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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人员名单

日期:1980-5-16 作者:白磊整理

白磊整理

一九六六年

王永婷,女,1943年生,河南开封人,团员,23岁。西安交通大学动力二系压缩12班学生。1966年7月9日跳楼自杀。原定性为“反革命自杀”,校党委1974年7月复查后结论为“文化大革命初,在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迫害下跳楼死亡。1967年4月17日为其平了反,并恢复其名誉。”

沈丙辰,男,1942年生,江苏靖江人,团员,23岁.西安交通大学电真空31班学生。1966年7月5日服毒自杀。主要问题为“在九评时有错误言论”,原结论“未定性”,校党委1974年7月复查后结论为“沈丙辰同志热爱党而爱毛主席,是一个革命青年,文化大革命初,在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迫害下服毒死亡,1967年5月20日对其平了反。”

龚起武,男,1912年8月生,江苏太仓人,1949年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图书馆职员。1966年7月21日因对运动产生恐惧、害怕情绪而跳楼,8月16日死于第四军医大学医院。主要问题为“怀疑地主,后查清否定”,原定结论为“自杀属于对运动不理解,害怕” ,校党委1973年4月复查后结论:“文化大革命初,由于对群众运动不理解自杀,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陆家训,男,1925年9月生,江苏人,1951年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部理论力学讲师。1966年8月27日跳楼。原定性结论“中统、历史反革命分子”,校复查领导小组1973年复查结论为“敌我矛盾,属抗拒改造,畏罪自杀。”

骆风峤,男,1916年生,四川资中人,1950年9月参加工作,原陕西工业大学动力系五级教授。1966年12月13日跳楼。校复查领导小组1975年1月复查结论为“(1)1942年参加国民党,没有参加活动,为一般政治问题。(2)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银对党的政策不理解与1966年12月13日跳楼自杀死亡。”

一九六七年

胡俊儒,男,1919年10月生,河北获鹿人,1939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行政十三级干部,西安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长。1967年5月10日上吊自杀。主要问题“对群众运动不理解,对文化大革命不理解”,原定性结论为“自杀是叛党行为,撤销其党内外职务”,校党委常委会1973年12月讨论,省教育局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4年10月批复的复查后结论为“文化大革命中,对群众运动不理解,自杀身亡。”

一九六八年

钱宪伦,男,1909年7月生,江苏无锡人,1951年12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化学教研室讲师。1968年4月3日开煤气自杀。主要问题为“在伪民航公司任职,解放后起义回国,对其起义问题有疑问,未查清。”校党委会1974年7月复查后结论为“在革命群众审查其历史问题,因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而自杀。”

袁云文,女,云南石屏人,1919年生,钱宪伦妻子,1968年4月3日与其夫及母亲一起开煤气自杀身亡。

张淑修 ,女 ,云南石屏人,1884年生,钱宪伦岳母,1968年4月3日与女儿女婿一起开煤气自杀。

彭康,男,江西萍乡人,1901年生,1928年11月加入中共,行政五级干部。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校长。1968年3月28日在游斗中死亡。

陶钟,女,上海人,1928年12月生,1952年8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外语教研室讲师,1968年5月19日开煤气自杀。主要问题为“原地下党员,有严重变节行为。未查清,其夫交代,怕陶钟揭发问题而令陶自杀”,校复查领导小组1974年8月复查后结论““清队”开始后,因对党的政策不理解,在其夫张五京的同意和支持下自杀身亡。

王海连,男,山东单县人,1921年1月生,1949年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总务处工务班工人,1968年7月3日跳楼自杀。主要问题为“伪自卫队员,有一定罪恶。”校复查领导小组1973年7月复查后结论为“对党的政策认识不足自杀死亡。”

范步功,男,陕西乾县人,1944年生,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金压21班学生,1968年7月21日服毒自杀。主要问题为“对地主家庭的处理上有问题。”校党委常委会1973年10月讨论复查后结论为“由于工作中对宣传执行政策不后和对群众运动不理解,自杀死亡。按正常死亡对待,补发善后丧葬费,收回机械系革委会1968年7月26日决定。”

王宏德,男,安徽合肥人,1908年1月生,1951年12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修配组工人。1968年8月3日跳楼自杀。主要问题为“伪修械所少校所长,有罪恶。”校党委常委会1972年7月讨论复查结论为“王在审查期间已将问题交代清楚,未发现新问题,由于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自杀死亡。以一般正值历史问题结论。”

黄钟秀,男,上海人,1922年3月生,1950年9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工程画教研室副主任、讲师。1968年8月3日上吊自杀。主要问题为“伪水上警察副巡长”,校党委常委会1973年2月讨论复查后结论为“在审查期间,因不理解党的政策,自杀死亡。未发现有重大政治活动,以政治历史问题结论。”

任服膺,男,陕西户县人,1945年生,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铸工21班学生,1968年8月10日跳楼自杀。主要问题为“其父有历史问题,文化大革命中对揪斗他父亲不满。”校复查领导小组1973年7月复查后结论为“由于该生年轻,对群众运动不理解,自杀死亡。补发安葬费150元。”

毛一鸣,女,江苏吴县人,1884年生,西安交通大学理论力学教研室毛祖德的母亲,1968年9月4日上吊自杀。主要问题为“历史问题”,1975年10月经校复查领导小组讨论复查后结论为“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小将和家属革委会找本人谈话对其历史进行审查,因对群众运动不理解自杀。”

张英玲,女,安徽合肥人,1921年10月生,1949年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保健室护士长,1968年9月15日跳楼自杀。1973年7月校复查领导小组复查后结论为“文化大革命中,因其爱人黄钟秀被审查,张对党的政策不理解,对群众运动不理解,思想紧张,黄钟秀自杀后,张情绪反常,自杀身亡。”

王鑑淑,女,江苏太仓人,1926年2月生,1949年8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讲师,民盟盟员,1968年9月24日跳楼自杀。主要问题为“一般历史问题,参加三青团,同学会有些反动活动”,校复领导小组1975年5月复查后结论为“1945年8月参加三青团,为一般成员,1948年初参加太仓同学会,王是重新恢复该组织的发起人之一,任该会理事,负责文娱工作,1942年暑假在任伪青年团其团部工作一个月,均属一般历史问题。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由于不理解群众运动和党的政策,于1968年9月21日跳楼自杀。”

唐兴恒,男,江苏无锡人,1923年12月生,1949年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福利部理发师。1968年11月2日上吊自杀。主要问题为“解放初参加现行反革命组织问题”,校复查领导小组1973年9月复查后结论为“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自杀”。

陆谷宇,男,浙江杭州人,1926年11月生,1952年8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工企教研室讲师。1968年12月2日上吊自杀。主要问题为“有现行反动言论”,校复查领导小组1973年4月复查后结论为“犯有政治性错误,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自杀死亡。”1978年9月经校复查领导小组讨论:陆在文化大革命中审查期间,说了一些政治性错话。不幸于1968年12月2日逝世。

汪国樑,安徽休宁人,1928年4月生,1956年1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350教研室讲师,高教11级。1968年12月4日上吊自杀。主要问题为“三青团员,怀疑在南京520事件中有罪恶,未查清。”1974年8月经校复查领导小组复查后结论为“文化大革命中,根据群众揭发,对汪的政治历史进行了审查,由于汪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自杀死亡。1978年4月经校复查领导小组讨论:属一般政治问题,按正常死亡对待。

王振国,男,浙江宁海人,1936年2月生,1957年8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零件教研室助教,高教12级。1968年12月18日跳楼自杀。主要问题为“站在地主家庭立场说话”,1972年10月10日经校党委常会讨论后结论为“由于宣传执行政策不够,以及王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自杀死亡。王本人政治历史清楚,对王之死,按正常死亡对待”

周寿根,男,江苏无锡人,1922年生,西安交通大学五七工厂工人,1968年12月24日跳楼自杀。主要问题为“检举其参加特务组织,后查清无问题。”1972年11月校党委常委讨论后结论为“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问题。跳楼自杀是由于周本人没有坚信党的政策,加以清队工作缺乏经验,宣传执行政策有缺点所致,决定按正常死亡对待。”

沈宗炎(沈仲炎)男,浙江余姚人,1937年3月生,1956年8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230教研室实验员1968年12月31日跳楼自杀。主要问题为“文化大革命中有派性活动”,1973年10月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后结论为“由于工作中宣传执行政策不够,沈对群众运动不理解,加以身体有病,思想悲观,自杀死亡。现查证,“反标”与沈无关。其自杀按正常死亡对待。”

一九六九年

沈家本,男,江苏苏州人,1921年2月生,1949年8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金工教研室副主任、讲师。1969年1月19日逃跑,1969年1月21日在陕西蓝田县投井自杀。主要问题为“长期在伪空军任职,解放后伪造历史混入革命队伍,窝藏变天帐,在日记本上书写反标,畏罪自杀。”1972年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后结论为“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自杀死亡。沈在日记上书写反动字句,犯有严重政治错误。”

刘继宏,男,浙江镇海人,1924年8月生,1949年5月参加工作,1952年10月入党,西安交通大学教学科研处科长。1969年2月4日跳楼自杀。主要问题为“一般政治历史问题”,1973年4月经校复查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结论为“由于对群众运动和党的政策不理解,自杀死亡。”

一九七零年

杨文,男,山东文登人,1920年11月生,1941年8月参加工作,1941年2月入党,行政十三级。西安交通大学革委会副主任兼政治部副主任。1970年3月30日上吊自杀。主要问题为“个人主义较严重,杨认为工宣队对他的安排不重视,背上包袱。”1973年9月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陕西省教育局党的核心小组1976年1月批复结论为“在“一打三反”运动开始,因对未能进入领导班子等问题想不通,因而思想沉重,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自杀死亡。”

姚培宏,男,上海人,1932年2月生,1953年8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绝缘教研室讲师,高教六级,1970年5月17日跳楼自杀。主要问题为“现行反革命”,1972年11月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后结论为“姚有反动思想,犯了政治性错误,属人民内部矛盾,不相信党的政策,跳楼自杀。”1978年6月校复查领导小组讨论后结论为“姚在经济困难时期有过一些政治性议论。”

王敏秀,女,浙江镇海人,1932年1月生,1956年9月参加工作,团员,西安交通大学涡轮教研室实验员。1970年7月5日上吊自杀。主要问题为“有偷摸行为”,1973年6月经校复查领导小组讨论结论为“由于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自杀死亡。”

陈子晴,男,江苏无锡人,1926年9月生,1949年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应用力教研室主任,高教六级,1970年7月5日上吊自杀。主要问题为“现行反革命”,1972年12月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结论为“陈犯了严重政治性错误,由于对政策不理解,惧怕定罪,自杀死亡。”

李希侵,男,山西灵丘人,1916年10月生,西安交通大学电工教研室副教授,高教五级。1970年7月12日上吊自杀。主要问题为“原是右派,后摘帽,现行有些反动言论。”1973年4月经校复查领导小组讨论后结论为“一般政治问题,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自杀。”

许志中,男,上海人,1935年6月生,1958年8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压缩教研室助教,高教11级,1970年9月30日服毒自杀。主要问题为“现行反革命”,1972年10月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后结论为“于1965年10月患妄想幻觉型精神分裂症,以及表现又不正常,胡思乱想,于70年国庆节前夕服毒自杀死亡。”

西安交通大学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人员名单,是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文化大革命以来自杀人员统计表》(驻西安交通大学工宣队领导小组 西安交通大学革命委员会 1970年10月30日印制)、《西安交通大学文化大革命以来自杀人员复查结论情况表》(1976年4月20日印制)、《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干部登记名册》(无具名无填写日期)等档案原件复印件整理而成。西安交通大学文革中共自杀34人,其中校级2人,处级1人,科级1人,一般干部4人,正、副教授3人,讲师9人,助教2人,工人3人,学生5人,家属4人,另有一名自杀未遂者未算入此资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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