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3-2-10 作者:[待确定]
乌兰巴干,又名吴风翔、宝音代来,男,52岁,蒙古族,家庭出身经营地主,本人成份学生,原籍哲盟科左中旗巴彦塔拉公社,文化程度大学。1945年12月参加工作,入辽吉军政学校学习。46年至55年,在部队任参谋干事,内蒙画报社、报社编辑、组长等职。56年在中央文学讲习所学习,57年至58年在内蒙党委宣传部任干事,59年下放哲盟盟委专业写作。60年至64年在内大文研班学习。64年任中国作家协会内蒙分会副主席,65年任内蒙文联副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直属内蒙文艺界大批判大会战指挥部”副总指挥、“内蒙古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直属文教斗批改指挥部专案组”副组长等职。72年下放到察右中旗乌兰公社那日斯大队,75年后没有分配工作。
49年10月20日因入党时隐瞒了46年10月在东科中旗被地主武装抓获,给敌人下跪求饶,暴露我独立旅的情况,经党组织批准取消其候补党员资格。56年5月25日因对党对人民对现实社会不满,散布流言蜚语,破坏团结,被呼伦贝尔报社给予行政上降职(级别上降一级)的处分。
78年5月1日因参与制造“新内人党”假案,被内蒙公安局拘留审查,同年9月29日逮捕,79年10月7日内蒙检察院向呼市中级法院起诉。
一、乌兰巴干于1967年10月纠集报社、文联等单位的一些人,成立了跨单位、跨行业的“内蒙古揪叛国集团联络站”。乌为站长,报社的额尔敦、拉西为副站长,由乌兰巴干亲手策划,拟定内查外调提纲(三175—188),派出调查组,搜集整理了大量所谓叛国集团的罪行材料,向当时的内蒙核心小组上报,诬陷干部、群众。对核心小组作出深挖“新内人党”的错误决策,捉供了主要依据,对在全区因挖“内人党”造成的严重后果,起了很坏作用。乌兰巴干到内蒙古大学找郭以青,说他组织了个“揪叛联络站”,搞哈丰阿叛国集团。还把他们整理的“乌兰夫黑帮包庇一个大叛国集团的罪行的简要报告”给了郭以青。郭当即表示支持,肯定他们大方向正确(见郭以青案卷附件二第42、189页)。
仅据现有材料证明,其内查提纲所列的调查单位就有公安厅、检察院、团委、党校、卫生厅、教育厅、档案局、电台、语委、内大、电影制片厂、教育出版社等26个单位(三8—10)。外调提纲拟定的外调地点有区内8个盟市。调查项目除包头市外,共68项,计呼盟15项、哲盟11项、锡盟18项、昭盟3项、乌盟9项、伊盟7项、巴盟5项和北京、南京、重庆、武汉、沈阳、长春、哈尔滨、唐山、银川、张家口10个省、市、自治区及郭尔罗斯前旗(三10—12)。呼盟、锡盟、通辽、乌兰浩特、海拉尔、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满州里、达茂联合旗等9个盟、旗都有调查组的专题报告(三206—243)、(四117—123)。就凭这样道听途说,捕风捉影,随意编造的一些材料,68年4月12日以乌兰巴干署名给李树德、李德臣写信报送所谓“内蒙反动党团及敌伪情报系统简介(一)”(一63—174)。长达八开大纸110页,列举了76个组织,点了1351个人的名,其中不少是内蒙各级领导干部。4月15日又报送了“内蒙反动党团及敌伪情报系统组织简介(二)”(一175—210),特意注明所指反动组织的时间是1946年4月3日至1962年。上报以后,很受当时领导人的重视。除李德臣4月24日亲笔签名外,由李4月28日批“转政法委员会研究参考”。两份“简介”都成为乌兰巴干参予制造的“新内人党”组织和政治基础的重要依据。同年6月1日又以乌兰巴干署名给李树德写信(七139—141)报称“内人党”1963年在呼市财贸学校恢复了组织活动。胡说什么“财校‘内人党’支部的全称为“内蒙古人民革命党财贸干部进修学院委员会”,是63年6、7月间在财校开会筹建,9月1日正式成立,通过福祥直接受卫生厅义达嘎领导。主要负责人是孟和,骨干有福祥、官布、刚格尔、浩特、其木特等人。这就明确地提出了“内人党”有新发展新活动,为在全区大挖“新内人党”,提供了“事实根据”。他们还以揪叛站名义,整理报送材料127份,登记了所谓反动组织89个,其中有人头姓名的64个,共2041人;还收集了蒙藏委员会等照片171张(8卷);绘制了“苏蒙修情报系统及叛国集团分布图”(十100),“锡盟苏蒙修特务叛国集团分布图”(十99),标有情报据点、电台线索、越境方向等198处,由乌兰巴干于68年2月亲自去北京交“腾办”秘书李良,当年5月又亲自交腾、吴、高、权、李等核心小组成员。还绘制了“内外蒙合并地图”(八2.44)、“蒙修情报系统在北京活动简图”(六79),捏造了蒙修大使馆大使沙拉布、二秘梨格、三秘旦比,通过北大、外贸学院蒙修留学生与呼市布仁赛音叛国集团、锡盟戈瓦叛国集团、民族出版社诺尔布叛国集团、海拉尔额尔敦毕力格集团、呼盟东旗叛国集团,鄂温克旗根登太叛国集团相联系的活动情况。
二、乌兰巴干通过其操纵的“内蒙古揪叛国集团联络站”和亲自掌握专案等非法手段收集的历史档案,对无稽传闻,刑讯口供和互不相干的一些材料,作了别有用心的歪曲捏造,一律与所谓乌兰夫为首的民族分裂,反党叛国集团相联系;与“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搞什么内外蒙合并相联系;与“206”等现行叛国案件相联系,与蒙修使馆等情报人员相联系。经过这样无中生有地“四个联系”,就在内蒙地区虚构出一个骇人听闻的以哈、特为首的在蒙修直接指挥和乌兰夫包庇下,名散实存,继续恢复和发展组织,进行民族分裂,反党叛国的“内人党”集团。以乌兰巴干署名给李树德的信上就说,“内人党”在财校恢复了组织的“这个案子是可以成立的”,“而且与蒙修领事馆特务集团有直接联系”,“这个案子的破获,将会对‘206’案破获大大推进一步”。揪叛联络站1967年10月3日上报腾海清审阅的“乌兰夫黑帮包庇一个大叛国集团的罪行的简要报告”(七153—158)又说“实际上人民革命党是蒙修设在内蒙的大特务组织”(七155),“43人委员会实际上是原人民革命党蒙修特务组织”(七156)。“语委是乌兰夫以哈、特为首叛国集团叛国活动的舆论黑店,实际上成了乌兰巴托的分所”(七156)。1968年1月22日上报的关于“民族统一革命党的简要报告“(七11-12)捏造出“61年前后内蒙人民革命党的老党魁哈丰阿、博彦满都指使其忠实爪牙,建立一个所谓‘民族统一革命党’。纲领和原‘内蒙人民革命党’的纲领一样”(七12),“‘民族统一革命党’的活动费用是由蒙修驻华大使馆直接提供”(七12),“布林赛音等经常去北京与蒙修高级官员旺丹的儿子(留学生)接头,随便出入蒙修大使馆”(七121)。这个报告,把所谓“叛国集团”的叛国活动从想象估计,又推进到了具体认定。进而68年4月13日又报了另一份题为“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现行叛国罪行的报告”(单行本)更加露骨地胡说什么“46年根据蒙古‘内人党’应地下化的旨意,2月宣布‘内人党’解散,3月成立‘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单2),‘新内人党’实际上成了蒙古的特务组织,积极地为内外蒙合并的罪恶目的效劳”(单2)。还无中生有地说:“‘四三会议’后,乌兰夫极力推行所谓‘从旧到新’的路线。将‘新内人党’改编成共产党,青年同盟改编成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内人团’,将日伪兴安骑兵铁血部队(‘内人党’的武装部队,内蒙人民自卫军的前身)改编成人民解放军。从此出现了‘内人党’变种,几十个反动组织”(单三)。还说:“‘内人党’党魁,骨干成为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的一支庞大的部队,在叛国投修方面效尽了犬马之劳”(单8)。“这些‘内人党’徒掌权后,为蒙修文化侵略,大开绿灯,大搞叛国投修活动”(单9)。“三年困难时‘内人党’有的地区恢复了原来的组织,有的重新组织队伍进行地下活动”(单11)。“63年2月3日43人参加的蒙古人民革命党召开第二次会议,64年文艺整风,文教界揭出‘民族统一党’。实际上就是重新组合的‘内人党’”(单11),“这些三为(位)一体的反革命网,直到现在仍猖狂活动”(单11)。接着68年5月9日又发出紧急报告,明目张胆地造谣诬陷“内蒙古人民革命党”1963年在呼市恢复组织活动(七72—80),胡说什么“据我们调查证实,63年‘内人党’恢复了组织,发展党徒”。“从掌握的材料看,是45年,甚至25年成立的‘内人党’罪恶活动的继续”。“事实上自‘四三’会后,‘内人党’名为取缔,实为存在,一刻也未停止其反党叛国活动”(七73),“虽然只掌握财校一处的‘内人党’现行活动情况,但迹象表明,这是以哈、特为首的‘内人党’63年全面地自上而下地恢复和发展”(七74)。这个报告,腾、李都曾看过,李德臣还批示“妥存”,从后来挖“新内人党”的实践证明,确实产生了乌兰巴干希望产生的作用。揪叛联络站68年5月17日关于“锡林郭勒盟叛国集团简要报告”(七108??123)说,锡盟叛国集团是“乌、哈、特反党叛国集团在锡盟的分店”(七109)。“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反党党团基本上是‘内人党’的变种”(七109)。“这些组织的宗旨,都是妄图实现‘内外蒙合并’,因此他们统统归纳到哈丰阿的‘内人党’中”(七109)。“现阶段锡盟出现的一系列叛国集团及案件的总根子是乌、哈、特反党叛国集团”(七109)。并说“61年后蒙修多次派特务来锡盟各地进行特务活动,发展了一批特务”,“已发现和怀疑的情报点就有20余个,情报员100余人,同呼和浩特‘民族统一党’骨干布仁赛音和蒙修北京大使馆都有联系”(七111)。乌兰巴干还以‘揪叛联络站’和内蒙文联“5.23”联总名义于68年6月15日上报了“内蒙文联反党叛国集团立案报告书”(七124??138)说什么“内蒙文联存在的叛国集团是乌兰夫、哈丰阿反党叛国集团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个集团的形成并随着乌、哈反党叛国集团整个叛国部署而逐步趋于完整”(七125),“文联反党叛国集团的主要成员,不仅是一批乌兰夫反党叛国复辟资本主义大造舆论的得力干将,而且是一些地地道道的蒙修文化特务。里通外国的罪恶活动达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七127)。
三、乌兰巴干还亲自出马,到处煽风点火,作什么“三股势力”、“四个演变”(主卷三21)和“内人党”的产生、发展、现行活动等黑报告。所谓“三股势力”就是乌兰夫的左右承相和延安、土旗的老班底;哈、特势力;国民党傅、董势力。“四个演变”是内蒙的共产党由“内人党”演变的;内蒙的干部由王公贵族演变的;内蒙的军队由蒙古自卫军或日伪铁血部队演变的;内蒙的共青团由“内人团”演变的。这样就把内蒙的党、政、军、团,统统说成是被“内人党”所控制、指挥,搞内外蒙合并,遍及三里五界,无处不有,大的惊人的现行叛国集团。这样的报告,仅据查明前后到过呼铁局、呼铁公安处看守所,财贸学校、内大、师院、工学院、报社、蒙专、步校、农科院、新华印刷厂、中医系、“三司”专案组、警备区、制药厂、宣教口工宣队等20多个单位(主卷十4、12、32、42、43、55)、(附卷五18)。乌兰巴干自己供认从67年10月至68年5月就作过10次,在呼铁局全局有线广播大会一次听报告的即达1万多人。
乌兰巴干还以“揪叛站”站长身份,多次参加对通富、娅玲、李苏君、鄂长林、宝根沙等人抄家和私设公堂,刑讯逼供。据检举揭发,68年5月6日“揪叛站”的50多人,闯到宝根沙家,乌兰巴干说“宝根沙有电台”,把宝家的炕、房顶、地板、鸡窝和墙都刨开搜查。68年1月14日乌兰巴干领10多人,去通富家抄走不少东西,说收音机里“一定有发报机”。乌兰巴干还参加把布和巴雅尔抓到内大生物楼武斗的活动(主卷四 13)。
乌兰巴干编造的“四个演变”,流毒甚广,影响极坏,实际上成为在全区深挖“新内人党”的舆论准备和理论依据。
综上所述,乌兰巴干在挖“新内人党”问题上,为当时核心小组积极献计献策,连篇累牍地提供了“新内人党”的组织基础、事实根据、理论依据等一系列纯属捏造或恶意歪曲的虚假材料。为在内蒙制造“新内人党”设计出一个完整的蓝图;这对核心小组作出挖“新内人党”的错误决策,起了很坏的作用。其捏造的大量所谓叛国罪行,指明道姓地诬陷了为数甚多的干部、群众,使不少人为之横遭迫害,甚至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极其严重。乌兰巴干被捕以后,很长时间拒不认罪。直至去年6月与之核实材料再次提审时,在大量确凿证据和党的政策威慑下,态度始有转变,对其亲自整理、报送的“内人党”新活动的大量材料及其对挖“新内人党”所起的极坏作用等罪行开始作了交待,有了一定认识。
经自治区两案审理领导小组研究,认为乌兰巴干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罪行严重,根据中央(82)9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8条规定,其行为构成了诬陷罪,参照其诬陷罪行的性质、情节、后果,应依“刑法”第92条的量刑标准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自治区党委运动办公室1983年2月10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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