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5-20 作者:[待确定]
我市“文革”期间,属零陵县的一部分。1984 年撤销零陵县将黄田铺、珠山、水口山、 富家桥、菱角塘、邮亭圩等六个区和接里桥共 41 个乡(含平福头乡),划归永州市范围。 现全市共 43 个乡、镇(1986 年底将其中六个改镇)514 个村,4487 个组,104466 户,451081人(包市内共 5 万余人)。“文革”中有 17 个公社的 57 个大队发生乱杀人事件,被害167 户,223 人;其中:男性 208 人,女性 15 人;这些人属四类分子 50 人,四类分子子女124 人,中农 28 人,贫农 10 人,其他 11 人;他们中有国家干部 2 人,学生 7 人,教员 13 人,诊所医生 2 人,职工 2 人,农民 197 人(内党员 2 人);按年龄划分,60 岁以上 15 人,17 岁以下 10 人,最小的半岁,其他均属青壮年;杀人手段,有枪杀、铳杀、活埋、 炸药炸、梭标戳、沉水、棒打、投岩……等等。
文革期间被迫自缢 26 人,其中男性 22 人,女性 4 人;四类分子 6 人,四类分子子女12 人,中农 3 人,贫农 5 人;这些人中有诊所医生 2 人。全市文革期间被杀和自缢共计 249 人。
我市淡岩区(现富家桥区)是“文革”中杀人最多的区,占全市杀人总数的 81%。该区地处零道公路必经之地,距道县边缘不到 30 公里。道县 1967 年 8 月中旬发生的杀人风很快波及淡岩区。并不断传来谣言,说什么道县地富分子组织暴乱,杀了贫下中农。反过来,贫下中农团结起来组成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对地、富、反、坏实行镇压,尸首丢 进潇水河里。地富暴乱的纲领是:“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一扫光……”耳听谣传,眼看潇水河漂流的尸体,在全区形成一股紧张空气。这时,原区秘书、区造反派总头目胡 隆林将耳闻目睹的杀人信息多次打电话向全区六个公社传播,煽动杀人。阳河公社阳河大队秘书孙志贤将被他批斗过的地主子弟蒋鲲于八月十九日晚用马刀砍死,事过半月,各级 均未追究处理。胡在向大庙头公社秘书周打电话传播各地杀人信息时说:“蒋鲲蛮恶,看到有点怕,杀了没关系。”
一九六七年八月下旬,黄田铺区西塘观公社令塘大队地主子弟周文录屈打成招,报出大庙头公社西塘大队地主子弟汪家齐、汪家磊,峦石山大队李龙生参加了反革命组织“湘鄂反共救国军”。令塘大队支书李明龙将此事告诉了西塘大队干部。次日(一九六七年八月三十日)西塘大队干部和“文革”造反派头头商量后,立即抓人审讯。九月一日早上, 民兵营长唐世亮到公社反映说:“汪家齐已逃跑。只抓到汪家磊和唐荣华。今天上午召开 批斗会,请公社派人参加。”公社副书记柳朝安回答说“可以”。并向区秘书胡隆林汇报。 胡将此案通报全区。早饭后,柳朝安和刘学珊(团委书记)两人到了西塘大队。在批斗会 上,汪家磊被迫乱报出湘南反共义勇军人员,其中有本公社王何大队王本立、王本如。柳、 刘回公社后,当晚同公社干部议论西塘大队批斗会情况,经武装部长周培涛决定,九月二 日下午召开大队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和造反派负责人会议。当晚写好了通知。九月二日一 早公社干部分头下去送通知。钟代伦(原公社多种经营专干)到王何大队,召集党员谷金 花、王本初、“文革”主任何训波、造反派头头王本细、王本义,在王本细的房间开会。 钟在会上讲了西塘大队批斗会的情况。会后,将王本如、王本立抓来,进行审问,并决定 晚上开大会进行批斗。钟代伦、何训波下午到公社开会,会上,首先是西塘大队治保主任 唐宗仁介绍批斗敌人的情况,然后刘学珊在会上通报全公社敌人的动向和阳河公社阳河大 队杀人情况。最后周培涛作总结讲话,他说:“我们公社早有敌人破坏,对那些极坏的,群众起来了,各大队可以组织斗,民愤大的,群众打两耳光,打几拳头没有关系,死两个也没有关系。敌人这么嚣张,我们必须实行专政。”散会后,何训波等人即回大队,晚上 开批斗会。王本立、王本如受打不过,报出了各大队的所谓联络员和王何大队杀人专业队 名单,共产党员王九佑也在名单之列。何训波、王承华、王九秋三人连夜到公社向周培涛汇报,并提出王九佑怎么办?周说:“看他是否真的有这回事,若有这回事,可以交群众 批判斗争。”何又问:“如有人要打他怎么办?”周说:“这个由你们掌握。”在王九佑 被批斗的晚上,王的爱人和母亲到公社喊门求救,无人开门。王母、妻返回时,王九佑已 屈死在棍棒梭标之下。当晚王本细将王本立、王本如报出的假名单告诉四山头大队干部和 造反派。何训波等人将名单抄给了车田大队干部。九月三日,王何、四山头、车田三个大 队按名单抓人和杀人。这三个大队九月三日一天就杀了 15 人。九月四日早上,周培涛按王 何大队王本立等人被迫报出的名单要公社干部分工带名单下去与大队商量抓人,因而在全 公社掀起抓人杀人高潮。九月四日到六日,全公社除三个大队九月三日已抓人杀人外,其 余八个大队都抓了人,其中五个大队杀了 27 人。全公社九月二至六日,被杀 42 人。与大 庙头公社相邻的阳河公社、富家桥公社,在大庙头公社杀人的影响下,于 9 月 3 日和 5 日 也开始杀人。共杀害 47 人。9 月 6 日 47 军指战员制止杀人之风平息了。
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原潇水林业管理局召开公社“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 负责人和站出来的领导干部以及造反派头头的联席会议,原何仙观公社武装部长李玉洪, 社长兼组委周振春,造反派高贻岗等三人参加。会上,听取了局武装部长杨秀春关于“大 联合,抓好治安,管好四类分子以及道县阶级敌人复辟活动被杀”等内容的报告,激起了 到会同志的愤概。听完报告后,李玉洪立即打电话回公社,要秘书下通知,九月三日召开 各大队“文革”主任、支书、造反派头头联席会。管理局会后,公社按预定时间开会。会 议由高贻岗主持,李玉洪传达管理局会议精神,会前,李玉洪召集各大队“文革”主任,分析阶级斗争新形势,布置他们立即回去组织民兵站岗放哨,管好四类分子,防止阶级敌 人的破坏。
公社附近的新屋湾大队“文革”主任邓远诚散会回去,已是下午七时左右。由于解放前邓、银两姓为争山争水有矛盾。解放后邓,银两性男女作风问题相互授受不清,矛盾很大。邓远诚怀着报复心情,捏造事实跟秘书邓远由、党员邓远志说:“我回来时看到一个马脸胡子的人去银汉家里,是否搞反革命活动,我们去看一看”。邓远由说:“个把人莫 去,现在世界乱得很,要去就要多去几个。”于是他们分别找来邓远正、邓德金、邓德松、 柏科明、柏忠文、魏世付等人。这时,生产队长银田武也碰来了。邓远志说:“你来得好, 恰好凑成十个。”经过简单研究,分三路去银家抓人。一路由邓远志、银田武、邓远由走 银家左边;一路由邓远正、邓德金、邓远诚就走银家大门口去;另一路则由邓德松、柏科 明、柏仲文、魏世付等人向银家右边去包围;走中间的一条路,走到靠银家的旁塘边时, 银仲连从袁德芳家吃饭回来,其弟银叔连去接他,两兄弟在谈话。邓远诚一听就大喊:“仲连,叔连在这里,快抓到。”仲连弟兄见势不妙,就各自逃跑。银家其他的人,听到喊声, 也都从后山逃跑了。走左边一路的银田武等人到杉树山脚时,突然有人将银田武左耳砍伤, 就听到邓远志的喊声:“银田武被银汉砍伤了。”(经查明,是邓远志走在后面戳伤的。) 其他两路,听到喊声都跑到现场,抬起银田武到何仙观医院治疗。邓远诚随同去公社向李 玉洪报案。正在公社开会的大队支书、造反派头头听后,很气愤。李玉洪对会议作了简单 布置就散会了。李玉洪与张钦材跟邓远诚急忙赶到银汉家进行全面搜查。财产一扫而光。 事后,李玉洪找来大队“文革”造反派和干部、党员十余人,在李兴荣家开紧急会,李说: “银汉一家跑了,一定要抓回来……”会后,李玉洪写信要邓远由、柏科明去马安石把护 林的基干民兵排调回,亲自作了三点安排:(一)抽少数民兵为公社、大队站岗;(二) 由排长李长存带大队民兵搜山;(三)由社长周振春带部分基干民兵去秧坵埠、西山、民 族等大队堵卡抓人。在三天内抓住银汗父子四人杀害了。共产党员生产队长银田武被反革 命分子银汉砍伤的谣传不仅在本公社迅速传开,三天内造成杀死无辜群众 27 人的严重后 果,而且当时也轰动了附近公社的干部和部分群众。区秘书造反派总头目胡隆林得知这一 情况后,立即深夜向各公社武装部长通报全区阶级斗争新动向和各地杀人情况,次日,这一事件很快在全区传开,给阳河、大庙头,富家桥等公社大抓、大杀四类分子及其子女之风火上加油。九月五日一天,就杀害无辜群众 60 余人。 凼底公社的尤山岭大队,与区政府隔河相望,公社所在地,又与区相距 20 来华里,抓阶级斗争的信息一时传不过去,杀人没搞起来。胡隆林闻听有那些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在尤 山岭有活动,于九月四日上午通知凼底公社全体干部去尤山岭大队开会。胡首先到达,先召集支书邓六保、副支书邓光瑜、治保主任邓光远、造反派谢定英等人,在邓光瑜家开小会。首先要到会人员汇报大队阶级斗争新动向。几个人扑风捉影地说:“六队阶级斗争复杂,地主子女谢简国要杀土改根子陈思安祭祖,地主谢九韶(在职小学教师)的儿子与三 中农场待业青年黄衡林,白天弹琴吹唱,晚上川流不息,搞反革命组织。”胡乘机煽动说: “道县油湘公社有个生产队地主把贫下中农杀光了,只剩下一个在公社开会的生产队长, 会后,回去发现,报告公社、大队,组织人把地主狗崽子斩尽杀绝,斩草除根了……。道 县杀了很多地富,贫下中农组织了最高人民法院要杀就杀,也不要上面批了。本县郝皮桥 地主杀贫下中农,反过来贫下中农给他们全部杀掉了……。你们开个生产队以上的干部会, 把这些情况告诉群众,贫下中农莫吃亏。怎么搞?你们告诉贫下中农,他们自己晓的。” 快散会时,公社干部也已到齐,于是胡又专门组织公社干部开会,把上述内容重复了一遍, 并要他们立即回过,按照各自分管的大队去传达贯彻。会后,胡就过河回区政府了。胡走 后,公社干部和大队主干留下,召开尤山岭大队生产队以上干部会,会议由邓光圩主持, 邓六保重复了胡隆林的话。副社长唐兆国、陈官祝、公安员刘茂云按照胡的讲话内容,各 自发挥一通。最后武装部长彭久尚作总结,他复述了胡的一些话外,还讲“狗是改不了吃 屎的……敌人在磨刀,我们也要磨刀……”,还要大队采取紧急措施,立即行动。会后, 该大队立即组织抓人,从二队到六队共抓来地富及其子女 26 人,关在吴昌学家,派民兵看 守。次日(即 9 月 5 日)下午,支书邓六保召集党员和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在邓六昌屋后开会,研究杀人名单,最后确定杀谢九韶、邓美仔两户 9 人,由支书邓六保、文革主任谢昌善宣判,副支书民兵营长邓光瑜安排凶手。晚九时许,将 9 人押至六队窖边,有的先砍断手被推进窖里,有的活活的被推进窖里,然后用稻草烧,烧后再埋,惨不忍睹。 尤山岭会后,参加会的公社干部,按胡隆林的旨意一般都下队作了传达。(实际上有的人没下去传达,有的人虽传达了被大队支书顶了回去)。仅九月五、六、七三天,全公 社 20 个大队有 9 个大队杀了人,共杀 53 人,被迫自缢一人。九月八日晓江大队关押 15 人,准备当天杀害,幸解放军及时赶到制止,15 人幸免一死。可他们平均每人被要去赎命 刀 20 元,共 300 元。与凼底相邻的平福头、五里牌公社,在凼底杀人的影响下,于 9 月 6 日和 8 日也开始杀人,共杀害 5 人。幸解放军及时赶到,才被制止。
总之,原淡岩区(现富家桥区)的六个公社,在道县杀人风的波及下,通过捏造的大 庙头公社“湘鄂反共救国军”和何仙观公社反革命分子银汉杀伤共产党员生产队长银田武 的事件,经区秘书区造反派总头目胡隆林的不断通报和煽动,激发了干部、党员和群众对 党对毛主席朴素的感情,群情激愤,从九月三日到九月八日,47 军派员制止杀人时止的六天时间里,全区共杀害无辜群众 180 人。(按现在管辖的范围统计)。加上 8 月 19 日孙志 贤杀害蒋鲲共 181 人。其中阳河、大庙头、富家桥,凼底等四个公社杀了 149 人,有 120 人是胡隆林打电话吹风或亲自扇动下杀的。
与凼底相邻的菱角塘、喜塘公社得知凼底杀人的消息后,菱角塘于 9 月 9 日和 15 日共 杀害 6 人,喜塘于 9 月 19 日杀害 1 人。在这同时,西塘观、黄田铺、华源等地也不断出现 零星杀人。这些地方,幸公社干部没有介入,有的还出面制止,杀人之风才被抑制下来。 原湘运 121 车队客车司机王和朝将道县杀四类分子的消息传给公社农代秘书塘夫大队造反派头目王和梧,王听后,经与大队干部研究。先抄家,后批斗。9 月 9 日抄家,9 月15 日抓来四类分子及其子女 12 人进行批斗。在批斗会上,王和朝讲了话,他说:“道县 杀了那么多地主,只留下一个哑子,结果杀了几个贫下中农。”听他这么一说,原定杀两个的,群众要求一起杀了。除一队保出两名地主子女外,其余十人被丢进兵尸岩杀害了。 这一事出现后,公社干部分别去各大队制止,杀人之风才没蔓延。
全市九月三日开始杀人(黄田铺公社双江大队杀了 3 人),至九月十九日止(喜田公社杀 1 人),历时 47 天,加上以前的报复杀人,共被杀 223 人。解放军于 9 月 6 日、8 日、15 日分别去淡岩区、菱角塘区制止杀人后,杀人风才被平息下来。 全市“文革”杀人情况大致有以下四种情况:第一、少数区和公社负责干部在本区、
本公社范围内组织策划杀人。如富家桥区及其所辖六个公社的负责干部组织策划杀人。属 于这种情况的有六个公社,39 个大队。特点:行动快,数量多,影响大;第二、少数大队、 生产队群众组织的负责人和造反派头头组织策划杀人。属于这种情况的有 12 个大队。特点: 涉及面广,影响坏;第三、少数不法群众自发组织杀人。属于这种情况的有五起;第四、 个别人乘“文革”大乱之机,挟嫌报复杀人。属这种情况有三起。
“文革”中,我市发生的杀人事件,主要是道县杀人风的波及;二是区、乡少数干部 召集会议,煽动、部署杀人;三是少数农村干部群众,在极“左”思潮影响下,目无法制, 自发杀人;四是少数人目无国法报复杀人。
“文革”中发生的杀人事件,造成了严重恶果,严重的践踏了国家法制,破坏了党的政策,给人们的思想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混乱与不安。杀人风涉及全市的十七个乡,五十七 个村;被害 167 户,21 户被杀光。二十八人被迫外逃,十九名妇女改嫁,十五人随母下堂, 造成孤残 5 人,孤老 30 人,还有 12 人被打伤致残丧失或基本上丧失了劳力(有5人已死 去)。给他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困难,在经济上,有 114 间房屋被拆、占、分、卖 或倒塌损坏;生产、生活资料被占被分被吃价值近十万元;所有经济损失估价约十八万元。
为落实处理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挽回影响,平息民愤,愈合伤痕,巩固发展安定团
2.经济上妥善安置了遗属。对“文革”杀人后造成遗属生产生活困难的,经落实政策办研究,报请市委同意,给予遗属抚恤 33833 元,财产损失补偿 21983 元,困难补助 29788 元,赎回、维修、新建房屋费 68479 元,安置回归人员 5 人,488 元,对无人抚养的双孤35 人,救济金额 10080 元。凼底公社晓江大队因 47 军赶到,人虽未杀,但收了赎命钱 300 元,由国家补偿。通过安置,遗属满意,积怨消除。
3.对“文革”中为首组织参与和主动充当杀人凶手的少数党员、干部、群众,根据其 所犯罪行和错误性质,责任轻重以及认罪认错态度,经市委、市纪委批准,分别处理了 113 人。其中在案发后的 1970 年 5 月 3 日枪决二人(党员一人,均系农民);判刑二人(均系 农民);此次处遗中,法办八人(包括党员 4 人,国家干部 1 人)。开除党籍 73 人(含法办的五名党员,国家干部六人,职工一人,农村党员六十六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人(国家干部),留党察看两年 19 人(职工一人,农村党员 18 人)。留党察看一年 11 人(国 家干部一人,农村党员 10 人)。行政撤职 8 人(国家干部 3 人,农村干部 5 人),行政开除 回家生产一人(国家干部),行政开除留用一人(国家干部),取消民办教师二人(党员 一人,均系农民)。
通过处遗工作的落实,使“文革”杀人事件的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消除了积怨,愈合了伤痕,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了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
中共永州市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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