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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玉山文革中表现的材料

日期:1984-11-15 作者:【内蒙古党委运动办公室】

【内蒙古党委运动办公室】

王玉山,男,汉族,43岁,1960年3月入伍,1961年10月入党,现为内蒙古民政厅干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时,王玉山是内蒙古军区步校(师级单位)的排级管理员。步校开展“四大”后,他与另一人发起成立了战斗队,后当上了步校《东方红》造反总部的材料组长、副政委(第三把手)。步校成立革委会和党的核心小组时,任革委会副主任、核心小组副组长(第三把手)。从1968年2月26日起主持步校的党政全面工作(一把手外出“支左”,指定王主持全面工作),直到同年7月步校撤销。1968年12月调任三〇师后勤部副科长、团后勤处长(正营),1976年5月任师后勤部副部长(副团)。1979年10月转业到内蒙古民政厅。

在王玉山主持步校全面工作137天内,王主持召开革委会和党的核心小组会议19次,迫害了一批干部和群众。其中:决定判刑、劳教了8人,甚至11岁的阿拉坦巴根被劳教1年、12岁的齐永军被劳教2年;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开除党籍的7人;开除团籍的1人;对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鲍荫扎布、步校校长巴音图、政委王桐三等7名领导干部建立了专案,进行迫害;给戴上各种帽子的3人。

1968年1月18日王玉山在“刮红风”大会上,当众宣布对扎木苏、刘承华二同志实行“群专”,并抄了家。王还亲自参与提审步校校务部干部李震洲同志的爱人刘尔静(物资局科长),进行刑讯逼供,致使刘尔静同志终身残废。

所谓“新内人党”中央委员会名单,是在王玉山主持下打出来的。1968年3、4月间,王玉山先后两次主持研究“鲍荫扎布专案”之后,步校《东方红》伙同内蒙古大学“巴图专案组”的一些人,对鲍荫扎布同志搞突击审讯,经一昼夜的刑讯逼供,搞出了所谓的“新内人党”中央委员会名单。5月3日王玉山主持革委会议决定“向滕海清办公室汇报”。这个名单就成了滕海清等人挖“新内人党”的重要依据。

1967年6、7月间,王玉山参与策划并亲自派车由张风元、梁富带领步校《东方红》总部的60余人到军区机关造反、查抄文件。抄了军区副政委刘昌等同志的办公室,抢走文件100余份和保卫部审讯记录1本。

在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时,王玉山攻击邓小平同志,曾对刘万荣同志说:“这些人本来就不应该出来,出来就要翻案。”

粉碎“四人帮”后,王玉山不认错、不检查,还说什么“跟毛主席跟坏了,一辈子洗不清”。扬言“军区不给做结论,我要上告”。整党开始后他说:“有什么问题整党见”,态度不好。

根据上述事实,王玉山属于造反起家的人,应开除出党。

1984年11月15日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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