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6-6-15 作者:[待确定]
广东省广州市郊区 公社 大队 生产队( 村)
专政对象登记表
户主姓名 黄纲浩 编号90
问题性质 右派分子 姓名 现名 黄纲浩 性别 男 家庭出身 地主 曾用名 年龄 37 本人成份 学生 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 民族 汉 现在职业及职务 劳动改造 原籍 湖南湘潭 现住 宝源路90号地下(哥家) 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种职务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的姓名、政治面貌及社会职业 母:郭文彬,地主分子已摘帽,在宝源路90号哥处家务。 兄:黄纲澹,干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工作。 兄:黄纲潞,干部,湖南长沙食杂公司工作。 弟:黄纲涌,干部,湖南省煤矿工业局工作 另有二姐二妹都是干部,已参加工作 个人简历 37.6-43.6在小学、初中读书。 43.6-45.1在家种田。 45.-50.分别在■州、广州读中学、南方大学。 51.-58.5.广州市税务局第二分局统计股长,广州市税务局监察室科员,秘书。 58年划为右派分子到黄埔公社九佛农场改造。 1963年来东平农场。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1958年划为右派分子劳动改造至今。
注:(1) 专政对象包括解放后外出、外逃的和四清运动中新划出来的。
(2) “问题性质”一栏,分别填写属于那一种“分子”。
(3) “主要问题”一栏,包括解放前后的主要罪恶和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 大队贫下中农协会意见 送场监改以来对罪行认识不深,表现在劳动上不服从场所领导指挥,悔罪态度不好,今后仍应加强监改。 基修大队党支部 基修大队分工会 签名 徐丽才 1966年6月1日 大队党支部意见 右派份子,列入专政对象。 签名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东平农场委员会 1966年6月15日 大队工作队意见 同意列为专政对象 签名 1966年6月15日 备考 右派分子继续监督改造。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四清总团三元里分团 66.6.15.
填表人 196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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