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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武鸣县“文革”大事件

日期:1987-5-0 作者:中共武鸣县委员会编

中共武鸣县委员会编

目录

关于“反共救国团”事件的真相 ………………………………………… (51)

“庆乐事件” ……………………………………………………………… (72)

武装拦截归侨上京控诉团事件 …………………………………………… (87)

关于“反共救国团”事件的真相

十年“文革”动乱中,武鸣县发生了一起触目惊心的追查、声讨“反共救国团”(以下简称“反团”)事件。在追查、声讨过程中,刮起了一阵阵杀人妖风,一批又一批无辜群众、干部、职工、学生被诬为“反共救国团”、“中国青年党”、“坏头头”、“反革命组织”、“暗杀队”、“翻案”等,挂上莫须有的罪名,有的惨死在“声讨”的棍棒、枪口之下,躺倒在“群众专政”的血泊之中。其损失之大,影响之深,是武鸣历史上罕见的。

起因

一、对“革委会”态度的分歧

1967年5、6月间,武鸣县开始分成两大派不同观点的革命群众组织。一派是“联指”,其观点是:支持韦国清(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打倒伍晋南(区党委书记)。一派是“4·22”,观点是:支持伍晋南,打倒韦国清。由于两派组织的观点不同而形成了对立,互相攻击,从笔战开始到舌战,发展到动手打人,打石头仗,加上县人武部在“支左”工作中观点有分歧,意见不统一,形成有的支一派压一派,有的反一派支一派,使两派的对立情绪日趋尖锐、激化。

1968年初,在自治区革筹小组提出3月份成立革委会的号召下,县人武部通过做两派工作,于1968年3月10日组织两派代表到田阳县七○二矿参观,办学习班。经过谈判、协商,于12日达成《尽快实现我县革命大联合的八条协议》。从此,武鸣县革命大联合的浪潮开始形成。但派性并未因此而减弱,两派之间仍明联暗斗,貌合神离,你想吃掉我,我想吃掉你。派性在“大联合”的外衣下继续存在和发展。

1968年3月15日,县人武部在县招待所召开成立革委会筹备工作会议,两派群众组织都派代表参加。大会在“军干群”、“老中青”三结合组织革命委员会的口号下进行工作。

16日上午,何景学(人武部政委)代表县人武部向筹备大会作“关于县人武部在支左工作中所犯方向路线错误的检查”发言,接着,领导干部黄仁修(副县长)等人在会上作了斗私批修“亮相”检查。19日下午,何景学代表县人武部党委向大会提出县革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代会”、“农代会”、“职代会”、“红代会”委员名额方案,进行分组讨论。20日,“4·22”部分代表提出目前建立县革命委员会条件还不成熟,理由有四条:(一)两派还未真正实现大联合。(二)“三个照办”、“十条协议”未落实兑现。(三)领导干部未“解放”,黄仁修的历史问题未调查弄清,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还没有检查批判;王贵(副县长)镇压“造反派”还没有检查;黄仁升(县委副书记)的问题尚未弄清。(四)农村“造反派”仍受压,特别是城厢公社大皇后等大队发生杀人问题还没有解决好。“联指”对成立革委会则认为时机已成熟,因而积极拥护。对还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县人武部和筹委领导小组就决定县革委会委员名额和名单,其中仍有黄仁修、王贵、黄仁升等人。同时由何景学、黄仁修、潘宁发、陆焕文、韦照旺、黄俊忠等人组成筹备工作代表团。于21日赴南宁向广西区革筹、广西军区作专题汇报。22日,“4·22”组织派隆运洪、王绍佳、覃灵溪、周满园等21人也到区革筹申述不同意成立武鸣县革命委员会的理由,结果,没有得到区革筹和军区的支持。

1968年3月25日,经广西区革筹、广西军区批准,武鸣县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由何景学等71人组成(当时有委员57名,暂缺14名),主任:何景学;副主任:黄仁修、郑玉德;常委:李秉科、程远锡、王贵、黄仁升、李昭锦、陈国权、黄淑昌、韦照旺、黄一确、梁国俊、潘宁发、陆焕文、张世文;委员41名。当天,在标营飞机场召开庆祝大会,有7万多人参加。何景学在庆祝大会上作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指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斗争的焦点仍然是政权问题,阶级敌人决不会甘心失败,必然会继续玩弄反革命两面派手法,颠覆新生的革命委员会,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所以,必须坚决惩办一切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破坏新生的革命委员会的阶级敌人”。与此同时,县革委会还发出第一号《公告》,宣布即日起,武鸣县的党、政、财、文一切大权归革命委员会。《公告》指出:“我县新生红色政权的诞生,阶级敌人恨得要死,怕得要命,他们千方百计要进行颠覆,全县人民要百倍提高警惕”。何的讲话和革委的《公告》内容,将持反对成立革委会观点的人一律视为敌我矛盾。当天,“4·22”组织中的一部分人不参加大会,以示反对。

县革委会成立后,两派围绕着拥护和反对革委会进行激烈的斗争。“联指”利用革委会这个“无产阶级权威”的旗帜,以抓“阶级斗争”、“群众专政”、“保卫红色政权”进行活动。“4·22”组织内部起了分化,相当一部份的人继续进行反对革委会的活动。4月17日,“4·22武鸣‘革联’总部”进行改选,新选的常委有:潘通州、林玲、李竹林、温有景、胡其彪、韦永清、磨世安、隆运洪、谢福生、周桂生等10人(缺额5人)。同日,武鸣“4·22”赴京汇报团代表隆运洪、覃灵溪两人带着整理好的《右倾翻案在武鸣的表现》和林玲、周适原等人编写的《武鸣大事记》等汇报材料上京汇报。

1968年4月25日,何景学在双桥公社平稳大队召开的各公社革委正、副主任和县直机关革命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会上,传达广西革筹小组副组长、军区政委魏佑铸“关于广西地区形势问题”的讲话后,在结合我县的情况讲话时说:“阶级敌人公开成立反革命组织,有的地方发现反动(共)救国军,散发反动传单,要很好打击。”又说:“敌人把斗争矛头对准革委会、人民解放军,污蔑革委会是‘保委会’,开庆祝会不参加,不承认,收集材料翻印传单,这确实有坏人搞鬼,全县已打击了不少,但阶级敌人还不甘心死亡,要继续打击”。

1968年4月29日,“武高三军”(4·22)组织的王绍佳、陆群瑞、李通才、黄永享、谢庆柏和教师周适原等人,写了一篇“珠江评论”——《我们对武鸣革委会的看法》的文章贴在县城。文章说:“县革委会是某些人包办代替成立起来的,根本不符合毛主席关于革命‘三结合’的方针。”并宣称:“对这样的革委会,在它的决策人没有公开承认成立过程中所犯的方向路线错误以前,它的会议、决议、命令等一切活动,对于我们是无效的。希望人武部继续正确领导武鸣两派革命群众,以早日实现真正的、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革命委员会”。从此,“4·22”组织就公开抵制和反对革委会。

1968年5月1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有11人参加,何景学主持会议,会议研究了阶级斗争问题,一致认为:现在已不是派性的问题,而是敌我斗争的问题,要发动群众解决。

1968年5月30日,县革委发布第一号布告,布告中有10项决定,其内容主要是狠抓阶级斗争,有效打击敌人,维护社会治安,巩固新生红色政权等。当天,“4·22”新一中也发布有10项决定的第一号公告,其内容与县革委会的第一号布告针锋相对,并号召全县人民抵制县革委会的布告。同时,“4·22”组织的王绍佳也发表了“珠江评论”——《踢开保委会,建立革委会》的文章。文章指出:县革委会是“保委会”、“派委会”。说黄仁修、王贵不符合“三结合”条件的领导干部;县人武部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以后,干“支保”不“支左”的勾当,何景学当军代表的条件也不成熟。呼吁全县人民在舆论上、行动上、组织上坚决抵制县革委会。

1968年5月31日,何景学在县革委会召开的革委全体委员、县“三代会”委员、各公社、农场、县直机关革委正、副主任、正副组长会议上,作下一步工作安排时说:革委会的成立并不意味着阶级斗争的结束,而是斗争更加尖锐复杂,绝对不能麻痹,要百倍警惕,这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要把革委会、“三代会”建成为领导阶级斗争的司令部,充分发动群众,把阶级敌人统统挖出来,留下一个就是留一条毒蛇,后患无穷。你不打倒他,他要打倒你,二者必居其一。要统一思想,解决右倾保守和右倾麻痹思想。我们县出现了要踢开“保委会”,这是对40多万人民、对毛主席的攻击,我们要共同对敌。何在讲话中还强调各公社、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专案机构和治安小组。

1968年6月3日,“4·22”新一中又贴出《右倾翻案妖风产物——县革委会必须彻底改组》的文章。文章说:县革委会成立后,使人们所看到的是“联指”派在农村横行霸道,随便抓人、打人、杀人,屠杀“4·22”造反派。县革委会的布告是挑动大规模武斗的大毒草,它一出笼,就调动武装民兵围攻屠杀庆乐的“4·22”战士,拉开全县大屠杀的序幕。在此期间,县革委将“4·22”组织王绍佳写的《珠江评论》和“4·22”新一中写的文章、布告定为“大毒草”、“反革命黑文”来批判,并组织力量追查文章的作者和组织指挥者。

1968年6月12日,何景学在县革委召开的学习贯彻江西省革委抓阶级斗争5条经验和北京新华印刷厂发动群众对敌斗争经验会上布置工作时说:“成立革委会以来,敌人是不甘心死亡的,我们不能麻痹、右倾,对敌人不能手软,要狠,要搞一些信号,要统一布置,有备无患。在处理方面,不是宽大无边,有些要交给群众专政”。

1968年6月14日,县公检法军管会为了配合县革委“要大抓阶级斗争,实行‘群众专政’”的布置,发出了第一号布告,强调全县要坚决执行县革委会5月30日的第一号布告,并作出6条具体规定,号召全县人民群众“立即行动起来,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保卫红色政权”。

由于在革委会、“保委会”问题上的复杂斗争,县革委领导多次指出:“反对革委会的人就是阶级敌人”,并强调“对他们不能手软,要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进攻”等等。因此,在农村、机关、学校就出现了乱抓、乱关、乱打死人的非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5月底至6月中旬,“4·22”组织的人员邓国桂、潘通州、谢福生、刘国才、曾汉文、李良仁、陆茂琴、韦兆柏等46人和一批持有“4·22”观点的群众,先后逃往南宁等地;有的跑到南宁解放路参加武斗,并组成南宁专区战斗团武鸣六连,连长潘通州,副连长刘国才、韦兆柏,指导员邓国桂,副指导员陆茂琴。8月上旬,南宁武斗结束后,有63名“战俘”由武鸣县军管会派人和车辆到南宁押解回县。押回来的人,有的被关进公安局,有的被关押在县工会临时收容所,有的送回原单位审查。

二、逼、供、信

1968年6月17日,自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发出“关于破获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指出,这个“反共救国团”要拖住和破坏革命委员会成立。当天,广西“联指”也散发了“关于彻底摧毁蒋匪帮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总攻击令”(以下简称《总攻击令》)。《总攻击令》中提出“‘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反革命组织狂叫‘杀贫留中保地富’”,“这个反革命集团就在广西‘4·22’中”等论调。县革委会接到《公告》后,立即布置各公社、各单位进行追查,并层层成立专案组,专搞追查“反团”工作。在追查中,把“4·22”组织成员列为审查对象,连已参加县革委常委的“4·22”代表韦照旺、黄一确和委员潘东泉、曾光阜、黎德新、卫必笱、黄壁辉等人也被诬为“反共救国团”成员,受到立案审查批斗。在追查“反团”中,机关单位、公社、大队到处私设“公堂”、“牢房”,大搞逼、供、信,手段极为恶劣。如:

6月中旬,双桥公社孔镇大队抓了邓国标(“4·22”挺进纵队头头之一),民兵群众多次对其严刑斗打,邓被迫供认参加所谓“反共救国团七星纵队双桥支(分)队”及其“内幕”情况。之后,双桥公社向县革委作了汇报,县革委指示:“乘胜追击,将该反革命组织彻底揭露”。公社革委便组织专案组开展全面侦破工作。先从双桥机电校“4·22”组织开刀。6月18日早上,由公社指派平陆大队武装民兵到双桥机电校进行武装包围,将宁理琼老师(广西“4·22”双桥地区‘革联’行动指挥部头头之一)抓到平陆大队关押。从20日开始,平陆大队干部组织群众连续对宁严刑斗打4天。在大队干部的“启发”引供下,宁被迫供认了组织、参加“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武鸣七星纵队双桥支(分)队”,代号007,纲领是“杀贫留中保地富”,行动计划是“7·1”暴动,还供认设有电台等等。宁理琼供认后,双桥公社革委会就把宁押到双桥、腾翔、甘墟3个片分别召开群众大会搞典型游斗,从而引起了全公社进行大规模追查“反团”活动。据当时双桥公社革委会给县革委会、县人武部的汇报材料记载:全社破获参加“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武鸣七星纵队双桥支(分)队”的有19个大队,共650人;同时又挖出所谓“反共救国军南疆纵队武鸣总队双桥支队”、“反共救国军志和党”、“义勇造反派”(暗杀团)等4个“反革命”组织。在追查过程中,全公社被迫害致死208人。

6月26日晚,城厢公社梁同大队长梁期钧(85年已捕)到大队“牢房”去对在押的梁浩山说:“你现在的思想怎么样,愿死还是愿活?”浩山答:“愿活”。梁期钧便说:“我出个办法给你,你照我讲的去做,就有你的出路,但不能泄漏,如果漏出去,你的头就难保了。”接着,梁期钧就拿出一张纸写上:“反共救国团”团长梁浩山,营长梁新庆、梁智彰、梁长志,连长梁进光、梁国泰、梁冠基,参谋长梁光富,军需梁振佩,秘书梁衙钧,副官梁桂保。写好后想了一下,有团长没有军、师长不成,又补写上军长梁仕开,师长周绍龙、黄香菊,然后交给梁浩山,并交代说:“开批斗大会时,你就照这样去交代,就有你的出路了”。27日上午,梁期钧个人决定在大梁小学召开群众批斗大会,批斗对象共9人。大会开始,梁期钧宣布说:“梁同已破获‘反共救国团’组织,他们的行动纲领是‘杀贫、杀干、留中、保地富’”。接着就叫民兵把梁浩山等9人押进会场,并给梁浩山在大会上“坦白交代”。梁浩山拿着梁期钧事先写给的纸条照着“交代”后,梁期钧便向群众宣布说:“梁浩山坦白交代好,给予从宽”。便叫民兵把梁浩山带出会场,然后给其他被斗对象逐个坦白交代,但他们都说没有参加“反团”组织。梁期钧恼羞成怒,立即组织群众分成三个组进行斗争,被斗人员个个受到严刑拷打,梁进光经不起苦刑,被迫按梁浩山的“坦白”,交代自己是任“反团”的“连长”,得到从宽不挨打,其余7人被打成血人状。当晚在大队副业场继续批斗。在批斗中,除梁浩山、梁进光外,其余梁新庆、梁冠基等7人被活活打死。6月28日,梁期钧在公社召开的大队干部碰头会上报“功”说:梁同大队揭出两个反动组织,一个是“反共救国团”,团长是梁浩山;一个是“中国青年党”,头子吕生观。

6月29日,武鸣高中女学生周满园(“4·22”武高三军头头之一)被太平公社民兵抓去批斗,由于经受不住民兵群众轮番的捆绑、吊打,于7月14日被迫供认参加“中华民国青年党反共救国军广西分团武鸣005纵队”。8月16日她得到“宽大”放回学校。回校后,周满园认为此供是违心的,于8月18日,向驻校“支左”解放军和校革委领导、班委申述自己受冤经过。最后,反被校革委会的一些人说她“翻案”,第二次被关押,连续受到3个多月的批斗,终于在11月21日又被迫供认参加“中国青年党武鸣高中反到底纵队”,得到第二次“宽大”放了出来。周满园在交待中所涉及到的人也惨遭批斗,直至供认参加该组织后才罢休。

“声讨”

一、自1968年6月17日自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发出《公告》后,武鸣县革委会立即布置各公社、各单位进行追查和召开声讨“反团”大会。具体措施是:

①印发标语口号。6月19日,县革委会在翻印上级下发的24条声讨“反团”口号时,认为气氛还不够浓,又增加写上两条,一条是“坚决严惩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的一切匪徒!”一条是“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分子!”发到各公社、各单位,大造追查、声讨“反团”的舆论。

②召开“声讨”会议。6月20日上午,县革委会在广西壮校礼堂召开县直机关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声讨“反团”大会,由县革委常委韦照旺在大会上宣读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的《公告》,常委潘宁发作大会讲话,解放军代表、工人代表、红卫兵代表、干部代表在会上作声讨发言,大会结束后进行了游行。

③开会布置。6月20日,县人武部政委、县革委会主任何景学在平稳大队召开的全县复退军人学习班会上布置说,南宁已经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武鸣县城已经开声讨大会,各公社、大队也要搞。还说:“武鸣县已经破获了不少反动组织,对敌人来说,你不打他,他要打你,不能手软,敌人不挖出来,就是一枚定时炸弹,是一条毒蛇”。

④翻印《公告》。6月21日,县革委会将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的《公告》全文翻印发到各公社、各单位。

⑤到公社检查、督促。6月23日,何景学亲自到马头公社敦促该社召开万人声讨“反团”大会,何对该社主要领导干部陆桂满、曾仕德(均已捕判)说:“阶级斗争要抓得很紧,行动要快,现在该大干了,追查‘反团’的公告下来了,你们要召开声讨大会,发动群众把暗藏的敌人挖出来”。

⑥电话通知。6月24日,县革委会电话通知各公社,强调要以公社为单位召开声讨“反团”大会,开展对敌斗争。

⑦成立专案组。6月25日,县革委会、县武装部党委研究决定,在人武部第三办公室中增设一个组叫第四组(专案组),由10人组成,组长是黎世英(人武部科长),副组长是唐绍新(县委会干部)。这个组的主要任务,调查已供出的所谓“坏组织”、“坏头头”、“反革命组织”;追查“反共救国团”;帮助公社所谓稳、准、狠地打击阶级敌人。后来,办案人员不断扩大,全组增加到36人。各公社也相应成立了专案组,专案人员达145人。专案人员在审讯“犯人”时,有的大搞刑、讯、逼、供,造成大批冤、假、错案。

二、在县革委会的布置和催促下,全县12个公社就有10个于6月22日至6月30日召开万人声讨“反团”大会,其中,有9个公社在声讨大会中共打死387人。

6月20日,府城公社革委会召开常委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主任农清利,副主任、武装部长潘正典,常委兼政工组长谢业汉等人。会议研究决定:乘县军管会22日在府城公社召开公判会的时机,公社同时召开万人声讨“反团”大会,把有严重破坏活动的人拿来批斗。21日,公社革委会向各大队发出了电话通知,强调各大队认真做好参加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当晚,公社又召开正在参加公社三级干部会议的各大队党支书和公社干部会议,具体布置声讨大会的开法。22日中午,召开“声讨”、“宣判”大会。在会上打死5人,各大队在散会回去的半路上又打死11人,是公社一级召开声讨“反团”大会成批打死人的先例。

6月20日,陆斡公社革委主任周志坚主持召开各大队革委正、副主任和社直机关领导会议,传达县革委关于召开声讨“反团”大会的指示,组织大家学习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公告》,并给各大队上报在开展“六查”(查国民党反动派残渣余孽;查幕后操纵者;查特务、叛徒、反纠案组织、暗杀队的人;查五类分子的破坏活动;查漏网地、富;查贪污、盗窃、投机倒把)中查出的“六种人”名单。最后周志坚布置说:“最近公社要召开声讨‘反团’大会,这个声讨会是和阶级敌人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反共救国团’的纲领是‘杀贫留中保地富’,我们要通过召开声讨大会来提高广大贫下中农对阶级敌人的愤慨,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进攻。”还说:“要克服右倾保守思想,继续开展对敌斗争,据上面讲,‘反团’要在7月1日组织暴动,我们的工作要走在敌人的前面,要把追查‘反团’的工作抓紧”等话。6月24日,周志坚在公社会议室主持召开公社革委常委、社直机关领导会议,研究万人声讨大会的开法。经大家讨论决定:25日召开声讨“反团”大会;各大队有严重问题的重点人物要戴高帽、挂黑牌来;社直单位在“六查”中查出有严重问题的人,如粮所的杨全荣、医院的潘敏慈、林柏华,学校的黄海琼、韦孟德、李发章等人,在万人大会上抓起来关押。25日,声讨大会分陆斡、五合两个片召开,陆斡片(18个大队)在陆斡街剧台召开,由覃凤奇(革委常委)主持,唐茂台(革委副主任)宣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的《公告》和“反团”的纲领,周志坚作大会报告,最后覃凤奇将一把尖刀(是收缴上来的,放在主席台上作展品)插在大会主席桌上宣布说:“大会批斗开始”。这时,社直机关就按原规划把杨全荣等6人抓到陆斡小学去关押,各大队也就对有严重问题的人进行批斗、毒打,结果被打死59人。五合片(三个大队)在轭墟召开,由公社武装部长、革委会副主任黄喜玲主持,并在大会上讲话,会中被打死10人。这一天全社共被打死69人。同日,锣墟公社也召开声讨“反团”大会,会上被打死8人。

6月25日晚,马头公社武装部长、革委副主任曾仕德到陆桂满(革委主任)房间商量召开声讨大会问题,他们认为本公社抓阶级斗争比别的落后,何景学政委23日来检查时已指出了,再不采取措施,给下面“搞个把人”(干掉一些人的意思),就赶不上形势。因此,决定26日召开大队干具体研究落实。26日,陆桂满在大队党支书、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和公社干部会上,传达县革委会关于召开声讨“反团”大会的通知,随着曾仕德讲了一些煽动杀人的话,会上给各大队把“专政”对象名单报公社。曾仕德最后强调说:“所规划的专政对象,明天一律戴高帽参加大会,其他坏人只挂牌不戴高帽,民兵有枪带枪,没有枪的带木棍来”。27日,公社在现在的七○水库召开全社群众声讨“反团”大会。到会戴高帽的“专政”对象被跪在事先用石灰划好的圈圈内,圈内划个“X”字。大会由曾振华(公安员)主持,曾仕德宣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的《公告》后说:“‘反共救国团’的纲领是‘杀贫留中保地富’,如果他们得逞,我们要人头落地”等。陆桂满在会上强调要狠抓阶级斗争,要“抓革命、促生产”。还有民兵、贫下中农、干部等代表在大会上作声讨发言,最后,曾振华宣布:“批斗开始,向牛鬼蛇神猛烈开火”。这时各大队民兵就用木棍将戴高帽的34人打死。散会以后,曾仕德还同几个公社干部和马头大队部分民兵到现场检查死尸,发现黄兰光等4人未死,曾仕德就指挥民兵和干部将他们补打至死。当天,莫阳大队韦克山从家里拿木板来,想收葬被打死的父亲,到半路又被民兵打死。同日,罗波、宁武两个公社也召开声讨“反团”大会,当天,罗波公社打死15人,宁武公社打死16人。

6月25日下午,两江公社革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门研究召开万人声讨“反团”大会问题,参加会议的有骆显(革委主任,后调到扶绥县委任副书记,已病故)、李庆新(武装部长、革委副主任)、马胜开(副主任)、陶振安、韦廷恒、曾莲花,还有公安员韦济珍列席了会议。经过大家讨论,决定29日在两江剧台召开全社群众声讨“反团”大会(大明山的二七二队、林场、钨矿等单位也参加),四类分子和有严重问题的人(指参加“反团”),由各大队民兵用武装押到剑江、赵江桥头集中,有严重破坏的人一律戴高帽;参加大会的民兵、群众,有枪带枪,无枪带木棍。26、27日,公社召开大队干部和社直机关领导会议,贯彻常委会的决定。骆显在会上讲了话,他说:“全县出现‘反共救国团’,他们提出‘杀贫留中保地富’的口号,要在7·1暴动,如果我们不斗他,他要斗我们,我们不杀他,他要杀我们……”。李庆新接着说:“阶级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这场斗争是共产党与国民党斗争的继续,有他们就没有我们,我们决定29日召开声讨‘反团’大会,对他们进行专政一批”。28日,骆显、李庆新到县革委开会,临走时指定马胜开负责召开声讨“反团”大会。29日中午,大会正式召开,公安员韦济珍宣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的《公告》,马胜开作声讨“反团”重要意义的讲话。这时,会内会外一片混乱,剑江、赵江桥头已出现打死人,有人写字条给马胜开,但马不吭声,因此,造成当天被打死156人的大惨案。

6月24日晚,仙湖公社召开革委常委会议,研究贯彻县革委会当天发出的关于召开声讨“反团”大会的电话通知,革委主任李开倩说:“声讨大会我们要开,看我在本月30日开较好,通过大会,要抓住重点搞他几个坏家伙,掀起一个抓阶级斗争的新高潮”。常委兼政工组长韦炳烈在发言中积极主张把“坏人”交给群众“专政”(打死)。经过大家讨论,决定30日召开声讨“反团”大会,并提前召开大队干部会议,做好准备工作。26、27日两天,公社召开各大队党支书、社直机关领导和公社干部会议,李开倩传达常委会的决定,梁启信(副主任)、韦炳烈再次强调抓阶级斗争不能手软,要刮“12级台风”,并说:对阶级敌人我们不斗、不杀他,他要斗、要杀我们。30日,声讨“反团”大会在邓吉大队第11生产队的“鸟山”(土名)召开,会议由革委常委兼办事组长罗谢祯主持。这天上午,在县里参加开会的李开倩、潘兰波(副主任、武装部长)得到县革委领导关于立即制止乱杀人的指示后,立即打电话回公社办公室转告梁启信,梁接电话后与韦炳烈商量,两人决定大会仍按原定计划进行,结果造成当天在会上被打死65人,加上会前在半路打死5人,总共被打死70人。

三、各公社召开万人声讨“反团”大会以后,又布置各大队继续召开声讨(批斗)会议,进行“补课”,因此,全县再次出现乱打死人的高潮。

府城公社于6月22日召开声讨“反团”大会结束之后,当天留下各大队革委主任研究如何继续狠抓阶级斗争问题。23日上午,公社革委主任农清利在公社三级干部会议上布置说:“各大队回去后,要继续狠抓阶级斗争,开好斗争大会,不能因为在这次会上打死了几个人就手软。”下午散会后,各大队普遍召开了骨干会议,落实批斗对象,决定全面开展斗争。从6月23日到7月3日,全公社18个大队就有17个召开群众批斗大会,又打死77人,其中付良大队从24日起连续3天开批斗会,打死14人;府城大队26日在批斗会上打死11人。

城厢公社于6月23日在县城一中广场召开万人声讨“反团”大会,会上没有打死人。会后公社革委分别召开各种会议,布置各大队要继续召开声讨“反团”大会,对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从6月26日到7月5日,全公社共打死131人。其中梁同大队打死27人;共和大队于6月29、30日两天就打死18人,其中有4人被破腹取肝、割生殖器。

太平公社葛阳大队,在原大队长刘荣贵、副大队长刘钦信、文书刘寿祥等人的策划和指挥下,从7月2日到10日,分三次共打死无辜群众51人(全大队在“文革”中共打死、逼死79人),把尸体全部丢下矿井去。

结局

在追查“反共救国团”事件中,伤害了一大批干部和群众,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据资料统计,全县破获所谓“反动”组织99个,被诬为参加“反团”的有2771人,这些人,绝大部份被捆绑吊打,其中有856人被迫害致死。在清查、声讨“反团”的恶浪冲击下,还有690人被挂上坏分子、反革命分子、叛徒、特务、翻案、谋杀他人等等罪名同时被害。这样,在整个追查“反团”事件中,被害致死达1546人,占全县在“文革”中被害致死总人数2405人的64%。

乱打死人的手段也非常野蛮、残忍,惨不忍睹。有用刀、枪杀死的;有用木棍、铁棒打死的;有用石头砸死的;有吊死、勒死、拖死、烧死、溺水死的;还有活埋和斩首示众的。更为残忍的是,有的死后被破腹取肝、取胆、割肉、割生殖器;有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无家可归;有的全家被杀尽绝户。如马头公社马头大队第一生产队潘炳国户,因其长子潘生杰被诬为参加“反共救国军”,因此全家5口人(最大的51岁,最小的5岁),于1968年6月底和7月初全部被打死。人死后,其财产被生产队没收折价卖给社员,房屋归生产队所有。

在处理“文革”遗留工作中,县委于1983年9月5日作出了“关于为1968年武鸣县一些群众组织被诬为‘反共救国团’案平反的决定”,对受害者和受株连的人进行了公开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对被害致死者进行了昭雪,并按中央和区党委有关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政策,认真地做好善后工作。对杀人凶手及其主谋、策划、指挥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政策,已分别给予党纪、政纪、法办等处理,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县在“文化大革命”中遗留下来的一个重大问题,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庆乐事件”

1968年5月28日,武鸣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民武装部错误地把太平公社庆乐大队“213兵团”(4·22)观点群众组织的派性活动,当成一起“反革命武装暴乱”事件,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调动太平、城厢、罗波、陆斡、两江、双桥等公社的武装民兵400多人进行围剿镇压,致使31人被害死亡,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事件的起因

“文化大革命”初期,庆乐大队的广大干部群众,以朴素的阶级感情积极地投入了这场运动。随着“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深入发展,在当时形势的影响下,太平公社分成了“联指”和“4·22”两大派不同观点的群众组织。“4·22”观点人员大部份集中在庆乐大队。该大队持此观点的部分群众成立了“213兵团”组织,由黄良美任团长,黄肇祥任政委,常委有黄继廷、黄同理、黄乃珠、黄统洁、黄泽安、黄泽民等人。活动地点在第8、9、13、16生队产。当时,全大队有30多名持枪民兵,其中“213兵团”掌握7支步枪和1挺机枪。但由于县革委、人武部领导对此存有偏见,想方设法要进行收缴。

1967年8月23日,县人武部在广西壮校召开全县“学毛著”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县人武部政委何景学传达了周总理接见广西在京两派代表时的讲话:“4·22”是革命造反派,“联指”是群众组织。会议结束后,县人武部留下各公社武装部长单独开会,何景学在布置工作时说:“两派都是革命群众组织,但少数派(指4·22)不可靠,他们的武器要换肩”。太平公社武装部长陆达京回公社后,向各大队民兵营长传达了何景学的指示,布置收缴“4·22”武装民兵的枪支。庆乐“213兵团”得知这个消息后,黄良美就召开“213兵团”持枪民兵会议,黄在会上说:“各县造反派失败的教训就是上缴枪支,他们(联指)要打我们,手法是首先给县人武部出面收缴枪支,然后消灭你。我们的同志要牢记这个教训,不要上当”。这样,庆乐“213兵团”一直拒绝缴枪。陆达京将此情况向何景学汇报后,何说:“不换不得,要千方百计处理好。可以以武装部检查武器为名换下来”。陆达京根据何景学的指示,对庆乐大队民兵营长黄宝麟作了布置。1968年3月5日,黄宝麟按照陆的布置以检查枪支弹药为名,将“213兵团”所持的枪支七九子弹换下美三○子弹,并把子弹药倒出来重安弹头发给他们“臭弹”。后被“213兵团”发觉,大为恼火,就将黄宝麟抓来批斗、质问。陆达京闻讯后赶到庆乐做工作才放了黄宝麟。与此同时,“213兵团”的黄泽安等人,闯进黄宝麟的房间,将他持用的一支美三○步枪和子弹拿走,并于1968年3月6日发表了一份《关于‘213兵团’接管庆乐民兵营长黄宝麟所持步枪1支的‘严重声明’》。对此,县人武部领导更加认为“213兵团”不可靠,隐藏着祸患。“213兵团”也认为县武装部支派不支左,支持“联指”压他们,而保持警惕。由于南宁、武鸣两派群众组织斗争形势的影响,太平公社两派群众组织的斗争也是激烈的,双方都做武斗的准备。

1968年3月19日至21日,太平公社召开“农代会”,酝酿搞大联合成立革委会问题。“213兵团”认为成立革委会条件不成熟,不派人参加,并提出反对意见。

20日上午11时左右,“213兵团”常委黄继廷、黄泽民等三、四十人打着“213兵团”联合指挥部的旗号,到公社提出抗议,并冲进公社干部黄永华(联指头头)的房间搜家,把搜出的两把匕首和两个瓶制的手榴弹拿到公社门外大榕树下展览给群众看。同时,黄继廷、黄泽民还找陆达京来责问,要陆停止开“农代会”,还把黄永华抓走。当时,引起大部分代表的不满,“联指”组织的代表提出要派人去搭救黄永华。经电话向县人武部汇报,人武部不同意,没去成。当晚,黄永华乘看守人员打盹之机逃跑,事态才暂时缓和下来。

4月30日太平公社成立革委会。由于事前没有把“大联合”工作做好,因此,“213兵团”对成立革委会不满,到处散布说是“派委会”、“伪委会”,是官办的,单方办的。这样,更增加了县、社革委会领导对他们的不同看法。

5月9日,县革委主任、县武装部政委何景学在弄香召开的“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现场会期间,为了解决“213兵团”问题,找了太平公社革委主任闭乃卿、革委副主任兼武装部长陆达京说:“全县就算你们那里难搞了,你们要想办法,看准了就动手”。并说:“我看你们有些害怕,看准了就办,不能心慈手软”。

5月13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主要研究“如何主动地、不停顿地向敌人进攻”等问题。研究决定:以庆乐大队为重点地区,并布置公社了解情况,研究解决办法。

5月21日,县革委常委黄仁升在双桥公社平稳大队召开的全县学“毛著”辅导员学习班上作报告时说:“太平庆乐搞白色恐怖,据查明是一大批叛徒搞的鬼”。当陆达京到庆乐摸情况时,向“213兵团”黄肇祥、黄继廷等人传达了县革委、县人武部领导的指示,要他们缴枪,还指出他们乱制造武器是不对的等。由于县、社领导都说“213兵团”搞白色恐怖,要缴他们的枪,因而更引起他们的不满。

5月24日,陆达京和公社武装干事唐美台专程到县革委向何景学汇报,说:“‘213兵团’不愿缴枪,还自己制造土手榴弹,挖工事,人家已有准备了,我们该怎么办?他们还扬言要冲公社、抢银行、夺民兵枪支上山打游击”。何听汇报后说:“尽量做思想工作,如果真的解决不了问题,可以以集中武装民兵办训练班为名,用武力强迫他们把武器交出来。人家能搞你们,你们就不能搞他们!?文攻武卫嘛!要摸清他们的具体情况,在适当的时机把问题解决”。陆达京得到何的指示后,便赶到平稳大队,找正在那里参加学习班的闭乃卿一起回公社,研究以办民兵训练班为名,解决“213兵团”的问题。

事件经过与发展

5月25日,闭乃卿、陆达京在公社召开革委会干部会议,传达何景学的指示,最后决定在凤阳大队举办公社武装民兵学习班。次日,又召开各大队党支书和民兵营长会议,传达公社革委会议精神,并布置各大队党支书负责外围的堵截和支前任务,由9个大队的民兵营长调集280多个民兵进行拔“钉子”。5月27日,先派公社公安员韦伟才到文坛大队去做外围组织准备工作,把庆乐通往县城的要道堵住。派唐美台、磨常荫(公社干部)等人以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为名,到庆乐村侦察情况。

5月26日,“213兵团”得知公社集结武装民兵于凤阳大队,觉得事态严重,也加紧准备。当晚在黄明修家召开兵团会议,会上由黄良美作了防卫动员。最后决定:把人员编成班、组,分配好枪支、弹药,派黄彩瑶等人外出联系找武器弹药回来充实。

5月27日早上,“213兵团”分别派黄彩瑶、黄继廷、黄和清、黄运文等4人去东风农场,黄乃铁、黄肇广2人到县城联系要武器。此一行动,被驻守在文坛大队的韦伟才获悉,亲自同文笔片独女屯民兵班14人,,埋伏在通往庆乐村的路口。下午1时许,黄彩瑶等3人携带20多公斤炸药和500发雷管回庆乐,路过独女屯时,被民兵抓获,捆绑拉到文坛大队办公室关押。后来觉得在大队办公室关押不保险,即派民兵将黄彩瑶等3人转移到“岜等”山沟隐藏。由于值勤民兵看管不严,黄继廷乘机逃跑回庆乐报告。“213兵团”立即组织人员前去搭救,但没能救到。最后他们也抓走文坛民兵黄朝灵回庆乐关押。当晚,坛槐屯的民兵又把到县城要自来水管的黄乃铁、黄肇广抓获。陆达京获悉后,就在凤阳大队召开各大队民兵营长会议,介绍文坛发生的情况,并布置说:“事态正在发展,要作好行动准备,强迫他们交出武器,同时要注意防止他们夺民兵的枪支。”气氛越来越紧张。在这种情况下,闭乃卿、陆达京认为时机已成熟,决定提前武装进攻“213兵团”。

5月28日凌晨3点,陆达京布置任务:由林常秀(供销社干部)组织带领8名尖兵班先行进攻,要求天亮前拿下庆乐烈士墓阵地,天亮后救出文坛民兵黄朝灵,收缴“213兵团”黑枪黑弹。28日拂晓,兵分三路出发,一路由闭乃卿率领文墟、林渌、林琅、朱董等大队民兵连直向坛槐、板旧、文笔一带包围;一路由庆乐大队民兵连插到坛审一带堵截,韦伟才率文坛民兵向庆乐包抄过来;一路由陆达京率领葛阳大队民兵排30多人插到复石、上下黎,实行全面包围。

“213兵团”由于27日晚到文坛大队搭救黄彩瑶等人不成功,就召开兵团紧急会议,研究防守措施,决定组织力量加强内外线巡逻放哨,外线由黄肇祥、黄益美、黄乃珠等人到烈士墓地带埋伏。当林常秀带领的8名尖兵班进入烈士墓地带时中伏被抓走,缴去8支步枪,除当场放走2人外,其余6人被绑架到庆乐与黄朝灵关押在一起。

28日天一亮,闭乃卿、陆达京等率领的三路兵先后进入阵地,指挥部设在烈士墓附近,安上了电话机,随时将情况向县革委、人武部汇报和向各大队通报。“213兵团”见到已被包围,立即召开兵团会议,研究采取措施:一、派黄辉麟等4人去割电话线,断绝他们与外边联系;二、组织布防,由黄明修带一个组在黄锦楼旧房一带守卡;黄统洁带一个组在九队一带守卡;黄肇祥带一个组在黄国停家一带守卡;黄继廷带一个组在黄月勾家一带守卡,互相呼应,进来就打;三、看管好林常秀等人,不能给跑掉,他们放我们的人,我们也放他们的人,他们杀我们的人,我们也杀他们。会后,派黄辉麟等人去割电线的行动被陆达京发现,陆即下令鸣枪警告。枪响后,村里有很多人跑到烈士墓附近围观。陆达京为了发动政治攻势,安上高音喇叭进行广播宣传,并派人到文坛将黄彩瑶以及其从东风农场带回的炸药、雷管到烈士墓摆给群众观看,要他们回去动员其亲人出来交枪。结果“213兵团”仍不放人也不交枪。

28日上午10时许,陆达京下令强攻,由陆达京、唐美台、刘治远率领,兵分三路进攻,闭乃卿坚守烈士墓总指挥。唐美台带领的庆乐民兵进攻到四队时抓得“213兵团”黄俊贵。经过一阵攻打,无法攻进“213兵团”据点。在强攻中民兵黄凉杰、刘永忠、黄朝满3人中弹负伤,葛阳大队民兵刘金虎中弹死亡。闭乃卿等人见强攻不下,决定停止进攻,传令民兵撤回烈士墓一带待命。民兵全部撤回去,葛阳大队民兵见到刘金虎中弹死亡,怒火中烧,把已打得遍体鳞伤的黄彩瑶用枪托、木棒活活打死,将尸体扔进附近的牛滚窝里。将抓到的黄俊贵、黄和清送到公社关押。晚上9时许,有一帮人冲进公社将这两个人拉出院内进行毒打,黄和清被当场打死,黄俊贵被打昏。

5月29日,闭乃卿、陆达京带领的民兵,对“213兵团”实行围而不攻,双方处于对峙状态。

5月30日,双方仍处于对峙状态。

5月31日,双方也还处于对峙状态。当天,县革委常委、人武部副政委宋志锋,县革委常委黄一确,县人武部干部苏惠文、黄乃初等4人,受何景学的指示到庆乐大队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他们先到烈士墓找到陆达京,动员进行谈判,陆不同意,没有谈成。

6月1日上午,宋志锋等4人在闭乃卿、陆达京的陪同下,到庆乐村周围巡视,并给“213兵团”黄良美写了一封信,约定黄良美于6月2日上午在村内面谈。下午,宋志锋等4人返回县城向何景学汇报,并约定晚饭后再去庆乐,后来黄一确推说有事没去,宋等3人再次到庆乐。这天,闭乃卿、陆达京派唐美台、韦伟才到两江公社去借六○炮,准备轰击“213兵团”据点。唐、韦两人先到双桥公社平稳大队找正在那里参加学习班的两江公社武装部长李庆新联系,李庆新请示县革委副主任黄仁修同意后,写给借炮条子。唐、韦连夜乘县粮食局汽车到两江公社云川大队借炮。大队民兵副营长韦健生带领民兵6人,携带六○炮1门,炮弹3发,捷克轻机枪1梃,步枪5支随唐美台、韦伟才乘车于后半夜到达庆乐烈士墓处,次日早架炮待命。

这天晚上,“213兵团”召开常委会议,会议决定:如谈判不成就突围逃命。

6月2日上午,宋志锋等3人按约定在9队黄美星家与黄良美面谈。面谈中宋向黄良美传达了县革委领导的指示,大意是:两派要搞大联合,要制止武斗;两派中的坏头头由两派群众揪出来,两派抢去武装民兵的武器今天下午4点钟要交出来,不交出来,由两派头头负责。黄良美听后,提出要公社先放人和解除围攻,然后他们才谈判、放人。宋志锋等人与黄良美面谈不成功,就到烈士墓找陆达京,也把县革委领导的指示向他作了传达,但双方都各持己见,没有执行。黄良美将谈判的情况向兵团作了传达,大家认为县革委来谈判没有诚意,想和平解决看来是不成的,“联指”已安了炮,黄彩瑶等人被打死,形势对我们十分不利,现在只有突围逃跑才是唯一的出路。

下午2时许,“213兵团”37人在黄良美带领下,携带轻机枪1挺,步枪15支,土制手榴弹百余枚突围,经伏岜屯向新联、林琅大队方向逃跑。下午4时许,陆达京得到情报,随即向县武装部汇报,武装部指示:他们携带枪支逃跑,性质变了,要组织追捕。这样,闭乃卿、陆达京立即作了追捕布置:由陆达京、韦伟才带领葛阳、林琅民兵七、八十人向罗波公社西边大队的弄灶一带追捕;闭乃卿、唐美台带领庆乐民兵和在庆乐参战的双桥公社合美大队民兵、两江公社云川大队民兵班赶去林琅堵截。

县里获悉“213兵团”人员逃跑后,县革委、人武部领导何景学、黄仁修、李秉科(县人武部副部长、军管会主任)、程远锡(县人武部副部长)等人,立即指挥,电令毗邻太平的城厢、陆斡、罗波等公社调派武装民兵参与堵截追捕;电令集结在双桥公社平陆大队的武装民兵连严密戒备,防止突围上山的人员向南宁逃跑;电话通报各公社加强戒备。同时,还向宾阳县思陇公社武装部救援,后由公社武装部长带领民兵开进上江片,在联桂大队一带布防堵截,不让他们往宾阳方向逃窜。

6月3日上午,陆达京带领的民兵和罗波、陆斡公社增援的民兵先后到达罗波公社四陈大队、太平公社林朗大队一带,400多名民兵对“213兵团”逃跑人员进行了包围。可是,“213兵团”的大部份人员已经逃跑到爱沙林场地带,只有少部分处于包围之中。在围歼战中,“213兵团”的黄夏莲腿部中弹死亡,黄平安头部被子弹穿伤。各路民兵抓到黄金凤、黄秋兰等10多人。

6月4日上午,陆达京命令太平公社、云川大队的民兵向爱沙林场方向继续追剿。民兵到达爱沙林场后与宾阳思陇公社民兵会合,开展全面搜山。在搜捕中,又抓到“213兵团”的黄官晴、黄益美、黄乃珠、黄秀花等10多人。在看守中,黄官晴被民兵拉来斗打,当场被活活打死。

6月5日,从爱沙林场押解被抓人员回公社关押。被抓人员黄继恩、黄继联被绑在公社门外的大树下示众,后被民兵用木棒活活打死。当天下午,接到宾阳县思陇公社武装部电话通知,说在太守抓到黄继廷、黄肇祥2人。陆达京即派潘崇德带领民兵10多人,前去领人。

6月6日,同贵大队民兵报告,在同贵咟岩发现黄良美等人,陆达京即派唐美台带领林渌、文墟大队民兵排赶往抓捕。7日清晨到达咟岩,先抓到黄秋兰、黄秀菊2人。经过审问,得知黄良美等人躲在咟岩山洞里面。唐美台立即布置进行包围。先向洞内喊话,黄辉麟出来投降。黄良美等人没有出来,唐美台即令民兵向洞内开枪,洞内还了一枪。接着民兵用冲锋枪向洞内扫射,洞内的黄生晴中弹死亡。黄良美等4人见势不妙,才从洞内出来,当天押解回公社关押。至此,“213兵团”逃跑人员,除在山上被打死的以外,已全部被抓获。

同日,林常秀和文墟大队民兵曾地金等人,将关押在公社的黄益美、黄乃珠拉出来批斗,最后用木棍将他们打死。

6月10日,太平公社以革委会、“农代会”、“全体贫下中农”、“全体民兵”的名义联合公布所谓《庆乐“213反革命武装暴乱的真相”》的材料。材料以假乱真、造成很坏影响。

这天上午,闭乃卿和公社干部陆桂堂等人,到庆乐大队布置抓所谓“幕后指挥者”的问题,他们先同大队党支书黄永周、民兵营长黄宝麟研究,闭说:“你们大队当前阶级斗争很复杂,一定要充分发动群众,深挖阶级敌人,揭开阶级斗争盖子,揭露‘213兵团’的幕后指挥者进行斗争,以教育群众”。在闭乃卿的授意下,黄永周于下午召开了大队干部会议,传达闭乃卿的指示。

6月11日,大队召开生产队干、民兵排长、贫协组长会议,传达6月10日大队干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决定斗争对象。经讨论,最后决定以黄乃家、黄和星、黄和春、黄月行、黄元勋、黄肇烈、黄有伦等7人为重点斗争对象。

6月12日,召开群众斗争大会,大会由黄永周、黄宝麟主持。黄永周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庆乐大队阶级斗争”的报告,并宣布黄乃家等7人为斗争对象,押上台令交待问题。在他们交待问题时,黄宝麟拿一把铁制缧纹板手,对黄乃家、黄和星、黄和春背部各打一板,接着一帮民兵、群众就拥到台上,用木棍、板凳把黄乃家、黄和星当场打死,把黄和春打昏,黄和春昏醒后,又被看守的民兵黄以桐等人补打至死。

6月13日,黄永周、黄宝麟、余有春(民兵副营长)、黄肇福(大队贫协主任)、黄寿松(大队副业主任)等人开会,研究把抓获关押的人员到文墟集镇游斗的问题。最后决定以黄存美等6人为游斗对象,并定于6月14日进行。

6月14日上午,庆乐大队派民兵黄以桐等4人,将所谓的“213兵团”暴乱人员黄存美、黄乃铁和所谓“幕后指挥者”黄有伦、黄肇烈、黄清扬、黄统辉等6人押解到文墟集镇游斗,最后在文墟戏台下全部被打死。

6月14日至18日,太平公社革委会在文墟小学举办了所谓“阶级斗争展览”,展出缴获“213兵团”的轻机枪、步枪、弹药、土制手榴弹、土雷、匕首等,名曰“实物馆”;将所谓“213兵团”反革命武装暴乱集团“首犯”黄良美、黄继廷、黄肇祥作为展品展出,名曰“活人馆”。组织各大队群众参观,企图盅惑群众对“213兵团”人员的愤慨。

6月19日下午6时许,唐美台派庆乐大队民兵黄凉杰等6人押送黄良美、黄肇祥、黄继廷3人回大队。黄良美怕半路出问题,要求暂不送回去,但没得到同意。在押送时,当黄良美等人刚走到邮电所门前公路坡上,就被聚集在那里的凤阳、文墟大队韦天源、曾地金等几十名群众拦截,用木棍、农具等将黄良美3人活活打死。

自此之后,庆乐大队还以追查所谓:“213兵团”外线组织和“反共救国团”等为名,继续打死持有“213兵团”观点的人员。

6月28日,庆乐大队得知“213兵团”人员黄秀梅外逃到宁武被抓获关押在公社时,便通知黄肇善(伏岜十一队治安员)由他派黄雅崇等8名民兵,带着大队介绍信到宁武领回队里斗争,当押解到县砖瓦厂地界时,就拉到罗仙岭上用木棍活活打死。

6月30日,黄肇善继续派民兵持大队证明,到宁武公社新甫小学,以所谓“213兵团”外线组织人员为罪名,把在那里当老师的庆乐人黄雅颂抓捕,当押解回到县砖瓦厂地界时,就拉到罗仙岭上将其打死。

7月1日,黄雅崇等6人,以批斗坏人为借口,将关押在大队的黄雅禧、黄雅存、黄肇煜等3人拉到第七队晒场将他们打死。

7月2日,黄肇善又派民兵到墓定水管所,也以所谓“213兵团”外线组织人员的罪名,把在那里当工人的庆乐人黄肇珊抓捕,押解回到陆斡公社覃内村附近时,将其打死。

7月5日,黄瑞依、黄瑞庆等人,将关押在大队的黄彩珍、黄汉选等人以拉回本队进行批斗为借口,当押到半路时就将他们打死。

7月17日,林渌大队把在林渌水库工作的庆乐人黄肇喜,以所谓“213兵团”外线组织成员的罪名拉来批斗,在批斗中被打死。

事件的后果

“庆乐事件”给庆乐大队的人民群众造成了一场严重的灾难,有30人被迫害致死,一人受枪伤。县社革委会调动参加“围剿”的民兵,中弹死亡1人,枪伤4人。一大批干部群众及其家属遭受迫害和株连,蒙受了不白之冤,影响了安定团结,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1983年,我县开展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县委于1983年9月9日作出了《关于对1968年太平公社“庆乐反革命武装暴乱事件”平反决定》,从此,这一冤案得到了彻底平反。对受到打击迫害和株连的干部、群众,恢复了政治名誉;对被迫害致死的干部、群众,做好了善后工作和平反昭雪。对主谋策划、指挥者和杀人凶手,按照党的政策,已分别给予党纪、政纪的处分。从而消除了不良影响,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武装拦截归侨上京控诉团事件(简称“6·30”事件)

1968年4月8日,武鸣华侨农场革命委员会虽然诞生了,但“联指”与“4·22”这两大派群众组织之间的对立情绪不仅没有消除,反而日益加深。6月初,“联指”组织有人反映说:“‘4·22’派从南宁运武器、弹药回里建归侨居民点,企图暴乱。”据此,由场武装部直接指挥的武装民兵甘荣品(班长)、杨武坚、尤肖达等人向武装部长、革委副主任赵庆和,革委副主任杜恩锡汇报,并提出要采取“火力侦察”居民点的意见。赵、杜听汇报后没有吭声,也不提出反对意见。甘荣品等人认为领导不吭声就是默认。于是,从6月10日至19日夜间,曾先后4次向里建归侨居民点方向鸣枪数十发,进行所谓“火力侦察”,但都不见归侨居民点回枪。侦察未逞,便采取栽赃于人的办法,在里建街上贴大字报,说打枪是归侨居民点干的,扬言要踏平居民点,致使农场归侨人员人心惶惶。当时“4·22”组织领导崔北辉曾出面要求场革委会领导解决向居民点鸣枪的问题,但领导却回避,并向县武装部谎报打枪真相,使“4·22”组织越发恐慌。6月17日,广西革筹、广西军区联合发出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公告,当天广西“联指”又发总攻击令,以及在此前后全县各地抓人、打死人的消息不断传到农场,县革委领导人黄仁修、王贵,县人武部领导郑玉德等也先后亲临农场作指示,督促农场革委会要大抓阶级斗争,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6月20日,农场革委主任边守俭,副主任赵庆和、杜恩锡等3人就在民函分场方家生产队召开各分场、总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民兵营长以及保卫干部会议(“4·22”观点的人不得参加会议),布置抓“坏头头”、“反共救国团”和所谓危险分子,还要抓外地来农场串连的人,并决定派人与锣墟、仙湖、宁武、城厢等毗邻公社的武装部联系,策划围剿所谓企图暴乱的归侨居民点,此计划因未得到县武装部批准,所以没能采取行动。但“4·22”组织已得知这个消息,加上6月24日,武装民兵又包围抄了持“4·22”观点的滕树英、农午阳的家,并将他们抓走进行非法审讯斗争。由于连续出现种种不安全的因素,因此,“4·22”造反指挥部成员蔡冠安、崔北辉、钟逸、刘进光、张维权、黄木森等人为了归侨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于6月27日晚在张继昌家里召开派委会议,决定向农场革委会提出5点要求:1、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场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2、惩处开枪、违抗“6·6”通令、“9·5”命令的幕后操纵者及凶手;3、派代表上京汇报;4、彻底改革农场体制;5、彻底改组农场武装部、另派解放军来。并表示如不解决这五点要求,就到南宁或北京上访。但农场革委会领导都不予认真对待和妥善解决。于是就决定上访。6月28日,他们便分头到各分场传达上述五点要求,并通知各单位同一观点的群众,29日到里建居民点集中。当晚召开了集中人员的大会,会上众推刘进光为上访总指挥,张维权为副指挥,并决定6月30日打着“革命归侨上诉团”的旗号出发。6月30日早上,归侨老少1300余人从里建居民点出发上访。

当上访队伍一出发,华侨农场革委会即将情况向县革委汇报。县革委主任何景学得知这个情况后,立即通知在家常委全部出动去做劝阻工作,并通知县直机关部分干部、职工、城厢公社武装民兵共几百人到五海大队寿桃屯一带公路进行拦截。当何景学、宋志峰、黄仁修等县革委领导人走到邕百路47公里处时,何认为在这一带进行拦截不可能成功,便撤回到五海桥头唐村公路边等候拦截,并告诉宋志峰打电话给双桥公社革委会,叫他们组织民兵、群众在双桥一带拦住。县革委副主任黄仁修,党委黄仁升、王贵亲临双桥公社坐镇指挥。县武装部陆恒、陈体忠、黎世英等人也到双桥配合组织拦截工作。当上访队伍行至城厢五海大队附近时,便被县武装部长郑玉德带领的民兵阻拦,并发生了小磨擦,归侨沈国航头部被打出血。中午,上访队伍越过县城地界继续进行,当晚在定罗水库旁的桉树林里宿营。

当上访队伍越过县城地界后,县武装部就打电话到华侨农场,叫边守俭、杜恩锡、尹武台等场革委领导赶到县武装部接受新任务:一、要迅速掌握他们的行动计划,把主要人物抓出来交给大队,审问他们,了解其全盘的行动计划是什么?他们跑出来计划怎么搞?留在家里的又计划怎么搞?武器放在什么地方?二、弄清其反动组织名称、电台等反革命罪证。三、开办学习班,主要动员他们要同一小撮阶级敌人划清界线,不再跟别人闹坏事。四、要掌握一些动向,随时了解各方面的反映,并采取及时的措施等。边守俭等人接受任务后,便通知总场直属单位和各分场负责人于当晚赶到武鸣县革委招待所集中,交待任务,并指定赵庆和留场指挥。

6月30日下午,双桥公社在县革委黄仁修、黄仁升、王贵等领导人的参与下,召开了在家的全体公社干部紧急会议,会议主要研究如何发动民兵、群众拦截上访的归侨和采取相应措施问题。会上决定:一、从双桥、平陆、平稳、平福、下渌、孔镇等6个大队抽调二、三千人去拦截,人数要比归侨上访人员多1至2倍,以便对付他们;二、用拖拉机重型犁卡住邕武路37公里处;成立拦截指挥部,由双桥公社革委主任韦明声,副主任方德、陆安锦为总指挥,还明确陆安锦和革委常委黄炬仁为前线指挥,苏奇峰、黄志雄为联络员。会上还通过了行动方案和临时处理措施,对后勤工作也作了具体安排。会后派了黄炬仁、黄志雄、谭文流等人到上访人员的宿营地侦察情况。当晚,农场领导人边守俭、杜恩锡等人也赶到双桥公社配合搞拦截工作。

7月1日上午8点多钟,归侨上访队伍继续沿公路往南宁进发,当走到邕武路37公里处时,遇到了双侨公社事先设障的拖拉机重型犁阻拦,加上在场的前线指挥黄炬仁又指挥民兵不断对空鸣枪警告,上访队伍被迫停止前进。约10时许,武侨各分场的负责人陆续赶到拦截点,随即同民兵、群众分割上访队伍,并按总场事先拟定的“坏头头”名单,逐个给双桥公社民兵点认,由民兵把这些“坏头头”捆绑起来,共抓了74人,被捆绑的这些“坏头头”随即送往双桥敬老院关押。当天中午,归侨上访人员崔光荣(武鸣高中学生)被双桥公社平稳大队治保主任唐彩辉用冲锋枪在敬老院门口枪杀,其余73人又于当天被分别送往平陆、平稳、平福、孔镇等大队举办所谓“学习班”,时间长达20多天。在“学习班”期间,武侨革委会派出尹武台、黄忠湖、黄亮新等19人的专案队伍配合双桥公社各大队对被扣押的人员进行审讯,大搞严刑逼供,最后逼出了一个“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军武侨支队”的假案。审讯过后,又将一些所谓顽固不化的“坏头头”崔北辉、蔡冠安、刘进光、江忠诚、林振安、刘柏和、张和明、黄木森、张维权、冯民安等10人送到县军管会关押,直到当年10月才先后释放。7月1日那天未被捆绑的人员则由武侨农场革委领导先做动员工作,后派汽车强行拉回农场。与此同时,对不参加上访的所谓“坏头头”也被总场革委布置抓起来,这样,与这一事件有关的又先后被抓捕147人。由于武侨革委会领导把这次归侨上访定为一起“反革命行动”,并宣布为“反革命事件”,强加给5条罪名,即:一、矛头对准人武部;二、公开分裂革命委员会;三、有一个反革命目的;四、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煽动群众出走;五、造成严重后果,使工农业生产受到影响,政治上影响很大等。因此,对事件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多方迫害,据统计,因这一事件被审查的归侨和国内职工达1337人(其中学生508人,归侨职工817人),被抓捕221人(其中归侨208人,国内职工13人),被关押202人,被吊打162人(其中有105人致伤、致残),被打死14人(其中归侨10人,国内干部职工4人),被抄家341户,许多财物被抢走。

1983年,根据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政策和有错必纠的精神,自治区侨办、武鸣县委“处遗”办和武侨农场党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6·30”事件重新复查,同年12月17日,武鸣县委作出了“关于为1968年‘6·30’归侨上访被定为反革命事件平反的决定”,受害者得到平反昭雪,对参与迫害的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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