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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运动办关于对邢骏同志在“文革”中所犯错误的审理报告

日期:1983-5-23 作者:[待确定]

自治区党委:

邢骏,男,汉族,65岁,文化程度初中,家庭出身下中农,个人成份职员,山西省洪洞县人。1938年3月参加革命,同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3月~1949年4月先后在延安抗大吴安堡青训班、延安中央党校学习,马列学院任秘书,晋绥日报记者、同蒲太谷铁路秘书处处长,平绥铁路军代表。1949年4月~1958年11月先后任太原、天津铁路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计划处长、副局长,集宁分局局长、党委书记。1958年11月~1964年任呼铁局党委常委、副局长。1964年~1966年9月在西安、兰州铁路局搞“四清”。1966年9月~1969年12月先回呼铁局参加“文革”,后任呼铁局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1969年12月~1974年3月免职后在阳高学习班、铁路局“5·7”干校学习。1974年3月至1974年8月在局革委会任副主任、党委常委。1974年8月~1978年2月进中央办的批林批孔学习班,后去昌平桥梁厂劳动。1978年11月在呼铁局受审查。

根据呼铁局党委1982年8月20日《关于邢骏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的结论及处理意见》的报告,其主要错误是:

1.“文化大革命”初期,邢骏同志写出《揭露胡常伦在‘文化大革命’中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大字报,诬蔑呼铁局党委,“以胡常伦为代表的一小撮”,“反对党的群众路线”、“反对党的阶级路线”,“打击群众、镇压左派”。1967年“4·13”后,邢骏以“革命领导干部”自居,配戴造反派袖标,与造反派头头合影。从而造反派称赞邢骏“积极支持造反派‘火车头’,同走资派保守派进行了积极的斗争,经受了考验”,是“革命领导干部”。因此,在成立呼铁局革委会时,邢骏当上了局革委会副主任。

2.邢骏同志担任局革委会副主任期间,呼铁局系统大反“内蒙二月逆流”,大搞“挖肃”和挖“新内人党”活动,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1967年6月22日,邢骏同志在呼铁局领导小组研究大批判时说:“大批判与本单位结合起来,动员一切力量,目标与中心是胡、马、任、赵。”1967年7月邢写了题为《由保守走向反动,由反动走向反革命》的材料。1967年冬,他亲自去集宁,在召开的分局副科长以上干部会议上,指名将集宁分局党委副书记刘万春、武装部长赵建耀等同志诬陷为“走资派”、“二月逆流急先锋”、“黑干将”。赵建耀等同志随即遭到造反派的批斗,戴高帽游街,有的还被抄家、关押。1968年3月14日在局革委会常委会研究“挖肃”运动时,邢说:“群众起来了,行动快、震动大、面广,发现了很多重要线索,有黑线人物、也有黑线线索,叛国集团、特务、“铁联”100多人,收获很大。”他还鼓动说,“这次运动是硬战、近战、恶战,‘走资派’很猖狂,对‘走资派’不能放松……,要全面发动,重点突破,线是两条线:薄(一波)、吕(正操),武(竟天);乌兰夫、额尔、胡常伦,部门是公安、监委,集中目标,集中力量。”1968年5月10日,邢骏以革委会副主任头衔在造反派的刊物《火车头》小报上发表题为《最大的幸福,最大的光荣》的文章中写道:“……狠批当前出现的右倾翻案活动,坚决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右倾分裂主义、右倾投降主义,向无产阶级的敌人发动更猛烈的进攻,……把隐藏的叛徒、特务及一切反革命分子统统挖出来。”1968年12月邢又在全局广播大会上说:“反右倾,挖肃斗争取得了很大的胜利,全局已挖出1500多名叛徒、特务。挖肃高潮普遍掀起,正向纵深发展。”

据1969年3月1日当时的统计,全局共挖出所谓的“叛徒”、“特务”等3179人,其中批斗799人、隔离410人、监督劳动294人,并造成局长马林等60名干部和群众含冤致死的严重后果。对此,邢骏同志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

3.“批林批孔”期间,邢骏对王树潘等人散布:“军管执行郑维山的修正主义路线,支持了保守势力,镇压了造反派,颠倒“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拆了革委会的台”,是“搞复辟,搞倒退”。他还煽动造反派头头杨殿荣、张春泉说:“革委会主任早就应当恢复,你继续找他们解决,”“你是包头的副主任,你找他们落实政策去”。助长了造反派头头向党要官要权。

1974年初,在小白楼召开的呼铁局党委常委整风会议期间,邢骏违反会议规定的纪律,将会议情况泄露给造反派头头杨杰、劳均逸等人,随即刘立堂、杨杰、劳均逸等人策划、组织了20余人,以反映情况为名,冲击会议,在“小白楼”静坐3天,严重干扰了会议的正常进行。

1974年2月21日,阿吉拉机务段造反派岳春绪带领30多人停产上访,邢骏不但不加批评,反而称赞他们说:“机务段形势很好,干部都站出来了,全局象你们这样的单位还没有,回去好好干,把群众发动起来”。他还亲自给驻段工作组组长吕树德同志写信,叫吕支持上访,给开支和照顾。由于邢骏支持和怂恿派性活动,加剧了阿吉拉机务段的生产瘫痪。

呼铁局党委认为,邢骏在“文化大革命”中,站在造反派一边,积极参与打击迫害干部、群众,后果严重;搞乱了铁路局的形势,干扰了铁路运输生产,犯有严重错误,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经审理认为,邢骏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确实是严重的。他虽然在清查中交待了一些问题,做过检查,但在某些问题的认识上仍有一定的距离。根据中央(1982)9号文件精神,考虑到邢骏同志的错误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犯的,又是一个参加革命较早的老干部,过去对革命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为此同意呼铁局党委的意见,给邢骏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妥否,请批示。

内蒙古党委运动办1983年5月23日

附件:

1.呼铁局党委《关于邢骏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结论及处理意见》

2.邢骏:《对邢骏所犯错误的审查结论的意见》

3.邢骏:“文化大革命”以来我的错误检查

关于邢骏的职务及党组织关系的补充材料

一、关于职务问题:在1974年8月参加中央办的批林批孔学习班,于1976年2月铁道部通知邢骏调铁道部另行分配工作,在尚未分配工作之前,在昌平桥梁厂劳动。1978年11月23日经铁道部党组同意回呼铁局参加清查运动,检查错误。

二、关于党的关系问题:邢骏回呼铁局参加运动后,党组织关系于1979年2月19日从北京工程机械厂转回呼铁局,在呼铁局交纳党费,参加党的活动。

特此说明

中共呼铁局党委1983年10月11日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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