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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督改造坏分子李凤英的制度

日期:1966-7-28 作者:山西省五台县天和公社东天和大队

山西省五台县天和公社东天和大队

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确保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我大队特制定如下制度,对李凤英进行监督改造。

1、监督改造对象每月必须出勤20天,全年投工120个,每月积肥10担,每三天扫街一次。

2、必须保证劳动质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坚决不能让其在要害部门劳动,不让其进行单独流动性的工作。

4、监督改造对象如有来客,必须立即向治保委员会申请登记。

5、不经治保主任批准不得任意外出,要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

6、针对其思想情况,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每半月向其进行一次守法教育、政策教育和前途教育,主要内容是讲主席著作和形势。

7、责令其写出监督改造保证书。

8、监督改造对象必须每半月向治保主任口头汇报一次思想改造情况,每月书面汇报一次。

9、治保委员会一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改造情况。

10、每年秋后进行一次评审,表现好,给予鼓励;表现一般,加强工作;表现坏,及时报公安局处理。

为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由三人组成包夹小组……

本制度从一九六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起开始执行。

……

1966.7.28

附:

坏分子李凤英的《接受监督改造保证书

我站在反动的立场上,对社会主义极端仇视,进行了一系列的牛鬼蛇神活动,对人民作下了罪恶事实。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我要痛改自己的错误,重新做人,为此,定出下列保证,监督和检查自己:

一、在劳动中改造自己,保证每月出勤20天,全年投工120个,每月积肥10担,每三天扫一次街。

二、保证按时、按质量地完成党交给自己的各项生产任务。

三、保证不随便外出,如有事,要向治保主任请假,批准再走,一定坚持销假制度。我一定要规规矩矩,不乱说乱动。

四、保证我家里来了客人时,立即向治保委员会申请登记。

五、抽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积极地学习毛主席著作,让识字的人给我讲,多请别人给我读毛著。

六、每半月口头汇报治保主任,谈自己思想改造情况,每月书面汇报一次。

七、要坚持集体生产劳动,决不能单独行动,坚决地遵守上级的一切政策和法令。

李凤英66年7.23

来源:

根据网络材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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