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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波阳县皇岗区东溪乡“文革”中非正常死亡人员档案--方兴田

日期:1986-3-25 作者:[待确定]

姓名:方兴田

性别:男

籍贯:江西波阳

住址:金方扬家恒村

1986年3月25日

关于方兴田在“文革”中非正常死亡情况调查

东溪乡核查小组

1986年3月25日

死者方兴田,男,现年75岁(死时56岁),文化程度:高小。家庭成份:地主。本人成份:种田。家住东溪乡金方村委会扬家恒村。

解放前,方兴田担任本村保长职务,解放后土改期间被划为富农,复查时定为地主,1967年全国都在搞造反有理,破四旧运动,因他家成份是地主,所以他和其他地富一样被抓了起来进行游村批斗、带高帽子,逼他交出金银。67年10月份的一天,早晨9点左右,方兴田和其他地富一道被关在金方老祠堂的戏台上,在红卫兵们的监督下,在各自扎高帽子准备到各村带高帽子游行、批斗,当时正好木匠方文联在戏台上为本村碾屋做木工。9点钟左右是看守交接班的时候,方兴田在别人未注意时,拿走方文联请来帮忙的木匠徐以杰的徒弟的凿子,到戏台里面的柱子旁,把凿子抵在柱子上,自己的颈脖子顶在凿子口上自杀,等别人看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凿子已刺破了喉管,人们才把他的凿子抢走,当时并没有死,立即就把他抬回家中,因他不肯治疗,过了一个星期才死的。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我们认为方兴田属于自己有一般历史问题自杀,不属逼供讯所致死,无追究他人责任问题。特此报告。

调查人:徐显明 徐金彬1986年3月29日

经党委审查,同意调查人意见。

86.4.16

询查笔录

时间:86.3.23

地点:金方村委会办公室

问姓名等项

答:我叫方加兵,男,现年49岁,初小文程,住金方村委会扬家恒村。

问:你是方兴田的什么人?

答:我是他的儿子,现在唯一的一个儿子。

问:你父亲死的事你知道吗?

答:我知道。当时是在67年下半年,我有29岁了。

问:请你把你父亲当时的情况谈一下。

答:当时是搞造反有理期间,有人说我家有金银,就把我父亲抓了去,把我关在家里,我父亲被抓去后,被人用开水浇背,硬逼交出金银,我关在家里也受惩。

问:你父亲被用开水烫,你看见吗?

答:我没看见。是听见方兴富等人讲的,当时他也是被关在那里。他还说用开水浇后再用冷水浇,浇了之后下来就带了一层肉来。

问:你父亲是为什么事死的。

答:我父亲是受不住那些刑罚而自杀的。

问:他是怎样死的?

答:是用凿子刺喉管而死的。当时刺的时候没有死,是过了一个星期后才死的。

问:你父亲死前对你说了什么?

答:没有说什么。

问:你还知道些什么?

答:其它我不清楚,因为当时我也是被人管押着的。

问:以上属实吗?

答:是实事。

问:方兴富现在在世吗?

答:已死了。

口述人:方加兵

调查笔录

时间:86.3.23

地点:金方村委会办公室

问姓名等项

答:我叫方庆升,男,52岁,住金方村委会扬家恒村。

问:关于方兴田在文革中死的原因你知道吗?

答:知道。当时我是民兵营长。

问:你谈谈方兴田死的情况。

答:他是自己由凿子刺伤的,后一个星期左右才死的。

问:他为什么事而死?

答:据他说是受不了批斗挨打。

问:对他实行过什么惩罚?

答:也没有进行过特殊手段,都是与其他地富一样批斗游村、带高帽子等。

问:是不是对他进行过浇开水惩罚?

答:没有。因他是穷地主,对一些富地主还进行过浇冷水的惩罚。

问:发生的事是在什么时间?

答:是在67年10月份左右。

问:其它还有什么事?

答:没有什么。

口述人:方庆升调查人:徐金彬、徐显明笔录人:徐显明

来源:

根据文件原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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