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7-3-27 作者:[待确定]
文化大革命的一九六七年,由于极左路线的严重危害我县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无政府主义思潮,在社会主义法制遭到破坏,党的纪律遭到践踏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一些出身不好的人,给党和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以来,坚持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落实党的政策,为死者平了反。恢 复了名誉。从一九八〇年四月起至一九八六年底历时七年多,经县、乡、村联合调查处理 了“文革”杀人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一九六七年,全县二十五个公社,二百七十九个大队,二千零八十八个生产队中,有大桥、大麻、所城、荆竹、紫良、龙溪、古城、土市、火市、浆洞等十 个公社三十八个大队,七十五个生产队杀了人;有楠市、总市、蓝屏、祠市、大洞、城关、 竹市、正市、汇沅等十个公社,十九个大队,二十七个生产队被迫自杀死了人。从一九六 七年九月八日至九月二十九日二十一天内共被杀掉八十九人,被迫自杀十二人,合计一百 零一人,是杀人高潮期。延至一九六八年十月份仍有余波,少数社队仍出现杀人案。据统 计“文革”中在五十七个大队,一百零二个生产队,一百一十六户中共杀九十四人,被迫 自杀五十七人,共计一百四十九人;其中男性一百三十五人,女性十四人,年龄最大的七十多岁,最小的十一岁。按当时的成份分类:四类分子三十九人,“四类”分子子女六十 人,贫下中农二十六人,其它成份八人。从职业上分,有国家干部八人,教员四人,医务 人员五人,工人十人,农民、居民一百二十二人。
(二) “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县的杀人事件是受道县、宁远、江华等邻近县杀人的波及和影响所致。当时在全县范围内谣传四起,什么荆竹的四类分子在围寨,宁远的四类分子也逃 到紫良的猪楼门,把那里几户人杀光了,红薯被撬完了。加上大麻上洞村地主子弟彭先农、盘志龙长期在大桥、所城、龙溪等地混饭吃,是蓝山四类分子组织“反革命”的“首领”。各地有据点。在群众中还传开,“先杀党、后杀干、贫农一扫光,中农留一半,地富当‘骨干’”等谣言。这些曾一度广为传开。
一九六七年七、八月间,道县杀人已形成高潮。在此期间大桥公社堡城大队社员许良顺(来招亲的 原籍道县柑子园公社)回过道县看到现场情况,返回堡城后向造反派大肆传播道县杀四类分子的情况,已杀了几千万把人。其次是讲四类分子组织起来了,农历八月十五搞暴动等等。大桥公社堡城大队是个地主和四类分子较多的村,在谣言四起的情况下, 大队文革主任钟水旺酝酿着要报复,杀害厉仁学及四类分子,最后导致这个大队于一九六 七年九月八日开了杀戒,以及波及到全县各地。
九月七日上午,赵程明在炮楼脚坪子上当众宣布逼供出来的假“材料”。对两百来名群众说:“你们还在睡大觉,蒙在鼓里头,脑壳落地了都不晓得。地主组织‘反革命要搞暴动’,要杀贫下中农,土改根子,老党员、老民兵。”并讲哪个地主要杀哪些贫下中农, 党员干部。这时更激起了广大群众的愤恨,杀地主的气氛更浓了。
九月八日大桥逢圩,上午十一时左右,钟水旺、赵程明带领民兵将被关押的二十名所 谓要搞暴动的“反革命”押到大桥圩游街示众。钟水旺在前面开路,赵程明指挥。返回 队到村口凉亭时,钟水旺准备把人押到关帝岭杀掉,由于赶圩的人多,才未杀成。又押到 大队关起来。下午县东方红总部(群众组织)派冯生旺(已死)前往堡城调查,他向群众 组织和群众宣传党的政策,说:“群众不能杀人,杀人权在政法机关。”这时在场的文革 副主任杨水生大叫:“贫下中农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杀人不需要上级审批……”唐雪德(本大队,造反派成员)接着喊:“冯生旺是保皇派,和地主是一伙的。”部分群众也跟着一起哄,吓得冯生旺立即躲起来。当晚钟水旺通知大队部开群众会,到会群众约三百人。会前钟布置任石仔、赵荣昌(中国党员)、许良顺(已故)、唐福喜(已故)、朱崇富(71年入党)、陈年仔(已故)、赵明相(已故)等人做好杀人准备,要雷德贵等人到杀人地 点罐子厂担任警戒。会议由钟水旺主持宣布大会内容,杨水生宣布所谓“罪行”,温华中宣读勒令。快散会时,钟吩咐任石仔、朱崇富、赵荣昌等人去当凶手,要他们各带凶器, 先把这五人押到罐子厂敲死,并一再嘱咐一定要打死,不让他们再活过来。各人要负责人。 宣布勒令后,按原分工,翟启秦(已故)、赵明相(已故)押黄永业;任石仔、陈年仔(已 故)、赵荣昌押黄永坚;许良顺押黄良觉;唐福喜押盘楚雄;朱崇富押盘锡光。在大队部 钟水旺对被杀者讲:“送你们去搭车下县去。”当押到罐子厂时,凶手们用木棒将上述五人敲死。死后由吴老四(已故)、任石仔、唐雪德(已故)、黄喜旺(已故)、许良顺等五人将死者就地埋掉。杀戒一开,消息很快传开,普遍议论“大桥杀了反革命”。接着钟 水旺等人又继续将关押的人进行刑讯逼供,供出一个“反革命”网络,各地都有人牵挂上了,荆竹、大麻、所城、龙溪、古城、火市等公社,沿蓝荆公路线都供出有名单。
九月十一日下午三时左右,钟水旺、赵程明带领肖华政、赵华甫三十多个民兵,将关 押在大队的厉仁学、黄永召、黄永屯、黄永亮、黄良光、黄永诚、黄良境、黄远潜、黄本 清、黄永知、盘廷伟、盘廷驹、黄永寿、黄策勋、黄利民等十五人,押到麻地脚以“反革 命”罪用木棒、马刀、梭标进行杀害。由任石仔、肖德良、翟启秦、许良顺等人将死者尸 体分两个坑埋在麻地脚茶山上。
堡城大队从九月八日、十一日两次杀人之后,各地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心情非常紧张, 有的想外出躲避一下,多数在家听从宰割。大桥公社文革小组及造反派将大麻下洞的彭先农抓去审讯,在刑讯逼供中彭把他到过的公社大队相熟的人,都供出参加“反革命”。另方面堡城大队的钟水旺、赵程明先后到沅兴、砂子岭、幸福舜水等大队串连,将堡城地主 及其子女们在审讯中供出的名字告诉这些大队的文革领导、造反派头头,致使各大队又将 四类分子及其子女集中刑讯逼供,而导致全公社其他大队都抓人,关人,整人。有五个大 队到九月十六日就杀了三十人,他们中除了堡城大队二十人外;有舜水大队的欧阳子玉,欧阳忠炳于九月十四日被杀害;欧阳喧(教师)欧阳振亨,欧阳荣光(中农)均以参加堡城大队的厉仁学“反革命”,而被房国庆等人洩私愤而于九月十六日杀害于公社门口。砂子岭大队的李良顺,幸福大队的黄泽民,沅兴大队的李恒初,黄良卜都是以加入了厉仁学 “反革命组织”而遭杀害。
大桥公社各大队抓人、整人、杀人的消息传遍后,加上多种谣传,其他公社,如大麻、 所城、荆竹、只良、龙溪、古城、土市、火市等公社满城风雨,搞得人心惶惶,处处都是 “反革命”波及。很快,各大队纷纷派人到大桥查问,互相抄逼供出来的口供材料及“组织成员”名单,回到本队将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全部抓起来关押,逐人进行审讯。经过刑讯 逼供,最后都以他们组织了“反革命”要搞暴动,要杀党员。杀干部为由而被杀害。杀人 路线顺蓝荆公路扩散,在大麻公社召开了文革主任、民兵营长造反派头头治安主任、党员、 大队其他干部的各种会议,在会上曾介绍过大桥堡城大队四类分子组织了“反革命”组织, 口号是“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杀一半,八月十五搞血洗蓝山”。堡城大队已杀了一 批四类分子,他们供出大麻公社的联营大队、军屯大队、三合大队、上洞大队也有人参加 了“反革命”组织。公社文革组织造反派布置要求各大队要三个民兵管一个四类分子,一 有风吹草动就马上报告公社。
六七年九月十二日,大桥堡城的四类分子黄良景来联云大队四类分子厉绍云家避难, 被大队民兵营长李文华发现,认为厉绍云要逃跑了,立即组织民兵将其抓获关在学校。李 文华通过电话与大桥造反派联系,对方答道:厉绍云参加了彭先农他们的“反革命”组织, 还是大队长。接着审问了厉绍云,问他“是不是参加了‘反革命’组织,有哪些人参加?” 厉不承认就反手吊起,被迫承认参加了,其成员有厉绍贤(地主子弟)、雷诚(富农子弟)、 雷文甫(伪保长),放下又不承认。接着民兵营长李文华派民兵将上述人员抓来大队学校 关押。
九月十四日,李文华派人把彭先农从大桥押到大麻审问,通过吊打,彭先农又供认了 联云大队的(地主子弟)厉绍云、厉绍贤、雷诚、雷文甫,军屯大队黄秀珍、黄昌富,上洞大队盘志龙(地主分子),三合大队黄美林(地主分子)等参加了“反革命”组织。他为过审讯吊打关,几乎把他所有认得的人不分地主、贫农、中农都供了出来。 九月十五日,联云大队召开生产队长以上干部、造反派文革成员会议,会议由文革主任欧立兴主持。李文华在会上宣布了“反革命”名单,然后讨论怎样处理这些人。在讨论 中,有的主张杀,有的主张不杀。李文华(民兵营长)表态“现在实行军管了,没有最高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已被夺权了”。散会不久,雷诚越窗逃跑了。李文华一面布置民兵追捕;一面亲自带领民兵副营长李良玉、团支部书记黄昌旺等八、九人,把厉绍云推到湾弓 脚公路边,由陈明标用木棒敲死。
上洞大队的盘志龙,三合大队的黄美林,军屯大队的黄昌富、黄秀珍也被抓到大队审问,严刑拷打后,经过开会公审,分别于九月十六日、十八日、二十五日杀掉。
雷诚逃跑后,不久抓回杀掉。雷诚被杀消息传到其妻外家所城公社山田大队(雷逃跑 中接触过外门哥哥肖宋武)。山田大队造反派认定他们是搞反革命串连。大队湘江风雷造 反兵团负责人盘世宏、大队秘书黄华端等人于九月十一日搜查了地主子弟盘廷庆家,搜出盖有公章的空白稿纸和一枚私刻的所城公社公章(准备外流用)。大队文革主任周雄武同 民兵营长把盘廷庆抓来审讯,盘廷庆在受刑不过的情况下,于九月十四日趁民兵看守不备 而上吊自尽了。这时全大队以及全公社都轰动起来,追“反革命”的劲头更大。追出肖宋武是雷诚发展的反革命组织成员,是该组织的联络员,廖家庄大队肖宋珍是反革命组织的 秘书,肖宋珍爱人阮志屏外家是所城大队人,所城大队的阮湘雯(出身地主)同阮志屏 兄妹,这段时间阮湘雯、阮祖建、阮明育、李本初、李仁信等出身地富家庭子女的也组织 了一个造反兵团。当到处抓“反革命”之际,所城大队其他造反派,原大队干部,以他们 组织了“反共联盟造反兵团”为理由,而将所有出身不好的人抓起关押大队,在未分清真 假是非的情况下,各大队都分别抓人、关人,使用各种刑罚,多数人在受刑不过的情况下 供认参加了“反革命”组织。所城、山田、廖家庄三个大队,于六七年九月十八日至二十 一日三天共杀掉四类分子、地富子女一十七人。
大麻公社盘志龙从一九六二年以来,在龙溪公社的中洞、福镇、排田、保岗、岭脚等大队教过拳术,本人会草药,行过医,平日接触过不少出身地富的人。盘被杀后,龙溪公 社造反派联络站负责人成纯骅(农民)认为盘在龙溪一定串连发展了“反革命”组织。从 六七年九月十三日起,由成纯骅及公社武装部长陈学义为首召开了全公社文革成员、造反派头头、民兵营长会议,成纯骅在会上大肆宣扬要注意阶级斗阵新动向,并说:最近各队 一些地富分子勾勾搭搭,互相来往,形迹可疑。各队要提高警惕,要严密注视新动向,对 有问题的严加审查,参加“反革命”组织的四类分子要采取杀、关、管。在这次会议后, 全社抓人、关人开始了。九月十九日成纯骅等在中洞大队召开全社文革、造反派、民兵干 部等人参加的会议,现场看了审讯历史反革命分子胡邦球和地主子弟胡传昌的情况。经过 吊打逼供,胡等受刑不过的情况,假供参加了“反革命”,并谎报了不少其他成员。各大队参加会议的人员信以为真。成纯骅这次得意地肯定了中洞的做法和所取得的成绩。九月 二十一日在公社召开各大队文革成员、造反派负责人、民兵营长、治安主任会议,成纯骅 作了报告,又作了一番布署说:“大桥有个反革命组织,有人隐藏到了中洞大队搞反革命 联络,各大队都有‘反革命’,要立即回去抓‘反革命’分子,要把四类分子统统抓起来 再说,杀几个没有什么关系,可以立即执行。”各大队与会人员回到大队按照布署将四类分子抓到大队关押,经严刑拷打之后,从九月二十四日起福镇大队、保岗大队开始杀人。 九月二十六日,四十七军制止杀人,命令再次下达,龙溪公社组织各大队各方人员学习,在成纯骅的指挥下,还布署富阳、岭脚、沅头三个大队又杀了九人。
在各地杀四类分子的情况下,火市公社造反派负责人及公社武装部长欧阳庄商定将全公社四类分子集中到公社关押集训,以防止他们行凶暴动。在审讯过程中,杨梅大队四类 分子廖寿庆被吊打致死……(以下文字缺失)
“文革”期间杀人,其手段极其残忍,后果也是严重的。全县有十六人被枪毙,有二 十五人被砍死,有一人被沉河,有九人被活埋,有四十人被棍棒打死,还有个别的剖腹挖 心开肠破肚,年仅十一岁的黄永腾被活活砸死。有一户被杀光。有二十二人被迫背井离乡 外出谋生。遗属在政治上抬不起头,受歧视,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遭怀疑,群众中间隔阂 很深,埋下积冤,留下伤痕。在外地工作的遗属不敢回家,在单位受歧视审查,以致批斗 打击,有的还被戴上各种帽子等等;遗属中侨居海外的三胞亲属亲友得知亲人被杀害,不 敢回国探亲访友及写信联系,给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 辉形象抹黑。杀人后,财产被没收;房屋被集体出卖或拆毁占用。家禽家畜被抓去分了吃 掉;粮食、工分没有参加分配;生活失去依靠,全县有三十多人成了孤老孤残,有三十多个遗孀被迫携儿带女改嫁,另谋生机;有些年幼小孩送给他人……这些给社会带来了极坏 的影响和严重恶果。
(三) “文革”中出现的杀人问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为了处理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省委 1979 年(5)号文件、1985 年(12)号文件,特别是(八五)十二号的文件,为 我们解决好文革杀人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方法、步骤等具体办法。
县委认为:解决处理好文革杀人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是彻底否定“文革”的一个重要内 容,是关系到能否团结一切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事,是关 系到全县长治久安的一项积极措施。把解决“文革”杀人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列为县委的一 项重要工作。在地委的直接领导下县委组织了二十七名专干(其中县级领导三人,局级领导八人)的班子。分设秘书组、安置组、组织处理组、政法组进行具体工作。各乡、镇也
宣传贯彻省委 1985(12)号文件除普遍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外,专案组还依据我县各乡、 镇、村的具体情况,先集中在龙溪乡搞一个贯彻省委 12 号文件处遗工作的点,取得了一定 的经验后,再逐乡、逐村的进行。经过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加上前段的工作,终于把“文 革”杀人这项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圆满地了结了这项工作。
通过做好遗属政治思想工作,对因“文革”而亲人被杀的,现孤身一人又年老体弱无人照看,全县有一十七名孤老残,每人每月分别由民政部门发给生活困难救济费币一十二 元。已发三年共发给七千三百四十四元。
对于亲人被杀,而外逃谋生的,首先了解他们的住处,现在的生活情况,并及时写信 同他们取得联系,如果本人愿意回原籍安家落户的,做好生产队干部群众的工作,分给责 任田和自留地划定责任山。现在住处生活生产条件好,不回原籍落户的,帮助他们解决一 些具体问题,使其能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全县有二十二人回归故乡或就地作好安置工作, 用去五千元。有一十四个随母下堂的,做好工作,随其自愿在哪里落户。我们工作组同志, 都一一找到遗属本人讲清道理并发给安家费每人二百元、三百元。
被杀自杀人员中,普遍发给遗属抚恤费每人一百五十元。全县计发一百三十一人,币一万八千七百元。经过调查了解,有九十六个遗属生产生活困难或比较困难的,发给困难补助三万〇八百元。有七十四户财产遭到损失的,按照政策规定,原物在的退还原物千余 件。原物不在的通过查找,查无下落的,按照原价补偿四分之一的原则,计补助九千〇九十元。加上处遗工作组从退休老干中请回一批人协助工作,开支了工资和办公费计二万余元。整个处遗工作通过几年来的工作,现基本结束,共耗资币一十三万五千五百三十元。 通过贯彻省委十二号文件,进一步查清了各乡、镇被杀人员的情况,了解到他们为什么被杀,杀人的前后情况,在杀人过程中哪些人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按照政策、法律规定, 谁应负什么责任。全县有一百六十三人参与杀人,并有一定的责任,其中党员五十二人。 责任人中,国家干部有一十一人,教师四人,工人四人,基层干部四十二人,农民群众一 百〇二人。本着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要搞乱,坚持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的 原则。对大多数责任人通过批评教育,能认罪认错,并能向遗属赔礼道歉,取得谅解外, 对少数犯有杀人罪,罪刑严重的人,情节特别恶劣,手段野蛮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的,给 予党纪、政纪、法纪处分,使其从中吸取教训。全县共处分三十四人,占责任人的 29.9%, 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八人,占处分人数的 20.5%。给党纪处分的二十二人(其中开除党籍 十人,留党察看的四人,严重警告的四人,警告一人,在整党中不予登记的三人),占牵 连党员五十二人的 46.1%,占处分人数的 75.9%。给行政处分的四人(其中开除公职一人, 其他处分三人),占处分人数的 9%。这样处理达到了既坚决慎重地查处极少数犯有严重杀 人罪行的人,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通过处理平息的民愤,消除了隐患,愈合伤痕,消除 派性,增强党性,严肃法纪,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四化建设,为开展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一定作用。
我县处遗工作的开展,基本上是顺利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达到了上级提 出的基本要求;但也还有一定的工作要继续做下去,如各方面人员的思想是经常变化的, 有的对这个问题思想通了,对另一个问题又想不通;有的这个时候通了,过段时间又想不通。为了巩固处遗工作这一成果,还有一定的工作量,还必须花气力,留下小班子继续把这项工作做完做好,善始善终的完成这项历史遗留的工作。
中共蓝山县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我县“文化革命”期间的杀人事件,是在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推行极“左”路 线,煽动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法制遭到破坏,党的纪律遭到践踏的情况下发生的。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受道县、宁远、江华等邻县杀人的波及和影响。一九六七年八月,道县杀人已 形成高潮。大桥公社堡城大队社员许良顺,原籍道县柑子园公社,杀人期间,他回过道县, 返回堡城后大肆传播杀四类分子的情况。堡城大队地主成份家庭比重较大,四类分子比较 多,因而土改时贫下中农的新分户也多,他们担心丧失土改的胜利果实,所以在这个时候 就酝酿着杀四类分子,最后导致这个大队于一九六七年九月八日开始杀人,这在全县是最 早的。堡城杀戒一开,又波及到全县各地。
其次是“四类分子在中秋节要暴动“的谣言四起,引起了社会上的混乱而策划杀人。 当时,一些传单以及部分人互相传播“四类分子串联起来了,八月十五(中秋节)搞暴动”; 他们的口号是“先杀党、后杀干,中农杀一半,贫下中农一扫光,地富当骨干”等谣言。 农村中一些基层干部、党员、贫下中农惶惶不安,从而产生“先下手为强”的思想。大麻 公社上洞大队地主分子盘志龙,会用草药治病,经常到所城、龙溪等公社范围行医,接触人比较广泛,熟人也不少。当时,大麻、所城、龙溪等地很多人就认为他行医是假,搞反革命串联是真,还怀疑他是反革命组织的“联络员”,在杀人之前就把他抓了起来审查, 想从口供中“顺藤摸瓜”,扩大线索。碰巧,在上洞大队入赘为婿的彭先农也出身地主家庭,五十年代初曾在大桥乡公场当过财粮干事,六十年代初自动离职,之后又离了婚。由 于他不太熟悉农事,工分少,生活无着,便经常到大桥、大麻、所城、龙溪一带游荡,到 熟人家混饭吃,于是也被怀疑搞反革命串联,被大队公社的造反派抓去,关押审讯。
其三,以严刑拷打,逼供出来的“反革命”定罪而杀人。被怀疑的人抓起来以后,都 分别关押审讯。不承认便采取捆、打、吊,下“雪公尖”,坐“老虎凳”等残酷手段逼供。 在严刑之下,只有乱供、假供,大桥公社堡城大队就逼出了“反共联盟”,舜水大队逼出了“农联军”,土市公社逼出了“复兴社”等组织。逼出组织就进一步逼有哪些成员。首先交待本地的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再交待外公社所认识的四类分子及其子女。这样,范围 越来越广,成员越来越多。从大桥开始,扩大到大麻、荆竹、所城,再扩大到城关周围的 龙溪、古城等地,层层推进,波及全县。在交待不对口时又施以严刑,搞诱供、指供。在 追反革命活动时,就追问要杀哪些党员、干部、贫下中农(包括参加造反组织的人),这 样就激起了人们的气愤,而把人杀掉。
其四是少数品质恶劣的人,利用这个机会,挟私报复杀人。 当时,抓“反革命”组织的声势越来越大,杀四类分子的气氛越来越紧,社会局势越来越乱。这就给少数品质恶劣的人有机可乘,这些人,平时对他的仇敌不敢下手,趁这个 动乱的机会钻进了群众组织,并取得一定的权力,假借群众之手,将仇敌杀死,达到报复 的目的。大桥公社堡城大队的钟水旺,在国民党的警察部队混过,“文化革命”一来,他 就当上了大队文革主任,总揽大队一切权力。他的妻子邓顺妹过去与出身贫农,划为流氓的厉仁学通奸,厉有武艺,钟平时无可奈何。大抓“反革命”之风一起,钟就把厉打成“反 共联盟”的主要成员之一,而把他杀了。大桥舜水大队房国庆一家与其出身贫农、当人民教师的姐夫欧阳暄一家因个人问题在“文化革命”前就已经反脸,“文化大革命”抓“反革命”时,房国庆利用派性,纠合一些与欧阳暄有成见的人把欧阳及其子和侄子打成“反革命”,并公开打死。龙溪公社堡干大队肖宋烈对其伯父招入一个出身地主家庭的罗培良为婿,自己得不到家产,而怀恨在心,在杀人中亲自把罗抓到大队交给造反派打死,企图达到继承其财产的目的。
其五,在“左”的影响下,长期“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四类分子其子女的某些书信、 笔记、言行视为“反革命”活动的依据而将人杀死。这里有两种情况:一、不作调查研究, 随意篡改内容,“草木皆兵”,随意定性,把人打死。土市公社埠头大队地主分子黄定甲,1967 年上年到太平公社星塘岭大队唐昭相家借了几斗麦子,议定打早稻后还大米,由地主分子唐康在场担保。收早稻后,黄未及时还米,唐康以担保人身份于古历七月二十四日写 了一封催还的信给黄定甲,托人带去,最后此信落到土市公社武装部长杨修芳之手,杨却 将信篡改为反革命串联信,把黄定甲抓到公社,施以严刑逼供。在审讯过程中,黄交待了 借粮未还一事,但杨修芳不到实地调查,后来,黄定甲假供组织了一个“复兴社”,并供出西江大队出身地主家庭,当过伪军官,解放前夕参加地方武装的吴锡勋和其他在解放前 当过乡长、保长的几个人是成员,最后在公社院内把吴锡勋枪杀了,把黄定甲整死了。二、 抓住只言片纸,断章取义,无限上纲,定为“攻击”、“反攻倒算”而把人杀了。浆洞公 社下洞大队出身地主家庭的沈定威,中学毕业后在家务农,经常看些古书、古诗,并把这 些东西抄在本子上,抓“反革命”的风一刮,该大队贫协主席黄定清就把他抓到大队、公 社拷打审讯。并把笔记本上写的“骂一声毛延寿,你这个卖国的奸臣……(汉苏武被匈奴 扣留在北方牧羊一戏的唱段)”引伸为“攻击毛主席”,把本子上记的诗句上纲为“地主 反攻倒算”,最后抢杀了沈定威。
中国共产党蓝山县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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