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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部四院驻内蒙指挥部关于宋敬贤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的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日期:1982-4-12 作者:[待确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宋敬贤,男,汉族,1921年生,河南省午阳县人,家庭出身富裕中农,本人成分革命军人,1938年入伍,同年入党,文化革命前任四院计划部部长,文化革命中任院革命委员会委员,审查前任四院科技部部长,科技部党的领导小组组长,院党委列席常委。行政12级。

宋敬贤同志在军队工作时历任:电台报务员、电台队长、电台副区队长、通讯科副科长、科长、通讯处处长、作战训练处处长、国防第五研究院科技部处长等职。

粉碎“四人帮”后于1978年2月22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对宋停职检查,办讲清楚会。于1979年3月21日解除停职检查,已查明宋的主要错误如下:

一、文革初期的错误:

1966年6月15日,继四院造反派头头王志有等人第一张大字报的第二天,宋敬贤写了一张“请看刘世琨心灵贯穿着一条什么样的黑线”的大字报。对当时任四院四部政治部主任(现任四院副院长)的刘世琨同志错误地进行了批判,大字报中说:“2月份突出政治学习时,刘在院党委扩大会上发言时说毛泽东思想不能强加于人,要人家自觉相信才行”。大字报还说“请看刘世琨的反动资产阶级尾巴翘到什么地方去了,狂妄到何种地步”。“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坚决和他斗到底”等等。作为宋敬贤这样的领导干部(当时是院党委委员)写出这样的大字报之后,刘世琨同志就长期遭到揪斗,被打成所谓“三反分子”,造成了群众的分裂,搞乱了形势。(见卷二152-153、156-159、221-223)

1967年3月14日内蒙军区,根据中央军委命令对河西公司进行了军管,1967年4月9日宋给当时在北京的杨启明写信说:“我看他们军管,按当前之情况根本管不好,我看这班人马连战士必须换……,可否建议军委来人检查一下军管情况呢?……让杨民众(四方谈判代表)向总理提一下”。(见卷166-169)

1967年元月14日宋敬贤在纪念“818”王志有等人大字报一周年的专刊上发表文章“揪出了以薛伟民(原四院党委书记)为代表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大灭了资产阶级的威风,大长了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志气”,“……

我公司还有一小撮坏人操纵蒙蔽一些同志对抗中央,破坏公司的革命和生产任务……”(见卷二170)

二、宋敬贤在反击右倾翻案风中的错误

1976年5月宋敬贤在院党委常委会上说:“北京会议(74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内蒙古重点企业批林批孔汇报会)是不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整个会议没有突出阶级斗争路线斗争,以反派性为主”,中央联络员负责人的讲话是否定文化大革命。要算帐,照他的讲话都得向薛伟民赔礼道歉。还说经中央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向中央的报告(简称十一条)也没有突出阶级斗争为纲。(见卷二228-230、1、2、3)

宋在1976年5月院党委常委会议上说:“6·16报告以后”四院的形势开始下降,形势为什么下降?追溯邓(小平)、张(爱萍)的干扰破坏大,根子在邓、张修正主义路线的破坏大”。“受‘6·16’报告影响大,××事业慢,上边卡的厉害,修正主义的干扰和破坏太多”,宋还说“张爱萍掀起的右倾翻案风,对我们有影响,不能用百分比来表示,修正主义为什么在七机部能行得通?在七机部领导层有修正主义的土壤,七机部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斗争的重点,四院与七机部不能截然分开,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批判反革命,掀起抓革命促生产的新高潮,思想要跟上,组织要考虑,十年文化大革命,应有数了要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等。(见卷二1-2、6-9、12-13、15-16、5、10)

1976年5月在院党委常委会上,当阎桐林攻击院党委“执行了一条右倾机会主义路线”时。宋说:王树明、林爽同志“受修正主义路线影响”,“贯彻错误的东西很积极”,“错误路线来了就积极,纠正错误路线就消极”。“应从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找问题,班子问题很重要,干部配备上要从九、十次路线斗争和这次反击右倾翻案风当中选拔新生力量”,“一批二邦三对照,要用阶级斗争的观点看问题,错误路线办法多得很,又积极又活跃,正确路线时就贯彻不力”,宋还说:“思想要准备乱,政治部、处以上的干部转弯子问题很重要,要和党、和国家联系起来,要做群众的工作,组织措施要有等等”。(见卷二1、5、7、9、10、15)

1976年9月毛主席逝世后,阎桐林策划借悼念毛主席活动之机,迫使院领导处理政治部临时负责人邢鉴,这期间宋敬贤在北京背着院党委两位书记,给在陕西省兰田的四院党委5名常委中3位同观点的同志写信,信中说:“听说院内个别人公开抵制追悼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的逝世活动,”并恶意诽谤说:“咱们的书记就无动于衷,听之任之,实际上是狼狈共呜,其罪行已达到非常不能容忍的地步,已经和邓小平、张爱萍成了一丘之貉”,还说:“对一小撮阶级敌人的捣乱、破坏要坚决的镇压,对一切流言蜚语要坚决的制裁和批判”。(见卷二100-101,卷四1-10,卷三239)

1973年冬,院党委为了贯彻党的十大精神,召开了院党委批林整风扩大会议,会议期间,宋敬贤、阎桐林提出“要成立会议领导小组”与院党委争夺领导权,宋还支持阎桐林提出的院党委去内蒙党委请示、汇报工作时要有群众代表同往。(见卷二24-28)

拼凑班子企图控制几个主要部门的领导权,在文化大革命中,四院经过69年“12·19”军管之后相继成立了院和厂所的党委机关、各部党的领导小组。

1973年宋敬贤回科技部主持工作,一上班就不承认军管时期组成的科技部党的领导小组,停止其一切活动。(见卷二17-22)

1976年3、4月间,阎、杨、宋私下议论改组政治部领导班子人选问题,提出叫山天松(造反派头头、院革委会常委),杨辰生(原保卫处处长,后待分配干部)搞政治部,姜林枫(67年前原干部处处长,后待分配)回干部处,姚绍璞(待分配干部)搞组织工作,张仲跃(待分配干部)及同观点的于恩山到政治部等。(见卷二32-40页)

1976年5月院党委常委会上就把他们议论的名单抛了出来,在会下跟杨启明说:“政治部有问题”,路九牧(原四院政治部主任)、邢鉴给张爱萍写信搞右倾翻案,“不是一般的问题”,宋在院党委常委会上说什么政治部靠不上,要做思想准备、组织准备,“跟政治部斗”,“解决路九牧的问题,就联到邢鉴,不解决邢鉴的问题,四院就安定团结不了”提出要选拔所谓优秀工人到政治机关特别是干部部门等。(卷二31、9)

1976年5月在院党委常委会上,宋提出:“班子问题很重要,对九、十次路线斗争和这次反击右倾翻案风当中表现如何看”,“各级都要充实新生力量”,他说:“44所班子不是按毛主席路线配的”,该所党委副书记“李玉奎不是苗子”。提出359厂、41所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都点出名来。(卷二,3、8-9、37-40)

1976年初,宋就对杨启明说:“七机部发展党员大都是‘916’派的”,“咱们院文化大革命中的新生力量问题没有解决,为什么任茂信、高崇武等同志的入党使用问题就解决不了,”提出把“九、十次路线斗争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通过运动吸收到党内来”,对46所任茂信的入党问题,宋与阎桐林统一口径并多次插手基层党支部,叫“抓紧一些,尽快早点解决”,“解决组织问题就可以当副书记”,在科技部对财务处负责人刘恒信同志说:“张正华路线觉悟高,九、十次路线斗争表现积极,不错,谈话不要多谈,一、二次就可以发展”,反过来宋又给张正华出主意:“支部定你是发展对象(注:实际连党小组都不同意)你有时间找一下党小组的同志们谈谈心,征求一下意见。(卷二,66-74)

三、停职检查后宋的态度及表现

停职检查后,运动的初、中期认错态度尚好,但是解除停职检查后,几次将审查材料与本人见面时,宋却对自己的错误采取上推领导及完全否定的态度,只是在1983年1月28日宋写的材料中才对某些错误又有了初步的认识。

鉴于宋敬贤同志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积极支持造反夺权,搞乱了四院的形势。当四院造反派夺权之后,宋进入了夺权后的领导班子,并利用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之机,攻击邓小平同志和院党委的领导同志,企图控制几个重要部门的领导权。四院驻内蒙指挥部党委于1982年4月12日研究认为:宋敬贤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应给予撒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

中共四院驻内蒙指挥部委员会(代)1982年4月12日

共打印33份 打字号:250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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