段志英主持召开有在家的常委白万才、田芳铎、韦启伦、覃克庆、游兆宣及各区革委主任、武装部长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县武装部科以上干部等30多人参加的预备会议。石坚首先讲:我们原定召开的“学习门合‘三忠于’誓师大会”现已改为“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会议日程是,14日上午大会发言,下午分组讨论,15日召开批斗大会,16日总结,并强调各区要组织好队伍,狠抓阶级斗争。接着段志英讲:“这次大会主要是抓阶级斗争,现在是向阶级敌人主动进攻的时候了,机关也要斗,阴谋夺枪、冲击军事机关的,现在一个也跑不了”,“阶级斗争,过去我们抓慢了一些,现在要赶上去,要闻风而动,特别是15日大会规模要大,火力要猛,斗争要坚决,要刮12级台风”。并问各区:“批斗对象带来了没有?没有带来的要补带来,带来少的要想办法多带一点。”预备会后,根据段志英的要求,14、15两日,天河、四把、小长安等区又补充抓了42名批斗对象带来。
6月14日上午,“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在县大礼堂召开,县、区、公社、生产队干部8998人参加,石坚在大会上作报告,总结了全县开展“三忠于”活动的情况,列举了所谓阶级敌人的破坏表现,强调要狠抓阶级斗争,号召向所谓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随后钟海斌等5名代表在会上作抓阶级斗争先进事迹的典型发言。代表发言后,段志英在会上讲话,他特别表扬了乱开枪打死韦家雄(因参匪被劳改后释放回家)的所谓敢于同阶级敌人搏斗的龙岸区珠江公社民兵营长钟海斌,号召与会者向他学习。
6月15日中午,“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在县城广场召开,石坚、段志英、白万才、田芳铎、韦启伦、游兆宣、覃克庆、韦昇以及各区革委主任在主席台就坐,各区、公社、生产队骨干和代表以及县城及附近社、队的干部群众参加大会,人数达万人以上(所以亦称万人大会)。大会首先由军管会宣判3名罪犯,各区各单位带来的155名批斗对象,由武装押送,人人挂黑牌、戴高帽、被反手捆绑,跪在大会会场一旁陪判。宣判后,段志英在大会上讲话:“专政是群众的专政,要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镇压敌人,要向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不管敌人在什么地方出现,就要在那里把他消灭掉”,“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什么都报”。接着鼓动干部群众说:“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一定要把他们斗倒斗臭,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段讲完后,大会即宣布以区(或单位)为战区进行批斗。于是,各区、各单位就把队伍和批斗对象拉到广场周围(当时均是一片乱石花地)开展批斗。
在批斗现场上,当看到群众用棍棒、石头打人时,白万才对段志英说:“这样行吗?要出事的,我们要讲话。”段却说:“不能给群众泼冷水呀!”段志英到黄金战区时,见该区只带来三个批斗对象,批斗又不激烈,即叫该区革委主任银应用出来,边讲边向天河战区方向走,并说:“你们这个班子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右倾啊!”银见天河战区已打死7、8个人,回来后便组织群众继续批斗,把三个批斗对象活活打死。四把粮所干部柳学志(1945年入伍)被打死后,其妻黄凤琼即找段志英一起去看,当看到群众正用石头砸人时,段也不吭声,黄便问“他们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这样死?如果犯了法,也应由法院处理,你们为什么这样做?”段志英说:“这是群众,我们讲他们不听,制止不了,你快走吧!”这时,有的人就说:“她不走,就连她一起干掉!”黄凤琼只好离开。
当天,各战区在批斗中,共斗死、敲死、砸死、开枪打死59人(国家干部12人,职工2人,群众15人,四类分子30人),其中,县直机关打死韦善忠(县供销经理部干部)等3人,龙岸区打死高定中(居民)等8人,黄金区打死黄兆安(青明山林场干部)等3人,小长安区打死刘业荣(小长安营业所干部)等7人,东门区打死张永华(社员)等10人,四把区打死莫加星(四把供销社主任,1940年入党的老干部)等10人,天河区打死张福宽(天河中学教师)等12人,乔善区打死许国强(群众)等6人,这就是当时轰动全县的“6·15”事件在这个事件的遇难者中,除了当时被划为四类分子的人外,都是被认为站错队(“4·22”)的人,批斗大会成了镇压群众和派性斗争的场所,开了杀戒,导致了类似成批杀人的更加严重的后果。
6月16日下午,“誓师大会”在县大礼堂进行总结,石坚和段志英在会上讲话,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好,对敌斗争激烈,成绩显著,群众发动起来了,要求会后农村、机关层层都要开展对敌斗争。
6月17日,县革委以罗革发(1968)29号文件印发关于清理阶级队伍工作要做好四条的决定,即:一、必须广泛深入地宣传和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历来关于对敌斗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5月19日的重要批示,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二、不准乱抓、乱打、乱杀人,坚决刹住杀人风;三、各革命群众组织和广大革命群众必须在各级革命委员会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一小撮阶级敌人进行彻底揭发、批判和斗争;四、必须提高革命警惕性,严防阶级敌人扰乱无产阶级阵战。县革委虽然作出了四条决定,但后来没有采取任何果断的措施对乱打死人加以制止。
6月18日上午,段志英在县直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各级领导现在要跟上形势的发展,深刻领会毛主席最新指示。现在这个斗争是共产党和国民党斗争的继续。一定要克服右倾保守思想。群众发动起来以后,有些过激打死人,这种情况,我们作为领导机关,要正面教育,不能看到一点攻击全面,总之,这是支流。”还说,个别地区领导群众向阶级敌人进攻没有力,敌人还很猖狂。我们从14号向阶级敌人进攻正式开始。现在不是过火,而是做得不够,希望每一个革命干部群众提高警惕,把敌人统统挖出来,以战线大小会,上下结合起来搞,互相交流情况,研究对策向阶级敌人进攻。
由于县革委主要领导石坚、段志英等人积极推行极左路线,继“6·15”之后,在多次会议上总是讲形势“大好”,成绩是“主要”的,对乱打死人只讲是“支流”,“大方向正确”,不能给革命群众泼冷水等等,客观上造成不断鼓动下面向所谓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的作用,致使全县各区、公社、生产队仿照“6·15”模式,在各级革委会的领导下,有计划地、有步骤地不断召开各种对敌斗争大会,不断成批打死人,使乱杀人之风迅速“席卷全县104个公社的每个乡村”。6月18日,乔善区乔本公社组织群众开批斗会后进行游斗打死3人,6月22日黄金区黄金公社开批斗会打死7人,6月24日四把区召开批斗大会打死25人,6月25日天河区开批斗会打死35人,怀群区怀群公社开批斗会打死7人,6月28日乔善区开批斗大会打死21人,乔善区纳翁片开批斗会打死5人,6月29日龙岸区召开批斗大会打死18人,黄金区黄金公社又开批斗会打死18人,6月30日小长安区小长安公社开批斗会打死4人,7月1日,黄金区义和片、富镇片、宝坛片召开批斗会分别打死8人、7人、6人,7月6日小长安区召开批斗大会打死13人,7月7日黄金区黄金公社又开批斗会打死11人……。从“6·15”到7月3日“7·3”布告下达时不到20天,全县各地就通过召开各种批斗会,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共打死和迫害致死429人,平均每天死23人,从“7·3”布告下达时到7月底,全县各地又召开358次批斗会,共打死和迫害致死497人,平均每天死17人,6、7、8三个月是开批斗会乱打死人的高峰期,3个月内共打死和迫害致死1157人,占整个“文革”中全县被打死和迫害致死1389人的83.3%。1968年9月23日自治区革委以桂发(68)5号文件向各县、公社革委会发出三条通知,“坚决制止乱杀人、乱抓人和打人等违犯党的政策的现象”后,我县成批打死人的现象才有所收敛。在被打死者或被迫害致死者中,有的被枪打死,有的被石头砸死,有的被木棒敲死,有的被刀戳死,有的被丢进水中溺死,有的被用火烧死,有的被逼上吊或投河(井)自尽,手段之残忍,是历代皇朝所罕见的。“6·15”将作为记载“文化大革命”给我县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铁证而永存史册。
这一事件的主要组织策划者段志英在“处遗”时受到开除党籍、行政由区外贸厅仓储公司副经理降为一般干部之处分,石坚受到留党察看1年之处分。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五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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