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8-1-0 作者:中共邕宁县委员会
中共邕宁县委员会从“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67年1月以前,邕宁县出现了诸多“群众造反组织”,但观点基本一致,未发生磨擦。67年在上海《一月风暴》全面夺权妖风影响下,全县各造反派组织纷纷向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夺权”,成立了多形式、多组织的“夺权行动委员会”或“夺权行动领导小组”。由于对干部的看法不一,在夺谁保谁上形成了“造反派”与“保皇派”的分歧,在干部问题上展开辩论,两大派观点在思想上开始形成。
1967年3月5日,县委机关《东风》战斗队与邕宁红卫兵《闯》战斗队印发告全县人民书《彻底清算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蔡日恒的滔天罪行》。
1967年3月6日,县委机关的《东风》战斗队的组监小组又抛出了县委的几个主要领导干部的档案,并积极串连全县各造反派共同揭露,批判他们的“罪行”。
4月19日,区党委领导干部伍晋南、霍泛、贺希明等发表了《坚决站在造反派一边,支持造反派红卫兵的革命行动,和造反派一起战斗》的声明。
5月23日邕宁县直机关《五·七》兵团和《3211》兵团组织集会。会后即贴出支持韦国清站出来革命的大字报,其他兵团也同时贴出支持伍晋南站出来工作的大字报。由于对区党委领导站出来的意见分歧而展开辩论,在各造反派组织中,思想上形成了两种明显的不同观点,以人划线,以观点分派开始出现。
7月上旬,邕宁县“革命派联合指挥部”成立,领导成员由各兵团负责人组成,主要有:梁体利(县组织部干事)、梁宜邦(县宣传部干事)、黄强(县邮电局工人)、农秀清(邕高学生)、晏万发(浦中学生)、梁兆忠(地区水泥厂干部)、谢英中(县酒厂工人)、黎明伦(县造纸厂工人)、杨忠廷(县农机厂工人)、翁显仕(县财贸部干部)、玉达教(县统计局干部)、周升培(县水电局技干)、邓家荣(县粮食局干部)、唐蔼亮(县商业局干部)。
7月中旬,造反派广西“4·22”邕宁分部正式成立。主要负责人是:苏茂章(邕高学生、红卫兵总部负责人)、周作相(邕高学生、红卫兵总部负责人)、班卫民(地区水泥厂“工总”头头)、曹树华(蒲中红卫兵总部头头)、李锋(县耕读学校红卫兵总部头头)、卢鸿甲(浦中教师)、黄舜祖(蒲中教师),由苏茂章任指挥长,周作相、班卫民任副指挥长。
8月上旬,邕宁县直机关干部职工杨建亭(农机局干部)、张绍贤(宣传部干事)、朱沛宏(税局干部)、黄宣浪(文化科干部)、龙建伙(体委干部)、苏克旺(统计局干部)、黄焕新(税局干部)等人宣布参加“4·22”组织。并在蒲庙镇二小召开会议,改选造反派广西“4·22”邕宁分部的领导班子,由杨建亭负责全面工作,张绍贤负责联络,朱沛宏负责组织,黄焕新负责办公室,黄宣浪负责宣传,协助以上各部门工作的有:班宗英(县联社干部)、黄春荣(新华书店干部)、李镇宇(县教研室干部)、伍东生(文化馆干部)、梁富华(新华书店干部)。
从此,邕宁县出现了“联指”和“4·22”两大派组织。两派对所谓“文革”的理论、政策的理解和观点不同,对领导干部有看法不同,从而加深了两派之间的隔阂,加上两派中的极少数人利用派性,不断制造磨擦事件,从而不断加深两派的对立,互相攻击,争夺领导干部,从笔战到舌战,发展到动手打人、打石头仗、真枪实弹的武斗,造成了惨重的后果。
8月20日凌晨1点,邕宁县“八·二〇”抢枪事件发生了。事前,南宁航运“工总”(属“4·22”)的巫抱平、史妙甫和蒲庙邕高学生的马干明、老师林家聪、县水电局的青林接头策划,搞外攻内应抢夺邕宁县人民武装部的枪枝。8月20日凌晨1点,南宁二中、三中、五中、九中等几百名红卫兵由“八八武工队”的掩护,乘南宁航运“工总”的3条大驳船,来到邕宁武装部抢枪。当船到八尺江口时,早已在那里等候接应的曹树华、何显光(蒲中学生),即带领他们直冲武装部。抢走各种枪枝400多枝,各种子弹13万发。事件发生时,县委机关的“联指”派干部,集中在县人委大楼等候出发,并打电话报告广西“联指”,后“联指”答复:“开一个炮艇来截击”,并要邕宁“联指”出击,县人委机关“联指”即由梁宜邦带领,追击到水泥厂码头,但“工总”船已开走了。后县武装部命令良庆区直武装民兵出来截击,并重新组织力量,向九九分队要了枪,乘坐两部大卡车赶到良庆,在青山塔至柳沙河段汇同南宁广西“联指”炮艇与航运“工总”船交火。据当时“联指”战报报道,“工总”船被打死13人,打伤40多人。但大部枪枝已被红卫兵在良庆至青山河段下船四散带入南宁。
8月22日,邕宁“联指”红色财贸造反兵团翁显仕等六人“走访”县人民武装部,质问县武装部为什么给南宁“4·22”来抢枪?为什么不给邕宁“联指”等。
8月31日,邕宁县“联指”指挥部以加强领导,迎接新的战斗为题,由梁体利、杜献严主持召开了紧急会议,会上决定以红卫兵和工人为核心,重新改组“联指”常委。改组后“联指”常委是:梁体利、梁宜邦、黄强、杨忠廷、何永志、梁兆中、谢英忠、翁显仕、农秀清、晏万发、黎明伦、周升培、玉达教、邓家荣、杜献严、卢焕(宣传部干事)。由杜献严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卢焕负责与区、地机关“联指”联络。
9月27日,邕宁县由县武装部召开了两派群众组织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武装部部长蓝逄春、副部长张仕元、秦增三、科长乔兴才、严伟章等,两派代表各七人,会议由“联指”派的杜献严传达自治区广西两派大联合筹备会议精神:一是广西、广州、北京的革命形势;二是关于中央九·五命令,两派的“十条协议”;三是广西两派赴京告状代表团的情况汇报;四是关于全面上交枪枝弹药问题的七条协议。会上还讨论了如何贯彻《广西两派抓革命促生产大联合的具体措施》但会议毫无结果,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10月28日,邓善生(县长)指使“4·22”邕高“66616”造反战斗队到县人委大院的抓促指挥部,叫抓“联指”的黑后台,并把李伍基(财贸部副部长)、黄济群(组织部副部长)、周世杰(副县长)带走。
11月7日,邓善生发表了《我坚决支持“4·22”邕宁分部的革命的行动,坚决和“4·22”邕宁分部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的声明。在当时,派性大作,两派都竭力争县所谓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肯定和支持者,以此攻击和压倒对立的一派。客观上加深了两派的矛盾,使两大派群众组织的斗争更加尖锐化,“文攻武卫”更加白热化。
11月8日,邕宁“4·22”的“66616”战斗队将县委书记郑永茂、组织部副部长马南光、黄寿枝拉到邕宁高中进行批斗,称声他们是“联指”的黑后台,逼他们表态支持“4·22”,郑等人不承认、不表态,即被蒙眼、塞嘴、木棍打、拳打、用匕首顶肚皮,推下河边假枪毙等,使他们几个被打成重伤,几天起不了床。
11月10日,县耕读学校的“联指”红卫兵拉韦式诚(县委副书记)到校批斗,逼韦承认是“4·22”的支持者,并要他表态支持“联指”,韦没有表态,被斗打一番后将韦放回。当晚8时许,韦从家去武装部汇报当天被斗打情况,正行至街上,又被“4·22”的班宗英(县供销社干部)、莫裕根(蒲庙镇居民)张仕贤等人的绑架,押到新华书店(“4·22”分部),逼韦签字表态支持“4·22”,韦签字后连夜将韦押去南宁展览馆(“4·22”据点),第二天又发表“特大喜讯”。
11月12日,蒲庙街发生抢枪事件。当天上午,蒲庙区广良民兵梁××奉武装部之命,持“三〇”步枪一支,子弹29发到蒲庙执行任务,路经蒲庙街时被“4·22”的张信南(蒲庙“工总”)、曹树华、李世明(邕高”革联”)等人发现,曹即带一帮人强行缴了梁的枪。武装部发现后指出抢枪是错误的,要曹交回枪枝,但曹拒不交枪。
11月26日,邕宁高中两派发生了武斗(石头仗),这是邕宁县两派武斗的开端。这次武斗是以两派争夺阵地而引起的。当时,邕高的“4·22”红卫兵住在邕高东楼制高点,卡住路口,“联指”红卫兵出入活动不方便而气愤,当日下午,“联指”红卫兵就进行围攻,用石头先向对方掷打,后双方对打,“4·22”派因人少,“寡不敌众”而害怕,便纷纷跳楼逃跑。后来黄镇因跑不及,见“联指”派的谢华业、莫如福冲上楼来,便丢了一枚土制手榴弹,结果莫如福被炸重伤晕倒,经医院抢救未死亡。这次石头仗双方都有轻伤。
1968年1月22日上午,邕宁“联指”的县财政局司机郭福腾,人委司机刘卓达、广播站滕满善等三人驾驶一辆中卡汽车去南宁寻找武器,被“4·22”的梁世权知道,梁便找在五塘插队的知青周永祥等十人,乘车到五象岭路边埋伏。下午两点多钟,当中卡车从南宁回到五象岭时,被拦截将三人捆绑押送到南宁展览馆进行审讯毒打,除抢走中卡车和收缴运回的30多发手枪弹外,还抢走手表两只,钢笔2支,人民币60元,粮票100斤。第二天才把司机三人拉到良凤江放走。
1月27日,邕宁“4·22”分部以李就添被“联指”抓走和防止“联指”调动民兵进城搞武斗为由,由曹树华、马干明、曾保忠、杨志善组织攻打手工业联社楼,曹树华用炸药炸崩了联社大门前壁,后将该楼作为据点。
2月2日,“4·22”分部抢夺蒲庙水泥厂的战备汽油。当晚凌晨3点,蒲庙水泥厂的赖宏图、陆军、班卫民等,与“4·22”的谢业常、王祖雪等带领一帮人,到水泥厂哄抢该厂的战备汽油,被“联指”发现,并从山上打来数枪,“4·22”派边还击、边向蒲庙中学方向撤退。撤到对面山头后,双方枪战持续到天亮。枪战中双方共伤6人,县农业局干部尹贤忠中弹身亡。
2月3日,“4·22”分部以解决生活困难为由,由谢业常、曹树华、王祖雪、赵静安、李孙友、曾保忠、黄涛、李锋、黄焕新等分别带队,同时到县医药公司、百货公司、向秀丽饭店等5个单位哄抢物资,抢走药品3担,肥皂173箱,五金、百货等物资,折款达13万元。这些财物大多数用作“4·22‘文攻武卫’”的经费,也有的趁机打劫,装入个人腰包。这是邕宁县两派斗争中国家物资被哄抢,损失最大的一次。
3月3日下午5时,吴墟区抓促办(实际是“联指”控制)接到那陈区“联指”来电说:有一辆“4·22”的汽车在那陈墟口撞死了一头牛,并把牛扛上车,车上的人还持枪威胁牧牛员,后往南宁方向开走,要求吴墟想法拦截捉拿。吴墟即派谢添贵、梁永善等6人,全副武装乘车拦阻。在吴墟至钦州零公里加500米处两车相遇,谢便叫对方停车检查,对方即用手枪打来,于是双方发生枪战。枪战中,对方死亡4人、3人受伤、一人逃跑,其余被捉。吴墟方面伤1人,缴得五四式手枪2支,五六式冲锋枪1支,半自动步枪2支,这是轰动一时的所谓“马德山事件”。
3月7日,发生了“八里亭伏击战”。当晚10时,横县莲塘区“4·22”约有20多人携带武器步行前往南宁。他们行至南阳时,南阳区公安员李才贤打电话报告邕宁“联指”办。行至刘墟时,刘墟也向县“联指”打电话报告黄强(常委),黄即向县武装部副政委张明品反映,并要求派员前往伏击。张表态此事由武装部出面解决。黄不接受,后擅自组织“联指”武装人员前往蒲庙八里亭处伏击。当场打死莲塘区的“4·22”2人,打伤1人;缴获机枪1挺,步枪6支,冲锋枪2支,手枪2支,“俘虏”18人(其中学生2人),用汽车拉回县人委大礼堂关押。后发动“联指”的县委机关干部和邕高学生对“被俘”人员进行审讯斗打,其中一人被打死,8人被打伤,一女学生被县委通讯员邓承启强奸。
4月7日,经广西革筹领导小组批准,邕宁县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由蓝逄春等69人组成(当时有委员57名,暂缺12名),主任蓝逄春、副主任:刘存保、王兆喜;常委:张明品、王富文、秦衍才、张耀杰、彭振明、黄济群、翁显仕、杨建亭、青林、梁体利、(缺8名),委员48名。他们中有军队和地方的领导干部,有两派和贫下中农、工人、学生的代表。
革委会的成立,形式上实现了当时广西两派革命大联合的十条协议和革命的三结合,表面上标志着两派斗争的基本结束。但由于对革委会的态度没有解决,两派参加革委的力量悬殊,加上革委会对原来两派问题处理不公。因此,两派的思想仍然存在明显的分歧,两派之间仍以明联暗斗,貌合神离,潜在着斗争更加激烈,更加尖锐的因素,斗争的焦点是政权问题。我想吃掉你,你想吃掉我。两派围绕着拥护和反对革委会进行激烈的斗争。“联指”利用革委会这个“无产阶级权威”的旗帜,以抓“阶级斗争”、“群众专政”、“保卫新生红色政权”的口号进行活动。“4·22”组织内部开始分化,相当一部分的人继续进行反对革委会的活动。说革委会是“派委会”“保委会”等,到处贴出“枪毙派委会”标语和大字报,革委会成立庆祝会不参加,不承认,不参加革委会的任何活动。并宣称:“成立这样的革委会是一个方向性的错误,革委会的一切活动,对于我们是无效的,希望县人武部要正确领导邕宁两派群众,建立一个真正的、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革命委员会”。对上述分歧,当时革委会的态度则认为:这已不是什么派性问题,而是坏人在捣鬼,是阶级敌人不甘心死亡的表现,是阶级斗争,敌我斗争的问题。
4月10日,县革委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革委主任蓝逄春在会上就如何抓好“阶级斗争问题”签发了革委会的第一号公告,并印7000份发至全县各地。主要内容是总结肯定了革委会的成立并不意味着两派斗争和阶级斗争的结束,而是斗争更加尖锐复杂,敌人是不会甘心失败的。号召全县人民要继续开展革命大批判,发展巩固革命的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提高警惕,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狠狠地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和捣乱活动,要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清查,在处理上态度要坚决,把革命委员会建设成无限忠于毛主席,有无产阶级权威的革命指挥部。县革委副主任刘存保4月23日在召开县革委委员扩大会议上又说:凡是反对和破坏革命委员会的都属于现行反革命,为保卫红色政权,我们不能麻痹,不能手软、要狠,在处理上,不要宽大无边,有些要交给群众专政。
中和区的小学教师、区革委常委孙荣福,因讲革委会是派委会和宣传蒲庙有人贴出“枪毙派委会”的大字报,而被抓来中和区关押批斗,在批斗中遭受毒打致伤。
7月13日,那陈区革委认为,有部分“4·22”观点的人正集结在那陈街周子安(邕宁县副县长)旧居楼上,策划破坏革委会搞反革命活动。于当晚即由革委主任韦癸酉、副主任、武装部长杨万友等人组织武装民兵对该楼进行包围攻打。天亮后发现楼上无人,便对该楼附近的民房进行搜查,将居民陈敬民抓回区关押。第三天拉上街游斗时,陈被民兵开枪打死。
1967年3月下旬,邕宁县公检法军管会破获了“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在邕宁的组织活动,并先后逮捕了甘拔威、何有德、何超祥、杨德标等人。刚刚成立的邕宁县革命委员会,便以“保卫新生的红色政权”为名,加上派性作怪,在少数派深挖“反共救国团”(下简称“反团”),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追查声讨“反团”的“阶级斗争”,在追查、声讨过程中,响起了一场场围攻“反团”据点枪炮声,刮起了一阵阵杀人妖风,一批又一批无辜群众、干部、职工、学生被诬为“反共救国团”“中国青年党”“暗杀队”等反革命组织,挂着莫须有的罪名,有的惨死在“镇反”的枪口、木棍之下,躺倒在“声讨”和刑讯逼供的血泊之中。其损失惨重,影响很深。据当时材料统计,全县先后“破获”168个“反团”组织,有3416人为“反团”而被抓、关押、审讯,其中有394人被“处决”死亡。
5月26日,邕宁县军管会由古培轩执笔,经苏仕添、赵祥修改、王富文签发,向全县发出了《关于“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案件情况的公告》(即《告全县人民书》)。
6月7日,县革委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与会人员107人,会议主要内容是强调“用生命来保卫新生的红色政权”和通过《关于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维护革命新秩序的公告》。公告指出:要坚决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各级革委会和革命群众组织要立即开展清理自己的队伍,迎头痛击反革命翻案妖风,把隐藏在革命队伍中的走资派、叛徒特务和一切阶级敌人统统挖出来,批倒批臭。当天,那楼即召开全区基干民兵、武装民兵、贫农代表、生产队长、政工员大会,贯彻县革委扩大会议精神,苏墟区保伦公社接到县革委《公告》后,立即组织十多人,由“文革”组长莫乃翠(后成立革委时为革委主任)带队,到六林坡搞“清队”试点。“清队”中,莫乃翠、宋维福(副主任)、林春富(治保主任)等人制造了所谓保伦有人参加“反团”的假案,并把黄永康、彭振声、庞焕权、庞焕彬、黄明德、黄一贤等6人抓来公社关押、审讯。通过轮番的刑讯逼供,使他们六人在刑讯面前被迫承认了参加“反团”、“暗杀队”。莫等人得其口供后,便编造成假材料,并提供给公社干部研究如何处理,后公社决定次日在六思水库坝底召开群众大会交给群众处理,实行群众专政。结果上述6人在第二天的群众大会上全部被活活打死。成为震撼邕宁县的首次成批打死人事件。
6月17日,自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发出《关于破获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公告》和当天广西“联指”散发的《关于彻底摧毁蒋匪帮反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总攻击令》后,(注:《总攻击令》指出:“反团”的口号是杀贫留中保地富,“反团”就在广西“4·22”中等论调。)进一步地激起群众对“反团”的愤慨,调动了“群众专政”的积极性。全面清查很快地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层层成立了专案组和镇反委员会或镇反领导小组,从机关到农村、从工厂到学校到处出现了私设“公堂”、“牢房”,全面围剿“反团”据点,把参加“4·22”组织的许多成员列为“反团”的审查对象。刑讯逼供的手段极为残忍。
7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布告(即“七·三”布告)后,县革委会、人武部于7月7日以邕革字(68)36号文件作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七·三”布告的决定》。决定要求各级革委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以阶级斗争为纲”,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沉重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乘胜追击,彻底摧毁“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中国青年党”等反革命组织。县革委领导还分头到各区社去贯彻“七·三”布告。
7月19日,县革委会、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在苏墟区召开抓“反团”现场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各区公安人员,派出所人员等,会上由苏墟区革委介绍抓“反团”的经验,县军管会主任王富文总结全县抓“反团”的情况。提出下一步大抓“反团”的工作意见。
7月26日,大塘区武装部长陆育师根据方振源、苏永新等人的汇报,认为写书村是“反团”据点,便同武装部干事宁旭辉、黄荣德等人研究决定:调动大塘、田洞、南州、那造等4个公社的武装民兵100多人,围攻写书村抓“反团”。经请示县武装部同意后,即下达调兵命令。27日下午民兵赶到后由陆育师指挥包围、围攻一天后,县武装部调动南晓、那陈、吴墟区和南宁糖厂、明阳劳动大学等单位的武装人员前往增援,县革委常委、武装部副部长张仕元也亲临指挥,围攻历时48小时,动用了步枪、冲锋枪、班用机枪、“八二”无后座力炮,高射炮等武器。炸毁民房2间,当时打死社员李灿金,抓捕群众李灿龙等9人,搜取群众衣物、现金和贵重物品等折损失人民币5000多元,抓回所谓“反团”的群众关押在大塘小学吊打、审讯,李献廷、李灿龙、李金榜被打致残,民办教师李湘和社员李统凡二人被大塘区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枪决,无辜死亡。
8月2日,县武装部认为,三联医院是“反团”据点,便命令苏墟区武装部长莫京田带领武装民兵包围三联医院“反团”据点。4日,县武装部副部长李志光亲自带领武装民兵第二次围攻三联医院。12日,县武装部副部长阎魁武又亲自带领蒲庙、吴墟区的武装民兵和莫京田带领的苏墟民兵共一千多人,第三次包围三联医院,以“反团”罪名抓走该院副院长王秉义、李剑秋、李海元和护士长陈碧芳等18人回苏墟“镇反指挥部”等地关押,陈碧芳在审讯中被吊打致死。
8月6日,县武装部召开各区武装部长紧急会议,部署全县用武力解决各“反团”据点,清捕坏人。会上直接布置那楼区要拔掉那度、河浪两“反团”据点。那楼区革委接到命令后,立即调动几百民兵,由区革委副主任黄魁军、李孙顶等人分别带领民兵前往攻打那度、河浪两“据点”,当时抓捕43人。14日,区革委主任黄植生、副主任、武装部长黄大旺等人又带领民兵再次围攻那度村“据点”,抓捕66人。前后两次共抓109人回那楼关押、审讯批斗。在批斗中,李聘光、曾一昌两人被打死。李昌仁、李永行、李永盈、黄子从、李昌吉等5人被枪杀死亡。
8月18日至22日,县革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与会人员350人。会议由革委主任蓝逄春传达广西革筹、军区召开的紧急会议精神,革委副主任刘存保作了前段抓“反团”,搞“专政”情况总结,并明确了下一步的方针、政策和方法措施。号召全县各地在贯彻“七·三”布告中,要刮12级台风,主动地向阶级敌人开展猛烈的进攻,要充分发挥群众专政的作用。在会议的号召下,会上立杆见影,组织批斗了县长邓善生、县委副书记韦式诚等人,逼他们交待参加“反团”情况。吴墟区代表在讨论中诬陷新华书店干部欧锦云同志为“反团”,并由雷川杰(康宁大队党支书)等人到该店抓欧回县革委大院进行逼供讯打死。刘存保在会上讲:这是这次会议的成功之处,是邕宁形势大好的标志,回去要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
8月30日,伶俐区天堂公社召开群众大会,批斗“反团”李全力,李祖细、李全奇、潘月祥等4人,批斗会由公社革委主任李全勇主持,李先叫李全力等人交待“反团”情况。当他们讲不出时,李全勇即问群众说:李全力他们老实不老实?群众同声回答:不老实。全勇又问:不老实怎么办?群众答说:斗倒他们!顿时,群众即一拥而上对李全力等人毒打致昏倒。后由李仁普派民兵李安杰、李清杰等人叫四类分子黄花香、李加辉、陆良娇、李增乙等人拖出河边当练(土名)处,用石头绑在被害者身上,一起推入邕江活活浸死。这就是对“反团”的“水决专政”。
8月31日,县革委在县城召开万人大会,会期历时8天,到会人数共11689人。大会由革委副主任刘存保作报告,中心议题是:继续开展革命大批判,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起更猛烈的进攻。会上表扬了那陈区那蒙公社揪出了3个“反团”分子,并将他们逮捕归案,揪出一个“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那蒙分队”的所谓抓“反团”典型。苏墟区保伦公社民兵营长潘秀梧(南地专革委委员)在会上介绍如何夺回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权,向阶级敌人刮起12级台风。破获了“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苏墟纵队保伦分队”围剿搜捕了“‘反团’保伦分队司令”黄仕光、“反团”分子袁其生、卢晋清、覃萌安、黄一贤等的所谓抓“反团”的先进事迹。吴墟区坛白公社革委主任梁世兴介绍了如何放手发动群众,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掀起抓敌人、捉黑手、攻黑窝的高潮,介绍中指出:强邕坡民兵一马当先,带领群众逮捕了潘德章、梁廷富、梁振桂、梁萌生、梁海萍等为首的“反团”分子送公社关押;坛白小学揪出隐藏在教师队伍的“反团”骨干梁上琪、雷千威、何干、梁振华等4人,挖出了凌任才为首的“中美友好协会党”的反动组织的所谓斗争经验。
会期中的8月31日,县人武部清理敌伪档案小组公布了黄万贵等248名“反革命”名单,要求各地核对清查。9月1日,由革委常委王富文主持批斗邓善生等人大会,并组织代表参观“反团”活人展览,将曾保忠等14名“反团要犯”押来示众。9月2日,在县城的130名“反革命分子”被强令挂牌敲锣上街游斗,所谓向代表、贫下中农“请罪”。在游斗中,邕高校长黄美剑和蒲庙公曹社员梁以新两人被群众打死在街上。
9月10日,大塘那造公社会计陈秀和在召开大队干部会议上说:“我去县开会看见到处都有打人杀人,我们明天准备用木棍解决(打死意思)陆荣昌、黄平均、班正梧、凌赞生、吴武仁等五人,我已派人去找木棍回来了”。后与会人员决定次日召开群众大会,将陆荣昌等五人交给群众专政。第二天中午的群众大会由陈秀和主持,与会大约500多人,陈秀和在会上说:这些人员是“反团”、是坏人,他们的口号是:“杀贫留中保地富”,如果让他们阴谋得逞,我们贫下中农就会人头落地,这几个人该不该杀?同意的举手。当时到会不明真相的人都举了手。接着,由刘启忠(生产队长)宣读陆荣昌等5人的“罪行”,群众方正沿、李源、张伯传、黄琼林、林理明等5人就拿起事先准备好的木棍,分别各对准五名“反团”头上猛打约几分钟,五名“反团”当即被木棍打死,后陈秀和命令民兵将死者全部割断喉咙。说这就是群众的“木决专政”。
10月17日,五塘区西龙公社发生以抓“反团”为名进行报复杀人案。“文革”初期,该公社社员郭有贵、郭有兰、郭有伍、覃光升等4人曾揭发过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周以端有作风问题,周便怀恨在心。于是,周便在10月17日召开的抓“反团”、清理阶级队伍会上说:“谁有仇就报”。当即指使陆建帮宣读事先制造好了的关于郭有贵等四人的所谓“反团”暗杀队的“罪行”材料,并宣布决定第二天上午在亦上村开批斗大会,次日上午的批斗会由周主持,并宣布了郭有贵等四人的“罪行”。随后指使群众用木棍、石头边斗边打,直至4人被打昏后,周即叫民兵把4人拉出离会场300多米处去给群众再用石头全部打死。
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七·三”布告后,邕宁县革委会即于7月7日作出了《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七·三”布告的决定》,强调各级革委会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深挖和沉重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要刮12级台风,实行群众专政。致使全县上下的“群众专政”很快形成高潮,到处出现了乱抓、乱斗、乱打死人的现象。不少无辜群众在惨叫声中死去。据当时材料统计,全县在贯彻执行“七·三”布告中共抓关了所谓坏人2440多人(不含“反团”和其他“反革命分子”),他们大部分均受到不同的斗打等刑讯逼供,其中有783人在“群众专政”的拳头、木棍、石头、枪口之下惨死,甚至有的被活埋、火葬、水葬、剖腹取肝等等,手段极其残忍。
7月27日,蒲庙区革委会召开贯彻“七·三”布告誓师大会,与会人员有区、社两级干部和小学教师420多人,大会决定:组织宣传队下乡宣传“七·三”布告。区革委成员立即分工深入阶级斗争,群众专政的第一线,分别到蒲庙、良信、州同村搞点,一天内就抓了“坏人”100多人,组织游斗了48人。
同日,新江区新乐公社召开队干会议,革委主任黄荣茂在会上提出要处理韦克昌、韦盛正、罗广增、施显金、施显堂、施可资等六人,后麻富廷又提出:他们(指上述六人)扬言要谋杀干部、要坚决杀掉他们,但不准开枪,只能用木棍打。得到与会人员的同意,并决定8月1日晚将韦兑昌等6人押去那练坡批斗押回途中把他们打死。8月1日晚在那练坡的批斗会由黄荣茂主持,会议结束时,黄说:这六人都不老实,押去灵元坡,当押到鸡谷山(地名)时,黄便说:现已夜深了,难以召集群众开会,不去灵元了。这样,事先有准备的民兵即将韦克昌等六人推上鸡谷山用木棍、石头全部活活打死。
8月5日,县革委副主任刘存保主持召开了县革委扩大会议,并作了《关于宣传贯彻中央“七·三”布告情况的小结》的发言,发言中表彰了南晓、南阳等单位对敌人实行群众专政的事迹。并要求全县由上到下都要紧急行动起来,宣传贯彻中央“七·三”布告,区革委领导成员要敢字当头,亲自挂帅,到群众中去带头搞群众专政,进一步揭开阶级斗争盖子,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使“群众专政”更加迅猛,手段更加残忍。
8月12日,县革委常委张明品、黄济群等人组织全县教工在蒲庙中学举办学习班,开展社会清队,第二天就逮捕了蒲庙中学曾保忠,第三天,蒲中女教师玉今即被打死。全县在办班期间,先后关押批斗教师200多人,其中50多人被打死。
8月16日,那楼区河浪公社党支部书记卢正直和团支部书记卢天开、治保主任黄家沃等3人,在公社球场策划活埋梁启甫、黄廷楷、梁其兰等3人和打死梁启右、梁其益2人。19日下午4时左右,由卢天开和民兵黄兆琼等人叫被关在河浪小学的“犯人”出来排队训话,后和梁其典等人押“犯人”将批斗被打后在家养伤的梁启甫、梁其兰、黄廷楷三人扛到桥板(地名)去活埋。当晚9时,梁其益、梁启古2人,在由黄家沃主持的批斗会上,被民兵卢天开、黄启准、卢天敬等人用木棍活活打死。
8月17日至19日,南晓区雅王公社的农家清、农仕业和福里村的陆瑞迪等人去南宁参加武斗回来(带有部分枪支弹药),在回来路上边打枪边议论杀人,农家清说:南宁武斗杀那么多人都没事,我们雅王也要杀一批。并对陆说:你回福里也要杀他几个,先杀刘汉候。当晚,农家清即组织陆立金(雅王供销社组长)、农德藏(雅王粮店组长)、陆成家(联诊所负责人)、农仕德(民兵营长)等人在陆立金的住房召开策划杀害李达俸、李达仲、李瑞越、李明训、李大现等5人会议,大家表示同意后,决定以拉他们回村批斗为名,在半路杀掉。行动时间18日晚上10点半。分为三个组实施,一是押送枪杀组,由农运进(民兵排长)负责;二是假敌组(即假装在半路抢劫犯人),由陆成家负责;三是放哨组(实际是指挥组)、由农家清负责。要求各组带手表一只,以便统一时间行动。农仕德并为掩人耳目,迷惑群众,提出要莫祖仁(与农有分歧)参加押送组,准备同时对莫枪杀。决定以电筒为讯号,放哨组鸣枪指挥,押送组听到枪声就进行杀人。18日晚9时,由农家凤将“犯人”绑好,连成一串向福海村出发,行至独木桥(地名)时,农运进即照电筒为号,放哨组先开了一枪(以示有人来抢“犯人”)接着假敌组也打了几枪,押送组即命令“犯人”统统坐下,不准走动,便朝“犯人”开枪,当场打死李达俸、李达仲、李瑞越、李明训、李大现和民兵莫祖仁等6人。当晚回后,因民兵莫祖仁被杀,农仕德便公开说:要拉农善、卢辉飞去杀,为莫祖仁报仇。以达到杀更多人的目的。第二天(19日),为莫祖仁开追悼会散后,农仕兴对支书农德宣说:“支书,不如现在再杀一个来烧牙(祭墓)。”农德宣说:“我作不了主,你回去征求群众意见。”农仕兴即回到街上,在群众面前大叫为莫祖仁报仇,要拿卢辉飞、卢福敬等人去杀。大家同意不同意?有的群众说同意后,农仕兴即叫民兵去将卢辉飞、农善、卢福敬、卢居宜4人拉到粮所后背山枪杀,当时正在莫祖仁家慰问的南晓区革委主任赖耀凯知道后,即叫文书农伦祥前去制止,但农去后不予制止,结果由陆建柱等人枪杀了卢辉飞、农善、卢福敬3人,剩下卢居宜拉回,但刚回到大队,雷文坤又将其拉出外面杀掉了。这样,前后2天共成批杀害了10人。该大队(原公社)“文革”期间共乱捕194人,吊打63人,枪杀31人。可见,“群众专政”作用多大,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果。
8月21日,那楼区那丰公社民兵营长方世轩,因66年的一天在黄达国屋边碰见宁美芬(孕妇),便动手对宁侮辱,宁反抗时,腹部碰撞墙壁,不几天就流产,后宁的爱人多次到区社控告方,方便怀恨在心,于68年8月21日晚,方在主持批斗打死黄启扬、黄启威、黄达超、李盛全等4人之后,便对群众宣布说:未散会,再拉黄通相来报销(即打死)。便亲自到关押处把黄拉出会场,当场把黄打死。
8月24日上午,五塘区同仁公社党支书粟必正、民兵营长李瑞斋在公社召开党员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结合本社情况,如何刮12级台风,搞群众专政。会上决定当天下午在小学召开群众专政大会,把被关押在公社的“犯人”拿来批斗,当天下午的批斗会由李瑞斋主持,粟必正传达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后,即就地分片进行批斗,造成澹建华、贤善太、贤善钦、郭樽清、潘杰、潘成侃、潘柏华、潘达华等8人在“专政”中被群众活活打死。
9月9日,南阳区武装部长黄金生和干部施尚纪到南阳公社对该社革委主任孙天生、副主任黄旭佳等人说:“你们今晚做就做啦,文件已下来了,要不明天一宣布就不得做了。”在黄的煽动下,孙天生、黄旭佳等公社干部决定当晚批斗打死黄可赞、李启堂、黄天雄、卢鸿基、张瑞文等5人。后黄可赞等5人在当晚的批斗会上被群众活活打死。
农历7月初7(约9月中旬),刘墟区坛两村发生斩草除根、全家杀绝的惨案。当晚,坛两村由刘其旦、刘全谦等人主持召开群众批斗大会,以黄英兰土改时放毒害人为罪名进行批斗,黄在批斗中被群众打死。第三晚,又将其丈夫刘其晓以对党不满为罪名交给群众批斗,棍打脚踢当场死亡。次日,其长子刘次方(13岁)又被刘其旦、刘其珠等人捉去稔床河边打昏后推入河里,刘次方被推入河后在下游苏醒上岸逃跑。第二天在其外祖母处被民兵抓获,当晚拿回批斗即被群众打死。次子刘次主(7岁)又被刘全谦、刘保然等人诱至七冬岭(土名)捏死。
9月30日,南晓平朗大队(原公社)治保主任李安昌在大队厨房整菜时,听见民兵李明成喊:“张明黎逃跑啦!”(当时李明成押张去担水时打伤了张,张便逃跑),即持枪出去追,看见张躲在田角时,便开枪把张打死。后与李明成回大队将在押的张万全、陆建成等5人押去现场,李安昌手持匕首,当着众人面前,剖开张明黎的腹部,取出肝脏,举起对“犯人”说:“如果谁再逃跑,就同张明黎这样的下场。”说后即把肝拿回大队炒吃。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邕宁县在“两派斗争”、抓“反团”、贯彻“七·三”布告等事件中,伤害了一大批的干部和群众,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受到重大的损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据材料统计,有6167人先后被迫害(其中“两派斗争”307人,抓“反团”有3416人,贯彻“七·三”布告“清队”中有2440人),有1178人被害致死,他们中有的无辜死于刀枪、木棍、石头之下,有的死在吊打、勒拖、火烧、溺水之中,有的被活活埋掉和斩首示众,更残忍的是有的死后被剖腹取肝,有的先奸后杀,杀夫奸妻,有的全家杀绝。真是无恶不作,无害不受。
1983年3月,自治区党委召开“处遗”工作会议后,县委认真贯彻会议的精神和六中全会的《决议》。层层成立了“处遗”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了一支强有力的“处遗”工作队伍,进行了彻底否定“文革”的具体工作,标志着“十年内乱”的彻底结局。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县委于1983年9月作出了“关于为‘文革’中被诬为‘反共救国团’、‘5·16’、‘中国青年党’、‘中美友好协会’等案平反的决定”,后来对被迫害致死的1178名无辜干部群众全部给予了平反昭雪,对其他受害者及受株连的4989人进行了公开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并按中央和区党委有关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政策,认真地做好善后工作。对杀人凶手及其主谋、策划、指挥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政策,已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和法纪等处理。先后立案审查了1280人,给予党政处分的911人,其中清除出党和开除党籍的353人,法办的36人,其他党政纪处分的558人。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县在“文化大革命”中遗留下来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基本上还原了历史的本来面目,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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