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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要错误

日期:1967-10-27 作者:宁夏军区, 江波

宁夏军区、江波

我在支左工作中,站错立场,违抗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作了杨、马黑帮代理人朱声达疯狂推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合谋者、积极推行者、顽固的坚持者,犯了方向、路线、立场严重错误。上抗中央文革和兰州军区的领导,下压革命群众,支持保守势力,武装镇压了革命造反派,对党、对人民犯了大罪。

一、镇压革命群众

1、对“联委会”假支持,否定斗争大方向。

今年1月27日“宁夏联委会”从杨、马手里夺得了党政财文大权,大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当时,我表示支持。但由于我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看不到他们斗争大方向, 把夺权过程中出现的缺点无限上纲,借口夺权“条件不成熟”,是“甘春雷策划的假夺权”,“联委会执行的政策是右派的东西,右派夺了权”。于是决定撤销对“宁夏联委”的一切支持,并于2月11日军区正式发表《关于撤销对宁夏联委的支持和援助的声明》,又在2月19日抛出来一个《告全区人民书》,给夺权不过半个月的革命派定了“虚构大联合,伪造三结合”,“一小撮不纯分子纠集在一起把持领导权”等五条罪状,掀起对革命造反派政治大围剿,妄图政治上搞臭“联委会”,在组织上打垮造反派。同时,提出了把斗争矛头指向革命群众的反动口号:“打倒联委会,彻底闹革命”、“揪一小撮右派头目”,造成了社会上大抓“一小撮”的黑风。

制造舆论。大量印发宣传反“一·二七”观点的传单,连篇累牍地进行口诛笔伐,把这些传单散发到城市、农村、军内、军外,甚至全国,流毒甚广。把“一·二七”作为革命与不革命的分界限,挑动群众斗群众,把联委负责人安建国同志给我的来信,公布于街头,挑动群众围攻安建国同志。

通过抓革命、促生产的合法地位,灌输反“一·二七”的错误观点。规定军区召开的生产工作会议不吸收支持“一·二七”观点的人员参加,建立的生产第一线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只选择反“一·二七”观点的干部,这种做法不仅加宽了“一·二七”这条界限的鸿沟,而且大大的妨碍了生产。

抓情报,分化内部。在2、3月间,我利用了解《倒海翻江》战斗队情况的有关人员马志明、李保金、赵培中等人,了解过联委内部情况,他们供给“三·七”声明发表的活动情况(5月后再无联系)。整理黑材料,准备分批地把有些革命群众组织诬为“反动组织”加以取缔。第一批非法的取缔了原联委所属的银川市清洁大队《毛泽东思想战斗团》和市中医院《革命造反联络站》,使一些坚强的革命战士遭到严重的政治迫害。在军委十条命令下达后,才停止这一罪恶活动。

2、宁夏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为帮助我们改正错误,于3月7日发表声明,呼吁同军区协商解决分歧。

我们却诬它是“宁夏联委一小撮右派头目及幕后策划人玩弄的大阴谋。”我们之间不存在协商问题。在朱声达提出了“五条原则”对策,发起了名为“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新反扑”的攻势作战,妄图以政治攻势和军事威力相配合,搞武装大游行,对革命造反派施加压力,敦促革命造反派投降,在这个《作战计划》中提出,如不投降,要采取专政措施,把革命造反派当作敌人。在我们错误思想影响下,社会上出现了诬蔑《三·七》声明是“战犯求和”。正如毛主席在《炮打司令部》大字报中所指出的……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打下去,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围剿革命派,压制不同意见,实行白色恐怖,自以为得意,长资产阶级的威风,灭无产阶级的志气,又何其毒也!

3、支持筹备处,对抗总指挥部。

在二·一一声明后,我主张把工作重点放在区级机关,错误地认为有利于发动杨、马、甘的“知情人”(实指保守派)起来造反,彻底揭开区党委阶级斗争盖子,根本没有从两条路线斗争观点去分析形势,盲目地把打倒杨、马、甘、李、吴作为斗争方向,先把斗争矛头指向甘春雷,目的是打倒“联委会。”

在2月份派出2名干部,4月份又派何其仁加强筹备处的服务工作。但是,我也和10多个部、厅级干部接触,这里有:王恩祥、包如林、张士珍、艾青山、胡春浦、施铸英、韩觉民、何林青、马世芬、彭尔宁、马予真等人交谈过,游说他们创造条件在适当时机“站出来”。

再是和丁毅民、李微冬、马杰等都交谈过意见,谈的主要是他们受迫害的情况及对形势的看法和他们的观点,我基本上是同情他们的。

我有扶植“筹备处”的指导思想是抓好两头(机关、基层)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关、工厂、学校、农村)大量派出工作组,名叫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把调查、宣传、帮助工作三者结合起来。妄图使“筹备处”成为推进革命大联合的核心和群众组织基础,为重新夺权作准备。和总指挥部相对抗。

“筹备处”是我们一手扶植下迅速发展起来的。是我们利用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热爱和信任。有一些干部在我们的错误蒙蔽、欺骗下走入歧途,我玷污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崇高声誉。对不起广大人民群众,内心极为羞愧,向筹备处的同志认错。

“宁夏总指挥部”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紧跟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发扬了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英勇地和杨、马斗争,夺权后他们又和杨、马代理人朱声达作顽强的斗争。在这个斗争中,我和朱声达站在一起和他们对抗,给了他们严重打击,给宁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遭到严重的损害,对党对人民犯了大罪。向总指挥部请罪,向革命造反派和全区广大革命人民请罪。

武装镇压革命造反派的罪责。

由于我站在反动立场上,顽固地坚持错误,攻上压下,欺上瞒下。中央218号文件指示,点名批评了宁夏挑动农民进城武斗的严重错误,我对党中央的批评无动于衷。并错误地认为“情况不严重”,也不组织党委学习和检查,更没研究提出执行的措施。致使农民进城围斗革命造反派的事态愈来愈严重,以致连续发生了永宁、吴忠、青铜峡的政治流血事件,欠下了人民的血债,我是有严重罪责的。

1、妄图以“六·六通令”打击造反派。只看现象不看本质。我一度把打、砸、抢的过错嫁祸于革命造反派。借口执行六六通令,通过卫戍司令部设立专办机构(吸收地方政法部门参加)来对付造反派。6月,我在卫戍工作会议上讲:“对六·六通令要执行得好,还要执行得通,就要打破“观点论”,不要以“一·二七”为界限,不论那一派都要以客观的、公正的态度来对待”。在阶级斗争中讲“公正”是阶级调和的谬论,你不站在这一边,就站在那一边。事实是卫戍司令部对总指挥部报的案件,XXX不受理,我也不去追查。

在6月下旬,又以卫戍司令部名义发表呼吁书,制造舆论,阴谋打击革命造反派。

六·六通令是要保障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大民主,是突出无产阶级政治的。在第七条中指出:如革命群众组织要模范的执行,积极的宣传,大力协助。而我对“执行得通”不是强调突出政治,而是讲:“客观公正”这是对六·六通令的歪曲。对朱声达把六·六通令篡改为“是进攻的”,要建立“军威”,在军区机关给职工发武器,我没严加抵制。

2、玩弄两手,搞折中主义。

在7月中旬,马克同志传达洗政委再次指示:一定要改正错误。军区党委讨论决定坚决执行。改正错误的决心已定。同时,我又支持筹备处的头头在军区开会,研究加强工作。错误地认为筹备处即使保守组织,还是人民内部矛盾,在改正错过后,还可以转化成为革命群众组织。既可以减轻我们的错误,又有利于做群众思想工作。这完全是从“我”字想问题,不从阶级利益、人民的利益、革命的利益考虑。当时,我应当肯切地向他们讲明自己的态度,建议他们作转变错误的思想工作,采取正确工作步骤,帮助他们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上来。

事后还继续批发粮钱给他们济急,随便答复了李冠球,银川市散在郊区的人员可借吃公粮。管了我不应该管的事。不考虑问题的后果。

3、没有严肃及时处理吴忠武装部的错误。

在6月,吴忠武装部部长王光福决定:造反派冲进武装部就“开枪”,对军区的批评他反对,扬言“脱离军区领导”。我没有及时严肃处理。后来,朱声达还表扬他搞得不错,并要他总结政治上、组织上都胜利了的经验——镇压革命造反派的经验,我没反对。当时,看到吴忠武装部的问题很大,两次派人去受围攻,军区领导不亲自处理,是严重的错误。

4、8月初,总指挥部安建国同志找我商谈研究了共同组织工作组去吴忠宣传农民解围。《秋暴》也有代表来要求。贾继毅同志愿亲自率领工作组去,在准备中遇到思想工作的阻力作罢。我没有挺身而出,让他失掉了应做工作机会,负有重大责任。

5、对石嘴山六·一九事件性质看错了。经兰州军区党委及时的指出我们的错误:(1)对待群众组织是有支持一派,打击一派的倾向,把与不同意见的一派群众组织的行动说得一无是处,(2)把群众组织之间发生的一些问题看得过于严重,把群众在革命运动中的某些过火行动,甚至看成要搞“反革命暴乱”,(3)把党内“走资派”和个别坏人煽动群众搞的一些事情不加分析的加在群众头上。这样实际上是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军区党委讨论接受了这个批评。但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下去。我简单的向正在军区开会的直属县市人武部传达了一下 便完事,这是严重的失职。可以肯定的讲:这个指示精神切实贯下去了,不会出现永宁、吴忠、青铜峡那样严重的事件。

6、石嘴山事件,各地大量群众来军区示威,约达几万人。在我接见群众讲话,表示继续支持大联合筹备处。来迎合群众情绪过关。这是公然继续蒙蔽群众、欺骗群众的复仇情绪。造成群众和革命造反派的对立,挑动群众斗群众。

7、轻信谣言,谎报情况,乱批电报(包括签发独立师,军区机关的)向上级施加压力。惊慌失措,束手无策,期待中央正式表态。

现将我8月4日,向兰州军区首长,发了一个极其错误的报告。现检查如下:在报告中讲:“银川地区武斗局势仍在严重的发展,从各方面迹象,事态要继续蔓延各县。若我们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会有更大的流血事件。后得第三者(指和我联系工作的张俊贤同志)探得总指挥部负责人意见:(一)军区立即退出支持筹备处,(二)军区公开承认错误。只要军区声明一发表,他们立即停止武斗行动。我同意这个意见。好处是:我从实际行动改正错误,解放筹备处老造反派自抉前途:我们立于主动地位,暂时不对任何一方支持(注:当时,我这样想是倾向发展三势力鼓励派性),也是错误的。利用这个机会整顿支左队伍。但常委几个同志不同意,先发表声明,主要是怕引起部队更大的波动。打乱了原定工作步骤,但时机拖延,我们的检查(注:军区党委检查错误向中央的报告)还不能上送,待中央审批再表示,拖得过久更陷入被动。

再是8月6日谎报“总指挥部要拉军区几个负责人作攻打永宁的开路先锋”的谣传。这一报告就犯下3条大罪:(一)造谣、诬蔑总指挥部,(二)谎报军情,欺骗上级,(三)个人怕死。把革命不怕死的意志“修”掉了。当时,没有严格控制军区机关乱发情况报告,都应负严重责任。

二、对抗中央和兰州军区的领导

第一、对中央和中央文革小组指示拒不执行

1967年5月30日,“筹备处”下属《西野六兵团》砸、抢了新华社宁夏分社。事件发生后,我没有重视调查处理,也不向中央报告。

6月5日,中央文革办事组直接给朱声达电话指示说:这是一个严重政治事件,责成军区把闹事的头头抓起来追查处理,把抢去的全部文件和物资负责追回,把事调查清楚依法论处。当时,党委研究,根据指示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阻力后,我的态度是不坚决的。错误在:(1)同意搞“专案调查”妄图否定指示的执行;(2)我们抗拒执行三点指示,引起广大革命群众愤慨。在“七·三”总指挥部叫我去辩论时,我在大会上借口“情况有出入”要再调查处理,大肆煽动群众炮打中央文革。在军区内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是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

1967年7月18日,中央关于宁夏日报印刷厂“红色工人纵队”中个别人员在印刷《毛泽东选集》第二、三卷时,在扉页环衬边上印上了反动标语口号,用来攻击革命群众组织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通报下发后,我仍然当作“一般问题”来对待,既没有组织党委学习检查,只叫报社军管会作检讨,并以代替军区党委检讨上报。企图就此了事。

兰州军区曾在7月下达六条指示,命我们赶快处理这一问题,并派来工作组调查。他们在工作中遇到刁难。我都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军区工作组对我们提出批评说:你们处理困难,也要向中央、兰州军区请示报告。我一直未执行。这件事没有严肃处理引起的恶果:(1)筹备处的个别头头,煽动了印刷厂“红色工人纵队”大批工人赴京“告状”,给中央施加压力;(2)军内外出现了“用毛泽东思想衡量《222》号文件”,中央《222》号文件是刘邓黑线上来的”等反动标语;(3)继续欺骗和蒙蔽了群众,加剧了广大不明真象的群众和革命造反派对立。

我的严重错误:(1)对这一严重政治错误不亲自负责,不仅是大的失职,是立场错误,(2)对反对毛主席污辱毛主席著作不愤恨,不警惕,不追查,(3)不抓住这一重大政治事件的关键,扭转方向,从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军内外都有议论,中央《222》号文件,是中央对宁夏问题的“表态”。我还无动于衷,是不可容忍的态度。

第二、封锁、抗拒兰州军区的指示

今年4月以来,兰州军区党委、首长根据中央文革、全军文革的指示精神,先后以电话、口头、文字等方式对我们支左工作中的错误作过多次指示。指出支持错了,督促改正。对这些指示采取了对下封锁,阳奉阴违。篡改歪曲,拒不执行等手法搪塞。坚持错误,蒙蔽群众。

今年4月,冼政委直接给朱声达两次电话指示,督促改正错误。朱声达和我以“上级不了解情况”准备赴京汇报,妄图说服中央承认我们支持对了。

5月份,朱声达和我赴京汇报时,兰州军区张、冼首长再次指出支左支错要很快转。我们又没有认真地原原本本向军区党委传达首长的指示。朱声达反而篡改为:张、冼首长没有肯定我们是支持错了,还是对了,只是那么个反映,我们有我们的情况而拒不执行。我的错误是:(一)不坚持原则,抵制朱的错误态度。(二)我没有认真传达,向下封锁。(三)改正错误决心不大,搞折中主义,不从根本立场方向扭转。改变斗争口号,强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抓实质问题调查,一是打算再次向中央反映,一是争取对三派组织都支持,否认阶级斗争。

第三、以“反映情况”为名,向中央施加压力。

5月份,我们带着一套肯定“筹备处”,否定“总指挥部”是革命造反派的材料,在北京汇报,结果未得逞。但还不甘心,总认为是我们的情况反映得不如总指挥部反映得快,不系统,不从根本和斗争大方向去考虑。更可怕是不相信张、冼首长的指示。除准备材料再次汇报,在7月份利用独立师数次向中央文革和兰州军区发报片面反映情况,同意韩练成同志直接向总理和杨代总长发报,利用马老太太赴京争取会见周总理反映情况。并支持军区10多人上京“告状”,名为汇报情况,实给中央施加压力。

第四、重大问题不请示报告

军区支持,退出联委,又支持筹备处,军管公安机关、宁夏日报等都没有向中央正式报告。借口向上级作了“一般情况”反映说成是汇报上级,欺骗、蒙蔽群众。

对抗中央和兰州军区的领导,多次抗拒上级指示,这是我犯错误的关键的关键问题。主要是“我的资产阶级世界观没彻底改造。在文化大革命中,受了些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把自己降到一个一般群众水平(实际还不如一个红卫兵思想的水平),完全背离了林副主席的指示。对上级的东西要闻风而动,对毛主席的指示理解的要执行,暂时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切记这沉痛的教训。

三、关于和杨、马、朱关系交待

对杨静仁:忠实地执行过他的黑指示。

一、在60年反地方民族主义斗争时,我是参与者,并担任朱声达领导的小组长的副组长之一。对打击陷害刘格平同志的斗争表过态,划清界限,同时也支持了朱声达打击、排挤马思义同志的罪恶活动。我的责任:(一)在军区开会支持斗争;(二)没坚持向中央军委和兰州军区报告,批准了离军处理;(三)对马思义同志受生活虐待,未予过问;(四)今年,马思义同志“站出来”支持革命造反派,默许军区接待站非法公布了马思义同志历史档案,使他受到人身攻击。

二、1965年5月,杨静仁指定我临时主持西吉社教团工作。在西吉社教运动受了杨静仁在永宁“试点经验”影响较深,例如神秘的扎根串连,包办代替,经济挂帅,盲目追求钱、粮数字等。

同年9月间,还阻止固师、吴忠师范红卫兵到西吉串连活动。最后怕红卫兵阻拦社教队伍,决定提前一周时间逃出西吉。造成坏影响。

同年9月,杨静仁指定我传达贯彻西北局7月黑会精神,宣传西北局刘??涛领导正确,毒害了到会干部。

在二·一一声明后,杨静仁先后给军区2次信。表示支持声明,我不理睬,也不向中央报告,实际同情,没有划清界限。

宁大指挥部,把杨、马拉到北京斗争,是不相信宁夏群众。矛盾上交,搞了经济主义。问题未揭发彻底,为杨、马鸣不平。

今年3月,有西野《浙青控诉团》,将汪峰由兰州拉来批斗,借口干扰大方向”劝说他们从速送回兰州,使汪过关。

今年3月,由总指挥部《翻江倒海》在反地方民族主义斗争中受迫害的干部起来造反。借口不准搞翻案,向中央请示报告,妄图阻止他们造反。

支持保守势力,为杨、马复辟效劳。对马玉槐,只是一般关系。

由于我中《黑修养》奴隶主义的毒害深。不具体分析正确或错误的领导,态度不明朗。划不清界限。从现象看杨静仁工作不错。不了解杨、马过去的底细。看看中央的正式态度而定。直到去年11月,我还和朱声达向杨静仁汇报过兰州军区四干会议情况。我以军地相互尊重的正常关系去看待过去杨、马、朱的不正常关系。丧失原则,丢掉警觉,是我在支左工作中站错立场的原因。

对朱声达:

在支左中我和朱声达站在一起顽固地推行反动的资产阶级路线。我还做了保护朱声达统治的工具,当了保朱的急先锋。

今年1月13日,区级机关革命造反派,为朱声达非法处理“4个犯人”的问题来揪斗他,朱装病不见,我去代他辩解。

5月间,没有支持《井冈山》、《北京公社》揭发“4个犯人”的问题,并且为他们找个“秘密”地方清理材料(独立师西湖农场)。 清理后,他们认为无问题,因牵涉到朱声达便未揭发。后来,还建议《宁三司》以无问题揭发释放。

反感地方造反派来声讨朱声达。朱拒不接见,我去代他辩解,谈判保朱过关。象多次和宁大、《东野》革命小将,因争论在军区贴大字报的问题辩论,宁三司对朱“静坐”斗争的谈判,“七·三”群众大会上错误的辩论等,为保朱卖力。

保朱主要是立场、观点基本一致。私字作怪,看不透朱声达的反动本质,错误地认为领导还信任他,而信赖,害怕负责,一切重大问题按照朱声达的意图办事。丧失党性原则,不坚持斗争。当军区党委内两条路线斗争较明朗化的时候,我路线觉悟不高,还和朱站在一起反对观点正确的同志。

保朱的后果:通过保朱,保护了杨、马。强化了朱声达坚持错误的抗力,增强了部队转变错误的阻力。

四、打击军内造反派

在两条路线斗争的严重关头,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同志站出来和军区错误领导作斗争,是完全正确的革命行动。而我却把它歪曲是“立场有问题”“组织纪律不强”“违背高度集中统一”的错误行为加以反对,使他们受到严重打击。

打击赵治同志:赵治同志是军区最早支持总指挥部的。把他从教导大队调回军区机关软禁、批斗、监督劳动。

反对张怀礼同志:张怀礼同志是在6月份向军区党委建议讨论“支左”方针问题,没有支持。对他和总指挥部同志的接触受到司机的监视没有批评教育。机关群众对张怀礼同志围攻没有及时阻止了。我还恶毒地攻击张怀礼同志想当“张日清”。错误地批评张怀礼同志“背着党委的个人行动,是组织上的错误”。一度使张怀礼同志受到严重的政治迫害。

不积极支持刘德夫同志限期交还宁大指挥部的展品的意见,反而在“七·三”群众大会上攻击了刘德夫同志所采取的正确立场。煽动了军内外不明真象的群众对刘德夫同志围攻,甚至连其家属也遭受迫害。

在7月份,军区机关严重的白色恐怖,反动气焰十分嚣张。对支持“一·二七”观点的同志污辱、谩骂、围攻、殴打。群众斗群众。当时我不狠抓两条路线斗争教育,从根本上去提高无产阶级觉悟。妄图以组织纪律来约束。由党委提出几条规定来限制,效果适得其反。

现在清醒了。当时机关白色恐怖气氛来源于军区主要错误的领导。我的错误观点流毒很大,必须严加批判。

“行动不离党委口径”又叫“坚持党委口径一致”。这在错误的领导面前就保护了“一言堂”。就是坚持“二·一一”声明,坚持朱声达的基调,是我坚持错误的谬论。

“不准把不同观点暴露在军外的原则”。是大大压抑了许多同志的革命行动。煽动了群众对坚持正确观点斗争的同志迫害。辱骂他们是“叛徒”“特务”“里通外国”等进行人身攻击。

“组织服从,思想不通”。我在5月中,向兰州军区康副司令员汇报工作情况时,谈到:我们支持错了,中央决定了,组织上服从,思想不通。我这一句反毛主席反中央反党言论流传很广,危害很大,必须严厉批评,肃清流毒。

在7月份,军区机关、部队、少数人民武装部,对当时形势发表了错误声明。这显然是不明真象或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进行煽动的。对此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也不是严肃地明确指出是严重错误。机关群众压我表态时,只讲是“不妥当的”。无原则的“和稀泥”没有将这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诱导到无产阶级的革命性、组织纪律性的轨道上来。我这一错误造成的后果:(1)严重的打击了军内造反派;(2)蒙蔽了群众。挑动了群众斗群众;(3)增强了军区部队及时改正错误的阻力,把部队引入了歧途。对我的错误应彻底揭发,深刻批判,肃清影响,帮助受蒙蔽的群众迅速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上来。以斗私,批修为纲,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前进。

我犯罪的根源

我这次犯罪,不是偶然的。有阶级根源,认识根源,历史根源。是我世界观没有改造好,思想蜕化,斗志衰退的结果。私字多了,公字少了,给“修”字开了门。不用心工作,不深入实际,不联系群众,不抓学习。官气十足,架子大了,头脑懒了。在“支左”复杂的斗争中,轻易表态,轻易行动。知错不改,顽固坚持。千错万错,就是错在不听毛主席的话,不读毛主席的书,不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实践斗争使我切身体会到林副主席这个教导的深远意义了。

我的罪过是严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心情无比沉痛。但我决心在党和同志们帮助下迅速回到毛主席革命路线上来。以斗私,批修为纲,彻底清算我的罪行。教育我自己,教育受我的错误影响,而被蒙蔽的群众。使我能随着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前进的步伐中带罪立功。

这个检查很不象样子,恳请同志们大力揭发、批判。

江波196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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