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0-9-1 作者:[待确定]
周明同志原任昭乌达盟委书记,1968年1月昭盟成立革命委员会时,任盟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0年6月后,改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盟委副书记、书记,1978年9月调任大连工学院党委书记。
周明同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犯有一系列错误,给昭盟人民造成了严重损失。昭盟的干部和群众对周明同志的错误,过去在不同场合,利用不同方式曾多次提过批评、意见。1979年2月在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盟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与会同志又提出了严肃批评,要求上级党委对周明同志的错误,进行处理。1979年3月,辽宁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把周明同志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整理上报。1979年6月4日,昭盟盟委上报了《关于周明同志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所犯错误的报告》。昭盟划回内蒙后,1980年1月7日,内蒙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来函,要求对周明同志的错误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盟委随即责成盟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周明同志的错误进行调查。1980年4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又派4名同志来协助工作,在盟委领导下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先后经过8个来月的调查核实,周明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已经基本查清,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周明同志是1950年调来内蒙工作的,担任自治区党委农牧部副部长、党委秘书长多年,对内蒙的情况、对乌兰夫同志的情况是了解的。但他在1965年5月至7月华北局在北京前门饭店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却不顾事实的攻击诬陷乌兰夫同志、攻击自治区党委,为制造“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冤案提供了所谓的事实。我们查到,他在两个多月的会议上,在中小型会上有过8次较系统的发言,有一次大会书面发言。
周明同志在6月25日大会书面发言中说:“乌兰夫同志所犯的错误,不是一般的错误,是有指导思想,有政治路线,有组织路线的系统的修正主义错误,是搞民族分裂,是搞政变,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是适应帝国主义、修正主义的需要的。指导思想的核心,就是背离了八届十中全会以来中央和主席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阶级斗争的指导方针,搞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政治路线(亦即政治纲领)就是去年12月批转呼和浩特市委有关民族问题的报告,今年上半年工作要点,和重新印发‘1935年宣言’。……上半年工作要点,就是要以生产代替、对抗、反对阶级斗争,以民族问题代替、对抗、反对四清,以反大汉族主义来搞民族分裂主义。重印‘1935年宣言’,并且要按这个宣言来检查民族工作,就是要搞民族分裂,就是要走叛党叛国的道路。”他说“乌兰夫同志的错误是极其严重的,犯这个错误不是偶然的,是国际、国内阶级斗争的反映,是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资产阶级极端个人主义、个人野心和领袖欲严重发展的结果。是由来已久的。长时期以来乌兰夫同志就执行着一条反毛泽东思想的修正主义路线。……乌兰夫同志长期以来对毛泽东思想、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有抵触的,并且从实践证明他是站在对立面的。……他实际上是打着红旗反红旗,打着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反毛泽东思想。”他还说“乌兰夫同志居功骄傲,个人突出,有强烈的领袖欲和个人野心。……把自己放到了代表党、代表党的民族政策、代表‘蒙古民族走社会主义道路’这种极不恰当的地位。……由于个人野心和领袖欲发展,他就把自治区看作独立王国,不准上级插手。……和上级若干部门和友邻省区关系闹得很紧张是从此产生的。”他还说“乌兰夫同志为了实现他的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在组织上就搞宗派主义,搞少数人的‘家天下’,搞阴谋,搞权术,搞政变。……用组织‘代理常委’的办法,用精兵简政改组人委机构的办法,实现了一次篡党、篡政性质的政变。……经济计划权,农牧林业领导权,文化教育权,无产阶级专政职能机构领导权,都落在一小群宗派集团手里。”“我们同乌兰夫同志错误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是政变反政变的斗争,是关系到自治区1200万人的命运,关系党和国家的命运的斗争。”(原文存内蒙档案馆11-20-554,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20页)
6月29日,周明同志在中型会议发言中说:“乌兰夫同志站在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立场上考虑土旗问题,不是从无产阶级立场上来看的。很久以来,就有一个观点,看法,就是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不分阶级地看土旗问题。并且包庇牛鬼蛇神,地、富、反、坏,打击一批人(原文存内蒙档案馆11-20-17,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2页)在7月9日中型会议上他说:“乌兰夫同志打击人有3个办法:一、工作刁难。……二是精神折磨,……。三是政治陷害。”(原文存内蒙档案馆11-20-22,见证明材料主卷第39页)
在7月7日和7月8日的中型会议上,他还多次追逼乌兰夫同志“把搞政变的阴谋,什么时候有的,想搞到何时,下一步如何打算,交代清楚。”“代常委是怎么搞的,下一步怎么搞,你也是有打算的。应把主导思想讲出来,政变要搞到什么程度,应把轮廓谈出来,然后再谈细节问题”(原文存内蒙档案馆11-20-20、11-20-21,见证明材料主卷第40-41页)。
周明同志在前门饭店会议上的书面发言和中小型会议上的发言,把乌兰夫同志和自治区党委四清以来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诬陷为反党叛国活动,并罗织种种罪名,对乌兰夫同志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毛主席著作、牧区工作方针、民主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地攻击,同时还点名攻击了19名厅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周明同志对他在前门饭店会议中攻击诬陷的错误,他自己也是承认的。他在1980年5月28日《关于我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严重错误的检查和交代》中说:“我参加了前门饭店会议,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我的错误主要是我的书面发言和中小型会议的发言。我的发言,不实事求是,对乌兰夫同志全盘否定,无限上纲,上到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搞民族分裂,搞政变的高度,还有其他极其严重的恶劣攻击的话,我的发言为李雪峰等人打倒乌兰夫同志效了劳,起了极坏的影响。”
周明同志在昭盟“二月逆流”中活动频繁,在不同场合有许多次讲话,也写过一些大字报。我们搜集到的有七篇。这七篇材料,有内蒙、昭盟革委会印发的,有群众组织印发的,有周明同志亲自审定印发的。群众组织翻印的材料,有的文字略有出入,但基本精神一致。为了证实群众组织所翻印材料内容的可靠性,我们还找了一些有关同志回忆当时情况,加以证明。这七篇材料,虽然仅仅是他当时讲话和大字报的一部分,但也基本上反映了他这个时期的活动。
1966年末,昭盟地区群众组织开始介入社会时,周明同志是支持赤峰师范“造反派”组织“东方红”和赤峰二中“缚苍龙”的。67年1月上海反革命夺权后,周明同志给这两个群众组织出主意,让他们“抓大方向,抓大联合,大夺权”(见《周明给兵团和第八战斗队的信》)。当时这两个学生组织人数较少,在社会上没什么影响,没有夺成。到了67年2月,内蒙军区和昭盟军分区明确表态支持当时所谓保守派组织时,周明同志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支持所谓保守派组织,他还公开在群众中给盟委常委分类排队,捏造罪名,把盟委常委中的情况扩散到社会上,给一些群众树立攻击的靶子,斗争的对象。如1967年2月15日他对盟计划委员会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队谈话时说:现在“根本问题是开展夺权斗争,组织新班子,建立新的领导权威,夺权越早越好,迟一天对革命损失大一天。”他说:“乌力更(原盟委副书记、盟长)同志民族情绪非常严重,……划四类够了”;“穆林(原盟委副书记)……阶级观点、立场没改造好。阶级感情有严重问题……划为三类较恰当”;“罗进(原盟委常委、副盟长)……主要是蜕化变质……现在看是三四类之间”;“袁若愚(原盟委常委、副盟长)是典型的养尊处优,四气(官、暮、骄、娇气)十足。……运动中应靠边站”。石效由(文革初华北局派来的盟委副书记)“怕字当头,我字挂帅,思想上片面性很大,原则性很差,……有点钦差大臣自居,高傲自大,强加于人”;田忠舜(文革初华北局派来的盟委副书记)“我字当头,私字挂帅,是混到个人主义泥坑里去的人”;刘善增(原盟委常委、组织部长)“坐官当老爷,官气十足,组织路线、干部路线有严重问题……不能当部长,当常委了”;张广经(原盟委常委、监察组长)“他政治原则性很差,不敢负责任……再当常委是不行了”;董洪业(原盟委副书记)“有时斗争性不强,政治原则性不强,盟委原则性不强,他有责任,不能原谅他”;“对于方炎军(原盟委常委、赤峰市委书记、周明爱人),我又了解,又不了解,同志们评去吧”。周明同志的这个谈话,把盟委11名常委,除他和他爱人方炎军外,都给画了像,分了类,有的排为四类、三类,把盟委说成是资产阶级司令部(原件存昭盟档案馆《盟革组织组卷文书处理10号》见证言材料主卷第48-55页)。
67年2月27日,昭盟地区所谓保守组织实现大联合时,周明同志写了《欢呼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大联合!热烈支持革命派的夺权斗争!》的大字报。在大字报中他说:“这个大联合有正确的纲领,应当拥护,必须拥护,热烈拥护它,支持它,……一小撮反革命分子进行破坏,应予以坚决镇压。”他还积极给所谓保守组织出主意,说什么“向昭盟常委和公署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手中把权夺回来,完全应当,刻不容缓。其所以应当,是因为:长期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来,它又犯了严重错误,从它执行的政治路线看,从它的成员情况看,从它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它不能履行无产阶级司令部职责,它蜕化成了一个资产阶级的司令部。……这样的司令部多存在一天,就会给革命和生产造成更加严重的不可弥补的损失,就是对毛主席犯罪,对260万人犯罪,革命群众是绝对不能容忍它再存在下去的。”(原件存昭盟档案馆《盟革组织组卷文书处理10号》,见证明材料主卷第62-65页)
3月14日,周明同志在给盟委机关所谓保守组织红色战斗兵团、第八战斗队写了一封长达3000多字的信。在信中他重申他在2月15日、2月27日的讲话和大字报的观点。他还说:“我的组织生活在第八战斗队范围,我的工作关系过去最密切的也是我们这个队的范围。按战斗队序列我应该属于我们这个队。……我决心跟他们(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裂,划清界限,在区党委新的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领导班子没有建立起来以前,我将不受他们的约束,脱离他们的领导。”(原件存昭盟档案馆《盟革组织组卷文书处理10号》,见证明材料主卷第72-76页)
3月21日,昭盟地区所谓保守派组织“盟联总”夺盟委领导权时,周明同志跑步到会场交权,并发表了《欢呼夺权斗争的新胜利》的讲话(原件存昭盟档案馆《盟革组织组卷文书处理10号》,见证明材料主卷第82-96页)。“盟联总”夺权前,周明同志曾积极给“盟联总”推荐结合原盟委副书记董洪业、原林西县委书记马龙山等同志(见证明材料主卷第97-100页)。
但是,当中央关于处理内蒙问题的决定下达之前,参加北京内蒙四方谈判的原内蒙党委代秘书长张鲁同志打电话叫周明去北京时,周明同志匆忙赶到北京,见到高锦明、李树德等人,检查了所谓在“2、3月反革命复辟逆流中”政治动摇的错误(见《周明在昭盟会议上的检查》第二页)。4月20日他在返回赤峰的火车上就写了《我的态度》7条声明,下车后就当众发表。他在声明中又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说:“东方红、缚苍龙等革命群众组织应该恢复壮大,……他们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盟联总’应该解散,它建立时就排斥了多数革命左派,不是革命左派大联合。……结合我盟的实际情况,揪出乌兰夫、王逸伦、王铎式的代表人物。”(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01页)5月11日,他在支左工作会议上更加露骨地挑动群众说:“彻底砸烂‘盟联总’是对的,这是革命的行动。……造反大队(赤峰二中学生组织)是代表保守思潮,允许它(有)发言机会就要欺骗群众”(原件存昭盟档案馆《盟革组织组卷文书处理10号》,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13、121页)。
周明同志不但在地方上点名批判打倒一批老干部,砸烂“盟联总”,解散所谓保守派组织,而且在军队内还同原军分区政委岳子宜同志联名打电报给内蒙军区、内蒙党委,要求重点批判原军分区副政委许玉清、副司令员翟际福、参谋长何希格、政治部副主任姜春玉、副参谋长宝音格尔勒、苘仲歧等六同志(原件存内蒙党委办公厅机要处,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30-136页)。同对还与岳子宜联名打电报,请示内蒙军区,要求成立支左领导小组,把原军分区党委内持不同意见的同志排斥在领导小组之外(原件存内蒙军区司令部机要处,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37-139页)。
由于周明同志出尔反尔,支一派压一派,曾经被他支持的“盟联总”被砸,有的头头被通缉,武斗事件不断发生,6月6日赤峰地区2000多人去宁城把另一派赶跑(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43-152页)。12月20日,翁牛特旗两派发生大型武斗,当场打死16人,打伤多人(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53-161页)。曾经是他推荐结合的领导干部董洪业、马龙山等同志,被打成二月逆流黑干将、“二王式”的人物(见证明材料主卷第97-100)。被他点名的原盟委常委有的被打成走资派,有的长期靠边站。这些同志多次被揪斗、批判,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社会上也出现了揪军内地下黑司令的歪风,一些军队领导干部被揪斗,分区机关、部队造成混乱(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62-177页)。由于周明的错误,使当时昭盟的形势更加混乱。而周明同志却成了支持“革命造反派”的“左派”领导。昭盟成立革命委员会时,被结合为革委会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周明同志对于他在二月逆流中的错误,在1980年5月28日的检查中说,由于我的错误“造成了很大的恶果。第一,分裂了群众,打击了一部分群众组织。……第二,搞乱了军队,打击了军分区的威信。……第三,严重打击了一大批革命领导干部。”(见周明1980年5月28日的检查和交代第9-10页)
对于周明同志在“挖肃”期间的活动,我们主要查阅了1968年初到69年末昭盟革委会常委会、党的核心小组会议记录,以及其他有关会议记录、文件、报告,《昭乌达报》等,已查到的他在这个期间的会议发言、讲话和报告有46次。从这些文字材料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挖肃期间周明同志以盟革委会核心小组组长、革委会副主任的身份亲自部署、直接指挥全盟大搞“挖肃”的经过。其主要问题有:
1、造舆论,指目标,积极指挥“挖肃”
在1968年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上,周明同志就说:“昭盟有几条线,民族分裂势力不小,对王逸伦势力估计不足,对刘振华估计不足,1月,2、3月都有活动,‘八条’后有活动,他们有一批人,还有‘马列主义党’,‘反毛阵线’,……还有个案件,破获了一个‘道’,还有个天主教。赤峰过去是拉锯的地方,又是两个地区合并的。6、7月感到有两个司令部,但下不了决心。”(记录存内蒙档案馆35-1-78.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78-180页)到了68年3月4日,喀喇沁旗成立革委会时,他亲自到大会祝贺,并且讲话说:“我们昭乌达盟是乌兰夫所说的他‘最放心’的地方之一,又是乌兰夫的代理人、大特务头子王逸伦的老窝子,又是大蒙奸吴鹤令、白云梯起家的地方,而喀喇沁又是乌兰夫特别重视的地方。他把西部的土默特旗,东部地区的喀喇沁旗做为他的重点。这就充分证明,我们这里一定有乌兰夫的黑线人物,有反革命修正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的潜藏势力。”(原稿存昭乌达报社,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81-182页)68年3月15日周明在盟革委会常委会上部署说:“当前工作中心是挖黑线肃流毒。……从昭盟情况来看,也必须抓好这个问题,有乌、哈黑线,王逸伦线,国民党线,日本鬼子的线,还有地富反坏右,……要集中力量,集中目标,开展挖黑线肃流毒运动。”(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1-16,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83-185页)3月21日他在盟革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我们这里还有帝国主义党——天主教、耶苏教,还有过地主党——封建的反动会道门,什么一贯道,什么积谷真天道。……高锦明同志说昭盟存在一股反党排外的宗派主义势力。”(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2-59,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87页)5月2日盟政法委员会王逸伦专案组汇报情况时,他说:“王逸伦到东北活动,不能光看到苏修,还可能和日特、国特有联系。”(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1-38,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93页)11月30日周明同志在盟直机关干部大会上说:“根据我们掌握的材料,‘内人党’在我们这个地方,有很大的势力,有组织,有计划,有纲领的在搞阴谋活动,潜伏的很深,很隐蔽,并且涂上了一层保护色。‘内人党’这个东西,它又打着一个民族的招牌,对群众有很大的欺骗性,这是我们最大的一个隐患,这个反革命组织上面有上面的组织,下边有下边的组织,上下连成一条线,在他们操纵下,搞了一些投修叛国集团。……穆林这个人,这是很关键的一个人,对这样一个人,我们长期没有揭,没有批,放在哪里,现在我们核心小组决定,把穆林交给群众,彻底揭深揭透他的问题”(原件存昭盟档案馆11-2-114,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94-197页)。12月20日周明在盟革委会核心小组会议上说:“巴图是坏人。他要找同情者,他有个班底,‘内人党’、走资派。他有几股势力,现状维持派,复旧倾向;……他口头不想(当)党的核心小组长,实际想篡党,想(当)核心小组长;篡政就当了一把手,一长制;篡军,造郭雨廷的谣,说李司令员无能。他的基础就是‘内人党’。“(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1-37,见证明材料主卷第198-199页)周明同志为了加强对“挖肃”的领导,69年1、2月间,还深入昭盟北部一些旗县,检查、指导旗县的“挖肃”运动。69年1月24日周明在阿旗有线广播大会上讲话说:“据我了解的材料,我们旗直属单位除了揪出厚(旗委书记厚和满都呼)、哈(旗委副书记、旗长哈拉巴拉)集团外,只揪出了71个敌人,可以肯定,有些隐蔽很深很巧妙的敌人还没有挖出来。”(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10页)周明同志从旗县回来以后,在3月13日的盟革委会常委会上他提出了衡量一个单位阶级斗争盖子是否揭开的三条标准:“1、‘内人党’抓出没有?2、叛、特、走资派抓出没有?3、有政治历史问题(的)清出没有?如果做了,我说揭开了。现在不考虑面大面小,按政策衡量,有的真50%也不大;有的少不是,也大了,……希望大学校一面突重点,一面梳辫子。①首要骨干分子;②部长、局处长;③盟委干部、蒙族干部排排队。”(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1-5,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17-220页)3月16日周明在盟革委会常委听取旗县四干会情况汇报时说:“克旗是‘内人党’的老窝子,现在搞的怎么样?右旗形势大好。……可以说基本上突破,但还得深挖……牧区‘挖肃’不如农村……总的看面不算宽”(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1-5,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21-222页)。
2、在“挖肃”期间,周明同志引导群众把矛头指向党政机关、指向公检法
周明同志在多次讲话中,强调盟委、盟公署和政法三机关是“挖肃”的重点单位,说上述三大院是“黑窝子”。
“挖肃”开始不久,周明在68年3月29日盟革委会第22次常委会上说:“盟委没大动,公署也未大动,公检法的盖子要揭”(记录存在昭盟档案馆11-1-17.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23页)。4月24日周明在盟革委会第31次常委会上说:“主攻方向(要)定下,政法是重点的重点。……盟委人员也要办学习班,搞揭盖子,公署也要办学习班”(记录存盟档案馆11-1-17,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24-225页)。到了12月20日,周明在群众大会上更进一步明确说:“现在看得很清楚了,公检法、盟委、公署三大院,文教战线就是这个民族分裂投修叛国‘内人党’的老窝子、黑窝子。他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有纲领,有组织的一帮帮人。……它的危害很大”(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2-50,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26-227页)。
3、周明同志对“挖肃”期间出现的武斗、逼供信情况是知道的,他不但没有制止,反而拿打出来的口供整别人。68年3月24日周明同志在听取群专总指挥部汇报时还说:“这次我们所干的成绩还是很大很大,错误很小很小,几千人出动,没有出多大的问题,只是错抓了几个人,打了几个人,这是小问题。要充分估计到这次行动的主流。”(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1-38、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28-229页)周明同志在68年4月12日盟革委会第28次常委会上说:“新‘内人党’问题,据说63年建的,有一个会议,大兴承认了,说有穆林、大兴、阿荣等16个。说在集宁开过会议。大兴开始未说,后打了,也承认了,说了36个,说各口都有了,总头头是穆林,还有苏赫。”(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1-17,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30页)
4、1969年3月内蒙自治区革委会发出《对当前运动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今后,在工人、贫下中农、贫下中牧、青年学生中,不再搞挖‘内人党’活动,不再进行登记追查”,以后,周明同志还说“内人党”是铁案,挖的不彻底。69年3月20日,周明在盟革委会常委会上讨论贯彻这个通知时说:“‘内人党’的问题,昭盟肯定有,有证据,是铁案,象翁旗闹出了名单、纲领。……基层肯定有‘内人党’,巴图、穆林的案肯定翻不了。……这个文件有的地方有点矛盾,从组织上摧毁,从政治上批深是坚定不移的,但‘内人党’一定要搞清,如果今后说在工人——(贫下中农、贫下中牧、青年学生)不搞挖‘内人党’活动,这句话有点矛盾,也可能没说清楚,基本精神我赞成,挖‘内人党’,有的单位面宽了,是否有死角?不登记,不追查还可理解,但不搞挖‘内人党’活动有点矛盾。”(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1-5,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32-234页)4月17日周明还在右旗常委会上说:“过去成绩是很大的,主流是主要的,支流的问题就是逼供信,有些地区和单位有扩大化,关人押人太多。‘挖肃’不彻底、不积极、没挖出来,也还有不彻底性。”(记录存右旗档案馆,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38页)到了9月30日,中共中央(69)24号文件已经下达4个多月,昭盟已划归辽宁省领导,当时内蒙各地都在纠正错误,落实政策,给受害者平反。周明一面在受害者面前承认搞错了,表示要给受害者平反,一面又在盟革委会核心小组会上说:“新‘内人党’有没有?我有个观点,六条:①内外蒙合并是历史遗留下来的;②投修叛国事件内蒙发生过多起;③苏蒙修派了情报员;④57年反右时抓了一小撮右派,他们搞内外蒙合并;⑤老‘内人党’有新活动;⑥206案件我亲自看过。现在看,有没有新‘内人党’不敢肯定。”(记录存昭盟档案馆11-1-3,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53-254页)
1968年末,赤峰地区群专、盟和赤峰市公安机关军管会、盟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办公室和盟清档办公室等单位联合筹办《赤峰地区阶级教育展览》。69年1月预展时,周明、顾向良、杜长贵等同志前去审查。他们看到展品中没有挖新“内人党”内容时,周明同志提议:应该增加挖新“内人党”内容。于是这个展览就停馆8天,搜集新“内人党”的所谓罪证,经杜长贵同志审查后进行展出。这些所谓新“内人党”罪证展品,有的是假的,有的是受害同志在严刑逼供下伪造出来的。如:把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会旗当做“内人党”党旗;把内蒙古自治学院毕业纪念徽章,当做“内人党”徽章;把喀喇沁旗一位女蒙族教员用公费医疗证做的所谓“内人党”党证,把翁牛特旗一位受害同志伪造的所谓“内人党”名单、纲领,都做为展品进行展出。展览说明中把经党中央批准召开的46年承德“四三”会议,诬蔑为反党叛国会议。这个展览在赤峰、平庄展出近4个月,观众达9万多人,欺骗蒙蔽了不明真象的群众,在造成“内人党”这个大冤案中起了很恶劣的作用(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56-262页)。
由于周明同志在所谓昭盟“二月逆流”中挑动群众斗群众,挑动群众斗干部;在“挖肃”期间造舆论、指目标,大挖新“内人党”,造成了严重后果。这就是三大冤案中错误如二月逆流中,把原盟委11名常委中(华北局派来的两名副书记除外,因67年即调走),8名同志被加上种种罪名长期被揪斗,其中盟委副书记穆林同志被迫害致死;158名局处级干部中,112人被打成“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成员,占70%。牧区四清总团被打成“叛国集团”、“内人党总部”;原敖汉旗委书记才吉尔乎、旗长鲍森、副旗长邱祥被打成“才鲍邱”反党集团;原宁城县委书记台登春、县长李春林被打成“台、李”反党集团;原赤峰市委副书记孙洪生、市委宣传部长丁占城、市财办主任柴海明被打成“孙、丁、柴”反党集团;原喀喇沁旗副旗长乌振玉、副书记汪文成、白如玉被打成“乌、汪、白”反党集团;原阿旗委书记厚和满都呼、旗长哈拉巴拉被打成“厚、哈”反党集团;原平庄矿务局党委书记曹万高、副书记郑海恩被打成“曹、郑反党小核心”。全盟被打成新“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成员的达28630人。其中迫害致死3010人,致残5741人。全盟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冤假错案受误伤81005人,其中致死3783人,致残8660人(见证明材料主卷第263-265页)。工农牧业生产也受到严重损失。仅畜牧业1968至1969年度就死亡大小畜64万6000头只(摘自1969年《昭盟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同时还严重地践踏了党旳民族政策,破坏了民族关系、党群关系、军民关系和干群关系。
周明同志对于他在挖新“内人党”中的错误,他在80年5月28日的检查和交代中承认:“第一、我积极执行了滕海清等人的错误路线,在昭盟发动挖新‘内人党’,在政治上要负首要责任。……第二、没有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制止武斗不力,造成了严重的逼供信,造成了惨重的后果。……第三、举办新‘内人党’展览的严重错误,我有决定问题的政治责任。……在已经发现有扩大化的迹象时,我们没有勇气来制止扩大化的发展,没有勇气向上级严正的提出问题。”(见周明同志在80年5月28日的检查和交代14-17页)
周明同志在形成“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二月逆流”和新“内人党”三大冤案中的错误及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在群众中有一定民愤。他对挖新“内人党”冤案中的错误,在1969年中央24号文件下达后,在不同场合,有过多次承认错误的表示,做过一些原则性的检查。对于“二月逆流”冤案中的错误,也做过肤浅地检查。对于诬陷攻击乌兰夫同志、攻击自治区党委的错误,过去未做过检查。80年5月与他核对错误事实后,他写了一份检查和交代,对错误有所认识。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中共昭乌达盟委员会联合调查组198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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