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文革”大事记

日期:1988-1-28 作者:[待确定]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在这场内乱中,区交通厅也同样遭受劫难,群众组织踢开党委闹革命,造反夺权,批斗领导干部,分裂干部群众,机关各项工作陷入瘫痪、后果严重。为了吸取血的教训,引以为戒,不让“文革”的悲剧重演,现将区交通厅在“文革”中所发生的大事记述如下:

一、1967年1月23日,汽车工人造反司令部,由林业厅车队XXX和筑路机械厂工人马德山等,将交通厅主要领导黄荣、周华彪以及办公室主任贺成章挟持到林业厅车队,宣布夺了交通厅党政财文大权。随即派了少数工人和几十名红卫兵到交通厅接管工作,占领了和封了一些办公室。

二、1967年1月25日,李树田、刘伯卓、黄彩玲等人秘密商量反夺权问题,并串联厅本部和各局、公司(处)的许多干部,成立交通兵团。交通兵团主要负责人刘伯卓,成员有,黄彩玲、孙宝运、黄马烈、罗太贵。

三、1967年1月26日夜至27日晨,为了再夺权,李树田、刘伯卓、黄彩玲组织和出面指挥,以交通兵团为核心,联络各局、公司(处)组成了一个夺权行动委员会,刘伯卓为总负责,委员有:运输局唐光政、民运局黄马烈、公路局罗太贵、工程局叶甫祥、航道处韦勇勤等。厅本部炊事员周家举为联络员(当时周参加了南宁工人造反队),当晚11时多开始,夺权行动委员会集中了机关干部和由区水电设计院纪烈带来支援的工人、红卫兵约300来人,对“汽司”的进驻人员进行驱赶,双方发生起哄和辩论,经过2小时左右的争吵,将“汽司”的进驻人员轰走了。夺权行动委员会当即在球场开大会宣布接管了交通厅的各项大权。在场的厅机关领导有副厅长磨力、俞文钧,政治部副主任乔靖韬,办公室副主任邹毓枋等签字表示支持。

约一星期后周华彪等厅领导回厅上班,厅机关即成立一监督小组来监督领导干部行使各种权力。监督小组成员有,刘伯卓、李明俭、李诗训、韦瑞富、倪爱民。

1967年3月份,广西军区派了以贺克璋为组长的支左联络组进驻交通厅,并成立了区交通厅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由周华彪任组长,磨力任副组长,刘伯卓、李树田、郜新怀、李明俭、陈宝桂等为成员。

四、1967年1月30,自汽司驻厅人员被赶出交通厅后,汽司很不服,扬言要报复。为了从政治上打击汽司,遏制他们的反扑,李树田、刘伯卓、郜新怀、吴玉来、钱建忠等人提出,要游斗当权派,要宣布1·23汽司夺权是交通厅走资派为了保自己而玩弄的花招,汽司的夺权是被走资派收买后的保皇行为,这样就会使汽司在夺权这个问题上抬不起头来,另外,交通厅参加过赤卫队的同志,亦想借游斗当权派的机会,反戈一击,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划清界线。于是,就确定了要重点游斗黄荣、周华彪、蔡祥彬、磨力、俞文钧等厅领导。到1月30日实行游斗时,找不见周华彪,只找来了黄荣、蔡祥彬、俞文钧、磨力刚调到交通厅时间不长,加上刚从梧州四清工作队回来,大家意见不游斗磨。吴玉来提出,原厅长韦纯束在交通厅时间很长,是广西交通系统推行修正主义路线的总代表,必须参加游斗,大家同意,就派人到南宁市把韦纯束拉了来。这次游斗在下午进行。由刘伯卓和黄彩玲主持。被游斗的黄荣、韦纯束、蔡祥彬、俞文钧、乔靖韬、石槐林、焦金环、赵秋村等领导干部和赵秋村的爱人、岳父母等30来人,都戴了高帽,蔡祥彬、黄荣身上还挂了赤卫队的袖章。游斗队伍分乘9辆汽车,从交通厅出发,经汽车修配厂,汽车修理厂、汽车总站、公路总段、筑路机械厂、林业厅车队回到交通厅。游完后,各人回家。

五、中央“五次接见广西两派”前交通兵团的活动。交通兵团从“1·26”再夺权以后,内部不断发生分歧,由于兵团成员基本上都是原来的赤卫队员,被人说成是赤卫队的变种,兵团一些负责人做了一些错事,招来一部分群众要砸交通兵团,引起大约2/5的成员退出了兵团组织。4月份起广西正式分为两大派;一派叫“联指”,一派叫“4·22”,不久各单位一般也分两派。在交通厅持“4·22”观点的组成“交革联”。经过整顿,兵团缩小到只在厅本部和工程局的范围,这时的主要负责人是:刘伯卓,工程局的陈永禄,另补充郜新怀、李树田两人为兵团负责人。

不久,兵团头头之间不和,工程局的同志退出交通兵团,回单位成立一个“6685战斗团”。这样,厅、局、公司(处),分别组织各自的群众组织。为了统一对外联络的需要,持“联指”观点的群众组织,由交通兵团牵头,成立了一个“5·7联络站”,负责人为刘伯卓和聂书记。

六、1967年5、6月间,南宁航运工总组织人员冲击交通兵团,由于解放军驻厅“支左”联络组人员及时出面制止,未发生武斗。由于害怕继续遭到不同观点组织的袭击,交通兵团在院内实行了日夜值班,并对办公楼的门窗进行了加固,楼上储备了砖头,人员按防守需要进行编组,由李树田、郜新怀2人担负防守正、副指挥,刘伯卓、黄彩玲负责全面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

七、1967年5月25日,南宁两派在广西日报发生冲突,交通兵团当晚集队到广西日报后门声援。

约6、7月间,四中的红卫兵到厅绑架“交革联”负责人周家潞。

八、1967年6、7月间,广西“联指”为加强片联防活动,搞了一个分片联防的办法,交通厅属于“卫东”片,“交通兵团”派潘德忠和农绍忠2人参加片里的工作。“交通兵团”负责与片指挥部联系的主要有聂书记、李继亮、黄福升等人,为便于联防,“交通兵团”挑选20余人作为机动队伍,由黄福升、莫国富、张文宣等人负责,听从片指挥部的调遣。

九、为便于同“交革联”打交道(交革联在厅、局、公司(处)内没有建立单独的组织),加强一派的内部团结,区交通厅“5·7联络站”进一步联合成一个统一的联合体,于是在“9·18”成立了“红色交通”总部。总部的主要负责人由刘伯卓和聂书记担任,其他的成员有,工程局李继亮、运输局张中睦、公路局吴玉来、汽车配件公司黄祯棋、航道处吴继业、桥测队麦玉球和厅本部李树田。这时,厅“交通兵团”的主要负责人是黄福升、黄彩玲及郜新怀、李明俭和陈宝桂。

十、1967年10月中旬,“红色交通”和“交革联”,联合组成了交通厅、局、公司(处)的“大联委”“大联委”主任黄应鸿、副主任刘伯卓、钱建忠。

十一、1967年12月22日晚上,“交革联”和“航运工总”,以搜查武器为由,组织队伍冲击厅政治部办公楼,事发前,“红色交通”几个主要头头在政治部楼上商议对策,很快,小楼就被包围了。运输局的唐光政从小楼外出,当即被打成重伤,接着刘伯卓下楼交涉,亦被打了数处(“交革联”的主要头头周家潞、沈少杜都在场),“支左”联络组的同志见势不好,就把刘伯卓拉到他们的卧室。这时形势十分紧张。李树田与二五车队联系,准备调动30辆汽车的兵力来解围,后经“支左”联络组劝阻,“汽司”就没有出动了。不久,区革筹、军区派了部队来解围。这次事件后,两派之间的矛盾又重新尖锐起来。

十二、1968年3月至5月,交通厅“大联委”出面组织,联合审查领导干部问题。解放军“支左”联络组李锋和于海锋两人参与指导,并负责与广西军区和区革筹小组联系办理外调介绍信。审干负责人是王应鸿、刘伯卓、钱建忠,设了一个临时办公室,指派了若干个调查组。

审干目的:主要是为了挑选参加“三结合”钱导班子的对象,同时摸清谁确实有问题需要打倒的对象。

审干对象:除黄荣(他的人事关系在交通指挥部)和航运局领导(航运局未参加厅、局机关大联委)外,其余的厅、局、公司(处)副处以上干部约20人都是审查对象。

审查方式:(1)办学习班。组织审查对象学习毛主席关于解放干部,搞好“三结合”等内容的语录,对照讨论,主动交待自己的问题,写“斗私批修”材料。(2)个别谈话,周华彪、蔡样彬、磨力、俞文钧等厅领导,由王应鸿、刘伯卓、钱建忠、解放军李锋或于海锋一道谈,其他3人都进行了外调。处级干部中,厅本部的田东富、邹毓枋、乔靖韬、赵秋村等人也搞了外调。

十三、1968年5、6月间,随着大联合的破裂,让会上两派之间的武斗日益频繁,从朝阳广场去火车站的通道已不安全,很快地发展到只剩下从交通厅经公园路过朝阳溪小木桥到汽车站,火车站这条路可走。“联指卫东片指挥部”要求“交通兵团”一定要保住公园路这条通道。在这种情况下,“红色交通”又恢复活动,并把活动重点放在抓武装方面。有关武装方面确定由聂书记抓总。

为了尽快地弄到一些现成的枪枝,68年5、6月间,刘伯卓与运输局的马龙超、冼庆汉、厅本部潘让泉一道,开了运输局的小罗马汽车去梧州汽车总站借枪(这时梧州武斗已经结束),结果借得56式冲锋枪1支,762步枪3支,左轮2支。

在这期间的一天下午5时左右,由伍朝辉(广西体委)、农绍忠带队,到防疫站(南宁汽车修理厂对面)集中后,到火车站乘火车到屯里改坐25车队汽车到长岗岭军区民兵武器仓抢枪,得了一些子弹和不配套的枪壳及机件。参加这次抢枪行动的:刘伯卓、李树田、聂书记、韦瑞富、莫炳俊、施伟民、陆琨基、贺棋辉、黄福升等。抢来的枪枝、机件,发动有这方面专长的人员,到筑路机械厂、汽车修配厂制配零件。整修好的枪枝,部署在公园路的高楼上,以阻止“造反楼”、百货大楼等据地向朝阳溪小木桥的射击,封锁。

十四、1968年7月20日左右,“交通兵团”李树田、韦瑞富等人参与在百货大楼附近“救火”,李树田被枪打中,送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过了两天“红色交通”在交通厅大院内为李树田举行追悼会,由李继亮主持,刘伯卓致悼词。在追悼会进行中,有人把“交革联”头头周家潞抓来,准备为李树田雪恨,经“支左”联络组陈杏莜做工作,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十五、1968年7月15日以后,在解放军围攻展览馆和解放路据点时,广西“联指”对组织除五片里的机动队参加配合外,其他有武器的也大都不同程度地参与,“红色交通”大约有40多人跟队,由聂书记统一指挥,刘伯卓等人参加。开始在人民公园博物馆住了2晚,后又到明园饭店住了一两天,在区建工局和和平菜市附近住过2、3晚,最后推进到解放路东侧,至解放路攻打结束。

十六、对从据点出来的人员,“红色交通总部”召集各兵团(战斗队)的头头商定了几点意见:(1)收容的人属于哪个单位,由那个单位去领,领回后需要继续审查、批斗的,也由各单位自行安排进行。(2)有的人一时搞不清楚,需要隔离审查的,本单位有地方的,可在本单位隔离,在本单位不方便的,可放到公园边幼儿园的空房里,但要统一抽人轮流值班。(3)有的人过去持有武器弹药,要追查下落,交代不清的,要检查是否藏起来了。

解放路围攻结束当天,刘伯卓、聂书记、黄福升等人从和平菜市到西关路,见到从据点出来的人员中有王应鸿和运输局的黎少云等人。在水塔脚附近,“交革联”头头沈少杜被人绑架,挨了打,刘伯卓对聂书记说,这是个重要人物,你快去挡一挡,不要给弄死了,这时刘从本厅通讯员莫炳俊手中要一段绳子,一边骂一边在沈的手上又捆了一条绳子,并说:这是个要犯,不能便宜他,先交给解放军看管。

对从据点出来的少数派人员,“红色交通”所属各组织,都对这些人员进行了审查、揪斗,甚至还搞了集体游斗,有的还不同程度地挨了打,被打较重的有运输局的黄宝金,厅本部的于国泉、王家祥。动手打人多、下手重的是陈宝桂。

厅机关“交通兵团”,对从据点出来的或者虽未进据点,但跑到外地一段时间回来的,都采取个个审查、人人过关的做法,被揪斗的人员有:陈生义、于国泉、王家祥、尹锦波、江宝佐、于明华、甘子才、林植强、周家举、刘大宗、廖伟芬、刘云志、姜景梧、陈治劢、范克强、王斌元、赵秋村、田东富、周华彪、俞文钧等20多人。

十七、1968年8月15日,交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立,由蔡祥彬任第一副组长(缺组长),磨力任副组长,成员有:刘伯卓、李明俭、黄福升、袁张发、何七五等。领导小组分工:蔡祥彬主持全面,并主管政工和行政,磨力主管生产业务,刘伯卓、李明俭分管政工,袁张发分管生产业务,黄福升、何七五分管行政。

与厅革命领导小组差不多同时,各局、公同(处),也相继成立了革命领导小组或革委会。

十八、1968年9月19日,在“红色交通”即将解散之际,组织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大游斗。游斗由原“红色交通”领导成员之一黄祯祺任总押队。参加游斗的单位除厅本部和二层机构外,尚有部分三层单位。被游斗的共66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工程师7人。游斗中游斗对象全被用绳子捆绑起来,女的剃阴阳头,各人敲着由自己准备的敲得响的东西,挂着牌,低着头,游经南宁市的主要街道,历时约3小时,造成缪静君(测设队工人)在游斗后回到单位被打7天后死去,刘婉玉(女,工程局装吊联组会计)在游斗中被打,回到单位后遭到斗打,游斗后第二天死去。

十九、1968年11月初,在交通厅大院内对韦纯束进行批斗。这次批斗大会首先由南宁市提出,南宁市当时确定要重点批斗韦纯束,但韦纯束到市里工作时间不长,故要交通厅先批斗为市里的批斗提供材料。而交通厅刘伯卓等人认为,交通厅还应该通过批斗把本厅的斗批改工作深入一步。为此,刘伯卓等人经多次研究,对批斗大会作了周密的准备。批斗会会场由刘伯卓主持,批斗会的系统揭发批判材料由钱建忠、李明俭准备,并由钱建忠、李明俭作中心发言。聂书记、李继亮、吴玉来、黄福升、潘德忠等维持会场秩序。参加批斗会的除交通厅机关干部外,交通厅在南宁的基层单位都来了代表,南宁市委和市政府机关、南宁警司也拉来了队伍。揪来参加陪斗的有黄荣、周华彪、俞文钧等老厅长和田东富、赵秋村、石槐林、高志修、肖汉辉、张建涛等处级干部。会场声势浩大,气氛森严。批斗中韦纯束被吴玉来打了两个耳光,周华彪副厅长被强令跪地。

二十、1968年11月前后,农绍忠参加南宁市召集的,有关揪斗反共救国团的会议,回来后向厅革命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研究,由农绍忠、黄天广、施伟明、莫炳俊等人组成专案组,具体工作由刘伯卓和李明俭掌握,确定陈生义、范克强、周家举、刘大宗、林植强为审查对象。刘伯卓曾两次主持会议批斗陈生义。审查中搞逼供信,批斗对象之一周家举自8月10日从南宁解放路出来后被交通厅“联指”带回交通学校,后又从交校押到厅进行所谓“反共救国团”的审查,当时被关押在厅办公楼下小房里,由莫炳俊看守,平时房门锁住,每日只能开门3次送饭。8月X日晚上,厅“联指”派组织在厅小礼堂(监理处办公室)对周进行批斗,周双手被反绑在一条木棍上,审问周是否参加了“反共救国团”,周当晚被迫承认自己参加“反共救国团”,并任部长职务,还供认说陈生义、范克强等人也参加。12月7日早晨,莫炳俊打开门,发现周已经死了。现场是:舌头伸出嘴外,眼睛外突,两手自然下垂,头歪向一边,脖子上有一条手帕套在上面,还有一根20公分长的电线拴在窗口的铁枝上。

二十一、1968年8月,黄志猷(厅交通运输工会干部)家乡容县六旺公社莲塘大队所谓“88名贫下中农”向区革委写信,要求把“历史反革命、大特务黄志猷”揪回公社批判斗争(解放时黄年仅14岁)。10月29日,区革委政工组将该信批转区交通厅革命领导小组,11月9日,刘伯卓在该件上批字:“请郑培芝同志阅后交厅斗批改办公室黄天广同志。此件我们于10·31收到。我的意见,给容县莲塘公社革委会复一函,1、我们支持88名革命群众的正义要求;2、清派人执县革委介绍信并带上具体材料来我厅革命领导小组接洽”。随后由区直二大队交通连一区队一排四班及交通厅运输工会对黄志猷进行了批斗,并派人到黄家乡外调后写成了“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现行反革命分子黄志猷的罪行材料”及“关于清除黄志猷出革命队伍及公职的报告”,报交通厅革命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刘伯卓指示:“黄天广同志请示区革委会后,根据组织指示,经交通厅革命领导小组于69.1.9晚和10(日)研究,认为黄志猷符合条件,该大队来人具有县革委的介绍信,符合手续,故令其回去。但须交待来人,切实掌握政策”。之后,黄志猷家乡来人于69年1月11日将黄带回老家,至使黄在回乡后第4天即被迫害致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1988年元月28日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8年3月。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