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6-3-25 作者:[待确定]
死者:官用民,男性,现年75岁(死时55岁),文化程度高小,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份:农民。家住东溪乡章刘村委会都里村。
解放前官用民在19岁的时候,因与家里赌气跑到波阳去当了国民党的兵,在部队里有18年,曾担任了付连长职务,后退伍回来在皇岗伪乡政府担任过付大队长一年多时间,后在(现农技站)遇到国民党十几名当兵的,他把这些兵带到了皇岗。并缴获了十来支步枪交给了解放军,解放军认为他做了好事,就吸收他参加了解放军约3年左右,后就回家参加生产,还到东溪石板桥看守过山。据被调查人反映在解放以后基本上没做过坏事,直到“文化大革命”开始。
在1966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原河东公社副社长胡长春,工作员刘增生,大队长刘梓贵等5人到都里村把官用民捆绑带到公社,关在油坊房内,据官用炳所讲(官用民胞弟),带走官用民的第二天,他的爱人送被子到公社去给官用民(因官用民是单身汉),官用民对我爱人讲:“他当过国民党的兵,历史问题是没有办法讲,现在又说他是现行反革命,还讲他到郭公山开过黑会(因他到东溪石板桥看过山),他确实没有做过此事。”据当时担任值勤任务的河东大队民兵营长张兆林讲:“主持审讯的是原河东公社武装部长程有清,河东油坊厂长邹坤龙两个人,一共审讯了二、三次。但是没有动过任何刑具。但是由于值勤人员思想麻痹,认为官用民没有什么大问题,关他的房门也是未上锁的,官用民由于思想过于紧张,又怕回去丢面子,烈古,不如一死了之。于是他趁值勤人员吃夜餐之机,偷出去了,跑到河东油坊背后坑里投水被淹死。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发现尸体。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因当时担任审讯的程有清,邹坤龙二同志均已死亡。具体情况是无法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认为官用民因历史问题自己投水被淹死,我们意见不予追究责任。特此报告。
调查人:陈贵杰、张春云
1986年3月25日
经党委审查同意调查人意见。
86.4.16
来源:根据档案材料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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