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79-8-10 作者:[待确定]
原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权星垣同志自文化大革命以来,积极推行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参与制造所谓“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内蒙二月逆流”、“新内人党”、牧区重新划阶级等一系列冤、假、错案,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权星垣同志就紧跟华北局李雪峰、解学恭,诬陷乌兰夫同志。1966年4月底解学恭来内蒙搜集整乌兰夫同志的材料,高、权当面向解汇报了乌兰夫同志“问题”。在1966年5至7月华北局召开的前门饭店会议上,给乌兰夫同志加了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政治陷害。6月17日权星垣同志在大组会上说:“这条错误路线是在乌兰夫同志直接领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搞起来的,这是一条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路线”。会议中间,按解学恭、高锦明的旨意,划分两个战场,权提前返回内蒙,主持区党委工作,配合前门饭店会议在直属机关和大专院校派工作组,发动群众,揭发乌兰夫同志的问题,为前门饭店会议大整乌兰夫同志提供材料,同时把一大批领导干部打成“乌兰夫黑帮”,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7月18日和19日解学恭在大组会上发言说,“乌兰夫的错误不是一般性的错误,是路线错误”,“性质是民族分裂主义、修正主义错误,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错误。”“妄图建立一个以乌兰夫为首的独立王国。”会后,按照上述调子,以华北局名义起草了《关于乌兰夫错误问题的报告》,中央以中发〔67〕31号文件批转各地,并罢免了乌兰夫同志区党委第一书记等职务。
前门饭店会议后,自治区党委的领导权已被解学恭、高锦明、权星垣等人所掌握。他们改组了党委办公厅,撤销了代常委,改组了呼市市委,并把奎璧、吉雅太同志打成乌兰夫的左右“承相”,把云丽文、浩帆、陈炳宇、云世英、潮洛蒙同志打成“五虎上将”,从而在全区刮起了大揪“乌兰夫黑帮”、“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走资派”的妖风,使许多老同志特别是蒙古族的老干部残遭迫害。
上海一月反革命夺权风暴后,高锦明、权星垣等人拉帮结伙,支持郝广德、高树华、那顺巴雅尔、王金保等坏头头,大搞打、砸、抢、抄、抓,挑动群众斗群众,冲击军区,层层进行夺权;1967年4月13日中央《关于解决内蒙问题的决定》后,高、权一伙得意忘形,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实行资产阶级专政,把不少同志打成“二月逆流”的“急先锋”、“黑干将”、“坏头头”,并私设公堂,刑讯毒打,不少人致伤致残,有的被关进监狱。区党委印刷厂一个工人因为打了几下权星垣竟被判了7年徒刑。
1967年11月1日自治区革委会成立后,权星垣伙同滕海清、高锦明,在全区开展所谓“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的人民战争,把自治区一大批各族领导干部都打成“乌兰夫反革命势力”、“叛徒”、“特务”、“走资派”。而唯独他们一伙才是响当当的革命“左”派。当群众对他们“挖肃”的错误口号提出意见时,他抬出大叛徒江青压人,说什么:“内蒙的挖肃斗争是根据江青××的指示的一种创造。说不科学,什么不科学?挖肃是中央定下来的。”他又说什么:“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的结果,是比内蒙过去20年搞出来的东西还多,还重要,有国民党的特务,有日本的特务,有苏修的特务,蒙修的特务,美国的特务,有民族分裂叛国集团,乌兰夫就是头子。”
68年4月14日权星垣同志在党的核心小组会议上认定“新内人党”是乌兰夫的暗班子,同意对鲍荫扎布、巴图等负责干部隔离、拘留,组织专案,进行“突审”。同年7月自治区革委会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通过的在全区大挖“新内人党”的决议,权不仅参加了会议,而且对会议文件是完全赞同的。会后,权在一些场合大讲:“现在革命不革命,革命性强不强,就表现在挖‘内人党’问题上……”。“‘内人党’是一个里通外国比较庞大的国际间谍组织,要全力以赴破获这个反革命组织。”并亲自指挥自治区直属机关大学校挖“新内人党”的活动。他在一次会上讲:“大学校是挖‘内人党’的重点”,“‘内人党’的中央机关就在一分校(原党委机关)。”他还对一分校负责人说:“据交代,特古斯、克力更、厚和、沙梯等人都是‘内人党’中央委员,要好好攻他们。”69年2月24日权在常委会上讲:“大学校4800名,现在已揪出1080名,‘内人党’400名触动了”。在权的指挥下,把直属机关10%以上的干部错打成“内人党”,致死数十人,致残数百人。对此,权星垣是有直接责任的。
1968年,核心小组不请示中央,擅自决定在牧区和部分农村划阶级,权星垣亲自主持召开了阿巴嘎旗牧区划阶级现场会议。把10%以上的贫下中农牧错划为剥削阶级,中后联合旗打击对象高达50%。没收了他们的财产,剥夺了他们的政治权利,有的被扫地出门,赶进羊圈牛棚,进行了残酷斗争和迫害,死伤现象也十分严重。遗留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
上述这些冤、错、假案,给内蒙各族人民造成了惨重的灾难。权星垣是自治区成立前就在内蒙工作多年的领导干部。他对内蒙的历史和干部情况都比较熟悉,一些重要政策他是参与制定和执行的,但是在文化革命中,他一反常态,颠倒是非,出卖灵魂,卖身投靠林彪、“四人帮”,参与制造内蒙的三大冤、错、假案,亲自指挥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大学校挖“新内人党”,在牧区和部分农村重新划阶级,给内蒙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他在内蒙人民中是有民愤的,建议中央给予权星垣同志必要的纪律处分。
当否,请批示。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1979年8月10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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