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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零陵地区永州市委关于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的工作总结

日期:1986-9-5 作者:[待确定]

“文革”中,我市发生了杀人事件。政治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济上造成了严重后果。为了消除这一积怨,达到愈合伤痕,增强团结,合衷共济搞四化的目的,我们遵照省委(1985)12号文件和地委有关指示精神,从1985年9月以来,把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作为彻底否定“文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通过一年多的工作,澄清了底子,查清了杀人事件的起因,经过和后果;做好了被杀者及其遗属政治上的平反,经济上的清退工作。安置和帮助遗属解决了生产、生活上急需解决的问题;按照党的政策,对“文革”中犯有杀人罪行和错误的人员,依据事实和本人认罪认错态度分别进行了党政法纪处理,基本上达到了省委(1985)12号文件提出的“消除积怨,增强团结,合衷共济搞四化”的目的。一年多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省委12号文件精神,统一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

在处遗工作中,为了统一各级党组织的认识,省委(1985)12号文件下达后,首先市委常委在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组建班子。由市委一把手挂帅。成立了处遗领导小组,确定了一名市级领导专管这项工作。接着召开了科局以上负责人和区乡党委书记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安排了工作任务。结合我市的实际,处遗工作分两段进行:第一段是集中力量处理重灾区即付家桥区。该区从1985年9月初至12月中旬止,市区乡组织63人(市21人,区乡42人)的专门队伍,对该区“文革”杀人遗留问题集中进行了处理;第二段是轻灾区,即面上的水口山、珠山、黄田卜、菱角塘、邮亭圩等5个区和市直属乡接里桥、朝阳,从1985年12月中旬起至1986年5月底止,这5区2乡共组织44人(市16人,区乡34人)的专门队伍,对这5区2乡“文革”杀人遗留问题集中进行了处理。两段专干抽出后,都举办了学习班,并印发了省委12号文件《宣传提纲》500份,广泛进行宣传,提高了各级领导和干部的认识。为了保证办案质量,公检法抽了7位同志负责专案调查。有关区乡成立了3至5人的领导小组。这两段有关区乡干部基本上投入了这一工作。水底乡这段时间,上至书记,下至一般干部、信用社、财税所、农机、农技站等部门的干部、职工都投入了这一工作。深入到村组一边宣传贯彻省委12号文件精神,一边调查了解情况,很快打开了局面。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及时端正了基层干部中骂工作组是“还乡团”。认为处遗工作是帮地富说话,屁股坐歪了的错误说法和糊涂认识。为了扫清各种思想障碍,我们把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同党纪、法制、政策的教育结合起来。把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同坚持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动员在“文革”杀人中犯有错误和罪行的人员主动下楼。认真检讨自己的错误和罪行,取得遗属的同情与谅解;引导遗属识大体,顾大局。向前看,不计较个人恩怨……。通过做各类人员的思想工作,把他们的思想都统一到12号文件精神上来,因而我市的处遗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既解决问题,又不搞乱的目的。

二、查清来龙去脉,澄清“文革”杀人的底子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按照12号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查“文革”杀人的来龙去脉的活动,对每个区、乡、村每起杀人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都进行了全面了解。(一)查清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涉及的社队。据查实,全市自1967年7月8日黄田卜公社双江桥大队杀3人起至同年9月19日喜塘公社杀1人止,历时74天,26个公社,81个大队发生了乱杀人事件;(二)查实了被害人员的情况。在整个“文革”期间,被杀和被迫自尽的有192户,249人。其中自尽26人,被杀和自尽人员中男230人,女19人;四类分子56人,子弟136人,中农31人,贫农15人,其他11人;国家干部2人,教员13人,医生4人,职工2人,学生7人。农民228人;特别是有两位共产党员被杀;他们中有21户被杀绝。28人被迫外逃,遗孀改嫁19人,15人随母下堂。造成孤老30人,孤残6人,还有12人被打伤致残,丧失或基本丧失了劳力(有5人已死去);(三)查实了被害人员的财产损失情况。据查实,被害人有114间房屋被拆、占、分、卖或倒塌损坏。生产、生活资料被分,总价值约10万元,所有经济损失约18万元;(四)查清了组织策划人的情况。全市“文革”杀人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四种:第一,少数区和公社负责干部在本区、本公社范围内组织策划杀人。如付家桥区及其所辖6个公社的负责干部组织策划杀人,属于这种情况的有6个公社,39个大队。特点:行动快、数量多。影响大;第二,少数大队、生产队群众组织的负责人和造反派头头组织策划杀人。属这种情况的有12个大队。特点:涉及面广,影响坏;第三,少数不法群众,自发组织杀人,属这种情况有5起;第四,个别人乘“文革”大乱之机,挟嫌报复杀人,属这种情况有3起;(五)澄清了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三:其一,多数是1967年8月底,9月初道县杀人风的影响。我市的付家桥、水口山、黄田卜、菱角塘等区和直属接里桥乡相继出现了乱抓人、大杀人之风。其二,少数是1968年冬和1969年春,农村斗批改、追枪支、追所谓“反革命组织”,出现乱抓、乱批、乱斗。致使对象被迫自尽,珠山区就是典型。其三,个别事件不是发生在乱杀风期间和斗批改运动中,而是在这之前或之后,如1967年7月8日黄田卜公社双江桥大队长蒋朝林泄私杀蒋培生三父子。1976年5月原郑家桥公社武装部长罗楚荣。目无党纪国法,擅自捆打付农分子向上宣致死。

通过大量的调查工作,查清了“文革”杀人事件的全貌,以及与“文革”杀人有牵连的人和事。并且以区、乡、镇、村为单位写出了调查报告108份,为彻底搞好处遗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切实做好安置工作,妥善清退了财物

做好遗属的安置工作,是整个处遗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安置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四点:

(一)政治上彻底平反。对被害者及其受株连的遗属,我们以市政府名义从政治上发了平反通知书,使遗属在政治上得到了平等待遇,消除了政治影响和压力,思想上得到了安慰。

(二)妥善清退财物。“文革”杀人后遗属的房屋、财产被侵占的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在落实处理这一问题时,我们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区分不同情况,作了妥善处理。在清退财物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先澄清底子,发动群众自觉清退,同时教育遗属不虚报垮大,做到物归原主。据统计,全市共退还房屋24户,28间,赎回房屋2户,3间,退还查抄的财物436件,稻谷2500斤。对原物不在或损坏了的给予适当补偿。由集体和个人退还查抄财物金额2460元。如付家桥公社桃华洞大队蒋起涛被杀后,一户抬走其棺木一付,已转卖他人,遗属见棺木尚在,坚持退原物,买主不肯,侵占者用300元现金,另买一付归还原主。凡由国家或集体占用变卖的房屋,由国家或集体退赔补偿。如何仙观公社茶叶湾大队第二生产队,变卖了被害者陈焕烈,陈焕祖房屋半座,厨房一间,生产队得500元。在落实退赔时,该生产队将钱全部拿出,交给遗属。大庙头乡峦石山大队陈开栋被杀害后,大队拆分了他家房屋一栋,此次退赔时,挨户凑齐600元,归还遗属。凡由个人无偿占用或利用职权低价确买或分得的物资,通过做过细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自觉进行清退,在清退中坚持做到:原物在退原物,原物不在的拆价赔偿。这样做遗属满意。如水底公社浮江大队牛栏岭生产队邓振辉被杀后,一户侵占了他家币60元,椅子4把,海子2个,遗属和群众记忆犹新。纷纷揭发检举,在做好侵占户的思想工作后,钱物都已归还原主。

(三)妥善安置了遗属。“文革”杀人后,在生产、生活上给遗属造成了不少困难。需要在经济上给予一定安置,物资查无下落,需要给予适当补偿。为此,我们按照政策,对全市被杀、自杀的249人发给抚恤金35933元;落实解决查抄财物损失补偿21983元;对杀人后造成生活困难的162户,给予困难补助29788元,加上三中全会以来落实政策的困难补助19330元,共计49118元;对杀人后造成孤老孤残的36人。按政策给予了长期固定救济每人每月12元。到目前为止,已发10220元;对原来被迫外逃,现已回家落户的5户16人,除做好村组干部和群众思想工作,接收他们回当地落户,分给同等的责任田、山、土、安排好生产、生活外,政府还给予安置费4600元;对房屋需修缮和新建的共给予修缮和新建费42279元。全市共发各种安置费164133元。因而遗属都满意地在安置情况表上签了字。

(四)做好遗属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查来龙去脉和进行安置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做遗属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对遗属提出的合理要求,我们及时认真查处,按政策规定给予解决,满足其要求。如阳河乡仙神沟村,现在省肿瘤医院当医师的王肇炎。“文革”中其弟王肇松被杀,妻改嫁,家有房屋一栋,生产队做了牧场,年久失修,损毁严重,部分木材被群众拿走,处遗时,王写信回来要求赔偿房屋损失,鉴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给其房屋补偿费1000元。集体和国家分头负担,集体退赔400元,国家补偿600元,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又如水底公社尤山岭大队被害人谢九韶死后,大队拆分其四扇六间楼房一座。81年已作600元处理了的,处遗时,其女谢远华提出当时作价过低,吃亏太大。要求重作处理,我们认为这一要求合理,追补币500元,群众负担200元,国家追补300元,遗属满意。

第二,对于过高要求,坚持说服教育,不乱开口子,做到顾全大局,统筹安排。在整个处遗工作中,绝大部分遗属是顾大局,识大体、通情达理、体谅国家困难的。但也有少数遗属提出过高要求。为防止着眼经济和纠缠经济问题,我们始终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按照政策办事。如付家桥公社栗山卜大队遗属邓明迁。其父被杀,他为“报父仇”,提出要惩办凶手,找回其父遗骨(沉水的)。摆酒安葬,要凶手披麻带孝送葬,填偿他家一切损失。为了做好他的工作,市委和乡党委领导同志亲自出面,登门走访,多次做他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学政策,讲道理,谈心和说服教育,他提高了觉悟,端正了认识和态度,自动收回了过高要求,表示按政策办理即行。

四、坚持政策原则,搞好组织处理

在“文革”杀人中,有些基层党员、干部受“左”的影响,积极参与组织策划或亲手杀人,破坏了党纪、政纪、法制。严重地影响了党群关系。为了严明法制,严肃党纪、政纪,纯洁党的组织,挽回党在群众中的影响,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根据省委(1985)12号文件精神,及时地进行了组织处理。在整个党政纪法制处理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结合实际,掌握政策界限。为了帮助各区乡党委和市工作组同志掌握好组织处理的政策界限,市委组织他们反复学习省委12号文件有关部分。领会12号文件的精神实质,而后多次拿出典型案例,进行插标。要求自下而上层层把好组织处理的政策关。付家桥区是我市“文革”杀人的重灾区。受牵连的党员、干部面大,区委为了把好政策关,在市工作组的协同下,对受组织处理的80余人,逐个落实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基本上做到了合情合理、宽严适度,为市委搞好组织处理的综合平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调查落实材料。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根据各区研究上报的组织处理意见的材料,组织专干力量,对需要立案查处的428人的处理材料进行了反复核实。在澄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给予党政纪和法制处分,在组织处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按政策办事,做好综合平衡工作,村与村、乡与乡、区与区。案件与案件进行平衡。这样,既控制了处分面,又做到了宽严适度。

(三)慎重稳妥,依法办事。凡受刑事处分的案件,先由政法组调查审理,拿出意见,再经市常委讨论研究,分别作出处理。原立案查处的15个人的刑事案件,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的5人,其余10人,根据犯罪事实,审定上报了材料。

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专干的努力,我市组织处理工作进展较快,较顺利。全市在“文革”杀人中有牵连的510人,其中国家干部18人,职工2人,农村党员包括农民490人,这些人中犯有严重错误。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113人,其中在案发后的1970年5月3日枪决2人(党员1人,均系农民),判刑2人(均系农民)此次处遗中,法办8人(党员4人,国家干部1人),开除党籍78人(含法办5名党员,国家干部6人,职工1人,农村党员66人)。取消予备党员资格1人(国家干部),留党察看2年19人(职工1人,农村党员18人)。留党察看1年11人。(国家干部1人,农村党员10人)。行政撤职8人(国家干部3人,农村干部5人),行政开除回家生产1人(国家干部)、行政开除留用1年1人(国家干部),取消民办教师2人(党员1人,均系农民)。

在整个处遗工作中,我们有如下深深体会:

1、党的政策是做好处遗工作的根本。正式处遗前省委12号文件未下达。我们在做这一工作时,思想上、工作上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阻力。主要原因是:不能用党的政策去宣传、发动群众,没有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讲清做这项工作的意义。省委12号文件下达后,我们将文件规定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政策原则向群众讲清后,各种抵触情绪就少了,思想疙瘩解开了,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例如对人的处理,开始一部分群众要求较高,一部分有牵连的人,担惊受怕,顾虑大,不敢交代自己的问题,影响了我们的工作进程。后来,我们组织他们学习、宣传省委12号文件,绝大多数当事人感到党的政策宽大,坚持实事求是,因而思想上解除了顾虑,主动向工作组反映情况、认识错误,促进了处遗工作的深入开展。

2、各级党组织的重视,是做好处遗工作的关键。整个处遗工作,分布于全市6个区、26个乡、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时间久,底子不清,任务艰巨,困难很大。由于各级党委重视和群众的支持,很多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推动了处遗工作的进程。如市委确定了市委书记挂帅,一名付书记兼抓,还有纪委、组织部等领导同志抓,落实政策办具体负责抓,市常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多次听取了案件审理汇报,针对存在问题,数十次召开专干碰头会,总结指导工作,还从经济上给予大力支持。各区乡党委书记既挂帅,又出征,主动挑担子,在人力物力上保证了工作顺利进行,因而使这项工作的各种底子很快澄清,处遗工作得以具体落实。

3、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处遗工作的中心环节。处理“文革”杀人问题,各方面的思想是复杂的,特别是少数遗属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不全面,提出种种过高要求,影响工作进展。为此,我们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教育遗属尊重事实,团结一致向前看,实践一再证明,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深,做得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问题就容易解决。如水底公社江边大队遗属滕兴焕,小孩“文革”中被杀,开始要求高,情绪大;通过反复说服教育,登门走访,促膝谈心,提高了认识,转变了看法,他说:“我儿不被他杀,人家也会杀他的,不怪党和政府,只怪‘四人帮’”。思想一致了,问题就好处理了。在接待遗属来访中,有的对枝节问题纠缠不休,提出这种那种不切实际的要求,对此,我们从不训斥批评,也不姑息迁就,而是反复宣传党的政策,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各级领导带着遗属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串门走访,了解情况,帮助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消除了他们的怨气,减少了上访的麻烦。

4、专干的努力,是做好处遗工作的保证。处理“文革”杀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难度也大,这些都是市区乡抽调专干去落实完成的。这些同志在这一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努力,兢兢业业,忠于职守,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麻烦。不怕骂,始终热情地做思想政治工作,反复过细地搞调查研究,严格掌握政策,处处按政策办事,圆满地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如何仙观公社为了查清茶乙湾大队的杀人情况,市区乡下去的4位同志,用了近两个月时间,数十次进出,全大队干群基本走访了,终于把14人被杀的情况查清。责任人落实了,有的专干抽出2年多,尽管单位或家里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困难,可他们从不离开工作岗位,任劳任怨,一直到完成任务为止。

但是处遗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处遗工作还留有一些尾巴,尚未割断;其次,认真总结分析工作不够,整个工作拖的时间较长;第三,组织处理任务未彻底完成,已处理的还有部分人的思想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去做;第四,法办者有个别人还在上诉。对这种人要加强教育;第五,个别遗属思想有点反复,要进一步做这些人的思想教育巩固工作。总之,处遗工作已告结束,但思想不能放松,工作还需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好,完全彻底把处遗工作的尾巴割掉,巩固成绩,扩大战果,让处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变为无穷的精神力量,倾注于四化建设之中,将会转变为巨大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物质力量。

中共永州市委会1986年9月5日

来源:

根据档案材料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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