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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运动办公室关于杨启明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的审理报告

日期:1983-6-23 作者:[待确定]

自治区党委:

杨启明,男,汉族,1925年生,1939年2月入伍,1940年入党,行政13级。1965年任四院科技部副部长职务,“文革”中任四院革委会常委。

1978年2月隔离审查,1979年解除隔离。

其主要错误是:

一、“文革”初期的错误

“文革”初期,杨启明同志就积极支持造反派。在1967年4月8日,杨亲自给中央写信诬告内蒙军区在“河西”“不是以毛泽东思想进行军事管制,而是以刺刀进行军事管制”,“内蒙的问题就是内蒙军区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内蒙自治区及我院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勾结起来实行资本主义反革命复辟”。他还亲自修改了杨民众、肖华山起草的诬蔑内蒙军区“搞反革命军事政变”的上告信。杨身为老干部站在造反派一边反对和诬告军管,是非常错误的。

“4·13”以后,他以革命领导干部自居,在造反派“818”小报上发表文章,标榜自己“坚持真理”,向拿枪的刘、邓路线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他在工作手册上写了“内蒙地下黑司令部派往我公司实行法西斯军管”,继续对军管进行诬蔑。

二、参与打击诬告不同观点的领导干部

1967年6月,在造反派批斗胡之正同志(359厂副厂长、12级干部)的会上,杨亲自按胡的头。68年杨带工作组进359厂,给邢育振同志扣上了攻击革委会、抵制毛主席批示、破坏抓革命、促生产等罪名。未经上级批准,擅自决定对邢实行“群专”,并解除了厂革委会常委职务。

1973年11月,杨启明向七机部写信,诬蔑院、厂一些领导同志有“反动言行”。

1973年3月,杨写大字报,提出11个问题。表示“要反潮流”,“要用柳下跖的办法回敬孔老二的徒子徒孙”。8月5日,杨启明等14人又联名给中中写信,诬蔑薛伟民同志恢复工作后,“搞复辟倒退一套”,“破坏四院批林整风和批林批孔运动”等等。

1976年院党委书记王树明同志去北京开院党委常委会。王去京前已向杨说明情况,但7月6日王去京后,杨就对一些不明真象的人说:“王书记跑了,要发电报告他”。尔后,串连机关3个部共10人向七机部发了3封传真电报告王树明同志。

1976年借追查政治谣言之机,杨支持姜林枫等3人诬告院政治部临时负责人邢鉴同志(宣传处副处长)有反动言论。杨为了打倒、整垮不同观点的同志,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击、诬蔑,错误是严重的。

三、“批林整风”和“批邓反右”期间的错误

原党委第一书记和院长恢复工作不久,杨启明就提出要解决领导班子问题。在1973年11月份召开的院第三次党委扩大会上他说:“我们院的领导班子有问题,要解决,我看我们院的领导班子问题,今天解决了,明天批林整风就好了”。

1974年7月6日,院党委打算召开扩大会杨启明参与了杨辰生等人联名写大字报的活动,想以“双委会”取代党委会。

1976年所谓“批邓反右”开始后,杨启明说:“七机部右倾翻案是以四院为样板的”,“七机部批林批孔汇报会已做出结论是错误的,是邓、张搞的”。

1976年6月,杨在一些场合大造舆论,否定75年四院党委对44所进行的整顿工作。他对44所的朱华杰等人说:“你们厂这些做法不是什么先进典型,而是复辟倒退的典型”,“你们想不参与政治,到时候人家还是要整你们的”。“天下要自己打,靠别人打是不行的”。在杨的唆使下朱华杰写了《整顿就是复辟》的材料。他还叫杨兴在七机部规划会上,反映44所的所谓“复辟”问题。

他还在办公会上提出:“必须在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把四院问题搞清楚”。要按“清华经验配班子”。“把各级班子建成同走资派斗争的堡垒”。他与阎桐林、宋敬贤共同商量:政治部叫山天松(造反派头头、革委会常委)、杨辰生负责,姜林枫回干部处,张仲跃、姚绍璞去组织处,于恩山到宣传处。杨启明的做法严重地干扰了政治部的工作。

杨启明同志在此期间,否定整顿工作,借配班子和组织发展、提拔干部之机,企图安插本派人员,参与改组院政治部的活动,干扰院党委和政治部的工作。

综上所述,杨启明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积极支持造反派,反对内蒙军区对河西实行军管。采取各种手段打击、诬蔑不同观点的同志,参与和支持派性活动,干扰党委的正常工作。四院驻内蒙指挥部党委认为,杨启明同志的错误性质是严重的,认错态度不够端正。指挥部党委于1982年4月12日研究,建议给杨启明同志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经审理,我们同意四院党委建议,给予杨启明同志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妥否,请批示。

内蒙古党委运动办公室1983年6月23日

附:

1、四院驻内蒙指挥部〔82〕党政字第02号《关于杨启明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的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2、1982年5月12日《关于与杨启明同志谈话记录复议意见》

3、1982年5月3日《与杨启明同志谈话记录》

4、1982年11月16日《关于与杨启明同志材料见面后的复议意见》

5、1982年10月26日《关于与杨启明同志材料见面时的谈话记录》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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