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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判一批现行反革命刑事罪犯的通知

日期:1977-1-4 作者:[待确定]

上海一千万军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热烈庆祝我党、我军和我国各族人民又有了自己的英明领袖华国锋主席,热烈庆祝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粉碎王张江姚“四人帮”反党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决心最紧密地团结在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周围,坚决彻底地揭发批判“四人帮”反党集团的滔天罪行,清除他们的毒害和影响,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夺取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阶级斗争仍然是尖锐复杂的。“四人帮”反党集团把上海作为他们阴谋篡党夺权的基地,大肆破坏革命法制,怂恿犯罪,包庇坏人,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猖獗。在“四人帮”反党集团被粉碎后,阶级敌人并不因此而停止作恶,还在继续进行捣乱破坏,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广大群众极为痛恨。

为了保卫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保卫这场揭发批判“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伟大斗争,保卫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保卫广大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严肃革命法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发展大好形势,根据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并经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决定在最近公判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对于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反革命谣言、反动标语等,要坚决追查,打击制造者。对反革命,对打砸抢者,要实行镇压。对于杀人放火、行凶抢劫、强奸妇女等严重破坏革命秩序者,要坚决打击。现将顾荣声等40个案件53名罪犯的罪行材料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党委领导下,以阶级斗争为纲,广泛发动群众,结合当前揭发批判“四人帮”反党集团的滔天罪行,认真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并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阶级斗争实际,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坚决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

讨论情况和对罪犯的处理意见,请各区、县、局汇总,于1月14日前告诉我们。

(联系电话212570-347、591分机)

1977年1月4日(本通知和罪行材料只供内部宣读、讨论,不要张贴)

一、现行反革命犯顾荣声、赵桂法

现行反革命犯顾荣声,男,48岁,上海市川沙县人,解除劳教留场就业的反革命分子。

现行反革命犯赵桂法,男,47岁,上海市宝山县人,解除劳教留场就业人员。

顾、赵两犯思想极端反动,一贯仇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1975年以来,赵犯经常偷听敌台广播,并向顾犯传播。1976年6月,顾犯曾主动与赵犯密谋向敌特机关投寄反革命信件。同年7、8月间,顾犯向蒋帮特务机关投寄了两封内容极为反动的反革命信件,恶毒咒骂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污蔑劳改政策,无耻吹捧人民公敌蒋介石,发誓要为蒋帮“捐躯”,为地富反坏分子“报仇”。投信后,顾犯指使赵犯继续偷听敌台的联络讯号。顾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赵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很大。

二、现行反革命犯张明龙

现行反革命犯张明龙,男,44岁,上海市嘉定县人,刑满留场就业的反革命分子。

张犯在1962年蒋帮叫嚣窜犯大陆时,为首组织反革命集团,被判处徒刑10年,在劳改期间不思悔改。1964年与另一劳改犯企图拼凑反革命组织,被及时揭露,阴谋未逞。之后,张犯又以极其恶毒的语言攻击我党和伟大领袖毛主席。1976年6月至8月,多次偷听敌台广播,接受敌台指使,先后书写、投寄了4封反革命信件,向蒋帮表示反革命决心,要求提供反革命活动经费,派特务与其联络,疯狂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张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三、现行反革命犯陈耀德

现行反革命犯陈耀德,男,35岁,上海市崇明县人,崇明县大新公社小学教员。

陈犯是个反革命分子子弟,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曾为其父翻案,受到群众批判,但不思悔改。当全国人民热烈欢庆以华国锋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伟大胜利的时候,陈犯出于反革命本性,于1976年10月18日和19日,书写两封反革命匿名信给“四人帮”在上海的余党,攻击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为“四人帮”扬幡招魂,并鼓动“四人帮”在上海的余党向无产阶级疯狂反扑。陈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很大。

四、现行反革命犯朱富金

现行反革命犯朱富金,男,24岁,上海市人,吉林省通化矿务局工人。

朱犯是个反革命分子子弟,仇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1975年10月至11月,朱犯来本市探亲期间,多次偷听敌台广播,向蒋帮特务机关两次投寄反革命信件,要求提供反革命活动经费,派特务与其联络,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当我公安机关发动群众追查时,朱犯畏罪潜逃,妄图越境投敌,途中再次书写反革命信件,罪行严重。

五、现行反革命犯乔永治

现行反革命犯乔永治,男,33岁,江苏省仪征县人,如东县洋口农场职工。

乔犯因偷窃曾被少年教养所收容教养3年,解除教养后,又进行偷窃等活动,1965年被收容安置在如东县洋口农场。1976年7月15日潜来上海,在十六铺地区书写、散发了反动传单43张。次日,乔犯因慑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

六、破坏揭发批判“四人帮”斗争的现行反革命犯周永来

破坏揭发批判“四人帮”斗争的现行反革命犯周永来,男,21岁,江苏省阜宁县人,本市新沪钢铁厂技校学生。

周犯原是流氓、盗窃分子。1976年10月17日,周犯严重破坏全市人民热烈庆祝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和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伟大胜利。当晚7时许,周犯窜到外滩,混在群众游行、报喜、观看大字报的人群中,以极为恶劣的手段,先后对3个女青年肆意污辱。18日晚上,周犯再次窜到外滩,对一个被挤倒的女青年疯狂进行污辱、摧残,其他流氓也蜂拥而上大肆作恶,致使被害人受伤,衣服被撕破,背包和钞票被抢走,造成秩序混乱。广大革命群众和公安人员当场将周犯抓住。周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七、破坏揭发批判“四人帮”斗争的现行反革命犯高茂林

破坏揭发批判“四人帮”斗争的现行反革命犯高茂林,男,23岁,江苏省阜宁县人,上海机床电器厂工人。

高犯流氓成性,经常行凶打人,侮辱妇女,虽经多次教育,毫无悔改。1976年10月17日,高犯严重破坏全市人民热烈庆祝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和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伟大胜利。当晚8时许,高犯窜到市革委会门前,混在看大字报的群众之中,带头围哄、污辱、摧残女青年,致使被害人衣服被撕破,手表和皮夹被抢走。当高犯被我值勤民警扭获时,竟揪住民警衣领,耍流氓手段。高犯罪行极为严重,民愤很大。

八、破坏揭发批判“四人帮”斗争的现行反革命犯余国梁

破坏揭发批判“四人帮”斗争的现行反革命犯余国梁,男,28岁,浙江省绍兴县人,浙江省慈溪县洋山公社社员。

余犯曾因流氓、偷窃罪,被收容劳动教养3年。1976年9月底以探亲为名,从浙江窜来上海,连续扒窃十余次。10月15日,余犯严重破坏全市人民热烈庆祝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和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伟大胜利。当晚7时许,余犯混在市革委会附近观看大字报的人群中进行扒窃,并公然抢劫一个青年的手表。被这个青年揪住后,余犯竟将其手指咬伤,企图逃跑,当场被群众扭获。余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很大。

九、破坏揭发批判“四人帮”斗争的现行反革命犯张根生

破坏揭发批判“四人帮”斗争的现行反革命犯张根生,男,18岁,江苏省南通市人,本市新兴中学七六届学生。

张犯自1974年起进行流氓、偷窃活动。1976年10月17日,张犯严重破坏全市人民热烈庆祝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和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伟大胜利。当天下午3时许,张犯窜到市革委会附近,混在游行、观看大字报的人群中,先后污辱被挤倒的两名女青年,并扒窃其中一名女青年的人民币17元、粮票21斤等。当张犯再次污辱另一妇女时,被具有高度革命警惕的红卫兵小将当场扭获。张犯罪行十分严重,拘捕后认罪态度较好。

十、反革命杀人犯林森熊

反革命杀人犯林森熊,男,19岁,浙江省定海县人,分配在本市长江农场考察劳动,拒不报到。

林犯思想反动,流氓成性,经常身藏三角刮刀,寻衅打架,侮辱妇女,结伙偷窃。虽经专政机关多次教育,毫无悔改,狂叫要将我民警、民兵“统统戳死”。1976年3月,林犯在结伙偷窃时,被我民兵查获,竟行凶拒捕,将民兵扭伤后逃跑。不久,林犯又在赌博时持刀行凶后潜逃。5月30日,民兵发现林犯,奋勇上前捕捉,林犯疯狂反扑,用三角刮刀把两位民兵刺成重伤。被捕后,在监房内还刻写反革命字句,反动气焰十分嚣张。林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十一、反革命杀人犯陶传宝

反革命杀人犯陶传宝,男,43岁,安徽省长丰县人,上海纺织机电厂工人。

陶犯思想极为反动,一贯为非作歹,欺压群众。1965年以来,陶犯及其子女无故殴打群众达40余人,是当地有名的新恶霸、“地头蛇”。1975年其子持刀拦路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陶犯怀恨在心,恶毒攻击我专政机关,并怀疑是邻居黄××检举,扬言要行凶杀人。1976年4月18日上午,陶犯蓄意挑衅,将黄××及其儿媳打伤,民警闻讯赶来进行处理,陶犯乘民警不备,猛掐其脖子。群众奋勇上前救护被掐昏的民警,但陶犯仍不罢休,又窜上去行凶,要置民警于死地,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陶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十二、反革命诈骗犯张保柱

反革命诈骗犯张保柱,男,48岁,河南省荥阳县人。

张犯是个长期流窜作案的反革命诈骗犯。从1951年开始,就流窜于北京、上海、陕西、山西等省市,冒充中央首长警卫员、工厂党委书记、领导干部,进行诈骗、偷窃等犯罪活动,曾数次被专政机关拘捕判刑。1968年以来,张犯以代买汽车、拖拉机、电动机、化肥、缝纫机等物资,以及向一些插队知识青年的家长吹嘘有办法把他们的子女从农村“调进工矿”、“送进大学”的手段,诈取20多个单位和个人的现金11000余元和大量农副产品、贵重药品。张犯还采取威胁利诱的手段。先后奸污2名女知识青年和5名妇女。张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十三、破坏上山下乡的强奸杀人犯宋跃明

破坏上山下乡的强奸杀人犯宋跃明,男,19岁,上海市上海县人,上海县马桥公社社员。

宋犯品质极端恶劣,多次蓄谋强奸插队女知识青年颜××,因故未成。1976年12月17日深夜11时许,宋犯携带犯罪工具,翻窗潜入颜的房内,企图强奸。颜被惊醒后起身反抗,宋犯即揪住她的头发,揿倒在地,猛掐脖子,拳击头部。被害人奋力搏斗,大声呼救,宋犯竟残暴地用脚猛踩她的头部,蓄意杀人灭口。邻居闻声赶来,宋犯仓惶逃窜。被害人经抢救后虽已脱险,但已造成枕骨骨折、脑震荡等严重后果。宋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十四、反革命盗窃犯王德明

反革命盗窃犯王德明,男,47岁,上海市崇明县人,上海铁锅厂职工。

王犯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并犯有污辱妇女、奸淫幼女等罪行,1957年被划为右派分子受到降职降薪处分。摘帽后坚持反动立场,偷听敌台广播,并发誓要把“被减掉的工资偷回来”,疯狂地反攻倒算。从1963年起到1976年2月案发止,王犯白天混入医院,大专院校、工厂等单位窥测现场,深夜携带犯罪工具和凶器,先后潜入48个单位作案60余次,撬了36只保险箱以及柜橱、办公桌等,窃得现金14000余元,粮票28000余斤,以及价值3000余元的金银首饰、衣服、手表等财物。所获赃款,大肆挥霍。王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十五、流氓教唆犯周富钧

流氓教唆犯周富钧,男,63岁,河南省南阳县人。

周犯思想反动,流氓成性,因强奸少女、猥亵幼女罪先后被判过徒刑和收容劳动教养,仍不思悔改。1973年至1975年间,周犯经常以给另钱、送橡皮筋等手段引诱男女小学生,向他们散布极其下流的言论,教唱黄色小调,描绘黄色图画。更为严重的是,周犯还对一些男女小学生肆意猥亵摧残,教唆他们搞流氓活动。被周犯腐蚀毒害的小学生达一百余人,有的走上了流氓犯罪道路。周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十六、流氓教唆犯张川

流氓教唆犯张川,男,33岁,浙江省临安县人,松江县张泽粮管所职工。

张犯是个反革命分子子弟,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犯有偷听敌台广播、散布反动言论等罪行,曾受到处分,但不思悔改。1973年以来,张犯引诱青少年听黄色音乐,唱黄色歌曲,传阅黄色书刊,甚至将其中最淫秽的部分摘抄下来,通过注释、加序后给他们阅读。张犯还描绘、剪贴极其下流的图画给青少年看。受其毒害的青少年达20人。张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很大。

十七、流氓教唆犯杨大恒

流氓教唆犯杨大恒,男,48岁,浙江省镇海县人,本市新成誊写社工作。

杨犯因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于1957年被划为右派分子,并犯有猥亵幼女、奸污妇女等罪行。在文化大革命中,因翻案受到群众批判。1972年以来,杨犯以请吸烟、喝酒等手段,拉拢青工、艺徒,给他们讲黄色淫秽故事,看黄色图片,代裁奇装异服,大肆宣扬资产阶级糜烂生活方式,甚至把他们带往闹市中心传授流氓犯罪伎俩。先后被杨犯腐蚀毒害的青工、艺徒达17名,有的走上了犯罪道路。同时,杨犯还以“关心生活”和代购手表、缝纫机为幌子,奸污女艺徒一名,诈骗钱财730元。杨犯罪行极为严重,民愤很大。

十八、严重破坏革命秩序的流氓犯伍贻敏、崔东进、高善忠、平志弘、刘成富

严重破坏革命秩序的流氓犯伍贻敏,男,31岁,江苏省南京市人,本市立丰船厂工人。

严重破坏革命秩序的流氓犯崔东进,男,19岁,江苏省泰兴县人,本市时代中学75届毕业生。

严重破坏革命秩序的流氓犯高善忠,男,19岁,江苏省盐城县人,本市时代中学学生。

严重破坏革命秩序的流氓犯平志弘,男,30岁,浙江省海宁县人,上海化工机械厂工人。

严重破坏革命秩序的流氓犯刘成富,男,20岁,江苏省泰兴县人,上海市茶叶分公司第一茶厂艺徒。

1976年8月11日晚上,在全市人民狠抓革命,猛促生产,全力支援唐山人民抗震救灾斗争的时候,上列罪犯相继窜到南京西路新华电影院附近,围住一个女青年大肆起哄,将这个女青年的衣裤撕破,疯狂地进行污辱和摧残,致使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手表被抢走,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政治影响极坏。过路的群众义愤填膺,奋力将被害人揪出,并协助公安机关将这些凶恶的流氓犯捕获。

伍犯是个资产阶级子弟,一贯散布淫秽言论,传授流氓犯罪伎俩,曾因猥亵幼女被公安机关拘留。在这次严重破坏革命秩序的犯罪活动中,伍犯首先用流氓语言侮辱这个女青年,煽动在场的流氓起哄,并带头动手污辱,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崔犯是个坏分子子弟,一贯偷窃、侮辱妇女,并奸污1个女学生,曾被公安机关多次教育和强制劳动。在这次犯罪活动中,崔犯连续3次对被害人进行污辱、摧残,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高犯多次偷窃、敲诈、拦路侮辱妇女,被公安机关教育过。在这次犯罪活动中,高犯连续两次对被害人进行污辱,罪行十分严重,民愤很大。

平犯经常散布淫秽言论。在这次犯罪活动中,平犯伙同几个流氓将被害人抬起,并用卑劣手段进行污辱,罪行十分严重,民愤很大。

刘犯曾因偷窃、猥亵幼女和污辱女艺徒等罪行,被公安机关多次教育。在这次犯罪活动中,刘犯参与起哄,并凶狠地向被害人头部猛击两拳,罪行严重,民愤很大。

十九、拦路强奸杀人犯陈文清

拦路强奸杀人犯陈文清,男,23岁,上海市青浦县人,青浦县徐泾公社社员。

陈犯曾犯有奸淫幼女的罪行。1976年8月19日下午,陈犯在劳动时见8岁幼女陈××路过,将其拖到田里进行强奸。被害人挣扎哭喊,陈犯即掐住她的脖子,用拳猛击,将其抛入河中。当被害人挣扎爬上浜滩时,陈犯又抓住她的头部往水里揿,并拿起铁铲朝头部猛戳十余下,将幼女活活杀死,陈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二十、拦路强奸抢劫犯李生福

拦路强奸抢劫犯李生福,男,23岁,上海市嘉定县人,嘉定县长征公社社员。

李犯一贯偷窃,曾被公安机关教育处理26次,毫无悔改。1976年7月20日深夜,李犯窜到肇嘉浜路绿化地带,看到一个女青年在同一个男人谈话时,即冒充执勤民兵,强行将他们带到附近工厂宿舍的值班室,用欺骗手段,将男的“寄押”在值班室,把女青年胁迫到偏僻处进行强奸。之后,李犯又以带这个男的到派出所处理为名,劫去手表、钞票及衣服等潜逃。第二天晚上,李犯企图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擒获。李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二十一、拦路强奸幼女犯陈宏祥

拦路强奸幼女犯陈宏祥,男,22岁,江苏省江都县人。

陈犯一贯进行偷窃、流氓犯罪活动,曾被专政机关3次关押教育并收容教养3年。解除教养后,继续犯罪。1976年1至4月,陈犯用拦路胁迫的手段,将幼女带到卢湾区的一些公寓、大楼内进行猥亵、强奸,被害幼女稍有反抗,就持刀威胁。陈犯先后作案31起,摧残幼女21名,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二十二、拦路抢劫杀人犯陈金龙

拦路抢劫杀人犯陈金龙,男,34岁,上海市青浦县人,青浦县朱家角公社社员。

陈犯一贯进行偷窃,经公社、大队和专政机关多次批判教育,仍不悔改。1976年9月27日晚,陈犯在朱家角遇见路过的松江县天马公社贫农社员林××,即冒充执勤民兵上前盘问,用暴力抢去林的现款27元,并将其推入河中。被害人奋力挣扎,爬上岸来大声呼救,陈犯又凶狠地向被害人的太阳穴猛击数拳,将其推入河中淹死。陈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二十三、拦路轮奸犯陈桂兴、杜永明

拦路轮奸首犯陈桂兴,男,27岁,上海市川沙县人,川沙县洋泾公社社员,曾犯有偷窃、赌博和奸污女青年等罪行。

拦路轮奸犯杜永明,男,22岁,上海市川沙县人,川沙县洋泾公社社员。曾犯有偷窃和行凶打人的罪行。

1976年5月12日晚,陈犯为首纠集杜犯永明、金犯伟兴、胡犯雪兴(金、胡两犯另案处理),窜至洋泾电影院附近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当两对男女青年路过时,陈犯即指使杜犯等上前拦住,将两个男青年打走后,用匕首把两名女青年逼到偏僻处,肆意污辱。接着,陈、杜两犯把其中一名女青年逼到杜犯家中,进行轮奸;而后,把这个被害女青年拖到陈犯家中,进行威胁,不准她告发。在杜犯离开后,陈犯又对这个女青年强行奸污。陈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杜犯罪行极为严重,民愤很大。

二十四、拦路行凶抢劫犯杭建平、周彭龙、梅胜国、陈德富、于金荣

拦路行凶抢劫犯杭建平,男,20岁,江苏省无锡市人,上海市印刷一厂考察劳动。

拦路行凶抢劫犯周彭龙,男,19岁,浙江省镇海县人,上海市印刷一厂考察劳动。

拦路行凶抢劫犯梅胜国,男,20岁,浙江省镇海县人,上海市印刷一厂考察劳动。

拦路行凶抢劫犯陈德富,男,19岁,江苏省泰兴县人,上海市印刷一厂考察劳动。

拦路行凶抢劫犯于金荣,男,19岁,浙江省绍兴县人,上海市印刷一厂考察劳动。

杭犯建平等是一伙屡教不改的流氓犯罪分子。1976年3月,以杭犯为首,勾结周彭龙、梅胜国、陈德富、于金荣等犯,深夜在僻静地区,3次敲诈勒索过路行人的财物。3月7日晚,这伙罪犯携带菜刀、旋凿等凶器,窜到彰武路、阜新路附近,拦住过路的徐××行凶抢劫,把被害人背部戳伤,劫去现金58元。同年4月3日,杭、周两犯又携带犯罪工具,窜到一个居民家进行撬窃,窃得半导体收音机、闹钟、衣服等物。

杭犯曾因结伙偷窃、预谋拦路抢劫等罪,被专政机关拘留、强制劳动。这次又为首结伙拦路行凶抢劫,提供犯罪工具,当被害人反抗时,拿出菜刀威胁,后又勾结周犯继续犯罪。罪行极为严重,民愤很大。

周犯曾因偷窃被收容教养2年。在这次拦路抢劫犯罪中,用旋凿猛戳被害人的背部,后又伙同杭犯继续犯罪。罪行严重。

梅犯曾因偷窃被专政机关多次教育。这次又参与拦路行凶抢劫,对被害人强行搜身,劫取现金。

陈犯曾因偷窃、持械行凶,经多次教育。这次又参与拦路行凶抢劫,用拳猛击被害人的头部。案发后,坦白交代较好。

于犯曾因偷窃被专政机关多次教育。这次又参与拦路行凶抢劫,并阻挡被害人追捉凶手。

二十五、拦路强奸抢劫犯彭松彪

拦路强奸抢劫犯彭松彪,男,34岁,上海市金山县人,金山县金卫公社社员。

彭犯是个坏分子子弟,曾因奸污妇女和猥亵幼女被群众批斗过,但毫无悔改。1976年7月31日深夜,彭犯潜伏在金卫公路旁边,见一名女工路过,即将该女工摔倒在地,进行强奸。被害人不畏强暴,奋力搏斗,彭犯强奸未逞,抢去手表一只。彭犯罪行严重。

二十六、拦路抢劫强奸犯陆海明

拦路抢劫强奸犯陆海明,男,20岁,上海市上海县人,上海县新泾公社社员。

1976年7月20日,陆犯携带犯罪工具,窜到松江县城北公社附近公路图谋拦路抢劫。当晚8时许,陆犯见一个女青年路过,即把她摔倒在地,抢劫背包1只,并拳击其头部,进行强奸。陆犯正在作案时,听到有人路过,即掐住被害人的脖子,不准叫喊,而后仓惶逃跑,广大群众当夜将其捕获。陆犯罪行严重。

二十七、拦路侮辱妇女犯郭冠兆

拦路侮辱妇女犯郭冠兆,男,30岁,江苏省镇江市人,上海铁合金厂工人。

郭犯曾因偷窃、诈骗被教育过,但不思悔改,继续犯罪。自1975年以来,郭犯经常深夜在石泉路一带,以流氓手段先后拦路侮辱过路女青年4名,还殴打被害人。1976年7月7日凌晨郭犯再次作案时,被群众当场捕获。郭犯破坏社会治安,罪行严重。

二十八、拦路行凶抢劫犯沈吉龙

拦路行凶抢劫犯沈吉龙,男,21岁,浙江省绍兴县人,本市前卫农场职工。

沈犯因流氓、赌博等罪,被公安机关和农场组织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继续进行赌博犯罪活动。因聚赌输钱,于1976年10月11日深夜在西藏北路伺机抢劫。当女工李××走近时,沈犯即从路边拣起石头,把这位女工砸成重伤,抢去手表,仑惶逃窜。次日,沈的姐姐和母亲发现沈犯形迹可疑,并有一只来路不明的手表,即带着手表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沈犯被捕后,坦白交代了所犯罪行。

二十九、轮奸集团首犯罗利华

轮奸集团首犯罗利华,男,22岁,福建省福州市人,本市星火冶炼厂艺徒。

罗犯流氓成性,经常偷窃、打架,曾被专政机关6次教育、2次关押,屡教不改,继续作恶。在1975年间,奸污、猥亵了女学生5名。1976年2月份,罗犯为首拉拢王犯建国等(另案处理),将3名女学生诱骗到室内,施用暴力进行轮奸。当被害人挣扎反抗时,罗犯以“拿刀戳死你”进行恫吓威胁。罗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三十、强奸杀人犯陈明

强奸杀人犯陈明,男,20岁,上海市宝山县人,宝山县杨行公社社员。

陈犯是个坏分子子弟。1976年10月9日上午,陈犯乘同村少女万××到其家看书时,企图强奸,万××对其严加痛斥后愤然回家。陈犯贼心不死,竟追到万家,用暴力进行强奸。被害人竭力反抗,陈犯用拳猛击其头部,并将被害人掐昏后抛入河中溺死,杀人灭口。陈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三十一、抢劫杀人犯周海飞、顾鲁

抢劫杀人犯周海飞,男,28岁,安徽省桐城县人,新疆建设兵团职工。曾因犯盗窃、流氓罪被判处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继续犯罪被戴上坏分子帽子,1975年潜来上海进行流氓、诈骗活动。

抢劫杀人犯顾鲁,男,30岁,上海市川沙县人,新疆建设兵团职工。曾因犯流氓等罪被3次拘留教育,并判徒刑2年缓刑2年,在缓刑期间潜逃来沪,进行流氓、诈骗等犯罪活动。

1976年8月以来,周、顾两犯互相勾结,蓄谋进行抢劫犯罪活动。9月23日,两犯经过密谋策划,窜到巨鹿路第一小学教师杨××家,乘杨不备之际,掐住其脖子,用手帕塞进喉咙,再用火钳猛砸头部,残暴地把杨杀死,劫去手表等物,仓惶出逃,阴谋偷越国境。周、顾两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三十二、抢劫杀人犯杨昌生

抢劫杀人犯杨昌生,男,39岁,浙江省绍兴县人,曾因偷窃、诈骗罪被判处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在原籍监督劳动。

1976年9月,杨犯流窜来沪继续作案。9月11日深夜,潜入其亲戚黄××家里盗窃未成。杨犯贼心不死,9月15日凌晨,手持铁棍,再次闯入黄家,用铁棍猛击黄的头部,被害人大声呼救,杨犯又连续猛击,使被害人颅骨3处骨折,造成终身残废。当杨犯抢得手表一只逃跑时,群众闻声赶来,将其当场擒获。杨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三十三、盗窃杀人犯鲍根义

盗窃杀人犯鲍根义,男,27岁,浙江省鄞县人,上海机用皮件厂工人。

1976年10月20日深夜,鲍犯携带犯罪工具,潜入本厂办公室撬保险箱,因听到人声,撬窃未成。随即窜进车间,连续撬了9只更衣箱,仍未窃到财物。鲍犯贼心不死,又从车间拿了一把铁鎯头作凶器,再次潜往办公室撬保险箱,被老工人谢××发现,鲍犯即用鎯头猛击谢的头部。当被害人重伤倒地后,鲍犯继续猛击,妄图杀人灭口。鲍犯盗窃国家财物,行凶杀人,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三十四、杀人犯张立成

杀人犯张立成,男,22岁,江苏省宝应县人,上海第二焊接厂艺徒。

张犯因偷窃、诈骗、持刀行凶和奸污女青年被公安机关多次教育,仍不悔改。1975年8月28日晚,张犯闯进退休女工焦××房中企图强奸。焦当即呼救,并当众揭发了张犯的罪行。张犯竟大耍流氓手段,拔拳就打,并抓起菜刀企图行凶,扬言“要以一命拼三命”将焦全家杀死,受到群众的严厉批判。第二天晚上,焦××全家正在参加“向阳院”成立大会,张犯手持菜刀,闯进会场,疯狂地向焦的头部连砍6刀(已成残废),接着又向焦的小孙子猛砍,焦的丈夫见状迅即掩护,背上被砍两刀。群众怒不可遏,将其当场逮住。张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三十五、盗窃自行车集团犯王利胜、赵玉松

盗窃自行车集团首犯王利胜,男,22岁,江苏省盐城县人,上海力车胎厂考察劳动。

盗窃自行车集团主犯赵玉松,男,23岁,江苏省宿迁县人,本市长江农场考察劳动。

王、赵两犯都是流氓、惯窃,曾被专政机关多次拘留、强制劳动。1974年12月以来,王犯为首勾结赵犯等10名犯罪分子,组成盗窃自行车集团。王、赵两犯在同伙中大肆传授作案和销赃伎俩,制造犯罪工具,到本市闹市地区先后盗窃自行车70辆。其中王犯直接参与盗窃68辆,赵犯直接参与盗窃24辆。王、赵两犯又私刻公章、伪造证件进行销赃,共得赃款11000余元。王犯为首组织盗窃集团,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危害广大人民利益,罪大恶极,民愤极大;赵犯的罪行十分严重,民愤很大。

三十六、惯窃犯瞿志根

惯窃犯瞿志根,男,49岁,上海市川沙县人,川沙县六团公社监督劳动的坏分子。

瞿犯因犯偷窃等罪被判刑、管制,在监督劳动期间,继续作恶。自1968年起至1976年3月逮捕止,瞿犯带领其子瞿德国(另案处理),深夜携带斧头、尖刀、钳子等犯罪工具,划船流窜到川沙县、南汇县一带,盗窃集体饲养场和社员的生猪33头、鸡300余只、饲料1000余斤、盐200余斤,以及社员、插队知识青年的农具、财物,共价值3000余元,严重破坏农业生产,危害集体和社员的利益。瞿犯罪行极其严重,民愤很大。

三十七、行凶抢劫、轮奸犯刘大龙

行凶抢劫、轮奸犯刘大龙,男,25岁,江苏省高邮县人,本市长江农场考察劳动。

刘犯曾因扒窃、聚众赌博、流氓行凶被公安机关多次教育,仍不悔改。1975年9月21日晚,刘犯伙同张犯金华(另案处理)拦路轮奸女青年1名。10月上旬,刘犯又与戚犯永福(另案处理)密谋后,多次在夜间持刀外出,企图拦路抢劫。10月23日下午1时许,刘、戚两犯闯入汪××家,将汪掐昏后劫去人民币16元逃跑。拘捕后,刘犯还交代了另外两起轮奸女青年的罪行。刘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很大。

三十八、盗窃犯刘连跃

盗窃犯刘连跃,男,23岁,上海市川沙县人,本市五·七农场职工。

刘犯是个流氓、盗窃惯犯,曾被公安机关多次教育和强制劳动,但不思悔改。1975年7月至1976年3月,刘犯为首伙同张荣等犯(另案处理),白天窥测作案地点,晚上携带犯罪工具,先后8次对烟纸店、食品店和居民住宅进行撬窃犯罪,窃得大量香烟、糖果、罐头食品,以及自行车和现金等,价值1000余元。在公安机关追捕过程中,刘犯伪造证件,逃窜外地,在徐州被抓获,又越窗逃回上海,继续进行夜间撬窃犯罪活动,严重破坏革命秩序。

三十九、盗窃邮件、破坏邮政通信集团犯陈伟国、姜正

盗窃邮件、破坏邮政通信集团首犯陈伟国,男,23岁,上海市川沙县人,上海市邮件转运处押卡员,是个反革命分子子弟,一贯进行流氓、盗窃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拘留教育过。在批林批孔期间,书写反动日记,为林贼招魂。

盗窃邮件、破坏邮政通信集团犯姜正,男,23岁,上海市宝山县人,上海市邮件转运处押卡员,经常进行赌博、流氓等犯罪活动。

1972年以来,陈犯利用工作方便,大肆偷窃邮包、邮件,从中窃取财物。1974年起,陈犯为首勾结姜犯等组成盗窃集团。陈犯单独和结伙作案19次,姜犯参与作案5次。共窃取邮包、挂号信等邮件达14袋,窃得大量毛呢、化纤衣料、贵重药材、各种票证、现款以及手表8只,并销毁了大量单据、袋牌、凭证等。致使200多个单位、个人受害。同时,陈、姜等犯还偷用邮车作案十余次,盗窃国家仓库的钢筋、水泥、木材等大量建筑物资,破坏国家建设。

陈犯为首组成盗窃集团,罪大恶极,民愤极大;姜犯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主动坦白交代了全部罪行,揭发了同伙,有立功赎罪表现,并退出了大部赃款赃物。

四十、伪造粮票犯张富根

伪造粮票犯张富根,男,31岁,上海市人,是个被监督改造的坏分子。

张犯因诈骗罪于1975年8月被戴上坏分子帽子监督劳动,仍继续作恶。1976年2月,张犯制造犯罪工具,开始进行伪造本市粮票的犯罪活动。同年3月又拉拢其弟张德福(另案处理)伪造粮票1万余斤,其中3000余斤已出售或调换其他票证。6月17日,当张犯之弟在松江县城继续出售假粮票时,被群众当场扭住,并查获了全部罪证。张犯伪造国家粮票,破坏国家粮食计划供应,危害人民利益,罪大恶极,民愤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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