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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包头市委员会专案组关于资产阶级帮派骨干分子齐景林问题的结论意见

日期:1979-12-5 作者:[待确定]

齐景林,男,蒙族,现年45岁,哲盟中旗人,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分工人,初中文化程度。1952年到糖厂当工人,现为制糖五级工。1956年6月入党,1959年8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975年二次入党。文化大革命中当过糖厂党委付书记、内蒙革委会委员、包头市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0月20日停职审查,1978年7月6日隔离审查,1978年11月10日撤销职务,1979年3月解除隔离回厂劳动。

齐景林的主要问题:

一、在文化大革命初期,齐景林追随林彪、“四人帮”,积极推行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反革命极左路线,打起“造反”的旗号,造了糖厂党政领导的反。在齐景林参与下,把糖厂老干部张振武、焦泽恩揪到呼市罢了官。他并参与了糖厂的1967年1月夺权活动(见齐景林交待材料1-2页、旁证材料265页)。

1967年7月齐景林参加《工总司》为常委。1967年5月21日,齐景林指挥了东河地区围攻钢一连(铁路半工半读技工学校)武斗事件,造成一些人受伤和国家财产被砸坏的后果(见齐景林交待材料2页,旁证材料266、268、271、276、278页)。

二、1973年10月中旬,齐景林等人先后在张金家里和矿机厂搞垮行业串连会,拉帮结派,策划聚众上访闹事,要官要权(见齐景林交待材料3-4页,旁证材料28,100~103页,279~280页)1973年11月初,齐景林等人结伙到市委闹事,围攻市委领导,齐景林同意把声势再造大些,经张贵文、张金等串连了303厂、四医院、包一中、长征砖瓦厂等单位数百人来市委闹事,一连4天闹得市委无法正常工作。内蒙党委领导批评他们后,齐景林、张贵文又带领60多人到内蒙上访闹事,一连40多天(见齐景林交待材料4页,旁证材料59~62、125~128、256~264页)。在内蒙上访闹事期间,齐景林和郝广德、那顺巴雅尔、刘立堂进行串连,寻求声援和支持(见齐景林交待材料4页、旁证材料281~293页)。又派韩龙梅、王世昌到北京向中央接待站打听消息和反映情况,给内蒙党委施加压力(见齐景林交待材料4页,旁证材料62页)。

三、1973年9月内蒙革委会召开六次全委会议,会上郝广德、那顺巴雅尔、高树华、王金保等人策划联合签名向中央发电报,要高锦明回内蒙工作,当四届人大代表,齐景林在这个电报上签了名,给内蒙党委施加压力(见齐景林交待材料3页,旁证材料294~295页)

1974年2月包头开市革委会六次全委会议,会上宣布了恢复齐景林等人的职务,齐景林认为当前形势非常有利,闹的调子更高了,提出要市委讲清被免职和恢复职务的来龙去脉,基层被免职的也应复职,复职就应当安排具体工作,并强调必须按他们的意见修改会议纪要,搅得会议无法进行,定不了会议纪要,被迫休会(见齐景林交待材料4-5页,旁证材料22、150~152页)。

四、在四人帮的煽动下,在和内蒙帮派骨干分子郝广德、那顺巴雅尔等人串联后张贵文、李澎涛、张金、韩龙梅等人于1974年3月18日进驻市委。齐景林3月24日去内蒙找了郝广德、那巴雅尔回包后于3月30日也进驻了市委。进行篡党夺权活动,进一步搞乱了包头局势。齐景林是进驻的主要头头之一(见齐景林交待材料5-6页,旁证材料13、70、128、129、140~144、191~206页)。

五、1974年4月4日齐景林、张金等开黑会策划利用工青妇贫召开的“4·5”大会,(批林批孔大会)宣传他们的“进驻”观点,会上发生了许多人冲上主席台,抢喇叭、推拉市委书记,威逼市委书记们人人表态(见齐景林交待材料6-7页,旁证材料17、72、85页)。

六、1974年5月,齐景林亲自给那顺打电话询问向北京送大字报情况,同时他们围攻市委领导、逼迫市委同意他们派人往北京送大字报。经齐景林同意搞的黑材料《关于包头领导人捂盖子情况报告》、《关于我们回市革委会机关参加批林批孔运动情况的报告》、《关于包头市委个别领导破坏抓革命促生产严重情况紧急报告》由高占山等人带往北京分送,这几份黑材料,两份有齐景林等31人的署名。材料中把他们搞乱局势、破坏生产的罪名,给市委扣上,并对市委的一些老干部进行攻击诬陷(见齐景林交待材料7-8页,旁证材料63、75、115~119、129、207~255页)

七、进驻市委前后,齐景林等人搜集利用了长征砖瓦厂、303厂、招待处等单位的所谓“资本主义复辟典型”的黑材料,为他们篡党夺权作舆论准备(见齐景林交待材料6页、旁证材料34、64~65、296~297页)

齐景林在文化大革命中,追随林彪、“四人帮”,拉帮结派,上串下联搞乱包头局势,在“批林批孔”中,摆脱党委统一领导,搞分裂搞非组织活动,搞垮行业串联开黑会,进驻包头市委,妄图篡党夺权,给包头市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根据齐景林上述罪恶事实,定为资产阶级帮派骨干分子。鉴于齐景林主要问题已交待清楚,可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回糖厂当工人。

专案组1979年12月5日

我看了结论材料的意见

1.我开始是文革成员,67年1月9日厂造反联队造了厂党委和文革的反以后,我加入造反联队,参加了糖厂的67年1月28日的夺权行动。

2.67年5月初,我被推荐为糖厂驻工总司的联络员,1967年7月份工总司整顿后被选为工总司常委之一。

我参与过67年5月21日东河地区的围纲一连要解放军的武斗事件指挥者之一。

其它问题基本属实。

对我的定性处理意见过重,要求组织不要定为帮派骨干分子、开除党籍。

齐景林1979年12月8日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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